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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陽國志》,一作《華陽國記》①,《水經註》賂稱《華m記》②。是書十二捲.晉常璩(Qu)撰,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最完整的一部地方志。
  此書記載地域範圍為冒代梁、益、寧三州,當今四川、雲南、皮州三省及陝西、甘肅、湖北三省部分地區。書稱“華陽”者,晉代梁、益、寧三州屆牧《禹貢》梁州之域,謂“華陽照水惟梁州”,當為濫筋。又是“K《蜀志》雲:“蜀之為邦,天文撲洛輝其上,地理順、嚼鐵其娩五嶽則華山表其閑”。又白:“其地東接於巴,南接於越,北與秦分,西奄峨、喂,地稱大府,原日華閉。”此可見,華陽因取義丁自然地形,以地居華山之陽得名③,亦即以即《華陽國志》名目之來歷。
  
  內容·體裁
  
  《華陽園志》十二捲,本文約十一萬字。其捲次為:第一巴志,第二漢今志(以J:梁州>,第三蜀志(益州),第四角中志(寧州),第五公孫述劉二牧志,第六劉先主志,第七劉後主志,第八大同志(記漢晉平蜀之後事),第九李特雄期壽勢志,第十光賢士女總贊(晉前人物),第十一後賢志(晉代人物),第十二序志並益、梁、寧三州光後以來士女目錄。
  是書記事範圍,從時間上說,姑於開闢,終於晉水和三年;從地域況為梁、益、寧三州三十三郡一百八十縣。全書包括三部分:一至四備寫歷史、地理,以地理為主,類似正史中的地理志;五至JL捲,以編午休的形式叔述公孫述、劉焉劉球父子、蜀漢、成雙割據政權以及西晉統一時期的歷史,略似正史中的本紀,十至十二捲,記載自西漢迄東晉初年的“賢士貞女”,相當正史中的列傳。這種寫法,劉琳光生概括為,“從內容來說,是歷史、地理、人物三結合,從體裁來況是地理志、編年史、人物傳的三結合。”③這是符合是書實際情況的。然而歸根結帶,《華陽國志》是一部方志。
  
  價值.特點
  
  我國始有方志之依可溯之於先秦以因為主以文為輔的“土地之固”。漢魏六朝以後,以圖文並重之圖經體方志,抑或離開圖的載言紀事的方志,應運而興。先於《華陽國志》的各類方志已經很久僅見於文獻記載的即達上百種,可惜或早已亡仇或衹能片斷地散見於他化唯獨《華陽國志》轉輾鈔璣挺拔於方志之林,成為今日傳世的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方志。此當非屬偶然,應歸於它的史料價值和所獨具之編祭特色。
  從歷史地理價值氮前四捲是全書的精電正如劉琳先生所歸納的,記載着各州的歷史,郡縣的沿革,治城的所在,著名的山川,重要的道隊一方的物産,各地的風俗,主要的民族,名宦的政築各縣的大姓,等等。所有這色為研究我國古代西南邊疆地理、政治史、經濟史、民族文提供了寶貴的史料。特別是:在古代西南地理方面有補於《漢書。地理志》、《後漢書·郡園志》、《晉書·地理志》;在政治史方面,有補於《三國志》,在經濟史方面,有補於《史記.河渠書》、《漢書.溝砌志》,以及《史記.平準書》、《漢書·食貸志》、《史記·貨殖列傳》和《漢書·貸殖傳39在民族史方面它對於西南三十幾個少數民族和部落特別是其中主要者的歷史及其同漢族、中央政府的拄還關係所作記載,比史、漢等《西南夷列傳》詳盡得多,更有許多為正史所缺失。上述足見此書博大精深,史料價值是很高的。它的內容上的三結合和體裁上的三結知對後世地志從唐宋時期的《元和郡縣志》、《太平安字記》直至元明清時期的《一統志》和各地方各類方志,似乎都不無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編纂特點大凡有五:
  第一,是書內容上的歷史、地理、人物的三結合,體裁上的地理志、編年史、人物傳三結合,這是方志史上的一個創舉。它比較前此一般方志小歷史、地理、人物分離,各執其一,衹能反映地方史地的—個側面來此是一種更完備納全新的方志體裁。其實,這種寫法正是編纂正史的基本要求。作者當是以正史《史》、《漢》為難修志,既充分發揮了方志記載地方的優執也儉達到了不亞於正史的史料價值。
  第二,此書是專門記載包括幾十種少數民族的西南邊疆地區的方志。從時間說,包括了晉以前上千年歷史;從地域範圍說,包括了雲、貴、JIE省和陝、化、鄂部分地區。從時間範疇抑或空間範疇氰它都是非常博大豐富的,這在我國方志史上不僅是空前的,後世亦屬鮮見。
保德州志
  王秉滔總裁 白君琳原輯 殷夢高增訂
  
  校點說明
  《保德州志》始修於明永樂十九年(一四二一年)到正統五年(一四三○年)間。《文淵閣書目》捲二十“新志”著錄。早佚不傳。成化《山西通志》、《寰宇通志》、《明一統志》等書,僅存引文三條。
  
  重修於明弘治十八年(一五○五年)、萬歷二十九年(一六○一年)、萬歷四十二年(一六一四年)、清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年,未刻印)、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年,未刻印)、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三年,康熙五十三年成書)、乾隆五十年(一七八五年),凡八次。
  
  這些志書,絶大部分早已散失,流傳到今的僅是一些序和跋以及其它書籍中的著錄和引文。
  
  現在能夠觀全豹的僅見康熙四十九年《保德州志》係列。
  
  康熙十一年,朝廷下令纂修天下郡國志,《保德州志》於次年由知州張光嶽主修,張鳳羽、楊永芳、王恆等人纂成。因為許多內容選載入《通志》中,故此志沒有印行。
  
  康熙三十七年,本州貢士白君琳在王恆處得到原稿,刪削訂補,條分縷析,據事直書,纂成新的《保德州志》稿,這是一次私傢修志。
  
  康熙四十八年,朝廷修《一統輿地志》,徵天下郡國圖進呈。於是,由知州王剋昌主修,監生殷夢高編纂,在白君琳志稿基礎上,參考萬歷四十二年州志,增刪補遺,於四十九年春纂成全新的《保德州志》,並付梓印刷,五十三年(一七一四年)成書。習慣上把這部州志稱作康熙四十九年本。
  
  康熙四十九年本州志,發端於康熙十二年,歷三十七年,多人修訂,三易其稿,應該說是屬上乘志書。原版存保德文廟內,一九三八年日本侵略軍火燒保德縣城,此版也毀於兵火。刻本現存北京圖書館,共一十二捲,首一捲。(民國廿一年九月,保德縣長馬蕃庶總裁,張念祖經理,鉛字重印,每套五册。北京、南京圖書館均有此藏書,本縣僅存二套。一九八○年保德縣檔案館重印五○○套,流傳本縣。惟校對不嚴,差錯較多)。
  
