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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雄 ?2006-11-29 19:59:48?? | |
[诗歌赏析]郑炜:诗人涩水及其诗歌
一
最初知道先生,是在1988年,那年初夏,我根据《台州日报》上刊登的郑九蝉写的那篇名为《小草之歌》的通讯,来到了著名的模具之乡——新桥镇。
先生就住在新桥街,管理着500多人的一家企业。《小草之歌》告诉我,先生不但是个优秀的企业家,而且是个优秀的诗人和作家。那时候我刚高中毕业,酷爱着文学,与先生通过几封信后,便怀着一颗朝圣者的心,第一次来到了离我家乡十数里的新桥。
第一印象里,先生是平凡的、随意的,并没有令我感到多么的与众不同。他在他简洁、素雅的办公室里接待了我,并不高大的身材,一件灰色中山便服,一头随意长发,拖着一双普通布鞋。然而他那高而宽广的前额和深深的酒窝,却使我感到无比的亲切。一副近视眼镜虽然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我知道,生于20世纪40年代初期的先生,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学生。他对我侃侃而谈,谈工厂、谈人生、谈文学,尤其是当他谈到他自己的作品的时候,微微昂着头颅,一种自信,一种神往,不觉油然而生。我知道他此刻已沉浸其中,便只有静心聆听而决不轻易打扰。
后来我就要求到他企业工作,一者可以谋生,二者可以经常接受教益,先生爽快地答应了。朝夕相处,新桥4年,真使我受益匪浅,特别是1991年元月,先生大笔一挥,改成我的小诗《两只小鸟》,使我顿悟,仿佛所有毛孔,豁然舒张,此中意境,从未体会,从此入门文学,以至永难割舍。
二
先生的诗歌,从古典走向现代,又把现代与古典揉合在一起。就中国传统而言,李白、杜甫、陶渊明、《诗经》,还有苏轼、辛弃疾、李煜、李清照等,都对他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的《孤村》恬淡闲适,格调高古,生活气息扑面而来,窃以为可与孟浩然《春晓》相提并论。《漓江行》则使人想起行吟诗人,“漫江风雨至,/飘忽不胜寒。”句直如身临其境。《溯钱塘江行》意境开阔,充满动感。而《抒怀三首》则饱含身世之感和切肤之痛,“来生愿作深林鸟,/独自飞来独自亡。”“秋风难免悲凉意,/春草偏宜一寸心。”“迷离空有迷离梦,/梦断关山路未明。”此三吟必将成为诗中名句,迷惘,无奈,深重,非无病呻吟者或可比拟也。“寂寞嫦娥如有意,/传与清辉一段情。”《嫦娥》一诗,写尽了一种无望的爱。嫦娥本虚无,月亮太遥远,清辉留不住,黑夜又白天。诗人啊,除了“痛哭那不曾的爱”,你又能怎么样呢?纵然苦难重重,先生也从未绝望过,在我认识的人中,从未有如先生这么对世事洞明而豁达乐观如斯的,他歌唱生活,歌唱爱情。他的《若耶溪》清新、自然,一如被咏者本身,浑然而天成。虽然他明白,有时候,“千古共一调,/诗人独思深?”一曲《豪雨》,简约而丰富,非大手笔不能完成。先生的悼亡诗自成一格,催人泪下。“夜阑四顾茫茫甚”,但见“梁上燕”“各自成双,来去匆忙”,只有“良夜长怀无一语”,禁不住感慨“人生如蓬草,/转眼便凋零”。爱情是什么?是想像,是回忆,是无望的期待。
多年以来,我总偏爱先生的古体诗歌,认为先生的古体诗歌要比自由体诗歌写得好。直到有一天,当我数年停笔后重读先生诗集的时候,才明白何以先生对后者却情有独钟。
的确,先生最大的成就,应该在其自由诗的创作上。
三
先说儿童诗。先生一生最推崇者,一为莎士比亚,二为安徒生。先生总说:“要为儿童写点东西。”
开篇的《春天太阳》是一首响当当的好诗,古朴,原始,充满朝气和生机,它使我不由想起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和古埃及《亡灵书·宛若莲花》里的“升入阳光世界,/在田野里开花”来。《天上星》把“天上星”和“地上人”对照起来写,使得物我相忘,融为一体。《萤火虫》把读者领回到了孩提时代,乡村的夏夜,夏夜里的萤火虫,辽远的星空,无不勾起我们美好的遐想。“月光挂在豆梢上”,《纺织娘》写出了童心,也写出了童趣。透过月光,透过豆梢,嘘——不要说话,听吧,“织织织织织”,忽然的,响起来了。《蜻蜓》是活动的,多层次的,“小小顽童来追寻,/飞上湖面点水影。”看,这些蜻蜓多么可亲,或许,正巴不得招呼顽童去追寻呢。
先生儿童诗写得不多,但无不充满了生活气息,《春天太阳》、《萤火虫》两诗足以令先生立足于儿童文学领域。
四
先生常对我提起曾被誉为俄罗斯诗歌太阳的普希金,认为他的《金鱼与渔夫的故事》堪称诗国珍品。我想,中国诗歌的太阳又是谁呢?在诗集《棚架上的月亮》里,我初步统计了一下,诗题含有“月”字的,竟有10首之多,先生的月亮情结太浓了。是否还可以这样说,月光诗人涩水先生就是一个棚架上的月亮?先生的《月光曲》(之一)荡气回肠,优美的旋律使人想起中国新诗第一首——戴望舒的《雨巷》。婉转舒畅之间折射出了抒情主人翁的怨思、惆怅和陶醉。《对月》是我所见到过的写月光的新诗中最好的一首,也是我认为先生新诗中最成熟、最完美者。《对月》,还有《嫦娥》,在先生的作品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两首月光诗里,“嫦娥”已不是借喻人物了,而是正式的主角。先生的诗着重主观抒情,把古代传说和诗人自我熔于一体,感情有所维系,心愿有所落实。全诗和谐协调,传神感人,不但对嫦娥的寂寞处境表示深深的同情,而结合自身,道出一种追求和期望,而这种期望又是那么渺茫可怜、细微精妙。
《座山雕》作为先生的代表作是当之无愧的,它使我想起人类历史上的一些弱肉强食者。先生的“赞美”是一种反讽,寄寓着愤怒和痛恨,还有藐视。先生生性宽容,同情弱小者,有着明显的平民意识和生命意识,他积极入世,疾恶如仇却又往往慨而叹之。
在先生诗作中,《贼》是令人一时费解的,但决不是无法理解。这是一个怎样的“贼”呢?“从千年的老宅出来,/洞穿千年的老宅”,说明其生命力是强大的。“惯用粉墨喝彩性倒错者的表演”一直在蒙蔽群众的眼睛,“手里擎着噩梦”的“贼”却非要触动“黑蜘蛛编织的陷阱”。“撕开夜色”吧,听,“受伤的兽” 正在“嗥叫”。“贼”也罢,“兽”也罢,“乌鸦”也罢,指归都是同一个的,那就是一种精神,或者说一种理念,可怕,但真实。先生调动了读者的全部视觉、听觉和感觉,告诉我们,“夜风”的“钢鞭”其实熨不平所有的喧醒,“沉沉的幕”遮得住“黎明”吗?终究会“狰狞出一脸苍白”。
先生关注社会,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他视达尔文的 “老老实实,简单明白”为自己写作的座右铭,但此诗却隐晦含蓄,不动声色地抒写了内心的批评、欣喜、盼望和赞美。
先生的古典文学修养是我辈所望尘莫及的。先生虽然生于乡村小镇,却家学渊源,父亲教书,祖辈三代连为秀才。而先生的悟性从小极高,记忆力又强,少年时喜爱的陶渊明的《归去来辞》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至今竟还能只字不差地背诵出来。更不用提那些唐诗宋词诸多名篇了,就是屈原的《离骚》、《国殇》,先生亦能如数家珍。
但是,如果认为先生是个只重古人的人,那就错了。拜伦、海涅、裴多菲、波特莱尔、屠格涅夫等人的作品,先生无不通读过,至于哈菲兹、海亚姆和爱伦·玻,对先生的影响就更大了。以“融会贯通”四字形容先生,是最恰当不过的了。且看先生曾用作第一本诗集书名的《夏日之梦》:
“如野马奔驰在草原之上,
我的心奔驰在夏之荒郊。
抚慰我的灵魂安坐在绿茵地,
美餐伊甸园野花的芬芳。
夏之温暖一如阳光之普照,
赤裸的小鸟把赤裸的森林歌唱。
甸甸的果胀满羊乳之诱惑,
在微风中颤栗夏娃之希望。
稍远处,一群瀑布在嬉闹,
婉延的溪展示温柔之乡。
如意移动你婀娜多姿的妙步,
背我而去步入碧玉潭的凉爽。
一朵芙蓉出浴在彼水之上,
待含苞欲放却把嫩蕊隐藏。
无鳞之鱼嬉戏在岸水之间,
无意吮吸阿波罗当午之目光。
心之狂澜颓败于太虚国的风景,
抑或那果悬在高枝永使人巴望。
能怨鲜活的水吗?哦,夏之光,
谁叫你造出一个蹩脚的亚当!”
