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言情>> 席娟 Xi Juan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72年2月)
今生只为你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
  只不过是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
  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
  所以她坚持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
  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所以——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但……
  第1节
  第2节
  第3节
  第4节
  第5节
  第6节
  第7节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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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很不幸的,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的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约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后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出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江青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含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的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的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的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的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那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江青云却因此而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的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它取了个恶心巴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邱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舔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的连带讨厌它;可是邱比特老爱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对她又舔又谄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好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舔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江青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的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邱比特兴奋的摆动尾巴,对她感激的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的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学会察颜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江青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的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来,为何独挑这一天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一个反叛的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国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很无奈的,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淫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脱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展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他是企业家的独生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乾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贴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摺痕挺挺的也不会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玼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江青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边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
  雷拓身上有一股极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乾净而且不浓烈刺鼻,挺舒服的味道——不过,她一向讨厌身上有香味的人,特别是男人。
  “走开!滚远一点,娘娘腔!”她将碗搁在地上,用力推他。
  “娘娘腔?青云,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雷拓脸上一副大大受创、备受凌辱的表情,这使他好看的脸上平添一抹抑郁之色。
  “男人抹香水,你要脸不要!臭死人了!和工厂排出的废水一样臭!只有想掩饰狐臭的男人才会抹香水。滚一边去!”她不客气的说着。由于她有一张毒舌,使得她至今二十七高龄依然乏人问津。
  雷拓实在不明白自己那里又惹到她了!
  打从青云懂事开始,就刻意躲着他,不小心见了面更是少不得一顿冷嘲热讽,要不就乾脆甩头而去。
  记得国小六年级时,他送给她一个嵌着音乐钟的铅笔盒当生日礼物,却被她当面丢在地上踩了个粉碎!这还不够表达她的怒气于万分之一,她在他手臂上咬出了两排齿印才算泄恨。他一直记得青云为了想买那种铅笔盒求了江叔好几个月,却没成功,他这才刻意买来讨好她,却没想到会换来那种下场。青云不问理由就决定讨厌他到底,可是他却不由自主的喜欢她呀……
  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她不算天仙绝色,却是耐看又韵味十足的。秀气清朗的五官常泛着一抹傲气与倔强,大而化之的个性使得她从不曾展现出一丝一毫的女性娇态。身材中等,大概不足一六O吧?以他一八二的身高来目测,她的头顶只及他下巴。但人小却死不认输!令雷拓记忆最深刻的是国小三年级时,他在上学的路上遭高年级的学生拦截勒索,结果青云不怕死的和他们打成一团,又踢又抓又咬,竟然打得那三个高年级学生落慌而逃!打胜了,但她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全身都挂了彩,满身泥污狠狈不堪。最吓人的是她额角开了一道血口。
  到了学校,宁愿挨板子,死也不肯说出打架的原因,并且还威胁他不许多嘴,否则要他好看。她那一身灰头土脸,回家后又遭江叔一顿好打。
  他早知道,在她凶恶逞强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藏柔情又正义的心;为此,他思念至今。
  毫无预警的,他伸手拨开她额头右方的刘海,在她右眉上方有条三公分长的疤痕,如今已呈淡粉红色,不仔细近看,绝对无法发现。他看得有些痴了,不自觉地眼中溢满柔情“走开!”江青云猛地推开他的手,想挣脱出心中因他而产生的压迫感。
  这种莫名所以产生的压迫感令她不知所措,急忙想要逃开,却未能踏出半步。
  雷拓本能的抓紧她,捕捉到她脸上从未浮现过的嫣红。
  他一楞,不小心给她挣脱开来。青云迅速躲入屋中,门板重重的关上,撞出砰然巨响。
  她在脸红吗?为什么?一股希望的火苗在雷拓心中缓缓燃起。他微微的笑了,伸手敲了下木门,门内的青云却不肯出声。
  他轻声道:
  “青云,我们会再见面的,台中就这么一点大,不是吗?而冤家总是路窄,你知道的。”
  他说完,转身离去,脸上绽放着笑容。而大宅那边,一个白衣美人正向他走来,亲昵的勾住他手臂,撒娇开口:
  “拓,难怪全宅上下找不到你的人,雷妈妈建让我来这边看看。你做什么跑来佣人房?这边有什么值得看的?”方香如紧紧偎近他,刻意将丰满的胸部往他身上贴去,整个人等于是半挂在雷拓身上。
  雷拓不着痕迹的将她格开在安全距离的范围外,礼貌的笑道:
  “和乔治玩得开心吗?”
  方香如柳眉造作的皱成一线——
  “他呀!最不好玩了,一到美术馆就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美国人哪,最不懂得浪漫了……”
  声音渐行渐远,直到没了声息。
  声音消失后,江青云抄起她的皮包,笔直的往车站的方向三步并二步的跑,活似有恶鬼在后面追她,跑得像奥运百米金牌选手。任何有雷拓存在的地方,她死也不肯多待一秒。那个白痴***大萝卜!与他相见一次会倒楣三年!
  直到跳上了公车,她才心平气和下来,渐渐平复心中的紊乱。藉着玻璃的反影,她不由自主的轻抚额头那一道小疤痕。反正她本来就不好看,也就不必介意破不破相了。——他的手很温暖,很柔软,与她天生乾燥粗糙的手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远。她一直把他想得太懦弱了,而刚才抓住她的那一双手,有力得像两只铁钳,让她根本无力去挣开逃脱。
  至于——他记得的往事,她也记得,并且清晰得像昨日才发生似的深刻“你流血了,青云!”雷拓的声音中带着哭意,表情如丧考妣。
  “不要哭!胆小鬼!要是我血流光死掉了,做鬼第一个抓你!就是因为你太没用,我才会流血!”她怕死了自己会死掉,但是更气他,气他的懦弱;用力推开他,大步走向学校。
  “青云!你不要死!我娶你好了,我要娶你呢!”他一边哭,一边追着她跑。
  她半回过头,跑得更快,大吼:
  “你不要脸!羞羞脸!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以为你家有钱了不起是不是?
  你除了钱,就只是个没用的男生……”
  回想起那一段往事,她不禁笑了出来。雷拓居然因为她流血而想娶她呢!
  从她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开始,就知道雷拓与自己不是一国的,根本不会有交集。甚至一同演话剧时,她都宁愿当男生也不愿被抓去演公主而与雷拓配对。虽然事实上公主的角色永远轮不到她头上。
  江青云失神的看着玻璃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心里竟然产生一丝丝无能为力、莫名浮现的惆怅……
  一定是沾到雷拓的晦气,今天一大早来公司就什么事都不对劲!
