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诗人观看世界的万花筒
文/谢炯
与其解释说我是怎样成为诗人的,倒不如说说我是如何发现自己是个诗人。这个过程既漫长又复杂,充满偶然性,同时又似乎是宿命的。
我的第一首诗大约是在11岁或12岁,或者更早写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全然忘记,懵懵然记得是由失恋引起的。当时,我恋上邻桌的男生,有机会就坐在他家门口弄堂里的小板凳上,故意发出一些声音来。我发现自己尽管平素很胆怯,一到爱情的节骨眼上,却异常胆大包天。我爱的男生毫无反应,这使我深刻地感到爱的孤独。但是,我能向谁倾述呢?七十年代中旬,上海学校的学生不仅不许谈恋爱,而且男女同学在校外也不能随便交流,被发现轻则遭到老师的批评,重则面临开除。当时,家里正好藏有泰戈尔和海涅的诗集,以及唐诗宋词等文本,于是,我便很自然在这些前辈的诗行中, 渐渐的,在我自己的文字中找到安慰和共鸣。 四十年后,爱和孤独成了我诗歌的主题,我写道,“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一只鸟和它的影子的飞行/爱是一场深度抚摸/把骨骼里的寒气全部叫醒”。那么,是一场不成功的爱情使我成了诗人吗?却也不然,爱情不过打开了宝瓶,放出这个叫做“诗人”的怪兽而已。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经常会用奇怪的形容词说错话的人。在家长和老师不厌其烦地纠正下,我不但从未意识到自己是个诗人,反而有很深的自卑感,我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没法像正常人那样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这多少也导致我日后选择律师为职业,以证明我可以比那些先天“正常”的人更加正常。
我的第二次大规模写诗是在大学一年级。中学时代,我的志向是成为作家,而我的作家定义就是写长篇大论的小说和散文,为此,我做了不少文章,也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偶尔写的诗歌,分享者很少,这些诗我都没有保留。高中分班时,父母和老师一致认为我学文科很危险,将我分配进理科班。1983年,我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工业管理工程。当时,校园里社团活动活跃,我们一进学校就有很多学生社团前来招兵买马,我马上报名加入文学社。恰巧,招聘我入社的是造船系的诗人黑子。也许为了证明我是个合格的社员,不辜负他的推荐,我突然开始写诗,那时,一星期写五六首是常有的事,仿佛天地万物均为诗。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当初写过多少首诗,写了些什么,目前能找到的只有“把痛苦的名片”等几首当时发表在校园诗刊《鸽哨》上的作品。一年级还没读完,我就出事了。现在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事,但对年轻的我,却是重大的打击。我的日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指导老师查抄,我被要求解释为什么写下那些奇怪的文字,拥有那些奇怪的想法,这对我,简直是灭顶之灾。恐慌与愤怒之下,我把所有文字付之一炬。为什么我要为这些文字负荆请罪呢?我并不想以诗人的形象与身份立足人世。
我第三次写诗并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诗人,却是在沉默了将近三十年之后。这三十年中,我走遍了大半个地球,求学,工作,结婚,生子,不能说不充实。偶尔,也想圆童年的文学梦,却往往半途而废。前不久搬事务所,在角落里找到一箱2000年开业以来的公司报税记录,打开最后一个文件夹,惊讶地发现其中是我在1996年写的两篇短篇小说。写作的冲动经常蠢蠢欲动,2014年南部非洲四国游后,我写了长篇大幅的游记,但是,我却一次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诗人,诗被埋葬得如此之深,深到我自己早已丧失了唤醒她的意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极度幸运的。2014年12月初,黑子加入上海交大文学群,联系上我之后,他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否还写诗?”