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禄山事迹
唐人记安史之乱的专书,《新唐书·艺文志》有此书及包谞的《河洛春秋》二卷,《通鉴考异》所引又有《蓟门纪乱》等约十种,但今仅存此书。此书是现今研究安史之乱的第一手文献,《新唐书》卷二二五上《安禄山传》较《旧唐书?安禄山传》新增处即多据此书。此书所提供的重要史料为他书所不载者主要有:(1)讲清楚安禄山部队的主力是奚、契丹,所谓“其中契丹,委任尤重,一国之柄,十得二三,行军用兵,皆在掌握”。(2)详记安禄山历次受任的官衔,这对研究河北节镇的职责很有用处。(3)详记玄宗赏赐安禄山器物用具,其中提到“金银平脱”等,是研究唐代工艺的好资料。另外,此书记载时间也比较准确,可订正两《唐书》之误。此书除正文外有低一字的注文。注文亦极详细,还常引安禄山的奏文疏语,可见撰者是广集有关安史之乱事的多种记载,采用南北朝时流行的合本子注的方式写成的。此书现有《知不足斋丛书》、《学海类编》、《藕香零拾》以及《石研斋》等版本。其中以《藕香零拾》为佳,附缪荃孙撰校勘记。(以上按黄永年之《唐史史料学》及曾贻芬之《安禄山事迹》点校说明)本文以《藕香零拾》本为底本,参校以《学海类编》本及翁曾源校清抄本和缪荃孙的校勘成果,据曾贻芬校点《安禄山事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