  前天才谈妥,打算今天签约的客户,居然给敌对公司抢跑了!早知道就当天签下合约!信用薄如纸,才过一个星期天就全走了样,没有立书为凭就统统不算数!她真是失算了!敌对公司肯定是用了什么不三不四的方法抢走她的客户。
  为了这件事,她被叫进经理室,被经理骂了个狗血淋头,狠狠刮去了一层皮。一大早的美丽光阴就这么泡汤了,中午还险些难过得消化不良。
  说起他们“信昌”的敌对公司、头号敌人,就是这栋办公大楼十二楼的那家“永勤”。两家公司都是台中商区的中型企业,专营家电类的产品:她则是“信昌”的业务部主任。
  处在外商抢滩攻城掠地、本地商以价格相残的惨烈情况中,想图个温饱混一口饭吃还真是不容易。一方面不只要厂商有精益求精、追求高品质的精神;还得要靠行销业务人员南北四处奔波,施展三寸不烂之舌、舌灿莲花的本事,将买家、店家唬得一楞一楞的,才有机会存活下去,进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以价格相残,一向是同行大忌。“信昌”和“永勤”向来各凭本事争取订单,偶尔来个互扯后腿,才会成为死对头。
  最近据说“永勤”向某大机构挖来一个业务高手坐镇,如虎添翼似的,业绩大幅上扬。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拉客户,受波及遭殃的可不只是“信昌”而已——不只“信昌”的订单锐减,别家公司亦然。这种不择手段的作法迟早会惹毛同业,群起抗争!只要一人一口口水,“永勤”就会做水灾了。她诅咒他们早日下地狱!
  正当江青云埋首于业务报表时,助理小张闪了过来,站在她办公桌前。
  “老大,有人找你,在会客室。”
  “谁?”她问。她记得今天没约人。
  “一个帅哥。”小张狐媚至极的眨眨眼,眨动她那两排染成蓝色的睫毛。
  在江青云的瞪视下,连忙走人了。
  走入会客室,看到来人,江青云楞了一下。
  嘿!那不是十二楼“永勤”千辛万苦挖来的业务高手方治南吗?他怎么敢独自一人单枪匹马的闯入八楼敌对阵营?不怕被人乱棒打死?瞧他一脸安适自在的。
  “嗨!学妹。”方治南一派自命风流潇洒的向她打招呼,摆出迷人、英俊又奸狡的笑容。
  说起方治南,她自是不会陌生。说起二人的渊源,不得不提起就读二专时的那一段岁月。
  二专时,他是高她一届的学长,在学校意气风发得很。唯一一次惨遭滑铁庐是在竞选班联会会长的那一次,败给了甫入学不久的江青云。没办法,江青云一向是女人心目中的英雄;上自七老八十,下至牙牙学语的女娃娃都喜欢她,童叟无欺、老少咸宜。刚好她就读的那所二专学生中又以女孩子居多,江青云想不当选都难。那次,她几乎是以压倒性的胜利挤掉方治南,也从此命定了方治南与江青云的水火不容。
  “你来做什么?”她不客气的双手交叉横胸,单刀直入的问,至于塞喧客气那一套就免了。中性打扮的裤装使她方便做任何一种粗鲁的动作而不显突兀。
  方治南讨好的直笑。
  “别这样嘛!我今天来纯粹是基于关爱之情来看学妹呀!谁不知道当今家电业务界的江青云是个女中豪杰!业绩之高无人可望其项背!”百分之百的阿谀谄媚。
  这家伙有什么目的?江青云双眼眯了起来。这个全天下最标准的马屁精向来不屑浪费口舌去和一个没利用价值的人说话,更别说是吹捧的话了。
  打她认识方治南至今,他对她向来只有冷嘲热讽,何曾给过好脸色看?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所以说,他等于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这值得好好研究一番;不过,她可没空和他磨菇下去。
  “你很闲是不是?要是满嘴口水没地方喷的话,厕所就在你后面,那里的马桶应该还可以容纳。失陪了,我没你那么好命,可以到处晃,我很忙的。”
  话说完,转身打算走回业务部。
  “我代表“永勤”,竭诚欢迎你的加入。”方治南冲口而出,说出他来访的目的。
  他本来不想这么开门见山的,好歹等气氛热络了再提才容易水到渠成。但江青云是个怪胎,从来不肯理会那些人情不人情的,所有的旁敲侧击她可没耐性搭理,只有直接把目的说出来,才有得商量。所以,方治南就只能直接开口了。
  江青云怪异的打量方治南。挖角吗?曾几何时她江青云的身价这么尊贵起来了?她开始评估这个可行性。“永勤”的规模与“信昌”不相上下,如果跳槽,薪水顶多多个千把块,这还得考虑客户要重新培养的问题,搞不好得不偿失。加上她无法想像与方治南这家伙共事的情况,光是看人就倒尽胃口了,何况天天相处?她相信方治南也极不愿与她共事,因为她必定会成为他往上窜升的一个阻碍。不知道他得了什么好处才肯这么纡尊降贵的来这边教唆她跳槽?
  不过他也真的太不知死活了,大剌剌的入敌阵挖角,被发现了不被剥层皮才怪!
  正准备回拒他,并且轰他出去时,背后突然蹦出一声宏亮的大嗓门:
  “我们非常欢迎方先生加入“信昌』一的行列。”
  是经理周安世的吼声。
  江青云侧身看向经理那副恨不得将方治南碎尸万段的表情。心想:也好,让经理了解要留住人才就得有些实际的表示,不要老是让人在领薪日望着薄薄的薪水袋咳声叹气,欲哭无泪。
  方治南落慌而逃,无功而返。
  经理直瞪到方治南滚得不见踪影后,才转身直视江青云。“青云,只有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待得久的人,才会有所表现,不会缚手缚脚。千万不要轻信花言巧语而毁了以往用血汗打下来的江山,那是愚笨的行为,我相信我手下的大将都是聪明人。”一副义正词严的神色。
  “江山是小有一片,但是却没有一点实质的感受,有时候做久了,真是感到好空虚呀,真是不知道自己这么拚死拼活是为了什么?”她故意长吁短叹的缓缓转身。一转过身,就开始偷笑。
  平常只要她敢有一丁点抱怨,经理必定会搬上一大堆训词,直砸待她大气也不敢吭一声,诚惶诚恐之余还得三拜九叩直呼多谢公司栽培之恩,万岁!万岁!万万岁!哈!现在可就不同了!身价今非昔比,居然还有人不知死活的上门诱拐跳槽!经理想不紧张都难。她江青云好歹是“信昌”北中南四个业务单位中的翘楚哩。
  “青云,新扬百货快开幕了,要抢在“永勤”之前谈妥进柜事宜,别让他们抢先了,他们只规划一个展示区给国内家电业。”经理在她身后呼叫。
  “知道了!”她叫回去。
  回到办公室,拿了公事包立刻出门。
  新扬百货公司尚未开幕,却早已打响了名气。光是号称全台湾最大规模的百货公司就足以使人侧目了!从动工开始,就已造势成功,连带把周围的地皮炒得热乎乎——建公寓,建办公大楼。百货公司还没落成,“新扬企业”所属的建设公司早已赚进大把钞票,教人想不佩服“新扬”都难。而“新扬百货”
  的落成,则代表“新扬企业”多角化经营的触角正式伸向百货界,负责人雷明扬的势力更形扩大,想叫人不注目都难。雷拓的父亲雷明扬一步一步在台中建立起自己的事业王国,搞不好下个念头会转向文化事业或家电业。对于这种财大气粗的大资本,像“信昌”这种中小企业想与之竞争,恐怕只有挨打的份!
