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推理侦探>> 约翰·格里森姆 John Grisham   美国 United States   现代美国   (1955年2月8日)
贫民律师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 译者:吕俊、李士芹
  书中主人公迈克尔·布罗克是一个年轻英俊、前途无量的律师,他正在一步步实现着他的“美国梦”。他服务于美国排行第五的大法律顾问公司,每年收入相当可观,成为这个大公司的股东只是时间问题(而且只是三年的时间)。但是一个突发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航线,也惊醒了他即将实现的“美国梦”。一天一个患精神病的流浪汉持枪闯进这座律师大楼,把他以及其他几个人押作人质,但是这个流浪汉并无意杀害他们,只是问了一下他们的收入情况,他们对穷人的捐赠情况以及有没有人把交不起租金的房客驱赶出去等等。后来警察介入,把这个流浪汉打死了。这件事令迈克尔·布罗克感到奇怪,他想探个究竟,于是深入避难所去了解这个人的情况,在这里,他亲眼看到数以千计的无家可归者的生活惨状……
  译序
  第01章
  第02章
  第03章
  第04章
  第05章
  第06章
  第07章
  第08章
  第0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第17章
  第18章
  第19章
  第20章
  第21章
  第22章
  第23章
  第24章
  第25章
  第26章
  第27章
  第28章
  第29章
  第30章
  第31章
  第32章
  第33章
  第34章
  第35章
  第36章
  第37章
  第38章
  第39章
  作者后记
第一章
  穿着橡胶靴子的那个人随我身后进了电梯,但起初我并没有看见他。不过我嗅到了他身上那股气味——有刺鼻的烟味、廉价酒的酒味以及那些露宿街头的流浪汉长期不洗澡的气味。电梯上升时,我们互相没有打招呼,我最后向他瞥去时才发现那双橡胶靴子是黑色的,很脏,而且很大。一件褴褛的战壕雨衣一直垂到膝下,雨衣里面一层一层的脏布缠裹在腰间,所以他显得很粗壮,几近于肥胖,但这可不是营养过剩所致。在哥伦比亚特区的冬天,那些流浪街头的人几乎把他们的全部衣物都穿在身上,起码给人们的感觉就是这样。
  他是个黑人,已上了年纪,须发灰白,像是多年未洗也未理了。他戴着太阳镜,双目直视,根本无视我的存在,这竟使得我也纳闷,真的,我又为什么去观察他呢?
  他不是这楼里的人,这不是他的房子,不是他的电梯,这是他根本住不起的地方。整个八层楼的律师都在为我们公司工作,他们是按小时来付酬的,这在我看来也是个不光彩的做法,尽管我已在这儿工作七年了。
  一定是个街头流浪汉到这里来暖暖身子,这在冬天的华盛顿闹市区是常有的事。但是我们是有保安人员来对付这些人的。
  我们在六楼停了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根本没有按电钮,没有选择他要去的楼层。原来他是尾随我而来。我迅速地离开电梯,迈进德雷克和斯威尼律师大厦那层楼的豪华的大理石门厅。我回过头去又看了一看他,他仍站在电梯里,两眼漫不经心地望着什么,似乎什么也没在看,仍然不理睬我。
  戴维尔太太是我们公司一位十分富于活力的接待员,以一种她特有的蔑视的表情向我打个招呼。“看那个电梯。”我说道。
  “怎么了?”
