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狂欢化歌魂的民族性精神文化秘史

2010-11-14 18:06:44

中国狂欢化歌魂的民族性精神文化秘史

——漫话叶梅的乡土小说创作

胡礼忠 



叶梅是一位漂泊在都市,把写作精神立足于故土的“精神还乡者”,她的作品充分体现了她文学写作的激情和人文关怀,她坚守着她在这块奇瑰土地上的爱与恨及放牧她在这片土地上的七情六欲,她坚守着这里地域文化的创新;她是在当今商品文化的冲击下、在追新逐后的潮流中,执着于自己魂缠梦牵的乡土情结,是一位自觉的走在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自己精神母土中执着追求和默默耕耘的作家。

叶梅现供职于湖北省作家协会,任专职副主席。她早在1973年就开始文艺创作,1979年就开始在全国公开刊物发表小说、散文及报告文学等作品,迄今已有三百多万字,另著有电影、电视剧本多种。叶梅的小说创作取材广泛,但她大多数作品都坚持了现实主义的乡土小说创作。她的作品,创作成就一直影响和震撼着这块热土,她的创作历程,我以为至为可贵的是她并没有落入到目前流行的写个人或家族命运的寡臼,而是把目光投射到了地域文化和向城市文化融入的生存状态和生存环境。

翻开叶梅的乡土小说,我们可以从她对鄂西乡村社会的人情世态的描述和乡风民俗的展示中,对乡下人或故土历史的生存状态和哀乐得失的关注中,可以深深地感悟到作家那深深的乡土恋情,以人性角度对乡土层面展开的理性思索,以及对理想生命形式的探索。这是在诸多层次上对地域文化的独特体验和艺术表现,这就使得叶梅的乡土小说具有了丰富浓厚的民族文化意蕴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现代文化的融洽。

