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言情>> 席娟 Xi Juan   中國 China   現代中國   (1972年二月)
最好别爱我
  “抢钱妖女”杜菲凡离婚了!
  咦?听起来好像有那么点可喜可贺的味道喔。
  难不成她曾是婚姻暴力下的受害者?
  离了婚等于──脱离苦海?!
  嗤!可能吗她?!
  内幕?当然有啊!而且比精采的别!
  但那都不是重点啦!重点是──
  有个“真敢”的男人让她终于顿悟什么是思春滋味了!
  保证是原装的第一次思春!
  哇喔!那男人──
  难道不知道“招惹”上杜大小姐是一件很危险、很危险的事?
  更何况……
  前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前言 捐血真好!
  去年年初,看到报纸上大肆报导血荒的消息,终于引发我一滴滴热情,准备将我体内绝对可以再生的血液,贡献一些些给需要它的陌生人们。
  在十七、八岁的年纪里,我曾有贫血、低血压兼厌食症的徵兆。但这些年实在是调理得不错,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积,典型的健康宝宝福态逐渐展现,于是我认为在这种身体状况下,是再好不过的捐血时机了。
  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结果其实是很惨烈的。实在不想说出来吓人,但忍不住想呼吁捐血者最好再三确定帮你扎针头的那名小姐是否经验老到。
  我咧,第一次捐血时,捐血站的小姐将我双手打得红中带紫(听说这样可以使血管浮出来),然后拿着一根我生平仅见最粗的针头往我手臂上扎去。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来,流到管子中、皮肤下层、以及体外,然后痛得我几乎没流下眼泪来抗议不人道的对待。
  “哎呀!扎错血管了,不是这一条。”捐血站的小姐如是说。
  然后,便换了一名老小姐俐落的拔出针头,再快且准的扎对了血管,我的疼痛终于被拯救了。
  因此我必须再三声明,只要扎对了血菅,捐血根本不会痛。
  最后,疲在皮肤表层下的一片血渍,在二星期内由身体自动吸收化去,结束了我生平第一次捐血的梦魇。
  基本上我仍是说为捐血是好事,捐完了之后只要想到也许有人会因我那一袋血而救人一命,心情便觉愉快。所以我大力鼓吹周遭的人去捐血,并且天花乱坠的勾引其他人务必去捐血,共享愉悦的心情。
  “什么叫心情会很好?我光看到那支粗大的针头就笑不出来了。”某位捐血完的朋友来电抗议我的胡言乱语,而我只能躲在一边偷笑。我忘了告知捐血最艰难的部分是克服对那根针头的恐惧,因为它真的粗得不像话。
  尔后,依照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设定了一年捐两次血的目标。当我把第一张捐血卡填满之后,可能会买串鞭炮来庆祝一番,毕竟那种成就感无与伦比。
  今年三月是我第三次捐血;每次捐完,心情都很愉快。我们家的女性都乐于捐血,但男性却惜血如金。听说台湾捐血的女性比男性多,我想这是看得出来的;像这次我去捐血时,只见到一名男性(他每二个月必捐一次),却见到四、五名女性鱼贯上捐血车捐血。
  我希望我看到的景象只是一时的特例,而非常态。
  虽然我的首次经验并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气跨出第一步。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东西,所以算来并无损失。自私一点来说,它也有代为健康巡检的功用。当然,AIDS病患者、同性恋者、肝病者,千万别以这种方式去“身体检查”,那是极恶劣且不道德的行为。
  好啦!谨以此文记录我捐血的心情,至于能不能勾引你们去捐血,那就不得而知了。楔子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此乃本人奉为圭皋的至理名言兼座右铭。
  有这种崇高的真理来认知之后,打我解事以来--约七岁,便决定这辈子当一名“嫉善如仇”的祸害,以免不小心做了太多好事让阎罗王太过欣赏,七早八早招我一命鸣呼下地狱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
  所以基本上,我自认是一个生性冷淡、摆不出慈善面孔的平凡女人;而且自我期许在二十岁之后博得“冰女杜菲凡”的美名,听起来也乱酷一把的。
  不过我忘了“人性本恶”一向让人类实现得无比彻底,恶女自许的我也难望其项背。他们自己懒惰也就算了,在利用别人之前会先用个“能者多劳”的大帽子扣在他人身上(例如可怜的我),接下来便不断的丢出麻烦事让那些能者多劳的人扛了。
  之没天理的。谁规定将自己份内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人必须扛起那些又笨又懒、跟不上进度的工作?那些人只须贡献出阿谀谄媚兼崇拜的眼光便成了,然后让别人累个半死。
  我想当“冰女”,我想当祸害,我想独善其身--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一直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唤作“善心人士”、“热心公益”什么鬼东西的。我到底做了什么呀?二十九年的生命细数下来,我做了什么大事让别人那么崇拜我?
