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礼忠的博客

强劲的土家族歌手

2010-11-14 17:30:56



[转帖]杜李/中国强劲的土家族歌手——跋胡礼忠诗集《清江流歌》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往今来,无心做诗人而以诗歌称名的人,可谓多矣。我所知晓的土家诗人胡礼忠就是典型的代表。
胡礼忠写诗是近年来的事,始于二00三年。这些年,他一直担任着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担子繁重自不待言,但他总能挤出时间来进行诗歌写作,而且成绩也还相当不错。我以为这是他的生命重心在此,他的志趣在此。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平衡中有偏重”。若你说这事有点奇,那我还告诉你一件真正叫奇的事,那就是胡礼忠开始诗歌写作时的年龄是四十多岁。四十余岁,不惑之年的人对诗歌有着如此的执著和追求,实在是令人感动。
在诗歌日渐荒芜且备受冷落的尴尬情景之下,在众多的文学体裁之中,胡礼忠竟独独钟情于缪斯,用胡礼忠自己的话说是“写作体现了存在的意义”。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海德格尔说:“所有的思都是诗”。胡礼忠把思考把写诗作为一种生存的方式,作为一种生命的姿态,作为其灵智释放的感性形式。
胡礼忠对诗歌的这种理解,我以为体现在他的诗歌观点之上,体现于他对传统中国哲学和诗学的价值取向。他认为写诗要有“天地之心”,诗人要有“博爱之德”。我以为这是胡礼忠艺术精神和宇宙意识的宣言。那么,何为“天地之心”,何为“博爱之德”呢?遍观诗人的作品,我以为可以这样归纳:天地之心是诗人在与天地精神息息相通的交流中而获得的天人融和的一种自由之心,是拔离尘俗后找到自我的超然境界,是独桥孤素的生命状态。胡礼忠思维中的“博爱”,我以为不仅仅是孟子提出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的将心比心的博爱思想;胡礼忠思想和骨子里的博爱有着比这更为广泛的内涵,夸张一点说,几乎包罗了中国五千年文明传承的所有精魂。从这一点来说,诗人本身就蕴含有一种超尘脱俗的精神。而“天地之心”的提出,就意味着诗人十分看重心灵对外物的体验和契合,而并非让内心世界取代一切,不是高倨于万物之上而作从内心到内心的封闭性运作,同时也标志着胡礼忠拒绝个人化隐私色彩的自恋语境。或许是因为诗人进入了这种与天地同心的博爱境界,感到了诗意流淌的舒畅,不为文而文,为诗而诗,而是随手拈来,涉笔成趣。于此,诗人便有了意象纷至沓来的左右逢源,有了与生活与时代的默契和拍合。



诗歌从描述的内容划分,我以为可分为抒情诗和叙事诗两大类。抒情诗是我国传统的主流,也是西方近代以来诗歌的典型类别。胡礼忠的诗就是这种抒情诗。他的选择与他对诗歌的顶礼膜拜有关,因为抒情诗最能充分体现诗歌的特性。既然为抒情诗,那么就是通过描写诗人的主观感情来反映社会生活的。胡礼忠的诗歌我以为可以切分为亲情、怡情、和情、极情四个层面。这四个层面的每高的一层都比低的一层要精、要深、要纯粹,最顶的一层也就自然而然的达到了一种至高人生境界:对人生的终极关怀,超越了自我、自然与社会。
胡礼忠几乎是一位纯情的诗人。他曾说:“人要有所爱,有所恨,若爱恨不分,人的称谓就贬值了。”是的,人是有感情的。“诗人之所以要写诗,就是因为生活中的某事物刺激了他的感觉器官,引起了他的情绪冲动;或是长期积累的生活感受,忽然找到某一对实物而唤起了诗情。无情不成诗”(邓斌语)。而作为一个人的最初的感情又在亲情。诗人出自农村,在诗人的整个人生之中,农民是诗人最要好的朋友。二三十年前,诗人同他们一道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在诗人的履历中,农村就是沉重的一页历史。

