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l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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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8-01-29 11:32:49 发表主题: 漂木藝術家協會組織暨活動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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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 : 結合大溫哥華地區各種不同類形之藝術家,促進彼此交流,相互研
討,共同提升藝術創作與表演之品質.
二. 大會 : 全体會員大會為本會之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年終召開一次.
三. 組織 : 1.本會設理事會,凡本會之重大活動與決定,均交由理事會審議通,
交付執行.
2.理事會設理事七人,由會員大會選出.
3.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長一人,由理事會選出.
4.理事會每兩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四. 活動 : 1.本會分為詩歌.音樂.美術(攝影.書法).戲劇.舞蹈五類.定期舉辦
活動.
2.以上五類每兩個月輪流舉辦活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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