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言情>> 席娟 Xi Juan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72年2月)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原茵、练华是时下流行小说市场的二大闪耀名人;
  可是她们都很聪明的婉拒了出版社举办的书友签名会!
  别以为她们是因为长相“安全”才羞于见人,
  相反的,她们可都是大美人一个……
  不曝光的原因呢?
  会是怕情海生波?
  恐怕没那么“单纯”吧!?
  该不会是……
  嘿!不可说!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声尾
第一章
  读者眼中的女作家,似乎全都该是一个模样;她们不能长得太“安全”,身材最好是瘦瘦长长,不然娇小玲珑也好;全身上下一定得要充满一种叫做“气质”的东西,举手投足间有无可掩盖的书卷气。然后,在与读者交流时,最好带点欲言又止的神秘气息,好引起读者更大的好奇心!千万不要相信读者在信中所言:无论你是圆是扁,我们是因你的才华而爱你,勇敢的走出来吧!一旦你信以为真,你就死定了!因为曾有一畅销文艺作家在成名多时后,千呼万唤之下,怯生生的在封底印上自己的玉照——瞧瞧他人怎么说来着?直接一点的呼喊:老天!她这副尊容也敢见人?恶毒一点的便是:哎!出版社大作善心,发门神照让人避邪啊?……从此以后,那位作家不堪忍受这种尖酸冷语,即刻消失……等等!别以为她寻短或封笔了!别担心,她只是改了笔名!而且,死不肯再受读者甜言蜜语所惑!
  纵观小说前辈们种种惨痛的经验之谈,原颖人在步入小说界后,决心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收到来信欣喜若狂无妨,但绝不在被兴奋冲昏头时做出会让自己遗憾一生的决定!
  她丑吗?不不不!她很美!但绝对不适合曝光!否则她的书本销路也会亮黄灯。
  亮黄灯代表“不一定”会影响销路!但因为她并不十分符合读者大人们的期望,于是乎,连编辑众将官也不敢轻易让她曝光。因为似乎还没有那一个读者认为作家应当长得艳光四射如模特儿。作家可以长得安全,可以生活邋遢,可以神秘作怪,但就是不能美得过火,什么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偏偏,她——原颖人,笔名“原茵”的流行小说作家就是这副德行。
  全世界的观念都差不了多少!美艳的女人一旦在工作上表现出色,大都会引起多方面的质疑。“胸大无脑”是男人给女人的侮辱;“美丽等于花瓶”是女人对女人的荼毒!连女人自己都争相贬损了,可别还无知的大声疾呼:为何女人永远无法与男人平等?问问自己吧!原颖人记得,她第一次投稿“权威”出版社时,主编决定替她出书,一约见,即不客气的问她:是否找了别人代笔?没有人相信美艳的女人会痛下苦功去认真做某一件事,尤其写作这条路异常寂寞——一台灯、一书桌、一枝笔、一叠稿、一个人——是的,一个人!主编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她会安份笔耕而不利用天赋去更有发展的行业工作?长得安全又孤僻的人只得认命,因为耐不住寂寞也得耐,别无发展嘛!
  当下,原颖人肯定了“权威”出版社不是她伸展大志的地方,那“安全”的女主编根本不会相信她有写作的能耐与以此为事业的决心;所以,她拿回稿子改投“青春”出版牡。人总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这次,她不再刻意修饰,土里土气、不施脂粉的走进青春出版社,也顺利的看到自己多年的心愿实现了!
  笔名“原茵”的女作家在万家争鸣中成了新作家之中的一个。雄心万丈的立誓要争出自己头上一片天,而且绝不会做出有损自己前途的事!
