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推理侦探>> 约翰·格里森姆 John Grisham   美国 United States   现代美国   (1955年2月8日)
终极证人
  11岁的少年马克无意中发现一位律师正准备自杀。结果他救人未成反被卷入了一桩重大凶杀案:因为律师死前向他泄露了关键秘密。于是联邦调查局逼迫他,黑手党追踪他,他和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弟弟从此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中。
  勇敢的少年以1 美元的代价聘请了富于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女律师,在她的帮助下,用自己的机智挫败了杀手们,昭揭了案情。他和母亲弟弟最后一同去遥远的他乡开始了新的生活。
法律迷宫与法律智慧
  ——代译序
  骆冬青
  11岁的少年。联邦调查局。黑手党。
  这三个“关键词”放在一起就足以构成一个具有巨大反差和悬念的故事,但是要使三者之间形成合乎情理的关系与冲突并非易事。本书作者格里森姆不愧为此中高手。他在“联邦调查局”与“黑手党”这两个堪称庞然大物的“山头”之间,巧妙地拉扯起一道凌空飞越的细线,以一个偶然事件迫使11岁的少年马克走上这一凶险而又艰难的“生命线”,忽而摇摇欲坠、险象环生、玄乎其悬;忽而履险如夷、逢凶化吉、悠哉游哉,令人乍惊还喜,心意怦然,得到一种特殊的审美快感。
  “走钢丝”式的“文学杂技”也谈得上“审美”吗?对于《终极证人》这样的流行小说,人们也许要发出艺术上的疑问。确实,流行本身表明着对传播的广度的追求而不是交流的深度的探索。但是,由于往昔的文艺作品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经过无数人的咀嚼而失去了滋味,所谓“李杜诗篇百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的现象在中外文艺史上都不鲜见,所以,纯文学作品往往更着重于对新的内容与形式的探求,被创新的鞭子驱赶着前行。而通俗、流行的文艺作品却非但不惮于,而且乐于利用已被纯文学抛弃的一些内容和形式,使作品能够顺利地进入读者固有的审美规范,避免了纯文学的创新所带来的审美障碍而为读者喜闻乐见。换句话说,纯文学既往的成就“下降”到大众文学之中,成为流行文学的重要资源。正因如此,《终极证人》带给我们的审美快感中,更多的是我们久已熟悉的一些东西,不同的只是变换了新的人物与事件。
  对早慧的追求也许是人类永恒的梦想。中外文化中都有对神童的憧憬与描绘,甚至在当今盛行的“胎教”与“智力开发”中还可以看到这种追求的强烈与执拗表现。文学作品中的少年灵智英雄如哪吒、一休,神话中的“小英雄与老上帝的矛盾”母题,等等,都表明了追求早慧已成为人类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终极证人”马克的形象,正是在当代情境中重现人类梦想的一种努力,只不过马克所面对的险境与难关,以及他自己的智力结构与心灵特征,都具有了新的时代与地域的色彩,从而展现了独特的魅力。马克并非那种循规蹈矩的“好孩子”,小小年纪就偷着学会了吸烟,正是这一恶习使他和弟弟陷入了险境。马克也不同于那些无所不能的神童,他既会犯错误,也会感到恐惧,而且像一般的孩子那样,仅是坐在警车里,“看到其他车子都为他们让道”就感到高兴。凡此种种,都使马克的形象更为真实可信。而这样的艺术分析虽然陈旧迂腐,却也说明了这部小说在艺术手法上对传统的小说技法的继承。但是,马克形象最为显著的特点却是在以法律手段与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展开的智斗中体现出来的。因为黑手党对马克一家的威胁是通过联邦调查局的逼迫而造成的。吐露秘密则黑手党必然凶残报复,严守秘密联邦调查局动用强大的法律、权力机器来成逼。在这双重危险中,激发出马克超乎寻常的智慧与勇敢。他出人意料地以1美元为自己聘请了律师,挫败了联邦调查局特工的威逼;“顽固”地援引法律条文保护自己,避免被判违法;机智地逃出监狱,给黑手党致命一击……利用法律武器对付代表着国家与正义的联邦调查局与法庭,成为马克致胜的重要法宝。因而,马克的智慧,不妨命名为“法律智慧”,美国法律文化的一些重要内容,经由马克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表现。由于马克的“小”和联邦调查局、黑手党的“大”对比悬殊,而“交战”结果,却是以“小”胜“大”,“四两拨千斤”,因此也与诸多神童故事一样,整部小说洋溢着一种喜剧色彩,使人体验到一种强烈的生命的欢乐与幸运的愉悦。这正是神童故事中,少年式的生命冲动所具有的无限活力和无穷可能性。冲击趋于僵化的生命形态和理性结构所引发出的生命的解放与自由感受。在一种突如其来的欢笑中,以往貌似强大的显示了虚弱和渺小,看似庄严的变而为滑稽,智慧洞悉了一切,超越了一切,我们也就从马克的智慧的胜利中体察到一种胜利的智慧,感受到智慧的欢乐。
