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畢沅編
編者畢沅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湖廣總督。積二十餘年之力,四易其稿,以宋、遼、金、元四朝正史為經,以徐乾學《資治通鑒後編》為基礎,參以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李心傳《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葉隆禮《契丹國志》及各傢說部、文集約百數十種,記述詳明,文字簡要,上起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共四百一十一年,成書二百二十捲,展示了宋、遼、金、元四朝興衰治亂的歷史,其中北宋部分較為精確,元代部分較為簡略。
《續資治通鑒》上與《資治通鑒》相銜接,即起於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共四百一十一年,是仿《資治通鑒》體例編寫一部較完備的宋遼金元編年史,全書共220捲。編者以徐亁學《資治通鑒後編》為基礎,並從宋、遼、金、元四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等一百多種書中取材,凡四易稿,歷二十年而成。其中北宋部分較精,元代部分較為簡略。
畢沅(1730—1797年),字湘衡,號秋帆,因從瀋德替學於靈岩山,自號靈岩山人。清經史學家,文學家。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廷試第一,狀元及第,授翰林院編修。乾隆五十年纍官至河南巡撫,第二年擢湖廣總督。嘉慶元年(1796年)賞輕車都尉世襲。病逝後,贈太子太保,賜祭葬。其墓在吳縣木瀆。
《續資治通鑒》上承《資治通鑒》,起自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迄於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以編年體形式記載宋、遼、金、元的歷史,前後四百零九年。
《續資治通鑒》取材宏博,考證謹嚴,編排合理,總引資料達三百餘種,糾正了以往宋史專著詳北宋略南宋的偏頗,還增加了少數民族的資料。梁啓超對該書評價極高,以為有畢《鑒》則各傢續《鑒》皆可廢也。
編者畢沅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湖廣總督。積二十餘年之力,四易其稿,以宋、遼、金、元四朝正史為經,以徐乾學《資治通鑒後編》為基礎,參以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李心傳《建炎以來係年要錄》、葉隆禮《契丹國志》及各傢說部、文集約百數十種,記述詳明,文字簡要,上起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共四百一十一年,成書二百二十捲,展示了宋、遼、金、元四朝興衰治亂的歷史,其中北宋部分較為精確,元代部分較為簡略。
《續資治通鑒》上與《資治通鑒》相銜接,即起於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下迄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共四百一十一年,是仿《資治通鑒》體例編寫一部較完備的宋遼金元編年史,全書共220捲。編者以徐亁學《資治通鑒後編》為基礎,並從宋、遼、金、元四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建炎以來係年要錄》等一百多種書中取材,凡四易稿,歷二十年而成。其中北宋部分較精,元代部分較為簡略。
畢沅(1730—1797年),字湘衡,號秋帆,因從瀋德替學於靈岩山,自號靈岩山人。清經史學家,文學家。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進士,廷試第一,狀元及第,授翰林院編修。乾隆五十年纍官至河南巡撫,第二年擢湖廣總督。嘉慶元年(1796年)賞輕車都尉世襲。病逝後,贈太子太保,賜祭葬。其墓在吳縣木瀆。
《續資治通鑒》上承《資治通鑒》,起自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迄於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以編年體形式記載宋、遼、金、元的歷史,前後四百零九年。
《續資治通鑒》取材宏博,考證謹嚴,編排合理,總引資料達三百餘種,糾正了以往宋史專著詳北宋略南宋的偏頗,還增加了少數民族的資料。梁啓超對該書評價極高,以為有畢《鑒》則各傢續《鑒》皆可廢也。
