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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诗人,有关诗歌
小天天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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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天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09-11-29 09:56:07    发表主题: 无关诗人,有关诗歌 引用并回复

无关诗人,有关诗歌

——董喜阳文本印象及诗歌美学探究
文/肖千超
发端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中国新时期文学至今也已走过四十个年头,在这四十年里,中国当代文学的面貌较于现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大批优秀的文字工作者用他们的作品支撑了中国文学新的天空。而对于现代文学发展中很重要的文学大系——诗歌来说,无论是从作品、研究、评论,我想都是繁荣的。
我关注很大一部分80后诗人以及他们的作品。相比于90后对诗歌的总体把握要显的大气些,而相比中间代和二军诗人的诗作80后又有他的独到之处。当然对于这个特殊的群体的作品也存在好坏参半的现象。因而一些在诗坛有一定地位的诗人以及诗歌评论家便大胆地站出来盲目的加以引导。我的主张是“看看”,他们的才华和智慧才开出了有限的花朵,远远不足以充分估计他们的未来发展和诗歌的发展。况且我们一时不习惯的东西,未必就是坏东西。同理,我们读得不很懂的诗,未必就是坏诗。记得当年新诗也是从一片批判声中确立她的权威的。在新诗开始逐渐形成潮流的时候,传统、群众和革新者之间有一个相互摩擦、甚至互相折磨的阶段。我想那是痛苦的。所以我主张“看看”。
一位诗人是否杰出,要看他占有怎么一片意象世界,以及这一意向世界从真、善、美的标准看又处在怎么一个层次上。鉴于董喜阳在当今80后诗人的诗作中让人眼亮,因此对他的诗歌中的意象世界作一番考察,对于80后对于诗歌就尤有意义。最近在“棱角诗社”看他的新诗我再次发现他的一个新的审美敏感区域。我在想这个男人是不是想家了。若不然怎么多次看到他诗作里看到“父亲”“被窝”“老马”“坟场”等意象的出现。《吻故乡》(放全诗)这首不能不说是近期较为成功的诗作。这些意象在董喜阳全部诗歌文本中很少见。而在本诗中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呈现出了这个诗人独具异采和别于他人品味的意象世界。“坟场”“老马”…这些就是我们所指的意象。那么,董喜阳的“故乡”又是什么呢?要考察,我想得从考察董喜阳的审美区域出发。在他众多审美敏感区域中,他用这些纷杂的意象做到了对故乡真切的抒情。提到故乡,我想大家总有难以言表的感情,诗中说“故乡,朝思暮想的情人”,把故乡比作情人。这种心情其实也是诗人自己的内心反映。而召呼他的不是别的,而是对故乡一种极敏感的爱。它在《父亲,拉扯着颤抖》、《故乡中的小说三要素》等作品中分别用故乡特有的景物作为一个意象系列进行描写,借故乡激发起的直觉情绪而写成作品虽少见,但总体把握都非常完美。
董喜阳诗思是辽阔的,为何这么说呢?他对审美感觉的很全面,土地、水、太阳这三者以及其他边缘类事物的意象选取并延伸证明了他强大的意象世界。稍有关注他诗歌的人会从他诗作中感觉的到。这让我们重新认识到诗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使诗回到自身的审美属性上来。
我这样说可能会触动某些“卫道士”的神经。那我只能说你还在诗的外围作战了。如果把这理解为预言几个毛头小伙子会成为诗坛的旗帜,那也太拘泥字句了。不妨在这里提倡一下孙绍振同志的观点“把新的诗人的崛起看做是新的美学在崛起”。启不是更好。我想这也是诗人所希望看到的。
对于传统的诗歌美学而言,它的原则性比较强调社会学与美学的一致,相较于当代诗歌的美学价值研究而言,我认为二者强调的是不同的。从表面上是一种美学原则的分歧,实质上是人的价值标准的分歧。这就是原何老一辈诗歌评论家对当代80后歌作者的作品一味吹毛求疵的根由。在传统的诗歌理论中“抒人民之情”得到高度的赞扬,而诗人的“自我表现”则被视为离经叛道。董喜阳在《夜雨迷离的时光(组诗)》中分别用“迷茫”、“彷徨”、“迷惑”、“思考”、“春天”作为小标题,诗中说“我是太阳下一棵流浪的树”“让我一个人去品尝遥无人烟的荒凉”。这可以说是董喜阳的个人精神价值的体现,我用我羞涩的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来看,社会的价值是离不开个人的精神价值的。在当今这个社会,人的地位不断提高,权力不断复苏,在他的诗歌中所谓的个人的情感、个人的悲欢、个人的心灵世界便自然会提高其存在的价值。传统的诗歌美学是存在其缺陷的,董喜阳在诗中试图去寻找新的美学天地。这个新天地要靠在当今社会中提高社会地位的人的心灵是否觉醒,精神生活是否丰富来作为标准去衡量它的意义。社会思想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它可以影响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决定某些意识和感情,但是它不能代替,二者有不同的内涵,不同的规律。笔者这里想到董喜阳的诗观(诗歌应该从一元化走向多元化)。(在这里允许我取断句。)艺术探求的人的情感可以是多元化的。但所谓的诗歌多元化应该是不同价值标准的美学多元化。政治的实用价值和感情在一定领域是存在其非实用性的。正如一棵树在植物学家和诗人的眼中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我想董喜阳是一个真正懂得诗歌的人。
所以建议大家多去读读他的诗歌。
建议大家去读就一定要有他的诗歌的可读性作为前提。那么什么样的诗歌是可读的,什么样的诗歌缺乏可读性,它的界限在哪里呢?在诗人董喜阳的诗作《在异乡,巧遇李太白》里,“都市锃明瓦亮的街道旁,夕阳独醉”“黄昏,老太龙钟,一些动词在喉咙集结”他在语义上制造了含混的效果。这让我想起克利恩斯·布鲁克斯在阐述它的诗学理论时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诗的语言就是悖论的语言”。也就是说,诗的语言在本质上是含混和反讽的,所谓的张力只有通过语言的推敲和摩擦才得以实现。我认为一个有创造力的诗人如果做不到在他的写作中使用过去被判定为没有诗意的词汇,那么,他的写作多多少少应该看做是不成功的。而董喜阳则是懂得在一些人看似不平常的生活中挖掘令人震惊的诗意的诗人。
今天,正握着笔的诗人是光荣的、沉重的——后代人和未来的新艺术在多高的一层波浪中涌现,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今天无数个像董喜阳一样的诗人的努力,取决于为他们建筑起一层多高的阶石。也为自己在艺术世界中找到并实现自己的光荣与梦想。走下去!前方什么也没有,甚至没有脚印没有道路。每一支笔和每一个夜晚,都不会是徒劳无意的。
作者简介:肖千超,吉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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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贵州
山城子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10-02-24 19:01:24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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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人生的雅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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