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两千镑捉拿原印度兵的一位头目,当杜·庞特大头人,死活不论。我们已得知他目前正在孟买一带。他更为人所知的名字是……。”
这就是在一八六七年三月六日晚,奥兰加巴德城的居民可以看到的告示。
在杜德马河边那破烂不堪的平房墙上新近张贴的告示里,最后那个人名却不翼而飞——那是一个永远为人憎恶,同时又悄然为人景仰的名字。原因在于一位僧丐把印在告示一角的那个大写人名撕了个粉碎,而在这荒僻的河岸,又无人觉察。和印度总督的大名署在一起的孟买总督的名字也连带着被撕掉了。
这位僧丐的动机何在呢?难道他认为撕破告示就能使一八五七年的免于公诉,而且他本人不会被缉拿归案吗?难道他竟然相信一个声名如此显赫的可怕人物可因这被撕碎的纸片而销声匿迹吗?
他简直疯了。
事实上,在奥兰加巴德城,所有的房屋、宫殿、清真寺和旅馆的墙上一律贴着那张告示。这还不算,一个宣读告示的差役高喊着总督的逮捕令在大街小巷里窜来窜去。连省里最小的镇上的居民也已得知交出当杜·庞特的人头,就可获得一笔赏金。那被撕掉的名字仍将在十二点前传遍整个地区。如果消息确凿,这位大头人目前确实躲藏在印度半岛上的这个地区,那么毫无疑问,他很快就会被那些贪恋赏金的人交到总督府。
而那位僧丐又出于何种因由要去撕一张已被成百上千发印过好几回的告示呢?
大概是出于一种气愤,——或者是出于某种轻蔑。不管怎样,他耸了耸肩就消失在人口最稠密,居住条件也最恶劣的一个街区。
在印度半岛上,夹在西迦特和孟加拉湾迦特之间的宽阔部分是德克坎。一般来说它是指以恒河为界的印度南部地区。德克坎的梵文意思是南方,它包括孟买和马德拉两个地区的一些省份。奥兰加巴德是其中主要的一个,它和德克坎的首府在同一个城市。
十六世纪时,声名显赫的蒙古国皇帝奥朗·泽布曾把他的宫廷搬到这座城市,它就是印度半岛早期历史上闻名的柯尔克伊。当时它拥有十万居民,而今只剩下五万,他们受制于为尼扎姆·德·埃德拉巴德效劳的英国人。然而,它却是半岛上最为安全的城市之一。迄今为止还从未出现过可怕的霍乱,而且连在印度极为猖獗的流行性热病也从未光顾过这座城市。
在奥兰加巴德,依然可以看到一些昔日的辉煌遗迹。矗立在杜德马河右岸的大蒙古宫,奥朗·泽布之父沙·扎罕的宠妃陵墓,那是一座仿泰姬陵而建造的清真寺,弧线优美的圆屋顶衬托着周围的四座尖塔,还有其它的一些宏伟建筑,那艺术的构思,华丽的装饰无不显耀着印度半岛的征服者们闻名一世的威武强盛。在印度半岛,卡布尔和阿桑姆一度曾把这个王国推向极度的繁荣。
虽然从这个时期起,奥兰加巴德的人口就大量减少,但据说在这个人口组成极其复杂的地方,隐姓埋名仍是易事。那位僧丐,真假与否,一旦混入人群,不论怎样也不会从中被辨认出来。与他相似的人在印度不计其数。这些人与下层僧侣成立了一个僧丐行会,步行或骑马行乞,如若嫌施舍不够多,他们还会厚着脸皮管人再要,但他们也并非瞧不起那些规规矩矩呆在寺庙里的和尚。在下层印度人中深受信赖。
文中的这位僧丐身高超过了五尺九英寸。如说他的年龄不止四十,至多也不过四十一二。他那张脸,尤其是那双警觉的黑眼睛里放出的光芒使他看上去像个英俊的印度王公贵族。但脸部的清秀轮廓不幸地被天花留下来的坑坑洼洼掩盖了。这个成年男子身体灵活而壮实。他的特别之处在于左手少了一根手指。头发被染成红色,衣不蔽体,赤着双脚,缠着头巾,身上勉勉强强地裹着一件破烂的毛织条纹衬衣,束在腰带里。胸脯上露出色彩醒目的标记,那是印度神话中恪守旧规者和叛逆者的象征,即维希努的第四个象征物,一只狮头和三只眼睛以及代表凶神西瓦的三齿叉。
奥兰加巴德城的大街小巷都陷入了一种真实但又合乎情理的不安之中,尤其是那些杂居着各国人的下层街区。在那些地方,人们纷纷走出他们居住的破房子,拥挤在街头巷尾。无论男女老少,欧洲人还是土著居民,国家或地方军队的士兵,形形色色的乞丐,还是近郊的农民都在相互攀谈、议论、指手画脚地评点着那张告示,掐算着能有几分得到那笔政府赏金的希望。即使是站在头奖金额同样为两千镑的游戏大转轮前,他们也不会有如此这般的兴奋。但要想得到这笔赏金却又谈何容易:它可是当杜·庞特的脑袋!确实地说,不仅要有相当的运气才能碰上这位大头人,同时还须足够的勇猛才能逮住他。
那僧丐——显然是所有人中唯一能面对赏金而保持冷静的人——在人群中穿梭而行,不时停下脚步,听听旁人的言谈,俨然一个想从中谋私利的人。虽然他从未介入任何人的谈话,而且一直保持缄默,但却始终仔细地看着、听着。
“找到大头人就能得两千镑!”一个人举起一双贪婪的手喊道。
“不是找到他,而是逮住他,这可不是一码事!”另一个人说。
“本来嘛,他可不是个束手就擒的人。”
“但最近不是听说他在尼泊尔的丛林中得热病死了吗?”
“纯粹是瞎说!诡计多端的当杜·庞特想装死来逃命!”
“甚至有人说他已被埋在尼泊尔边境上的营地了。”
“葬礼是假的,用来骗人的!”
听完最后这句话,那僧丐连眉也没皱一下,神态依然自若。但当他听到一个印度人——显然是那群人中最为兴奋的一个——说出如下细节时,不禁也眉头紧蹙。如此详尽的细节不能有假:
“真实情况是在一八五九年,这位大头人就伙同他的兄弟巴劳·洛和贡达的前任王公德比·布克斯·辛格逃到尼泊尔境内一座山下的营地。三人被英军逼得走投无路,决定越过印中边界。在此之前,大头人和他的两个同伙又为自己操办了葬礼,好让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死了,但真正被埋掉的只是他们在举办葬礼时自己割下来的一根左手指。”
“你从哪儿知道这些的?”一个听者问这位颇为自信的印度人。
“我当时就在葬礼现场。当杜手下的士兵曾把我抓进牢里,六个月后我才逃出来。”
当印度人侃侃而谈时,僧丐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两眼闪光。那支缺根手指的手被小心翼翼地藏在胸前的毛织破衣里。他一言不发地听着,发抖的嘴唇间露出一副锐利的牙齿。
“那么,你认识大头人啦?”有人问当杜以前的这位囚犯。
“当然。”印度人回答。
“如果面对面碰到他,你能立即认出他来吗?”
“那就跟认出我自己一样容易。”
“这样的话,你可就有希望得那两千镑的赏金啦!”一个人说道,毫不掩饰一脸的艳羡。
“或许吧……,”印度人回答说,“但这位大头人会真的已经跑到孟买来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吗?在我看来这不太可能。”
“他来这要干什么呢?”
“大概是再发起一场。”说话的人如果不是在英军里服役的印度兵,至少也是经历过战场的人。
“既然政府已将大头人的行踪被揭发一事公之于众,那么可想而知政府在这方面消息灵通得很!”这位插话者属于那种绝对相信政府办事能力的人。
“好吧!”印度人又开了口,“愿主保佑我能碰见当杜·庞特,那我可就发财啦!”
