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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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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14?
?????19 Jan 2007
???自由 ???写作
????? ????? Find all posts by 高原浪子 ???嘴巴太笨,笔头太快,说出的语言不多,写出的文字不少,但都是自我欣赏的多,让人记住的少。不求留芳百世,也不求遗臭万年,只求平平淡淡地过好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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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游记 | 小说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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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官司
于得水绝没有想到他会因那篇叫《台阶》的小说而陷入旷日持久的官司。
于得水在台阶上看到那个叫林小芳的新分来的女孩,穿着一件火红的连衣裙,一步一步地迎着阳光向台阶上攀登而去,那蜂腰扭摆的姿式,煞是好看。于是于得水就站在台阶的顶端,用目光一寸一寸地透视小芳的身体。从那一刻起,性感这两个字就储存在了于得水的大脑里,于是,在一个又一个溢满欲望的梦里,小芳的名字就成了侵犯的对象。
于得水把梦中的欲望写成小说,他并没有想到要来打这场官司。最初这篇小说在《伊甸园》杂志发表的时候,于得水领到了一百八十五块钱的稿费,于得水用这笔稿费请了几位好朋友(其中也包括小芳)到饭店嘬了一顿。饭桌上,男男女女一大帮年轻人全一扫往日的斯文,都是大杯喝酒,大筷吃菜。这些平日里为了形象和面子委屈肚子的年轻人好不容易捞到一次打牙祭的机会,大吃特吃,一会儿就吃光了于得水的一篇小说。吃饱喝足打着咆嗝后有人就提出来要看于得水的小说,于得水一脸红光一副满足捧出了《伊甸园》杂志。一群男男女女就头挨头挤在一起,于得水以欣赏者的姿态在一旁满足地看着面前的一大群人,而眼睛则更多地盯在小芳的身上。
于得水就在陶醉的那一刻把自己的名誉卖出去了,他不知道他在用目光用手中的笔去剥下那个叫小芳的少女的衣服时,同时也剥下了裹在自己身上的伪装。于得水陶醉在一种满足,一种习惯于以小聪明去愚弄别人的满足里,直到那个叫小芳的少女哭着骂了他一声“流氓”,他都还没能从满足的梦中清醒过来。
小芳要告于得水。这消息两天时间就把这个二十多万人口的小城闹得沸沸扬扬。
小芳走向法院,不管不顾不听劝解硬是一纸诉状把于得水的名字告了上去,在她身后一大帮女人和为女人撑腰的妇联的人都说:告他,不用法律整治他兴许以后他就会摸到你的床上来。
嗅觉灵敏的《桥城晚报》记者在报纸上发了一条不大的消息,原以为这消息不会引起甚轰动,想不到刊有这条消息的报纸当天就被抢购一空,各零售点告急的电话吵得主编坐卧不安,于是加印了八千份,马上也被抢购一空。听着打上门来找要报纸的读者电话,主编心情激动惊喜万分并立刻布置人去进行热点追踪,且辟出版面来对这场官司进行追踪报道。
电视台也不甘落后立马进行了一次专访,那天桥城人一打开电视就看到了于得水和小芳,于得水一脸微笑谈吐自如全然不似人们所想象和猜测的样子,小芳则像做了亏心事,低着头不敢面对摄像机,那情景让桥城的男人们疯狂了许久,而女人们则喋喋不休地把小芳数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有人打电话给于得水:哥们,有种!别说那女人才要求赔两万,就是赔十万也值。