  “有个流浪汉,你可能得去叫保安。”
  “那些人。”她拿腔作调地用法国口音说道。
  “对了,再拿些消毒水来。”
  我走开了,把大衣脱了下来,把穿橡胶靴子的那个人忘到了脑后。整个下午,我一个会接着一个会,都是和一些重要人物研究重要的问题。我朝向墙角正要同我的秘书波利说话,突然听到一声枪响。
  戴维尔太太站在桌子后面,吓呆了,两眼盯着那个流浪汉手中那支手枪长长的枪管。由于我是第一个跑过来帮她的,他就把枪慢慢地对准我。我也变得僵直了。
  “别开枪。”我双手高举着对他说道。我看过不少电影里类似的情节,我深知该怎么去做。
  “闭嘴!”他咕哝道,努力使自己保持镇静。
  我身后大厅的过道有声音传来。有人喊道:“他有枪!”这时声音渐渐小了下来,我的同事在敲后门,我几乎都能看见他们从窗户跳了出去。
  就在我的左手旁有一个笨重的木门,通向大会议室,里面这时正有八名律师,他们都是我们诉讼科的人。八名嗅觉迟钝、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讼师正在耗费他们的时间琢磨怎样毁坏人,其中最粗暴的是一个叫拉夫特的好斗的家伙。他猛地把门推开,喊道:“怎么搞的?”这时本来对准我的枪口又朝向他,那个穿橡胶靴子的人正好找到他要找的人。
  拉夫特在门口处命令道:“把枪放下!”话音未落接待厅里又响起了第二枪,子弹穿过拉夫特头上的天花板,吓得他刚才那股威风全都不见了。这时枪口又朝向我,我没有反抗,跟在拉夫特后面进了会议室。临进去前我看到戴维尔太太正在桌子后发抖,她已经吓呆了,把头缩进了脖子里,高跟鞋整齐地摆放在废纸篓旁。
  穿橡胶靴子的那个人将门在我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把枪在空中慢慢地挥舞着,使屋里的八个人都对它望而生畏,它好像很好使,射击后的那股气味比那拿枪人身上的气味更引人注意。
  会议室中间一张大长桌子几乎把屋子占满了,桌上堆满了文件和报纸,就在几秒钟之前它们还显得是那么重要。一排窗子正俯视着下面的停车场。有两个门通向走廊。
  “都靠墙站好!”他命令说,那支枪就像十分有效的道具一样。他又把枪口对着我,离我的头很近,说道:“把门锁好!”
  我遵命把门锁上了。
  不知怎么,我总是想起那个邮局惨案中可怕的枪声——一个心怀不满的雇员午饭回来带回一支枪,把十五名一起工作的人全都打死了。我又想起了运动场上发生的几起惨案以及某个快餐店里的血案。
  那些受害者都是些无辜的儿童或是守法的公民。我们是一帮律师!
  他连吆喝带用枪威逼,我们八个人都靠墙站好了。当其他人都站得合他的意了,他又朝向我。他要干什么呢?要问一些问题吗?如果是那样,那就好了,我准保让他满意。我看不见他的眼睛,因为他戴着太阳镜,不过他可以看见我的眼睛,而且正把枪口对着我的眼睛。
  他把他那脏兮兮的战壕雨衣脱了下来,又把它叠好,好像是件新衣服似的。然后把它放在桌子的一角,这时在电梯里闻到的那股味又回来了,不过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他站在桌子的一端,又开始慢慢地脱下里面的一层——一件塞得鼓鼓囊囊的灰色卡迪根式夹克衫。
  这衣服那么鼓胀原来是有原因的。在衣服里面,围腰系着一排红色的短棒,我虽没经过这方面的训练,但一眼也能看得出那是炸药。导火索就像彩色的意大利面条一样从短棒的两端伸出来,这些东西都用银色的导管胶带捆在一起。
  我的第一个本能反应是逃跑,飞扑到门边,如果幸运的话,他第一枪没有击中我,而我已打开锁,而第二枪再没有击中的话,我已扑倒在厅廊里了。但是我的双腿在发抖,血液好像也凝固了。我可以听见这八个靠墙站着的人的喘气声和轻轻的哀叹声。这使得那个人有些不安,他就像一个耐心的教授对他的学生说话那样:“请静一下。”他这种平静的声音使我紧张不安。他又把腰间的导火索调整了一下,接着从大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扎干净的尼龙绳和一把弹簧折刀。
  他还是在我们这些面如土色的人面前把枪晃来晃去,说道:“我并不想伤害任何人。”
  这话听起来倒不错,可是谁敢相信呢?我数了一下雷管,一共十二支,我敢说,这足可以让我们一眨眼工夫就毫无痛苦地死去。
  这时,枪口又回到我的面前,“你,”他说道,“把他们绑起来。”
  拉夫特已经受够了。他向前移动一小步,说道:“喂,伙计,你到底要什么?”
