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魏劉邵撰述,《人物志》是我國一部辨析、評論人物的專著,約成書於曹魏明帝統治時期(227 —239 )。作者在自序中闡述撰著目的:“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知人誠智,則衆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魏時文帝曹丕接受陳群建議,用九品中正製選拔人材。該書即是在推行九品中正品評人物、選擇人材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專著,旨在為推行九品中正製在理論上提供依據,在實踐上總結經驗,以推動這一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十六國時劉昞為之作註,重在“疏通大義,不沾沾於訓詁,文詞簡括”。其後流傳既久,傳本頗多謬誤。明萬歷甲申(1584)河間劉用霖用隆慶壬申(1572)本舊版合官私書校之,去其重複,成為定本。今有《漢魏叢書本》、《明萬歷劉氏刊本》、《四庫全書本》、《四部叢刊本》等。其書自《隋唐。經籍志》以後皆列於名傢,《四庫全書》則歸入子部、雜傢類一。
《隋書‧經籍志》列入列為「名傢類」,具體呈現魏晉時期人物品鑒理論,為魏晉玄學中的重要面嚮。
思想背景
漢代順天地陰陽氣化的層次探討人性,認為人之性情是陰陽之氣凝聚表現,天人之間有同理、同道、同構的相應關係,重視禮樂政教與生命性情的調節教化,由戰國晚期《呂氏春秋》,以至漢朝《淮南子》、董仲舒都屬於此一大脈絡。而其中天人感應的思想架構,經王充等人質疑消解後,魏晉時期,轉為自然無為也無可幹預的天命觀點,人性論則重視自然的「纔性」層次。所謂「纔性」或「情性」是人稟之自然的材質,展現於具體生命的型態,有各種不同的情態或姿態,可以品鑒。
這種品鑒人物的着作,在班固《漢書‧古今人表〉已可見其基本樣貌。三國以後,則有曹丕《士操》、盧毓《九州人士論》等作品,然皆已亡佚。《人物志》為現存可見最具係統之作。
漢代選官采取「察舉」及「徵闢」,兩者都需過考察人物品行加以衡定,然而此一制度,日漸為世傢所壟斷,名不副實。漢末大亂,群雄爭起,積極網羅人才,魏朝後采取「九品中正製」,透過州、郡大小中正品評士人高下,以供朝廷擇用。因此三國魏晉以來,纔性品鑒與拔選人才,極受關註。
鍾會總結此一時期對纔性的爭論,作《四本論》,歸結為纔性同、纔性異、纔性合、纔性離等四種觀點。劉邵《人物志》則為此一爭論的重要論述。
內容簡介
劉邵以人之筋、骨、血、氣、肌與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應,而呈顯弘毅、文理、貞固、勇敢、通微等特質。此「五質」又分別象徵「五常」仁、義、禮、智、信,表現為「五德」。換言之,自然的血氣生命,具體展現為精神、形貌、聲色、纔具、德行。內在的材質與外在的徵象有所聯繫,呈顯為神、精、筋、骨、氣、色、儀、容、言等,是為「九徵」,這相當於所謂「氣質」的層次。
依照不同的纔性,劉邵將人物分為「兼德」、「兼纔」、「偏纔」等「三類」。透過德、法、術等三個層面,依其偏嚮,又可分為「十二纔」,即清節傢、法傢、術傢、國體、器能、臧否、伎倆、智意、文章、儒學、口辯、雄傑,依其才能不同,適合擔任的官職也不同。
