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开始回忆
1991年我写了100多万字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本,第二年遭了报应,陷入写作危机。老实讲,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机,我对自己的写作生活包括所写的东西产生了很大怀疑。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动摇发生的时间、地点,那是一天上午ll点多钟,在东三环边儿上西坝河副食商场门口,我经过那里去吃一个饭。那天,是初夏,阳光很好,跟前有氤氲的光雾,我走在这之中一下腿就软了,用小资产阶级女性夸张的腔调形容,我认为我崩溃了。当然我没倒下,躺在当街,还在走,但脑子里轰然而至的都是些飞快的短问句:我这儿干嘛呢?我这就算——活出来了?我想要的就是这——眼前的一切?
忽然对已经得心应手,已经写得很熟练的那路小说失去了兴趣,觉得在得心应手间失去了原初的本意,于很熟练之下错过了要紧的东西。那是一个明白无误的虚点,像袜子上的一个洞,别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标榜的那一路小说其实是在简化生活。
这是往好说。严厉讲:是歪曲生活。什么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为什么反映在小说中却成了那么一副简单的面孔,譬如说:喜剧式的。这其中当然有文学这一表达工具的本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的要求,字数使人只能屈从于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实顾不上。也因趣味导致。北京话说起来有一种趋于热闹的特点,行文时很容易话赶话,那种口腔快感很容易让说者沉醉,以为自己聪明,因而越发卖弄。若仅仅要寻个卖点,换几声喝彩,应个景,那也没什么。但,不瞒各位,我还是有一个文学初衷的,那就是:还原生活。——我说的是找到人物行动时所受的真实驱使,那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隐于表情之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应。因为行动往往是暖昧的。因为思想机器过于复杂,一点点剥离,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会那么反应。这牵涉到动机。
未必你都能了解,参得透你笔下的人物。未必它不会当喜却悲,遇爱生恨,——哪怕那人的原型就是体自己。动机失察,行为不轨,净剩下预设好的戏剧性,跟着现抓的喜怒哀乐跑,到哪儿算哪儿…光好看了,结果是事后总排解不开一个自问:原来是这样么?
难受的还不光是这个。就因为没倒出根儿,揪着自己头发飘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沟里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明鉴,当事人见谅。
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呐,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人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话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昨晚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踞。那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
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是说我不好,一无是处,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落回肚子里”。与身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说:狼性。变成狼我所不欲,变为狗亦我所不欲,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处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种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这是实话,我感谢对我进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阴差阳错和指鹿为马。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种小说写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出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种新鲜、蛮荒和处子味道。这对写作10年仍有创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再入一个洞天。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种人号称的作派。那又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2
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头。
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身故乡(尽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出身的,一身习气莫不源于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骨子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子里,只是不晓得,还是不想,还是没时间把它写出来。史铁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说过,每个人脑子里都曾经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脑子里想到过的东西都写出来,那就有很多亿,篇篇出色的文学作品。(大意,都是大意啊)。看的当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样考虑。
这本小说一直在我脑子里酝酿。或者干脆说一直用大脑细胞在写。具体写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刚动了心想在文学这路上闯一闯。当我构思第一个短篇小说时就同时构思这本小说了。这期间,发表了很多小说,但这本书一直在脑子里丰富、发展、完善,总也不想拿出来。有时似乎觉得眼下的一切写作都是为了这本书练笔、摸索技巧、积聚、寻找最佳结构和出发点。有时有些绝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处,就替这书存了起来。有时黔驴技穷一狠心用了这书的片段去支撑另一个已发表的小说,用过之后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旧时代妇女失去贞操。
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子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精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作风格都破一下。不再理会篇幅、故事、情节、叙谈节奏,彻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儿可沿儿地真实一把。哪怕时时中断,哪怕处处矛盾,乃至自相残杀,都不管了。只设一个主人公,那就是我自己,其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给他们任何超出生活真实的机会。不使这整部小说越看越像个故事。不管涉及到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
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
真实就是一笔糊涂帐。周围的人使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白,写出来想找到转承启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
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么?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着,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邮局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惟恐不热闹,惟恐不机巧,什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
3
这小说写的是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开始,主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院的操尝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干。没坏人。有一个幼儿园阿姨有一点可笑,仅此而已。男主人公叫方枪枪,是我原先一些小说中叫方言的那个人的小名,后面等到上中学,我会让他改回来。他周围的小朋友,男生,都是我原先小说中的人物,一个院的,一个学校的,都还校女生,有老人儿,大部分是新人。我准备让她们中的某几位连贯下去,在后面成年后仍在方枪枪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是出于小说的需要,保持情节的连续性,并非实情。我们那个院还是有一些禁忌的,或叫难以逾越的纯洁,本院的男女小孩之问很少乱来,都挺淡的,给予敬重。不像海军,他们院同院结婚的很多,由纯洁的友谊最后走到一起去了。
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不想让人家以为我从小就惦记着谁,没敢说,最后写进小说过瘾去了。不好。
男孩尽管一些事迹昭著,一提,29号的旧人都知道谁干的,也不尽然。还是合并了一些同类项,使之性格迥异,各秉资质。其实当时大家都挺像的,文武之道都有一些类似的长处,都有相同的惊人之举,有的地方将张三的壮举按给李四,也是归范儿,令知情者胎笑大方了。有的事是成心多给了方枪枪一些,显得他多关键似的,这是我利用职权营私了,不好意思。
有一些过场人物,流言蜚语之中用了真人名,还罗列不少真外号,并非有意唐突,实为增添亲历感,越是假活儿越要煞有介事,各位海涵,别跟我一般计较。这里我要特别向真张明请个安。这是我一不周全。在“一半火焰”那小说里我用了这名字,在这里也只好继续用了,因为有互文关系,割舍不下。郑重声明:此张明不是那29号真张明。这张明有作风问题,那张明绝对好人。
为了把假做真,我在这小说中把背景尽可能坐实,路名门牌楼号校名什么的都使真的。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大事也大致涉及,只是这些事都是从方枪枪这个糊涂小孩眼中反映,不可能在时间上太精确,有些事反映到他这儿来和资料上的历史发生时刻有出入,差个一两年也是有的,那就活该了,我也不是给别人编年,只是意在造染氛围。
一些当时的称谓,也不一定精确,因为小孩不一定完全搞得懂那些官称,会有很多口误,这个我就从孩子了。还有个别谁也说不清的叫法,像里面提到的“三军冲派”,我也是刚弄明白那是三派:老三军,新三军,再加上个冲派。当时小孩也就一块儿叫了。
这个也就不改了。
对那时的一些独特简语,开头一般随行有几句说明,后来觉得也罗嗦,多事儿,也影响叙事,就不再解释了。相信中国人都还看得懂,谁不认识几个40岁以上的人,问问也就了然了,都不难。
文字中还有一些口语,有音无字,或者其字不雅,我就用象声词或同音字来拼。像表示乱动,一般和“蹬”联用的“哧呜氨;形容难看和糟心的“哧诶”;还有“拨依”,这个字在口语中也往往拆音节避脏,不算生造。偶有英文我也全拿汉字拼。我是特意不用字母的。在这点上我守老派,我以为汉字文章,加进一两节字母,如馒头旁摆了根香肠,外道,隔路,还有点劲儿劲儿的。
另有一些无规范的或其规范不足以穷其义,我也擅加更动,只选我自己认为贴的。譬如矫情,用做形容时我用这俩字,同时伴有动作正“矫情”着呢,我用口字边的嚼——嚼情。譬如:较劲。相持不下我用这个,有时是单方面不服,带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这口字边的叫——叫劲。总的原则是从音。我以为人在看小说时会默读,意思再对音差了,有时也会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关碍口语,容易懵。大家也不是真都那么有学问,不会念没准就不认得了,或者给看拧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刺”“落”,都有个“拉”音,可一般习惯看到这两个字还是读主音,用做动词时常觉辞不达意,读起来不畅。这我也自作主张改写为“拉”。不是写错了,看官读到那里知道就行了。
语言嘛,约定俗成,有习惯用法这一说,都别太轴了。像“大腕”“顽主”都换为原字“大万”“玩主”也不见得就好,读时嘴里也要换一下频道。
4
最后,这个问题容我专门饶一下舌。过去不慎,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亏,所以这次,天没下雨先打桑我既往文风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这次是做抒情文章,叠床架屋,繁缛生涩是有的。制造个气氛,给自己寻个小快乐也是有的。合沙射影血口喷人,决无。调佩,那也是文意兜转空留余响罢了。我是提着手刹一路开的这车。也是势在必行,文中小孩终篇不满八岁,能说得出口的昏话不过尔尔。若说有意图之,那是欲图一点童心,欲图一派天真。小孩子当然是有些糊涂想法,生于大时代,也不可能不在时尚中,胡乱关心一下,轻率赞同一些时事,那在当时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经,没人会发噱,搁在今天,这些忠厚便显得狡猾,有几分不怀好意,有点调了低,为了不引致误解,这些,在成书前,经与编辑细细会商,均一一删去了。
我们是反复检查过的,可删可不删的地方——删!