人之于乡土有一种深入到骨子里面且与生俱来的精神纠葛,作为生长于乡土中国的现代作家们更是如此。随着改革春风的吹拂,大批大批祖居偏远乡村的青年进入了城市。但是,乡土文化养育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和生活习惯,决定了他们难以与都市文化相融合,既不能很好的融入都市文化,又已经疏远了熟悉且传统的乡土伦理、道德、文化。这样,描写人物的身上纠结着新与旧、理想与现实、审美与世俗的矛盾与困惑,就使得这些青年面临着双重的命运悲哀和追求的无奈,他们既想摆脱这种农村文化,但又很难进入都市文化痛苦的精神特征,从而使得他们成了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流浪者。对都市人生处境的失望,引发了他们对故土人事模糊或清醒的追忆,因而以一种现代的理念去追溯、反思,农业社会逐步跨入工业社会后人们的折磨、痛苦、阵痛、缺失以及在社会变迁中的失落和憧憬以及铺陈于社会中的幸福和迷惘、观望和期待等种种情结纠缠着,又渐渐的发现那片与都市世界恰成对立的故土正在蒙蒙胧胧的开放着许许多多诱人的期冀和精神的迷惑。所以,试图反映这种社会转型期从方方面面寻找精神家园的乐土,成了乡土作家创作的普遍意义。乡土小说融入本民族地域传统的这种创作特质、写作模式及实践成果。我以为在鄂西作家群中,在叶梅的创作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就叶梅与恩施地域文化的联系来说,我以为其深层地体现在恩施地域民俗精神对她的熏陶。恩施偏于西南一隅,群山环抱,历史上长期的地理隔绝带来的是与中原儒家正统思想的心理隔绝和融入的阵痛,本土文化相对比较盛兴,“满山此起彼伏的情歌便是见证”(1),在历史上,“蛮夷性”又比较足,于是便形成了自身的人文传统与现实。作为叶梅,我以为她很具自觉地域文化追求,把民间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灵魂的栖息地,把自身融入到了民间大地,在恩施民间天地之中寄托着自己的现代追求并再现了历史精神的价值所在。这种个性既保持了知识分子的现代品质,又摒除了民间固有的“藏污纳垢”,与之富有活力、生机勃勃的文化因素联系在了一起,我以为这就使得叶梅的精神更富有了现实意义。因此,叶梅在很大的程度上独立于主流意识话语。她既保持了内心创作与读者内心世界的相通,又保持了创作个性和民族精神的沟通,在她的《五月飞蛾》等系列小说建构中,叙事的主体往往集中到了个人,如《最后的土司》中的伍娘,《山上有洞》中的田土司,《回到恩施》中的九姨太等等这些个体人物,在总体叙述中既有隐含意义的扩散又是非个人的。看起来是个人的命运际遇,其实单个人物赋予了作品更大包容的社会性,从根本上展示了“特定时代”的群体历史命运和生存状况。他在系列的人物成功塑造上延伸和保持了个人的独立性,保持了较为开阔的艺术眼界和非凡的创造力,从而更为灵活的进入了历史沉淀的空间。历史不再仅仅是理念的形象化,它真实地再现了恩施丰富的社会生活,表现出了作家对日常琐碎之事的独特发现与咀嚼。而能够从日常琐碎的东西里嚼出新东西,叶梅通过小说的表象和叙述场景,关注着这里人的品性、人的生存,探索着人们的灵魂;撰写着人的情感冲突、社会变迁,她追怀一种永远不古的东西,给人一种悲情色彩和喜剧色彩冲斥的时空,让人在较轻松的语境中,给人以悟,让人品味她作品的独特艺术魅力。著名作家蒋子龙说“表现生活起初,艺术真实和人性永恒的文字都能够穿透时空”。叶梅在《五月飞蛾》中用六个作品魔幻般的艺术链条,把一串串人物从历史到现实,让虚拟的人物和实存的精神辉映,体现了作家一种精神安慰和对这些人物的悲悯和关怀,即使轻描淡写,也充分展示了人物个性,《最后的土司》中之头置场境的民族重大祭祀活动,牛祭、舍巴日、铜铃午、舞茅古斯中引出“酣畅之时,不知那里突然跳出一个黑衣的年轻女子……将火焰撒遍了全场”。在文章的结尾“那女子果然象一颗火星,飞到了舍巴堂的中央,舍巴堂的人都热烈地跳起来。”注重“伍娘”这个人物的悲剧性、神秘性的色彩,伍娘的灵魂归宿只能归结于他的民族,这也是作家创作思想的最终归属。伍娘的美丽、聪慧、纯朴、野性,这是一个太过纷繁的属性,作者选择了李安的固执、狡黠、自私;也选择了土司覃尧这样一个神化、开明,因嫉妒、加剧爱而痛苦,因能占有而自娱的角色。覃尧失去伍娘的极度精神痛苦是从神坠入平凡人的轨迹佐证,而李安失去伍娘则是平凡人情感在惶恐中丢失的加剧,小说结尾继续运用了人性悲剧的描写,但系列悲剧人物又突出了各自不同程度的悲剧心理,加剧了人物的悲剧效果。



可星星依然在头上闪烁,还真切的听到船夫在叫喊:“天都黑了,还不快些”,子弹确实擦肩而过,没有伤着他。他知道覃尧的枪法,回首看看那里黑糊的人群,两行热泪一涌而下。

龙船河的舍巴日照例有三天三夜,在次日的舍巴日里,人们看到土司覃尧一夜之间白了头发,而他的膝上,坐着一个面如满月、乌黑眼珠的男孩儿。覃老二告诉全寨子民,土司有了儿子。

——《最后的土司》     



《五月飞蛾》中神秘文化、神秘伦理、道德观念的契合所演示的只是“初夜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及祭祀等部分内容,但文章的魅力足以点燃读者心里爆破的引线。



李安恨道:“……你何必这样?你我是即要成亲的夫妻,有什么事做不得?你差点没咬坏我的……”