  乾隆五十年,知州王秉韜裁定,候銓知縣薑廷銘參訂,在康熙四十九本基礎上,采取續補之法,按編年順序,將新增內容加在各個章節之後,共添三十九頁,纂成續修本《保德州志》,習稱乾隆本州志。道光四年又將此本補刻一次,並收入時人黃步蟾的文章。這種版本現存山西、上海、石傢莊圖書館。
  
  以上是康熙四十九年本州志係列的流變脈絡。
  
  為了搶救歷史資料,備觀省而垂鑒戒。中共保德縣委、保德縣人民政府决定重印《保德州志》一○○○册,並刻製光盤一○○○張。由中共保德縣委常委、保德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高定存總理其事,責成中國地方志學會會員、副編審、原《保德縣志》主編陳秉榮先生校點,並處理具體事宜。退休幹部馮虎彪先生參與校對。
  
  這次重印,以乾隆本的道光四年補刻本為底本,參考民國二十一年本和一九八○年本,標點斷句,重新排印。排版時,保留原書竪排和夾註的格式,僅將繁體字改為簡化字。因不敢冒昧,故未加新註。
  
  在清理底樣時,有字跡模糊不可識讀的地方,有因避諱而鏟掉字的空白。可推而偶得者,加( )表示,不可辨認者,用□代之。對實在不可識讀的生冷怪字,原樣保留,以供飽學之士研讀。
  
  整理翻印舊志,是一項科學性極強且又十分嚴肅細緻的工作,這次校點重印,僅是一種大膽的嘗試,由於校點者經驗不足,水平有限,出現魯魚亥豕,甚至南轅北轍,大相徑庭的錯誤,也屬難免,希望廣大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以茲保持歷史文獻的真實。
南越笔记
  《南越筆記》(十六捲)清·李調元著。記錄南越地方風俗民情之作
  羅含《湘中記》是東晉地記的早期代表作,尤其以山水描寫見長,為中國山水散文的形成作出了重要的貢獻。《湘中記》是羅含在晉穆帝永和、升平年間任宜都太守時所作,大約於南宋末亡佚。該書現有陳運溶《麓山精捨叢書》、王仁俊《玉函山房輯佚書補編》、《說郭》宛委山堂本等輯本,但上述各輯本仍有遺漏和不足。補輯辨正《湘中記》佚文,也是《湘中記》研究的重要方面。
  南朝古志
  《丹陽記》,南朝地志。宋山謙之纂。原書宋佚,現存清人輯錄本。據佚文,該書載述丹陽郡及屬縣之地理風俗,尤詳於諸縣山川古跡。主要有三類:建置沿革,含疆域、分野、鎮市、坊裏、街巷、橋梁、鋪驛;地理風貌,山川、湖塘、井泉;名勝古跡,含城闕、宮殿、城郭、堂館、臺觀、亭軒、第宅、古陵墓、寺院、碑碣等。體例簡明,記述詳備,歷代多所引用。作為南京地區早期地方志,對研究南京六朝以前地方歷史有極重要的參考價值,對後世方志編撰也有一定影響。
  
  版本
  
  清順治刊本;清江西金溪人王謨輯編本,收於《漢唐地理書抄》
  
  嘉慶本;清安徽歙縣人黃■輯,揚州《漢學堂知足齋叢書》
  
  道光本;《說郛》本,內容極簡,僅有7條,但流傳最廣,有清順治浙江李際期《說郛》
  
  宛委山堂重刊本(係順治四年姚安陶珽增訂本,後又收入《四庫全書》)。
  
  民國十六年上海商務印書館鉛印本
  
  民國十九年上海商務印書館鉛印本,1988年10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說郛三種》第6册。
  漢辛氏撰。存一捲。三秦,戰國秦之故地。項羽滅秦,分其地為雍、塞、翟三國,謂之三秦。著者辛氏, 本漢代隴西大姓,名不詳。該書記秦漢時三秦地理、沿革、民情、都邑、宮室、山川。為我國早期地方志書代表作。
  該書內容包括秦漢時期關中山川、都邑、宮室故事,不及魏晉,當為漢人所作,多述靈怪之事,是研究漢代長安地理環境、風俗人情、迷信怪異的第一手資料。此書記事不及魏晉, 自《三輔黃圖》、 《水經註》至《齊民要術》、《荊楚歲時記》等多引用其書。至隋唐已佚。清代王謨、張澍從上述四書並《後漢書》註、《史記》正義、《文選》註、《藝文類聚》、《初學記》、《路史》註等十六部古籍中輯出七十四條,編為一册,收入《漢唐地理書鈔》和《二酉堂從書》。。其內容廣涉鹹陽、長安、河西、敦煌、仇池、馮翊等地及其附近山、水、關隘、城鎮、名勝、古跡,考其名稱、地理位置、山脈走嚮、河水源流等。所載鳥鼠同穴,漢武果園産大梨、大慄,均屬古代生物史料。隴坻居民數十萬戶,仇池山上數萬傢,為正史所缺載。洛𠔌道之氐人所立宮室、囷倉皆為板屋,長安城北數百裏,民尚井汲、巢居,直市物無二價等古民俗學資料十分珍貴。是一部西北地區著名地理資料的古籍。有《說郛》本, 《二酉堂叢書》本, 《知服齋叢書》本。
  該書現有三秦出版社出版本。
  《異域志》·一捲(浙江範懋柱傢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篇首鬍惟庸序曰:“《臝蟲錄》者,予自吳元年丁未,出鎮江陵,有處士周緻中者,前元之知院也,持是錄獻於軍門。”則此書初名《臝蟲錄》,為周緻中所作。又開濟跋曰:“是書吾兄得之於青宮,乃國初之故物。今吾兄重編,更其名曰《異域志》。”則此書名《異域志》乃開濟之兄所更定。然考明太祖於元至正二十四年甲辰,建國號曰吳。丁未當稱“吳三年”,不得稱“元年”。又濟跋題“壬午長至”,為惠帝建文四年。其時濟被誅已久,不應作跋。疑皆出於依托也。其書中雜論諸國風俗物産土地,語甚簡略,頗與金銑所刻《異域圖志》相似,無足采錄。
  蘇轍(1039-1112),字子由,一字同叔,眉山(今屬四川)人。蘇軾弟。與軾同登仁宗嘉佑二年(1057)進士,又同策製舉,授商州軍事推官。神宗朝王安石以執政領三司條例,命轍為之屬。安石行青苗法,轍力陳其不可,出為河南推官。哲宗元佑中,召為右司諫,纍遷御史中丞,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紹聖初,哲宗親政,落職知汝州,旋謫筠州,以後復謫雷州、循州。元符三年(1100),北歸居潁昌,築室於穎川之濱,號潁濱遺老。徽宗政和二年卒。着有《欒城集》、《後集》、《三集》等傳世。
  