  第三颗子弹又从他头上射过,打进天花板里,这倒不会伤着人,但声音很响,像大炮一样。这时可以听见门厅里戴维尔太太或其他女人的尖叫声。拉夫特吓得猛地蹲下,当他想站起来时,乌姆斯特德有力的臂肘抵住他的胸膛,又帮助他靠墙站好。
  “闭嘴。”乌姆斯特德咬着牙说。
  “不许叫我伙计。”那个人说。立刻,“伙计”这个称呼谁也不敢再用了。
  “那你让我们怎么称呼呢?”我问道,我已感到我很可能成了这伙人质的头儿。我说话时语调温和,样子十分顺从,他听起来十分受用。
  “叫先生。”他说,当然,先生这个称呼对于我们屋里的几个人来说都是再好不过了。
  电话铃响了。我当时立刻想到他可能会开枪把电话机打碎。不过他没这么干,而是要我把电话机拿给他,我把电话机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他用左手拿起话筒,右手仍握着枪,枪口仍对着拉夫特。
  如果我们九个人进行投票选举谁该死,拉夫特肯定是第一个牺牲品。八对一。
  “喂。”那位先生接起电话,听了一会儿,然后就挂上了,他慢慢地退回到桌子一头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拿着绳子。”他对我说。
  他要我们八个人用绳子捆住手腕连在一起。我截短绳子打好结,我尽量不去看我这些同事的表情,因为我正在把他们与死亡联结在一起。我感觉到手枪依然抵着我的后背。我做出狠狠地捆紧的样子,而实际上尽量放得很松,拉夫特还低声地咕哝着什么,我真想给他一巴掌。乌姆斯特德手腕子可以活动,而且当我捆完他的时候,绳索几乎都要脱落下来。马拉穆德流着汗,呼吸也很急促。他的年纪最大,是唯一的股东,两年前心脏病第一次发作。
  我禁不住看了一眼巴利·纳佐,他是我在律师界的唯一朋友。我们同岁,都是三十二,也是同一年加入这家公司的。他在普林斯顿大学读过书,我是在耶鲁大学学的法律。我们两人的妻子都是普罗维登斯人。他的婚姻颇富成果——四年间生了三个孩子,而我与妻子则长期不睦,现在已面临危机。
  我们目光相遇,我们俩都想到了他的几个孩子。这时我真感到没有孩子的幸运。
  有一辆警车驶了过来,那位先生指示我把五个窗子的百叶窗全都关起来,我慢吞吞地做着这件工作,扫视一下下面的停车场,看是否有人能看见我,以求获救。只有一辆警车停在那里,车灯亮着,里面却没有一个人。警察已经进了大楼。
  而我们就在这幢大楼里,九个白人青年和那位先生。
  按最新的统计,德雷克和斯威尼律师事务中心共有几百名律师为它工作,人员遍及全世界,而其中一半人集中在哥伦比亚特区,就集中在这位先生威胁之下的这幢大楼里。他要我打电话给“老板”,并告诉他说他是有武器的,而且有十二管炸药。我打电话给我们反托拉斯部门的负责人鲁道夫,并转达了这个口信。
  “迈克,你还好吗?”他问我,我们用的是那位先生的扬声电话,音量开到最高的程度。
  “很好,”我说,“请按他的要求来办。”
  “他有什么要求呢?”
  “我现在还不知道。”
  那位先生把枪一挥,谈话就中止了。
  按照他用手枪的指点,我选定了一个站立的位置,挨着会议桌,离他有几英尺远。这位先生有一个十分令人难以忍受的习惯,他总是心不在焉地摆弄捆在腰间的导火线。
  他低下头看了看,用手轻轻拉了拉一根红色导线,“这根红导线,我只要一拉,你们一下子就全完了。”他说完这话时,隔着太阳镜望着我。我这时感到不得不说话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干呢?”我问道,急于想和他进行对话。
  “我并不想这么干,可为什么不这么干呢?”
