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家对近存原始部落的考察,大大丰富了人们对原始信仰的感性认识,也弥补了史前考古发掘的不足。
据记载,土著印第安人欲加害某人时就对其施行巫术:他先按仇人的模样制作一个小木偶,然后用针刺入其头部或胸部,自信仇人身体的相应部位立即会感到疼痛;如果他想杀死这个仇人,就一面念咒语,一面将小木偶焚烧或埋葬掉。
土著马来人对仇敌施行巫术时,则先收集其头发、眉毛、指甲、唾液等物,再加拌蜂蜡做成蜡像,然后一边把它放在灯焰上烤,一边反复念叨咒语:“我烧的不是蜡啊,烧的是某某人的脾脏、心脏、肝脏!”这样连续七个晚上将蜡像烧完后,他相信那个仇人就会死去。
在西非的一些原始部落中,男子外出征战后,妻子便把全身涂成白色,饰以串珠和咒符;在预期战斗打响的那天,她们背着真枪或木制假枪跑来跑去,并用刀乱砍一种绿色的泡泡果,她们相信这样做,丈夫就能砍下敌人的脑袋。
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认为,只要把石英石、玻璃、骨头或木炭等东西的锋利碎片放入一个人的脚印中,就可以使他跛足;他们往往把自己的风湿病痛归因于有人对自己施行了这种巫术。
爱斯基摩人将孩子的翻绳游戏视为一种禁忌,因为他们相信,假如孩子的手指在这种游戏中被绳子缠住,那末他长大后捕黥时,手指也将被系鱼叉的绳子缠住。
在东印度群岛的土著部落中,任何人都不得在猎人的屋门外徘徊。在他们看来,如果在猎人的屋门外徘徊,猎物就会在陷阱前停下来,并转而走开。
新几内亚的男性土著居民外出捕鱼时,女子都不允许离开指定的屋子,并严禁向左或向右摇头,以免使男子的船颠簸摇晃;也不得吃粘性的东西,以免堵塞他们的航道。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英国杰出的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1854-1941),是学术界公认的对巫术进行过系统性研究,并从中抽绎出一套严整体系的第一人。
弗雷泽将巫术分为理论巫术和应用巫术两大类,再将应用巫术分为积极应用和消极应用两种,进而认为法术就是巫术的积极应用,而禁忌则是巫术的消极应用。他又根据巫术所赖以产生的思想基础,将它分为顺势巫术与接触巫术两大支。顺势巫术(也称模拟巫术)所遵循的原则是相似律,即认定彼此相似的事物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因而行巫者通过模拟便能够对相似的事物施加影响;接触巫术所遵循的原则是接触律(也称触染律),即认定断绝实际接触后的事物仍然继续远距离地互相作用,因而行巫者通过曾与某事物接触过的东西便可对此事物施加影响。弗雷泽认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都可称为交感巫术,因为两者都相信事物通过某种神秘的感应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而交互作用。
一个多世纪过去了,弗雷泽的观点至今仍是有关巫术问题的权威论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