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小说选集>> 欢乐宋 Huan Leso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79年)
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
  王小波去世几年之后,一群年青的写作者不无谦虚地以“王小波门下走狗”自居,在这个喧嚣的文坛,他们也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形形色色的文坛明星粉墨登场,“走狗们”也始终处于边缘的位置,但他们终会发出自己的声音。
代序:世事误人
  作者:猫少爷  糊涂活了26岁,被生活误导了27载。  小学时候不喜吃鱼,爸爸对我说:“孩子,鱼吃得越多能让人变得越聪明。”我置若罔闻。一次老妈做出了很有些特色的火焙鱼,我与老爸协定:吃一条鱼5毛钱。结果,当月老爸的私房钱宣告破产,从此对吃鱼一事噤若寒蝉。大学里,我自以为禀赋过人,主动把鱼让给学友们吃,并以老爸之语戏谑。直到现在,我悔不当初:唉,那会老爸要是逼着我吃了条鲸鱼该多牛啊!  中学时候喜欢和人比,曾对发小王二大吹嘘:“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能做得比你好一倍!”后来他考一门100,我就考两门100;他谈一个女朋友,我就脚踏两只船;打斯诺克他打30度,我就打60度。在我们大学同窗的年代里,我甚至于不惜早上刷两次牙、洗两把脸、连撒两泡尿……到了去年,王二大发奋图强,摆脱长期以来的心理阴影,挪用公款30万,被判刑5年,终于一骑绝尘而去,让我再也无法倍儿好于他。  大学时在校外租房,有三女生联袂来玩,后以天色凄惨、魅影重重为由要求留宿。我轻轻地溜回寝室,不带走一丝邪念。刚出校园我愣头愣脑,又有三女孩玩到夜深要求留宿,我欣然应约,陪诸女搓麻将一晚,共发她们赏光费200,请早餐一顿,误工半天。现在的我人模狗样、油嘴滑舌,又逢三女至蜗居聊人生、情感、梦想至深夜,并要求留宿。我勃然大怒:“我是个非常传统的男人,你们三个必须走一个!”  进第一家公司的时候,我狂放不羁、目中无人。一开始我认为我简直应该拿总经理的薪水。两个月后,我又改观点,认为即便是条猪坐在我们经理的那个位子上,也能拿那么多薪水。又复两月,我念头再转,认为猪要是也能拿我们经理的薪水的话,那经理本人应该可以拿双薪。还复两月,我被炒鱿鱼,补了个双薪,加上当月薪水,相当于一条猪在我们公司的所得。后来我取了个网名叫:1/3的猪。  25岁时,我闲极找乐,混迹于一叫XICI的BBS,女朋友问我:“BBS是什么意思?”我调侃说就是BYEBYE SOMEONEELSE。五个月后,女友与某ID狼狈为婚,我变成了那个英文S。  对了,在我还没出生的那一年里,有个算命先生老跟我妈说:“你肚子里怀的绝对是个女孩!”那会我的小弟弟还没长出来,第一性征还很不明显,隔着肚皮听丫鬼扯,居然还真TMD信了!”  
读书记(1)
  作者:婴宁  第一个独自在家的周末,喝了两大杯橙汁一大杯豆浆之后我想我该写点什么了。写之前又犯了先取题目后动笔的老毛病。从《我与书的前尘往事》到《关于书的我》等等,最后想到这么一个我觉得又好又精炼的题目。本来有很多精彩的话想在开头先抖出来,一转念,想到我还要用这些“包袱”把各位看官吸引住,因此我就此打住,进入正题。  话说我出生于改革开放正在迈着四方步前进的八十年代,出生那年遇上天下大旱,生下来整整两天我妈都不敢给我吃东西,似乎是怕种下什么祸根。到了第三天上正好是端午节,我妈特别想喂我吃个粽子,可我不争气,还没长牙,一下子灭了我妈认为我是前朝皇帝转世的念头(我妈认为人转世以后性别会变,故有此想)。等我长到十六岁,我突然梦见自己的上辈子死于一九四一年,那个梦做了多少次我记不清了,也有可能不是梦而是我的某种幻想。一九四一年的那个我爱上了一个爱国青年样子的文人,被他始乱终弃,我傻乎乎地等他等到这年冬天,然后就“扑通”倒地而死,死的时候肚子里没准儿有个胎什么的,但在梦里我从来不能清楚地确定这一点。自从知道了自己的来由,我就比以前更加勤奋地读书了,而且还发誓要比那爱国青年更有作为!我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有人说我是天才,我也认为自己是天才。我还知道张爱玲也是这样,但和她不一样的是,人家说她是文学天才,而说我是天才的人往往都说不出我的才在哪方面。这就更能证明我是不一般的天才,也就是说——全才。  于是我又立下毒誓:阅遍天下男人,并且样样超过他们,为我的前世报仇血恨!读书当然是一个好法子,先学到前人总结的精髓,然后再亲身实践。