僧丐往后退了几步,目光却一直落在大头人以前的这位囚犯身上。
天已经黑了下来,而奥兰加巴德城里街头巷尾的兴奋劲却有增无减。关于大头人的各种传闻越来越多了。有人说他曾在这座城市露过面;有人却说他离这里很远;还有人拍着胸脯确信无疑地说从省北边来的一个信使已将当杜被捕的消息报告给了政府。晚上九点时,消息最灵通的人都扬言大头人已经被抓进了城里的监狱,和在那过了三十多年铁窗生涯的几个萨格人关在一起,第二天一早无须履行任何手续就立刻被绞死。曾和他一起搞过的大名鼎鼎的唐提阿·托皮,就是这样死在了西普利广场,但到十点的时候,说法却又全变了样。众人一致认为被囚的大头人很快就越狱远逃了,这消息给那些一心想着两千镑赏金的人无疑带来几线希望。
事实上,以上所述全是道听途说,无中生有。消息最灵通的人并不比那些不太灵通的或根本就一无所知的人知道得更多。大头人的脑袋始终是有钱可赚的东西。
只不过那个认识当杜的印度人得到赏金的可能性更大。能有机会遇上这位凶残无比的大起义头子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尤其是在孟买地区。再往北,更靠近半岛中心的一些地区,在辛蒂阿、布德尔德和乌德一带,在阿格拉、德里、坎普尔和勒克瑙这些城市,这位曾颁布过血腥命令,犯下过累累罪行的大头人早已激起民愤。那里的人一旦抓住他肯定会将他交给英国人处置。死者的亲属、丈夫、妻子、兄弟和孩子至今仍哀悼着他们被成百杀戮的亲人。十年的时间也没能磨灭他们深埋于心的那份刻骨之恨。所以当杜·庞特决不会粗心大意地跑到这些令他早已声名狼籍的地方来。假若如传闻所言,他已穿过印中边境,或由某种原因,诸如发动起义之类,他已经离开了深山里的营地,那虽是个极其隐蔽的地方,但英印警方还是发现了它,那么唯一可能的是他来到了德克坎,只有这里才是他的安身之处。
而且总督已经听到了大头人在奥兰加巴德露面的风声,这才悬赏缉拿他。
不管怎样,应该注意到在奥兰加巴德,上流社会的法官、官吏、政府的职员们对总督掌握在手的消息颇为质疑。有多少次传闻根本抓不着的当杜·庞特已经被发现甚至被逮住?又有多少风言风语使这位大头人简直成了一个传奇般的人物。他懂分身术,能使最精明能干的警探束手无策,但平民百姓却深信不疑。
在那些最为坚信不疑的人当中,自然有大头人曾关押过的那个印度囚犯。这个对赏金想入非非,而且又要借机一泄私愤的穷鬼,一心只想着赶紧行动起来。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他的盘算十分简单:第二天就自告奋勇为总督效劳;在弄清楚有关当杜·庞特的来龙去脉,即那张告示背后的细枝末节之后,就只身前往他被人发现的地方去碰碰运气。
晚上近十点时,听了那么多自相矛盾的传闻之后,印度人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但同时又更为坚信了自己的打算。最后,他决定先回家睡会儿觉。他唯一的住处就是停靠在杜德马河岸的一只小船,于是他眯缝着双眼,恍恍惚惚地朝船的方向走去。
他丝毫没有料到那个僧丐一直跟在后面,为了不引起觉察,僧丐始终走在阴暗处。
在奥兰加巴德城这个人口稠密的街区边缘,此刻的街道冷清了许多。这里主要的道路通向一片空地,空地外便是杜德马河,一派荒凉的景象。只有那些赶时间的人还会行色匆匆地经过这里到热闹的街区去。印度人终于听出了脚步声,但是他没发现自己在河边孑然一人。
僧丐一直紧随其后,而且始终将自己隐藏在暗处,或躲在树荫下或贴着四处的断壁残垣走。
但这份小心谨慎并非是多余无用的。此时,一轮刚刚升起的月亮,正静发着淡泊的光芒。那印度人早该发觉自已被人紧紧跟踪。至于要听到僧丐的脚步声,那倒是不可能的事。他光着两脚,与其说是在走路,倒不如说是在滑行,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杜德马河岸。
五分钟悄然已过,那位印度人——几乎是机械地——一步步走向那艘可怜兮兮的小船,他惯于过夜的地方。他的行踪不能有第二种解释。他就像一个每晚都必从这片荒地经过的人,此刻完全沉浸在第二天就要去实现的宏伟蓝图中。对大头人的复仇之心,——谁让他对囚犯又凶又残,——加上对那笔赏金的强烈欲望使他变得耳聋眼花。
他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冒失之言所遭来的横祸。
他丝毫没注意到那僧丐慢慢地离自己越来越近。
突然,僧丐一跃而起,恶虎般扑向他,手里一道闪光。那是从一把马来亚匕首的刀刃上反射出来的月光。
印度人的胸部被刀刺中,重重地倒在地上。
但尽管这一刀刺得又准又稳,可怜的印度人并没立即死去,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而且大口吐着鲜血。
凶手俯身抓起被杀的人,把自己的脸正对着月光说:
“你认得我吗?”
“是他!”印度人艰难地哽咽着。
还没来得及最后说出僧丐那听了让人害怕的名字,就被掐断了气。
不一会儿,印度人的死尸就在杜德马河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僧丐等水花声平静下来之后,才转身离开。他重新穿过荒地和已经空无一人的街区,然后快步朝一个城门走去。
但当他赶到那里时,城门刚关。几个皇家军队的士兵在门边值班站岗。正如他所料,僧丐插翅难逃奥兰加巴德城。
“我必须出城门,而且就在今晚……否则就再也出不去了!”他自言自语道。
他按原路折回,沿着墙内环形巡查道走了两百余步,又登上贴墙的斜坡,攀到最高处。城墙顶距挖筑在内外墙之间的护城河有五十余尺高。而且笔直的墙身上没有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可作支撑点。看来,一个人想在上面爬行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抓着一根绳子大概还可以从上往下落,但是僧丐那条不过几尺长的腰带只能帮他从贴墙的斜坡上滑到地面。
僧丐停下脚步,四周望望,想着出城的办法。
奥兰加巴德城四周的大树那青翠的树冠像盖在城墙上的圆顶,垂下来的枝条既长又柔韧结实,抓着它或许可以稳稳当当地落到护城河里。
一想到这点,僧丐不再犹豫了。他钻进一个树冠,很快就爬到墙外,把自己缠在一根长长的枝条上,树枝在重负之下慢慢地往下弯。
当弯弯的枝条触到墙上的折边时,僧丐放慢下滑的速度,仿佛他手里抓着的是一根打结的绳索,而不是树枝。就这样,他落到城墙的一半高度,离地面还有三十余尺,如何逃生仍然是个问题。
悬在半空的僧丐,摇来晃去,脚在墙壁上不停地找着搁脚的凹口,他已精疲力尽。
突然,几道强光划破黑暗。接着又听见几声巨响。原来僧丐被守城的士兵发现了。他们朝他开了枪,虽没有打中他本人,但有一颗子弹却打在了树枝上距离他的头只有两寸的地方。
不久,树枝便咔嚓一断,而僧丐也自然落到护城河里……换了别人,一定会丧命于此,而他却安然无恙。
冒着又一次的枪林弹雨,他爬出护城河,又登上外墙的斜坡,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对僧丐来说,简单得如同一场游戏。
逃出很长一段距离之后,他沿着奥兰加巴德城外的英军驻地走了一会儿。
又逃出两百余步后,他停下来,回过头,举起残废的手指向那座城市,狠狠地说:“让当杜·庞特的那帮走狗们倒霉运吧!英国人,那纳·萨伊布跟你们的血海深仇绝不会就此了结!”
一八五七年的曾使一些人的名字沾满了血腥味,而那纳·萨伊布则是其中最可怕的一个。总督把他看作是对印度征服者们的最高挑战,十年后,再次将他的名字公之于众。
这就是在一八六七年三月六日晚,奥兰加巴德城的居民可以看到的告示。
在杜德马河边那破烂不堪的平房墙上新近张贴的告示里,最后那个人名却不翼而飞——那是一个永远为人憎恶,同时又悄然为人景仰的名字。原因在于一位僧丐把印在告示一角的那个大写人名撕了个粉碎,而在这荒僻的河岸,又无人觉察。和印度总督的大名署在一起的孟买总督的名字也连带着被撕掉了。
这位僧丐的动机何在呢?难道他认为撕破告示就能使一八五七年的免于公诉,而且他本人不会被缉拿归案吗?难道他竟然相信一个声名如此显赫的可怕人物可因这被撕碎的纸片而销声匿迹吗?
他简直疯了。
事实上,在奥兰加巴德城,所有的房屋、宫殿、清真寺和旅馆的墙上一律贴着那张告示。这还不算,一个宣读告示的差役高喊着总督的逮捕令在大街小巷里窜来窜去。连省里最小的镇上的居民也已得知交出当杜·庞特的人头,就可获得一笔赏金。那被撕掉的名字仍将在十二点前传遍整个地区。如果消息确凿,这位大头人目前确实躲藏在印度半岛上的这个地区,那么毫无疑问,他很快就会被那些贪恋赏金的人交到总督府。
而那位僧丐又出于何种因由要去撕一张已被成百上千发印过好几回的告示呢?
