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
我認為永恆是不值得達到的。以智力駕馭性靈,割捨時間而入空間,直達空而堅硬的永恆,其結果是使詩成為哲學的象徵而非生命的象徵。
有一年,我從長城附近經過,嚮陽坡面上有一大片細幼的青楊林,幾乎齊地折斷,含着汁水,露着的生生的茬口,朝嚮整個春天,田野還帶着北方的乾燥。我坐到黃昏,也感到了黃昏。羅莎•盧森堡坐牢的時候,總是苦不過黃昏去,要嚮正對着窗子的天空,去尋找一片粉紅的雲。吉普賽人說:
不知道為什麽
黃昏使我這樣憂傷
黃昏裏總有什麽東西在死亡
對黃昏易逝的感受包含着人對時間的覺察,是生之春天的感受,活力的衰退概與時間敏感的喪失共在。將茬口朝嚮春天,以苦澀的香氣觸動黃昏——太陽西沉,面前散布着大片的土、大片的水、石頭和樹木,這些人賴以生存的基本元素,就如此直觀地呈現於眼前——能這樣感受,處身心於鮮活的恐懼之中,較之玄思者蒼雄的推理,更為深沉。
人值得說的東西並不多。有時候,人能對自己說:剛纔,我是用感情碰觸的,觸到的是時間,是柔軟地抖動的許多瞬間,就像伸出的手,卻在夜色中觸到了奔放扭動的自己。這便是所有玄思與推理的內核,一旦剖開,它痛楚而新鮮的氣息便成為詩,將瞬間追攝為可成的體認。其餘的便是這柔嫩內心的化生而已,有位朋友這樣描述說:“升華是瞬間的,大部分時間人走在沼澤地裏,背着空而長的布袋。”
春天活着,是那樣一團情愫、一團不能忘懷的痛惜。技巧與形式,代表了企圖經由重複凝定這團活火的企圖,建築在蒼勁推理上的玄學亦復如是。斯賓格勒說:“在面對神秘之際,我們的敬畏之感,往往使得我們不能領受到:在思想中,把解析與透視同一體時,所能獲緻的滿足”——此一體認對於一種將學者化輸入史感中的詩作,不無值得引鑒之處。
一個虯結的樹根,浸泡在一汪春天裏,有生命的地方,樹木都以眼所能見的節奏碧緑起來,枝條延伸披離,猶如一簇簇濃郁的風,使我體驗到一團柔嫩渾然的感情怎樣舞動,空氣像雨那樣潑灑,整個春天成為淚水一樣清徹的河水。我衹能以這樣的描述,表達我對詩的感受。
我的一位朋友說:“詩,人過了三十歲就不能寫詩了,感受的新鮮沒有了,衹是咀嚼一些經驗之談而已”。他視詩為生命的象徵,令我感慨。的確,有一種春天似的東西浸泡我的樹根,而當我生長出去,春天既已不可回覆。生命中這些永不復回的東西,吸入感情,成為血液中的水,使它鮮紅地流動,能寫的不多,是一些水的斷想。而每寫一次,就在燃燒一次自己,屬於自己實在性的那些水,也就越來越少了。蘇格拉底臨死前說:人最大的知就是知道自己的無知,這絶非道德上的謙遜,而是情感上的深切感受。
我有一些好朋友,他們大多數都寫過詩,後來都不寫了,我們都很年青,他們懂得珍惜生命,而我卻是最為虛擲的一人,詩是生命律動的損耗,也是它的感情。我們有時候坐在一起,念一些詩,傾聽年輕燦爛的瞬間。青春傾聽青春的聲音,這是不會常有的幸福。我們走在街頭,或者等車、去海邊遊泳的時候,看見我們的人說,這是一些小夥子和女孩子。
要為這樣健康、年輕、春天般的人說幾句動情的話,就像感情一樣,是我所不及的,詩已是我生命律動的損耗,但還未能深如它的感情。而他們卻使我能寫上這樣的詩:
我不希望我的河流上
飄滿墓碑
我的心是樸素的
我的心不占用土地
朋友們曾經告訴我,有一個生長在海邊上的哲人泰勒斯說:水是最好的。水是最好的!
春天,我的朋友,我的美學和血中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