  也合该她排对了时机;在外国翻译小说抢滩进攻、掠夺台湾小说市场四、五年后,由早先的如火如荼,到后来的疲乏,然后著作权法实行,抑制了翻译小说的肆虐;却也因外来小说的刺激,适时的激起了有志者创作的决心。幸运的是,读者群渐渐厌倦了外来的东西,支持本土的创作,才使得这股文艺小说潮奠定了根基!而她也才得以顺利出书。三年下来,还算略有小成。
  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中,想要出名,就得有个人风格;早期的琼瑶女士之所以轰动是因为她有丰富的诗词涵养,虽然常常悲得乱七八糟,可是她出名了!原颖人为自己设定的路线是温馨又浪漫的,绝不轻易制造爱恨误会之类的东西,只是在生活中体会生命,反省自身,并且珍惜身旁的事物;就因为有别于其它众多轰轰烈烈的大作,她的作品像是一股清流;因此,她成名了!在一年前光荣晋身“青春”出版社主力作家之林。
  当作家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真的!她绝不愿受读者所影响,变成他们期望的那种人,但她却又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作者该有的形象——
  一个作者应当文静优雅。
  一个作者应该深居简出。
  一个作者应该坐在高级咖啡厅沉思一下午,面前摊开一叠稿纸,托首遥想梦幻事物。
  一个作者应该随时背起行囊夭涯海角流浪,望尽世间沧桑,抖落一身哀愁……
  一个作者……
  她给自己的“应该”条款至少有二十条!可是拿起金算盘拨拨打打,她发现当作家之所以会饿死不是因为稿费少,而是作家“应该”的浪漫导致挥霍无度而入不敷出以致饿死!作家难为,因为无聊的想改变自己以符合他人心目中的形象。
  天性是无可奈何的!谁教她唯一符合作家条件的便是敏感又神经质的特色,总觉得不像作家会对不起谁似的!她怕人批评,怕死了人家认为她破坏作家的形象。
  搬到台北已经二年了!是为了交稿方便,也为了远离催她结婚的父母亲友。租下了二房二厅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当起二房东来了!虽然手头宽裕,但她的钱想用来环游世界,能省则省!二年下来,来来又去去的室友好几任,直到半年前搬来了一个叫做萧诺的女人,就一直没再变动了!原颖人心想萧诺至少会住到她想嫁人为止。对于这个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与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户,常常看到她房门下方透出的灯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来泡面,二人对看一眼又各自回房。一阵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阵子的大吃大喝,出门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说漫书回来啃!咦……这症状……与她太像了!
  她向来很尊重别人的隐私权的,绝口不问他人的职业与其它,可是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问了!然后萧诺很直接的丢给她一个答案:她是文艺小说作家,笔名“练华”是也。
  哇!哇!哇!练华耶!那个晚她一年出道,却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红人的练华!主力作家中的头号排名人物!当时原颖人脑中想到的只有读者来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欢你的小说,但练华的更棒,我支持你们!所以她决定讨厌这个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决定归决定,与萧诺相处半年下来,还找不到足以让她挑剔的特色来讨厌,这使得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萧诺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读者对她的期望。照理说,她的路线属于活泼、俏皮,兼带一点大女人主义;强烈的个人特色自然拥有一大批“心有戚戚焉”的拥护群、死忠的忠实读者。在未见到她本人之前,原颖人每每在拜读她的小说之后,心想她必是个毒舌派——又幽默又风趣的人种;连长相也不忍太苛责的认为她应该长得很安全,是个大顽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跃!
  但她偏偏不是!
  萧诺是个外表斯文秀气的女子,娇娇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板,像个永远的学生似的。又加上睡衣休闲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样款,反正,每次一出门,人家都当她是在学学生,一个清秀、干净,但不***思打扮的女人。
  这个形象恰恰正好是读者大人们认为原颖人“必须”有的型;因为她写的小说中,女主角向来温雅单纯又善良。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颖人长得一副故事中坏女人的模样!看来美艳成熟,衣着虽不致于太考究,但却也无法学得来萧诺的“三分之一”衣着——她穿来定会不伦不类!身材又太惹火,种种寻常女人梦寐以求的条件却几乎让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泪!作家是不能太艳丽的!
  至于个性方面,那个萧诺倒是一反文静的外表所显示出的乖巧雅致,事实上那女人可以说是无情的,这令原颖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个秋末的黄昏时分,她们二人连袂去超市采购了一星期的干粮,准备在未来数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问世事,闭关修炼去也。二人把走路当毕生唯一的运动方式,沿着人行道走回家。途中,就见一只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风中缩在一排自行车的夹缝中,以弃儿般的目光对每一个行人乞怜。
  老实说,这种犬类在台北市捉狗大队捉不胜捉之中,仍有数不尽的漏洞之犬,横行于各个死巷缝隙中与人类争地盘,占地为王。在现实社会中,人人在自顾不暇之余,谁会有多余的心思对他们投以注目的一瞥?没有踹上一脚就算他们走运了!可是她们是“作家”哟!常常在小说中写着女主角如何的保护可怜野狗来表示爱心与悲天悯人情怀,那么她们就必须比别人更有爱心才行。但,学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来的心思照顾?到时别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传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爱心嘛!弄一根香肠给他吃如何?还来不及行动,就见萧诺放下手中的东西,跳在小狗面前!当时原颖人惭愧不已,心想自己只是为了形象在敷衍爱心而已,而萧诺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小狗,冷言道:
  “有点骨气行不行?你是只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该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价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么?当乞丐呀!好吃懒做的东西!不管是人是狗,饿死一个少一个,还不快去找营生!再待着,我马上打电话找捉狗大队来!你帮人类看过门吗?好手好脚的敢向人类乞食!丢不丢脸呀?……”
  一番斥责,也不知道那只狗听不听得懂,反正那狗到后来像是夹着尾巴逃走!换作原颖人也会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来又有些惭愧才让她讶异!