  基本上,江青云非常佩服雷明扬,看他在短短三十年间就建立起自己的事业王国,那是相当不容易的。尤其在民国四、五O年代,那些大地主们死守着土地,不肯另辟天地,接受新观念新技术。当年雷明扬不顾父母反对,在政府施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时,拿田地和政府交换股票,还被其他地主耻笑愚笨。
  如今,雷明扬成了富甲一方的巨富,当年那些死守土地农田的大地主,反倒一一没落下去了。
  这除了证明雷明扬的确高瞻远嘱外,更愿示了他的非凡勇气与机智过人!
  “新扬百货”的管理大臣是雷煌——雷明扬全力栽培的第二代企业尖兵。
  虽然才刚学成归国,雷明扬却已委以开路先锋的重责大任,全权由他策划这栋百货大楼的格局与经营方针,并且完全不过问。这赌注下得的确够大,不少百货界的人正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等着看雷煌这个学院派的小子闹笑话。
  雷煌是雷拓的堂哥,可是青云并不曾见过。只在小时候听雷拓说起有一个堂哥在国外读书,而堂哥的父母在回国探亲时不幸坠机身亡;然后雷明扬就领养了他。
  今天来应该会见到他吧?
  进入“新扬百货”的顶楼,被接待小姐安顿在会客室等候。由于近日来“永勤”十分嚣张,她必须小心应付,丝毫大意不得;失去这个进柜的机会是非常可惜的,连带也会影响她年终奖金的厚度。
  对于雷煌的风评,她自是有所耳闻。虽然他是雷拓的堂兄,两个人却是迥然不同的个性。
  雷煌在三个月前正式到“新扬企业”实习,几场阵仗打下来,使得那些商场老将收回轻蔑之心,不敢小看了这个初生之犊。
  冷硬强悍、具有高明的企划能力与决策力——这大概是雷明扬敢将百货公司交给他经营的原因,即使他一点经验也没有。将来雷拓要是也加入“新扬”,凭他那副德性,不被贬到边陲地带才怪!若真要拿他们堂兄弟做比较——她肯定人人必会拿他们二人来做比较。恐怕雷拓拼得只剩一口气还是比不上人家。
  有了雷煌的加入,雷拓还能有十成十的把握去稳坐继承人的宝座吗?前景堪忧!如果那个雷煌真的是那么出色,恐怕公司董事会会不赞成把位子传给那个学音乐的雷拓。
  雷拓根本不是当企业家的料!江青云非常明白这一点。
  当雷煌走进来时,江青云更为雷拓担忧了!雷煌是个天生的王者,一生下来就注定是运筹帷幄、当企业家的料。
  他全身上下充满一股向外迸射的热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气势已使他占了大大的优势。轮廓上与雷拓有些相似,但他是更阳刚的,气质上完全不同。
  冷硬的线条,不近人情的眼,俊秀的挺鼻与微薄淡漠的唇,在在散发出一股无人能挡的锐利气势。
  怎么看,怎么都比雷拓强。她开始为雷拓祈祷了。
  他坐在她面前。
  “江小姐?『信昌』的代表?”随手放下一份资料在茶几上,浓眉纠结。
  “我以为『青云』是男孩儿才会有的名字。”
  怎么着?有性别歧视吗?在美国生长的人居然还这么东方!当下青云就给他下了零分的评量。人家雷拓从来就不会有这种大男人主义。
  她冷淡回应:
  “我不以为我的名字和进柜的事牵扯得出什么关联。”
  他眉毛微挑,看了她一眼。
  “上回和陈经理谈过了?”
  “是的,前天他通知我直接来找您谈。这种小小的进柜事宜,还劳烦到雷先生亲自处理,真是太荣幸了。难得雷先生日理万机,对这种小事居然还亲力亲为,对您的重视,我实在太感激了!”脸上虽摆着笑容,眼中却充满揶揄。
  是呀!小小的事情何须龙头老大亲临处理?小题大作之外,也显示出他对这事的刁难。基于这层“认知”,她说话的口气才不由得挟枪带棍。
  雷煌当然听得出她话里的讽刺,眼中闪过一抹光彩,笑了。
  早听陈经理说过——所有厂商代表中,以江青云最值得注意。“信昌”的产品不见得比其他公司精良多少,甚至可以说没什么差别,但却能在数十家家电商中脱颖而出,得到陈经理应允进柜,而舍弃一些早有品牌商誉,或提出更优厚条件的电器公司。
  这种进柜事宜当然不必他亲自出面,他只不过是想会会她,亲自了解她的能力到什么程度而已。光听她明赞暗损的开场白,就知道这个女人有一张刀子嘴,又利又狠,让人不得不提高警觉。
  他的笑令江青云一头雾水。那有人被骂了还那么开心?不过他肯定不是一只省油的灯。
  果然——
  “我这么亲力亲为是因为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将你们公司的位置让给『永勤』,毕竟他们开的条件比信昌好太多了。何况就商品品质上而言,永勤并不比你们差。”
  又是永勤!江青云立即备战反驳:
  “所谓的好是指什么?提高抽成百分比?在超出业绩限额时分给你们红利?这两点一向是恶性竞争的手段!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到最后受害的绝对是消费者。一旦恶性循环下来,商誉破坏殆尽,客人不再上门光顾,当然业绩会一落千丈,再怎么高的抽成百分比,没有高业绩,又能抽到多少?恐怕未来就很不乐观了。我今天特地拿信昌四年来在台中各百货公司、各店家销售的业绩与年度报表来给你过目,和永勤一比,高低立见。相信雷先生会做出对大家都有利的决定,让我们进柜才是明智之举。”她抽出资料递给他。
  雷煌翻看着,不发一言。
  趁这个空档,江青云心中已把永勤全公司上下咒了个狗血淋头。为什么老爱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自己进柜不成,还要拖着别人一起没饭吃!大家各凭本事嘛,输了就代表他们本事不够,何必硬扯人后腿?