晉陽秋(晉)孫盛着(清)湯球輯(清)黃奭輯(補遺)
閻步剋錄入(嘉惠學林,功不可沒)
閻步剋錄入(嘉惠學林,功不可沒)
晉。幹寶 清。湯球
原本九百八十捲﹐今存五百二十捲。作者李燾(1115~1184)﹐ 字仁甫﹐四川眉州丹棱人﹐纍遷州縣官﹑實錄院檢討官﹑修撰等。李燾仿司馬光著《資治通鑒》體例﹐斷自宋太祖趙匡胤建隆﹐迄於宋欽宗趙桓靖康﹐記北宋九朝一百六十八年事﹐定名《續資治通鑒長編》。燾於正史﹑實錄﹑政書之外﹐凡傢錄﹑野記﹐廣徵博採﹐校其同異﹐訂其疑誤﹐考證詳慎﹐多有依據。作者本著“寧失於繁﹐無失於略”的原則﹐凡記載不同者﹐則兩存是說﹐時附己見﹐以註文標出﹐與《通鑒考異》相類。搜集材料時﹐“作木廚十枚﹐每廚作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後次第之﹐井然有條”。該書自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至淳熙四年(1177)﹐分四次上進。淳熙十年 ﹐重編定為九百八十捲﹐並上《舉要》六十八捲﹐《修換事總目》十捲﹐《總目》五捲﹐總計一千零六十三捲﹐前後歷時四十年。
近代治宋史者對該書史料價值評價甚高﹐《長編》記述詳贍﹐史料豐富﹐為研究遼﹑宋﹑西夏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九百八十捲本﹐久已亡佚﹐今本係清編《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錄﹐釐為五百二十捲﹐其中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四月至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三月﹐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七月至紹聖四年(1097)三月﹐元符三年(1100)二月至十二月以及宋徽宗﹑宋欽宗兩朝記事。1979年﹐中華書局開始分册出版《續資治通鑒長編》點校本 ﹐是以流行的清光緒浙江書局刻本為底本﹐用遼寧圖書館﹑北京圖書館藏本和文津閣本對校﹐改正了不少錯訛。
《續資治通鑒長編》是一部編年體史書,作者是南宋時期的李燾。
李燾,字仁甫,一字子真,號巽岩,宋眉州丹■人(今四川丹■)。生於北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死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年)。
李燾是唐朝宗室曹王的後代。紹興八年(1138)李燾考中進士,任華陽主簿,調任雅州推官。李燾博覽群書,特別熟悉宋朝的典章制度。後任榮州知州,又改任潼川府路轉運製官,在任期間,秉公辦事,彈劾不法官員四人。乾道三年(1167年),任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十年(1174)七月,久旱不雨,李燾上疏要求皇帝避正殿,減御膳,徵求百官意見,孝宗皇帝很快采納實行。淳熙十一年(1184)春天,李燾上書要求致仕,皇帝沒有答應,數次派人看望病情,病愈後,任敷文閣學士,並以比致仕。詔命頒下時,李燾十分欣喜地說:“ 大事了結了。”口授遺表給皇帝說:“臣年已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願陛下徑遠以藝祖(趙匡胤)為師,用心以昭陵為則。”卒年七十歲。
李燾性格剛強,特立獨行。早年時,正是秦檜當政的時候,秦檜死後,李燾纔被朝廷瞭解。在朝廷議論國政,慷慨激昂。南宋名臣張拭曾說:“李仁甫如霜鬆雪柏。”李燾一生自奉甚儉,不事鋪張,沒有嗜好,也沒有姬妾,也沒什麽傢産。
李燾的著述很多,有《易學》五捲,《春秋學》十捲,《五經傳授》、《尚書百篇圖》、《大傳雜說》、《七十二子名籍》各一捲,《文集》五十捲,《奏議》三十捲,《四朝史稿》五十捲,《通論》十捲,《南北攻守錄》三十捲,《七十二候圖》,《陶潛新傳》並《詩譜》各三捲,《歷代宰相年表》、《唐宰相譜》、《江左方鎮年表》、《晉司馬氏本支》、《齊梁本支》、《王謝世表》、《王代將帥年表》合為四十一捲。
“平生生死文學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這是南宋時期理學名臣張■對李燾一生學術成果的高度準確的概括。李燾一生著述豐富,但留傳至今的代表作是長達五百二十捲的《續資治通鑒長編》。為了撰寫了這部巨著,李燾“網羅收拾四十年”,“精力幾盡此書。”
