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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注》,西晋郭象著。郭象,字子玄,河南(今河南洛阳)人。生于公元252年,死于312年。他早年家居,“州郡辟召,不就。”后来被召为司徒掾,不久又升为黄门郎。由于受到东海王司马越的赏识,被引为太傅主簿。郭象善于名理,口才极佳。当时人反映,“听象语,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晋书·郭象传》)。
  
  关于《庄子注》的作者,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向秀先作《庄子注》,郭象在向秀的基础上“述而广之”,加以发展。如是这样,现在流传的《庄子注》虽然吸收了向秀的一些成果,但主要的著作权应该属于郭象。另一种是向秀基本上完成了《庄子注》,只剩下《秋水》、《至乐》两篇没有注完就死了。郭象窃为己有,补了《秋水》、《至乐》两篇注,又改写了《马蹄注》,其余的各篇只作了文字上的加工。这样,《庄子注》的著作权应该主要属于向秀,郭象是次要作者。这两种说法一直并存,没有定见。但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多取前者而不取后者。《庄子注》名为注《庄子》,实际上是郭象用《庄子》来阐发自己的思想,因此,与其说此书是为《庄子》作注,还不如说是一部独立的理论著作。因此,它有着自己独立而完整的思想体系。
  
  在世界如何生成和存在的问题上,郭象继承了何晏、王弼的“有生于无”、“以无为本”的思想及裴反对贵无,主张崇有,没有派生万物的“至无”,万物都是自生,自生必须依赖有,一旦有消失了,万物便无法存在的观点,将这二者综合,提出了“独化”这一范畴。什么是“独化”呢?就是万物都是自生自足的,没有造物者,也不依赖造物者而存在。“无则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齐物论注》)不能无中生有,也不能有中生无,那么,物从何而生呢?乃自然而生,自生自灭。因而就提出了“自然”说。物产生之后,它又是怎样存在的呢?
  
  郭象认为,万物完全是自给自足的,“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独生而无所资借”。这就是说,万物都是独立存在的,不必依赖造物主,也不相互依赖,各物之间没有关系。郭象在《齐物论注》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今罔两之因景,犹云俱生而非待也,则万物虽聚而共成乎天,而皆历然莫不独见矣。故罔两非景之所制,而景非形之所使,形非无之所化也……莫不自尔。”所谓罔两,就是影子外边单薄的阴影,即影子的影子。按照一般的说法,罔两的存在依赖于影,影的存在依赖于形,形的存在依赖于造物主。但郭象却认为,罔两并不受影所制约,影也不受形所指使,形也不是无所化生。万物虽然聚集在一起总名为天,但却孤立地表现出来,其间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郭象甚至认为,生与生也没有内存的依存关系。“夫死者独化而死耳,非夫生者生此死也。生者亦独化而生耳。独化而是,死与生各自成体”。(《知北游注》)总之,万物独化,万物自生,万物自尔,既不依赖于造物主,也无待于它物,它的生成、存在是没有原因的,是互不关联的。
  
  郭象认为万物生而具有各自的本性,又叫天性。这就叫“物各有性,性各有极”。(《逍遥游注》)如大鹏能够高飞,斥只能低飞,椿木长寿,朝菌短命,这些都是本性的表现。而个体的本性各有各的分限,即“本性之分”,简称“性分”,万物的“性分”都是自然生成的。人的性分也各有等差,具体表现在认识、才能、财富的占有、职业、社会职务等方面的差别。在“性分”面前,人们是无能为力的,这就叫“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养生主注》)因此,人们必须“各安其所分”,只有“各安其分”,才能获得自由,达到“逍遥游”的境界。否则,便不得自由,陷入无穷的忧愁。例如野鸭腿短,这是它的“性分 ”,而“续之则忧”;鹤腿很长,这是它的“性分”,而“断之则悲”。所以,“知其性分,非所断续而任之,则无所去忧而忧自去也。”(《骈拇注》)了解了各自的“性分”,任其自然,不强行改变,就无忧愁了。
  