  蘇轍居循州竜川時先後撰着《竜川略志》與《竜川別志》二書。《別志》雜記宋太祖至哲宗各朝事,忠實於歷史,有重要史料價值。本書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着錄四捲,今國傢圖書館所藏傅增湘影宋鈔本(傅本)即為四捲。商濬《稗海》本(商本)及《四庫全書》本(庫本)均為二捲。校以傅本,前後次第並無差異。蓋合捲一、捲二為捲上,捲三、捲四為捲下耳。另有夏敬觀校勘之涵芬樓鉛印本傳世。(以上按《中國文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與及孔凡禮之《竜川略志》、《竜川別志》點校說明)
  
  是之錄文,主要據孔凡禮整理之《竜川別志》(見於《全宋筆記》第一編第九册,大象出版社,2003年),該書以涵芬樓本為底本,以傅本為主校本,參校商本及庫本,並據傅本補序一篇。過錄時,復以俞宗憲點校之《竜川別志》(中華書局,1982年)輔校,補訂了個別字。網絡版校記按孔凡禮所校為主,酌取俞宗憲所校者。
  本書(一册五八面三四、八○○字)不分捲,雲間顧山貞撰;記明末川、貴之亂,起崇禎元年流寇之始,至永歷十二年清吳三桂進兵貴州止。捲首有小題曰「川、貴寇亂」(今略),所述重心未嘗在滇,當為順氏(仕履不詳)客滇時所作;或「客滇述」乃為全書,「川、貴寇亂」祇是其一部分而已。所述以明朔紀年(祟禎十七年起附註清歷),顧氏又為明之遺民無疑。書中對張獻忠及遺類之流毒、清兵之橫行以及地方武力曾英、王祥、李占春、楊展等之混戰,均直述無諱。
  
  書後,今加不着撰人「蜀記」一捲,專記張獻忠禍蜀事;記自甲申(崇禎十七年)六月,止丁亥(永歷元年)正月。所記種種,多為第二六九種「蜀碧」一部分之所本。
  
  
  明季蜀事置疑之一
  《客滇述》為《荒書》前稿辨
  
  獻辭:
  
  硬將此文塞給尊敬的餘不樂、蕭少英二位巨大的酋長腳下,以報復其萬惡地催促和無私地支持。
  
  
  目錄
  
  1.計量分析
  
  2.《書》的寫作和修改的稿次
  
  3.《述》與《書》的獨立流傳
  
  4.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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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明史的研究中,尤其是關於張獻忠大西軍在四川活動的史實方面,《客滇述》和《荒書》長期被當作兩種不同的材料加以使用,其影響甚為廣泛。①但通過對兩書的對比,筆者認為,《述》與《書》是同一部書,《述》是《書》的前稿,其作者為費密。
  
  ①《客滇述》,以下簡稱《述》,無特別註明者,均采用北京圖書館出版社05年12月版於浩輯《明清史料叢書八種》中所影印的樂天居士輯《痛史》本。《荒書》,以下簡稱《書》,無特別註明者,均采用浙江人民出版社83年10月版《明末清初史料選刊》兩種合刊本,謝伏琛點校。
  
  1.計量分析
  
  《述》始於崇禎元年而終於順治十六年,其中崇禎八、九、十五年及順治十一、十二年闕,實際為二十七年之事。②《書》始於崇禎三年而終於康熙三年,其中崇禎四年無記,而崇禎二年之事件則在文中倒敘,共計三十六年,較《述》多出九年,並延展五年。很明顯,是《述》寫於前而《書》成於後。
  
  通讀兩書,不難發現,《述》有大量的文字與《書》相同或相似。換言之,《書》保留了《述》的這部分文字。為了說明問題,將兩書相同或相似的文字進行定量統計,以呈現其因襲關係,是一種較為客觀的方式。也為了便於與費密的行狀相對照,在進行計量分析時、將文本分為四個時段結構。③
  
  ⑴.崇禎十六年之前:《述》計2919字,占全書的21.885%。《書》計126行,占順治十六年之前的30.361%。《述》被保留的文字2270字,比例為該部分文字的77.766%。
  
  ⑵.甲申年至順治六年:《述》計8668字,占全書的64.987%。《書》計232行,占順治十六年之前的55.904%。《述》被保留的文字4431字,比例為該部分文字的51.119%。
  
  ⑶.順治七年至順治九年:《述》計553字,占全書的4.146%。《書》計33.5行,占順治十六年之前的8.072%。《述》被保留的文字38字,比例為該部分文字的6.872%。
  
  ⑷.順治十年至順治十六年:《述》計1198字,占全書的8.982%。《書》計23.5行,占順治十五年之前的5.663%。《述》被保留的文字24字,比例為該部分的文字2.003%。
  
  ②《述》的紀年雖止於順治十五年戊戌,但所記則有順治十六年己亥的史事,應是抄錄者係年之誤。
  
  ③本文用作數據統計的《述》,其電子版本下載自臺灣文獻叢刊第271種。其計數不包括標點符號、甲子紀年、文中小註之文及書末的野史氏之文,共計13338字。
  
  《書》無電子版,雖屢遣蕭少、餘不二酋長搜刮海內,吊烤士庶而不得。不得已,其統計以行數為據、並包括標點符號。若逐字計,則不勝其煩,且皓首未必。由此可見,我們不能再反對科學了。《書》共計447行,順治十六年之前415行,占全書的92.841%。為與《述》統一比較,將順治十六年之前的這部分內容獨立出來,按100%計算。諸君若想知道分列的內容占全書的比例,請分別乘以92.841%即可。雖略有麻煩,但數學是科學,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告曰:統計標準例由球二世獨斷,然亦可朝議,縱有忌諱,概不罪之。為便諸君腹誹偶語,恭錄禦批《述》原稿於後。
  
  數據顯示,兩書的前兩部分內容、其於全書的分量甚大,均超過了86%。而這部分內容中,《述》保留於《書》的文字、平均為57.832%,尤其是第一部分、高達77.766%。若再將《述》和《書》看作是顧山貞和費密各自獨立的著作,則相互間地參考和引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正常的範疇。可以這樣認為,《書》復製了《述》。
  
