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利散文专辑
花 祭
十四岁那年,盛夏。
暑天的高温蒸发了我身上残存的淘气,我安静地午睡。那时住外婆家,一座古朴的青砖灰瓦小院。我淡蓝色的床单清洁素雅,散发着淡淡的霉味儿,是那座瓦屋的体香。像外婆温暖的手掌,嗅到它,就感觉幸福安全。白色的枕套上绣着几片竹叶,摇曳出一片清凉。那天,梦境中我又看到了那只红色的精灵,灵动含蓄地在光影中穿越,靠近我。
这只精灵仿佛与生俱来,时常在我的梦里穿行。它鲜红,灵动,时而清楚,时而朦胧,忽远忽近。有时随着它的出现还会有一句莫名的旁白,像上帝的声音:那是人。
我不解其意。
我,被一股热流惊醒。
一股鲜红的液体快速穿过我单薄的夏衣,在那条素洁的淡蓝色床单上洇染出一朵绚丽的花。花开了,我却毫无准备。心慌意乱,不知所措,不知该如何迎接它。它的存在,是同我的生命一同降生的私密预言,我知道有一天它会到来。但我依然惊慌失措。它迅速映红了我的面颊,让我一阵恐惧。
少女,干净,无色,如一张素白的纸。但梦想斑斓。微痛与色彩的到来,是礼物,略带惊喜。
窗外的知了唱起了合唱,令人不安的贺礼。
我不知道怎样来安置这朵花。任它的点点滴滴花瓣般飘落在我的衣裙上,然后,把它捧于掌心,近于圣物,反反复复地搓洗。然后故意将洗过的衣裙挂在院子中央,希望外婆能发现我换衣服的频率,然后问我为什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她,告诉她我的惊喜与恐惧吗?告诉她我曾羡慕过邻居姐姐每个周期里那种诡秘的笑容、互递的隐语吗?告诉我心底那一点偷偷的骄傲吗?其实我的唇边藏着一句女孩儿们交流秘密的隐语:那个来了。但是,初到的羞怯,难以启齿。
当我再一次将那件白色的裙子浸入水中,当那些花瓣胭脂般地在水中漫漫洇开的时候,外婆终于发现了。
她神色郑重的问:那个来了?
我看着外婆,眼睛中瞬间汪满泪水。
那个来了……尚未出口,我哇得一声哭了。
外婆说,这孩子,成人了。
因为一朵花的开放,我成人了。
姥爷正摇着蒲扇,坐在堂屋的八仙桌旁续写家谱。这是姥爷每年夏天必做的大事。他说家业到他这辈人没了,但是家谱不能断。他手里的毛笔杆被磨得油光闪亮,与老花镜的铜边相映成辉。家谱上没有我的名字,甚至没有母亲的名字。姥爷为此没少叹气。但是——外婆说,母亲进入了另一个族谱。她说女人成了人,就有另外一个身份,会做母亲。做了母亲,就能堂而皇之进入一个家族的谱系里。外婆说,那个来了,你就注定会做母亲,也会归入另一个族谱。
外婆教我如何安置这朵花。一包粉红色的卫生纸掖进我的雪白的枕下。那包卫生纸半透明的包装纸上印着一朵含苞未放的荷花,从包装到内装纸质都极为精细,贴近女孩品性。在那个年代,这是一种近于奢侈的安置,这种安置不仅接纳了花朵,也容装了我的情绪,消除种种恐惧。因为在一个黄昏,我曾亲眼看见过一个中年女人用粗糙的草纸护卫自己,花朵在那些黑黄色的粗糙草纸上变成令人恶心的污血。当那女人从跨下抽出那卷污渍斑斑的草纸毫无表情地扔进臭哄哄的粪池里的时候,她便瞬间失去了女人的色泽,现出男人般的粗鲁和不堪的丑态。也就在那一刻,我的心灵完成一种成长,开始对她产生了女人之间微妙的怜悯。她是我的邻居,已人至中年,儿女成群,上有生病在床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儿女,她没有精力关怀自己。物质贫乏,关怀缺失,女人的花期不再芬芳。而那包充满温情的粉红色的软纸,让我的心灵、肉体平安地从那个恶梦般的女人的阴影里完整地逃脱。我平静下来,初到的花儿,变得温存,贴心,如一个心爱而温暖的伙伴。虽然带给我些许不便,但它以特有的柔嫩轻轻拱动我的内心与身体,小婴儿般牵动我的悉心呵护。
午后,外婆一把扯下我挂在太阳底下的内衣,然后郑重地命令我必须把它挂到门后风干,或是拿到露天厕所去晒。然后喋喋不休地述说关于女人的内衣的种种忌讳,白天见不得人,夜晚见不得天。她说曾经有个小媳妇把红肚兜挂在院子里,公公婆婆小叔子和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人都看见了,夜晚她穿上肚兜就变成了一个妖精。那妖精像个野人——裸露胳膊大腿,眼睛放着光,腰肢扭动得让男人丢魂,后来老天爷降火把她烧死了。还有个女人趁天黑,把洗好的内裤挂到院子里,结果被妖孽栖身,第二年就怀孕生了妖精。另外一个女人误将内衣搭在男人的衣服上面,男人出门便遭遇了不幸。诡异的故事让我觉得冷,腹部隐隐作痛。美丽的生命之花原来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招惹鬼魅,酿造不祥。然而,内衣与我的身体紧紧相贴,如同一体,实在不情愿将内衣挂到厕所里去。而那个倾倒污秽之物的露天厕所里,苍蝇乱飞,臭气熏天,怎么能作它的栖身之处。我一把将湿漉漉的衣服捂进怀里,我情愿用我的体温烘干它。
它首度给我带来尴尬是它的色泽和花一般的形状——课堂上,它抗议我的不周与潦草,毫无顾忌地穿透我的两层内衣,在土黄色的裤子上开出花朵,一片殷红。我并不知晓,带着它起身交作业。当我伸长胳膊伸展腰肢尽量拉长身体,把作业本放在距我隔着一排课桌的组长面前的时候,我身边一抹目光让我突然意识到出了问题。我同排的一个调皮的男生漫不经心的目光,突然从我的身上迅速移开,紧皱眉头看了我一眼,别过脸去。神情仿佛触了电。我的脸刷地红了,立刻明白是什么让这个调皮的男生有了如此腼腆羞怯神态。我立刻坐下,唯一的补救办法是坐下,借助这条裂痕斑斑的板凳遮羞。我一直把自己紧紧贴在板凳上,直到教室空无一人。回家的时候,天上挂满了星星,但回家的路还是很黑,星光用作照明并不理想。黑暗中我依然下意识地将那个绿色的帆布书包紧紧地贴在屁股上,遮住那朵不该外露的花。其实书包上的红色励志字句的字体面积远远超过那朵小小的花朵,但那个书包我可以天天背着,那红色的狂草字体可以毫无顾忌地与我的身体一起穿越大街小巷,面对各种各样的行人,面对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但同为红色,这么一朵小小的花,却让我难堪,胆怯,羞愧难当。它与女孩子的身体有关。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女孩,只因你是女孩,切忌回头看人,女孩的目光是金。何止是目光,女孩的身体以及与女孩身体有关的一切东西,都珍贵如金,都应该深藏。女孩的目光里只盛装了易于飘飞的性情灵气,身体却是一个血肉宇宙,包涵着太多的秘密。它内藏着精灵一样的花朵,柔韧的温床和生命色泽,人类繁衍生息的条件、滋养物质和通道。她的丰富与神圣,注定她的私密性质,只能秘密地呵护和供养,不可外露给谁。那天回家的路上,泪水在脸上几乎结冰,内心充满自责与委曲。我急切地想见到外婆,想扑进外婆怀里痛哭一场。外婆说得对,它白天见不得人,夜晚见不得天。黑暗中,我一直将书包捂在屁股上,任凭双手冻得麻木。
那次小小的灾难(我一直认为那是一次灾难),同排男生有意配合我保守了秘密。我确认他当时看到了那朵花,那朵殷红、面积不大但醒目的花,他没有调皮地张扬,没有讥讽嘲笑,而是以含蓄的回避守护了它并提醒了我。这一点默契,使我一直混沌不清的性别意识开始苏醒。我意识到那种默契完全是异性之间关于性别生理问题的一次心照不宣的交流,主题大胆,认识一致,交流和谐。这次交流完成了一种启蒙。使我对他充满感激。在成长岁月里,这种感激渐渐成为怀念。与情爱无关,与性无关,与繁衍生息无关,仅仅是纯洁而温暖的怀念。
身体是朵花的摇篮。我奉献身体的所有养分甚至喜怒哀乐,供养花儿的色泽及水分。但是,少女单薄的身体,使它的摇篮过于简陋。这朵花并不按照上帝赋予的周期准时开放,它的来去过于随意,飘散开去半年未归。开始操心生理问题,关注身体波动,微微的腹痛,便让我忐忑不安。
终于,时隔半年,它来了。同时伴着疼痛。疼痛,与花朵的绚丽并行。为此,我多次逃学。老师的目光与老中医的慈祥反差很大。大风天,腹部像是压了千斤重的巨冰,无法抵御的寒冷和无以形容的钝痛使我难以忍受。我用书包护卫着小腹,艰难地从冰冷的教室逃脱,穿越马路,穿越狭窄的小胡同,挣扎回到家里。温暖的家,也因疼痛变得冰冷,被褥也冰冷,同样冰冷的手足无处存放。巨大的冰源来自我的体内。明明是热血流淌,却感觉不到温度。
哭。我以最脆弱最无奈的方式安抚种种不适。
后来因为逃学,老师又问不出原因,她狠狠地批我,甚至还举起教鞭敲我的头。敲得很轻,却满是委曲。
痛经。面对老中医的慈祥眼神,我羞怯地记住了这个略带羞耻的词汇。但是这两个字与那朵花又有着无限准确的气息关联,诡异而隐秘,易于暗藏,神会,却不能表述。羞耻感让我显得木讷而愚笨。老中医仙风道骨,面带微笑,一副慈眉善目的长者神态。他说青春期的女孩子,痛经很正常,将来结了婚就会自愈。他并未开药方,而是告诉我几剂偏方,大多是生姜,红糖,山楂,大枣之类的简单组合,我一一试用。服药,对我来说是件极痛苦的事情。而学会如此认真、主动地服药,只是为了承认并屈从于我的性别。而性别,必需承认并屈从这朵花。它像一枚小小的勋章,注明女人的品牌。并因此为女人带来种种痛苦、神秘的荣耀和绚丽标志。而结婚与痛经的关系,除了解救,还有更多未知的纠缠,陷阱重重。我的一个本家嫂子,因为多年不生育,常年四处求医,她说她吃过的草药是论筐计算的,她喝下的苦水可以装满门前的河。但是,她的病始终没好——没有生出小孩。我记忆最深的是婆婆对她的辱骂和丈夫的暴打,她身上伤痕累累,脸上从未露出过笑容。后来,人们传说她是因年少时候服药过量导致过早绝经。花落了,女人无果,便只能屈从于暴力,认命。她从不向人诉说委曲,长年穿长袖衣衫,以便遮盖丈夫施暴时留在她身上的伤痕。伤与痛,她只一个人悄悄消化。这种消化形式使她有一种充满忧伤的美丽。她的婆婆七十岁的时候得了子宫癌,流血不止。子宫癌在我们的方言中叫“倒开花”。这个名字倒是更直白更接近生理真相,更贴近于女人的花期花汛,花开花落,明了地承认了花之定义。很少有词汇确认女人的生命之花,包括正统的学术语言、方言以及隐语。最终却在这种不堪的病症上使用了“花”这个正确的称呼,还原它的原貌。而且还有一种童谣般的纯洁透明,诗意和飘洒。是源于人道,是对身患绝症的女人的一种慷慨,对女人之花的最后安慰,含蓄地体现绝望。病床上的婆婆在痛苦的呻吟中不停地夹杂忏悔,她断断续续地述说她一生对媳妇的种种虐待,她自称报应。而她的媳妇,那个生命花朵过早凋零的女人,依然没有一丝怨言,静静地服侍她到临终。媳妇的安静与婆婆临终时苍白的面色,都毫无色彩可言。生命花朵偏离了时节,或早或晚,都是悲叹。我还目睹了另一种枯萎。那个女孩,与我住在同一条小街上。她留超短发型,穿牛仔裤,夹克衫。她抽烟很猛,一幅酷男人的潇洒模样。她的女子性别得到确认,是因为她去女厕所,而且有女人亲眼看见她垫卫生纸。她变了形状的外壳无法改变她身为女人的生理特质,她的强壮好像让她的周期更加规律。她会当众狠狠扔掉手中的烟蒂,痛骂“他妈的又来了”。恶毒的语气证明了生命之花在她身上已完全成为罪过,多余的赘物,没有色泽,不再娇嫩,只能让她痛恨。旁观者,也为之焦虑。女人们窃窃私语。说她迁怒于花开圣地,残酷地折磨自己的肉体。这个女孩很容易让人想起荒漠,想起毫无风景可言的不毛之地,想起怪异恐怖的魔鬼城池。同时也会对那些妖精女人顿生遐想。妖,远比魔鬼可爱。后来,有人发现她总是纠缠一个杨柳细腰的俊俏女孩,那个女孩晾晒的绣花内衣屡被她偷去。再后来她们同居。不知道她在接受女孩的时候,是否也接受女孩的生命之花。女人们最关心这个话题。但无论她接受与否,都不会改变她女性的身体本质,上帝赐给她的生命精华永远是一枚卵子,她无法使另一朵花受精,孕育。即使有爱情也不能。花,因为变异而空洞,如同美丽藤蔓上的一朵谎花,终将随风飘落。这些零落的花朵让我梦中的红精灵时常出现,而且带着那句我永远不解的旁白——那是人。它灵动地在她们之间穿行,在岁月的光影中晃动。疼痛和冥冥中的诡秘阴影,碰触我的脆弱。我由此萌生种种担心。哦,花朵,花朵。
火红的嫁衣让我的梦中铺满了花。
外婆说,花,预示女儿。
女儿来自一个梦。而且,她如实地将那个梦带进了我的生命。梦,诞生女儿。女儿,染梦。
新婚不久的一个黎明,我从男人彻夜缭绕的气息中,轻轻的逃脱。我逃进了一片森林。清晰地与一株花相遇。那株花,长着剑麻一样的叶子,花剑上开着硕大的紫色花朵,健康,坚毅,挺拔,有着无法形容的个性。我惊喜,也蒙昧,感觉亲近却并不知道她已属于我。却痴痴地守护。天将亮,世界即将被蒸发,我该如何守护?于是,急切中我恳求一位从天而降的长者,求他告诉我,这株花叫什么名字?
翠竹君子兰。长者回答。
可否移植?