  因此,通过马克与联邦调查局、黑手党的“斗法”,小说透视了美国社会的诸多黑暗面,有时达到了相当深刻的程度。例如对联邦调查局特工愚蠢而又自大的描写,对美国律师界诸多弊端的揭露,对贫民区生活的叙述,特别是对犯罪、吸毒等现象的揭露,都触及到美国社会的一些痼疾。在这方面,这部小说也继承了以往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一些创作手法,寓批判于冷静叙述之中,从多种视角观照社会现实,具有一定的穿透力。在女律师雷吉、法官哈里以及联邦调查局特工等人物形象的刻画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传统小说创作技法的掌握。所以,《终极证人》与许多通俗小说一样,其审美特性是通过重新发挥以往文学创作成果的潜能而得以体现的。问题是,正如在对世界的观察方式与叙事方式上是借助于既有的文学成果来进行的,这部小说在设置冲突与解决冲突中,同样也是借助于美国社会既有的法律体系与文化观念来解决矛盾的。因此,其批判的锋芒与揭露的深度都不能不受到限制,小说中少年马克所取得的也就只能是童话式的、虚幻而飘渺的胜利。显然易见,较之小说中呈现出来的诸多必然,马克胜利中所包含的多种偶然因素显得十分脆弱。所以,从胜利的喜剧中,我们又可以体验到某种悲剧的意味。只不过,在小说中悲剧意味未能得到充分发展,而只是在雷吉与马克苦心经营的马克一家远走他乡的归宿中有所显露而已。
  如果将11岁的马克的遭遇用另外的眼光来看,譬如以卡夫卡《城堡》、约瑟夫·海勒《第22条军规》的方法来观察,我们就可以看出,为了救人而陷入必须救自己,为了救自己而必须救助于法律,法律却规定不能因自救而不履行作证的法律义务,履行这样的义务又必然面临着法律也难以救助的险境……如此这般,少年马克陷入了某种迷宫与怪圈之中,而这种迷宫与怪圈就是国家机构与法律自身所构置的,马克凭借自己的力量要想合法地实现自救和救出母亲和弟弟简直不可能。马克打破怪圈的方法是走出法律迷宫,逃出监狱,主动出击,呈示出成人雷吉也难以具有的勇气和智慧,最终赢得的却仍是苦涩的胜利,并不情愿又不得不情愿的结果。这样看来,小说的喜剧中就具有了某种荒诞意味和黑色幽默,只不过是被一些东西掩盖了而已。这就是“流行”所必然造成的审美上的盲点和死角,阻止了更为深入的透视与洞见,从而使其损失了许多可能产生的审美效果。这也从反面说明,只注重从审美的惯性和传统的成规中寻求大众接受的流行小说,之所以难以具有足以流传的生命力,其原因正在于只注重看见、撞见,而忽视发现、洞见。所以尽管乍看新奇、巧妙,却不能够常看常新,只具有短时性的阅读价值。以纯文学之境,更能映照出俗文学之妍媸。并且俗文学也应更紧密地追踪纯文学的脚步,才能跟得上人们的审美需求。
  当然,人们既需要山珍海味,也需要五谷杂粮;既需要“昆山玉碎凤凰笑”,也需要“两个黄鹏鸣翠柳”——只要是精品,都能受到欢迎。而《终极证人》在流行小说中堪称精品,值得一读,何况它还能激起我们的一些联想与感悟,引发一些或远或近的议论呢。
第01节
  马克才十一岁,但已有两年的吸烟史。他时而吸,时而断,既不想戒去,也不想成瘾。他爱吸库尔氏牌,也就是他原来的父亲所抽的烟。但他的母亲却抽弗吉尼亚苗条牌,一天两盒。从她那里他平均每星期可偷到十支或十二支香烟。她非常忙碌,成堆的问题需要处理。当涉及到她的孩子们时,她似乎有点天真,做梦也没想到她十一岁的儿子竟已抽上烟了。
  隔两条马路有一个少年犯,名叫凯文。偶尔他卖给马克一包偷来的万宝路,要价一个美元。但马克吸的烟主要还得靠他母亲的苗条牌。
  今天下午他口袋里装着四支苗条烟,手携着八岁的弟弟里基,沿着小路走入他们活动住房集中地后面的小树林去。里基第一次吸烟,心里相当紧张。昨天他发现马克正在把烟藏进床底下的鞋盒里,于是他威胁哥哥说,如果不教会他怎样吸烟,他就要去揭发。他们顺着林间小道朝马克的秘密安乐窝小心翼翼地走去。在那无人知道的安乐窝里马克曾独自逍遥许许多多时光,把烟深深吸入,然后吐出一个个烟圈。
  街坊邻里的大多数少年都醉心于啤酒和大麻叶。马克决心回避这两大恶习。因为他们原来的父亲是一个打儿子、打老婆的酒鬼。一喝啤酒就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就是大打出手。马克深知酒精的厉害。他也害怕毒品。
  “迷路了?”里基问道。他毕竟是一个小弟弟,当他们离开小路,走入齐腰深的杂草丛时,一见马克不作声,他就踌躇了。