  是小学入学第一天恶作剧踹了一个大胖子掉入臭水沟中,误打误撞的让他免于被大卡车辗成肉泥,不仅第一回合的行恶失败,还被钦点为班长兼受到县长表扬带上报的惨事!
  那时我只是想要耍威风确立自己大姊头的风格而已呀,没想到招来了六年班长的职责。那时真想心肝大哭一场。
  劳心劳力的当了六年班长后,我卧薪尝胆,发奋图强的决定在国中时期轰轰烈烈的给它干一场。青春期最适合用来当变坏的理由,我也就不客气了。注册当天瞧见了一票非善类向校门口这边奔来;直接与校园的太保太妹杠上是最快的出名捷径,到时还怕什么“大姊大大”的名头不手到擒来?我也不想太嚣张当大姊头,我只想当又冷又酷、又特立独行的江湖浪子(说浪女太难听),让人家知道我很不好惹就行了,至于养手下,就免了。
  所以我伸出左脚绊倒了最前头的那个瘦皮猴,再以一肘子奉送上了第二个小鬼脆弱的鼻梁,正准备在众目睽睽之下撂下狠话时,该死的,后头冲来了一大票师长,上气不接下气的直呼有数名小宵抢了注册费逃逸无踪,而我打倒的这两个正是负责抢钱的人。其他同夥早已分散跑开,但幸好数十万没丢,十来名宵小在警方寻线逮捕下一网成擒。
  而我,可怜的我,这下子未入学先轰动,连省长大人都前来颁奖状表扬,我杜菲凡又成了“见义勇为”女英雄。还被拉去当女童军,外务一大堆不说,什么班长啦、司仪啦、乐队指挥的工作全落在我头上!搞什么呀!我甚至累得像一只垂死的老狗,连使坏的力气也没有了。
  老天一直存心与我作对,我深深肯定着。
  所以上了专科之后,基本上我也就认了。决定当一名乖宝宝,不再企图当大姊大,不当恶女,也不要当任何一个碗糕班长、班联会长,任何长全不当,我只求老天让我留一口气纳凉个五年养精蓄锐,以后不管要再升学或就业,也比较有心力去打点一些琐事。
  还好吧,我想。虽然“能者多劳”的大帽子始终跟着我走,但至少我处理得还算游刃有余,也确立了我的风格--老天保佑,终于,我有风格了。
  我是冷淡的杜菲凡,虽然我参与各种活动的推展,但并不热络;可以做好许多事,却也不多事。
  人类真的很奇怪。我并不是长袖善舞的人,讲话也略显尖酸刻薄,不太留人情面;但不盖你,我五专时期居然是个挺受欢迎的人物,有的人甚至还拿我当偶像看。怪异!骂她们无聊也没用,搞不好更倾心。
  我并不美,也不丑,也就是大家平常上街随处可看到的那种寻常长相的女子;中等身材,略高,一六七的身长让我颇满意自己吸取的空气比他人新鲜许多。不过因为国小时曾当选过童装公司举办的“可爱小学生”第一名,也为他们走过一场秀,所以大体上小时候可爱的妹妹,长大之后也不会丑到哪儿去,是不?绝对不敢妄称校花的,如果你老曾经见过我五专的同学萧素素那种倾城倾国的姿色,就会知道站在名副其实的“校花”面前,我们这等卑微自惭的小女人只好抽取一张五月花卫生纸来嘤嘤错啜泣自己成了“笑话”。
  唉!往事休提,顶多碎了自我催眠为旷古绝今大美人的美梦罢了。是哪个名女人说过的?如果自知容貌不能成为在社会上战斗的武器,那就努力充实自己的大脑吧。
  所以虚度青春至今二十九载,我老人家自认非常努力的充实自己大脑内容物,并且再努力将大脑内所储存的东西(不管是知识还是草包)回馈于社会,没有一天是茫然混过。
  嘿,说来是有点可耻。我自称为“全方位义工”,然而我是一点慈悲心都没有的。我会去当义工,最大的乐趣是在于--榨钱,向所有与我不相干的人光明正大的榨钱。全天下有什么工作比当义工更天经地义的教人心甘情愿掏荷包?