秋天之吻 是庄稼汉子们欢快的鸽哨/故乡之恋 是九月衔在嘴中的片片枫叶/有阳光的问候 就有太阳的帆影/沟沟淌淌珍藏每个唠唠叨叨的日子
——《故乡秋天》

这至真至美的故乡之恋,在诗人心中激起了巨大的涟漪。“故土之恋是诗歌永恒的主题”(邓斌语)。有关故土之意的诗篇多如繁星,而胡礼忠的诗绝对寻找不到一个同船的伙伴。

在异乡 撑起的伞 是帆/是故乡的春雨 春风 摇晃/想象中 到达心中这片海域/思绪是根 站在/一块漂浮的故土上/听春天的心跳/在孤独的时候/幽会故乡的桃李/有时候一滴滴泪 象星星/收敛成银质的珍珠/嵌上故乡的那块天堂/守候很近 而亲切的季节
——《春天的思绪》

诗人用最原生态的语言像讲生活小故事一样讲完了一个时代的重大课题。我认为这就是成熟。在所有的情感之中,唯有母爱是最自然而经久不变的爱,唯有爱情是最压抑不住而顽强生存的爱。情感往往使人产生无限的遐思和起伏的心潮。胡礼忠的诗歌并不回避对情爱的抒写,因而他的诗更具有了人情味,更具有了一种亲和情。

在五月 望着 望着/那最止渴的竹海/是一抹爱恋的淡水/涌动岁月的潮涨潮落/让世界所有的大海/失去苦涩的咸味/是五月的那缕风 那阵雨/牵回竹海匍匐在身畔/梦里梦外/挽留抛锚的帆船/我要去做个为南方冲浪的水手/我知道在海与海之间/只有候鸟传达爱的信函
——《五月 为竹海道声诚挚的祝福》

这样的情诗是不能不让人心动的,颇具一种西方情诗的大胆和直率。卡?列耶夫曾经说过:“诗歌——它与女人是永远分不开的,女人从来没有让世界上的抒情诗炉冷却过。”胡礼忠作为一个男诗人,也有着女诗人一样的情和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诗人自己的体验,但我最肯定他一定为“爱”深深地感动过。胡礼忠的诗歌当然是来自于心中爱的海洋,出自于一颗多愁善感的心灵。胡礼忠对爱的多层次表达,也许可以说明这样一条道理:如果人间离开了爱,诗歌就没有必要得以存在了。
诗人虽然用心血之笔抒写了许多这方面的优秀篇章,例如《五月,我寻你而来》、《思念的竹》、《思念,我走不出南方的竹林》等等;但是他并没有完全沉溺于此而不自拔,但最终还是回到了自然的怀抱。因为,人是自然的产儿,就像大树枝头的花与鸟是自然的产儿一样。在人类社会之中,人入世深似一天,离自然往往就远了一点。人类的危机往往也就在于此。请问离开了泥土的花草还会有生命吗?离开了水的鱼还能快活吗?于是,胡礼忠的诗从大自然吸取滋养,茁壮成长为一片诗情的绿荫。

蓝宝石般的草场/养胖一群群牛羊/馋肥一双双眼睛/我在山中追逐头顶的太阳/一堆堆 火也留不住忙碌/西归太阳捎来一抹烟脂/那是南方的天堂啊/带给我凉爽的快活/会为我们疯狂的燃烧夏夜
——《六月,南方草场》

诗歌不会诞生于没有润泽的心灵,只有热爱自然的人才可能从自然中发现诗,一个对自然冷若冰霜的人是断然不会有所幻想的。《六月,南方草场》与其说是对没有“污染”的生活环境的渴望,还不如说是寻找精神家园的哲理表现。杰出诗人们的创作历程可以说明:对自然的爱浸润着诗人的心灵,让它如春日的阳光那么温暖,如晶莹的水珠那样透明,如浩瀚的大海那样深邃。有了这样美好的心灵,就充满了“爱”和“情”,就能用聪慧的眼睛去发现诗情诗意。而胡礼忠正是这样的一位诗人。

我知道 你就是/在盐道上拾荒的旅人/你坐着 坐着/就坐成了 悲悯和思索的亮点/你恪守着 是想/让思维的神经触摸/山路与山路怎样交汇/历史和现实怎样的重合/也能点燃/垦荒的野火/你是想 寻回/民族骨骼的舍利/盐道旁 那棵千年古树/就是枯荣的路标/左边指向历史 右边指向春天
             ——《走进巴人河》

