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六則
論孤獨
人們的從衆心理,很可怕。越是人多的地方,人們越是趨之若鶩,越是僻靜的地方,就越冷清。且不管僻靜之處風光有多美,人多之處有安全感、但充滿矛盾與爭鬥。在生存中,現實的說,秀色並不能飽肚,且極容易受到攻擊;城市裏充滿陷阱,但也充滿誘惑。
人們蜂擁進入大城市,而背棄祖輩世居的窮鄉僻壤,不論是生活所迫也好,還是為了追求幸福美好也罷,總之,在社會轉型期,付出的代價,卻是沉重的。原有的價值觀道德觀,在城市的燈紅酒緑中一夜間崩潰,遭遇新的價值觀道德觀挑戰。人生苦短,來日無多,誰來世上一遭,肯甘心委屈自己?這就使城市成為激烈競爭和衝突的角力場,人們紛紛奮不顧身,被迫進入一場適者生存的淘汰賽。
但是,對於藝術傢們而言,卻不能如此形容和描述,雖然它們之間的道理相仿佛。可大傢總會印象深刻地看到:真正成功的藝術,最終總是屬於安居在窮鄉僻壤的孤獨的藝術傢,譬如現代藝術之父塞尚。因為藝術屬於孤獨,而非嘩衆取寵。這就是藝術的超越時代之處和迷人之處。因此,藝術是永恆的,而現實中的浮華和人與事則成了過眼煙雲。
裏爾剋在巴黎看到塞尚的畫展,給妻子剋拉拉-維斯特霍夫寫到:晚年的塞尚,每天到畫室去的路上,總遭到頑童們的追逐和叫駡,這些惡作劇的孩子把他當成了一名瘋子,但他毫不理會,依然像一條老狗那樣,忠誠的守護着自己的藝術。也許有人會說,人傢塞尚傢裏條件好,父親是銀行傢,你有什麽?我的回答是:全世界傢裏條件好的人多的是,可為什麽獨有塞尚能成功,有的億萬富翁的兒子卻成了白癡、一事無成?除了藝術傢對藝術的酷愛和執着,幾十年如一日,默默無聞的辛勤勞動和孤獨探索,難道還有別的解釋嗎?我平生最厭惡的就是狗眼看人底的勢利小人,最痛恨的,就是為了一頓酒飯,出賣朋友的人。
論蹩腳詩人
一個蹩腳詩人,猶如一個蹩腳的畫傢,不懂色彩,就去畫油畫。結果在畫布上,這兒擠一點黑色,那兒擠一點青色,這兒擠一點紅色,那兒擠一點灰色,然後鬍塗亂抹一陣,就題名曰“西瓜”那樣可笑。語言這一關根本就沒過,詞不達意,怎麽能準確用詞,精確的表達呢?別說在一個懂行的詩人眼裏,或在一個中學教師看來,他那種詩滿篇都是病句,就是在一位精神分析學家看來,也是典型的病例和病癥。這樣的詩歌寫作,能不吃力嗎?想輕鬆,門兒都沒有!他哪裏是在寫詩,他分明就是在糟蹋漢語。
論詩與人民
詩人不是不願為人民代言,而是不願大言不慚,充當救世主。上世紀八十年代,在美國洛杉磯首次中美作傢會議上,當中國詩人李某一口一個為人民寫作時,被美國詩人艾倫-金斯伯格頂的啞口無言。那位在開場白中就介紹自己“愛男人不愛女人”的詩人說:文學為人民服務,人民犯了錯誤怎麽辦?難道要文學為錯誤服務嗎?