这是一首在先生创作生涯里有着里程碑式意义的作品,使人耳目为之一亮。语言摇曳而多姿,情感浓烈而狂放,意象繁多而含蓄,层次丰富而分明,亦真亦幻,令人沉醉,令人神往。
有时我想,如果把这些优秀的现代诗歌放在世界的诗歌之林中,会否有什么逊色?
先生好诗众多,使人眼花缭乱,难以选择,我就不再在此一一枚举了。沈泽宜说先生“题画诗堪称一绝”,我深有同感,尤其是《干草车》一诗,给我印象最为深刻,可惜由于多次搬家,原稿不幸散失了,就像先生那20多篇精彩异常的哲学随笔一样,至今令我念念不忘。
五
先生要出版新的诗集了,我建议他用“棚架上的月亮”作为书名,先生愉快地接受了。《棚架上的月亮》是一章令我震惊的散文诗,无论是美术还是音乐,都无以表现其优美的意境,它使我不由想起白雪公主和美人鱼的故事。犹如刘晨、阮肇乍见仙女,又如陶潜初展桃花源,我久久地沉醉了。先生作诗追求诗美和诗趣,这是最好的实践,其善良的本性在此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先生的散文诗不说诗坛奇葩,也算自成一家了。《棚架上的月亮》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为完美的散文诗之一,是散文诗天国里不可多得的仙品。试读全文:
“‘姐姐,你不是说,月亮上有人吗?’
‘是的,她叫嫦娥,住在广寒宫。’
‘也和我们一样,有许多伙伴吗?’
‘有一个老头子,成天斫着月桂树;还有一只白兔,在她身边吃草。’
男孩趴在棚架上,巴巴地望着。
--老头子,有什么好说的;兔子又不会说话。姐姐要是没有我,会一个人在瓜田里看瓜吗?她该多寂寞啊!
‘一个孩子,他竟这么想。’嫦娥感动得掉下泪来。
姐弟俩立刻感到一阵凉飔袭来,湿润润的,降露了。
要是你是一个细心的人,你就会发现,何以今夜的月色格外的柔和呢!”
除了这章杰作,先生令人过目难忘的散文诗还有《湖畔》(四章)和《呦呦的小麂》等。《呦呦的小麂》闪烁着人性的光辉,这哪里是在写小麂,分明是在倾诉人间悲剧!平等的思想,生存的权利,无不在此得到了充分的强调。尊重生命,不就是尊重自己吗?先生真乃悲天悯人,侠骨柔肠。《湖畔》(四章)在语言上有着非常突出的表现。先生在他的重要著作《诗歌简论》里写道:“虽然整个文学都是语言的艺术,但对于诗来说,它是文学中唯一以语言存在为存在的文体。不像小说,它是以语言塑造的人物和情节为存在的;不像散文,它是以语言叙述描写的事件为存在的。我们读小说,记住的是人物和情节;读散文,记住的是事件;而读诗,记住的是诗句。”先生十分重视诗歌语言的选择和锤炼。《拱桥春雨》、《野鹭秋艳》、《帆影春江》,一个个多么诗意的题目。“平镜偕同一样的空阔”(湖畔),“溃寒苏醒着敏锐”(《拱桥春雨》),“闲步在河畔,是一阵秋风吗”(《野鹭秋艳》),“墨云滚动着超载的沉思,飘飘洒洒了一江朦胧,耕牧着万顷玉田,帆影恍若希望而去”(《帆影春江》),是神来之笔吗?多么独特的语言,营造了一幅幅灵动的画面,令人仿佛置身于行云流水、鸟语花香之境。鲁迅的《野草》以冷峻、深沉著称,先生的散文诗则以优美飘逸见长。在散文诗世界里,鲁迅的《野草》、波特莱尔的《巴黎的忧郁》、屠格涅夫的《爱之路》,都是一流的杰作,以我个人阅读范围而言,除此之外,最喜欢的,就是先生的作品了。
先生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作为一个学者型的作家,他还著有散文集《鸽子鸡的悲剧》、小说集《乌有镇风情录》等。如今先生甚少作诗了,也不见其对外投寄诗稿,读者业已难得再见到他的诗歌新作了。 |
杨雄 ?2006-11-29 20:02:28?? | |
[诗歌赏析]盛海耕:读郑炜短诗有感
郑炜的诗,十之六七写得很短。他有一本诗集《木公短诗》,写于1987年至1992年,绝大多数是10行以下的诗。
新时期以来,不,建国以来,诗越写越长,好像越长就越有气派,越有水平,不长则不足以显示作者的才华。其实恰巧相反,长而没有诗味,比短而没有诗味更令人生厌,更暴露出作者才情的平庸。
郑炜自学诗以来,一直坚持写短诗。仅此一端,即可看出他是个能独立思考、有独特追求的人。他不靠看风向摸行情写“诗”,而是凭自己的艺术感受和创作主张学诗。他认为“一种激情,一种旋律,荡漾在心间,流泻于笔端,便是诗”,只要这种激情和旋律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了,那么,“达意就行”,不要没话找话说,硬往长处套。郑炜的“达意论”使我想起唐人祖咏的“意尽说”,相传祖咏名篇《望终南余雪》乃应试诗,按规定得写12句,但祖咏写下四句就交卷了,问他为何如此,他答曰:“意尽”。这正是一个把艺术的完美看得比功名的成败还重的人。他不拘一格,然而他自成一格,留下了千古不朽之作。郑炜的“达意就行”的主张和追求凝练的习践,透露出他对艺术的态度。
短小和凝练,是诗的一种很高的审美境界。因为他接触到了诗之为诗的本质。诗主抒情,而情思乃一个人的生命活动(自然生命、文化生命、社会生命相统一的活动)所升华出来的东西,是晶体,是精华,顾名思义,总是事物的最可宝贵的不可多得的一部分,多了,滥了,也不成为精华了。你洋洋洒洒地挥写,像古人所讥刺的,“下笔不能自休”,情思势必稀释淡化,何以动人?反之,则纸短情长,情思凝聚成一个焦点,那诗往往就有一种灼伤力。一下就能打入读者心坎,令人心弦感应,而且余音袅袅,余味不尽,让人过目不忘。试看《两只小鸟》:
“和风
细雨
小雨伞
小草
大树
溪流
天地间
两只雀跃的小鸟”
连题目在内27个字,却生动地写出了清明前后江南随处可见的山野的盎然春意,传出了充溢作者内心和天地间的勃勃生机,物像清晰而迷蒙,意境沉静而活跃,宛如一幅成功的春山烟雨图。作者写这首诗的时候,还是个高中生,一个中学生能写出这样的一首诗来,根本原因在于他时值初恋,与女友同游家乡山水,生命浸透了欢乐,发而为诗,自然饱满淋漓,富有感染力,但也与他粗知“意尽则止”这一艺术规律有关。如果他写下的不是8行而是80行,这诗的诗味很可能所剩无几了。再看他的《后来》:
“后来,你来了
说声再见,抬抬手
就像扔一页废纸
那样轻松
后来,你告诉我
你的船靠错了岸
可你却把缆绳,依然
紧系在那个港湾
后来,你消失了
我总是做梦
总是梦见
狂风、暴雨、骇浪”
一方因游戏爱情而自食恶果,另一方却因爱的执著而梦魂不安。这里蕴藏着多少离合悲欢和人生血泪。但作者却大刀阔斧地砍去了。他知道诗的天赋和天职都不在叙事,而在抒情。此诗写在1989年,此时的他,对诗理已经由粗知而转向细探,进步是颇快的。
致力于短诗创作,用不着担心“不成气候”。君不见我国古典诗词绝大多数是那么短,可那是何等壮丽宏伟的气候。君不见我国当代现代的许多优秀诗篇,篇幅都并不长?西诗较之于中诗,一般要长些,但从萨福到阿玛赫托娃、从歌德到庞德,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不也是很短的吗?所以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诗人的诗,能否成气候,关键不在于篇幅长,而在于质地好。
1936年,郭沫若曾说:“一般地说来,好的诗是短的诗。”
1980年,艾青曾说:“我冒险提一个意见:多写短诗。”
如今我狗尾续貂,借读郑炜短诗中的由头,呼吁人们把诗写得精粹些、凝练些、短小些、像诗些。不知诗人诸君意下如何? |
杨雄 ?2006-11-29 20:04:51?? | |
[诗歌赏析]赵福治:在寓言的拇指上诠释城市的意象
——读衣水的《新寓言》组诗
“赋诗低吟枕边月,远望清泓镜中分;预借梦田醒心智,起落秋风吹乾坤”。又是一年秋风至,在秋风飘飘中收到衣水兄从远方发来的《新寓言》组诗,心情一下子变得很是沉重,也飘然不起来了。