  所以说,这个矛盾又奇特的萧诺是深不可测又可怕的。对狗如此,对乞食的人类也相同。好手好脚的人来当乞丐她会上前去对那人做即席演讲,讲到那人落荒而逃!至于肢体残缺的,她也不会给钱,她会打电话到相关的社会福利单位,请求协助。通常,会见到那票乞丐在倾刻间消失!原来不是真的穷,是有集团在幕后操空的!
  萧诺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说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为容易招人议论。
  她们二人笔风不同,个性与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赶稿时没日没夜,对环游世界有一种向往。再一点不同的,是原颖人想嫁人,而萧诺的脑中只有“独身”两字。
  是的,二十六岁的她想嫁人了!
  如果她想在三十岁结婚,就该在二十六岁开始谈恋爱,所以她才会开始着急!一个作家该怎么谈恋爱?什么样的人才会是适合她的对象?
  爱情成了她职业中的一种冒险,因为她是作家,在笔下谈情说爱赚生活费,那么,天天纸上谈兵的人是否该在实际演练上比他人更得心应手?
  她想,她的“作家应该条款”又多了一条了!
   ※  ※ ※
  “度假?”萧诺从小说本子中抬头,扬眉表示她的不解;往上抬的脸蛋完全表现出求知学生的清纯状!不知情的人必会当她天真又善良,列为稀有动物来保护着。但这动作只是她询问时的表情,当她赶完稿的半个月之内,她几乎学起懒猫,一动也不动,天天盯着小说漫画看,想与她说话也得排她看完段落的空档,否则她不会理人。
  原颖人忙不迭的点头,身形几乎算是谄媚的半趴在沙发外沿,双手扶着扶手,只差没吐舌大叫两声:汪汪!否则还真像一只等主人临幸的狗。
  “是呀,是呀!你昨天已交稿了,而我打算四月份才开稿,只要五月底前来得及出书就行了!这么算来,这个月算是我们的休养假期,我们去度假培养灵感,连主编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的!作家找灵感,天经地义嘛!”
  “培养灵感?”萧诺睨着她,扬起一边的嘴角,表示她的讥讽又要出现了!“当个业余者你大可培养一百年的灵感,爱写不写都饿不死人!但我们?醒醒吧!小姐,我们这种专职的人差别只在写多写少而已!直到那天你拿起笔,却连一个字也掰不出来时,就代表——你——完——了!”
  这是血淋淋的事实,所以萧诺嘲弄有理。当你有一个构思时,一旦开了稿,心中必须想的是如何将故事发展到十一万字,并且让十一万字嚼起来丰富有味;而不是天天大叫着:灵感在那里?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浮上心头也是稍纵即逝,永不回头。靠它?等死还差不多!
  “说吧!你大小姐有何企图?坦白从宽,说谎从严!”萧诺收起小说,盘起双腿,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是认为你已经很久没有背起行囊到处走了,我也是。所以,我打算咱们一起到垦丁去玩半个月如何?三月份不是旺季,所以他们的度假小木屋很便宜,租半个月又打八折,开拓视野对作品内容的精彩度有很大帮助……”
  “你更年期到了吗?”
  “萧诺!”
  “由单身贵族期转为想结婚那一期。”
  这萧诺不是简单的角色!原颖人叹气道:
  “如果期中有艳遇我会很感激,但没有也无妨呀!只不过,我想充实一下自己。每当写了三本书之后,我都会有贫乏的感觉,才会产生找伴侣的心思。女人总要嫁人的,即使没那姻缘,总也要谈几场恋爱来现身说法!写小说的人却没谈过恋爱,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而且,死守在角落,那来的机会接触他人?更别谈白马或黑马王子了!等天上掉下来呀?”
  萧诺想了下——
  “你对自己目前的名气不满意吗?还是没有安全感而想找一张饭票来保障终身?”
  “拜托!我们谈的是度假,不要再对我做心理分析!麻烦你大人高抬贵手,运用在你笔下主角就行了,别找上我。我相信我还可以写个十年,而且我又没挥霍的习惯,老了后也饿不死。你到底要不要去?”
  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书中充当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对他人产生好奇,想将人由里到外扫描个透彻。不必苛责萧诺,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将自己当白老鼠来观察。
  耸耸肩,萧诺问道:
  “什么时候去?多少钱?”
