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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就像爱生命
王小波 Wang Xiaobo阅读
  “…… 你知道吗,郊外的一条大路认得我呢。有时候,天蓝得发暗,天上的云彩白得好像一个凸出来的拳头。那时候这条路上就走来一个虎头虎脑、傻乎乎的孩子,他长得就像我给你那张相片上一样。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少年。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高又瘦又丑的家伙,涣散的要命,出奇的喜欢幻想。后来,再过几十年,他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路了。你喜欢他的故事吗?”
  王小波作品系列 时代三部曲
  
  “时代三部曲”表面上是王小波作品的合集,每部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联系,但其实是有一个逻辑顺序的。这个逻辑顺序就是:《黄金时代》中的小说写现实世界;《白银时代》中的小说写未来世界;《青铜世界》写的故事都发生在过去。
王小波杂文精选集
王小波 Wang Xiaobo阅读
  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着并快乐着,用杂文以独有的调侃似的笔调完成了对自由与理性的反思与书写。由李银河编选的王小波杂文集展示给我们的正是一座巍然屹立于戏谑的笑容和令人会心而战栗的幽默之后的智性的迷宫。
  王小波全集第一卷:思维的乐趣
  对于以思维为乐趣的人而言,王小波无疑是他们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在王小波去世后的这些年,他的作品得以陆续出版和广泛注意,使越来越多的读者体验到了他那独特、有趣而思辩的文字。
我的精神家园
王小波 Wang Xiaobo阅读
  王小波全集第二卷:我的精神家园
  对于以思维为乐趣的人而言,王小波无疑是他们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在王小波去世后的这些年,他的作品得以陆续出版和广泛注意,使越来越多的读者体验到了他那独特、有趣而思辩的文字。
  王小波全集第三卷:万寿寺
  
  《万寿寺》中的主人公在一步步追寻自己失去的记忆,凭着口袋里的工作证,出院后“我”回万寿寺上班,变成自己以前写的小说手稿的读者,而手稿上写的是红线和薛嵩的故事
  王小波全集第四卷:红拂夜奔
  
  这本书的有趣在于王小波以现代人的眼光去观照历史,又以历史文化原型来建构现代小说的结构,让人读时会心会趣,读后会大声喝彩“太霸道了!”
  王小波全集第五卷:寻找无双
  
  《寻找无双》的无数段都是这样开头:王仙客到长安城里找无双……虽然每一次的遭遇各不相同,但恰如卡夫卡的名言:每个障碍都能击倒我——每个困难都能挫败王仙客。所有的形象都是王仙客或者宣阳坊诸君子的回忆或者想像,其实我们始终没有看到真正的无双
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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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太过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远做小孩子虽办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办到的。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可以传播,等等。这才能叫作文化。
  
  沉默有自己的语言。举个住楼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设有人常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你门口的楼道上,挡了你的路,你可以开口去说:打电话给居委会;或者直接找到车主,说道:同志,五讲四美,请你注意。此后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证。我估计他最起码要说你“事儿”,假如你是女的,他还会说你“事儿妈”,不管你有多大岁数,够不够做他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沉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厌恶之情:把他车胎里的气放掉。干这件事时,当然要注意别被车主看见。
  
  还有一种更损的方式,不值得推荐,那就是在车胎上按上个图钉。有人按了图钉再拔下来,这样车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儿,补带时更困难。假如车子可以搬动,把它挪到难找的地方去,让车主找不着它,也是一种选择。这方面就说这么多,因为我不想编沉默的辞典。
  
  一种文化必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沉默也是有的。戈尔巴乔夫说过这样的话:有一件事是公开的秘密,假如你想给自己盖个小房子,就得给主管官员些贿赂,再到国家的工地上偷点建筑材料。这样的事干得说不得,属于沉默;再加上讲这些话时,戈氏是苏共总书记,所以当然语惊四座。还有一点要补充的,那就是:属于沉默的事用话讲了出来,总是这么怪怪的。
  
  沉默也可以传播。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把这叫作传播,多少有点过甚其辞,但也不离大谱。在沉默的年代里,人们也在传播小道消息,这件事破坏了沉默的完整性。好在这种话语我们只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说,比方说,公共厕所。最起码在追查谣言时,我们是这样交待的:这话我是在厕所里听说的!这样小道消息就成了包含着排便艰巨的呓语,不值得认真对待。另外,公厕虽然也是公共场合,但我有种强烈的欲望,要把它排除在外,因为它太脏了。
  
  我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从我懂事的年龄,就常听人们说:我们这一代,生于一个神圣的时代,多么幸福;而且肩负着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圣使命,等等;在甜蜜之余也有一点怀疑:这么多美事怎么都叫我赶上了。再说,含蓄是我们的家教。
  
  在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开饭时,每人碗里有一小片腊肉。我弟弟见了以后,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冲上阳台,朝全世界放声高呼: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是被我爸爸拖回来臭揍了一顿。经过这样的教育,我一直比较深沉。所以听到别人说:我们多么幸福、多么神圣时,别人在受苦,我们没有受等等,心里老在想着:假如我们真遇上了这么多美事,不把它说出来会不会更好。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于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这么想的:与其大呼小叫说要去解放他们、让人家苦等,倒不如一声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们解放,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总而言之,我总是从实际的方面去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智者千虑尚且难免一失,何况当年我只是个小孩子。我就没想到这些奇妙的话语只是说给自己听的,而且不准备当真去解放谁。总而言之,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
  
  与沉默的大多数相反,任何年代都有人在公共场合喋喋不休。我觉得他们是少数人,可能有人会不同意。如福科先生所言,话语即权力。当我的同龄人开始说话时,给我一种极恶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写了一本书,写的是自己在中的遭遇,书名为《血统》。可以想见,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给她的书写个序。这件事使我想起来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见所闻。开始时,我十四岁,正上初中一年级。有一天,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班上的一部份同学忽然变成了红五类,另一部份则成了黑五类。我自己的情况特殊,还说不清是哪一类。当然,这红和黑的说法并不是我们发明出来,这个变化也不是由我们发起的。照我看来,红的同学忽然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这是值得祝贺的。黑的同学忽然遇上了很大的不幸,也值得同情。我不等对他们一一表示祝贺和同情,一些红的同学就把脑袋刮光,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一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他们对同班同学问得格外仔细,一听到他们报出不好的出身,就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狗崽子!”当然,我能理解他们突然变成了红五类的狂喜,但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变成狗崽子,未免也太过份。这使我以为,使用话语权是人前显贵,而且总都是为了好的目的。现在看来,我当年以为的未必对,但也未必全错。
  
  话语有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想要证明说话者本身与众不同,是芸芸众生中的娇娇者。现在常听说的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拥有世界上最杰出的文化,在全世界一切人中最聪明。对此我不想唱任何一种反调,我也不想当人民公敌。我还持十几岁时的态度:假设这些都是实情,我们不妨把这些保藏在内心处不说,“闷兹蜜”。这些话讲出来是不好的,正如在时,你可以因自己是红五类而沾沾自喜,但不要到人前去显贵,更不要说别人是狗崽子。根除了此类话语,我们这里的话就会少很多,但也未尝不是好事。
  
  现在我要说的是另一个题目: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暑期布置的读书作业是《南方来信》。那是一本记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读物,其中充满了处决、拷打和虐杀。
  
  看完以后,心里充满了怪怪的想法。那时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点要变成个性了。总而言之,假如对我的那种教育完全成功,换言之,假如那些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我的期望得以实现,我就想像不出现在我怎能不嗜杀成性、怎能不残忍,或者说,在我身上,怎么还会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
  
  现在我就在发掘沉默,但不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来发掘。这篇东西大体属于文学的范畴,所谓文学就是:先把文章写到好看,别的就管他妈的。现在我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人性尚存。文化刚开始时,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我从校外回来,遇上一大夥人,正在向校门口行进。走在前面的是一夥大学生,彼此争论不休,而且嗓门很大;当然是在用时髦话语争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导,还经常提到“十六条”。所谓十六条,是中央颁布的展开文化的十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叫作“要文斗、不要武斗”,制定出来就是供大家违反之用。在那些争论的人之中,有一个人居于中心地位。但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唇边似有血迹。在场的大学生有一半在追问他,要他开口说话,另一半则在维护他,不让他说话。文化里到处都有两派之争,这是个具体的例子。至于队伍的后半部分,是一帮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一个个也是双唇紧闭,一声不吭,但唇边没有血迹,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有几个大学生想把他们拦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拦住,他们就从侧面绕过去,但保持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这件事相当古怪,因为我们院里的孩子相当的厉害,不但敢吵敢骂,而且动起手来,大学生还未必是个儿,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实。我立刻投身其中,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怪的是这些孩子都不理我,继续双唇紧闭,两眼发直,显出一种坚忍的态度,继续向前行进──这情形好像他们发了一种集体性的癔症。
  
  有关癔症,我们知道,有一种一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一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一种,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奸犯)吵吵闹闹,以狐狸的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的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说的那些大学里的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我揪住了一个和我很熟的孩子,问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的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的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位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一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的那一位。这一大夥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作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
  
  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线索:被打伤的学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我肯定是两者之一)的一部份不见了,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一种安加莎·克里斯蒂式的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的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暴燥,急了的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于交待这件事的要点,忽略了一些细节,比方说,受伤的学生曾经惨叫了一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的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了尾随的行列,双唇紧闭,牙关紧咬,并且感觉到自己嘴里仿佛含了一块咸咸的东西。
  
  现在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到那件事的结局;因为天晚了,回家太晚会有麻烦 但我的确关心着这件事的进展,几乎失眠。这件事的结局是别人告诉我的:最后,那个咬人的学生把耳朵吐了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当时我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么说,人性尚且存在。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的一部份吞下去。当然,这件事可能会说明一些别的东西:比方说,咬掉的耳朵块太大,咬人的学生嗓子眼太细,但这些可能性我都不愿意考虑。我说到这件事,是想说明我自己曾在沉默中学到了一点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好的。这是我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话语中,你很少能学到人性,从沉默中却能。假如还想学得更多,那就要继续一声不吭。
  
  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可以在沉默和话语两种文化中选择。我个人经历过很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插队的时候,有些插友就选择了说点什么,到“积代会”上去“讲用”,然后就会有些好处。有些话年轻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简单地解释道:积代会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讲用是指讲自己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参加了积代会,就是积极分子。而积极分子是个好意思。
  
  另一种机会是当学生时,假如在会上积极发言,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可能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又是个好意思。这些机会我都自愿地放弃了。选择了说话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
  
  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乾净、皮肤比较白晰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了。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决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四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还有一些人会说,我们这些熟练掌握了话语的人在嘲笑贫下中农,这是个卑劣的行为。说实在的,那些话我虽耳熟,但让我把它当众讲出口来,那情形不见得比该老乡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朴实无华,说起话来,不要这样绕嘴,这样古怪,这样让人害怕。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有句古话:敬惜字纸。这话有古今两种通俗变体:古代人们说,用印了字的纸擦屁股要瞎眼睛;现代有种近似科学的说法:用有油墨的纸擦屁股会生痔疮。其实,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纸,而是字。文字神圣。我没听到外国有类似的说法,他们那里神圣的东西都与上帝有关。人间的事物要想神圣,必须经过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间代理机构的认可。听说,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来祝圣。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需要这个手续。只要读点书,识点字,就可以写文章。写来写去,自祝自圣。这件事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达到神圣的手续甚为简便,坏处是写什么都要带点“圣”气,就丧失了平常心。我现在在写字,写什么才能不亵渎我神圣的笔,真是个艰巨的问题。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这两种方法我都不拟采用。其结果必然是: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样,没有丝毫的神圣性。
  
  我们所知道、并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级:一种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说也不可写,另一种可说不可写,我写小说,有时就写出些汉语拼音来。最后一种是可以写出来的。
  
  当然,说得出的必做得出,写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说得出;此理甚明。人们对最后这类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我在云南插队时,有一阵是记工员。队里的人感觉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给我写张假条。有一天,队里有个小伙子感觉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种方式通知我,到我屋里来,指指屁股,再苦苦脸,我就会明白。用第二种方法也甚简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种方式。我收到那张条子,看到上面写着“疼”,就照记下来。后来这件事就传扬开来,队里的人还说,他得了杨梅大疮,否则不会疼在那个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还威胁说要杀掉我。经过核实原始凭据,发现他想按书面语言,写成臀部疼,不幸写成了“电布疼”,除此之外,还写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认做疼,别无他法。其实呢,假如他写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写出的;此人既不是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疮;不过这一点已经无关紧要了。要紧的是人们对于书面话语的崇敬之情。假如这种话语不仅是写了出来,而且还印了出来,那它简直就是神圣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罢,我希望人们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要有点平常心。屁股疼就说屁股疼,不要写电布疼。至于我自己,丝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话语是神圣的。缺少了这种虔诚,也就不配来说话。
  
  我所说的一切全都过去了。似乎没有必要保持沉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
  
  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我们的话语圈从五十年代起,就没说过正常的话:既鼓吹过亩产三十万吨钢,也炸过精神原子弹。说得不好听,它是座声名狼籍的疯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疯掉了,两者必居其一。我当然想要弄个明白,但我无法验证自己疯没疯。在这方面有个例子:当年里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龄竞选总统,有人问他:假如你当总统以后老糊涂了怎么办?里根先生答道:没有问题。假如我老糊涂了,一定交权给副总统。然后人家又问:你老糊涂了以后,怎能知道自己老糊涂了?他就无言以对。这个例子对我也适用:假如我疯掉了,一定以为自己没有疯。我觉得话语圈子比我容易验证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说法,沉默的大多数比较谦虚、比较朴直、不那么假正经,而且有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过来,说那少数说话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对的。不过他们的确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
  
  对我来说,这是青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是一种难改的积习。小时候我贫嘴聊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就开始沉默寡言。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说话──在私下里我说的话比任何人都不少──这只意味着我放弃了权力。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
  
  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现在我负有双重任务,要向保持沉默的人说明,现在我为什么要进入话语的圈子;又要向在话语圈子里的人说明,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而且很可能在两面都不落好。照我看来,头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我发现在沉默的人中间,有些话永远说不出来。照我看,这件事是很不对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说些话。当然,话语的圈子里自然有它的逻辑,和我这种逻辑有些距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还要说一句,话语圈子里的人有作家、社会科学工作者,还有些别的人。出于对最后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说他们是谁了──其实他们是这个圈子的主宰。我曾经是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那时我想,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掘沉默。就我所知,持我这种立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第二个问题是: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这个问题难回答,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感觉。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罢。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爱。这是个外来语,从make love硬译而来。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另外一个叫作“敦伦”。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爱才被叫作“敦伦”。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在一个科幻故事里,有个科学家造了一个机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样,甚至和人一样的聪明,但还不像人。因为缺少自豪感,或者说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这位科学家就给该机器人装上了一条男根。我很怀疑科学家的想法是正确的。照我看来,他只消给机器人装上一个程序,让他到处去对别人说:我们机器人是世界上最优越的物种,就和人是一样的了。
  
  但是要把这种经历作为教学方法来推广是不合适的。特别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来教给大家人性的道理,因为要是咬人耳的话,被咬的人很疼,咬猪耳的话,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学和社会科学。我也要挤入那个话语圈,虽然这个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狂吠不止、时而一声不吭的圈子,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来就没教给人一点好的东西,但我还要挤进去。
  王小波无疑是当代深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1997年4月11日,正值他创作巅峰之时却因心脏病突发英年早逝,留给读者无尽的惋惜和怀念。然而,他提供的文本的价值不仅没有因他的离去而失色,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愈亦显现。他创造的文学与美,像一束强光,透过时间的阻隔,启迪了广大青年的心灵。 似水流年是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只有这个东西,才真正归你所有。其余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娱和不幸,转眼间就已跑到那似水流年里去了。
我的阴阳两界
王小波 Wang Xiaobo阅读
  《我的阴阳两界》之前看过,感觉也不错,并没有深究。这次又看了一遍,结合其内容谈一下我对这篇文章的看法。
  
    《我的阴阳两界》在王小波的所有小说中算是一篇比较异类的。既不同于《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具有非常强烈鲜明的个人风格及时代特征,也不是《红拂夜奔》《寻找无双》这类骗稿费的唐人故事,也不是《战福》《这是真的》之类早期不大成熟的作品。从写作手法上看,《我的阴阳两界》已经非常成熟,而从形式上看,却是一篇不折不扣的象征主义作品。王小波所有成书的小说中,这种纯粹的象征主义作品仅此一篇。而同其他象征主义小说大家比起来,《我的阴阳两界》也算不上绝对出色,差不多可以算是王小波在象征主义方向的一次尝试或者练笔,内容严谨规范近乎于死板,我更愿意相信是一次练笔。
  