滚滚红尘,芸芸众生,千姿百态,生活在大千世界的人类因能不断地修正自己而立世,因能警醒后人而进步。人类不停地用自己的智慧竖起一面面镜子,不断地用先人留下的寓言鞭策世人,不管是古老的抑或是现在的寓言影响着我们的这个世界和生活。如今,放在案头的衣水先生所写的《新寓言》组诗自己虽反复阅读数遍依然不敢轻易下笔,更不敢轻易地就作品的寓意和本质蕴涵作出结论。 我知道,若真正地读懂了这组诗,在某些方面讲,就是走进了诗人衣水的内心 。
诗人衣水多年来生活在河南的省会郑州,诗人具有的敏锐洞察力使他异于常人地感受到城市上空、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隐含于寓意的物象,并牢牢地抓住寓意的物象架构自己灵魂的支点使之以文字的形式再现出来,于是便有了《新寓言》组诗,该诗共 9首,诗人从一种另类变形城市的状态作为切入的平台,极具亲合力的口语化的叙述,使人于文字之外读出一种感慨和叹息,也使身处城市的人们静下心来思考关于城市、关于寓言的意想。
“只要我一闭上眼睛 / 总能看到满天的鞋子 / 疾驰而过 / 各种质料的 / 各种款式的 ……它们有的我很熟悉 / 有的我从来都没见过 / 它们有的飞累了 / 就落在地上走路 / 就像我们一样 ”。《疾驰的鞋子》是放在组诗首位的作品,一提到鞋,我们自然而然地就想到脚,各式各样的鞋上穿着各式各样的脚,由脚而及人——虚幻中“疾驰的鞋子”就是一个个人的缩影。诗中,鞋子的质料代表穿鞋人的身份;号码代表年龄的排序;款式则表示潮流与时尚。它们有的在“空中飞”,“飞累了就落在地上走路”,像常人一样迈动脚步,这样的表述暗合我们起起伏伏的人生,让鞋子在我们眼前演绎了一场人生的大戏。
接下来,诗人的意想从“走动的鞋子”,转换到《城市上空的鸟巢 》:“红灯笼一样耀眼”的鸟巢,只要“我”一仰脸 ,“准能看见一只不知名的小鸟 / 从里面飞出来……它们总是有点不同,至少眼神 ”,“那个就叫李四 / 我记得 / 这是我给它们起的名字 / 尽管不那么明星 ” ,纵然“直到有一天,我用遍了所有的标识 / 它们还是一个接一个地 / 从那城市上空的巢里 / 一直地飞出来 ”。在诗人的眼里,城市有时就是一个大的鸟巢,人们像鸟一样从里面飞出又飞进。衣水站在诗中的城市——一个“大鸟巢”外,审视他立身的城市,剖析城市的内核和实质——“鸟”从巢内的飞出是自然的规律、也是城市的规律。“鸟”在这里作为一种替代的名词,代表我们人类也好、鸟类也罢,谁都无法抵挡这种规律的运行。
如果说《疾驰的鞋子》一诗“鞋的走动”隐喻的是人类形体的运动,那么《城市上空的鸟巢 》中的“飞出的鸟”就是诗人暗喻我们人类的思想。
抛开严格的定义,在一定程度上讲,寓言是以文字或讲述的方式把需要警示的寓意融入到故事或文字当中去,以起到鞭策和警醒世人的目的。诗人衣水也不例外,但他选择切入的意象却是另有一番意味:睡着睡着,不经意《见到一棵树》,“好久没见到树的样子了 / 就兴奋地追逐”。树是我们人类从古至今既有的伙伴,它既为我们遮风挡雨,也为我们送来绿的希冀与畅想,所以,诗人对它说 :“我睡着的时候太寂寞 / 我很想很想成为你的好朋友”。《见到一棵树》一诗诗者用细腻朴实的笔触寄托了对自然的爱,对绿色的怀念——只是这样的绿色正在一步一步地远离城市,只是这样的绿色只有在“睡着”的时候才能见到。
现实的或者历史的寓言,它们都是关于生命的、关于人类自身的体验和总结。人们在不同程度地接受寓言启迪的同时,也把寓言记在心间。在《看见一条狗卧在大路中央》《楼顶数星星》两诗,诗人无疑是受传统寓言的影响结合自己对现实的感受写出的:“一条狗卧在大路中央 / 它的八个奶子干瘪、松沓 / 像八只无物可装的袋子 / 很显然它是条母狗 / 没准家里还有八个可爱的宝宝”,一只乞丐般的“狗” 在诗人笔下颓废而又鲜活:“这条老母狗在焦急地等待 / 像路边的乞丐 / 等待施舍 / 抑或等待一辆 / 不长眼睛的豪华小汽车疾驰而过”,结尾的一段影射的是城市不和谐的一面,让我们感受别样的城市。与《看见一条狗卧在大路中央》一诗诗感效果截然不同的《楼顶数星星》则透露出衣水的内心依然保存着幼年时的情结:“几只小星星偷眼窥探我的心思 / 我越走越远 / 远到没有树林和花草……远到我的楼顶和别人的楼顶 / 以及城市的每一座楼顶 / 我们都在楼顶上仰望夜空 / 仰望星星…… 星星呀星星 / 快快出来 / 不然我们就做不成那数星星的孩子了”,使人不由得回忆起儿时躺在长辈的膝盖上一边听着长辈讲寓言故事,一边数天上星星的情景,看似怪异而又从容的诗作里对变形生活的理解、蕴涵的思索不言自显。
衣水《新寓言》组诗中选择的寓言题材都是现实生活中具体存在的事物,无时无刻不呈现在我们的周围,尽管诗者从现实中发掘其内涵,从哲学的角度审视它们的内核,可寓言的诗歌文体形式注定了这组作品的浪漫的现实主义风格,并在《吃羊蹄》一诗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一群羊闯入我的梦 / 偷啃我的麦苗 / 它们肆无忌惮……说实话,我不恨羊群 / 我恨每一个羊身上的四个蹄子 / 铁钉似的羊蹄 / 刨断麦根,麦苗就死在我的梦里……我恨羊蹄 / 所以我一生下来就喜欢 / 吃麻辣羊蹄——《吃羊蹄》”,这样的表述看似有趣、实质是源于对喂养人类生存麦子的衷爱,而“吃着吃着 / 我就感觉有一群羊 / 在我的嘴巴上奔跑了“的结尾,给人以情理之中的意外和生态循环生生不息的感触。
《梳理乌鸦的羽毛》是诗人在“思想天空”中追求、探索的一种“思想的可能”:“天下乌鸦一样黑 / 我知道大树上的乌鸦没有例外 / 但我必须找到一只白的……之后 / 真理为之动摇 / 一只洁白的、祥和的乌鸦 / 她将推翻我们所有的固执之城”, 其表现的是一种人类的本能,和所要达到这种本能背后的一种过程,也蕴涵着诗人对“固有思想”的反叛与努力。
《漂亮的手指》《快乐的啤酒瓶》两首诗,是组诗的收尾,“手指可以捏着笔 / 可以夹着香烟 / 手指可以摸着欲望之乳 / 可以摸着孩子的脸蛋 / 手指可以张牙舞爪……手指肯定不知道这些 / 手指的单纯 / 不能有隐喻和象征”,《漂亮的手指》影射人类无休无止的欲望,而手指不是欲望的根本,欲望的根本是指挥手指做事的“欲望的驱动”。 “啤酒瓶一个接一个向我飞来 / 我知道 / 我必须再喝一瓶啤酒 / 繁殖一个酒瓶……第二天醒来 / 我要去挣钱生殖它们 / 啤酒瓶就雄赳赳地 / 一一同我握手道别 / 然后它们呆在地板上 / 很快乐地玩起了积木游戏” ,《快乐的啤酒瓶》用纯寓言的手法,把啤酒瓶作人格化处理,渲染了气氛,使诗中“我”的生存状态鲜活起来,极具感染力,也使我们在静观之身中自省。
纵观全诗,诗人衣水通过汲取生活经验,发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非凡的文学创造性,从生活与生命与城市的角度立意,用幽默、夸张、怪诞、空灵的的笔触,从容饱满的文字,味道十足的语言,把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个细节放大显形、提炼、加工,从而揭示寓言的真实存在和世间的美丑,使其作品达到一种穿透的震撼,进一步张扬了他独特的艺术个性和作品魅力,也给我们提供了一组观照人类自身存在的寓言诗歌,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了衣水先生选用诗歌文本方式来表现城市寓言的深意。真诚地希望我们人类不要为在拥有物质财富的同时,而失去更多而珍贵的精神背后的思索。
读完这组作品,掩卷之余,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我国,诗歌作为艺术的代名词,源于人们长期以来受唐诗宋词的熏陶而对诗歌产生的景仰,在常人看来,诗人身上笼罩着一种艺术的光环。而作为饱受西方诗歌思想冲击和洗礼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诗人肩上无疑肩负着根植母土,写出属于东方、属于中国诗歌作品的重担与希冀。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新寓言》组诗从篇幅到选材上再精练一些,首数上再减少一些,从组诗中精选几个有代表意义的物象着力于深度和诗意上的拓展,营造出读者过目不忘的“诗眼”,如此,此组诗将会起到更好的艺术效果。这纯属扪叩之见,就教于诗者与读者。 |
