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考》一捲,國朝黃宗羲撰。宗羲有《易學象數論》,已着錄。是書前列己說,後附《深衣》經文,並列朱子、吳澄、朱右、黃潤玉、王廷相五傢圖說,而各闢其謬。其說大抵排斥前人,務生新義。如謂衣二幅,各二尺二寸。屈之為前後四幅,自掖而下殺之,各留一尺二寸。加裧二幅,內裧連於前右之衣,外裧連於前左之衣,亦各一尺二寸。其要縫與裳同七尺二寸。蓋衣每一幅屬裳狹頭二幅也。今以其說推之,前後四幅下屬裳八幅外,右裧及內左裧亦各下屬裳一幅,則裳之屬乎外右裧者勢必掩前右裳,裳之屬乎內左裧者勢必受掩於前左裳。故其圖止畫裳四幅。蓋其後四幅統於前圖,其內掩之四幅,則不能畫也。考深衣之裳十二幅,前後各六,自漢唐諸儒沿為定說。宗羲忽改創四幅之圖,殊為臆撰。其釋“裧,當旁也”,謂“裧,衣襟也。以其在左右,故曰當旁”。考鄭《註》:“裧,裳幅所交裂也。” 郭璞《方言註》及《玉篇註》俱雲:“裧,裳際也。”雲“裳際”,則為裳旁明矣,故《釋名》曰:“裧,襜也,在旁襜襜然也。”蓋裳十二幅,前名襟,後名裾,惟在旁者始名裧。今宗羲誤襲孔《疏》以裳十二幅皆名裧,不明《經》文“當旁”二字之義,遂別以衣左右裧當之。是不特不知裧之為裳旁,而並不以裧為裳幅。二字全迕,益踵孔《疏》而加誤矣。其釋“續裧”也,謂“裳與衣相屬,衣通袂長八尺。裳下齊一丈四尺。衣裳相屬處乃七尺二寸。則上下俱闊而中狹,象小要之形,故名續裧”,其說尤為穿鑿。其釋“袂圓以應規”也,謂:“衣長二尺二寸,袂屬之亦如其長。掖下裁入一尺,留其一尺二寸,可以運肘,以漸還之至於袂末,仍得二尺二寸。《玉藻》言袪尺二寸,乃袂口之不縫者,非謂袂止一尺二寸。”今考《說文》:“袪,袂也。”《禮•玉藻》鄭《註》謂:“袪,袂口也。”蓋袂末統名曰袪。今謂袂口半不縫者乃名袪,則袂口之半縫者豈遂不得名袪乎?且袂口半縫之製,《經》無明文,又不知宗羲何所據也。宗羲經學淹貫,著述多有可傳。而此書則變亂舊詁,多所乖謬。以其名頗重,恐或貽誤後來,故摘其誤而存錄之,庶讀者知所决擇焉。
本書誕生於明清之際,是一部具有啓蒙性質的批判君主專製,呼喚民主政體的名著。
《宋元學案》,共100捲,最早為明末清初黃宗羲整理。康熙十五年(1676年)黃宗羲完成《明儒學案》後續修此書,僅成17捲並序而卒,其子黃百傢續作,又成8捲,後由私淑弟子全祖望於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年(1747年—1755年)補述,成 91學案,也未竟而卒,後來底稿歸勤縣盧氏抱經堂(人盧月船手)、殘本歸宿願蔣氏。宗羲六世孫黃徵、七世孫黃直垕又補充為86捲,道光年間流入浙江學政陳少宗手。道光十八年(1838年)王梓材、馮雲濠受督學何凌漢委托,整認訛鐘,始成100捲。成91學案,共記宋元學者超過2000人。道光十八年(1838年)刊於浙江,卻毀於鴉片戰爭,光緒五年(1879年)張汝霖再次主導,翻刻於長沙,成通行的100捲《宋元學案》,從草創到成書、刊印、通行,前後歷經200餘年。此書為初步瞭解宋、元二代理學家、哲學家的生平,思想大要,全書首冠《考略》,歷敘成書始末,次《序錄》,次學案正文。並節錄了宋、元二代諸儒思想的文章。
我國第一部完整的學術史著作——《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是一部係統總結和記述明代學術思想發展演變及其流派的學術史著作。明清之際著名的思想傢和史學家黃宗羲(1610—1695年)撰。黃宗羲是清代浙東學派的創始人,對清代史學的發展有重要影響。章學誠贊譽“梨洲黃氏,出蕺山劉氏之門,而開萬氏弟兄經史之學”。並指出黃宗羲在學術上上承明代學者王守仁、劉宗周,下啓清初史傢萬斯大、萬斯同,為清代浙東史學開山。
《明儒學案》是黃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書於康熙十五年(1676年)。該書62捲,首列《師說》一篇,作為全書總綱;以下略按時代先後和學術流別列出 17個學案,總敘明代學者210多人,每個學案前面為案序,略述該學派師承淵源、主要代表人物、學術宗旨等內容;其次是學者小傳,首列學派創始人作為案主,然後按照師承或地域臚列本派學者個案;小傳之後摘錄傳主的主要學術著作或言論之精華,編成《語錄》,間或撰有案語加以評論,力求全面客觀地反映出每個學案的學術風貌。
《明儒學案》以王守仁心學發展演變為主綫,全面係統地反映出明代學術發展的全貌。明代前期,朝廷大力提倡程朱理學。但是,隨着明代中期各種社會矛盾不斷激化,維護傳統倫理綱常的理學思想已經不能適應社會需要,逐漸趨於保守和沉寂。與此同時,一些有識之士不滿於思想界的僵局,開始脫離正宗理學的束縛,醖釀着新的學術思想。到明代中葉,王守仁建立起心學理論體係,取代程朱理學成為思想界的主流。後來心學體係逐漸分化,産生了不同的流派。黃宗羲著《明儒學案》,準確地把握了明代心學醖釀、形成、繁榮和分化的軌跡,揭示出明代學術發展的主綫。他說:“有明學術,白沙開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後來門下各以意見攙和,說玄說妙,幾同射覆,非復立言之本意矣。”(《姚江學案序》)