  “三月中旬,十天后,至于价钱,我再确定一下,明天告诉你。”她充满期待的看着萧诺。
  “可以。等我看完这一堆小说漫画大概也能成行了。”萧诺又抓回她那本小说,不再言语,代表谈话结束。
  这就是萧诺!干净俐落,并且不会热情的去与人热络,完全与她书中所写给人的印象不同。
  可别以为她看小说漫画太不务正业,这些可算是她们写作人的必做功课!若没有看看他人写得如何,怎么能力求自己改进?畅销的书有其畅销的原因。写得差的作品要拿来警惕自己别走相同的路;或许在别人的作品中还能找到激发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说是必要的。有时候连自己的小说也要反复细看数十遍,不是自恋,而是要诊断其不足处。既然人必须向前进,作品的水准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萧诺此时正在做这么“重要”的功课,她怎么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扰?通常看到萧诺这么认真,原颖人心中也会有些恐慌与不甘心。她总希望有一天,她会是“青春”出版社的大红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萧诺后面。这样想不知道会不会太小人了?真的!她从不知道萧诺会怎么想,也从不见她自满过。
  讪讪的拿了皮包,决定去找朋友谈天!萧诺是她的同事、敌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  ※ ※
  人类是很奇怪的,总是认为他人的东西比较好。像原颖人的同窗兼好友黄耘春就崇拜练华崇拜得半死!反而对原颖人的作品有诸多批评;而且这批评还是来自知道原颖人即是“原茵”之后。之前不知情时,还四处介绍亲友说“原茵”的作品不错,有前途;现在没有批评得一文不值就该偷笑了!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反正朋友拿她来糟蹋践踏似乎也只能认命!谁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坏事糗事没一件逃过黄耘春的视线?!想崇拜也崇拜不起来。要是黄耘春知道与她同住的那个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顶顶的练华,不知会有什么惊人的反应?!原颖人不是故意不说,但基于道德,她不愿四处宣扬练华与她同住的事。一如原颖人也有一些喜爱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从不让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与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觉当然好,但若造成骚扰就难受了!在真实世界中,她们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难行又何必?何况她写书三年,早已过了为一封鼓励的来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读者的批评或赞扬已不再是支撑写作动力的全部粮食。别怀疑!读者与作者同样痴傻,作者可以因读者的赞扬而成为没日没夜写作的疯子,至于对作家有诸多幻想的读者则是傻子,谁也没占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黄耘春是个咖啡屋的老板——之一;由七个志同道合的女生合伙开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办了老板兼打杂的工作,各司所长;而她接掌了出纳兼会计。小店成立两年来居然还做得小有盈余!目前在西区又开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余,倒也有钱在尖峰人潮时间请工读生帮忙,因此她此时才能端着一壶咖啡,排了个靠窗的角落与原颖人闲磕牙起来。
  “大作家,两个月不见,敢问孵出了几本大作?来点马路消息如何?”两年来她已非常明白,这女人只有在稿子脱手后才会四处找人吸收一些人气,然后等她又手痒时必又会六亲不认的缩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赶稿!
  原颖人瞪着一双明眸,做茶壶状的指着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这个大胆刁民居然将它形容成随便混饭吃的东西,该当何罪?!”
  “得了!要阿谀谄媚,有你那些死忠读者还不够呀!不过,不是我爱说,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说实在没什么看头!比不上练华那本新书。你就不知道,来这边的人只要提起小说,唯有练华二字。”
  “你别想要我替你拿练华的签名了!”原颖人咬牙切齿的磨出这些阴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拥有不少读者,何必与我一般见识!如果你能顺手替我要张照片就更好了!要亲笔签名的哦!”当下见风转舵,黄耘春圆圆的脸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机会的话。”为了怕她希望幻灭,原颖人向来没有认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丢脸!去向另一个作家要签名照?她自己这个作家的脸将置于何地?
  突然,黄耘春的脚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么?”
  “靠门那一桌的那个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证打从你进来后,他一直没把眼光移开。”黄耘春小声的对她使眼色。
  这是身为女人的骄傲。也许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恼无聊状的同时,内心会被虚荣心吹得飘飘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颖人自知长得有些媚,看来很好勾搭的样子,也就因为如此,打十四岁开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种来搭讪。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绝不会有人认真的待她。有了这项认知,她更应该目不斜视、端庄自重,否则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证人家立即当她拋媚眼,到时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真不知是什么道理!她全身包得连蚊子都会给闷死般的紧密,怎么还会有不肖变态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恋爱,但绝不是在随便的情况下、随便的天雷勾动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亿男人,全台湾有一千万男人,她不必太着急,更无需因一个无聊的盯视而在心中想得乱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庄、要有气质、要特别,尤其挑对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笔下写出的情景,才不会让读者们幻灭!这条款是……唔!作家的面子问题。
  “喂!看一眼嘛!长得挺正点的。”黄耘春又踢了她一脚。
  原颖人却故意将右侧的秀发垂落到胸前成帘幕,阻隔一切可能的注视。会对一个陌生女人行注目礼的男人会是什么好东西?不是色鬼就是登徒子!
