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汗像忘了旋紧的水龙头,涔涔地在朱建民额上、手上直冒。
天气不热,事实上虽说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还是照来不误,暖气没有开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刚跑完八千里路那样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却是流冷汗。
打从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后,他便一直发晕发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发上,只怕他早已瘫软在地上成了一摊泥。唉!说来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断头台,也不是见鬼了,他干什么怕成这个样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这一副德行的。怕什么呢?他是客户即使丁皓再穷凶极恶,总不会将他生吞活剥了吧!虽然那或许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东西可不寻常呢!
楼下那群彪形大汉——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员已使他双腿虚软;再想到丁皓以往的历史,朱建民不自觉又打心底起了一阵冷颤——在高中时代,丁皓是个打架王,被数十家高中据收后,靠父母的关系进入了“清冈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贵族学校,出身黑社会家庭的子女、阔少爷、成绩低劣的、爱吃喝完乐的——全在这里了。丁皓是黑社会老大的独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当家常便饭,在学校半个月期间,他不仅成了校园内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为争地盘打架闹事,搞得安份的学生人人自危,一如身为会长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过失杀人将对方砍成重伤,终于被捕入狱——没法子,谁叫当时被警察埋伏给逮个正着,这下子连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狱了——血腥的日子终于远离校园——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忆,每当他想起来还会冒冷汗;即使身为好学生的他,从来就不必担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来不找好学生的麻烦。如今,他出狱了,自营保全公司四年下来,已成为信誉最为卓著的保全公司,连运钞车都得仰仗他们护航才安心。最特别的是,丁皓的员工全都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出来的人;这其实有个好处,黑白两道混得开,难怪让“迅雷”保全的东西万无一失。丁家虽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余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网罗入公司、决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担心会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实。相的益彰之下,难怪短短的四年,“迅雷”会凌架所有同业之下,成为业绩最好、营业额年年直线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动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顾客有了这层认知,生意自然滚滚而来。
就是因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会硬着头皮前来,求见他曾经希望一辈子别再看见的人。进入保全公司,他坚持非要见丁皓;虽然在丁皓未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但他不能跑——为了他的宝贝妹妹,他不能。
“坚持要见我?”丁皓结实高大的身子整个陷入椅背中,双腿交叉横放在光可鉴人的大办公桌上,穿着步鞋的脚还百般无聊的抖着,七分吓人、三分冷酷的脸上满是不耐。他懒洋洋的眯起眼睛看着合伙人兼生死之交;那个坐在他办公桌上、英俊得可以当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咱们高中时期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会长,叫朱建民。你记不记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给丁皓,自己则喝着红酒。比起衣着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独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气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装,品味出众;他英俊有礼,风流而不滥情,是那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户,全是冲着孟冠人而来。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没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过壮硕,光看外表就足以吓得人牙齿打颤而不敢正视。他有双太锐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爱打穿正式衣服,永远是舒服就好;他不丑——但显然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良家妇女尤其是,一见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边,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点,但他的气势却足以使任何一个地方变成冰窟。而打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这两个人,一暖、一冰,倒成为一个很奇妙的搭档。
“见我做什么?我开公司当老板可不是做应召男,客人指定要见我,我还得马上滚出去让他看个过瘾吗?将他轰出去!”丁皓懒懒地放下双腿,双手指关节弄得卡卡作响。“晤————我闷太久了!也许我该给他一个机会——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么狗屁事要烦我?敢指明要见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寻常;有趣的话,我倒想玩一玩。”
自从有了盈余、有了分公司,业绩直线上升到现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后,丁皓就闷着过日子到现在。他是个善于掠城的战士,却不是个善于经营的城主;在刚开始创业维艰的时期,他每天生龙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锐无比,与敌人、客户交战于沙场,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誉。他也狠绝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冲,创下辉煌战果;然而对于那些已成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却是无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儿们——孟冠人——天生就是个将相美才。打从孩提时代起,孟冠人为他拟下的第一个计谋开始,就注定他们今生于事业上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在丁皓如狱七年间,孟冠人开始猛K书本,成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学、硕士、博士之类的学位手到擒来。丁皓出狱后,二人联手打天下,完全没有用到二个家族的势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瘫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现,不把他吓得口吐白沫、死在现场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声。
孟冠人不以为忤,笑着出去。
丁皓看着阖上的门,百般无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个书呆子有好玩的事来求他,负责再闷下去,他会考虑逃离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场架来抒发他过盛的精力。当然,女人也是可以,但是女人哪!只要跟她上过几次床就没完没了了;不见得是要名分,风尘女郎嘛,除了要钱之外,就是狐假虎威、作威作福一番了,还以为身价抬高了多少,俨然一副大姐头的样子——上一个女人就是这样。不过,话说回来,还没有女人敢对她没完没了——他不吃女人那套把戏!肉体上的交易一向银货两讫,稍微不识务的女人只消他一个眼神,当场就会尖叫逃开;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但聚在这么一张性格的脸上,加上壮硕的体型就十分吓人了——只消他一瞪眼,即使是男人也会吓得屁滚尿流,何况是女人。
说到女人,丁皓不禁想起父亲上回介绍的那一个女人,叫方什么萍的;一个黑道老大的女儿,混太妹出身,现在二十五岁,管理两家PUB。算来两家可说是门当户对,对方长得也还过得去,也许他该考虑娶她,他实在懒得再找女人了——女人哪!是天底下最难缠、最爱耍心机,却又最愚蠢的动物了。
幸好下来见他的是孟冠人,否则朱建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达出自己的来意与委拖。
孟冠人打趣地看着朱建民如释重负的表情;更确切一点的说,那神情的转换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门处斩,却突然得知自己获赦免死的样子差不多。
他闲闲地开口问:
“你要保什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坚持要见我们?”
朱建民怯怯地问:
“你们什么都保的,是吗?”
“在合理的范围内是的。”
“那么——”朱建民一鼓作气说出:“我要求丁皓保护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国的半年间,保护她不受任何男人骚扰。”
这实在是超出合理的范围了,甚至算是荒唐得过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没接过,有几次选举期间,公司的case应接不暇,员工几乎都出动去保护候选人了;但若说要保全一个女人的贞操就太夸张了。
“我想,你走错地方了!也许你该去买一副贞操带。如果你妹妹是花痴的话,或者你可以将她带出国。”
这种不正常的委托要是被丁皓听到了,准是先来一顿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胆;可是以他对这个好学生的了解,也明白这个不是胡来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头无路、求助无门才会来找丁皓,因此孟冠人还等着听下文,不着急将他轰走。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后天就得出国了;他故意不让我有时间办理我妹妹的签证,一同带出国。如果能带她走,我还会来求你们吗?”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来问;看来这人已紧张得说话都不挑重点了。
“对,他!他就是王平志,你应该记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吗?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会逃吗?她几岁了?”孟冠人大脑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个杂碎的高中历史,想不到还有机会对头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痴。她二十四岁了,也很正常,虽然思想单纯,但是绝对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个小人;他有手下、有势力、又逐步将我赶出合伙事业。半年前我做错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进入我的公司帮我的忙,想不到却引起王平志对她的觊觎垂涎。虽然我立即将我妹妹安排到别的地方去,隔开王平志,但他还不死心,现在千方百计将我弄出国,这样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场的势力十分吓人,使得戚亲朋友全不敢对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睁睁看我们朱家的事业流如入他手中;现在他又动我妹妹的脑筋……我真的走头无路,才会来找你们。”朱建民不怕别人笑他窝囊,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从商的料子,更不善与人勾心斗角,现在他只求有个更强悍的人来替他保护妹妹。
“王平志吗?倒真是个声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声自语,抬眼看着一脸期盼的朱建民。“为什么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个宝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择手段也要一亲芳泽的话,就不怕丁皓也会吗?”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这一回朱建民却一点也没有退缩,他很平稳的直视孟冠人——
“丁皓保的东西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他虽是个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则,如果他对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错人,我认栽!因为我无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说真的,给他还比给王平志糟塌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运。”孟冠人笑着说:“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来对了时机;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们也看不顺眼,第二、丁皓的确无聊得快疯了,有了这种奇怪的事来烦一烦他倒也可以解闷。”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惊、又喘气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给你找来什么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脸得意。
“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成了托儿所了?我看起来真的那么像保姆吗!”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着孟冠人;这家伙竟然替他接下这种case给他消遣无聊!他的狠辣表情一点也威胁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发里仍优游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时同校情谊的份上,帮他一帮也无妨;而且,对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
丁皓眼睛微闪,也坐到沙发上,问:
“是他?那个纨绔子弟?还是那么好色?”
