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公元618--907年)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個重要時期。五代後晉時官修的《舊唐書》,是現存最早的係統記錄唐代歷史的一部史籍。它原名《唐書》,宋代歐陽修、宋祁等編寫的《新唐書》問世後,纔改稱《舊唐書》。《舊唐書》共二百捲,包括本紀二十捲,志三十捲,列傳一百五十捲。
唐朝歷代修有實錄。自唐初以來便在實錄基礎上撰寫國史,以吳兢、韋述所撰最為有名。吳兢撰成《唐書》六十五捲(一說九十八捲),韋述又補遺續缺,撰成國史一百一十二捲。此後,柳芳等人又有續作。但武宗實錄不全,以後歷朝實錄沒有修成,史事缺略。後梁、後唐兩代都曾下令廣泛徵集唐史資料。後晉時,賈緯以所搜集的遺文和故舊傳說等,編為《唐年補錄》六十五捲。後晉高祖天福六年(公元941年),石敬瑭命修唐史,由當時的宰相趙瑩負責監修。他挑選文士,擬訂了完整而龐大的搜集資料和編寫工作的計劃。寫作是在唐國史的基礎上,利用當時所收集的晚唐史料加以綴補而成。趙瑩即從兩個方面着手組織編纂。其一,根據史館所缺史料,奏請下詔購求唐武宗會昌元年至唐昭宗天祐元年“撰述得傳記及中書銀臺事、史館日曆、製詔册書等,不限年月多少,並許詣闕進納。如年月稍多,記錄詳備,請特行簡拔,不限資序”。其二,與張昭遠一道製定了完整的修史計劃,並提出若幹具體措施:司天台自唐高祖武德元年至昭宗天祐元年,“為轉年長歷一道,以憑編述諸帝本紀”;文武兩班及藩侯郡牧,各敘纍代官婚、名諱、行業、功勳狀一本,如有傢譜、傢牒,亦仰送官,“以憑纂敘列傳”;太常禮院、太常寺、大理寺、司天台、御史臺、兵部職方、秘書省等部門“備錄”、“條列”各相關材料,以憑撰述禮、樂、刑法、天文、律歷、五行、職官、郡國、經籍等志。兩年以後,趙瑩出任晉昌軍節度使,離史任,未竟其業。但是,編纂工作在張昭遠的具體主持下,仍然依計劃繼續進行。因此,史稱趙瑩“監修國史日,以唐代故事殘缺,署能者居職。纂補實錄及修正史二百捲行於時,瑩首有力焉”。到出帝開運二年(公元945年),全書修成,歷時僅四年多。《舊唐書》從後晉天福五年(940年)始奉石敬塘之命修撰,到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完成。因為書成時劉昫正在執政,按當時的規定,一般宰相都要作國傢修史的主編(監修),因此劉昫就成了署名撰者了。三任監修之外,參預纂修工作的,先後總計9人。他們是:張昭遠、賈緯、趙熙、王伸、呂琦、尹拙、崔梲、鄭受益、李為先(一作光)。其中,張昭遠始終具體負責其事,用力最勤。賈緯受詔不久即去職守喪,書成前一年起復,主要貢獻是其《唐年補遺錄》65捲提供了唐武宗以後的許多難得史料。趙熙始終其事,“竟畢其功”。王伸於書成之日,身列“恩奬”名單。呂琦預修唐史,史稱“有能名”。
《舊唐書》修成後的第二年,即946年,北方契丹即對後晉大舉進攻,造成了開封及河南州縣數百裏內杳無人煙的慘狀,公私損失都很嚴重,史籍遭劫自也難免。因此修成的《舊唐書》,在保存史料方面,是有很大積極意義的。《舊唐書》的作者去唐不遠,有條件接觸到大量的唐代史料,所以能在短短的四年多時間裏修成這樣一部二百捲的大書。
關於唐代前期的歷史,吳兢、韋述、於休烈、令狐峘等人相繼編寫的《唐書》130捲以及唐高祖到唐文宗的各朝實錄對唐初至唐代宗時期的歷史事件記述較為完整。一般認為,五代紛亂之時,唐代遺聞往事,雖懸詔購求,而所得無幾,故這部唐史援據較少,而其前半則“全用實錄、國史舊本”。(在研究新、舊《唐書》的論著中,大都沿引清代學者趙翼的說法:“《舊唐書》前半全用實錄、國史舊本” [1],並由此判定《舊唐書》的史源。同時,在肯定《新唐書》“增舊書處”時,也引用趙翼在另一處所說:五代紛亂之時,《舊唐書》援據較少,至宋仁宗時,太平已久,舊時記載多出於世,故《新唐書》采取轉多。請註意趙翼下面的這一說法:“今第觀《新書?藝文志》所載,如吳兢《唐書備闕記》、王彥威《唐典》、蔣乂《大唐宰輔錄》、《凌煙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凌璠《唐錄政要》、南卓《唐朝綱領圖》、薛璠《唐聖運圖》、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林恩《補國史》等書,無慮數十百種,皆《舊唐書》所無者”,“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 據此,更有人認為:“《新唐書?藝文志》所載,較《舊唐書?經籍志》增多可見。此皆晉修《舊唐書》時所未能見者也。”