我的问话久久地缭绕。长者并不回答,微微一笑,飘然而去。长者大智,我的问话本无需回答。梦中相遇之时,她已经长进我的血肉。从那晚开始,我将用十个月的时间,奉献生命之花的全部汁液和色泽滋养她,孕育她,然后用剧痛和鲜血为代价,迎接她到人世间,来做我的女儿。翠竹,君子兰,这合二为一的花,开始在我腹中成长。同时,也给了我一种解救,幸福的胎动替代了痛经的折磨。结了婚就好了——我想起了老中医的预言,顿时明白,老中医含蓄了!其实有更确切的原因,是孕育过程,女人最伟大的使命。因为伟大,上帝为我解除疼痛,给与恩赐。
1992年春天,女儿,带着翠竹、君子兰的全部品质,诞生在我的怀抱里。她哭声嘹亮,体质健康,以及,在她成长的岁月里,聪慧善良,开朗坚毅,稳重大气,不娇不媚,深层次证明了那个黎明我们的相遇千真万确。
1997年,妈妈批我,我再也不要零食了……
1999年的夏至,阳光在这儿……
2001年,妈妈忘记过冬至了……
女儿如梦。女儿如花。牵着这个小小的生命,生命走过温暖健康的季节。我的腹痛早已痊愈,我用健康的身板履行母爱,源源不断,点点滴滴,涌时如潮,细时如丝……女儿用稚嫩的笔画在家里的门板上刻下了关于阳光和妈妈的记录。2001年,我忘记过冬至了吗?
后来,女儿把记录写进了笔记本,还有一把心形的锁。
女儿锁起了心事。
女儿的身高超过了我。
女儿开始穿时装,鲜艳如蝶。
女儿……
女儿19岁的时候,我白发初生。我体内的色素与血液已不够滋养自己,花期渐退。女儿陪我再次光临中医诊所。
祖传中医。那块书写着“祖传中医”的木扁,还悬在门头之上,但老漆脱落,色调斑驳,字迹依稀不见。但它直观地证明了传承。它给我一种信任。至少向我证明这位年轻的中医与当年那位慈祥的老中医有着可靠的关联,医术,精神,品质,德性,甚至还有当年老中医脸上慈祥的微笑。这种可靠的关联让我放心,让我踏实,更让我欣慰。因为当年慈祥的老中医微笑着医治过我的腹痛,给过我许多偏方,还给过我含蓄而美好的预言。
一块蓝布挂在门上,重写了“祖传中医”四个字。蓝底白字,遥远的古典风格,醒目的电脑字体。门,有些简陋,远不及当年吱呀作响的木质门板厚重。单薄的铝合金镶了单层玻璃,在更单薄的玻璃上,续写了诊所的实质业务:妇科。字体很小,小得有点猥琐,像一个躲在门后没见过世面的小妇人。但是,它是一个科,一个属于女人的小小巢穴, 许多小妇人的聚集。聚集,就该有着群起的气势,但这两个字,还是被写得如此自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给它的定格。
年轻的中医端坐在当年老中医的位置上,从容,严肃。只是把当年老中医脸上的微笑换成了一副近视镜。他不怎么言语,动作表情仿佛隔窗的哑剧。“祖传”两个字给了他某种定力。他怀揣着祖辈们方方面面所有的积淀。祖传,不仅仅是医术,还有血脉气息的纯洁。他从祖辈或者说他直接从老中医那里接过了一种魔法般的能力,可以轻松自如地让那些草药畅流进女人的血液,让中药的神奇力量随女人的生命之花一起绽放,除去体内的毒素——包括女人心理上的杂质,关于爱情的,关于男人,孩子 ,以及种种沉沦女人心底的不洁,都会随着花开悄然退去。所以,他治病,极像他父亲的手法,必先郑重地问:来了么?这句女人的隐语,被他高频率地使用。待确定了状态,把脉只需几秒钟,女人花期内的生命讯息,瞬间便可把准。然后快速地开出药单,告诉你回去后立刻煎服。亲自司药,让那龙飞凤舞的字体与药厨里那些芬芳四溢的草药不误花时,赶上花开的速度。苦味的药相遇芬芳的花,是滋润,还是略带催残的洗礼?
诊所的墙上挂满了锦旗,内容简洁含蓄,满是女人心事。送子观音,护花使者……一位正在就诊的女人眉飞色舞地向他述说,吃了三副药便怀孕了。而那面“护花使者”,倒让我想起一个常年吃中药的女人,是一个老匠人的小娇妻。因为她常年熬中药,整个院子因飘浮着中药味道而像个仙境。中药,总有一种脱俗的芳香,像一缕脱离凡尘的魂魄,它的流动总让人想起高贵的守护,有一种特殊的讲究感。而那个女人,在中药的浸泡和药味的喂养下,更像个仙女,一身仙子气息。孱弱,清雅,衣袂飘飘仿佛可以飞天。因为她吃中药,老匠人会捧起她的双脚为她洗脚,她的脚在老匠人的掌心里浸在水中,像两只玉色的花蕾。我还有一个灵气四溢的女友,她把中药放在车里做香料,而且少不了菊花。她说用中药熏香清心明目,有益身心,好过任何化学物质。不知她是由此迷恋中药还是因为迷恋中药而迷恋这种用途,她频繁光顾中医诊所。而在花期,她会俯首对我耳语相约:好友来访,去寻中医?生命之花被她称为好友,还有什么称呼比这个称呼更贴切?她聪慧的眼神里常带一点点小小的狡黠。
终于,就诊的女人们散去大半,我把手伸过去。他抬头问,来了么?我摇头,难以开口。就像当年因腹痛来就诊时一样,面对老中医慈祥的目光我久久无法开口。那时花儿初绽,羞于开口,而这一次,花儿即将枯萎,我却依然难以开口,心中满含羞耻。可能是我头上的白发给了他某种暗示,他居然不再问,开始给我把脉。他表情变得肃穆,像主持告别仪式。他的表情让我确认,我的生命之花真的枯萎远去了!对于这个以浇灌女人之花为己任的祖传医生来说,确认一朵花的枯萎与目送一个生命的离世无异。这是一种宣判,宣判我一生中花期的结束。他的肃穆近距离地向我袭来,如同一袭飓风,迅速荒芜了我的花园。失落,苍凉,空洞,羞耻,自卑……纷至沓来,毫不留情地将我笼罩。我的生命就此被抽了脂,质感流失。色泽流失。意义流失。长发,衣裙,皮肉骨骼,女人头衔,将欺骗性地搭起一座荒芜的城池。从十四岁那个炎热的夏季开始,花开花落,花期花汛,她伴我春来冬去,岁岁年年。莫非,我的城将在鲜花盛开之后,瞬间荒芜?
年轻的中医依然龙飞凤舞地开了处方,给我人道的安慰。他说,吃三剂药,有可能调回来。可能,这位祖传中医的自信在这句话里打了折扣。我第一次听到他这么没底气的与病人说话。
我没有按照医嘱马上煎服,而是把这三包草纸包装的草药放进衣柜,任它淡淡的芳香日夜缭绕。它是关于我生命之花的最后纪念,就像当年外婆掖在我枕下的那包粉红色的软纸,是我生命花园里的一道风景。只是那时花期初到,不懂得珍惜,没留下那柔软的一角来沉淀记忆。而这最后一道苦涩的风景,我要保留。也许这些植物的碎片并不适宜久留,但我至少要保留一段时间,作为纪念,作为安慰,作为一种与生命相关的无奈痛楚来保留。也许有一天要抛掉它,但一定是因为它严重变质或是长了虫子令我恐惧的时候。
焦渴的午后以及夜晚
一
一只叫声清脆野性十足的蝈蝈,因笼子的囚禁和极度干渴而死。死状惨烈:眼睛突兀,头部萎缩,身体干瘪。四肢直直地伸展,停顿在不屈挣扎状态。触角和肢体末端,因为完全失去水分一碰就断。它死了,留下一具小小的魔鬼一样的尸体。
这具小小的尸体就在我的居室里。狭小的空间使我不能视而不见,无处回避。我必须面对它。它不可估量地高明,以安静的姿态做最后的抗争,并且取胜。它以被害者和胜利者的双重身份,给我冰山火海般的折磨,在我本已脆弱得无法拯救的神经中注入彻骨疼痛。其实,我仅仅是把它挂在我的阳台上,距离地面四层楼的高度。也就是说,我们处在距太阳,距地面的同一高度。可它居然这样惨死了。它死了,而我呢?可怕的追问在这个骄阳似火的午后,洪水猛兽般将我包围。我毫不犹豫地拉上了窗帘,拒绝致命的阳光。这是我唯一能够做的。我的自救能力,不过如此。
拉上窗帘房间无窗无门,像个笼子。失去光线,失去窥望窗口,暂时看不到我的高度。我将身子牢牢地埋在一只破旧的沙发里,下
意识地将两只脚贴在地板上。在这个小小的尸体旁边,我是如此渴望土地的厚实稳当,渴望蒸腾的大地气息。但是我明白,我被关在一只钢筋水泥笼子里,被悬挂在距地面四层楼的空中,烈日暴晒,远离地面。
二
早上我发现这只蝈蝈的时候,也处在这样一种悬挂状态。我与众多的晨练者,正悬挂在一座山的半腰,一条蛇形的盘山小路上。这只蝈蝈,则悬挂在一位老农高高挑起的竹竿梢头。而且在那样的悬挂的位置,它毫无惧意,鸣唱欢快。
老人一边编笼子,一边卖蝈蝈。他粗糙的手指扣编着纤细的草,编出的笼子纹路精致。为此,他黝黑的脸上菊花般的皱褶里,堆满自豪。他每编一只笼子,就将在纱袋里挤成一团的蝈蝈掏出一只塞进去,然后封口。那些蝈蝈在那条劣质纱袋里,失去自由的同时,也失去了智慧。它们不思逃脱,在恶劣的环境里自相残杀。纱袋中的一只蝈蝈被同伴咬掉了大腿 ,被老人笑骂着作为废品扔掉。他扔得很干脆,没有一丝怜悯,没有多瞟它一眼。他不在乎它的另一只腿是如何地因疼痛而剧烈颤抖,叫声凄惨。他只知道断了腿的蝈蝈卖起来比较困难,至少要被讨价还价,多费口舌。扔掉那只蝈蝈之后,老人的笑容依然憨厚可亲,表情丰富。他说,编笼子的手艺几乎失传,现在全村只有他一个人还在干这种行当。这种笼子是把蝈蝈装进去之后最后封口,蝈蝈就是死在里边,都逃不出去。他还说,这种手艺其实好多人都不愿做,既搭工夫又不赚钱,他只是为了保留一种工艺。保留一种工艺,从他土得掉渣的方言中听到这么时尚玲珑的一串词汇,让我心里一惊。我想起非洲已经失传的人皮灯罩,那也被称作是一种工艺,而且享誉世界。这种联想让我顿时心生惊惧,隐约生出怀疑,怀疑那种工艺是否真的失传,怀疑与日俱增的凶杀案是否与那种工艺有关。
我以一块雪糕的价格,买下了一只笼子和一只蝈蝈。老人将蝈蝈递给我的时候,深深地叹气,说现在的城里孩子,连一只乡野的虫雀都见不到。他衣衫褴褛地蹲在城市街头,却并不自卑,他用救世者的骄傲神态与我们对话。因为他会编制没有出口的笼子。他捉蝈蝈安慰城市,拯救城市孩子远离大地田园的困顿。他还一再告诉我,怎样才能让蝈蝈叫得更动听,比如,喂辣椒,因为蝈蝈最怕辣椒。
我没有喂蝈蝈吃辣椒,想给它一点人道的救赎。但我的施救适得其反,愚昧无知。我懵懂地杀了它。杀,一个极具暴力的字眼。我不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看到它,使用它。但是今天无法回避。必须承认,我无知而懵懂地杀了它。
蝈蝈,被暴晒而死。阳光变得可怕。我以最快的速度毫不犹豫地
拉上窗帘,本能地给自已施救。但在拉上窗帘的一瞬,我为自己制作了一个更为密不透风的笼子。突然发现,我与编笼子的老人有着同样的手艺,只是我更加愚笨,我制作的笼子里囚禁的是我自己。仔细打量这间常年供我吃喝拉撒的六十平米的居室,在这个无窗无门的时刻,是这样一副模样:陈旧,狭小,昏暗,潮湿,密不透风……而且在陈旧的墙角,还停放着一只蝈蝈的尸体。老式的电风扇被我操纵得死命地旋转,发出卡了喉咙般的呼噜,却丝毫无法解救这个笼子里的令人窒息的状态,阵阵热风像得了瘟疫,黑暗中软弱得如同世界末日的呻吟。
三
这个笼子证实了一个已故的邻居的预言。他晚年的时候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甚至失去了对生命机理的感知。一天到晚不停地进食,不停地喊饿,不停地大小便。他常常把黄灿灿的大便拉得满屋子都是,然后整个人像垃圾一样遭到儿女们的怒吼。在儿女们严厉而徒劳的教育中,他偶尔会清醒,拿衣服去擦地上臭烘烘的屎尿遮掩罪行。还自得地为自己辩解。他说,你们不孝还怪我,把我关在笼子里,这么高,我找不到门,窗外的悬崖那么高。这笼子从来都是关虫雀的,你们却把老爹关起来。他说他从小就在玉米地里屙屎,没有庄稼地我怎么解便。他的理论让家人哭笑不得,唯有他那个染了黄头发被家人视为不良少年的孙子,惊喜地说老人家的辩解充满哲理,爷爷简直是个了不起的诗人。或许是老人许久没听到这样正面的夸奖了,他竟像遇到了知己,从那以后无论儿女怎么吵闹,他都不屑于理会,理直气壮。只满脸和蔼地与孙子说话。而且一发而不可收,在他眼里,到处都是笼子。他随手一指,那座楼是鸽子笼,那条街是兔子笼,这个城市是蒸笼。笼子,笼子……直到死,他还埋怨儿女们不孝,把他囚在气味难闻而且鬼魅乱窜的笼子里,让他死都不得安生。其实他终死在医院里。这个中午,这只躺在笼子里的蝈蝈尸体,以狰狞的面目完整地表演着那个死都不得安生老人临终时的满腔幽怨,以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息向我控诉笼子的罪恶。
四
渴。是死去的蝈蝈最后的生理体验。那种渴一定是那种想喝掉自己鲜血的渴。这种渴 早有体验,只是我没有像蝈蝈一样因此而成为尸体。那是一次几乎要命的腹部手术。医嘱手术后六小时内不能喝水。手术是在高烧的情况下做的,术后的我依然是高烧病人。一个高烧四十度的病人怎么可以不喝水?要命的渴。我当时抓住医生的手说,如果再不让我喝水,我就喝你的血。当时我的表情一定与这只蝈蝈一样令人恐惧,因为我看到我身边所有的人变形的脸。他们吓懵了,死命地拽住我的手,解救被我死命拽住的医生的手。我拿出了术后病人残存的所有力气质问他们,为什么不拿点水解救我?!喊得歇斯底里,地动山摇。然后一阵黑暗将我解救了。昏厥让我进入了一片黑暗与宁静,没有声音,没有墙壁,没有城,没有亲人,没有医生,也没有渴。上帝赐我了暂短的天堂或者地狱。但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上帝的解救是彻底的。因而保证了术后六小时没有喝水,保证了医生的鲜血一滴没被我喝掉,保证了我的血肉躯体在人世间继续活着。那个梦魇,我一生永远不愿再记起。但我没有能力控制它,控制那个生命黑洞 ,它会在任何时候随心所欲地吞噬我。在这个中午,死去的蝈蝈用它可恶的肢体语言再次将我拖进渴的深渊。而且,我制造黑暗的能力也极其有限,只是拉上了单薄的窗帘,远不及上帝赐予的黑暗可以让我瞬间解脱。渴,再度给我真实的折磨。它并不仅仅源于胃部和喉咙,它仿佛来自我身体的任何一个末梢部位,每一条血管,每一根神经。或者,根本不是来自我的身体本身,而是源于某种身体以外的神秘信息,某种感应。比如,蝈蝈的死。比如,那个老农奇特的手艺。一个平庸无知的凡俗之人,解渴的唯一办法是抱起杯子大杯地灌水,一杯再一杯。我曾视这种现像为病态,多次认真地看过医生。但医生的解释永远是喝水是人体需要,人要保持一天八杯水,人的血管里百分之八十三都是水。专业的解释让我无可辩驳。我顺从地喝水,而且喝一种据说是经过高科技处理的磁化水,这种水的原理解释是航空磁铁的磁场加上水的速度把水分解为小分子团,容易被人体吸收而且可以改变酸性体质。它的各种优越被漂亮的宣传广告和昂贵的价格一再证明,所以我深信不疑。但它在许多时候它让我失望,让我迷茫。因为当我为焦渴拼命喝水的时候,从未真正止住过渴。而且那些喝进胃里的水,仿佛会产生重重倒影,那些倒影充满狂躁的鼓动。
五
耶稣说:人若喝了我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入永远的生命。
但是,这不是一个虔诚的时代,我更相信人为机械的解救。我把解渴的希望寄托在医院里。
为了水,我挂上吊瓶。无色的液体流过透明的塑料管子,再流过闪光的金属针头真实地灌进我的血管。水,与我对接的方式是金属穿过皮肉的疼痛。人类的智慧仿佛先天不足,一切行为必需伴随破坏性的疼痛,身体的,自然的,尖锐的,麻木的。曾经在飞机上捡起一张报纸,看到了科学家的忏悔:本世纪的八种垃圾发明。其中塑料名列榜首。那是一种迟发性钝痛。这种钝痛在几十年后几乎病入膏肓的时候才有病理反应。有报道说某公园的成群的梅花鹿死因不明,解剖尸体才发现它们的胃中塞满了塑料袋。某地观赏鳄鱼因食入塑料瓶子三年不能进食,能清楚地看到它的皮下脂肪从鼻子到尾巴一点点消耗掉,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但是今天对我施救的,也是塑料。它像多变的女妖,从报道中吞食生命的魔鬼变成纤细透明的救命工具,在这个生命危机四伏的医院里招摇。病房,手术室里,它们以绝对洁净无菌的优越姿态圣物般地在病人痛苦的呻吟中旁若无人地起舞。它以天使般的面孔病态而疯狂地覆盖世界,渗入生命细节。
清醒的忏悔苍白无力。
六
解渴,是所有生命的必经途径,我们无比自觉。我们的祖先大禹,就为子孙们做了很好的榜样。他的一生与水纠缠不清。无论是治水还是喝水,都是纠缠。与水的纠缠中,人有足够的理由泛滥人性。可以豪不遮掩地让自己的意志利益裸体出击,抗衡天地自然。因为,渴,无法抑制。比如我们的城市中那条人工河的诞生。为了水,为了给这座干渴的城市解渴,几乎是全民参与,动用了大量的机械。如果不是开挖这条河,我真的不了解机械的强大。在烈日下,挖掘机一次操作,便从多年的淤泥里挖出成团的蛇。而且铁质的家伙面对那些恐怖的软体动物毫无惧色。蛇,那些曾引诱人类始祖犯罪的狡猾而邪恶的东西,在那个中午,在庞大的机械面前,唯一显露的本领是逃。它们渺小而且绝对弱势。它们并不习惯烈日下的蒸晒,呈现出丑陋的挣扎,带着满身湿漉漉的泥浆缠绕蠕动,毫无希望地四处逃窜。它们曾经的罪恶只存档于上帝那里,此刻它们已没有任何施展罪恶的能力。蛇的逃,引发人们的快感,围观的人们咬牙切齿,协作有力,举起铁锹一起向蛇团切去。铁锹,这种普通而笨重的劳动工具,在切杀那些蛇的时候,居然锋利无比。
七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和田野的活物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而在21世纪某个城市某个中午,人类对它的处决更果断:打死它!打死它!