  “颖人!我这间小店的客人都挺有水准的,那俊男也许是某一栋办公大楼的白领上班族,全身上下都是雅痞的味道。相信我,这么好看的男人很少见的,交来当男友会很风光。”
  原颖人不为所动的改了话题:
  “你要,你自个儿接收去。对了,我十天后要去垦丁玩半个月;你上回说过小木屋的经理提到三月份木屋打八折的事,还算不算数?”
  “咦!你自己一个人去?”
  “和我室友,萧诺。”
  黄耘春怀疑的看她。
  “我记得你与她并不太熟,连她在做什么工作你都不知道,不要到时被卖了还不知道!我说你那室友像个冷面杀手,只一张脸乖巧状的骗人。”
  这就是黄耘春对萧诺的批评;所以睿智如原颖人者矢口不提那女子正是练华,黄姑娘心中烙着光圈的天神是也。看她对朋友多好,怕朋友承受不起幻灭的打击!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萧诺有她的好处。”否则她也不会成为青春出版社最红的作家!原颖人心中叹了数声,这是她胸口永远的痛。“先说好,我的预算不多,只付打八析的租金,可以吗?”
  “可以!可以!反正木屋空在那里也是没得赚,明天我回电给你,随时可以成行了。大作家居然向我这个小生意人哭穷!啧!”
  由黄耘春的性格上可以很明白的了解到为何她会狂迷练华的小说。爱笑、爱凑热闹,又直肠子,加上一点点刻薄不饶人,正是萧诺笔下常见的人物,声气相投,也难怪会对上了!相形之下,她原茵的小说温温的、淡淡的,女主角一律甜美清秀、灵气出尘、规规矩短,那吸引得了那些喜欢重味道的小说人口?只能说,她的读者不在这范围里了。
  初春的午后时光会让人慵懒得一动也不想动;而文字工作这个自由业让她可以在闲暇时放慢生活步调。不明就里的门外人看了,就会称之为作家的悠闲浪漫;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当她们赶起稿来绝对比施法的女巫更骇人!披头散发之外,偶尔还会哀号数声,甚至不能忍受任何细微的声音。闹钟的滴答声会像催命铃,蚊子的嗡嗡声是造成大脑断层的哀鸣曲,收音机里传出的歌声听来如丧考批……在这种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若还有人相信作家会点一盏蓝色灯光,手捧一杯清茗,托腮凝望窗外星光,衣服任微风飘起拂动,唇色上扬,偶尔灵思乍现,在绿色稿纸上写下美丽的爱情故事,优雅的挥洒生命,度过愉快的时光……哇哈哈……原颖人与所有的小说作家会先笑掉十副大牙!
  真美好的构想!但凡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多为虚幻,可不是?
  陷入发呆状态,是作家的专利绝活!一般人称作家发呆的蠢状为“凝思”,呆滞的表情在别人添加染料的眼中便是带着美丽与哀愁……此刻,原颖人不知不觉地陷入“凝思”中,想着公寓的水电费要交了,马桶会堵塞,回头得买通乐,堆了一星期的衣服要记得洗,否则明天没衣服穿了……
  “呀!走了!”
  黄耘春离开了好几次,都是因客人要结帐;此时又坐回来,口气不胜惋惜,也顺带唤回了原颖人的“凝思”。
  “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又解决了一壶咖啡。
  “那个俊男呀!原本一直在看你的那个,刚刚结帐走了。我不小心瞄了他的皮夹一眼,哇!有四、五张金卡与好几家高级俱乐部的会员证。一定是主管级的人物了……”
  “才看“一眼”就看到那么多,你的眼睛装了x光吗?”原颖人伸了伸懒腰,发现自己竟在此消磨掉了三个小时,是可以回家了!“顺便告诉你,现今世上朴实人种不多了,尤其是上班族。别看他们衣冠笔挺,皮夹内会员卡、什么卡一大堆,多得是打肿脸硬充胖子的人,我是单纯善良的乡下姑娘,不会乱做富贵美梦。”
  “亏你还是个制造美梦的人!”
  “美梦要做,现实也要过,唔,结帐!”