《續資治通鑒長編》從宋太祖建隆元年開始至宋欽宗靖康元年止,記載了北宋王朝長達一百六十八年的歷史。這部史著的規模很大,淳熙十年(1183年)任遂寧知府的李燾曾上書皇帝,“臣纍次進所謂《續資治通鑒長編》,今重別寫進,共九百八十捲計六百册。其修換事總為目一十捲。又緣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為九百八十捲之間,文學繁多,本末頗難立見,略存梗概,庶易撿尋,今創為建隆至靖康《舉要》六十八捲,並捲《總目》五捲。已上四種,通計一千六十三捲,六百八十七册。”
李燾編著《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目的是寫一部信史,留給後人。他在隆元元年(1163年)第一次進書狀中有着十分清楚的說明,“臣嘗盡力史學,於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錄、正吏,紛錯難言,……臣輒發憤討論,使衆說鹹會於一。”
《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編撰時間很長,他在任華陽縣主簿時,即有心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並開始準備材料。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前後,李燾在北宋司馬光《百官公卿表》的基礎上,擴充增補,撰成一百一十二捲的《續資治通鑒長編》,把自建隆至宣和年間的百官治革,公卿任免,按年列表,為撰寫《續資治通鑒長編》作了初步的準備工作。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李燾第一次奏進十七捲《續資治通鑒長編》內容是太祖朝~太宗開寶十七年的史事。乾道三年(1167年),李燾至南宋朝廷任兵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負責修撰神宗至欽宗四朝國宋及徽宗實錄,這一時期的《續資治通鑒長編》的修撰工作大大的加快了。第二年,李燾又奏進太祖至英宗五朝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共一百零八捲。淳熙元年(1174年),李燾第三資進書,是神宗至欽宗四朝。淳熙十年,最後一次進書,終於完成了這部捲帙浩繁的史學巨著。
李燾對北宋的政治傢、史學家司馬光十分推崇,不僅史學的觀點接近,而且政治上的觀點也十分接受。他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目的之一就是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鑒》銜接。在時間上,《續資治通鑒長編》止於五代末年,而《續資治通鑒長編》則始於北宋初年,正好前後相接。而《續資治通鑒長編》這個書名更是表達了李燾對司馬光及其《資治通鑒》的推崇和尊重。這部書原來定名《資治通鑒》,後來李燾認為自己的這部書不能和《資治通鑒》相比,而司馬光在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時候又由助手劉恕等人先修叢目,再修長編,是後由司馬光本人刪節而成,所以李燾就把自己準備編撰的這部書定名《續資治通鑒長編》。
《續資治通鑒長編》有兩個顯著的特點,首先是他在撰寫這部書時,始經不渝地堅持司馬光編《續資治通鑒》的原則,就是“寧失於繁,勿失於略。”《續資治通鑒長編》的取材十分豐富,除宋代的實錄、國史外,還大量采用經、史、子、集,筆記小說,傢乘志狀。南宋人陳傅良曾表彰說:“本朝國書,有日曆,有實錄,有正史,有會要,有敕令,有禦集,又有百司專行指揮、典故之類,三朝以上又有寶訓;而百傢小說、私史與大夫行狀志銘之類,不可勝紀。自李燾作《續通鑒》(即指《續資治通鑒長編》)起建隆、盡靖康二年,而一代元書萃年於此,可謂備矣。“清人譚鐘麟也認為此書“上據國典,下采私記,參考異同,折衷一是,使北宋一代事實粲然明備,實為《通鑒》後不可不讀之書。”正是由於李燾堅持了這個原則,纔為後人保留了大量的宋代史料。
《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第二個顯著特點是李燾繼承和發展了“考異”的優良傳統。司馬光在著《資治通鑒》時,著有《通鑒考異》,在書中排列不同材料,說明自己取捨的原因。《續資治通鑒長編》也采用了這一考異的方法,“若舊本有誤處,及有合添處,即當明著其誤削去,氣添處仍具述所據何書,考按無違,乃聽修換,仍錄出為考異;不然則從舊,更勿增改。”《續資治通鑒長編》註文多達一萬二千餘條,七十多萬字。清人黃廷鑒以此評價很高,認為“其中分註考民劃詳引他書,而於神、哲之代尤多。