一个民工在奋起斩杀那些蛇的时候,误伤了自己的脚指,疼痛得一阵惨叫。惨叫声唤起了伙伴们更大的愤怒,所有的斩杀更为疯狂。蛇的血,人的脚指的血,同为红色,交汇染红了那片蛇形的河岸。
一条河终于诞生了,难得的清流穿城而过,在人们的梦想中浇灌城市。但,它带着某种阴影。冰凉地蠕动,酷似一条蛇。当人们为它欢呼蜂拥亲近它的时候,它安静,诡秘,不动声色地实施引诱:
一五岁小女孩河边汲水滑入河中溺毙。
一路人为捞鞋子溺水身亡。
三醉汉贪恋清流夜半游泳被淹死。
一桩杀妻碎尸案告破,罪犯将尸体抛入河中。
河中多次发现食人鲳,疑善男信女放生所致。
河中不明水草疯长,建议市民不要私自引进外来物种。
……
终于在某一个早晨,我再次翻开晨报的时候,感到绝望。河水,对城市的滋润远不及带来的焦渴更多。死亡,罪恶,忏悔,贪欲,错乱,我们千辛万苦开辟的一条城市血脉,轻而易举地盛装了种种的罪恶和忧患。五岁孩子,醉汉,杀人犯,善男信女,不明物种,死亡的阴影……渴望水的人们与这条河发生着千丝万缕性质不明的关系,河水的引诱与人们的欲望不谋而合,制造着媒体头条。而这些消息,成为恐怖的阴影,成功地彰显着这条蛇一样形状的河水的力量,傲慢阴森,胸有成竹,不露声色却暗藏杀机。曾经看过一部恐怖电影叫《人蛇大战》,电影中蛇为了报复人类的屠杀,倾巢而出,与人类以及强大冰冷的机械殊死相搏。为了票房而虚构的故事是否即将被现实演绎?被可怕的疑问缠绕的时候,一条巨大的蛇会清晰地出现在我的梦境里,它蠕动傲慢,花纹恐怖,伸展长长的毒信,与我耳语着什么。
我从未听清楚它说什么,但能感觉到一种令人恶心的亲切与暧昧。这种感觉真的让我无比恶心,恶心那条来路不明的蛇,恶心自己,恶心那种亲切和暧昧 ,尽管是梦境中的虚拟。会在瞬间想起蛇头蝎尾,牛鬼蛇神,蛇口佛心,杯弓蛇影……一连串关于蛇的咒语般的词汇。
八
某个夜晚灯火通明,人们以狂欢的形式庆祝这条人工河竣工通水一周年。两岸绚丽的灯光和升腾的焰火使这个夜晚失去了属于夜晚的宁静,张狂而膨胀。人群中,我以狂舞者的身份抬头偷窥一眼天空,月亮还在。但看不到月光。灯光和焰火成为夜晚的主宰的时候,就发生错乱。月亮暗然无光。还有对岸那些成林的树,在有月亮的夜晚,我曾经抱着女儿一遍遍地在那里寻找童话,公主,王子,仙女,小矮人儿……月光下,女儿的童话世界里善良美好的主人公无一缺失。但是在这个夜晚,树,只是狂欢工具,它们已被迫害成为荼毒童话的帮凶。它们毫无反抗地将那些缠绕在肢体上的奇形怪状的发光物高高举起,将夜晚照得一片惨白,空无一物。
一个小女孩儿精灵般地落在我的身边,不知来处。与这个热闹的夜晚相比,她的安静无法比拟。她一身复古装束——赤足,半裸,只挂一条红肚兜。红肚兜上绣着一只振翅欲飞的绿色蝈蝈。而且带来一片蝈蝈的鸣唱。
阿姨,你喜欢蝈蝈唱歌吗?
喜欢。
你知道哪里的蝈蝈唱歌最好听吗?
我摇头。
她看着我,示意我蹲下。她黑色的眼睛单纯而干净,闪着星星般的光芒。
我屈膝听她的耳语。她口气清新,带着原野的清香,声音清脆。她童谣般明净的耳语温暖而尖利,瞬间击穿我麻木的心。尖锐的疼痛顿时遍布我的全身,她以一种神明般的力量给我启示——带着刺骨的疼痛,我将为一只焦渴而死的蝈蝈举行一场庄严的葬礼。
黄昏的歌唱
医生又一次询问我的病情。他问,休息得好吗?
我点头。
他又问,疼痛轻些了吗?
我摇头。
他继续问,我继续点头或摇头。他笑了,笑得很温和。他说,你怎么不说话。我说,我气息不够。
真的,我的气息不够。如果说没有这场疾病,我永远不会相信气息居然这么重要,这么珍贵。呼吸需要气息,说话需要气息,哭笑需要气息,连做梦都需要气息。说话的时候,我需要节约全身所有的气息支出,紧缩腹部,控制肺叶蠕动,屏住呼吸。然而要准确无误地做到这些,依然需要一种来自自己身体的力量,而自身的任何一丝力量,都是需要气息来支撑的。
医生拍拍我的肩。拍得很轻,轻得等同于无言的怜悯。那不是一个医生的举动,是一个健康人对病人的同情。他说,会好的,慢慢来。语气像一抹阳光,虽然是一抹温暖的照耀,却刺激着我的脆弱,让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自卑。
医生转身离去,我听到了他若有若无的一声叹息。
医生的叹息让我感到更彻底的无奈。我想哭。一股热流涌起,在喉咙里酸涩潮湿地蠕动。但是泪水并没有涌出来,而是一首歌冲出唇齿。像过去的许多时候一样,泪水奔涌的时刻,会在坚强的瞬间煅铸成歌。于是歌唱取代眼泪。歌就这么神奇,我就这么神奇。在这种近于绝望的时候,我只能歌唱。不是想要歌唱,是潜意识的,没有主观思考的余地。这样的歌唱是上帝对我生命灾难状态的安排,歌唱,就像身体里的血液一样,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流淌。对我来说,歌唱,不仅仅是一种生命活动,或是生命状态,更是一种生命源泉。许多生命难关中,都是以歌唱作舟,载我渡过的。十一岁那年,因为家庭中的多种变故,我一个人在生产队的库房里度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季。那些漆黑的夜晚,成群结队的老鼠在我的身边——那个四面透风的库房里,彻夜狂欢,甚至踩着我缩成一团的身体肆虐。我的脸常常被尖利的鼠爪抓破,鼻子也被老鼠带有毒液的牙齿咬伤过。惊恐万分的时候,我没有顾得上哭泣,也没有喊妈妈来救命,我知道那是徒劳的。泪水救不了我,妈妈也听不到我的呼喊。而是突然想起了歌唱。歌儿,断断续续从广播里学来的有限的几首歌曲,成了我的自卫武器。北风呼啸的深夜,当我近于怯懦地启动冰冷的唇齿,那些歌儿便生动清脆地从我干涩的喉咙里流淌出来。像一群善良的精灵,带着我意想不到的热气。温润,圣洁,美好得无法形容。瞬间,可怕的夜晚便被融化了。在我的歌唱中,鼠群安静下来,仿佛通了人性,在隔窗透进来的月光里,我甚至听到了它们的呼吸。后来的那些夜晚,我唱歌的时候,视它们为听众。它们成了我的伙伴。夜寒不再彻骨,我真切地感觉到陈旧的被褥也有了温度。
十五岁的时候,我走进了生存绝境,失去了所有的生活来源。于是,缀学,挖野菜,拾柴火,去一个建筑工地上打短工。一米五五的身高,四十公斤的体重,每天要完成与壮年劳力一样的工作量,一个工作日搬运两千四百块砖。手指磨得鲜血直流,实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唱歌。然后咬紧牙关要求自己再加一块砖。苦难的肢体与轻盈的灵魂在我的歌唱中渐渐分离。灰姑娘一样的身体成了一台麻木的劳作机器,不觉劳累,不知疼痛,手掌和脚底都是枯树皮一样的老茧。而脑海里,却一直在默默地唱响着一首歌——《年轻的朋友》:“年轻的朋友,为什么欢笑,是新的生活,使我们快乐骄傲……啦啦啦……让我们的心在一起跳,啦啦啦……看青春多美好……”。这首歌是一部对越战争题材的电影插曲,是一群年轻的女兵在奔赴战场的前夕,在草地上弹着吉他欢快地歌唱。虽然我当时的生活状态与那些骄傲的女兵有着天壤之别,但是我不能否认,我正拥有与她们一样的青春岁月,心中有与她们一样的激情与向往。这首欢快的歌一直飘浮在我的脑海里,时刻会跳跃出来,将我笼罩。透过歌声,我能够坚定地剥去我身上没有任何色彩的灰姑娘的外衣,清醒地认识到我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我青春年少,清纯素洁,美若采晨仙子。后来我常想,那些歌是否与生俱来地长在我的身体里,我们是否从未分开过。
今天,我缺乏说话的气息。是一个医生都深感无奈的难题。我想我该开始歌唱了。歌唱的理由十分简单,一,歌声可以让我感觉到我的生命在正常延续,与十一岁,十五岁,以及过去的所有岁月一样,即使在艰难中,也能流畅地延续。就像歌声,像光阴日月一样自然而然没有任何障碍地延续。二,歌唱的时候锻炼机体,歌声这种灵动的东西会像小溪一样穿越我破败的身体,它会再次用它的清澈、甜润去滋养和净化我的病体。而且我心中萌发一个强烈的念头,我深信歌唱会创造某种奇迹,比如不治自愈。三,在歌唱中忘掉病痛,将苦难中的病体与我装满歌声的灵魂分离。它们必须分离,这种分离才是我渴望的状态。我不想让心灵与身体一起病下去,病得昏昏沉沉,没有模样。
我开始唱歌,唱那些记忆深处的老歌。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唱《四季歌》,最后反反复复地唱《绣红旗》。绣红旗,一首正统的革命歌曲。不知是它真挚悲壮的歌词打动了我,还是那悲喜交加的抒情震撼了我。每唱一遍,情感就抒发得畅酣淋漓,热血奔涌,泪水盈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如此动情。但我知道我需要这种情绪,病中的人缺乏生命活力,需要某种活力激情的支撑。
在一个黄昏,我沿着花园中的小径散步的时候。我拖着宽大的病号服,坐在草丛中唱歌,唱那些曾经作为生命源泉供养过我的歌。我努力拉长节拍,努力放大声音,努力把每一个字都唱得清晰。歌,我敬它若精灵。我要以我的声音赋予它们形体,我应该让它们美丽通灵,不能辜负了它们。
正在打扫草坪的园艺工人,一个长着花白胡须的慈善的南方老人。他几度在我身边驻足,给我以友好的微笑。我想是因为我的歌声。我身边的那些小草,在秋天里居然还带着一抹嫩绿,有些出乎我的意料。还有野菊花,金黄金黄的一朵,在医院里,居然如此灿烂地开放,菊香浓郁。一个三岁的小病友走过来,弯腰采了那朵花,蹒跚几步走到我身边,仰起苍白的小脸,双手递给我。这个孩子十一个月大小的时候,开始在这所医院接受治疗,现在三岁。他让我很容易想起小萝卜头。战火中敌人囚禁了小萝卜头,而生命之神却再度囚禁了这个出生在和平年代的小天使。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所有的户外活动全在这所园子里,我想他的记忆里不会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事情。如今,他居然懂得将鲜花献给我。我捧起他苍白的小脸,看着他纯真得近于圣洁的眼神,小小的,近于虔诚的双手,我潸然泪下。疾病,花朵,孩子,歌……黄昏。我以同样虔诚的目光看着他,我说,孩子,我真的想抱抱你。
越来越多的病友开始随我一起唱歌。这时候, 我相信歌唱是生命的原始欲望,不仅仅是我,人人都有这个欲望。我的歌声轻而易举地诱发了它们。我们同样承受着生命之神的囚禁, 同样在这座小花园里挣扎。我们一起歌唱,以同样的气息和热情歌唱,在歌声中寻求同样解救。一个周姓病友用笔记本写下了记忆中所有的老歌歌词,厚厚的一沓。在我们忘词的时候,认认真真地提示。他说为了写这些歌词,他昨夜兴奋得彻夜未眠。他说他病了这么久,第一次找到了该做的事情。他说,其实唱歌比吃药打针都更重要。后来又一位长者,来自某音乐学院的老教授,将他提供的歌词配上谱子,用自制的毛笔工整地写在旧挂历的背面,写了十多本。老教授把这些歌曲挂在园子里的小树枝头,手持教鞭,用标准的节奏带领大家来唱。渐渐的,我们的歌唱呈现规模,老教授激动地说,这些日子是他教授的最壮观的课程。
是的,壮观。在医院的小花园里,一群因为缺乏气息不愿说话的人,却在这里用各自的嗓音唱响着一首又一首歌。我们的歌声一定是壮观的。
在一个秋雨绵绵的夜晚,老教授溘然长逝。第二天黄昏,我们冒雨在小花园里唱歌为他送行。没有谁哭泣,大家只是平静地转告,老教授昨晚上路了。一切都是平静的。然后我们平静地唱歌,我想老教授一定能听到我们的歌声。因为他是老师,是歌友、病友,和同一座生命囚城中的歌者。后来的几天,一直是阴雨天,雨,连绵不断的雨,阻隔了我们的合唱。在这场仿佛没有期限的秋雨中,我不得不一直待在病房里。我将小花园里我们壮观的歌声讲述给医生听,讲了很多遍,有些滔滔不绝。我说老教授当时是如何虚弱,一阵微风就能把他的银发掀起,他的身子就会随银发一起颤抖。他的手上长满了老人斑,瘦骨嶙峋。他发烧的时候脸色通红,嘴唇也是鲜红的。但他的指挥从没疏忽过,他领唱时的声音也洪亮无比,他记下的谱子每个小节都准确无误。
医生忽然微笑着对我说,你好多了吧?
