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小说选集>> 亦舒 Yi Shu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46年)
恼人天气
  冰女
  恼人天气
  青鹞子
  心痂
  姊妹
  智能儿
冰女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恼人天气》
  在初中就有个绰号,叫“冰女”。
  他们都说,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似他本人,但绰号必然传神。到高中毕业的时候,他们在背后都不再叫我的姓名,干脆唤我冰女。
  当面是不好意思的,因为是冰女嘛,大概是因我投过去一个冷冷的目光,把他们冻僵了。
  这样的绰号令我啼笑皆非,不过我虽然没有太多的社会经验,也知道这世上有许多令人尴尬的事宜,所以也不能计较那么多。
  我不喜欢这个绰号,只希望别把它带到大学去。
  什么叫冰女?因为我没有被人搔到痒处似的咭咭笑,因这我不是十三点型,因为我见到男同学没有马上以嗲装得娇声娇气?
  可能是,但我生成一副低嗓子,并且长得很瘦,不是那种温香满怀的女孩子,我再做作也没有用。
  有人说过我清秀。身为学生,长得像选美皇后也不管用,总得交功课。
  外表整洁就可以,我穿的衣服很朴素喜欢浅蓝色与白色,裙子爱宽身的那种,裤子却选窄脚的。
  我的书包,是父亲用旧了的一只公事包,黑色皮质,不比其他同学,他们用的东西才花俏呢,各色各款的帆布袋不住的换,有时还在袋袋上面扣满别针之类,装饰得七彩缤纷,引人注目。
  我不喜欢。小姑姑在欧洲念书,样样种种,三四十个,原来她每到一地游览,便习一个襟章钉在这种旧的小夹克上,使它几乎成为一件艺术品,她将之送给我,我爱不释手,但是怕空上,怕太惹人注意。
  换句话说,我怕羞。
  也许装一个冷面孔就是保护自己的方法,我喜欢这样。
  自此之后,我根本没有动过脑筋改变自己。
  比较接近的女同学像王纫秋,她就爱说我。
  她说:“你这个家伙,怎么搞的,像不食人间涸火似的,真想做大理石像不成。”
  我心想,幸好不说我做月里嫦娥,别太老土了才好,否则汗毛站班。
  “没有啦。”我微笑。
  “没有人知道你心里想什么。”纫秋说。
  “是吗?我亦不知你心里想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从不把心事告诉人。”
  “心事,是要来放在心中的事,顾名思义,不应该拿出来讲,讲了泄露天机,就不灵光了。”
  “你真是理智。”纫秋说。
  “不敢当。”我说。
  “隔邻男校的舞会,你去不去?”
  我不去,那间阿飞学校多可怕。平时学生集结在我们校门等女生放学,评头品足,现在怎么敢送上门去?我夷然。
  小秋说:“我会去。”
  人各有志,我不方便再发表更多的意见,好话不是人人爱听,况且我的意见也不算是好话。
  “我要温习功课。”我简单的说。
  “你益发冷若冰霜了,小莹。”纫秋抱怨。
  我陪笑。
  “如果你不去,我能否借你那张披肩用?”
  “当然可以。”
  “我这就来拿。”她兴奋的说。
  小秋这个人,天真得可爱,心中不藏什么,看样子她不晓得心中看上了认,所以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赴约。
  我们坐在校园中,被一株大树遮住。
  忽然听见有人在树后提到我的名字。
  “戚莹不错,可以介绍给他……”
  声音很熟悉,不知道哪个同学。我假装没听见,但小秋却好奇的转过头去。
  “是张美美。”她告诉我。
  树后另一个女孩子答道:“不好,戚莹为个人,城府太深。”
  我不出声。
  我知道那是谁,她是吴中英,一向不喜欢我的吴中英。
  小秋要跳起来,我按住她。
  等她俩走开,小秋才不悦的问:“为什么不让我责问她?她背着你说坏话。”
  “是,那诚然是不道德的,但是偷听人家背后说坏话,还不更是个贼?啊,自己做贼是应该的,旁人稍有不对,就立刻罪该万死?真有你的。”我若无其事的站起来。
  小秋侧头看我,“莹,我觉得你真了不起,也许吴中英说得对,你城府确是太深。”
  我白她一眼。
  其实她们都说得对,我确是不喜欢把七情六欲露出来,有什么好处呢?像吴中英对我不开心,我晓得已经有一段时间,我们同班,但一年说不了三句话,我考第一,她就考第二,我考第二,她就考第一名。
  她爱穿红色,我爱蓝。就算必须穿校服,她也得拿一只红色皮夹子。
  不辞为什么,她像是为针对我而生的。
  谁知道她怎么想,也许她更觉得我多余。
  我很讨厌她,但是自问还能维持风度,至于吴中英就完全做不到,她看到我,每次都像是双眼喷火似的。
  活该,同班上课,她就坐在我隔壁,要喷火,喷死她。
  本来学校生活很愉快,奈何我俩完全是对方眼中的一条刺。
  将来想起也许会很好笑很纳罕,但此刻,我巴不得可以转校来避开她。
  这是我与吴中英的关系,全班都知道我与她明争暗斗。
  今天上课,气氛不一样,我正在奇怪为什么每个女生都那么有淑女风范的时候,小秋同我说:“看新来插班的男同学。”
  我微微侧头过去,发觉吴中英前面坐着一个男孩子,粗眉大眼,很有点气质。
  吴中英有点坐立不安的样子,情绪像是难以控制。
  我看在眼内就有气,真是个神经病,有什么起劲,见了个把陌生男孩子就这么着。
  我面孔上似凝着一层冰霜似的坐下来,把笔记摊开来,正眼也不看他一眼。
  在这个班房中,吴中英什么样都要与我争,我已经很累很累,这次我该怎么办?