有人打电话给小芳:姐们,想我吗?如熬不住,一个电话我就会来到你的身边。我不怕你把我推上法庭。
于得水辗转难眠小芳坐立不安都在等着那场官司的到来。法院将开庭的日子定在夏季。这期间当初报道这场官司的那位《桥城晚报》记者将这场官司的来龙去脉写成通讯发往全国各地,不久,各地的报刊乃至港澳台报纸都刊登了这篇通讯,且题目越做越大,甚至称这是“全国第二次小说官司案”。那位记者因此发了一笔小财,稿费一下子就挣了近万元。
于得水成了名人。这名人让于得水百思不解而惶惑不安。以前想做名人,写了近十年的文章还仍是名不见经传,现在只需一篇小说,而且是要将他推上审判台接受法律审判的小说就让他一夜出了名,那全国各地如雪片般飞来的信件和给他发来的伊妹儿除了给他鼓励外也还有谴责他的,但更多的却是向他约稿的信,南方的一位出版商表示愿意出钱帮他打这场官司,但小说《台阶》的版权须归他所有。以前写了许多小说,投出去后都是石沉大海的多,现在有那么多约稿信,今后的小说不愁没杂志刊登了。欣喜之余于得水又犯愁了:现在整天忙于应付各种采访和为打官司做准备,哪还有心思来搞创作?新作品拿不出,写了一半的那几篇作品也无法继续下去了。
小芳把于得水推上法庭时,法庭也同时把《伊甸园》杂志追加为第二被告,杂志主编找到于得水,对他说:官司一定要打到底,所有的费用我们出,你不用担心。主编说这话是有根据的,就在法院将传票送达杂志社的时候,全国各地补订和邮购《伊甸园》杂志的款已逾二十万,这在《伊甸园》创办至今所从未有过的。
官司还未打,沸沸扬扬的传说就出来了,有消息说“于得水想私了,小芳不同意”,于是,就有电话不断地打到接受这个案件的法院,许多人认为是法院在其中做了手脚,然后他们就一边大骂法院一边四处放风说:如果是法院做手脚让他们私了,我们一定要砸烂法院的牌子,因为那牌子只是有名无实,一点都显不出公正。许多人干脆跑到法院去一定要问个水落石出,进进出出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不得已法院同电视台联合请于得水再亮了一次相,在电视上多次声明,风波才平息下来。又有消息说小芳不想告了,于是支持小芳的人多了起来,有人义愤填膺联名要求法院一定要用公正的法律来严惩于得水,免得他再用手中的笔去搞什么性骚扰,侮辱我们的女同胞。
小城因这场官司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狂热,有人猜测于得水肯定对小芳进行过性骚扰,甚至于想同小芳上床,没有得手后才这样来埋汰人。也有人说于得水已经同小芳上过床了,要不然怎么会描写得那么出神入化。于是大街小巷就流传起这样的版本来:于得水玩过那个小芳,后来玩腻后就想抛弃人家,所以小芳气不过才把他推上被告席的。
随着开庭的日子临近,小城人对这场官司的关注和反应也越来越强烈。就在传言越来越多的时候,却传来消息说“官司不打了,小芳撤诉了”。在法院的调解下于得水把某出版商购买小说《台阶》版权的三万元钱赔偿给了小芳,于是这场官司就不了了之。开始人们还半信半疑的,但随后的《桥城晚报》和桥城电视台都证实了这个消息的确切性。小城人犹如被浇了一盆冷水,一下子从头凉到脚,失望之余有人骂出了中国最好的国骂,有人咬牙切齿说一定要用强力胶水去封了于得水和小芳的嘴。
就在小城人愤愤不平大声骂娘中,于得水辞去了工作,跑到南方某市去做了一名签约作家,从此小城再没人读过他的小说。他走后不久小芳也辞职到南方某电视制作中心去当了一名三流演员,听说演技不错,有很好的发展前途,特别是演床上戏,那真是一绝。有幸看过她拍的电视剧的人都说:妈的,一副淫相,比于得水描写的要荡得多了。而且有一些从南方打工回来的人说,他们看见于得水和小芳在一起。听了的人都恍然大悟似的:难怪,我说官司怎么就不打了呢。
2007-02-08 23:11:36 |
雪翼 ?2007-02-15 04:18:06?? | |
世俗万象因小说而展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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