  当义工有钱赚吗?当然没有。自我从美国混了一个学位回来后,至今当了四年义工,之所以没饿死的原因是因为我嫁了一个有钱的老公。
  家庭主妇最大的好处是不必工作就有钱入袋,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在“家庭主妇”这个职位上表现是否称职,但丈夫有钱借点给老婆花花天经地义呀,不是吗?
  我是个绝不亏待自己的杜菲凡,商学院毕业证书可不是用来当嫁妆而已。每一件事皆是精打细算之后才会做出最利己、顺便也利人的决定。
  我啦!杜菲凡,人称“抢钱妖女”就是我啦!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想也知道要占我便宜比登天还难,对大家赐给我的绰号,虽不甚满意,但到底也跟我幼年时的“恶女”梦沾上了点边。颇安慰之下,自是不会在乎这四个字看起来有多么没气质了。
  话说回来,我杜菲凡几时在意过那种细节了?
  呵呵呵!对目前的生活方式,我是再满意不过的了。
第一章
  想来也不免惭愧。除了学生时期打工过之外,出社会之后从未自己赚过一毛钱。
  在上星期吹熄了蛋糕上的“29”数字蜡烛后,这几日来,我总是意思意思的在反省。为每天的清晨做一点有意义的事。不知是孔老头哪一个门生说的:吾日三省吾身。我每天自省一次的诚意想必孔夫子也会感动得很。若不是隔了数千年的时光河,我必是他座前第七十三位登记在案的门徒无疑。
  “早呀,阿娘。”从早餐桌上抄来一片土司,连咬了数口解饥,一边对绷着拉皮脸的母亲皮皮的笑。
  “你给我说!为什么你人在台南,为什么棣亚在新竹?”我的母亲杜王苹月,一个贵夫人,常年跟着女狮会的闲太太们东奔西走,此刻居然会与我同时出现在台南宅邸实在是意外兼巧合,也终于发现我“似乎”并没有与丈夫住在一起。
  “妈,如果你回国前先与我联络一下,或在台北朱宅留言一下,我与棣亚当然会乖乖待在同一处,也不会让您抓包个正着了。”结婚四年了,能保持着从未被逮到分居的纪录,够仁至义尽了。如果不是看在老妈似乎很生气的分上,不怕死的我大概会建议她老人家到旁边偷笑一下。
  “啪!”地一声,我的母亲用力拍打了下桌面,接下来更是一串了悟后的怒叫:
  “什么?你的意思是你们夫妻四年来恩爱的模样只是做给我们看的,事实上你们夫妻不和已经很久了!难怪我与莉方一直盼不到孙子抱!你这死丫头压根儿不是怕身材变形,而是分居太久,生不出小孩!好呀!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们?那些佣人全教你收买了是不是?”
  “老妈,女儿这是孝顺您呢。”
  “我呸!要是真的孝顺,为什么不与棣亚好好当一对夫妻?我看你是存心忤逆我!气死我了!我一定要赶紧告诉你公婆他们,我想他们也是不知道的!”
