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戎:草原,已經回不去了
AMY QIN2015年3月3日
《狼圖騰》電影中的一幕。
CHINA FILM GROUP, VIA EUROPEAN PRESSPHOTO AGENCY
小說《狼圖騰》2004年在中國出版後一夜走紅。各種年齡、各種職業的書迷都喜歡這個「文化大革命」期間漢族學生到內蒙古插隊的故事。
但對於這本書也不乏爭議。它尖刻地指責中國在追求現代化和工業化進程中對環境與文化造成的衝擊。在一篇書評中,作家潘卡耶·米什拉(Pankaj Mishra)認為,這本小說的成功或許是由於根深蒂固的民族不安全感。「《狼圖騰》捕捉到了中國人對國家經濟增長和道德敗壞的普遍焦慮,在這個過程中,上百萬人離開鄉村,尋求中產階級生活方式,這不可能是環保的。」
「姜戎」是該書作者的筆名,後來人們才了解到他的本名叫呂嘉民,時年68歲,是中國勞動關係學院的退休教授。他說自己的小說是「對中國幾千年文化的批判」。他總結說,中國文化是一種對「順從聽話的羊文化」的迷戀。姜戎根據自己在內蒙古草原上的經歷,將這種文化同內蒙古游牧民的充滿無畏精神的狼文化進行了對照。
十幾年後,有報道稱《狼圖騰》是史上最暢銷的當代中國小說,在中國已經賣出了500萬本,其盜版亦吸引了數以百萬計的讀者。從春節開始,根據這本書改編的電影開始在中國上映,由讓-雅克·阿諾(Jean-Jacques Annaud)導演。在採訪中,姜戎談起了這部影片,以及它和自己小說的區別。
《狼圖騰》小說作者姜戎。 TEH ENG KOON/AGENCE FRANCE-PRESSE — GETTY IMAGES
紐約時報中文網:跟原著相比,電影有了很大的變化。你認同這些改編嗎?
姜戎:我跟阿諾見面的時候,提出了兩個觀點。第一點,小說是小說,電影是電影,這個我知道,你怎麼改,我不會太干預。第二點,細節不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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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萬字的東西,兩個小時怎麼能夠講完呢?所以必須有所割取。最後把它的精神和風貌表現出來就好了。這個方面我覺得阿諾做得特別好,有的地方超乎我的預期。
紐約時報中文網:比如說?
姜戎:我小說里沒有男女的情愛關係,他加了一些。一開始我還不太理解,後來看第二遍的時候我就明白了,感覺他改得很有水平。
這個電影主要講的是圖騰,那圖騰怎麼來表現?小說里表現圖騰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蒙古人死後是把身體獻給狼,因為狼是要回到天上去的,所以狼會把你的靈魂帶到天上去。西藏人用老鷹來處理這個問題,但蒙古人是用狼。我在書中對此有表現,但阿諾覺得不夠,他就把兒子處理成保護馬群的時候死了,然後父親給兒子送葬。這等於是把小說進一步拔高了。我覺得這麼做,並沒有違背作者的原義。
紐約時報中文網:你參與了劇本的改編?
姜戎:一開始有電影《霸王別姬》的編劇蘆葦,還有阿諾,以及兩個外國人。 劇本前後改了七遍,我參與了七遍。
紐約時報中文網:電影的結尾的變動特別大,你怎麼看?
姜戎:我能夠接受。在小說結尾,主人公親自把那個小狼打死。為什麼要把它打死?狼是不願意做人的奴僕的。它現在已經不能夠再活下去了,所以把它打死吧,就讓它成為一個戰士,成全它的靈魂。這點是對的,要讓它像一個戰士一樣的死去,而不是像條狗一樣的死。所以我覺得這是從精神上來說,給狼一個尊嚴。
但這個處理,西方人肯定接受不了。他們認為這個太殘忍了,動物保護組織也會來抗議。導演很尊重動物,沒有把狼摔死的畫面,而是放它走,這讓人感覺到了一點溫馨和希望。
紐約時報中文網:但如果真的是這樣,為什麼不就這樣拍呢?也許可以用特效來實現。
姜戎:我在修改劇本的時候也提出過這個意見。在我的小說里,小狼的成長過程寫得很詳細,它死的時候很多讀者都哭,我寫的時候也流淚了。小狼的性格是非常強的,直到它死,都是一個完整的鏈條。不過這個電影里,小狼的部分開始就表現得很虛,後頭要這麼強的話,也不符合邏輯。所以我覺得他這樣改的話,我覺得也還行,保住大狼就行了。寫小說的時候,我還有一個夢想,希望養條狼,養大了把它放走。以後我到山上一喊「小狼、小狼」,它就會帶着它的小狼來。也可以說他實現了我的一個夢想。這也是我能接受他改動的原因。
紐約時報中文網:書中探討了漢人文化和現代工業化對內蒙古人民及周遭生態的種種衝擊,這在電影中雖有涉及,卻不是特別多,你怎麼看?