大概是出于一种气愤,——或者是出于某种轻蔑。不管怎样,他耸了耸肩就消失在人口最稠密,居住条件也最恶劣的一个街区。
在印度半岛上,夹在西迦特和孟加拉湾迦特之间的宽阔部分是德克坎。一般来说它是指以恒河为界的印度南部地区。德克坎的梵文意思是南方,它包括孟买和马德拉两个地区的一些省份。奥兰加巴德是其中主要的一个,它和德克坎的首府在同一个城市。
十六世纪时,声名显赫的蒙古国皇帝奥朗·泽布曾把他的宫廷搬到这座城市,它就是印度半岛早期历史上闻名的柯尔克伊。当时它拥有十万居民,而今只剩下五万,他们受制于为尼扎姆·德·埃德拉巴德效劳的英国人。然而,它却是半岛上最为安全的城市之一。迄今为止还从未出现过可怕的霍乱,而且连在印度极为猖獗的流行性热病也从未光顾过这座城市。
在奥兰加巴德,依然可以看到一些昔日的辉煌遗迹。矗立在杜德马河右岸的大蒙古宫,奥朗·泽布之父沙·扎罕的宠妃陵墓,那是一座仿泰姬陵而建造的清真寺,弧线优美的圆屋顶衬托着周围的四座尖塔,还有其它的一些宏伟建筑,那艺术的构思,华丽的装饰无不显耀着印度半岛的征服者们闻名一世的威武强盛。在印度半岛,卡布尔和阿桑姆一度曾把这个王国推向极度的繁荣。
虽然从这个时期起,奥兰加巴德的人口就大量减少,但据说在这个人口组成极其复杂的地方,隐姓埋名仍是易事。那位僧丐,真假与否,一旦混入人群,不论怎样也不会从中被辨认出来。与他相似的人在印度不计其数。这些人与下层僧侣成立了一个僧丐行会,步行或骑马行乞,如若嫌施舍不够多,他们还会厚着脸皮管人再要,但他们也并非瞧不起那些规规矩矩呆在寺庙里的和尚。在下层印度人中深受信赖。
文中的这位僧丐身高超过了五尺九英寸。如说他的年龄不止四十,至多也不过四十一二。他那张脸,尤其是那双警觉的黑眼睛里放出的光芒使他看上去像个英俊的印度王公贵族。但脸部的清秀轮廓不幸地被天花留下来的坑坑洼洼掩盖了。这个成年男子身体灵活而壮实。他的特别之处在于左手少了一根手指。头发被染成红色,衣不蔽体,赤着双脚,缠着头巾,身上勉勉强强地裹着一件破烂的毛织条纹衬衣,束在腰带里。胸脯上露出色彩醒目的标记,那是印度神话中恪守旧规者和叛逆者的象征,即维希努的第四个象征物,一只狮头和三只眼睛以及代表凶神西瓦的三齿叉。
奥兰加巴德城的大街小巷都陷入了一种真实但又合乎情理的不安之中,尤其是那些杂居着各国人的下层街区。在那些地方,人们纷纷走出他们居住的破房子,拥挤在街头巷尾。无论男女老少,欧洲人还是土著居民,国家或地方军队的士兵,形形色色的乞丐,还是近郊的农民都在相互攀谈、议论、指手画脚地评点着那张告示,掐算着能有几分得到那笔政府赏金的希望。即使是站在头奖金额同样为两千镑的游戏大转轮前,他们也不会有如此这般的兴奋。但要想得到这笔赏金却又谈何容易:它可是当杜·庞特的脑袋!确实地说,不仅要有相当的运气才能碰上这位大头人,同时还须足够的勇猛才能逮住他。
那僧丐——显然是所有人中唯一能面对赏金而保持冷静的人——在人群中穿梭而行,不时停下脚步,听听旁人的言谈,俨然一个想从中谋私利的人。虽然他从未介入任何人的谈话,而且一直保持缄默,但却始终仔细地看着、听着。
“找到大头人就能得两千镑!”一个人举起一双贪婪的手喊道。
“不是找到他,而是逮住他,这可不是一码事!”另一个人说。
“本来嘛,他可不是个束手就擒的人。”
“但最近不是听说他在尼泊尔的丛林中得热病死了吗?”
“纯粹是瞎说!诡计多端的当杜·庞特想装死来逃命!”
“甚至有人说他已被埋在尼泊尔边境上的营地了。”
“葬礼是假的,用来骗人的!”
听完最后这句话,那僧丐连眉也没皱一下,神态依然自若。但当他听到一个印度人——显然是那群人中最为兴奋的一个——说出如下细节时,不禁也眉头紧蹙。如此详尽的细节不能有假:
“真实情况是在一八五九年,这位大头人就伙同他的兄弟巴劳·洛和贡达的前任王公德比·布克斯·辛格逃到尼泊尔境内一座山下的营地。三人被英军逼得走投无路,决定越过印中边界。在此之前,大头人和他的两个同伙又为自己操办了葬礼,好让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死了,但真正被埋掉的只是他们在举办葬礼时自己割下来的一根左手指。”
“你从哪儿知道这些的?”一个听者问这位颇为自信的印度人。
“我当时就在葬礼现场。当杜手下的士兵曾把我抓进牢里,六个月后我才逃出来。”
当印度人侃侃而谈时,僧丐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两眼闪光。那支缺根手指的手被小心翼翼地藏在胸前的毛织破衣里。他一言不发地听着,发抖的嘴唇间露出一副锐利的牙齿。
“那么,你认识大头人啦?”有人问当杜以前的这位囚犯。
“当然。”印度人回答。
“如果面对面碰到他,你能立即认出他来吗?”
“那就跟认出我自己一样容易。”
“这样的话,你可就有希望得那两千镑的赏金啦!”一个人说道,毫不掩饰一脸的艳羡。
“或许吧……,”印度人回答说,“但这位大头人会真的已经跑到孟买来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吗?在我看来这不太可能。”
“他来这要干什么呢?”
“大概是再发起一场。”说话的人如果不是在英军里服役的印度兵,至少也是经历过战场的人。
“既然政府已将大头人的行踪被揭发一事公之于众,那么可想而知政府在这方面消息灵通得很!”这位插话者属于那种绝对相信政府办事能力的人。
“好吧!”印度人又开了口,“愿主保佑我能碰见当杜·庞特,那我可就发财啦!”
僧丐往后退了几步,目光却一直落在大头人以前的这位囚犯身上。
天已经黑了下来,而奥兰加巴德城里街头巷尾的兴奋劲却有增无减。关于大头人的各种传闻越来越多了。有人说他曾在这座城市露过面;有人却说他离这里很远;还有人拍着胸脯确信无疑地说从省北边来的一个信使已将当杜被捕的消息报告给了政府。晚上九点时,消息最灵通的人都扬言大头人已经被抓进了城里的监狱,和在那过了三十多年铁窗生涯的几个萨格人关在一起,第二天一早无须履行任何手续就立刻被绞死。曾和他一起搞过的大名鼎鼎的唐提阿·托皮,就是这样死在了西普利广场,但到十点的时候,说法却又全变了样。众人一致认为被囚的大头人很快就越狱远逃了,这消息给那些一心想着两千镑赏金的人无疑带来几线希望。
事实上,以上所述全是道听途说,无中生有。消息最灵通的人并不比那些不太灵通的或根本就一无所知的人知道得更多。大头人的脑袋始终是有钱可赚的东西。
只不过那个认识当杜的印度人得到赏金的可能性更大。能有机会遇上这位凶残无比的大起义头子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尤其是在孟买地区。再往北,更靠近半岛中心的一些地区,在辛蒂阿、布德尔德和乌德一带,在阿格拉、德里、坎普尔和勒克瑙这些城市,这位曾颁布过血腥命令,犯下过累累罪行的大头人早已激起民愤。那里的人一旦抓住他肯定会将他交给英国人处置。死者的亲属、丈夫、妻子、兄弟和孩子至今仍哀悼着他们被成百杀戮的亲人。十年的时间也没能磨灭他们深埋于心的那份刻骨之恨。所以当杜·庞特决不会粗心大意地跑到这些令他早已声名狼籍的地方来。假若如传闻所言,他已穿过印中边境,或由某种原因,诸如发动起义之类,他已经离开了深山里的营地,那虽是个极其隐蔽的地方,但英印警方还是发现了它,那么唯一可能的是他来到了德克坎,只有这里才是他的安身之处。
而且总督已经听到了大头人在奥兰加巴德露面的风声,这才悬赏缉拿他。
不管怎样,应该注意到在奥兰加巴德,上流社会的法官、官吏、政府的职员们对总督掌握在手的消息颇为质疑。有多少次传闻根本抓不着的当杜·庞特已经被发现甚至被逮住?又有多少风言风语使这位大头人简直成了一个传奇般的人物。他懂分身术,能使最精明能干的警探束手无策,但平民百姓却深信不疑。
在那些最为坚信不疑的人当中,自然有大头人曾关押过的那个印度囚犯。这个对赏金想入非非,而且又要借机一泄私愤的穷鬼,一心只想着赶紧行动起来。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他的盘算十分简单:第二天就自告奋勇为总督效劳;在弄清楚有关当杜·庞特的来龙去脉,即那张告示背后的细枝末节之后,就只身前往他被人发现的地方去碰碰运气。
晚上近十点时,听了那么多自相矛盾的传闻之后,印度人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但同时又更为坚信了自己的打算。最后,他决定先回家睡会儿觉。他唯一的住处就是停靠在杜德马河岸的一只小船,于是他眯缝着双眼,恍恍惚惚地朝船的方向走去。
他丝毫没有料到那个僧丐一直跟在后面,为了不引起觉察,僧丐始终走在阴暗处。
在奥兰加巴德城这个人口稠密的街区边缘,此刻的街道冷清了许多。这里主要的道路通向一片空地,空地外便是杜德马河,一派荒凉的景象。只有那些赶时间的人还会行色匆匆地经过这里到热闹的街区去。印度人终于听出了脚步声,但是他没发现自己在河边孑然一人。
僧丐一直紧随其后,而且始终将自己隐藏在暗处,或躲在树荫下或贴着四处的断壁残垣走。
但这份小心谨慎并非是多余无用的。此时,一轮刚刚升起的月亮,正静发着淡泊的光芒。那印度人早该发觉自已被人紧紧跟踪。至于要听到僧丐的脚步声,那倒是不可能的事。他光着两脚,与其说是在走路,倒不如说是在滑行,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杜德马河岸。
五分钟悄然已过,那位印度人——几乎是机械地——一步步走向那艘可怜兮兮的小船,他惯于过夜的地方。他的行踪不能有第二种解释。他就像一个每晚都必从这片荒地经过的人,此刻完全沉浸在第二天就要去实现的宏伟蓝图中。对大头人的复仇之心,——谁让他对囚犯又凶又残,——加上对那笔赏金的强烈欲望使他变得耳聋眼花。
他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冒失之言所遭来的横祸。
他丝毫没注意到那僧丐慢慢地离自己越来越近。
突然,僧丐一跃而起,恶虎般扑向他,手里一道闪光。那是从一把马来亚匕首的刀刃上反射出来的月光。
印度人的胸部被刀刺中,重重地倒在地上。
但尽管这一刀刺得又准又稳,可怜的印度人并没立即死去,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而且大口吐着鲜血。
凶手俯身抓起被杀的人,把自己的脸正对着月光说:
“你认得我吗?”