伍娘双手指天,脸上一派虔诚。

李安不懂。……

覃尧像被重器猛击了一下,他明白了在伍娘心里,他是一个神。伍娘夜里对他的爱,只是对神的奉献,而他,竟痴迷了。

他禁不住热泪双流。



——《最后的土司》    



作家的艺术匠心独具,给伍娘一个丰富的内心,而又恰好是不能言语的哑巴,她又能用灿烂的肢体语言体现她独具的秉性,从而让她周旋于两个男人及这个神秘的民族之间,这种烘托神秘、平中见奇的艺术匠心,使作品效果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合理评价,这种让残缺美和悲剧美的碰撞,给人制造至善、至真、至诚、至美的意象效果不能不说、这只能是大家手笔才能酿造这种且醇且浓的风味。叶梅在《山上有洞》构建中,通过历史和现实的交替,土司和现代农民生存的对比、田土司也是个历史悲剧人物,他主动选择的生命终结伴随着改土归流必然,他选择的固守是一种难以泯灭的观念。而现代农民田快活和村长从洞中挖空,从死到生说明了社会转型时期“二元化”格局中农民个性乃至群体的弱点,反映了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魁星楼》中的一群文化人的喜、乐、哀、怨,是在社会变革中的奋斗和无奈。《城市寂寞》中通过苏杰描写的反映了从民族乡土融入城市造成心理隔阂及造成的精神失落。《五月飞蛾》反映二妹等到城市打工族的命运挣扎,融入都市的艰难,社会迁陟中人际关系的淡化,复杂的故土情节等。叶梅写她熟悉的地域,写她熟悉地域里的底层人物,她通过地理边缘、社会边缘、心理边缘,体现她最大的人文关怀,反映历史和现实再生的矛盾,写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期盼和困惑,她的写作成功,在于她提炼出了典型民族并撰写民族精神的一种超越,这种写作的虚拟与真实笔触的精神境界,是民族历史文化与民族精神内蕴在时间与空间的交汇、是观念和整个社会文化的融合,乃至与世界文化历史的融洽,我们以为这才能算得大家。叶梅拟应是这种追求天人合一、走向天籁之韵的成功探索者。

执着精诚地构筑地域物质和现实追求及实现市井和民俗风情的传奇,我以为这是叶梅苦心孤诣的艺术追求。这种艺术追求的终极指向我以为很会落脚于整个中国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最终归宿。作家希望读者能“从一个乡下人的作品中,发现一种燃烧的感情,对于人类智慧与美的永远倾心,康健诚实的赞颂,以及对愚蠢怎么极端憎恶的感情。这种感情居然能刺激你们,引起你们对人生向上的憧憬,对当前一切腐烂现实的怀疑”(2)。以实现民族品德和灵魂的拯救与再造。关于这一点,我们以为在《最后的土司》中体现得比较明显,美丽、心地善良的伍娘自与四川男人李安相恋到伍娘在舍巴堂撒手尘寰,以及龙船河人集中在河口与李安的冲突描写,无一不体现出地域文化中人们复杂的品性和他们那种“多情”而专一、嫉恶如仇、纯朴正义的性格,平凡人物的命运演绎又是那样的震撼着读者。

叶梅在营造人物精神家园的探索中,我以为是以健全的生命形式作为其评价、选择的价值尺度的,注重于生命本能的追寻;叶梅把家园意识引入到了更深层面的家庭意识。在对生命本能的追寻中,叶梅又是以远古鄂西的美好人性开始的,到关注这一人生形式在近现代社会变迁中的多重变奏,无形之中完成了对于这一命题的思考,并表述自己的生命理想。

张文杰说:“一个没有自己风格的作家是不成熟的,一个表达方式与他人设计上异同的作家是悲哀的,尤其是在我们这个一切都在变革的时代”。(3)

