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传承1300余年——“科举”
宫崎市定
被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传承1300余年——“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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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考之前,中国已有延续1300年的“考试地狱”
作者:宫崎市定 来源:后浪
中华民族是一个与考试息息相关的民族,在寂静深夜里的埋头苦读、拥挤凝滞考场中的奋笔疾书、金榜题名时的欢呼雀跃,这些场景早已被刻在中国人的基因中。
我们很擅长怀疑,但却对这一种许诺可以“改变命运”的魔法深信不疑,而就在当下,离我们不远的考生们正在这个不寻常的夏天挥洒汗水,在高考的战场上向自己的理想进击。
对于这片土地的绝大多数学子来说,考试意味着阶级的流动、整个家族的心血、青少年时代的价值寄托,这是一份从千百年前传承至今的情感,而它的原点,名为“科举”。
科举制是一种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基本制度,被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从隋代到清末一千三百年余年,尽管其中多少有些变动,但纵观世界,也罕有延续时间如此之长的社会制度,它也自然对中国社会和民族性格产生了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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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的着眼点是测验个人的才能,然后选拔为官吏,这与官员地位世袭的封建制度正好相反。历代天子都有一大夙愿,那就是改变分权分权性质的封建遗风,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
东汉末年,党锢骚乱后,群雄割据的局面给地方豪族的抬头提供了机会。北魏孝文帝基于尚书陈群的建议,开始推行九品官人法。依据九品官人法,各州、各郡、各县都设置专门执掌选举的中正官,中正官必须是当地人,这意味着将选举权委托地方,而地方的实权者无非是豪族群体。到了六朝时期,地方中正完全沦为贵族性质的机构,其结果便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北齐年间,中央开始强化对各州举荐人才的考试制度,这其实是中世选举制的一大转机,后代的科举制精神可以视作滥觞于此。北齐的考试由天子亲临朝堂,答案中出现脱误者罚站在坐席后方、书写拙劣者罚喝一斤墨水,以此作为羞辱。
到了继承北朝而统一天下的隋朝,朝廷越发重视科试,特别是针对选拔特殊人才而设立秀才科。
然而全才难求,只要发现各自的长处,把他们安排到最合适的地方即可。因此在承袭隋唐的唐代科举中,科目种类更加多样化,出现了表面上最完善的机构,科举之名大约也是在此时诞生的。
纪录片《科举》截图,再现唐太宗李世民看完会试录取名单后感叹的场面
在宋代,伴随天子专制权力的确立及殿试的出现,科举制度已完全掌握在了天子的手中,同时改造经学被赋予国家指导思想的地位并应用于科举出题,统合科举各科目归入进士科,确立了后世经义、诗赋、策论三足鼎立的考试制度。
电视剧《清平乐》中的苏轼。宋代科举实行“糊名制,”宋仁宗嘉祐二年丁酉(1057年)年,苏轼苏辙苏洵父子三人进京赶考举人,当场的考官欧阳修看到苏轼极其漂亮的文章后以为是弟子曾巩的试卷,为了避嫌就给了第二名,揭榜时才知这位考生原为苏轼。
顺治初期到光绪末年的二百五十余年间,虽还有世职、官学、恩荫、捐纳等官吏任用方法,但最为兴盛的还是科举,特别是文科举,这一时段从官吏任用方法上来说可以称为“科举中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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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科举相较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打破了门第的限制,但严格意义上讲,学校考试并非人人都能参与,考生必须保证三代清白,即自己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对都不曾从事奴仆、倡优、隶卒等职业(虽然职业区分没有儒学上的依据,朝廷本身对此也没有绝对的自信,因而诏令时宽时严,甚至前后矛盾),由此,在古代能参加科举的绝大部分是读书人的后代。
“秀才”是通过童试之人的指称,所谓童试,是县试、府试及院试的统称,但童试只是成为县学生员的入学考试。
是的,通过了三阶段数十场考试后的你,才是勉强获得了参与“科举”的入场券。
童试每三年举办两次,想要重考?如果你在县试、府试合格,但在院试中落第了怎么办?