    小说从一个阳萎者的角度出发,将阳萎时期作为自己的“阴”,将脱离阳萎作为自己的“阳”。故事即是主人公从“阴”到“阳”的过程。拿生殖器说事,在象征主义里已经是说烂了的主题,毫不新鲜了。大家熟知的如《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查泰莱先生的性无能,《疯狂的石头》里包世宏的前列腺问题,泛滥成灾了。阳萎这疾病的确有很强的象征作用,当阳萎者是非主人公的时候,阳萎能象征对主人公欲望的压制,如前者查泰莱先生的阳萎;当阳萎者是主人公的时候,阳萎的内涵就更丰富了,可以象征人在社会面前及诱惑面前及什么什么面前的无力。《我的阴阳两界》即是如此,看多都嫌恶心了,一点创新都没有。要不是整篇文章太典型,太标准,《我的阴阳两界》很难说有什么过人的地方。
  
    像王小波大部分小说一样,主人公的名字是王二(王小波是父母的次子)。在“阴”的部分,医院的技术工人王二,阳萎若干年,有人帮人他治病却不见效。王二住在医院的地下室里,阴暗龌龊的地方,在医院也没有什么地位,其人本身就和一根阳萎的生殖器一样,个子很大,却软得要命。突然出现了一个漂亮年轻的姑娘小孙要帮他治病,而且是那种夫妻治疗方法。现实生活中当然出现不了这种事,不过这是象征主义小说,小孙象征一种突然出现的因素,要改变这种已经持续多年的既成事实。于是故事里,年轻漂亮的小孙开始和四十多岁阳萎的王二谈起恋爱,王二还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傻子才会不愿意,等我四十岁开始阳萎的时候欢迎想在治疗阳萎领域有所建树的二十岁漂亮姑娘和我谈恋爱)。这场爱情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医院领导及医生们的嘲笑和反对,甚至连杂工们也参与其中。小孙在“阴” 的时期里,还是以一种比较软弱的姿态出现的,但是比王二要坚决得多。她坚定地继续着,准备在治疗阳萎领域大展身手,从治疗王二开始。于是王二开始受“帝王将相”的刺激。
  
    在“阴”和“阳”之间的部分,有一点模糊,大量夹杂了关于李先生的内容。刘先生这类人物形象常常在王小波的小说中出现,典型的有《似水流年》里痴傻的刘先生。《我的阴阳两界》里的李先生精通西夏文,还会契丹、女真文。抽狗屁烟,穷得可怕,却和一个风骚的女人搞在了一起(五六十岁的人了居然还没阳萎)。这段文字连同煮尿的那一段,是整篇小说里最有王小波特色的部分,这个李先生的形象已经成了王小波的商标。至于这段的象征意义,我还是不明白,也许根本没有吧……
  
    最关键的第三段,也就是“阳”的这段,故事真正有意思起来。小孙和王二要结婚,领导不批,原因是住房问题,里边出现了一段悖论,是这样的,王二是和小孙结婚后就够了分房子的条件,这是别人不能容忍的。于是领导让康复科主任来马大夫传话,将这个问题告诉了王二,有了这么一段对话:
  
    “所以我对马大夫说话用上了对领导说话的口吻:既然我们是为房子结婚,就别分我们房子了。他说,那是不可能的事。够了条件怎么能不分哪。于是我就说,那就分我们房子罢。他又说,这也不成。你们想要房子就有房子,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想要房子的不能让他得房子,没想要的倒会得房子,这才符合辩证法。假如批了你们的结婚,领导上会落入违反了辩证法的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批准。我对马大夫说,其实我们真的不想要房子。您可以把我们都绑起来上电刑。”
  
    这是整篇小说中最大的牵涉到具体的社会压力的部分,其他的包括分避孕套的部分就不细说了。总而言之压力非常巨大,王二一如既往地软下来,小孙还是得迎上去,甚至还和王二在那间陋室同居起来,否则象征主义就继续不下去了。有一天,食堂的厨师开了一句被人开了无数遍,老套的嘲笑王二和小孙的玩笑,小孙就发作了。柿子当然要捡软的捏,小孙的发作不用说是既带有运气成分赶上了厨师,也可以说是有意识要来这么一下。小孙把王二从地下室召唤出来要揍那个厨师。王二虽然软,块头还是很大的。可以说是这一次杀一儆百,大大地震慑了所有人,从而正式进入了王二“阳”的阶段。王二再也不是原来的王二了,小孙让王二找回了在前妻那里丢掉的做男人的感觉。某天夜里,在小孙的刺激下,王二终于不再阳萎,重新挺了起来。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出现,小孙原来谎称自己不是处女,可是在和王二做爱之后现出原形,处女膜破裂了,血肉模糊。小孙去把自己的“帝王将相”给其他妇科医生看,于是所有人都知道王二硬起来了。在小孙的带领下,王二走进了“阳”的阶段。这时候小孙说的是什么呢:
  
    “笨蛋。申请结婚,要房子呀。有房子不要,便宜他们吗?”
  
    纯洁美丽的小孙露出本性了。领导、小孙和其他人皆大欢喜,小孙被调到科研组治阳萎,他们也得到了新房子,王二也成了所谓“中年业务骨干”。而真正“阳”的人似乎只有小孙,有王二给他洗裤衩,房子也有了,工作也好了,地位也高了。王二则进入了另一种形式的“阴”,也就是被女权主义者小孙所控制,洗裤衩便是在小孙面前的另一种无力。故事的结尾是这样:
  
    “我就是这样倒霉,前半辈子阳萎,后半辈子娶了女权主义者为妻。但是我没有两次阳萎的打算。我认命了。”
  
    阴阳两界,可以说是一种轮回宿命一般的东西,从阴到阳再到阴。“阴阳两界”的说法被王小波之后的人无数次引用,听来已经成为不新鲜了。从影响来看也就是这样。以上,就是我对本文的解读。
  王小波
  
  第001章
  第002章
  第003章
  第004章
  第005章
  第006章
  王小波
  上篇:我的舅舅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下篇:我自己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革命时代的爱情
王小波 Wang Xiaobo阅读
  序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
  