其實,上述認識,不論是趙翼的兩段論述,還是今人的那種說法,都失於深入、細緻的考察。)更有甚者,以其《經籍志》沒有著錄的史籍,便是五代修史時未曾見到的書。其實,這些認識都缺乏深入、細緻的考察,不足以說明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舊唐書·經籍志》所錄,以毋煚《古今書錄》為據,乃“開元盛時四部書。至於天寶以後的著述,並不是五代後晉時沒有看到,而是史臣們不打算將其混雜到“開元盛時”的著錄之中。對此,後晉史官說得十分清楚:天寶以後,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記禮法之沿革,或裁國史之繁略,皆張部類,其徒實繁。臣以後出之書,在開元四部之外,不欲雜其本部。今據所聞,附撰人等傳。其諸公文集,亦見本傳此並不錄。《舊唐書》46《經籍志上》。
這裏提到玄宗天寶以後的撰述有三類,一是“裁國史之繁略”者,二是“記禮法之沿革”者,三是“諸公文集”,衹不過都放在本人的傳記當中記述罷了。因此,凡是《舊唐書》紀、志、傳中提到的撰述,尤其是天寶以後的撰述,都應視為後晉纂修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
本紀部分,高祖至代宗,基本脫胎於吳兢、韋述等《唐書》帝紀;德宗至文宗,大體圍繞相關實錄多寡加減、編纂而成,與前半部已有現成帝紀可以直接引用的情況不盡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采用的是賈緯《唐年補遺錄》65捲。《舊唐書》捲一八宣宗紀“史臣曰” 的第一句稱,“臣嘗聞黎老言大中故事”。我們知道,唐宣宗實錄在唐代沒有纂成。唐昭宗時,裴庭裕“采宣宗朝耳聞目睹,撰成三捲,目為《東觀奏記》,納於史館。”今本《唐會要·修國史》中的這一記載,在整部《舊唐書》中衹字不見,而且連裴庭裕這個人也未提起,後晉史官似未見其人、其書,這個“嘗聞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衹能是賈緯了。因為後晉史官中,衹有賈緯為纂修唐史、補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訪遺文及耆舊傳說”,撰有《唐年補遺錄》。同樣,《舊唐書》捲一九上懿宗紀“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鹹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這更證明,《舊唐書》武宗以下的帝紀是采自賈緯之書,並無裴庭裕《東觀奏記》。
志的部分,有一個以往都未曾註意的問題。這就是:唐代關於“禮法之沿革”的幾部主要撰述,《舊唐書·經籍志》沒有著錄,後晉時卻曾為朝廷重視過。《册府元龜》捲五五九、《舊五代史》捲七八中,都有一段關於修《大晉政統》的記載。後晉高祖天福四年(939),即詔修唐史的前二年,左諫議大夫曹國珍上奏雲:
請於內外臣僚之中,擇選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後《會要》、《禮閣新儀》、《大中統類》、律令格式等,精詳纂集,別為一部,商議古今,俾無漏略,目之為《大晉政統》,用作成規。
其事雖未施行,但上奏中提到的幾部撰述後晉時顯然尚存。除了《禮閣新儀》外,其餘都可以在《舊唐書》的紀、志、傳找到它們的纂修情況和內容簡介。前、後《會要》,即蘇氏兄弟《會要》、崔鉉監修《續會要》,為今本《唐會要》的前身。這類有關“禮法之沿革”的撰述,無疑是《舊唐書》十志的主要取材之源。如果分別來說,大體可以作如下概括:禮儀志7捲,主要采自《大唐開元禮》、王彥威《麯臺新禮》和文宗以後的一些禮儀奏章,而編纂體例則參照了《通典·禮典》。音樂志4捲,志一主要依據前、後《會要》,並參照了《通典·樂典》;志二主要本於《通典》捲一四四至一四六各篇,並參照了前、後《會要》、昭宗時的有關奏議;志三、志四為後晉太常寺所保存或搜集的“諸廟樂章舞名”,這是修史計劃中作有規定的。歷志3捲,應當本於韋述《唐書》,這可從其序文中找到綫索,即所謂“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歷法,以備此志”。天文志2捲,大部分內容、文字都與今本《唐會要》捲四二至四四的相關記載同,顯然采自前、後《會要》;志下“災異編年,至德後”,不少見於各帝紀,當采自肅宗至武宗各帝實錄及司天台有關記載。五行志1捲,以前、後《會要》為主要史源,並參取各帝實錄、有關奏疏。