“那家伙本来就阴险油滑,女人和权财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们没有对上。”
当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处抢地盘,为了争老大的头衔无所不用其极,威迫利诱,反正他有的是钱。在校时,对那些不肯顺从的人动辄加以欺凌致使无法再待下去,休学的休学、转校的转校,他正风光的时期,丁皓早已入狱,所以二人并未正面交过手;也由于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邻校作威作福,甚至后来欺负到丁皓就读的学校。虽说丁皓入狱后,原有的太保集团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门来踢馆,耀武扬威,他们也容不得外人来放肆;尤其当时还有孟冠人这个“赛孔明”坐镇。
战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学时刻,率手下守在校门口强掳校花带走;他的好色远近驰名。在孟冠人一声令下,那一群目中无人的小混混全军覆没,而王平志见苗头不对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没打听清楚这是所云集各地角头老大子女的学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帮派,让校园回复平静的——这些人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
少了喽罗助阵的王平志,早在当天晚上见自己大势已去后,便匆匆办了休学,逃往国外留学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监的闲聊中有提起过。事过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对上这个杂碎;如今人家可是个很有势力的大商人,身价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个。
孟冠人说出他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
“保护一个女人谈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烦,可是王平志这个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并吞别人公司为乐,是个企图不劳而获的败类,该有人挫一挫他的锐气,不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这种人破坏咱们黑道的形象。据我最近几年的观察,他身边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败类,究竟是想从事非法交易?还是用来壮大声势?动机颇值得探讨。”
“这个杂碎!”丁皓懒懒地点了根烟,仍是百般无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烟圈才问:“什么时候开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历——
“后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与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区太远,又是山区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来公司报到。往后半年内,她是你的私人秘书,住在你的公寓内,二十四小时都尽量在你的视线内。如果她有能力的话,酒店、夜总会的事宜也可以带她去了解一下;现在公事全上了轨道,不必用什么脑筋,至于我呢,暂时当个闲人是无所谓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将一切打点妥当,他又道:“如果要对上王平志,最好让他以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里有女人的东西。”他咕哝着。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况这是最周全的保护。”孟冠人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的笑好奸诈。”他又眯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来是一男一女的话,早在指腹为婚中成了恩爱夫妻,孩子都好几个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话,为什么要让你闪在一旁凉快呢?我们的好日子不长了,现实习一下有女人住在一个屋子中的感觉也不错。”
两个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紧,只不过丁皓还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为大企业的第一顺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后代,快些回家接位,简直逼得他快发疯了。
丁皓倒没有生气,眼中浮现出少见的淘气。
“他们还不死心啊!这么多年了?威胁要将你登报作废也没真的实现,枉费你努力地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烦的就是这件事;他已经这么努力地败坏家声了,怎么家中那群大老还是死死认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们二人打从没出娘胎就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想不到豆是男孩儿。从小到大难兄难弟同甘共苦,又同时非常有志气地要自行创业,做自己有兴趣的行业——这是打幼稚园便立下的宏愿。丁皓还好,父亲解散帮会后,只有两家夜总会与三家酒店要他打理,随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反正都已上轨道没什么好费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对于所有人垂涎的大财团继承人宝座,虽不至于到不屑一顾的地步,却是能闪就闪。
他们比较喜欢双手挣来的成果,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能力闯出一片天地;当创业者的滋味比当继承人光荣多了。孟家三代经营的家族大机构,直系、旁系亲属众多,堂侄表亲人才济济,也并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爷硬是认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独秀、无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当然生就一副运筹帷幄的金头脑,但他生性浪漫闲散,喜欢将工作当游戏,一旦继承了事业,不逼得自己正经八百到发疯才怪!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于丁皓,原本母系那边也属意他继承一些事业,但他的过往事迹令人不敢领教——只有高中学历,并且没有毕业,又服过刑、坐过牢,干的坏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长的罪状,这自然吓跑了母亲娘家那一边的人,乐得他现在大喊无事可做。
“生个孩子吧!冠人。将孩子丢到家中让那群大老们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丁皓不怎么真心的建议。
孟冠人挑起眉,将一杯酒递给他。
“我是优生学主义者,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够资格当我天才儿子的妈。”二人干杯,一仰而尽。
天气不热,事实上虽说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还是照来不误,暖气没有开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刚跑完八千里路那样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却是流冷汗。
打从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后,他便一直发晕发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发上,只怕他早已瘫软在地上成了一摊泥。唉!说来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断头台,也不是见鬼了,他干什么怕成这个样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这一副德行的。怕什么呢?他是客户即使丁皓再穷凶极恶,总不会将他生吞活剥了吧!虽然那或许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东西可不寻常呢!
楼下那群彪形大汉——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员已使他双腿虚软;再想到丁皓以往的历史,朱建民不自觉又打心底起了一阵冷颤——在高中时代,丁皓是个打架王,被数十家高中据收后,靠父母的关系进入了“清冈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贵族学校,出身黑社会家庭的子女、阔少爷、成绩低劣的、爱吃喝完乐的——全在这里了。丁皓是黑社会老大的独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当家常便饭,在学校半个月期间,他不仅成了校园内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为争地盘打架闹事,搞得安份的学生人人自危,一如身为会长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过失杀人将对方砍成重伤,终于被捕入狱——没法子,谁叫当时被警察埋伏给逮个正着,这下子连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狱了——血腥的日子终于远离校园——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忆,每当他想起来还会冒冷汗;即使身为好学生的他,从来就不必担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来不找好学生的麻烦。如今,他出狱了,自营保全公司四年下来,已成为信誉最为卓著的保全公司,连运钞车都得仰仗他们护航才安心。最特别的是,丁皓的员工全都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出来的人;这其实有个好处,黑白两道混得开,难怪让“迅雷”保全的东西万无一失。丁家虽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余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网罗入公司、决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担心会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实。相的益彰之下,难怪短短的四年,“迅雷”会凌架所有同业之下,成为业绩最好、营业额年年直线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动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顾客有了这层认知,生意自然滚滚而来。
就是因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会硬着头皮前来,求见他曾经希望一辈子别再看见的人。进入保全公司,他坚持非要见丁皓;虽然在丁皓未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但他不能跑——为了他的宝贝妹妹,他不能。
“坚持要见我?”丁皓结实高大的身子整个陷入椅背中,双腿交叉横放在光可鉴人的大办公桌上,穿着步鞋的脚还百般无聊的抖着,七分吓人、三分冷酷的脸上满是不耐。他懒洋洋的眯起眼睛看着合伙人兼生死之交;那个坐在他办公桌上、英俊得可以当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咱们高中时期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会长,叫朱建民。你记不记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给丁皓,自己则喝着红酒。比起衣着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独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气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装,品味出众;他英俊有礼,风流而不滥情,是那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户,全是冲着孟冠人而来。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没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过壮硕,光看外表就足以吓得人牙齿打颤而不敢正视。他有双太锐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爱打穿正式衣服,永远是舒服就好;他不丑——但显然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良家妇女尤其是,一见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边,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点,但他的气势却足以使任何一个地方变成冰窟。而打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这两个人,一暖、一冰,倒成为一个很奇妙的搭档。
“见我做什么?我开公司当老板可不是做应召男,客人指定要见我,我还得马上滚出去让他看个过瘾吗?将他轰出去!”丁皓懒懒地放下双腿,双手指关节弄得卡卡作响。“晤————我闷太久了!也许我该给他一个机会——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么狗屁事要烦我?敢指明要见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寻常;有趣的话,我倒想玩一玩。”
自从有了盈余、有了分公司,业绩直线上升到现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后,丁皓就闷着过日子到现在。他是个善于掠城的战士,却不是个善于经营的城主;在刚开始创业维艰的时期,他每天生龙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锐无比,与敌人、客户交战于沙场,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誉。他也狠绝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冲,创下辉煌战果;然而对于那些已成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却是无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儿们——孟冠人——天生就是个将相美才。打从孩提时代起,孟冠人为他拟下的第一个计谋开始,就注定他们今生于事业上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在丁皓如狱七年间,孟冠人开始猛K书本,成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学、硕士、博士之类的学位手到擒来。丁皓出狱后,二人联手打天下,完全没有用到二个家族的势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瘫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现,不把他吓得口吐白沫、死在现场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声。
孟冠人不以为忤,笑着出去。
丁皓看着阖上的门,百般无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个书呆子有好玩的事来求他,负责再闷下去,他会考虑逃离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场架来抒发他过盛的精力。当然,女人也是可以,但是女人哪!只要跟她上过几次床就没完没了了;不见得是要名分,风尘女郎嘛,除了要钱之外,就是狐假虎威、作威作福一番了,还以为身价抬高了多少,俨然一副大姐头的样子——上一个女人就是这样。不过,话说回来,还没有女人敢对她没完没了——他不吃女人那套把戏!肉体上的交易一向银货两讫,稍微不识务的女人只消他一个眼神,当场就会尖叫逃开;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但聚在这么一张性格的脸上,加上壮硕的体型就十分吓人了——只消他一瞪眼,即使是男人也会吓得屁滚尿流,何况是女人。
说到女人,丁皓不禁想起父亲上回介绍的那一个女人,叫方什么萍的;一个黑道老大的女儿,混太妹出身,现在二十五岁,管理两家PUB。算来两家可说是门当户对,对方长得也还过得去,也许他该考虑娶她,他实在懒得再找女人了——女人哪!是天底下最难缠、最爱耍心机,却又最愚蠢的动物了。
幸好下来见他的是孟冠人,否则朱建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达出自己的来意与委拖。
孟冠人打趣地看着朱建民如释重负的表情;更确切一点的说,那神情的转换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门处斩,却突然得知自己获赦免死的样子差不多。
他闲闲地开口问:
“你要保什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坚持要见我们?”
朱建民怯怯地问:
“你们什么都保的,是吗?”