  我被他的措辞所打动,节奏缓慢,有条不紊,每一个音节都有相同的分量,他现在是个流落街头的人,但过去曾有过像样的生活。
  “你为什么要杀死我们呢?”我问道。
  “我不想和你争辩什么。”他郑重其事地说。问题是问不下去了,真糟透了。
  因为我是律师,时间对我们十分重要。我看了看表。这样如果万一发生什么情况好能准确记录下来,当然首先是我们得能活下来。时间是一点二十分。那位先生要我们不许发出任何声音,我们只好在令人心烦的寂静中煎熬着,这段时间一共持续十四分钟。
  我不相信我们就会这样地死去。看上去他没有杀死我们的动机和理由。我可以确定我们中没有人曾和他打过交道。我还记得我们在乘电梯上楼时,他没有什么确定的目标。他只是想要寻找人质,用当今的标准来衡量,这样似乎是可以使杀人看起来更为合理。这真是不幸。
  正是这类滥杀无辜的事才是报纸、电台头条新闻的内容,一天到晚二十四小时的播放,让人们摇头叹息。接下来的就会是几个律师死亡的新闻了。
  我似乎已看到报上的大字标题,听到播音员的声音,但我还是不相信这样的事真的会发生。
  我听到外面门廊里的说话声,外面的警笛声,还有警察的无线电对讲机呱啦呱啦的响声。
  “你中午饭吃的是什么?”那位先生问我,这一句话打破了屋里的沉寂。问题问得太突然,想撒个谎都来不及,我沉吟片刻,回答说:“烤鸡。”
  “就你一个人?”
  “不,我遇到了一个朋友。”他是我法学院的一个朋友,是菲利人。
  “你俩一共花了多少钱?”
  “三十美元。”
  他听了这话不太高兴。“三十美元,”他重复着,“两个人花了三十美元。”他摇了摇头,然后又看了看那八位律师。如果他要是问他们,我希望他们能撒谎。这伙人的胃口也是不会轻易满足的。三十美元对他们来说还不够买开胃酒的。
  “你们知道我吃的是什么?”他问我。
  “不知道。”
  “我喝的是汤,汤,还有饼干,在一个临时避难所里吃的。汤是免费的。我很高兴能喝碗免费的汤。三十美元可以让我一百个朋友吃顿饱饭,你知道吗?”
  我严肃地点点头,似乎我立刻意识到我的罪孽深重。
  “把你们的钱包、钱、表、珠宝全交上来。”他一边说,一边挥舞着枪。
  “我可以问为什么吗?”我问道。
  “不可以!”
  我把钱包、现金、表都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又搜其他人质的衣袋。
  “是为了位近亲。”那位先生说,我们都舒了口气。
  他让我把这些财物都放进一个手提包里,再把提包锁好,接着又叫我给“老板”打电话。电话铃刚一响,鲁道夫就拿起话筒,我可以猜得到警察部队就在他的办公室里。
  “鲁道夫吗?是我呀,我是迈克,我在用扬声电话给你打电话。”
  “我是鲁道夫,迈克,你还好吗?”