诗人在此发散了思维/感情冷漠状态下难以发现的特质。在坐在盐道上的“旅人”和“那棵千年古树”这两个意象上寄托了一般人不易觉察的诗美和哲思。自然的并不就是诗的,但诗往往离不开自然风光与自然情怀。诗人回归自然,在自然中陶冶情操、升华哲理、净化心灵,个人情感亦得到了倾泻。
诗人抵达生命的旅程,致力于表现人类和自然的精神,而且与所有表现和传递命运方式的任何有限形式系在一起,直至任何人都洞悉他与永恒精神合而为一,这永恒精神是所有现象的灵魂。这种永恒的精神超越了地域和时空,成了诗人灵魂的主体因素。
除了和自然的这种怡情之外。我发现胡礼忠还善于把历史文化与现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传统文化与个人特性结合起来,在现实与历史之中构建诗性的桥梁。诗人的情感由表层、个人的深层、时代发展而不断变迁,随着范围的扩大,情感也在不断地升华。

这就是 梦里的土司王城/让横直的石块 砌成的巷道/还残存的断壁残垣/以及还流传的故事/一串一串 串着历史的骨头/去点燃 思维的磷火/把玄学的境界 以及地理五诀的经义/发挥到 酣畅淋漓的极致/让18代土王的金戈铁马/沉沉的镇住这里的土地
——《凭吊唐崖土司》

诗人通过穿越时空的隧道,找到了滋补今天的精神资源。诗人在此不仅仅是发思古之幽情,他为我们的历史做了深入的思索。他没有历史人物所作出的选择简单化,而是写出了历史最后的辉煌和悲怆。在这里,在历史面前,胡礼忠对命运和人生作出了思索,表现出了他对人类的一种终极关怀,从而诗情也顺水行舟地达到了人生极境。如本诗集中气势磅礴的大组诗《走进清江峡谷》以灵活多变的笔调和发散思维构筑了蒙太奇式的意象和通透的哲理沉思,以及对人生、自然的感悟和思索,从而让这首诗不论是在意境上还是思想上都达到了不期然而然的飞跃。
一个诗人的诗歌情意系统是一个完整的、充实的和稳定的系统,复杂情意在其整体性的内部自由自在地流动,从而使整个组合成了一个“闭合电路”。这样的情意本身就具有一种精神力量,一方面它使人获得有意义,另一方面它又能促进思索,从而让诗人拥有了恬淡的心境和洒脱的人生。



诗歌之于现实,我以为是一种对等的关系,并非一种简单的依存,也并非事物之于镜子。这种关系不是产生对抗,它产生的是对话。但是在这种对话中,诗歌对现实既有呈现它的责任又有提升它的责任。如此,诗歌在世间扮演的便是一个解释性的角色,但它最终给予世界的是改造了的现实。谢冕也曾说过:“当我们的身边充斥着物欲的诱惑,当精神思想的价值受到普遍的质疑之时,诗歌是一种拯救。事实是,即使所有的人都不再坚守,诗人也要坚守到最后,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诗人,他的工作是人的灵魂。”

我看见 他爹娘的心和他/真像个滚动的皮球/被责任的推诿者们/向这个未成年人 向这个/不会分辩的活哑巴/一脚一脚的踢去/踢得 绝望 呻吟……/生命的弱者/被踢得筋骨脆响/我 看见事实/被踢得遍体鳞伤/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责任者 宣言/你告诉他 他要烦我/我就要杀他十八代/我也听见/一些会议 还在加紧总结/“学推办”的经验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

诗歌,已不仅仅是“乌托邦”的寄托地了,因为它还带有对尘世生活的道德批判的责任。梁晓声曾说“中国缺少的写作就是那种带有泥土味的写作”。梁晓声在此所说的“泥土味”的所指我以为并不仅仅是本土本生的乡土作品,可能还有着更大的内涵。
成功的诗歌作品应该是从“生命源泉”流出来的或是从“心琴上”弹出来的真情。要有真情,说真话是不可或缺的途径。诗歌是抒情的艺术。诗歌的美,首先是抒情的美。真情对于诗就如同生命之于人。既然如此,诗人就要有一种坚持真理和正义,宁为玉碎、不求瓦全的无畏精神和气概:要能够和广大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爱其所爱,恨其所恨,“喜怒哀乐都和人民相一致”。