就叙事方式而言,叶梅的小说自觉不自觉地体现了鄂西土家文化传承的随意性。说其自觉,是因为这种非理性化的叙事是作家审美创造的主观追求,说其不自觉则是其作家非理性的民族文化心理的自然外化。这种写作特点是与土家人的的思维特点相契合的。土家先民非逻辑化的心理活动使历代的土苗巴人后裔养成了依靠表现而少逻辑判断的思维方式,叶梅是让土家文化熏陶出来的作家。在小说叙事创作中,叶梅成功的一次次沿袭了非理性化的思维发展,强调了头脑中不断涌现出来的主观表象和情感思绪。她的小说叙事打破了叙事结构的匀称、打破了叙事的流畅与连贯、偏离那种所谓一般意义的叙事形式的“理性”。出现了一种类似于散文的散漫叙述和空白的零缺。关于这一点我以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叶梅小说散漫的非理性叙事首先表现的小说的形式布局,在她的一些小说中,几乎每一节都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篇章,一个独立的单位,而合起来又是一个整体;二是叶梅小说的非理性化叙事还表现在小说叙事内容的散漫,作家内心的那种自由与小说叙事理性规则的矛盾我以为是相抵触的。由此,我又以为自由的心灵占据了主动,因为作家已成功的打破了叙事理性对她创作困扰的尝试。她的创作临界是以《花树》为点、为线,跨越了她创作一度徘徊的低谷,使她文本的艺术和精神完成了一次成功的提升,这在《五月飞蛾》中让人为之兴奋而震撼。

在文本的建构之上,叶梅成功地将传统小说结构方式与大众普遍接受的审美习惯融合了起来,从而使文本成为了传统与新潮共存的自由体。就拿她最近的一本小说集《五月飞蛾》来说,所入集的六篇小说,一篇一个样子,就读者而言,阅读毫无疲惫之感;就文本铺陈而言,是一种创新的大胆尝试。这样,这本集子就突显出了它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性价值结合意义。

与文本相联的还有语言,我以为叶梅之于传统的语言是反叛的。因为语言并非简单的交流工具,因为它是一种纯粹思想的载体,它规定了世界和人的存在。这样,生命存在状态的虚无与语言表现形式的虚无得到了呼应。从话语的形态之上切入人的生存困境,表达了人类要从语言的不自由、存在的不自由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的心愿,又是一种全新的叙述策略,它在对当代生存的探索性表现中达到了新的深度。我想这绝对是传统的叙述模式难以企及的。

在写作的角度上,我以为叶梅做到了一种创造性的处理,她用外地人的眼光对这个地域文化作剖析性的分解,同时不忘使用一些浓郁风俗性的方言和场景,从而使读者对神秘土家民俗有种向往之情。涉目《最后的土司》文中的首尾幕景让读者产生一种庄穆、神秘的气氛。

“德国社会学家麦克斯·韦伯在解释人的行为规范时提出了两个著名的范畴,一个是信念伦理,一个是责任伦理。前者坚持一个行为的伦理价值在于行为者所认定的信念的价值,并将此奉为唯一的标准,从而拒绝对行为的后果负责,这就是价值理性。而后者则认为,评价一个行为的伦理价值只能是该行为的后果,行为者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它更关注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的认识乃至屈从,并认定为达到这一目的,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因为善的后果可以补偿不善的手段所带来的负面作用,这就是工具理性。”(4)乡土和地域在叶梅的笔下,就已不再像许钦文、彭家柏那样,是感伤的回忆逃不出的故乡;也不再像赵树理那样运用明白无误的语言讲叙明白无误的事理;也不像刘绍棠那样用原始温馨的语言对原始温馨的现实加以再现。

乡土创作的核心,我以为就在于以中国农民灵魂和命运的理解深度,以及能不能在农民与外部世界的碰撞中深刻探索农民内在的心灵变化。我们常说,农民是国民性的负载者,把农民写透了,也就抓住了民族性格的秘密,市场化、商品化的步步深入,早已使农村的面貌大变,先前那有关于农村和农民的概念已经难以涵盖现实了。农村与城市的相互交融、渗透,因而必须在发展中去研究农民性。叶梅乡土小说创作的主旨,我以为就是表现特定阶段、特定环境下中国土家农民的生存状态和文化状态,侧重表现文化传统的惰力和封闭地缘的沉滞,深入地探索中国土家农民从物质到精神,从思想到行为,从道德到审美的变化。