  “还好。你看,这位先生要我把紧靠接待室的门打开,把一只黑色手提包放在厅廊,然后再把门关上锁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手枪就抵在我的脑后,我把门慢慢地打开并把手提包扔到厅廊里,我抬头看了看,没看见一个人。
  大公司的律师们最大的乐趣是他们是按小时付酬的,几乎没有任何事情能转移他们这种乐趣。睡眠是其中之一,尽管我们大多数人睡眠都很少。吃饭实际上更促进了付酬,尤其是午饭,通常是客户来掏腰包或开支票。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我禁不住琢磨这幢大楼的其余四百名律师在这段等候人质危机结束的时间到底应如何要求付酬的。我可以看见他们,坐在汽车里取暖或用无线电话同别人聊天,或向某人在讨债。我想公司这下子免不了要吃大亏了。
  下面那些冷酷无情的人中有些人根本不在乎这场灾难以何种形式结束,只是一个劲地催促让它快点结束。
  那位先生似乎打了一会儿盹。他的头低下了,喘气也有些粗。拉夫特嘴里咕哝着些什么企图引起我的注意,然后把头向旁边晃动几下,好像是建议我采取行动。可问题是,那位先生右手握着枪,而且如果他真的是困了,也不应在打盹时还用左手紧紧地握在那吓人的红色导线上。
  拉夫特想让我唱主角。尽管拉夫特是公司里最有效率的行家,但他还不是股东,他也不是我这部门的,我们又没有在部队上受过训练。我没有听他的。
  “去年你挣了多少钱?”那位先生十分清醒地问我说,声音十分清晰。
  我一下子又愣住了:“我,哦,唔,让我想一想——”
  “不要撒谎。”
  “十二万。”
  他对这也感到不太受用。“你献出去多少?”
  “献出去?”
  “是的,捐献给慈善事业。”
  “噢,是这样的,我真的记不清了,是我的妻子负责家中这些财务什么的。”
  那八名律师似乎都立刻移动了一下位置。
  那位先生虽然不满意我的回答,但也没有反驳。“那么,是谁来填写税单呢?”
  “你说的是国内收入总署的税单吗?”
  “是的,就是那种表。”
  “这些事是由我们税收部门来搞的,就在下面的二楼。”
  “就在这幢楼吗?”
  “是的。”
  “好,那就把它给我拿来,把你们每个人的税收记录都给我拿来。”
  我看了看他们几个人的脸色,其中有两个人似乎想要说:“干脆一枪把我打死得了。”我一定是犹豫得太久了,因为那位先生已喊了起来:“现在就去拿!”说话时又在挥动着手枪。
  我打电话给鲁道夫,他也迟疑起来,我喊了起来:“把税单电传过来!”我简直是在命令他,“就要去年的。”
  我们都盯着墙角的电传机,足足有十五分钟,担心如果我们的1040表不及时赶到,那位先生就先把我们处置了。
译序
  相信不少的中国读者对约翰·格里森姆这个名字已不陌生。他是著名美国畅销书作家,美国文坛的一颗耀眼明星。自从一九八九年出版他的处女作《杀戮时刻》之后,已先后出版了八部小说:《鹈鹕案卷》、《终极证人》、《陷阱》、《毒气室》、《超级说客》、《失控的陪审团》、《合伙人》以及这本《贫民律师》。他的处女作《杀戮时刻》刚刚问世时并没有引起多少反响,只印发五千册,而且他自己就购买回一千册,可见销路不畅。但他并不气馁,又用了两年时间写出了第二部作品《陷阱》。这部小说为电影界看中,派拉蒙公司以六十万美元的代价买下这部著作的电影制作权,这一举动惊动各出版商,他们竞相购买该书的出版权,最后被双日出版社以二十万美元的价格买断。书一出版立刻引起轰动,一时间洛阳纸贵,被列为当年美国畅销书之榜首,并被译成二十七种文字。格里森姆也因此一举成名,这一成功使他受到极大的鼓舞,从此一发不可收,新作迭出,仅一九九四年他的新旧著作就有四部列入畅销书榜。这部《贫民律师》是一九九八年二月出版的一部最新力作,书一出版就引起巨大反响,被纽约《出版商周刊》列为当年畅销书的榜首。格里森姆的著作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今日美国》报道说,一九九三年夏天被采访的高级经济管理人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在读他的作品。他的读者群年龄层次的跨度也相当大,从十岁到九十六岁,可见其影响面之广。一贯以保守严肃著称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曾发表文章说:“乘飞机的旅客人手一册格里森姆的小说,似乎已成了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规定。”目前他的作品不仅畅销欧美,而且也风靡世界。在我国,他的作品已全部有了译本。