  作者 93/7/16
  
  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 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 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发很重的人。
  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那夕阳照耀下的杨树,树上的叶子忽然从金黄变成火红,天空也变成了墨水似的暗蓝色。我的心情变得好起来。我从床上爬起来,到外边去。那棵杨树的叶子都变成了红绸子似的火焰,在树枝上轻盈地飘动。从太阳上流出很多金色的河流,在暗暗的天顶上流动。大街上的灯忽然全亮了,一串串发光的气球浮在空中。我心情愉快,骑上自行车到立交桥下去找我的女朋友。
  她站在那儿等我,穿着一件发紫光的连衣裙,头上有一团微微发红的月白色光辉。那一点红色是着急的颜色。我跳下自行车说:“你有点着急了吧,其实时候还不到。”
  她没说话,头上的光又有点发绿。我说:“为什么不好意思?这儿很黑,别人看不到我们。”
  她头上的光飘忽不定起来。我说:“什么事使你不耐烦了呢?”
  她斩钉截铁地说:“你!你什么都知道,像上帝一样,真讨厌!”
  我不说话了,转过头去看那些骑车的人。他们鱼贯穿过桥下黑影,拖着五颜六色的光尾巴,好像鱼缸里的热带鱼在游动。忽然她又来捅我,说:“咱们到外面走走吧,你把见到的事情说给我听。”我们就一起到桥上去。因为刚才我说她不好意思,这时她就挽着我的胳膊,其实臊得从头到脚都罩在绿光里。我说:“你真好看,像翡翠雕成的一样。”
  她大吃一惊:“怎么啦?”
  “你害羞呢?”
  她一把摔开我的胳膊说:“跟你在一起连害羞都害不成,真要命。你看,那个人真可怕!”
  对面走过一个人,脸腮上一边蹲了一只晶莹碧绿的大癞蛤蟆。我问她那人怎么啦,她说他满脸都是大疙瘩。我说不是疙瘩,是一对蛤蟆在上面安息。她说真有意思。后来一个大胖子骑车走过,肚子好像开了锅似的乱响,这是因为他天天都和老婆吵架。过了一会,开过一辆红旗车,里面坐了一个男扮女装的老处女,威严得像个将军,皱纹像地震后的裂纹,大腿像筷子,阴毛又粗又长,像钢剑一样闪闪发光。我把见过的事情告诉她,不过没告诉她我在首长的小肚子上看见一豪猪。她笑个不停,还说要我把这些事写到我的诗集里去。
  我有一本诗集,写的都是我在这种时刻的所见所闻。除了她,我没敢给任何人看,生怕被送到精神病院里去,但是她看了以后就爱上了我。我们早就在办事处登记结婚了,可是还保持着纯洁的关系。我老想把她带到我那儿去,那天我也说:“晚上到我那儿吧!”
  “不,我今天不喜欢。”
  “可是你什么时候喜欢呢!”
  她忽然拉住我的手,把脸凑过来说:“你真的这么着忙吗?”我吻了她一下,刹时间天昏地暗,好像整个世界都倒了个儿,原来在左边的全换到右边去了。我前边站了一个男人,我自己倒穿起了连衣裙,后脚跟下好像长了一对猪蹄,而且头重脚轻得直要往前栽倒。我惊叫一生,声气轻微。
  等我惊魂稍定,就对自己很不满意。我的肩膀浑圆,胸前肥嘟嘟的,身材又变得那么矮小,尤其是脚下好像踩着高跷,简直要把脚筋绷断。于是我尖声尖气地叫起来:“这是怎么了?”
  那个男人说:“我也不知道,不知怎么就换过来了。嘿,这可真有意思。”
  原来那个男人前十秒钟还是我呢,现在就成了她了。我说:“有什么意思!这可糟透了!还能换过来吗?”
  她的声音充满了幸灾乐祸:“你问我,我问谁去?”
  我气急败坏地说:“这太可怕了!这种情况要持续很久吗?”
  “谁知道呢?也许会这么一直持续下去,我当个老头终此一生呢。我觉得这也不要紧,你我反正也到了这个程度了,还分什么彼此呢!”
  我急得直跺脚,高跟鞋发出蹄子般的声音。我说:“我可不干!我不干!这叫什么事呀!”
  “小声点!你嚷嚷什么呀。这事又不是我做主。这儿不好说话,咱们到你家去吧。”
  我不走,非要把事情弄明白不可:“不行,咱俩得说清楚了。要是暂时的,我还可以替你支撑着,久了我可不干。”
  “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你的衣服全是一股怪味,皮鞋还夹脚呢。我也讨厌当个男人,当两天新鲜新鲜还可以。咱们回家吧。”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她推着自行车。我走起路来很费劲,不光高跟鞋别扭,裙子还绊腿。身体也不大听我使唤,走了一百多步,走出我一头大汗来。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想喘喘气,她就怪声怪气地说:“你就这么往地下坐呀!”
  “我累了!”
  “哟,我的裙子可是全新的,尼龙针织的呢!快起来,好好掸掸土!”
  我勉强站起来,满怀仇恨地瞪了她一眼。为了表示对她的蔑视,我没有掸土,又往前走了。走了几步,高跟鞋穿着太憋气,就把它脱下来提在手里。走了一段,我还是不能满意,就说:“你怎么长这么小的脚!虽说个儿小,这脚也小得不成比例。你就用这种蹄子走路吗?”
  她哼了一声:“不要怨天尤人,拿出点男子气概来!”
  男子气概从那儿来呢,我头上长满了长头发,真是气闷非常,浑身上下都不得劲。我们摸着黑走进我的房子,坐在我为结婚买来的双人床上,好半天没有开灯。后来她说:“你的脚真臭!我要去洗一洗。”
  我说:“你去吧!”
  她走到那间厕所兼洗澡间里去了,在那儿哗啦哗啦的溅了半天水。我躺在床上直发傻。后来她回来了,光着膀子,小声说:“真把我吓坏了,嘿嘿,你在外边显得像个好人似的,脱下衣服一看,一副强盗相。你也去洗洗吧,凉快。”
  我到洗澡间里照照镜子,真不成个体统。脱下衣服一照镜子,我差一点昏死过去。乖乖,她长得真是漂亮,可惜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我洗了洗,把衣服又都穿上,把灯关上,又到床上去。她在黑地里摸到我,说:“怎么样,还满意吧,咱长得比你帅多了。”
  我带着哭腔说:“帅,帅。他妈的,但愿今天晚上能换回来,要不明天怎么见人。”
  “嘿,我觉得还挺带劲。明天去打个电话,说咱们歇三天婚假。”
  这倒是个好主意。“可是三天以后呢?”
  “这倒有点讨厌。这样吧,我上你的班,你上我的班,怎么样?我讨厌上男厕所,不过事到临头也只好这么办了。”
  我反对这样。我主张上公安局投诚,或者上法院自首,请政府来解决这个问题。她哈哈大笑:“谁管你这事儿!去了无非是叫人看个笑话。”
  她这话也不无道理。我想了又想,什么好办法也想不出来。可是她心满意足地躺下了,还说:“有问题明日再说,今天先睡觉。”
  我也困得要命,但是不喜欢和她睡一个床。我说:“咱们可说好了,躺下谁也别胡来。”她说:“怎么叫胡来,我还不会呢。”于是我就放心和她并头睡去。
  第二天早上,我叫她给两个工作单位打电话,叫我们歇婚假。她回来后说:“请假照准了。今天咱们干什么?奥,你去到我宿舍把我的箱子拿来。”
  我说:“你的东西,你去拿。”
  “瞎说!我这个样子能拿得出来吗?你爱去不去,反正拿来是你用。”
  我坐在床上,忽然鼻子一酸,哭了起来。她走过来,拍我的肩膀说:“这才像个女人。看你这样子我都喜欢了。你去吧,没事儿。”
  我被逼无奈,只好我去拿东西。走到街上,我怕露了马脚,只好做出女人样,扭扭捏捏的走路。路上的男人都筑曲线毕露的连衣裙太糟糕,真不如做件大襟褂子,再把头发盘得和老太太一样。
  她宿舍里没人,我像贼一样溜进去,把箱子提了出来。回到家里,只见她还比手划脚的拿保险刀刮胡子,胡子没剃下来,倒把眉毛刮下来不少。我大喝一声:“别糟践我的眉毛!你应该这样刮”……。她学会之后很高兴,就打开箱子,传授我那些破烂的用法,真是叫人恶心到极点。
  变成女人之后,我变得千刁万恶,上午一小时就和她吵了十一架。我觉得屋里布置得不好,让她移动一下,她不乐意,我就嘟哝个不停。后来又去做午饭,她买的菜,我嫌贵嫌老。她买了一瓶四块钱的葡萄酒,我一听价钱就声嘶力竭地怪叫起来,她只好用两个枕头把耳朵捂住。我对一切都感到不满,在厨房里摔摔打打,打碎了两三个碟子。她开头极力忍受,后来忍无可忍,就厉声喝斥我。我立刻火冒三丈,想冲出去把她揪翻,谁知力不从心,反被她按倒在沙发上。
  她不怀好意地冷笑着说:“你别胡闹了,否则我就打你的屁股!”
  我咬牙切齿地说:“放我起来!”
  她在我屁股上轻轻打了一下,我立刻尖叫起来:“救命呀!打人了!”她马上松了手,拿到一边去,脸上满是不屑之色:“至于的吗?就打了那么一下。”我坐起来,嚎哭着说:“好哇!才结婚第一天就打人,这日子可怎么过……”我又嘟哝了一阵,可是她不理我,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吃过晚饭,她提议出去走走。可我宁愿待在家里。我们看了会电视,然后我就去洗澡,准备睡觉。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的身体十分讨厌。在那婀娜多姿的曲线里包含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丰满的乳房和修长的大腿都很使我反感。长着这样的东西只能引起好色之徒的卑鄙感情,所以我应该尽可能少出门。
  要当一个女人,应该远离淫秽。我希望脸上爬满皱纹,乳房下垂,肚子上的肉搭拉下来,这才是新中国妇女应有的形象。招引男人的眼目的,一定是个婊子。我觉得我现在这个形象和婊子就差不多。
  当我们两个一起躺在床上时,她告诉我:“你今天的表现比较像个女人了。照这样下去,三四天后你就能适应女人生活,可以去上班,不至于露马脚了。”
  我听了以后很高兴,可是她又说:“你的情绪可和我过去不一样,显得像个老太太。不过在妇联工作这样很合适。”
  我告诉她,她的表现很像个男人。我们俩谈得投机起来。她推心置腹地告诉我:她很想“胡来”一下。我坚决拒绝了。可是过了一会,我又想到她可能会起意到外边也去胡来,这就太糟糕了。我就告诉她,可以和我“胡来”,但是不准和别的女人乱搞,她答应了。我告诉她“胡来”的方法,她就爬到我身上来,摸摸索索地很让人讨厌。忽然我觉得奇痛难忍,就杀猪也似的哀号一声,把她吓得连动都不敢动,过了好半天才说:“我下来了。”可我在黑地里哭了好久,想着不报她弄伤我之仇誓不为人。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又变成了原来的形象。她躺在我身边,瞪大眼睛,显然已经醒了很久了。她还是那个漂亮女人,从任何方面来说都是一个好妻子。我伸手去摸她的肩膀,她哆嗦了一下,然后说:“我不是在做梦吧?”
  “做什么梦?”
  “我昨天好像是个男人。”
  我认为她说得对,但是这不能改变现状。我伸手把她抱在怀里,她羞得满脸通红,但是表现得还算老实。后来她起了床,站在床前说:“这么变来变去可受不了,现在我真不知该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还是该站在女人的立场上了。”
  这话说得不错。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然不和,她们偶尔愿意和男人在一起,而后就开始折腾起来,向男人发泄仇恨。到现在为止,我们夫妻和睦,可我始终防着她一手。
  注:原稿无题,标题系编者所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
  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你若是有幸坐在江边的沙滩上,你就会看见:江水怎样从陡峭的石峰后面涌出来,浩浩荡荡地朝你奔过来。你会看见,远处的山峰怎样在波浪上向你微笑。它的微笑在水面留下了很多黑白交映的笑纹。你会看见,不知名的白鸟在山后阴凉的江面上,静静地翱翔,美妙的倒影在江上掠过,让你羡慕不止,后悔没有生而为一只这样的白鸟。你在江边上静静地坐久了,习惯了江水拍击的沙沙声,你又会听见,山水之间,听得见隐隐的歌声:如丝如缕、若有若无、奇妙异常的歌声。这不像人的歌喉发出的,也听不出歌词,但好像是有歌词,又好像是有人唱。这个好地方的名字和这地方一样的美妙:阳朔。这条江的名字也和这条江一样可爱:漓江。
  人们说,这地方有过一位歌声极为美妙的人。从她之后,江面上就永远留下了隐约可闻的歌声。可是关于这位歌仙的事迹,就只留下了和这歌声一样靠不住的传说。我知道,这全是扯淡。因为它们全是一些皆大欢喜的胡说。一切喜欢都不可能长久,只有不堪回首的记忆,才被人屡屡提起,难于忘怀。如果说,这歌声在江上久久不去,那么它一定因为含有莫大的辛酸。我知道,这位歌仙的一切事迹,孩子们,为了你们,我一切都知道。
  人们说,这位歌仙叫刘三姐,我对这一点没有什么不同意见。大概五百年前,她就住在阳朔白沙镇东头的小土楼里。那时的白沙镇和现在没什么大两样:满镇的垂柳在街道到处洒下绿荫。刘三姐十八岁之后,远近的人们才开始知道她,那么我们的故事就从她十八岁谈起。
  我们的刘三姐长得可怕万分,远远看去,她的身形粗笨得像个乌龟立了起来,等你一走近,就发现她的脸皮黑里透紫,眼角朝下搭拉着,露着血红的结膜。脸很圆,头很大,脸皮打着皱,像个干了一半的大西瓜。嘴很大,嘴唇很厚。最后,我就是铁石心肠,也不忍在这一副肖像上再添上这么一笔:不过添不添也无所谓了,她的额头正中,因为溃烂凹下去一大块,大小和形状都像一只立着的眼睛。尽管三姐爱干净,一天要用冷开水洗上十来次,那里总是有残留的黄脓。
  刘三姐容貌就是专门这么可怕,但是心地又是特别善良,乐于助人,慷慨,温存,而且勤劳。镇上无论哪个青年穿着脏衣服,破鞋子,她看见都要难受:为什么人们这么褴褛呢!她会把衣服要来给你洗好、补好的。不然她就不是刘三姐了。她总是忙忙碌碌,心情爽朗,无论谁有求于她,总是尽力为之。一点不小心眼,给人家办事从来没忘记过。她也愿意把饭让给饿肚子的人吃:如果有人肯吃她的饭的话;不过没有一个要饭的接过她的饭,原因不必再说。
  刘三姐有一个优美的歌喉,又响亮又圆润。她最爱唱给她弟弟听,哪怕一天唱一万遍也很高兴。她弟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小的时候那么依恋她。刘三姐以弟弟为自豪,简直愿意为他死一万次(如果可能的话),不过她弟弟刘老四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发现刘三姐像鬼怪一样丑陋。居然有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吃饭的时候,刘三姐照例把盘子里的几块腊肉夹到刘老四的碗里,而刘老四像发现几只癞蛤蟆蹲在碗里一样,皱着眉头,敏捷、快速地夹起来掷回三姐碗里。三姐儿眼里含着泪水把饭吃下去,跑到江边坐了半天。
  她们家还有刘大姐、刘二姐、刘老头、刘老婆几名成员。大姐二姐也是属于丑陋一类的女人,不过不像三姐那么恶心。大姐二姐好像因为长得比三姐强些吧,总是装神弄鬼地做些小动作,好像三姐是一条蛇一样。刘老头刘老婆昏聩得要命,哪里知道儿女们搞什么鬼。
  过了不久,刘三姐发现大姐二姐比往日勤快多了,每顿饭后总是抢着洗碗。当时刘三姐并没有怀疑到那方面去。又过了不久,她又发现,她们刷碗时总把她的碗拣出来等她自己刷,并且顿顿饭都让她用那个碗。刘三姐暗暗落泪,但也无可奈何。后来,从大姐开始,都不大和她说话了,和她说话时也半闭着眼睛,捂着鼻子。二姐和刘老四也慢慢这样做了。再后来,刘家的儿女们和三姐一起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不是三姐回家他们躲出去,就是三姐在家不回来。