“是他!”印度人艰难地哽咽着。
还没来得及最后说出僧丐那听了让人害怕的名字,就被掐断了气。
不一会儿,印度人的死尸就在杜德马河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僧丐等水花声平静下来之后,才转身离开。他重新穿过荒地和已经空无一人的街区,然后快步朝一个城门走去。
但当他赶到那里时,城门刚关。几个皇家军队的士兵在门边值班站岗。正如他所料,僧丐插翅难逃奥兰加巴德城。
“我必须出城门,而且就在今晚……否则就再也出不去了!”他自言自语道。
他按原路折回,沿着墙内环形巡查道走了两百余步,又登上贴墙的斜坡,攀到最高处。城墙顶距挖筑在内外墙之间的护城河有五十余尺高。而且笔直的墙身上没有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可作支撑点。看来,一个人想在上面爬行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抓着一根绳子大概还可以从上往下落,但是僧丐那条不过几尺长的腰带只能帮他从贴墙的斜坡上滑到地面。
僧丐停下脚步,四周望望,想着出城的办法。
奥兰加巴德城四周的大树那青翠的树冠像盖在城墙上的圆顶,垂下来的枝条既长又柔韧结实,抓着它或许可以稳稳当当地落到护城河里。
一想到这点,僧丐不再犹豫了。他钻进一个树冠,很快就爬到墙外,把自己缠在一根长长的枝条上,树枝在重负之下慢慢地往下弯。
当弯弯的枝条触到墙上的折边时,僧丐放慢下滑的速度,仿佛他手里抓着的是一根打结的绳索,而不是树枝。就这样,他落到城墙的一半高度,离地面还有三十余尺,如何逃生仍然是个问题。
悬在半空的僧丐,摇来晃去,脚在墙壁上不停地找着搁脚的凹口,他已精疲力尽。
突然,几道强光划破黑暗。接着又听见几声巨响。原来僧丐被守城的士兵发现了。他们朝他开了枪,虽没有打中他本人,但有一颗子弹却打在了树枝上距离他的头只有两寸的地方。
不久,树枝便咔嚓一断,而僧丐也自然落到护城河里……换了别人,一定会丧命于此,而他却安然无恙。
冒着又一次的枪林弹雨,他爬出护城河,又登上外墙的斜坡,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对僧丐来说,简单得如同一场游戏。
逃出很长一段距离之后,他沿着奥兰加巴德城外的英军驻地走了一会儿。
又逃出两百余步后,他停下来,回过头,举起残废的手指向那座城市,狠狠地说:“让当杜·庞特的那帮走狗们倒霉运吧!英国人,那纳·萨伊布跟你们的血海深仇绝不会就此了结!”
一八五七年的曾使一些人的名字沾满了血腥味,而那纳·萨伊布则是其中最可怕的一个。总督把他看作是对印度征服者们的最高挑战,十年后,再次将他的名字公之于众。
“亲爱的莫克雷,”邦克斯工程师对我说,“您对我们闭口不谈您的旅行!您好像还留在巴黎一样!印度给您的印象如何?”
“印度!但要谈得具体一些至少应该亲眼目睹一番才行。”我答道。
“好吧!”工程师先生接着说,“您不是刚从孟买穿过整个半岛才来到加尔各答吗?除非你一路上都是视而不见……”
“亲爱的邦克斯,我并非是睁眼瞎,但在这次旅途中,我确实什么也没看见……”
“失明了?……”
“是的!烟雾、蒸汽、灰尘,尤其是交通的快速使我失了明。既然您的工作就是修筑铁路,我也不想说火车的坏话。但是关在火车包厢里,只能透过门窗玻璃看到局促的空间,一会儿与老鹰或兀鹫一起过高架桥,一会儿又在隧道中与田鼠或耗子为伍,以每小时十英里的平均速度昼夜不息地奔波,只在车站稍作停留,而所有的车站都一模一样,唯一可见的是城墙或清真寺的尖塔顶,而此时耳边充满了火车的巨响、汽笛的轰鸣、铁路的吱嘎作响以及刹车带来的强烈震动。这就是旅行!”
“说得好!”奥德上尉大声叫道,“邦克斯!您还能说什么呢!上校,您的意见如何?”
上校把头略微转向跟他说话的奥德上尉,说道:
“我非常想知道邦克斯将如何回答我们的客人,莫克雷先生。”
“这丝毫不让我为难,我承认莫克雷的话十分有理。”工程师答话。
奥德上尉接着又高声说:“既然如此,你们又为什么不断地修铁路呢?”
“为了使您,上尉,能够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只花六十个小时就能从加尔各答到达孟买。”
“我可从来没有紧迫的时候!”
“那好,奥德走大干道吧!步行!”工程师回答道。
“这正是我打算做的事!”
“什么时候?”
“当我的上校愿意和我一起做一次横贯半岛百英里的美妙散步时!”
