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
我认为永恒是不值得达到的。以智力驾驭性灵,割舍时间而入空间,直达空而坚硬的永恒,其结果是使诗成为哲学的象征而非生命的象征。
有一年,我从长城附近经过,向阳坡面上有一大片细幼的青杨林,几乎齐地折断,含着汁水,露着的生生的茬口,朝向整个春天,田野还带着北方的干燥。我坐到黄昏,也感到了黄昏。罗莎•卢森堡坐牢的时候,总是苦不过黄昏去,要向正对着窗子的天空,去寻找一片粉红的云。吉普赛人说:
不知道为什么
黄昏使我这样忧伤
黄昏里总有什么东西在死亡
对黄昏易逝的感受包含着人对时间的觉察,是生之春天的感受,活力的衰退概与时间敏感的丧失共在。将茬口朝向春天,以苦涩的香气触动黄昏——太阳西沉,面前散布着大片的土、大片的水、石头和树木,这些人赖以生存的基本元素,就如此直观地呈现于眼前——能这样感受,处身心于鲜活的恐惧之中,较之玄思者苍雄的推理,更为深沉。
人值得说的东西并不多。有时候,人能对自己说:刚才,我是用感情碰触的,触到的是时间,是柔软地抖动的许多瞬间,就像伸出的手,却在夜色中触到了奔放扭动的自己。这便是所有玄思与推理的内核,一旦剖开,它痛楚而新鲜的气息便成为诗,将瞬间追摄为可成的体认。其余的便是这柔嫩内心的化生而已,有位朋友这样描述说:“升华是瞬间的,大部分时间人走在沼泽地里,背着空而长的布袋。”
春天活着,是那样一团情愫、一团不能忘怀的痛惜。技巧与形式,代表了企图经由重复凝定这团活火的企图,建筑在苍劲推理上的玄学亦复如是。斯宾格勒说:“在面对神秘之际,我们的敬畏之感,往往使得我们不能领受到:在思想中,把解析与透视同一体时,所能获致的满足”——此一体认对于一种将学者化输入史感中的诗作,不无值得引鉴之处。
一个虬结的树根,浸泡在一汪春天里,有生命的地方,树木都以眼所能见的节奏碧绿起来,枝条延伸披离,犹如一簇簇浓郁的风,使我体验到一团柔嫩浑然的感情怎样舞动,空气像雨那样泼洒,整个春天成为泪水一样清彻的河水。我只能以这样的描述,表达我对诗的感受。
我的一位朋友说:“诗,人过了三十岁就不能写诗了,感受的新鲜没有了,只是咀嚼一些经验之谈而已”。他视诗为生命的象征,令我感慨。的确,有一种春天似的东西浸泡我的树根,而当我生长出去,春天既已不可回复。生命中这些永不复回的东西,吸入感情,成为血液中的水,使它鲜红地流动,能写的不多,是一些水的断想。而每写一次,就在燃烧一次自己,属于自己实在性的那些水,也就越来越少了。苏格拉底临死前说:人最大的知就是知道自己的无知,这绝非道德上的谦逊,而是情感上的深切感受。
我有一些好朋友,他们大多数都写过诗,后来都不写了,我们都很年青,他们懂得珍惜生命,而我却是最为虚掷的一人,诗是生命律动的损耗,也是它的感情。我们有时候坐在一起,念一些诗,倾听年轻灿烂的瞬间。青春倾听青春的声音,这是不会常有的幸福。我们走在街头,或者等车、去海边游泳的时候,看见我们的人说,这是一些小伙子和女孩子。
要为这样健康、年轻、春天般的人说几句动情的话,就像感情一样,是我所不及的,诗已是我生命律动的损耗,但还未能深如它的感情。而他们却使我能写上这样的诗:
我不希望我的河流上
飘满墓碑
我的心是朴素的
我的心不占用土地
朋友们曾经告诉我,有一个生长在海边上的哲人泰勒斯说:水是最好的。水是最好的!
春天,我的朋友,我的美学和血中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