杨雄 ?2006-11-29 20:07:44?? | |
[诗歌赏析]冯碧落:在极轻和极重之中——读羽毛最近的诗歌
海和海的界限模糊/你和他们站在一起/你却还是你。这是我曾经写羽毛的一些句子。在那个时候,羽毛的诗歌让我有了期待,我预感到它将来的灵透和重量,就像一枚浆果,在成熟时的品质,是沉甸甸的通透灵秀。也是生命最朴素本真。
“一件文本的意义并不是偶然地超越它的作者,而是不断超越它的作者的意向。因此,理解并不是一种复制的过程,而总是一种创造的过程……完全可以说,只要人在理解,那么总是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德国•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我们理解诗歌,感受诗歌,首先是要感受诗歌的意象,从词语进入,到达作者的心灵,最后我们又回到自己的心灵。这是一个多么奇妙的旅程。在这样的过程中,发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我们自己的世界和作者的世界发生了一次冲撞性的交汇,这就要看这个作者带给我们怎样的震撼——我们自己的世界忽然有了烟花,或者,也有可能会发生火山爆发,但最终,我们还是要重建我们的世界,这也是我们自己的家园。读了一首诗,让我们的世界改变了,这种情况发生的极少,但也的确存在,这就是诗歌的永恒魅力。
之所以谈到这些,是认为真正的诗歌少了。很多是诗歌惯性下的衍生物,这类似诗歌的东西,长得也许比诗歌更漂亮,但它更像诗歌的肿瘤:时间久了,它就被大家误当成诗歌,反倒把真正的诗歌当作杂草了——但它毕竟是抓一把空无一物的。真正的诗歌,不管多短,一样掷地有声。而那衍生物不管有多长,还和影子一样,虚幻而空泛。
◎冬日记
像软软将卷曲的旧纸和枯叶
像软时代的湿疣,风干牡蛎
我心底里
脱下灰尘金黄的外衣
一批白石头在黄荆山上
喧哗是冷的
在表面,细草孤独得好长时间,不去打动一颗心,不会去爱了
等着拿剪刀的人在春风中 ,来磨吧
把地桩打到岩层底下
这首短诗,旧纸,枯叶被同情成风干牡蛎。秋天金黄的果实和最好的日子呢?都已经成为软时代的湿疣——发霉,腐烂,不再坚挺。冬是衰弱的。喧哗是冷的,再热闹也是冷的。大时代过去了,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马克思《*宣言》)。人性的时代走进了冬季,连爱情都方便快捷式的了,谁去关心心灵?细草吗?羽毛在暗示春天的到来,埋伏着一个希望。但他依旧是淡淡的调子,他要建立新秩序,却只说了“把地桩打到岩层底下”。
羽毛把诗歌命名为“我”的艺术:“如果说我放弃了高蹈、形而上,不如说我在日常之路上走得有些远了,一不小心,竟然成了与上帝同桌饮酒的那个没有花袍可穿的俗子。”(韩少君)其实,羽毛是在让你和自己落回实处,他不会把你抛在迷雾中,同样也清醒的不让自己在生活这场大雾中迷失,他的清醒有时无力承受孤独,但同时却享受这噬人的孤独。
◎夜晚
只看见蟑螂
在我的周围
才安静地
写出了一首诗
他必须忍受,并慢慢培养热爱的品质
和蟑螂一样
吸收热月的灯光,自由没有被伤害
这是羽毛在冥想。也许有点卡夫卡,但更保持了他独特的清醒:他可以是同时为二的,一个还是我,一个化身蟑螂。他感受蟑螂的自由,卑小,也让蟑螂感受到自己的生命竟也如此脆弱,孤独。他们存在的同一性是“自由没有被伤害”。但也许羽毛一时兴起踩死一只蟑螂,那么一切平衡都被打破,另一个秩序又在建立了。这自由的脆弱,正是人类的脆弱。但,这也是人类最伟大之处。羽毛写生命,这个题材相当空泛,但羽毛不直接写,他写生命的存在。当你对一个诗人感兴趣,一定是他诗歌的指向让你发生兴趣。人的善意和神的善意相比,更多了同病相怜。羽毛没有站在天空俯视和悲悯,他一直游历着,走在不同的路上。他的眼睛里面是人,是当他站在人群中,用平视的目光。
《存在》
几十头牛在吃草
黄昏中拉下的重影
鸣叫将尽,将辽阔
哎,捂头昏睡吧
秋蝉目睹落叶落下的全过程
包括
上个世纪以来,晦涩 ,起伏,连绵,纤细
湍急之后,大海明月
那么多亮晶晶的虫子
在秋波里
不安的存在 ,必要地蛰一下,蛰一下
盲目的蛰一下
秋蝉目睹落叶落下的全过程,就像人们目睹了上个世纪以来晦涩起伏的时代,这个时代经历的事件,湍急,急乱。但后来却像大海明月:美,表面宁静,内心凶险。那么多亮晶晶的虫子,是那么多有着很多梦想的人,只能不安的盲目的蛰一下,蛰什么?蛰这个象征时代的大海吗?蛰自己的同类吗?蛰那虚无的空气?假象的敌人?似乎都不是,但,只有蛰这个动作的存在,他们就都还是活着的。
《暴力》
我要我的肉体
美丽啊,哀愁啊 ,恸
伟大国家的江水,日夜奔腾 ……
这是时间的暴力:肉体,哀愁,美丽,国家,江水……所有的,都会被时间消灭粉碎……
《一只狮子》
一只狮子在
凌晨三点的大街上
汽车急驰
他如浮云
他如枯叶
沾满了露水
身上有星辰的新灰
“不能不说,我写诗歌时受到了海子的影响,在每一个人青春期时候,如果他爱诗,就会自然爱上海子的诗歌……”(羽毛)。的确,羽毛有海子的影响。有很多人对海子的诗质疑。但我发现,如果把诗歌和生命的精神(包括心灵)分裂开看,就像外科医生的解剖,看,这是你的心肝肺,这是脑子;可是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区别在,“永恒把死亡、无意识和自然联为一体。”(奥斯本《时间的政治》)活着的人思考,思考如何被解剖?它是什么形状?它的确存在!那么,把一个人分裂成身体和灵魂,他就属于了永恒(死亡);把诗歌分裂看呢?看,这是排比,这是暗喻,这是萨图罗斯剧式结构,三音部短长格……研究这些,精美的达到这个格式,可是,灵魂呢?我们竟然把它忽视了?!当然,太过拙劣的技法必然会影响灵魂的表达,但过于注重技巧,是不是将诗歌变成了塑料假花?我只看海子在诗歌中发出的光芒,是来自天堂的光。羽毛将激烈守在安宁中,优雅中。他是博尔赫斯的镜子,他的激烈和真实,优雅和安宁互相印证存在,有时在诗句中不经意的出现一个宣泄点。
《练习拣瓦砾》
拣起一片,掉下另一片
越来越坚硬的掌心
蒺藜,褶皱
金风吹过来,上千年的江水未洗净他的身子
这里,宣泄点在“未”字上。看着淡,回味起来浓得掉眼泪。为什么拣瓦砾?拣起来又掉下?越来越坚硬的掌心,是被瓦砾磨的。这双饱受磨难的手,摸着瓦砾,在废墟上,摸着蒺藜,布满褶皱。也许他是灾民,在重建家园(我们在某个程度上不也是精神上的灾民?)也许这是纤夫,在江边拉纤为生。金色的风吹过来,自然是美好的,可是千年的江水,并没有洗净他的身子,他是无法翻身的,所有的美好改变不了他烙刻的命运……“在某一个时期,我爱海子的诗歌要疯了,我对人就说海子,无论他是不是懂得诗歌。在这个时候,我再回去看海子,是多么平静啊,我的内心。”(羽毛)他在海子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他们都是赤子。所以他们都能看到苦难,看到纯洁。
《回声》
我大声的喊叫
也没有一只老虎从森林里奔来
乌鸦惊走了
皆是铸铁, 磨损过鞋子
灰蒙、幽深的苦楝般存在
向落日的方向流去
和“被刘小枫称为深紫色叙事思想家的基斯洛夫斯基的电影一样”,羽毛视角有叙述的美:他记录下这些细微的关系,他存在的价值就是“在物质发展,所谓的文明正不断掳掠心灵的今天,为我们保留住与客观存在建立的最柔软、最敏感的关系,诗歌是我们与世界的擦痕”。而“力量,最好是不动声色。” (羽毛)。他的喊叫,改变不了自然环境的缺失,老虎这个生物链快要断了,生命都“灰蒙、幽深的苦楝般存在”,并向着“落日的方向流去”。而他的喊叫是没有任何回声的,时间会掠夺一切,但人类自己加速了掠夺,充当了什么角色?
