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随笔>> 李国文 Li Guowen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30年8月24日)
头发的功能
  中国人要是提起头发这档子事,简直等于是一部“白发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或“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的伤心史。
  
   鲁迅先生在《呐喊》里,写过一篇《头发的故事》,讲清末民初在东京留学时
  剪辫的风波,作一个中国人,会为头顶上这些无关宏旨的毛发,演绎出如许麻烦的
  故事来,先生不禁感慨系之地说:“老兄,你可知道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
  家,古往今来多少人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呵!”
  
   这一席话,道出了中国人“头发观”的一份深刻体会。
  
   要说起头发的功能,我怀疑,人体的这一部分,还有其生理性的功能吗?早在
  冰河期,我们的老祖宗,的确是要靠厚厚的头发来给脑袋保暖防寒的。到了冷兵器
  时代,在面对面的交手战时,处在袭来的武器和即将命中的头颅之间,头发还稍稍
  能够起到一些缓冲作用。所以,那位知识水平并不甚高的上帝,在造人时,能设计
  出类似保护伞的头发,使脆弱的脑袋瓜子得以躲闪突如其来的攻击,也还是了不起
  的。
  
   到后来,人类发明了盔甲,头发就可有可无了;到后来,人类发明了火药,武
  器运行的速度加快,头发的防范的作用更不存在。上帝给人类造出来的头发,便也
  如他老人家给我们造的阑尾一样,逐渐蜕化为无用累赘之物,剪去或者留下,已经
  到了悉听君便的阶段。所以,头发的功能,自从人类的祖先,走出了茹毛饮血的与
  动物无甚差异的原初社会,生理的功能便消失殆尽,只剩下一些心理的精神的社会
  的功能了。没头发又如何?君不见和尚、尼姑、阿兵哥,脑袋都剃得光光的,照样
  过得很好;西方世界里有一位女模特,别出心裁,将一头秀发剪掉,刮一个光溜溜
  的秃头,甚至更具吸引力呢!
  
   但是,中国人一谈头发,便不能不勾起往事。我不知道外国人有没有为头发吃
  过毫无价值的苦,更不知道西方社会有没有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统治者给全国的男
  性公民发出一份考卷:你是要头发,还是要头?如果你要头发,你就得付出头,如
  果你觉得掉了头,吃什么也不香了,那你就只好让人家将你的头发剃掉,这就是发
  生于十五世纪中叶,满清入关,在中国大地上的一道充满血腥味的选择题。
  
   若是外国人,断不会傻到放弃脑袋而保全头发的,道理很简单,皮之不存,毛
  将焉附?但中国人不,生为大明人,死为大明克,宁可掉我头,不可剪我发,表现
  出选择死亡的勇敢。外国人被包围了,打不赢也走不脱,会毫不犹豫地放下武器,
  举白旗投降,没有二话。中国人则不,一定要战斗到最后一刻,最后一个人,最后
  一颗子弹。关云长在土山降了曹操,是他一生的污点,张飞为此要杀掉这位兄长。
  外国人看重生命的价值,第一位是个人,第二位才是其它什么。中国人则是把国、
  把家、把个人,联在一起考虑问题的,头发虽小,却关乎忠君报国、气节大义之事。
  于是,把脑袋伸出去,砍吧!“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满地滚的都是血淋淋
  的不肯剃发的明朝脑袋,那场面,够恐怖!
  
   但外国人,也有他们自己的偏执,一言不合,誓不共天,必要拼个你死我活,
  方肯罢休。最近刚纪念过的普希金就是一个例子,这位意气用事的诗人,一听有位
  近卫军军官讽刺他,说阁下戴的绿帽子,可是圣彼得堡今年冬天最流行的样式咧!
  这还了得,诗人马上怒发冲冠,于是,为这句带有污辱意味的话,下帖子挑战,要
  求决斗。我想,中国人碰上这样的场面,绝对表现出比普希金高得多的涵养。哪怕
  有人赤裸裸道出乌龟三八绿帽子绿头巾之类的话语,也不会大发雷霆,发指髭裂的。
  这也许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了,中国人讲大是大非,“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家都不要了,老婆算什么,至于有关个人的一切,那就更是小事了。“小不忍则乱
  大谋”,你说你的,我装听不见,然后王顾左右而言它,甚至还会嘟哝,听喇喇蛄
  叫唤还不种地呢!
  