  但如果我們不固執於先入為主的陳見,而把兩書看作是同一書不同階段的産物,即《述》為《書》的前稿,對於兩書的這種相似性,則將不失為一種合理的解釋。
  
  再對照費密的行狀、將兩書的篇幅結構進行綜合分析,我們還可以得到另外一種解釋。
  
  乙酉夏,二十一歲的費密參與組織義軍、進入什邡縣高定關保民自守,以抗拒張獻忠的大西軍。丙戌秋,楊展和曹勳率領明軍收復成都後,義軍解散,費密遠走雲南並逗留了約一年的時間,因其父費經虞時任昆明知縣。丁亥,費氏一傢回到四川,由於戰亂,不能歸居新繁故裏,乃遷徙於建昌、黎、雅一帶。其間,費密曾為凹者蠻所擄,於戊子年贖歸之後,便參加了楊展的軍隊,主要跟隨楊展之子楊璟新從事屯田,駐紮在峨眉。己醜秋,楊展被李乾德、武大定、袁韜合謀殺害於犍為,楊璟新興兵復仇而戰敗,費密隨其殘軍屯墾於瓦屋山一帶。庚寅,為武大定所追殺,費密被俘,而走投無路的楊璟新則往保寧投降了清軍。之後,費密以計逃脫,並於辛卯四月回到了新繁老傢。此時的川西,荒涼無人,且屬武、袁的勢力範圍,於是於次年三月,舉傢逃入陝西,在沔縣居住了六年。戊戌春,又攜傢至揚州,最後老死於此。
  
  甲申年以前,費密還是一個少年,其關於張獻忠、李自成、搖黃的記事,應主要得自於父老的傳述。因不是親歷,這些傳述材料被費密看作是一種基本的史實,故而在《述》已經形成的文字被《書》大部分地保留了下來,改動較少,這比較容易理解。但從《書》對行文順序的大量調整可以看出,費密試圖使這類材料的編排,更接近歷史的真實。
  
  甲申至順治六年間的記事,兩書的篇幅最大。因為在這段時間裏,費密曾是一名戰士,披堅執銳,投身於救國保民的戰鬥;也曾是一個難民,奉父攜母而流離奔波;最後因內部紛爭而軍覆身殘。其身歷多、親見廣、消息面寬,第一手材料豐富,故而書的篇幅也最大。對於《述》有而《書》無的這部分文字,經過仔細對比,是將一些類似於傳聞和一些作者認為不合適的事件,作了完整地刪節,而不是零星地修改。可以逆知,是作者對材料進行最終剪裁的一種態度。
  
  關於順治七年至九年間的內容,兩書所記俱偏簡,是比較令人費解的。因為在這個時段,費密尚未出川,而四川發生的事也不少,是否另有隱情,我認為是最值得深入探索的。但仍可以看到,《述》所記史事,《書》均予以保留,衹是更加詳細而已。
  
  順治十年之後的事,費密已離開了四川,其所記之事均應得自傳聞。故兩書對於史實取捨的差異較大,顯然是受到材料來源的製約而不斷進行的改動。
  
  總觀兩書,篇幅的多少在四個時間段的分佈大致相同,即書結構相似;史事的記錄,在前三個時段,《述》所有的,《書》大部分也有,即史料的選擇趨同;而文字的一致性,則在前兩個時段顯得十分突出。因此,兩書的因承關係是明顯。如果認為《書》抄襲於《述》,那衹有一種解釋,這就是,當時一個在四川的江南鬆江人顧山貞、在戰亂中所見所聞之事,與一個身歷戰亂的四川新繁人費密的所見所聞之事幾乎相同。後來顧山貞回到了鬆江,並寫了《述》,與此同時,費密漂流並寓居於揚州,得到了《述》的稿本,於是抄襲,並進行續寫。這應該是一個小概率的事件。與其認同這種小概率,不如認為《述》與《書》的作者為同一個人,要麽是顧山貞,要麽是費密。費密既有此經歷,也有著書的能力,其一生著述多達三十餘種,抄襲的理由不充分。再以當時的政治氣氛而言,竊占這樣一部私史為己有,沽禍的風險遠遠大於沽名的得益,抄襲的理由顯然也不充分。我認為,費密是作者的可能性更大,顧山貞衹是《書》的前稿、即《述》的傳抄者和保藏者。
  
  2.《書》的寫作和修改的稿次
  
  《書》的完成,有一個漫長而麯折的過程。
  
  關於初稿,費密寫作的時間,應在順治十五年至順治十八年之間。順治十五年春,費密奉父母妻室從陝西沔縣寓居於揚州,其正式寫作當在此之後。據費錫琮跋二所言:“初屬草時,值烏程難作,不遑終其捲帙。”莊廷鑨明史案發生於順治十八年,起因是查繼佐等三人以擅列己名參校為不實而自首於官府,但案件此時尚未受到重視。至康熙元年,吳之榮上控於京,其案始大。康熙二年結案,以至殺了數十人。這對當時熱衷於私修明史的文人,無疑是一個嚴厲的警示,故書稿未寫完便因此而中輟,其時間應在康熙元年之前。
  
  但費密完成此書的願望是迫近的,便有夢見高巾方幅之士給予鼓勵之說,於是繼續該書的寫作。夢境的藉口,是一種甘冒殺身之禍的僥幸態度,也是一種強烈的責任感。康熙四年,“當詔修明史時,《荒書》削稿未成”。④寫於康熙八年二月的自序言:“一旦詔修明史,廟堂燕許諸名卿、苟刺取當年蜀山遺事,則是編或亦所不廢也與。”可見此時書稿已基本完成,且有意於官修明史的採集。自序中還說:“歷代野史稗官足備正史取材,而密荒書所由作也。”則此時已定名為《荒書》了。這是第二稿。其記事至於康三年事,即李來亨自焚,費密以此作為明季蜀亂的終結點。
  
  到了康熙十八年,清政府再次大規模修明史時,費密“乃裒舊稿,重為塗乙。”似乎準備進書於史館,但終究沒有拿出去。所謂“重為塗乙”,大概是因為要公諸於世,作了的潤色;也許是為了避禍,對嚴重的違礙之處的進行了整理。如《述》中稱南明為“帝”為“詔”者,在《書》中均直接刪除,致使四川官員的被任命,是弘光或隆武變得不明確,而在《述》是清楚的。這是第三稿。
  
  ④康熙一代,有兩次大規模的詔修明史,一在四年,一在十八年。費錫琮跋一所言詔修明史,當在四年,因為費密剛恢復對該書的續寫,尚未完成。
  
  費密死於康熙四十年,年七十七歲。其生前或許對《書》仍有修改增刪之舉,但並終究無力刊刻此書。到了康熙五十五年,費錫琮、費錫璜兄弟進行了校補,並在之後作了重錄。⑤
  
  ⑤ 現行《書》中存有史照的序文一篇和費錫琮的跋文兩篇,跋一作於康熙五十五年,史序作於康熙六十年,跋二為重錄後所作,不記年月,當在其間。跋二最後說“至今藏於茅欄風雨之下,敗匱蔽笥之中。長男錫琮重錄又記。”可知在費密死後的約二十年的時間裏,在其寓居的江南一帶,《書》並沒有被刊刻過。
  
  琮、璜的校補,其文現存九條,其中六條為補充費密事跡,一條解釋治院,一條辯正張獻忠死亡日期,一條補充西山十三傢之名目。與其說是校補,無寧說是對違礙文字再此作了更為徹底地清理。因為在康熙五十三年三月,戴名世因《南山集》中使用永曆年號的所謂大逆而被殺,琮、璜既要保存乃父的著者,又要避免禍患,所謂“校補”,是不得已之舉。現書中凡“清”俱改作“大清”,且多有文理欠通處,應該是這次“校補”留下的痕跡。這是第四稿。
  
