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是詩人觀看世界的萬花筒
文/謝炯
與其解釋說我是怎樣成為詩人的,倒不如說說我是如何發現自己是個詩人。這個過程既漫長又復雜,充滿偶然性,同時又似乎是宿命的。
我的第一首詩大約是在11歲或12歲,或者更早寫的,具體時間和內容全然忘記,懵懵然記得是由失戀引起的。當時,我戀上鄰桌的男生,有機會就坐在他傢門口弄堂裏的小板凳上,故意發出一些聲音來。我發現自己儘管平素很膽怯,一到愛情的節骨眼上,卻異常膽大包天。我愛的男生毫無反應,這使我深刻地感到愛的孤獨。但是,我能嚮誰傾述呢?七十年代中旬,上海學校的學生不僅不許談戀愛,而且男女同學在校外也不能隨便交流,被發現輕則遭到老師的批評,重則面臨開除。當時,傢裏正好藏有泰戈爾和海涅的詩集,以及唐詩宋詞等文本,於是,我便很自然在這些前輩的詩行中, 漸漸的,在我自己的文字中找到安慰和共鳴。 四十年後,愛和孤獨成了我詩歌的主題,我寫道,“愛是一場孤獨的旅行/一隻鳥和它的影子的飛行/愛是一場深度撫摸/把骨骼裏的寒氣全部叫醒”。那麽,是一場不成功的愛情使我成了詩人嗎?卻也不然,愛情不過打開了寶瓶,放出這個叫做“詩人”的怪獸而已。我從小就知道自己是個經常會用奇怪的形容詞說錯話的人。在傢長和老師不厭其煩地糾正下,我不但從未意識到自己是個詩人,反而有很深的自卑感,我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麽沒法像正常人那樣滔滔不絶,口若懸河,這多少也導致我日後選擇律師為職業,以證明我可以比那些先天“正常”的人更加正常。
我的第二次大規模寫詩是在大學一年級。中學時代,我的志嚮是成為作傢,而我的作傢定義就是寫長篇大論的小說和散文,為此,我做了不少文章,也常常得到老師的表揚。偶爾寫的詩歌,分享者很少,這些詩我都沒有保留。高中分班時,父母和老師一致認為我學文科很危險,將我分配進理科班。1983年,我進入上海交通大學學習工業管理工程。當時,校園裏社團活動活躍,我們一進學校就有很多學生社團前來招兵買馬,我馬上報名加入文學社。恰巧,招聘我入社的是造船係的詩人黑子。也許為了證明我是個合格的社員,不辜負他的推薦,我突然開始寫詩,那時,一星期寫五六首是常有的事,仿佛天地萬物均為詩。我已經完全不記得當初寫過多少首詩,寫了些什麽,目前能找到的衹有“把痛苦的名片”等幾首當時發表在校園詩刊《鴿哨》上的作品。一年級還沒讀完,我就出事了。現在看來並不是什麽大事,但對年輕的我,卻是重大的打擊。我的日記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指導老師查抄,我被要求解釋為什麽寫下那些奇怪的文字,擁有那些奇怪的想法,這對我,簡直是滅頂之災。恐慌與憤怒之下,我把所有文字付之一炬。為什麽我要為這些文字負荊請罪呢?我並不想以詩人的形象與身份立足人世。
我第三次寫詩並且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詩人,卻是在沉默了將近三十年之後。這三十年中,我走遍了大半個地球,求學,工作,結婚,生子,不能說不充實。偶爾,也想圓童年的文學夢,卻往往半途而廢。前不久搬事務所,在角落裏找到一箱2000年開業以來的公司報稅記錄,打開最後一個文件夾,驚訝地發現其中是我在1996年寫的兩篇短篇小說。寫作的衝動經常蠢蠢欲動,2014年南部非洲四國遊後,我寫了長篇大幅的遊記,但是,我卻一次都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個詩人,詩被埋葬得如此之深,深到我自己早已喪失了喚醒她的意識。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是極度幸運的。2014年12月初,黑子加入上海交大文學群,聯繫上我之後,他問的第一句話就是,“你是否還寫詩?”我當然回答說,“早就不寫了。” 奇怪的是,我很想告訴他,我還在寫,在靈魂深處,我知道自己重來沒有終止過喃喃自語。我突然意識到,在我使用的日常語言之下有另一種語言,那就是我的喃喃自語,那就是詩。12月11日,回傢途中,路過紐約詩人之傢前的河濱花園,我寫了第一首詩“雨季的問候”,我很感慨,在雨中的花園徘徊到深夜,哭了很久。我不知道是我失去了詩,還是詩失去了我;我不知道是詩找到了我,還是我找到了詩;我不知道自己年近半百,詩前來敲門想幹什麽。但我流的是幸福的淚,是一個曾經失去過人生最珍貴的東西後失而復得的人流下的感恩的淚。一瞬間,所有的面具都褪下了,不再重要,半個世紀的旅途之後,我突然發現自己原來是個詩人。
