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Dog
一
小学教科书给了我最初对于狗的印象。
“犬守夜。”
原来狗是叫做犬的,后来叫做狗了。但不对,狗总是狗,秦皇、汉武之世,大约 也还是叫狗的,不过前时印在书上的狗称呼,全用的是“犬”字,自从大狗叫小狗跳 的教科书通行以后,关于狗的描叙,似乎就很少用“犬”了。
犬与狗,狗与犬,本是一样动物的两个名词,顶多只不过是称谓上的不同,它的 守夜之责,似乎倒是早就为人规定了,向别人讨要狗仔的人,也多半说预备留它来看 门守夜的。
狗有狗的派头,无论是“大黑”、“大黄”,或是“詹姆”、“约翰”,情形完 全相同。它们全懂得如何去“狗仗人势”,只要在主人的面前,威风之大,气焰之盛, 令人不能置信;但一当离开主人,你丢它一颗石子,打得它尖声狂吠时,它就忘记夹 着尾巴逃跑时的狼狈情形了。
狗更熟知于“倚多为胜”的战略,这一句话,大约是每个中国人所深知的:“虎 离深山被犬欺。”
老虎是万兽之王,但它只能坐山为王,离开深山,失掉威风,孤掌难鸣,狗也就 乐得倚多为胜咬他几口了。
狗的心地并不磊落光明,你是否听过别人说过“狼心狗肺”这句话?这就是它为 什么会在你身后偷偷咬你一口的道理,便也正是它的根性。
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写过打猎的场面,连托尔斯泰那部辉煌巨著《战争与 和平》里,也写上了贵族们如何打猎的。在打猎中,最缺少不下的就是那些猎狗。他 们捕捉那些受伤的弱小禽兽,倾出全部的虐杀狂,结果偏又装出驯服到家的样子,衔 着血淋淋的猎获品,呈献给他的主人,看它们摇着献媚的尾巴,正是为的讨取欢心。
二
如今我们且先看看乡下的狗。
当你去找寻亲戚朋友做专诚的拜访时,他们的大门口多半横卧着几条看门狗。只 要是一位生客,它们就无形中决定了防御战略。如果你的穿戴漂亮,它们便装成疏懒 像,眼看你走进大门,会故意闭上如在鼾睡的眼睛,不理不睬,但是你的脚步一滑过, 它就会半睁着眼睛监视你,仿佛它在说:“我看你到底是什么样的家伙!”
如果你穿戴褴褛,明明只是从门口路过,充其量不过是好奇心驱使你朝门内看上 一眼,好,几条狗就全会装出凶恶的威风,拦住了你的去路,包围了你,仿佛不消灭 了你这窃贼,就无法在主人面前邀功似的。人们说香港这地方人情太薄,只重衣裳不 重人,其实,那些看家狗才真正明白此中的道理的。
你下过乡么?去探看过亲朋故旧没有?当你走近那些人家的大门口时,我再问你, 你可会遇见过这种极端讨厌的狗没有?
三
城市里的人家,门禁森严,守门的职司无形中给狗解除了。守夜么,也不太必要, 自从它们被豢养为小姐太太的活动玩物之后,倒是一登龙门,提高了十倍以上的声价。
它们戴上了漂亮的项圈和口罩,皮毛洗得干干净净的,每餐的两斤牛肉,可能吃 倒了它们的胃口,它们常常混迹在人群里,忘记了自己是用四条腿走路的动物。
它们不是替主人看门的,是替主人消遣的玩偶。一当走上了草场,主人就开始娱 乐着它们。一只皮球掷出去了,狗做出优美的姿式,跑过去给衔回来,主人的手帕落 到街道上,它们也会默默的衔起,送上去献功。回到家里,假如是一支小巴狗,它还 会偎依着主人,用转动的眼睛谈情说爱呢。
主人高兴了,喊了一声:
“打个滚!”
狗赶忙把自己卧倒,不管脑袋不管尾巴的乱滚起来,滚到东,滚到西,滚得发喘 了,才肯停止。
“拜拜。”
主人刚刚喊出来,狗就坐直了上半身,伸出两支前腿,做出信徒一般的膜拜。
“好了,好了,来罢。”
狗听完话,跑到主人身边,撒娇的摇头摆尾,变成了被戏耍的小宝贝。
这样的狗,跟乡下的狗不同,好的饮食,好的装饰,它们真正享了福,只差还不 能站直两支后腿,只差身上还有虱子。
四
最能讨主人欢喜的,其实还是两条腿的狗,因为这种狗除了“狗仗人势”之外, 它更懂得了如何说谎,如何献媚,最难得的还在于它们已经藏起了尾巴,有着比四条 腿狗更多的智慧。
【注释】
李辉英(1911—1992),吉林省吉林县人。著作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