我说,还有疼痛。
医生强调说,你好多了。我说,还有疼痛,还有……。是的,我好多了。突然发现我的叙述是如此流畅,语调清晰,言词准确。我有许多许多的话要说,而且完全有能力——有足够的气息去说。
黄昏的杀戮
那一天,那些小羊与我一路同行。它们洁白,柔弱,安安静静。一个挨一个平躺在一辆农用三轮车上,我一眼就看到它们的状态。
山路蜿蜒迭起,那辆农用三轮车吐着黑烟与我们赛跑,在我乘坐的豪华大巴的窗子下面时隐时现。当它第三次闪进我的视线,并且紧紧地贴在我的窗下的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些小羊的真实状态与表情:它们一共有十二只。因四蹄被捆,所以显得十分安静,毫无挣扎余地。一只挨一只被摆放在一起,所以又显得特别有秩序。它们整个身体只有娇弱的脑袋能够微微地抬起,但这动作太微小,被三轮车疯狂的速度淹没了。唯有那十二双绝望的眼神是复杂的:惊恐,焦虑,迷茫,无助,怨恨,挣扎……,还有着微弱的叫声。那叫声在这尘土飞扬的新开辟的山道上,在搅拌机轰隆隆的吼声中,像一缕埋没在深夜里的一丝支撑生命的呼吸,微不足道。道路开始变得陡峭,农用车司机却越跑越兴奋,干脆甩掉草帽,加大油门唱起高歌。
终于,我们在阴凉的空调大巴里,看着那辆三轮车得意地消失。而我们的行走,则越来越艰难,绕着一堆堆障碍似的石堆、水泥、沙子,还有三五成群的筑路民工慢慢前行。由于越往上走山越陡,这里的开发似乎慢些。
这是一条通往一个新开发的风景区的道路。大山被劈开,剥去苍翠的山皮(“剥山皮”是从一个开发者口中听来的词汇),裸露出一条初具规模的道路,尘土飞扬。这些尘土的舞动,使这条尚未铺上水泥的道路已具备城市道路的某些特征:两边的丛林,蒙着一层尘土,灰黄的颜色像穿上一层混沌的外衣。
这个风景区,在地处中原腹地的深山老林里,几年前只住着寥寥几户人家。最初发现这处风景的,是来自城市的几位探险的大学生。他们由于迷路,借居山民家中,山民的热情招待使他们发现了这里的旅游价值:这里风景如画,这里是天然氧吧,这里的农家饭菜自然清香。此后不久,这里便被开发为风景区。风景,氧吧,农家饭便被写在景区花红柳绿的广告词里。许多与旅游有关的东西源源不断地涌了进来: 机械、炸药、老板、施工队、导游、客人,甚至还有千里之外的民俗节日。这些东西都叫开发。现在开发得最前沿的是山民的语言,在这座山里,我遇到的任何一个目不识丁的老人,或是三五岁的幼儿,当他们全然不知环境、自然为何物的时候,开口便是开发,抬手朝任何一个方向一指便是开发。
走进这个景区, 首先看到的是一大片刚开发的光秃秃的水泥地,无序地摆放着红红绿绿的塑料水桶,扯着塑料管道,山民告诉我们要在这里开发泼水节。水桶已注满清水,一群身着傣族服装的农家女孩儿,个个浓妆艳抹,露着肚脐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大批游客跃跃欲试,吹起怪异的口哨。这里,将是远离城市寻求自然的人们精心营造的一个狂欢场,比迪厅、菜市场、马路有着更为辽阔的噪音的狂欢场。而这个狂欢场的四周,是高耸的垃圾堆,混杂着未死的绿叶,炸碎的山石,水泥石灰的残渣,还有刚刚被挂上去的色彩鲜艳的塑料袋。
我没有走进狂欢场,但依然没有逃脱那种混合的尖叫声、口哨声以及掌声的冲击,垃圾场的包围。在这种氛围中,我差不多忘记了那十二只小羊。或许是它们的洁白与幼小让我对它们的去处有一个美好的设想,我想它们该是被拉进深山去喂养,那里会有更为鲜美肥厚的绿草给它们吃,更为清澈甘甜的溪水给它们喝。
黄昏的时候,狂欢的叫声中夹杂升腾起黑色的烟雾,被狂欢的人们浇得湿淋淋的水泥场地四周,架起了高大的烧烤火炉,风箱呼呼作响 。火炉里的木炭在人们的盼望中渐渐燃起,跃起一簇簇蓝色的火苗的时候,有人催促着什么。我突然感觉到一丝不祥,想起了那些小羊。我翻过垃圾堆企图寻找它们,结果却出人意料。我与羊之间只相隔一道垃圾堆,也就是说狂欢与死亡之间只隔一堆土石。在垃圾堆的斜坡下面,有一个简易的屠宰场,那十二只小羊仍被捆着四蹄,被堆放在一起。它们已不再做任何挣扎,也没有声息,目光中却有着更为复杂的东西,深不见底。而那个载它们来这里的农用车司机,这时候兼做屠夫,正在霍霍地磨着尖刀,以粗糙的手指试着利刃。他的目光与小羊截然相反,专注的眼神即将溢出眼眶,眼睛中黑色晶体的最浅处飘浮着混沌而朦胧的幸福光芒。
看到我走过来,他迟顿地朝我嘿嘿笑笑。没有表情,只有那声音表明他在笑。在即将暗下来的黄昏里,听起来毛骨悚然。
我说,你要杀它们吗?
他依然是嘿嘿地笑。
我又说,你要把它们全杀掉吗?
他依然磨着刀,嘿嘿地笑。
一个本地女人从我身边走过,她不屑地对我说,他是个傻子,还是半语(声带不健全,会简单地发音)。
但在这个黄昏,傻子是个称职的屠夫,我绝不能小觑他。他磨完刀一直蹲着,身子不曾扭动一下,手脚没有一点大幅度的动作,便轻而易举地割下了一只小羊的头颅。而那只小羊也近于无声,只是极其微弱地发出一丝声音,咝——,像撕裂一张白纸。随后便是流血声,哗啦啦——,一只小羊的鲜血,竟然哗啦啦流出了声音。杀戮,就这么简单,而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没有任何声响,只有血流的声音。
接下来他动作麻利地剥掉小羊的皮,开膛破肚,掏出内脏。
我再次颤着声儿问他,全杀掉吗?
他虽是半语,还是清晰地吐出了三个字:不够卖。这时候夕阳退去了最后的残红,黑夜即将来临。我仿佛听到从哪传来一只母羊凄惨的叫声,咩——,拖着长长的颤音,令人发抖。
是谷底有羊在叫么?
他依然在笑,他说, 山上,没有羊。
那晚,这座山里除了狂欢的笑语,空气里弥漫着烤羊肉的焦煳味道。
第二天太阳在山顶升了起来的时候,当地导游兴奋地挥着手向我们介绍,那儿,也要开发,还有那儿,也要开发。那儿是一个大停车场,那是一个娱乐中心,那儿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无疑,他作为本地有知识有见识的一代,是这山区开发的参与者,所以他如此地骄傲。随着他挥舞的手望去,前面的两座山体已被剥去大块的皮肉,泛着惨白的光,如一片裸露的白骨。
海棠满园
那年我十六岁。母亲留给我的除了一个春天的忧伤,还有一个荒芜的园子。那园子里长满下耳朵听它的细语。雨天我就撑着一把竹骨油纸伞数那些泪滴似的雨珠儿。那把伞张的是红色的油纸,虽然经历了许多个雨季,也经历过雪天,但在雨水的冲刷下依然晶亮,同时散发着愁绪般的桐油气息,萦萦绕绕,缠得人心绪飘摇,想哭,也想笑,也会想起母亲。 但很淡,就像涟渏中的最后一道波纹,一丝微微地颤动。其实我也知道母亲在小城的哪一边,也曾走过他们的家门口,看见过母亲家的两扇朱门。但却从没走进去过,也从来没有走进去的欲望。隔墙能望见那两扇朱门里的一抹树梢,挺拔地伸在院墙之上。由此我想象那院内一定清凉,有浓厚的树荫,也许还有花草。母亲是爱整洁的,所以我走过那里的时候,常常心不在焉,跑神儿,猜想母亲在那院子里会干些什么 ,是在扫地吗?是在洗衣裳吗?母亲洗衣服的时候总是能洗出节奏,湿衣服里挤出的水像拧断了胡萝卜的声音,细小而清脆。
一个雨天的黄昏,我去看海棠花的时候 ,发现了一只湿淋淋的猫。身上长着黄白花纹的猫。 满身泥巴, 浑身发抖地卧在海棠花叶子下面,来路不明。有点像这丛没有来由的海棠花,外婆没有种过,母亲也没有种过,我也没有种过,但它却枝叶茂盛地长了出来,还开满了花 。 海棠花在雨中依然舒展地开放,而小猫不住地发抖 。她睁着两只明亮的眼睛,肮脏的皮毛下面 温热的身体和均匀的心跳 ,像海棠花一样让我动心,也让我得到了某种安慰。 我几乎不假思索地把它抱回屋里,用我的脸盆为她洗澡,还用了香皂和洗发水。并没有谁来认领这只小猫 ,十天后,我就完全放心它属于我了,我就给它起了个很亲切的名字,叫它小妹。那时我很少与人交流, 很讨厌那些废话一样虚假而热情的问候。最多的时间是写写画画 。我记得我用透明的油光纸套在大众电影的人物画上描过一大本人物画像。还有一把破旧得只剩下一根弦的凤凰琴,我用它弹出了许多流行歌曲。我还有一件漂亮的连衣裙, 穿在身上像挂了一件草编工艺帘子,有一种古朴、远离尘世若有若无的感觉。为此我喜欢穿着它站在门口的阳光里晃来晃去,漠然地看着人们从我身边走过来走过去, 确切地享受那种在人群中间却远离尘世的惬意。小妹来了之后,她身上有着许多的优点让我爱不释手,她看我的时候神情专注,目光单纯,她的呼吸温暖而匀均,最令我满意的是她从不说话而且叫声孱弱,腼腆而宁静。我让她看我的画,听我弹琴,也给她说话。那时候我对她说的话很多很多,而且全是心里话,特别是夜里,在一片漆黑中看着她隐约发光的眼睛跟她说话。我们成了知己。后来她就常常依偎着我睡觉,枕着我的胳膊特别舒适也特别温暖,有时候还会在睡梦中伸粉色的小舌头舔我的睫毛。她还会在我洗完头发的时候,仰头看着我湿漉漉的头发顺着我草帘一样的裙子往下滴水,然后用她尖利的爪子挂着我的裙子攀爬到我的肩头,流露出种种期待。
这样一个充满温情的小东西依偎在我身旁,让我记忆中那些温暖的生命历程活泛地衔接起来, 我 又开始怀念 一头猪。 一头并不愚笨而且充满 灵性的猪。 那年我十一岁 ,一个人在老宅中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头小猪跑进我的小院,而且直到死去它再也没有走掉。 整个冬季 它都与我在一起。每天晚自习下课,我要端着油灯走过好长一条胡同,而漆黑的胡同的尽头,总有它温热的气息 在等待我。那年的冬天,雪 不停地下,路上的积雪总不融化,踩起来嘎蹦嘎蹦地僵硬得让人想不出明天是什么样子。而我却生活得满是希望,每天除了自己吃饱喝足,还要给小猪做饭,把糠皮煮得热乎乎的。每天夜里,小猪就卧在我的床边,它那粗放的呼噜声能让我放心地入睡,知道它活着,我也幸福地活着。
我对生命的依恋使我更为清醒地惧怕生命的脆弱,担心哪一天那个温暖的生命会死掉,离我而去。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尽量多跟它待一会,看着它吃饭,给它挠痒痒,还紧皱眉头为它捉虱子。后来那小猪果然因咽下一枚两分钱的硬币,几分钟内便成了一具尸体,几十分钟内又变成了一堆僵硬的尸体。后来小猫也死了,死得稀里糊涂莫明其妙。小猪死的时候,我伤心,流泪,虽是春暖花开的时节却没采一朵花,没有看见一只蝴蝶。小猪的尸体被做屠夫的邻居抬走,给我留下二十元钱。那时候二十元钱能买到许多东西,甚至能买一把不错的吉他。可我什么也没做,恹恹地只想哭。好几天懒得做饭也不想吃饭,晚上睡不着觉,朦胧中总是听到它的呼吸和叫声。 而小猫死的时候,我却像得到了一个美丽的寓言,心绪诗意,清醒,平静,甚至淡淡地欣慰。仿佛认识了某种真谛。她先是得了一场大病,有七天只喝水,不吃一点东西 。然后竟然慢慢缓过来,是在我的怀抱里,我一直抱着她,直到她能吃能喝,胃口和精神都好起来, 大块地偷吃我的牛肉,恢复了元气,我才放心地把她放回她 的小窝。然而在一个月之后的一天夜里,我正在梦中与她在一片竹林里嬉戏,她却在一声温柔的叫声之后毫不犹豫地死在那个我为她铺了婴儿毛毯的温暖的小窝里。她的睡姿安祥,弯着腰,歪着头优雅地蜷着身体,像特意的一个造型,脸上似乎还带着一种类似幸福的笑意。我抚摸着她,还吻了她,她的皮毛上还有我为她洗澡时留下的洗发水的香味。这香味让我留恋,仿佛刚才的梦境在延续:青幽幽的竹林,欲滴的露珠,她敏揵的跃姿,还有我欣喜的笑声。我没有哭泣,而且特别地安静,久久地沉浸在梦境 里,觉得那是一种皈依 般的道别,这种道别天地释然,温馨而禅意。我一直守在她的皈依地——那只温暖的小窝旁,直到天亮。我把她的墓地选在那座母亲留给我的园子里,那座荒芜的园子,那座会开出海棠花的园子里。葬猫的时候,我发现杂草深处居然还开着一朵精灵一样的海棠花。我保持了她原有的姿势,从杂草深处采了那朵海棠,轻轻地采下来,又轻轻地 为她戴在头上。为她盖土的时候,有一滴温热的泪珠儿从我的鼻尖悄然滑过,哦,愿来死亡是这样的。死亡的漂亮与安祥让我感动。那时已是深秋,满园的海棠都已凋零。她带走了最后一朵。
第二年,园子里的海棠花蔓延,竟然 梦境一样美丽。我常常想它们是那朵深埋地下的深秋海棠的精灵所在。 在那个海棠花盛开的时候,我开始以成人的身份频繁地参加别人的婚礼,也有葬礼。 我参加的第一个婚礼是我一个早婚的同学,十八岁便结婚,我采了一大把海棠花送给她。记得她的嫁衣鲜艳 ,脂粉施得恰到好处 ,美丽得让我有了为她照相的冲动。我说,我如果有个相机,一定为你照张相。 宴席上大家都夸他们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祝他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而新郎那无所谓的笑容却让我 一阵疑惑。我悄悄地对新娘子说,你们真的会白头偕老吗?没有得到回答,宴席散开的时候,我发现我送她的海棠花撒了一地,几乎全被踩成了花泥。 之后我又参加了一个婚礼,新娘是我的邻居大姨,因长年生病,将近四十岁才被一个六十岁的老铁匠娶走。他们的婚宴并不收礼,只是摆 了几桌酒席 。我依然为他们采了几朵海棠花送过去,只是已是深秋,花朵比春日的小了许多。我记得老铁匠还拿出一朵为新娘子戴在鬓角,那位病恹恹的新娘立刻漂亮起来,更像个新娘了。这让我特别高兴。那天新娘一直坐在帐内不曾出来。而新郎只顾得照顾新娘,只是象征性地敬了一杯酒。宴席自始至终懒懒散散。散席的时候,我看到 老铁匠正在帐下给新娘喂水,老铁匠的手有些发抖, 新娘喝着水也不住地发抖,抖得我一阵揪心。
不久我就参加了第一个葬礼,是一个本家奶奶的。老人家年轻守寡,熬得满堂孝顺的子孙,葬礼热闹非凡。吹吹打打,祭品花花绿绿地摆满了一条街。 那热闹让我突然想起某个婚礼。我一直喜滋滋地看热闹,觉得本家奶奶不是走进墓穴,而是 喜气洋洋地走进一个新家,一个飘着新鲜的油漆香味的新家,一个窗明几净、阳光温暖而明媚的新家,窗台上还应该有一盆盛开的海棠花。孝子们的哭声在鞭炮声中像是闹洞房的一群孩子的叫闹。这阵热闹之后我再次参加的一个葬礼便真的重复了一个婚礼,就是那个 秋天结婚的四十岁的新娘。大概是在半年 之后,像娶她的时候一样,她脸色苍白地躺在帐内,六十岁的老铁匠独自坐在床沿上为她守灵,七天后葬在一片苹果园里。安葬她的那天,老铁匠开始时哭得老泪纵横,到了墓地却出奇地平静,封好最后一掀土的时候,他竟然奇迹般地抓着一撮海棠花放在她的墓前。春寒料峭,是哪 家的海棠花开得这样早? 他也许采了秋天最后的海棠花,或是那海棠越过秋季来到早春,一直在等待着这个祭奠吗?
