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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黄碧云 Huang Biyun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127;”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 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127;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她改看沙岗,我再,她看ANCELA CARTER。&127;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127;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
  
  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 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禁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就在那明灯之下。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有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小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艳红如常。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何等安好。我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人清醒。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我忽然流泪如注。我喉里卡卡在响:有人要扼杀我呢,来人是谁:我扼着自己的喉咙,想今夜星落必如雨。之行枉我一番心意了。
  
  我的泪滴在之行的脸上,我捏得自己满面通红,只拼命呼吸。之行突然惊醒,紧紧攀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之行把我抱在怀中,我嗅着她的凤仙味,安然睡去。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喇叭声,管他呢,那人已完成他在我一生的价值,自此与我无干。眼前只有之行。
  
  之行捧着我的脸,说:“你太傻了。” 我没有答腔,只想睡,明天必有太阳。
  
  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之行一向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用的是“鸦片”。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楼下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不知所措。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笑:“我要到北京。”
  
  我停着,良久不语。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那是去年圣诞的事了。 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但那是从前的事了。这次是我的机会,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脏了。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实际,主张买印度货。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我掩上杂志,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我一阵晕眩,险些流出泪来。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我没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坐着,吸一口烟。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老实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我和之行的关系就此冷淡下来。她比往日更动人美丽,考试一样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听班上同学说,她和某老师有恋情。又有人告诉我,她在某杂志当摄影模特儿。为什么旁人都比我更清楚之行呢?我和之行时日已无多,我希望和之行租一层房子,她继续她的公众事业,我继续读书。我希望和之行养一只猫,拥有一块伊朗手织地毡。夜半的时候我和之行可以一起吃温暖柔软的糯沙汤圆。我对生命的要求很简朴。
  
  想着我便买了一束花回房,我想和之行聚一聚。下午的女生宿舍非常安静。
  
  我们的房门挂了一条领带,我拿着一束太阳菊,立在门口不知进退。之行行的是英式的老规矩,那是说,我们房中有男客了。这怎可以?那是我和之行的地方呀,他们甚至会在我床上做爱,还要我洗床单。这样我一生都不可能再睡那床了,我常觉得男子的是最胡混的东西,比洗洁清、鼻涕、痰等等更令人恶心。之行你怎么可以这样呢?
  
  对面房间那宿生会会长正好回来,问我:“怎的?忘了带锁匙,要不要替你开?” "不用了。”我急急说,掏出锁匙来。
  
  之行和一个男人,果真在我的床上,正在翻滚入港。我量觉手中的太阳菊摇摇欲堕,就怕这花瓣会散了一地。之行还在半闭双眼,不为所动,倒是那男的停了动作,也不懂遮掩。此人一脸疙瘩,蓬发,有三十上下年纪。我直视他:“先生,这是女生宿舍,请你穿好衣服。”之行斜看着他,说:“别理她。”我把一地的衣裳掷向这双男女,喝道:“快穿衣服!我不和动物谈话。”
  
  那男的果真赶紧穿衣,之行翻身吸烟,舒一口气,不言语。我拾起地下散落的避孕袋,跟他说:“先生,还你,请你放庄重些。”
  
  "......对不起。”他忙不迭地把避孕袋塞进裤袋,我替他开门。我说:“先生,我和之行的关系不比常人,请你尊重我们,不要来这个。”他一时间没有表情,停了好一会,才怵然一惊,低呼:“你们!!”
  
  我一把刮他的脸,砰上门。
  
  之行灼灼望我,一面泛红,香烟快烧到她手指了,她还一动不动地看我。我靠着门,也是一动不动。时间是什么呢,当一切都毁坏殆尽,我们还要计算什么时间。我不知我们僵持了多久,只是她的烟也灭了。冬色甚隆。
  
  天色暗了,夜沉沉。 之行忽然轻轻一笑,随而流下两滴泪。 我说:“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
  
  她说:“不一样了。不一样了。你太天真了。你将来必败在我手下。” 我掩面:“我没有要和你争呀,为何你要四出讨便宜。”
  
  她说:“他可以帮我,上杂志, 或许成为一个Isabella Rossellini,你可以吗?”
  
  我说:“你何苦要在男人身上讨好处,我们又不是妓女。” 她答:“你没有在男人身上讨过便宜吗?在这方面读过书与没有读书没有分别。”
  
  我缓缓跌坐。我想起一些人,与我吃早餐,与我吃晚餐,与我吃酒的人。想起那一个人,因为他在我醉洒的时候有一块手帕,我险些托以终生。
  
  每人都有每人的弱点。
  
  "我饿了。”之行起来,裸着身,随便抓一件衣服,跟我说:“借一借,我要出去。”我让开,她的脚步挞挞远去。太阳菊在黑暗中静静枯萎,我闭上眼,忽然明白什么叫“身外物”。从今事事都是身外物。
  
  这天晚上我睡得早,翌晨醒来见之行抱着兔,熟睡如婴。我留下字条,说我晚上在饭堂等她吃饭,便出去上课。我没有想到她会来。
  
  我坐在近落地门的桌子等她,冬日之暮垂落如死。之行走来,一把长发半束起,毛衣长裤,披着围巾,带着明蓝彩石耳环。她见到我,轻轻笑,我发觉她已长大成一个女人,连笑容也很有分寸。可见得这些书也没有白读。
  