  夏天到了,天气天天热起来。年轻人们晚上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了。附近的山上,越来越多地响起了歌声。终于到了那一天,传说中牛郎织女要在天上相会的日子;那天下午,地里一个未婚的年轻人都没有了,只剩下了老人和小孩,而年轻人都在家里睡大觉。
  到傍晚时分,大群青年男女们站在村西头,眼巴巴地看见太阳下山,渐渐地沉入山后了。等到最后一小块光辉夺目的发光体也在天际消失,他们就发出一声狂喜的欢呼,然后四散回家吃饭。
  刘老头家里,四个儿女都在狼吞虎咽地把米饭吞下去。不等到屋里完全暗下去,他们就一齐把碗扔下,出了大门。刘老头把大门当一声关死,落了闸,和老太婆一起回屋睡了。
  刘三姐出门就和姐姐弟弟分开了,她沿着大路出村,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等到她摸着黑沿着一条熟悉的小道朝山上爬时,暗蓝色天空上已经布满了群星,密密麻麻的好像比平时多了五六倍。就在头顶上,一条浩浩的白气,正蜿蜒地朝远方流去。刘三姐爬上山顶,看看四周,几个高大的黑影,好像是神话里的独眼巨人。可是无需害怕,那不过是些山而已。这里的山晚上都是这个样子。
  你也许要问,镇上的男女晚上到野外来干什么呢?原来照例有这么个风俗,每年的七月七的晚上,青年男女们都到野外来对歌。其实是为了谈恋爱,并不是对缪司女神的盛大祭祀。
  好了,刘三姐在山顶上,稍稍平一平胸中的喘息,侧耳一听,远处到处响起了歌声。难道这里就没有人吗?不对。对面山上明明有两个男人在说话。刘三姐吸了一口气,准备唱了。可是唱不出来。四下里太静了,风儿吹得树叶沙沙响,小河里水声好像有人在趟河似的。真见鬼,好像到处都有人!弄得人心烦意乱,不知准备唱给谁听的。
  刘三姐又吸了一口气,甚至闭上了眼睛。猛然她的歌冲出了喉咙;那么响,好像五脏六腑都在唱,连刘三姐自己都吓了一跳。
  刘三姐唱毕一曲,听一听四周,鸦雀无声。怎么了?对面山上没有人吗?还说自己唱得太糟?
  过了一会,对面山上飞起一个歌声:好一个热情奔放的男高音。不过,尽管歌儿听起来很美,歌词可是很伧俗,大意无非是:对面山上的姑娘,我看不到你的容貌,想来一定很好看,因为你的歌儿唱得太好了。
  刘三姐脸红了,原来她参加这种活动还是第一次。但是四外黑古隆冬,很是能帮助撕破脸皮。她马上又回了一首,大意是我很高兴你的称赞,但是当不起你那些颂词。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
  对面静了一会,忽然唱起了求婚之歌:“七七之夕上山游,无意之间遇良友。小弟家里虽然穷,三十亩地一头牛。三间瓦房门南开,门前江水迎客来。屋后有座大青山,不缺米来不缺柴。对面大姐你是谁,请你报个姓名来。”
  刘三姐心里怦怦直跳。她听着对面热情奔放的歌声,心里早已倾慕上了。她生来就不愿意挑挑拣拣,无论吃饭、穿衣,还是眼前这件事情。于是马上作歌答之曰:“我是白沙刘三姐……”才唱了一句,就被对面一声鬼叫打断了:“哎呀,我的妈也!饶命吧!”这一夜,刘三姐再没有找到对歌的人,开了一夜独唱音乐会。
  天亮之后,刘三姐回家吃早饭,看见大姐二姐在饭桌上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心里更觉得酸楚无比。
  从此之后,刘三姐越来越觉得在家里呆着没意思,终于搬到镇东面一个没人家的土楼上去了。在那里,她白天在下面种种菜园,天还没黑就关门上楼,绝少见人,心情也宁静了许多。不知不觉额头上数年不愈的脓疮也好了。当然,她决不是陶渊明,所以有时她在楼上看见远处来来往往的行人,心里还说免不了愁闷一番。她喜欢和人们往来,甚至可以说她喜欢每一个人。无论老人小孩,她都觉得有可爱之处。可是她再不愿出去和别人见面了,尤其一想到别人见到她那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她就难受。一方面是自疚,觉得惹得别人讨厌,另一方面就不消说了。
  就这样,她就自愿地关在这活棺材里,就是真正厌世的人恐怕也有心烦的时候,何况刘三姐!到了明月临窗,独坐许久又不思睡的时候,不免就要唱上几段。当然了,刘三姐不是李青莲,尽管唱得好,歌词也免不了俗套,唱来唱去,免不了唱到自吹自擂的地方:那些词儿就是海伦、克利奥佩屈拉之流也担当不起。
  有一天半夜,刘三姐又被无名的烦闷从梦里唤醒,自知再也睡不成了,就爬起来坐着。土楼四面全是板窗,黑得不亚于大柜中间,也懒得去开窗,就那么坐着唱起来。哪知道声音忒大了点,五里之外也听得见。正好那天白沙是集,天还不亮就有赶集的从镇东头过。先是有几个挑柴的站住走不动了,然后又是一帮赶骡子的,到了那里,骡子也停住脚,鞭子也赶不动。后来,路上足足聚了四百多人,顺着声音摸去,把刘三姐的土楼围了个水泄不通。谁也不敢咳嗽一声,连驴都竖着耳朵听着。刘三姐直唱到天明,露水把听众的头发都湿透了。
  那一夜,刘三姐觉得自己从来也没有唱得那么好。她越唱越高,听的人只觉得耳朵里有根银丝在抖动,好像把一切都为忘了。直到她兴尽之后,人们才开始回味歌词,都觉得楼上住的一定是仙女无疑,于是又鸦雀无声的等着一睹为快。谁知一头毛驴听了这美妙的歌喉之后,自己也想一试,于是也高叫起来:“欧啊!欧欧啊……”马上就挨了旁边一头骡子几蹄子,嘴也被一条大汉捏住了。可是已经迟了,歌仙已经被惊动了,板窗后响起了启梢的声音,说时迟那时快!五六百双眼睛(骡马的在内)一齐盯住窗口……
  砰的一声,窗子开了。下面猛地爆发出一声呐喊:“妖怪来了!”人们转头就跑,骡马溜缰撞倒人不计其数,刹时间跑了个精光。只剩一头毛驴拴在树上,主人跑了,它在那里没命地四下乱踢,弄得尘土飞扬。
  刘三姐楞在那儿了。她不知道下面怎么聚了那么多人,可是有一点很清楚,他们一定是被她那副尊容吓跑了的。她伏在窗口,哭了个心碎肠断。猛然间听见下面一个声音在叫她:“三姐儿!三姐儿!”
  刘三姐抬起头,擦擦眼里的泪,只看见下面一个人扶着柳树站着,头顶上斑秃得一块一块的,脸好像一个葫芦,下面肥上面瘦。一个酒糟鼻子,少说也有二斤,比鸡冠子还红。短短的黄眉毛,一双小眼睛。唱得东歪西倒,衣服照得见人,口齿不清地对她喊:“三,三姐儿!他们嫌你丑,我我我不怕!咱们丑丑丑对丑,倒是一对!你别不乐意,等我酒醒了,恐怕我也看不上你了!”
  刘三姐认出此人名叫陆癞子,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酒鬼兼无赖,听他这一说,心里更酸。砰地关上窗子,倒在床上哭了个够。
  从此之后,刘三姐在这个土楼上也呆不住了。她从家里逃到这个土楼上,可是无端的羞辱也从家里追了来。可是她有什么过错呢?就是因为生得丑吗?可是不管怎么说,人总不能给自己选择一种面容吧!再说刘三姐也没有邀请人们到土楼底下来看她呀!
  刘三姐现在每天清晨就爬起来,到江边的石山上找一个树丛遮蔽的地方坐起来,看着早晨的浓雾怎样慢慢地从江面上浮起来,露出下面暗蓝色的江水。直到太阳出来,人们回家吃饭的时候再沿着小路回去。到下午,三姐干完了园子里的活,又来到老地方,看着夕阳的光辉怎样在天边创造辉煌的奇迹。等到西天只剩下一点暗紫色的光辉,江面只剩下幢幢的黑影的时候,打渔人划着小竹筏从江上掠过,都在筏子上点起了灯笼。江面上映出了粼粼的灯影,映出了筏边上蹲着的一排排渔鹰,好像是披着蓑衣的小个子渔夫。
  打渔的人们有福了,因为他们早晚间从白沙东山边过的时候,都能听见刘三姐美妙的歌声。说来也怪,三姐的歌里永远不含有太多的悲哀。她总是在歌唱桂林的青山绿水,漓江的茫茫江天,好像要超然出世一样。
  下游三十里的地方有一个兴坪镇,有一个兴坪的青年渔夫阿牛有次来到这里,马上就被三姐的歌声迷住了。以后每天早上,三姐都能看见阿牛驾着他的小竹筏在下面江上梭巡。阿牛的竹筏是三根竹子扎成的,窄得吓死人,逆着激流而上时,轻巧得像根羽毛。他最喜欢从江心浪花飞溅的暗礁上冲下去,小小的竹排一下子沉到水里,八只渔鹰一下子都不见了。等到竹筏子浮出水面,它们就在下面老远的地方浮出来,嘴里常叼着大鱼。这时候阿牛就哈哈大笑,强盗似的打一声唿哨,可是刘三姐在山上直出冷汗,心里咚咚直跳,好像死了一次才活过来一样。
  每当刘三姐唱起歌来的时候,阿牛就仰起头来静听,手里的长桨左一下右一下轻轻地划着,筏头顶着激流,可是竹筏一动不动就好像下了锚一样。
  有时阿牛也划到山底下,仰着头对着上面唱上一段。这时刘三姐就能清楚地看见他乌黑的头发,热情的面容。高高的鼻梁上,长着一个嘻嘻哈哈的大嘴,好像从来也没有过伤心的事情,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耍笑一番。刘三姐心里觉得很奇怪:世界上竟有这样的小伙子,简直是神仙!只要阿牛把脸转向她这边,她就立刻把头缩到树丛里,隔着枝叶偷看。不管阿牛多么热情地唱着邀请她出来对歌的歌曲,她从来不敢答一个字。直到阿牛看看没有希望,耸耸肩膀,打着桨顺流而下时,她才敢探出头来看看他的背影。这时她的吊眼角上,往往挂着眼泪。
  自从阿牛常到白沙之后,刘三姐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每天从江边回来,刘三姐心里都难过得要命,更可怕的是阿牛打着桨在山下的时候,刘三姐提心吊胆往树丛后面缩,弄得大汗淋漓。最让人伤心的是阿牛唱的山歌,没有一次不是从赞美刘三姐的歌声唱到赞美她的容貌,那些话听起来就像刀子一样往心里扎。
  可是刘三姐又没法不到江边去,到了江边又没法不唱歌。有次刘三姐决心不唱了,免得再受那份洋罪,于是阿牛以为刘三姐没来,心神恍惚地差点撞在石头上,把刘三姐吓出了一头冷汗。再说她也很愿意听阿牛豪放、热情的歌声。更何况刘三姐的境况又是那么可怜,从来也没有人把她看成过一个人。阿牛现在又是那么仰慕她,用世界一切称颂妇女最高级形容词来呼唤她。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些话都是刘三姐最难下咽的苦酒。
  又有一天,那是个令人愉快的美好的晴天:金光闪耀在江面上,黑绿的山峰上,漓江水对着天空露出了蔚蓝的笑脸。刘三姐又坐在老地方,听着阿牛的歌声,心里绝顶辛酸。
  “对面山上的姑娘,你为何不出来见面?你看看老实的阿牛,为了你流连难返。如果你永远不出来,我也情愿在这里。我是阿牛、阿牛、阿牛,为了你流连难返。”
  刘三姐再也听不下去了,用手捂着耳朵;可是她仍然听见阿牛叹了一口气,看见他懒洋洋地抄起长桨,将要顺流而下。她心里怦怦乱跳,觉得泪水在吊眼角里发烫。猛然间,她的歌声冲出了喉咙,好像完全不由自主一样:“我是兴坪刘三姐,长得好像大妖怪。哥哥见了刘三姐,今后再也不会来,阿牛哥,阿牛哥,”……刘三姐忽然发现她泣不成声了。
  阿牛忽然沉默下去了。他低着头用长桨轻轻地拨着水面。刘三姐感到胸中有什么东西破裂了,一阵剧疼之后,忽然感到莫名其妙的快慰。原来阿牛也害怕她。
  大概阿牛也曾对刘三姐其人有些耳闻吧!可是他沉思之后,毅然地抬起头来说:“我不怕!我阿牛不比他们,慢说你还不是妖怪,就是真妖怪,我也要把你接到家里来!现在你站出来吧!”
  现在轮到刘三姐踌躇不定了,她决不愿把那面丑脸给任何人看!可是阿牛斩钉截铁的要求又是不可抗拒的,于是刘三姐觉得心好像被两头牛撕开了;她既不敢探出头去,又不敢拒绝阿牛,心里直想拖下去,可是最后一幕的开场锣鼓已经敲响,她还要躲到哪去!啊,但愿她这辈子没活过!最后,阿牛听见刘三姐用微弱的声音哀求:“阿牛哥,明天吧!”
  阿牛坐在竹筏上,任凭江水把他送到下游去。他不能相信,那么美妙的声音会从一张丑脸下发出来!可是就算她丑又怎么样?他无限地神往江上那个美妙的声音,就是那声音,好像命运的绳索一样把他往那座山峰边上拉。不管怎么样,她也不会把他吓倒。对不对,渔鹰们?
  渔鹰们在细长脖子上会意地转转脑袋,好像在回答阿牛:它们并不反对!她一定是个好人,不会饿着它们的。阿牛哥,你下决心吧!
  夕阳的金光沿着江面射来,在阿牛身上画出了很多细微的涟漪。对!他做得对!刘三姐是个悲伤的好人,她一定会是阿牛的好妻子!再说,怎见得人家就像传闻的那么丑?阿牛难道没见过那些好事之徒,怎么糟蹋人吗?怎么能想象,一个恶心的丑八怪能有一个美妙的歌喉?最可能的是,刘三姐有一点丑,但是决不会恶心人,更不是像人们说得那么伧俗不堪!他阿牛才不相信那些人们的审美能力呢!对了,也许干脆刘三姐根本不丑?或者更干脆一点,甚至很漂亮?可能!阿牛曾经见过一个受人称赞的美人,长了一个恬不知耻的大脸,脸蛋肥嘟嘟的,站着就要像个蛆一样乱扭,表情呆滞,像头猪!他们那些人哪,不可信!阿牛信心百倍地站起来,把筏子划得像飞一样从江上掠过。
  刘三姐直等到阿牛去远才想到要离开。两腿发软,要用手扶着石头才能站起来。她看看四周,真想干嚎一通,然后一头撞在石头上。啊呀天哪,你干吗这么作弄人!阿牛看见我一定也会吓个半死,然后逃走!老天爷,你为什么要我碰上好人?跟坏人在一起要好得多!明天哪里还敢上这儿来?我要永远看不见阿牛了,这个罪让我怎么受哇!
  刘三姐走下山岗,心里叫失望咬啮得很难过。她才有了一点快慰,不不,审美快慰,简直是受苦!可是以后连这种苦也吃不上了。也许该找把刀把脸皮削下来?不成,要得脓毒败血症的。怎么办?
  刘三姐猛的站住了。现在,附近的竹林,村庄都沉入淡墨一样的幽暗中了,可是金光还在那边山顶上朝上空放射着。一切都已沉寂,夜晚尚未到来。头顶的天空上,还飘着几片白云。可是好像云朵也比白天升高了,朝着高不可攀的天空,几颗亮星已经在那里闪亮。高不可攀的天空,好像深不可测,直通向渺渺的,更伟大的太空,但是被落日的金光仰射着,明亮而辉煌。在那里,最高、最远的地方,目力不可及的地方,是什么?
  刘三姐忽然跪下了。她不信鬼神,但是这时也觉得,人生一定是有主宰的,一切人类的悲切,真正内在的悲切,都应该朝它诉说。
  刘三姐不信上帝。她心里想到人们说的长胡子的玉皇大帝,就觉得可笑,以为不可能有。但是现在她相信,她的一切不为人信的悲切会有什么伟大的、超自然的东西知道。会有这种东西,否则世界与个蚁窝有什么两样!
  她静静地跪着,内心无言朝上苍呼吁。可是时间静静地过去,四周黑下来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刘三姐站起来,默默朝家走去。说也奇怪,她的内心现在宁静得像一潭死水一样。
  她走着,四周又黑又静,心里渐渐开始喜悦地觉得到,身上有点异样了。胸口在发热!一股热气慢慢地朝脸上升来,脸马上烫得炙手。上帝!上帝!刘三姐走回土楼躺在床上,浑身发烫,好像发了热病一样。
  她偷偷伸出手来,摸摸自己的脸,好像细腻多了。似乎吊眼角也比原先小了。粗糙的头发也比较滋润了。刘三姐躺了半夜,不断有新的发现,直到她昏然睡去。
  第二天刘三姐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刘三姐爬起来洗脸,很想找个镜子照照自己,但是找不到。原来倒是有两个镜子,可是早被她摔碎了,连破片也找不到。