上校只付之一笑,又重新沉入默想之中。连他最好的朋友邦克斯工程师和奥德上尉也对此毫无办法。
我到印度还有一个月,但由于是沿“印度半岛人”一线,从孟买通过安拉阿巴德到达加尔各答,所以对于半岛的情况,我一无所知。
我打算首先跑遍恒河以北的地区,游览主要的城市,参观纪念性的建筑物,总之,从从容容地使这次游历完美无缺。
在巴黎的时候,我就认识邦克斯工程师。几年来,我俩一直亲密无间。我曾答应一旦由他负责的森德潘扎布和德里一带的铁路竣工,他有了空暇,我就来加尔各答看望他。工程刚刚结束,邦克斯本该好好地休息几个月,而这时我却提议去游览印度各地。当然,他已经欣然应允了我的要求!我们只等天气转好,几个星期后就启程。
一八六七年三月,我一到加尔各答,邦克斯就介绍我认炽了一位正直的朋友,奥德上尉;接着又把我介绍给他的另外一位友人,莫罗上校,我们刚才正是在他家作客。
上校有四十七岁左右的年纪。他在欧洲区的房子稍有些偏远,因此,显得与外界那个拥挤的商业城市相互隔绝,仿佛是一座世外桃源。实际上,这座城市才是印度的首都。它的欧洲区时而也被称为“宫殿城”,虽说冠以宫殿美名的建筑往往只是走廊、柱子和平台,还有宫殿的风范,但的的确确,这里的宫殿不计其数。英国人把各种建筑风格都揉入了加尔各答的两个不同世界里。
上校的住所是一幢造型十分简单的平房,砖砌的底座,金字塔形的屋顶,周围环绕着一条游廊,廊柱又细又小。两旁的厨房和一些堆放杂物的房间构成建筑的左右两翼。整个住所置身于一个围着矮墙且树影婆娑的花园里。
上校的家境十分富裕。正如半岛上所有的英国家庭一样,他也有许多仆人。虽然他家的动产、不动产及内外事务全都被打理得井井有条,但是我们仍能感觉到其中缺乏女人独有的味道。
至于管理仆人以及全家上下的工作,上校把它全部交给自己的一位老战友,皇家军队的军官苏格兰人马克·雷尔中士。上校曾和他一起参加过印度战场上的每一场战役,他是一名正直而勇敢的军人。
四十五岁的马克·雷尔和那些乡下苏格兰人没什么两样,长得又高又壮且留着大胡子。虽说他是和莫罗上校两人同时从军队退役的,但从他的举止、相貌以及他穿戴的传统服饰无不表明他仍彻头彻尾地是个从苏格兰高地招募来的士兵。一八六○年他们两人离休后,并未重返故土,回到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而是都留在了印度的加尔各答,过着一种谨小慎微的寂寞生活。
当邦克斯向我介绍莫罗上校时,叮嘱了我两句:
他说:“千万别谈及印度兵一事,尤其是那纳·萨伊布其人!”
爱德华·莫罗上校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家族,他的祖先在英国史上留下过辉煌的业绩,其中有一位埃克托尔·莫罗先生,曾在一七六○年率孟加拉军队过一次印度兵。一个世纪之后,又卷土重来。莫罗上校本人也曾无情地过,——而且当天就毫不犹豫地把二十名叛乱分子塞进了炮眼,——这是在一八五七年期间被频繁使用的酷刑,它的发明者可能是上校的祖父。
在印度兵的年月里,莫罗上校统率着皇家军队中的第九十三苏格兰步兵团。他的上司是这场战役中一名英雄,詹姆士·乌特朗先生。夏尔·纳皮埃先生曾评论他受之无愧“印度军队的克星”这一荣誉称号。随同上司,莫罗上校转战坎普尔,参加科兰·坎贝尔的第二次战役,而后又来到勒克瑙。一直到乌特朗当选为印度议员后,他才离开这位赫赫有名的军人。
一八五八年,爱德华·莫罗上校先生是“印度之星”的骑兵统帅。他被授予男爵的封号,如果他的妻子不是死于一八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发生在坎普尔的那场由那纳·萨伊布亲自下令并目睹的疯狂,可怜的她还会被称作莫罗夫人①。
①没有封号的妇女,如果丈夫是骑士或男爵,会被冠以夫姓称为夫人。但夫人前面不可冠以自己的教名,因为教名只能称呼那些尚未出嫁的姑娘。
莫罗夫人,——上校的朋友们都这样称呼她,——深得丈夫的宠爱。当她和另外两百名受难者一同死于那场可憎的杀戮时,不过二十六岁。奥尔夫人和杰克逊小姐都在勒克瑙被占领之后,奇迹般地存活下来,而且活得比她们的丈夫、父亲还久。但莫罗夫人却死在了莫罗上校前面。她的尸体在加尔各答和众多的受难者混在一起,把它找出来施以的葬礼是不可能的事。
陷入绝望的爱德华·莫罗当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向已被英国政府通缉的那纳·萨伊布报仇雪恨。为了行动更为自由,他离开了军队。而马克·雷尔始终忠实地伴随着他。两人齐心协力,四处打听,苦苦寻觅,但他们并不比英印警方幸运。那纳总是无影无踪。三年的辛苦一无所获,上校和中士只好暂时地把这桩事放在一边。况且此时,那纳·萨伊布的死讯已传遍印度,如此确切的消息不容置疑。
爱德华·莫罗回到加尔各答,住在这所偏远的平房里。既不读书也不看报,以免回忆起那场中的血腥岁月,更不离开住处半步,上校过着一种漫无目的的生活。但他一直思念着妻子,时间似乎既未抹去他的记忆也没有抚平他心中的悔恨。
同时应予以说明的是上校一直都不知道那纳在孟买地区复出的消息,——虽然它在几天里已不胫而走。幸亏如此,否则他立即会追到孟买去。
这就是在我来这所死气沉沉的房子之前,邦克斯告诉我的一切。这就是为什么应该避免谈及印度兵以及它最凶残的首领,那纳·萨伊布。
只有两个忠贞不渝的朋友,从不间断地来看望上校。他们就是邦克斯工程师和奥德上尉。
我刚才已经提到过由邦克斯负责的大印度半岛铁路工程刚刚结束。他是一个四十五岁的成年人。在沟通阿拉伯湾和孟加拉湾的马德拉斯铁路修筑工程中,他又要担任重要职务,但看来一年之内工程还不会动工。所以他一边在加尔各答休假,同时又仔细研究各种机械工程计划,他是一个思想活跃而丰富,对新事物总是抱有浓厚兴趣的人。除此之外,他把自己全部的工作余暇都交给了与自己有二十年交情的上校。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和爱德华·莫罗上校以及刚得到十个月假期的奥德上尉一起在平房的走廊里度过。
奥德上尉服役于皇家军队的第一骑兵连,曾参加过一八五七年至一八五八年之间的每场战役。起初,他跟随科兰·坎贝尔先生在乌德和罗伊尔坎德作战,而后又和乌格·奥兹先生来到印度中部——战争以瓜廖尔的占领宣告结束。
深受印度本土文化影响的奥德上尉,头发和胡子的颜色介于红色与金色之间,年龄不到三十,是马德拉斯俱乐部成员中引人注目的一位。虽说他是皇家军队的人,但常常被看成本地军官,他实在是太印度化了。即使他在印度土生土长,也不可能更为印度化。这是因为在他眼里,印度是一片美不可言的乐土,人类唯一能够而且应该生活的地方。他总是尽力去满足自己的各种爱好。他的性情暴烈,争吵甚至格斗总是从不间断。他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而这不就是各种褐毛兽,天上飞的、地方跑的野生珍禽云集的地方吗?他是个意志坚强的登山爱好者,眼前不就是从延伸过来的拥有世界最高峰的大山吗?勇敢无畏的冒险家,一心梦想着能涉足于那些罕无人迹的地方,而这里的喜马拉雅边境不正可以让他如愿以偿吗?狂热的赛马爱好者,在他眼里可以和欧洲的大赛场和爱普生马场媲美的印度赛马场不也让他流连忘返吗?关于这一点,邦克斯与他完全不同,邦克斯作为一个纯粹的机械工程师对斗士在马场上的英姿毫无兴趣。
一天,当奥德上尉又与他谈起赛马,邦克斯说在他看来赛马只在一种条件下才是真正有趣的。
奥德立即问:“哪种条件?”
“那就是最后一位到达终点的赛手当场在起点标处被处死。”邦克斯一本正经地说。
“这主意不错!……”奥德上尉简单地答道。
大概他挺想把这个想法付诸于实践!
这就是爱德华·莫罗先生座上的两位常客。上校喜欢听他们海阔天空地聊,时而他们永无休止的争论也能使他的嘴角泛出一丝笑意。
两位正直的人一心想说服上校出门散散心。他俩曾多次建议去印度北部的疗养院呆几个月。那是在印度的英国有钱人避暑的胜地。但上校总是一口拒绝。
邦克斯和我也一度试探过上校的意思,看他是否愿意与我们同去旅行。这晚,老问题又摆在桌面上。奥德上尉一心想步行跋涉到印度北部。如果说邦克斯讨厌骑马,奥德则对铁路嗤之以鼻,两人总是水火不相容。
大概共同的话题是旅行,或乘车或坐轿,随心所欲而且从容不迫,——印度半岛上的宽敞大道四通八达,且被维护得很好,因而这并非难事。
“不要跟我谈你们的牛拉车以及那些驼背牛!”邦克斯大声说道,“没我们这些人,你们仍将使用这些已被欧洲人淘汰了五百年的原始工具!”
“嘿!它可不比你们的软垫椅车厢差!”奥德上尉反驳道,“几头大白牛足以将车拉得飞快,而且每两里地就可以在驿站换上新的……”
“可这些四轮帆船摇晃得比那些大浪中的渔船还厉害!”
“邦克斯,我们不谈四轮帆船。”奥德紧接着说,“但我们两匹马、三匹甚至四匹马的马车速度并不比你们那些出葬车慢!我还是更喜欢简简单单的一顶轿子……”
“奥德上尉,你们那些六尺长、四尺宽的轿子才是名副其实的棺材呢!坐在里面的人活像一具死尸!”