删得肉疼,也自觉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准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请各位眼中容情,跳过去不看也罢。
再说点什么呢?咱们都别想歪了。很乐意受到猛烈的文学批评,人身攻击也可以。就是别寻章摘句,望文生义,那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1999年2月12日
1991年我写了100多万字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本,第二年遭了报应,陷入写作危机。老实讲,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机,我对自己的写作生活包括所写的东西产生了很大怀疑。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动摇发生的时间、地点,那是一天上午ll点多钟,在东三环边儿上西坝河副食商场门口,我经过那里去吃一个饭。那天,是初夏,阳光很好,跟前有氤氲的光雾,我走在这之中一下腿就软了,用小资产阶级女性夸张的腔调形容,我认为我崩溃了。当然我没倒下,躺在当街,还在走,但脑子里轰然而至的都是些飞快的短问句:我这儿干嘛呢?我这就算——活出来了?我想要的就是这——眼前的一切?
忽然对已经得心应手,已经写得很熟练的那路小说失去了兴趣,觉得在得心应手间失去了原初的本意,于很熟练之下错过了要紧的东西。那是一个明白无误的虚点,像袜子上的一个洞,别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标榜的那一路小说其实是在简化生活。
这是往好说。严厉讲:是歪曲生活。什么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为什么反映在小说中却成了那么一副简单的面孔,譬如说:喜剧式的。这其中当然有文学这一表达工具的本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的要求,字数使人只能屈从于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实顾不上。也因趣味导致。北京话说起来有一种趋于热闹的特点,行文时很容易话赶话,那种口腔快感很容易让说者沉醉,以为自己聪明,因而越发卖弄。若仅仅要寻个卖点,换几声喝彩,应个景,那也没什么。但,不瞒各位,我还是有一个文学初衷的,那就是:还原生活。——我说的是找到人物行动时所受的真实驱使,那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隐于表情之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应。因为行动往往是暖昧的。因为思想机器过于复杂,一点点剥离,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会那么反应。这牵涉到动机。
未必你都能了解,参得透你笔下的人物。未必它不会当喜却悲,遇爱生恨,——哪怕那人的原型就是体自己。动机失察,行为不轨,净剩下预设好的戏剧性,跟着现抓的喜怒哀乐跑,到哪儿算哪儿…光好看了,结果是事后总排解不开一个自问:原来是这样么?
难受的还不光是这个。就因为没倒出根儿,揪着自己头发飘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沟里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明鉴,当事人见谅。
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呐,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人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话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昨晚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踞。那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
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是说我不好,一无是处,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落回肚子里”。与身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说:狼性。变成狼我所不欲,变为狗亦我所不欲,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处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种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这是实话,我感谢对我进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阴差阳错和指鹿为马。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种小说写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出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种新鲜、蛮荒和处子味道。这对写作10年仍有创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再入一个洞天。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种人号称的作派。那又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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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头。
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身故乡(尽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出身的,一身习气莫不源于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骨子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子里,只是不晓得,还是不想,还是没时间把它写出来。史铁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说过,每个人脑子里都曾经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脑子里想到过的东西都写出来,那就有很多亿,篇篇出色的文学作品。(大意,都是大意啊)。看的当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样考虑。
这本小说一直在我脑子里酝酿。或者干脆说一直用大脑细胞在写。具体写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刚动了心想在文学这路上闯一闯。当我构思第一个短篇小说时就同时构思这本小说了。这期间,发表了很多小说,但这本书一直在脑子里丰富、发展、完善,总也不想拿出来。有时似乎觉得眼下的一切写作都是为了这本书练笔、摸索技巧、积聚、寻找最佳结构和出发点。有时有些绝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处,就替这书存了起来。有时黔驴技穷一狠心用了这书的片段去支撑另一个已发表的小说,用过之后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旧时代妇女失去贞操。
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子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精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作风格都破一下。不再理会篇幅、故事、情节、叙谈节奏,彻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儿可沿儿地真实一把。哪怕时时中断,哪怕处处矛盾,乃至自相残杀,都不管了。只设一个主人公,那就是我自己,其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给他们任何超出生活真实的机会。不使这整部小说越看越像个故事。不管涉及到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
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
真实就是一笔糊涂帐。周围的人使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白,写出来想找到转承启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
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么?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着,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邮局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惟恐不热闹,惟恐不机巧,什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
3