《明儒學案》註重闡明各派學術思想的宗旨,把握諸傢學術的精髓。黃宗羲鑒於宋元學者《語錄》薈撮簡編、去取失當,使讀者難窺前人學術精神的弊病,特別強調準確把握各派學術宗旨。他指出:“大凡學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處,亦是學者之入門處。天下之義理無窮,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約之使其在我!故講學而無宗旨,即有嘉言,是無頭緒之亂絲也。學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讀其書,亦猶張騫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領也。”(《發凡》)學者講學貴在闡明宗旨,而評價前人學術尤其需要把握其人宗旨,否則就會像漢代張騫初次赴西域聯絡大月氏那樣無功而返。正因為他有這樣明確的認識,才能於各傢學術中纂要鈎玄,準確揭明其學術宗旨。黃宗羲的編纂思想是闡明各傢各派的自得之學,把握學術思想的真諦。他說:“學問之道,以個人自用得着者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着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發凡》)因此,黃宗羲對於每一個學派和每一個學者的學術思想,都盡量揭明其治學宗旨,讓世人明了他們的學術精髓。《明儒學案》中這樣的事例隨處可見,例如把陳獻章的治學宗旨概括為“主靜”、“自得”,把王守仁的治學宗旨概括為“慎獨”等等。註重各傢各派學術宗旨避免了面目雷同的空論,使《明儒學案》成為中國古代學術史著述的傑作。
《明儒學案》是我國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學術史著作,開創了史學上的學案體史書體裁。中國古代史學中比較著名的史書體裁是《春秋》《左傳》開創的編年體裁、《史記》《漢書》開創的紀傳體裁、《通典》開創的典製體裁和《通鑒紀事本末》開創的紀事本末體裁。《明儒學案》是繼上述幾種史書體裁之後又一種重要的史書體裁,適應了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學術思想繁榮的需要。學案體裁中的“學”指學術、學派,而“案”則謂考察、按據,是敘述學派源流及其學說內容、考按學術事件而加以論斷的專門史學著述形式。在黃宗羲之前,宋代朱熹作《伊洛淵源錄》,明代劉元卿作《諸儒學案》、馮從吾作《元儒考略》、周汝登作《聖學宗傳》,明末清初孫奇逢作《理學宗傳》,雖有學術史的萌芽,但衹反映學派源流,撰寫學者人物傳記,不能反映各傢各派的學術宗旨,仍然屬於紀傳體史書的範疇。《明儒學案》把明代各派的學術淵源、學者傳記和學術宗旨有機結合起來,構成一部係統完整的學術思想史巨著。繼此之後,清前期黃百傢、全祖望撰《宋元學案》,清後期唐鑒撰《國朝學案小識》,民國徐世昌撰《清儒學案》,一脈相承,對中國史學發展産生了很大影響。
羅炳良
《光明日報》2001年10月16日
《明儒學案》是一部係統總結和記述明代學術思想發展演變及其流派的學術史著作。明清之際著名的思想傢和史學家黃宗羲(1610—1695年)撰。黃宗羲是清代浙東學派的創始人,對清代史學的發展有重要影響。章學誠贊譽“梨洲黃氏,出蕺山劉氏之門,而開萬氏弟兄經史之學”。並指出黃宗羲在學術上上承明代學者王守仁、劉宗周,下啓清初史傢萬斯大、萬斯同,為清代浙東史學開山。
《明儒學案》是黃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書於康熙十五年(1676年)。該書62捲,首列《師說》一篇,作為全書總綱;以下略按時代先後和學術流別列出 17個學案,總敘明代學者210多人,每個學案前面為案序,略述該學派師承淵源、主要代表人物、學術宗旨等內容;其次是學者小傳,首列學派創始人作為案主,然後按照師承或地域臚列本派學者個案;小傳之後摘錄傳主的主要學術著作或言論之精華,編成《語錄》,間或撰有案語加以評論,力求全面客觀地反映出每個學案的學術風貌。