  就见得我那怒叫到不复贵夫人形象的母亲大步的跑到电话旁告状去了。哒哒哒的高跟鞋声击在磁砖上甚是刺耳。真是的,一点也不谅解我们为人子女的苦处。
  朱棣亚是我结缡四年的丈夫,大我四岁,青梅竹马到成人,家世相当,两方父母又交好。据说我母亲与棣亚的母亲因为情同姊妹,在各自婚嫁后决定日后若有子女,必然要当成儿女亲家,成就一桩良缘。于是乎,可怜的我们两尾青梅竹马因为年纪相彷,所以在大家的作主下,强自安排了婚事--而且在我出生的那一刻便已定案。
  不是我要批评,有时候那些长辈的眼睛不免有糊了牛屎的嫌疑。他们纯粹是为了自己的情谊以及作媒欲而擅自玩弄了子女的姻缘线口美其名为月老,似乎以天命自居,认定了自己是宿世良缘的牵引者,不由分说、千方百计的撮合他们心目中理想的对象;百宝尽出,非要我们承认郎有情、妹有意不可。
  不堪其扰之下的我当机立断的杀去朱棣亚办公室,求他与我结婚,让长辈们放过我们吧,随便要我承认什么都好,就算要我承认是AIDS的带原者也成,只求那些无聊人士结束跟踪、骚扰、叨念,三不五时设计我们当机在电梯内,或逼我们各自去与那些阿猫阿狗相亲,以“察觉”自己真正爱的是青梅竹马,无人可相较。更扯的是灌醉我们两个,脱光我们锁在卧房二天一夜——
  说真的,面对这种恶作剧而能强自吞下杀人欲望不发作,实在是因为自己很孝顺,不然今天会站在我眼前对我叫嚣的恐怕是墓碑上的照片了。
  那些长辈实在是一点国学常识也没有。
  “青梅竹马”是挺美的用词,出自于长干行;但他们可能不知道李白大人的“长干行”有三首,从青梅竹马的情谊叙述到结婚、到丈夫远行、到丈夫不曾回来。事实上“长干行”是一首悲剧的叙事诗,最后妻子冒险相寻,没有寻到丈夫,悔恨嫁作商人妇。而那个丈夫自她十六岁出远门后便没再回家门,是死了还是另觅新妇不得而知。
  总之,青梅竹马的结局是十六岁之后守活寡到老死、悔恨伴长眠。这么毛骨悚然的悲剧听了哭一哭就好,可别太偏执要子女以这种方式恋爱结婚。
  所以说我与朱棣亚自小打打闹闹到大,是无话不谈的好友,但聪明的不去妄想衍生出郎情妹意来顺理成章结成夫妻,称了那些老人家的私心。
  他们居然还有脸对我呼天抢地的大叫,我们可是顺了他们的心去结婚呢。至于幸不幸福就不能给予保证书了,不该要求太多的。
  任何一个人都不该把自身私心的期盼加诸在下一代身上,妄想操控别人生命运转的方式。瞧!眼下不就糗了?发现我们夫妻并不恩爱,气得跳脚。
  如果我是那种温顺脆弱的女性,早不知道去上吊几次了--为了自己的不幸福,以及父母长辈高压的手段断送一生。他们只为了自己高兴顽性去捉弄下一代,没什么大脑去想更多的事,以为结了婚就会有爱。幸好我这人别的好处没有,就是性格够坚强,对感情也没太多憧憬;与朱棣亚凑和着过日子,当个顶客族也不错。光是他每个月给我充足的零用钱便够我感动得为他做牛做马了。
  这家伙还不错,我乐意与他当一辈子夫妻。
  “非凡,你给我准备一下,我们马上搭飞机上台北与你公婆说清楚,你皮给我绷紧一点,我们大家不会放过你们的,我想莉方他们也会立刻召棣亚回台北。走!”