  “少啰嗦,”马克回答说,脚步却一点也没放慢。他们的父亲在家就是喝酒、睡觉、打人骂人。谢天谢地,现在他总算走掉了。五年来,马克一直负责照看里基,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十一岁的父亲了。他教会里基怎样发足球的界外球,怎样骑自行车。他还给他讲性知识,自己知道多少讲多少,毫无保留。他警告弟弟不要吸毒,保护他不受欺侮。今天第一次要教弟弟吸烟,将他引入这一恶习,心里感到十分厌恶。虽然这仅仅是一支烟,但其恶果可远不止此。
  他们走完了杂草丛,来到一棵大树下,大树的一条粗枝上悬挂着一根绳子。一排灌木丛的尽头是一小片空旷地。空旷地的另一边有一条杂草丛生的土路,消失在一座小山上。车辆的往来声从远处传来,显然那里有一条公路。
  马克停下脚步,指着绳子附近的圆木,命令似地说:“坐在那儿。”里基规规矩矩地退向那圆木,向四周不安地扫了一眼,惟恐有警察注视着他们。马克像训练军士一样瞧着他,一边从衬衣口袋里抽出一支烟来。他用拇指和食指夹着烟,竭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可记住规定了?”他边说,边把慑人的目光投向里基。规定只有两条,那天他俩已磋谈了十来次。里基被当作小孩看待,感到恼火又无办法。他眼睛一翻,看着他处,嘴里说:“记住了,要是我说出去,你就狠狠揍我呗。”
  “对。”
  里基交叉着双臂,接着说:“还有,一天只能抽一支。”
  “那就对了。要是我发现你一天抽一支以上,那就要你好看了。还有,要是我发现你喝啤酒或吸毒,那……”
  “知道了,知道了,你再狠揍我一顿呗。”
  “对了。”
  他们俩并肩坐在大树下的圆木上,静静地抽着烟,眼望着树荫远处的青草丛生的空旷地。事实上,十一岁的马克的确比八岁的里基成熟得多。他比任何同龄的孩子都老成,他一向很老成。他七岁时就用垒球棒打他的父亲了。后果当然相当糟,但这头喝得醉醺醺的蠢驴住了手,不再打他母亲了。打架、挨揍是家常便饭。黛安·斯韦从她的大儿子那里寻求庇护,征求意见。母子俩相互安慰,谋求生存。挨打后他们哭在一起。他们想方设法保护里基。马克九岁时就说服了母亲起诉要求离婚。他的父亲拿到离婚证书后又喝得酩酊大醉地回家来。马克就叫来了警察。他在法庭作证,证明受虐待,得不到照顾,挨拳打脚踢。他非常成熟。
  里基先听到汽车的声音。一阵低低的,急速前进的声音从土路传来。马克接着也听到了。他们熄灭了烟。“坐着别动,”马克轻轻地说。他们没有动。
  一辆长车身乌油油的林肯牌轿车在小山包上出现了,并慢慢向他们开来。路上的杂草长得与汽车前面的保险杠一样高。马克将香烟扔到地上,一脚踩熄。里基也这样做了。
  汽车接近空旷地时,放慢了速度,慢得几乎要停了下来,接着它慢慢地绕圈行驶,擦过树枝。车停了,车头朝着土路。两个孩子就在车的正后方,但旁人看不到。马克悄悄地滑下圆木,爬过草丛,来到空旷地边缘的一排灌木丛里。里基紧跟在后。车尾离他们三十英尺。他们密切地注视着这辆汽车。它的牌照是路易斯安那的。
  “他在干什么?”里基在耳边低声问道。
  马克透过杂草窥视前方。“嘘!”他曾在活动住房集中地听说十来岁的少年来小树林与女孩幽会,吸大麻叶,但这辆车并不属于哪一个小年轻的。引擎停了,车子就抛在杂草丛中。一分钟过去了,车门开处,驾车人一脚踏入草丛,环顾四方。那人穿着一套黑西装,胖乎乎的,肥头大耳,除了耳朵上面有一圈整整齐齐的头发外,头上光秃秃的。蓄着灰黑色的胡须。他蹒跚地走到车尾,笨手笨脚地转动着钥匙,最后把行李箱打开了。他拿出一条软管,将一头插入排气管,另一头通过左边后车窗中的裂口插入车内。他关上行李箱,又向四周看了一眼,好像料到有人在监视他。接着他走进汽车,看不到了。
  引擎发动了。
  “哇,”马克轻轻地惊叫一声,凝视着汽车,神色茫然。
  “他在做什么?”里基问道。
  “他想自杀。”
  里基把脖子伸长好几英寸,以便看得更清楚。“马克你说什么?我不懂。”
  “低下身来。你看到那条软管了,对吗?车尾排气管的废气进入车内,能把他毒死。”
  “你是说自杀?”
  “对。我在电影里看到过有人这样做的。”
  他们的身子向前探,更贴近高草,眼睛瞪得圆圆的,注视着那条从排气管通向车窗的软管。引擎在有节奏地空转。
  “他为什么要自杀?”里基问道。
  “我怎么会知道?但我们得采取些什么行动。”
  “对,我们离开这鬼地方吧。”
  “不。再等一会儿。”
  “我要走了。你想看他死,你就看吧,但我要走。”
  马克揪住他弟弟的肩膀,把他身子压得更低。里基呼呼直喘气。他俩都冒汗了。一朵云彩在天上飘过,遮住了太阳。
  “这要多长时间?”里基问道。声音由于紧张而颤抖。
  “不用多久。”马克放开弟弟,扑到地上,用四肢向前爬行。“你呆在这里。要是动一动,我就踢你个屁滚尿流。”
  “你要干啥?”