   八十年代,那时还叫苏联,我有幸光顾过列宁格勒,在古色古香的涅瓦大街上,
  有一家门面不大的咖啡馆,主人邀我们进去,因为诗人是在这儿喝了咖啡才去郊外
  决斗的。我们当然要尝尝普希金喝过的最后之咖啡,其味绝香,绝苦,绝提神,也
  绝兴奋。也许,我是中国人的缘故,我想,我若是普希金,即使受到咖啡国的刺激,
  也决不采取这等决斗的做法。普希金够种,所以,他的诗永远燃烧着读者的心。他
  喝完了杯中最后一口黑咖啡,站起来,走出门去。几个钟头以后,在郊外林中雪地
  里,“砰”地一声枪响,诗人为他的名誉而倒下了。
  
   中国人,尤其知识分子,大话可以说得非常响亮,但身体力行,就不是人人能
  做到这样慷慨激烈的。从1957年到1979年的22年间,我所受到的屈辱,足够普希金
  去决斗一百次,也足够死一百次,甚至还要多。哪怕一条蠕虫,一个跳蚤,也要骑
  到头上来拉屎撒尿,以泄其卑鄙的私欲,但我不也只有选择苟活,像岛皮狗一样趴
  在地下任人践踏嘛,绝无拔出枪来要求一决雌雄的勇气。也许正因为这份怯懦,中
  国作家自杀率极低,为了一口鸟气决斗而死的,从未有过。缺乏激情,或许这也是
  中国很少产生大师级作家的原因,真是没有办法的事。中国人,尤其文人的软弱劣
  根性从封建社会起,就已经被统治者收拾得毫无骨气可言。没有骨气,激情何来?
  
   满清政府看准了这一点,1644年,刚进山海关,就颁布了一道“(上艹下雉)发
  令”,因人心不服,曾暂缓执行。到了1645年,攻下江南,南明亡窜,政权稳固,
  重申此令:凡清军所到之处,限十日内尽弃明朝衣冠,皆以满族习俗剃发。遵依者
  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道命之寇。凡违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十字方针者,
  一律处死。于是,一个帝国消亡,一个王朝开始,最倒霉的老百姓,每个人都得面
  临这样一个选择:是当顺民,伸出脑袋被人剃,是当逆民,神着脖子被人砍,是当
  遗民,逃到深山老林。中国人为头发的这种功能,煞费苦心,伤透脑筋,不知如何
  是好,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绝无仅有的独一份。
  
   所以,鲁迅先生才有那样的感叹!
  
   我小时听我祖母讲古,我想,她也是听她的祖母,一代一代传述下来的,说剃
  头的为什么可以敲堂锣,穿街过巷,吆喝生意,这是大清皇帝授与他的特殊权力。
  一般情况下,农村只有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才可筛锣的。剃头师傅的锣虽小些,据
  说也有权将居民召集起来,查看有没有留发不剃,尚未蓄辫的。所以,剃头的把那
  块荡刀布视为圣器,因为那上面贴有十字方针的圣旨,曾经神气活现一阵的。如同
  “文革”期间,红卫兵给五类分子剃阴阳头一样,也是杀气腾腾,不可一世的。中
  国人的头发最可怜,永远是胜利者的刀下物,好在风光不多久,小将们就下乡当知
  青,只能在地头上晒太阳时,回味那按住脑袋强制剃头的快活和威风了。
  
   后来,我到了北京,见胡同里的流动理发师,是用一支类似钢琴音叉的大型镊
  子,招徕顾客。那发出来的“铮”的一声,在幽静的小胡同里传得很远很远,竟能
  生出颇为回肠荡气的余韵,只有诗意,再无三百年前那留发留头的生死之虞了,可
  见时光是消磨个人和民族伤痛的最佳方剂。见此与我家乡调异的场面,我便怀疑许
  多神乎其神的传说,其实都是无稽之谈,不过人云亦云罢了。
  
   但明末清初的中国人之视发如命,是与圣人的提倡分不开的,《孝经‘开宗明
  义》里这样教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实,帝国天
  下要改朝换代,王侯将相要改换门庭,知识分子要改弦易辙,既得利益者有可能丧
  失一切,因此,他们对新政权进行抵制是一种本能。我弄不明白,老百姓跟着瞎起
  哄个什么劲呢?谁来当皇上,您也是被统治的草芥之民。即使您为了明朝的头发,
  而被清朝割下脑袋,那吊死在煤山的朱由检,会发给你一个碗大的义民奖章吗?别
  逗了!
  