  客厅那头,告状完的母亲尖声的叫我,我搜刮完桌上所有食物,拍拍屁股,准备一同上台北觐见公婆去也。
  好久没见棣亚了,顺便拿张收据要他捐个三十万赞助“嘉邑行善团”的造桥事业吧。
   ※  ※ ※
  朱棣亚,我的丈夫,一个很会赚钱的男人,今年三十三岁,在二十七岁那年学成回国,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创立“禾升科技”,往电脑软体市场进攻。由于台湾专精于硬体事业,相较之下。软体市场不易发展,若想创业,概念创意又十足的话,比乎软体这市场的大饼看来比较好分食。
  当年棣亚是这么对我说的,加上那票热血青年死命努力,如今也是一片前景看好的江山了使得当年一边拿出五百万投资(卖了一小块田地)、一边长吁短叹的朱爹朱妈近几年来总是眉飞色舞的到处宣扬他们朱家可不再是吃着祖产的“田桥仔”,而是开科技公司的,走在时代尖端的。
  我敢拿朱棣亚的头发誓,我那公婆压根儿不知道“科技”两字是啥东东,只不过当成很时髦的玩意儿炫耀。
  这是我们这种吃祖产过活的人的悲哀。同样在四五十年前买了一些地,但有的成了都市计划区,有的成了荒野;当然也就有人成了土财主,有的依然在耕田,没事顺便长吁短叹一下,王士财则怕被人说成不事生产的米虫。
  我家与朱家算是有点钱吧,不然双方的父母也不会成天跟着狮子会、妇女会到处玩,一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大事业,光收租金就足以丰衣足食到下辈子去了。
  不工作而有钱花,莫怪那些不事生产的人成天想玩弄小辈的姻缘线;因为不是做生意的料(倒过几间店),也不是玩股票的料(目前尚有七八佰万套牢中),想做一下高利贷嘛,常也是有去无回,徒呼负责。教训之下,决定安分过日子。
  我实在很想请那些没事干的人回家去种田,反正还有几块田地一直放在市郊无人闻问。太闲的人有福了,快快工作打发时间去吧!但考虑到可能会被唾骂不孝,只好作罢。乖乖坐在长辈面前,满足他们三堂会审的欲望。
  来到新店的朱家祖宅(如今已改建为金碧辉煌的小城堡,令人不敢领教)没多久,我那丈夫也乖乖归来;看来他最近的生意也普通得很,否则哪会随传随到。
  他俊秀的脸上有一抹无奈,而我看了差点大笑出来。基本上,他的母亲与我的母亲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死党,那么也就避免不了性格上的相似。她们两位老人家常会不管人家忙不忙、有没有空,想召见人就非要电召到那人投降为止。朱棣亚岂能不来?
  “好,都来了,棣亚,你说,你们夫妻是怎么了?”朱爸用他一家之主的身段询问着。
  “我们没有怎样呀,有空时我们仍然会在台北的公寓碰头,有时一个月还那么三、四次哩。”我连忙开口。
  “爸,您知道我们都很忙,并不代表我们没在一起。现在很流行一种『顶客族』的夫妻生活;在新竹那边,很多工程师都是这么过日子的。”朱棣亚以一贯不疾不徐的口气回答,并且聪明的提出“流行”这两个字,深知土土的大财主们最怕人家说他们落伍。
  真不愧是朱爸的儿子,太了解他们的心思了,加上一张诚恳得半死的面孔骗死人不偿命,没两三下,三名长辈都弱了气势。
  换朱妈开口了。
  “流行是很好呀,可是也不能分开住呀,像什么话?菲凡没有在工作,可以跟着棣亚跑嘛,义工的工作每个地方都可以做。”虽然有个媳妇是人人称颂的义工很有面子,但想抱孙子的心思更强烈。
  我看了朱妈的神情不禁暗自吐舌。其实她早有几个内孙外孙了,朱家除了长子朱棣亚因求学而晚婚之外,他的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是在十七、八岁嫁娶,不读书加上爱玩,孙子当然一个一个的“玩”出来了。没责任感的小父母们仍然成天玩,小孩丢着不管,简直是气煞了朱爸朱妈,索性在祖宅请了两名保姆照顾,不太闻问。实在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没责任心的父母自然生出品质不好的小孩;加上没人教养,如今那三、四个不足十岁的小鬼,顽劣有之,粗野有之,爱哭有之,就是没一个懂事的。
  连我这种热爱小帅哥小美女成癖的恶女都不敢领教了,更别说朱爸朱妈了。他们老人家只想炫耀有教养又聪明的可爱孙子,而非见了长辈叫也不会叫的小鬼。
  于是可以想见他们是把希望放在我们身上了。同样长相不恶,绝不会生出太丑的小孩;以及相同在国外拿到学位,基于外国月亮圆又大的定论,他们更加觉得我们夫妻正是实践优生学的不二人选,非要我们养出又漂亮又聪明又有教养的小娃娃供他们献宝不可。
  真的是被宠坏了。这些大半辈子过得顺心如意的大人,凡事只想不劳而获、心想事成。
  我的阿娘此刻也开口了:
  “你们东奔西跑没关系,可是要知道,菲凡二十九了,不趁现在生,她以后还生得出来吗?夫妻四年,玩也该玩够了,生个小孩安定下来吧。”
  又来了!好像他们决定就可以,别人只须照做,不必多问,犹如四年前的通婚,最乐的是他们。我在桌几下踢了踢朱棣亚,要他开口。
  他当然就乖乖开口了:
  “爸、妈、乾妈,我们曾经考虑过生小孩的,但有时候并不是想生就一定可以生。您们应该知道台湾年轻夫妇一半以上有难以受孕的困扰,实在是现代人的压力太大,步伐太紧凑,心理因素影响了生理,以致于虽然我们身体健康,却仍没有子嗣,这是勉强不来的。”
  说得好似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这个一本正经、以温文儒雅面孔骗死人不偿命的家伙!