  某方面而言,她与萧诺还真是像!这也是为何她会找萧诺一起去度假,而不是找黄耘春的原因了。
  步出小咖啡店,望了望天色,决定上超市买火锅料煮什锦面;她与萧诺都像一辈子没吃过正餐似的,连月来一直都吃泡面度日,也该好好补一下了!旋身砖向超市的方向,不意瞥到一个西装革履的身影,倚在对街一辆拉风跑车旁,有些邪气的目光正透过太阳眼镜投射到她身上。是在看她没错!当他们的视线衔接上时,那男子搁在车顶的手向她扬了扬,唇角勾出好看的弧度,是个长相挺端正的人,但态度太不正经!原颖人没有多看他一眼,转身离去。他先生尽可当他的阻街男,她可不陪他当伴游女郎!她可是个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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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家靠筑梦生存,振笔疾书,挥洒出一个又一个满足少女少男纯洁心灵的美梦。但少女少男的心是很难捉摸且相当喜新厌旧的;尤其当今新人辈出,多得是才能出众、筑梦技术高超的新作者。即使已晋身为老作家之列,仍要有所警惕;因此,不断充实自己是必须的功课之一。抬出这么个大理由向出版社解说暂时遁逃的原因,是任谁也反驳不了的!充电是何等伟大的事!即使出版社严重缺稿也不能反对。何况目前出版社的稿子堆得有好几座山那么高,那差得了两部稿?没法子,想冒出头的人太多了!
  “四月份才打算给我稿?大作家!你与练华都是我们“青春”的主力台柱,怎么可以同时说休息就休息?”田牧莲夸张的呼叫着。身为出版社的主编兼催稿大王,她最擅长以一张名嘴哄得人服服贴贴,再怎么没名气的作家只要在她眼中尚有利用价值,一律吹捧得让人飘飘欲仙,让他(她)以为出版社的存亡完全操在他(她)手上。
  像此刻,一听到原颖人说出尚无小说大纲且要出游一事,马上换来田大主编捧心饮泣的面孔!
  要不是和她打交道了三年,原颖人必仍会一如初时般当真认为自己多伟大而懊恼不已呢!
  “得了!我看过新上市的书了!有两位新作者前途不可限量。而且我知道你手中还有七本稿未出,一本我的,二本练华的,以及其它几位大大知名的老作家,垮不了的。你就只会诳我,在萧诺面前你那会这种演法!”原颖人老大不客气的点破她的夸张。她就是太好骗了,才会在三年来舍生忘死的拼命写,生怕出版社会因没书可出而垮掉!换作是其它作者,多得是以不同笔名投稿于不同出版社;照她们的说法是:鸡蛋不可全放在同一篮子中,换笔名是为怕得罪各个出版社。这类到处游走的作者,准会笑死忠的人太愚笨!大家心知肚明得很,青春出版社已小有名气的作家中,只有练华与原茵没有将稿子投到其它出版社。
  原茵是死忠而且笨,而练华则是讨厌变来变去的麻烦;她们绝不相信笔名换来换去,稿件投来投去,就会增加多少知名度与销路。写不好就是写不好,即使再会耍手段,也还是没有出头的机会。换几家都一样。
  “休半个月太长了,还是咱们折衷一点,你趁休假时草拟故事大纲,回来咱们讨论讨论。”田牧莲从书桌旁抽出一把读者给原颖人的信件,也抽出一份去年度出书销路的总排名——她深谙适时刺激的效果。
  原颖人接了过来,双眼上下扫描,边道:
  “我回来会给你大纲,也要这么要求萧诺吗?”该死!又排在萧诺后面,只有一本卖得比她好一些。
  “不,她快手得吓人,不必人催,她自会有稿出现。倒是你近来步调懒散,加油吧!两人同住一起不会有压力吗?”田大主编一副吸血鬼的狰狞面孔。
  “你就是巴不得我们自相残杀到死!”丢开纸张,媚眼一扫,心想可以暂时躲开这女人的轰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田牧莲纤纤玉指刮了下她白玉似的面颊——
  “把我当小人看,天理何在!我们还打算今年多加一些宣传重点在你身上,让你的声名凌驾在萧诺之上。还不快快感激我!”
  “古人说:大恩不言谢!何况这小恩小惠又未必有成效,还敢来邀功!”
  “是是是!你大作家的金科玉律,小女子受教了!一同吃饭去吧!顺便挑几本书回去看。真是的!愈来愈有萧诺的架式,百分之百的难缠。”转眼又是另一种姿态。
  身为主编,恐怕必须有十八般武艺才成了!而……像萧诺?倘若自己可以学得她那般冷静淡漠的心肠倒是件不错的事!偏她只是外表与人不易相处,内心却比谁都神经敏感,学了个半调子可不好受。
  哎!她只是个以练华为竞争对象的可怜作家!
  与田牧莲前往川菜馆吃午饭,才坐定,就发现侧方桌子旁有一双注视她的眼眸,一个同样衣冠楚楚却眼光放肆的人。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吧?