如《宋會要》、《政要》、歷朝《實錄》、《時政記》,王禹■《建隆遺事》、蔡襄《直筆》、王拱辰《別錄》、司馬溫公《日記》,王荊公《日記》、劉摯《日記》、呂大防《政目》、呂公著《掌記》、曾布《日錄》、林希《野史》、五岩叟《朝論》、歐靖《聖宋掇遺》、邵氏《辨證》諸書,及諸傢傳碑銘,皆無一存者。即幸有傳書,如《東齋記事》、《涑水記聞》、《東軒筆錄》、《湘山野錄》、《玉壺清話》,《邵氏聞見錄》、《筆談》、《揮塵錄》之類,往往傳寫訛脫,亦足據以是正。則此編非特足以考定宋、遼二史之闕訛,而有宋一代雜史、小說傢不存之書,亦可賴以傳其一、二,誠溫公《通鑒》後不可不讀之書也。”
李燾雖然在政治見解和史學觀點上和司馬光很接近,但對司馬光的《涑水記聞》、《日記》等並不是照單全收,而是有所取捨、有所保留,特別是反映司馬光政見且為神宗粉飾的《神宗實錄》更是如此。相反,李燾對於王安石也能公正對待。雖然李燾“恥讀王氏(安石)書”,反對王安石的政治主張,但在《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正文和註文中也能不認私論害公議,公正、客觀地評價王安石變法期間的一些措施、事件和人物。例如《續資治通鑒長編》捲二一四熙寧三年八月癸末對倉法的記述就體現了李燾的態度:“……曾布雲,熙寧三年九月二十五河倉條貫。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倉法,舊紀書癸末詔諸倉給受概量者,臨時多寡,並緣為姦,刻軍食十當三四,其增諸倉役人祿,立勾取重法,由是歲減運糧卒,坐法者五百餘人,姦盜以故得不縱,後推及內外吏,吏始重仍法。新紀削去,削去其諛辭可也,如立倉法安可不書。”
後人對《續資治通鑒長編》的評價頗不一段。清人朱彝尊認為:“宋儒史學以文簡為第一,蓋自司馬君實、歐陽永叔書成,猶有非之者,獨文簡(李燾)免於譏駁。”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續資治通鑒長編提要》則認為為此書“雖采摭浩博,或不免虛實並存,疑信未見,未必一一皆衷於至當。不但太宗斧聲燭影之事於《湘山野錄》考據未明,遂為千古之疑竇,即如景二年三日賜鎮東軍節推毛洵傢帛米一事,核以餘靖所撰墓銘,殊不相符。為曾敏行《獨醒雜志》所糾者,亦往往有之。”儘管如此,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作者仍認為它“廣搜博錄以待後之作者,其淹貫詳贍,固讀史者考證之林也。”
《續資治通鑒長編》因為篇幅太大,故成書時就沒有全刻,而衹是由秘書省按《續資治通鑒》的規格抄寫了一部藏於皇傢秘室。清乾隆年修《四庫全書》時,四庫館臣從明朝《永樂大典》裏錄出《續資治通鑒長編》入《四庫全書》,但《四庫全書》錄入的不是全本,缺徽,欽兩朝事跡等。嘉慶二十四年(1819)張金吾用活字排印愛日精廬本。光緒七年(1881年)浙江巡撫譚鐘麟命黃以周等以《四庫全書》本《續資治通鑒長編》校愛日精廬本《續資治通鑒長編》,印成浙江書局本。中華書局出有由上海師範學院和華東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共同整理的標點本《續資治通鑒長編》。
近代治宋史者對該書史料價值評價甚高﹐《長編》記述詳贍﹐史料豐富﹐為研究遼﹑宋﹑西夏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九百八十捲本﹐久已亡佚﹐今本係清編《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錄﹐釐為五百二十捲﹐其中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四月至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三月﹐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七月至紹聖四年(1097)三月﹐元符三年(1100)二月至十二月以及宋徽宗﹑宋欽宗兩朝記事。1979年﹐中華書局開始分册出版《續資治通鑒長編》點校本 ﹐是以流行的清光緒浙江書局刻本為底本﹐用遼寧圖書館﹑北京圖書館藏本和文津閣本對校﹐改正了不少錯訛。
《續資治通鑒長編》是一部編年體史書,作者是南宋時期的李燾。
李燾,字仁甫,一字子真,號巽岩,宋眉州丹■人(今四川丹■)。生於北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死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年)。
李燾是唐朝宗室曹王的後代。紹興八年(1138)李燾考中進士,任華陽主簿,調任雅州推官。李燾博覽群書,特別熟悉宋朝的典章制度。後任榮州知州,又改任潼川府路轉運製官,在任期間,秉公辦事,彈劾不法官員四人。乾道三年(1167年),任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十年(1174)七月,久旱不雨,李燾上疏要求皇帝避正殿,減御膳,徵求百官意見,孝宗皇帝很快采納實行。淳熙十一年(1184)春天,李燾上書要求致仕,皇帝沒有答應,數次派人看望病情,病愈後,任敷文閣學士,並以比致仕。詔命頒下時,李燾十分欣喜地說:“ 大事了結了。”口授遺表給皇帝說:“臣年已七十,死不為夭,所恨報國缺然。願陛下徑遠以藝祖(趙匡胤)為師,用心以昭陵為則。”卒年七十歲。