  是,我承认两年前遇到萧素素那名大美人所生的儿子时,满心期盼自己也生个懂事且漂亮的小男孩来玩。所以死拖活拽的拉了这家伙参加唐氏所办的宴会,希望他看到了漂亮的唐学谦之后,也与我产生相同的想法,然后双方都有空时顺便履行一下同居的义务。可是这小子却列了数十点“此路不通”的理由加以拒绝,其中最最气人的三点是:
  一、我们没有唐氏夫妇那种“姿色”,生出来的小孩不可能那么漂亮。——
  二、他不苟同唐家的“英才教育”方式。小孩子聪明懂事很好,但如果是自己的小孩,他衷心希望呆笨些无妨,只要快乐长大就好(啧!理念彻底不合)。
  三、他没空教养小孩,所以不准备生。而且认为他的妻子我也不是当人母亲的料,还是别造孽的好。
  所以夫妻的义务可以行之,却必须用保险套,显然早已摸透了本人三分钟热度的本性。两年前撮合了唐氏夫妇之后,我也就不再提了,依旧南奔北走。后来我看唐氏夫妇亦无再生育的打算,多少了解育儿之事不是儿戏,加上被朱棣亚洗脑,也就不想生宝宝了。有现成的漂亮小孩玩玩该满足了,何况我承认自己生的儿子绝对不会比唐学谦更吸引我。
  可惜他长大时我也人老珠黄了,否则真想拐他谈一场恋爱。
  口水擦一擦,生不逢时呀!唉!
  回神乖乖看戏,就见三位长辈交头接耳的说些有的没有的,如果我耳朵听的没错,他们下一个目标是找生子秘方去了。什么大力丸、虎骨酒,以及第四台的各种补精益气、四十岁活龙一条的广告成了他们的话题,也就不甩我们了。
  我对朱棣亚使了个眼色,两人潜上三楼。当年结婚时的新房不知道有没有结蜘蛛网了。四年来回来过几次,但也很快走人,这间新房实在是浪费了。
  “近来过得好吗?”他脱下外套搁在一旁,问候着将近半年不见的我。
  “很好呀,我看你也过得不错。”我从口袋中掏出收据交到他手中。
  他挑眉看了一下,也没有跳脚,一如他三十三年来的斯文沉静,有怒气冤气也不形于外(或者是我太迟钝看不出来?)。他只是收下,并且签了一张三十万的支票给我,依旧不语。
  根据我与他认识了二十九个年头的了解程度来分析,这位仁兄肯定是有烦心事,而且依照惯例的闷在心中闷不吭声的自行消化。与他做夫妻四年没什么值得称颂的,但与他做兄妹兼哥儿们倒有一辈子了,所以我也就当仁不让的问道:
  “怎么了?难不成你出墙了,怕我知道?”我将他一同拉躺在大床上,依照小时候养成至今的习惯,窝在他温暖的怀中谈天说地。
  “我曾经决定与你这样过一辈子的。”他摸着我近来又剪短的发,挑看着几撮染成金色的扯了扯。
  “你要断绝我的金源了?”我垮下脸,满是弃妇之色。
  “不。”他笑。“你曾要求我比照唐或的离婚条件办理,我不是答应了吗?虽然以我目前小公司的收入来说,要每个月付你三、五十万是吃力了些--”
  “我说过七、八万元就可以了嘛。”我连忙打折。开玩笑!我们两家的田产看起来是很多,但未变现之前,能花用的也不过是租金而已,哪里比得上大企业“唐远”的气派?我们这种人还是承受不起大手笔的挥霍,小家子气得紧。何况创业维艰,朱棣亚的公司再赚钱也不能毫无节制的挥霍,他可是有远大自标的人呢。
  “棣亚,你有喜欢的人了吗?”我趴在他身上问着。
  他静默了下。
  “有一个女人,可能怀了我的孩子。”
  “咦?你允许别人生,就不许我生?”看不起我哦,我虽不是很美,但也不丑。
  “菲凡,你倒来计较这个,拜托有点为人妻的样子好吗?”他啼笑皆非的又拉了我头发一次。
  好吧,我乖乖的扮演“妻子”角色。