“在合理的范围内是的。”
“那么——”朱建民一鼓作气说出:“我要求丁皓保护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国的半年间,保护她不受任何男人骚扰。”
这实在是超出合理的范围了,甚至算是荒唐得过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没接过,有几次选举期间,公司的case应接不暇,员工几乎都出动去保护候选人了;但若说要保全一个女人的贞操就太夸张了。
“我想,你走错地方了!也许你该去买一副贞操带。如果你妹妹是花痴的话,或者你可以将她带出国。”
这种不正常的委托要是被丁皓听到了,准是先来一顿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胆;可是以他对这个好学生的了解,也明白这个不是胡来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头无路、求助无门才会来找丁皓,因此孟冠人还等着听下文,不着急将他轰走。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后天就得出国了;他故意不让我有时间办理我妹妹的签证,一同带出国。如果能带她走,我还会来求你们吗?”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来问;看来这人已紧张得说话都不挑重点了。
“对,他!他就是王平志,你应该记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吗?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会逃吗?她几岁了?”孟冠人大脑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个杂碎的高中历史,想不到还有机会对头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痴。她二十四岁了,也很正常,虽然思想单纯,但是绝对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个小人;他有手下、有势力、又逐步将我赶出合伙事业。半年前我做错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进入我的公司帮我的忙,想不到却引起王平志对她的觊觎垂涎。虽然我立即将我妹妹安排到别的地方去,隔开王平志,但他还不死心,现在千方百计将我弄出国,这样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场的势力十分吓人,使得戚亲朋友全不敢对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睁睁看我们朱家的事业流如入他手中;现在他又动我妹妹的脑筋……我真的走头无路,才会来找你们。”朱建民不怕别人笑他窝囊,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从商的料子,更不善与人勾心斗角,现在他只求有个更强悍的人来替他保护妹妹。
“王平志吗?倒真是个声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声自语,抬眼看着一脸期盼的朱建民。“为什么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个宝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择手段也要一亲芳泽的话,就不怕丁皓也会吗?”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这一回朱建民却一点也没有退缩,他很平稳的直视孟冠人——
“丁皓保的东西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他虽是个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则,如果他对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错人,我认栽!因为我无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说真的,给他还比给王平志糟塌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运。”孟冠人笑着说:“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来对了时机;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们也看不顺眼,第二、丁皓的确无聊得快疯了,有了这种奇怪的事来烦一烦他倒也可以解闷。”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惊、又喘气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给你找来什么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脸得意。
“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成了托儿所了?我看起来真的那么像保姆吗!”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着孟冠人;这家伙竟然替他接下这种case给他消遣无聊!他的狠辣表情一点也威胁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发里仍优游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时同校情谊的份上,帮他一帮也无妨;而且,对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
丁皓眼睛微闪,也坐到沙发上,问:
“是他?那个纨绔子弟?还是那么好色?”
“那家伙本来就阴险油滑,女人和权财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们没有对上。”
当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处抢地盘,为了争老大的头衔无所不用其极,威迫利诱,反正他有的是钱。在校时,对那些不肯顺从的人动辄加以欺凌致使无法再待下去,休学的休学、转校的转校,他正风光的时期,丁皓早已入狱,所以二人并未正面交过手;也由于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邻校作威作福,甚至后来欺负到丁皓就读的学校。虽说丁皓入狱后,原有的太保集团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门来踢馆,耀武扬威,他们也容不得外人来放肆;尤其当时还有孟冠人这个“赛孔明”坐镇。
战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学时刻,率手下守在校门口强掳校花带走;他的好色远近驰名。在孟冠人一声令下,那一群目中无人的小混混全军覆没,而王平志见苗头不对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没打听清楚这是所云集各地角头老大子女的学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帮派,让校园回复平静的——这些人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
少了喽罗助阵的王平志,早在当天晚上见自己大势已去后,便匆匆办了休学,逃往国外留学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监的闲聊中有提起过。事过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对上这个杂碎;如今人家可是个很有势力的大商人,身价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个。
孟冠人说出他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
“保护一个女人谈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烦,可是王平志这个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并吞别人公司为乐,是个企图不劳而获的败类,该有人挫一挫他的锐气,不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这种人破坏咱们黑道的形象。据我最近几年的观察,他身边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败类,究竟是想从事非法交易?还是用来壮大声势?动机颇值得探讨。”
“这个杂碎!”丁皓懒懒地点了根烟,仍是百般无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烟圈才问:“什么时候开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历——
“后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与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区太远,又是山区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来公司报到。往后半年内,她是你的私人秘书,住在你的公寓内,二十四小时都尽量在你的视线内。如果她有能力的话,酒店、夜总会的事宜也可以带她去了解一下;现在公事全上了轨道,不必用什么脑筋,至于我呢,暂时当个闲人是无所谓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将一切打点妥当,他又道:“如果要对上王平志,最好让他以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里有女人的东西。”他咕哝着。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况这是最周全的保护。”孟冠人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的笑好奸诈。”他又眯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来是一男一女的话,早在指腹为婚中成了恩爱夫妻,孩子都好几个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话,为什么要让你闪在一旁凉快呢?我们的好日子不长了,现实习一下有女人住在一个屋子中的感觉也不错。”
两个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紧,只不过丁皓还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为大企业的第一顺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后代,快些回家接位,简直逼得他快发疯了。
丁皓倒没有生气,眼中浮现出少见的淘气。
“他们还不死心啊!这么多年了?威胁要将你登报作废也没真的实现,枉费你努力地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烦的就是这件事;他已经这么努力地败坏家声了,怎么家中那群大老还是死死认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们二人打从没出娘胎就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想不到豆是男孩儿。从小到大难兄难弟同甘共苦,又同时非常有志气地要自行创业,做自己有兴趣的行业——这是打幼稚园便立下的宏愿。丁皓还好,父亲解散帮会后,只有两家夜总会与三家酒店要他打理,随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反正都已上轨道没什么好费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对于所有人垂涎的大财团继承人宝座,虽不至于到不屑一顾的地步,却是能闪就闪。
他们比较喜欢双手挣来的成果,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能力闯出一片天地;当创业者的滋味比当继承人光荣多了。孟家三代经营的家族大机构,直系、旁系亲属众多,堂侄表亲人才济济,也并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爷硬是认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独秀、无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当然生就一副运筹帷幄的金头脑,但他生性浪漫闲散,喜欢将工作当游戏,一旦继承了事业,不逼得自己正经八百到发疯才怪!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于丁皓,原本母系那边也属意他继承一些事业,但他的过往事迹令人不敢领教——只有高中学历,并且没有毕业,又服过刑、坐过牢,干的坏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长的罪状,这自然吓跑了母亲娘家那一边的人,乐得他现在大喊无事可做。
“生个孩子吧!冠人。将孩子丢到家中让那群大老们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丁皓不怎么真心的建议。
孟冠人挑起眉,将一杯酒递给他。
“我是优生学主义者,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够资格当我天才儿子的妈。”二人干杯,一仰而尽。
朱浣浣并不十分明白哥哥的意思。突然要她搬去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同住,说是彼此照应;即使那个陌生男人是哥哥足以信任、品性超凡入圣的君子,她还是觉得不妥——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光想来就觉得别扭,别人说来不就更难听?而且,哥哥又要求她辞去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去那个人的公司当秘书;这太夸张、太过分了!虽说多年来寒暑假她都玩票性质的跟在哥哥身边实习,什么打字、速记……一些秘书事务,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可是毕了业,她的兴趣是朝着自己专长发展,一方面准备律师特考,下一次法官考试也快近了。哥哥现在却要求她半年内安份去当私人秘书,也没有任何解释就一溜烟逃到国外去了——
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过分关爱,哥哥是她仅剩的亲人了,不听他的,要听谁的呢?即使他太过于小题大作、杞人忧天,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边不是更好吗?又不会引人非议……但哥哥极力反对,好像她有什么大祸临头似的。
她提着二大箱行李下计程车——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是不是太怪异了?朱浣浣抬头看看围墙大门旁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黑底金字——
迅雷保全公司
从铁栏杆围墙看进去,是一片广场空地,停放着十几辆漆着保全公司名字的车子;清一色是红黑相间。越过停车的广场后,视野更开阔——右侧是行政大楼,七层楼高的办公室,不华丽,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间,看得出落成不久;左侧是三层楼的员工宿舍。介于二幢建筑物之间是两座球场——蓝球场与排球场;而最里端就是一座操场了。即使是坐落市区与郊区之间的工业区,能有这种规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像一所小学校似的。这间保全公司从头到脚全是阳刚味十足,没有一点柔美,她一个女孩子家,难道未来半年就耗在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吗?