  为了使人安于“性分”,排除一切的非分奢望,郭象又提出了“自足其性”的问题。所谓“自足其性”,即各自以其“性分”为满足,不必向外求索。“自足其性”可以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而正因为事物各有差别,所以就更应该“自足其性”。他说:“夫以形相对,则大山大于秋毫也;若各据其性分,物冥其极,则形大未为有余,形小不为不足。苟各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大山不足大其大矣。若以性足为大,则天下之足未有过于秋毫也;若性足者为非大,则虽大山亦可称小矣。故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大山为小,则天下无大矣。秋毫为大,则天下无小也。无小无大,无寿无夭,是以蟪蛄不羡大椿而欣然自得,斥不贵天池,而荣愿以足。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齐物论注》如果仅从形体来看,大山无疑要比秋毫大得多。但是,因为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性分”,谁大谁小的比较就没有意义了。没有了比较,就可以自得其乐。
  
  在认识论上,郭象强调“冥然自合”。冥,即暗昧,泯灭差别。所谓“冥然自合”,就是消除一切差别,达到物我合一。
  
  郭象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孤立的绝对存在,万物“未有不独化于玄冥之境者也。”(《齐物论注》)所谓“玄冥之境”,就是混沌不分的境界,万物没有不是在混沌不分的境界中独化、存在。因此,世界是不可认识的。“若待蛇■蜩翼,则无特操之所由,未为难识也。今所以不识,正由于不待斯类而独化故耳。”(《齐物论注》)这就是说,如果蛇依赖腹鳞爬行,蝉依赖羽翼飞行,没有自己独特的本性,那也不难认识。现在所以不能认识,正由于它们不依赖这类东西,而自己独化的缘故。简单地说,如果事物互相依存,就不难认识;如果孤立自存,就不能认识。人所能认识的仅仅是“性分”之内,而“性分”之外的则不能知,不可知。“所不知者,皆性分之外,故止于所知之内而至也。”(《齐物论注》)
  
  他严格地划分出可知与不可知的界限,反对人们去实行由不知到知的转化。以为一旦超越性分之内去求知,只会失去本性之知。“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耳……比愈近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弥失。”(《齐物论注》)追求性外之知,就好像让圆的学方,让鱼学鸟飞,越学越丧失自己的本性,最后连自己性分之内的知也会丢掉。他反对人们逾越性分去外求的另一理由,是认为性分之内是有限的,而性分之外是无限的,“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不困。 ”(《养身主注》)所以,人们的认识活动应该“足性而止”。只有不去追求无涯的性分这外,安于性分之内,这样才能使知与不知统一起来。“所以不以无涯自困,则一体之中,知与不知,相与会而俱全矣,斯以其所知养所不知者也。”(《大宗师注》)这样,知与不知在认识主体中达到了统一。
  
  郭象认为,人生之所以有无穷的忧愁,不能自由。就在于人们主观上把世界一分为二,区分为贫富、贵贱、生死、寿夭、大小、苦乐等,如果消除了差别,万物齐一,就自然消除了忧愁,获得自由。怎样消除差别呢?关键在于“无心”。所谓“无心”,即取消一切主观活动,包括主观认识活动和主观的欲求。“夫使耳目闭而自然得者,心知之用外矣。故将任性直通,无往而不冥。”(《人间世注》)取消感性认识,又取消理性思维,就可以任性而行,无所不通,无往而不冥合了。“ 皆冥之,故无二也”。“都无,乃冥合。”没有了自我意识,自然也就没有事物的差别。“死生变化,吾皆吾之。既皆是吾,吾何失哉?夫始失吾,吾何忧哉!”(《大宗师注》)死生变化,我都把它们看作是我,生也是我,死也是我,新也是我,旧也是我,这还有什么忧愁呢?人一有思想情感,就会患得患失,贪生怕死,就会有所“滞碍”,不能“与变化为体”,不能做到“无不通”。所以,只有做到彻底忘掉自己,才能“与变化为体”,“无不通”。这样就获得了绝对自由。
  
