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l 童生
 
  注册时间: 2008-01-22 帖子: 4
  Ariel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8-01-29 11:32:49    发表主题: 漂木藝術家協會組織暨活動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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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宗旨 : 結合大溫哥華地區各種不同類形之藝術家,促進彼此交流,相互研   
 
                          討,共同提升藝術創作與表演之品質.
 
 
二. 大會 : 全体會員大會為本會之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年終召開一次.
 
 
三. 組織 : 1.本會設理事會,凡本會之重大活動與決定,均交由理事會審議通,
 
               交付執行.
 
             2.理事會設理事七人,由會員大會選出.
 
             3.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秘書長一人,由理事會選出.
 
             4.理事會每兩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四. 活動 : 1.本會分為詩歌.音樂.美術(攝影.書法).戲劇.舞蹈五類.定期舉辦
 
                         活動.
 
             2.以上五類每兩個月輪流舉辦活動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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