这小说写的是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开始,主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院的操尝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干。没坏人。有一个幼儿园阿姨有一点可笑,仅此而已。男主人公叫方枪枪,是我原先一些小说中叫方言的那个人的小名,后面等到上中学,我会让他改回来。他周围的小朋友,男生,都是我原先小说中的人物,一个院的,一个学校的,都还校女生,有老人儿,大部分是新人。我准备让她们中的某几位连贯下去,在后面成年后仍在方枪枪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是出于小说的需要,保持情节的连续性,并非实情。我们那个院还是有一些禁忌的,或叫难以逾越的纯洁,本院的男女小孩之问很少乱来,都挺淡的,给予敬重。不像海军,他们院同院结婚的很多,由纯洁的友谊最后走到一起去了。
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不想让人家以为我从小就惦记着谁,没敢说,最后写进小说过瘾去了。不好。
男孩尽管一些事迹昭著,一提,29号的旧人都知道谁干的,也不尽然。还是合并了一些同类项,使之性格迥异,各秉资质。其实当时大家都挺像的,文武之道都有一些类似的长处,都有相同的惊人之举,有的地方将张三的壮举按给李四,也是归范儿,令知情者胎笑大方了。有的事是成心多给了方枪枪一些,显得他多关键似的,这是我利用职权营私了,不好意思。
有一些过场人物,流言蜚语之中用了真人名,还罗列不少真外号,并非有意唐突,实为增添亲历感,越是假活儿越要煞有介事,各位海涵,别跟我一般计较。这里我要特别向真张明请个安。这是我一不周全。在“一半火焰”那小说里我用了这名字,在这里也只好继续用了,因为有互文关系,割舍不下。郑重声明:此张明不是那29号真张明。这张明有作风问题,那张明绝对好人。
为了把假做真,我在这小说中把背景尽可能坐实,路名门牌楼号校名什么的都使真的。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大事也大致涉及,只是这些事都是从方枪枪这个糊涂小孩眼中反映,不可能在时间上太精确,有些事反映到他这儿来和资料上的历史发生时刻有出入,差个一两年也是有的,那就活该了,我也不是给别人编年,只是意在造染氛围。
一些当时的称谓,也不一定精确,因为小孩不一定完全搞得懂那些官称,会有很多口误,这个我就从孩子了。还有个别谁也说不清的叫法,像里面提到的“三军冲派”,我也是刚弄明白那是三派:老三军,新三军,再加上个冲派。当时小孩也就一块儿叫了。
这个也就不改了。
对那时的一些独特简语,开头一般随行有几句说明,后来觉得也罗嗦,多事儿,也影响叙事,就不再解释了。相信中国人都还看得懂,谁不认识几个40岁以上的人,问问也就了然了,都不难。
文字中还有一些口语,有音无字,或者其字不雅,我就用象声词或同音字来拼。像表示乱动,一般和“蹬”联用的“哧呜氨;形容难看和糟心的“哧诶”;还有“拨依”,这个字在口语中也往往拆音节避脏,不算生造。偶有英文我也全拿汉字拼。我是特意不用字母的。在这点上我守老派,我以为汉字文章,加进一两节字母,如馒头旁摆了根香肠,外道,隔路,还有点劲儿劲儿的。
另有一些无规范的或其规范不足以穷其义,我也擅加更动,只选我自己认为贴的。譬如矫情,用做形容时我用这俩字,同时伴有动作正“矫情”着呢,我用口字边的嚼——嚼情。譬如:较劲。相持不下我用这个,有时是单方面不服,带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这口字边的叫——叫劲。总的原则是从音。我以为人在看小说时会默读,意思再对音差了,有时也会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关碍口语,容易懵。大家也不是真都那么有学问,不会念没准就不认得了,或者给看拧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刺”“落”,都有个“拉”音,可一般习惯看到这两个字还是读主音,用做动词时常觉辞不达意,读起来不畅。这我也自作主张改写为“拉”。不是写错了,看官读到那里知道就行了。
语言嘛,约定俗成,有习惯用法这一说,都别太轴了。像“大腕”“顽主”都换为原字“大万”“玩主”也不见得就好,读时嘴里也要换一下频道。
4
最后,这个问题容我专门饶一下舌。过去不慎,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亏,所以这次,天没下雨先打桑我既往文风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这次是做抒情文章,叠床架屋,繁缛生涩是有的。制造个气氛,给自己寻个小快乐也是有的。合沙射影血口喷人,决无。调佩,那也是文意兜转空留余响罢了。我是提着手刹一路开的这车。也是势在必行,文中小孩终篇不满八岁,能说得出口的昏话不过尔尔。若说有意图之,那是欲图一点童心,欲图一派天真。小孩子当然是有些糊涂想法,生于大时代,也不可能不在时尚中,胡乱关心一下,轻率赞同一些时事,那在当时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经,没人会发噱,搁在今天,这些忠厚便显得狡猾,有几分不怀好意,有点调了低,为了不引致误解,这些,在成书前,经与编辑细细会商,均一一删去了。
我们是反复检查过的,可删可不删的地方——删!
删得肉疼,也自觉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准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请各位眼中容情,跳过去不看也罢。
再说点什么呢?咱们都别想歪了。很乐意受到猛烈的文学批评,人身攻击也可以。就是别寻章摘句,望文生义,那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1999年2月12日
陈南燕很早就进入了我的生活,早到记不清年代。当时我和她妹妹陈北燕床挨床一起睡在新北京一所军队大院的保育院里。那间寝室一望无尽,睡着近百名昏昏沉沉的婴儿,床上吃床上拉,啼哭声不绝于耳。很多人经过我的床边,对我做出种种举动,都被我忘了,只认识并记住了陈南燕的脸。
先是一双眼睛,像刚被弹进洞的黑芯玻璃球滴溜溜转个不停,一旦立定眸子中央顷刻出现针尖大小的亮点,仔细看发现那是两只活灵活现微缩的日光灯管。这两只灯管经常自上面下地向我逼近,直至眼前消失,与此同时我的脸蛋有时是嘴唇就会感到湿润的一触。这两只灯管的倏忽出没使我十分困惑,每次都要抬头去找它们的踪影。我会看到天花板上真有一只一模一样的灯管,只是巨大而且光芒四射,稍一注视便照花了眼睛。很长时间我才明白那两只针尖大小的灯管是这只大灯管在她眼睛里的一分为二。
阳光明媚的早晨,这双眼睛就会变得毛茸茸的,半遮半掩。直射的晨光会把里面照得一片透明,黑眼珠变成琥珀色,眼白则变得蔚蓝,两种颜色互相融合,再也看不清那里面的想法。
这双眼睛是这张脸上最清晰的部分,其余眉毛、鼻子、嘴都像用最硬的5H铅笔在白纸上飞快画出的淡淡线条,一定要在深色的背景下才能托出来。光线稍一强,肌肤就被打透了,连头发也仿佛褪了色。
保育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幼儿采取的是比较文明的战俘营的办法:自我管理。换句话说:大的管小的。书里记载那是连绵不断的战争结束后的10年间,人们还没从心理上摆脱人口锐减的阴影。国家鼓励生育。每个家庭都有很多孩子,少的两三个,多至一打,只生一个的被认为有玻我们这批孩子都有哥哥姐姐,也在这间保育院里。他们人小志大,分担了父母任性的后果。
每天早晚,这些孩子就从保育院其他班出来,汇聚到我们小班,各司其责,帮助自己的弟弟妹妹完成一天当中最艰巨的任务:穿衣服和脱衣服。不知道他们最初进保育院是怎么过的这一关。也许他们也有哥哥姐姐,这是一项伟大传统;也许头胎孩子就是聪明,父母也更在意。据说伟人里老大比较多。
据说我是个大头孩子。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照片为证,头和身子的比例:腿三分之一;身体三分之一;头三分之一。脑袋大不见得脑容量大,医生说这是缺钙造成的方颅症。证据是脑袋顶上用手摸能摸到两个尖儿,所谓头上长角。书里说那几年有全国性灾荒,饿死一些人。官方也有记录,上头都不吃肉了。我赶上了,也就别说什么了。脑袋大点就大点吧。还有一个脑袋大的原因是睡眠习惯。一年到头仰面朝上望着天睡,呼吸很通畅后脑勺压扁了,该往前后长的都平摊到脸上。这大脑袋给我带来很多不便。
本来想着省去一些系扣子的麻烦,我爹妈给我备的行头都是套头装,毛衣、内衣,穿脱都要经过头颅。经常卡在耳朵上。尤其是脱,十有要被下巴勾住,颈椎都拉长了毛衣还在头上,搞得我蒙在鼓里伸手不见五指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光明。
每天前来罚我的是二楼中班的一个马马乎乎的胖男孩。由于我父母是一口气生的我们哥儿俩,这胖孩子也就比我大一岁,阅历不多,智力体力发展也不平衡,遇到这种情况百思不得其解,想到的对策就是请我吃耳光。先打哭了我自己再退到一旁搓着手干着急。每到这时,就会有十个人跳上我的床,双腿夹住我,拎起毛衣袖子凭空那么一拔,我便两耳生风眼泪汪汪地大白于天下。
这救星就是陈南燕。她弄完自己妹妹就来帮着我哥弄我。同样一份工作,态度很不一样。我哥都快烦死了,有时烦得自己直哭。她却饶有兴趣,一边玩一边什么事都干了。她比较爱干的还有捏别人脸蛋。看见躺在床上的胖孩子,伸手过去就掐住人家两边脸蛋往下扯,好好一个人给她扯成大阿福,自己笑个不停,从中得到很大乐趣。我们班营养好的男孩都叫她掐遍了。阿姨看见她干这种事就会骂她,说一班孩子都让她掐得流口水不止。
我倒不觉得她这种举动失礼。我的脸喜欢这些柔软的手指。她一用劲就能感到肉下骨节的硬度。这手指接触我的皮肤时使用了一种委婉的语言,译成书面文字就是:温存。
假若没有家里相簿中的那些照片,我不会相信我的童年是在母亲身边度过的。我的记忆中没有她。使劲想,她的身影也不真实,黑白的,一语不出,恍若隔世之人。她是个医生,很忙,一星期要值好几次夜班的那种住院医。
从记事起我们就不住在一起。很多年我不知她的下落,后来才发现她只在夜间出现,天一亮又消失了。她不是我生活中重要的人。我甚至从不知道她的名字。直到上学后,经常要填各种履历表,每次问,才慢慢记祝记住了名字,也觉得这是个陌生人。至于“妈妈”一词,知道是生自己的人,但感受上觉得是个人人都有的远房亲戚。“母亲”一词就更不知所指了。看了太多回忆母亲的文章,以为凡是母亲都是死了很多年的老保姆。至今,我听到有人高唱歌颂母亲的小调都会上半身一阵阵起鸡皮疙瘩。生拉硬拽拍马屁的还好一点,谁也不会太当真。特别受不了的是唱的人声情并茂自以为很投入恨不得当着大伙哭出来那种。查其行状总觉得迹近叫卖。因为我们身心枯竭,所以迷信自娱,拿血缘关系说事儿。人际关系中真的有天然存在,任什么也改变不了的情感吗?