羽毛的诗歌理想是“诗歌和生活相互引导,相互发现,相互眷顾,要慢慢把诗歌引导来,不经意间引来;”并“从根本上去掉诗意,让诗歌在田地里自由自在的生长。象农夫所做的那样,拆除栅栏,除掉诗意的虫子,剪掉枝蔓,但有时候又需要枝蔓来使果实成长得更原生。” 他带给我们独特的感受,让我们洗涤自己,也埋下了我们对于理想诗歌的希望。 |
杨雄 ?2006-11-29 20:10:08?? | |
[诗歌赏析]焱冰:关于海啸《河流》的文本细读
河 流
东去,白云上了台阶
浅蓝的故乡不言一语
直到江上日凉,渔人鼾起
直到灯影身异别处
楼中自有归人
酒冷。一杯清澈见底的前程
舟橹横陈
打小就爱潜水穿行
【文本细读】在我看来,海啸是个非常执着的人。他以一颗“感动”之心,在现实世界中一直坚守着自己的诗歌理想和人生梦想。马知遥说:“诗人用自己的理想造就了十字架,在历史和时间的隧道里摸行,替人类唱心灵最真实的歌,并将人类的尊严和梦想用凡俗的方式表达出来。”他写过很多长诗,因此,我感觉,细读这首小诗,相对而言是较为轻松的。
他的这首《河流》短短8行,可谓语言简洁洗练,朴素自然,流畅易懂,明白如话,没有任何典故的堆砌和字句的雕琢,形成一种新颖明快的风格。小诗在优美的吟述中,很自然地把我的心引领到一个“世外桃源”,一个纯洁、明亮的安歇之地。这篇诗作就像一幅古意丛生的图画,“白云、台阶、浅蓝的故乡、渔人、舟橹横陈”,每一个语象都是那么的鲜润清新、宁静熟悉。作品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反映。这首小诗既有古典的诗意,也不乏现实的质感,通过美丽的意象和精致的词汇、象征的笔法和纯朴的抒情,淋漓尽致地释放着诗人此刻的喜悦和内心的幸福,既包含了对故乡的企恋,也透漏着对美好梦境的神往。
事实上,在现实生存的阴影里,诗人并不是没有历经过命运的颠沛流离,不是没有心灵的负累,内心深处也不是没有犹豫和惆怅,他对生活状态的“介入”和对诗歌写作的“游移”一直是纷繁复杂的。这从他的其他诗歌中都能清晰察觉。但在这首明净的小诗中,我自始至终并没有发觉任何一丝消极的情趣,字里行间却闪烁诗人的坚守和勇气,那个楼中的“归人”、那个“爱潜水穿行”的孩子,准确地体现了诗人看透浮华之后的平静与淡泊心态,人与自然和谐相伴的情形让我也完全忘记了都市的聒噪喧嚣,重新使现实中的生命个体与自己的灵魂重叠在一起。
我从不相信会有一条明亮而笔直的道路会直接通往梦境之巅。但在作者无意的引领下,使我似乎看到了在随从顺役的时代队列中皈依心灵的纯净庄园、让躁动之心重新找到那份得以抚慰的静谧与温暖,也找到了用一颗纯净的心来抵御物欲横流的生存现实的可能性。 |
杨雄 ?2006-11-29 20:11:38?? | |
[诗歌赏析]啊呜:《两只乌鸦》的翻译——与周永启先生商榷
近读英国歌谣《两只乌鸦》(The Twa Corbies)很是喜欢其中所营造的苍凉之境,但觉周永启先生的翻译与我的想法略有出入,故班门弄斧,翻译如下:
As I was walking all alane,
I heard twa corbies making a mane,
The tane unto the t'other say,
"where sall we gang and dine to-day?"
我独自在路上游荡,
听见两只乌鸦哀叹,
一只对另一只说,[1]
“今天我们去哪儿弄晚饭?”[2]
"In behint you auld fail dyke,
I wot there lies a new slain knight;
And nae body kens that he lies there,
But his hawk,his hound,and lady fair."
“你后方的老土墙旁,[3]
我知道有个骑士刚刚被杀,[4]
没人知晓他躺在那里,[5]
除了他的娇妻和鹰、犬。”[6]
"His hound is to the hunting gane,
His hawk to fetch the wild-fowl hame,
His lady's ta'en another mate,
So we may mak our dinner sweet."
“他的猎犬去捕猎跑远了,
他的雄鹰咬着野禽归巢,[7]
他的妻子已有了新欢,[8]
因此我们将享用美餐。”[9]
"Ye'll sit on his white hansebane,
And I'll pike out his bonny blue een,
Wi'ae lock o' his gowden hair,
We'll theek our nest when it grows bare."
“你可以站在他白皙的脖颈上,[10]
而我可以啄出他迷人的蓝眼珠,[11]
再拔一撮他的金发,
一旦窝顶光秃我们就盖上。”[12]
"Mony a one for him make mane,
But nane sall ken where he is gane,
O'er his white banes,when they are bare,
The wind sall blaw for evermair."
“很多人为他悲叹,[13]
但没人知道他的去向,
等到他的白骨暴露荒野,[14]
长风将久久吹荡。”[15]
关于上面翻译的几点说明:
一、本诗原文采用周永启先生编著《英诗200首赏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同时根据网络搜索校勘,改动一处原文,即第四段第三行,将中间的“a”改为“o'".主要参照网页地址:http://www.electricscotland.com/poetry/corbies.htm
二、本诗翻译参考周永启先生的翻译及注释。
三、我的具体译文与周先生多有不同,总计一十五处,现一一说明如下:
1.第一节第三行,对“乌鸦”所使用的数量词,我认为该用“一只”,而不是“一个”,一来前后行文保持一致,二来符合汉语表达的基本规范。
2.第一节第四行,周先生所用“觅餐”二字太过书面化,与译文整体语气、情调不甚相符,故我使用口语色彩较浓的“晚饭”。
3.第二节第一行,周先生所译“老泥土墙”似嫌罗嗦。诗贵精练,言简意丰,故我译为“老土墙”。另周先生将“behint you”等单词省略了。
4.第二段第二行,周先生省略了“I wot”,同时以“死”字作为本行末字,音韵上与前后并不匹配和谐,故我译为“我知道有个骑士刚刚被杀”。
5.第二段第三行,周先生在句末使用“那厢”一词,从音韵上看,比较符合原诗的押韵情况,但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已极罕见,另从整节诗的音韵和谐角度看,第三行可不用韵,不影响阅读时朗朗上口的效果。
6.第二段第四行,原诗顺序应为“鹰、犬,和娇妻”,周先生调整为“娇妻、鹰和犬”,个人以为“和”这个连词可放在“娇妻”与“鹰、犬”之间,主要是从人和动物的并列关系来考虑的,但周先生的表达更符合英语表达习惯,即将连词放在最后一个列举事物之前,可以说各有利弊。
7.第三段前两行,“猎犬”去捕猎不在主人身边,周先生将“跑开”一意放在句中,对原文顺序有调整,而我将近似的“跑远”一意放在句尾,主要是考虑到下一行的表达顺序。原文中句子结构顺序是可以对应起来的,所以我翻译时保持原顺序,相似结构可强调突出被杀骑士之孤独的死亡。另“wild-fowl”译为“山雀”似嫌武断,“fowl”一词一解释为“飞禽”。
8.第三段第三行,周先生译为“他的妻子另嫁了夫男”,我认为这样表达比较平淡,缺乏冷嘲的力量,故译为“他的妻子已有了新欢”。
9.第三段第四行,也是从诗行精练的角度考虑的,不赘述。
10.第四段第一行,按周先生注释13,“white一词暗示死者的高贵身份”,故我在翻译时突出了该词。周先生译诗中使用“白颈骨”一语,白色应该是对脖子的修饰,而不是对骨头的修饰,因为人刚死,乌鸦也还没有去啄食,颈部骨头不可能已经露出。所以我译为“白皙的脖颈”。
11.第四段第一、二行中的将来时态,我在翻译时用“可以”二字体现出来,表达更明确些。
12.第四段第四行,周先生译文中“行将”一意似为多余。
13.第五段第一行,同9。
14.第五段第三行,同上。
15.风之“冷”确乎乃诗中应有之意,但文字上未直接体现,所以我译为“长风”。
翻译诗文本不是表大意,故字斟句酌,与周先生商榷,也请行家里手指正为幸。 |
杨雄 ?2006-11-29 20:13:28?? | |
[诗歌赏析]李文、马兆印:爱在凋零与绽开间徘徊——莫林的诗歌《凋零与盛开》读后
一朵花儿谢了,林黛玉在《葬花吟》里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朵花儿开了,日本的川端康成说“盛放,含有一种哀伤的美。”可见花开花落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情怀。是啊,美丽的鲜花在绽放的同时,就接受了死神的亲吻,在强大的时空面前,柔弱的个体生命是短暂而脆弱的。人有人言,花有花语,凋零与盛开,两相邂逅,电光石光之间产生一种动人的情怀,一种奇丽的爱情物语。
刘墉在《蜜色阳光》里曾对爱像什么做过很多的形容,我对里面的两种比喻很是赞同。他说,爱像“火花”——需要撞击,才能产生;需要引导,才能燃烧;愈是黑暗,愈能见到。他又说,爱像“春花”——经历冬寒,才能孕育;经过春暖,才能绽放。来时枝头似锦,去时满地飞花,才惊喜“春到了”,便叹息“太匆匆”。由此可以看出,把爱情比做花并不是莫林的独创,但能在花开与花放之间写出自己不同于别人的感受还是很值得我们认真拜读,认真思索的。诗歌一开始就让“花儿”拒绝开放:“不要盛开可以吗?/我害怕触地的痛,使自己过度忧伤……把一双翅膀泊在春的湖面/像透明的爱情,幻想永开不败”。花儿在开放之间把花语写在花瓣之上:它含苞,酝酿着一种羞涩;它盛放,蕴藏着一种欣喜;它枯萎;孕育着一种凄美;它凋谢;诠释着一种恬淡。诗人很清醒的意识到这一点儿,所以,拒绝开放就是拒绝凋谢,永不绽放就意味着永不凋零!诗人想让爱情长伴左右,就像那四季长青的柏树,或者干脆让花儿忘记花期,永开不败!我们可以看到莫林诗歌在结构上微妙的处理,在意象上选用明喻的节制,诗歌语言层次的丰富掩饰了文字“轻飘”上的裂纹,所铺垫的梦幻似的意思流绕过那些花朵,意境简洁,她在为花儿(也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回旋体的空间,那种纯粹的唯美链式反应开始有了生机。
诗歌的第二节较好的选用了两个意象来抒情达意,一个是“惊鸿”,一个“子规鸟”。鸿,即鸿雁,也叫大雁。曹植《洛神赋》用“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来描绘洛神美态。后来就用“惊鸿”形容女性轻盈如雁之身姿。秭归鸟即子规鸟。一种说法是相传为屈原妹妹屈么姑的精灵所化,每年农历五月,此鸟叫声“我哥回呦!我哥回呦!”以提醒人们做粽子、修龙舟,准备迎接端午佳节,祭祀屈原。另一个传说就是“望帝涕鹃”:周朝末年蜀地的君主望帝,名叫杜宇,他后来禅位退隐,不幸国亡身死,死后魂化为鸟,暮春啼哭,以至于口中流血,其声哀怨凄悲,动人心腑,因名为杜鹃,又叫杜宇,因其声若“不如归”,也叫子规。而杜鹃花则传为杜鹃血染成,后世即以杜鹃啼血来喻悲苦之情,或多用作离愁的寄托。诗人把这两个意象巧妙的融合在诗行间,把自己浓郁的感情恰切的表达了出来,且画面感极强,让不归的惊鸿转过身来,定格在春天涂抹的一个画面中。此时,桃花盛开,羞涩的新娘该在暮春时分翩然而至吧?而子规鸟鸣啭的声音响起时,我才蓦然清醒:“只要你转身/缠绵的诺言就会凋零”。这里,语言非常简练,潜在的把昔日的山盟海誓比做了花儿,诺言会像花儿一样凋零,给人以新意。作为一首临屏诗歌,在相当短的时间里,莫林给诗歌的句构和篇构赋予了新的审美意识,她没有野心,诗歌语言行云流水般的清澈,也就是这种本真和自然的开合限制了她打开更深层次的光明,诗歌的触角无法伸及到花蕊的内脏,她只是在花朵还没开放、还没凋零前就转过了身,她看到的只是一朵感性的“零度唇花”,那种“缠绵的诺言就会凋零”的爱只是一种向下的疼,还缺少“向内”的痛。但文字明净自然的语感却像一把清风,拂面而过,那种弥散性的飞花冲淡了诗歌中不足的缺撼。由此我要提醒诗人小心使用自己的文字。皮埃尔·勒韦尔迪曾说过:“诗是用词体现的,而且只能用词体现,而词又是诗的暗礁。一个词就足以把一首最美的诗给葬送了”。(诗中“羞涩的亲娘”应是“羞涩的新娘”吧?一个“亲”和一个“新”,天壤之别也!