地理志4捲,篇幅最長,極有可能是采自韋述《唐書·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職官志3捲,志一“錄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許多文字直接錄自《唐六典》及後晉尚存的《宮衛令》、《軍防令》等;德宗時的變革,主要錄以當時的詔敕。輿服志1捲,采錄《大唐開元禮》的同時,又以蘇氏《會要》為另一重要史料來源。經籍志2捲,節取毋煚《古今書錄》而成。食貨志2捲,為最初總體規劃中所無,在纂修過程中對唐代社會經濟發展逐漸有較深入的認識,加之最後一任監修劉昫在後唐、後晉都以宰相判三司,總管????鐵、戶部、度支,必然註意唐代中後期以來的錢𠔌、貨物,因而增立此志。就其所記內容而言,代宗至宣宗之事詳於玄宗和玄宗以前。代宗以前以韋述《唐書·食貨志》為底本,而德宗至宣宗間的主要史源則是前、後《會要》。刑法志1捲,以《大中統類》、律令格式為主要史料來源。總括起來說,《舊唐書》“十一志”基本不是采用唐代實錄、國史“舊本”,而是以“記禮法之沿革”的各項“專史”為主要史料來源,如《大唐開元禮》、《唐六典》、《通典》、《會要》、《續會要》、《麯臺新禮》、《大中統類》以及律令格式等。
列傳部分,以中華書局出版的點校本目錄為據,立傳者(包括目中出現的附傳、有目無傳者),除去重複,共1820餘人,周邊政權45個。
關於人物,大致有三種纂集辦法。第一,吳兢、韋述《唐書》中有傳者,後晉史官大都用為主要史源,或直接迻錄,或略作編排。第二,韋述《唐書》以後的人物,後晉史官多據各帝實錄進行剪裁。以韓愈《順宗實錄》為例,中有7人傳記,即張薦、令狐峘、張萬福、陸贄、陽城、王叔文、王伾、韋執誼傳。對照《舊唐書》中相關列傳,除不記言外,衹有取捨詳略和文字繁簡的差異,並無規模、形製方面的不同。尤其令狐峘、張萬福、陽城三傳,與《舊唐書》三人傳記,如出一轍。列傳剪裁實錄,還有一種情況,即以實錄中的記事補敘到相關人物傳中,如《玉海·唐河北三受降城》條所引《唐憲宗實錄》140餘字,幾乎完完整整地出現在《舊唐書·盧坦傳》中。第三,國史、實錄失記或記述不完整的人物,則傢傳、行狀、墓志、文集,乃至雜史、小說,不論《經籍志》是否著錄,凡武宗以前的著述,都可能是後晉史官的取材之源。
列傳中的45個周邊政權,取材情況與人物傳傳記不同。概括而言,不衹“國史、實錄舊本”,《通典》、前後《會要》、賈耽《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等,都是其重要史料來源。
總而言之,《舊唐書》的史料來源問題是一個很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但是,五代後晉史官在纂修這部唐史時,絶非僅僅限於唐代的國史、實錄舊本,這是必須清楚的。應當說,代宗以前的紀傳體唐代國史,德宗以前的編年體唐史,武宗以前的唐代各帝實錄,宣宗以前的有關“禮法沿革”的各種典志,以及《舊唐書》中提到的大臣奏議、諸公文集,乃至雜史、小說,都是後晉史官修史時的采摭對象。此外,不要忘記的就是《唐年補遺錄》了。至於剪裁是否恰當,考辨是否精審,又是另外的一個問題。由於宣宗以後的原始素材本來就短缺,儘管幾經搜求,仍然不足。所以,後晉史官不得不大為感嘆:“惜乎簡籍遺落,舊事十無三四,允墨揮翰,有所慊然!”《舊唐書》18下《宣宗紀》“史臣曰”。
然而《舊唐書》僅流傳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運。從宋仁宗慶歷年間起,北宋朝廷認為《舊唐書》蕪雜不精,另命宋祁和歐陽修編撰唐書。這部唐書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寫成,開始“布書於天下”,從此,署名劉昫所編的唐書遂不再流傳。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經歷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運的劉昫唐書,纔又得到重新刊行。後人為區別這兩種唐書,把後晉劉昫所著稱為《舊唐書》,而將宋祁等後修的唐書命名為《新唐書》。 《新唐書》行世後,《舊唐書》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幾乎被人們廢棄。
因為《新唐書》的作者宋祁、歐陽修,都是文壇大傢,後人一般也都沿襲他們的看法,對《舊唐書》貶責頗多,明末顧炎武評之為“頗步繁蕪”。的確,它本身有不少缺點。但平心而論,應當說《舊唐書》在如實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勞。這一點是應該給予充分肯定的。