现在要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提着二只大皮箱往开着小门的警卫室走去,她还来不及开口,警卫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暧昧的眼神;通报过后,以更暧昧的口气要她直接上七楼。
将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难堪的快步往内走去——别人会怎么想,她太清楚不过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员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来的流言可难听呢。
谁叫她有一副艳若桃李的面孔!好友白水晶对她曾做出最贴切的评语——“一颗单纯的脑袋、一副魔鬼身材;外表风情万种、内在天真无邪。”
自然卷的大波浪长发,配上明艳无暇的脸蛋,加上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怎么看怎么像做情妇的料。声音低沉柔美不说,那双明媚、略有近视的大眼,在看不清东西半眯时,真个撒落万种风情,勾魂摄魄不自知。
为了这外在表相,她做任何事都非常辛苦,因为常引来不少登徒子想一亲芳泽。读书时,她的脑袋受质疑;入社会后,她的专业能力不受肯定,老被供起来当花瓶,加上她生性与世无争,老是吃亏;难怪哥哥老为她牵肠挂肚、放心不下。
转眼间,她乘的电梯已达七楼。电梯门打开,就见到一个英俊潇洒的得令女人们放心怦怦乱跳的美男子,战在电梯门口对她行绅士礼,口中说道:
“真是欢迎光临呀,美丽的小姐。”孟冠人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她全身上下——是个绝色,也是个典型的大小姐,单纯眼光中看得出脑袋中空无一物。
朱浣浣有短暂的茫然;她以为只有百货公司才有电梯接待员——真是太埋没了这等人才。
“你这等长相,做这种工作不会太委屈了吗?而且一定很无聊又赚不了多少钱。”她不好意思告诉他,去当牛郎或明星必定日进斗金。
不待孟冠人自错愕中回神,在他身后已爆出大笑声。
朱浣浣寻声看向英俊男子的后方;七楼属于区隔式的半开放空间,除了二间以玻墙分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区域各行其事,共有四个区间;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头的常春藤盆景是整间办公室内唯一的活泼。那个以很随意姿态靠在总经理室门上的男子,已敛去笑意,一副懒洋洋的表情,与面前这个英俊又衣冠笔挺的男人比,显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衬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颗扣子没扣好,露出了黑亮结实的胸膛——胸膛上头有一些白白、红红的的横线是什么?天哪——是刀痕伤疤吗?谢天谢地他没有令人作呕的胸毛——话说回来,他有没有胸毛关她什么事?而且她并不觉得那些狰狞的伤疤骇人,事实上她觉得那比较像是——骑士的勋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别处去!淑女是不会盯着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卷到手肘关节处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上头也有伤疤——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吗?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过来的?这么强壮的人不该这么高的,她目测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静物的比喻;像一只大猩猩、大金刚那一种——这就是动物化的比喻了。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双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长腿上,上头的肌肉结实,那种力度与蓄势待发的猛锐是很吓人的。足下是一双休闲鞋,后跟踩得扁扁的,
像在穿拖鞋一样……整体来说,这人的穿着乏善可陈,很像保镖、打手那一号人物————那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这种长相。她还没有勇气看那个人的脸————上帝保佑她,阿门!这个人的身材已经威胁感十足了,他的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吓人——他不是丑,认真说来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狰狞,虽然看久了会胆颤心惊——浓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岗石切割出来似的,硬得没一点折扣。乍看之下,这外表没什么不妥,可是就是会散发出一种教人冷汗直冒的气势,全身钢筋铁骨也在迸发一种威胁,强悍的气势勃发像想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海盗。
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应该怕这个人的,并且也不应该打量他那么久,以赏心悦目而言,她也许该转回眼光看着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视眼介于要戴眼镜与不戴眼镜之间;也许刚才的感觉全是近视眼的影响,如果她再走近几步看清那个男人,或许就会他平凡无奇,什么气势、什么威胁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开口,双手抱兄没拿正眼看她——事实上他得看向别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说得出划话。他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打量她;不错,她也许脑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惊人——这么美艳,皮肤又难得一见的细腻白晰,看不出一点瑕疵。
“是的,我——”她老实回应,正想有所说明——
“几岁?”丁皓不客气地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这男人主导欲非常强,她心想。问题是,他是谁?那个要照顾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么还没出现?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谢了。
丁皓又问:
“告诉我,你能做什么?过去几年你有没有工作过?”——这种女人能做什么?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让美丽的小姐站在电梯门口被盘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丁皓,进里面谈吧!”孟冠人很自然地搭着朱浣浣的肩,要走过去。
“丁皓!”朱浣浣没有动,不,她已经不能动了!她被吓得不轻,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护我半年的那个谦谦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来——这次换他笑了;而丁皓边低咒边往办公室走去——谦谦君子?!他要把朱建民的头扭下来喂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与丁皓有同样的念头,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项上人头。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没有那么糟,姑娘。他不少谦谦君子,但绝对不会侵犯你;他什么都做过,就是不强暴女人——不动良家女是他的原则。”他的表情很诚恳。
但是朱浣浣却觉得这个人很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侵犯——不,他不会——但他会掠夺。他抚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几乎是被用拖的,给孟冠人拉进办公室。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他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
“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
“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你适合当律师吗?”孟冠人对她兴趣正浓,没空出去追问丁皓他刚才的行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挑这个时刻自讨没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与孟冠人的谈话上,可是一双大眼睛却老是不争气的往门口飘,她轻声道:
“理想与现实是差很多的。我学法律只是想训练口才、训练逻辑思考组织能力,可是却仍无法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我同学就笑我虽是全系第三名毕业,竟然老是被人说得哑口无言;别人一出口攻击我,我就只瞠目结舌的份。”
“就比如是将满腹才学锁在一个珠宝盒中,束之高阁,没法应用罗?”孟冠人贴切地诠释,语气充满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调一辈子也训练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写得很好——上个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师拟的稿,结果胜诉了呢!”朱浣浣羞红脸,为这种肤浅的炫耀感到汗颜。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为她是那种胸无大脑的大小姐,哎!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女人;这么单纯——几近绝种的单纯——应该好好爱护。
“我来追你好吗?”他问,眼光撇想推门而入的丁皓。
“别开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来。她不要他来追求,不合适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身后冷冷传了过来:
“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称称自己的斤两;你没表示,人家还以为你这个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电梯接待员呢!”
朱浣浣一张粉脸涨得更红。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哑口无言,自己气的半死又无从发作;但是——唉!朱浣浣毕竟是朱浣浣,只有红着脸、干瞪眼的份了!——她只转身看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眼见两人对峙的局面,孟冠人双眼瞄来瞄去,暗笑在心头;丁皓呀丁皓,这回看你往哪里逃!为了保命,孟冠人决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来观战当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约,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着阖上的门,心想:这小子什么鬼心思?等会要他好看!然后眼光转回丌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好麻烦的?他厌恶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没有的话,该做别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语气说着,这副神情语气会使一个大男人膝盖打颤、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开——他不是故意要吓她,但他向来就是这种口气。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
“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党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高速你,学历并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
“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时,仰着看向天花板,不觉呻吟了出来——这也是她今天为什么还没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网满布,所有房间的电灯全是灰尘。
她受不了脏乱,因此四天来才这么累,差一口气就可以进棺材了;然而丁皓一点也不感激,他甚至还说她鸡婆,把他的房间变成样品屋,又规定他进来要穿托鞋、不能乱丢垃圾、不能在床上吃东西。他真是会抱怨,哼!倒没听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这住半年,才不会管一辈子与垃圾为伍呢!
这屋子的基本设计很好;当一切弄干净之后,她泡一壶香片,坐在大沙发中环视四周:屋内没有什么陈设,东西少得可怜。丁皓没有把这里当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业没什么美学概念,粗鲁的长相言行,倒是与垃圾不谋而合。
幸好明天是星期天,她这一身酸疼需要好好的休息,实在是累了。已经是早上十一点了,丁皓中午会回来;她揉揉眼有些困的走向厨房。原本行同虚设的冰箱在早上被她塞了满满的青菜、鲜肉——只有早上她才敢走过那一条黑巷,那些恶形恶状的人在中午会出现;即使丁皓说那些人不会害她,可是她还是不信——光是用那些有色的眼光看她,她就吓得半死了。真是奇怪,与丁皓走在一起,她可以感觉到这些很怕丁皓;可是她却不怕他,反而怕起那些人来了。她笑了笑,拿出东西,开始准备午饭;养足丁皓的胃后她才打算告诉他,她早把昨晚买的二打碗面全丢给垃圾车带走了,希望他不会勒死她。
煮好四菜一汤后,她很疲倦地洗澡上床睡了。
电梯上了七楼,丁皓一脸不耐烦的走出来,一边低吼:“你到底想探什么?我已经被屋内那个女人整得够惨了,你居然还凑一脚!”
身后跟着的自然是孟冠人了。
“她四天没出现了,我怀疑也许你在一怒之下不小心揍了她,不敢带她出来见人。身为保护人之一的我,当然要亲眼看到她完好无恙了。”
丁皓瞄了他一眼。
“说话小心一点!我没有打女人的前例。”一面不甘不愿地开锁。
孟冠人马上举双手赔罪:“失言。”
接着,二人都没有说话。
孟冠人见到焕然一新的屋子简直吓呆了;而丁皓则是看到桌上摆着热腾腾并且香喷喷的午饭而呆住了。
“乖乖!”孟冠人首先吹了声口哨。“看看你得到了什么宝!这种好事我怎么就遇不到!将来谁要娶她谁有福,也许我该追她!”
“到地狱去等她!”丁皓将鞋踢到一边,走进去。
孟冠人终于发现一桌的佳肴,冲到桌前抓了一块炸猪排就吃。“看来我们不用出去吃了。”
丁皓真的没想到朱浣浣会煮饭。她是富家小姐,有洁癖,的确很让人受不了;但她会做菜——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她呢?他转身看孟冠人,却看到一桌子的东西快给他吃光了,急忙大吼:“你给我住嘴!那是我的!”
打雷了吗?朱浣浣抬手看了下手表,才十二点半!虽然自己还很想睡,可是雷声吵醒了她。她揉了揉眼睛,走下床,披上一件外套,打开房门,寻到吵闹的声源——只见两个大男人埋首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好象十天半月没吃过东西似的。她应该十分满意才对,他们这么欣赏她的手艺;可是,唉!她又看到两个大男人粗鲁的餐桌礼仪——他们竟然把啃完的鱼刺、骨头往身后一抛,丢在好不容易才洗干净的地板上。朱浣浣不禁摇了摇头;男人都是这样表现出东西的美味吗?
在看到两个大男人为了最后一块鸡肉几乎大打出手时,她才缓缓走过去,从微波炉中端出预留的菜——她知道丁皓食量大,多做了些。
“如果你们肯表现文明一点,我会很感激。”她皱眉看着杯盘狼藉的桌面,不知道该将东西搁那儿好,孟冠人毫不客气的一手接过盘子,她这才能够清理桌面。觉察到一道咄咄逼人的视线,她一抬眼,正好对上与她搁着桌子的丁皓吓人的眼光。他很深思地看着她,朱浣浣连忙低头看看,自己没什么地方不对才放心。
“怎么了?”她问。
丁皓没回答,不再看她了,又投入食物的争战之中。而她却开始惴惴不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再沏上一壶水果茶端到客厅时,两个酒足饭饱只差没打嗝的男人正瘫坐在沙发上。唉!谁也别期望丁皓会有人模人样的坐姿,几天下来朱浣浣已能稍稍调整了一下标准;只要他别乱丢东西、双腿别乱放在桌子上那就够了,坐姿问题就由他高兴了。看在她有半个月直不起腰的份上丁皓不妥协也不行;既然打扫的人不是他,他就最好照着她的方式来做,管他是不是刚强不屈、不折不扣的人!真的,她一点也不怕他;看惯了他恶形恶状的面孔,怕久了也麻痹了,谁叫他平常就是这副面孔!