是的,下回必须重新参加县试,才能进入院试。
就好像在下一个存档点前死掉还要重新跑图一样令人绝望。
但毕竟成为“秀才”已经相当于达成了一个颇为稀少的战斗成就,因此成为生员享有多种特权和便利,并且实际上生员不必到学校上课,只需要在家中自学。
若想考取“举人”下一步便是参加科试,科试是乡试的预备考试,而乡试的考场则是广为人知的“贡院”。
考生要在在狭小脏污的考棚内度过两夜,疲劳之余还会引发疾病和精神异常,严重时甚至死亡。此时即使出现死者,也不能允许打开大门搬运,只能越过围墙或破墙将尸体抬出。是的,古代的考试真的会“考”出人命。
纪录片《科举》截图
经过了会试,最终boss殿试的试题只有策略,一题中分为四个问题,通常是八百到一千字。试题本身就是近千字的长文,有的考生借用其中的字句,写成千字以上的答案,像这样没有自己智慧和见识的答卷被称为“空策”,而熟知典故、意见得当的答卷则成为“实策”。殿试中只要书写格式没有违规,即使没有完成的答卷,在殿试中一般也不会落第。
光绪二十四年榜眼及第夏寿田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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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与反作弊永远是考场上不变的猫鼠游戏,在此给大家介绍五类在古代考试中常见的不端行为。
一,夹带
也就是把参考书带入考场。试题中的四书题和五经题都直接出自经书正文,适合出题的几处基本都是固定的,因此坊间常常出版销售四书五经精选或是标准答案集。只要读了四书五经精选,就能省去通读全书的时间,直接参加考试,容易抹杀学子的求学心。因此,乾隆五十七年(1792 年)的上谕严禁出版删节经书,其底板于三月之内送官府销毁。标准答案集用小字印刷,屡屡被带入考场,乾隆五十四年(1789 年)的上谕禁止经书拟题和套语策略。嘉庆十五年(1810 年),湖南没收删节经书一千五百七十部,底版一千零四十四块,从中也可看到俗书出版的兴盛。为了矫正考生仿写范文的弊病,答卷中出现多处相同会被判为文字雷同而受到处分,因此考生直接抄写刊本会有风险,最有利的做法是请师长专门拟定范文,抄成小字后带入考场。更有甚者,尽管考场内外是严格隔绝的,但仍有考生买通相关隶卒,出题之后从场外递入合适的参考文。
二,倩代
也称“代考”“枪替”“枪手”“顶替”等,也就是替代考生本人应试。为了防止这种情况,考先必须通过认保的领解,认保隐瞒不报则称为“扶同保结”。根据雍正十三年(1735 年)的议准,倩代一旦被发现,代笔者枷号三月,即关押三个月,然后发烟瘴地方充军,即到气候最恶劣的地方服军役;委托代笔者立刻发配烟瘴之地充军,保结的廪生若知情不报则杖刑一百。倩代必须事先联络各方,于是就有了一种职业的中间人,称为“包揽”。包揽者与代笔者同罪,连提供其住宿的人都要受到处罚。
考生申请县试时需要填写廪保互结亲供单。除了廪保,同时参加考试的五名童生相互作为证人,宣誓不得违反考试规则,称为“互结”。如果一名考生出现不端行为,互结的四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处罚。
三,重冒
一名考生使用不同的名字,多次参加考试。这是考棚狭小只能分批考试引发的后果。根据乾隆二十三年(1758 年)的议准,各县只能举行一次县试,考棚狭小时进行增筑,不得分场考试。
四,瞻徇情面
这是指考官一方接受亲友嘱托,通过不公正的评分允许亲缘考生通过。这种情况大多 伴有贿赂,称为“听受贿嘱”。乾隆二十一年(1756 年),山西省黎城的童生在胥吏的介绍下,送给知县白银八十两,请求以第一名通过县试。事发后,知县被免官并判处流放三年,胥吏同样判处三年,童生判了两年半。考官若要行此不端,最佳时机是缺席者补考的时候,因此乾隆十四年 (1749 年)议准,除了规定日期进行的正考,任何人不得补考。
五, 罢考
考官管理学生过于严格,或是出现侮辱学生、评判不公等情况,考生就会一起罢工来抵制考官,这称为“罢考”。即便不至于罢考,也会出现多人结伙谩骂考官、扰乱考场等现象。考官在出题中如果出现文字错误,更会遭到考生的威胁。雍正十二年(1734 年)的上谕提到,罢考者立刻停止考试,或是全县停止考试,考官不得与考生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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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科举制的诸多细节,可以看出我们对于考试这一上升方式的深刻认可,与对其公平性的不懈追求。有古谚云“条条大路通罗马”,但当考试的重要性已超越“道路”的范畴,成为罗马城本身时——它就不仅要足够神圣、公平,还要如神话冒险般艰难苛刻。
而考生们在课桌前静默燃烧着的姿态,甚至比英雄们在旅程中克服险阻更要动人,因为那是与我们相距不远的、青春的汗水,里面映照着同一个有关付出、拼搏、回报的梦想。
顺祝莘莘学子:
金榜题名,无愧青春
宫崎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