九月的诗歌/是一些 愤怒的符号/秋天/森林 落下痛疼的叶片/在和平的土地上啼哭/我的思想/让玩枪的季节重剑/……/枪瞄向香獐 香獐伤腿/枪指向山民的手和腿/绝对伤不到 山民的心脏/枪声两响 两膝中弹向枪口跪下/倒地的山民 一手抱着香獐/(嘴里还在嘶哑的喊着)/这是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啊/一手 护着还未断气的锦鸡/又眼看到 40岁左右的妇女/让子弹穿脚/又一个 山民的手掌饮弹
——《阳光下的枪声》

在这血淋淋的现实面前,诗人没有随波逐流、看风使舵,而是“用一个共和国公民的权利疾呼”。萧集若蓝曾在《诗的江湖和江湖的诗》一文中曾对诗人的这首诗作过归纳:“现代诗歌绝非吟风弄月,躲离了万丈红尘、林海苍苍、山水泱泱,面对自然的馈赠,诗的作用何在?范仲淹说:处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诗者位卑也好,诗歌微贱也罢,都需要我们用诗歌的坦荡去抨击阳光下的罪恶。所以说,除了歌颂,诗歌还另外一个神圣的职责:鞭挞,如匕首,如投枪”。著名诗评家周红兴也曾说:“光明也好,黑暗也好,只要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而一个真正的诗人敢于面对这种真实,那就可能会激发诗人的真情,写出动人的好诗”。胡礼忠正是这样“一个充满正义和激情的诗人”。

无论我的诗歌/有多么坚强的语言/诗句的跳跃/追不上 子弹的速度/神圣的诗歌啊/绝不能向邪恶低头/我要用诗歌 坦荡的胸膛/申张正义/去抨击 阳光下的枪声
——《阳光下的枪声》

这需要勇气去“与伪善绝缘”(艾青语)。也许,这才叫“诗人”。在现实生活中,诗人必须是醒者,要对现实世界不公平、不合法、不如意的现象进行批判。愤怒是良知的反弹,诗人唯一的武器是笔,而唯一反击的方式就在用诗。因为,这是一种豪勇的报复。再加之“诗歌是生活中最能撼动人心的部分;诗歌是最真诚最真实的呈现;而真诚是唯一的。离开真诚,诗歌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诗人也就毫无存在的理由”(虫儿语),诗歌的职责就正在于去“申张正义/去抨击阳光下的枪声”。胡礼忠正是以时间和现实为基础,以天地之心和博爱之德为灵魂,致力于创造人性的有意义的自由过程,这自由与历史的内在和外在运动一起成为必然。在生命之中,以晶莹的方式与大地一道经受磨炼,和前人一样,有着内在和外在辉煌的绝对孤独。
而这些,也是诗人作为一个土家汉子其气质的体现,也是鄂西人文风貌的浓缩。曾几何时,在漫长的生产斗争与阶级斗争的进程之中,鄂西人民饱受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压榨,承受了无数灾难与不幸;生活的坎坷不平,造就了鄂西人民愤世嫉俗、桀傲不驯的性格,锻炼了他们认知自我、忧虑人生和要求变革现实的民族心理。而这一切,都折射性地反映在胡礼忠的骨髓之上、诗文之中。
我想,胡礼忠诗人身上农村的根实在是扎得太深了。如今生活在喧嚣的都市,却承袭着农民热爱土地的品性,多年的风风雨雨不但没有磨蚀掉他与生俱来的美好天性,反而使他那颗真诚的心更加在坚守着自己的立场。在诗人的身上没有颓废的影子,诗人的血脉里始终流淌着一股奋发向上的健康液汁,促人思索,促人奋进。诗人那超然于生活的诗心锻造了他独立的品格,以至让他的诗在喧嚣的都市都依然保持着冷静、沉稳和深思,没有半点浮躁、浅薄和拱手妥协。诗人用一种悠然平常而又深挚的气概永葆着他那美好的本身,向世人们捧出一颗至真、至善、至美的诗心。
同时,诗人似乎也在作一种呼唤:呼唤用艺术的良知和勇气去规范社会环境中的混乱无序,努力维持并重新建构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的氛围;呼唤着诗歌是一种高贵的精神追求,不可让缪斯沦为政治与时尚的附庸与奴隶,诗人应该保持着独立的主体意识,抒写真实的生命感受和生存环境,做时代和社会的良心;诗人之于政治,不必回避也不必刻意追求,应从诗歌本身的立场出发,以自由的身份进入政治,以独立的姿态评判政治。