  “乖乖地呆在这里。我说话算话。”马克压低身子,他瘦瘦的身体几乎贴在地上。他穿过草丛朝汽车方向匍匐前进。野草干干的,足有两英尺高。他知道那个人听不到他,但他担心草的摆动。他在汽车的正后方停下来,然后背朝天,面朝地,像一条蛇似的滑到汽车行李箱影子底下。他手一伸,小心翼翼地将软管从尾部的排气管里拔了出来,放到地上。他沿着原路返回,速度却稍快了一点。一会儿他就蹲伏在里基的身边了。大树的粗大树枝向四周伸展,其最远处的下面,杂草和灌木长得更加茂盛。马克和他的弟弟就躲在那里注视着,等待着。他知道一旦被发现,他们可以一溜烟跑向大树,然后顺着小路逃走,那个胖乎乎的男子抓不住他们。
  他们等呀等。等了五分钟就简直像等了一个小时一样。
  “你想他死了吗?”里基低声耳语道,他的声音干而细。
  “我不知道。”
  突然,车门开了,那个男子走了出来。他在哭泣,嘴里在喃喃地说些什么。他摇摇晃晃地走向车尾,发现软管脱落在青草丛中。他骂了一声,又把它塞进车尾排气管中。他手里拿着一瓶威士忌,怒气冲冲地环顾了四周的树木,然后蹒跚地往回走,一头钻进了汽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嘴里还在咕哝着。
  弟兄俩睁大眼睛看着,心里非常害怕。
  “他是个十足的疯子,”马克喃喃地说。
  “我们离开这儿吧,”里基说。
  “不!如果他自杀成了,我们亲眼看到了或者知道这一切,我们就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
  里基抬起头,似乎想后撤。“那么我们不要告诉别人就是了。走吧,马克!”
  马克再次抓住了他的肩膀,迫使他伏在地上。“给我伏着!我不说走,别想走!”
  里基紧紧闭住眼睛,哭了起来。马克对他这副模样十分厌恶,他摇了摇头,但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那汽车。小弟弟们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许哭,”他那愤怒的声音透过牙缝迸发出来。
  “我害怕嘛。”
  “那好。不动就没事。听到了没有?不要动,也不许哭。”马克又用肘支撑着身子,躲在深深的草丛里,准备再次穿过高草,慢慢匍匐向前。
  “让他死了吧,马克,”里基呜咽地轻声说。
  马克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朝着马达还在运转的汽车慢慢爬过去。他顺着原路匍匐前进,草已稍稍踩过一点,他爬得非常慢,非常谨慎,连里基都几乎看不到他。里基已不哭了,双眼紧紧盯着驾驶室的门,等着它突然打开,那个疯男人猛地扑出来将马克杀死。他脚尖抵地,摆好短跑运动员迅跑的姿势,准备跑出树林,快快逃命。他看见马克在后保险杠下面冒了出来,一手放在尾灯上保持身体平衡,一手慢慢地将软管从尾部的排气管中拔出来。青草轻轻作响,高草微微摆动,马克又回到了他的身边,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但奇怪的是,他却在暗自发笑。
  兄弟俩蹲在地上,活像小树底下的两只小虫。他们继续监视着那辆汽车。
  “要是他再出来怎么办?”里基问道。“万一他发现了我们怎么办?”
  “他看不到我们的。但是如果他使劲往这里看,你就跟着我。还没等他迈出一步,我们早就溜之大吉了。”
  “为什么我们不现在就走呢?”
  马克凶狠地看了他一眼。“我想救他一命,清楚了吧?也许,仅仅是也许,他会认为这一方法不灵,也许他该等一等或什么的。怎么连这一点都那么难以明白?”
  “因为他疯了。如果他要杀自己,那么他也要杀我们。怎么这一点都不懂?”
  马克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突然车门又打开了,那男子从车子里跌跌撞撞地出来,嗷嗷直叫,自言自语、重重地踩着青草,走向车尾。他抓住软管,目不转睛地瞧着它,好像它太不听使唤似的。他慢慢地向这一小片旷野的四周察看一番,喘着粗气,冒着汗。他看看树木,孩子们轻轻地贴到地上。他又向下看,呆住了,好像他已突然明白。汽车尾部周围的青草被人轻轻踩过。他跪下来,细细查一查,接着猛地将软管塞进排气管,匆匆走回车门,他只是想快死。
  两颗脑袋同时从灌本丛中冒出来,但只高出几英寸。他们透过草丛窥视了好长时间。里基随时准备逃跑,但马克在沉思。
  “马克,行行好,我们走吧,”里基恳求道。“他差一点发现我们了。要是他带着枪什么的,那可怎么办?”
  “要是他有枪,他就会用它把自己结果了。”
  里基咬了咬嘴唇,眼睛又湿润了。从来都争不过哥哥,这次他也争不过他。
  一分钟过去了,马克开始坐立不安了。“我再试一次行吗?要是他还这么干,那我们就走。我说话算数,行吧?”