  她朝江走去,心里感到很轻快。但是过了一小会,心里又开始狐疑了。凭良心说,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会出现奇迹,因为她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奇迹。但是她现在宁可相信有这种可能。“有这种可能吗?有的,但是为什么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而且以前也没有想到过有这种可能?咳,因为以前没有想到过应该向上苍请求啊!我多傻!”刘三姐坚决地把以前的自己当成傻瓜,把今天的自己当成聪明人。于是感到信心百倍。为了免得再犯狐疑,索性加快脚步,心里什么也不想了。等她爬上小山,从树丛后面朝江上一看,阿牛已经等在下面了。阿牛早就听见了山上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大声说:“刘三姐,早上好哇!”山上也传来刘三姐的回答:“你好,阿牛哥!”
  这是又一个美好的晴天,江上的薄雾正在散去。太阳的光芒温暖地照在阿牛的身上,江水在山边拍溅。四下没有一个人,江上没有一只船。只有阿牛的小竹排,顶着江水飘着。阿牛抬起头,八只渔鹰也侧着脑袋,十只眼睛朝山上望去。
  阿牛等待着,就要看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脸一定比较的黑,嘴也许相当大。但是一定充满生气,清秀,但是不会妖艳。当然也许不算漂亮,但是绝对不可能那么恶心人。
  阿牛正在心里描绘刘三姐的容貌,猛然,在金光闪耀的山顶,一丛小树后面,伸出一张破烂茄子似的鬼脸来,而且因为内心紧张显得分外可怕:嘴唇拱出,嘴角朝上翘起,吊眼角都碰上嘴了!马上,江上响起了落水声,八只渔鹰全都跳下水去了。阿牛瞠目结舌,一屁股坐在竹排上,被江水带向下游。
  中午时分,阿牛在白沙附近被人找到了。他坐在竹排上,眼睛直勾勾的,不住地摇头,已经不会说话了。在他身边站着八只渔鹰,也在不住地摇头。以后,他的摇头疯再也没有好。二十年后,人们还能看见他带着八只也有摇头疯的渔鹰在江上打渔。那时候,阳朔比现在要多上一景:薄暮时分,江面上几个摇摇晃晃的黑影,煞是好看。当时这景叫白沙摇头,最有名不过了。可惜现在已经绝了此景。
  此后,人们再也没看见刘三姐。最初,人们在江面上能听见令人绝倒的悲泣,久后声音渐渐小了,变得隐约可闻,也不再像悲泣,只像游丝一缕的歌声,一直响了三百年!其间也有好事之徒,想要去寻找那失去踪迹的歌仙。他们爬上江两岸的山顶,只看见群山如林,漓江像一条白色的长缨从无际云边来,又到无际云边去。顶上蓝天如海,四下白云如壁。歌仙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
  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你若是有幸坐在江边的沙滩上,你就会看见:江水怎样从陡峭的石峰后面涌出来,浩浩荡荡地朝你奔过来。你会看见,远处的山峰怎样在波浪上向你微笑。它的微笑在水面留下了很多黑白交映的笑纹。你会看见,不知名的白鸟在山后阴凉的江面上,静静地翱翔,美妙的倒影在江上掠过,让你羡慕不止,后悔没有生而为一只这样的白鸟。你在江边上静静地坐久了,习惯了江水拍击的沙沙声,你又会听见,山水之间,听得见隐隐的歌声:如丝如缕、若有若无、奇妙异常的歌声。这不像人的歌喉发出的,也听不出歌词,但好像是有歌词,又好像是有人唱。这个好地方的名字和这地方一样的美妙:阳朔。这条江的名字也和这条江一样可爱:漓江。
  人们说,这地方有过一位歌声极为美妙的人。从她之后,江面上就永远留下了隐约可闻的歌声。可是关于这位歌仙的事迹,就只留下了和这歌声一样靠不住的传说。我知道,这全是扯淡。因为它们全是一些皆大欢喜的胡说。一切喜欢都不可能长久,只有不堪回首的记忆,才被人屡屡提起,难于忘怀。如果说,这歌声在江上久久不去,那么它一定因为含有莫大的辛酸。我知道,这位歌仙的一切事迹,孩子们,为了你们,我一切都知道。
  人们说,这位歌仙叫刘三姐,我对这一点没有什么不同意见。大概五百年前,她就住在阳朔白沙镇东头的小土楼里。那时的白沙镇和现在没什么大两样:满镇的垂柳在街道到处洒下绿荫。刘三姐十八岁之后,远近的人们才开始知道她,那么我们的故事就从她十八岁谈起。
  我们的刘三姐长得可怕万分,远远看去,她的身形粗笨得像个乌龟立了起来,等你一走近,就发现她的脸皮黑里透紫,眼角朝下搭拉着,露着血红的结膜。脸很圆,头很大,脸皮打着皱,像个干了一半的大西瓜。嘴很大,嘴唇很厚。最后,我就是铁石心肠,也不忍在这一副肖像上再添上这么一笔:不过添不添也无所谓了,她的额头正中,因为溃烂凹下去一大块,大小和形状都像一只立着的眼睛。尽管三姐爱干净,一天要用冷开水洗上十来次,那里总是有残留的黄脓。
  刘三姐容貌就是专门这么可怕,但是心地又是特别善良,乐于助人,慷慨,温存,而且勤劳。镇上无论哪个青年穿着脏衣服,破鞋子,她看见都要难受:为什么人们这么褴褛呢!她会把衣服要来给你洗好、补好的。不然她就不是刘三姐了。她总是忙忙碌碌,心情爽朗,无论谁有求于她,总是尽力为之。一点不小心眼,给人家办事从来没忘记过。她也愿意把饭让给饿肚子的人吃:如果有人肯吃她的饭的话;不过没有一个要饭的接过她的饭,原因不必再说。
  刘三姐有一个优美的歌喉,又响亮又圆润。她最爱唱给她弟弟听,哪怕一天唱一万遍也很高兴。她弟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小的时候那么依恋她。刘三姐以弟弟为自豪,简直愿意为他死一万次(如果可能的话),不过她弟弟刘老四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发现刘三姐像鬼怪一样丑陋。居然有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吃饭的时候,刘三姐照例把盘子里的几块腊肉夹到刘老四的碗里,而刘老四像发现几只癞蛤蟆蹲在碗里一样,皱着眉头,敏捷、快速地夹起来掷回三姐碗里。三姐儿眼里含着泪水把饭吃下去,跑到江边坐了半天。
  她们家还有刘大姐、刘二姐、刘老头、刘老婆几名成员。大姐二姐也是属于丑陋一类的女人,不过不像三姐那么恶心。大姐二姐好像因为长得比三姐强些吧,总是装神弄鬼地做些小动作,好像三姐是一条蛇一样。刘老头刘老婆昏聩得要命,哪里知道儿女们搞什么鬼。
  过了不久,刘三姐发现大姐二姐比往日勤快多了,每顿饭后总是抢着洗碗。当时刘三姐并没有怀疑到那方面去。又过了不久,她又发现,她们刷碗时总把她的碗拣出来等她自己刷,并且顿顿饭都让她用那个碗。刘三姐暗暗落泪,但也无可奈何。后来,从大姐开始,都不大和她说话了,和她说话时也半闭着眼睛,捂着鼻子。二姐和刘老四也慢慢这样做了。再后来,刘家的儿女们和三姐一起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不是三姐回家他们躲出去,就是三姐在家不回来。
  夏天到了,天气天天热起来。年轻人们晚上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了。附近的山上,越来越多地响起了歌声。终于到了那一天,传说中牛郎织女要在天上相会的日子;那天下午,地里一个未婚的年轻人都没有了,只剩下了老人和小孩,而年轻人都在家里睡大觉。
  到傍晚时分,大群青年男女们站在村西头,眼巴巴地看见太阳下山,渐渐地沉入山后了。等到最后一小块光辉夺目的发光体也在天际消失,他们就发出一声狂喜的欢呼,然后四散回家吃饭。
  刘老头家里,四个儿女都在狼吞虎咽地把米饭吞下去。不等到屋里完全暗下去,他们就一齐把碗扔下,出了大门。刘老头把大门当一声关死,落了闸,和老太婆一起回屋睡了。
  刘三姐出门就和姐姐弟弟分开了,她沿着大路出村,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等到她摸着黑沿着一条熟悉的小道朝山上爬时,暗蓝色天空上已经布满了群星,密密麻麻的好像比平时多了五六倍。就在头顶上,一条浩浩的白气,正蜿蜒地朝远方流去。刘三姐爬上山顶,看看四周,几个高大的黑影,好像是神话里的独眼巨人。可是无需害怕,那不过是些山而已。这里的山晚上都是这个样子。
  你也许要问,镇上的男女晚上到野外来干什么呢?原来照例有这么个风俗,每年的七月七的晚上,青年男女们都到野外来对歌。其实是为了谈恋爱,并不是对缪司女神的盛大祭祀。
  好了,刘三姐在山顶上,稍稍平一平胸中的喘息,侧耳一听,远处到处响起了歌声。难道这里就没有人吗?不对。对面山上明明有两个男人在说话。刘三姐吸了一口气,准备唱了。可是唱不出来。四下里太静了,风儿吹得树叶沙沙响,小河里水声好像有人在趟河似的。真见鬼,好像到处都有人!弄得人心烦意乱,不知准备唱给谁听的。
  刘三姐又吸了一口气,甚至闭上了眼睛。猛然她的歌冲出了喉咙;那么响,好像五脏六腑都在唱,连刘三姐自己都吓了一跳。
  刘三姐唱毕一曲,听一听四周,鸦雀无声。怎么了?对面山上没有人吗?还说自己唱得太糟?
  过了一会,对面山上飞起一个歌声:好一个热情奔放的男高音。不过,尽管歌儿听起来很美,歌词可是很伧俗,大意无非是:对面山上的姑娘,我看不到你的容貌,想来一定很好看,因为你的歌儿唱得太好了。
  刘三姐脸红了,原来她参加这种活动还是第一次。但是四外黑古隆冬,很是能帮助撕破脸皮。她马上又回了一首,大意是我很高兴你的称赞,但是当不起你那些颂词。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
  对面静了一会,忽然唱起了求婚之歌:“七七之夕上山游,无意之间遇良友。小弟家里虽然穷,三十亩地一头牛。三间瓦房门南开,门前江水迎客来。屋后有座大青山,不缺米来不缺柴。对面大姐你是谁,请你报个姓名来。”
  刘三姐心里怦怦直跳。她听着对面热情奔放的歌声,心里早已倾慕上了。她生来就不愿意挑挑拣拣,无论吃饭、穿衣,还是眼前这件事情。于是马上作歌答之曰:“我是白沙刘三姐……”才唱了一句,就被对面一声鬼叫打断了:“哎呀,我的妈也!饶命吧!”这一夜,刘三姐再没有找到对歌的人,开了一夜独唱音乐会。
  天亮之后,刘三姐回家吃早饭,看见大姐二姐在饭桌上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心里更觉得酸楚无比。
  从此之后,刘三姐越来越觉得在家里呆着没意思,终于搬到镇东面一个没人家的土楼上去了。在那里,她白天在下面种种菜园,天还没黑就关门上楼,绝少见人,心情也宁静了许多。不知不觉额头上数年不愈的脓疮也好了。当然,她决不是陶渊明,所以有时她在楼上看见远处来来往往的行人,心里还说免不了愁闷一番。她喜欢和人们往来,甚至可以说她喜欢每一个人。无论老人小孩,她都觉得有可爱之处。可是她再不愿出去和别人见面了,尤其一想到别人见到她那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她就难受。一方面是自疚,觉得惹得别人讨厌,另一方面就不消说了。
  就这样,她就自愿地关在这活棺材里,就是真正厌世的人恐怕也有心烦的时候,何况刘三姐!到了明月临窗,独坐许久又不思睡的时候,不免就要唱上几段。当然了,刘三姐不是李青莲,尽管唱得好,歌词也免不了俗套,唱来唱去,免不了唱到自吹自擂的地方:那些词儿就是海伦、克利奥佩屈拉之流也担当不起。
  有一天半夜,刘三姐又被无名的烦闷从梦里唤醒,自知再也睡不成了,就爬起来坐着。土楼四面全是板窗,黑得不亚于大柜中间,也懒得去开窗,就那么坐着唱起来。哪知道声音忒大了点,五里之外也听得见。正好那天白沙是集,天还不亮就有赶集的从镇东头过。先是有几个挑柴的站住走不动了,然后又是一帮赶骡子的,到了那里,骡子也停住脚,鞭子也赶不动。后来,路上足足聚了四百多人,顺着声音摸去,把刘三姐的土楼围了个水泄不通。谁也不敢咳嗽一声,连驴都竖着耳朵听着。刘三姐直唱到天明,露水把听众的头发都湿透了。
  那一夜,刘三姐觉得自己从来也没有唱得那么好。她越唱越高,听的人只觉得耳朵里有根银丝在抖动,好像把一切都为忘了。直到她兴尽之后,人们才开始回味歌词,都觉得楼上住的一定是仙女无疑,于是又鸦雀无声的等着一睹为快。谁知一头毛驴听了这美妙的歌喉之后,自己也想一试,于是也高叫起来:“欧啊!欧欧啊……”马上就挨了旁边一头骡子几蹄子,嘴也被一条大汉捏住了。可是已经迟了,歌仙已经被惊动了,板窗后响起了启梢的声音,说时迟那时快!五六百双眼睛(骡马的在内)一齐盯住窗口……
  砰的一声,窗子开了。下面猛地爆发出一声呐喊:“妖怪来了!”人们转头就跑,骡马溜缰撞倒人不计其数,刹时间跑了个精光。只剩一头毛驴拴在树上,主人跑了,它在那里没命地四下乱踢,弄得尘土飞扬。
  刘三姐楞在那儿了。她不知道下面怎么聚了那么多人,可是有一点很清楚,他们一定是被她那副尊容吓跑了的。她伏在窗口,哭了个心碎肠断。猛然间听见下面一个声音在叫她:“三姐儿!三姐儿!”
  刘三姐抬起头,擦擦眼里的泪,只看见下面一个人扶着柳树站着,头顶上斑秃得一块一块的,脸好像一个葫芦,下面肥上面瘦。一个酒糟鼻子,少说也有二斤,比鸡冠子还红。短短的黄眉毛,一双小眼睛。唱得东歪西倒,衣服照得见人,口齿不清地对她喊:“三,三姐儿!他们嫌你丑,我我我不怕!咱们丑丑丑对丑,倒是一对!你别不乐意,等我酒醒了,恐怕我也看不上你了!”
  刘三姐认出此人名叫陆癞子,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酒鬼兼无赖,听他这一说,心里更酸。砰地关上窗子,倒在床上哭了个够。
  从此之后,刘三姐在这个土楼上也呆不住了。她从家里逃到这个土楼上,可是无端的羞辱也从家里追了来。可是她有什么过错呢?就是因为生得丑吗?可是不管怎么说,人总不能给自己选择一种面容吧!再说刘三姐也没有邀请人们到土楼底下来看她呀!
  刘三姐现在每天清晨就爬起来,到江边的石山上找一个树丛遮蔽的地方坐起来,看着早晨的浓雾怎样慢慢地从江面上浮起来,露出下面暗蓝色的江水。直到太阳出来,人们回家吃饭的时候再沿着小路回去。到下午,三姐干完了园子里的活,又来到老地方,看着夕阳的光辉怎样在天边创造辉煌的奇迹。等到西天只剩下一点暗紫色的光辉,江面只剩下幢幢的黑影的时候,打渔人划着小竹筏从江上掠过,都在筏子上点起了灯笼。江面上映出了粼粼的灯影,映出了筏边上蹲着的一排排渔鹰,好像是披着蓑衣的小个子渔夫。
  打渔的人们有福了,因为他们早晚间从白沙东山边过的时候,都能听见刘三姐美妙的歌声。说来也怪,三姐的歌里永远不含有太多的悲哀。她总是在歌唱桂林的青山绿水,漓江的茫茫江天,好像要超然出世一样。
  下游三十里的地方有一个兴坪镇,有一个兴坪的青年渔夫阿牛有次来到这里,马上就被三姐的歌声迷住了。以后每天早上,三姐都能看见阿牛驾着他的小竹筏在下面江上梭巡。阿牛的竹筏是三根竹子扎成的,窄得吓死人,逆着激流而上时,轻巧得像根羽毛。他最喜欢从江心浪花飞溅的暗礁上冲下去,小小的竹排一下子沉到水里,八只渔鹰一下子都不见了。等到竹筏子浮出水面,它们就在下面老远的地方浮出来,嘴里常叼着大鱼。这时候阿牛就哈哈大笑,强盗似的打一声唿哨,可是刘三姐在山上直出冷汗,心里咚咚直跳,好像死了一次才活过来一样。
  每当刘三姐唱起歌来的时候,阿牛就仰起头来静听,手里的长桨左一下右一下轻轻地划着,筏头顶着激流,可是竹筏一动不动就好像下了锚一样。
  有时阿牛也划到山底下,仰着头对着上面唱上一段。这时刘三姐就能清楚地看见他乌黑的头发,热情的面容。高高的鼻梁上,长着一个嘻嘻哈哈的大嘴,好像从来也没有过伤心的事情,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耍笑一番。刘三姐心里觉得很奇怪:世界上竟有这样的小伙子,简直是神仙!只要阿牛把脸转向她这边,她就立刻把头缩到树丛里,隔着枝叶偷看。不管阿牛多么热情地唱着邀请她出来对歌的歌曲,她从来不敢答一个字。直到阿牛看看没有希望,耸耸肩膀,打着桨顺流而下时,她才敢探出头来看看他的背影。这时她的吊眼角上,往往挂着眼泪。