“或许吧,但坐在轿子里,不会被颠来颠去,摇得晕头涨脑,而且可以读书,也可写东西,还可舒舒服服地睡觉而不会老是一到车站就被吵醒!如有四至六个孟加拉轿夫,速度可达每小时4.5英里(大约八公里)。而你们那些冷血的快车也不至于说是快得眨眼工夫就到吧……”
“最好的办法大概是把整个家都随身带着!”我插了一句。
“蜗牛!”邦克斯高声喊出。
“朋友,”我接着说,“一只能随时从壳里钻出来又缩回去的蜗牛真不值得同情!在家里旅行,一个流动的家可能是人类在旅行方面能够做出的最后进步!”
“可能,”莫罗上校开了口,“云游四方而能始终感觉像呆在家里一样,可以把自己以及所有的回忆都带在身边,又能不断地变换视野、观点、周围的空气和气候,而生活本身没有丝毫改变……是啊……可能!”
“再也无须去住那些为旅客准备的平房了!”奥德上尉感慨道,“既不舒服,还必须有当地官方的证明!”
“再也不要那些可恶的旅馆了,精神上,物质上处处被骗!”我也不无同感地说道。
“那就是卖艺人一路谋生的大车!不过应该现代化一些,”奥德上尉叫了起来,“多好啊!想停就停,想赶路就赶路,喜欢闲逛,就下来走走,车里不仅有卧室还有客厅、饭厅、吸烟室,尤其是厨房和自己的厨师,邦克斯,这才是进步!它可比铁路强百倍!工程师,反驳我呀!”
“奥德,”邦克斯说道,“我十分赞同你的意见,如果……”
“如果什么?……”上尉摇着头说。
“如果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你们不会拒绝人类的进步。”
“难道还有更好的东西吗?”
“当然。您会在车厢或卧车里找到十分舒适的流动房屋。上尉先生,如果人们有充足的时间,是为赏心悦目而非为工作去旅行,您的想法非常合理。我想在这点上大家意见一致吧?”
“是的,所有的人!”我答道。
莫罗上校也低下头以示默认。
“那好,我继续讲,”邦克斯说,“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可是一位车身制造技工兼建筑师,他已经造好了你们的流动屋。它不仅构思巧妙而且无所不容,讲究舒适的人即使再苛刻,见了它也将无话可说。它不太高,不会翻车,也不太宽,在任何铁路上都畅行无阻;而且合理的构造使它一路上十分平稳。”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我想它一定是为热情接待莫罗上校而制作的。我们就将像蜗牛一样去北部地区旅行了,但却是一种尾巴后面不必背着重重硬壳的蜗牛。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没有任何疏漏……甚至包括上校极为看重的厨师和厨房。时间一到,我们就出发!太好啦!……但了不起的朋友,谁来拉您的流动屋呢?”
“谁?当然是骡子、驴子、马和牛啦!……”奥德上尉又大声喊道。
“十几头吗?”邦克斯问。
“用大象来拉!大象!又华丽又庄严!架在大象身上的房子,高高的,迈着骄傲的步伐奔跑着,活像世界上最华丽的马车!”奥德上尉补充道。
“我的上尉,这简直太妙了!”
“我的工程师,这是印度贵族在乡间坐的火车!”
“是的!但……”
“但是……什么?又一个但是!”奥德上尉叫道。
“很大的一个但是!”
“啊!这些工程师!他们在任何东西上都能找出麻烦!……”
“而且要千方百计解决这些麻烦。”邦克斯答道。
“那好,解决吧!”
“我是要解决,你们听听我的想法。亲爱的莫罗,上尉讲的所有这些牲畜车,不管是走的拖的还是拉的,都会有力量枯竭的一天。所以它就会停滞不前,耍性子,尤其是需要补充能量。但谁都不可能拖着五百英亩的草场同行,因此只要一缺草料,拉车的牲畜就会精疲力竭地停止前进,累倒在地甚至饿死,那流动屋就无法再流动了,它只能像我们此刻呆着的平房一样纹丝不动。这样的话,流动屋只可能是个蒸汽屋。”
“在铁路上跑的!”上尉耸了耸肩说道。
“不,装上经过改进的发动机可以在路上跑。”工程师回答。
“太好啦!只要您的屋子不是在铁路上而是可以任意行驶,我就满意了。”上尉接着说。
“但是,”我插了一句,“骡子、驴、马、牛和大象要吃草料,机器也一样吧。没有燃料,它照样会停在半路上。”
“一匹蒸汽马的力气相当于三四匹普通马,而且可能更多。蒸汽马既不会疲惫也不会生病。无论何时何地,夭阴下雨还是下雪,它都能畅行无阻而且永不知劳累。它既不怕褐毛兽的袭击,也不怕蛇咬、虻叮和其他那些可怕的小虫子。车夫用的刺锥和长鞭,它一概不需要。休息,完全没作用,空气也可有可无。人们制造蒸汽马并非是为了某一天能派上这样的用场,但它确实比人类目前使用的任何驾车牲畜强。燃油或油脂,煤或木头,就是它的全部消耗。而且朋友们,你们知道印度半岛上可不缺森林,所有的树木都是公有财产!”
“说得好!”奥德上尉大声喊道,“蒸汽马棒极了!我似乎已经看见了工程师所说的这种流动屋,它们穿梭在大路上、丛林间,直奔着狮子、老虎、熊和豹子的窝穴去,躲在屋里的人可以满载猎物而归,足以让所有的南霍德人、安德森人、吉拉尔人、佩尔居塞特人和夏沙宁人嫉妒死!哎呀!邦克斯,我实在说得太啰嗦了,您可真让我为早出生了五十年而后悔!”
“这是为什么,上尉?”
“因为五十年后,您的设想就可以实现了,那时可有蒸汽车啦。”
“已经有了。”工程师肯定地答道。
“已经有了!那是您制造的?……”
“是我,说真的,我只担心一件事,那就是恐怕它会超乎您的想象……”
“咱们这就上路吧,邦克斯,上路吧!”奥德上尉触电般猛地站起身,大声说道。一幅整装待发的模样。
工程师打了个手势让他别激动,然后又转过身郑重地对爱德华·莫罗说:
“爱德华,如果有一个流动屋,天气又如此宜人,我对你说:这就是你的流动屋,随便你去哪里,你的朋友莫克雷、奥德上尉和我一心想陪你一起去印度北部旅行,你可要回答我:邦克斯,我们走吧,走吧,让上帝保佑我们这帮旅行家吧!”
“好吧,朋友们,”莫罗上校沉思了一会儿回答道,“邦克斯,我把一切都交给你打理。这就是你想听的承诺!把那个超乎奥德上尉想象的蒸汽屋给我们开来,我们游遍印度!”
“太好啦!太好啦!太好啦!让尼泊尔边境的褐毛兽倒霉去吧!”奥德上尉高兴地叫起来。
这时,马克·雷尔听到屋里一片欢呼,出现在门口。
“马克·雷尔,一个月后我们要上印度北部旅行。你去吗?”莫罗上校对他说。
“既然您去,上校,我当然要去!”马克·雷尔中士答道。
“印度!但要谈得具体一些至少应该亲眼目睹一番才行。”我答道。
“好吧!”工程师先生接着说,“您不是刚从孟买穿过整个半岛才来到加尔各答吗?除非你一路上都是视而不见……”
“亲爱的邦克斯,我并非是睁眼瞎,但在这次旅途中,我确实什么也没看见……”
“失明了?……”
“是的!烟雾、蒸汽、灰尘,尤其是交通的快速使我失了明。既然您的工作就是修筑铁路,我也不想说火车的坏话。但是关在火车包厢里,只能透过门窗玻璃看到局促的空间,一会儿与老鹰或兀鹫一起过高架桥,一会儿又在隧道中与田鼠或耗子为伍,以每小时十英里的平均速度昼夜不息地奔波,只在车站稍作停留,而所有的车站都一模一样,唯一可见的是城墙或清真寺的尖塔顶,而此时耳边充满了火车的巨响、汽笛的轰鸣、铁路的吱嘎作响以及刹车带来的强烈震动。这就是旅行!”
“说得好!”奥德上尉大声叫道,“邦克斯!您还能说什么呢!上校,您的意见如何?”
上校把头略微转向跟他说话的奥德上尉,说道:
“我非常想知道邦克斯将如何回答我们的客人,莫克雷先生。”
“这丝毫不让我为难,我承认莫克雷的话十分有理。”工程师答话。
奥德上尉接着又高声说:“既然如此,你们又为什么不断地修铁路呢?”
“为了使您,上尉,能够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只花六十个小时就能从加尔各答到达孟买。”
“我可从来没有紧迫的时候!”