為什麽這樣說呢?首先是在《舊唐書》裏,保存了唐朝的第一手史料。唐朝三百年歷史中,屢經戰亂,原始史料經過幾次大的浩劫,尤其是安史之亂和唐末軍閥混戰,致使“嚮時遺籍,尺簡無存”。幸而有肅宗時韋述編纂的國史,到後晉時,便成為修撰唐史的主要依據,肅宗以後,史料留存更少。特別是唐武宗以後的宣、懿、僖、昭、哀五代,連“實錄”也都沒有存下,衹因有張昭遠和賈緯等人在“喪亂之際”,雜采各傢傳聞和小說編出的《唐年補錄》和《唐末三朝聞見錄》諸書,使史實略有所補。編撰《舊唐書》時離唐亡僅三十多年,許多史料直接從唐人得來。《舊唐書》使這些難得的史料保存了下來。這是它的一大好處。例如某些傳裏的“今上踐祚”、“上即位”、“上初嗣位”等語句,便明顯是從當時國史和實錄直錄下來的痕跡。唯其直錄當時人的記錄,史料價值就尤其可貴。有些列傳,還采用了唐朝當時人寫的“行狀”、“傢傳”。這些傢傳,常常是唐代的名傢所書,不僅如實保留了史料,而且在文筆上也很有特色。趙翼《廿二史札記》評論說,《舊唐書》中的《封常清傳》,“鬱勃悲涼”,“千載下猶有生氣”;裴垍所寫的《郭子儀傳》,“首尾整潔,無一釀詞,因此可知唐史官之老於文學也”。《舊唐書》的紀傳裏,還大段大段地引錄唐朝君臣的詔令、手札、奏章,這些原始資料後來有的已蕩然無存,卻賴《舊唐書》的收錄而得以保留。正由於《舊唐書》有上述這些長處,司馬光等在修《資治通鑒》時,隋唐部分便大量采用了其中的材料。 另一方面,唐朝是我國一個強盛的朝代,多民族統一國傢有所發展。在《舊唐書》裏記錄了大量的我國少數民族的史料,以及他們和中原的唐王朝相互交往的親密關係。比如,文成公主和鬆贊幹布婚姻的記實,金城公主入藏的史跡,,以及突厥、回紇、吐蕃、契丹等北方、西北、東北、西南許多民族的歷史記錄,都在《舊唐書》裏有較多的記載。在唐朝和鄰國日本、朝鮮、印度的關係史方面,《舊唐書》記載也較為詳細。其分量比起別的同類正史來要多得多,史實也較可靠。
《舊唐書》在研究我國土地制度、賦稅制度等方面。也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史書。關於唐朝的均田製、租庸調製和兩稅法,都有比較翔實的記載,給後人的研究提供了方便的條件。尤為可貴的,是《舊唐書》的志裏,保存了內容相當豐富的我國科技史的資料。在《歷志》和《天文志》裏,有著名天文歷法傢李淳風和僧一行製定的《麟德歷》和《大衍歷》的比較完整的內容。《五行志》一捲,列舉各地不同的自然災害,其中還有不少反映民生困苦、工商業狀況和國內外交通方面的資料。《地理志》四捲,記載了全國邊防鎮戍的分佈和兵馬人數,並以天寶十一載(752)疆域為準,分道敘述了各地州縣設置和戶口等情況。《職官志》三捲,不少文字是照抄《唐六典》,並記載了代宗永泰二年(766)時官品的變革。《輿服志》一捲,記載唐代帝、後、王、妃以及百官按品級規定的車輿、衣冠、服飾制度,用以區別貴賤士庶,是封建等級制度的體現。《經籍志》二捲,以開元盛世為準,記錄了經、史、子、集四部的存書。志序還扼要敘述了安史之亂後直至後梁遷洛期間國傢書籍的殘損情況。《食貨志》二捲,比較集中地記載了唐代田製、賦役、錢幣、????法、漕運、倉庫乃至雜稅、榷酤等有關經濟史資料。《刑法志》一捲,記載了唐代法典律、令、格、式(見律令格式)的製訂過程,並有關於執行情況的概略敘述。總的說來,《舊唐書》諸志集中了不少有價值的歷史資料,但也存在着錯訛和重大遺漏。
在《賈耽傳》裏記錄了他所著作的《隴右山南圖》和《海內華夷圖》等地理學上極為珍貴的資料,這是中外地理學家研究古地理學的難得的記錄。 但《舊唐書》的缺點也很明顯。因為它出自亂世,又出自衆手,成書迅速,因此不免有些粗率。有時轉抄的痕跡也很明顯,甚至一件公文,在紀和傳裏同時抄進,造成了不應有的蕪雜。因為編史隊伍的不穩定以及互不通氣,竟至出現某些人物同時並列兩傳的情況,如《楊朝晟傳》就同時列在捲一百二十二和捲一百四十四兩處;《王求禮傳》和《丘神績傳》也有類似情況。難怪北宋初年有人要否定,由宋、歐諸名傢另寫一部。但若由此把這部書全盤否定,甚至革出正史之列,也是不公平的。歷史畢竟已給予《舊唐書》坎坷的命運,使它無端沉沒了約五百年。
在北宋編撰的《新唐書》問世以後,《唐書》始有新舊之分。《新唐書》通行,該書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後久無印本。明代中葉,有人在吳中張、王兩傢分別獲得宋版《唐書》的列傳和紀志。嘉靖十七年(1538),余姚聞人銓等重刻《舊唐書》,但傳布不廣。清乾隆時,《舊唐書》始復刻重印於世。由於長期沒有印本,書中存在不少殘缺和相互歧異之處。清人羅土琳等撰《舊唐書校勘記》六十六捲,可供參看。百衲本《舊唐書》是用南宋紹興刊本殘存的六十七捲,配以聞人銓本影印的,也是目前最好的版本。中華書局1975年出版的校點本現在比較通行。