我以为,叶梅是有丰富生活积累的,有鲜活多趣的语言功夫的。因为,我发现她是善于从人的具体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中刻画人的性格心理,既展示被现实扭曲的一面,又不忘表现他们本质上闪光的亮点。这样,她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多重复杂性,甚至有时将互相对立的两组性格置于一个人物身上,使之互相映照、相互交融,既对立矛盾又综合统一,《最后土司》中的李安,我以为就是她所塑造的典型形象。叶梅一方面专注于描绘这些个体生命的本色和原状,表现他们在社会转型期的热情和追求,苦闷和忧虑、自私和卑劣、艰辛和无奈,写出了他们庸常人生的生存本相、生存困顿;另一方面,她又追求人物性格的复杂多样性,力图在人物的独特命运、丰富的精神世界的展示中融注丰富深邃的社会历史意蕴,使人物在历史、在地域、在民族间具有独特的生命意义和美学价值。

中国的农民应该说历来就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他们忠厚而狡诈、朴实而精明、勤劳而懒惰、倔强而顺从、懦弱而蛮横。这一方面来自世代因袭的劣根性,另一方面来自商品经济冲击下的异化。他们的精神追求总是与历史惰性纠结,他们的审美理想总是和社会的陋习并存。叶梅以人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是不加掩饰的,对他们不溢美、不掩恶、不粉饰、不丑化,在“美丑并举”中裸露他们的崇高和平庸,在瑕瑜互见中袒示他们的内心和外形。从她笔下走出来的地域农民形象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从外形到内质无一不呈现出深入骨髓的民族、农民精神和做派,既不同于梁斌笔下的“燕赵豪侠”朱老忠,也不像周立波的“吴东硬汉”赵玉枝,更有别于中原的李双双或是秦川的梁生宝。因为,叶梅善于把人物的活动历程与山乡的背景形式紧密融合,对环境对人物的影响和人物深层心理结构中挖掘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历史文化根源。

在当代文学斑斓的背景下,叶梅继承了传统,又推动了社会转型期乡土文学的发展,使乡土文学这枝山花吐露出朴实的芬芳。她的作品在当代文坛上肯定会留下独特的印痕。

新文学的现实主义巨匠茅盾曾说:“关于‘乡土文学’,我以为单有了特殊的风土人情的描写,只不过是一幅异域的图画,虽然引起我们的惊奇,然而,给我们的只是好奇心的餍足。因此,在独特的风土人情之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一个只有游离家眼光的作者,往往只能给我们予前者,必须是一个具有一定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作者方能把后者作为主要的给予我们。”(5)可见,茅盾把具有广泛的时代冲突、时代意识作为了决定乡土文学质地的重要因素。而叶梅,通过乡村的人物、风情与传统伦理、神秘文化、传统尊严的冲突描写揭示民族地域乡村社会的时代变动、燥动和不安特征,表现出了对乡土社会新的印象、感受,同时也显示出了新的精神追求。在叶梅的乡土小说集《五月飞蛾》中,可以说这是一根贯穿全书的引线。