  台北果然很小,又因是盆地地形,把人全挤到盆底来相会了!所以有二百万人口的台北事实上小得可怜。
  那男子有一双眼尾上扬的桃花眼,漂亮得不得了!要不是那一双墨黑的浓眉紧锁住些许端正,恐怕早轻佻到骨子里去了!他对她露齿一笑,眼光在无墨镜的遮掩下,放肆得紧。
  “认得的人吗?看来很有派头。”田牧莲低声在她身边问着。
  原颖人差点习惯性的回予他一笑,猛然想起他与她根本是陌生人,才收住笑容,伴随口水一同流进胃中,冷漠的扳回了脸。幸好幸好!没失态,否则就真的像花痴了;尤其在主编面前,她更要有作家的样子,否则让人想将她归类到私生活不检点的一方,那可够她心碎了!于是急忙否认——
  “不,完全不认得!我三年来天天告诉你,我没交过男朋友,之前是因为壮志未酬,不谈儿女私情;如今是惊觉年华已老,前途渺茫,没学会求偶的花招,那有可能认识男孩子?”
  “看来你的春天就快到了,谈个恋爱来增长见识如何?而且那体面男子看来花得很,必是一流情人、十流丈夫,且是那种谈“婚”色变的人种,你可以很放心的尽情浪漫。这种人绝不会想套牢你,你大可自由自在写个一百年小说,又有人可以谈情说爱,出门不必付车钱饭钱的惬意过一生……”
  这女人就是话多,而且自私得让人想不唾弃她都难。
  “将来如果你失业了,可以去当皮条客!不然当吸血鬼也成。你就是巴不得我写到老死,没有家累来烦我。到时我写的书没人看了,你养我?”她杏眼一瞪,企图以凌厉的目光让田大主编吓到抱头鼠窜!
  可惜呵!一个艳丽又带点傻气的外表是不太容易让人害怕的,顶多看来像在发娇嗔,所以田牧莲大呼吃不消——
  “别对我拋媚眼!我上有老公,下有子女,不能与你双宿双飞,你的电波扫错对象了。”
  “唉!你真是吃定我了!”与那种人生气无异是加倍让自己生活痛苦。人家堂堂一个见识三教九流的大主编,什么阵仗没见过?她小小一个闭门造车的作家那是对手?
  田牧莲嘻嘻一笑。
  “我吃你作啥?你的秀色我可是吃不消!难得长相艳冠群芳,不去当明星,来当爬格子的作业员已够蹧蹋了,再不善用天生美貌钓个财貌双全的男友,就真的暴珍天物,我要替老天叹息了!”
  财貌双全?世上真有这种男人吗?忍不住又瞄了眼一直放肆看她的隔桌体面男。外表尚可,但财?别妄想了!一个年轻男子有钱只有一个原因——他老子是富翁。否则没有人会在三十岁以前坐拥财富。但公子哥儿?不不不!留给一心巴望当凤凰的人去追求吧!然后攀上枝头任人使唤一辈子当个小媳妇,何苦?
  才想着,那男子显然以为得到了暗示,握着一杯酒移驾了过来。
  “我们见过,昨天下午。”他潇洒的举杯,上扬的美丽唇线逸出柔和的男中音;他唱起歌来一定不比费玉清差,非常的舒服悦耳!但脸上表情过分自信自得。
  “我不认识你。”原颖人不客气的响应,低低的嗓音充满百分之百的冷淡。
  “可以坐下来吗?”他己拉开椅子了。
  “请便。但我们要结帐了。”原颖人抄起帐单,一手拉起正在喝茶的田牧莲,害她差点呛死!
  “颖人……”田牧莲又咳又叫的任她拖着走。不时的回头看那位应当很尴尬的可怜男人;不料却见到那男子脸上完全无怒色,反而噙微笑,双眼闪动兴味与挑战的光芒,饮下手中的酒,像在宣誓什么。霎时,敏感的田大主编立即明白——有什么事将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了!
   ※  ※ ※
  在悠闲的度假时光中,看着一叠读者的来信,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一个写作的人大都靠掌声来支撑写作的欲望;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或持反方向的批评,都代表他们全用心看过自己所写的书,不论是谁,都该偷笑了!连萧诺也暂时搁下她那些漫画,一早与她窝在小木屋铺着地毯的阳台上,迎着暖阳度过一早鸟语花香的时光。
  并非全部的来信都是盛情支持的人,有些是批评,有些是捣蛋,也有些是倾诉自己的心情故事。像现在,在笑了两个小时之后,原颖人忧心冲冲的抬头问萧诺:
  “我的书真的不值一看,了无新意吗?”
  萧诺反问:
  “有几个人这么说?”