  “你脚踏两条船,可恶坏男人--咦?不对,我先借问一下,是你去勾引别人呢?还是别人设计了你?前一阵子你被资讯杂志评选为科技界才子俊男之一,被女人倒贴也是极有可能。”
  他又笑了。奇怪,为什么我的话常能令他笑?这是不是他慷慨给我零用钱花的主因?毕竟朱棣亚是不常笑的男人,很多时候他的笑只为了礼貌,并非真心。
  “我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我对女性并没有太多的认知,你也知道三十三年来我并不热中于男女之事。与你亲近又作不得准,你并不是正常女人的范本。”他想了一想,突然吻了我一下。“菲凡,你会觉得浑身颤栗,产生酥麻触电的感觉吗?”意指接吻。
  他在说神话吗?几时被爱情小说洗脑了我怎么都不知道?回吻了他一下--
  “老兄,实际一点吧。人家说做爱像火山爆发,宇宙爆炸,也像假死,可是那也只是肢体交缠时彼此配合而感到欢畅片刻的松驰而已,没有人家形容得那么夸张。此刻您老却想只是接吻就要得到触电,建议你去墙壁撞一撞吧,你这辈子绝对修不成情圣的功力。”
  “也许『爱情』这东西会使一切显得不同。”他深思着。
  我拍拍他的手起身。
  “我不晓得,但我挺好奇那名女子的长相,如果真有人怀了你的孩子,你会要她吗?”
  “不一定。毕竟我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如果有了真正的家累,势必得从工作的时间内分割出一半来经营家庭,对我的生涯规划而言,不是好事。”
  可是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总会有荆棘意外横阻,岂容自己拨拨打打便算作数?
  “男人一旦恋爱了,会像唐或那样疯狂吗?”我在九年前曾把唐或的追求史当成稀奇事说给他知晓。
  “我不知道。”他眼光怪怪的扫了我一下。
  “那你去恋爱看看嘛,我要看!”我兴致勃勃的拉着他的手要求着。
  他眼光闪了闪,口气突然有些僵冷:
  “你是真不在意还是不晓得事情的严重性?”
  “无论如何那都不是我所能决定的呀。”我直觉的出口叫着,然后愕然的盯视他“似乎”有些生气的面孔。
  我们互相瞪着不语。
  然后我终于知道了一件事:我们吵架了。
   ※  ※ ※
  我与朱棣亚的哥儿们情谊胜过一切;当然因为情谊深厚,所以在双方家人的力撮下,觉得与他挂上夫妻名分也不错。世上多的是仳离的曾经海誓山盟男女,朋友般的相处反而能长长久久,给彼此自由的方式就是当一对夫妻,然后在夫妻名分间,长长久久的做互相扶持的朋友口这是四年前我们立下最好的解决方案,也一直这么做。
  不能说没有感情,但肯定是没有爱情。他若寻到了爱情,我不是没有伥然的,只不过那又如何?总不能因为日后再也不能彼此相依相偎而寻死竟活吧?
  爱情领域中掺了太多独占欲,框成两人甜蜜世界的氛围,外人再也不能介入,到那时,朱棣亚便再也不能是我能吻能抱能依赖的朱棣亚了。
  他会被贴上某名女子专有的标签,我也就只能摸摸鼻子站在安全距离以外与他寒暄问好,一切都会不同。
  这是我无能为力的,即使今天我深刻爱上了他,情况也是一样我会独占他,要求他顾家、爱妻,不可能会一年半载才见上一次、死活各自保重。
  所以喽,我的习惯是乖乖站在一边,没有我出场的戏分时,嗑瓜子喝茶就好。我会珍惜目前依然挂奢“朱太太”之名的好时光,也许小小的兴风作演一番--?