从照片上看,母亲是个时髦、漂亮、笑起来门牙闪闪发亮的年轻女人。见跟我的合影也一副很有爱心的样子,总在抢着抱我。说“抢”是因为没一次我是乐意的。每张照片上我都在挣扎,扭着身子不和她贴在一起,还用手推她,次次拥抱都没完成,在充沛的动感中按下快门,好几张都虚掉了。这和我一个来自童年,萦绕已久的不快印象倒是吻合:我不懂为什么每次照相总有一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女人缠着我非要跟我合影,还动手动脚的,怎么拒绝都不行。我不习惯成年女人热乎乎的身体和散发出的香气。我认识的成年女人都是至少站在三步开外的阿姨,离她们近了,我会感到很不安全。
父亲是个军人,就在这所大院内服役。我常能意外地遇到他,所以他这个人还比较真实。我曾经以为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但照片上的他和我记忆中的他仍然有极大年龄差距。照片上的他很结实,记忆中的他已经发胖,这说明这之间有一些年我们不常见面。我不了解他的工作性质,只知道他常出差,晒得很黑。院里很多军人平日一副悠闲的样子,我曾幻想就他一人到处打打杀杀。在这个问题上他也不说实话,只是自己去忙。那个年代所有大人都显得很忙,不知道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即没有给我们积累出物质财富也没留下多少文化遗产。
我们保育院是座美观的两层楼房。院里小孩都叫它“飞机楼”。据说从空中鸟瞰整幢楼像一架飞机的形状。
我家离保育院很近,隔着两排平房。从我家的四层阳台上看过去可以说一览无余。我看了它多年不得要领,不知翅膀在哪儿。也许是这楼涂着白色水砂石的外墙和大面积使用的玻璃使它看上去十分轻巧,很像飞机那种一使劲就能飞起来的东西。
保育院的房间高大,门窗紧闭也能感到空气在自由流通,苍蝇飞起来就像滑翔。寝室活动室向阳的一面整体都是落地窗。一年四季,白天黑夜不拉窗帘。人在里面吃饭、睡觉、谈笑、走动如同置身舞台。视野相当开放,内心却紧张,明白意识随时受到外来目光的观看,一举一动都含了演戏成分,生活场面不知不觉沾染了戏剧性,成就感挫折感分外强烈,很多事情都像是特意为不在场的第三者发生的。
保育院的孩子每天都住在那儿,两个星期接一次,有时两星期也不接。孩子们刚进去时哭,慢慢也就不哭了,好像自己一出生就在那个环境。长期见不着父母的,见到父母倒会哭,不跟他们走。有些孩子甚至以为自己是烈士子弟,要么就胡说自己爸爸是毛主席、周总理什么的,净拣官大的说。保育院有一千条理由让一个孩子哭,但没一条是想爸爸妈妈。
与保育院相比我更喜欢幼儿园这个词。保育院——听上去有点像关坏孩子、病孩子和无家可归的野孩子的地方。有一则关于列宁的小故事:十月后,莫斯科有很多流浪儿,其中两个给列宁碰到了、伟大领袖很关爱他们,一声令下把他们送进了保育院。
我很习惯在公共场合生活,每件事都和很多人一起干,在集体中吃喝拉撒睡是我熟悉的唯一生活方式。一天的多数时间里我都是和大家一起躺在床上,睡了又睡。有时几觉醒来,还是白天,太阳仍在窗外。寝室里所有人在沉睡,阿姨也在自己床上睡着了。我就瞪着天花板试图寻找一个可以停留视线的地方。巨大的天花板除了垂下几盏灯别无装饰,素白的平面向四周极大延伸,连同素白的墙体也成了它的组成部分,一眼存不住,目光会像子弹一样抛落到地。这时它就会轻轻拱起,像有生命一样弯曲了那个平面,呈现出穹形。那上面常有人走动传来轻微脚步声和挪动椅子的磨擦声。我不能分辨声音出自二楼其他孩子,以为是天花板的窃窃私语。久而久之,天花板在我服中出现一些表情,像是一个伪装成石头的怪兽活了过来。
这使我顿时感到渺校我怕那样一个沉重的意志高悬在我的头顶。无遮无拦的空间使我格外体会出它的分量。我想它呆在那么高的位置,只有一个目的:有朝一日坍塌下来。
它一般是在夜里悄悄下来。夜晚的到来首先是从一些黑色的暗影在天花板上聚集起来开始的。我童年一直以为:夜晚不是光线的消失,而是大量有质量的黑颜色的入侵,如同墨汁灌进瓶子。这些黑颜色有穿墙本领,尤其能够轻易穿透薄薄的玻璃,当它们成群结队,越进越多,白天就失守了。满屋阳光被打碎了,随着室外的光线一起逃得很远很远,但还能看到它们。它们都在天上,最大的一块残片有时镜子大小,有时只剩下一牙西瓜那么丁点儿。
从我睡的床上可以看到灿烂星河和皎洁月亮。这些发光的星球使黑夜显得不平静。像在用力暗示我夜晚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安息了,有一些东西反倒更活跃了。趁着夜色这些形状不明的东西正悄悄接近我,攀着天花扳中步步下降。结满黑物质的天花极不堪重负,像失事的轮船沉向海底,我都能听到它挤压墙壁,划过玻璃的咔嚓声响。这一过程不可抗拒,也从不自动中止,它台一直落到我的鼻尖处,逼我举手去撑它。它是不会让我碰到它的。这时它会显示出一定弹性。要是我没表示,它就继续欺负我,只给我留出平躺身体的一线缝隙。
完整平均的黑暗使我瘫软,连翻身的力气也没有。明知园室还睡着那么多人也不能给我丝毫安慰,四周此伏彼起的鼾声、磨牙声、梦话声更突出了我的孤立。本该大家一起害怕的东西全要我一个人面对,充满全室的压力也像漏斗一样向我汇聚流来。集体入睡后一个人醒着感觉真可怕。我想逃离这个现实,回到我来的那个安全的地方。
我想象自己一睡过去就从这个世界消失,只要能不再见眼前的景象,什么都愿意。
那好像是一列火车,穿过纷乱的念头,总是在傍晚的时候到达。周围的景色十分昏暗,视线像捆住翅膀的鸽子飞不出几步就掉了下来,什么也看不清。使劲睁眼睁得眼眶都疼了。走出不远能看到一个城市,有街道和一此低矮的建筑。看到保育院的两层楼才恍然大悟:原来保育院是在这条街上。保育院和白天所见大相径庭,像大火之后的废墟。又像初次走入的废弃庄园,多出许多交叉小径和隐秘角落。阿姨和熟悉的小朋友都在,只是神色大异,鬼鬼祟祟,各行其事,对我也爱搭不理,视而不见。他们说的话我一句听不懂,好像他们全都会外语,只是平时不说。