才要坐下,门铃就响起来。
会是谁?屋内的三人同时狐疑的暗想着。
“我——”她想说自己去开门。
“坐下。”丁皓已走到玄关。
朱浣浣瞪着他的背,她可没想到丁皓这么勤快;这个男人应该待在军队中,老是用命令句。她气嘟嘟的坐在孟冠人身边。
“他是体贴你。”孟冠人好心的解释。
“真有心。”她轻哼。
丁皓一开门就后悔了。他不盯来人,只盯着门把,考虑要不要甩上门,假装不知道有人来按门铃。
“想都别想!丁皓,对老朋友这样,太过分吧!”门外战着一对高挑的俊男美女。男的右手成拳捶了一下丁皓的肩,左手紧握着娇妻玉手,不客气的走了进来,一边还体贴地对妻子说:“走稳一点,希康,这个人的家与垃圾场有得比,地板可以刮出十大桶馊水油。”
“沈拓宇,你他妈的来这里做什么!”丁皓愤愤甩上门,不耐烦地低吼。
然而沈拓宇根本不甩他的叫嚷,啧啧有声地打量一尘不染的屋子,然后眼光落在朱浣浣与孟冠人身上,笑了出来,说道:“难怪!有女人同住就是不一样。嗨!冠人!好久不见。”
孟冠人热络的走过来,张开双臂往希康扑去;但沈拓宇比他更快,妻子入怀的同时,一拳将他打得跌回沙发上。
“喂!我只是想跟大嫂来个法国式的见面礼呀!”
“哼哼!免了!”沈拓宇搂着娇妻入左座。
杨希康笑看丈夫,语带讽刺地:
“拓宇,你的人缘真好!每一个朋友久未相见,一见面都是大打出手,连骂带吼的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
“是呀!我朋友不多,但都是特别的怪物。——喏,大名鼎鼎的“火焰”丁皓。他指着坐在朱浣浣身边的丁皓,再指向孟冠人说道:‘赛孔明’孟冠人。”
朱浣浣终于认出了杨希康。“希康,好久不见了!”
杨希康眨了眨眼,讶异地说道:“是浣浣嘛!哇!自从你上大学后我们就没再碰面了,我嫁给我老公后,经常跟着他在世界各地跑。好久了,四年多了吧!”
“你们认识?”丁皓问出其他两个男人相同的疑惑。
“是呀!我们两家曾经走得很近,近到我哥哥差点娶了希康。哥哥还千方百计找希康来当我的家教,可是那时候希康已是大明星了;于是她设计了一场闹剧吓走我哥,也害的她失去家产继承权——事实上那场同居闹剧是我找人来扮演的。”朱浣浣说得有些心虚,这辈子做的坏事就只有这一桩。
杨希康拉起朱浣浣的手对三个大男人说道:
“我们去房里叙旧,你们聊你们男人的话题吧。”
目送两个身材美貌出色的女人关上房门后,丁皓首先开口:
“你这家伙只有要找麻烦时才会出现!别拐弯抹角了,有话直说;不过我先声明,现在我手中已有一个麻烦,负担不起更多的。”
沈拓宇缓缓点了根烟。“知道石强吗?”
丁皓皱眉。孟冠人开口:
“风云堂的头号杀手?五年前因重伤害罪被判刑的石强?”
丁皓补充道:
“我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替他湮灭证据,只让他抖出重伤害那一案?而那案子其实不是他做的,他发了什么神经学我去蹲苦牢!”五年前他还未出狱时,黑社会中石强已是个冷血狠辣的恐怖份子,行踪成谜。丁皓从未与他对上,因为丁皓正意气风发时,石强还是个流着两管鼻涕的小学生;至于后来他的“丰功伟业”当然是孟冠人提供的。
沈拓宇笑了笑。“我虽身为警官,但仍黑白分明;凡是没有危害到善良百姓的江湖人物,一律不算犯罪。黑道中有自成一格的法律,既然选择在刀口上讨生活,随时都要有身亡的准备。石强是个不错的孩子,恩怨分明;他有一流的技巧,却不滥杀人,他杀国的人全都是与风云堂对立的大毒枭或杀手、老大之类的人物——那些人正巧也是我除之而后快的人物。这些老大级的人物向来不易抓到把柄:表面上做大好人成立基金会行善,背地里有与政客搭上线互相撑腰;骨子作奸犯科,表面上逐渐漂白,警方对他们几乎是无可奈何的。虽然风云堂也是我目前要整肃的对象,不过我不否认五年前他们清除了不少败类,让我省了不少力气。石强才二十五岁,今年出狱,我不要他再回风云堂。我知道你招募那些有心改邪归正的人为员工,并且也给予庇护;我有心培养石强成为台湾的‘死神’,可是我下星期就要到法国去了,少说也要二个月,所以只好来找你了。”
孟冠人插嘴:
“你干脆交给‘死神’去调教,一同出国又不怕风云堂会来骚扰。”
“那家伙目前跑到日本去了,陷入爱河无暇他顾,谢绝一切骚扰;而且石强才出狱,不能出国。”
丁皓问:
“石强为什么要听你的?他对风云堂死忠到替老大顶罪入狱,如果他要回去,你又能如何?”
石强那一案,被沈拓宇低调处理,许多实情被藏在黑盒子中,媒体只能招3些浮面的消息报导;而在风云堂封锁之下,黑道中只知其中大有隐情,也没人知其内情。当年孟冠人对丁皓说这件事时,丁皓心中是有些感觉的——有点惺惺相惜,却无缘相见的遗憾。反正近来无聊得想捶墙,何不来一盘大杂烩,热闹热闹。王平志那小人且搁着,反正没什么大作为;但介入石强一事就好玩了——想当年风云堂与丁家也曾是水火不容的。
沈拓宇喝了满满一杯水果茶。他这些朋友说话都很毒,全都是血性汉子,也都不好搞,要摆脱一件事就得将以身家及祖宗八代的来龙去脉交代得一清二楚。丁皓不会拒绝这种事,算准了他的静极思动与助人改邪归正的诚意热心;他实在不大想浪费口水,可是丁皓这个人是没折扣可打的于是他只好一再喝茶补充口水了。
“我想,这要从他的身世说起……他是风云堂前堂主的私生子,现任堂主邱运洪的弟弟,十年前他母亲死后,他即被接入邱家,接受杀手的非人训练。他这种人忠诚度很够,又是一流的杀手,你想,谁会放过他?五年前他顶了邱洪运的罪入狱,唯一的条件是要自由,因为他不想当杀人机器。邱洪运答应了他;可是他并不是那种会言出必行的人。近几年来风云堂几宗贩毒案都被缉获,财力大大耗损,地盘也是缩小的趋势,邱洪运会不要他回来才怪。石强这个人心狠手辣没错,但他自有他的一套准则。血亲关系是他永远挥不掉的枷锁,而且以他的经历,想谋个正常的工作并不容易,最怕的是风云堂会因逼迫不成而来陷害他;成为一个老百姓后,他身上自不会再有刀枪之类的东西,别人的算就防不胜防了。
我看中的是他从不曾伤害过无辜百姓,淡泊名利,并且也是个血性汗子。他那一身好身手埋藏不用太可惜了;前些日子我与‘死神’提过,他也想收个徒弟,用在正义上很棒的助手。”
丁皓与孟冠人互看一眼,孟冠人摇头说道:
“老毛病!沈拓宇。见一个爱一个,巴不得人人洗心革面当扫黑人员。以前拐骗我与丁皓不成,现在又看中了石强。你哪!好好训练你那儿子还比较有希望。”
“怎么没有?我老爸已经开始有计划的培训了,我那个二岁的女儿也在一旁见习。”
“疯狂。”丁皓下结论。
“怎样?”沈拓宇问。
“你要如何对石强说?他会听你的?”
沈拓宇沉吟了一会,石强本身就是个棘手的问题。
“既然他有心洗心革面,你先给他工作,安排他住在凌月巷好了。”
“住六楼好了,我六楼还有一间空屋放一些杂物;凌月巷不是善男信女住的地方。先将他给带来吧,我倒想看看他到底什么样,让你这么器重!”丁皓伸了下懒腰。
孟冠人呵呵贼笑。“希望这次不是白忙一场;据我所知,你相中的人从来没有依你所愿成为警界奇兵。老是相中出狱的人,有毛病!”
沈拓宇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要一个个不再走原路我就很高兴了。要是石强能摆脱得了风云堂,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基本上就十分满足了——虽然我很希望台湾也能有一个‘死神’来当清道夫;有些案子,警方无力侦办,实在很泄气,四年来你们二人也算达成我最高目标了。受刑人出狱的路是很辛苦的,在找不到工作及过去犯案的不良记录下,百分之八十的人又走黑社会、重操旧业,因为社会上一般总是不肯给他们机会,老爱拿有色的眼光看他们;所谓的一些辅导机构辅导工作总是做得不够扎实,形同虚设。你们给了他们一线光明——唔……今年的好人好事也许我该去为你们报名——”
“闭嘴!”丁皓嫌恶地看他。
“别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头,老让那些沽名钓誉的财政大老风光,这是什么道理!”
孟冠人也凑一脚。
“我们丁皓喜欢别的,来个‘丁皓慈善会’好了!我当发起人,负责宣扬他的善行——--”
“闭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会,终于改了话题:
“那女孩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你的地方从来不许女人进来的。莫非春天是发情期?‘死神’那家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现了个尤物,唔——远一点的话,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热恋;春天,恋爱的好季节。”
“丁皓负责半年内保护她的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这一边,以防丁皓又来打人。
沈拓宇难以置信地一愣,然后爆笑出来。
“贞操——哦,叫丁皓来保护?我的天!哪个不长眼的人做出这种蠢事?”他吸一口气又道:“我猜——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鸳鸯蝴蝶梦’。你不是种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发不可收拾的那一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不会想沾,你就是圣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锐,一个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与那女孩的特别电流。
丁皓眯起眼。他早知道让那女人住进来是不明智的事,接这个case更是超级烂的馊主意。朱浣浣那种尤物型的女人谁不想?他当然想!不过他要是会动自己的商品就该死了。
房门正好在这个时候打开,杨希康笑看丈夫道:
“谈完了吗?还要去幼稚园接宝宝哦。”
沈拓宇战起来。
“再联络了,丁皓。我会叫石强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俩走向门边。
“确定不要吻别吗?”孟冠人跟到门边,不死心地问。
“要!我给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别过脸。
“别闹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门。
“一定。”朱浣浣点头。
阖上门后,孟冠人再度坐回沙发,叹道:
“沈拓宇走什么狗运娶到这个大美人!”