“如果写人不写情,是不能全面表现人的,也不能写到人的核心,如果你是一个严肃的、有深度的作家,性这个问题就是无法逃避的。”(6)是的,“爱情,一直是女作家最青睐的母题。”(7)在传统的写作之中,女性的身体是性的对象,也是美的承载者,要么供男人欣赏,要么供男人玩弄,要么居为男人的私有财产,也是男性手中任意摆布的性工具,而女性对自己的身体中蕴藏的情爱能力一直没有发现,并且一直受到压抑。正如西苏所说:“这身体曾经被从她身上收缴了去,而且更糟的是这身体经曾经被变成陈列的神秘的怪异的病态或死亡的陌生意象,这身体常常成了她被压制的原因和场所。身体被压抑的同时,呼吸和言论也被压抑了。”(8)曾经,女性用来反抗压在她们身上的男权,第一个武器便是自己的身体。女性的身体是一切反抗的内驱力。《回到恩施》中的九姨在遭人强奸之后也是一种臆态,曾两次对谭驼子说的一句话就是“沈家的太太,日了也白日!”九姨的这句话我想不仅仅是对沈昌舜赶她回老家读书的一种心理上寄托,可能有着一种更为深广、让读者内心不断隐痛的内涵扩散。

生活无所谓正常与反常,生理性的控制下的常态不见得比种理性操纵的非常态生活更正常。有时,非理性的放纵恰恰以其反道而行之的方式将习性的真相、生活的本质从隐藏的幕后揪出来,推到你面前。人们在理性的控制下反而会造成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真正的非常态。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作家日记》中写道:“人们不能用禁闭自己的邻人来确认自己种志健全。”如果是选择的话,我们谁也没有理由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正常健全的,因为这只能或可能的就是我们最终会不能容忍那些表面上看起来与我们相反或相对的人的言行。用帕斯卡的话说:“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



那女子在他的怀抱里摸索着解开了自己的衣衫,她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燃烧着强烈的渴望。她毫无羞涩地指着自己袒露的胸脯,然后朝他伸开双手,似将一颗心捧给了他,覃尧在她的伸展之中俯下身子,与她紧紧融为了一体。

于是他进入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奇特境界,在他曾有过的夫妻交合中从未感受到的强烈的美妙一阵阵激荡着。伍娘像一团火,不断地燃烧着他,伍娘又像舞蹈中的精灵,将他从一个巅峰带至另一个巅峰。有几次他感到似乎已虚脱升空,不知自己真的是人还是神。



——《最后的土司》   



农村自然人的爱欲不像文明人那样讲究和斯文,他们充满疯狂的野性与粗鲁,又毫不做作。他们的粗犷和放纵,又让人感到不是猥亵,让人感到而是一个特定地域环境中原汁原味生命激流的飞溅和生命强力的张扬。一般而言,女性作家涉及性叙述对象,往往是从女性的个人体验出发。叶梅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写作中难免会带有女性的特殊视角,例如《五月飞蛾》中的二妹给表哥邢斯文在发廊洗头后,喝醉了啤酒歪倒在地上,邢斯文去扶她起来时的描写“一双热热的手扶起她的腰来,她舒坦地出了口长气,她有些耍赖地故意不直起身子来,让那双手停留的时间可以长一些。”(9)但是,从主观上来说,叶梅始终是以中性的态度来对待“性”的;因为她的小说大都采用了全知全能的角度(上面节选于《最后的土司》中的两段即是例子),从这一点上我们完全可以看出作家的良苦用心。她从传统和先锋的意识状态中选择了属于自己的风格,创新而不流俗,我想这与她个人的严谨生活态度影响有关的。

作为文学,我以为是以表现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为已任的,它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的方方面面。而作为恩施这块特殊地域上所存在的神秘现实,则成了鄂西作家们得天独厚的创作资源和素材。而叶梅,就是以“本民族文学作为自己的支撑点,把创作思想和文化价值取向深入地指向土家族文化传统所蕴含的美德,通过对土家人生活的挖掘和人生意义的揭示,讴歌了新时代新生活,展现了民族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也传达着土家人在同社会命运、个人命运搏斗中的力量和坚强。”(10)我以为这是叶梅对土家历史的一种创新和叙写。

历史是什么呢?曾有戏谑说:“历史是一位任人涂抹的小姑娘。”姑且不论这话是否具有学理上的严肃性,能否经得起逻辑上的推敲,本就其对历史本体的开掘来讲,它戳穿了一个为历来的史家有意或无意埋没了而又鲜为人察的真象:历史的主观性。正如克罗齐所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11)历史从来就是对“过往人事”的一种当下言说。但它无法的言说者的主观立场相剥离,而成为一种纯客观性的“过去”。这样,历史的确定性(或确定历史的内容)理所当然地允许后人予以质疑和追问,存在着被解构和重新解构的可能。