  眉头一皱,计上心头。
  也好,同吴中英开一个玩笑,这次不同她争,让她知道没有敌人的寂寞。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会心微笑。
  很多时,我与吴中英加入这一科,立刻忙着参加,捧着一叠莎士比亚,念死了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白白浪费时间,到现在,学期过了一半,硬要读一科没共鸣的科目,大大的痛苦。
  吃次亏学次乖,我拒绝再斗下去。
  那日放学,小秋同我说:“吴中英已经约好霍家东去看戏。”
  霍什么样大概便是那个插班生,我不出声。
  “怎么?”小秋扬起一条眉。
  这家伙也不是好人,坐山观虎斗观出瘾来了,她想我怎么样。
  我微笑说:“对不起,叫你失望,你们也知道,我有个绰号叫冰女,我不打算在求学时期跟男孩子进进出出院的,会对功课有影响,异性朋友嘛,待进了大学再说吧。”
  小秋几乎没失望得哭。
  我相当有宗旨,抱定决心对姓霍的不瞅不睬,就一定会持续下去,很吴中英就会觉得失望。
  这也是斗法的一种技巧,总之要让敌人不舒服。
  我暗地留一下神,那位霍同学实在不错,人品很大方,而且没有机心,变乐于助人。
  如果没有吴中英在那里耀武扬威,我相信这个朋友是值得交的。
  但现在,只好耸耸户说声无奈。
  这一段日子我过得特别轻松,这个时候我才发觉原来勾心斗角的这么痛苦的事。
  我发誓以后踏入社会,只保护自己,不攻击他人,希望在维护自己的时候不会伤害到别人。
  吴中英显得很困惑,看得出来。
  有时候有食堂遇见,她故意与霍同学做出亲热的样子我只当看不见。
  有时候目光避无可避,我会同他们打个招呼,微微点头,气氛出乎意料之外的平和,更令吴中英难堪。
  人是很奇怪的,像吴中英,她根本不会喜欢霍同学,霍同学与她牛头不搭马嘴,但为了要气我,她硬是要与他在一起。
  好比我痛苦的读英国文学风。
  偷偷的笑。
  这就是斗气的结果。
  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自己成功的时候,我内心却越来越不舒服。
  我知道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霍同学。
  他正是我一直喜欢的类型,但为了赌气,我被逼对他视若无睹。真是尴尬。现在像霍同学这样的年轻人已经不多见了,那么老实,正规,而且端正,我一下认为理想的伴侣是这种男人。
  谁要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去寻找刺激?各人对生活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从未曾试过像吴中英那么大胆,非得向异性挑战才睡得着觉。
  但现在吴中英死霸着霍,叫我怎么武器向她认输?太难太难,我们两人都很倔强,那么还有小霍,他不见得是个任人摆布的傻蛋,所以什么都给搅糊涂了。
  小秋说:“你看吴中英,疲态毕露,哈哈……”
  “说来听听,顾闻详情。”
  “她根本不喜欢小霍,但为了顾威风,又作其追他状,小霍呢,也不是个易相处的人,十次约会,推掉七次,我看样子吴中英很快就会放弃。”
  我也忍不住笑出来。
  我也快放弃英国文学,实在熬不下去,再拖着,时间与精神上的损失更大。
  现在退缩,无论如何,还是聪明之举。
  笨人才会坚持错到底,知错能改,总好过永久沉沦。
  我对教师说我要退出,吴中英在一边听着,眼睛都睁大了。
  老师也很惊异:“不是读得不错吗?你成绩过得去。”
  “过得去不是说我喜欢,”我坦白,“我对英国文学毫无兴趣,我觉得大部份文学是无病呻吟。”
  同学们窍窍私语。
  我说:“不相信它,又怎么能做好它?”
  老师说:“戚同学,你真坦白……好吧,我准你退出这一科。”
  “那么下星期我就不来了。”
  老师说:“不过戚同学,文学并不都是无病呻吟的,有许多伟大的著作,可以反映社会的问题,也代表人们的呼声,甚至流行作品,也可以从中认识到当时小市民的心态。”
  “是老师,”我收拾好课本,大胆从容的离开课室。
  走到门口,在看见第一只垃圾桶时,便把笔记本扔进去,拍拍手。
  我笑笑。
  又战胜一次。
  “扔掉什么那样高兴?”有人在我身后问。
  我迅速转身,背后站着霍家东。
  我笑笑,不出声。“你就是绰号‘冰女’的戚同学吧?”他说:“我从来没有看过你笑。”
  我忍不住又笑了一笑。
  “你笑起来很明亮。”我仍然不出声。
  “放学了。”他说。
  我点点头。
  “隔壁锦记的红豆冰很好吃。”他又说。
  这分明是约会我,我多么想答应他,但终于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不想与吴中英争,我已没有精力,与她斗足五年,我非得在这里停止不可。
  我假装没听懂,向操场走去。
  我知道他不会跟上来,谁没有一点自尊心。
  到了家才慢慢后悔起来。
  我托着腮想: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刚才拒绝霍家东,做错了还是做对了?
  照说又不是与吴中英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她同霍家东好,我就不同他好?这太幼稚。
  下次再有机会,我应该怎么做?
  答应他吧。
  但是此刻沿在读书,交男朋友到底的分心的。我一生人最矛盾便是这一刻了,头痛欲裂,决定决定决定,如何是好?
  将来出到社会,相信还有更艰难的问题,这样的小事尚不能应付,以后如何是好?
  这样吧,现在先与他做了朋友再说,又不是谈恋爱,不要紧,不会有不良影响。
  而且反正已经等了那么久,也无所谓,再多等一阵子亦无妨,我看吴中英也已经够累的了,她什么时候放霍家东,我就什么时候“接收”他。
  也许她会取笑我,讽刺我“人弃我取”,但这不要紧。
  成熟的态度就是:自己想做的事,一定去做,自己不做的事,一定不做,无论别人说些什么。
  我高兴好多,想通了就好。
  照照镜子,怕思想过度,长白头发。
  我噗哧一下笑出来。
  这一阵笑得特别多,恐怕我身上的冰层要融化了。
  以后看到霍家东的时候,表情便松懈一点。
  我这一松,吴中英马上便收紧。连我站在小霍面前,她都要放下书本,到我面前来挡着。
  小秋说:“这又是为什么?”
  “为要面子。”
  “我真不明白,自己用不着的东西何必要霸着?”
  “别贫嘴。”
  “谁都看得出来,而且小霍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冷淡。”
  我问:“他会不会变成冰男?”
  小秋笑,“那时候与你就成一对了。”
  这时候与他约会,还是不对。
  我同吴中英一样傻,我喜欢小霍,但是没有勇气表达,她明明不喜欢他,却又不放开他。
  过完年假,情形有很显著的变化。
  吴四英终于崩溃了,她放学很快离开学校,有一个驾红色小跑车的男孩子来接她。
  她跟霍家东的关系终于告一段落段了吧。
  再好没有,冷它一冷,那么我与霍同学就可以开始。
  霍家东与我在一个站等公共车,没有吴中英挡着,他可以与我说话。
  “你很少与同学来往。”
  我微笑。
  “你也不爱说话。”
  我低下头,看着鞋子。
  车子来了,我与他一起上车。
  现在我不能拒他于千里之外。不知恁地,与他在一起,很舒服很畅快,我很喜欢那种感觉。
  但一时之间,不知如何与他接近。
  微笑了一会儿,我也累了,于是停止。有空位便坐下,他就坐在我旁边。
  我很难为情,怎么做好呢。
  手足无措,只好目不斜视,往前看。
  车子一直走,我一直紧张,我真不是个人才,人家吴中英多有办法,三言两语就可以约到男生……到这时候,我才第一次佩服吴中英,她有她的天才。
  “你真像一块冰。”他说。
  “我……”我转过头去,却没想到两张面孔会那么接近,马上又把头转回来,飞红双颊。
  要命。
  我羞得头都抬不起来,强作镇静,但感觉到耳朵辣辣地犹如火烧。
  真没用。所以理论与实践根本是两回事。
  到车站我微微向他点一个头,便下了车。
  我们没有交谈。
  有这么好的机会我都不懂得争取,真想撞墙。
  会读书有什么用?我便是这种读死书,聪明面孔笨肚肠的人,将来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有什么前途?所有的机会,一定叫吴中英这样性格的女孩子霸占去了。
  我还与她斗呢,门儿都没有。吴中英真是有一手。
  回到家中,摊开功课,心思老是不集中,无法做得成,团了一张纸又一张纸,结果索性放下笔,看着窗外。
  发生什么事?我站起来叹口气。据说这种烦恼自古是有的,第一次恋爱,患得患失……我微笑,莫非现在轮到我了?