  里基勉强地点了点头。他的哥哥匍匐着穿过草丛,慢慢爬进高草丛。里基用肮脏的手指抹去了脸上的眼泪。
  那位律师张大着鼻孔,用劲吸气,但呼气却很慢。同时他两眼睁得大大的,从挡风玻璃向外看,企图断定这些致命的气体有否进入血液,开始反应。一支手枪就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他手里拿着一只五分之一加仑的酒瓶,里面的酒已喝掉一半。他的遗书就放在方向盘上方的仪表板上,药瓶旁边。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发现车后面的草丛在晃动。
  里基看到车门突然打开,马克已来不及了。门开得真快,好像是踢开的。突然那个高大、粗壮的红脸汉子跑过草丛,扶着汽车,大声咆哮起来,里基站在那里又惊又吓,裤子都尿湿了。
  马克听到开门声时,手刚刚触及保险杠。他惊呆了一会儿,想爬到车底下去,但他像钉在那里动弹不得,他想逃跑,脚却发软,不听使唤。那个汉子揪住了他。“你,你这小狗杂种!”他咆哮着揪住马克的头发,把他扔进了汽车的行李箱。“你这小狗杂种!”马克双脚乱踢,身子扭动,一只大手打了他一巴掌。马克又用脚乱踢,但没有原先那样猛。他又挨了一巴掌。
  马克睁大眼睛,惶恐地看着那张相距只有几英寸的粗野而绯红的脸。那汉子的眼睛通红,湿漉漉的,鼻子里、下巴上液体直往下淌。“你这小狗杂种,”他肮脏的牙齿咬得死紧,透过牙缝咆哮着。
  律师制住马克,使他动弹不得,反抗不了,接着将软管又插回排气管。他抓住马克的衣领,使劲把他拉出行李箱,拖过草丛,一下子将孩子扔进车内。
  那汉子坐到驾驶位时,马克正摸索着寻找门锁开关。律师随手砰地关上车门,指着门把,厉声喝道,“别碰它!”然后他反手一掌,恶狠狠地打在马克的左眼上。
  马克痛得尖声大叫,捂住眼睛,弯下身子大哭起来。他的鼻子痛得要命,头昏眼花,嘴里一股血腥味。他听见那汉子在哭泣,在咆哮。他可以闻到扑鼻的威士忌酒味。
  胖律师大口地喝着威士忌,眼睛盯着马克。马克曲着身子,每一个关节都在颤栗。“不要哭了,”他怒气冲冲地命令说。
  马克舔了舔嘴唇,把血咽了下去。他按摩着眼窝上面肿起的疙瘩,竭力作深呼吸,眼睛却仍盯着看自己的牛仔裤。那汉子又命令他“别哭。”于是他设法控制自己,不要哭泣。
  这是一辆宽大、稳重、低噪音的汽车,但马克似乎听到从远处什么地方传来了柔和的引擎嗡嗡声。他慢慢回过头,瞥见那条软管。管子弯弯曲曲,通过驾驶座后面的车窗进入车内,就像一条愤怒的毒蛇正向他们偷偷袭来。那胖汉得意地笑了。
  “我想我们要死在一起了,”他大声说,而且一下子显得非常镇静。
  马克的左眼越肿越厉害。他侧过身子,正视那汉子。这汉子现在看上去更高大了。他圆脸,浓须,眼睛依然血红、闪亮,像黑暗中的恶魔。马克还在哭,嘴唇颤颤栗栗,声音嘶哑,吵嚷着,“请让我出去。”
  律师将威士忌酒瓶塞进嘴里,瓶底朝天,脸上一副怪相,直咂嘴。“对不起,孩子,聪明的小傻瓜,谁让你多管闲事!那就只好和我死在一起,行吗?就只你和我,小朋友,同上极、极、极乐世界,去见上帝。”
  马克用鼻子用力嗅了嗅空气,注意到了放在他们之间的那支手枪。他立即移开目光,只有当那大汉再喝酒时,才偷看那支枪。
  “你想要这支枪?”那男子问。
  “不,先生。”
  “那你为什么老瞅它呢?”
  “我没有。”
  “别撒谎,孩子。因为你要是撒谎,我就会把你毙了。我已完全疯了,是吗?我会把你杀掉。”他说话时,眼泪夺眶而出,声音却很平静,呼吸很深。“还有,要是我们要做朋友,你必须对我真诚老实。诚实非常重要,你知道吗?好了。你想要枪吗?”
  “不要,先生。”
  “你想拿枪把我打死吗?”
  “不,不。”
  “我可不怕死,你知道吗?孩子。”
  “知道,但我并不想死。我要照顾妈妈和弟弟。”
  “啊,多动听。真是个孝子。”
  他拧紧威士忌酒瓶盖。接着猛地抓起手枪,将它塞入口中,嘴唇把枪管裹得严严的,眼睛瞧着马克。马克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既希望他扣动扳机,又不希望他这样做。慢慢地律师从口中拔出枪管,吻了一下枪口,然后把它对准马克。
  “我从来没有打过枪,你知道,”他说道,声音很轻,几乎跟耳语一般。“一小时前刚从孟菲斯一家当铺买来。你想它管用吗?”