诗歌从本质上来讲是模糊的艺术。形式即内容,不论煽动、抒情还是叙述,打动人的首先是语言,那种可以触摸得到的质感,就像目光抚摸石头。而一般化的描写与叙述对于一首诗来说是永远不够的,因为这还不足以打动人心,诗的语言必须新奇,出人意料,令人惊叹叫绝,使人思索回味。
有些评论大家说胡礼忠的诗歌“奇”了些,“鬼”了些。我以为胡礼忠的诗好就好在他的“奇”和“鬼”。语言问题我以为是一个怎样对待话语价值的问题,是一个用什么样的话语方式才可能使语言增值的问题。胡礼忠诗歌语言的“奇”“鬼”之处,第一方面我以为就是胡礼忠将口语和书面语的综合运用。也就是说胡礼忠的诗歌语言既有口语的直接、诙谐、平等、亲切和毛茬茬的质感,又有书面语的奇异、内在和丰富的指向度。

“哥摸”说/你准备了几箩山歌/“苟咩”在攀爬的山垭的那条道上/找她 爱情不很遥远/我看见 “苟咩”的歌喉/飞翔的速度/超过鸟儿/鸟声 溪水 歌声流淌着/在苗寨悠闲散步/小桥 楠树 竹影在这里站成风景/温柔的抚摸
——《南方,苗寨的六月》

诗人在此将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高含量的人性结合了起来。诗人将意象向感觉互相转换,让读者在审美中产生感觉的挪移。这样,很容易让诗句“产生一种近乎于符咒似的暗示力,以唤起人们感官和想象的感应”(梁宗岱语)。“文学是悄然进行的,不是可以号召的。文学要用渗透的基质来渗透人,不是靠喊几句口号能达到的。”王剑冰的这句话在胡礼忠的诗歌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通过胡礼忠的诗歌创作,我们可以看出诗人对文体意识的自觉,对于词语表达的能指性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实验的欲望。主要表现在创作中极力挖掘词语的所指潜力,追求用词的“焰火效应”。诗人似乎是拒绝传统的解读方式的,他致力于追求词语或意象的传递“速度”,让人目不暇接于词语或意象的焰火般的喷薄。

五月,南方的我们狂想/恣情地漫过了蓝蓝的海/血液都迸发透明过滤的蓝/五月,借仙女的纤纤玉指/编织飘逸星星般的思绪/去挤满记忆的花篮/五月的港湾哟/为何漏落网网游动的遐思/那万顷无垠的帆影/每时每刻都滑翔梦里/五月 我千百次抛过钓竿/每次都误伤南方的鱼鳞/连回忆 都垒起绿色的伤疤
——《五月,南方的鱼鳞》

这首诗无法从传统诗歌阐释的方式出发来获得阅读快感。对于“五月”这一意象“陌生化”的能指;直接造成了一种词语传递的“加速度”,让读者在无暇思索之中获得对词语的一种新鲜质感,同时摆脱掉了词语传统表达的束羁。在胡礼忠的诗歌中,文体成为创作最重要的,而人的历史的现实的文化积淀呈现在词的表达上则显得无关紧要。胡礼忠的这种打破词与物的对应关系,或者说平衡关系,也许是一种语言策略的运用,旨在改变传统诗歌创作中语言主要作为“载道”工作的尴尬作用,而让词/语言完全成为诗歌本身。
庄子曾经将声音分为三类:“人籁”、“地籁”、“天籁”。三籁之中,唯有“天籁”才是一种完全自然的,不倚仗任何外力而自然产生的声音。它的艺术魅力应是优美诗歌追求的最高境界。胡礼忠就是“天籁”的跪拜者,在他的诗歌中,没有小布尔多乔式的矫揉造作,有的是心血和灵魂自笔端流出的印迹。