補:其他考訂著作一覽
舊唐書校勘記 清·羅士琳等校
舊唐書疑義 清·張道著
舊唐書逸文 清·岑建功編
唐朝歷代修有實錄。自唐初以來便在實錄基礎上撰寫國史,以吳兢、韋述所撰最為有名。吳兢撰成《唐書》六十五捲(一說九十八捲),韋述又補遺續缺,撰成國史一百一十二捲。此後,柳芳等人又有續作。但武宗實錄不全,以後歷朝實錄沒有修成,史事缺略。後梁、後唐兩代都曾下令廣泛徵集唐史資料。後晉時,賈緯以所搜集的遺文和故舊傳說等,編為《唐年補錄》六十五捲。後晉高祖天福六年(公元941年),石敬瑭命修唐史,由當時的宰相趙瑩負責監修。他挑選文士,擬訂了完整而龐大的搜集資料和編寫工作的計劃。寫作是在唐國史的基礎上,利用當時所收集的晚唐史料加以綴補而成。趙瑩即從兩個方面着手組織編纂。其一,根據史館所缺史料,奏請下詔購求唐武宗會昌元年至唐昭宗天祐元年“撰述得傳記及中書銀臺事、史館日曆、製詔册書等,不限年月多少,並許詣闕進納。如年月稍多,記錄詳備,請特行簡拔,不限資序”。其二,與張昭遠一道製定了完整的修史計劃,並提出若幹具體措施:司天台自唐高祖武德元年至昭宗天祐元年,“為轉年長歷一道,以憑編述諸帝本紀”;文武兩班及藩侯郡牧,各敘纍代官婚、名諱、行業、功勳狀一本,如有傢譜、傢牒,亦仰送官,“以憑纂敘列傳”;太常禮院、太常寺、大理寺、司天台、御史臺、兵部職方、秘書省等部門“備錄”、“條列”各相關材料,以憑撰述禮、樂、刑法、天文、律歷、五行、職官、郡國、經籍等志。兩年以後,趙瑩出任晉昌軍節度使,離史任,未竟其業。但是,編纂工作在張昭遠的具體主持下,仍然依計劃繼續進行。因此,史稱趙瑩“監修國史日,以唐代故事殘缺,署能者居職。纂補實錄及修正史二百捲行於時,瑩首有力焉”。到出帝開運二年(公元945年),全書修成,歷時僅四年多。《舊唐書》從後晉天福五年(940年)始奉石敬塘之命修撰,到後晉開運二年(945年)完成。因為書成時劉昫正在執政,按當時的規定,一般宰相都要作國傢修史的主編(監修),因此劉昫就成了署名撰者了。三任監修之外,參預纂修工作的,先後總計9人。他們是:張昭遠、賈緯、趙熙、王伸、呂琦、尹拙、崔梲、鄭受益、李為先(一作光)。其中,張昭遠始終具體負責其事,用力最勤。賈緯受詔不久即去職守喪,書成前一年起復,主要貢獻是其《唐年補遺錄》65捲提供了唐武宗以後的許多難得史料。趙熙始終其事,“竟畢其功”。王伸於書成之日,身列“恩奬”名單。呂琦預修唐史,史稱“有能名”。
《舊唐書》修成後的第二年,即946年,北方契丹即對後晉大舉進攻,造成了開封及河南州縣數百裏內杳無人煙的慘狀,公私損失都很嚴重,史籍遭劫自也難免。因此修成的《舊唐書》,在保存史料方面,是有很大積極意義的。《舊唐書》的作者去唐不遠,有條件接觸到大量的唐代史料,所以能在短短的四年多時間裏修成這樣一部二百捲的大書。
關於唐代前期的歷史,吳兢、韋述、於休烈、令狐峘等人相繼編寫的《唐書》130捲以及唐高祖到唐文宗的各朝實錄對唐初至唐代宗時期的歷史事件記述較為完整。一般認為,五代紛亂之時,唐代遺聞往事,雖懸詔購求,而所得無幾,故這部唐史援據較少,而其前半則“全用實錄、國史舊本”。(在研究新、舊《唐書》的論著中,大都沿引清代學者趙翼的說法:“《舊唐書》前半全用實錄、國史舊本” [1],並由此判定《舊唐書》的史源。同時,在肯定《新唐書》“增舊書處”時,也引用趙翼在另一處所說:五代紛亂之時,《舊唐書》援據較少,至宋仁宗時,太平已久,舊時記載多出於世,故《新唐書》采取轉多。請註意趙翼下面的這一說法:“今第觀《新書?藝文志》所載,如吳兢《唐書備闕記》、王彥威《唐典》、蔣乂《大唐宰輔錄》、《凌煙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凌璠《唐錄政要》、南卓《唐朝綱領圖》、薛璠《唐聖運圖》、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林恩《補國史》等書,無慮數十百種,皆《舊唐書》所無者”,“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 據此,更有人認為:“《新唐書?藝文志》所載,較《舊唐書?經籍志》增多可見。此皆晉修《舊唐書》時所未能見者也。”