  霍家东,我想,原来他的名字叫霍家东。
  我用一张纸写完又写这三个字,然后立刻反它撕碎扔掉,怕有人看见。
  小秋说她的母亲常常为了不放心而翻她私人的物件,包括信件在内,不但翻,而且细阅,读了之后,还与她讨论,今小秋与她的关系决裂。
  我听了至为震惊,怎么可以这么欠缺文明?我们身体发肤虽然来自父母,但是长大之后总得有私人的秘密,我们有权保留一点自己的东西,尤其是朋友的信——呃,男朋友的信。
  谁如果偷看我的信,我会很生气很生气。
  偷看了不给我知道又还好些,看之后还要与我讨论,恐怕我的反应会与小秋一样。
  我怕妈妈也会这么做,所以这一阵子非常没有安全感。
  我把所有他人可能有兴趣的东西都来不及的丢掉,什么都放在自己心中。
  我越来越孤僻,听说青春期的女郎都如此。
  过了周末去一课,我向霍家东点头招呼,吴中英看在眼内,不知她心内怎么想。
  我掉了铅笔,霍家东替我捡起,我道谢。
  抄笔记时我把自己挪到前座去,小霍又帮忙把我的书簿递上来。
  每个同学都看到他的殷勤。
  我则担心我快要近视,先兆已经出来,看黑板很奠基,看久了眼睛累,老师的字越写越小。
  吴中英已经戴隐形眼镜,开头老流眼泪,现在自然得多,无论什么,我第一个想起的总是她,而不是小秋,友敌的份量等重,我到底恨她还是爱她,自己也弄不大清楚。
  下课铃响,老师离开教室,值日生上去擦黑板,动作慢的同学哗然,但接课的老师不卖账,她说:“来不及抄的向戚莹或吴中英借来抄。”
  吴中英脸上立刻露出得色,我则低下头,装作听不到,我一向是个低调子的人。
  这都是天生的。
  吴中英天生傲质难自弃,我在高一的时候也那般作风,但今年有点转变。你可以说我比吴中英聪明一点点,我看到的哲理,她还没有觉察到。
  不过她一直紧贴着我,相信很快可以追上。
  是天放学,我刚在考虑如果霍家东迎上来,我该怎么做,吴中英叫住我。
  “戚莹。”
  这么些年同学,她叫我不会超过三次。
  我淡淡应她:“什么事?”
  “你喜欢霍家东?”她单刀直入。
  我真服她,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对她来说,再艰难尴尬的话都变得简单无比。
  我想一想,很镇静的说:“大家同学,实应当和睦相处才是。”
  她笑,“戚莹,将来出到社会,你可以做大官。中学尚未毕业,你可以打起官腔来了?”
  我不理会她的讽刺,“还有什么事吗?”
  她继续那么坦率的说:“戚莹,我认为你了不起,如果你真的喜欢霍家东,我不会打挠你们,我与他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
  我很意外,但是凝视着她,并没有露出来。我说:“我早说过,大家都是同学,应该相敬相爱。”
  她叹口气,“告诉我,戚莹,一直这样妨着,不把真性情露出来,是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我习惯这样。”我冷冷的笑。
  “难怪人家叫你冰女。”
  “你呢,你也不坏呀,你像一把火似的。”我说。
  她扬起头笑,“我自你退出文学班得到启示。说真的,何必呢,我喜欢的,根本不是霍家东那种男孩子。”
  “看得出来,霍家东也并不是热爱喜欢你。”我又说。
  “你真利害。”
  “彼此彼此。”我说。
  “我们能不能成为朋友?”
  我说:“我们早已认识。”
  “好朋友?”
  “有这种必要吗?”我问。
  世上总有些人跟一些人是谈不来的,何必虚伪地硬要有友无类?何必不坦白的说一句:你不能赢得每个人的心?而那么多的人可以成为好朋友,我看不出为什么定要苦苦争取敌人的心。
  况且这世上确是有敌人这回事的,有敌人又不是没面子的事,也不是错事,完全没有必要花这么多劲道在这种无聊的事上,证明自己人缘天下一流。
  我摇头之后,吴中英也明白,她无奈的笑。
  “你比我还固执呢。”她说。
  看针对什么事。对有些事我有商量的余地,我很愿意聆听意见,在这种不事上,不妨率意而行。
  “祝你快乐。”她说。
  “你也一样。”我说。
  “毕业后我们还是会见面的。”
  “我们在社会上见。”我说。
  “到时再决胜负?”吴中英问。
  “自然,人生自开始,便分胜负。”她很自负的说。
  “盖棺论定。”我也不肯认输。
  “那么今天便谈到这里为止。”
  我说:“吴中英,谢谢你与我说话。”
  她稍一迟疑,“戚莹,老实说,与你说话很有趣,比吵架开心多了,可惜我们永远不会成为朋友。”
  我笑。
  我们在校园中告别。
  她也有进步呀。话退出便退出。
  在公路车站上碰见霍家东。我去站在他身边。
  他很意外,“咦,好吗?”
  我点点头,看着足尖。
  “回家去?”
  “去图书馆。”
  “要不要我陪你去?”
  我又点点头。
  刚想上公路车,我说:“隔壁锦记的红豆冰很好吃。”
  “是吗?”他是故意的,我知道。“那就一块去吧。”
  是我先转头向锦记走过去。
  迎面来了几个同学,看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走,不禁诧异起来。
  我假装没看见,面孔又泛起红潮。
  “你是一个很标致的女孩子。”霍家东说。
  我不响。
  “正是我喜欢的那一型。”他说。
  我忍不住转头,向他展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感谢主,我们都成熟了。
  在初中就有个绰号,叫“冰女”。
  他们都说,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似他本人,但绰号必然传神。到高中毕业的时候,他们在背后都不再叫我的姓名,干脆唤我冰女。
  当面是不好意思的,因为是冰女嘛,大概是因我投过去一个冷冷的目光,把他们冻僵了。
  这样的绰号令我啼笑皆非,不过我虽然没有太多的社会经验,也知道这世上有许多令人尴尬的事宜,所以也不能计较那么多。
  我不喜欢这个绰号,只希望别把它带到大学去。
  什么叫冰女?因为我没有被人搔到痒处似的咭咭笑,因这我不是十三点型,因为我见到男同学没有马上以嗲装得娇声娇气?
  可能是,但我生成一副低嗓子,并且长得很瘦,不是那种温香满怀的女孩子,我再做作也没有用。
  有人说过我清秀。身为学生,长得像选美皇后也不管用,总得交功课。
  外表整洁就可以,我穿的衣服很朴素喜欢浅蓝色与白色,裙子爱宽身的那种,裤子却选窄脚的。
  我的书包,是父亲用旧了的一只公事包,黑色皮质,不比其他同学,他们用的东西才花俏呢,各色各款的帆布袋不住的换,有时还在袋袋上面扣满别针之类,装饰得七彩缤纷,引人注目。
  我不喜欢。小姑姑在欧洲念书,样样种种,三四十个,原来她每到一地游览,便习一个襟章钉在这种旧的小夹克上,使它几乎成为一件艺术品,她将之送给我,我爱不释手,但是怕空上,怕太惹人注意。
  换句话说,我怕羞。
  也许装一个冷面孔就是保护自己的方法,我喜欢这样。
  自此之后,我根本没有动过脑筋改变自己。
  比较接近的女同学像王纫秋,她就爱说我。
  她说:“你这个家伙,怎么搞的,像不食人间涸火似的,真想做大理石像不成。”
  我心想,幸好不说我做月里嫦娥,别太老土了才好,否则汗毛站班。
  “没有啦。”我微笑。
  “没有人知道你心里想什么。”纫秋说。
  “是吗?我亦不知你心里想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从不把心事告诉人。”
  “心事,是要来放在心中的事,顾名思义,不应该拿出来讲,讲了泄露天机,就不灵光了。”
  “你真是理智。”纫秋说。
  “不敢当。”我说。
  “隔邻男校的舞会,你去不去?”