愁愁江南雨/愁愁江南女
透明江南女/透明江南雨
相思节节长/爱恋寸寸生
恨海凝碧鱼/纤手搂我思
——《相思的竹》

诗人在风格上总是不断的探索。有位评论家说的好:清江流域的诗人喜欢浪漫主义的夸张和现代人的思维意象。胡礼忠是位善于把玩意象的诗人,意象孕育意境,意境的完成可以使诗歌达到一种不期然而然的飞跃。这首民歌体的诗,以朴实的形态呈现,诗人让客观物象自身作自然的出演,不作强行的扭曲变形,不服役于人为的理念,不存心有“道”的负载,没有主观追加的意绪。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诗人是十分重视灵性和智性的综合获取体悟的,其与“天地之心”的交通感应的感发来得快,也了结得利索,印象式地捕捉和呈现。
胡礼忠诗歌语言的“奇”和“鬼”的第二个方面我以为就是语言的语法变异组合。作家在写作中故意偏离词与词、句与句的语义搭配的有规律可寻的组织系统的常规而采用的组合方式就是语义结构的语义限制关系的语辞。

寺里的铜钟 敲得/柔肠寸断的香火/跌进了酉水/敲得我 七情六欲忐忑不安
——《仙佛寺之悟》

诗人在此让“香火/跌进了酉水”,并且又让“香火”被“敲”,我以为这是不合理性逻辑的,而诗人明知无理明知不通却有意为之的偏离理性逻辑形式的诗歌组合我以为就是无理组合。无理组合只是语法变异组合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超限组合、矛盾组合、变类组合等多种组合形式。鉴于篇幅,不在此一一列举分析。总之,胡礼忠的诗歌在变异的语法组合方面的成就是特别明显的,普遍见诸于他的每一首诗歌。其“奇”、其“鬼”,应该就自然了。如此,胡礼忠诗歌的读者就可以根据自己本身的理解和感情的需要来发展和想象其中的意味,而其意味又因为朦胧多义而更具有了诗美的价值。
胡礼忠的诗歌从题材上看没有多大偏好,大凡生活都可入诗:《秋思》、《三月,乡下去》、《又一个黎明》、《三月,植树》等等。从这些题目可以看出胡礼忠诗歌取材的广泛性、自由性和大众性,他在生活中极容易获得生命冲动的营养和灵感,极容易以己之心体合“天地之心”而形成“天人合一”的诗性精神。
胡礼忠诗歌的情意结构有着“金字塔”式和“歌特”式的双重结构。金字塔式的建筑的建造往往注重根基的牢靠性,底层宽大,体现一种稳固,坚不可摧之势,但难于给人一种飞跃之感;歌特式建筑的塔尖高耸入云,伸向宇宙,往往体现了西方人向往天堂的信仰。但在给人以动感的同时也往往给人以危机感。胡礼忠博采二式之长,使其诗歌在具有中国传统诗歌特点的同时又具有了西方现代派诗歌的优点。在简练中体现丰赡,在有限里蕴含无限。胡礼忠的这种写作模式,实在是艺术的最高追求。



与词语的文化价值一样,在胡礼忠的诗歌里,还充斥着一种对自然、个性和哲学的阐释。胡礼忠的诗歌我以为是以哲学为比邻的,通过自身那种无所不在,又与万物齐一的精神觉悟而超越了时空契合状态。诗人认为,只有当个体灵魂本身被看作无非是在禅宗之上的一种超越因而抵达真理时,诗歌的个体灵魂方可视为与禅宗同一。同时,它通过无知显现为个体灵魂,而实际上则是普遍的、大众的。
因此,在其诗歌中,胡礼忠常常透过自然之美表现生命的一草一木,在闲思遐想、兴逸神游之中,顿悟永恒即极乐。内心那种充溢的愿望始终与生活的真理同行,而瞬间的因素舞动着,犹如一缕青烟。