  我们点了菜,喝一点啤酒。之行吃得很少,但喝得很多,饭未吃完已是双颊泛红。我们讲起了教社会学的老师,他猝然被校方劝喻提早退休,二人额手称庆,大家齐齐干杯。她说她得了一张模特儿合约。我们都说好。我告诉她我了写好了论文大纲,又申请了去英国的奖学金,而且约见了,大家都很高兴,笑得一团,我有点打酒颤,之行给我披她的围巾。风很大,我紧紧地贴着之行,说:“冷。”她便搂着我,一直在校园走。夜很碧蓝,极美,我说:“让我们毕业后搬去一个这样的地方。你出外工作,我在家做功课。”她静一下,然后说:“怕你不安于室。”我笑:“我安于室的呀,你看我这样瘦,有条件不安于室吗?”她又按一下胸口,说:“这样,我怕我不安于室呢。”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我在舍监家的沙发坐下,手中无聊,翻看《突破》,有读者问:“明心,我很烦,不知应该怎办,他离开了我...."舍监给我泡了一杯极热的乌龙茶,她是台湾人,操一口极重鼻音的广东话。我双手捂着杯,待她开口。
  
  电视开着,光有画面没有声音,舍监的脸一光一暗,一蓝一白,很可怕。她在光影中耽了一阵,才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到投诉,说你和许之行有不正常的关系。”
  
  乌龙茶极滚热,灼痛了我的舌尖。我扬起脸看她,不知怎的,我微微地挂一个笑。
  
  "大学生不但要有知识,还得品格高尚──”
  
  "我不觉得这是低下的事情,许多男女比我们更低下。”我看准她的眼。她没有避开,也望着我。
  
  "你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有碍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之所以维系而成一个稳定的制度,全赖自然的人类关系...."断断续续的我听不清她的话,我便不再看她,自顾自翻《突破》。明心答:“玲,你这样破坏人家的感情是不对的,但全能的神会原谅你...."我吓得忙不迭把《突破》阖上。我怔怔地看没有声音的电视。过了很久很久,我低声说:“为什么要将你们的道德标准加诸我们身上呢,我们又没有妨碍别人。”我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只是自己的声音那么低幽,好象有谁在我耳边说这些话,我便警觉地四处张望,但没有人。
  
  "舍监。”我放下茶杯,说:“只要之行不离开我,我就不离开她。”说完我便径自离去,开门。
  
  "不过,她今天下午已经答应我迁出宿舍,我亦答应了不将此事公开。我只不过循例征询你吧。”她远远地说。我立在门口,我推着门柄,触手生凉。“谢谢。”我说。我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轻轻掩上房门而去。
  
  我不知道我怎样挣扎回房,那楼梯好长好长的,这是不是雅各的天梯,通往真理之路。我举步艰难,四肢竟像撕碎一般,每一下移动都刺痛我双眼。我掩目,罢了,我自此便盲掉,从今不得见光。
  
  房间没锁,走廊有人,我便挺起背,咬牙而进。好之行,一个下午竟收拾得干干净净,只在我床上放了一双簇新艳红的绣花鞋,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一翻看,她买错了,是32B。我笑了,自家儿说:“是32A,之行,32A,我瘦嘛!”
  
  她走后我也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幽暗的小屋。我的生活尤其幽暗,近视益发加深。戴着不合度数的有框眼镜,成天在课室与图书馆间跌跌撞撞。我开始只穿蓝紫与黑。戒了烟。只喝白开水及素食。人家失恋呼天抢地,我只是觉得再平静没有,心如宋明山水,夜来在暗夜里听昆曲,时常踩着自己细碎的脚步声,寂寞如影。抱着我自己,说:“我还有这个。”咬着唇,道:“不要流泪。不要埋怨。”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寻。她也有她的难处。
  
  我后来在一份杂志的封面见到了她。丰满的唇与微笑。我却没有掀开杂志。她不过是千万个美丽女子之一,与我认识的之行不一样。后来我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见到她,学士袍飞扬,她在阳光里微笑,远远地看过来,用手遮住了阳光。太远了,看不清她的笑容有没有改变。我只站着不动,抱着我自己。她身边有一个男子,看来很面熟,仔细一想,原来是那些在杂志上看见的人。之行有她的选择。她离开我,是我不够好之故。但我记得的之行....我们是不言好坏的.....
  
  ....我记得她的旗袍,绣花鞋,她抄我的笔记时那种不甘不驯之气,她轻轻按自己的胸口时的笑靥,她躺在床上看亦舒的懒相。我记得我冷的时候她给我围巾暖我,我得意的时候她用硬币掷我,我冷漠的时候她拉紧我的手说“赔了夫人又折兵”。我记得我记得,我替她束过发,剪过脚甲,为她买了一束太阳菊。我记得我曾热泪盈眶,卡卡地捏自己的喉咙,她便捉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何必如此。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从德勒斯.德萨斯飞往纽约的行程是三小时零十分。飞行之下都是广阔肥美的土地。到达韦迦地亚机场时,阳光耀眼。计程车在曼克顿四十二街停下,便跨啦跨啦的下了大雨,又闪电,我提著行李,浑身湿透,在人潮中抬起头来,摩天大楼之间,没有天。忽然闪亮了霓虹灯。我想,在这变幻多端的城市,一切都会狠毒些。
  
  我叫宋怀明,今年十九岁,是纽约理工学院电脑工程系二年级学生,要从德勒斯.德萨斯飞往纽约,原因并不明显。只是觉得日子特别长,成天睡觉,转眼老之将至。深夜我挂电话给克明。他沉吟一会,说:“你来纽约。”我收拾衣服球鞋球拍,便来了。
  
  克明是我的长兄,三十三岁,美国公民!刚在曼克顿十二街林肯大楼开了一间牙医医务所。克明移民日久,与家里很生疏,我们已经七、八年没有见面。他见著我,还没脱掉白袍,便将我一拥入怀。又说:“小弟长大了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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