李燾性格剛強,特立獨行。早年時,正是秦檜當政的時候,秦檜死後,李燾纔被朝廷瞭解。在朝廷議論國政,慷慨激昂。南宋名臣張拭曾說:“李仁甫如霜鬆雪柏。”李燾一生自奉甚儉,不事鋪張,沒有嗜好,也沒有姬妾,也沒什麽傢産。
李燾的著述很多,有《易學》五捲,《春秋學》十捲,《五經傳授》、《尚書百篇圖》、《大傳雜說》、《七十二子名籍》各一捲,《文集》五十捲,《奏議》三十捲,《四朝史稿》五十捲,《通論》十捲,《南北攻守錄》三十捲,《七十二候圖》,《陶潛新傳》並《詩譜》各三捲,《歷代宰相年表》、《唐宰相譜》、《江左方鎮年表》、《晉司馬氏本支》、《齊梁本支》、《王謝世表》、《王代將帥年表》合為四十一捲。
“平生生死文學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這是南宋時期理學名臣張■對李燾一生學術成果的高度準確的概括。李燾一生著述豐富,但留傳至今的代表作是長達五百二十捲的《續資治通鑒長編》。為了撰寫了這部巨著,李燾“網羅收拾四十年”,“精力幾盡此書。”
《續資治通鑒長編》從宋太祖建隆元年開始至宋欽宗靖康元年止,記載了北宋王朝長達一百六十八年的歷史。這部史著的規模很大,淳熙十年(1183年)任遂寧知府的李燾曾上書皇帝,“臣纍次進所謂《續資治通鑒長編》,今重別寫進,共九百八十捲計六百册。其修換事總為目一十捲。又緣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為九百八十捲之間,文學繁多,本末頗難立見,略存梗概,庶易撿尋,今創為建隆至靖康《舉要》六十八捲,並捲《總目》五捲。已上四種,通計一千六十三捲,六百八十七册。”
李燾編著《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目的是寫一部信史,留給後人。他在隆元元年(1163年)第一次進書狀中有着十分清楚的說明,“臣嘗盡力史學,於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錄、正吏,紛錯難言,……臣輒發憤討論,使衆說鹹會於一。”
《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編撰時間很長,他在任華陽縣主簿時,即有心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並開始準備材料。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前後,李燾在北宋司馬光《百官公卿表》的基礎上,擴充增補,撰成一百一十二捲的《續資治通鑒長編》,把自建隆至宣和年間的百官治革,公卿任免,按年列表,為撰寫《續資治通鑒長編》作了初步的準備工作。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李燾第一次奏進十七捲《續資治通鑒長編》內容是太祖朝~太宗開寶十七年的史事。乾道三年(1167年),李燾至南宋朝廷任兵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負責修撰神宗至欽宗四朝國宋及徽宗實錄,這一時期的《續資治通鑒長編》的修撰工作大大的加快了。第二年,李燾又奏進太祖至英宗五朝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共一百零八捲。淳熙元年(1174年),李燾第三資進書,是神宗至欽宗四朝。淳熙十年,最後一次進書,終於完成了這部捲帙浩繁的史學巨著。
李燾對北宋的政治傢、史學家司馬光十分推崇,不僅史學的觀點接近,而且政治上的觀點也十分接受。他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目的之一就是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鑒》銜接。在時間上,《續資治通鑒長編》止於五代末年,而《續資治通鑒長編》則始於北宋初年,正好前後相接。而《續資治通鑒長編》這個書名更是表達了李燾對司馬光及其《資治通鑒》的推崇和尊重。這部書原來定名《資治通鑒》,後來李燾認為自己的這部書不能和《資治通鑒》相比,而司馬光在編撰《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時候又由助手劉恕等人先修叢目,再修長編,是後由司馬光本人刪節而成,所以李燾就把自己準備編撰的這部書定名《續資治通鑒長編》。
