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夏琳 Xia Lin
  本書(一册七八面四六、八○○字)分上下兩捲,夏琳撰。琳字元斌,泉 南人。泉南當指福建泉州南安,係與鄭成功同裏。由於本書所述臺灣鄭氏史事及若幹關係文書多為他書所無,或為其親歷目睹之紀錄。本書據連橫校刊本排印,今加 「弁言」並將「連序」全行引入。「連序」雲:『起隆武元年,訖永歷三十七年,凡鄭氏三世之事,編年係月,巨細靡遺;而尊崇延平,義如「綱目」,是正史也』。惟就形式而言,尚係以清歷紀年,僅附明朔;並稱南明諸帝曰「明主」,在成功官爵上冠以「明某官某職」或徑稱其名(經與剋塽同此)。此顯屬以「清」為主體、以「明」為客體,尚不及另一種同為夏氏所撰「海紀輯要」以明朔紀年老之表裹一致。捲上自乙酉(明隆武元年)至壬子(永歷二十六年)、捲下自癸醜(永歷二十七年)至癸亥(永歷三十七年),兩捲篇幅相若。餘參閱第二二種「海紀輯要」篇。
  本書(一册七八面四六、八○○字)分三捲,與「閩海紀要」同為夏琳撰(見第一一種「閩海紀要」篇)。凡屬體裁、內容殆與「紀要」同,為紀述臺灣鄭氏之書;而且表裹一致,改以明朔紀年(並不另註清歷)。由於「易朔」,一反「紀要」,滿清人物,在職銜上改冠以「清」字;而對鄭氏,稱成功為「大將軍」(在綱)、「賜姓」(在目)、 經為「世子」、剋塽為「世孫」而不名。因之,主客易體,若幹措詞隨之而異。由此可知:本書稱為「海紀輯要」,固屬當然;而「閩海紀要」之名,亦必無疑-- 囚在形式上誠非「海上」之「紀」。至於兩書在形式上何以相異?可能「輯要」為正本,而「紀要」為避嫌而別出者。本書捲一,訖壬寅永歷十六年成功之歿; 二,訖辛酉永歷三十四年經歿之前一年;捲三,訖剋塽降清。三世紀事,劃分釐然,較「紀要」以篇幅相若為分捲標準者有別。本書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 抄本排印,其捲一「丙申十年」「六月」條下敘「梧獻平海策」附有「黃梧當殺可恨」語,抄本註於句旁;疑為傳抄老憤恨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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