就在这一年的春天, 园子里的一棵小树上,居然搬来了一窝喜鹊。麻雀也好像多了起来,叫声特别清脆。鸟儿大合唱般叫声总是热热闹闹地把我吵醒。我的日子开始清晰起来。叹息却开始朦胧。蹲在园子里看海棠花的时候, 常常心不在焉,梦境重重。天边绵软的云霞会让我满怀柔情,夕阳西下的时候会莫明地惆怅。 我就开始写日记,用文字摆弄自己的心情。后来 就开始谈恋爱,谈得 轰轰烈烈, 爱得死去活来天昏地暗。就在这个时候,我那个早婚的同学果然带着四个月大的孩子回了娘家,原因是她的丈夫出了车祸,她不仅做了妈妈,还做了寡妇。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望眼欲穿地守在园子里,等待着与恋人的约会。 我想我该为 她 叹息一声或者掉几滴眼泪什么的,但是没有。恋爱的兴奋占据了我所有的情绪。 海棠花 在我的身边一朵接一朵地开放,无声无息,一如既往 。一阵微风吹过, 那成片的花朵海浪般地起伏,像藏满了精灵,涌动着,不安分地翻弄着那个春日的黄昏。
染 坊
我刚刚记事的时候,也就是七十年代初,我们小镇的老街上还开着一家传统的染布作坊。据外婆讲,那个染坊开了好几十年了, 旧社会是地主家的,解放后就归了生产队,是公家的。但是换汤不换药,染布的业务不变,忙碌的季节也不变。方圆十几个村子,收了棉花,冬季农闲了纺线织布,年前拿到染坊去染。 我在路边玩儿的时候,时常会碰到问路的,问这里是不是染坊街,去染坊怎么走。我便一路小跑,骄傲地给他们带路。
染坊的两个染布师傅,一个姓刘,大家叫他刘相,一个姓李,大家就叫他李相(一直沿用旧时的称呼, 学徒、长工都称相公。)。旧社会他们是给地主扛长工,管吃管住没工钱,解放了是生产队记工分,虽然染布比种田活儿轻,但是属技术活儿,按十分劳力记工。刘相是李相的师傅,年纪长一点,当时有五十开外,待人和气,谦恭知礼,独身一人,晚上他就住在染坊院儿看院子。 李相当时也四十开外,为人厚道,稍显木讷。 虽不善言语,但他的热情厚道与师父无异。 乡亲们寻个私事,求他们帮忙染件旧衣服旧被单什么的, 师徒俩总是有求必应, 染好了就由李相抽空送过去。其实李相是挺为难的,那年头,做这事是揩社会主义的油,让队长会计知道了是吃不消的。但是 ,如果哪一阵子开缸染布了没人来求他帮忙,他又会像欠了谁似的,见人就笑得格外实在,还会说有活儿就说话啊,我除了会染块布,还能帮谁啥啊。李相是刘相的高徒,配料、印染、火候都很到家, 所以也就独挑大梁了。 活儿再多, 李相也会对刘相说,你歇着,我自己慢慢来,刘相则会像疼爱儿子一样为他倒杯热水,拿条毛巾擦去染在他脸上的颜料,若是恰巧给哪个过路的看见了,就会笑嘻嘻地说,干脆认李相做儿子算了。刘相则会幸福地说,认不认没关系,当儿子疼就行了,我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其实,李相那时也已经四十来岁,说话做事也像个慈祥的老人,我看他们更像兄弟俩,花白的头发看起来差不多。
染布的季节里,四间房子那么大的染布作坊里,一只只又深又大的染缸被染布时溢出的颜料染得花红柳绿 ,像一群穿着花袍的大胖子,鼓着大肚子,生气似的咕嘟嘟地冒着蒸气。刘相总不让我们去里边玩,他对大人们说那染缸煮出来的蒸气有毒,小孩子娇贵,闻多了会伤身体。对我们则说,再往里跑得染个大花脸,还举着醮满颜料的大手吓唬我们。当我们叽叽喳喳散开的时候,背后总能听到他的慈爱的笑声。染坊院子里是可以去玩儿的,满院子架着高大的晾布架子,李相像玩魔术一样把染好的布抛得老高,然后和我们一起仰着脸看着那布在空中漂亮地翻转,展开,像仙女的飘带一样飞旋飘展,哗啦啦地落在凉布杆子上。彩旗一样悬着的布匹在带着热气飞旋的时候,天空总是很蓝,很干净,偶尔还会有一群洁白的鸽子带着哨声从我们头顶飞过,整个季节都被染得祥和明丽起来。
活儿少的时候,染坊倒更热闹,染坊院子里的槐树下中午时候是饭场,晚上是书场。那时候午饭习惯上差不多是在偏午,也就是一点来钟的时候。但是很有规律,家家户户像商量好似的,烟囱从出烟到息烟前后差异不会有二十分钟,袅袅炊烟像村子上的时针,齐刷刷地往上走,然后四散,掌握着整条街的日子,有香甜,更有笑声。当街上的烟囱陆续停息下来,染坊院子里的大槐树便会像磁石一样将街上的人们和那些千篇一律的饭菜吸引到树下,东家是煮红薯炒萝卜,西家是炒萝卜煮红薯,偶尔谁家端来的是炒白菜,那就得跟大家吃“对壶”,萝卜白菜放在一起大家吃,吃完了笑,笑完了再回去端,端来大家接着吃,一顿午饭一台戏,一台戏装满一个染坊院儿,笑彻一条街。
晚上的染坊院儿就安静了许多,大家都安安静静地来听刘相扯瞎话儿,就是讲故事。到底是沾点文化气息,拿邻居大叔的话说是听书就得有听书的样子。所以大家自觉地安静起来,走连走路也没有在田间锄地时那种粗犷了。刘相就特别精神,就开讲三国,或是水浒,也讲聊斋,总是掐指算着一个季节只连续讲一部书,也算是备了课了吧。讲的时候也是有板有眼,还时不时地搂一把胡须,我总想笑,因为他那胡须实在太短,根本搂不进手掌去。像他讲的那些故事,时常会狼腿狗腿一块拉,比如吕布怎样上的梁山,林冲怎样识破曹操的计谋。但大家确实听得热热闹闹,高潮的时候还屏住呼吸,攒着拳头,如痴如醉。其实故事中的漏洞我也是在后来读了书之后才发现了,当时听得也入迷。因为在我们那条街上,刘相除了染布手艺高,活计轻,还有很多优势,比如他单身一人,徒弟又体贴他,空闲多。虽识字不多,但囫囵吞枣读书多。
这家说,刘相李相,师徒俩都是好人啊。 那家说,吃苦受难打长工熬出来的人,知道人情远近世道冷暖啊。刘相李相说,乡里乡亲的,聚在一起不容易啊,远亲不如近邻。
一九八三年,染坊锁了门,关闭了。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情,猝不及防。但仔细回想,我突然发现已经好久没有去大槐树下吃午饭了,已经好久没有听到刘相说书了,已经听不到那响彻小街的沉闷而有节奏的捶布声了,也已经好久看不到那五颜六色的旌旗在晴空下飘展了。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几年了,染坊的生意也实在是没有了,连常年纺线的外婆, 也在那一年把那架支了几十年的纺车收了起来,辗转放了好几个地方,还是觉得碍事当柴烧掉了。因为一九八三年,棉花比漂亮的印花的确良布还要贵。
染坊锁了,染坊院儿的人群散了。听书的人散得早,刘相和李相师徒俩散得晚。 追忆起来,大概是在大家都承包了田地之后,劳作时间的安排有了很大的变化,有些人农闲的时候还做起了生意,那些听书的时间都用来走南闯北进货去了。我们家对面的张家就开了一个店,专卖各种布匹,五颜六色的鲜艳,像是春天的花夏天的柳,花枝招展得惹人喜爱,而且全是匀称耐用的化纤面料,齐刷刷地摆满了整个门面。张家太太 是个扎花能手,活生生把那些布匹扯开一头,别出心裁地挽出各色各样的蝴蝶结挂着,过年的时候,她的生意最好,好过了当年的染坊。刘相和李相也分开了,刘相去田间 为大家义务看麦场,住进了远在田间野外的三间原生产队的库房,一边耕种着他自己分得的一亩二分土地,一边守着整个生产队许多年的骄傲,十几座小山一样的麦秸垛。中午时分,刘相燃起的炊烟也会袅袅升起,但瞬间便在旷野飘散。一缕轻烟无法抵挡原野的风,日子的时针零乱了。
李相在离染坊不远的地方开了家染纸店,染各种颜色的冥用纸张,也刷锡箔纸,后来还扎制花圈。笑声依旧,只是不如从前厚道了,有点斤斤计较。都说他卖的锡箔纸虽是刷得匀均厚实,但卖得实在有点贵。
二十年后的冬季,我又回到了染坊街 。二十年的阔别,整条街道居然狭窄得让我认不出来了,当年的烟囱不见了,锁了门的染坊大院 不见了,对面张太太的布店不见了,李相的染纸店也不见了。后来听说是这条街在新的城建规划中不是商业街,两旁的店铺都集中搬到新建的商场去了。街两旁盖起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楼房,贴着花好月圆恭喜发财的对联,朱门紧闭。我终于艰难地找到了当年的染坊,被一座高楼覆盖了。
不愧是当年的染坊啊,在整条街上,那是一座最大的楼房。整座楼铜墙铁壁一般,灰色的房顶,灰色的墙体上爬满了灰色的防盗网,灰色的窗,灰色的门,铺天盖地的灰色仿佛是流泻的冬季,在小街狭小的天空下流淌,染冷了阳光,染冷了脚下的道路,染冷了记忆中的日子 ,染冷了我所有的视线。染坊,还是染坊。
回头的时候,发现远处闪了一点红色,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穿着一件大红的羽绒服骑着摩托车一闪而过,那是这灰色的天地里唯一的色彩。办这种事还穿大红衣服,不像话。两位老太太议论。原来那天是过世的刘相过七,那女孩儿是李相的孙女儿,李相生意忙顾不过来,让孙女儿代他去给刘相上坟。
另一位老太太说,也没啥,现在年轻人谁还计较这些,刘相无儿无女,李相能想着他,也算尽了师徒之义了。
在外婆膝下的日子
一
我人生的最初记忆是从一棵大桐树开始的。外婆说那棵树是她亲手种在我们家的小院里的,十三年后就长成了一棵大树,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抱得住。大桐树十三岁的时候,说不清我是几岁,是两岁或是三岁?