《續資治通鑒長編》有兩個顯著的特點,首先是他在撰寫這部書時,始經不渝地堅持司馬光編《續資治通鑒》的原則,就是“寧失於繁,勿失於略。”《續資治通鑒長編》的取材十分豐富,除宋代的實錄、國史外,還大量采用經、史、子、集,筆記小說,傢乘志狀。南宋人陳傅良曾表彰說:“本朝國書,有日曆,有實錄,有正史,有會要,有敕令,有禦集,又有百司專行指揮、典故之類,三朝以上又有寶訓;而百傢小說、私史與大夫行狀志銘之類,不可勝紀。自李燾作《續通鑒》(即指《續資治通鑒長編》)起建隆、盡靖康二年,而一代元書萃年於此,可謂備矣。“清人譚鐘麟也認為此書“上據國典,下采私記,參考異同,折衷一是,使北宋一代事實粲然明備,實為《通鑒》後不可不讀之書。”正是由於李燾堅持了這個原則,纔為後人保留了大量的宋代史料。
《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第二個顯著特點是李燾繼承和發展了“考異”的優良傳統。司馬光在著《資治通鑒》時,著有《通鑒考異》,在書中排列不同材料,說明自己取捨的原因。《續資治通鑒長編》也采用了這一考異的方法,“若舊本有誤處,及有合添處,即當明著其誤削去,氣添處仍具述所據何書,考按無違,乃聽修換,仍錄出為考異;不然則從舊,更勿增改。”《續資治通鑒長編》註文多達一萬二千餘條,七十多萬字。清人黃廷鑒以此評價很高,認為“其中分註考民劃詳引他書,而於神、哲之代尤多。
如《宋會要》、《政要》、歷朝《實錄》、《時政記》,王禹■《建隆遺事》、蔡襄《直筆》、王拱辰《別錄》、司馬溫公《日記》,王荊公《日記》、劉摯《日記》、呂大防《政目》、呂公著《掌記》、曾布《日錄》、林希《野史》、五岩叟《朝論》、歐靖《聖宋掇遺》、邵氏《辨證》諸書,及諸傢傳碑銘,皆無一存者。即幸有傳書,如《東齋記事》、《涑水記聞》、《東軒筆錄》、《湘山野錄》、《玉壺清話》,《邵氏聞見錄》、《筆談》、《揮塵錄》之類,往往傳寫訛脫,亦足據以是正。則此編非特足以考定宋、遼二史之闕訛,而有宋一代雜史、小說傢不存之書,亦可賴以傳其一、二,誠溫公《通鑒》後不可不讀之書也。”
李燾雖然在政治見解和史學觀點上和司馬光很接近,但對司馬光的《涑水記聞》、《日記》等並不是照單全收,而是有所取捨、有所保留,特別是反映司馬光政見且為神宗粉飾的《神宗實錄》更是如此。相反,李燾對於王安石也能公正對待。雖然李燾“恥讀王氏(安石)書”,反對王安石的政治主張,但在《續資治通鑒長編》的正文和註文中也能不認私論害公議,公正、客觀地評價王安石變法期間的一些措施、事件和人物。例如《續資治通鑒長編》捲二一四熙寧三年八月癸末對倉法的記述就體現了李燾的態度:“……曾布雲,熙寧三年九月二十五河倉條貫。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倉法,舊紀書癸末詔諸倉給受概量者,臨時多寡,並緣為姦,刻軍食十當三四,其增諸倉役人祿,立勾取重法,由是歲減運糧卒,坐法者五百餘人,姦盜以故得不縱,後推及內外吏,吏始重仍法。新紀削去,削去其諛辭可也,如立倉法安可不書。”
後人對《續資治通鑒長編》的評價頗不一段。清人朱彝尊認為:“宋儒史學以文簡為第一,蓋自司馬君實、歐陽永叔書成,猶有非之者,獨文簡(李燾)免於譏駁。”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續資治通鑒長編提要》則認為為此書“雖采摭浩博,或不免虛實並存,疑信未見,未必一一皆衷於至當。不但太宗斧聲燭影之事於《湘山野錄》考據未明,遂為千古之疑竇,即如景二年三日賜鎮東軍節推毛洵傢帛米一事,核以餘靖所撰墓銘,殊不相符。為曾敏行《獨醒雜志》所糾者,亦往往有之。”儘管如此,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作者仍認為它“廣搜博錄以待後之作者,其淹貫詳贍,固讀史者考證之林也。”
《續資治通鑒長編》因為篇幅太大,故成書時就沒有全刻,而衹是由秘書省按《續資治通鑒》的規格抄寫了一部藏於皇傢秘室。清乾隆年修《四庫全書》時,四庫館臣從明朝《永樂大典》裏錄出《續資治通鑒長編》入《四庫全書》,但《四庫全書》錄入的不是全本,缺徽,欽兩朝事跡等。嘉慶二十四年(1819)張金吾用活字排印愛日精廬本。光緒七年(1881年)浙江巡撫譚鐘麟命黃以周等以《四庫全書》本《續資治通鑒長編》校愛日精廬本《續資治通鑒長編》,印成浙江書局本。中華書局出有由上海師範學院和華東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共同整理的標點本《續資治通鑒長編》。
戰國時魏國史書。該書原無名題﹐後世以所記史事屬於編年體﹐稱為《紀年》﹐又以原書為竹簡﹐也稱為《竹書》﹐一般稱為《竹書紀年》﹐亦稱《汲塚紀年》﹑《汲塚古文》或《汲塚書》。晉太康二年 (281)﹐一說鹹寧五年(279)或太康元年﹐汲縣(今河南衛輝西南)人不準盜掘當地古墓﹐發現了一批寫在竹簡上的古書。盜墓者“不以為意﹐往往散亂”﹐並燒竹簡照取寶物。後來官府前往﹐又“收書不謹﹐多毀落殘缺”。《竹書紀年》是其中較完整的一種。