我逛了一会儿,尿意盎然,沿着老路穿过活动室,拉开厕所门。白天常用的厕所不翼而飞,整个不见了。外面是一开阔地,种着大白菜。我家的红砖楼方方正正立在白菜地的另一端。白菜地有条小路通向那儿。我想我走错了方向,拉开了一扇平时没人走的门。我又在活动室里找,再没有别的门了。这使我很郁闷,怀疑自己的记性。肚子憋得更难受了,我想找一个僻静处。藏到树下,阿姨在树下说话;躲到花丛中,那里已经有了见个孩子蹲着。顾不了那么多了,急急回到寝室,想中脆趁黑尿在屋里。没想到大家都起床了,坐在床上穿衣服,走到哪里都有人扭头看我。我在一处墙角还特意站了半天,寻找空当,想趁人不注意不动声色行了方便,都没人看我了,惟独陈北燕还盯着我。眼睛一闪一闪,似乎猜出我的企图。我钻进床下,跪在地上,头顶床屉,用一种极其难拿的姿势掏出。心想这次成功了,正要痛快,陈北燕头朝下,从她那侧床探出脸,抓鬏耷拉到地,一声不响看着我。再次奔走,尿都滴到裤衩上。终于我在二楼楼梯拐角处发现了一个小厕所。我还生气,厕所搬到这儿,也不告诉人家一声。反复侦察一遍,确是厕所无疑,才解除警惕,站到尿池边,一边掏一边欣慰地批评自己:平时马虎,居然没发现这儿有个厕所。这次要记住了,下次就不用这么着急了。想着想着就尿了出来。
尿一出口儿,就回到自己被窝。心知坏事,人被快感支配,也无意挽回。静静享受片刻,咧嘴哭起来。
我在保育院多中享有“尿床大王”的名声。这称号人人皆知,搞的我很没面子,始终树立不起威信。每天晚上例牌是床上一泡尿。有时性起还要多尿几次。浑身湿透,衣服、褥子都拿走,赤身睡在钢丝网上。早晨起来,屁股、背后、半张脸都印上小方格,像是早市刚割的肉,被谁装进网兜拎了一路。有次我把枕头都尿了,也不知是怎么干的,可见水平之高。更令我悲愤的是,这些成果还要展览。尿湿的被褥白天都要晾在外面院子的铁丝上,在太阳底下一字排开。孩子们管这叫“画地图”。那些暗黄的尿溃印在白布面上也确实像极古代航海家凭印象绘制的错误百出的地图。每日清晨,就有一些无聊的人,起床第一件事是跑出去参观,然后赶回来宣布名单,形容新图案。
被褥上都绣着作者的名字,想赖也赖不掉。我夜里睡不好,早晨总比别人迟醒片刻,经常还没睁眼耳边便听到自己的大名在满室传育。等我糊里糊涂坐起来,看到的是小朋友们一张张祝贺的笑脸。别人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收工的时候。我是夜夜出海,天天上榜,没一次落空儿的。好在我脸皮也厚了,只当在逆境中锻炼自己,听到一些讽刺不吃心,讲出妙语,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
为了至少一次不当绘图员,我白天几乎不喝水,吃饭时的菜场倘不是鸡汤也一口不沾。就这么克扣自己,还是比别人多尿。也不知道那些水分从何而来。尿量之多,之清澈,换骆驼也脱水了。真让我猜到自己是一块冰制造的,晒太阳就淌水。为此我还有段时间迁怒于自己的。我不了解内分泌,以为尿这些事都是一个人干的。假如它不是那么委琐,内存大些,或者干脆像女孩子一样没这东西,何至于此?
大概是要培养小孩定时排便的良好习惯,保育院的厕所像藏有珍品的博物馆定点儿开放,倘屎尿不能如约而至,对不起只能自己保管在直肠或裤挡里。尿裤子于我是家常便饭,并不以为耻。况且同好甚多。有时两个好朋友想单独聚聚,就同时尿裤子,一起到寝室聊天边等着裤子干。比较令我痛心的是有两次忍无可忍把大便活活拉在棉裤里。尽管是开裆裤,也弄得臭不可闻,一塌糊涂。一个多少有点自尊心的人,干出这等事,你早浑身上下洗干净了,好几天过去了,谁见你第一个的反应还是捂鼻子,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每到这时候,我就在心里缩成一个零,对自己说:变。希望地上裂开一道缝;周围的人被风刮走;当一棵树、一块砖头也比当人强。
我对自己是这个被人叫做方枪枪的男孩十分不满,对他总是不能自我控制当众出丑极其不耐烦。这就像带着一个傻子出门,他不懂事惹了麻烦,别人骂你。
为什么我不能是别人?我看到周围很多人不错,于是羡慕,从羡慕到神往:要是我一生下来就六岁就好了;要是我当阿姨就好了;要是我不当方枪枪就好了。我每天都挑一个出色的人想当。越是现了眼捅了漏子,打了碗尿了床摔了跤,越是想象力发达。常常烂摊子还没收拾,人尚在险中就站在或趴在那儿痴痴想起来。无知的人不知道我在思考,说我低智商,还张罗着带我去检查。那大夫也是庸医,给我开了很多鱼肝油。
每天上下午各有一个小时孩子们会被阿姨带到保育院楼前的院子里散步。小朋友们男一行,女一行,互相拉着手,沿着围墙没头没脑地兜圈儿走圆。犯罪分子也许会把这种活动称为“放风”。保育院都在统一时间“放风”。
各班的队伍一队接一队首尾相连,远远看去就像保育院出了事,全体人员在。遇到拐弯折返,所有小朋友都会扭头去找自家亲人。我也跟着去找常见的那个叫方超的胖男孩,看见了,心里就温暖一点,像是看见了一起被捕的上级。我哥人很矜持,在班里很注意维护群众关系,一队人里就见他东拉西扯,跟前后左右谁都聊得挺欢。看见我只是一个眼神,神秘一笑。我不懂他这眼神一笑的含义,以后一路就瞎琢磨。走上五六里路,各班就地解散,阿姨们凑到一起聊天,孩子们一律爱谁谁。大孩子们往往会来找小孩子认祖归宗。我哥也会带一帮同学趾商气扬来到我身边,指着我给大家看:这是我弟。我想他这是认了我了,于是他跑到哪里也自动跟在后面,好像一伙儿的。这方超是个小头目,手下一群男兵女兵,组织一场小规模枪战敌我双方都有司令军长。仗一打起来他也顾不上我。除非他那方战败,全当了俘虏,被对方押着走,我才有机会参加,跟在队尾瘟头瘟脑地走,不时受些押解者的打骂。
就这,我也满足,似乎离什么更近了。
有时我在俘虏队里走着,注意力和视线会突然被陈南燕抓过去。她不是方超这一伙的。她们有四五个妞儿,清一色长得干净,又瘦又高的。她们很安静地在一边玩,手里有娃娃和听诊器。她们的妹妹也和她们一起玩,很受优待,处处被让在前头。她们用很多时间小声商量事,非常认真,像大人在讨论问题。然后看到她们有条不紊地换了一种新玩法。
那几个女孩都好看,我还是更喜欢看陈南燕。看不腻。像光洁花纹精致的瓷盘子,透明闪动光芒的水晶杯,刚喷过水透着新鲜的瓜果篮,怎么看怎么喜悦,看得越久越舒服。我从没把她和她身边的女孩子做过比较,压根没这么想过,似乎没把她划在人里,光当作养目的风景、美丽的器皿那类的眼中物。
我想象我是陈南燕的弟弟——妹妹也可以。每天由她而不是由方枪枪那个胖哥哥来帮我脱衣服,拍我入睡。星期六我们手拉手一起回家,星期一再手拉手一起回来。我哭了,尿裤子了,她就急急忙忙跑来哄我,给我换裤子,一不怕脏二不怕骚。做早操、散步时,不管何时,只要她看见我,我们俩的视线一相遇,她就会朝我一笑。这一笑只对我才这样,是属于我们俩之间的,就像暗号、秘密。
