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怎样现身在场?(节选)
1.伟大的诗超然于一切语言的事件。
诗作品是一种语言话音和形符的构造物,但这语言构造物最终要面向的目的,并不是只显示话音和形符本身的构成性质。因为语言的话音和形符里,本身就自带了另一个使话音和形符成为某个导体和媒介的东西——靠语言而带出一个预建性质的预建者本身。或者说,借助语言可说而达到一切语言不可说的那个显化者。 我在诗篇中感到语言的另一面,必将看到语言别的什么,它仅限于它的可能性。好比看到词里面的话音,韵尾,与气息。诗,唯有能代表所有言其所超的本性,所以,才能使艺术原初地显示出它本来那个样子,别的,绝无它缘。可是,我们首先要弄明白,思的事情是显现出预见,预见使没有的东西成为显化之物。正因为预见是先有的,诗的目的就是用灵魂表达出预见。在诗里这种预见,必定会在那些诗人的身体之内,显示出世界不存在,它也照样存在的情况。就是说,诗让心灵的可说,变成心灵自己可看的对象。而心灵的可悟,会超然于一切语言的可说之上。就像从光阴的每时,从那么多记忆的起始,那如此昏暗的日影,那空气,或黎明日夜来回,我每刻可感……,岁月就是停止存在的不停息。确乎然,诗就是语言最恒久的宿命。诗和思一样,都是心灵自己可看的对象。
2. 诗用一种领悟当做原始起点。
我要对诗人说,诗人在内心永远找不到他的同类,心灵总是独处的。就算诗人靠语言写出诗作,但我还是要试着去想:诗真的就完全等于内心借语言表达出来吗?诗是不是天生的可对语言做出一番更高级的处置?这些我们一时找不到一般性明见的东西,就意味着诗人在内心的独处。我从哲学上假定:诗如果优先不用一种领悟,来当做原始起点,那么心灵的预见,就不可能预建出语言世界里的任何一样称得上是事物的东西。而我说的这个领悟,恰恰就被看成是灵性最高超越的一种存在。比如,一个人对回忆中所包含的某个事物与事件的想象……这想象达到的某个范围等等——这些能够使意识持续运行到最后的、那个最终的心觉。一切不可企及的,都是先行的独处。
3. 诗从最高尺度上决定语言的有无。
我必须说,一切消逝的必然另在,所有尚在的宛如空无。单从诗的语言方面来看,语言并非诗人要它有它就有,必须是诗从最高的尺度上来决定语言的有无。所有出现在诗人感官中的实物,恰恰要经过诗身那最高理性的一番加工,才能给出有灵魂的外表。我甚至可以说,是诗给语言赋予显化力。但毕竟诗和语言,互相在争夺着,究竟谁能代表一种存在呢?而诗,却总是能够自己越界到语言的片面性之外,侧候,恒守,静待这语言的边界。语言转换为诗的东西,必须要有诗自己最专属的预见灵性高于某一个语言。因为灵性的存在终将让诗的本身,做到对语言的先行观照。我再扩大范围地说,诗,与其说是对语言的语境观照,还不如说是对自己的一个内心的观照。没错,瑞恰兹谈的语境,虽然蕴含了语言意义之间那个交互场的存在,但语言意义的交互场的本身,还只是停留在,语言把它自己当做一个对象的层面上的。——而这一观点本身,虽然也属于我们的一个意识行为,属于在纯粹意识内进行的——但并不是意识行为关于它自己的意识。而仅仅是意识,对一个对象——那语言的意识。
4. 诗的本质来源,就是没有对象的东西。
我要专指的是:诗人的作诗只有携带着语音的图案,进入了眼下的垂读,进入了写出的语言,才可让一个词境,越过相关项的语境,而到达心灵自己的跟前,这样,才让语言成为心灵自己臆设的一个对象物。就好比把内心的河流与山脉,拿给一个意识能够直见到的处所。这时,从普遍性上,山脉仿佛向内心后退,河流交织于大地……。照这说来,语言虽然天生的切近诗,可是,语言并不是诗的本质来源。我可以同样悟到,诗的本质来源,就是唯一能够使我们做出最高理解,而又没有对象的那个东西。在这最高的空无里面,从来就没有什么实用性,但它却普遍的伴随着我们最广的范围,伴随着诗构成语言的一切过程。因而它是自足的,不需要依赖别的东西,只需要变化的自我就可以了。诗自我本性的原始雏身,并不因为曾被人用来专门当做语言,而就必然地是与语言共属一体。当诗最大限度可能的预建出人对世界的给予显化,诗,就不再是人专属语言的唯一用具了。正相反,那些专用诗来做实用性的语言的人,并没有真正用到诗的最高蕴含的绝对方面。
5. 最高级的诗等于先知。
我从诗最原始方式的完整性上来看,一首诗的外表,那真正内在本性所专属的东西,是代表先知的入思在默默地引导诗,做出自我的化生,也代表着高于思的有限而把不限的本质带入那造化中的安排。照此,我可以说:一切最高的诗境,是由那些能够辨识出灵性的最终的理性所给予的。因为它连神一般的灵性,都可以被辨认为一个对象,都可以使它充满最高可能性的联系。这样,诗,总是奔赴自己的绝境,不管过去和将来,始终都没有语言能够企及。因为诗由预知而发生,属于先知。恍如我伫足静思,山脉的曲线展开石头的迷宫,这声音旋转的瀑布,时间构置的趋向……
6. 用光了的诗,才与散文联系紧密。
我们凭什么把诗与散文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思显领域,清楚的区分开呢?诗既可以用精神性的语言来说出,也可以用外在描述性的语言来说出。而散文通常是后者。难题就在于,用某种诗意揭示另一种用光了诗意的、大量描绘外在事物的散文,本身就要依赖着一种基底的诗意。在这儿,我说的基底——或最终根据、介质诗意,是作为意识的运行序列中的某个点位的“基底”本身的直接呈现,或当场显现的意指。散文不管想怎样混含那诗意的光芒,或者说,散文希望自己共属于诗,但散文却没有能力凭自己缺失的内在联系的高度,以自己记物的方式来等同于诗。因为散文,把诗那种分散到意识运行序列中某一个显现的内在点,直接降身为日常事物整个外在变化的情节旁支里。
7. 诗用唯一的可说,来把握某个不可说?
我假设一首诗中有一个衡量诗的形式与内容存在的内在决定者,——即最终把握的理性点,它掌控着对诗的一切表达的最终工序。如果诗的灵性中,那最终把握的理性,也可以用语言来说清,那么,灵性中的最终理性,是不是就等于语言那可说的本性呢?——即那种表达一切存在、包括表达意识存在的本性?再或如,那语言的可说,是不是就等于所有的语言不可说呢?这恰恰就是我们用思把握思的当前点。我也正是借这当前的思来把握着另一个思:思,从来就不用当前的用思把握思来衡量,反倒是,以我们所思向,且超越这一思,而延续出来的、有待永续的思来整个的衡量。所以,我要对维特根斯坦哲学提出异议,语言的可说(词义之意)与不可说(言外之意)这一问题探究的有限性,是因为,能够意识到这个有限性存在(人的)的基础就是有限的。唯有止境的东西才能无尽。这样我将预断:不可说既不是可说,也不是不可说。但可说与不可说二者兼有的,肯定是诗,而只可说的,肯定不是诗。诗只有借诗身中最高尺度的理性,来把握诗本身的样子。而最高尺度的理性起码就包含着,可说中有不可说,不可说中有可说。对这,我将能找出那些决定我这一想法的诗作来澄清地说明。
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