這批竹簡由汲縣運到京師洛陽﹐晉武帝命中書監荀勗﹑中書令和嶠負責整理。竹簡長度為古尺二尺四寸﹐以墨書寫(或作“漆書”﹐亦即墨書)﹐每簡四十字。對竹簡文字當時說法不同﹐一說為“小篆”﹐一說為“科鬥文字”﹐一說為“古文”﹐應是一種較為規範的戰國文字。整理工作首先是排比竹簡的次第﹐其次是用當時的文字寫出釋文﹐最後是撰著提要。荀勗所撰《穆天子傳》提要尚存。
《竹書紀年》凡十三篇﹐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後用晉國紀年﹐三傢分晉後用魏國紀年﹐至“今王”二十年為止。荀勗等整理時﹐據《竹書紀年》本書和戰國時趙國史書《世本》﹐糾正《史記》的錯誤﹐認為“今王”是魏襄王﹐古墓即魏襄王的墳墓。當時和嶠認為“《紀年》起自黃帝”﹐這個意見未被全部采納﹐可能僅將記載黃帝以來史事的殘簡﹐作為該書的附編收入。
由於竹簡散亂﹐以及戰國文字“於時即已不能盡識”﹐《竹書紀年》的整理仍存在爭論和問題。晉惠帝時﹐秘書丞衛恆又從事“考正”﹐尚未完成即在一次統治者的內部爭鬥中被殺。他的朋友佐著作郎束皙續成其事﹐對這批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衛恆﹑束皙的“考正”內容﹐有些從現存《竹書紀年》佚文中還可以看出。如荀勗﹑和嶠認為“今王”是魏襄王﹐衛恆﹑束皙卻認為是魏安釐王﹔古墓也被分別看作是魏襄王和魏安釐王的墳墓。佚文中有“梁安僖(釐)王九年(張儀)卒”﹐所據即是衛恆﹑束皙的“考正”本。因此﹐《竹書紀年》當時有初釋本和考正本兩種﹐也可稱為荀和本和衛束本。考正本可能名為《汲塚書抄》﹐《竹書紀年》是其中的一種。但後來通行的﹐一般還是荀和本。《隋書‧經籍志》著錄有《竹書國異》一捲﹐似為後人據兩種不同本子所作的校記。
《竹書紀年》有不少地方與傳統記載大異﹐比較接近史實﹐如“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共伯和幹王位”等。此外﹐有的還與甲骨文﹑金文符合。《紀年》記“(殷)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與《史記·殷本紀》等以中宗為太戊不同﹐但與甲骨文“中宗祖乙”的稱謂卻完全相合。《史記》所記戰國年代往往混亂矛盾﹐如齊國的桓公陳午﹐《六國年表》﹑《田敬仲完世傢》兩處都說在位六年﹐《紀年》作十八年﹐金文陳侯午敦記載有陳午十四年事﹐足證《紀年》為是。清朱右曾和當代陳夢傢﹑楊寬等重譜戰國年表﹐所根據的基本上是《竹書紀年》。《紀年》對研究先秦史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在中國史學史上也是一部重要著作。古墓不在魏都大梁而在汲縣﹐不應是魏襄王或魏安釐王的墳墓﹐出土古書有《易》﹐史書《國語》﹑《瑣語》﹑《紀年》等又與近年長沙馬王堆漢初古墓所出古書近似﹐可能是魏國貴族的墳墓。《紀年》作者當是魏襄王時的史官。
《竹書紀年》原簡可能在永嘉之亂時亡佚﹐但初釋本和考正本仍繼續傳抄流行。直到唐玄宗開元以前此書仍舊存在。宋《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已不加著錄﹐可能在安史之亂到唐末五代﹐傳抄本也逐漸散佚。元末明初和明朝中期出現的《竹書紀年》刻本﹐春秋戰國部分均以周王紀年記事﹐一般稱為“今本”。清錢大昕等指其為明人偽書﹐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更推斷為明嘉靖間天一閣主人範欽偽作。南宋初羅泌《路史·國名紀》戊註曾引《紀年》桓王十二年事﹐已不用晉國紀年﹐除多一字外﹐與今本全同﹐故今本最遲在南宋初即已出現。
清朝以來﹐據今本研究《竹書紀年》的人很多。嘉慶間朱右曾《汲塚紀年存真》開始輯錄晉以後類書古註所引的佚文﹐加以考證﹐稱為“古本”。此後﹐王國維在朱書的基礎上輯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範祥雍又有《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1981年﹐方詩銘﹑王修齡重新輯錄為《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內容方面又有新的考證和補充﹐並將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收入﹐是現在較為完備的本子。
這批竹簡由汲縣運到京師洛陽﹐晉武帝命中書監荀勗﹑中書令和嶠負責整理。竹簡長度為古尺二尺四寸﹐以墨書寫(或作“漆書”﹐亦即墨書)﹐每簡四十字。對竹簡文字當時說法不同﹐一說為“小篆”﹐一說為“科鬥文字”﹐一說為“古文”﹐應是一種較為規範的戰國文字。整理工作首先是排比竹簡的次第﹐其次是用當時的文字寫出釋文﹐最後是撰著提要。荀勗所撰《穆天子傳》提要尚存。