  我不去,那间阿飞学校多可怕。平时学生集结在我们校门等女生放学,评头品足,现在怎么敢送上门去?我夷然。
  小秋说:“我会去。”
  人各有志,我不方便再发表更多的意见,好话不是人人爱听,况且我的意见也不算是好话。
  “我要温习功课。”我简单的说。
  “你益发冷若冰霜了,小莹。”纫秋抱怨。
  我陪笑。
  “如果你不去,我能否借你那张披肩用?”
  “当然可以。”
  “我这就来拿。”她兴奋的说。
  小秋这个人,天真得可爱,心中不藏什么,看样子她不晓得心中看上了认,所以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赴约。
  我们坐在校园中,被一株大树遮住。
  忽然听见有人在树后提到我的名字。
  “戚莹不错,可以介绍给他……”
  声音很熟悉,不知道哪个同学。我假装没听见,但小秋却好奇的转过头去。
  “是张美美。”她告诉我。
  树后另一个女孩子答道:“不好,戚莹为个人,城府太深。”
  我不出声。
  我知道那是谁,她是吴中英,一向不喜欢我的吴中英。
  小秋要跳起来,我按住她。
  等她俩走开,小秋才不悦的问:“为什么不让我责问她?她背着你说坏话。”
  “是,那诚然是不道德的,但是偷听人家背后说坏话,还不更是个贼?啊,自己做贼是应该的,旁人稍有不对,就立刻罪该万死?真有你的。”我若无其事的站起来。
  小秋侧头看我,“莹,我觉得你真了不起,也许吴中英说得对,你城府确是太深。”
  我白她一眼。
  其实她们都说得对,我确是不喜欢把七情六欲露出来,有什么好处呢?像吴中英对我不开心,我晓得已经有一段时间,我们同班,但一年说不了三句话,我考第一,她就考第二,我考第二,她就考第一名。
  她爱穿红色,我爱蓝。就算必须穿校服,她也得拿一只红色皮夹子。
  不辞为什么,她像是为针对我而生的。
  谁知道她怎么想,也许她更觉得我多余。
  我很讨厌她,但是自问还能维持风度,至于吴中英就完全做不到,她看到我,每次都像是双眼喷火似的。
  活该,同班上课,她就坐在我隔壁,要喷火,喷死她。
  本来学校生活很愉快,奈何我俩完全是对方眼中的一条刺。
  将来想起也许会很好笑很纳罕,但此刻,我巴不得可以转校来避开她。
  这是我与吴中英的关系,全班都知道我与她明争暗斗。
  今天上课,气氛不一样,我正在奇怪为什么每个女生都那么有淑女风范的时候,小秋同我说:“看新来插班的男同学。”
  我微微侧头过去,发觉吴中英前面坐着一个男孩子,粗眉大眼,很有点气质。
  吴中英有点坐立不安的样子,情绪像是难以控制。
  我看在眼内就有气,真是个神经病,有什么起劲,见了个把陌生男孩子就这么着。
  我面孔上似凝着一层冰霜似的坐下来,把笔记摊开来,正眼也不看他一眼。
  在这个班房中,吴中英什么样都要与我争,我已经很累很累,这次我该怎么办?
  眉头一皱,计上心头。
  也好,同吴中英开一个玩笑,这次不同她争,让她知道没有敌人的寂寞。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会心微笑。
  很多时,我与吴中英加入这一科,立刻忙着参加,捧着一叠莎士比亚,念死了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白白浪费时间,到现在,学期过了一半,硬要读一科没共鸣的科目,大大的痛苦。
  吃次亏学次乖,我拒绝再斗下去。
  那日放学,小秋同我说:“吴中英已经约好霍家东去看戏。”
  霍什么样大概便是那个插班生,我不出声。
  “怎么?”小秋扬起一条眉。
  这家伙也不是好人,坐山观虎斗观出瘾来了,她想我怎么样。
  我微笑说:“对不起,叫你失望,你们也知道,我有个绰号叫冰女,我不打算在求学时期跟男孩子进进出出院的,会对功课有影响,异性朋友嘛,待进了大学再说吧。”
  小秋几乎没失望得哭。
  我相当有宗旨,抱定决心对姓霍的不瞅不睬,就一定会持续下去,很吴中英就会觉得失望。
  这也是斗法的一种技巧,总之要让敌人不舒服。
  我暗地留一下神,那位霍同学实在不错,人品很大方,而且没有机心,变乐于助人。
  如果没有吴中英在那里耀武扬威,我相信这个朋友是值得交的。
  但现在,只好耸耸户说声无奈。
  这一段日子我过得特别轻松,这个时候我才发觉原来勾心斗角的这么痛苦的事。
  我发誓以后踏入社会,只保护自己,不攻击他人,希望在维护自己的时候不会伤害到别人。
  吴中英显得很困惑,看得出来。
  有时候有食堂遇见,她故意与霍同学做出亲热的样子我只当看不见。
  有时候目光避无可避,我会同他们打个招呼,微微点头,气氛出乎意料之外的平和,更令吴中英难堪。
  人是很奇怪的,像吴中英,她根本不会喜欢霍同学,霍同学与她牛头不搭马嘴,但为了要气我,她硬是要与他在一起。
  好比我痛苦的读英国文学风。
  偷偷的笑。
  这就是斗气的结果。
  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自己成功的时候,我内心却越来越不舒服。
  我知道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霍同学。
  他正是我一直喜欢的类型,但为了赌气,我被逼对他视若无睹。真是尴尬。现在像霍同学这样的年轻人已经不多见了,那么老实,正规,而且端正,我一下认为理想的伴侣是这种男人。
  谁要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去寻找刺激?各人对生活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从未曾试过像吴中英那么大胆,非得向异性挑战才睡得着觉。
  但现在吴中英死霸着霍,叫我怎么武器向她认输?太难太难,我们两人都很倔强,那么还有小霍,他不见得是个任人摆布的傻蛋,所以什么都给搅糊涂了。
  小秋说:“你看吴中英,疲态毕露,哈哈……”
  “说来听听,顾闻详情。”
  “她根本不喜欢小霍,但为了顾威风,又作其追他状,小霍呢,也不是个易相处的人,十次约会,推掉七次,我看样子吴中英很快就会放弃。”
  我也忍不住笑出来。
  我也快放弃英国文学,实在熬不下去,再拖着,时间与精神上的损失更大。
  现在退缩,无论如何,还是聪明之举。
  笨人才会坚持错到底,知错能改,总好过永久沉沦。
  我对教师说我要退出,吴中英在一边听着,眼睛都睁大了。
  老师也很惊异:“不是读得不错吗?你成绩过得去。”
  “过得去不是说我喜欢,”我坦白,“我对英国文学毫无兴趣,我觉得大部份文学是无病呻吟。”
  同学们窍窍私语。
  我说:“不相信它,又怎么能做好它?”