《明儒學案》以王守仁心學發展演變為主綫,全面係統地反映出明代學術發展的全貌。明代前期,朝廷大力提倡程朱理學。但是,隨着明代中期各種社會矛盾不斷激化,維護傳統倫理綱常的理學思想已經不能適應社會需要,逐漸趨於保守和沉寂。與此同時,一些有識之士不滿於思想界的僵局,開始脫離正宗理學的束縛,醖釀着新的學術思想。到明代中葉,王守仁建立起心學理論體係,取代程朱理學成為思想界的主流。後來心學體係逐漸分化,産生了不同的流派。黃宗羲著《明儒學案》,準確地把握了明代心學醖釀、形成、繁榮和分化的軌跡,揭示出明代學術發展的主綫。他說:“有明學術,白沙開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後來門下各以意見攙和,說玄說妙,幾同射覆,非復立言之本意矣。”(《姚江學案序》)
《明儒學案》註重闡明各派學術思想的宗旨,把握諸傢學術的精髓。黃宗羲鑒於宋元學者《語錄》薈撮簡編、去取失當,使讀者難窺前人學術精神的弊病,特別強調準確把握各派學術宗旨。他指出:“大凡學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處,亦是學者之入門處。天下之義理無窮,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約之使其在我!故講學而無宗旨,即有嘉言,是無頭緒之亂絲也。學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讀其書,亦猶張騫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領也。”(《發凡》)學者講學貴在闡明宗旨,而評價前人學術尤其需要把握其人宗旨,否則就會像漢代張騫初次赴西域聯絡大月氏那樣無功而返。正因為他有這樣明確的認識,才能於各傢學術中纂要鈎玄,準確揭明其學術宗旨。黃宗羲的編纂思想是闡明各傢各派的自得之學,把握學術思想的真諦。他說:“學問之道,以個人自用得着者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着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發凡》)因此,黃宗羲對於每一個學派和每一個學者的學術思想,都盡量揭明其治學宗旨,讓世人明了他們的學術精髓。《明儒學案》中這樣的事例隨處可見,例如把陳獻章的治學宗旨概括為“主靜”、“自得”,把王守仁的治學宗旨概括為“慎獨”等等。註重各傢各派學術宗旨避免了面目雷同的空論,使《明儒學案》成為中國古代學術史著述的傑作。
《明儒學案》是我國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學術史著作,開創了史學上的學案體史書體裁。中國古代史學中比較著名的史書體裁是《春秋》《左傳》開創的編年體裁、《史記》《漢書》開創的紀傳體裁、《通典》開創的典製體裁和《通鑒紀事本末》開創的紀事本末體裁。《明儒學案》是繼上述幾種史書體裁之後又一種重要的史書體裁,適應了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學術思想繁榮的需要。學案體裁中的“學”指學術、學派,而“案”則謂考察、按據,是敘述學派源流及其學說內容、考按學術事件而加以論斷的專門史學著述形式。在黃宗羲之前,宋代朱熹作《伊洛淵源錄》,明代劉元卿作《諸儒學案》、馮從吾作《元儒考略》、周汝登作《聖學宗傳》,明末清初孫奇逢作《理學宗傳》,雖有學術史的萌芽,但衹反映學派源流,撰寫學者人物傳記,不能反映各傢各派的學術宗旨,仍然屬於紀傳體史書的範疇。《明儒學案》把明代各派的學術淵源、學者傳記和學術宗旨有機結合起來,構成一部係統完整的學術思想史巨著。繼此之後,清前期黃百傢、全祖望撰《宋元學案》,清後期唐鑒撰《國朝學案小識》,民國徐世昌撰《清儒學案》,一脈相承,對中國史學發展産生了很大影響。
羅炳良
《光明日報》2001年10月16日
本書(一册九八面五八、八○○字)原一捲,黃宗羲撰、今與另着「鄭成 功傳」合刊,並收「行朝錄」中之「隆武紀年」「魯紀年」及「永歷紀年」三篇作為「附錄」。所刊五文,均采自清宣統二年吳江薛鳳昌輯編「梨洲遺着匯刊」。宗 羲字太衝,號梨洲,世稱梨洲先生、亦稱南雷先生;浙江余姚人。南明魯王監國,嘗以副憲從亡;嗣以母留故裏,返傢侍親。明亡以後,隱居講學於甬、越間,卒成 清代大儒。著述甚富,其有關南明史事者,則有「賜姓始末」、「海外慟哭記」、「行朝錄」等篇。「賜姓始末」,記臺灣鄭氏事;以敘鄭芝竜發跡及成功南京之役 為略詳,餘極簡。合刊之「鄭成功傳」,如與鄭亦鄒「鄭成功傳」比校,除鄒着末係評論一段以及傳中稍有出入外,殆全相同。證以其他疑點,此傳似非黃氏所撰。
至其另着「海外慟哭記」及其他史料,已另行編印,詳第一三五種「海外慟哭記」篇。
至其另着「海外慟哭記」及其他史料,已另行編印,詳第一三五種「海外慟哭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