第三节是写实,是一种铭记而非表现,也是诗人个人情感的一次提炼。在回首冥想中,看到花儿的颜色,见证身边的经历,为找到一种归宿与理解而吟唱。“其实我掉下去,会如一朵云般轻盈/花瓣落在你身上,呈现的是爱的痕迹”。诗人虽然不想盛开,不想凋零,但自然界不会因你的主观意愿而为之改变。如果,繁华之后是凄凉,如果美丽之后是寂寞,如果爱过之后是分离,如果欢乐之后是痛苦……那么我们还要不要繁华,美丽,爱,快乐和聚首呢?“所有的娇艳都将停留在盛开过的地方/那些对接过的情语,开放/在下一个季节来临时”。瞬间即是永恒,荆棘鸟放弃在丛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却选择了飞向荆棘的瞬间。也许这就是它的梦想。它为了梦想永往直前留下了永恒的美丽。飞蛾不顾一切地扑向火源的瞬间,留下了美丽的身影,这个身影是永恒的。流星划过天空的那一瞬间,同时也在我心中画上一条绚丽的弧线,永恒的心留下了永恒的弧线。它们都用瞬间造就了永恒。而诗人在诗中所言传的不仅仅是个常识性的问题,更多的是言传出的一种深情。而那些让人耳红眼热的情语,更会在下一个季节绽开,此句带给人的更多的是一种希望。在诗的结句诗人更是夸大了爱情的魔力,就像电影中的镜头倒放似的,只要爱人说过“爱”了,所有凋零的花瓣会重新飞起来,荡远的涟漪又荡回来。让读者也看到了花瓣轻柔的重新绽放在枝头的美姿,和圈圈涟漪从远处悠悠荡回的恬静的画面。这种“倒叙”手法的运用自如,使诗歌的回味有了更大的空间。
莫林从身边的花朵写起,以花儿的凋零和绽放让爱情在其间徘徊,语言细腻而温婉,情真意切中自有一种爱的缠绵情怀。这种写法不同于直抒胸臆,也不同于内敛含蓄,但我们一样的感受到了诗人内心的爱的吟唱。诗人以虚写实,借花喻言,凋零与盛开也是一个人一生的写照。然而,这种爱并不坚固,也没有海誓山盟的语义,它所分泌出的某种经验只是一个人的低述,在个人情感的余温里呈现美丽的花瓣儿,随风飘落。凋零与盛开、持续与消逝、幸福和痛苦,这些物化的经验在生活的最底部超出时间的局限,一个人的低唱就缺少了和旋的回应,那些流经身边的“瞬间”悄悄的避开了我们。诗歌就是写给读者看的,如果在语感能指的流向里,再加入一些厚重的词,使诗歌内在的光泽和活力更有生命力,就有可能对词语的平衡来一次叛离与提升,这也是我喜欢看到的。
感谢莫林给我们带来了这么一次阅读的旅行,在以后循环往复的日子里,诗人也一定会小心翼翼的保存每一片飘零的花瓣,用生命珍惜她的余香:“这是爱的花朵,是世间最动人的话语,是世间最永恒的美丽!”
2006-2-22
《凋零与盛开》
文/莫林
一
季节,在轮回中穿梭。虚弱的缝隙
让风乘虚而入。不要盛开可以吗?
我害怕触地的痛,使自己过度忧伤
许多想法不由分说,潜入花蕊
梦境无论好与坏,总跟着岁月的脚步
藕断丝连。把一双翅膀泊在春的湖面
像透明的爱情,幻想永开不败
二
恋人与诗篇,以及倒影
在春天涂抹在一个画面中,不归的惊鸿
转过身来。桃花盛开,你必须露出真容
在第一季的三月,领回你羞涩的新娘
这是第二次,听见子规鸟的鸣啭
越过零度,唇花绽放。只要你转身
缠绵的诺言就会凋零
三
其实我掉下去,会如一朵云般轻盈
花瓣落在你身上,呈现的是爱的痕迹
所有的娇艳都将停留在盛开过的地方
那些对接过的情语,开放
在下一个季节来临时
说过爱了,所有凋零的花瓣
会重新飞起来。荡远的涟漪又荡回来 |
杨雄 ?2006-11-29 20:16:41?? | |
[诗歌赏析]李长空:凌云健笔意纵横——楚成《东湖诗词楹联集》序
钟情一位诗人,往往从他的某些难忘的作品开始。因为流言靠嘴,留言靠笔,诗人是靠作品说话,靠作品去寻找自己的知心朋友和读者。早在2002年初,我就通过《九州诗词》等期刊零星地读到过诗人楚成的作品,从而知道他是“九州三子”之一。但真正钟情于诗人,却是在今年。由于我和他都是中国诗歌网“古词新韵”版主,我读到他的诗词作品的机会就更多了。当我陆续读过他的《东湖绝句》(26首)、《天府祭岳母》、《梦江南》、《西安纪游》(组诗)、《咏怀古迹》(组诗)、《伤时》(18首)等作品后,我禁不住被这些或逸趣山水、或情思挚诚、或咏史喻今、或写实言志的刚柔兼备的作品深深吸引住,从此楚成这位才华横溢的青年诗人的形象就铭刻在我的心坎上了。前不久,楚成应《中华诗词》杂志社邀请赴京参加“2005年青春诗会”,我们终于得以相聚。期间,他竟专门赶去书市淘回厚厚一捆诗词写作资料,他对诗词的这份赤诚和痴情不能不令我感动。现在,趁楚成《东湖诗词楹联集》出版的机会,谈谈个人对他诗词作品的读后心得,请读者朋友不吝斧正。
一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散漫而疏放、优游而冥知、以多彩的生命之“轻”来拗救严峻的功名之“重”的逸趣,深深植根于性情温良的中国古代文人心上。由此,居则泉石花竹,只笔把扇、书写忠诚,茶酒琴棋,观戏吟诗;行则批阅中壑,游戏平甸,濯清流而观游鱼,坐茂林而赏佳夕。含英咀华,识度闲放,忘情于花草之中,畅志于清旷之乡,以此而自娱,逸趣而自任。
楚成的性情,可谓和中国古代文人一脉相承。他的许多作品,才艺飘洒于山川湖泊之间,秉性、风骨寄托于梅兰竹菊之上;虽然红尘万丈,人世苍桑,但那一切依然是他的清凉世界。笔墨中之山可居、水可游、花草可赏、禽鸟可戏。人在其中,精神可畅游,神采任飞扬,飘逸思绪,悠悠雅情,如飞花落叶,纷纷扬扬,散落在其中。请赏:
《野渡摆舟》:渔歌远俗尘,野渡摆舟人。古岸青苔起,世间又几春。
《东湖绝句》:渔舟两两傍芙蕖,野渡沙鸥隔岸呼。为爱东湖风景好,举家移向楚城居。
《登泰山有感》:万壑涛声响不平,巍巍岱岳作龙吟。松风卷起千层浪,奇景向来险处寻。
《梅》铁骨冰心有傲姿,不逢和靖恨生迟。孤山独处谁人识,怎似夭桃含笑时?