  如果这笔生意谈不成,她要回家刻一个木头娃娃,上头刻“永勤”的字样来天天诅咒,比狠,她也会!
  “我还要考虑几天。”看完后,他又看向她,用不容辩驳的口气说着,代表今天的会谈到此为上。
  这男人还真是不好弄!她虚应的一笑。
  “雷先生谨慎行事,区区小事还这么重视,佩服佩服!想必贵公司远景可期,有你这个大将在此,『新扬百货』有福了。”说完,收好文件起身。
  雷煌岂会听不出她语气中的尖酸刻薄?他双眼微眯的站起身,深思的看她。
  江青云挑衅的扬起眉梢等他有所表示。
  出乎她意料的,他竟笑了。
  “江青云,我记住了!”
  他的笑容与雷拓一模一样,俊美无伦,只是没有雷拓的清新无伪。这人的每一个动作都不能轻忽,像是带有无限心机似的。可是那笑,实在太像雷拓了,使她险些失了魂,心头跳快了一拍。
  至于他的回答,倒使得江青云有些后悔自己的口气太冲。这么的刻薄,人家还会答应与她合作吗?一旦搞砸了这件事,回去可不是被臭骂一顿就可以解决得了的。逞口舌之利通常下场凄惨,而雷煌这只笑面虎非旦没有爆跳如雷,反而笑了,可见其心机之深沉——这种人向来是最难测的。
  她看着他,问:
  “所谓的『记住』是指?”
  “你说呢?”他的笑意更深,像一只逗着耗子玩的贼猫,闪着邪恶之光。
  她甩甩头,搞不懂这人!不过她可不敢再出言不逊,至少现在不行。能不能进柜的决定还操在他手中,真的惹毛了他,最后倒楣的还是她。于是不再多说一句,乖乖的走人了。这个雷煌!一点也没有雷拓的可爱——至少她所讨厌的雷拓很“清纯”,再如何深切的讨厌,这一点倒是可以拿来欣赏。
  在她消失于电梯中之后,会客室另一扇直通总经理室的门开了。
  年近六旬的雷明扬,生就一张威严的脸,刚硬的线条看起来倒还比较像是雷煌的父亲,二人的气质相当神似。
  他坐入沙发中,半白的发色显示出无比的睿智;浓眉深蹙,似陷入深思之中。他不发一言,良久,他抬眼看向一旁双手横胸、身体半倚门板的雷煌,开口问道:
  “就是她了?”声音中带着浓浓的质疑。
  “是的。”雷煌也简单的回答。嘴角扯出一抹笑容,玩味的盯着他伯父的双眼。
  “你认为如何?”雷明扬不动声色,并且也不带一丝感情的问。
  “看来缺点比优点多。”
  雷明扬没有马上发表观感;缓缓点燃菸斗,藉由这个小动作,好似足使他思考千百遍事情的可行性。
  “是块璞玉。缺点再多,但只要可以雕琢,其他的倒还可以忍受。至于她的个性,我不确定我会喜欢。”
  虽说老江与他妻子在雷家帮佣二十多年,可是雷明扬今天才第一次见到江青云。这么朴实忠厚的一对夫妇,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强悍的女儿?
  雷煌扬着双眉,淡淡的说着:
  “以雷家少奶奶的身分而言,她这种个性极其差劲,会得罪不少人。但若以雷家企业掌舵人来考量,的确不做第二人想,她的精神无人可及。再者,以公公看准媳妇的角度而言,您还没喜欢上,却早已深深欣赏了。”
  他丝毫不被他伯父眼中伪装的威严怒气所震慑,直直的与雷明扬相对,一派的轻松自得。按着,他看到雷明扬眼中的愉悦笑意,二人都心照不宣的笑了。
  雷明扬摇头。
  “如果你是我的儿子就好了,我也不必活到这一把岁数还得替那个不成材的儿子物色妻子。”
  “雷拓不是不成材,他只是对商业没兴趣,硬强求也没用。何况伯父也舍不得。”雷煌的精明不下雷明扬,那有看不透的道理?
  这话惹得雷明扬又瞪眼又想笑。
  “你这小子!要不是你太傲,加上我儿子不成器,说什么我也不必这一把年纪还如此辛苦。”
  说到这个,雷煌便已坐不住,起身道:
  “人各有志,不是我傲。”
  雷煌总是逃避这个问题,因此才参与替雷拓寻妻的计画。雷明扬叹了一声“所以我说,你应该生为我的儿子,那么,现在事情早就是另一种单纯的局面了。”
  直到雷煌走到门口,雷明扬突然问他:
  “你觉得她如何?”
  他半转过身,半依着门板。
  “很适合雷拓。”顿了顿,双眼闪着晶亮。“我想我会喜欢她。”他笑了,上扬的唇角泄露出顽皮与好笑。“但……”
  雷明扬脸上也浮现笑意,等着雷煌作结论。
  雷煌接着道:
  “但是,如果要我去和雷拓争这个泼辣的女人,我想我还是把时间花在公事上头比较有成效。江青云不仅难缠,而且在感情上头实属迟钝。雷拓花了那么多年的心思她都没看出来,想想心就凉了一半。如果我会看上那女人,那么往后的生活必定是一场灾难。她是雷拓的女人,我想,伯父您想听我说的就是这个了。”
  “鬼灵精!”
2
  对于自己的容貌,江青云一向是很实际的;她绝对不是天仙绝色那一流的人物,心知肚明自己只是“清秀”而已。清秀的定义是:在台中街头随便看一个女人,都可以称之为清秀,只要不是歪嘴斜眼的女人,一律是清秀的范围!
  便宜得一斤一毛钱都没人买。
  所以,当有人站在她面前叫她一声“美人”时,她心中第一个反应是看看身后的人群中几时会出现一个大美人;因为她向来欣赏美男子与美女。如果发现身后根本没有所谓的美人,才会肯定那人是在叫自己。那么第二个反应绝对不是轻飘飘的乐坏头,而是认为对方的视力有问题。
  此刻,她正双手交叉横胸,不悦的瞪视着眼前这位棕发蓝眼的外国男子。
  这个男人不知道跟踪她多久了,而他手上那架相机看来非常昂贵,但看在她眼中却非常刺眼,有股想将之砸烂的冲动。当她发现这个外国人在跟踪她时,正好看到他对着她按下快门。她厌恶拍照,尤其痛恨有人未经她允许而偷拍她。
  原以为狠狠瞪他一眼后,他必然会急忙逃开。但是,她却估计错了他脸皮的厚度,也许外国人的脸皮厚度是要加倍计算的。在她进入速食店不久后,那个外国男人竟然明目张胆的找到她的桌位,然后坐到她对面,并且露出俊美的笑容,以一种熟稔的笑脸对着她看。
  这个跟踪她大半天的外国男人,打一照面说的话,是这样的“你是我见过的台湾女人中,最美丽的一个。你真是一个大美人!”很纯正的中文,虽然还带了点外国腔。
  对于这种上门搭讪的人,江青云没有吼回去叫他滚蛋就代表她心情还不错。这个厚脸皮的外国男子一脸的笑意与俊美已吸引住众多注目的眼光,他非旦没有被她的冷眼吓退,还夸张的展现他的笑容;他那笑容也代表了她若不开口说句话他绝不走的无赖。
  “你确定你的视力没问题?”她穷凶恶极的瞪他。
  “我叫乔治·柏特,你好风趣。”外国人双目炯炯,如耀目的蓝宝石在阳光下闪动。
  “客气。”她撇撇嘴。
  若不是这个老外太会做戏,就是他的审美观有问题。江青云不客气的上下打量他——除了一张俊美得可以比美阿德尼斯的脸外,他也是个衣架子,随便一件平常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出色得不得了。他是个模特儿吗?一个带点神经质的模特儿?