譬如兩個同樣出色的詩人,當一位頻頻出場、亮相,被人們所熟識、追捧,而另一位沉默寡言,不擅長嘩衆取寵時,人們會將目光一直過分偏愛的聚焦在前者身上,不管前者是否已經穿上了皇帝的新裝,而對後者仍然是視而不見。這就是社會(人民或大衆)的不公正。怪就怪後者心不在焉,自絶於人民或無瑕取悅人民或大衆,人們也衹好裝作暫時還沒發現另一塊兒黃金,看見的衹是一堆碎銀,或廢銅爛鐵而已。尤其在當今社會,你拒絶大衆,就等於是不討人傢歡心,就等於是在埋沒自己。然而,詩歌確實屬於孤獨,甚至是大孤獨,她也許需要很長時間,纔會屬於大衆或更多熱愛詩歌的人。
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大衆有大衆的娛樂,大衆偏偏不讀詩,所以你設想的大衆根本就不在詩歌閱讀範圍。這麽說,你拒絶的大衆也從來就不對詩歌閱讀構成贊賞或威脅。因此拒絶大衆,就等於是拒絶虛無,所以說埋沒自己,是無效的,僅是個措辭而已。
論漢語詩人
一個漢語詩人說到底應感謝命運,感謝孤獨,感謝沒有人過多的打擾他的獨處。當他年近半百,終於獲得人們的冷落和尊重,他還有什麽可抱怨呢?他記得他不是明星,更不是公衆人物,但在這個星球上,惟有漢語肯接納他,肯安頓他的靈魂,他還有什麽奢求呢?他相信,他每天寫下的,就是他的臨終遺言,抱着這樣的自信和胸懷,一個詩人還怕什麽?如果允許我提前說出最後一句話,我情願今天就高呼:漢語萬歲!因為沒有漢語,就沒有我,更沒有我這個因漢語而確立自己藝術世界的詩人。所以,我熱愛漢語。但憑這句話,請不要把我歸於狹隘的民族主義詩人。
在莫洛亞箴言和對話集《藝術與生活》中,有一段話,十分精彩,引起我的共鳴:“瓦雷裏寫到:‘作傢盡其所能使不公正的命運得到補償’換句話說,作品是一種補充——作為對生活的報復。但事情的另一面也具有它稀世之美。如果一個人最終成為了詩人,那是因為他痛苦不堪。因為他不斷鬥爭,直至最終找到唯一嚮他敞開的大門:藝術之門。如果這確實是個偉人,這場鬥爭怎能不是一個壯麗的場面呢?”
論詩歌寫作
我的詩歌之所以與衆不同,就在於我比較準確的嚮人們提供了真切的經驗與情景,而不是虛假的拙劣模仿。我通過形象化的描述,完成了一首詩歌所能達到的極緻和過程。但重要的是,不可忽視真實性在其中的作用。因為一首詩若沒有真實作支撐,她就不能獲得真切的感人的力量,她就沒有靈魂,她就不值一文。通常情況下,我比較迷戀越真實越能體現藝術幻覺那一面,而反對矯柔造作的詩風。長期以來的創作經驗告訴我,我在這方面的孜孜以求和實驗是成功的。在寫作中,我已經能輕鬆自如的把握意嚮和語言企圖導嚮的深淵與臨界點,也就是說,創作的過程就是我控製語言和構思的過程。我很欣喜的聽到一些朋友,不止一次提到我的詩寫得比較節制的說法。這正是我的特點。我抱守殘缺的堅持認為詩歌語言就是凝練的觀點,决不說一句廢話。所以,多餘的詞一般不會出現,即使偶爾出現,也是替代、臨時的,我在考察、修改整首詩的過程中,輕易就會刪除它,代之以準確的詞。由於我在年輕時就牢記了歌德所說的話,因此我一直很清楚我的創作與同時代人的創作,就是這樣,隨着寫作成熟期的到來,很快就結束了通常寫作者青春期的盲目。
就目前來說,我知道我為什麽寫這首詩,我也知道我為什麽長期堅持運用先鋒派這種藝術手法,來探索和發現我的內心世界,以及我與現實世界的關係。另外,我想告訴大傢的是,我的創作從來都是很講究的,有技巧的。
論城市人
城市人性格是軟弱的,膽子是小的,意志是不堅強的,為人是狡猾的。所以,城市出暴徒。城市出騙子,城市出姦商。自古希臘城邦制度始,城市就是藏污納垢之所。古人云:大隱隱於市。可見人群聚攏之處,也是大人物安身立命的地方,自我和個性消亡之地。城市的興起、繁榮,當然是商業文明的標志,和出於安全、協作的考慮。這就為城市人的姦詐、心胸狹隘打下了基礎,製造了外部環境和條件。由於看不到田野,感受不到四季的變化,呼吸不到清新無污染的空氣,城市人像鋼筋水泥那樣生硬和冷漠。說一套,做一套,尤其喜歡出賣朋友。卡夫卡、博爾赫斯都描述過草原人面對城市的睏惑。但衹有城市人終生龜縮在城市裏,纔刺激出自上世紀就方興未艾的全球旅遊熱。實際上,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的城市人,往上查不到三代,尾巴就露出來了。作為城市人,他們進化到什麽程度啦?一句話,他們喪失了原來在鄉村養成的淳樸、善良的天性,學會了城市人奉行的善的對立面:不善或偽善。缺乏悲憫和同情心。
而達爾文,正是從倫敦回歸鄉村,纔完成了舉世矚目的巨著<物種起源>,奠定了偉大的進化論。
2013、9、25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