  老师说:“戚同学,你真坦白……好吧,我准你退出这一科。”
  “那么下星期我就不来了。”
  老师说:“不过戚同学,文学并不都是无病呻吟的,有许多伟大的著作,可以反映社会的问题,也代表人们的呼声,甚至流行作品,也可以从中认识到当时小市民的心态。”
  “是老师,”我收拾好课本,大胆从容的离开课室。
  走到门口,在看见第一只垃圾桶时,便把笔记本扔进去,拍拍手。
  我笑笑。
  又战胜一次。
  “扔掉什么那样高兴?”有人在我身后问。
  我迅速转身,背后站着霍家东。
  我笑笑,不出声。“你就是绰号‘冰女’的戚同学吧?”他说:“我从来没有看过你笑。”
  我忍不住又笑了一笑。
  “你笑起来很明亮。”我仍然不出声。
  “放学了。”他说。
  我点点头。
  “隔壁锦记的红豆冰很好吃。”他又说。
  这分明是约会我,我多么想答应他,但终于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不想与吴中英争,我已没有精力,与她斗足五年,我非得在这里停止不可。
  我假装没听懂,向操场走去。
  我知道他不会跟上来,谁没有一点自尊心。
  到了家才慢慢后悔起来。
  我托着腮想: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刚才拒绝霍家东,做错了还是做对了?
  照说又不是与吴中英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她同霍家东好,我就不同他好?这太幼稚。
  下次再有机会,我应该怎么做?
  答应他吧。
  但是此刻沿在读书,交男朋友到底的分心的。我一生人最矛盾便是这一刻了,头痛欲裂,决定决定决定,如何是好?
  将来出到社会,相信还有更艰难的问题,这样的小事尚不能应付,以后如何是好?
  这样吧,现在先与他做了朋友再说,又不是谈恋爱,不要紧,不会有不良影响。
  而且反正已经等了那么久,也无所谓,再多等一阵子亦无妨,我看吴中英也已经够累的了,她什么时候放霍家东,我就什么时候“接收”他。
  也许她会取笑我,讽刺我“人弃我取”,但这不要紧。
  成熟的态度就是:自己想做的事,一定去做,自己不做的事,一定不做,无论别人说些什么。
  我高兴好多,想通了就好。
  照照镜子,怕思想过度,长白头发。
  我噗哧一下笑出来。
  这一阵笑得特别多,恐怕我身上的冰层要融化了。
  以后看到霍家东的时候,表情便松懈一点。
  我这一松,吴中英马上便收紧。连我站在小霍面前,她都要放下书本,到我面前来挡着。
  小秋说:“这又是为什么?”
  “为要面子。”
  “我真不明白,自己用不着的东西何必要霸着?”
  “别贫嘴。”
  “谁都看得出来,而且小霍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冷淡。”
  我问:“他会不会变成冰男?”
  小秋笑,“那时候与你就成一对了。”
  这时候与他约会,还是不对。
  我同吴中英一样傻,我喜欢小霍,但是没有勇气表达,她明明不喜欢他,却又不放开他。
  过完年假,情形有很显著的变化。
  吴四英终于崩溃了,她放学很快离开学校,有一个驾红色小跑车的男孩子来接她。
  她跟霍家东的关系终于告一段落段了吧。
  再好没有,冷它一冷,那么我与霍同学就可以开始。
  霍家东与我在一个站等公共车,没有吴中英挡着,他可以与我说话。
  “你很少与同学来往。”
  我微笑。
  “你也不爱说话。”
  我低下头,看着鞋子。
  车子来了,我与他一起上车。
  现在我不能拒他于千里之外。不知恁地,与他在一起,很舒服很畅快,我很喜欢那种感觉。
  但一时之间,不知如何与他接近。
  微笑了一会儿,我也累了,于是停止。有空位便坐下,他就坐在我旁边。
  我很难为情,怎么做好呢。
  手足无措,只好目不斜视,往前看。
  车子一直走,我一直紧张,我真不是个人才,人家吴中英多有办法,三言两语就可以约到男生……到这时候,我才第一次佩服吴中英,她有她的天才。
  “你真像一块冰。”他说。
  “我……”我转过头去,却没想到两张面孔会那么接近,马上又把头转回来,飞红双颊。
  要命。
  我羞得头都抬不起来,强作镇静,但感觉到耳朵辣辣地犹如火烧。
  真没用。所以理论与实践根本是两回事。
  到车站我微微向他点一个头,便下了车。
  我们没有交谈。
  有这么好的机会我都不懂得争取,真想撞墙。
  会读书有什么用?我便是这种读死书,聪明面孔笨肚肠的人,将来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有什么前途?所有的机会,一定叫吴中英这样性格的女孩子霸占去了。
  我还与她斗呢,门儿都没有。吴中英真是有一手。
  回到家中,摊开功课,心思老是不集中,无法做得成,团了一张纸又一张纸,结果索性放下笔,看着窗外。
  发生什么事?我站起来叹口气。据说这种烦恼自古是有的,第一次恋爱,患得患失……我微笑,莫非现在轮到我了?
  霍家东,我想,原来他的名字叫霍家东。
  我用一张纸写完又写这三个字,然后立刻反它撕碎扔掉,怕有人看见。
  小秋说她的母亲常常为了不放心而翻她私人的物件,包括信件在内,不但翻,而且细阅,读了之后,还与她讨论,今小秋与她的关系决裂。
  我听了至为震惊,怎么可以这么欠缺文明?我们身体发肤虽然来自父母,但是长大之后总得有私人的秘密,我们有权保留一点自己的东西,尤其是朋友的信——呃,男朋友的信。
  谁如果偷看我的信,我会很生气很生气。
  偷看了不给我知道又还好些,看之后还要与我讨论,恐怕我的反应会与小秋一样。
  我怕妈妈也会这么做,所以这一阵子非常没有安全感。
  我把所有他人可能有兴趣的东西都来不及的丢掉,什么都放在自己心中。
  我越来越孤僻,听说青春期的女郎都如此。
  过了周末去一课,我向霍家东点头招呼,吴中英看在眼内,不知她心内怎么想。
  我掉了铅笔,霍家东替我捡起,我道谢。
  抄笔记时我把自己挪到前座去,小霍又帮忙把我的书簿递上来。
  每个同学都看到他的殷勤。
  我则担心我快要近视,先兆已经出来,看黑板很奠基,看久了眼睛累,老师的字越写越小。
  吴中英已经戴隐形眼镜,开头老流眼泪,现在自然得多,无论什么,我第一个想起的总是她,而不是小秋,友敌的份量等重,我到底恨她还是爱她,自己也弄不大清楚。
  下课铃响,老师离开教室,值日生上去擦黑板,动作慢的同学哗然,但接课的老师不卖账,她说:“来不及抄的向戚莹或吴中英借来抄。”
  吴中英脸上立刻露出得色,我则低下头,装作听不到,我一向是个低调子的人。
  这都是天生的。
  吴中英天生傲质难自弃,我在高一的时候也那般作风,但今年有点转变。你可以说我比吴中英聪明一点点,我看到的哲理,她还没有觉察到。
  不过她一直紧贴着我,相信很快可以追上。
  是天放学,我刚在考虑如果霍家东迎上来,我该怎么做,吴中英叫住我。
  “戚莹。”
  这么些年同学,她叫我不会超过三次。
  我淡淡应她:“什么事?”
