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魏刘邵撰述,《人物志》是我国一部辨析、评论人物的专著,约成书于曹魏明帝统治时期(227 —239 )。作者在自序中阐述撰著目的:“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魏时文帝曹丕接受陈群建议,用九品中正制选拔人材。该书即是在推行九品中正品评人物、选择人材的大背景下形成的专著,旨在为推行九品中正制在理论上提供依据,在实践上总结经验,以推动这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十六国时刘昞为之作注,重在“疏通大义,不沾沾于训诂,文词简括”。其后流传既久,传本颇多谬误。明万历甲申(1584)河间刘用霖用隆庆壬申(1572)本旧版合官私书校之,去其重复,成为定本。今有《汉魏丛书本》、《明万历刘氏刊本》、《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等。其书自《隋唐。经籍志》以后皆列于名家,《四库全书》则归入子部、杂家类一。
《隋书‧经籍志》列入列为「名家类」,具体呈现魏晋时期人物品鉴理论,为魏晋玄学中的重要面向。
思想背景
汉代顺天地阴阳气化的层次探讨人性,认为人之性情是阴阳之气凝聚表现,天人之间有同理、同道、同构的相应关系,重视礼乐政教与生命性情的调节教化,由战国晚期《吕氏春秋》,以至汉朝《淮南子》、董仲舒都属于此一大脉络。而其中天人感应的思想架构,经王充等人质疑消解后,魏晋时期,转为自然无为也无可干预的天命观点,人性论则重视自然的「才性」层次。所谓「才性」或「情性」是人禀之自然的材质,展现于具体生命的型态,有各种不同的情态或姿态,可以品鉴。
这种品鉴人物的着作,在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已可见其基本样貌。三国以后,则有曹丕《士操》、卢毓《九州人士论》等作品,然皆已亡佚。《人物志》为现存可见最具系统之作。
汉代选官采取「察举」及「徵辟」,两者都需过考察人物品行加以衡定,然而此一制度,日渐为世家所垄断,名不副实。汉末大乱,群雄争起,积极网罗人才,魏朝后采取「九品中正制」,透过州、郡大小中正品评士人高下,以供朝廷择用。因此三国魏晋以来,才性品鉴与拔选人才,极受关注。
锺会总结此一时期对才性的争论,作《四本论》,归结为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等四种观点。刘邵《人物志》则为此一争论的重要论述。
内容简介
刘邵以人之筋、骨、血、气、肌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应,而呈显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微等特质。此「五质」又分别象征「五常」仁、义、礼、智、信,表现为「五德」。换言之,自然的血气生命,具体展现为精神、形貌、声色、才具、德行。内在的材质与外在的徵象有所联系,呈显为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等,是为「九徵」,这相当于所谓「气质」的层次。
依照不同的才性,刘邵将人物分为「兼德」、「兼才」、「偏才」等「三类」。透过德、法、术等三个层面,依其偏向,又可分为「十二才」,即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雄杰,依其才能不同,适合担任的官职也不同。
在《人物志》中,刘邵将才、德并列标举,作为拔选人才的标准。刘邵的品评,以中和为最高,讲究平澹无味,是为圣人。所谓中和,在于兼具「平澹」与「聪明」两种层次,聪明为才,而平澹则是生命所展现的境界,已不单纯是道德修养的层次,更是对「全幅人性」的审美态度。除中和外,其馀为偏至之材。「九徵」兼至的人,「阴阳清和,中叡外明」,就是中庸,称为圣人,是君王之才;具体而微,称为「德行」,是大雅之才;偏于一才的人,称为偏材,是为小雅。此外尚有依似、无恒等级别。
对于甄别人才,刘邵进而提出「八观」、「五视」等途径。「八观」由人的行为举止、情感反应、心理变化由表象而深至内里,反覆察识。「五视」则在居、达、富、穷、贫特定情境中,考察人的品行。
《隋书‧经籍志》列入列为「名家类」,具体呈现魏晋时期人物品鉴理论,为魏晋玄学中的重要面向。
思想背景
汉代顺天地阴阳气化的层次探讨人性,认为人之性情是阴阳之气凝聚表现,天人之间有同理、同道、同构的相应关系,重视礼乐政教与生命性情的调节教化,由战国晚期《吕氏春秋》,以至汉朝《淮南子》、董仲舒都属于此一大脉络。而其中天人感应的思想架构,经王充等人质疑消解后,魏晋时期,转为自然无为也无可干预的天命观点,人性论则重视自然的「才性」层次。所谓「才性」或「情性」是人禀之自然的材质,展现于具体生命的型态,有各种不同的情态或姿态,可以品鉴。
这种品鉴人物的着作,在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已可见其基本样貌。三国以后,则有曹丕《士操》、卢毓《九州人士论》等作品,然皆已亡佚。《人物志》为现存可见最具系统之作。
汉代选官采取「察举」及「徵辟」,两者都需过考察人物品行加以衡定,然而此一制度,日渐为世家所垄断,名不副实。汉末大乱,群雄争起,积极网罗人才,魏朝后采取「九品中正制」,透过州、郡大小中正品评士人高下,以供朝廷择用。因此三国魏晋以来,才性品鉴与拔选人才,极受关注。
锺会总结此一时期对才性的争论,作《四本论》,归结为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等四种观点。刘邵《人物志》则为此一争论的重要论述。
内容简介
刘邵以人之筋、骨、血、气、肌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应,而呈显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微等特质。此「五质」又分别象征「五常」仁、义、礼、智、信,表现为「五德」。换言之,自然的血气生命,具体展现为精神、形貌、声色、才具、德行。内在的材质与外在的徵象有所联系,呈显为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等,是为「九徵」,这相当于所谓「气质」的层次。
依照不同的才性,刘邵将人物分为「兼德」、「兼才」、「偏才」等「三类」。透过德、法、术等三个层面,依其偏向,又可分为「十二才」,即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雄杰,依其才能不同,适合担任的官职也不同。
在《人物志》中,刘邵将才、德并列标举,作为拔选人才的标准。刘邵的品评,以中和为最高,讲究平澹无味,是为圣人。所谓中和,在于兼具「平澹」与「聪明」两种层次,聪明为才,而平澹则是生命所展现的境界,已不单纯是道德修养的层次,更是对「全幅人性」的审美态度。除中和外,其馀为偏至之材。「九徵」兼至的人,「阴阳清和,中叡外明」,就是中庸,称为圣人,是君王之才;具体而微,称为「德行」,是大雅之才;偏于一才的人,称为偏材,是为小雅。此外尚有依似、无恒等级别。
对于甄别人才,刘邵进而提出「八观」、「五视」等途径。「八观」由人的行为举止、情感反应、心理变化由表象而深至内里,反覆察识。「五视」则在居、达、富、穷、贫特定情境中,考察人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