  自从阿牛常到白沙之后,刘三姐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每天从江边回来,刘三姐心里都难过得要命,更可怕的是阿牛打着桨在山下的时候,刘三姐提心吊胆往树丛后面缩,弄得大汗淋漓。最让人伤心的是阿牛唱的山歌,没有一次不是从赞美刘三姐的歌声唱到赞美她的容貌,那些话听起来就像刀子一样往心里扎。
  可是刘三姐又没法不到江边去,到了江边又没法不唱歌。有次刘三姐决心不唱了,免得再受那份洋罪,于是阿牛以为刘三姐没来,心神恍惚地差点撞在石头上,把刘三姐吓出了一头冷汗。再说她也很愿意听阿牛豪放、热情的歌声。更何况刘三姐的境况又是那么可怜,从来也没有人把她看成过一个人。阿牛现在又是那么仰慕她,用世界一切称颂妇女最高级形容词来呼唤她。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些话都是刘三姐最难下咽的苦酒。
  又有一天,那是个令人愉快的美好的晴天:金光闪耀在江面上,黑绿的山峰上,漓江水对着天空露出了蔚蓝的笑脸。刘三姐又坐在老地方,听着阿牛的歌声,心里绝顶辛酸。
  “对面山上的姑娘,你为何不出来见面?你看看老实的阿牛,为了你流连难返。如果你永远不出来,我也情愿在这里。我是阿牛、阿牛、阿牛,为了你流连难返。”
  刘三姐再也听不下去了,用手捂着耳朵;可是她仍然听见阿牛叹了一口气,看见他懒洋洋地抄起长桨,将要顺流而下。她心里怦怦乱跳,觉得泪水在吊眼角里发烫。猛然间,她的歌声冲出了喉咙,好像完全不由自主一样:“我是兴坪刘三姐,长得好像大妖怪。哥哥见了刘三姐,今后再也不会来,阿牛哥,阿牛哥,”……刘三姐忽然发现她泣不成声了。
  阿牛忽然沉默下去了。他低着头用长桨轻轻地拨着水面。刘三姐感到胸中有什么东西破裂了,一阵剧疼之后,忽然感到莫名其妙的快慰。原来阿牛也害怕她。
  大概阿牛也曾对刘三姐其人有些耳闻吧!可是他沉思之后,毅然地抬起头来说:“我不怕!我阿牛不比他们,慢说你还不是妖怪,就是真妖怪,我也要把你接到家里来!现在你站出来吧!”
  现在轮到刘三姐踌躇不定了,她决不愿把那面丑脸给任何人看!可是阿牛斩钉截铁的要求又是不可抗拒的,于是刘三姐觉得心好像被两头牛撕开了;她既不敢探出头去,又不敢拒绝阿牛,心里直想拖下去,可是最后一幕的开场锣鼓已经敲响,她还要躲到哪去!啊,但愿她这辈子没活过!最后,阿牛听见刘三姐用微弱的声音哀求:“阿牛哥,明天吧!”
  阿牛坐在竹筏上,任凭江水把他送到下游去。他不能相信,那么美妙的声音会从一张丑脸下发出来!可是就算她丑又怎么样?他无限地神往江上那个美妙的声音,就是那声音,好像命运的绳索一样把他往那座山峰边上拉。不管怎么样,她也不会把他吓倒。对不对,渔鹰们?
  渔鹰们在细长脖子上会意地转转脑袋,好像在回答阿牛:它们并不反对!她一定是个好人,不会饿着它们的。阿牛哥,你下决心吧!
  夕阳的金光沿着江面射来,在阿牛身上画出了很多细微的涟漪。对!他做得对!刘三姐是个悲伤的好人,她一定会是阿牛的好妻子!再说,怎见得人家就像传闻的那么丑?阿牛难道没见过那些好事之徒,怎么糟蹋人吗?怎么能想象,一个恶心的丑八怪能有一个美妙的歌喉?最可能的是,刘三姐有一点丑,但是决不会恶心人,更不是像人们说得那么伧俗不堪!他阿牛才不相信那些人们的审美能力呢!对了,也许干脆刘三姐根本不丑?或者更干脆一点,甚至很漂亮?可能!阿牛曾经见过一个受人称赞的美人,长了一个恬不知耻的大脸,脸蛋肥嘟嘟的,站着就要像个蛆一样乱扭,表情呆滞,像头猪!他们那些人哪,不可信!阿牛信心百倍地站起来,把筏子划得像飞一样从江上掠过。
  刘三姐直等到阿牛去远才想到要离开。两腿发软,要用手扶着石头才能站起来。她看看四周,真想干嚎一通,然后一头撞在石头上。啊呀天哪,你干吗这么作弄人!阿牛看见我一定也会吓个半死,然后逃走!老天爷,你为什么要我碰上好人?跟坏人在一起要好得多!明天哪里还敢上这儿来?我要永远看不见阿牛了,这个罪让我怎么受哇!
  刘三姐走下山岗,心里叫失望咬啮得很难过。她才有了一点快慰,不不,审美快慰,简直是受苦!可是以后连这种苦也吃不上了。也许该找把刀把脸皮削下来?不成,要得脓毒败血症的。怎么办?
  刘三姐猛的站住了。现在,附近的竹林,村庄都沉入淡墨一样的幽暗中了,可是金光还在那边山顶上朝上空放射着。一切都已沉寂,夜晚尚未到来。头顶的天空上,还飘着几片白云。可是好像云朵也比白天升高了,朝着高不可攀的天空,几颗亮星已经在那里闪亮。高不可攀的天空,好像深不可测,直通向渺渺的,更伟大的太空,但是被落日的金光仰射着,明亮而辉煌。在那里,最高、最远的地方,目力不可及的地方,是什么?
  刘三姐忽然跪下了。她不信鬼神,但是这时也觉得,人生一定是有主宰的,一切人类的悲切,真正内在的悲切,都应该朝它诉说。
  刘三姐不信上帝。她心里想到人们说的长胡子的玉皇大帝,就觉得可笑,以为不可能有。但是现在她相信,她的一切不为人信的悲切会有什么伟大的、超自然的东西知道。会有这种东西,否则世界与个蚁窝有什么两样!
  她静静地跪着,内心无言朝上苍呼吁。可是时间静静地过去,四周黑下来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刘三姐站起来,默默朝家走去。说也奇怪,她的内心现在宁静得像一潭死水一样。
  她走着,四周又黑又静,心里渐渐开始喜悦地觉得到,身上有点异样了。胸口在发热!一股热气慢慢地朝脸上升来,脸马上烫得炙手。上帝!上帝!刘三姐走回土楼躺在床上,浑身发烫,好像发了热病一样。
  她偷偷伸出手来,摸摸自己的脸,好像细腻多了。似乎吊眼角也比原先小了。粗糙的头发也比较滋润了。刘三姐躺了半夜,不断有新的发现,直到她昏然睡去。
  第二天刘三姐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刘三姐爬起来洗脸,很想找个镜子照照自己,但是找不到。原来倒是有两个镜子,可是早被她摔碎了,连破片也找不到。
  她朝江走去,心里感到很轻快。但是过了一小会,心里又开始狐疑了。凭良心说,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会出现奇迹,因为她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奇迹。但是她现在宁可相信有这种可能。“有这种可能吗?有的,但是为什么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而且以前也没有想到过有这种可能?咳,因为以前没有想到过应该向上苍请求啊!我多傻!”刘三姐坚决地把以前的自己当成傻瓜,把今天的自己当成聪明人。于是感到信心百倍。为了免得再犯狐疑,索性加快脚步,心里什么也不想了。等她爬上小山,从树丛后面朝江上一看,阿牛已经等在下面了。阿牛早就听见了山上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大声说:“刘三姐,早上好哇!”山上也传来刘三姐的回答:“你好,阿牛哥!”
  这是又一个美好的晴天,江上的薄雾正在散去。太阳的光芒温暖地照在阿牛的身上,江水在山边拍溅。四下没有一个人,江上没有一只船。只有阿牛的小竹排,顶着江水飘着。阿牛抬起头,八只渔鹰也侧着脑袋,十只眼睛朝山上望去。
  阿牛等待着,就要看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脸一定比较的黑,嘴也许相当大。但是一定充满生气,清秀,但是不会妖艳。当然也许不算漂亮,但是绝对不可能那么恶心人。
  阿牛正在心里描绘刘三姐的容貌,猛然,在金光闪耀的山顶,一丛小树后面,伸出一张破烂茄子似的鬼脸来,而且因为内心紧张显得分外可怕:嘴唇拱出,嘴角朝上翘起,吊眼角都碰上嘴了!马上,江上响起了落水声,八只渔鹰全都跳下水去了。阿牛瞠目结舌,一屁股坐在竹排上,被江水带向下游。
  中午时分,阿牛在白沙附近被人找到了。他坐在竹排上,眼睛直勾勾的,不住地摇头,已经不会说话了。在他身边站着八只渔鹰,也在不住地摇头。以后,他的摇头疯再也没有好。二十年后,人们还能看见他带着八只也有摇头疯的渔鹰在江上打渔。那时候,阳朔比现在要多上一景:薄暮时分,江面上几个摇摇晃晃的黑影,煞是好看。当时这景叫白沙摇头,最有名不过了。可惜现在已经绝了此景。
  此后,人们再也没看见刘三姐。最初,人们在江面上能听见令人绝倒的悲泣,久后声音渐渐小了,变得隐约可闻,也不再像悲泣,只像游丝一缕的歌声,一直响了三百年!其间也有好事之徒,想要去寻找那失去踪迹的歌仙。他们爬上江两岸的山顶,只看见群山如林,漓江像一条白色的长缨从无际云边来,又到无际云边去。顶上蓝天如海,四下白云如壁。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
  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
  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手稿破损,缺一字。──录入者注)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
  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战福
  在绿荫遮蔽下的石沟,有一条大路伸过村子,一头从村南的山岗上直泻下来,另一端从村北一座大石桥上爬过去,直指向远方。
  如果是逢集的日子,这条路上就挤得水泄不通。手推小车的人们嘴里怪叫着,让人们让开,有人手挎着篮子,走走停停地看着路旁的小摊,结果就被小车撞在屁股上。人来人往,都从道中的小车两旁挤过,就像海中的大浪躲避礁石,结果踏碎了放在地上的烟叶或者鸡蛋,摆摊的人就绝望地伸手去抓犯罪的脚,然后爆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尖叫。集市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喧哗,你绝不可能从中听出什么来。这地方聋子也不会什么也听不见,不聋的人也会变成聋子,什么也听不见。
  人们都拥挤在供销社和饭馆的门前,刚卖的几个钱就急着把它花了去。凡是赶集的人,都要走过这两个大门,都在柜台前拥挤过,可是都在这两个门之一的前面,看见过一个伤风败俗的家伙。不管什么时候,人们总是看见,他穿着一件对襟红绒衣,脏得就像在柏油里泡过一样。扣子全掉光了,他就用一块破布拦腰系住。再加上一只袖子全烂光了,露着乌黑的膀子,使他活像一个西藏农奴。由于又脏又乱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所以对于他的性别,谁也得不出明确的概念。一条露着膝盖的破裤子大概原来就是黑的,否则也要变黑。这条裤子所以还成为裤子,就因为它只是裤裆下后面开了花。如果前面也破得那么厉害,就要丧失一件裤子的主要作用了。他全身的皮肤上大概积有半厘米厚的污泥,手背和脚背上更厚一些。在摩尔人一样黑的脸上,浓重的眉毛下,一双呆滞的眼睛,看着人们上空大概十米的地方。
  这就是石沟村的战福子,大概姓初。每隔五天,他准要站在那个地方,成为石沟逢集的一个重要标志,就像那一天集上会有很多的人,很多待买的东西一样,使人不能忘怀。所以有一天,在那个地方,站的不是战福,而变成了一条毛片斑驳的黑狗时,人们就感到吃惊,想要明白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在弄明这件事情之前,我先要说明,战福子是男的。
  当初,他爹在世的时候,他也曾经像个人样。也就是说,衣服常常比较干净,脚上比现在多了双鞋。夏天,他穿的是一件白布小褂,那条黑裤子比现在像样的多。头发经常理,隔三五天还洗洗脸。除此之外,其它的差别就不太多了。
  当初,他爹在世的时候,他也曾经像个人样。也就是说,衣服常常比较干净,脚上比现在多了双鞋。夏天,他穿的是一件白布小褂,那条黑裤子比现在像样的多。头发经常理,隔三五天还洗脸。除此之外,其它的差别就不太多了。
  他爹六一年死了,给他留下了两间摇摇晃晃的破草房,快空的粮囤和一个分遗产的哥哥。他妈死的很早。可是他不能埋怨他爹留下的东西太少,他有什么理由去埋怨一个因为要把饭留给儿子们吃,结果得了水肿病,躺在冷炕上的父亲呢?而且,就是在弥留之际,父亲还把头从战福手上的粥碗前扭开,说是不管用了,留着你们吃吧。对于这样一个父亲,战福子除了后悔平日争吃的和哥打架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第二年光景好了,可是父亲已不可能再活。哥哥的岁数已经不小,必须盖几间新房子了。战福已经十六岁,在生产队也算一个六分劳动力。每天晚上下工之后,乘着天黑前一点微光,人们总能看见这哥俩在从山上往下推石头,给未来的房子打基础。盖一幢新房子要好多石头呢。如果需要到外村去推石头和砖瓦,永远是战福子一人去。因为他在生产队里挣六分,其实干起活来,不比哥哥差多少。
  就因为这哥俩拼命的干活,所以家里乱成了一锅粥。战福的衣着那时就和现在有点像了。他们有时早上不吃饭,有时中午不吃饭,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即使吃饭,也不刷锅。炕席破了,碎了,成了片片了。被子破了,黑了,成了球了。衣服破了,从来不补。哥哥为了漂亮,总是穿新的,战福子以白的为满足。他倒很识大体,知道哥哥要讨媳妇了,不能穿得太糟糕。
  他们房子盖成了,就在旧房子的旁边,两幢房子合留一个院子。新房子石头砌到腰线,新式的门窗,青瓦的顶,在当时的胶东农村,真是不可多得的建筑。
  战福和他哥哥一起搬了进去。没用多久,这间房子就和过去的草房一样,弄得猪都不愿意进去。直到新嫂子过了门,家里乌七八糟的情况才好转。原来战福的哥哥二来子的老婆最爱整洁。可是战福仍然旧习不改。二来子的老婆就让二来子和战福子分家,叫战福搬到小屋去住。终于,因为生活有人照顾而美得要命的战福子,终于发现了嫂子经常给他脸色看,而且把他脱下的脏衣服毫不客气地团起来扔到炕洞里。战福鲁钝得毫无觉悟,结果有一天嫂子毫不客气讲出来,让他搬出去!理由是她不能侍候两个人,再说战福子已经大了,不能总住哥嫂家里。
  战福看着凶神恶煞般的嫂子和不敢置一辞的哥哥,惊得瞠目结舌,气得口眼歪斜。结果还是乖乖地搬了出去。
  据人们议论,二来子把战福子撵出去,是为了免得将来战福子要盖房子有很多麻烦和花销。据此我看,二来子不一定想把战福撵走,他们弟兄感情倒不坏。问题还在他老婆身上。不过二来子也不是什么好家伙,看着老婆把兄弟赶走不说话,分明也是怕给战福子盖房。我觉得二来子毕竟还是有情可原:谁要是像他那么样在人家下工后没夜拉黑地推过石头,拉过石灰,就会同情拉车的牲口的苦处了。吃过那种苦头的人杀了他也不愿意再吃。
  从此,战福开始三天两头不出工,那身打扮也越来越不成样。言语和行为也开始慌悖起来,也绝少和人们来往。秋天不知道往家弄烧的,春天不知道往自留地里种菜,其实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也不懂这些。他开始偷东西,于是又常挨打,结果越来越不像个人。