“那好,奥德走大干道吧!步行!”工程师回答道。
“这正是我打算做的事!”
“什么时候?”
“当我的上校愿意和我一起做一次横贯半岛百英里的美妙散步时!”
上校只付之一笑,又重新沉入默想之中。连他最好的朋友邦克斯工程师和奥德上尉也对此毫无办法。
我到印度还有一个月,但由于是沿“印度半岛人”一线,从孟买通过安拉阿巴德到达加尔各答,所以对于半岛的情况,我一无所知。
我打算首先跑遍恒河以北的地区,游览主要的城市,参观纪念性的建筑物,总之,从从容容地使这次游历完美无缺。
在巴黎的时候,我就认识邦克斯工程师。几年来,我俩一直亲密无间。我曾答应一旦由他负责的森德潘扎布和德里一带的铁路竣工,他有了空暇,我就来加尔各答看望他。工程刚刚结束,邦克斯本该好好地休息几个月,而这时我却提议去游览印度各地。当然,他已经欣然应允了我的要求!我们只等天气转好,几个星期后就启程。
一八六七年三月,我一到加尔各答,邦克斯就介绍我认炽了一位正直的朋友,奥德上尉;接着又把我介绍给他的另外一位友人,莫罗上校,我们刚才正是在他家作客。
上校有四十七岁左右的年纪。他在欧洲区的房子稍有些偏远,因此,显得与外界那个拥挤的商业城市相互隔绝,仿佛是一座世外桃源。实际上,这座城市才是印度的首都。它的欧洲区时而也被称为“宫殿城”,虽说冠以宫殿美名的建筑往往只是走廊、柱子和平台,还有宫殿的风范,但的的确确,这里的宫殿不计其数。英国人把各种建筑风格都揉入了加尔各答的两个不同世界里。
上校的住所是一幢造型十分简单的平房,砖砌的底座,金字塔形的屋顶,周围环绕着一条游廊,廊柱又细又小。两旁的厨房和一些堆放杂物的房间构成建筑的左右两翼。整个住所置身于一个围着矮墙且树影婆娑的花园里。
上校的家境十分富裕。正如半岛上所有的英国家庭一样,他也有许多仆人。虽然他家的动产、不动产及内外事务全都被打理得井井有条,但是我们仍能感觉到其中缺乏女人独有的味道。
至于管理仆人以及全家上下的工作,上校把它全部交给自己的一位老战友,皇家军队的军官苏格兰人马克·雷尔中士。上校曾和他一起参加过印度战场上的每一场战役,他是一名正直而勇敢的军人。
四十五岁的马克·雷尔和那些乡下苏格兰人没什么两样,长得又高又壮且留着大胡子。虽说他是和莫罗上校两人同时从军队退役的,但从他的举止、相貌以及他穿戴的传统服饰无不表明他仍彻头彻尾地是个从苏格兰高地招募来的士兵。一八六○年他们两人离休后,并未重返故土,回到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而是都留在了印度的加尔各答,过着一种谨小慎微的寂寞生活。
当邦克斯向我介绍莫罗上校时,叮嘱了我两句:
他说:“千万别谈及印度兵一事,尤其是那纳·萨伊布其人!”
爱德华·莫罗上校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家族,他的祖先在英国史上留下过辉煌的业绩,其中有一位埃克托尔·莫罗先生,曾在一七六○年率孟加拉军队过一次印度兵。一个世纪之后,又卷土重来。莫罗上校本人也曾无情地过,——而且当天就毫不犹豫地把二十名叛乱分子塞进了炮眼,——这是在一八五七年期间被频繁使用的酷刑,它的发明者可能是上校的祖父。
在印度兵的年月里,莫罗上校统率着皇家军队中的第九十三苏格兰步兵团。他的上司是这场战役中一名英雄,詹姆士·乌特朗先生。夏尔·纳皮埃先生曾评论他受之无愧“印度军队的克星”这一荣誉称号。随同上司,莫罗上校转战坎普尔,参加科兰·坎贝尔的第二次战役,而后又来到勒克瑙。一直到乌特朗当选为印度议员后,他才离开这位赫赫有名的军人。
一八五八年,爱德华·莫罗上校先生是“印度之星”的骑兵统帅。他被授予男爵的封号,如果他的妻子不是死于一八五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发生在坎普尔的那场由那纳·萨伊布亲自下令并目睹的疯狂,可怜的她还会被称作莫罗夫人①。
①没有封号的妇女,如果丈夫是骑士或男爵,会被冠以夫姓称为夫人。但夫人前面不可冠以自己的教名,因为教名只能称呼那些尚未出嫁的姑娘。
莫罗夫人,——上校的朋友们都这样称呼她,——深得丈夫的宠爱。当她和另外两百名受难者一同死于那场可憎的杀戮时,不过二十六岁。奥尔夫人和杰克逊小姐都在勒克瑙被占领之后,奇迹般地存活下来,而且活得比她们的丈夫、父亲还久。但莫罗夫人却死在了莫罗上校前面。她的尸体在加尔各答和众多的受难者混在一起,把它找出来施以的葬礼是不可能的事。
陷入绝望的爱德华·莫罗当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向已被英国政府通缉的那纳·萨伊布报仇雪恨。为了行动更为自由,他离开了军队。而马克·雷尔始终忠实地伴随着他。两人齐心协力,四处打听,苦苦寻觅,但他们并不比英印警方幸运。那纳总是无影无踪。三年的辛苦一无所获,上校和中士只好暂时地把这桩事放在一边。况且此时,那纳·萨伊布的死讯已传遍印度,如此确切的消息不容置疑。
爱德华·莫罗回到加尔各答,住在这所偏远的平房里。既不读书也不看报,以免回忆起那场中的血腥岁月,更不离开住处半步,上校过着一种漫无目的的生活。但他一直思念着妻子,时间似乎既未抹去他的记忆也没有抚平他心中的悔恨。
同时应予以说明的是上校一直都不知道那纳在孟买地区复出的消息,——虽然它在几天里已不胫而走。幸亏如此,否则他立即会追到孟买去。
这就是在我来这所死气沉沉的房子之前,邦克斯告诉我的一切。这就是为什么应该避免谈及印度兵以及它最凶残的首领,那纳·萨伊布。
只有两个忠贞不渝的朋友,从不间断地来看望上校。他们就是邦克斯工程师和奥德上尉。
我刚才已经提到过由邦克斯负责的大印度半岛铁路工程刚刚结束。他是一个四十五岁的成年人。在沟通阿拉伯湾和孟加拉湾的马德拉斯铁路修筑工程中,他又要担任重要职务,但看来一年之内工程还不会动工。所以他一边在加尔各答休假,同时又仔细研究各种机械工程计划,他是一个思想活跃而丰富,对新事物总是抱有浓厚兴趣的人。除此之外,他把自己全部的工作余暇都交给了与自己有二十年交情的上校。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和爱德华·莫罗上校以及刚得到十个月假期的奥德上尉一起在平房的走廊里度过。
奥德上尉服役于皇家军队的第一骑兵连,曾参加过一八五七年至一八五八年之间的每场战役。起初,他跟随科兰·坎贝尔先生在乌德和罗伊尔坎德作战,而后又和乌格·奥兹先生来到印度中部——战争以瓜廖尔的占领宣告结束。
深受印度本土文化影响的奥德上尉,头发和胡子的颜色介于红色与金色之间,年龄不到三十,是马德拉斯俱乐部成员中引人注目的一位。虽说他是皇家军队的人,但常常被看成本地军官,他实在是太印度化了。即使他在印度土生土长,也不可能更为印度化。这是因为在他眼里,印度是一片美不可言的乐土,人类唯一能够而且应该生活的地方。他总是尽力去满足自己的各种爱好。他的性情暴烈,争吵甚至格斗总是从不间断。他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而这不就是各种褐毛兽,天上飞的、地方跑的野生珍禽云集的地方吗?他是个意志坚强的登山爱好者,眼前不就是从延伸过来的拥有世界最高峰的大山吗?勇敢无畏的冒险家,一心梦想着能涉足于那些罕无人迹的地方,而这里的喜马拉雅边境不正可以让他如愿以偿吗?狂热的赛马爱好者,在他眼里可以和欧洲的大赛场和爱普生马场媲美的印度赛马场不也让他流连忘返吗?关于这一点,邦克斯与他完全不同,邦克斯作为一个纯粹的机械工程师对斗士在马场上的英姿毫无兴趣。
一天,当奥德上尉又与他谈起赛马,邦克斯说在他看来赛马只在一种条件下才是真正有趣的。
奥德立即问:“哪种条件?”
“那就是最后一位到达终点的赛手当场在起点标处被处死。”邦克斯一本正经地说。
“这主意不错!……”奥德上尉简单地答道。
大概他挺想把这个想法付诸于实践!