在《人物志》中,劉邵將纔、德並列標舉,作為拔選人才的標準。劉邵的品評,以中和為最高,講究平澹無味,是為聖人。所謂中和,在於兼具「平澹」與「聰明」兩種層次,聰明為纔,而平澹則是生命所展現的境界,已不單純是道德修養的層次,更是對「全幅人性」的審美態度。除中和外,其餘為偏至之材。「九徵」兼至的人,「陰陽清和,中叡外明」,就是中庸,稱為聖人,是君王之才;具體而微,稱為「德行」,是大雅之才;偏於一纔的人,稱為偏材,是為小雅。此外尚有依似、無恆等級別。
對於甄別人才,劉邵進而提出「八觀」、「五視」等途徑。「八觀」由人的行為舉止、情感反應、心理變化由表象而深至內裏,反覆察識。「五視」則在居、達、富、窮、貧特定情境中,考察人的品行。
《隋書‧經籍志》列入列為「名傢類」,具體呈現魏晉時期人物品鑒理論,為魏晉玄學中的重要面嚮。
思想背景
漢代順天地陰陽氣化的層次探討人性,認為人之性情是陰陽之氣凝聚表現,天人之間有同理、同道、同構的相應關係,重視禮樂政教與生命性情的調節教化,由戰國晚期《呂氏春秋》,以至漢朝《淮南子》、董仲舒都屬於此一大脈絡。而其中天人感應的思想架構,經王充等人質疑消解後,魏晉時期,轉為自然無為也無可幹預的天命觀點,人性論則重視自然的「纔性」層次。所謂「纔性」或「情性」是人稟之自然的材質,展現於具體生命的型態,有各種不同的情態或姿態,可以品鑒。
這種品鑒人物的着作,在班固《漢書‧古今人表〉已可見其基本樣貌。三國以後,則有曹丕《士操》、盧毓《九州人士論》等作品,然皆已亡佚。《人物志》為現存可見最具係統之作。
漢代選官采取「察舉」及「徵闢」,兩者都需過考察人物品行加以衡定,然而此一制度,日漸為世傢所壟斷,名不副實。漢末大亂,群雄爭起,積極網羅人才,魏朝後采取「九品中正製」,透過州、郡大小中正品評士人高下,以供朝廷擇用。因此三國魏晉以來,纔性品鑒與拔選人才,極受關註。
鍾會總結此一時期對纔性的爭論,作《四本論》,歸結為纔性同、纔性異、纔性合、纔性離等四種觀點。劉邵《人物志》則為此一爭論的重要論述。
內容簡介
劉邵以人之筋、骨、血、氣、肌與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應,而呈顯弘毅、文理、貞固、勇敢、通微等特質。此「五質」又分別象徵「五常」仁、義、禮、智、信,表現為「五德」。換言之,自然的血氣生命,具體展現為精神、形貌、聲色、纔具、德行。內在的材質與外在的徵象有所聯繫,呈顯為神、精、筋、骨、氣、色、儀、容、言等,是為「九徵」,這相當於所謂「氣質」的層次。
依照不同的纔性,劉邵將人物分為「兼德」、「兼纔」、「偏纔」等「三類」。透過德、法、術等三個層面,依其偏嚮,又可分為「十二纔」,即清節傢、法傢、術傢、國體、器能、臧否、伎倆、智意、文章、儒學、口辯、雄傑,依其才能不同,適合擔任的官職也不同。
在《人物志》中,劉邵將纔、德並列標舉,作為拔選人才的標準。劉邵的品評,以中和為最高,講究平澹無味,是為聖人。所謂中和,在於兼具「平澹」與「聰明」兩種層次,聰明為纔,而平澹則是生命所展現的境界,已不單純是道德修養的層次,更是對「全幅人性」的審美態度。除中和外,其餘為偏至之材。「九徵」兼至的人,「陰陽清和,中叡外明」,就是中庸,稱為聖人,是君王之才;具體而微,稱為「德行」,是大雅之才;偏於一纔的人,稱為偏材,是為小雅。此外尚有依似、無恆等級別。
對於甄別人才,劉邵進而提出「八觀」、「五視」等途徑。「八觀」由人的行為舉止、情感反應、心理變化由表象而深至內裏,反覆察識。「五視」則在居、達、富、窮、貧特定情境中,考察人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