姜戎:我也覺得這是一個遺憾,根據我的設想,草原在最後應該是一片沙漠。事實上,這也正是我不願意回草原的原因,現在那裡變得太可怕了。我上次回去是在1997年,那裡的地形地貌還在,但是已經很糟糕了——電線杆呀,電線塔呀,還有礦山呀,已經沒有原始草原那種風味了。這部電影成功的一個地方,在於它找到了一片原始草原。後來我跟阿諾說,這是騰格里(蒙語「老天爺」的意思)專門給你藏起來的。不過,遺憾的是結尾應該出現沙化,那樣表現力度上就會更強一些。
紐約時報中文網:當時寫完這本書的時候,想過搬上銀幕的可能性嗎?
姜戎:狼是絕對不能馴服的,所以我覺得幾乎不可能拍成電影吧。我認為這部片子的成功有很大的偶然性,第一個是它找到了最好的製片人——王為民。他是蒙古族人,又懂電影,會一口流利的英語,所以國際合作沒有障礙;然後他又特別愛狼,具有狼的性格。第二個是找到世界上最好的馴獸專家、加拿大人安德魯。他七年前看這部小說的時候,就覺得要拍成電影一定會找到他,只有他能訓狼,結果阿諾果然就找到了他。
紐約時報中文網:現實中為了拍電影呈現小說里的狼不被馴服的故事而要馴服狼,是不是有一點諷刺?
姜戎:安德魯說蒙古狼是絕對不能被馴服的,你打它、壓它都不可能。那麼他靠什麼呢?靠愛。我舉個例子,狼養到第二年,就要競爭狼王。王為民有一條他最喜歡的狼,眼睛還沒睜開的時候就養着它;長大了以後它成了狼王,很漂亮。又過了一年,有一個更厲害的狼王把它給打敗了。王為民生氣了,拿着棒子準備把那個王權給奪回來,後來安德魯就站在他和新狼王之間,說你要打新狼王的話先把我給打倒。他說這是狼之間的事情,人無權干涉。所以安德魯訓練這個狼群,完全保持着野生狼的個性和野性。
紐約時報中文網:他們選導演的時候有沒有徵求你的意見?
姜戎:小說出版兩個月,電影版權就買走了。我還想,這個片子太難拍了,哪兒找這個狼呢?而且草原也沒有了,導演有誰懂狼呢?中國人是恨狼的。
他們找過張藝謀,找過李安,最頂級的導演都找了一遍。他們都說這個小說太好了,但是這個電影太難拍。五年過去了,電影版權也到期了,好萊塢有兩家公司找我,我就去找紫禁城影業,說我把錢退給你們,他們說正在聯繫阿諾。正在這個時候,《狼圖騰》的法文版出來了。電影《情人》的製片人拿着書去找阿諾。當時阿諾手裡頭有四部好萊塢電影要準備在拍。其中有一部就是《少年派》,本來是讓阿諾拍。結果他看完這個書之後把那四部電影全推了,他說我就拍《狼圖騰》。
紐約時報中文網:這是阿諾拍攝的第二部描繪中國的少數民族及其與漢族關係的電影。你知道他拍過《西藏七年》嗎?
姜戎:大陸有些人也是抓着這個問題,要趕他走。我覺得這有礙中國和西方的交流和友好。我感到中國官方在這點的表現還是比較積極的。這部電影不讓阿諾拍,他的電影不讓放,你說這對誰有好處?對左的思想有好處。我是批評了中國文化的很多缺點,如果這個東西允許發表、允許電影放映,不是正好表示社會的一種進步嗎?
紐約時報中文網:這本書涉及一些關於文革的反思。拍電影的時候,你有沒有擔心相關內容會被刪掉或者不能很好地表現出來?
姜戎:刪節是一開始就遇到的問題。一方面是電影的容量有限,而故事很大,所以肯定要做一些取捨。這個阿諾一開始也有說到。既然要有刪節,那麼一些敏感話題就需要考慮。你不能電影拍完以後審查通不過,那也是一個很大的損失。那麼在刪節的過程中,我覺得可以把一些太敏感的問題放一邊,比如關於民族糾紛的問題,而主要表現環境的問題。這本身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我寫這本書最主要的出發點。小說裡頭寫到了,漢族人是恨狼的。蒙古人為什麼崇拜狼,蒙古人為什麼死了之後還要把自己喂狼?這是很重要的動機。這跟政治沒關係。它也是我小說裡頭最主要的骨架。我認為這部電影保留了小說中最重要的東西,所以它的刪節是我可以接受的。
蒙古人有一個觀念,我覺得比中國人的和西方人的還要棒。蒙古人認為有大命和小命之分。大命是草原、自然。小命是狼、人等等。蒙古人認為是大命高於小命。所以保護生態比保護自己生命還要重要。我覺得這個觀念,價值上絕對是超過了中國和西方的觀念。
紐約時報中文網:您現在又在寫書嗎?
姜戎:我掌握的素材可以再寫一本小說,但是我寫東西很慢。不弄清楚我就不動筆。一般,我會積累到非寫不可的程度才會去寫。但現在還不到這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