我当然回答说,“早就不写了。” 奇怪的是,我很想告诉他,我还在写,在灵魂深处,我知道自己重来没有终止过喃喃自语。我突然意识到,在我使用的日常语言之下有另一种语言,那就是我的喃喃自语,那就是诗。12月11日,回家途中,路过纽约诗人之家前的河滨花园,我写了第一首诗“雨季的问候”,我很感慨,在雨中的花园徘徊到深夜,哭了很久。我不知道是我失去了诗,还是诗失去了我;我不知道是诗找到了我,还是我找到了诗;我不知道自己年近半百,诗前来敲门想干什么。但我流的是幸福的泪,是一个曾经失去过人生最珍贵的东西后失而复得的人流下的感恩的泪。一瞬间,所有的面具都褪下了,不再重要,半个世纪的旅途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个诗人。
记得小时候很喜欢看万花筒,这么一个简单的玩具,哪怕知道不过是几块玻璃带来的幻觉,但还是仍不住去看,爱看。因为万花筒带来的美是超越日常生活体验的,它使我们感到自己在踮起脚尖,微微地脱离地球引力,进入魔幻世界。诗歌呢,其实就是一个用来看世界的万花筒,是通过语言对世界的一种个体化的审视和魔幻的过程。生活的碎片都在那里,每个人都有那么几片玻璃,诗人不过是个需要从诗歌的万花筒中看世界的人而已。我很少区别传统诗歌精神和抽象意识,我个人兴趣很广,除了律师职业外,还喜欢搞室内装潢,旅游,摄影,有段时间还研究癌症病理。读书也很杂,既读经典,也看通俗小说,中英文通读,我看大量影视作品,还特别偏好卡通和科幻片。我的古文不错,很小就读过《资治通鉴》、《东周列国志》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等等,很多诗观都是潜移默化中慢慢积累下来的,自己也没有怎么刻意追求过,好比前几日在读加拿大诗人安·卡森,她的句式很灵活,布局扑朔迷离,往往任由句子在进入高潮前塌陷,造成悬崖效应,这种即刻意又无心的戏剧效应在唐诗宋词元曲中并不少见,苏轼白居易都很擅长讲故事。我们提到传统精神,总好像那是很神秘很滯重的东西,我们比较强调古诗词的艺术性,却往往忽略它们接地气的一面。其实中国古代诗人的语言非常贴近他们生活中的真实,李清照写“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完全是闺秀的大白话,她毫不顾忌引进诗里,一点不觉得突兀。这种“毫不顾忌”,在我看来就是传统精神的一部分。诗有很多种写法,换一块玻璃,就是一个新的万花筒。
2005年以来,我写了大约753首诗,其中65首是英文诗,其余均为汉语诗。在诗的领域走的越深,我越感到自己的笨拙,无论是发表出版,还是公开朗诵,对我都是新的挑战。时常有人来问我, “你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写英文诗?英文作品更加容易打入美国主流社会,写成汉语,再翻译成英文,毕竟逊色不少,如果你英文差,没有办法只能写汉语,可是你的英文很好,英文诗也写的不错,为什么还费事用汉语写作?” 我觉的这个问题相当可笑。母语对诗人而已,好比母乳对于婴儿,一个放弃母语的诗人怎么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诗人?尽管我们长大了,长出牙齿,可以吃固体食物,可以用后天学来的,他人的语言写他人的故事,给予我们基础营养,决定我们身体底子的却是母乳。诗人的内在诗性永远是母语的。我曾经写过一首诗叫“母语”——原谅我走进你蜗居的家/原谅我躺在你躺的那张竹篾/原谅我望着你望的那轮圆月/原谅我点燃你蓄了一冬的檀香/在你写了一生的梅花里/走回自己的家。母语,是我们这些常年漂泊异乡他国的人生命中最初也是最终的家。
两年前在纽约召开的分享会上,曾经有人好奇地问我,我在外三十余年,是怎么保持汉语水平的?我当时给出的回答是“平时不用”。我的职业是律师,尽管三分之一客人是中国人,但平时和中国客人使用的语言都是最基本的中文。我的先生是犹太人,儿子是美国人,家庭日常用语为英文,阅读文本以英文为主,社交媒体用语为英文,研究生和法学博士都是在美国读的,可以说我所接受的大部分教育和日常生活用语几乎完全是英文的。尽管当时我是在开玩笑,但玩笑后面却隐藏着自己真实的想法,也就是我觉得尊重语言,不滥用,有助于保持语言的纯粹。不滥用并不是停留在三十年前的语言习惯之中,而是把选择怎么用的权力保留在自己手中。就诗歌而言,“合适的距离”是必须的,因为文学是提炼,是将生活的碎片摆成某种形式后制造出来的万花筒,而不是碎片本身,诗,既要接地气,又要远离地气。因为语言的工具性,所谓“平时不用”,是不容易被某种语言习惯控制住,带入泥沼,同时,更加自觉地把控语言的体验。
谢炯
写于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