《荷》风摇竹影意难平,雨打枯荷入夜声。衰柳寒禽催鬓改,甘从寂寞度余生。
《菊》记得钢城十月时,菊花处处斗骄姿。而今往事难回首,独立寒秋待月迟。
…………
凡此种种,无不是“景语”与“情语”的合融,“状难写之境,如在目前”。
二
诗贵真情,真情是诗的摇篮。无论是真情凝成的故事,还是真情孕育的歌谣,只要它能从血液抵达血液,从心灵抵达心灵,并以诗的形式生根、发芽、开花和结果,就有可能成为生命的绝唱,使读者被感动、或者被启迪——
《求职途中》:电话报平安,未言风雪寒。担心惊老父,不忍道艰难。
《天府祭岳母》:故园风雨隔重帘,慈母依依应未眠。噩耗忽传惊半死,迢遥千里哭灵前。
《幼子病重有感》:大病袭儿五内焚,一连数日竟昏沉。几回三镇穿梭过,点点泪花染血痕。
《中秋感怀》:独立高楼对夕阳,孤飞鸿雁断柔肠。桂花飞处携妻子,黄菊开时返故乡。红树村边双鬓雪,白鸥江上一林霜。飘游但恨归来晚,犹唤乳名旧宅旁。
《梦江南·春雨》:人何在,人在雨中愁。一片柳丝无限泪,问君何事恨悠悠。别绪了无头。
《摸鱼儿·赠别》:望高台,雨斜三楚,送君舟上归去。白鸥湖上随风起,清泪满襟难数。舟暂住,枉学习、齐家治国升迁路。问君但语:去狮子山边,编书卖赋,诗酒染飞絮。 人生梦,莫若功名所误。可怜才俊人妒。从容报国轻生死,此志凭谁来诉?鸡乱舞,鹤独倚、不如归种东篱土。又何言苦?待把盏南湖,月沉舟底,陶醉不知处。
………………
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中说:“境界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之境界。”楚成是一位真情的诗人,他的作品,无不情真感实、结构精巧、语言纯朴,可谓有境界、有品位之作。
三
我以为,作品要大气、厚重,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就必不可少。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内在的本质特征。一般来说,越有民族性的作品,也就越有国际性。而历史与文化又是常常交织在一起的,使我们能时时处处感觉到它们的氛围和力量。
楚成是一位有思想的诗人,他有不少诗词咏怀古迹,立意厚重,风格雄浑豪放,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很是耐读。如:
《颐和园怀古》:一片春风柳万丝,昆明湖上玉人迟。声声歌舞名园内,记否联军掳掠时?
《登大雁塔》:悠悠雁塔越千年,黄卷青灯译巨篇。士子题名歌动处,空留碑石草丛前。
《岳阳楼怀古》:谁怜月下抱头吟,潦倒孤舟泪满巾。纵使穷愁身至死,为民亦不改痴心。
《观秦始皇兵马俑有感》:雄师铁甲战纷纷,六国哀声犹可闻。长叹三军沉地底,不能东指只身焚。
《梦江南·圆明园怀古》:人何在?人在远瀛观。福海烟尘腾脑际,火焚血洗圆明园。无语祭轩辕。
…………
这些诗词,是诗人在游览古迹时,有感于历史事件的是非,引发出对时局或个人情怀的共鸣,或借古以喻今,或借古以讽今之作。这类诗词由于多用典故,手法委婉,更显得情韵丰蕴、意义深远,富有现实主义的精神。
四
诗,抒情言志之物。作为一种传播载体,诗不能仅仅抒发一己之情,还须言大我之志。优秀的诗人不仅要有生命意识,更应有使命意识;他不仅要将诗的视觉对准人的心态,更应将诗笔直指世态。只有这样,诗歌才能既有人性的纯美又富有时代气息,并成为道德和公德的引导者和监督者、成为当时社会情况的记录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关心国家民众疾痛,愧称诗人。
作为优秀的有良知的诗人,楚成十分注重在深入细致地观察、体验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加以典型化,强调从人物和环境的联系中塑造典型性格。他创作的现实主义诗词,不是直接抒发他自己的主观理想和情感,而是偏重于描绘客观现实生活的精确的图画,象镜子那样如实地反映现实,他的社会理想和道德激情往往就是通过这些对生活的具体的真实描绘而自然地流露出来的。如《伤时》(18首)、《建筑工》、《悯农》、《观黄鹤楼迎新世纪焰火晚会有感》、《都市渔家》等等作品。
在这类诗词中,既有充分运用对比等讽刺艺术手法,描绘社会的某些黑暗现象,具有强烈的批判性或揭露性的作品。如:
《伤时》:(三)五彩华灯夜色阑,佳肴美酒半沉酣。买单自有人来付,官近楼台得月先。
(六)宴舞笙歌笑脸陪,蹒跚醉步五更回。千金一掷何潇洒?原是上司视察来。
(十二)乡人外出几时归?商海涛声掩日辉。从此五湖休种谷,民工百万尽南飞。
(十三)才微气傲赴华筵,得势全依嘴角甜。关系网中关系套,高升原是赖金钱。
《悯农》(一):月明林径稻花开,赶集城中夜半回。十亩良田辛苦担,不堪学费小儿催。
《建筑工》:脚手架中泥染身,一砖一瓦费劳辛。筑成华厦上千栋,不是高楼屋里人。
《采桑子·中奖》忽闻小弟中头奖,父笑颜开,母笑颜开,夜半发财梦几回。 彩票在手声声叹,兄亦添哀,姐亦添哀,亲友纷纷借款催。
……………………
也有看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民众生活进步等等的喜极而泣之作。如:
《观黄鹤楼迎新世纪焰火晚会有感》(四):巨龙舞罢架金桥,银蛇乘风上九霄。但铸辉煌新世纪,豪情壮志比天高。
《悯农》(二):小村远望麦花开,期盼丰收梦里来。赋税闻知今始减,明朝盘算打工回。
《都市渔家》(一):高楼连片势巍巍,几处茅庐半掩扉。一叶扁舟横水上,大江东去落霞飞。
《都市渔家》(二):江滩风暖落英飞,水上人家卷白帷。一片鹭鸶秋色里,夕阳西下载鱼归。
……………………
这些诗词,无不深深植根于现实的土壤中,“按照生活的全部真实性和赤裸裸的面貌来再现现实”(别林斯基),而不带主观议论抒情,让读者自己去思索。
五
楚成诗词题材异彩纷呈,形式多种多样,读他的诗词令人目不暇接。这在当今旧体诗坛是少有的现象。上至知名的诗人词家,下至普通的诗词爱好者都喜欢读他的诗词,报刊和互联网上时有其诗词评论发表。为什么他的诗词作品具有如此的魅力?