   所以,还是文人聪明,怎么使自己摆脱这种窘境,既全了名节,又保了头颅者,
  莫过于一代名妓柳如是爱上的文坛领袖钱谦益了。黄卓越先生编《闲雅小品集观》,
  为其小传:“牧斋二十八岁,以命世之才,登进士第,即卷人世海浮沉。列名于东
  林,谄事于马士英,降顺清廷,进退无据,涉降频遭。因而于己,感喟最多,于人,
  则争议最剧。时而想立身朝廷,时而又附庸风雅,内心流连于行用与居藏之间,直
  到晚岁,才窥破世情而遁入风月与禅林之中,牧斋之一生,反映了一最典型的士大
  夫文人的襟抱。”
  
   相比之下,被陈寅恪誉为“罕见之独立女子”的柳如是,生和死都那么光明磊
  落,要比他在历史上站得更直。崇祯自缢消息传到江南,她劝钱谦益,作为大明政
  坛精英,海内文章领袖,江南世家子弟,风流队中人物,至此国破家亡之际,也就
  惟欠一死了。虽不能杀身成仁,抗敌御寇,但以死殉节,不贰大明,应该是你我能
  做的事情。大概钱收斋也真的被这位美人说动了心,于是,泛舟湖上,投水就义。
  谁知到了要闭上眼睛往湖里跳的时候,这位诗人可不是义无返顾的普希金,甚至也
  比不上义无再辱的王国维,更甭说跳太平湖的老舍先生。他伸手探了探湖水,忽然
  缩了回来,叹了口气,说了声,河东君,这湖水可是冰凉冰凉的呀,怎么禁受得住
  啊!没想到,这位“如花之美女”却毫不动摇,虽深闺弱质,但性子刚烈,全不管
  这些,纵身一跃,跳人水中。
  
   女人要是痴情起来,没有她不敢做的事情!幸好,她的那一头青丝,被人绾住,
  这倒是头发意想不到的功能了。被救了起来的柳如是,对这位声称蝼蚁尚且贪生的
  钱才子,又能说些什么呢?表面上节义,骨子里怕死,在慷慨与葡且之间,作了这
  种愧对红颜的选择,她也只能欲哭无泪了。无耻之尤周作人,作了汉奸,至今还有
  一帮逐臭之徒,尾随阴魂,鼓吹不停呢!钱谦益虽为贰臣,并未认贼作父,像周作
  人那样做一条东洋哈巴狗,我们就更不应该深责了。
  
   据说,清初三大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只有后一位船山老人至死不
  剃头。而他能够蓄发不剃,坚持到底,因为他隐遁湘西乡下四十年,伏身瑶洞,与
  世隔绝。钱牧斋是那种“红袖添香夜读书”的主儿,这位江南大才子,没有声色繁
  华,没有履舄交错,没有功名利禄,没有卤簿鼓吹,让他在山林里餐风露宿,是一
  天也过不下去的。而且,豫王多铎的大驾到了南京,他这个写过降书的南明礼部尚
  书,已经准备了一份厚礼面呈,难道要他顶着明朝衣冠,去进谒这位接管大员?
  
   清人史忄享的《恸余杂记》,记录下钱谦益怎样剃掉头发当顺民的过程。“豫
  王下江南,下令剃头,众皆汹汹。钱收斋忽曰:‘头皮痒甚,’遽起,人犹谓其篦
  头也。须臾,则髡辫而人矣!”顾全了脸面,渡过了难关,这个头皮痒的理由,虽
  属掩耳盗铃,但也足以搪塞过去,至少不那么尴尬得厉害,这就是知识分子的小聪
  明与小动作,令人摇头的地方了。
  
   写到这里,不禁为那位将自己的书斋名之曰“寒柳堂”,以表达隔代思慕之情
  的盲翁陈寅恪,跌足三叹。老人在风雨如磐的岁月里,独坐岭南那座大学校园里的
  书斋灯前,于冥冥之中,与三百年前的江南艳技,作灵魂之交流时,不得不爱屋及
  乌,连钱牧斋也高看一眼。不过,清代的乾隆不那么宽容,他有一首给钱牧斋“盖
  棺论定”的五律,倒是很不给面子的。“平生谈节义,两姓事君王,进退都无据,
  文章那有光?真堪覆酒瓮,屡见咏香囊,末路逃禅去,原是孟八郎。”据说,他曾
  下令史馆的词臣们,将钱谦益列人《贰臣传》的乙编,理由是他几乎无法与同属贰
  臣的洪承畴相提并论,以此类推,那么,投降东江、为虎作怅的周作人先生,不晓
  得在乾隆眼里如何看,也许连贰臣传的丙编都进不去的。
  
   头发剃了,钱谦益他就堂而皇之地应清廷召揽,到北京充修《明史》的副总裁
  去了。不过,只待了半年,也许想念情人的缘故,买舟南下,随后不复出仕。从王
  应奎《柳南随笔》中所载的一则轶闻,看出钱谦益特别欣赏柳如是那一头秀发,对
  女性而言,头发的功能,既是美的象征,也是性的诱惑,更是爱的基础。我们能够
  想象得见,柳如是必定为一位秀发如云,乌黑亮丽,面如傅粉,明眸皓齿的美人。
  “某宗伯既娶柳夫人,特筑一精舍居之,而额之日‘我闻室’,以柳字如是,取
  《金刚经》,‘如是我闻’之义也。一日,坐室中,目注如是,如是问曰:‘公胡
  我爱?’曰:‘爱汝之黑者发,而白者面耳。然则汝胡我爱?’柳曰:‘即爱公之
  白者发,而黑者面也。’侍婢皆为匿笑。”
  
