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痴 童生
注册时间: 2008-01-19 帖子: 64 来自: 中国,辽宁 尚痴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8-01-28 22:58:44 发表主题: 一抹思想与情感的擦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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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思想与情感的擦痕》
如果说,诗是一种静观。一道折光。一种天籁。一种蕴藉。一片纯真。那么,诗人刘世华的《静静的土街》,算得上一首蕴藉着浓浓乡情的、流淌着明媚诗质的精美的诗篇了。
诗人用质朴、自然、峻洁的文字和跳接自如的语言结构,把“我”走回故乡黄昏后一条静静的土街的静观与感受,写得极具艺术蕴含和张力。其画面感、流动感、氛围感生动亲切地跃然纸上,把一条安谧、温馨、秀美的乡村土街和镶嵌在这条土街上的一幅幅剪贴画般纯真的诗境,推到了读者的视觉空间,其浓郁的乡情和诗意扑面而来,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物质世界,人迷津渡。而诗人能在忙于生存和日趋物化的社会走向里,向内寻求逐渐失去的圆融与亮色,也是他抵御物质力量对精神家园的侵吞,在他心灵的内在行程中的收获。诗人把这条弥漫着浓浓乡情的黄昏后静静的土街,拉进读者的阅读空间,浸润进读者的心灵,在每一个热爱生命、珍惜精神生活的读者心灵中,激起了倾心相向的共鸣。
一条静谧的乡村土街。几户临街人家。临风摇动的炊烟。昏暗的灯光把吃晚饭的人影映照在木格纸窗上。一串游子归来的坚硬的脚步声。卧在草垛旁的看家狗慌里慌张地惊叫了一声。捧读从天河网上载下的这首精美的小诗,真想去诗人笔下那条黄昏后安静、谐和、温馨、秀美的乡村土街上结庐而居,把后半生人间烟火煮沸,人淡如菊地走回生命的本真。
然而,诗的旨意并不仅仅在此。诗中“我所说的是一条乡村土街/不是城里的柏油马路”、“这是黄昏时刻/在城市 也许万家灯火了/可是乡下不行 那种/煤油灯的光芒还比不上/人激动时的眼神” 和“土街多像产后的妇人” 、“以至那些草垛边看家的狗/都荒里荒张地叫了一声/但是 只有一声” 等诗的意象语言表述,形成了强烈的城市与乡村、文明与落后的反差。在这条尘土飞扬的土街上居住的人家,那种煤油灯的光芒还比不上人激动时的眼神,那沉寂的土街竞像产后的妇人空空荡荡,甚至连看家狗的惊叫也只有一声。诗人走近故乡这条寂静的土街,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乡村的纯朴、安静、温馨与秀美,还有乡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贫乏、落后与单调,他们仍没有走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 的生存状态。诗人内心对这一方水土上人们的生存现状升起一种深深的忧契,甚或是怒气不争的悲凉。而诗人走进故乡土街,但落下脚步时就有另外一个响动升起来,那“升”起来的,与其说是一串坚硬的脚步声,不如说正是诗人对故乡美好明天的呼唤吗?
刘世华这首《静静的土街》,就“技巧”而言,不管你是站在语言的对面,还是在文字的丛林里穿行,这首精美的小诗,在语境、用字和结构上都独具特色。虽然也是分节分行排列,节与节和诗句之间似乎毫无空隙,阅读时有一种分不出行的意味,仿佛这首诗是一流水写下来的。但节与节和诗句之间的跨跳、承接自然,文气不急不滞,其勾勒、点染、运笔均感有机谐和。同时,这首诗的语言质朴、自然,既蕴含玄机,又不露痕迹,且语感效果强,增加了可读性。处处有诗心,句句见精神。
“我所说的是一条土街/不是城里的柏油马路”,第一节只两句,用的是定语和对比的写法,把城里宽敞、明亮、冷漠的柏油路与乡村踏实、谐和、温馨的土街区分开来,形成强烈的反差。“现在我穿着一双坚硬的皮鞋/在这条街上走/只我一个人/但落下脚步时/就有另外一个响动升起来”,游子归来走进这静静的土街“升”起的一串坚硬的脚步声,与土街的寂静形成一种对比和反差。“黄昏时刻”、“城市也许万家灯火了”、“煤油灯的光芒”和“人激动时的眼神” 也叠用了对比和比喻手法,形成城市和乡村夜晚景色的强烈反差。“就是这种灯光把一个临街人家/吃晚饭时的影子/暖暖地剪到了窗纸上/猛然间发现仿佛置身于/童牟时期的某场皮影戏”,和“当然有的人家刚把炊烟升起来/摇风而动的样子/仿佛女人温柔的鼻息”,“包适那些嬉闹的孩子/都被母亲圈羊似地圈回了家/土街多像产后的妇人” 等贴切、独到、明媚的比喻,把黄昏后乡村一条土街上透着安静、秀美、温馨质感的诗画捧给了读者。让一股浓浓的生动亲切的乡情弥漫开来,强化了这首诗的视像美与听像美,同时,也显示了诗人独具一格的审美关照。而“跟随我的这个坚硬的响动” 和“好比谁在高山上往水里丢石子”, 喻指诗人心灵和思想的深处复杂情感的喧响。诗的最后一段,只一句话,陡峭地收笔,最精彩也最具艺术张力,其笔意留白处,却丢给读者一段可创造的阅读空间。诗人减笔泼墨,却给人一胸的滋润。这首小诗是诗人在故乡静静土街上留下的一缕情缘,也是诗人美好心灵在世间平凡物象上的投影。
诗人截取一条黄昏乡村静静的土街,以一种超常的静观和从容不迫的笔触铺排宣染,使这首精美的小诗平淡中见奇趣。足见诗人捕捉和提炼生活的独有的艺术视觉和语言结构能力。在生活与文化的重铸中张显不同凡响的艺术膂力。如果说诗人是世界的证人,那么诗歌便是诗人生命的物证了。诗人在故乡静静的土街上走一回,可能比“八千里路云和月” 的生命旅程更持久,瞬间也构成某种形式的永恒。诗人在爬上语言的旋梯,打造艺术的灯塔。但愿诗人能成为诗国之鹰。给这个美好的人间、给读者美好心灵、给自己美好的生命天空,留下一道灵光,留下一道彩虹,留下一抹思想和艺术的擦痕。
然而,欣赏一首精美的诗篇当然是一种福份,在诗人遥远乡情的浸润下,在诗歌精美文字的照耀下,作为读者,贪婪地完成了一次精神阅读。但因为诗所表达的,绝对是诗人内心体验世事物象的一种天马行空而独有的经验,而如我身处语言遮蔽之中如涸辙之鱼的浊眼,其欣赏,无法领略诗人心灵殿堂和诗的无限风光,所以惴惴落笔,误读和唐突牵强之处还请诗人指正。 _________________ 神鹰背上听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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