  費錫琮雍正三年死在了開封,他的書籍寄存於前知府張某處。雍正五年,費錫璜之子費藻歸籍回川時,專程至張某處取回這些書籍,其中就有《書》。因多有朽蠹,於是在雍正五年重新進行了繕寫。在四川流傳的《書》,就是這個本子的轉鈔。今本《書》的定型,就是費藻在雍正五年完成的,書前所題“成都費密編次,男錫琮、璜校補,孫藻敬錄”,表明了費氏三代人對此書編寫和整理的過程。這是第五稿。之後,《書》再沒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改動了。
  
  如果說《述》是《書》的前稿,根據上述關於《書》的寫作和修改的稿次綫索,則應該是因莊廷鑨明史案發而中輟的第一稿,因為其所記之史事沒有超越順治之年。
  
  據此,我們還可以解釋關於第四時段中,在《述》有較多的記錄吳三桂的事,而在《書》就很少的疑問。因為在康熙十二年之前,吳尚顯赫,述其滅明事,有彰其為逆臣之嫌;康熙十二年之後,吳已反清,述其滅明事,則有顯其為功臣之嫌。因此,無論就第二稿或第三稿的寫作時間而言,吳事的保留俱為兩難,刪去這些文字,是不得已的選擇。
  
  3.《述》與《書》的獨立流傳
  
  據琮跋二記載,費密第三稿改成後,發生了兩件事:其一,曹溶據其所聞,認為吳繼善死於張獻忠攻陷成都之難,而《書》不表彰其事,以此質問。其二,瀋荀蔚藉觀《書》稿,未經允許即抄錄使用。於是費密告誡其子“但藏吾書,勿以示人耳。”這之後,縱便當世名公如徐乾學欲藉觀《書》稿而不能得,其中的原因或許是復雜的,我們不便揣測。但由此可知,續寫完成後的《書》的稿本,最後被其孫費藻帶回了四川,並沒有在費密寓居過的江南一帶流傳,而在江南一帶流傳的就衹有第一稿的《述》了。
  
  3.1.蜀地流傳
  
  《書》的琮、璜校補本被費藻帶回四川新繁老傢後,流傳其實並不廣泛,因為有清一代,《書》並為在蜀地刊刻過。但就現有的資料來看,稿本的流傳還是有一二綫索可尋的,也曾為後來的史學家所引用。
  
  彭遵泗寫成於乾隆十年的《蜀碧》,其書前附錄《徵實》中所列書目即有《書》。⑥但我們發現,《蜀碧》中沒有采用《書》的證據,且在許多重要問題上,與《書》完全不同。所以我懷疑,《徵實》或許是後人所增加,不是彭氏原稿所有。雖然從時間上看,費藻於雍正十年中舉,彭遵泗為雍正十三年鄉試解元,⑦二人是有交往的機會的。或者在費藻生前,遵照其祖父費密之意,未將稿本示人,故與藻同時之人,反而不能見到《荒書》了。但後來《蜀碧》的整理者見到過《荒書》、卻是事實。
  
  成書於嘉慶二十年的《四川通志·藝文志》中、有《書》的記載,為四捲。唐鴻學認為四捲的說法有誤,懷疑是未見原書的緣故。但也未必然,傳鈔過程中的捲數分合不足為奇,唐氏所得楊氏舊鈔本即為兩捲本。
  
  道光間刊刻的孫錤的《蜀破鏡》及鹹封四年劉景伯寫成的《蜀龜鑒》,都有采用《書》之處,並以此改正了《蜀碧》之誤。值得註意的是,《蜀破鏡》的小註中有一條引用琮跋二的文字,經對比,這些引文與現行本《書》相同。
  
  《蜀破鏡》和《蜀龜鑒》兩書中,沒有發現《述》有而《書》無的文字出現,也就是說,孫錤等人所見到的《書》,是費藻帶回四川的琮、璜校補本。
  
  ⑥巴蜀書社02年4月版《張獻忠剿四川實錄》八種合刊,《蜀碧》正文前的《徵實》列書25種,《荒書》是其中之一。北京古籍出版社02年9月版《蜀碧》三種合刊,無《徵實》。兩書附錄之文,出入甚大,可互為補充。但俱無版本來源的說明,不能確知《徵實》為彭氏原有,抑或後人補註時所加,存疑待考。
  
  ⑦巴蜀書社84年影印的嘉慶二十年《四川通志·選舉志七·舉人四》中有費、彭二人題名。
  
  
  
  3.2.江南流傳
  
  就目前所知,江南一帶可以見到兩種書采用了《述》的文字。
  
  華亭朱溶所著《忠義錄》,成書於康熙二十四年前後,⑧其捲三涉蜀事者如《陳士奇、竜文光、馬乾傳》、《王錫傳》、《李乾德、楊展傳》、《王祥傳》,文字與記事,常有與《述》相同或雷同之處。其中《書》刪而《述》存者,如定遠解米昭化之役、楊展求張獻忠沉銀之傳奇、李乾德之弟巽德赴水殉節之事等,可見與《述》同源。朱溶的行跡,其《自敘》言“涉江、逾淮、浮濟、渡大河、觀乎京師、歷邊徼”,主要是在北方,並沒有到過四川的記錄。而《述》稿初成於順治末年,且已有抄錄本流出,所以《忠義錄》參考《述》的可能性更大。
  
  婁東梅村野史所著《鹿樵紀聞》,⑨關於蜀事之文的《獻忠屠蜀》、《川中諸將》兩篇,與《述》的文字完全相同之處比比皆是,尤其是《述》有《書》無的類於傳聞之事被大量引用。而大端史事,亦顯見其為綜理《述》而成,且不出《述》所記的範圍。
  
  總而言之,蜀人所引,從藻本出;江南人所引,從顧本出,形成兩個獨立的引用體係,這與《書》和《述》特殊的流傳情形是相符合的。同一書的兩個不同階段的稿本,因為在不同的地域獨立地流傳,纔使得人們將《書》和《述》看成是費密和顧山貞各自獨立完成的著作。而《述》為《書》的前稿這一事實,反而變得撲朔迷離了。
  
  
  
  ⑧《忠義錄》見北京圖書館出版社06年11版高洪鈞編《明清遺書五種》。據葉闇敘:“……久之成帙,洎今得若幹捲,名曰《忠義錄》。乙醜秋,與餘遇杭州,請署其首。” 乙醜,即康熙二十四年,書或已草成。毛奇齡康熙二十五年仲鼕敘是書於杭州,曰:“(毛)間嘗厠史館,編篡前代史文。奉天子明命,無嫌無忌,因得遠丐先生所為書,為之藍本。……而煌煌國史,業經采擇,則千秋已定,而先生猶兢兢慎之。出其稿相示,先後檢覈,一篇之中,兼行並竄,甚或塗乙至溢幅者。”則此時作者對其書稿還在修改。
  