  至于江青云为什么还不赶走他的原因大概在于他的笑容天真无邪,一点也不像大家想像中的色狠。长相俊美的男人通常就这一点吃香。
  “你做什么跟踪我?”见他一迳傻笑,江青云冷淡的开口问。
  而他——乔治·柏特,笑得更灿烂。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男人却有着十七、八岁少年的纯真笑容,那是很眩人的。他回答:
  “因为我们算是认识很久了,江青云。”
  一颗手榴弹抛到她手中也不比这句话让她震惊!她张大眼也张大嘴,脱口叫……
  “我居然这么有名吗?我怎么不知道我的大名竟然可以远播海外,连随便一个老外都可以轻易叫出名字的地步!”
  她当然不是高兴,事实上她是气昏了,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成何体统!这个陌生人——而且还是老外,竟然叫得出她的名字,又好像对她的一切了若掌!这这简直太离谱了!
  “青云……”乔治又要开口,而且已亲昵的省去姓氏了。
  “是那一家征信社给你我的资料的?我要去把它的招牌给拆了!”她打断他的话,推理的第一个结果是这老外向征信社取得她的一切资料。真是太不道德了!
  张口欲言的乔治却没机会开口,一个又尖又高的声音由远而近的传来,是个女高音。
  “乔治!你又乱跑了!我们在孔庙那边找得要死,你却一个人晃到这边悠哉,也不与我们打一声招呼!”
  一个美丽喷火、身材圆润的女人,穿着一身火红紧身洋装,款摆生姿的走了过来;表情虽是嗔怒,却仍十分美丽。她的一双玉手正勾在身边一个英挺的男子臂弯中,那个男人很高……雷拓!江青云双眼半眯了起来,开始觉得那个女人没那么美——她竟然不知羞耻的“挂”在雷拓身上!这看在江青云眼里,简直不能忍受!
  “青云!”雷拓显然也为这种巧合感到讶异,脱口叫了出来;不过,他还来不及说什么,乔治已抢先开口:
  “看看我找到了谁?雷拓,你还向我保证我绝对找不到她!我心目中的东方佳丽不正在我们面前吗?老天!她比照片上更美。”满脸的欣喜与得意洋洋,说完后还一手横过桌面,试图不着痕迹的握住青云的手,以示热情。
  不必青云自己闪躲,雷拓已替她省了事。他以最快的速度坐到青云旁边,握住青云的手,顺便打开乔治的禄山之爪。
  “青云,他叫乔治,是我在美国的朋友。”
  “是你对他提起我的?雷拓,你吃饱了太撑是不是?”她低吼。一边想抽出自己的手。与雷拓沾上一点点关系都是极不妥的,她心中开始不安,因为他牢握自己的手,虽说他手劲不大,却也令她挣不脱。
  “雷拓,我还有事,我要走了。”别说是挣不脱他的手了,如果他不站起来,她根本等于是被困住了,别想离开这些人。
  “吃午餐了吗?”雷拓对她的要求充耳不闻。
  “吃饱了。”光气就饱了。今天的他特别的厚脸皮。
  一旁被忽略漠视的方香如不甘被冷落的娇嗔:
  “她是谁?阿拓。”一手搁在雷拓肩上靠得紧紧的,并且以睥睨的眼神斜视江青云,两道要杀人的目光不时刺向雷拓握住江青云的手。
  如果眼光能杀人,江青云相信自己必然会当场毙命!而那妖女对雷拓的昵称燃起她心中熊熊的无名火;她还没有向他算到处宣扬她大名的帐,现在又添上一笔新仇!即使不愿在大庭广众下丢人,她的脸色也充份显示出她濒临爆炸边缘的怒气,她一字一字的咬牙道:
  “我——要——过——去!”
  “雷拓,青云小姐要走了,你快放开她呀!快起身让她走出去呀!我会送她平安回家的。”由不得雷拓开口,乔治已经喳呼的张罗了。
  波涛暗涌在两个大男人之间,一样的居心叵测。
  情敌当前,雷拓那有空理会一边猛抓他,企图引起他注意的方香如?于是像挥蚊子似的将她的爪子移开,紧紧盯着乔治道:
  “送她回去?乔治,我想你是忘了你来台湾才一星期,连东西南北的方位都还搞不太清楚,送她?身为她的青梅竹马,当然应是我送才对喽。”他很优雅的站了起来,以西方的礼仪扶着青云的手肘走出来。
  她不喜欢这样!别人在谈论她,却将她当隐形人似的搁在一边各说各话。
  在走出去的同时,她用她尖尖的三寸鞋跟用力的踩了他一记。
  雷拓眉头皱了一下,她可真是泼辣!
  “青云?”
  “放开我!”她低叫,用右手推他,想救出自己的左手,脱开他的掌握;不料脚下一个踉跄,她竟跌入雷拓的怀中——是了,这就是雷拓的目的,让她出糗!
  不必她挣扎,乔治连忙站出来扶好她。“小心!小心!”
  青云忙不迭的挥开乔治停留在她手臂上的手。她非常讨厌与人太过接近,男女都一样,保持一点距离才能以策安全。至于雷拓——老天爷!她仍半依在他胸膛中!没有那么敏感大概是因为打小自大一起生活,多年来,习惯了!除了会有些心慌意乱之外,倒没有那么厌恶。
  不过,她在打开乔治的手时,不忘狠狠瞪雷拓一眼;而他的表情却得意的像只偷了腥的猫,丝毫没有半点悔意,甚至还对她眨眨眼。
  她楞住了!这是雷拓吗?那个老实温文儒雅又与世无争的雷拓?十年是一段漫长的时间,他到底是有些变了!那里还有温文老实的影子?甚至有些促狭得一如……一如那个雷煌笑起来的面孔!他们果然系出同一个老祖宗!