这就是爱德华·莫罗先生座上的两位常客。上校喜欢听他们海阔天空地聊,时而他们永无休止的争论也能使他的嘴角泛出一丝笑意。
两位正直的人一心想说服上校出门散散心。他俩曾多次建议去印度北部的疗养院呆几个月。那是在印度的英国有钱人避暑的胜地。但上校总是一口拒绝。
邦克斯和我也一度试探过上校的意思,看他是否愿意与我们同去旅行。这晚,老问题又摆在桌面上。奥德上尉一心想步行跋涉到印度北部。如果说邦克斯讨厌骑马,奥德则对铁路嗤之以鼻,两人总是水火不相容。
大概共同的话题是旅行,或乘车或坐轿,随心所欲而且从容不迫,——印度半岛上的宽敞大道四通八达,且被维护得很好,因而这并非难事。
“不要跟我谈你们的牛拉车以及那些驼背牛!”邦克斯大声说道,“没我们这些人,你们仍将使用这些已被欧洲人淘汰了五百年的原始工具!”
“嘿!它可不比你们的软垫椅车厢差!”奥德上尉反驳道,“几头大白牛足以将车拉得飞快,而且每两里地就可以在驿站换上新的……”
“可这些四轮帆船摇晃得比那些大浪中的渔船还厉害!”
“邦克斯,我们不谈四轮帆船。”奥德紧接着说,“但我们两匹马、三匹甚至四匹马的马车速度并不比你们那些出葬车慢!我还是更喜欢简简单单的一顶轿子……”
“奥德上尉,你们那些六尺长、四尺宽的轿子才是名副其实的棺材呢!坐在里面的人活像一具死尸!”
“或许吧,但坐在轿子里,不会被颠来颠去,摇得晕头涨脑,而且可以读书,也可写东西,还可舒舒服服地睡觉而不会老是一到车站就被吵醒!如有四至六个孟加拉轿夫,速度可达每小时4.5英里(大约八公里)。而你们那些冷血的快车也不至于说是快得眨眼工夫就到吧……”
“最好的办法大概是把整个家都随身带着!”我插了一句。
“蜗牛!”邦克斯高声喊出。
“朋友,”我接着说,“一只能随时从壳里钻出来又缩回去的蜗牛真不值得同情!在家里旅行,一个流动的家可能是人类在旅行方面能够做出的最后进步!”
“可能,”莫罗上校开了口,“云游四方而能始终感觉像呆在家里一样,可以把自己以及所有的回忆都带在身边,又能不断地变换视野、观点、周围的空气和气候,而生活本身没有丝毫改变……是啊……可能!”
“再也无须去住那些为旅客准备的平房了!”奥德上尉感慨道,“既不舒服,还必须有当地官方的证明!”
“再也不要那些可恶的旅馆了,精神上,物质上处处被骗!”我也不无同感地说道。
“那就是卖艺人一路谋生的大车!不过应该现代化一些,”奥德上尉叫了起来,“多好啊!想停就停,想赶路就赶路,喜欢闲逛,就下来走走,车里不仅有卧室还有客厅、饭厅、吸烟室,尤其是厨房和自己的厨师,邦克斯,这才是进步!它可比铁路强百倍!工程师,反驳我呀!”
“奥德,”邦克斯说道,“我十分赞同你的意见,如果……”
“如果什么?……”上尉摇着头说。
“如果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你们不会拒绝人类的进步。”
“难道还有更好的东西吗?”
“当然。您会在车厢或卧车里找到十分舒适的流动房屋。上尉先生,如果人们有充足的时间,是为赏心悦目而非为工作去旅行,您的想法非常合理。我想在这点上大家意见一致吧?”
“是的,所有的人!”我答道。
莫罗上校也低下头以示默认。
“那好,我继续讲,”邦克斯说,“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可是一位车身制造技工兼建筑师,他已经造好了你们的流动屋。它不仅构思巧妙而且无所不容,讲究舒适的人即使再苛刻,见了它也将无话可说。它不太高,不会翻车,也不太宽,在任何铁路上都畅行无阻;而且合理的构造使它一路上十分平稳。”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我想它一定是为热情接待莫罗上校而制作的。我们就将像蜗牛一样去北部地区旅行了,但却是一种尾巴后面不必背着重重硬壳的蜗牛。一切都已准备妥当,没有任何疏漏……甚至包括上校极为看重的厨师和厨房。时间一到,我们就出发!太好啦!……但了不起的朋友,谁来拉您的流动屋呢?”
“谁?当然是骡子、驴子、马和牛啦!……”奥德上尉又大声喊道。
“十几头吗?”邦克斯问。
“用大象来拉!大象!又华丽又庄严!架在大象身上的房子,高高的,迈着骄傲的步伐奔跑着,活像世界上最华丽的马车!”奥德上尉补充道。
“我的上尉,这简直太妙了!”
“我的工程师,这是印度贵族在乡间坐的火车!”
“是的!但……”
“但是……什么?又一个但是!”奥德上尉叫道。
“很大的一个但是!”
“啊!这些工程师!他们在任何东西上都能找出麻烦!……”
“而且要千方百计解决这些麻烦。”邦克斯答道。
“那好,解决吧!”
“我是要解决,你们听听我的想法。亲爱的莫罗,上尉讲的所有这些牲畜车,不管是走的拖的还是拉的,都会有力量枯竭的一天。所以它就会停滞不前,耍性子,尤其是需要补充能量。但谁都不可能拖着五百英亩的草场同行,因此只要一缺草料,拉车的牲畜就会精疲力竭地停止前进,累倒在地甚至饿死,那流动屋就无法再流动了,它只能像我们此刻呆着的平房一样纹丝不动。这样的话,流动屋只可能是个蒸汽屋。”
“在铁路上跑的!”上尉耸了耸肩说道。
“不,装上经过改进的发动机可以在路上跑。”工程师回答。
“太好啦!只要您的屋子不是在铁路上而是可以任意行驶,我就满意了。”上尉接着说。
“但是,”我插了一句,“骡子、驴、马、牛和大象要吃草料,机器也一样吧。没有燃料,它照样会停在半路上。”
“一匹蒸汽马的力气相当于三四匹普通马,而且可能更多。蒸汽马既不会疲惫也不会生病。无论何时何地,夭阴下雨还是下雪,它都能畅行无阻而且永不知劳累。它既不怕褐毛兽的袭击,也不怕蛇咬、虻叮和其他那些可怕的小虫子。车夫用的刺锥和长鞭,它一概不需要。休息,完全没作用,空气也可有可无。人们制造蒸汽马并非是为了某一天能派上这样的用场,但它确实比人类目前使用的任何驾车牲畜强。燃油或油脂,煤或木头,就是它的全部消耗。而且朋友们,你们知道印度半岛上可不缺森林,所有的树木都是公有财产!”
“说得好!”奥德上尉大声喊道,“蒸汽马棒极了!我似乎已经看见了工程师所说的这种流动屋,它们穿梭在大路上、丛林间,直奔着狮子、老虎、熊和豹子的窝穴去,躲在屋里的人可以满载猎物而归,足以让所有的南霍德人、安德森人、吉拉尔人、佩尔居塞特人和夏沙宁人嫉妒死!哎呀!邦克斯,我实在说得太啰嗦了,您可真让我为早出生了五十年而后悔!”
“这是为什么,上尉?”
“因为五十年后,您的设想就可以实现了,那时可有蒸汽车啦。”
“已经有了。”工程师肯定地答道。
“已经有了!那是您制造的?……”
“是我,说真的,我只担心一件事,那就是恐怕它会超乎您的想象……”
“咱们这就上路吧,邦克斯,上路吧!”奥德上尉触电般猛地站起身,大声说道。一幅整装待发的模样。
工程师打了个手势让他别激动,然后又转过身郑重地对爱德华·莫罗说:
“爱德华,如果有一个流动屋,天气又如此宜人,我对你说:这就是你的流动屋,随便你去哪里,你的朋友莫克雷、奥德上尉和我一心想陪你一起去印度北部旅行,你可要回答我:邦克斯,我们走吧,走吧,让上帝保佑我们这帮旅行家吧!”
“好吧,朋友们,”莫罗上校沉思了一会儿回答道,“邦克斯,我把一切都交给你打理。这就是你想听的承诺!把那个超乎奥德上尉想象的蒸汽屋给我们开来,我们游遍印度!”
“太好啦!太好啦!太好啦!让尼泊尔边境的褐毛兽倒霉去吧!”奥德上尉高兴地叫起来。
这时,马克·雷尔听到屋里一片欢呼,出现在门口。
“马克·雷尔,一个月后我们要上印度北部旅行。你去吗?”莫罗上校对他说。
“既然您去,上校,我当然要去!”马克·雷尔中士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