  ⑨《鹿樵紀聞》見北京圖書館出版社05年12月版於浩輯《明清史料叢書八種》中所影印的樂天居士輯《痛史》本。書署名吳偉業著。
  
  3.3.稿本流傳圖
  
  關於《書》的寫作和流傳,我們可大致理麻而成綫索。當然,由於掌握的材料所限,其間順序不盡妥當,尚有待補充。⑩
  
  四川綫索:
  
  1.初稿:未完稿,即《述》。寫於順治十五年至十八年,記事至於順治十六年。
  
  2.二稿:續寫成於康熙八年,記事至於康熙三年。
  
  3.三稿:改成於康熙十八年。
  
  4.琮璜校補本:重錄於康熙五十五年至六十年間。
  
  5.藻錄本:雍正五年重抄於四川。
  
  5.1.嘉慶《四川通志》載四捲本。
  
  彭遵泗《蜀碧》,後人增《徵實》中列《書》名;
  
  孫錤《蜀破鏡》引用;
  
  劉景伯《蜀龜鑒》引用。
  
  5.2.清鈔本:
  
  新繁嚴渭春藏鈔本;
  
  新繁楊氏藏舊鈔二捲本。
  
  5.3.民國九年大關唐鴻學刻本:以嚴藏鈔本與楊藏鈔本校刊。
  
  江南綫索:
  
  1.初稿:未完稿,即《述》。寫於順治十五年至十八年,記事至於順治十六年。
  
  2.顧山貞抄本。
  
  梅村野史《鹿樵紀聞》抄綴蜀事。
  
  朱溶《忠義錄》參考蜀事。
  
  3.轉抄顧抄本:作小註。
  
  樂天居士輯《痛史》本。
  
  ⑩本擬做成樹圖,以一目瞭然。但機器不從人願,衹好弄成這樣了。可見機器也有缺陷,不可重用。毛子曰:“成敗之機,器耶?人也。”卓識遠見,誠哉斯言。
  
  4.置疑
  
  4.1.顧山貞
  
  顧山貞其人無考,要真正弄清楚他與《述》的關係,就目前掌握的資料而言,是不夠的。我們或許可以這樣假設:顧山貞為費密之友,費密曾將《書》的初稿即《述》給他看過,他便抄錄了一個副本,並在抄錄本上題上自己名字,以示該抄本之所屬。其時間大約在順治末年,即莊廷鑨明史案發生之初。隨着時間的推移,明遺民逐漸消亡,加之乾隆之世文字獄的疊興,顧抄的《述》稿便衹能深秘不露了。很多年後,當顧抄本被發現時,抄錄者顧山貞就被誤認為作者了。①當然,就本文所述而言,推理多於證據,有疑事從有之嫌。並且關於顧氏與費氏的個人資料,也顯得十分的不對稱,這對於顧山貞其人是不夠公平的。也許,將就這些理由,也可以說明是費氏因襲於顧氏,雖然證據仍然不充分。或者在同時期的文人集中,有蛛絲馬跡可尋,唯有待於材料的發現。
  
  ①本文所據的痛史本,無底本來源的介紹,惟置疑於此。
  
  4.2.書名
  
  關於《述》,我認為是《書》初稿之名。甲申之年,費密方二十歲,《書》中所記崇禎年十六年之前的事,其父費經虞的口述,或許占很大分量。費經虞為崇禎年十二年舉人,十六年官雲南昆明知縣。丙戌秋,費密嘗入滇省父,並在那裏居留了一年左右。在昆明時,費氏父子或許已就記敘蜀亂之事有所計劃。故書稿以《客滇述》名,是不掩其父功的意思。
  
  關於《書》,費密在康熙八年春二月的《自序》中說:“歷代野史稗官足備正史取材,而密荒書所由作也。”即在費密完成第二稿之時,已易名為《荒書》了。《禹貢》以距京城二千五百裏的地域為“荒服”,蜀地遙遠,偏在一隅,與此相符。故所謂《荒書》,即記載蜀事之書。費密自序的筆法,也有模仿《禹貢》的痕跡,其書名的取意當在於此。
  
  觀《述》與《書》之名,《書》更能概括全書的內容。
  
  4.3.《述》之小註
  
  痛史本《述》中,有雙行小字者,暫且名之為小註。
  
  關於紀年,《述》奉明朔,以崇禎、弘光、隆武、永暦為序,並稱崇禎為毅宗、弘光為赧帝。又如崇禎、永暦,元年書年號,之後但以二年三年續之,明顯表示出遺民自居的情結。小註則在明年號前加註幹支,其後加註清年號,並註出“清”,且清年號還附在“魯監國”之後。可以逆知,加註幹支是為了便於推算年數,附註“清”年號和“魯監國”之類,衹是為了對照史實。因此,作小註之人,也應該是遺民,且時間不會太晚,約在康熙前期。
  
  雖然《書》也采用幹支紀年,我以為是琮、璜校補時為避禍所改,應該不是《述》的原文,故作統計時,並不視為同文計入。
  
  除紀年外,還另有小註15條,可大致分為三個方面的內容:
  
  其一,對原文的校正2條。禎年十年:巡撫王為章,小註作“一名維。”《明史》及諸書亦作維,當是。禎年十七年:關於孫可望,小註作“原名旺,訛作望。”但蜀人諸記及瀋荀蔚《蜀難敘略》均作望。
  
  其二,對原文的解釋5條。其中釋地2條,釋人3條。
  
  其三,補充原文及錄異聞8條。其稱孫可望等懼怕張獻忠殺戮而往雲南降於永明王,完全不符合史實。而楊展被害細節則與《忠義錄》近似,且文字更為生動文雅。我估計小註非顧山貞所加,而是後人轉鈔時所錄入,其時間可能略晚,不排除曾見過《忠義錄》。
  
  4.4.《述》係年之誤
  
  在《述》中,關於楊展被害之事係於戊子年,顯然是錯誤的,而《書》與《蜀亂》均係於己醜年。《蜀亂》的作者歐養直,其與費密曾同為楊展部屬,關於楊展之死的記錄,不應該有誤。曾經因為這個原故,筆者對《述》為《書》的前稿一說而動搖。但仔細閱讀痛史本的《述》,發現其每年之事,行文中有空格,我認為,其底本的原貌應為一事一條分記,痛史本在排版時予以了保留。古人寫書,其草稿地增改、最常見的方式之一是附加小紙條並粘貼於原稿紙上,到謄清時再把紙條上的內容按序寫成。《述》因事中輟,即是未完之稿,當然也不曾謄清。顧山貞在抄錄時,把附加紙條上的事誤係,應屬情理之中。如果這個推斷成立,則進一步證明了顧山貞不是《述》作者,而是抄者;也證明了顧山貞不是親歷之人。
  