其實,上述認識,不論是趙翼的兩段論述,還是今人的那種說法,都失於深入、細緻的考察。)更有甚者,以其《經籍志》沒有著錄的史籍,便是五代修史時未曾見到的書。其實,這些認識都缺乏深入、細緻的考察,不足以說明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舊唐書·經籍志》所錄,以毋煚《古今書錄》為據,乃“開元盛時四部書。至於天寶以後的著述,並不是五代後晉時沒有看到,而是史臣們不打算將其混雜到“開元盛時”的著錄之中。對此,後晉史官說得十分清楚:天寶以後,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記禮法之沿革,或裁國史之繁略,皆張部類,其徒實繁。臣以後出之書,在開元四部之外,不欲雜其本部。今據所聞,附撰人等傳。其諸公文集,亦見本傳此並不錄。《舊唐書》46《經籍志上》。
這裏提到玄宗天寶以後的撰述有三類,一是“裁國史之繁略”者,二是“記禮法之沿革”者,三是“諸公文集”,衹不過都放在本人的傳記當中記述罷了。因此,凡是《舊唐書》紀、志、傳中提到的撰述,尤其是天寶以後的撰述,都應視為後晉纂修這部唐史的史料來源。
本紀部分,高祖至代宗,基本脫胎於吳兢、韋述等《唐書》帝紀;德宗至文宗,大體圍繞相關實錄多寡加減、編纂而成,與前半部已有現成帝紀可以直接引用的情況不盡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采用的是賈緯《唐年補遺錄》65捲。《舊唐書》捲一八宣宗紀“史臣曰” 的第一句稱,“臣嘗聞黎老言大中故事”。我們知道,唐宣宗實錄在唐代沒有纂成。唐昭宗時,裴庭裕“采宣宗朝耳聞目睹,撰成三捲,目為《東觀奏記》,納於史館。”今本《唐會要·修國史》中的這一記載,在整部《舊唐書》中衹字不見,而且連裴庭裕這個人也未提起,後晉史官似未見其人、其書,這個“嘗聞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衹能是賈緯了。因為後晉史官中,衹有賈緯為纂修唐史、補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訪遺文及耆舊傳說”,撰有《唐年補遺錄》。同樣,《舊唐書》捲一九上懿宗紀“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鹹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這更證明,《舊唐書》武宗以下的帝紀是采自賈緯之書,並無裴庭裕《東觀奏記》。
志的部分,有一個以往都未曾註意的問題。這就是:唐代關於“禮法之沿革”的幾部主要撰述,《舊唐書·經籍志》沒有著錄,後晉時卻曾為朝廷重視過。《册府元龜》捲五五九、《舊五代史》捲七八中,都有一段關於修《大晉政統》的記載。後晉高祖天福四年(939),即詔修唐史的前二年,左諫議大夫曹國珍上奏雲:
請於內外臣僚之中,擇選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後《會要》、《禮閣新儀》、《大中統類》、律令格式等,精詳纂集,別為一部,商議古今,俾無漏略,目之為《大晉政統》,用作成規。
其事雖未施行,但上奏中提到的幾部撰述後晉時顯然尚存。除了《禮閣新儀》外,其餘都可以在《舊唐書》的紀、志、傳找到它們的纂修情況和內容簡介。前、後《會要》,即蘇氏兄弟《會要》、崔鉉監修《續會要》,為今本《唐會要》的前身。這類有關“禮法之沿革”的撰述,無疑是《舊唐書》十志的主要取材之源。如果分別來說,大體可以作如下概括:禮儀志7捲,主要采自《大唐開元禮》、王彥威《麯臺新禮》和文宗以後的一些禮儀奏章,而編纂體例則參照了《通典·禮典》。音樂志4捲,志一主要依據前、後《會要》,並參照了《通典·樂典》;志二主要本於《通典》捲一四四至一四六各篇,並參照了前、後《會要》、昭宗時的有關奏議;志三、志四為後晉太常寺所保存或搜集的“諸廟樂章舞名”,這是修史計劃中作有規定的。歷志3捲,應當本於韋述《唐書》,這可從其序文中找到綫索,即所謂“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歷法,以備此志”。天文志2捲,大部分內容、文字都與今本《唐會要》捲四二至四四的相關記載同,顯然采自前、後《會要》;志下“災異編年,至德後”,不少見於各帝紀,當采自肅宗至武宗各帝實錄及司天台有關記載。五行志1捲,以前、後《會要》為主要史源,並參取各帝實錄、有關奏疏。地理志4捲,篇幅最長,極有可能是采自韋述《唐書·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職官志3捲,志一“錄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許多文字直接錄自《唐六典》及後晉尚存的《宮衛令》、《軍防令》等;德宗時的變革,主要錄以當時的詔敕。