  心中感到被挖去一角,实在是以为我与他会这么过一辈子的,但老天并不这么认为,所以心口注定要空荡荡的。
  我讨厌爱情,它让我必须不停的失去。
  “喂!喝茶!”恶声恶气的低沉男音响在我头上,打破了我无病呻吟的好时光。
  我看着茶几前的红茶,再看了看直立在我眼前的年轻俊男。他叫谷亮鸿,一个二十七岁的俊美男子。如果常看电视的人必然知道这一张脸具有千万身价,不仅是三年来以光速窜红的偶像明星,更是日本名服装设计师指定的服饰代言人;每到了时装展的旺季,他米兰、巴黎的到处飞,这一张面孔曾刊登在全球三十几家知名时尚杂志的封面。名滚名、利滚利,曾经一无所有的小伙子成了如今年收入上亿元的大富翁。
  但在此刻,他啥也不是,只是我的佣人。
  “真闲,走下坡了吗?突然又来做牛做马了?”基本上,台中的这一处公寓是我长年驻守的大本营,不管我奔走到哪里,有空闲必然回到此处休养生息。
  “我都来半小时了,你现在才看到我,你近视呀!”谷亮鸿更加凶恶,全然没有平常萤幕上看来的冷酷贵气。褪去了层层商业包装,这位仁兄依然是三年前我捡到的那只小混混。
  “不爽就别来呀,稀罕。当初是谁说要做牛做马回报我的呀?”
  “做牛做马并不代表当你的佣人吧!”
  “不然你以为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对你以身相许呀?你自己说过你这一生都是我的了?”他还在作白日梦?
  “谁知道你已经结婚了?”
  好大胆,居然吼的更大声,他不晓得我今天很不爽吗?
  “如果我得与每一个我救助过的人结婚,那我早不知结过几百次婚了,哪轮得到你呀?白痴!”
  “我的条件并不输你丈夫,他一年的收入比不上我的三分之一。”帅帅的小白脸直向我脸上喷气。
  我一掌推开他的脸。
  “那又如何?报恩报到引诱恩人出墙不好吧?”这小子仍未死心呀?别以为我喜欢他长得好看,就可以与他双宿双飞,他恐怕是古代报恩故事看太多了。
  “你们又不和!我现在比他更配得上你!”
  “别扯了,去帮我把衣服洗一洗,最近太忙,没空送洗,放进洗衣机就可以了。”我走入卧房,将一大桶衣物交到他手中,然后打算出门去也。
  “你要出门?那我来干什么?”他大吼!
  “做牛做马呀,还有什么好问的?你可是自己说过这一生任我差遣的喔。当然,你也可以当作没那一回事,反正你也发达了,各自过回各自的生活也没啥不好。”我挥珲手,走入电梯中。既然公寓已不能给我全然安静的空间,那我还是识实务一点走人吧,找间茶艺馆的包厢再继续无病呻吟下去。
  我是可怜的妇女,丈夫快要有外遇了,我需要安静的空间哀悼自己的不幸。
  真的真的很舍不得与朱棣亚产生陌生的距离。
  想想我们在一起做了许多事,甚至结了婚。我知道他的一切,他也知道我的一切,甚至满足每一次我兴起的好奇心只唯一反对的就是两年前生孩子的提议了,但那确实是儿戏不得的,所以我不怪他。
  不想失去他,但爱情让人感到无可奈何。
  我不懂,如果爱情的圆满可以以幸福称之,是否为了成就“幸福”而失落的友谊甚至其他种种都是必需的?幸福的甜美会让人不在乎会失去多少“次要”的情分。
  摒弃了全世界,握在双手中的最后必是与他相守到老的另一半,其他并不重要,男女之间只要“幸福”。
  爱情的世界太狭隘,没有我介入的空间。
  “啊--”突然抑郁的大叫,才发现自己仍在电梯中,镜墙上映出我的后方原本缠吻得快着火的男女正愕然的看向我。原来电梯中还有人?
  看似清纯的美女嗔了我一眼,才红了双颊将脸埋入男子怀中,而那名男子--看起来花得风云变色的男子,以桃花眼对我勾了一勾,显然以为我正为他们的火热嫉妒到发狂,似乎很以此为做的得意洋洋不已。
  歹年冬,多疯子。电梯已到一楼,我大步走了出去,没再看那对乾柴烈火的男女一眼。
  我的忧郁还没有倾泄完,总得结我一个空间,让我自悲自伤一下吧?
  在我二十九年的生命中,这可是绝无仅有的机会呢,毕竟朱棣亚只有一个,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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