  “你喜欢霍家东?”她单刀直入。
  我真服她,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对她来说,再艰难尴尬的话都变得简单无比。
  我想一想,很镇静的说:“大家同学,实应当和睦相处才是。”
  她笑,“戚莹,将来出到社会,你可以做大官。中学尚未毕业,你可以打起官腔来了?”
  我不理会她的讽刺,“还有什么事吗?”
  她继续那么坦率的说:“戚莹,我认为你了不起,如果你真的喜欢霍家东,我不会打挠你们,我与他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
  我很意外,但是凝视着她,并没有露出来。我说:“我早说过,大家都是同学,应该相敬相爱。”
  她叹口气,“告诉我,戚莹,一直这样妨着,不把真性情露出来,是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我习惯这样。”我冷冷的笑。
  “难怪人家叫你冰女。”
  “你呢,你也不坏呀,你像一把火似的。”我说。
  她扬起头笑,“我自你退出文学班得到启示。说真的,何必呢,我喜欢的,根本不是霍家东那种男孩子。”
  “看得出来,霍家东也并不是热爱喜欢你。”我又说。
  “你真利害。”
  “彼此彼此。”我说。
  “我们能不能成为朋友?”
  我说:“我们早已认识。”
  “好朋友?”
  “有这种必要吗?”我问。
  世上总有些人跟一些人是谈不来的,何必虚伪地硬要有友无类?何必不坦白的说一句:你不能赢得每个人的心?而那么多的人可以成为好朋友,我看不出为什么定要苦苦争取敌人的心。
  况且这世上确是有敌人这回事的,有敌人又不是没面子的事,也不是错事,完全没有必要花这么多劲道在这种无聊的事上,证明自己人缘天下一流。
  我摇头之后,吴中英也明白,她无奈的笑。
  “你比我还固执呢。”她说。
  看针对什么事。对有些事我有商量的余地,我很愿意聆听意见,在这种不事上,不妨率意而行。
  “祝你快乐。”她说。
  “你也一样。”我说。
  “毕业后我们还是会见面的。”
  “我们在社会上见。”我说。
  “到时再决胜负?”吴中英问。
  “自然,人生自开始,便分胜负。”她很自负的说。
  “盖棺论定。”我也不肯认输。
  “那么今天便谈到这里为止。”
  我说:“吴中英,谢谢你与我说话。”
  她稍一迟疑,“戚莹,老实说,与你说话很有趣,比吵架开心多了,可惜我们永远不会成为朋友。”
  我笑。
  我们在校园中告别。
  她也有进步呀。话退出便退出。
  在公路车站上碰见霍家东。我去站在他身边。
  他很意外,“咦,好吗?”
  我点点头,看着足尖。
  “回家去?”
  “去图书馆。”
  “要不要我陪你去?”
  我又点点头。
  刚想上公路车,我说:“隔壁锦记的红豆冰很好吃。”
  “是吗?”他是故意的,我知道。“那就一块去吧。”
  是我先转头向锦记走过去。
  迎面来了几个同学,看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走,不禁诧异起来。
  我假装没看见,面孔又泛起红潮。
  “你是一个很标致的女孩子。”霍家东说。
  我不响。
  “正是我喜欢的那一型。”他说。
  我忍不住转头,向他展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感谢主,我们都成熟了。
  
  月儿、叶细细等扫描校对
恼人天气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恼人天气》
  认识亚历山大杜维治之前,我认为异族通婚是天下间最可笑的事。
  但现在我正在考虑,如果他开口的话,我是否应当答应他。
  杜维治并不英俊。但他高大、神气、端正,因为家庭背景及教育都好,所以有一股雍容之气,很干净,衣著考究,故此与殖民地常见的邋遢洋人有很大的分别。
  他由波士顿调来做一年的电脑计划,尚有两个月期满返回北美,但至今尚未习惯这个东方的大都会。
  脏,他说。挤,他又说:人们又无礼。
  第一次见面,我为此憎恨他,血液中慈禧太后的遗传因子发作,冷冰冰的回说:“回波士顿去吧。”
  那是一个鸡尾酒会派对。
  我最不喜欢鸡尾酒会,为著业务不得不来站著,身上穿一套诗韵大减价买回来充场面的华伦天奴礼服,五折还得六千元,已经满身不自在,这个外国人还要埋怨我士生土长的城市对他不够好。
  再让他加一条罪名吧:这里的女人傲慢粗鲁。
  我老阗同我说:“你不应叫他滚回老家去。”
  “那么,爬回去吧。”
  “为什么心情这样坏?”