三月植树 我们在土地上缝补/风沙停了 沙漠绿了/还要三月的绣娘吗?/我在心中呐喊 环保的生命啊/鸟儿尽情在绿荫中唱歌 唱歌/我们 以后的人们在绿荫覆盖中/安祥的睡觉
——《三月 植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题材是内在和外在进步的纽带,是对生活的感觉和崇高伦理的自由关注。个体灵魂在空间中是无限的,在时间上是永恒的。因此,个体灵魂不是创造出来的,而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它超脱于空间和时间之外。在胡礼忠的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出个体灵魂与禅宗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进而言之,因果关系的理性在他的诗歌中是完全契合的,自然而然的;单个的事件可以由观察而出,由经验而得,在这里,诗人可以忍受的满足感交付于对现实问题的进一步探索。正是在他的诗歌的恰当基础之上,追寻经验的因果关联。于是,我们可以进一步说:
“即使在他提出这种观点之后,它与原因之间的关系,必然仍显现出同等的任意性,由于总是存在着许多其它的结果,而它位对于理性来说,又显得完整无缺,前后一贯,自然而然。因此,在没有借助任何观察和经验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试图决定任何单一的事件,或推论出任何原因或结果,都将是徒劳无益的。
“但是,对我们首先提出的问题,我们并未获得可忍受的满意度。每个问题的解决都会引起另一个新问题的产生、新问题和旧问题同样困难,引导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询。与事实相关的我们所有理性的本质是什么?面对这一问题,正确的答案似乎是这些理性基于因果关系。当我们进一步询问:在此因果关系之下,我们所有的理性和结论的基础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经验!”
在胡礼忠的思想中,我以为真理是这样的:禅宗与个体本身一道,隐藏于每个生命体的心灵洞穴的深处,无论就肉体而言还是从客观世界来讲,两者都有所不同。我以为诗人是接受这一观点的:在对一个肉体的一次关系中,个人精神居于主导地位;通过禅宗意志所产生的无知,个人精神暂时属于肉体,并将运动、苦难和享受都归于其本身。带着对时间和永恒之间的关系的尘世价值观,胡礼忠在诗歌中巧妙地暗示了这样的信息:主潮是追求有限而完善的目标,在舒适的反照中,生活的梦想,随着“生存”这一字眼徜徉。

我的杯中翔进 悠悠丝丝的三月/一种雅淡的节奏/是翩飞的纤指敲酥 南方/葱绿而多情的那片雨林啊/我想在有情 有月的夜晚/把山水 饮成一杯杯灵犀的风景
——《走近茶乡》

诗人通过真善美和诗歌来获得对生活的立场,诗人坚信生活的规范按照由无知所产生的业力成宿缘从一个肉体传递给一个肉体。但是,禅宗是自我当中的自我,并与所有的肉体都保持着永久的联系。因此,由于与肉体紧密相连,个体或自我便部分地失去了其超肉体、超精神、超人类本质的清醒意识,从而成为业力及其果实、解脱的牺牲品。因而,诗人诗歌中固有的宇宙精神,根本不会受到肉体存在之局限与不完善的影响,甚至一点损失也没有发生。这种宇宙精神没有将任何行为归因于诗人本身,没有带来任何后果,也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束缚。因此,也就不需要任何解脱。
生活道德的统一构筑了胡礼忠诗歌的主题,和这种生命旅程或行程中的现象息息相关,促成了诗人对真善美的完全肯定的平凡或不平凡的运动。
由此,我们该向诗人表示祝贺,祝贺诗人在尘世万物齐一性的关联之中,找到了生命的完善规范!



诗是源自于一种心灵的声音,一种无从替代的天籁之音,又是一种降自天国的雨露,时刻抚慰着人类无比饥渴的心灵。在今天这个躁动不安、物欲横流的世界,诗歌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也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文字游戏,诗源自于人类的心灵,本身就蕴含有人文主义的珠玑,从而便成为了一种真实可感的心跳,从中可以触摸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脉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恩施,是生产民族艺术的殿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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