  约翰·格里森姆一九五五年出生于阿肯色州的琼斯帕勒,其父是个建筑工人,家境清贫,并因父亲职业的缘故,生活漂泊不定。他热爱生活,对贫穷的人们富有同情心,也了解他们的疾苦,这一点在他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他十二岁时,随父母举家迁往密西西比州绍瑟文。从那时起,他就喜欢读文学作品,特别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斯坦贝克的作品,并显露出他写作的才华。但他当时并没有成为作家的打算,而是在中学毕业后考入窃西西比大学主修会计专业,打算成为一名税务员,后来感到税法复杂多变,不是自己的所长。他所长的是思路敏捷,能言善辩,于是改学法律,在一九八一年通过律师考试,获得开业资格,成了一名刑法律师。在律师生涯的九年中他接触了上上下下,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使他对美国的法律也有了本质上的认识,这对他后来成为作家是十分重要的。他的这些著作几乎都以法律活动为背景,有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有庭外的明争暗斗等生动的描述,这是其他作家难以企及的。所以,人们称他是法律小说作家,他的这些小说都是以揭露美国社会的黑暗、法律界的内幕、上层统治者的腐败为主,也展示了在美国繁荣外表下,广大下层人民的疾苦,还有无数的无家可归者在死亡线上挣扎,他们又在法律的“逼迫”下一步步走向深渊,越陷越深,最终无力自拔。格里森姆对前者充满愤恨和鄙视,对后者充满了同情。总的来说,他的小说基调是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抨击社会,同情弱者。格里森姆的小说不仅是以法律活动为背景,更主要的是对美国法律的剖析,指出这种貌似公正的法律实际上是富人们制定的,是保护他们的利益的,而这些法律中有许多条文就是逼迫穷人去犯法的。穷人们告贷无门,只能每况愈下,最后与罪犯为伍。这使我们想起以前英语课本中的《金喇叭》这个小故事,只有富人才能拥有金喇叭,而法律条文又是根据金喇叭来定的。穷人已被赶到了法律的边缘地带,只要有一点闪失,就会跌到犯罪的深渊,沦为罪人。对于这样一个过程,《贫民律师》一书作了精辟的描写。
  格里森姆的小说不同于他人之处在于以情节取胜,但情节又不十分复杂,线条明快,主副线分明,可读性很强,十分吸引人,有股一经翻开便让你难以释手的力量。他不在技巧雕琢上下工夫,语言朴实,简练,极少铺陈,更无大段的角色形象的刻划,心理以及景物的描写。但他绝不媚俗,语言干净,没有性和暴力的露骨描写,他说过,他不愿让尚健在的母亲读了他的作品而感到羞愧,也不愿让自己的子女感到难堪。
  《贫民律师》仍保持了原来的一些特点,而在情节处理技巧上更臻成熟。书中主人公迈克尔·布罗克是一个年轻英俊、前途无量的律师,他正在一步步实现着他的“美国梦”。他服务于美国排行第五的大法律顾问公司,每年收入相当可观,成为这个大公司的股东只是时间问题(而且只是三年的时间)。但是一个突发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航线,也惊醒了他即将实现的“美国梦”。一天一个患精神病的流浪汉持枪闯进这座律师大楼,把他以及其他几个人押作人质,但是这个流浪汉并无意杀害他们,只是问了一下他们的收入情况,他们对穷人的捐赠情况以及有没有人把交不起租金的房客驱赶出去等等。后来警察介入,把这个流浪汉打死了。这件事令迈克尔·布罗克感到奇怪,他想探个究竟,于是深入避难所去了解这个人的情况,在这里,他亲眼看到数以千计的无家可归者的生活惨状。这时又发生一家母子五口人为避严寒在汽车中过夜而被一氧化碳熏死的惨案,这引起了他的强烈震撼和良心的自责,更坚定了他投身到为这些无家可归者中去为他们服务的决心。