那一年立春的时候,外婆牵着我的小手扶着大桐树,教我说“桐树长,我也长,桐树长大做栋梁我长大了穿衣裳”。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首歌,无忧无虑的歌唱。
春天里桐树花开的时候,大串大串的紫白相间的桐花,挤满枝条。总是有一阵子看不到树叶。 浓郁的花香拌在惺忪的阳光里,空气好像变成了稠糊糊的东西。我闻得都有些累了,想找个地方去透透气。花香招来了成群的蜜蜂,飞来飞去嗡嗡地叫着。外婆正在灶房忙碌,我就跑过去,拉着她的衣襟告诉她外边来了好多苍蝇,是黄色的。外婆笑了,说那是蜜蜂。于是在那个春天,我知道了蜜蜂,知道了那是一种勤劳而且会从花朵里采糖的小东西。也知道了小喇叭一样的桐花里藏着诱人的蜜糖。
我贪婪地揭开一朵又一朵桐花,发痴般地寻找里边的蜜糖,实在找不到就去缠着外婆给我找。外婆便在笑骂中拿起一朵花来,摘掉花上的小帽子,把花朵的又白又嫩的根放在我嘴里,果然很甜。
闲暇的时候,外婆教我用花朵的小帽子扎上一根小竹签儿做烟袋锅,学着老爷爷的样子刁在嘴里好玩极了。小小的制作启发了我许多想像,也融入许多乐趣,我一连做了好多好多,宝贝似的塞得衣袋里枕头下到处都是。那有趣的玩具应该是我记忆中最早最朴实的工艺品了。只是外婆怕那竹签刺伤我,在我睡着的时候全都拿去扔掉了。后来外婆告诉我是耗子偷去了,我深信不疑,是啊,这么好玩的东西耗子一定也喜欢。
玩够了,也玩累了,我的小花山就被外婆收起来洗干净拌上包谷面做了桐花饼,饼的味道我现在已经记不起了,但我站在灶边流着口水等待吃饼的馋相,还依稀记得,只是没有外婆记得清楚。
我一直觉得夏天的大桐树好像一座大房子,绿色的房顶里边藏了很多很多知了。中午的时候,知了的叫声此起彼伏,淹没了阳光热浪和所有的声音。而外婆的瓦屋是一群安静的小房子,如一群听话的小孩儿,藏在大桐树浓密的树冠下,就像我在天黑或是下雨打雷感到害怕的时候藏在外婆的怀里一样。
有了大房子的遮护,小房子里边很凉爽。天热的时候,特别是中午前后,外婆就把我关在小院里不让我 出去,她总是唬着脸说外面正在下火呢。
外婆喜欢在屋子里的青砖地上洒一点清水,扫得干干净净,铺上一张凉席,让我躺下午睡。草编的凉席很舒服,下面仿佛藏着丝丝凉爽的气息,浸绕着我。说来也奇怪,有时候玩过家家,玩着玩着就睡着了,有时候让外婆抱着听故事,听着听着也睡着了,偏偏外婆让我睡觉的时候,我就睡不着,而且特别兴奋。于是我就想办法淘气,在凉席上学翻跟头,笨拙的姿势惹得外婆忍不住笑。我就看着外婆的笑脸笑,越笑越兴奋,越觉得什么都可笑,笑得叽叽嘎嘎的喘不过气来。这时候外婆就举起手佯装要打我,说再笑要笑傻了。我就一头扎进外婆的怀里,我知道外婆不会打我,她脸上还挂着笑容呢。
于是外婆就悄悄地告诉我,等我睡醒了给我买冰棍,神秘的神情仿佛怕别人知道了要跟我争,其实家里就我们俩 人,我们说话是不会有人听见的,更不会有人给我争什么。但我还是学着外婆神秘起来, 不管说什么,都伏在外婆耳朵上当悄悄话。我渐渐地安静了,外婆就在我身边躺下来,轻轻地拍着我,轻轻地应着我。
我午睡醒来,一看外婆不在身边,就一骨碌爬起来,揉着眼睛叫外婆,叫着叫着就哭了,就像外
婆真的已经丢了似的。这时外婆就放下手中的活计踮着小脚往屋里跑,往往是人未到声音先到,乖,不哭,来了,外婆来了。
我和外婆都没有忘记冰棍。那冰棍是装在街对面的老太太的小白木箱子里面,被老太太用白棉被包 得严严实实,我就想,天这么热,冰棍还怕冷吗?
外婆的硬币装在衣襟底下,需要掀起大襟再撩起小襟,然后掏到很深的地方才能把它捞出来。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外婆的手,生怕捞不出那枚硬币。
吃完冰棍洗手的时候,外婆就让我把那穿冰棍的小木条洗干净,晾起来。一个夏季我竟然存了一大把。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让邻居家的孩子们羡慕不已。
外婆在院子里捶毛豆的时候,大桐树的叶子开始飘落了。那飘落的叶子十分好看,大多是较小的叶片,半黄半绿,有的黄色和绿色染在一起,像是黄色上面撒了绿色的小点点,又像是绿色的纱布盖黄色的没有盖严。这时候外婆总是很忙碌的,她头上包着毛巾,一会儿低头捶豆子,一会儿抓起豆秧翻着。我拿漂亮的树叶给她看,她就让我到一边玩去,说捶出来豆子给我做豆腐吃。豆腐虽然诱人,但我趴在旁 边看来看去,全是豆秧,哪里有豆子啊。于是我就伏在外婆背上,搂住外婆的脖子,随着她捶豆子的身子晃来晃去,外婆终是停下手了。外婆并没有怪我,对我她好像从来都不会严厉。而且还夸我,哟,这么多落叶,真是好看啊,怪不得孩子喜欢呢。
那你为什么不看?
外婆老了,眼睛花了。
外婆拿起笤帚来扫那些落叶,一边扫一边说,乖,会帮外婆扫地吗?看着外婆一点一点把落叶扫在一起,聚成一座小山,我觉得好玩极了,就争着要外婆手中的笤帚,聚精会神地扫落叶。
外婆又开始捶豆子。一边捶,一边像是自言自语地说话,乖,长大了,会帮外婆干活了,好孩子,乖孩子……外婆的话语像一首美丽的歌谣,轻轻的,柔柔的,流进我的耳孔,流进我的心田,像用手掌轻轻地拍着我,让我有一种睡觉前的舒适和安静。也许我就是这样学会扫地的。
当我穿上外婆为我做的漂亮的花布小棉袄的时候,大桐树却剥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枝杆全裸露在外面,像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又僵硬又丑陋。小院因为没有了绿叶的覆盖,也暴露在蓝天底下,又瘦又小。
我开始变得爱睡懒觉了,或者说是醒来后不愿起床。外婆叫我起床的时候,总是说太阳晒到屁股了。我说外婆你又骗人呢,我又不是大桐树,隔着房子,太阳怎能晒到屁股呢。外婆就笑了。说是外婆说错了,是该起来吃饭了,不吃饭就长不高了。
她就拿着我的小棉袄 在煤火上烤,先把手插进我的小袖子里,撑开袖口对着火口烤,烤完一只赶紧把手退出来,把烤热的袖子团起来,再烤另一只。我躺在暖暖的被窝里,像欣赏表演一样静静地看着,外婆的手显得有些粗大,烤完袖子往外抽的时候,总是有些艰难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地笑。
外婆喂我吃饭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饭是被外婆盛出来盖进碗里暖在火上的,是不会凉的。小院里的阳光虽然被裸露的树枝割得斑斑驳驳,但还是很温暖。外婆的小院里冬天的地面永远是干净的,没有落叶,没有豆秧,就像天空一样,虽然没有好看的颜色,也没有乌云。太阳升高了,外婆就带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我说冻脚,外婆和我一起跺跺脚,我说冻手,外婆就教我搓搓手。外婆的脚有点可笑,小小的一点,跟我的差不多大,但是没有我的脚好看。我的脚又圆又软,而外婆的脚指全藏在脚心里去了。所以她和我一起跺脚步的时候,像喝醉了酒,摇摇晃晃总想跌倒的样子。我就笑她,又怕她跌倒,赶紧伸手抓住她的手。于是该轮到外婆笑了,她说我真是乖孩子,真是长大了,知道疼外婆了。
外婆说她没上过学,我却觉得她认识好多好多的字。因为她除了教我1像小棍2像小鸭3像耳朵,还教我写王、人、口。就在小院的青砖墙壁上,外婆拿粉笔写一下,我跟着学一下。那一年冬天,在小院温暖的阳光下,外婆教我认了十几个汉字。
我幼年的哭笑与记忆,伴随着外婆的慈爱与希望, 与大桐树浓浓的树荫一起长绿在我的人生记忆里了。
二
五岁那年,我被送进了学校,是正规的五年制小学。
天气刚刚进入八月,知了的叫声还连续不断,那天外婆在太阳下晒了满满两大盆清水 为我洗 澡,清凌凌的水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亮。有一片黄叶从大桐树上飘落下来搭在盆沿上,那水便 在阳光下颤动起来。
给我洗头发的时候,外婆对我说,要上学了,做了学生不讲卫生老师是要挂黑旗的。那天外婆在院子里的青石上砸碎了两个大皂夹为我洗头发,皂夹清香的味道和外婆慈祥的笑语混合在一起,是我记忆里外婆的气息。我隔着湿漉漉的头发看到外婆慈祥而平静的笑脸,还看到了外婆豁豁牙牙的老婆牙。
是外婆领我去学校报的名,背着外婆从天津给我带回的军绿色小书包,书包盖儿上用大红油彩写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中间是一个毛主席头像。书包里除了一个小本子,还有一只在整个班级都独一无二的转笔刀,一个蓝色的圆盘子上站着一只小鸭子,削铅笔的时候,小鸭子会蚀米一样地点头。那只转笔刀和我的小书包一样,是外婆在早几年去天津我的一个表姨妈家去的时候为我买的,一直放在外婆床头的大木箱里,每年外婆夏天晒衣服的时候,都要翻出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而那只转笔刀,外婆怕我年幼不懂事会把它玩坏,是放在箱子的最下面的,也就是我找不着拿不到的地方。
我们的学校当时叫红旗小学,又叫陕山庙,是陕西和山西的商人们留下的一座庙宇改建的。学校门口有一杆很有名的铁旗杆,高高地竖着,仿佛插进了云霄。学校内的建筑物原样不变,只是清理了神像,房子还叫大殿东殿西殿,我们的教室就在大殿的东头,屋里有二十来张课桌。外婆牵着我的手走进去的时候,一位白发苍苍的女老师坐在讲台上。老师不时地眨着眼睛,而且在眨得很夸张,一下又一下使劲地挤,后来我知道老师是有眼病。老师古怪的表情让我很害怕,我使劲抓住外婆的手,不敢呼吸,第一次紧张得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老师说话倒是挺温和的,她问我几岁了,家里几口人,会数多少数,认了几个字。我低着头一一回答。外婆和我一样紧张,她的手心里满是汗。当我回答老师家里两口人,是外婆和我的时候,外婆很拘谨地笑着向老师解释说,小孩子不懂事,还有爸妈呢。我更胆怯了,我发现外婆也有些怕老师的。
外婆依然是拘谨地从衣襟下摸出了一卷纸币,第一次为我交了学费,一共是八毛钱。外婆掏钱的动作使我想起了她每天午睡后为我买冰棍掏硬币的情景,竟然伤感起来 ,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不得不承认五岁的我已经多愁善感。
回家的路上,我又看到了马路对面那个卖冰棍儿的老太太,看到了那个我熟悉的白色木箱,我再也压抑不住心头的失落了,哇地一声哭了,哭得好恸好恸。外婆一把把我抱起来,一边给我擦着泪,一边喃喃地说,好孩子,不哭了,总是要上学的,人总是要长大的。外婆越说,我越是哭得 厉害,哭得天昏地暗,我伏在外婆的肩上,泪水鼻涕湿了外婆的衣裳。
走过国营食堂门口的时候,外婆掏出了口袋里最后两毛钱,买下了食堂门口那张油腻腻的圆桌上已经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有些发黑的几块小油饼,两毛钱一共称了六块,外婆递给我一块,把其余的五块包在手绢里。这些动作是外婆的经常动作,但是那一天却让我铭记至今。
外婆说我是她的心尖儿,说我掉根头发她也心疼。我的哭闹让外婆也伤感了好几天。在外婆的伤感里叹息里,在外婆每天送我上学时那不忍的目光里,在外婆每天早早地等在校门口接我时那孤独的身影里,我幼年无拘无束的日子结束了,绕在外婆身边无休止的嬉闹日子结束了。
第一个学期我们开了四门课,主科是语文、数学,副科是音乐和图画。我的小书包慢慢丰富起来,不仅有课本,作业本,外婆还为我买了一个铁皮文具盒,上面有一副《红灯记》中李铁梅的剧照。那个李铁梅浓眉大眼,高高地举着拳头,要砸碎旧社会的样子,很鼓舞人的情绪。还有一盒蜡笔,做图画用的,好像是两毛钱一盒儿。只是颜色太淡,无论用哪种顔色涂在纸上,都只是像涂了一层薄蜡,并不好看。图画老师在上图画课的时候,只是给同学们 介绍了蜡笔画,并没有要求大家买。所以在全 班同学中,拥有蜡笔的并不多, 我是很优越的。
让我感到优越的不止是那盒蜡笔,得益于学前外婆对我的启蒙教育,我已经会写很多字,数也数得早就超过了100。因为姨妈是小学教师,外婆将她早就听熟的那些汉语拼音像唱曲一样地教给了我,所以,汉语拼音我也是倒背如流。 老师很吃惊,她把我的名字和我每次参加测验 的好成绩写到黑板的右上角,要同学们向我学习。
后来数学课要学习珠算,我就瞄准了家里那把铜轴铜框的小算盘,外婆说那是祖上留下的,外爷在世的时候常用。外婆常年很精心地把它包起来挂在屋梁上,隔一段时间就用鸡毛掸子弹弹上面的灰尘。和那算盘挂在一起的,还有一把小铜秤,枣木秤杆,铜秤盘,铜秤砣,精致玲珑。在我的印象里,这两样东西都是外婆的宝贝。
幼时常玩那杆小秤,我拿它称沙子,称落叶,只是外婆要守在我身边照看着,一遍又一遍地嘱咐我轻轻拿,轻轻放。因为眼睛老花,她总要眯起眼看那秤上的星星, 告诉我什么是定盘星,哪 个星是斤,哪些星是两,哪些星是钱。外婆温和地笑着说学吧学吧,无论是什么,学会了艺不压身。
铜算盘最终也随我进了学校,只是外婆怕我摔坏,每天送我上学去的时候,她帮我拿着,放学的时候就连同我的书包一起接过去。在那把算盘上,我学会了一上一,二上二,三下五去二。
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我考了个双百分,是在我们一年级两个班里唯一的一个。外婆笑得合不拢嘴。过年的时候,她破例买了一串很长的鞭炮,在初一早上,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挑着燃放。我很怕鞭炮的炸响,但又为那火光崩烈的热闹感到兴奋,捂着耳朵笑着叫着躲到外婆身后。直到鞭炮放完,硝烟散尽,要吃饺子了,我和外婆还沉浸在快乐嬉闹声中 。院子里炸碎的鞭炮的大红纸屑,像一朵喜庆的大红花盛开在洁白的雪地上,外婆说那朵花该是我的前程。
那一年外婆还给我发了一张展新的一元钱做压岁钱,说让我自己存起来交学费,我仿佛当家做了主人一样,把那张一元纸币放在床头的一个纸盒里,压在漂亮的糖纸的最下层。五岁半,也就是一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开学的时候,外婆送我到教室门口,微笑着鼓励我自己向老师交学费,当我把老师找我的两角钱装进口袋的时候,像凯旋的将军一般昂首挺胸看着站在教室门外的外婆,她正朝我赞许地点头。
我长大了。
三
十三岁,是童年的尾声,少年的开始。那一年我的个儿长得特别快,拿外婆的话说,是拔着长的。外婆看得最清楚,她不停地 用手在门槛上比划着对我说,春天的时候,头顶在这儿,夏天的时候,头顶在这儿。还在上面用粉笔画了印儿。那粉笔印在那门槛儿上好多年,由白变黄,由重变淡,中间的距离大概是一指一指地长的吧。年长月久,那印记好像长在门槛上了,也长进我的记忆里 。那是我长大成人的最详细、最原始、最真实的记录,是外婆亲手刻下的。
疯长的时候,正是大桐树开花儿的季节,我的腿老是在晚上抽筋儿,医生说是缺钙,需要补充营养。
从医院回来后,外婆就愁眉不展,连声叹息。整晚地用她粗糙的手抚摸着我的双腿,一遍又一遍,时而轻,时而重, 直到我深夜醒来她还在唉声叹气。 记得有天晚上月光很好,透过老式雕花窗棂,一缕缕洒在 床前,洒在外婆的脸上。 可能是美丽的月光又让外婆想起了嫦娥奔月的故事吧,她突然兴奋地坐了起来,说遍地都是草啊,怎么就没想起来 喂几只兔子呢!外婆拍着脑门,连连责怪自己人老了,傻了。我猜不透外婆为什么深更半夜会想起来养兔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外婆笑了,在银白色的月光的映照下 ,她的笑容和月光一样静美。