  “三个。”泪珠在眼中打转,显然信心大失。
  “那有几个人说你的小说精采好看又温馨?”萧诺又问。
  “一百二十七个。”
  萧诺冷淡的道:
  “你宁愿去在意那三个人的批评而无视于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支持,你有病啊?世间那有十全十美的事!连总统都有人批评了,何况小小的你与我。”
  骂得真好!原颖人心情好多了,小心的问:
  “你——也曾收过他人批评甚至恶意捣蛋的信吗?”她不太相信萧诺会有,她太受欢迎了!
  “怎么没有?!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们又不能写信骂回来,更不能狗腿的回信:是是!大人您教训得是!小女子受教了!不吐血才怪!只能将信挫骨扬灰,咒骂之余还编来草人钉上五寸钉。那些可耻的人根本不敢留下回信地址!我们能如何?作家呢!多少要有点心胸,装也必须装出来。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位叫“席绢”的作家曾经接到连续三封骂人的信?骂到最后甚至写道:因为你是席绢我才花力气骂你,换作是其它作家,大爷我还不屑一骂哩!多可悲的一个女人!被人骂了还得把它当施恩看!那读者八成以为他在教训他家的狗。”
  “可是后来那位男读者又写信道歉了呀!”原颖人也曾听到过这段血泪往事。
  “放屁!先桶你一刀,再替你包扎,伤口已成,弥补不回来了。那女人就是太热情的回信,直到那一封信之后开始挑着回信了,然后黯然消失于小说界,目前不知流落何方。”萧诺顺手又拆开另一封信。她的信永远比原颖人多一倍。
  “大概也是江郎才尽了,不趁机引退,留着硬撑也难看。”世界原本是现实的,她不必寄予太多同情,毕竟将来她引退后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谈笑话题。
  “呸!”萧诺将新拆的信往纸袋中丢。.
  “怎么了?”
  “骂我的。说我抄袭前人,又写得很难令人发笑,已步入陈腔滥调之林。”
  原颖人惊呼:
  “不会呀!他们为何骂得这么凶?”可见毒辣之人,功力仍有高下之分,她就没收过这么可恶的信。
  “他们当我的小说是笑话大全,无聊!要看笑话不会去看“笑林广记”!如果他们看得懂的话!要我本本写爆笑的情节?!我从不觉得我的书多好笑,轻松当然必要,可是二十来本写下来,本本要求让他们爆笑,搞到最后,不是书死,就是我亡!不了!我偏不写,下本我写大悲剧!”
  萧诺可能也动了气,不过面孔上仍是淡淡漠漠,平静得让人钦佩。原颖人决心学她这一点。
  “可是有些人的批评很中肯、很受用,看出了我们不知道的缺点。上回我就收到一封有十五张信纸的来信,其中将我写的三十本小说做了优缺点评量报告,我感激得要命,连忙奉送上我的新书致意。”
  “若批评的人都是这种人就好了!只希望我们不会重蹈“席绢”那可怜女人的命运就行了!读者大人依然是我们下笔的动力与希望。”
  原颖人笑道:
  “我们散步到饭店吃午饭吧!别看信了。还有十四天要过呢!一次全看完了会空虚的。”
  萧诺也笑了,起身道:
  “好!顺道去书局买信纸邮票。趁空闲时快将“信债”偿一偿。”
  二人披上薄外套,穿着凉鞋,沿沙滩步道往市区行去。
  作家们的快乐与痛苦——读者!双方皆痴狂,所以小说会令人不可自拔的沉迷。有人不停的写,有人没命的看!多么蓬勃的市场,一个梦工场。
  走了半小时,终于抵达市区里唯一一家大书局。中南部的硬件建设带来了实际人了,只要稍稍有领先,她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度数。
  萧诺耸肩。
  “一般反应说我这本不好笑。”她早料到这种结果。读者才不管她这本书的立意为何,反正再用心写的小说,只要不好笑,一律被批评为滥竽充数,水准大退!
  “也许你太叛逆,到底你期望自己定位在何处?”至少原颖人不会自找麻烦,常常转型,让自己写得辛苦,读者看得不适。她被定位于温馨柔雅风格,三年来写得顺利,从不会有异心企望千变万化,但萧诺会。
  “叛逆、善变,有何不可?我要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是褒是贬不计,至少我尝试过。”她挑了几本新出炉作者的书,再转到别柜,看其它出版社的新书。
  谁能说她错?也许读者骂归骂,对她的叛逆也是欣赏得很;目不暇给之余,仍无法为她定型。原颖人看得出萧诺的善变完全导因于大多铁口直断的读者大人们。
  他们说练华“好笑”,她就偏不再“好笑”。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
  “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
  “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
  “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
  “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
  “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思去怀念他呢!
   ※  ※ ※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
  “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
  “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
  “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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