  郭象主张“无为”、“逍遥”的政治历史观。他以性分论作为他的政治历史观的理论出发点。他认为,当人们的性分决定人的现实活动,或者说人的现实活动充分体现人们的性分的时候,也就实现了“无为”的原则,这时的社会生活是最合理的,人们也是最自由(逍遥)的。如果人们的现实活动超越了各自的性分,就会破坏等级秩序,产生争乱。郭象认为人的本性有共同的东西,具体表现在道德规范方面,例如“仁义者,人之性也。”(《天运注》)而在更多的方面差异是很大的,这种相互区别的性分不能变更。在社会政治方面,各种人性分的差别,在才能、财富、职务、职业等等方面表现出来。老百姓的性分就是求衣食。他说:“夫民…… 性不可去者,衣食也;事不可废者,耕织也。”(《马蹄注》)
  
  男耕女织是农民食衣之性的体现。用斧是工匠性分的体现。做臣妾的,在于他们具有“臣妾之才”。做君王大臣的,也无不由性分所定,“夫时之贤者为君,才不应世者为臣。”(《齐物论注》)“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理自然。”一切都合性分,都是合理的。对财富的需求也有性分之别,“质小者所资不得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认为按各人的性分来分配财物,“各使分定”,就可以做到“货财弗争”。但是,如果人们迷失本性,“上下相冒”,就会产生各种矛盾。人们由于私心,往往妄想突破自己性分的界限,“强相希求”。他说:“若开希幸之路,以下冒上,物丧其真,人忘其本,则毁誉之间,俯仰失错也。”(《齐物论注》)人忘记了自己的性命本分,有非分之想,就会以下犯上,毁与誉,尊与卑颠倒错乱。因此,郭象认为,社会等级秩序被破坏的主要原因是“志过其分”,是迷失了本性导致的。只要做到“足性而止,无吞夷之欲,故物全”。(《马蹄注》)人们只要满足于各自的性分之内,而没有占有别的东西的欲望,万物就会得到保全。
  
  为了使人们不产生“志过其分”的念头,安于“足性而止”,郭象一方面告诫人们“大小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逍遥游注》),“以小求大,理终不得”。(《秋水注》)而且非分之物只能伤害自己的本性,“外物加之虽小,而伤性己大矣。”(《天运注》)所以,人们应该安于自己的性分,不能有非分之想,“任其所受之分,则性命安矣。”(《在宥注》)另一方面,郭象提出自足其性(即逍遥);的理论,试图从思想上根本解决导致“上下相冒”的原因。他承认人们都为不平等现象担心的事实,“夫世之所患者,不夷也”。怎样才能解决这种“不夷(平)”的现象呢?就是要自足其性,“夫大小虽殊,而放之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岂容胜负于其间哉!”这样,人的职务、地位、贫富、贤愚、贵贱之间的差别就不重要了,社会秩序也就稳定了。
  
  怎样实现君臣、百姓“事称其能,各当其分”呢?郭象认为,君王实行无为而治是关键。君王的无为,“非拱默之谓也,直各任其自为,则性命安矣。”(《在宥注》)就是使冢宰、百官、万民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不越俎代庖,做到“人安其分,将力受任”。正如郭象所说的:“天下何所不为哉?故主上不为冢宰之任,则伊、吕静而司尹矣。冢宰不为百官之所执,则百官静而御事矣。百官不为万民之所务,则万民静而安其业矣。万民不易彼我之所能,则天下之彼静而自得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下及昆虫,孰能有为而成哉?是故弥无为而弥尊。”(《天道注》)从皇帝到庶人,各安其分,互不相扰,各司其职,这就是无为。做到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矣。
  
  郭象不通过圣人的形象,提出名教与自然统一的理想政治。认为在政治生活中,崇尚自然应该体现在精神境界上,而在实际事务中必须坚守名教,克服了贵无论鄙视日常事务削弱政治的弊端。
  
  《庄子注》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一个高峰,但同时又是一种退化。它认为万物本来就存在,用不着为世界寻找一个最终根源的观点,是人类认识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但它又为万物蒙上了一层神秘主义的色彩,宣扬蒙昧主义,这又是它的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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