外婆买了四只小兔儿,喂得特别经心。刚开始养在小纸盒子里,后来用砖垒了圈。外婆不停地割草,捡菜叶子,晚上醒来的时候还要起来看看小兔。但奇怪的是,外婆无论再忙,从不让我去喂小兔,而且不让我多看一眼,也很少跟我提小兔的事。 两个月后的一天,午饭时竟然有兔肉吃。香喷喷、红漉漉的红烧兔肉, 让我突然间明白了一切,外婆是不想让我对那些可爱的生灵 产生任何感情,更不想让我目睹那残忍的一刻。我没有看到杀兔子的过程,兔皮已经早早地送人了。 要为我增加营养,又不想让我的感情受到任何伤害,外婆了解我的脆弱。
其实我也是了解外婆的,她与我一样的灵肉俱全,情感细腻而丰富。 回忆苦难往事的时候说到苦难处,她经常会哽咽得说不出话,她就假装咳嗽,掩盖她的伤感。小兔是外婆喂大的,有时候我明明看到外婆喂小兔的时候,眼中会透出近于慈爱的眼神。我无法想像,在亲手杀死这些她亲手养大的生灵的时候,外婆的眼神会是怎样的凄惨,她会不会落泪。在我吸取着兔肉的营养长大长高的时候,外婆那颗善良而敏感的心又是受着怎样的折磨。
十三岁,个长得快了,衣服便小得快。从春末夏初开始,外婆便坐在大桐树下,一针一线地为我做衣服,做鞋子。
那年外婆为我做的第一件衣服是一件豆青色的确良上衣,并不是新的,是用表姐的一件旧上衣改制的,工序相当复杂,先是一片片拆开,拆完了要拽掉老线头,一片一片地烫平,剪裁,像锁扣眼儿一样,一针挨一针地把每一条毛边都用手工锁 上,然后是缝合,最后还得熨。这些工序手工做起来非常慢,需要足够的耐心,一整天功夫也只能锁上两三道毛边。所以那段时间,外婆仿佛坐成了一种固定的姿势:坐在大桐树下,戴着铜边老式老花镜,眯着眼儿,手里总有拉不完的长线。身边放着圆形的芦苇针线筐儿,筐儿里装着那团豆青色的布,五颜六色的缝纫线。 每天放学回家推开家门儿,看到外婆静静地坐在小院中央 平静从容地做针线的样子,我心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暖意,幸福感四溢。我会想起小红帽的外婆,那个住在 浪漫童话里的同样是戴着老花镜的慈祥的外婆,会想起她送给小红帽的那顶红色天鹅绒帽子,会想起遍地的鲜花和蛋糕葡萄酒。或许这就是温馨。
穿上外婆为我缝制的新衣服,十三岁的我花枝招展。外婆又叹息了,她说你都长这么高了,我怎么会不老呢!但是我听得出来,外婆的这种叹息是幸福的叹息,她乜着眼儿看我的时候,脸笑成了一朵花。
那一年秋天,外婆还为我织了一件漂亮的毛背心。天蓝色,鸡心领,胸 前还有本色的菱角花形。
那一年秋天,外婆还为我做了一双漂亮的黑色方口鞋子。白色的鞋底也是手工做的,细麻绳儿纳成的梅花状图案洁净得让我好长时间不舍得穿,实在不忍心把它踩在脚下。
那一年秋天, 外婆精心喂养的小兔子在我们的小院儿 里不停地繁洐,甚至我们不止一次意外地发现,不知从哪儿 跑出来的一窝刚出窝的小兔,或三只 一队,或五只一群,毛茸茸地拥着青草蓝子觅食。
那一年秋天,外婆又养了一群小鸭子,也是不用喂粮食就能长大的小家伙,因为我们家附近就有一口小池塘,有它们捉不尽的小鱼虾。
有兔肉吃,有鸭蛋吃, 十四岁的时候,我的身高长到了一米五六,差不多跟外婆一样高了。
那一年,我离开了外婆,回到了父母身边。我被母亲牵着手走出大门的时候,外婆站立在家里的门槛下向我们挥手,但很快又背过脸去——因为她的眼里噙了泪水。而她的身后那个粗糙的原木门槛上,画了数不清的记号。那些用粉笔做的记号,一次比一次高。
但愿人长久
很多时候,面对亲人 ,除了祝福和关爱,心里总还有一种沉沉的东西无法表达,那就是让人永远眷恋的亲人之间的依存。
外婆是我们家里唯一的长者,已近百岁。四年前,她的一场恶疾,把我们姐弟拖入了与死神的殊死搏斗。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梦魇一样的早晨,外婆突然肠胃出血,大口吐血。我们很清楚一个九十六岁的老人得了这样的病意味着什么。手忙脚乱中,亲朋好友劝我们赶快准备后事,医生在用了超剂量的止血药仍无济于事的情况下,也劝我们放弃治疗。这一切劝说充满人道,但我们却在痛哭中拼命地摇头。特别是与外婆朝夕相处十余年的弟媳,拉着我的手哭喊说,不行,不行,外婆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治到底啊。为了不至于让亲友们觉得我们不领情,弟媳一遍又一遍地解释不会耽误后事,她说她和妹妹都会做缝纫活儿,到时候一切都来得及。在对外婆的救治中,弟媳是唯一的外姓人,但十余年的相濡以沫,已经血浓于水。
外婆住院的一个星期里,我们仿佛是走过了七百年。每一天我们都忘记了日落日出,时时刻刻绷紧着每一根神经。我们轮流抱着虚弱得像一把棉花一样轻飘的外婆,就像抱着一个生命无比脆弱的新生儿,不忍心把她放下一分钟,为了让外婆睡得舒服一些,我曾经抱着她一个姿势坚持了六个小时,当弟弟把我换下时,我腿脚僵硬,好大一会儿走不了路。我们虽然谁都不愿意说出来,但彼此间心照不宣,都深信医生的话,外婆已时日不多了,在与外婆相依的最后时刻,我们都想让外婆在我们的怀抱里温暖一些。七天七夜间我们几乎谁都没有睡觉,不是跑前跑后地忙碌,就是暗自落泪。第五天,外婆由于失血过多严重脑缺氧而深度昏迷。我们要求医生输血,但医生说血库的血太冷,病人太虚弱,一旦出现输血反应,没有抢救的余地,是非常危险的。于是,我们就要求输热血,抽我们的血,一边抽一边输。医生无奈地摇头叹息。现在想想,当时确实很愚昧。我们对一个隔代的九十六岁的生命的挽留,感动了所有和医务人员,也感动了上苍。在最好的止血药不起作用,输不进液体,无法输血的情况下,医生破天荒地改用了近于偏方的治疗方法,把几种止血中药碾成粉沫儿,拌成糊状让外婆服下,直接敷到肠胃上。就在医生告诉我们彻底止住了血的那一刻,我们几乎欢呼起来,然而,也就在欢呼的那一刻,弟媳和妹妹同时晕倒了。
坐在外婆、弟媳和妹妹的三张病床之间,我想了许多,对于我们这个破碎的家庭来说,父母过早地离去 ,让我们过早地体味了失去亲人的不幸。我们为此孤独,为此悲凉,甚至于为此惊恐。小时候,每当夜深人静家人熟睡一切寂静无声的时候,我总是不止一次地偷偷起床,拿手指试他们的鼻息,总担心他们会在无声无息中死去。我曾经在一首诗里写过:我惧怕生命的脆弱,面对亲人的呼吸,眼不敢眨动。对外婆的挽留,不是因为我们比谁更孝顺,而是外婆微弱的生命为我们承担的太多,她承托着一个家的完整,一份丰富而浓重的亲情。有老,有小,有孝敬,有疼爱,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啊。从八岁那年我们姐弟三人跟外婆生活在一起的那一天起,外婆便是我们饱受伤害的心灵的温暖港湾,这个港湾里盛装着属于家的全部意义。 外婆给予我们的一针一线,一餐一饭,尽管那么粗糙那么简陋,却让我们感到我们弱小的生命有所依托,风雨不会把我们吞没。我每天走进家门的第一声呼唤,就是外婆,只有听到那声苍老的答应,才能感到家是真的存在的。 外婆的声音和她的衣襟对我们来说是岁月的天堂。我们需要这个天堂,永远需要。尽管人不可能永生,但至少今天,我们真诚地留住了它。
我们的家是两代两个女人撑起来的,一位是外婆,一位是我的弟媳。 说来惭愧,在我发表的 数十篇被朋友们称之为家庭文学的文章中,竟然对我的弟媳只字未提。不知道是我把这位可敬可爱的女人忽略了,还是因为她在我们的生活中融入太深,太平实,就像我们的每一餐饭,每一件生活的必需品一样,不可或缺,更不容易被注意。在我们这个家里,弟媳可谓是地地道道的外姓人, 但自从十几年前凭着媒妁之言走进这个家门,就毫无怨言地担起属于这个家的全部责任,照顾年迈的外婆和那时尚属年少的小妹,起早贪黑,忙里忙外。在我的印象中,她从未吃过第一碗饭,从未睡过一个囫囵觉,甚至在家里困难的几年里,没做过一件新衣。如果说她的这一切付出是为人妻媳的传统义务,那么小侄儿的一语无忌的童言,让我感动得落泪。有一次,小侄儿附在我耳边悄悄告诉我说,“姑姑,妈妈说我们家有四个宝贝,一个是童童(我的女儿),一个是蝶蝶(我妹妹的女儿),一个是老姥儿(我的外婆),还有一个是我。”仔细想想,这么多年来,若不是贤淑的弟媳用孱弱的双肩和朴实的爱心遮挡着风雨,像对待宝贝一样呵护着年迈的外婆和这个家,我们的家将会是什么样子,百岁的外婆又将在哪里。其实,不经意中弟媳已接替了外婆,把这一家老小遮护在她的羽翼之下,悄无声息地温暖着滋润着,使我们的家更像个家。
还有我的小妹,是我们家里较为幸福的一个小公主了,外婆对她特别溺爱, 我们大家对她也格外 疼爱,生活一片阳光。但她并没有独享这片阳光,而是把幸福的光照回报给亲人。照顾外婆她心最细,喂外婆吃饭,她总是一勺一勺地试试温冷,给外婆梳头,总是轻而又轻,生怕拉疼了老人。 她还以她特有的年轻气息年轻的审美眼光,为外婆买来飘逸舒适的真丝绸衫,灵秀别致的绣花鞋子,把外婆打扮得花枝招展,打着漂亮的太阳伞用轮椅推着外婆去幼儿园接孩子。她说,在路人羡慕的目光里,她感觉我们家是最幸福的一家。
幸福,对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多么奢侈的字眼,对于这个家中的每一位成员又是多么难得的感受。但是,我们千真万确地感动于我们的幸福,我们的家是最幸福的家。这一切来之不易,但又是那么的自然而然,爱弥补了所有的残缺。正像我早年看过的一部电影,片名叫《但愿人长久》,讲述的是五个不同姓氏的不幸的人,历尽坎坷走到了一起,组成了一个家庭。电影的结尾镜头是一幅全家福。照片上的五个人虽然脸上还带着抹不去的沧桑,但笑容是很真的。
但愿人长久。
白 事
我九岁那年,冬夜。
半夜时分,有人叫门。来人叫得很急,简陋的柴门被拍得啪啪作响,引起一片犬吠。朦胧中我听出是表姐的声音。外婆慌忙起床。她摸黑披上棉袄,喘着粗气说,这孩子,这时候回来,不是有什么大事吧?由于惊慌,外婆平时并不太明显的哮喘病急剧加重,说话时,气息仿佛掉得很深,接不上来。她抖得也厉害,伸手摸火柴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手,手掌无意地将桌子也拍得啪啪作响。这响声,在离我更近的黑暗里,我感觉更为恐怖,心便跳得与它一样响了。终于,外婆摸到了火柴,将煤油灯点着。灯亮了,我也完全醒了。
门开了,门外站的,不只是表姐一人,还有两个陌生男人。真如外婆所说,这时候表姐的到来,真的是有事,有大事。表姐说,快走吧,我妈病重。
外婆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煤油灯的光亮弱起来,并不像刚点着的时候那样亮堂。屋里什么都看不清。外婆几乎是靠摸索在找东西。深更半夜,静极了,狗叫声已经全停了,整个黑夜里什么声音都没有。我只听到表姐不时地吸一下鼻子,外婆的牙齿不停地打架。我站在角落里,屏住呼吸,大事来临的时候,我是多余的。我壮着胆子试着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不知道我在问谁,是外婆还是表姐。表姐看也没看我一眼,说去就去吧,还问什么?她的话很冷,却让我松了一口气,消除了我一半的恐惧。在那个寒夜里,真正让我惊恐的,是我自己的去留问题。我最怕离开外婆,怕她把我丢下。因为冬天很冷,夜很黑。我依然是屏着呼吸,开始默默地收拾我的东西,做同去的准备。我走向角落,掀开小木箱,拿出准备过年穿的新罩衣,问外婆我用不用穿上这件新衣服。因为那天天亮后才是腊月二十五,离过年还有五天。外婆还没说话,表姐就开口了,她又狠狠地瞪我一眼,不耐烦地说穿就穿吧,还问什么?于是,我就默默地将那件新衣服穿上。穿得很别扭,因为罩着厚厚的棉袄,新衣服又不贴身。其实,除了穿起来不舒服,与身上的其他衣服也不相称,裤子又旧又脏,靴子上还有破洞,露出黑乎乎的棉花像开了两朵黑色的花儿。
很快我们就随表姐走了。真的很快。表姐进屋后好像只说了那么几句话,而且一直是靠门站着,连凳子都没坐。随表姐来的两个陌生人,根本就没进屋,他们绰着手,一直站在院子里,嘀咕了几句“今晚天真冷,这地方穷啊”。
也许还有其他该记住的东西,我都给忘了。比如事后我仔细回忆,但一直没想出眉目。那晚我和外婆慌张离家的时候,小妹在哪里?怎样安置了?小妹那年腊月应该是三岁零三个月。我仔细推测,有两种可能:一是表姐到来惊动了隔壁邻居,因为我们只隔一层空山墙,这边打个饱嗝那边都听得见,何况是半夜三更这么大的动静。如果是这样,一定是我随外婆先走,让隔壁邻居代看仍在熟睡的小妹,待天亮后通知我母亲再做安排。第二种可能是我们带妹妹一起走的,因为她小,不谙世事,因熟睡而安静,所以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猜测种种,萦绕我心头许多年。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与小妹提起此事,她居然有记忆。她说可以肯定她是随母亲一同去了,因为她清晰地记得临走的时候,母亲给她买了一件浅橘色上衣,一双枣红色平口平绒鞋,上衣的领子上还绣着一只小熊猫。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已年近不惑,小妹也已年过三十。小妹说,像是前世记忆。她说,其实她并不是记得姨妈什么时候去世,而是记得母亲是因为姨妈去世给她买过衣服和鞋子。
也有一些东西,或许是不该记住的,我却记得很牢。比如那晚外婆吹灭油灯离开家的时候,我清晰地记得桌子上还剩半碗炒鸭肉,虽然看起来黑乎乎的狼藉不堪,却依然散发着浓浓的肉香味儿。一路上我一直感觉可惜,一直在想它的归宿,是会被倒掉还是会被耗子拉去。鸭肉,与小妹记忆中新衣服新鞋子一样让人难忘。不过,我守口如瓶。这个念想儿我始终没有说出来。我明白,不合时宜。
姨妈家住在某个城市的一个机关大院。我们赶到的时候,应该是在早上四点钟左右。吉普车在大院门口停下来,我们下了车。司机干脆利落地调转车头,消失在黑暗里。明亮的车灯消失了,夜显得更加黑暗和寒冷。没有人声,没有犬吠,只剩下外婆、表姐和我三个人的脚步声,重重叠叠地响着,响彻夜空。空洞,沉重,虚幻而夸张,嚓——嚓——嚓,我感觉我们好像是行走在空中,正不自量力地用脚步丈量人间。
外婆说,天真冷。
姨妈家的门是开着的。我们进屋后,姨父、几个表姐都站了起来,并不是出于礼貌,像是一种极大的期待。我有些迷茫,不明白这似是而非的期待是什么,因为她们,没有特别需要我们的地方。即使在那一刻,也没有。大表姐突然大声问,咱妈呢?语速极快,三个字差不多是一起出口的。我看了她一眼,我明白她是明知故问,拿这三个字遮盖情绪,为她克制不住的嚎啕大哭遮掩。哭,代表脆弱,而脆弱,谁都不愿意流露。即使在失去亲人悲痛万分时候,哭,依然是本能地有所遮掩。随之她便扑倒在床上,把头埋在被子里放声痛哭。其他几个表姐的哭声也随之而起,哭得是那样发自肺腑,酣畅淋漓,毫无障碍。我静静地站在角落里,也开始流泪。但我始终没有哭出声,而且不失时机地伸出舌尖,将滑落在脸上的泪水裹进嘴里。九岁的我是不允许我哭的,即使大家都在哭 。我的贫穷,我所遭受的遗弃和冷遇,早已注定我没有哭的权利和必要。在姨妈的后事之后,几个表姐嘀咕说我傻,说我一直没哭,甚至她们还为此骂过我。我没有反驳,也不觉得委曲,因为我真的为姨妈的离世难过,而且流了泪。只是我的泪水是静静地流的,涌出眼眶,又流进嘴里,被我一次次吞咽而已。
外婆平静得有些异常。她问姨父,衣服安置了吗?姨父泣不成声,他边哭边回答外婆的问话。但他的哭声又长又重,难以控制,终究,我一句也没听清他说什么。后来我才知道,什么也没来得及准备,因为姨妈病重时他一直在医院里,女儿们都在上学,没时间考虑后事。另外,就是姨妈常年生病,没想到这次这么严重。
姨妈的衣服是第二天上午买的。那是我当时见过的最好的衣服,内衣外衣齐全,连鞋子袜子都有。衣服色彩料子近于奢侈。而且并不是寿衣,是常人穿的款式。姨父翻着让外婆过目。外婆却说,不看了,你们觉得合适就行,马上要化作尘土了,再好再坏又能怎么样呢!