也只有我们俩才会意。具体内容以后再想。有了这一笑,我觉得我在保育院的日子也就不那么难挨了。我不是特别排斥陈北燕。她也挺可伶的,说是自己会穿衣服了,经常把两条腿穿到一条裤腿里,下床就摔跤。鞋带5分钟准散一次。就会哭。说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吃饭比谁都慢,还爱掉饭粒。她要特别想加入到我们家来,就必须当我二姐,也能多少照顾我一点。不许尿裤子!不许爱哭!睡觉时必须和我说话。手绢必须借我擦鼻涕。那样我就许她星期六和我们一起手拉手回家,星期一手拉手回来;我就许陈南燕朝她也那么笑。我考虑很久允不允许方超加入我们这个三人组,最后决定不批准。
我想象我就是陈南燕。我对方枪枪特别好。因为他非常不错,又会自己穿衣服,又不爱尿床,身上总散发着新鲜香甜的奶味。我喜欢抱他,亲他干净瓷绷的脸蛋,方枪枪不乐意,很傲,我还非上赶着往前凑。我们把保育院变成家,阿姨都是保姆。方超领着他的军团挤在门口哭着想进来…这时我一路撞在树上。俘虏队拐弯了我光顾看陈南燕没拐。我哥他们站在一边笑弯了腰。我脸贴在粗砺的树干上一动不动,眼泪使树皮的颜色变深,我用手去抠那块湿了的硬木。
那天夜里,小朋友和阿姨入睡后,我轻轻下了床,光脚跑进因所,打开灯,掂脚去照洗手池上方的镜子。我想看到自己的形象。我在镜子前照了很长时间,看到的只是愚昧的方枪枪。他的眼睛太黑,无论我怎样使劲凑近去看,睫毛折弯,脸蛋冰凉,那里面仍是一片漆黑。镜面反映出周遭的现实却毫无穿透眼前区区黑幕的力量。
先是一双眼睛,像刚被弹进洞的黑芯玻璃球滴溜溜转个不停,一旦立定眸子中央顷刻出现针尖大小的亮点,仔细看发现那是两只活灵活现微缩的日光灯管。这两只灯管经常自上面下地向我逼近,直至眼前消失,与此同时我的脸蛋有时是嘴唇就会感到湿润的一触。这两只灯管的倏忽出没使我十分困惑,每次都要抬头去找它们的踪影。我会看到天花板上真有一只一模一样的灯管,只是巨大而且光芒四射,稍一注视便照花了眼睛。很长时间我才明白那两只针尖大小的灯管是这只大灯管在她眼睛里的一分为二。
阳光明媚的早晨,这双眼睛就会变得毛茸茸的,半遮半掩。直射的晨光会把里面照得一片透明,黑眼珠变成琥珀色,眼白则变得蔚蓝,两种颜色互相融合,再也看不清那里面的想法。
这双眼睛是这张脸上最清晰的部分,其余眉毛、鼻子、嘴都像用最硬的5H铅笔在白纸上飞快画出的淡淡线条,一定要在深色的背景下才能托出来。光线稍一强,肌肤就被打透了,连头发也仿佛褪了色。
保育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幼儿采取的是比较文明的战俘营的办法:自我管理。换句话说:大的管小的。书里记载那是连绵不断的战争结束后的10年间,人们还没从心理上摆脱人口锐减的阴影。国家鼓励生育。每个家庭都有很多孩子,少的两三个,多至一打,只生一个的被认为有玻我们这批孩子都有哥哥姐姐,也在这间保育院里。他们人小志大,分担了父母任性的后果。
每天早晚,这些孩子就从保育院其他班出来,汇聚到我们小班,各司其责,帮助自己的弟弟妹妹完成一天当中最艰巨的任务:穿衣服和脱衣服。不知道他们最初进保育院是怎么过的这一关。也许他们也有哥哥姐姐,这是一项伟大传统;也许头胎孩子就是聪明,父母也更在意。据说伟人里老大比较多。
据说我是个大头孩子。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照片为证,头和身子的比例:腿三分之一;身体三分之一;头三分之一。脑袋大不见得脑容量大,医生说这是缺钙造成的方颅症。证据是脑袋顶上用手摸能摸到两个尖儿,所谓头上长角。书里说那几年有全国性灾荒,饿死一些人。官方也有记录,上头都不吃肉了。我赶上了,也就别说什么了。脑袋大点就大点吧。还有一个脑袋大的原因是睡眠习惯。一年到头仰面朝上望着天睡,呼吸很通畅后脑勺压扁了,该往前后长的都平摊到脸上。这大脑袋给我带来很多不便。
本来想着省去一些系扣子的麻烦,我爹妈给我备的行头都是套头装,毛衣、内衣,穿脱都要经过头颅。经常卡在耳朵上。尤其是脱,十有要被下巴勾住,颈椎都拉长了毛衣还在头上,搞得我蒙在鼓里伸手不见五指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光明。
每天前来罚我的是二楼中班的一个马马乎乎的胖男孩。由于我父母是一口气生的我们哥儿俩,这胖孩子也就比我大一岁,阅历不多,智力体力发展也不平衡,遇到这种情况百思不得其解,想到的对策就是请我吃耳光。先打哭了我自己再退到一旁搓着手干着急。每到这时,就会有十个人跳上我的床,双腿夹住我,拎起毛衣袖子凭空那么一拔,我便两耳生风眼泪汪汪地大白于天下。
这救星就是陈南燕。她弄完自己妹妹就来帮着我哥弄我。同样一份工作,态度很不一样。我哥都快烦死了,有时烦得自己直哭。她却饶有兴趣,一边玩一边什么事都干了。她比较爱干的还有捏别人脸蛋。看见躺在床上的胖孩子,伸手过去就掐住人家两边脸蛋往下扯,好好一个人给她扯成大阿福,自己笑个不停,从中得到很大乐趣。我们班营养好的男孩都叫她掐遍了。阿姨看见她干这种事就会骂她,说一班孩子都让她掐得流口水不止。
我倒不觉得她这种举动失礼。我的脸喜欢这些柔软的手指。她一用劲就能感到肉下骨节的硬度。这手指接触我的皮肤时使用了一种委婉的语言,译成书面文字就是:温存。
假若没有家里相簿中的那些照片,我不会相信我的童年是在母亲身边度过的。我的记忆中没有她。使劲想,她的身影也不真实,黑白的,一语不出,恍若隔世之人。她是个医生,很忙,一星期要值好几次夜班的那种住院医。
从记事起我们就不住在一起。很多年我不知她的下落,后来才发现她只在夜间出现,天一亮又消失了。她不是我生活中重要的人。我甚至从不知道她的名字。直到上学后,经常要填各种履历表,每次问,才慢慢记祝记住了名字,也觉得这是个陌生人。至于“妈妈”一词,知道是生自己的人,但感受上觉得是个人人都有的远房亲戚。“母亲”一词就更不知所指了。看了太多回忆母亲的文章,以为凡是母亲都是死了很多年的老保姆。至今,我听到有人高唱歌颂母亲的小调都会上半身一阵阵起鸡皮疙瘩。生拉硬拽拍马屁的还好一点,谁也不会太当真。特别受不了的是唱的人声情并茂自以为很投入恨不得当着大伙哭出来那种。查其行状总觉得迹近叫卖。因为我们身心枯竭,所以迷信自娱,拿血缘关系说事儿。人际关系中真的有天然存在,任什么也改变不了的情感吗?