“你们怎么会认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们是半个黑社会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说。”丁皓又伸了个懒腰,用下巴点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狱,沈拓宇那家伙就相中他,要培养他当正义人士,后来没达成而作罢。那时丁皓家中的组织初解散,可是却有人利用丁家名声进行一项跨国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为了家中的名声自然义不容辞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湾,而美国那边的‘死神’也侦察到台湾来,那一案销毁了泰国的一处毒品供应站,并且抓了一大票各国毒枭坐牢。后来沈拓宇总是介绍甫出狱的人来丁皓这边工作;有能力开店的帮助他开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礼遇。”
“死神?”又一个怪名字,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个人,以后有机会见到再说。”
“哦……丁皓是好人罗?”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这是侮辱。”他轻抚她一撮秀发,淡淡地说着。
朱浣浣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无措,不敢再问为什么了,急急战起来说道:“我去洗碗。”一溜烟冲入厨房。
“这个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议。真是的,本来他还担心丁皓会吓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长相太酷、太慑了,女人与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发怒。这样一个“威仪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还能产生什么别的?可是他刚才发现朱浣浣逃开是源于少女羞怯,不是恐惧,心中也有了个底: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单纯了,心思没那么曲折。如果你看到前两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车那股劲儿,你就会知道受苦受难的人其实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车时那个糗样,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一世英名全毁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规矩条款有法律全书那么多,就会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丁皓抱怨着,但没发现自己口气中含了一些宠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够了别人畏惧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门看到别人戒备恐惧,再好的心情也会一扫而空。
“还挑!你这间千年顽垢横陈的垃圾窝要整理干净有多费力你知不知道?你没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样有多狼狈?她的双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证他一身细皮嫩肉必有多处淤青酸疼。别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窝,你不遵守她的规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你叫她什么?你管她细皮嫩肉疼不疼!将龌龊的画面给我从你脑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气;浣浣?叫得好亲热,他都没这么叫过!
“呦——现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还故意扯开喉咙叫道:“浣浣——小浣——浣儿——”
朱浣浣从厨房门口探出头,看着孟冠人说道:
“没有人这么叫我。”
“连名带姓?你哥哥怎么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缩回头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他很讨厌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过来吃饭吗?”孟冠人大声的叫着。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应。
丁皓提着孟冠人的衣领到门口、拉开门,咬着牙问:
“你以为你在做什么!”
“事实上我还考虑要搬过来住。”孟冠人不怕危险地虎须。
“少作梦!里头那个商品归我保护;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许你动她脑筋!”
“做个朋友嘛。”“想都别想!”丁皓将他丢出去,甩上门。没来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烦燥了起来,直直走入房中将自己丢在大床上,脑中却挥不去厨房那一个倩影。唉……他不能碰。
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过分关爱,哥哥是她仅剩的亲人了,不听他的,要听谁的呢?即使他太过于小题大作、杞人忧天,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边不是更好吗?又不会引人非议……但哥哥极力反对,好像她有什么大祸临头似的。
她提着二大箱行李下计程车——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是不是太怪异了?朱浣浣抬头看看围墙大门旁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黑底金字——
迅雷保全公司
从铁栏杆围墙看进去,是一片广场空地,停放着十几辆漆着保全公司名字的车子;清一色是红黑相间。越过停车的广场后,视野更开阔——右侧是行政大楼,七层楼高的办公室,不华丽,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间,看得出落成不久;左侧是三层楼的员工宿舍。介于二幢建筑物之间是两座球场——蓝球场与排球场;而最里端就是一座操场了。即使是坐落市区与郊区之间的工业区,能有这种规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像一所小学校似的。这间保全公司从头到脚全是阳刚味十足,没有一点柔美,她一个女孩子家,难道未来半年就耗在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吗?
现在要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提着二只大皮箱往开着小门的警卫室走去,她还来不及开口,警卫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暧昧的眼神;通报过后,以更暧昧的口气要她直接上七楼。
将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难堪的快步往内走去——别人会怎么想,她太清楚不过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员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来的流言可难听呢。
谁叫她有一副艳若桃李的面孔!好友白水晶对她曾做出最贴切的评语——“一颗单纯的脑袋、一副魔鬼身材;外表风情万种、内在天真无邪。”
自然卷的大波浪长发,配上明艳无暇的脸蛋,加上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怎么看怎么像做情妇的料。声音低沉柔美不说,那双明媚、略有近视的大眼,在看不清东西半眯时,真个撒落万种风情,勾魂摄魄不自知。
为了这外在表相,她做任何事都非常辛苦,因为常引来不少登徒子想一亲芳泽。读书时,她的脑袋受质疑;入社会后,她的专业能力不受肯定,老被供起来当花瓶,加上她生性与世无争,老是吃亏;难怪哥哥老为她牵肠挂肚、放心不下。
转眼间,她乘的电梯已达七楼。电梯门打开,就见到一个英俊潇洒的得令女人们放心怦怦乱跳的美男子,战在电梯门口对她行绅士礼,口中说道:
“真是欢迎光临呀,美丽的小姐。”孟冠人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她全身上下——是个绝色,也是个典型的大小姐,单纯眼光中看得出脑袋中空无一物。
朱浣浣有短暂的茫然;她以为只有百货公司才有电梯接待员——真是太埋没了这等人才。
“你这等长相,做这种工作不会太委屈了吗?而且一定很无聊又赚不了多少钱。”她不好意思告诉他,去当牛郎或明星必定日进斗金。
不待孟冠人自错愕中回神,在他身后已爆出大笑声。
朱浣浣寻声看向英俊男子的后方;七楼属于区隔式的半开放空间,除了二间以玻墙分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区域各行其事,共有四个区间;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头的常春藤盆景是整间办公室内唯一的活泼。那个以很随意姿态靠在总经理室门上的男子,已敛去笑意,一副懒洋洋的表情,与面前这个英俊又衣冠笔挺的男人比,显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衬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颗扣子没扣好,露出了黑亮结实的胸膛——胸膛上头有一些白白、红红的的横线是什么?天哪——是刀痕伤疤吗?谢天谢地他没有令人作呕的胸毛——话说回来,他有没有胸毛关她什么事?而且她并不觉得那些狰狞的伤疤骇人,事实上她觉得那比较像是——骑士的勋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别处去!淑女是不会盯着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卷到手肘关节处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上头也有伤疤——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吗?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过来的?这么强壮的人不该这么高的,她目测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静物的比喻;像一只大猩猩、大金刚那一种——这就是动物化的比喻了。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双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长腿上,上头的肌肉结实,那种力度与蓄势待发的猛锐是很吓人的。足下是一双休闲鞋,后跟踩得扁扁的,
像在穿拖鞋一样……整体来说,这人的穿着乏善可陈,很像保镖、打手那一号人物————那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这种长相。她还没有勇气看那个人的脸————上帝保佑她,阿门!这个人的身材已经威胁感十足了,他的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吓人——他不是丑,认真说来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狰狞,虽然看久了会胆颤心惊——浓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岗石切割出来似的,硬得没一点折扣。乍看之下,这外表没什么不妥,可是就是会散发出一种教人冷汗直冒的气势,全身钢筋铁骨也在迸发一种威胁,强悍的气势勃发像想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海盗。
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应该怕这个人的,并且也不应该打量他那么久,以赏心悦目而言,她也许该转回眼光看着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视眼介于要戴眼镜与不戴眼镜之间;也许刚才的感觉全是近视眼的影响,如果她再走近几步看清那个男人,或许就会他平凡无奇,什么气势、什么威胁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开口,双手抱兄没拿正眼看她——事实上他得看向别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说得出划话。他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打量她;不错,她也许脑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惊人——这么美艳,皮肤又难得一见的细腻白晰,看不出一点瑕疵。
“是的,我——”她老实回应,正想有所说明——
“几岁?”丁皓不客气地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这男人主导欲非常强,她心想。问题是,他是谁?那个要照顾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么还没出现?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谢了。
丁皓又问:
“告诉我,你能做什么?过去几年你有没有工作过?”——这种女人能做什么?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让美丽的小姐站在电梯门口被盘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丁皓,进里面谈吧!”孟冠人很自然地搭着朱浣浣的肩,要走过去。
“丁皓!”朱浣浣没有动,不,她已经不能动了!她被吓得不轻,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护我半年的那个谦谦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来——这次换他笑了;而丁皓边低咒边往办公室走去——谦谦君子?!他要把朱建民的头扭下来喂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与丁皓有同样的念头,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项上人头。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没有那么糟,姑娘。他不少谦谦君子,但绝对不会侵犯你;他什么都做过,就是不强暴女人——不动良家女是他的原则。”他的表情很诚恳。
但是朱浣浣却觉得这个人很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侵犯——不,他不会——但他会掠夺。他抚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几乎是被用拖的,给孟冠人拉进办公室。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他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
“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
“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你适合当律师吗?”孟冠人对她兴趣正浓,没空出去追问丁皓他刚才的行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挑这个时刻自讨没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与孟冠人的谈话上,可是一双大眼睛却老是不争气的往门口飘,她轻声道:
“理想与现实是差很多的。我学法律只是想训练口才、训练逻辑思考组织能力,可是却仍无法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我同学就笑我虽是全系第三名毕业,竟然老是被人说得哑口无言;别人一出口攻击我,我就只瞠目结舌的份。”
“就比如是将满腹才学锁在一个珠宝盒中,束之高阁,没法应用罗?”孟冠人贴切地诠释,语气充满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调一辈子也训练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写得很好——上个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师拟的稿,结果胜诉了呢!”朱浣浣羞红脸,为这种肤浅的炫耀感到汗颜。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为她是那种胸无大脑的大小姐,哎!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女人;这么单纯——几近绝种的单纯——应该好好爱护。
“我来追你好吗?”他问,眼光撇想推门而入的丁皓。
“别开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来。她不要他来追求,不合适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身后冷冷传了过来:
“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称称自己的斤两;你没表示,人家还以为你这个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电梯接待员呢!”