  就这么过了十年,他就成了现在这么个样子:三分人,七分鬼。最近三年他共出了二十天工,好在队里因为他是孤儿救济点,哥哥还有点良心,有时送点饭给他。不然,他早就饿死了。平时,他到处游手好闲。每逢赶集,他就像个傻子一样的站在那里。
  可是最糟糕的是他又不疯不傻,想想他过的日子,真叫别人也心里难受。
  有一天,西北来的狂风在大道上掀起滚滚的黄沙。风和路边的杨树在空中争夺树叶,金黄色的叶片像大雪一样飘落下来。一阵劲风吹过,一团落叶就像旋风前的纸钱灰一样跳起来狂舞,仿佛要把人撞倒。大路上空无一人,就连狗们也被飞沙赶回家去了。
  可是战福不愿意回家。那两间破败的小屋,那个破败的巢穴,就是战福子也不愿意在里面呆着。他在供销社里走来走去,煞有介事地看着柜台里的商品,一只手在衬衣里捉拿那些成群地乱爬的虱子。石沟的供销社相当的不小,从东到西头足有三十多米,平时站在柜台后面的售货员也有十五六个。不过我要说,他们之中有几个很够枪毙的资格。上午九点钟上班,十一点他们就把当天的帐结清了,钱点好了,下午谁来买东西,他就有本事不卖给你。你叫他拿什么来看看,叫三遍,他把头转过去,再叫几遍,他又把头转过来,厚颜无耻对你瞪大眼睛,好像他是一头驴似的。其中有一个女的叫小苏,如果杀人不偿命,准有人来活剥她的皮。看起来,很朴实可爱的样子,让人有些好感,其实,是个最无耻的骚娘们。
  这一天,供销社总共也没有几人来光顾。天渐渐的黑了,柜台后面那些没人味的东西干干地坐了一天,无聊得要发疯。有人伸懒腰,有人双手扶着柜子,扭着腰,样子恶心得吓死人。小苏打呵欠,眼泪都流出来了,好像鼻孔里进了烟末子。她看看手表,又看看窗外,居然很盼着有人来买东西。因为他们这些人之间再也谈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如果有人来买东西,就是不是熟人,说不上话,也可以散散心。
  可是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没有什么人来。只有战福在屋子走来走去,好像一个鬼一样瞪着大眼到处看。
  小苏眼睛猛的一亮,看出战福可以拿来散心解闷,她叫:“战福子,过来!”
  战福猛的站住了,身上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噤。谁叫他?是小苏吗?怎么会是小苏?
  战福扭过头来,却看见小苏在对他招手,而且满脸堆着笑。
  战福子小心翼翼地朝她走去,好像一条野狗走向手里拿着肉片的人。他不知小苏要和他说什么。也许他不知不觉中冒犯她了?总之,这类人对他总不会有什么好意的。但她脸上明明堆着笑。
  等他走到柜台前面,小苏就肉声说道:“战福子,你为什么这么脏啊?”
  战福子脸变紫了。并不是因为脸红的怎么厉害,也就是一般的红法。不过他脸上固有的污黑和红色一经混合,就是紫的。对了,他为什么这么脏呀?
  “真的,战福子,你要是把脸洗干净,头发理一理,还是很飒利的呢!”
  供销社里响起了一片笑声。战福的脑子里也在嗡嗡地响。卖书本文具的小马(他也很够枪毙的资格)也走过来凑趣:“战福子,回去把脸洗干净,头发理一理,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
  小苏猛的像恶狗一样瞪起眼睛:“小马,你想放个什么屁?”
  “嗯?怎么是放屁?你心里想说的不好说,我替你说就是放屁?战福子,你福气不小啊!我们这位苏小姐看上你啦!”
  “哈哈哈!!!”供销社里全体人中猪狗笑得前仰后合。小苏老着脸皮说:“笑什么,人家也是个人!”
  “哈哈哈!!!”全部人中猪狗又一次狂笑。小马摸着肚子,揉着眼泪说:“对,对,是个人!战福子,回家收拾收拾,苏小姐岁数不小了,也该出门子了!”
  那些家伙笑得几乎断气。小苏的脸也涨红了,但是还是恬不知耻地说:“怎么啦?你比人家强吗?”“呃呀,口气挺硬,你真要跟他?”“真跟他怎么样?”“我买一对暖瓶送你……们!”“哈!哈!”“我要笑死啦!”人中猪狗们说,“让我歇口气吧!”
  小马喘着气说:“哎呀,小苏,你真是'刮不知恬'!”供销社里又一次响起了笑声,可是笑的人少多了。这里有点文化的人毕竟太少。
  战福子在笑声中逃离了供销社。那些突然的哄笑声像鞭子一样有力地抽打他。街道上的风用飞扬的沙土迎接他,飞舞的落叶又一直把他伴送到家里。他推开虚掩着的院门,一头钻进他那个破烂不堪的小屋里,躺在炕上,心里难过得要发狂。他想到在供销社里的无端羞辱,又想到自己这些狗一样的日子,就感到心像刀绞一样痛。这倒是不多见的。平时,战福的脑子总是麻木的,不欢喜,也不沮丧。没有热情,也没有追念往事火一样的懊悔。他不向命运抱怨什么,当然也不会为什么暗自庆幸。不分析,也不判断。没有幻想,也没有对往事甜蜜的沉缅。他的脑子是一片真空。
  战福子脑海里的翻腾平息下来了。只有往事在头脑里无声的重演。嫂子狰狞的面孔,然后是他的破狗窝。懒洋洋、无所作为的感觉。粮食缸空了。可是也不想吃。到人家菜园里偷菜。冬天夜里到人家柴火垛上偷柴。挨打……
  街门咣当一声响,是上工回来的二来子。战福抬起头来,屋里黑了。肚子有点钝钝的痛,是一天没吃饭了。缸里队上才送了三十斤玉米来,可是要吃还得去磨。唉,再忍一顿吧!战福把破棉花球拉过来,抱在怀里,便昏然入梦了。
  清晨的凉气透过撕破的窗户纸,把战福子从梦乡唤起。他从炕上坐起来,环顾着四周,第一次发现,这间屋子实在不像是人住的场所,而像是狗窝猪圈一类的东西。看吧,锅台上长起了青草,窗户上的灰尘也已经足有半寸。由于窗格上和窗户纸上灰土太厚,屋里也是灰蒙蒙的,更增加了灰暗破败的气象。当然了,如果是平常,战福一定是熟视无睹。可是在今天,不知是什么鬼附了体,战福“觉今是而昨非”,居然觉得以往的日子实在过得太恶心了。是什么力量促使他自新了呢?我说不上来,当时战福子也说不上来。
  战福子越身下炕,首先扫去了多年堆积在地下的灰土。然后扫了扫窗台,又把窗户纸通通撕下来。他铲去锅台上的青草,掏了掏锅底下的陈灰,然后又把缸里担满了清水。看一看屋里,仍然有破败的景象,于是把破棉被扔到了炕旮旯里。然后巡视一下屋里,觉得他的小草房真是一座意想不到的辉煌建筑。
  这时,他的脑子里开始迷惑不解地想:“我要干什么?难道是要像别人一样的生活吗?”其实那最后的半句话根本就没在他脑子里出现,是我加上的。战福子想到一半就恐惧地停住了。因为他是这样的一种人,丝毫也不想振作起来,把衣服洗一洗,把锅刷一刷。至于跟大家到地里去干活,更是想都不敢想,一想就要头皮发炸。就是最勤劳的农民,就不过是靠了日复一日不断的劳作,把好安逸的念头磨掉了呢;就是牛,早上被拉出圈时,也是老大的不愿意。就那么日复一日地干活,除了吃和睡什么也不想,然后再死掉?难怪战福子不乐意呢!
  不过,谁说什么也不想?这不是污蔑农民吗!就连战福子也想过盖个房子,娶个老婆呢!只不过现在没了过分希望罢了。战福子现在在炕上坐着,可真是什么也没想。猛然,他的脑子里一亮,似乎觉得置身于青堂瓦舍之中。好美的房子呀!雪白的顶棚,水泥的地。院子里,密密地长满了高大的杨树,枝叶茂盛,就是烈日当空的时候,院子里也只有清凉的、叶片的绿光。
  啊美哉!战福理想的房屋!地面没有肮脏的泥土,只有雕琢后的条石砌成的地面,被夏日的暴雨冲刷得清清爽爽。
  清凉的泉水环绕着他的院落奔流。院子周围是高大的砖墙。这伟大的房子上空会有喧闹的噪音吗?绝没有!那会打扰了战福先生神圣的睡眠。
  吃什么?偷来的嫩南瓜?老玉米粒煮韭菜?胡说!他想吃罐头。长这么大还没尝过罐头味呢。罐头供销社的货架上就有。可是怎么能拿来?有人坐在前面看着那些罐头呢。吃不着了吗?看着罐头的是谁?坐在那里的人是小苏哇。小苏满面微笑,向他招手……
  战福子浑身发热,推开门就奔了出去,满脑子都是辉煌的房屋,罐头的美味,微笑的小苏,冷不妨一头撞在一个人身上。立刻,身边响起了一个无比可怕的声音:“瞎了?奔你娘的丧!”
  战福子战战兢兢地抬头一看,他嫂子正双手叉腰,凶刹一般的瞪着大眼看他。战福今天发现,嫂子居然那么可憎;发黄的头发拉里拉塌地爬在头上,粗糙的面孔,黑里透灰。木桩一般的身段,半男不女。总的印象是:下贱,不值一文。
  战福子平时就恨他嫂子,不过还有几分敬畏。可是他居然敢从牙缝里说出两个字:“丑相”,就他自己也很觉得惊奇。但是,他从这两个字里又发觉自己很英勇,伟大。
  于是,又盯着他嫂子多看了一眼。
  二来子嫂气得发了楞,马上又气势磅礴地反击回来:“王八蛋!你不要脸!你不看看你自己!全中国也没有你这样的第二个!死不了也活不成,丢中国人的脸!”
  战福被折服了,屁滚尿流地逃到街上去。二来子嫂念过小学呢。如今又常常去学习,胸中很有一点全局观念,骂起人来,学校的老师都害怕,何况战福子。
  二来子嫂的大骂居然命中了战福子的要害,使他像一条挨了打一样气馁自卑。他垂头丧气地走,不觉走到供销社里。
  供销社大概只有八九个顾客,售货员倒有十七八个。小马第一个看见了战福子,发出一声欢呼来迎接他的到来:“啊呀!小苏的姑爷来了!”“哈哈哈!”猪狗们发出一片狂笑。
  顾客们大为惊奇:“怎么了,出了什么事?”猪狗们笑着把这件事情添油加醋地宣传出去,为了开心,为了显示自己多么有幽默感。其中小马的声音最响亮:“昨天,昨天下午(他笑得喘不过气来),战福到供销社来,我们的苏小姐一看,那个含情脉脉呀,我可学不来……”
  小苏慌了,昨天只不过是为了骚滴滴地开个玩笑,谁知道今天闹成这个样子;而且要在全公社传扬开了,就这可不好!她像狮子狗一样地跳了起来反击:“小马,你刮不知恬,你刮不知恬!”
  可是她的挖苦真是屁用没有。在场的大家都是喜欢猎取无聊新闻的人中猪狗,所以全都支棱起耳朵听小马的述说:……我要送一对暖壶给他们,小苏替战福嫌少!”“哈哈!”“哈哈!”“小马,你大概是撒谎吧?”全体售货员一起作证说:“是真的!”
  “哈哈哈!”公社副书记乐不可支地拍打自己的大肚子。“嘻嘻嘻”,文教助理员从牙缝里奸笑着。“哈哈,哈哈,哈哈”,学校的孙老师抬头看着天花板,嘴发出单调的傻笑,好像一头苯驴;其它人也在怪笑,都要在这稍纵即逝的一瞬间里,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这个笑话对他们多宝贵呀!他们对遇到的一切人讲,然后又可以在笑声里大大地快乐。“哈哈,哈哈哈!嘻嘻嘻!”
  小苏已经瘫倒在柜台上了。人们看看她,又看看战福黑紫色的鬼脸,又是一场狂笑。
  小苏招招手,把战福子叫过来,对他说,声音是意想不到的温柔。“战福子,你这两天别到供销社来,啊?”
  别人也许会奇怪,小苏为什么对战福这么和气。原来是战福个儿很矮,脸又太黑,看不出是多少岁。所以,小苏就从他的个儿上来判断他只有十三四岁。因为她到石沟才一年,所以也没人告诉过她战福子二十八了。所以她要哄着战福子,要他别来。要是她知道战福岁数那么大,就绝不会干这种傻事。
  好,战福子离开供销社回家去了,浑身发热,十年来第一次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干,把自己弄得像个人样,还要盖三间,不,四间大瓦房。为了他的幸福,为了吃不完的罐头。(说来可笑,他以为买罐头的人可以把罐头随便拿回家去。)晚上,人们收工回家的时候,看见有人在山上的石头坑里起石头。(石沟的石头很好打,用铁棍一撬就可以弄到大块的上好石料)。装在一辆破破烂烂的小车上。当人们走近的时候,十分吃惊地看见,那是战福子!
  战福子满头是汗,勉勉强强把三五百斤石头推到家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他做了一锅难吃无比的玉米面饼子,把肚子塞饱,就躺在他那破炕上。想着白天在供销社的情景,心头火热。他以为,小苏对他很有意思,但是当着那么多的人,不好意思。可是他就没想想,人家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为什么会看上他等等。
  他躺在那里,“愈思而愈有味焉”。于是猛然从炕上跳起,找队里要盖房子的地皮去了。
  第二天早上,全村都传遍了战福找大队书记要盖房子的地基的新闻。这又是一个笑话。书记问战福,你怎么想起要盖房子了?他答之曰:要成家立业!何其可笑乃尔!
  这个新闻和小苏在供销社闹笑话的新闻一汇合,马上又产生了一种谣传。以致有人找到在山上打石头的战福子问他是不是看上了供销社的小苏,问得战福子心花怒放。他觉得村子都传开了,当然是好事将成,竟然直认不讳。
  好家伙,不等天黑战福下山,这个笑话轰动了全村的街头巷尾!供销社里的猪狗们逼着小苏买糖,二来子不巧这时去供销社打酱油,立刻被一片“小苏,你大伯子来啦”的喊声臊了出来。等到天黑,战福回来的时候,刚到门口,就被二来子拦住了。
  他们两人一起到战福的小屋里坐下。二来子问:“兄弟,你是要盖房子吗?”“是呀”。“盖房好哇。你这房子是好另盖了。当哥哥的能帮你点么?”“不用了哥呀。嫂子能同意吗?”“咳,不帮钱物也能帮把力呀。”“好哇哥。少不了去麻烦你。”
  二来子站起身来要走,猛然又回过头来:“战福子,有个话不好问你。你是看上了供销社的苏了吗?”
  战福默然不语。不过显出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兄弟,不是当哥的给你泼凉水,你快死了这个心吧。人家是什么人,咱是什么人?给人家提鞋都嫌你手指头粗……”二来子絮叨了好一阵,看看兄弟没有悔悟的样子,叹着气走了。
  第三天早上,当战福子推起小车要上山,刚出门就碰上了隔壁的大李子。大李子嬉皮笑脸地对战福子说:“战福子,你的福气到了!供销社的小苏叫你去呢!她在宿舍等你。”战福扔下小车楞住了。大李子又说:“哎,还不快去?北边第二排靠西第二个门!”
  战福撒腿就跑,一气直跑小苏门前,站在那里呆住了。他既不敢推开房门(小苏在他心目里虽不是高不可攀,也还有某种神圣的味道)也不敢走开一步。倒是凑巧,站了不到半个钟点门就开了。小苏好像要出门,一看见战福子,就喝了一声:“进来!”
  战福像一只狗一样进了门,门就砰一声关上了,好像还插死了。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脑子发木,扭头一看……
  小苏呲牙咧嘴,脸色铁青,面上的肌肉狰狞地扭成可怕的一团,毛发倒竖,眉毛倒立着,好像一个鬼一样立在那里。
  战福的心头不再幸福地发痒了。可是脑子还是木着。
  小苏发出可怕的声音:“战福子,我问你,你在外面胡说了一些什么?你胡呲乱冒!
  啊!你不要脸!你说什么!你妈个+的,你盖你的房,把我扯进去干吗?你说呀!”
  苏小姐看战福呆着,拿出一根针,一下子在他脸上扎进多半截。
  “战福子,你哑巴了!喂!我告诉你(一针扎在胸膛上),不准你再去乱说,听见没有……”
  小苏开始训诫战福子,一边说一边用针在他身上乱刺。战福既不答辩,也不回避,连一点反应也没有,完全像一块木头。在我看来,苏小姐这时的行为比较冒险。
  好了,过了两个钟点,苏小姐的训导结束了,战福脸上也有十来处冒出了血珠,身上更不用说。可是战福还是木着,也没有任何迹象证明他对苏小姐的训诫听进了一句。
  可是苏小姐已经疲倦,手也酸得厉害,于是开开门,把他推了出去。
  后来,有人看见他默默地走过街头,又有人看见他在村外的河边上走,一面撕着衣服,一边狗一样嘶叫着。再以后,就没有任何人看见他了。只有河边找到过他的破衣服,还有就是石沟村多了一条没主的黑狗,全身斑秃,瘦得皮包骨头。每逢赶集,就站在战福站过的地方。没有人看见它吃过东西,也没有人看见它天黑后在哪里。它从来也不走进供销社的大门。过了几个月,人们发现它死在二来子的院子里。
  据说二来子因此哭了一场,打了一次老婆,以后关于这条狗,关于这个人,似乎再没有什么可讲的了。
  