从照片上看,母亲是个时髦、漂亮、笑起来门牙闪闪发亮的年轻女人。见跟我的合影也一副很有爱心的样子,总在抢着抱我。说“抢”是因为没一次我是乐意的。每张照片上我都在挣扎,扭着身子不和她贴在一起,还用手推她,次次拥抱都没完成,在充沛的动感中按下快门,好几张都虚掉了。这和我一个来自童年,萦绕已久的不快印象倒是吻合:我不懂为什么每次照相总有一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女人缠着我非要跟我合影,还动手动脚的,怎么拒绝都不行。我不习惯成年女人热乎乎的身体和散发出的香气。我认识的成年女人都是至少站在三步开外的阿姨,离她们近了,我会感到很不安全。
父亲是个军人,就在这所大院内服役。我常能意外地遇到他,所以他这个人还比较真实。我曾经以为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但照片上的他和我记忆中的他仍然有极大年龄差距。照片上的他很结实,记忆中的他已经发胖,这说明这之间有一些年我们不常见面。我不了解他的工作性质,只知道他常出差,晒得很黑。院里很多军人平日一副悠闲的样子,我曾幻想就他一人到处打打杀杀。在这个问题上他也不说实话,只是自己去忙。那个年代所有大人都显得很忙,不知道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即没有给我们积累出物质财富也没留下多少文化遗产。
我们保育院是座美观的两层楼房。院里小孩都叫它“飞机楼”。据说从空中鸟瞰整幢楼像一架飞机的形状。
我家离保育院很近,隔着两排平房。从我家的四层阳台上看过去可以说一览无余。我看了它多年不得要领,不知翅膀在哪儿。也许是这楼涂着白色水砂石的外墙和大面积使用的玻璃使它看上去十分轻巧,很像飞机那种一使劲就能飞起来的东西。
保育院的房间高大,门窗紧闭也能感到空气在自由流通,苍蝇飞起来就像滑翔。寝室活动室向阳的一面整体都是落地窗。一年四季,白天黑夜不拉窗帘。人在里面吃饭、睡觉、谈笑、走动如同置身舞台。视野相当开放,内心却紧张,明白意识随时受到外来目光的观看,一举一动都含了演戏成分,生活场面不知不觉沾染了戏剧性,成就感挫折感分外强烈,很多事情都像是特意为不在场的第三者发生的。
保育院的孩子每天都住在那儿,两个星期接一次,有时两星期也不接。孩子们刚进去时哭,慢慢也就不哭了,好像自己一出生就在那个环境。长期见不着父母的,见到父母倒会哭,不跟他们走。有些孩子甚至以为自己是烈士子弟,要么就胡说自己爸爸是毛主席、周总理什么的,净拣官大的说。保育院有一千条理由让一个孩子哭,但没一条是想爸爸妈妈。
与保育院相比我更喜欢幼儿园这个词。保育院——听上去有点像关坏孩子、病孩子和无家可归的野孩子的地方。有一则关于列宁的小故事:十月后,莫斯科有很多流浪儿,其中两个给列宁碰到了、伟大领袖很关爱他们,一声令下把他们送进了保育院。
我很习惯在公共场合生活,每件事都和很多人一起干,在集体中吃喝拉撒睡是我熟悉的唯一生活方式。一天的多数时间里我都是和大家一起躺在床上,睡了又睡。有时几觉醒来,还是白天,太阳仍在窗外。寝室里所有人在沉睡,阿姨也在自己床上睡着了。我就瞪着天花板试图寻找一个可以停留视线的地方。巨大的天花板除了垂下几盏灯别无装饰,素白的平面向四周极大延伸,连同素白的墙体也成了它的组成部分,一眼存不住,目光会像子弹一样抛落到地。这时它就会轻轻拱起,像有生命一样弯曲了那个平面,呈现出穹形。那上面常有人走动传来轻微脚步声和挪动椅子的磨擦声。我不能分辨声音出自二楼其他孩子,以为是天花板的窃窃私语。久而久之,天花板在我服中出现一些表情,像是一个伪装成石头的怪兽活了过来。
这使我顿时感到渺校我怕那样一个沉重的意志高悬在我的头顶。无遮无拦的空间使我格外体会出它的分量。我想它呆在那么高的位置,只有一个目的:有朝一日坍塌下来。
它一般是在夜里悄悄下来。夜晚的到来首先是从一些黑色的暗影在天花板上聚集起来开始的。我童年一直以为:夜晚不是光线的消失,而是大量有质量的黑颜色的入侵,如同墨汁灌进瓶子。这些黑颜色有穿墙本领,尤其能够轻易穿透薄薄的玻璃,当它们成群结队,越进越多,白天就失守了。满屋阳光被打碎了,随着室外的光线一起逃得很远很远,但还能看到它们。它们都在天上,最大的一块残片有时镜子大小,有时只剩下一牙西瓜那么丁点儿。
从我睡的床上可以看到灿烂星河和皎洁月亮。这些发光的星球使黑夜显得不平静。像在用力暗示我夜晚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安息了,有一些东西反倒更活跃了。趁着夜色这些形状不明的东西正悄悄接近我,攀着天花扳中步步下降。结满黑物质的天花极不堪重负,像失事的轮船沉向海底,我都能听到它挤压墙壁,划过玻璃的咔嚓声响。这一过程不可抗拒,也从不自动中止,它台一直落到我的鼻尖处,逼我举手去撑它。它是不会让我碰到它的。这时它会显示出一定弹性。要是我没表示,它就继续欺负我,只给我留出平躺身体的一线缝隙。
完整平均的黑暗使我瘫软,连翻身的力气也没有。明知园室还睡着那么多人也不能给我丝毫安慰,四周此伏彼起的鼾声、磨牙声、梦话声更突出了我的孤立。本该大家一起害怕的东西全要我一个人面对,充满全室的压力也像漏斗一样向我汇聚流来。集体入睡后一个人醒着感觉真可怕。我想逃离这个现实,回到我来的那个安全的地方。
我想象自己一睡过去就从这个世界消失,只要能不再见眼前的景象,什么都愿意。
那好像是一列火车,穿过纷乱的念头,总是在傍晚的时候到达。周围的景色十分昏暗,视线像捆住翅膀的鸽子飞不出几步就掉了下来,什么也看不清。使劲睁眼睁得眼眶都疼了。走出不远能看到一个城市,有街道和一此低矮的建筑。看到保育院的两层楼才恍然大悟:原来保育院是在这条街上。保育院和白天所见大相径庭,像大火之后的废墟。又像初次走入的废弃庄园,多出许多交叉小径和隐秘角落。阿姨和熟悉的小朋友都在,只是神色大异,鬼鬼祟祟,各行其事,对我也爱搭不理,视而不见。他们说的话我一句听不懂,好像他们全都会外语,只是平时不说。
我逛了一会儿,尿意盎然,沿着老路穿过活动室,拉开厕所门。白天常用的厕所不翼而飞,整个不见了。外面是一开阔地,种着大白菜。我家的红砖楼方方正正立在白菜地的另一端。白菜地有条小路通向那儿。我想我走错了方向,拉开了一扇平时没人走的门。我又在活动室里找,再没有别的门了。这使我很郁闷,怀疑自己的记性。肚子憋得更难受了,我想找一个僻静处。藏到树下,阿姨在树下说话;躲到花丛中,那里已经有了见个孩子蹲着。顾不了那么多了,急急回到寝室,想中脆趁黑尿在屋里。没想到大家都起床了,坐在床上穿衣服,走到哪里都有人扭头看我。我在一处墙角还特意站了半天,寻找空当,想趁人不注意不动声色行了方便,都没人看我了,惟独陈北燕还盯着我。眼睛一闪一闪,似乎猜出我的企图。我钻进床下,跪在地上,头顶床屉,用一种极其难拿的姿势掏出。心想这次成功了,正要痛快,陈北燕头朝下,从她那侧床探出脸,抓鬏耷拉到地,一声不响看着我。再次奔走,尿都滴到裤衩上。终于我在二楼楼梯拐角处发现了一个小厕所。我还生气,厕所搬到这儿,也不告诉人家一声。反复侦察一遍,确是厕所无疑,才解除警惕,站到尿池边,一边掏一边欣慰地批评自己:平时马虎,居然没发现这儿有个厕所。这次要记住了,下次就不用这么着急了。想着想着就尿了出来。
尿一出口儿,就回到自己被窝。心知坏事,人被快感支配,也无意挽回。静静享受片刻,咧嘴哭起来。
我在保育院多中享有“尿床大王”的名声。这称号人人皆知,搞的我很没面子,始终树立不起威信。每天晚上例牌是床上一泡尿。有时性起还要多尿几次。浑身湿透,衣服、褥子都拿走,赤身睡在钢丝网上。早晨起来,屁股、背后、半张脸都印上小方格,像是早市刚割的肉,被谁装进网兜拎了一路。有次我把枕头都尿了,也不知是怎么干的,可见水平之高。更令我悲愤的是,这些成果还要展览。尿湿的被褥白天都要晾在外面院子的铁丝上,在太阳底下一字排开。孩子们管这叫“画地图”。那些暗黄的尿溃印在白布面上也确实像极古代航海家凭印象绘制的错误百出的地图。每日清晨,就有一些无聊的人,起床第一件事是跑出去参观,然后赶回来宣布名单,形容新图案。
被褥上都绣着作者的名字,想赖也赖不掉。我夜里睡不好,早晨总比别人迟醒片刻,经常还没睁眼耳边便听到自己的大名在满室传育。等我糊里糊涂坐起来,看到的是小朋友们一张张祝贺的笑脸。别人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收工的时候。我是夜夜出海,天天上榜,没一次落空儿的。好在我脸皮也厚了,只当在逆境中锻炼自己,听到一些讽刺不吃心,讲出妙语,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
为了至少一次不当绘图员,我白天几乎不喝水,吃饭时的菜场倘不是鸡汤也一口不沾。就这么克扣自己,还是比别人多尿。也不知道那些水分从何而来。尿量之多,之清澈,换骆驼也脱水了。真让我猜到自己是一块冰制造的,晒太阳就淌水。为此我还有段时间迁怒于自己的。我不了解内分泌,以为尿这些事都是一个人干的。假如它不是那么委琐,内存大些,或者干脆像女孩子一样没这东西,何至于此?