朱浣浣一张粉脸涨得更红。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哑口无言,自己气的半死又无从发作;但是——唉!朱浣浣毕竟是朱浣浣,只有红着脸、干瞪眼的份了!——她只转身看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眼见两人对峙的局面,孟冠人双眼瞄来瞄去,暗笑在心头;丁皓呀丁皓,这回看你往哪里逃!为了保命,孟冠人决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来观战当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约,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着阖上的门,心想:这小子什么鬼心思?等会要他好看!然后眼光转回丌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好麻烦的?他厌恶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没有的话,该做别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语气说着,这副神情语气会使一个大男人膝盖打颤、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开——他不是故意要吓她,但他向来就是这种口气。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
“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党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高速你,学历并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
“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时,仰着看向天花板,不觉呻吟了出来——这也是她今天为什么还没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网满布,所有房间的电灯全是灰尘。
她受不了脏乱,因此四天来才这么累,差一口气就可以进棺材了;然而丁皓一点也不感激,他甚至还说她鸡婆,把他的房间变成样品屋,又规定他进来要穿托鞋、不能乱丢垃圾、不能在床上吃东西。他真是会抱怨,哼!倒没听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这住半年,才不会管一辈子与垃圾为伍呢!
这屋子的基本设计很好;当一切弄干净之后,她泡一壶香片,坐在大沙发中环视四周:屋内没有什么陈设,东西少得可怜。丁皓没有把这里当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业没什么美学概念,粗鲁的长相言行,倒是与垃圾不谋而合。
幸好明天是星期天,她这一身酸疼需要好好的休息,实在是累了。已经是早上十一点了,丁皓中午会回来;她揉揉眼有些困的走向厨房。原本行同虚设的冰箱在早上被她塞了满满的青菜、鲜肉——只有早上她才敢走过那一条黑巷,那些恶形恶状的人在中午会出现;即使丁皓说那些人不会害她,可是她还是不信——光是用那些有色的眼光看她,她就吓得半死了。真是奇怪,与丁皓走在一起,她可以感觉到这些很怕丁皓;可是她却不怕他,反而怕起那些人来了。她笑了笑,拿出东西,开始准备午饭;养足丁皓的胃后她才打算告诉他,她早把昨晚买的二打碗面全丢给垃圾车带走了,希望他不会勒死她。
煮好四菜一汤后,她很疲倦地洗澡上床睡了。
电梯上了七楼,丁皓一脸不耐烦的走出来,一边低吼:“你到底想探什么?我已经被屋内那个女人整得够惨了,你居然还凑一脚!”
身后跟着的自然是孟冠人了。
“她四天没出现了,我怀疑也许你在一怒之下不小心揍了她,不敢带她出来见人。身为保护人之一的我,当然要亲眼看到她完好无恙了。”
丁皓瞄了他一眼。
“说话小心一点!我没有打女人的前例。”一面不甘不愿地开锁。
孟冠人马上举双手赔罪:“失言。”
接着,二人都没有说话。
孟冠人见到焕然一新的屋子简直吓呆了;而丁皓则是看到桌上摆着热腾腾并且香喷喷的午饭而呆住了。
“乖乖!”孟冠人首先吹了声口哨。“看看你得到了什么宝!这种好事我怎么就遇不到!将来谁要娶她谁有福,也许我该追她!”
“到地狱去等她!”丁皓将鞋踢到一边,走进去。
孟冠人终于发现一桌的佳肴,冲到桌前抓了一块炸猪排就吃。“看来我们不用出去吃了。”
丁皓真的没想到朱浣浣会煮饭。她是富家小姐,有洁癖,的确很让人受不了;但她会做菜——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她呢?他转身看孟冠人,却看到一桌子的东西快给他吃光了,急忙大吼:“你给我住嘴!那是我的!”
打雷了吗?朱浣浣抬手看了下手表,才十二点半!虽然自己还很想睡,可是雷声吵醒了她。她揉了揉眼睛,走下床,披上一件外套,打开房门,寻到吵闹的声源——只见两个大男人埋首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好象十天半月没吃过东西似的。她应该十分满意才对,他们这么欣赏她的手艺;可是,唉!她又看到两个大男人粗鲁的餐桌礼仪——他们竟然把啃完的鱼刺、骨头往身后一抛,丢在好不容易才洗干净的地板上。朱浣浣不禁摇了摇头;男人都是这样表现出东西的美味吗?
在看到两个大男人为了最后一块鸡肉几乎大打出手时,她才缓缓走过去,从微波炉中端出预留的菜——她知道丁皓食量大,多做了些。
“如果你们肯表现文明一点,我会很感激。”她皱眉看着杯盘狼藉的桌面,不知道该将东西搁那儿好,孟冠人毫不客气的一手接过盘子,她这才能够清理桌面。觉察到一道咄咄逼人的视线,她一抬眼,正好对上与她搁着桌子的丁皓吓人的眼光。他很深思地看着她,朱浣浣连忙低头看看,自己没什么地方不对才放心。
“怎么了?”她问。
丁皓没回答,不再看她了,又投入食物的争战之中。而她却开始惴惴不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再沏上一壶水果茶端到客厅时,两个酒足饭饱只差没打嗝的男人正瘫坐在沙发上。唉!谁也别期望丁皓会有人模人样的坐姿,几天下来朱浣浣已能稍稍调整了一下标准;只要他别乱丢东西、双腿别乱放在桌子上那就够了,坐姿问题就由他高兴了。看在她有半个月直不起腰的份上丁皓不妥协也不行;既然打扫的人不是他,他就最好照着她的方式来做,管他是不是刚强不屈、不折不扣的人!真的,她一点也不怕他;看惯了他恶形恶状的面孔,怕久了也麻痹了,谁叫他平常就是这副面孔!
才要坐下,门铃就响起来。
会是谁?屋内的三人同时狐疑的暗想着。
“我——”她想说自己去开门。
“坐下。”丁皓已走到玄关。
朱浣浣瞪着他的背,她可没想到丁皓这么勤快;这个男人应该待在军队中,老是用命令句。她气嘟嘟的坐在孟冠人身边。
“他是体贴你。”孟冠人好心的解释。
“真有心。”她轻哼。
丁皓一开门就后悔了。他不盯来人,只盯着门把,考虑要不要甩上门,假装不知道有人来按门铃。
“想都别想!丁皓,对老朋友这样,太过分吧!”门外战着一对高挑的俊男美女。男的右手成拳捶了一下丁皓的肩,左手紧握着娇妻玉手,不客气的走了进来,一边还体贴地对妻子说:“走稳一点,希康,这个人的家与垃圾场有得比,地板可以刮出十大桶馊水油。”
“沈拓宇,你他妈的来这里做什么!”丁皓愤愤甩上门,不耐烦地低吼。
然而沈拓宇根本不甩他的叫嚷,啧啧有声地打量一尘不染的屋子,然后眼光落在朱浣浣与孟冠人身上,笑了出来,说道:“难怪!有女人同住就是不一样。嗨!冠人!好久不见。”
孟冠人热络的走过来,张开双臂往希康扑去;但沈拓宇比他更快,妻子入怀的同时,一拳将他打得跌回沙发上。
“喂!我只是想跟大嫂来个法国式的见面礼呀!”
“哼哼!免了!”沈拓宇搂着娇妻入左座。
杨希康笑看丈夫,语带讽刺地:
“拓宇,你的人缘真好!每一个朋友久未相见,一见面都是大打出手,连骂带吼的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
“是呀!我朋友不多,但都是特别的怪物。——喏,大名鼎鼎的“火焰”丁皓。他指着坐在朱浣浣身边的丁皓,再指向孟冠人说道:‘赛孔明’孟冠人。”
朱浣浣终于认出了杨希康。“希康,好久不见了!”
杨希康眨了眨眼,讶异地说道:“是浣浣嘛!哇!自从你上大学后我们就没再碰面了,我嫁给我老公后,经常跟着他在世界各地跑。好久了,四年多了吧!”
“你们认识?”丁皓问出其他两个男人相同的疑惑。
“是呀!我们两家曾经走得很近,近到我哥哥差点娶了希康。哥哥还千方百计找希康来当我的家教,可是那时候希康已是大明星了;于是她设计了一场闹剧吓走我哥,也害的她失去家产继承权——事实上那场同居闹剧是我找人来扮演的。”朱浣浣说得有些心虚,这辈子做的坏事就只有这一桩。
杨希康拉起朱浣浣的手对三个大男人说道:
“我们去房里叙旧,你们聊你们男人的话题吧。”
目送两个身材美貌出色的女人关上房门后,丁皓首先开口:
“你这家伙只有要找麻烦时才会出现!别拐弯抹角了,有话直说;不过我先声明,现在我手中已有一个麻烦,负担不起更多的。”
沈拓宇缓缓点了根烟。“知道石强吗?”
丁皓皱眉。孟冠人开口:
“风云堂的头号杀手?五年前因重伤害罪被判刑的石强?”