   而在《新唐书·列女传·贾直言妻董》这则故事中,头发的功能还能起到爱情
  永在,矢志不渝的誓言作用呢!“直言坐享,贬岭南,以妻少,乃诀曰:‘生死不
  可期,吾去,可亟嫁,无须(守)也。’妻不答,引绳束发,封以帛,使直言署,
  曰:‘非君手不解。’直言贬二十年乃还,署帛宛然,乃汤沐,发堕无余。”从这
  位束发封帛的女子身上,我们懂得苏武诗所写:“结发为夫妻,思爱两不疑”中
  “结发”二字的意义。也许从那时开始,头发的功能,更多的表现在精神方面了。
  
   在中国诗人中,稍后于钱谦益的纳兰性德,是最多、也是最善于描写女性美发
  的一位,在他的诗词中,时见这样的佳句:“相思何处说,空有当时月,月也异当
  时,团圆照鬓丝。”“晶帘一片伤心白,云勇香雾成遥隔,无语问添衣,桐阴月已
  西。”“锦端初卷蝉云绕,却待要,起来还早。”“睡起惺忪强自支,绿倾蝉鬓下
  帘时,夜来愁损小腰肢。”“凤髻抛残秋草生,高梧湿月冷无声,当时七夕记深盟。”
  “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小晕红潮,斜溜鬟心只凤翘”,“曾记
  鬓边落下,半床凉月惺忪,旧欢如在梦魂中。”
  
   这位贵公子,只活了三十一岁,在他青春的视野中,自然充满了美丽。虽然曾
  经以惆怅的笔调写过:“正是冷雨秋槐,鬓丝憔悴”,“一事伤心君落魄,两鬓飘
  萧未遇”,但这只不过淡淡的忧愁罢了。要说写得好,还是那位大成功,也大失败,
  曾经登峰造极,也曾充军夜郎,不知伊于胡底的李白,只一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
  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便把岁月流逝,韶华不再的事实,概括无遗,而千古传
  诵。
  
   曹丕在《与吴质书》内感慨过:“意志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
  头。”他贵为帝王,也是很怕白头的,头发的这个提示功能,恐怕最令男人女人,
  尤其是当官的男人女人痛苦的了。当然也有看穿了的,浑不在乎,白就由它自去,
  老也由它老去,金填在《不下带编》卷五举一例:“前人咏白发诗多矣,明有女冠
  朱桂英一绝最佳:‘白发新添数百茎,几番拔尽白还生,不如不拔由他白,那得功
  夫与白争。’此浑然有道气语也。”
  
   她之所以能够潇洒而又轻松地看待头顶上的华发,因为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出家
  人的缘故。如果她活到现代,怕也未必能做到这份豁达。寺庙里有处级和尚、科级
  和尚之说,那么,尼庵里也不可能没有处级尼姑、科级尼姑之分。一到有了级别、
  待遇、福利、享受的种种不同,这些本属无差别境界的佛门弟子,也会觉得头上的
  白发碍事的。
  
   更何况我们这些碌碌尘世中人,肉眼凡胎,生活在物质世界之中,人世之心又
  怎能不浓呢?虽然高调要唱,清高要装,但面临诸如提拔、升职、调任、晋级等等
  关键时刻,对着的你面谈的领导同志,就会觉得自己头顶上那白花花的一片,有碍
  观瞻了。当然,这也不是今天才有的现象,从唐人刘禹锡的诗:“近来时世轻先辈,
  好染髭须事后生”,我们就知道,使白发变黑,使头顶年轻化起来,是古已有之的
  事情。
  
   明代的陆容在《菽国杂记》里,说得更详细些:“陆展染白发以媚妾,寇准促
  白须以求相;皆溺于所欲而不顺其自然者也。然张华《博物志》有染白须法,唐、
  来人有银白诗,是知此风其来远矣。然今之媚妾者盖鲜,大抵皆听选及恋职者耳。
  吏部前粘壁有染白须发药,修补门牙法,观此可知矣。”
  
   读到这里,不禁为我中华文化之博大精深,感到骄傲。于是我忽发奇想,既然
  谁都有头发,谁都要变白,而且,世世代代都会有“听选及恋职者”在迫切需要
  将白发染黑,看来,这是一项永远不败的买卖。那么,何不以张华之方,造乌发之
  精,创中华专利,赚全世界当官者之钱呢,说不定要比“著书只为稻粱谋”地赚几
  文辛苦钱,更是生财之道呢!
  
   但愿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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