  她真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无辜。原本她应该在忙了一早上后,坐到这家速食店享受一顿垃圾食物犒赏自己的胃。那里知道会蹦出来一个视力有问题的老外,再来一个与她命中相克的雷拓,又加上站在一边企图用眼光将她千刀万剐的妖女……她何其无辜!
  无奈的叹了口气。被这几个人一搅和,那还有什么用餐的心情?她可不打算加入这一出三人行的闹剧之中。
  拿起大袋子背上肩,绕过雷拓。
  “我走了。”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去。
  才走出速食店没多久,雷拓立即跟了出来,走在她身边,低问:
  “在生我的气吗?”
  表情有些懊恼与惶恐,这使得他俊美的面孔添上几分忧郁:这又像极了她所熟悉的那个雷拓了,不复见刚才的顽皮与促狭。
  她低头不语,还在思考,雷拓却已心急的抓住她的手“青云,你跟我说话呀!”
  江青云快速的抽回自己的手,孩子气的将手藏在背后。她不要雷拓碰到她!每次他碰她时,手掌好像有电,又会生热,让她心慌又无措,全身热呼呼的,还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让她连脉搏的跳动也不规则了起来。她不喜欢这样!这种虚弱的感觉不应该出现在她这个铁娘子身上的!她是个悍婆子,人人都知道的。
  “雷拓,我那里犯到你了?你要这样子害我!你明知道我讨厌不相干的人知道我的名字,偏偏你硬是到处招摇,还驰名国际!这对中华民国台湾的国民外交非常有助益吗?真是太伟大了!”心中愈想愈气,气焰顿时高涨。气势汹汹的质问过之后,更是努力、大步的在人行道上重步走。她泄愤的方式,向来是“压”马路:当她走到双腿无力后,肯停下来,就代表她的怒气已消得差不多了。
  知道雷拓在身后跟着,她故意在人群中左闪右闪,能把他甩掉自然最好;可是,自她有记忆以来,雷拓别的长处没有,跟人的本事倒是一流,至少从来不曾跟丢她。现在更是不可能了,他身高腿长发挥了最大的功效,可以准确目测到她的方位,他的长腿一步抵她二步,她跑得气喘如牛也没用。
  走了很长一段路——将近二十分钟左右,江青云转入公园入口,像一个心脏病发的老太婆一样“爬”到一张椅子上喘气。真的是老了,禁不起这几分钟的折腾!她顺过气不久,才有余力四下看看。如果雷拓不是被她甩掉了,就是自觉无趣的掉头走了,完全看不到他的影子。回去陪那个肉弹了吗?在松了口气的同时,她心中又燃着一股无名火,他甚至还没向她解释那个外国人的事,居然就跑了:
  一瓶插着吸管的运动饮料出现在她眼前。炙热的大太阳当头照,乍见这一瓶周身冒着冰水珠的铝罐饮料,任谁都会口水直流,只希望一口将它吸尽以清凉消暑。
  她抬眼横了雷拓一眼,不客气的拿过饮料,两、三下就灌光光。瞄准不远处的垃圾桶,一个空心命中。
  他没走,这使她心情变得非常的好。不过,她脸上的表情一点也没有冰解的迹象,让人看不出端倪。雷拓坐在她身边,手边一份报纸微微扇动,替她送来阵阵清凉的风。
  而雷拓也知道她气消了不少,现在是解释的好时机。
  “他是我在哈佛时的朋友。两年前不小心让他看到你的照片,其实也只不过是几张大头照,了不起再加上一张小时候我们的合照;你不爱照相,相片没有几张。然后他追问你的名字,我只随口说过一次,想不到他就记牢了。”
  “那来的照片?你又怎么会有我的?还有,只凭几张大头照居然就可以使那老外见到我本人后就摆出一副思春发情的面孔,痴呆的看着我,是什么原因?你灌输了他什么不三不四的想法?我可不知道自己美到可以成为某人的梦中情人!”她咄咄逼人的口气,手指直戳他肩膀;火气是消了不少,气焰仍是很高。
  雷拓皱眉。
  “青云,好女孩不可以请出“思春发情”这一类的话的。一点也不端庄。”
  她拒绝改变话题。
  “少给我顾左右而言他,回答呀!我要的是答案。”
  “这里太热了,七月天,又是中午时刻,再熬个三十分钟,我们二人都可以上桌了,成了两道烤鸭。”他道,拉起她的手,非常自然的握住,看了看四周的地形。“我们找个有冷气的地方坐,任你拷问。我今天一下午都属于你了。”声音轻轻柔柔的像在询问,语气却又有些挑逗,可是没有她反对的余地。
  而,打他拉住她的手起,江青云心里又浮起了熟悉的燥热感,心口又急快的跳动了。他能若无其事、自然的握住她的手,她又怎么能小家子气、忸怩的挣脱?那不就弱了自己的威风?于是这次她没有甩开他的手,只不过为了表达自己的不甘不愿,她抬眼瞪他。适巧,他正低头看她,嘴上泛着一抹温柔的笑意。这样深沉的温柔,又似乎包含着千言万语,她居然不敢正视了!忙别开眼,一时心中纷乱,理不清自己的思绪,只知心中的燥热一直往上浮。他……
  怎么用这种奇怪的眼光看她?
  雷拓的笑容加深了!很聪明的不对她双颊浮上的红云发表意见——除非是不要命了,但心中却乐坏了。上回他就发现,青云对他也有着一种理不清的感情,并不是他一厢情愿。那个发现让他心中有了踏实感,对前途乐观了起来。
  他可不要让她再逃避下去了。
  向来,这个性格男孩子气、牙尖嘴利、让人望之生畏退避三舍的小女人,是不懂脸红为何物的。但,她此刻竟脸红了,因为他!雷拓开心的想大叫!她的刀子嘴虽然很伤人,但他还是喜欢她,宁愿永远坐在她身边听她骂人,也不愿走开——他,雷拓,要定她了!
  “走呀!还不走!”她窘迫的低叫,没勇气看他的笑容——那个白痴状。
  “哦!哦!走了。”雷拓急忙应了声,拉起她往公园门口出去。
  挑了一家火锅城吃午餐。坐在冷气超强的餐厅中吃热呼呼的火锅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青云对火锅的汤头情有独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顶着大太阳也会垂涎麻辣火锅的滋味。雷拓真是太了解她了!