历史的抒写历来为官方所把持。民间虽自古就一直存在所谓“稗官野史”的写作,但终因其不具有权威或话语的特质,难得社会认可而影响面小。因而“身为”官方(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产物的历史即通常所说的“正史”以历史的特殊形态换代了历史的应有形态而一直葆有“真史”的地位。“正史”作为对“过往人事”的官方言说形式注重纳载外在的社会宏大事件,而漠视和忽略作为历史主体的个体的命运沉睡和心灵的变迁。叶梅在这一点上却表现出对“正史”精神的背离和拆散,从这几部作品中我们所触摸到的历史不仅有别于正统的史学著作,而且是互不相同。独特的历史表述构建出了极富内蕴的历史世界的奇诡凌乱的苍茫人生,表达了作家对民族文化、历史生活、人性及其前景的思考和禅悟。

叶梅“对故乡恩施与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土家族父老乡亲有着难以割舍的深厚感情。叶梅的小说既近距离地描摹土家人的现实生活、时代变迁、思想与情感起伏,又远距离、多角度地书写土家人远古时代、土司时期、改土归流、新中国成立前后等不同阶段的历史、文化生活,特别是大量地楔入对土家人生存背景、生存方式、历史传说、英雄故事、民族心理与民族风俗的描写,立体地展示出土家人独特的民族精神与性格特质,凸显了土家族独特的生存方式、情感世界、道德观念与生命意识。所以,读叶梅的小说,既能观赏到土家人面对大山水险的艰苦处然环境而坚韧不拔的生活勇气以及随之形成的强悍、勇武的民族性格,也能觉察到土家男女推崇自然情感、张扬生命激情的情感方式与体验;既能触摸到土家人在与人交往中形成的轻财重义、守信重诺等民族道德品质,也能感受到土家人豪放豁达、乐观自信的生命观念以及独特的生命意识;既能看到土家人面对城市化生活挑战表现出的复杂心理,也能感受到土家乡村文化的特有魅力及其融入新型文化城市的可能性。”(12)

《五月飞蛾》,应该是一部土家族的近现代史,故事随着时间发展,人物也随着时间发展。历史性,应该说是这本书最显著的文化价值。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民族的历程。人们对于历史的言说总是伴着一定的价值预设进行的。在这种预设的“价值”眼光之下,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是有通常那种正义与罪恶、伟大和平庸、美好与丑陋等性质的。而叶梅对恩施历史的言说有着民族历史的浓重投影。

叶梅乡土小说的成功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一些瑕庇也是难以掩饰。本文试图说点浅显的看法,希望能与叶梅本人及其他文艺批评家商榷。

首先是当我们掩卷完她的小说之后,我们仍感到还不满足,感到它必须还要整合,而且仅仅整合在现实主义乃至现代主义的深度也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要有提升,要有超拔,要在向上的纬度上,设定一个终极界限,以一种更高、更圣洁的光辉来予以感悟。换句话说,那就是叶梅的小说还缺少诗意的升华和美的光照。

其次就是叶梅的小说呈现出前紧后松的“半部好作品”状态。这里大致就存在着故事过度戏剧化等问题。我想,作家在这里很可能受到了市场销路和改编影视剧的利益诱惑。我想,作为一名真正的作家是万不可让市场之狗逗着跑的。

再就是理论认识系统的拥有。我建议叶梅应当有自己的理论的认识系统,因为这是人们对世界指导创作的共识的进一步明确和发展,是对个体生命无限关爱的艺术本质认识的把握,而且也是已有成例的总结性证明。

巴尔扎尔说:“小说被认为是一部民族的秘史”。叶梅描蓦乡风民俗的意义与其说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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