我在十六岁那年有了第一个男朋友,是长跑健将。我每天跟他一起晨练,晚上我也偷偷地练,终于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全市青年长跑比赛中超过他获得了第一名。为了参加男子组的比赛我甚至不惜暂时舍弃我的花容月貌而扮成了一个青年民工,我跟大赛组委会说我这月工资还被拖欠着呢,买不起运动裤,他们就让我穿长裤跑了。等比赛结束,组委会特地奖励我一套李宁牌运动装以资激励。比赛结束没几天我就跟第一任男友分了,我非常决绝地跟他说,你走吧,别让我再看见你。他就走了。后来他打了很多电话追问我原因,为了安抚他我只好把李宁牌送给了他。  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弹钢琴的,在北京音乐厅举办过专场演奏会,还出过国。我小时候也学过弹钢琴,但后来荒废了,认识了他之后就开始暗暗加油。首先,我的手由于长年不接触琴键,手指已经有些不太灵活了。我一狠心,省吃俭用三个月,进美容院做了二十次手指护理。我还投入大笔伙食费用于美甲美手。我没日没夜地弹啊弹,从拜厄的练习曲一首不落地直弹到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二钢协,期间我遍访名师,不过他们都夸我是天才,对我只是稍加指点而已,并未谆谆教诲。终于,两年以后我就在国际肖邦钢琴比赛上拿到了第三名,而我的男朋友连肖邦比赛的门还没有摸到。  在遇到第三个男朋友之前,我已经是著名的钢琴家了,而现在我的另一个头衔是著名诗人。就是在第三个男朋友的刺激之下,我以从未有过的勤奋程度来读书。诗歌就不用提了,因为他写诗并且是小有名气的诗人。除诗歌外,我简直是读遍了所有能找得到的小说和大说以及文学理论书籍。与此同时,我平均每三天写两首诗,且首首脍炙人口。在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三天写两首外加修改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是什么样的速度:它相当于一个人在长跑中始终用的是跑最后一千米时的劲力。现在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已经被我刺激得不行了,他也十分希望自己能快快被我超过,我们好一同换人。可是我目前在发表数量上还比他少一些,而且我还没物色好我下一项将从事的活动是什么,因此我们还得在一起。本着早点解决矛盾的一致想法,他授权我做他的经纪人,编辑想约他的诗就必须先打通我的关节。  我喜欢读书除了上述理由之外,另一个重大原因是我对我的生活不满意。这也不能全怪我,我小的时候身体不好,天天在家躺着,边躺边看我爸我妈订的各种杂志,大多是影视类的画报和文学期刊。我才不过四五岁,整日接触的不是港台明星情事就是大陆作家黄昏恋,自此在心中早早埋下了情字,想到那大千变幻的花花世界中好好游历一番。我还给自己规划了一条最佳路线:七岁初恋,十岁登台表演并一举成名,十二岁周游世界,十五岁嫁入豪门相夫教子,三十岁重出江湖,四十岁奔赴第三世界国家救助难民难童,四十五岁获诺贝尔和平奖以及特为我增设的“天才奖”,五十岁再次隐退回家写回忆录,回忆录的名字就叫《作为天才的一生》。那时我脑力还有限,没能想到五十岁以后的事情。我的蓝图随着我长大而一点点地被我修正着,后来我加入了“梅开八度”的设想,誓死要超过好菜坞的那个伊丽莎白老太太。到那时候说不定我也能被邀请到好菜坞去吃点好东西。但我的蓝图基本上没有实现,这就导致了我的不满意。我越来越勤奋地读书,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处境。  我上小学之前先念了一年学前班,这未免对我是个很大的打击。我和那一干子傻小子傻闺女一块儿在教室里坐着,听女老师们胡说八道着所谓做人的道理。我们每天中午都不让回家,吃完了饭要在桌子上趴着午睡,有一次我着了风,把嘴给睡歪了,老师很着急,使劲儿给我往回掰嘴,掰了一下午才好。我中午总是睡得很香,口水流得满桌都是,一年学前班上下来,桌子上已经呈现了一幅优美的中国地图,雄鸡的脯子上还挂着个鸡心坠子,那是我上台唱“春天在哪里”时涂了口红后给睡上去的。我们班那时候有同学在学校也订了早饭,要是订早饭的人生了病没来上学,老师就把他的饭放在讲台上,任凭苍蝇绕着那油条和咸菜嗡嗡飞,等那同学哪天来了再把它们领走。我后来再也没见过那么粗的油条,油汪汪的可香着呢,这对我听课也造成了很大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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