記得小時候很喜歡看萬花筒,這麽一個簡單的玩具,哪怕知道不過是幾塊玻璃帶來的幻覺,但還是仍不住去看,愛看。因為萬花筒帶來的美是超越日常生活體驗的,它使我們感到自己在踮起腳尖,微微地脫離地球引力,進入魔幻世界。詩歌呢,其實就是一個用來看世界的萬花筒,是通過語言對世界的一種個體化的審視和魔幻的過程。生活的碎片都在那裏,每個人都有那麽幾片玻璃,詩人不過是個需要從詩歌的萬花筒中看世界的人而已。我很少區別傳統詩歌精神和抽象意識,我個人興趣很廣,除了律師職業外,還喜歡搞室內裝潢,旅遊,攝影,有段時間還研究癌癥病理。讀書也很雜,既讀經典,也看通俗小說,中英文通讀,我看大量影視作品,還特別偏好卡通和科幻片。我的古文不錯,很小就讀過《資治通鑒》、《東周列國志》和王國維的《人間詞話》等等,很多詩觀都是潛移默化中慢慢積纍下來的,自己也沒有怎麽刻意追求過,好比前幾日在讀加拿大詩人安·卡森,她的句式很靈活,佈局撲朔迷離,往往任由句子在進入高潮前塌陷,造成懸崖效應,這種即刻意又無心的戲劇效應在唐詩宋詞元麯中並不少見,蘇軾白居易都很擅長講故事。我們提到傳統精神,總好像那是很神秘很滯重的東西,我們比較強調古詩詞的藝術性,卻往往忽略它們接地氣的一面。其實中國古代詩人的語言非常貼近他們生活中的真實,李清照寫“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 完全是閨秀的大白話,她毫不顧忌引進詩裏,一點不覺得突兀。這種“毫不顧忌”,在我看來就是傳統精神的一部分。詩有很多種寫法,換一塊玻璃,就是一個新的萬花筒。
2005年以來,我寫了大約753首詩,其中65首是英文詩,其餘均為漢語詩。在詩的領域走的越深,我越感到自己的笨拙,無論是發表出版,還是公開朗誦,對我都是新的挑戰。時常有人來問我, “你為什麽不幹脆直接寫英文詩?英文作品更加容易打入美國主流社會,寫成漢語,再翻譯成英文,畢竟遜色不少,如果你英文差,沒有辦法衹能寫漢語,可是你的英文很好,英文詩也寫的不錯,為什麽還費事用漢語寫作?” 我覺的這個問題相當可笑。母語對詩人而已,好比母乳對於嬰兒,一個放棄母語的詩人怎麽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詩人?儘管我們長大了,長出牙齒,可以吃固體食物,可以用後天學來的,他人的語言寫他人的故事,給予我們基礎營養,决定我們身體底子的卻是母乳。詩人的內在詩性永遠是母語的。我曾經寫過一首詩叫“母語”——原諒我走進你蝸居的傢/原諒我躺在你躺的那張竹篾/原諒我望着你望的那輪圓月/原諒我點燃你蓄了一鼕的檀香/在你寫了一生的梅花裏/走回自己的傢。母語,是我們這些常年漂泊異鄉他國的人生命中最初也是最終的傢。
兩年前在紐約召開的分享會上,曾經有人好奇地問我,我在外三十餘年,是怎麽保持漢語水平的?我當時給出的回答是“平時不用”。我的職業是律師,儘管三分之一客人是中國人,但平時和中國客人使用的語言都是最基本的中文。我的先生是猶太人,兒子是美國人,家庭日常用語為英文,閱讀文本以英文為主,社交媒體用語為英文,研究生和法學博士都是在美國讀的,可以說我所接受的大部分教育和日常生活用語幾乎完全是英文的。儘管當時我是在開玩笑,但玩笑後面卻隱藏着自己真實的想法,也就是我覺得尊重語言,不濫用,有助於保持語言的純粹。不濫用並不是停留在三十年前的語言習慣之中,而是把選擇怎麽用的權力保留在自己手中。就詩歌而言,“合適的距離”是必須的,因為文學是提煉,是將生活的碎片擺成某種形式後製造出來的萬花筒,而不是碎片本身,詩,既要接地氣,又要遠離地氣。因為語言的工具性,所謂“平時不用”,是不容易被某種語言習慣控製住,帶入泥沼,同時,更加自覺地把控語言的體驗。
謝炯
寫於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