为姨妈穿衣服的时候,姨妈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一个凄冷荒凉的地方。整个房间没有一丝热气。我随大家一起进去,并不害怕,只是觉得冷。那里实在是太冷了,水泥床上只铺了一层白色的床单,而且没有枕头。因为没有枕头,我一进屋就看见姨妈蓬乱的头发直接贴在水泥床面上,真让人揪心。床前的地面上还有一汪水,我一直感觉到那是哪个行动不便者的尿液,因为这里躺的都曾经是会吃喝拉撒的人。当表姐将那包崭新的衣服放在旁边另一张水泥床上的时候,哭声再起。外婆哭得最让我心疼。她喊了一声“我的娇闺女啊——”便再也不加控制。但与表姐们相比,外婆的哭声依然是最平静的,她的哭声节奏稳定,而且夹杂着诉说。我同样听不清她说什么。或者说根本没在意细听。因为她是说给姨妈的,那是她们之间的悄悄话,她们母女连心,我无需听懂。
姨父拿掉了盖在姨妈身上的棉被。姨妈的脸并不安详,她眼睛半睁,嘴巴也没合严,临终时应该是非常痛苦,而且不安。她漂亮的自来卷儿头发也失去了气息,像一团乱麻。看到姨妈僵直苍白的身体,触及到她的冰凉,我终于不再为水泥床板的冰冷揪心了!姨妈死了!她没有体温了!不会呼吸了!不会说话了!她什么都不知道了!为她穿衣服的时候,姨父换了好几种方法,始终脱不下她身上的旧内衣。最后,姨父拿出钥匙串上的小剪刀,把那件裹在她身上的衣服剪成碎片,一片一片拽下来,扔在角落里。姨妈临终时从人世间带走的最后财产,像一面破败的旗子,瞬间成了一把脏兮兮的碎片。那些碎片,很快会成为垃圾,而且是遭人忌讳的垃圾。
为姨妈穿衣服的时候,我不知道我该干些什么。外婆,姨父,四个表姐一个表弟,将那张窄小的水泥床四周围满了,我不知道我该站在哪儿,做些什么。又觉得这时候真的应该做些什么。我静静地看了看,姨妈的鞋袜还放在那儿,大家还没顾上去拿。于是,我就试着去拿鞋子,独自站在姨妈的脚边,为她穿鞋袜。我触及到姨妈冰冷的脚掌,好凉啊!尽管我知道姨妈身上不再有体温,但这种冰凉还是让我意外,人的身体居然会变得这样冰凉啊!我试着脱掉她脚上的旧袜子,学着姨父,将旧袜子扔进角落里,然后将新的鞋袜为姨妈穿上。给她穿袜子的时候,需要把她的脚抬起来,那只冰冷无知不会再做任何配合的脚掌,对我细弱的胳膊是一种承重,我悄悄地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摆弄好。那是我与姨妈最亲近的一次接触,我认真地抚摸了她的脚掌,脚面。虽然冰冷,依然是肌肤相及的感觉。我没有害怕,反而觉得很亲她,与平时远远看她的时候截然不同。她在世的时候,我一直想靠近她,但总是怕她,因为她好像始终不喜欢我。
后来姨妈就真的走了,我们再也看不见她了!我知道她去了一个最残忍的地方,在那里,她将化为灰烬。我和外婆没有去送葬,所以她的最后路程我没有真实记忆,不能做更多地描述。关于她的最后记忆,是她穿戴整齐,而且脚上的鞋袜是我亲手为她穿上的。再后来的记忆就不再集中,星星点点,好像都与亲人有关。而且相对轻松多了。只记得有个表姐前来吊唁来迟了,带了花圈没处可放,放在机关大门外的马路边上。姨妈单位派人来善后,说了一大堆赞扬姨妈的好话,还承诺为外婆转了商品粮户口。姨父呢,则回忆哪年与姨妈结婚,那年姨妈十九岁。表姐们回忆姨妈去世那天晚上,几点钟的时候她们在做什么。记得当时正读高中的三表姐还拿出一张卷子,说姨妈去世的那一刻,她可能正在做某道数学题。六岁的小表弟倒是说姨妈临终前的抢救过程,应该都是道听途说,并不可信。唯有外婆是平静的,她淡淡地说,走了也好,走了就不受罪了。唉——!外婆一声叹息,从重到轻,拖着长长的尾音,虚化而去,像一世烟云。在这一声叹息里,我们仿佛都长大了,起身散去,各奔东西。
与表姐们再次聚齐的时候, 是事隔三十年之后的又一次白事——外婆的葬礼上。只是,气氛,轻松多了。
胭脂黄昏
五奶奶说,她当年嫁过来的时候,十根手指像嫩葱,三寸金莲,穿的是手工做的高底鞋。
有时会说得多一点,就是对她当时的衣着补充一番,比如她的红嫁衣料子多么好,她乘坐的轿子是西关大街上有名的轿行里的轿子,她在走出轿子的时候,偷偷掀开红盖头偷看了她的丈夫。
而我,总也想象不出五奶奶穿红嫁衣的模样,因为在我的记忆里,她只穿黑衣服,扎黑头巾,穿黑鞋子。她的手也不像嫩葱,而是像枯枝,像风雪天里颤微微发抖的枯树枝。指关节处叠着又深又黑的折皱,拿东西的时候,只能半僵硬地伸展。
只是她的手指甲很鲜亮,特别是在胭脂花开的季节里,染得鲜红油亮,像十颗红玛瑙。那漂亮的红色是五奶奶身上唯一美丽的色彩。那种色彩染在五奶奶的手指甲上,与黄昏里如血般的残阳和院子里那株只在傍晚开花的腥红的胭脂花十分相似,艳丽得寂寞,冷清。
“我爱种胭脂花”。春天,五奶奶总爱自言自语,踮着小脚拿着小铲子,在檐下那块并不适合种植的地面上刨土,十分认地埋上胭脂花种子。而那些种子也从不辜负她,如期地在盛夏开花,一直到深秋。红艳艳的胭脂花总是在百花凋残之后才开始凋谢,当瓦房屋顶上成排的瓦松挂上霜花的时候,它残败的叶子里还会偶尔藏着那么零星的一朵两朵,露出一点醒目的红。在那个满是青砖灰瓦的小院里,腥红的胭脂花和采花的五奶奶是难得的风景,每到傍晚时分,夕阳西下,胭脂花开始盛开,无所保留地绽放所有的花苞。这时候,全院子的风箱都拉起来了,炊烟袅袅。所以,胭脂花在我们的小院里,除了五奶奶叫它胭脂花,其余的人都叫它晚饭花。
晚饭花开了,五奶奶却不忙做晚饭,而是专心至致地采了花去染指甲。胭脂花开的季节里,对五奶奶来说,采下花朵,用胭脂花鲜艳的汁液染红指甲比吃饭重要。采花的五奶奶,很容易让人想起“采花人”这个称谓。她的动作非常优雅:先是洗了手,并不擦干,甩着手上的水珠儿,在花前蹲下,神情自然而忧郁。然后拿滴着水珠的指尖将整株花的花冠托起,脖子往后靠,眯起老花的眼睛细细地端祥一阵。接着伸长脖子,把眼晴眯得更小一点,将鼻子凑近花朵,忘情地嗅一嗅。最后,才慢慢翘起兰花指掐上一朵,怜惜地塞进掌心,再掐第二朵,第三朵。我喜欢她的花,也喜欢看她采花,所以这种时候我总是站得离她很近,近得能清晰地看到她黑色的斜纹衣衫的衣领上洗得发白的布丝,能嗅到她满头白发上散发的皂夹的清香味儿,还能看到她微微颤抖的枯枝一般的手,竟然能翘成非常漂亮的兰花指。她细细地数着采下的花朵,十朵花,每晚只掐十朵花,就足够把十个指甲染一遍。她说,晚上染了指甲,夜里睡醒的时候,满屋子都会飘满花香,连梦都是香的。若是用胭脂花染了一个季节的指甲,这花香便能延续到冬季,即使白雪封了门子,十个手指头还是香的,花香四溢。
我们的小院是一个古老的小院,院墙上裸露的墙砖上有明显而古老的标记。五奶奶住在南屋里,那间屋子窗子很高,也很小,几乎不见光亮。门很深,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虽是夏天,黄昏里五奶奶出出进进的身影,依然会带出一丝阴冷的凉气。
一个黄昏,院子里很静,静得出奇,几家人的风箱很奇怪地在那个傍晚没有拉响,院子上空也没有炊烟。正在这个时候,五奶奶拉开了那扇吱呀作响的房门,她该采花了。她依然是黑衣黑裤,从那扇黑井一样的门里走出来。那天是个火烧云,残阳如血,我独自站在寂静的院落里,忽然间感觉一丝莫名的恐惧,感觉五奶奶像是从某个洞穴里走出来的怪人。而她那间屋子,比任何时候都更像洞穴。
我几乎是打着哆嗦问五奶奶说,奶奶,你一个人不怕吗?
我的表达并不到位,但五奶奶却明白我说什么。她先是很平静地笑着看了我一眼,然后摇头,再然后慢慢伸出双手,认真看她的十个手指甲,像是对着指甲说话。她说,怕?不怕。她说她在这间屋子里住了六十年了,没什么怕的了。她说,一直住下去,她会成仙的。将来做了仙女,她就做胭脂花仙子,穿戴像胭脂花一样鲜亮的衣裳,擦像胭脂花一样鲜亮的脂粉,那时候就会满身都是胭脂花的香味儿。她说做了仙女,就能飞出家门,飞上天去,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想飞哪里就飞哪里。后来我听大人们说,五奶奶嫁过来的时候就住这里,开始是和丈夫一起住,因为丈夫大她五十多岁,下了轿子,脱下红嫁衣,便只准她穿黑色的衣服,不许她擦胭脂,不许她和人说笑,不许她走出大门。三年后,老丈夫过世。那年她十九岁。但还有公婆,公婆看她看得更紧。后来公婆过世了,她依旧住在这里,而且依旧只穿黑衣黑裤,已经习惯了。
忽然,五奶奶半眯着眼晴笑了,眼神很深,嘴角的笑却很浅。她说,我爱种胭脂花,你看看,奶奶的指甲每年都染得很红,几十年没间断过,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呢。
她将那十个鲜红的手指甲伸到我的眼前。它们紧紧地攥在一起,像一堆小火苗,在她黑衣黑裤一片黑色的背景上燃烧。而她那双枯枝般的手指,却不住颤抖。
黑衣黑裤,红色的指甲,如血的残阳,洞穴一样的南屋,五奶奶神经质的笑容,院里奇怪的寂静。无论五奶奶表情如何平静,那个黄昏,我依然满怀恐惧。
我固执的恐惧让五奶奶很失望。她转过身,默默地看着自己鲜红的指甲,步履艰难地踮着小脚,再次在那株盛开的胭脂花旁边蹲下。一朵,两朵,她数着,摘下花朵。我明白,那晚五奶奶摘花的时候,她是恍惚的。因为摘花前,她忘记了洗手。
就在那个夏天,五奶奶病重。她临终前,我第一次随大人们走进了她那间洞穴般的屋子。她躺在一张古老的雕花大床上,光线微弱,被褥潮湿,但她表情安详。她让来看她的邻居把蜡烛点上,把屋子里照得通明。然后让人帮她从一个很深的箱子里找出一个布包,一层层地打开,她说,那里边有一件她绣好的胭脂色肚兜,找出来给她穿上,她会成仙的。那个肚兜上,绣满了胭脂花。
(以上转载自2020年9月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杨伟利散文集《花祭》)
20210611 2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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