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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时代  (440 AD850 AD)   Parent Dynasty: 中世纪早期


七国时代
  七国时代或七大王国是指从5世纪到9世纪,居住在英格兰的盎格鲁-撒克逊部落的非正式联盟,由肯特(Kent)、萨塞克斯(意为“南撒克逊”,Sussex)、韦塞克斯(意为“西撒克逊”,Wessex)、埃塞克斯(意为“东撒克逊”,Essex)、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和默西亚(Mercia)。
  
  缘由
  公元5世纪,随着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在不列颠岛上由南部向中部的侵入,渐渐地在这些地域建立起了一些王国。当时由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不列颠原住民所建立的王国的数目远远不止7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大国逐渐地吞并了周边的小国,最后形成了以这7个大国为代表的七国时代。而这七个王国的格局,也成为了后来的英格兰王国的雏形。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公元5世纪-公元11世纪)
  随着罗马军队的撤出,蛮族人对罗马化不列颠的侵扰越来越频繁,公元410年时,自顾不暇的罗马帝国拒绝援助罗马化不列颠,罗马官员也接着离开了不列颠,于是在5世纪下半叶日耳曼部落纷纷涌进了不列颠——它们分别是盎格鲁人、撒克逊人以及朱特人。这些日耳曼部落打败了当地的凯尔特人,战败的凯尔特人逃到了现在的威尔士以及英格兰西南部的康沃尔地区,他们中的一部分还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现在法国的布列塔尼地区定居。作为战胜者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以及朱特人慢慢组成了7个小国,它们分别是撒克逊人的萨塞克斯、埃塞克斯、韦塞克斯;盎格鲁人的盎格利亚、诺森布里亚、麦西亚以及朱特人的肯特。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小国混战延续了一百多年,公元6世纪末归并为若干稍大的国家。其中较大的国家有7个:东部和东北部盎格鲁人的麦西亚、诺森伯里亚和东盎格利亚,南部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埃塞克斯和萨塞克斯,东南部朱特人的肯特。英国史学家将6世纪末至870年称为“七国时代”。七国为扩充疆域和争夺霸权征战不止。肯特王国首掌霸权,632年被诺森伯里亚夺取。诺森伯里亚称霸半个多世纪,进人8世纪后又被麦西亚王国取代。麦西亚5代君主执掌霸权长达一百余年,功业最为显赫。825—829年间,各国为争夺霸主地位再度较量,威塞克斯国王艾格伯特得操胜券,被各国尊为“全英格兰的国王”。在征战杀伐中建立军功者有的跻身贵族行列。
  
  从8世纪晚叶开始,维京人(主要是其中的丹麦人)对不列颠岛进行了侵略,他们象蝗虫一样将英格兰沿海地区破坏殆尽 ,并于865年对英格兰展开全面入侵,但最终他们被韦塞克斯王国的阿佛列大帝击败,被迫在英格兰东部定居下来。这块地区因为实行丹麦人的法律而被称为丹麦法区,丹麦人的首领将土地分给士兵。阿佛列大帝的继承人经过激烈的战斗,终于征服了丹麦法区,统一了英格兰。不过在10世纪晚期丹麦人再次对英格兰地区展开侵略,卡努特大帝于1016年最终征服了整个英格兰,并一直统治到1042年。随后,韦塞克斯王朝的忏悔者爱德华恢复了中断了的撒克逊王系,随着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在1066年在黑斯廷斯战役中获胜,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最终终结。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社会概貌
  早期的日耳曼入侵者中,自由民地位比农奴高,但都依附于国王。随着以后的几个世纪的战争和农业耕作,大部分自由民或是在压力下沦为农奴,或是依附贵族阶级的领主和乡绅。贵族阶级的领主和乡绅则是特权阶级,他们通过效忠国王,从国王那里获得领地,并对自己拥有的领地行使较大程度的自治权。
  
  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的政府是由部落首领会议演化而成的,国王拥有王国的行政和司法大权,贵族阶级则组成国王的顾问会议,协助国王处理国政。国王将郡作为王国的基本的地区行政单位,由伯爵治理,在一些情况下这些伯爵将职位变为世袭,管理着几个郡。郡以下的行政单位为县,郡和县都有各自的法庭,郡法庭由本郡的治安法官掌管,县法庭由县长长掌管。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农业是第一产业,但入侵的丹麦人却是活跃的商人,在9世纪时,城镇的重要性开始增加。
  
  盎格鲁-撒克逊人在爱尔兰和罗马派来的传教士的影响下,开始了基督教化的过程。但爱尔兰宗教仪式和大陆宗教仪式上的差别几乎导致不列颠基督教会的分裂,这一巨大的分歧在663年的惠特比宗教会议上终于获得了解决。与此同时,修道院成为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文化中心,那里以精美的手抄本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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