  “请让我出去。”
  “你有一个选择,孩子,”他边说边吸那看不见的毒气。“我崩了你的脑袋,了结一切,或者让毒气慢慢结果你。你选择吧。”
  马克没有看那手枪。他用鼻子嗅了嗅空气,突然想起他也许能闻到点什么。枪几乎顶着了他的脑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道。
  “不管你的屁事,是吗?孩子。我是疯子,对吧?稍微有点醉。我本来把自寻短见计划得好好的,只有我、软管,也许再有几颗药,一点威士忌,没人找我。但是,不,你自作聪明,你这小杂种!”他放下手枪,小心地放在座位上。马克按摩着额头上肿起的疙瘩,咬着嘴唇,他的手在颤抖。他把它们放在两腿之问。
  “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他一本正经地宣布说,并举起酒瓶放到嘴边。“你我两个好朋友要去见上帝啦。”
  里基最后从惊吓中清醒过来,能动弹了。他的上下牙齿在咯咯打架,牛仔裤湿漉漉的,但脑子在思考。他用手和膝盖撑起伏着的身子,消失在草丛中。他肚子贴地向那辆汽车爬去。虽然他还在哭,但牙咬得紧紧的。车门随时都会突然打开,那疯男人,虽然高大但动作敏捷,可能会突然跳出来,像抓马克一样一把抓住他的脖子,于是他们将在那车身长长的,乌油油的汽车里一起死去。但是,他仍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穿过杂草丛向前爬去。
  马克慢慢地用双手举起手枪。枪,重得像一块砖。他战战兢兢地举枪对准胖汉。那胖汉却探身迎向前,枪口离他鼻子只有一英寸远。
  “好,扣动扳机,孩子,”他露齿一笑,湿润的脸红光焕发。他高兴异常,就等待着这一刻。“扣扳机呀!我一枪死了,你不就自由了?”马克用一只手指扣住扳机。那汉子点了点头紧接着身子又往前一探,贴近枪,一露牙,咬住枪口。“扣扳机呀!”他大声命令道。
  马克闭住眼睛,手掌死劲贴住枪把。他屏住气,准备扣动扳机,这时那汉子猛地夺过手枪,在马克面前胡乱舞动,扣动了扳机。马克惊叫一声,只见他脑后的玻璃窗已裂成千条万条,但没有碎落下来。“行、行,能打!能打!”胖汉大声叫嚷,马克两手蒙着耳朵,弯下身子躲藏着。
  里基听到枪声,一头躲进草丛。他离汽车还有十英尺,这时他突然听到什么东西发出呼的一声,并听到马克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那胖汉在咆哮,里基又瞥了自己一眼。他闭上眼睛,手紧紧抓住青草。他肚子在痉挛,心怦怦直跳。听到枪声后好一会,他一动也没动。他为哥哥的死而痛哭,是那个疯子把哥哥打死的。
  “别哭了,该死的!我讨厌你哭!”
  马克抓住双膝,竭力不哭。他的头嗡嗡直响,嘴发干。他把双手夹在两膝中,弯着腰。他不能哭,要想个办法。以前在电视里看到一个疯子要跳楼。一个头脑冷静的警察不断地与疯子讲话,他讲呀讲,最后那个疯子开始回话了,楼也就不跳了。马克迅速嗅了嗅有无毒气,然后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想死,”汉子平静地回答说。
  “为什么?”他再次发问,同时眼睛瞥了一下那窗上干净利落的小圆弹孔。
  “小孩干吗要问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们是小孩。你为什么要死?”他问得很轻,连自己都几乎听不见。
  “喂,小孩,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是吗?就只有我俩,一对好朋友,同去见上帝。”他说着又拿起酒瓶喝了一通,酒已快喝光了。
  “我感到毒气已起作用了。小孩,你感觉到了吗?啊,终于!”
  透过窗上的裂痕,在侧后视镜里,马克看到草丛在晃动,一眼瞥见了里基。他弟弟扭动着身子,爬过草丛,猫腰钻进大树附近的灌木丛中。马克闭上眼睛,为弟弟祈祷。
  “我想告诉你,孩子,有你和我在一起太好了,谁也不想独自死掉。你叫什么名字?”
  “马克。”
  “马克什么?”
  “马克·斯韦。”马克提醒自己要不断地跟他讲话,说不定那疯子会不作最后一跳。“你叫什么名字?”
  “杰罗姆,但你可叫我罗米。我的朋友们都这样叫我的。现在我们既已生死难分,你就叫我罗米。别再问了,好吗,孩子?”
  “你为什么要死,罗米?”
  “我说你别再问了。你感到毒气的作用了吗,马克?”
  “我不知道。”
  “你马上就会感到的。祈祷吧!”罗米坐在座椅上,身子越来越往下缩,粗大的脑袋往后仰,闭着双眼,非常自在。“我们还有五分钟,马克,有最后要说的吗?”他右手拿着威士忌酒瓶,左手握着枪。
  “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马克问道,眼睛却转向镜子,想再看一看他弟弟。他用鼻子急速吸了几口短气,但既未嗅到什么也没有任何感觉。里基一定把软管拔掉了。
  “因为我疯了,成了又一个疯律师,就这么回事。我是被逼疯的。马克,你多大了?”
  “十一岁。”
  “尝过威士忌没有?”
  “没有,”马克如实回答说。
  突然,威士忌酒瓶出现在他眼前,他接住了。
  “喝一口,”罗米闭着眼睛说。
  马克想看一下商标,但他的左眼实际上已肿得眯缝在一起,耳朵被枪声震后还在鸣响。他集中不了注意力,就把酒瓶放在座位上。罗米一声不吭地拿过去了。
  “我们快要死了,马克,”罗米几乎在自言自语。“我想十一岁就死掉太不幸了,但也只能如此,我也没有办法,还有什么最后要说的,老弟?”
  马克知道里基已成功,那软管现在不再有危险了。他的这位新结交的朋友已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想活命,他必须动脑子与他说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办到,于是便说:“什么使你发疯的?”
  罗米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幽默。他哼了一声,还抿嘴笑了笑说,“嗬,这件事超乎寻常,完美无缺。几星期来,除了我的当事人,只有我一人知道这件事,其他人一概不知。顺便说一句,我的当事人是个十足的坏蛋。你可知道,马克,律师知道各种各样的隐私,但永远不能说,这是绝对保密的,知道吗?千万不能讲这些钱是怎么一回事,谁与谁姘居,或某人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等等,你听懂了吗?”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美滋滋地呼了出来。他坐在椅子上,身体更往下沉,仍闭着双眼。“真对不起,刚才不得不打你一巴掌。”他弯曲着的手指扣在扳机上。
  马克闭上眼睛,什么也感觉不到。
  “你多大了,马克?”
  “十一岁。”
  “你跟我说过。十一岁。我四十四岁。我俩都还年轻,都不应该死,对吗,马克?”