輿服志1捲,采錄《大唐開元禮》的同時,又以蘇氏《會要》為另一重要史料來源。經籍志2捲,節取毋煚《古今書錄》而成。食貨志2捲,為最初總體規劃中所無,在纂修過程中對唐代社會經濟發展逐漸有較深入的認識,加之最後一任監修劉昫在後唐、後晉都以宰相判三司,總管????鐵、戶部、度支,必然註意唐代中後期以來的錢𠔌、貨物,因而增立此志。就其所記內容而言,代宗至宣宗之事詳於玄宗和玄宗以前。代宗以前以韋述《唐書·食貨志》為底本,而德宗至宣宗間的主要史源則是前、後《會要》。刑法志1捲,以《大中統類》、律令格式為主要史料來源。總括起來說,《舊唐書》“十一志”基本不是采用唐代實錄、國史“舊本”,而是以“記禮法之沿革”的各項“專史”為主要史料來源,如《大唐開元禮》、《唐六典》、《通典》、《會要》、《續會要》、《麯臺新禮》、《大中統類》以及律令格式等。
列傳部分,以中華書局出版的點校本目錄為據,立傳者(包括目中出現的附傳、有目無傳者),除去重複,共1820餘人,周邊政權45個。
關於人物,大致有三種纂集辦法。第一,吳兢、韋述《唐書》中有傳者,後晉史官大都用為主要史源,或直接迻錄,或略作編排。第二,韋述《唐書》以後的人物,後晉史官多據各帝實錄進行剪裁。以韓愈《順宗實錄》為例,中有7人傳記,即張薦、令狐峘、張萬福、陸贄、陽城、王叔文、王伾、韋執誼傳。對照《舊唐書》中相關列傳,除不記言外,衹有取捨詳略和文字繁簡的差異,並無規模、形製方面的不同。尤其令狐峘、張萬福、陽城三傳,與《舊唐書》三人傳記,如出一轍。列傳剪裁實錄,還有一種情況,即以實錄中的記事補敘到相關人物傳中,如《玉海·唐河北三受降城》條所引《唐憲宗實錄》140餘字,幾乎完完整整地出現在《舊唐書·盧坦傳》中。第三,國史、實錄失記或記述不完整的人物,則傢傳、行狀、墓志、文集,乃至雜史、小說,不論《經籍志》是否著錄,凡武宗以前的著述,都可能是後晉史官的取材之源。
列傳中的45個周邊政權,取材情況與人物傳傳記不同。概括而言,不衹“國史、實錄舊本”,《通典》、前後《會要》、賈耽《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等,都是其重要史料來源。
總而言之,《舊唐書》的史料來源問題是一個很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但是,五代後晉史官在纂修這部唐史時,絶非僅僅限於唐代的國史、實錄舊本,這是必須清楚的。應當說,代宗以前的紀傳體唐代國史,德宗以前的編年體唐史,武宗以前的唐代各帝實錄,宣宗以前的有關“禮法沿革”的各種典志,以及《舊唐書》中提到的大臣奏議、諸公文集,乃至雜史、小說,都是後晉史官修史時的采摭對象。此外,不要忘記的就是《唐年補遺錄》了。至於剪裁是否恰當,考辨是否精審,又是另外的一個問題。由於宣宗以後的原始素材本來就短缺,儘管幾經搜求,仍然不足。所以,後晉史官不得不大為感嘆:“惜乎簡籍遺落,舊事十無三四,允墨揮翰,有所慊然!”《舊唐書》18下《宣宗紀》“史臣曰”。
然而《舊唐書》僅流傳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運。從宋仁宗慶歷年間起,北宋朝廷認為《舊唐書》蕪雜不精,另命宋祁和歐陽修編撰唐書。這部唐書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寫成,開始“布書於天下”,從此,署名劉昫所編的唐書遂不再流傳。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經歷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運的劉昫唐書,纔又得到重新刊行。後人為區別這兩種唐書,把後晉劉昫所著稱為《舊唐書》,而將宋祁等後修的唐書命名為《新唐書》。 《新唐書》行世後,《舊唐書》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幾乎被人們廢棄。
因為《新唐書》的作者宋祁、歐陽修,都是文壇大傢,後人一般也都沿襲他們的看法,對《舊唐書》貶責頗多,明末顧炎武評之為“頗步繁蕪”。的確,它本身有不少缺點。但平心而論,應當說《舊唐書》在如實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勞。這一點是應該給予充分肯定的。