  “我不喜欢洋人。”
  “这话从一个在伦敦读完管理科硕士的女子口中说出来,未免稀奇。”
  不熟悉他们,也就没有资格不喜欢他们。
  我是个读书人,比不得一些无知妇孺,在家坐久了,靠偏见为生。
  “什产地方都有好人。”老板说。
  “是是,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是他同学,他同我诉苦,并无过份之处。今日带你出来,特意把他介绍给你。”他板著面孔。
  我诧异起来。
  “桂,你廿七岁了,别一直这样天真好不好?”他脸色变得非常严厉“我是为你好,杜维治比你大五岁,未婚,人家是波士顿望族,天主教徒,花旗国公民,嫁了他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我开头尚不大明白,等回过意来,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眼泪流出来,笑得弯下腰,笑得老闱差点儿开除我。
  原来担心我前途,替我做媒来著。
  真的,是真为我好,否则还不会担这么大的关系。
  嫁过去什庆都解决了:住屋、工作、护照、归宿。
  但我是我,在伦敦六年,这样的机会并不算得上千载难逢,人就是这样,取得到的东西便不算稀奇。
  我说:“不敢当,我没有资格做花旗国主妇.那些洋汉子习惯把女人当洗衣机洗碗机,做主妇什么都─脚踢,过节动不动叫二三十人回来吃饭,平日闷得慌,我太知道。”
  “所以说你小家子气,读几年书也没看见世面,同你说他家是望族。”
  “我不相信他家有私人飞机。”
  “茅厕砖头,朽木不可虽也。”
  那日我们不欢而散。
  为什么不喜欢洋人?十多岁时结识一个年纪较大的女友,她与德籍男友在一起走了八年,越走那相貌越似吧女,稀疏头发刮得蓬蓬松松,细长的腿越露越多,开始穿黑色鱼网袜,说话浪声浪气,时常打电话来诉苦,说经过红灯区,那些做洋人生意的女人看见她挟著外国人走便开口骂她……
  给我的印象深刻而坏,年轻时觉得一切都是女友咎由自取,沦落不堪。
  钱来出去读书,这等狭窄的思想自然没有了,但对外国男孩子却始终无法改观。
  他们邋遢、自私、贪玩、浅薄,一天到晚性性性,对女人与对功课同样没有责任感,一点灵魂都没有。
  我根本无法与他们交通。幸亏伦敦少不了中国男孩子。
  堂妹嘉露与我同时在伦敦,二伯伯望女成龙,特地买了一层小洋房,好让女儿专心念书,嘉露念的是法律,转眼便认识一洋人,自称是记者兼摄影师,傲慢得不得了!没到一个月便拿枝牙刷搬进去与嘉露同居,衣食住行全由二伯伯负担。
  这还不止,这家伙动不动侮辱人,一见我们去探嘉露,便问:“都是表姐妹吗?啧啧啧,”一边讪笑,“你们中国人表兄弟堂姐妹算算真多,今天嘉露可得花钱喂你们。”
  我忍不住拉开大门叫他滚,他有办法,别靠中国女子吃饭。
  事后嘉露还怪我。
  这么多坏经验加在一起,受不了。
  后来也有人告诉我,不少华籍妇女嫁洋人都能得到幸福,始终我不肯相信。
  毕业后回来找第一份工作,进外国洋行做经理助理,与我同级但已做了三年的一个洋汉叫爱伦,说什么都不服气,要欺侮我,女秘书在打我草拟的信,他都要把信自打字机轮盘下抽出来,同我“研究”措辞。
  我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他认为他是英国人,是以英文一定比中国人好。
  但我不是这么想,我说:“我是伦敦大学的硕士,你不是,你只是一个中学生,只考过A级试,所以按照英国人规定的教育程度来说,我有资格改你的稿,你没有资格动我的稿,且你又不是我上司。”
  他当下是被我难倒,出不了声。
  见他的大头鬼,英国人说不好英文的不知有多少,英国难道没有乞丐,不要唬人了。
  但自此我与他不和,貌合神离一年,我辞职他去,找到现在这一份工作。
  外国人的小苦我是吃过的,是以杜维治的灿烂金发并没使我的态度缓和下来。
  直至半年之后,我们为业务上的事混得非常熟,才开始第一次非正式约会。
  我与他虽然坐一起喝茶,当中的距离足有万载玄冰那么宽,他欲想消除我们间的隔膜,怕真得要下一番功夫。
  他与我说笑,说我看上去很疲倦。我说铁金刚开完四小时会精神崩溃。
  “你眼睛仿佛在做梦。”
  “我整个人都在梦。”
  他说起有位华裔朋友,回家度假,偶然认识一女,不知恁地,那女人就缠住他,要同他结婚,硬要到美国去住,入籍,闹得满城风雨。
  这件事的主角原来我也认得,便只好说:“什么样的人都有。”夏日罗曼斯怎么捱得过冬天?她太无知,很少男人会为了数度风流而娶那女人。
  当著杜维治面,我不想数落女同胞。
  杜维治很困惑,“曾经一度,我还以为这里所有的女人都是护照主义者呢。”
  我只得笑。
  “你没见过那瞎缠的劲……真叫人害怕,一天好几个长途电话,都指明由对方付款──”
  “什么都得付出代价,这是给你们男人的好教训。”
  “是的,他们警告过我,这是一个昂贵的城市。”杜维治微笑。
  我气不过,“而且女性从不结账,你叫侍者吧。”
  杜维治急问:“我又得罪你了?正如你说,什么样的人都有,咱们以事论事,你不能不准我发表真实意见。”
  我不出声,他说得确有些道理,只有极度自卑感的人才会对批评作出过强的反应。
  “你都不是那种人,让我们做个朋友好不好?”
  那对我来说太不公平,难道我还逢人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成,又不能到处嚷嚷“我不是为了入籍”。
  我仍然犹疑,成见太深,一时无法消除。
  除此之外,在其他事上,我与杜维治的意见倒是一致的。公事上我们常站在同一阵线上,两人都喜欢运动,吃生冷的食物,爱日本菜,一年捐三次血……
  一次发觉大家一连五年的五月,都在苏黎世度假。
  杜维治问:“怎么我没碰见过你?”
  我心想,碰见也没用,反正我不会与洋人打招呼。但打那个时候开始,已不好意思扫他的兴。
  我把他收得很紧,很少在人前公开亮相,也绝不介绍他给亲友。
  我与他去的地方,都是见不到人的,像在远郊跺脚踏车,便是杜维治与我最喜欢的运动。
  我们去到很远很远,几乎是边界,大节当前,男男女女都在打扮,晚上好去派对玩,我与杜维治却跑到这里来踏自行车。
  我带了一件大衣,放在背囊,上车时连长裤都脱掉,穿短裤,戴上头盔,把跑车式自行车踏得飞快。
  我一直喜欢这项运动,梦想买一辆九千美金、全部手制、六个排档的黑豹名车。
  杜维治追得上我。
  我们在一个水塘边停下来,把车拦在山旁,坐在石块上,我用大衣盖著身子,仰头看青天白云。
  杜维治把矿泉水与三文治递给我。
  “很少有这么户外的中国女子。”
  “你认识多少中国女子?”我反问。
  他用手擦擦鼻子,“够多。”
  “坐井观天。”
  他笑,不再与我争。
  我心情很好,尽量不去多心。
  “晚上一起吃饭如何?”
  我说:“我不想出去。”
  “那么到我家来。”
  “我一向不上男人家。”
  “那么我到你家来。”
  “请客容易送客难。”我说:“况且我上个礼拜就约好姑妈四点锺见。”
  “你也未免太小心了。”他笑我。
  “今天过节,你无处可去?”我问。
  “当然有,分身乏术,干脆避到你这里来。”他朝我挤挤眼。
  我们休息一会儿,又把自行车踩回去,缚在房车顶部,开车回家。
  他帮我把车子搬入屋内。
  我说:“很冷,我想沐个浴,你自便,别听我的电话。”
  他瞪我一眼,取过外套,“我还是走吧,再留下来要被你侮辱至死。”
  我刚要替他开门,门铃响,我一怔,谁?
  在防盗孔一看,吓得我,“是我姑妈,”我低呼:“她早来了。”
  杜维治问:“那还等什么?开门呀。”
  “不可以,”我急道:“不可以,怎么可以被她看见你。”
  门铃继续响。
  我急出油来,“你到我衣柜去躲一躲。”
  杜维治说:“不可以!”
  “你不去我以后都不睬你。”
  “你不去应门她自然会得走开。”
  “她的脾气我知道,她会按铃一直按到六点钟。”
  我把杜维治推进房间,把他塞进衣柜,又抄起一条毛巾,包住头,装成刚自浴室出来模样。
  开了门,姑姑瞪住我,“我还以为你不在呢。”
  “在洗手间,没听见。”我乱抓借口,“我今天不舒服,姑姑,我把东西交给你,你就走吧,我想躺一躺,不招呼你。”
  “你有什么不舒服,面孔红粉绯绯。”姑姑瞪我。
  “这是化妆,我实在吃不消了。”我打呵欠,“怎么睡都睡不够,我都不知道要吃什么来提神。”
  “力气不够就应当休息,这样子怕会撑坏身体。”
  “你不用理。”我把东西交给她,推她出去。
  “这是什么话?茶都不给我喝一杯?”她气极了。
  我关上门。吁出一口气。
  我急急转到房间去,“杜维治?你可以出来了。”
  没人应我。我吓一跳,不会是在衣柜里闷得昏过去了吧?