  在狼吞虎咽得半饱之后,江青云才有心情听雷拓解释原由。
  雷拓抽出手帕横过桌面擦去她脸上的油渍,自然得像老夫老妻似的。收回手后才若无其事的说:
  “第一,乔治知道你的长相,是因为他看到了我们毕业纪念册上头的那几张照片;唯一一张成人照片是四年前国中同学会上拍下来的。因为我没回国参加,同学中几个有联络的就洗了一份照片寄给我。加上他对东方历史与文学的好奇,连带将你想像成古代仕女,迷得一塌糊涂。你知道,你的瓜子脸给人一种古典的感觉。这次他藉公事之便来台湾,一直央求我带他来看你,我一直推托,心知你不爱惹上这种事,也不以为乔治有认识你的必要。想不到,你们还是不期而遇了。再来,我没有灌输他任何不乾净的想法,是他太一厢情愿。相信我,我甚至比你还讨厌他追求你。一直以来,他除了知道你名字之外,再也没有更多的了。”
  青云端详他诚恳的表情,他话中蕴藏着一份难解的深刻讯息在传递给她。
  可是她接收密码的功力太差了,完全不明所以,不过心跳又跳快了一拍。
  这等狗屁倒灶的事,她可没心情去理。每天被公事搅得昏天暗地,那能分出多余的时间去当老外的古典美人?想到“美人”这二个字,不觉又是一阵鸡皮疙瘩。她与美人沾不上边,刚才那妖女倒是名副其实的美人。
  “那美人呢?丢下她不管了?”她的口气有些不善。特别想到那女人贴在雷拓身上的情形就怒火中烧。那个花痴!简直丢尽了全天下女性的脸了!在二十世纪末的现在,那还有那种“小鸟依人”的弱女子存在?妇女解放运动都几百年的事了,她竟还兴这一套……不过,男人也许只吃那一套。
  “她自己知道路回家。”对于方香如,他也没有多谈的兴致。
  由于食物还有一大堆,她的胃也还有一半是空的,再吃个半小时是跑不掉的。不找话题聊就太闷了,江青云再三对自己声明——她可不是关心他哦!
  “你回国来打算做什么?先当你父亲的助手吗?你堂哥似乎是个很厉害的角色。你不担心?”
  雷拓眼光里有丝闪烁,戒慎的看向她。
  “你见过我堂哥了对不对?一个很英挺的男人对不对?他在哈佛是出了名的“撒旦”,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你以为呢?”
  说起那个雷煌,青云不禁又想到三天前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情形。他仍是一派的高傲与偶尔跳脱出的顽皮,带着一点点捉弄,让她觉得他在逗她似的。可是没理由会那样的呀!他长得真的不错,可是那与她有什么关系?非亲非故的,雷拓怎么会问这个?又一脸担心:
  “青云?”雷拓有丝着急的唤。
  “我很担心你的处境。有那一种堂哥,对你而言一定非常辛苦。不过,你放心,毕竟你才是那个正统继承人,他能力再强也只能当你的手下。”可怜的雷拓,还没入主新扬企业,就已经承受那么大的压力了!可想而知,他未来的路会更辛苦。江青云当然是讨厌他的,不过向来保护他惯了,现在会想安慰他也是正常的,那是两回事,不相冲突。
  “他胜过我很多,不是吗?”他苦笑两声,双眼却比刚才清朗,并且隐含了一丝欣喜。
  “只要你努力,才不会输给他!你也是哈佛出来的呀!”
  “那就好。”他突然握住她双手,包在他双掌中。他有一双白皙又修长的手,可是手指与掌心间却很粗糙,并且还长了茧。
  江青云一时倒忘了要抽回自己的手,反倒翻过他的双掌,仔细看那两手布满不协调的厚茧,与他贵公子形象差太多了。
  “这是什么?”
  “弹奏乐器也需要靠气力呀。我小时候就有了,进了音乐学院更是没日没夜的勤练钢琴与小提琴,就这么来的,消不掉了。”
  还以为他的手掌应该很柔软,她居然料错了!
  “青云,你会帮我吗?”他的表情转为认真,却问得江青云一头雾水。
  他在说什么?
  雷拓并没有多做说明,只是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眸光看她;也因为他问得没头没尾,她一个字也没回答。回到公寓后,她心中还挥不去雷拓那张充满希冀的面孔。他在打什么哑谜?
  “阿姨!”一入门,一个小小的身影扑到她腿上。江青云一把抱起四岁的小念恩。今天的小念恩梳了两条麻花辫,一张圆圆的小脸再加上一双圆滚滚黑白分明的大眼,怎么看怎么的可爱!不怕生,嘴又甜,脾气好得不像话。像这样的小孩,江青云必定毫不考虑就生他十个八个。
  可是,就遗传学而论,她江青云恐怕没那福气。她这面孔或许有点机会生下漂亮宝宝,可是就火爆脾气而言,一个江青云为害人间就够了,不必再生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来加害自己,想早死也不必用这方法!有时候她也受不了自己的拗脾气。
  “回来啦?”厨房口探出一张美丽的面孔。
  “嗯!”江青云抱小念恩到厨房,看饭桌上摆着几样热腾腾的菜。问:
  “这么丰盛是什么原因?”
  小念恩的母亲——史君华,睁着一双圆圆大眼看她。
  “我忙了一天到底是为什么?上星期是谁提醒我今天是她二十七岁生日呀?”
  “我也顺便告诉了你,我家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想到自己差一点就在鬼月出生,心里就乱毛一把的!那还有心情过生日!人家说鬼月出生的人大多有阴阳眼,八字轻,常会见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你是说今天的生日不过了?大小姐。”史君华双手叉腰,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但她那张温柔娴雅的慈母面孔,怎么也做不出穷凶恶极的表情,惹得江青云直笑。
  “可以打牙祭又有什么不好?本姑娘不怪你擅作主意让我记起自己老了一岁就不错了,什么时候可以开动呀?贤妻。”
  “再等五分钟。”史君华也笑了出来,连忙又转身炒菜。
  从高中时代到现在,能通过江青云火爆脾气考验而成朋友的,就只有史君华了。江青云向来没什么交朋友的心情,独来独往惯了!二十多年来,能让她挂念心中的,就只有雷拓和史君华。
  至于多年不见的史君华,能再重逢也算是奇迹。高三那年,史君华的父母猝死异地,举目无亲之下,她只好随亲戚到美国去了,之后两人偶有书信往来。这样平淡的日子在四年半前掀起了风浪,青云只由信中知道,四年半前君华的亲戚为了挽救濒临失败的生意,打算以君华作为交换。收到那封信,青云替柔顺无依的史君华捏了把冷汗;隔了半年,她突然收到一张喜帖,史君华决定接受安排嫁给那个华侨。更戏剧性的,在江青云心急得半死的第二天,史君华竟出现在她公寓门口,没有一句解释就昏睡了一日一夜。请医生诊断后才知道,她除了营养不良之外,还怀了四个月的身孕。
  这中间的过程,江青云自是很关心、好奇,但首要的事,就是将好友的身体照顾好。而且,她知道如果君华想对她开口,自然会说清楚,若不肯多说,就代表那伤痛太深。
  在小念恩出生之后,若华终于说出了她那些年的境遇,以及变数最大的最后一年有个华侨一直想得到她;尤其当君华二十岁之后,出落得更加标致,那股温雅娴静又充满东方神秘色彩的气息最是让人惊艳!何只老外,连华人圈都为之骚动。她的亲戚对她并不是不好,可是利字当前,连儿子女儿都可以当棋子筹码了,何况一个收留来的小孤女?在君华大三那一年,那个年纪足以当君华父亲的华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开始施加压力。她的亲戚不顾君华的苦苦哀求,竟应允了这门亲事。
  当晚,史君华绝望的跑了出去;身在异国,她什么也不能做,连要藏躲起来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藏身!她几乎是认命了,跑出去,只是因为柔顺的内心之中仅能以此表示一点点抗议。亲戚们没有拦她,是认定了她必定会回来。是的,除了这里之外,她又有什么地方可去呢?