大概是要培养小孩定时排便的良好习惯,保育院的厕所像藏有珍品的博物馆定点儿开放,倘屎尿不能如约而至,对不起只能自己保管在直肠或裤挡里。尿裤子于我是家常便饭,并不以为耻。况且同好甚多。有时两个好朋友想单独聚聚,就同时尿裤子,一起到寝室聊天边等着裤子干。比较令我痛心的是有两次忍无可忍把大便活活拉在棉裤里。尽管是开裆裤,也弄得臭不可闻,一塌糊涂。一个多少有点自尊心的人,干出这等事,你早浑身上下洗干净了,好几天过去了,谁见你第一个的反应还是捂鼻子,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每到这时候,我就在心里缩成一个零,对自己说:变。希望地上裂开一道缝;周围的人被风刮走;当一棵树、一块砖头也比当人强。
我对自己是这个被人叫做方枪枪的男孩十分不满,对他总是不能自我控制当众出丑极其不耐烦。这就像带着一个傻子出门,他不懂事惹了麻烦,别人骂你。
为什么我不能是别人?我看到周围很多人不错,于是羡慕,从羡慕到神往:要是我一生下来就六岁就好了;要是我当阿姨就好了;要是我不当方枪枪就好了。我每天都挑一个出色的人想当。越是现了眼捅了漏子,打了碗尿了床摔了跤,越是想象力发达。常常烂摊子还没收拾,人尚在险中就站在或趴在那儿痴痴想起来。无知的人不知道我在思考,说我低智商,还张罗着带我去检查。那大夫也是庸医,给我开了很多鱼肝油。
每天上下午各有一个小时孩子们会被阿姨带到保育院楼前的院子里散步。小朋友们男一行,女一行,互相拉着手,沿着围墙没头没脑地兜圈儿走圆。犯罪分子也许会把这种活动称为“放风”。保育院都在统一时间“放风”。
各班的队伍一队接一队首尾相连,远远看去就像保育院出了事,全体人员在。遇到拐弯折返,所有小朋友都会扭头去找自家亲人。我也跟着去找常见的那个叫方超的胖男孩,看见了,心里就温暖一点,像是看见了一起被捕的上级。我哥人很矜持,在班里很注意维护群众关系,一队人里就见他东拉西扯,跟前后左右谁都聊得挺欢。看见我只是一个眼神,神秘一笑。我不懂他这眼神一笑的含义,以后一路就瞎琢磨。走上五六里路,各班就地解散,阿姨们凑到一起聊天,孩子们一律爱谁谁。大孩子们往往会来找小孩子认祖归宗。我哥也会带一帮同学趾商气扬来到我身边,指着我给大家看:这是我弟。我想他这是认了我了,于是他跑到哪里也自动跟在后面,好像一伙儿的。这方超是个小头目,手下一群男兵女兵,组织一场小规模枪战敌我双方都有司令军长。仗一打起来他也顾不上我。除非他那方战败,全当了俘虏,被对方押着走,我才有机会参加,跟在队尾瘟头瘟脑地走,不时受些押解者的打骂。
就这,我也满足,似乎离什么更近了。
有时我在俘虏队里走着,注意力和视线会突然被陈南燕抓过去。她不是方超这一伙的。她们有四五个妞儿,清一色长得干净,又瘦又高的。她们很安静地在一边玩,手里有娃娃和听诊器。她们的妹妹也和她们一起玩,很受优待,处处被让在前头。她们用很多时间小声商量事,非常认真,像大人在讨论问题。然后看到她们有条不紊地换了一种新玩法。
那几个女孩都好看,我还是更喜欢看陈南燕。看不腻。像光洁花纹精致的瓷盘子,透明闪动光芒的水晶杯,刚喷过水透着新鲜的瓜果篮,怎么看怎么喜悦,看得越久越舒服。我从没把她和她身边的女孩子做过比较,压根没这么想过,似乎没把她划在人里,光当作养目的风景、美丽的器皿那类的眼中物。
我想象我是陈南燕的弟弟——妹妹也可以。每天由她而不是由方枪枪那个胖哥哥来帮我脱衣服,拍我入睡。星期六我们手拉手一起回家,星期一再手拉手一起回来。我哭了,尿裤子了,她就急急忙忙跑来哄我,给我换裤子,一不怕脏二不怕骚。做早操、散步时,不管何时,只要她看见我,我们俩的视线一相遇,她就会朝我一笑。这一笑只对我才这样,是属于我们俩之间的,就像暗号、秘密。
也只有我们俩才会意。具体内容以后再想。有了这一笑,我觉得我在保育院的日子也就不那么难挨了。我不是特别排斥陈北燕。她也挺可伶的,说是自己会穿衣服了,经常把两条腿穿到一条裤腿里,下床就摔跤。鞋带5分钟准散一次。就会哭。说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吃饭比谁都慢,还爱掉饭粒。她要特别想加入到我们家来,就必须当我二姐,也能多少照顾我一点。不许尿裤子!不许爱哭!睡觉时必须和我说话。手绢必须借我擦鼻涕。那样我就许她星期六和我们一起手拉手回家,星期一手拉手回来;我就许陈南燕朝她也那么笑。我考虑很久允不允许方超加入我们这个三人组,最后决定不批准。
我想象我就是陈南燕。我对方枪枪特别好。因为他非常不错,又会自己穿衣服,又不爱尿床,身上总散发着新鲜香甜的奶味。我喜欢抱他,亲他干净瓷绷的脸蛋,方枪枪不乐意,很傲,我还非上赶着往前凑。我们把保育院变成家,阿姨都是保姆。方超领着他的军团挤在门口哭着想进来…这时我一路撞在树上。俘虏队拐弯了我光顾看陈南燕没拐。我哥他们站在一边笑弯了腰。我脸贴在粗砺的树干上一动不动,眼泪使树皮的颜色变深,我用手去抠那块湿了的硬木。
那天夜里,小朋友和阿姨入睡后,我轻轻下了床,光脚跑进因所,打开灯,掂脚去照洗手池上方的镜子。我想看到自己的形象。我在镜子前照了很长时间,看到的只是愚昧的方枪枪。他的眼睛太黑,无论我怎样使劲凑近去看,睫毛折弯,脸蛋冰凉,那里面仍是一片漆黑。镜面反映出周遭的现实却毫无穿透眼前区区黑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