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鹿洲公案》,又名《公案偶記》、《藍公奇案》、《藍公案全傳》
清代文言小說集。光緒廿八(1902)年上海山左書林出版,易名為《藍公奇案》、《藍公案全傳》。二捲廿四則。
藍鼎元。作者受誣罷官後,將雍正五(1727)年任廣東潮州府普寧知縣、後又兼署潮陽縣兩年間的審案,選錄成書。
雖然為廿四則故事,然而皆以真實案例為據,反映了清代前期潮州一帶的社會生活。
清代文言小說集。光緒廿八(1902)年上海山左書林出版,易名為《藍公奇案》、《藍公案全傳》。二捲廿四則。
藍鼎元。作者受誣罷官後,將雍正五(1727)年任廣東潮州府普寧知縣、後又兼署潮陽縣兩年間的審案,選錄成書。
雖然為廿四則故事,然而皆以真實案例為據,反映了清代前期潮州一帶的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