  “对,先生。”
  “但事已如此,朋友。你感觉到了吧?”
  “是,先生。”
  “我的当事人杀了人,把尸体隐藏了起来。现在,我的当事人要杀死我。这就是来龙去脉。他们已逼得我发疯了,哈!哈!出乎寻常,马克。妙极了。我,一位人们所信赖的律师,在飘然离开这人世前的几秒钟里,的确只有几秒钟,一点也不夸大,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具尸体在哪里。这具尸体,马克,在当今世界上尚未被发现的尸体中是最最臭名昭著的,难以置信。我可以最终告诉你了!”他的眼已睁开,正一闪一闪地瞧着马克,“这事非常非常怪,马克。”
  马克没领会他的幽默。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然后扫视了一下一英尺外的车门锁簧开关。门把离他更近了些。
  罗米再度松弛下来,闭上眼睛,好像很想打个盹。“对此我很遗憾,孩子,的确很遗憾,但如我所说的那样,有你在这儿真太好了。”他慢慢地把酒瓶放在仪表板上,紧挨着遗书。他手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马克竭力不去看他。“对此我的确非常遗憾,孩子。你多大了?”
  “十一岁。你已问过三次了。”
  “住嘴!我现在感到毒气在起作用了。你也有同感吧?别使劲嗅,该死的!它是无味的,你这小笨蛋。你闻不出它的气味。要是你不要小聪明,我现在应该已死了,你也一定在玩美国大兵的游戏。你真笨,知道吗?”
  并不像你这样笨,马克心想。“你的当事人杀的是谁呀?”
  罗米露齿一笑,没有睁眼。“一位美国的参议员,我是说真的。我在泄漏机密。我把所知道的一切源源本本讲给你听。你看报吗?”
  “不看。”
  “我并不感到奇怪。杀的是新奥尔良参议员博伊特。我的老家在新奥尔良。”
  “你为什么到孟菲斯来?”
  “该死的孩子!问个没完没了,是吗?”
  “对。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要杀博伊特参议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谁,谁,谁。真叫人讨厌,马克。”
  “的确讨厌。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走?”马克先瞥了一眼后视镜,然后瞥了一眼通入后排座位的软管。
  “要是你再不住嘴,我把你的脑袋崩了。”他张着嘴,长满胡须的下巴颏往下悼,几乎要碰到胸部了,“我的当事人杀的人多着哩,那就是他赚钱的办法,靠杀人。他是新奥尔良黑手党的。现在他要把我杀了。太糟糕了,是吗?孩子。我们这一着使他大为逊色,开了他一个玩笑。”
  罗米又喝了一大口,眼睛盯着马克。
  “你想一想,孩子,现在这个时候,巴里,或大名鼎鼎的尖刀巴里,这些黑手党个个都有好笑的绰号,正在新奥尔良的一家肮脏的饭店里等着我。他也许带着一帮朋友,分布在附近各处。平平静静地吃完饭后,他邀请我上车,兜一会儿风,谈谈他的案子,然后他拔出刀子,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叫他尖刀,我就一命呜呼,成了历史。他们会把我那粗壮的身子弄到什么地方处理了。他们就是这样处置参议员博伊特的。砰的一声!就这样,新奥尔良又多了一桩杀人的无头案。但是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对吗?我们使他们出洋相了。”
  他话讲得越来越慢,含糊不清。他一边说,一边在大腿上下移动着枪,手指不离扳机。
  让他没完没了地讲下去。“为什么巴里这家伙要杀死你?”
  “又是一个问题。我感到飘飘悠悠,你呢?”
  “我也同样,感觉很好。”
  “杀人理由一大堆。闭上眼睛,孩子。祈祷吧!”马克注视着手枪,一面斜眼瞟门锁。他慢慢地让每只手指尖与大拇指接触,像在幼儿园里数数那样,看看它们配合是否灵活。
  “那尸体在哪里?”
  罗米哼了一声,点点头,说:“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问得好。第一个在任美国参议员遭谋杀,你知道吗?他是被我亲爱的当事人尖刀巴里·马尔丹诺谋杀的。巴里在他的脑袋上打了四枪,然后把他的尸体藏起来。找不到尸体,就立不了案,你知道吗,孩子。”他的声音很低,几乎在耳语。
  “不太懂。”
  “你为什么不哭了,孩子?几分钟前你还在哭。难道你不害怕?”
  “不,我怕,我想离开。你想一死了之,但我还得照顾我母亲。”
  “动人,太动人了。好了,给我住嘴。你知道吗,孩子,联邦调查局的人必须找到尸体才能证明谋杀。巴里是他们的嫌疑犯,但只是嫌疑犯而已,虽然的确是他杀害的,事实上他们也知道,但他们必须要有那具尸体。”
  “尸体在哪里呢?”
  一朵乌云遮住了太阳,那片空旷地突然暗淡下来。罗米轻轻地顺着大腿把枪提上来,好像要警告马克不要做任何突然的举动。“尖刀并不是与我打过交道的人中最狡猾的,你可知道。他自认为非常聪明,但实际上是个大笨蛋。”
  你坐在车里,用软管接到排气管上,这才是个笨蛋,马克再次心想。他等待着,尽量不动。
  “那具尸体在我的汽车下。”
  “你的汽车?”
  “对,我的汽车。他非常仓促,我正好不在城里,于是我那位敬爱的当事人把尸体拖到我家,埋在车库底下,重新浇上水泥。尸体还在那里,你信吗?联邦调查局已经挖了半个新奥尔良,想找到它,但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我的家。也许,巴里毕竟不是那么笨。”
  “他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些的?”