《竹書紀年》凡十三篇﹐敘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戰國的歷史﹐按年編次。周平王東遷後用晉國紀年﹐三傢分晉後用魏國紀年﹐至“今王”二十年為止。荀勗等整理時﹐據《竹書紀年》本書和戰國時趙國史書《世本》﹐糾正《史記》的錯誤﹐認為“今王”是魏襄王﹐古墓即魏襄王的墳墓。當時和嶠認為“《紀年》起自黃帝”﹐這個意見未被全部采納﹐可能僅將記載黃帝以來史事的殘簡﹐作為該書的附編收入。
由於竹簡散亂﹐以及戰國文字“於時即已不能盡識”﹐《竹書紀年》的整理仍存在爭論和問題。晉惠帝時﹐秘書丞衛恆又從事“考正”﹐尚未完成即在一次統治者的內部爭鬥中被殺。他的朋友佐著作郎束皙續成其事﹐對這批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衛恆﹑束皙的“考正”內容﹐有些從現存《竹書紀年》佚文中還可以看出。如荀勗﹑和嶠認為“今王”是魏襄王﹐衛恆﹑束皙卻認為是魏安釐王﹔古墓也被分別看作是魏襄王和魏安釐王的墳墓。佚文中有“梁安僖(釐)王九年(張儀)卒”﹐所據即是衛恆﹑束皙的“考正”本。因此﹐《竹書紀年》當時有初釋本和考正本兩種﹐也可稱為荀和本和衛束本。考正本可能名為《汲塚書抄》﹐《竹書紀年》是其中的一種。但後來通行的﹐一般還是荀和本。《隋書‧經籍志》著錄有《竹書國異》一捲﹐似為後人據兩種不同本子所作的校記。
《竹書紀年》有不少地方與傳統記載大異﹐比較接近史實﹐如“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共伯和幹王位”等。此外﹐有的還與甲骨文﹑金文符合。《紀年》記“(殷)祖乙勝即位﹐是為中宗”﹐與《史記·殷本紀》等以中宗為太戊不同﹐但與甲骨文“中宗祖乙”的稱謂卻完全相合。《史記》所記戰國年代往往混亂矛盾﹐如齊國的桓公陳午﹐《六國年表》﹑《田敬仲完世傢》兩處都說在位六年﹐《紀年》作十八年﹐金文陳侯午敦記載有陳午十四年事﹐足證《紀年》為是。清朱右曾和當代陳夢傢﹑楊寬等重譜戰國年表﹐所根據的基本上是《竹書紀年》。《紀年》對研究先秦史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在中國史學史上也是一部重要著作。古墓不在魏都大梁而在汲縣﹐不應是魏襄王或魏安釐王的墳墓﹐出土古書有《易》﹐史書《國語》﹑《瑣語》﹑《紀年》等又與近年長沙馬王堆漢初古墓所出古書近似﹐可能是魏國貴族的墳墓。《紀年》作者當是魏襄王時的史官。
《竹書紀年》原簡可能在永嘉之亂時亡佚﹐但初釋本和考正本仍繼續傳抄流行。直到唐玄宗開元以前此書仍舊存在。宋《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已不加著錄﹐可能在安史之亂到唐末五代﹐傳抄本也逐漸散佚。元末明初和明朝中期出現的《竹書紀年》刻本﹐春秋戰國部分均以周王紀年記事﹐一般稱為“今本”。清錢大昕等指其為明人偽書﹐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更推斷為明嘉靖間天一閣主人範欽偽作。南宋初羅泌《路史·國名紀》戊註曾引《紀年》桓王十二年事﹐已不用晉國紀年﹐除多一字外﹐與今本全同﹐故今本最遲在南宋初即已出現。
清朝以來﹐據今本研究《竹書紀年》的人很多。嘉慶間朱右曾《汲塚紀年存真》開始輯錄晉以後類書古註所引的佚文﹐加以考證﹐稱為“古本”。此後﹐王國維在朱書的基礎上輯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範祥雍又有《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1981年﹐方詩銘﹑王修齡重新輯錄為《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內容方面又有新的考證和補充﹐並將王國維《今本竹書紀年疏證》收入﹐是現在較為完備的本子。
本書60捲,是清末著名學人黃以周等人對《續資治通鑒長編》殘缺部分拾遺補缺而作的一部編年體史書。南宋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是研究宋史的基本史料之一,但通行的版本缺少徽、欽二帝及英宗治平四年至神宗熙寧三年三月及哲宗元祐八年七月至紹聖四年三月的事跡。清光緒年間,黃以周等人受浙江巡撫譚鐘麟之命,將南宋楊仲良所編《續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中所收《長編》原文摘出按年月編排,又以托名李燾的《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可采之處附註其下,宋人文集有可參考者亦附見之而成此書。書中對《長編》所缺諸年史跡有詳細記載,對瞭解這一時期的歷史頗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