  可是,她太没有警戒心了!夜晚的纽约市,独行女子即代表了危险。当她发现不对劲时,已被几个乞丐似的猥琐男子困在一条死巷子中,他们身上充满了酒臭与恶臭,一双双诡异的眼邪恶的看着她,像是一只只欲将人生吞活剥的禽兽。
  她几乎以为自己死定了!她拼命的挣扎,绝望的想逃出这些人身边。可是另一种消极的声音由心中响起:死了算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还不是相同的悲惨?!她即使逃开了这些人,终究还是要像个玩具般给那个老男人玩弄一生…
  当她这么想时,已经被推倒在地,衣衫在拉扯间已无法遮蔽身体!可是,就在她认命的闭上眼时,她听到男人哀号的声音,而警笛声由远而近——她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度的惊吓早已使她陷入半昏迷状态;依稀只听到有人用英文在交谈,而且有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那女孩有没有事?雷。”
  “没有,只是吓昏了。”抱着她的男人回答。
  “你认得她吗?”
  “她是我妹妹。”
  “哦!那就不必回警局做笔录了,下次别让她一个人晚上出来。”
  “知道了。”
  救她的,是一个东方男人,他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字,叫“雷”。她醒来后,“雷”一直训诫她的无知、不懂人心险恶;才说两句,史君华就泪如雨下,那个叫雷的男子立即慌了手脚,轻轻的将她搂在怀中。他是个不会说温柔话的男子,有严厉的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如果她的一生注定要毁在一个老男人身上,那么她至少可以不让那人得到她清白的身子。自父母死后,这个叫雷的男人是唯一不求回报、真心对她好的人,她喜欢他。当夜,她“勾引”了他;那个男人起先是拒绝她的,可是她是铁了心了,不顾一切与他挤一张床,而……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原本以为她的人生就将结束于二十二岁的秋天,今后只当自己是一具没生命的娃娃,认命的嫁给那个娶过六任妻子、情妇一大票的华侨当妻子……至少,她人生之中有值得纪念的事了,不是吗?悄悄离开那个雷之后,她知道,她爱上他了。但是这付建立于萍水相逢的爱只有她才会珍惜收藏;至于雷……
  他绝对是不会记得她的!在他心中,她只是一个自动投怀的女人不是吗?以他的英俊挺拔,会对他献身的女子岂只她一人?
  她的逃婚在于:她怀孕了!在婚礼举行的前三天,她偷偷回国。美国那边闹翻了天也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回台湾了。为了孩子,她决定活出自己的生命,再也不受人摆布。而地也不再是孤单一人,小念恩是她的至亲骨血,她要用所有的爱抚育她女儿,不再柔弱任命运作弄。
  一晃眼,也已四个年头了。
  青云动容的同时,不禁也想着小念恩的父亲;只知道是个东方人,不知国籍,不知道完整的名字,若华会爱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也真是神勇了,糊里糊涂就献了身。说感恩献身似乎较为实际,谈到“爱”就不可思议了。不然念恩的名字为何要取成“念恩”?
  但君华四年来拒绝众多追求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她深爱那个男人,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什么事都好商量,她爱人的事没得谈。江青云认为君华昏了头了,四年来也不想多说,吓退许多好男人也没办法,郎有情妹无意本来就没戏唱。
  也好,反正她有女儿了,还结婚做什么!男人也只不过是用来提供精子罢了。大多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生活中多了一个男人还真碍眼。
  “今天不上班吗?”一边吃,青云瞄了下时钟,下午六点半了。白天君华在公寓中带小孩,也替儿童故事书画插画赚取生活费。晚上有青云在,她就到二十四小时商店当夜间会计。虽然公寓是青云买的,不用付租金,但君华坚持要付分期款的一半。
  “我辞掉了。念恩已经大到可以上幼稚园了,我想将她送去幼稚园,然后找份白天的工作,晚上用来画图。”史君华喂着女儿吃饭,轻轻说着。
  江青云托首看她。君华太温柔贤慧了点,想在尔虞我诈的商场生存恐怕很难。虽然她英文底子好,可以当秘书之类的工作;可是,就青云所知,主管级的男人通常都不太安份,见到有点姿色的女人都会想入非非。君华这一踏入,恐怕不妥,她那里应付得来那些人心险恶?
  “你要找那方面的工作?”
  君华从桌下抽出一张报纸。
  “新扬百货明天开幕,目前还缺很多人,如果应征不成内部职员的话,当收银员也是可以的,时间固定,又可以配合念恩的时间。店员恐怕就不行了,时间太长。”
  新扬百货?雷煌管的地方?至少青云可以相信雷煌不是好色之徒。她拿过报纸,看看应征项目,念了出来:
  “秘书,待遇三万八起。事务职员,一万伍。企划专才,二万伍……唔,秘书好了,其他会计、店员、收银员的待遇都太少了。至于秘书,还可以在三万八之外加上治装费、加班费,一路加下来相当可观。”
  君华瞪她一眼。
  “我不要应征这种暧昧的工作,不管待遇多少,有没有与上司勾三搭四,反正流言一定会不断。”
  江青云拍胸脯保证:
  “雷煌那个人我见过,绝对不会与下属乱来,他公私分明的态度绝不会有流言传出。我就是放心他才让你去呀,他是雷拓的堂哥。你想,一个呆瓜的堂哥会有什么威胁性?”
  史君华嗤笑出来。虽然她没见过雷拓,而可怜的雷拓也老被青云形容成超世纪大白痴;可是,若华认为,青云是喜欢雷拓的,受上他而不自觉。好吧!
  如果青云都这么保证了,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那么,我明天一早去应征好了。他们十点开幕,九点就开门了,早点去应征才不会耽误人家的时辰。”
  “我陪你去,在门外壮胆也不错,不管有没有被录取,我们都可以陪小念恩玩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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