首先,楚成诗词具备了真情实感和立意高远。立意很重要,对于创作来说,就是“立魂”。大文学家曹雪芹曾借林黛玉之口对学习写作的“香菱”们说:“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读一篇作品,先看立意,作品格调的高下立判。立意高,作品格调就高;立意低,作品就庸俗甚至卑下。立意的高下之分,对应着作者人格的高下之分,“诗如其人”是也。楚成作品立意的高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正确”,楚成诗词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是非观、价值观,始终站在祖国和人民的立场上,同一切腐朽的、没落的、肮脏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B:“真情”,楚成诗词敢于说真话、道真情,爱人民之所爱、恨人民之所恨,甚至人不敢恨,楚成恨之;人不敢爱,楚成爱之。故他的诗词很容易在读者的心灵中激起震荡和共鸣;C:“气节”,楚成诗词有傲骨、有气节、决不媚俗、也不盲目追求时尚;D:“忧患”,楚成诗词不辱使命,真切地关注民众的疾苦、国家的统一、道德的归属等等。这些与时下许多或停留于生活琐事,浅尝辄止;或自我意识膨胀,不能摆正“小我”与“大我”的位置;或思想混乱,含意模糊不清;或追求享乐、拜金;或颠倒是非、以丑为美等等的诗词作品是有天壤之别的。纵观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辛弃疾、闻一多、艾青、臧克家等古今杰出诗人无不具有这样的素质。
其次,楚成是一位学识渊博、创作勤奋的民族诗人。中国诗歌的几乎所有体裁他都写出了精品。新诗、旧体诗词,包括古风、律、绝、词、散曲、联等都有成功之作。此外,他还根据自己的感悟,写有近百则论述精辟的《梨园诗话》。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诗人,自己的诗歌。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个诗人,就如同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无论诗人从哪一个世界提取他的创作内容,无论他的主人翁们属于哪个国家,诗人都永远是自己民族精神的代表,以自己的民族眼光观察事物并按下她的印记的。”(别林斯基)在西方现代派新诗占领诗歌阵地的今天,楚成始终坚守民族化的阵地,创作出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诗歌,这是他博得读者青睐的真正原因所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愿以此与诗人楚成共勉。 |
杨雄 ?2006-11-29 20:18:24?? | |
[诗歌赏析]紫陌红尘:略论杨继晖历史诗歌里的意象
读杨继晖的历史诗,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诗中的那种特别的气质:一种淡淡的略带有南方人特有的细腻、湿润与忧郁的气质。他以一种近似古朴的刀法,穿透历史时空的阻隔,切入历史深处,并用生命的共感状态,用独特的意象,激活我们贫乏的想象,去领略历史长河里的风云变幻。
在他的《吴越春秋》(组诗)里,正是在传情达意中由时间的流动性转向空间的意象性的,使我们在阅读时被意象所吸引、所感动,从而激发审美感应。如《想象西施》:
鱼说:这个女子一定是醉了
才有这样的轻盈
荷说:这两条鱼一定是哭了
才会这样的优柔
水说:这三朵荷花一定是羞涩了
才开出淡淡的艳
风说:这片水一定是谁的前世
看一眼,就生起漂泊的疼
这些年来,想象越来越美
而具体的
往往难以言说
通过鱼、荷、水、风对西施的美的描绘,道出了美并没有一定的标准,而是个人的人生体验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情趣。美是不确定,这里的意象也是不确定的,正是这种不确定增加了诗中不可言说的意味,言尽意未尽;意尽情未了。让我们体验到一种神秘的、接近不可知的嵌在文字中的美,这种美暗合了人类心灵中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感受、一种莫名的震颤。《想象西施》意象中隐喻的寓意,也可以说是他诗学思想的再现。
杨继晖诗歌意象的另一特点是宁静、淡泊、超脱、空灵,不生涩,也极少用繁复冷辟的意象,而是使用对比鲜明的意象,组合排列,形成一种画面感,集山水、人物如一诗,画法类似于中国画的写意。从近处的城墙与新柳,到远处的含黛的青山与绿水,通过简洁的语言,清新不落巢臼的、活生生的意象,使时间与空间的阻隔与距离缩短、弱化,意象的“寓意”又形成“境”的现实感,这是我们读他的历史诗而无“隔”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读他的诗,如同在看一部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微型电影。如《扬州慢:侯方域》:
纸扇缓缓展开,秦淮村落、扬州青楼
三十年哀怨贴上你的眉梢
你望着夕阳下这片淡淡的光景,哭着哭着
就吐出了几朵桃花
吐出了红药芦苇,白骨青灰
我把扇子浸在梅雨里
不过是将几句隔世的诗
浸成又一个黄昏
纸扇本是有形之物,却被诗人赋予了无形的生命。纸扇的折合间,一个人的命运、一个民族的命运就此沉潜与上升,就那样鲜活的走到了我们的视野,走进了我们的心灵。桃花的灿烂、红药芦苇的娇艳,怎能掩三十年的哀怨忧郁?书生的落拓与桃花、芍药的娇艳与灿烂,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通过诗歌提供的意象与意境,融进自己的体悟与想象,在差异中寻找相似,从矛盾中发现一种生命的状态、一种无可名状的沉醉、一种花的幻影、一种美的极致;一种会心的微笑,一种淡淡的伤怀。这种极致的美,最后也如同扬州的青楼,秦淮河畔的弱柳一起走向虚无,化作白骨青灰,化成几句隔世的诗,经由梅雨的浸润,在黄昏鲜活。短短的几句诗,将侯方域忧郁而颓唐的一生,作了一个总括。
他喜欢采用拟人、通感,联想、借代等修辞手法抒写意象,加深情感的渲泻与对生命的感悟。如在《霸主阖闾》里“一朵花开了/有人惨淡,有人绯红”。不经意的一点花开了,它打通了一个世界的通道,这个世界里,充满了各种争斗,有人取得了一时性的胜利,轰轰烈烈如花开般的灿烂,有人却“从此不见君王面”,活得如花落般的惨淡,让人目不忍睹。然而绯红也好,惨淡也罢,终将是一捧黄土埋身骨。在《伍子胥入吴》里,意象更为精妙:“晚风在我的额头,起了/皱纹/含混的方言/涂满青衫/昨夜,我刚染的长发/比月亮还白”,用意象的夸张、变形,将伍子胥入吴的情状和形态,栩栩如生的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象这样的意象,在他的诗作里,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俯拾皆是。如《家乡的野菊花开了》小山坡,篱笆,野菊花/开了/几缕炊烟。玩累了,饿了/回家……这种跳脱空灵的意象,增加了诗意,也拉近了读者与诗者的距离。
而他在抒情时采取的“冷抒情”的笔调,也使得他的诗,富有意味。表面看似“冷”,而内里却燃烧着一股激情,这股激情是通过简约而又具有象征意味的意象传达给我们的。如《有一种马可以日行千里》:
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瘦
嘶鸣,只是往日的风声。
板桥霜,白桦雪,被一块黑布替代
磨房把我磨成一头驴
现在,你抱着我秃毛烂皮的身子
在八骏的图壁前泪流满面
你的文章里
也有了“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的感慨
其意象的指向性与韵味,有一种无以言说之妙,令人玩味不已。千里马是人人都知的意象,它积极进取的象征本义在这里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哀婉、忧伤的形象。“千里马”过去奔腾沙场的雄风已被生活磨成一头走不出磨盘的“驴”。马鸣风嘶的时代,已经成为一种久远的回忆,飘落在风里。这是谁之罪?又是谁之过?整首诗没有激烈的责问,然而却令人深省,教人潜然涕下。 |
杨雄 ?2006-11-29 20:20:26?? | |
[诗歌赏析]李森:弯腰拾起语言的碎片——李磊50首《摇滚》读后
90年代的汉语诗人,在创作的时候,如果他们的创作方式的自觉的,就不得不面对80年代的汉语诗歌这一新的传统。由于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转换和历史文化语境的变迁,90年代不可能出现像“朦胧诗”和“第三代诗歌”那样涌动的诗歌潮流。
90年代的诗人在面对旧的或新的诗歌传统的时候总是单枪匹马的,他们的创作只对自己负责,写诗成了一种“私人性的活动,写诗与谋求功名、出人头地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啦。“诗”这个词的外延大大缩小了。从概念分析的观点看,在中国新诗史上,“诗”的内涵从未没有像现在这样丰富过。我们几乎可以说,“诗就是诗本身”这样的话了。我想当一种活动不在参与分配它那个社会的利益的时候,这种活动本身是完全可以纯粹起来的。
李磊在面对80年代诗歌新传统时,既没有模仿“朦胧诗”现代派的诗歌技巧加上时代的思想内容那种创造方式,也没有选择口语化搀和平意识那种“第三代诗歌”的手法。正如50首同名诗《摇滚》那样,他把摇滚乐振聋发聩、支离破碎的那种震荡感,“颠覆”感应用在诗歌创作中,使诗歌文本变成了语言碎片的“编制品”。
用“编制品”这种物化的中性词来比喻李磊的诗,是基于他的诗歌的那种平面感。名词、动词、形容词等语言碎片组成了句子、段落、诗,但是组织的顺序、演进的过程在读者那里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也就是说我们看见的文本,是已经看见了的文本;我们想发现的秩序,已经是呈现了的秩序。
看来诗人李磊在处理俯首可拾的语言碎片时,确实没有一什么诗的模式在干扰着他,尽管在消解诗歌传统或诗模式的干扰时,又不得不受“摇滚”模式的干扰,但他似乎在在所不惜。他也不关心什么“起、承、转、合”,什么“柳暗花明”,他只是使“摇滚”的节奏不停地震荡着、重复着:“一 片白云十片白云百片白云万片白云/一块手帕十块手帕百块手帕万块手帕/一支蜡烛十支蜡烛百支蜡烛万支蜡烛/……/我要把光撕成碎片纷纷扬扬/我要把炮弹塞进嘴巴四分五裂/我要大腿赤裸的乳房美丽的指甲/我要酒桶到把钞票女人的阴影/……”「《摇滚》(一)」
总体来看,50首中,前半部分可以调整一下节奏,后半部分的诗不但不分段落写,而且句子变得特别长,词和词组的重复使诗的形式极度扩张::职业化道路职业化分工职业化习惯职业化爱好职业化行为职业化举业职业化言谈/职业思想职业化意识职业化道德职业化责任职业化义务职业化规矩职业化策略职业化操作职业化运转/……”「《摇滚》(三十六)整首诗30行,每行35个字,都是由6个“职业化××”这样的词组构成,读完这样的一首诗读者的感觉不是“诗意盎然”、“清风拂面”那种,而是喘不过气来。就诗歌的探索来说,是没有路数可言的,但不知道李磊的探索是不是适当的那种方式。
很显然,李磊的《摇滚》与崔健的摇滚大不相同。崔健的歌词通过演唱的震荡和语气变化给人产生新鲜感,但并没有排斥抒情性和叙事性的特征。如名篇《一无所有》、《出走》、《假行僧》、《花房姑娘》等,如果从“看”的角度来说,是有“景深”和时空感的,也就是说崔健在听众(读者)的承受力和革新方面找到了一个接合点,这就是崔健的高明之处。
李磊的《摇滚》是诗而不是歌词,当然与崔健没有关系。只是我在想,他下决心把“抒情”、“叙事”这些“诗”和“歌”中共有的特征一锅端掉,这种创作上的勇气是否来自批评家们“拿来”的后代主义观念呢?如果作者创作时确实想得那么复杂,那么西安诗人伊沙的“后现代”也不比李磊走得更远。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一个真正的诗人来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写作,而不是在于他已经写过了什么或是否已经出名。作为一个读者,我读到了李磊的50首《摇滚》,想了一下,想到了“弯腰拾起语言的碎片”这句话,因为这次我并没有看见,他“弯腰拾起”了“思想”或带有“诗意”的“红豆”、“秋叶”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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