  “我讨厌你老问,孩子。”
  “我真的想现在就离开。”
  “住嘴。毒气奏效了。我们死了,孩子,死了。”他手中的手枪掉到了座椅上。
  引擎在嗡嗡地轻轻作响。马克瞥了一眼窗子上的弹孔及其周围的千条万条裂痕,然后把目光转向那汉子的通红的脸和重垂着的眼睑。律师哼了一声,几乎立即就呼噜起来,脑袋直往下点。
  他昏睡过去了!马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注视着他厚厚的胸脯的起伏。他原先的父亲就是这样酒后昏睡的,他见了不知多少回。
  马克深深地呼吸,竭力保持镇静。打开门锁定要发出声音。手枪紧挨着罗米的手。马克的肚子痉挛了,脚也麻木了。
  那红脸大汉发出响亮,缓慢的声音。马克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他那颤颤抖抖的手慢慢地,非常非常缓慢地,一点点伸向门锁开关。
  里基的眼睛几乎跟他的嘴一样干得要命,但他的牛仔裤却湿透了。他躲在大树底下阴影处,与灌木丛、蒿草和汽车保持一段距离。他把软管拔掉已有五分钟了。听到枪声到现在也已有五分钟了。他知道他的哥哥还活着。因为当他箭步跑了五十英尺来到大树后面时,他一眼看到了一颗长着淡黄头发的脑袋在汽车里面晃动。于是他不哭了,并开始祈祷。
  他往回向圆木走去,然后猫腰蹲下,睁大眼睛凝视汽车,心里想着哥哥。这时,车门突然打开,马克出现了。
  罗米的下巴颏垂到胸脯上,马克等他一个呼噜刚完,正要打第二个呼噜时,左手一掌把手枪击落,右手打开车门锁,他猛地一拉把手,肩膀使劲向门撞击,滚出汽车。他最后听到的是律师又一阵沉沉的鼾声。
  他滚到地上,双膝着地,手紧紧抓住杂草,又抓又爬,迅速离开汽车。他猫着腰,穿过草丛,一眨眼就跑到大树跟前。那儿里基被吓得魂不附体,目瞪口呆地瞧着。马克在树根部停住了脚,转过身子,惟恐律师提着枪,迈着沉重的步子,从后面追赶上来。但是汽车看上去毫无威胁感,车门敞开着,引擎在工作,排气管上没有接任何东西。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把目光转向里基。
  “我把软管拔出来了,”里基呼吸急促,声音很尖。马克点了点头,但没说什么。他一下平静了许多。汽车在五十英尺以外,如果罗米出现,他们可穿过树林立刻逃走。即使罗米从车子里跳出来,用枪扫射他们也不会被发现,因为他们隐匿在灌木丛中,有大树掩蔽。
  “我害怕,马克。我们走吧,”里基说道,声音仍很尖,手在颤抖。
  “稍等一会儿。”马克聚精会神地打量着汽车。
  “好啦,马克,我们走吧。”
  “我说稍等一会儿。”
  里基看了看汽车,问道:“他死了吗?”
  “我想没有。”
  这就是说,那汉子活着,手里有枪,显然他哥哥不再害怕了,他在想什么点子。里基向前迈了一步,喃喃说:“我走了,我要回家。”
  马克没有动。他平静地呼气,打量着汽车。“只是稍稍一会儿,”他说了一声,没有看里基一眼。他的声音又带有权威味。
  里基渐渐静了下来,双手放在湿涌渡的膝盖上,身子向前探。他看着哥哥,当马克一边注视着汽车,一边从衬衣口袋里抽出一支烟来的时候,里基慢慢地摇了摇头。马克点燃了烟,长长的吸了一口,然后抬头向树枝吐烟,就在这时候,里基才第一次看到肿起的疙瘩。
  “你眼睛怎么啦?”
  马克突然记起来了。他轻轻地揉了一下眼,然后按摩额头上的疙瘩。“挨了他几次打。”
  “看上去很厉害。”
  “不要紧。你知道我要干什么吗?”他说着,并不想叫人回答。“我要悄悄回到那儿,把软管接到排气管上。我要给他接上管子,这狗杂种。”
  “你比他还要疯。你是在开玩笑,是吗,马克?”
  马克从容地吐着烟。突然,驾驶室的车门大开,罗米握着枪,踉跄地走出车来,摇摇晃晃朝车尾走去,嘴里大声咕哝着。他再次发现软管好好的躺在青草上,他仰起头脸朝天,大声咒骂,污秽的言语难以入耳。
  马克蹲得很低,将里基搂在身边。罗米急急转过身,眺望空旷地周围的树木。他骂得更凶,并开始嚎啕大哭,汗珠从头发直往下滴,黑上衣湿透,紧贴在身上。他在汽车的尾部四周踱来踱去,脚头很重,边呜咽,边自言自语,朝着树林尖叫。
  他突然止步,笨重的身躯重重地趴在行李箱上,像一头中了麻药的大象扭曲着。他直挺挺地伸着两条树桩一般的粗腿,一只鞋不见了。他不紧不慢,简直像习以为常地将手枪深深塞进嘴里,两只通红发狂的眼睛向四周扫视,在弟兄俩躲在下面的那棵树干上目光停留了片刻。
  他张大嘴,宽大、肮脏的牙齿咬住了枪管,双眼一闭,右拇指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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