為什麽這樣說呢?首先是在《舊唐書》裏,保存了唐朝的第一手史料。唐朝三百年歷史中,屢經戰亂,原始史料經過幾次大的浩劫,尤其是安史之亂和唐末軍閥混戰,致使“嚮時遺籍,尺簡無存”。幸而有肅宗時韋述編纂的國史,到後晉時,便成為修撰唐史的主要依據,肅宗以後,史料留存更少。特別是唐武宗以後的宣、懿、僖、昭、哀五代,連“實錄”也都沒有存下,衹因有張昭遠和賈緯等人在“喪亂之際”,雜采各傢傳聞和小說編出的《唐年補錄》和《唐末三朝聞見錄》諸書,使史實略有所補。編撰《舊唐書》時離唐亡僅三十多年,許多史料直接從唐人得來。《舊唐書》使這些難得的史料保存了下來。這是它的一大好處。例如某些傳裏的“今上踐祚”、“上即位”、“上初嗣位”等語句,便明顯是從當時國史和實錄直錄下來的痕跡。唯其直錄當時人的記錄,史料價值就尤其可貴。有些列傳,還采用了唐朝當時人寫的“行狀”、“傢傳”。這些傢傳,常常是唐代的名傢所書,不僅如實保留了史料,而且在文筆上也很有特色。趙翼《廿二史札記》評論說,《舊唐書》中的《封常清傳》,“鬱勃悲涼”,“千載下猶有生氣”;裴垍所寫的《郭子儀傳》,“首尾整潔,無一釀詞,因此可知唐史官之老於文學也”。《舊唐書》的紀傳裏,還大段大段地引錄唐朝君臣的詔令、手札、奏章,這些原始資料後來有的已蕩然無存,卻賴《舊唐書》的收錄而得以保留。正由於《舊唐書》有上述這些長處,司馬光等在修《資治通鑒》時,隋唐部分便大量采用了其中的材料。 另一方面,唐朝是我國一個強盛的朝代,多民族統一國傢有所發展。在《舊唐書》裏記錄了大量的我國少數民族的史料,以及他們和中原的唐王朝相互交往的親密關係。比如,文成公主和鬆贊幹布婚姻的記實,金城公主入藏的史跡,,以及突厥、回紇、吐蕃、契丹等北方、西北、東北、西南許多民族的歷史記錄,都在《舊唐書》裏有較多的記載。在唐朝和鄰國日本、朝鮮、印度的關係史方面,《舊唐書》記載也較為詳細。其分量比起別的同類正史來要多得多,史實也較可靠。
《舊唐書》在研究我國土地制度、賦稅制度等方面。也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史書。關於唐朝的均田製、租庸調製和兩稅法,都有比較翔實的記載,給後人的研究提供了方便的條件。尤為可貴的,是《舊唐書》的志裏,保存了內容相當豐富的我國科技史的資料。在《歷志》和《天文志》裏,有著名天文歷法傢李淳風和僧一行製定的《麟德歷》和《大衍歷》的比較完整的內容。《五行志》一捲,列舉各地不同的自然災害,其中還有不少反映民生困苦、工商業狀況和國內外交通方面的資料。《地理志》四捲,記載了全國邊防鎮戍的分佈和兵馬人數,並以天寶十一載(752)疆域為準,分道敘述了各地州縣設置和戶口等情況。《職官志》三捲,不少文字是照抄《唐六典》,並記載了代宗永泰二年(766)時官品的變革。《輿服志》一捲,記載唐代帝、後、王、妃以及百官按品級規定的車輿、衣冠、服飾制度,用以區別貴賤士庶,是封建等級制度的體現。《經籍志》二捲,以開元盛世為準,記錄了經、史、子、集四部的存書。志序還扼要敘述了安史之亂後直至後梁遷洛期間國傢書籍的殘損情況。《食貨志》二捲,比較集中地記載了唐代田製、賦役、錢幣、????法、漕運、倉庫乃至雜稅、榷酤等有關經濟史資料。《刑法志》一捲,記載了唐代法典律、令、格、式(見律令格式)的製訂過程,並有關於執行情況的概略敘述。總的說來,《舊唐書》諸志集中了不少有價值的歷史資料,但也存在着錯訛和重大遺漏。
在《賈耽傳》裏記錄了他所著作的《隴右山南圖》和《海內華夷圖》等地理學上極為珍貴的資料,這是中外地理學家研究古地理學的難得的記錄。 但《舊唐書》的缺點也很明顯。因為它出自亂世,又出自衆手,成書迅速,因此不免有些粗率。有時轉抄的痕跡也很明顯,甚至一件公文,在紀和傳裏同時抄進,造成了不應有的蕪雜。因為編史隊伍的不穩定以及互不通氣,竟至出現某些人物同時並列兩傳的情況,如《楊朝晟傳》就同時列在捲一百二十二和捲一百四十四兩處;《王求禮傳》和《丘神績傳》也有類似情況。難怪北宋初年有人要否定,由宋、歐諸名傢另寫一部。但若由此把這部書全盤否定,甚至革出正史之列,也是不公平的。歷史畢竟已給予《舊唐書》坎坷的命運,使它無端沉沒了約五百年。
在北宋編撰的《新唐書》問世以後,《唐書》始有新舊之分。《新唐書》通行,該書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後久無印本。明代中葉,有人在吳中張、王兩傢分別獲得宋版《唐書》的列傳和紀志。嘉靖十七年(1538),余姚聞人銓等重刻《舊唐書》,但傳布不廣。清乾隆時,《舊唐書》始復刻重印於世。由於長期沒有印本,書中存在不少殘缺和相互歧異之處。清人羅土琳等撰《舊唐書校勘記》六十六捲,可供參看。百衲本《舊唐書》是用南宋紹興刊本殘存的六十七捲,配以聞人銓本影印的,也是目前最好的版本。中華書局1975年出版的校點本現在比較通行。
補:其他考訂著作一覽
舊唐書校勘記 清·羅士琳等校
舊唐書疑義 清·張道著
舊唐書逸文 清·岑建功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