丁皓补充道:
“我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替他湮灭证据,只让他抖出重伤害那一案?而那案子其实不是他做的,他发了什么神经学我去蹲苦牢!”五年前他还未出狱时,黑社会中石强已是个冷血狠辣的恐怖份子,行踪成谜。丁皓从未与他对上,因为丁皓正意气风发时,石强还是个流着两管鼻涕的小学生;至于后来他的“丰功伟业”当然是孟冠人提供的。
沈拓宇笑了笑。“我虽身为警官,但仍黑白分明;凡是没有危害到善良百姓的江湖人物,一律不算犯罪。黑道中有自成一格的法律,既然选择在刀口上讨生活,随时都要有身亡的准备。石强是个不错的孩子,恩怨分明;他有一流的技巧,却不滥杀人,他杀国的人全都是与风云堂对立的大毒枭或杀手、老大之类的人物——那些人正巧也是我除之而后快的人物。这些老大级的人物向来不易抓到把柄:表面上做大好人成立基金会行善,背地里有与政客搭上线互相撑腰;骨子作奸犯科,表面上逐渐漂白,警方对他们几乎是无可奈何的。虽然风云堂也是我目前要整肃的对象,不过我不否认五年前他们清除了不少败类,让我省了不少力气。石强才二十五岁,今年出狱,我不要他再回风云堂。我知道你招募那些有心改邪归正的人为员工,并且也给予庇护;我有心培养石强成为台湾的‘死神’,可是我下星期就要到法国去了,少说也要二个月,所以只好来找你了。”
孟冠人插嘴:
“你干脆交给‘死神’去调教,一同出国又不怕风云堂会来骚扰。”
“那家伙目前跑到日本去了,陷入爱河无暇他顾,谢绝一切骚扰;而且石强才出狱,不能出国。”
丁皓问:
“石强为什么要听你的?他对风云堂死忠到替老大顶罪入狱,如果他要回去,你又能如何?”
石强那一案,被沈拓宇低调处理,许多实情被藏在黑盒子中,媒体只能招3些浮面的消息报导;而在风云堂封锁之下,黑道中只知其中大有隐情,也没人知其内情。当年孟冠人对丁皓说这件事时,丁皓心中是有些感觉的——有点惺惺相惜,却无缘相见的遗憾。反正近来无聊得想捶墙,何不来一盘大杂烩,热闹热闹。王平志那小人且搁着,反正没什么大作为;但介入石强一事就好玩了——想当年风云堂与丁家也曾是水火不容的。
沈拓宇喝了满满一杯水果茶。他这些朋友说话都很毒,全都是血性汉子,也都不好搞,要摆脱一件事就得将以身家及祖宗八代的来龙去脉交代得一清二楚。丁皓不会拒绝这种事,算准了他的静极思动与助人改邪归正的诚意热心;他实在不大想浪费口水,可是丁皓这个人是没折扣可打的于是他只好一再喝茶补充口水了。
“我想,这要从他的身世说起……他是风云堂前堂主的私生子,现任堂主邱运洪的弟弟,十年前他母亲死后,他即被接入邱家,接受杀手的非人训练。他这种人忠诚度很够,又是一流的杀手,你想,谁会放过他?五年前他顶了邱洪运的罪入狱,唯一的条件是要自由,因为他不想当杀人机器。邱洪运答应了他;可是他并不是那种会言出必行的人。近几年来风云堂几宗贩毒案都被缉获,财力大大耗损,地盘也是缩小的趋势,邱洪运会不要他回来才怪。石强这个人心狠手辣没错,但他自有他的一套准则。血亲关系是他永远挥不掉的枷锁,而且以他的经历,想谋个正常的工作并不容易,最怕的是风云堂会因逼迫不成而来陷害他;成为一个老百姓后,他身上自不会再有刀枪之类的东西,别人的算就防不胜防了。
我看中的是他从不曾伤害过无辜百姓,淡泊名利,并且也是个血性汗子。他那一身好身手埋藏不用太可惜了;前些日子我与‘死神’提过,他也想收个徒弟,用在正义上很棒的助手。”
丁皓与孟冠人互看一眼,孟冠人摇头说道:
“老毛病!沈拓宇。见一个爱一个,巴不得人人洗心革面当扫黑人员。以前拐骗我与丁皓不成,现在又看中了石强。你哪!好好训练你那儿子还比较有希望。”
“怎么没有?我老爸已经开始有计划的培训了,我那个二岁的女儿也在一旁见习。”
“疯狂。”丁皓下结论。
“怎样?”沈拓宇问。
“你要如何对石强说?他会听你的?”
沈拓宇沉吟了一会,石强本身就是个棘手的问题。
“既然他有心洗心革面,你先给他工作,安排他住在凌月巷好了。”
“住六楼好了,我六楼还有一间空屋放一些杂物;凌月巷不是善男信女住的地方。先将他给带来吧,我倒想看看他到底什么样,让你这么器重!”丁皓伸了下懒腰。
孟冠人呵呵贼笑。“希望这次不是白忙一场;据我所知,你相中的人从来没有依你所愿成为警界奇兵。老是相中出狱的人,有毛病!”
沈拓宇不以为意地说道:
“只要一个个不再走原路我就很高兴了。要是石强能摆脱得了风云堂,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基本上就十分满足了——虽然我很希望台湾也能有一个‘死神’来当清道夫;有些案子,警方无力侦办,实在很泄气,四年来你们二人也算达成我最高目标了。受刑人出狱的路是很辛苦的,在找不到工作及过去犯案的不良记录下,百分之八十的人又走黑社会、重操旧业,因为社会上一般总是不肯给他们机会,老爱拿有色的眼光看他们;所谓的一些辅导机构辅导工作总是做得不够扎实,形同虚设。你们给了他们一线光明——唔……今年的好人好事也许我该去为你们报名——”
“闭嘴!”丁皓嫌恶地看他。
“别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头,老让那些沽名钓誉的财政大老风光,这是什么道理!”
孟冠人也凑一脚。
“我们丁皓喜欢别的,来个‘丁皓慈善会’好了!我当发起人,负责宣扬他的善行——--”
“闭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会,终于改了话题:
“那女孩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你的地方从来不许女人进来的。莫非春天是发情期?‘死神’那家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现了个尤物,唔——远一点的话,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热恋;春天,恋爱的好季节。”
“丁皓负责半年内保护她的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这一边,以防丁皓又来打人。
沈拓宇难以置信地一愣,然后爆笑出来。
“贞操——哦,叫丁皓来保护?我的天!哪个不长眼的人做出这种蠢事?”他吸一口气又道:“我猜——不出一个月她就会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鸳鸯蝴蝶梦’。你不是种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发不可收拾的那一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不会想沾,你就是圣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锐,一个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与那女孩的特别电流。
丁皓眯起眼。他早知道让那女人住进来是不明智的事,接这个case更是超级烂的馊主意。朱浣浣那种尤物型的女人谁不想?他当然想!不过他要是会动自己的商品就该死了。
房门正好在这个时候打开,杨希康笑看丈夫道:
“谈完了吗?还要去幼稚园接宝宝哦。”
沈拓宇战起来。
“再联络了,丁皓。我会叫石强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俩走向门边。
“确定不要吻别吗?”孟冠人跟到门边,不死心地问。
“要!我给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别过脸。
“别闹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门。
“一定。”朱浣浣点头。
阖上门后,孟冠人再度坐回沙发,叹道:
“沈拓宇走什么狗运娶到这个大美人!”
“你们怎么会认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们是半个黑社会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说。”丁皓又伸了个懒腰,用下巴点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狱,沈拓宇那家伙就相中他,要培养他当正义人士,后来没达成而作罢。那时丁皓家中的组织初解散,可是却有人利用丁家名声进行一项跨国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为了家中的名声自然义不容辞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湾,而美国那边的‘死神’也侦察到台湾来,那一案销毁了泰国的一处毒品供应站,并且抓了一大票各国毒枭坐牢。后来沈拓宇总是介绍甫出狱的人来丁皓这边工作;有能力开店的帮助他开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礼遇。”
“死神?”又一个怪名字,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个人,以后有机会见到再说。”
“哦……丁皓是好人罗?”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这是侮辱。”他轻抚她一撮秀发,淡淡地说着。
朱浣浣突然觉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无措,不敢再问为什么了,急急战起来说道:“我去洗碗。”一溜烟冲入厨房。
“这个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议。真是的,本来他还担心丁皓会吓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长相太酷、太慑了,女人与男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发怒。这样一个“威仪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还能产生什么别的?可是他刚才发现朱浣浣逃开是源于少女羞怯,不是恐惧,心中也有了个底: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单纯了,心思没那么曲折。如果你看到前两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车那股劲儿,你就会知道受苦受难的人其实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车时那个糗样,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一世英名全毁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规矩条款有法律全书那么多,就会知道现在是谁在当家!”丁皓抱怨着,但没发现自己口气中含了一些宠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够了别人畏惧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门看到别人戒备恐惧,再好的心情也会一扫而空。
“还挑!你这间千年顽垢横陈的垃圾窝要整理干净有多费力你知不知道?你没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样有多狼狈?她的双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证他一身细皮嫩肉必有多处淤青酸疼。别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窝,你不遵守她的规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你叫她什么?你管她细皮嫩肉疼不疼!将龌龊的画面给我从你脑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气;浣浣?叫得好亲热,他都没这么叫过!
“呦——现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还故意扯开喉咙叫道:“浣浣——小浣——浣儿——”
朱浣浣从厨房门口探出头,看着孟冠人说道:
“没有人这么叫我。”
“连名带姓?你哥哥怎么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缩回头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他很讨厌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过来吃饭吗?”孟冠人大声的叫着。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应。
丁皓提着孟冠人的衣领到门口、拉开门,咬着牙问:
“你以为你在做什么!”
“事实上我还考虑要搬过来住。”孟冠人不怕危险地虎须。
“少作梦!里头那个商品归我保护;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许你动她脑筋!”
“做个朋友嘛。”“想都别想!”丁皓将他丢出去,甩上门。没来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烦燥了起来,直直走入房中将自己丢在大床上,脑中却挥不去厨房那一个倩影。唉……他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