  除此之外,關於記事的係年,《述》誤而《書》不誤還有多處,其緻誤之由,當同楊展之事。
  
  4.5.費《書》的見證人
  
  費密在康熙八年的自序中說,因為書稿采用了前代地域區劃之名,故“談者以為不典”,可見是別人看後提出了不同的意見。琮跋一言 “聞者甚衆,見者絶少”,雖言絶少,但亦說明當時曾有人見到過此書稿。
  
  《蜀難敘略》的作者瀋荀蔚就曾抄錄並參考過《書》的內容,呂潛知道後,將此事告訴了費密,費密嘗質問於瀋。另外,曹溶也曾讀過費密的書稿,並嚮費密質疑吳繼善死難或降賊之事。②
  
  ②俱見琮跋二。
  
  瀋荀蔚,江南太倉人。甲申之難,其父華陽知縣瀋雲祚被張獻忠殺害,荀蔚方八歲,從此在蜀地漂泊,直到康熙四年纔回到故裏。以身歷及見聞寫成《蜀難敘略》一書,是有關明季蜀事的重要著者。
  
  呂潛,四川遂寧人,呂大器之子。崇禎十六年進士,明亡後亦流寓江南吳興、揚州一帶,與費密過從甚密。同為遺民,又是同鄉,於明季蜀事或亦多有商討。
  
  曹溶(1614~1685),嘉興人,崇禎十年進士,官御史。明亡,入仕於清,康熙初歸裏,十九年以徐元文之薦與修明史。
  
  據費錫琮兩跋記載,當時知有此書而欲藉觀者有:徐乾學(1631~1694)、韓菼(1637~1704)、萬斯同(1638~1702)、樊一衡之孫樊澤達等史官名士,可見費密當時寫作《書》一事,知道的人是不在少數的。且費密作《書》的目的之一,也是供官修明史的採集。在江南文藪之地,以當時人抄襲當時人之書而不避當時之人,於情於理是說不通的。另一方面,在費密身前,《書》稿還未經過琮、璜的校補,理更應接近於《述》的原貌。但從現有的資料來看,我們查不到任何關於費密抄襲顧山貞的私人記錄,因為在文人當中,這樣的事是會招來嚴厲批評的。
  
  4.6.野史氏
  
  《述》後有“野史氏曰”之文,綜論蜀事。野史氏其人,在清初的明遺民中交往甚廣,且甚為活躍,是一個值得註意的人物。其論史,除了《述》之外,尚見於《鹿樵紀聞》、《西南紀事》等書。湯斌等編《孫(奇逢)徵君年譜》康熙三年載“先生故有《甲申大難錄》一書,濟寧州牧李為授梓。至是,嚴野史之禁,有老蠹見編內有野史氏字,以為此奇貨可居,遂首大部,李被逮。”③孫書中的“野史氏”,或許也是此人。
  
  《鹿樵紀聞》一書,原敘自署梅村野史,人多以為吳偉業,蓋僅以梅村關聯之。我比較贊同孫毓修在跋中所說的“所題梅村野史,當另是一人,非必定是駿公也。”④我甚至懷疑,“野史氏”即顧山貞,也即梅村野史,但也僅僅是懷疑而已。也許,通過考查野史氏其人,能夠找到關於顧山貞的綫索。
  
  ③據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03年10月版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一書所轉引。
  
  ④吳偉業(1609~1671),即生於萬曆三十七年,卒於康熙十年。其曾為瀋荀蔚所著的《蜀難敘略》一書作跋,瀋既然見到並參考過費密的書稿,則吳也有可能。且吳並未到過四川,即使《鹿樵紀聞》為其所著,關於蜀事也應來源於他書。
  
  (球溪河)
  明末清初散文傢。字定生。宜興(今屬江蘇省)人。明末諸生﹐又中鄉試副榜第二人。父陳於廷﹐東林黨人﹐官左都御史。貞慧也是復社成員﹐文章風采﹐著名 於時﹐與冒襄﹑侯方域﹑方以智﹐合稱“四公子”。曾與吳應箕﹑顧杲共議聲討阮大鋮﹐由吳起草《留都防亂檄》﹐揭貼於南京﹐為阮所恨。南明弘光朝﹐受阮迫害 ﹐曾一度入獄。入清不仕﹐隱居家乡﹐十餘年不入城市。陳貞慧文章婉麗閑雅﹐兼擅駢散兩體。記載掌故及紀念明末“清流”和殉難人士的作品﹐多寄托故國之思﹐ 又《痛史》及《中國內亂外禍歷史叢書》第一輯﹐收錄《過江七事》一種﹐專記弘光朝的史事﹐也題為陳氏之作。
  
  着有《雪岑集》﹑《皇明語林》﹑《山陽錄》﹑《書事七則》﹑《秋園雜佩》等﹔後三種﹐收入《太倉顯卉遺書》﹐合稱《陳定生先生遺書三種》。
  
  [公元一六0四年至一六五六年]字定生,江蘇宜興人。生於明神宗萬歷三十二年,卒於清世祖順治十三年,年五十三歲,萬歷間廩生。讀書砥行,傾傢財以交 天下士。與冒襄、侯方域、方以智稱“四公子。”阮大鋮以魏逆案久錮,謀復用,貞慧與復社名土吳應箕、頤杲等草《留都防亂揭》攻之。福王時,馬士英秉政,大 鋮為兵部尚書,乃假他事陷貞慧於獄。旋得釋。明亡後,隱居不出。貞慧着有《雪岑集》、《山陽錄》、《交遊錄》、《皇明語林》、《秋園雜佩》及《八大傢文 選》等,並行於世。
  