他发现那位流浪汉和那惨死的母子五人都是被从他们栖身的一个废弃的旧仓库中驱赶出来的,而这次驱赶活动却正是他所在公司的人参与的。这次驱赶活动是非法的,但他们公司的人销毁了一些证据,还在档案文件中做了手脚。他为了伸张正义,偷出档案复印下来留作证据,告发公司,但偷文件时被人察觉,偷出后没来得及复印又出了车祸,使得档案无法返还……后来,他和贫民律师事务所的莫迪凯一道起诉这家大律师公司,而这时这家公司也在以盗窃罪起诉他,一场捍卫贫民利益与维护大公司脸面、保护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斗争在法庭上展开了。最后,在迈克尔·布罗克的精神感召下,这家大律师公司的总负责人阿瑟,这位“律师的律师”同意让步,并主动提出,让他公司的几百名律师每人都抽出一部分时间来为贫民,尤其是无家可归的人,做义务的法律服务。迈克尔·布罗克以自己的行动感召了广大律师界,唤起了他们的良知,让他们认识到他们是为灵魂而工作,法律是一种神圣的召唤。
  这本书之所以深受欢迎,是因为它十分深刻地揭示了美国社会,对美国法律的虚伪性有着深中肯綮的批判。例如,在第十八章中,有一段是写美国是如何让穷人越来越穷,甚至最终沦为罪犯的:现在美国城市有一种趋势,就是认为无家可归就是犯罪。大城市都已通过了各种法规,针对那些住在街头的人。不许乞讨,不许睡在公共场所的长椅上,不许在大桥下栖身,不许在公园存放个人物品,不许坐在人行道上,不许在公共场所吃东西……但如果衣着讲究的人在酒吧喝醉了酒,或在小巷子里撒尿,都不算什么。可要是无家可归的人这样做就要遭逮捕,而且经常有清除活动,即把他们从某一地区一起撵走。当然,并不是安排进避难所,而是像清除垃圾一样把他们圈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如果一旦入了狱,他首先就得付三十元罚金,这些人本来衣袋里就没有钱,这一来就等于让他遭一劫,他们在狱中的情况就更糟,受侮辱,受虐待,不堪忍受。更蠢的是,政府不建避难所而去修监狱,把一个人关在监狱里每天花的钱要比在收容所里提供食品、交通、设立咨询机构花钱还要多。可是政府却一方面拼命砍掉这方面的拨款,关闭收容所,同时又在律师身上花大笔钱来保护他们消灭穷人的法律。在政府的这种政策下,迈克尔·布罗克在不到一星期就看到六个无家可归的人死于非命。他对这些人充满同情,他买衣物送给这些人的孩子。愿意自己出资让他们住上温暖的汽车旅馆、吃上几顿饱饭,他为了使他们有法律的代言人,宁愿放弃优厚的待遇,不顾婚姻的破裂和父母兄弟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当上了收入菲薄的贫民律师,之所以这样做,他认为,一是因为这些人的确可怜,需要帮助;二是自己的灵魂同时也得到了净化。莫迪凯告诉他,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没有代言人,没有人听他们倾诉,也没有人关心他们的疾苦,他们谁也指望不上,他们想要得到他们应得到的福利,可是电话都不知该打给谁。他们真是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永远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的电话听不到回音,他们连通讯地址都没有。那些官僚们才不管这些呢,他们只盯着他们想要帮助的人。那些官僚做事是有动机的。
  就这样,在不到一个月里,迈克尔·布罗克耳闻目睹的一切,让他彻底改变成另一个人。他说,我已不再是几个星期前的我了,我再也不能回到从前。我过去只关心金钱、财产、地位,而现在这些都变成了对我的折磨。他从为穷人的无偿服务中获得了乐趣,灵魂得到了安宁,实现了在法学院一年级时如其他一切法学院学生一样许下的诺言:当律师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伸张正义。通篇小说我们都可以感到作者这种情感和听到这种声音,它会感染每一个有同情心和善良感的读者,难怪他的小说如此受人欢迎。
   译者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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