  (此为他在山东乡下写的小说)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和尚骑着骡子,护送着一队车仗。轿车里传出女人的笑语,板车上满载箱笼。虽然书生盼望一个谈伴,这一位他可不喜欢。第一,和尚太无耻,居然和女人同行。第二,和尚太肥,连脑后都堆满了一颤一颤的肥肉。因为和尚不留头发,这一点看得十分清楚。等了一天,等来这么一个人,不是晦气么?等到彼此通过姓名,书生就出言相讥,存心要和尚难堪:
  “大师,经过十年战乱,不仅是中原残破十室九空,而且人心不古世道浇漓。我听说有些尼姑招赘男人过活,还听说有些和尚和女人同居。生下一批小娃娃,弄得佛门清净地里晾满了尿布,真不成体统!”
  和尚虽然肥胖,但却一点也不喘,说起话来底气充足,声如驴鸣:“相公说的是!现在的僧寺尼庵,算什么佛门清静?那班小和尚看起女人来,直勾勾地目不转睛。老衲要出门云游,家眷放在寺里就不能放心,只得带了同行。这世道真没了体统!”
  书生想:这和尚恁地没廉耻!我不要他同行。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前面是个市镇。书生说:“大师要住宿吗?这里有好大客栈,正好住宿!”
  “依相公说,我们就住宿。”
  “大师宿下,我们乘晚凉再行一程。”
  “那就依相公说,我们再行一程!”
  “大师要宿,我们便行。大师要行时,我们就宿。”
  “相公,正好要说话,怎么撇了开?相公要宿,我们也宿,相公要行,我们也行!”
  书生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真想骂他一声。但是没有骂,只是想:和尚要同行,也由他。车马行过市集,走上山道,太阳已经落山,一轮满月升起来,又大又圆,又黄又荒唐。月下的景物也显得荒唐。山坡上一株枯树,好像是黑纸剪成。西边天上一抹微光中的云,好像是翻肚皮的死鱼。马蹄声在黑暗中响着,一声声都很清楚。和尚的大秃头白森森,看上去令人心中发痒。书生真想扑过去在上面咬一口。当然,这种事干不得。和尚要问:好好地走路,你啃我干什么?书生又想:捡块石头开了他的瓢儿也能止痒。这种事也干不得。和尚在喋喋不休,听了他的话,书生心里痒得更厉害。和尚在谈女人,谁能想象佛门子弟会说出这种话来?
  和尚说:安南的女子娇小玲珑,性情温柔,拥在膝上别有一番情趣;鲜卑女子高大白净,秀颈修长,最适于在榻上玉体横陈;东瀛的少女深谙礼节,举止得体,用做侍婢再合适也没有;西域的蛮女热情如火,性欲旺盛,家里有一个就够,万不能有两个。谈到中国女人,和尚认为三湘女子温柔,巴蜀女子多才,陇西的女子忠诚,关中的女子适合当老婆。天下只有燕赵的老婆最要不得,因为完全是母老虎。听到最后一句话,书生有点上火,因为他老婆是河北人。于是他接口说道,现在的女人都不成体统,遇上谁就和谁过,也不管他是和尚道士,头上有毛没毛。关于这一点,和尚说不能怪女人。这些年来先是安史之乱,后来又边乱纷纷。天下男了去了十之八九,女孩子却还得嫁人。所以,嫁个和尚也不错。听了这种话,书生差点笑出来,这个和尚有趣得紧啦!
  和尚说,谈女人无趣,不如来谈骑射。书生听了心里又发痒——出家人谈谈击鼓撞钟、敲木鱼念经也罢,他偏要谈跑马射箭!不过这是书生心爱的话题,虽然对着一个和尚,他也禁不住发言道:习射的人多数都以为骑烈马,挽强弓,用长箭,百步穿杨,这就是射得好啦。其实这样的射艺连品都没有。真正会射的人,把射箭当一种艺术来享受。三秋到湖沼中去射雁,拿拓木的长弓,巴蜀的长箭,乘桦木的轻舟,携善凫的黄犬,虽然是去射雁,但不是志在得雁,意在领略秋日的高天,天顶的劲风,满弓欲发时志在万里的一点情趣。隆冬到大漠上射雕,要用强劲的角弓、北地的鸣镝,乘口外的良马,携鲜卑家奴,体会怒马强弓射猛禽时一股冲天的怒意。春日到岭上射鸟雉,用白木的软弓,芦苇的轻箭,射来挥洒自如,不用一点力气,浑如吟诗作赋,体会春日远足的野趣。夏天在林间射鸟雀,用桑木的小弓小箭,带一个垂发的小童提盒相随。在林间射小鸟儿是一桩精细的工作,需要耳目并用,射时又要全神贯注,不得有丝毫的偏差,困倦时在林间小酌。这样射法才叫做射呢。
  和尚说,看来相公对于射艺很有心得,可称是一位行家。不过在老僧看来,依照天时地利的不同,选择弓矢去射,不免沾上一点雕琢的痕迹。莫如就地取材信手拈来。比如老僧在静室里参禅,飞蝇扰人,就随手取绿豆为丸弹之,百不失一,这就略得射艺的意思。夏夜蚊声可厌,信手撅下竹帘一条,绷上头发以松针射之,只听嗡嗡声一一终止,这就算稍窥射艺之奥妙。跳蚤扰人时,老僧以席蔑为弓,以蚕丝为弦,用胡子茬把公跳蚤全部射杀,母跳蚤渴望爱情,就从静室里搬出去。贫僧的射法还不能说是精妙,射艺极善者以气息吹动豹尾上的秋毫,去射击阳光中飞舞的微尘,到了这一步,才能叫炉火纯青。
  书生听了这些话,把脸都憋紫了。他想:幸亏是在深山里说话,没人听见,否则有人听了去,一定要说这是两个牛皮精在比着吹牛皮。倘若如此,那可冤哉枉也!我那射雁、射雕、射雉、射雀,全是真事儿,不比这秃驴射苍蝇、射蚊子、射跳蚤,纯是信口胡吹。别的不要说,捉个跳蚤来,怎么分辨它的牝牡?除非跳蚤会说话,自称它是生某某或者妾某某。纵然如此,你还是不知道它是不是说了实话,因此你只能去查它的户籍——这又是糟糕,跳蚤的户口本人怎能看见?就算能看见;人也不识跳蚤文。所以只好再提一个跳蚤当翻译。你怎么能相信这样的翻译?跳蚤这种东西专吸人血,完全不可信。因此分辨跳蚤的牝壮,根本就不可能。和尚吹这样的牛皮,也不怕闪了舌头!想到这些事,书生心里更是奇痒难熬。他真想在和尚的大秃头上开两个黑窟窿,但是他又想,这种事儿可干不得。和尚的老婆在一边看见,难免要责怪于我。
  书生抬头一看,发现已经走到深山里。和尚哈哈大笑,说走夜路有人谈话,真真是有趣。我们不如叫家眷车仗先行,自己在后面深谈。书生点点头,心里说:这样好多啦!我要是憋不住了,没人看见正好揍你。于是他们站在路边,让车辆到前面去。
  此时月亮已经升到中天,山里一片银色世界。坡上吹着轻轻的风,又干净,又明亮,好像瓦面上的琉璃。月光下满山的树叶都在闪亮,在某些地方晃动。在另一些地方不晃动。书生想,这真是个漂亮的世界。老天保佑,我可别干什么不雅的事情。等到心里的奇痒平息,他就随和尚走去,继续谈到很多事情。
  和尚说,谈过了骑射,我们来谈剑术。这也是书生心爱的话题,所以他就抢先发言道:百炼的精钢,最后化为缠指之柔。他有柄这种钢打制的宝剑,薄如蝉翼,劈风无声。不用时,这剑可以束在腰里为带,用时拿在手里,剑刃摇曳不定,就如一道光华。挥起来如一匹白练,刺去时变幻不定。倘若此时此剑在我手里,我只消轻轻一挥,不知不觉之间上人的脑袋就滚到地上啃泥巴,那时您老人家只觉得天旋地转,脸皮在地上蹭得生痛,还想不到是自己的脑袋掉下地了呢。书生说完这些话纵声大笑,心里可有点不踏实。确实有这么一把剑,不过不全是他的。这是他家的传世之宝,他爸爸还没死,这剑不能说是他的。这回出山,身边也没有这柄剑,如若和尚要看,他又拿不出来,这就有吹牛皮之嫌。不过这不要紧,可以请和尚到家里去看。倘若他不肯去,非说书生是吹牛皮不可,正好借这个碴儿和他打一架,不敲出他一头青疙瘩不算完。
  书生盘算了好多,可是和尚却不来质疑。他说像这样的剑只能说是凡品,虽然在凡品中又算是最上等。如果以剃刀在青竹面上剥下一缕竹皮,提在指间就是一柄好剑。拿它朝水上的蜉蝣一挥,那虫子犹不知死,还在飞。飞出一丈多远,忽然分成两半掉下来。倘若老僧手中有这么一柄剑,只消轻轻一挥、相公不知不觉之中就着了和尚的道儿。你还不知道,高高兴兴走回家去。到晚间更衣,要与夫人同入罗绍帐时,才发现已被老僧去了势。说完了和尚哈哈大笑,书生却气坏了,心说:
  “你这老贼秃!我不来杀你,已经是十分好了,你倒来取笑我,可是活得不耐烦了?”可是那和尚又说下去:
  “当然,相公是老僧的好友,和尚绝不会阉了你。老僧这等剑术,在剑客里也只算一般。有一位大盗以北海的云母为刀,那东西不在正午阳光下谁也看不见,砍起人来,就如人头自己往地下滚,真是好看!还有一位剑客以极细的银丝为剑,剑既无形,剑客的手法又快到无影。不知不觉一剑刺在你左胸,别住了心脏不能跳动。登时你胸闷气短,又请郎中,又灌汤药,越治越不灵。此时剑客先生站在一边看热闹,要是他老人家心情好,上前把剑拔去,你还能活。万一他输了钱,你就死吧,到死还以为是自己得了心绞痛!”
  书生听了这番话,心里又是一片麻痒。这贼秃吹得真是没谱了。试问云母极脆,何以为刀?银丝极柔,又何以为剑?倘若云母、银丝都杀得了人,用一根头发就能把人脑袋勒了去。试问人身子是豆腐做的吗?原来女蜗造人是这么一个过程:她老人家补天之余,在海边煮了一大锅豆浆,用海水一点,点出一锅豆腐来,这就是咱们的老祖宗。女娲娘娘不简单,一只锅里能煮出男豆腐和女豆腐,两块豆腐一就合,就生下一个小豆腐?真他妈岂有此理。玉皇大帝坐在九天之上,阎罗大帝坐在冥罗地府,主管人的福禄生死,原来是两家合资开了个豆腐坊。好,太好了!书生悄悄落到后面去,偷手取出弹弓,照和尚脑后一弹弹去。
  书生的弹弓铁胎裹漆,要是没学过射箭,任凭你有多大蛮力也拉不开。他的弹丸是安南铜铸成,拿在手里不小心掉下去,能把脚砸肿。这一弹要是打在和尚的脑袋上,势必贯脑而出。书生想到和尚正在夸夸其谈,冷不防嘴里钻出个大铜丸,势必要大吃一惊。要是弹丸从眼眶里钻出去,和尚觉得脸上掉下东西,随手一接,接到自己的眼珠子。这种事儿只要没落到自己身上,谁都觉得有趣。书生觉得自己有幽默感,就大笑起来。
  谁知那和尚吹得高兴,摇头晃脑,那一弹就从他耳边偏过去。书生一看没打中,不禁暗暗心惊。他的准头可以打中三十丈外一个小酒盅,如今打这么大一颗秃头,怎么会打不中?那和尚怎么早不晃头,晚不晃头,偏等他发弹时晃头?莫非这秃头不是吹牛,而是有些真实本领?书生收起弓,赶上去探探和尚的口风:
  “上人,可听见什么声音?”
  “噢,一个大屎克螂飞过去,嗡的一声!”
  书生想:这和尚的耳朵不知是怎么长的,弹丸飞过是什么声音,屎克螂飞过是什么声音?他又觉得这和尚怪可怜的,嘴里谈着出神入化的武功,背后有人暗算,却都不知道。催命的小鬼儿擦耳根子过去,他还以为是屎克螂!让他想去吧,不值当为他说嘴就把他打死。两人又并肩而行,谈到各种武功,说到拳脚棍棒,和尚又有很多说法,就如骑射剑术,都是书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根本无法想象的事。而且他胖乎乎。傻呵呵,月光下一颗大秃头白森森、亮灼灼,让人看了一发忍不住要朝上面下手。
  此时的月亮比刚才又亮了些。书生心里在大笑,满山的玉树银花仿佛在他身边飞舞。心里想笑,嘴上却不能笑,这可不好受。他想:我要和这位秃大爷谈些悲哀的题目,免得他招得我要打他的秃脑壳。于是他说:
  “上人,你可知如今路上不太平?现在山有山贼,水有水寇。有些贼杀了人往道边上一扔,那是积德的。有的贼杀法新奇,伤天害理。昨天我们过汉水,车夫见水色青青,就下去凫水。一个猛子扎下去,见到水底下一大群人,一个个翻着白眼儿,脚下坠着大铁球,鼻子嘴唇都被鱼啃了去,那模样真是吓死人!我还听说温州有个土贼专门要把人按在酱缸里淹死,日后挖出来,腌得像酱黄瓜,浑身都是皱。还有人把活人挂到熏坊里熏死,尸首和腊肉一般无二,差点儿当猪卖了出去。现在的人哪,杀人都杀出幽默感来了!”
  和尚说:“这些小贼的行径,有什么幽默感?我知道洞庭湖上有几位水寇,夜里把客商用迷香熏过去,灌上一肚子铅沙,再把肚皮缝上。第二天早上那人起床,只觉得身躯沉重,拼老命才站得住。在舱里走两步,只听肚子里稀里哗啦,就惊惶失措地跑出去,失足落水,立刻就沉底儿啦。还有几位山贼,捉到客人就分筋错骨大动手术,把双手拧成麻花别在脑后,再把两条腿拧得一条朝前一条朝后。然后把人放出去,那人在山道上颠三倒四行不直,最后摔到山涧里。像这样杀人,才叫有幽默感。”
  书生想:这和尚有痰气。和你说正经事儿,你只当是胡扯。看来有必要深谈下去,才能激发你的危机感。于是他说:“如今敢出门走路的人也都不简单。这年头儿,出远门儿就如爬刀山下火海,没个三头六臂谁敢出来?所以你看到个走乡的货郎,他可能在腰里挂着铁流星。看到个挑脚的力夫,他袖里可能有袖箭。就是个卖笑的娼妓,怀里还可能有短剑哪!人身上有了家伙,胆就粗,气就壮,在酒楼和陌生人饮酒,一语不合就互挥老拳,手上还戴着带刺的手扣子。在山道上与人争路,气不愤时就抡起檀木棍,打出脑子来就往山洞一扔。只要你敢用白眼瞪我,老子就用八斤重的铁蒺藜拽你,躲得过躲不过是你自己的事,所以如今走路可是要小心。说话要小心,做事也要小心。招得别人发了火,你的脑袋就不安稳。”
  和尚说:“这样的行路人也只算些胆小鬼,见到发狠的主儿,只能夹屁而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你看和尚我,手无寸铁,坦荡荡走遍天下,随身只有一根撒尿的肉棍儿,谁敢来动老子一根毫毛?老和尚吼一声,能震得别人耳朵里流汤。跺跺脚,对面的人就立脚不稳。山贼水寇、见了我都叫爷爷;响马强盗在我面前,连咳嗽都不敢高声。所以我走起路来,兴高采烈,这样出门才有兴致。小心?小心干什么?”
  书生一听,心里更麻痒难忍。强盗响马见了你不咳嗽,你是止咳丸吗?我读遍了药书没见有这么一条,秃和尚,性寒平,镇咳平喘,止痰生津,不须炮制,效力如神。是药王爷爷写漏了,还是你来冒充?就算你是止咳九,吃了才能生效,怎么看一眼也管用?你不如去开诊所,让普天下的三期肺痨,哮喘症,气管炎,肺气肿的病号排着队去看你的秃脑袋。吹牛皮不上税,生怕稍有疏漏,吃了小贼的亏,就凭你一个吹牛皮的和尚,走起路来这么舒心。强盗大约是觉得抢和尚晦气,所以放过了你,不过我却放你不过!
  书生又偷偷落后,拿出弓来。他心里暗暗祷告说:“和尚和尚,你到阴间别怪我。不是我心狠,是你招得我忍不住,我这一弹就把你脑袋打开花,不痛不痒!让你猛一睁眼就换了世界,这也就对得起你啦!”祝祷完毕,他咬紧牙一弹朝和尚打去,这就如案头上砍西瓜,绝无砍不着的道理。
  书生发弹的时候,和尚刚好走到阴影里。转眼之间他又从阴影里走出来,闪光的秃头还是安然无恙。书生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他放这一弹时格外的小心手稳,绝无脱靶的可能。看来这和尚不是吹牛皮,而是真有本领。他把弓收起来,打马追上。去,心想不得了,和尚说的全是实话,射蚊子射跳蚤实有其事,云母刀、银丝剑也是真的。和尚确实是止咳丸,也确实有人认识跳蚤文。女蜗娘娘确实在海边点了一锅豆腐,药书上也确实写着秃和尚寒平。这都是从和尚不吹牛推出的必然结论!书生这么一想心里马上乱糟糟。抬头一看前面,书生又禁不住惊叫一声:
  “大师,我们走迷了!”
  “迷什么?没有迷!”
  书生想:这不对。要是不迷路,早该走出山区。可是前面山势更险峻!何况车辆也不见了,这要不是走错路,除非我真的长了一脑子豆腐渣!他说:
  “大师,我们的车辆也不见了!”
  “相公,这是去我家的路,老僧一世也没见过比你更有趣的人。所以要请相公到寒寺盘桓几天,宝眷和行李走了近路,现在已经到家了,我和相公走一条远路,意在聆听高论。”
  书生想,这更是岂有此理!谁要到你家去?我的家眷和行李怎么会到了你家?你请我到你家去做客,我答应了吗?这个秃驴我还是要打死他?女蜗娘娘点豆腐我死活也不信。
  虽然书生不信和尚的牛皮,他也怕和尚的本领。忽然天上飞过一片黑云,把月亮遮了个严丝合缝。周围伸手不见五指,两个人都勒马不行。和尚还在喋喋不休。书生拿出弓来,朝黑地里发声的地方打一串连环弹,这回就是神出鬼没的黄鼠狼,也逃不开黑暗中袭来的弹雨。最后一弹刚出手,书生就鼓掌大笑起来。
  忽然和尚一声暴喝:“深山无人,相公这么一惊一乍,可是要吓死老僧?”书生大吃一惊,连忙把弓收起。过了一会,乌云过去,书生看到和尚安全无恙,两个人重新上路。
  书生心里还在发痒,他真不乐意世界上有和尚这个人。如果世界上存在这和尚,就得相信跳蚤有户口本,人是豆腐做的。这些事一想痒得受不住,所以根本没法相信。但是同样没法相信的事儿已经发生了。今晚用弹子打斗大一个秃脑袋,三番五次打不中。他只顾想这些心事,忽听和尚说:
  “相公,你的马瘸了,看看它是不是漏了蹄?”
  书生想:真糟糕,心不在焉,马瘸了都不知道。于是他下马去,把四个蹄子全看遍,蹄铁全是好好的。这却怪,蹄不漏,马怎会瘸?牵着马走几步,发现它根本不瘸。马既然不瘸,和尚怎么说它瘸?再抬头一看,和尚也不见了,书生真的大吃一惊,觉得是遇上了鬼。他上马向前追去,大呼:“上人!上人!等一等#
  追了十里路,总算追上了和尚。书生长出一口气,两个人并缰行起来,他可没看见和尚瞪起三角眼,面上罩起了乌云。两人各自想心事,再也不交谈。
  书生忽然想到:和尚没说过跳蚤有户口本,也没说过人是豆腐做的。他只说能识别跳蚤的牝牡,云母银丝也能杀人。既然他没有这么说,我怎么会这么想:这件事细究起来可有趣啦!原来是我非要这么想,好有理由打死他。现在和尚打不死,我可怎么办好?相信跳蚤有户口本,还是相信自己一脑子豆腐渣?他只顾想心事,就没看到月儿西坠,东方破晓,林间展鸟瞅瞅,山谷里起了雾气。他也没看到这条路走也走不完,原来是和尚领着他在兜圈子。忽然和尚把他领进一个山凹,这里有一辆轿车,车夫在辕上打瞌睡。
  车夫听见马蹄响抬头一看,见到这一增一儒,吓得直翻白眼,这一夜他经过不少惊吓,吓得再不敢说话。和尚说:“相公,宝眷都在这里,我到家去吩咐酒宴,一会儿就回来接你。”
  书生到轿车前撩开帘子一看,老婆丫环在里面正在熟睡。这些人可享福啦,车一进山就睡着,到现在还没有醒。回头再看和尚,他已经去远了,书生又纵马追上去,这回和尚十分不耐烦。
  “相公,家眷已经还给你,你还跟着我待怎地!”
  书生说:“大师,我们还是同行。书生在想些心事,想明了要向大师一诉心曲。”
  于是这两人又在山路上同行,渐渐走到山顶上去。终于旭日东升,阳光普照,书生勒住马长出一口气说:
  “大师,我想明白了!”
  和尚也在想心事,他也勒住马,长出一口气说:“相公,我也想明白了#
  书生说:‘大师,小生自幼习武,会些弹术剑法。别人说话不合我心意,我就把他脑袋打开花,叫他说不下去。现在我明白了,这种做法非常之不好。小时候下棋,每到要输时我就把刀拔出来往棋盘上一插,于是长胜不败,结果到现在还是一把屎棋。听人说话也如此,倘若大师说得不对我胃口就把您打杀,怎能够增加见识。比方说,大师若说生姜是树生的果子,我只能说,您说得不对,却不能把大师打死。因为打不死时,我就太难堪了。大师现在活着站在我面前,难道我就因此相信生姜是树上生的?所以杀人不是好游戏,无论如何,不要杀人。”
  和尚说:“相公,老僧自小习些武艺,专在山道上干没本的生意。和尚虽然抢劫,却不杀人,我专拣相公这样的人同行。你说东,我说西,你说鸡生蛋,我说蛋生鸡。说急了你打我我就露几手把你吓跑,家眷行李就都归我了。现在我想明白了,这种做法非常之不好。就以今晚来说。你打我一弹打不着,两弹打不着,最后打我一串连环弹,你还是不逃走,此时我就太难堪了。你现在站在我面前,难道我就因此一巴掌把你脑袋拍到腔子里?这不好,因为我已经抢了你的行李,又把你打死,实在太凶残。难道我就因此把行李还你?这也不好,因为你已经打了我十七八弹,还是我招着你打的。不抢你的东西,我来挨你打,那不成了受虐狂?所以,抢劫不是好游戏,无论如何,不要抢劫。”
  这一僧一儒互诉心曲以后,就一起到和尚家里去。和尚要招待书生,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
  入选《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中国当代文坛“最美的收获”。
  
   《白银时代》是《时代三部曲》之二。 这是由一组虚拟时空的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写的是本世纪长大而活到下世纪的知识分子,在跨世纪的生存过程中,回忆他们的上辈、描述他们的上辈、描述他们自己的人生。与其说这是对未来世界的预测,不如说是现代生活的寓言,是反乌托邦故事。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他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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