  先大人《山陽錄》、《秋園雜佩》兩書,宗石十齡時曾見鏤板。丙申,遭先君大故,宗石年甫十三,四壁無存,饑驅渡江,贅雪苑侯公甥館,孑然一身,僅守先 大人所撰《皇明語林》、《雪岑集》、《山陽錄》、《書事七則》、《秋園雜佩》諸稿,皆先大人手自刪改者。癸亥鼕,筮仕博陵。丙寅,三兄到署,始知前所梓兩 板已失。宗石謀共付剞劂,而《皇明語林》、《雪岑集》,捲帙稍繁,蓋將有待,乃先刻《山陽錄》、《書事七則》,質之海內。惟《秋園雜佩》,細校先外舅侯公 序,缺杜鵑、永定海棠二則。戊寅春,寄書三兄,搜之傢乘,抄稿郵示,較宗石藏稿,又少香櫞、書硯、湘管、黃熟四則,文亦稍有異同。嗚呼!先人手澤,一傳已 多缺略,況其後焉者乎?宗石不禁淚下沾襟,動弓冶箕裘之感矣。茲同三兄追逆先大人立言之旨,以意補之,登之梨棗,即以先外舅侯公序冠其端,諸則悉詳,可作 總目。是書雖不能還舊觀,庶釋郭公夏五之憾於萬一也。戊辰仲鼕四男宗石謹書於安平公署。
  右《秋園雜佩》一捲,明陳貞慧撰。按《常州府志》:先生字定生,宜興人,少保於廷第六子,吳梅村贈詩所稱“茶有一經真處士,橘無千絹舊清卿。知交東冶 傳鈎黨,子弟南皮負盛名”者也。徐健庵墓志銘,稱先生副榜貢生,改官生,贈檢討,則其子迦陵太史薦舉博學鴻詞入史局後作也。事跡錯見《壯悔堂集》、《綏寇 紀略》、《板橋雜記》等書。是書為其子宗石所刊,缺杜鵑、永定海棠二則,補焉。宗石字子萬,侯朝宗婿,《壯悔堂集》有贈陳郎序,即其人也。黃梨洲稱先生侍 少保,宦遊南北,凡朝政之缺失,君子小人之消長,口談筆記,皆出經生聞見之外。所著有《皇明語林》、《山陽錄》、《雪岑集》、《交遊錄》、《八大傢文選》 等書,今皆不傳。宗石謂先刻《山陽錄》、《七則》,質之海內,亦迄今未見。則是書不尤當珍惜耶?梨洲又稱先生國亡之後,殘山勝水,無不戚戚可念。埋身土 室,不入城市者十餘年。而遺民故老,時時猶嚮陽羨山中,一問生死,流連痛飲,驚離吊往,恍如月泉吟社,乃所著僅同吉光片羽,月苦風酸,以庽麥秀黍離之感, 固當重付剞劂,以廣為流佈。噫方朔萬言,阮鹹三語,又必多乎哉?鹹豐癸醜大雪後二曰,南海伍崇曜跋。
  懸笥瑣探,一捲,明劉昌撰。昌,吳縣人,字欽謨。正統十年進士。歷官河南提學副使、廣東參政等職。事詳姑蘇名賢小紀。該文另有二捲本傳世,內容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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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北京城 韻律中軸綫
李建平 Li Jianping閱讀
  一座見證了明清24位帝王成敗榮辱的都城,一幅展現華夏文明的歷史畫捲,一條串聯起中國古代輝煌建築的中軸綫。
  
  從北京的地圖上我們可以看到一條貫穿南北的中軸綫,歷史上,這條長達7.8公裏的城市中軸綫南起永定門,北到鐘鼓樓,匯集了北京古代城市建築的精髓,見證了北京城的滄桑變遷。建築大師梁思成這樣贊美這條中軸綫:“一根長達八公裏,全世界最長,也是最偉大的南北中軸綫穿過全城。北京獨有的壯美秩序就由這條中軸的建立而産生。
  
  這條中軸綫始於元朝對大都城的規劃設計,至明清兩朝形成了現有的規模。明清時的北京城,皇宮居全城中心,受三重城垣包圍,皇城是朝廷重地,禁止一般百姓進入;內城居住着官僚和商人;外城為一般平民居住。整個北京城的佈局體現了以皇室為主體的思想。一條中軸綫從永定門、正陽門、天安門、太和殿、景山到鐘鼓樓,將外城、皇城和內城串聯起來。中軸綫上的主體建築平衡對稱、高低有別、錯落有序,形成一幅獨有的壯美畫捲。
  
  中軸綫既是北京城市框架的脊梁,又是展現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主綫。現代北京建設的“一綫兩翼”發展戰略,又將其定為“新北京、新奧運”的生長點。
  
  這條全世界最長的城市中軸綫,它的獨特魅力在哪裏?建築奧妙是什麽?它又經歷了怎樣的風風雨雨?在北京建都850周年之際,北京史研究會秘書長李建平引領我們一同體味北京城市中軸綫的獨特魅力和神韻。
  
  12月11日的《百傢講壇》為您播出《魅力北京城 韻律中軸綫》(上),敬請關註。
  林語堂旅居美歐數十年,用多部傳世經典專著,嚮西方介紹光輝燦爛的中國文化。本書同大師同類專著一樣,旁徵博引,縱橫捭闔,以豐富的文史資料和自由的行文風格,重新演繹了北京數千年的歷史演變,北京文化的各個層面--內城與外郛、市區與郊野、皇室與民衆、皇宮、禦苑、寺廟、佛塔、雕塑、繪畫、書法等等城市名片也盡收其中。而這些,也盡可能的輔之以以照片和地圖,更是國人不可不讀的大師又一名作。
  本書(一册八六面五一、六○○字)不分捲,日人川口長孺撰。原著係日 本秘閣所藏抄本,今據再抄本排印。書中首述臺灣之風土及先住民習俗,次述明季漳、泉人之通販於臺灣;再次,自明天啓元年、迄清雍正元年有關臺灣之史事,靡 不編年紀載。雖題稱「臺灣割據志」,實為鄭氏三世之詳紀。書中所用資料,皆經註明出處。資料之彼此不同者,並作考異式之自註附於正文之下。書末附有「引用 書目」,總計中、日文獻共五七十部(細按書中所引資料,尚有「三朝實錄」遺未列入,總計實不止此數)。作者在本書結尾雲:『根據諸書,必期確實;而如其行文則會粹錯綜,務加刪潤,令其有次序。事雖專係鄭氏,傍及華夷之隆替。凡一百有三年間治亂盛衰與廢之故、天命人心去就之際,蓋有略可觀省雲』。
  本書與川口另着「臺灣鄭氏紀事」內容大同小異,餘詳見第五種「臺灣鄭氏紀事」篇。
台海使槎录
台海使槎录
  本書(一册一七七面一○六、二○○字)凡八捲,前四捲「赤嵌筆談」、 次三捲「番俗六考」、末一捲「番俗雜記」;黃叔璥撰。叔璥字玉圃,號篤齋;順天大興人。由進士,歷官至御史;清康熙六十一年,與滿御史吳達禮同膺首任巡臺 之命。本書名為「臺海使槎錄」,以此。「赤嵌筆談」內容頗為廣泛,目分原始、星野、形勢、洋、潮、風信、水程、海船、城堡、賦餉、武備、習俗、祠廟、商 販、進貢、泉井圍石、物産、雜着、紀異、「偽鄭」附略、「朱逆」附略等項。「番俗六考」,有「北路諸羅番」十篇、「南路鳳山番」三篇;所謂「六考」,係就 各地先住民之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六事分別加以考察而記載之。本書為清代臺灣早期文獻之一,後之修志者,率多取資。
  本書(一册一四一面八四、六○○字)分四捲,「日記」起於二月六日啓程赴臺,迄於九月二十五日返抵家乡。其間記綢繆「通志」事,有擬「采訪凡例」、撰「修志八議」等項。餘如記日與宦臺人士交往以及耳目所接,尤為研究當年臺灣政情之最佳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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