  我去拉开衣柜,“亚历山大社维治──”
  衣柜门一开,一个巨大的人影向我倒下来,拥抱住我。
  我一惊,随即知道是社维治与我开玩笑。
  我用冷冷的声音说:“放开我!即刻,否则赶你走。”
  他无奈,放开我,趁势落在我床上。
  “床也不行,站起来。”
  “你当我是垃圾。”他有点下不了台。
  当下他拉拉衣襟,也不与我争辩,便到客厅取过外套要走。
  我顿时觉得歉意,“喂,杜维治──”
  他很沮丧,“打扰你。”拉开门就走了。
  我在屋中呆呆的站著。
  好哇,求仁得仁,我要他知难而退,他终于做到了。
  我伸出脚把就近的茶几大力踢一下。
  又少一个朋友,身边已经没有人了,动不动拒人千里之外的性格倘若不改,就活该做独行客,很少男人受得了我的气,终于连杜维治也走了。
  其实刚才只要我把面部肌肉放松一点,他的自尊心就可以保留下来,偏偏我又没有那样做。
  我颓然坐沙发上。
  现在只好一个人过节了。
  到这个时候我才发觉在过去三个月内口我几乎把所有空闲的时间都拿出来与杜维治一起度过,与其他朋友几乎完全失去联系。
  现在如果一定要出去狂欢,那种要订位子的舞会一定没有份了,家庭派对或老尚有希望。
  但是拿起电话逐家打,问人家肯不肯收留我,多么肉酸,不加休息休息吧。
  我颓然坐下,真尴尬。
  我并不怪杜维治,他应当生气。
  我在家踱来踱去,忽然之间电话铃响,我去听。
  竟是杜维治!“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考虑,向我道歉。”
  我欢喜过度,根本不用考虑,“对不起。”我说:“对不起对不起,”
  “我原谅你。”
  我们大笑。他这一次做得真漂亮。
  自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杜维治在我心目中,不是泛泛之辈。
  他开始研究我这种不喜欢洋人的心态。
  我向他解释,“亚历士,不是外国人令我憎嫌,是因为洋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度很好很规矩,东西方有别,生活习惯自然大有不同,但我看不顺眼可以不看,是这里的洋人那种气焰令我受不了。”
  “谁令你受气了?是那个姓爱伦的人?”
  “他当然是其中之一,不在话下,你知道吗,有一次他说我在信头上写错日子,那天是十一月廿三,他偏偏要说是廿四,找女秘书来证实,他仍然不信,他根本不信中国人可能不是白痴,结果我把南华早报给他瞧,他才信了,但错管错,他决不道歉。”
  “是有这种人的,”亚历士说“他在本国不过是做一名书记或是校役,来到这里就抖起来了。”
  我说:“还有更妙的呢,职位高低完全一样,一起出去做事,在人前把我当他的女秘书,叫他自己去做。”
  “那是因为你漂亮。”他打岔,又笑。
  “日积月累,渐渐受的气多了,非常愤慨,又不能发作,怕人说小家子气,真是的。”
  “你有没有受过同胞的气?”
  “有。”
  “感受好得多?”他微笑问。
  “他们要养家活儿,卑鄙一点也是应该的,小男人到处都有,同种同族,当然没有洋人可恶。”
  亚历士说:“你特别歧视我们。”
  “不是你。”
  “是吗,万载玄冰融化了?”
  我无奈的笑。他说得对。
  自此以后,我就不再把他收起来,渐渐有人知道我有个这样的朋友。
  很危险,社会并不如我们一厢情愿般想的那么开放,公开之后,要进那种望族的门就难了,就算一般中国男孩子,听说这女人从前与外国人来往过,也会裹足不前。
  我其实犯不著这样。
  但不知恁地,我又觉得不公开他的话,是对他不起。或许已经太迟,一切大错都是这样铸成的,女人一念之慈,后患无穷,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合同将满,要回国去。
  他不止一次说过,他不喜欢这个城市,硬要他留下来是没有可能的事,我断然不肯开口恳求。跟他到波士顿?别开玩笑,我又不是一无所有的人,说走就走,这里有我的社交圈子、职业、房子、节储、亲人……巴巴的跟洋人到外国去,孤苦零丁,单单指望他对我好,太渺茫了吧,叫他负那么大的责任,也不公平。
  外国的生活,自然可以习惯,但在毫无必要的时候,我不打算冒风险。
  这样没有前途的感情水池,我不还是涉足下去,浸***身子,不知为什么。
  故此在阳光下看著亚历山大杜维治那闪烁生光的金发,我很感动,为自己的浪漫感动,在现今的社会来说,一切浪漫都是奢侈。
  人人都是这么精打细算,又有几个像我这样的傻瓜?同这个洋人泡,但是又不想嫁给这个洋人。
  终于亚历士说:“我想像你这样性格的女子,不会贸贸然嫁一个外国人!”
  我说:“亚历土,我也为这个问题想了很久,嫁洋人的女人分两类!一种是极之富裕,金钱可以弥补一切的黄金女。另一种是一无所有,赌它一记的女光棍。你看我,既非前者,又非后老,多么难堪。”
  亚历土问:“你为什么要把事情分析得那么清楚?”
  “不这样是不行的,生活本身便牵涉到管理斗学,精打细算才能保证在轨道内好好活下去,与钱财无关,女人对财政都颇精明,但却滥用感情,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女人跟著拆白党。”
  “我是拆白党?”他瞪看我。
  “你家里也不能接受东方人。”我忽然说。
  他沉吟,并不打算给我憧憬,要骗我不比骗乡下女,还是说老实话的好。
  过很久他说:“可以克服困难。”
  我苦笑。在我这种年龄,干么还要自寻烦恼,尝试爬上珠穋朗玛峰,去征服一个美国家庭,过崭新的生活。
  我已经连新睡衣都不肯穿了,最要紧是舒服。换句话说,我爱自己,远比爱杜维治为多。
  但亚历土是不可多得的好伴,真是的,这令我捉住他的手晃来晃去,不舍得他。
  要是他走了,不知生活会如何。空处之余,自然还有寂寞,都要费额外功夫来一一克服,真是烦恼。
  他轻问:“或者你会来北美看我?”。
  我指指他的胸口,“你来看我才真,年来我很怕乘长途飞机。”
  “矜持矜持矜持。”
  “你想我怎么样?一声叫我就扑著过来?我又不是小狗。”
  “我寄飞机票给你。”
  “我寄给你好了,我也有两万块替你买泛美头等机票。”我微笑。
  他知道话又说造次了。“怎么搅的?你情绪又开始坏,咱们来往大半年,你总不肯开心见诚的与我说话。”
  “我没有为你颠倒不等于我没有喜欢你,我这个人的性格很难疯疯颠颠的欲仙欲死为一件事,我不是草包,无从燃烧,所以你失望了。”
  “什么事都一大篇道理!”他咕哝。
  “去找苏丝黄,趁现在还可以找得到,再迟就没有了,她可以满足你简单的需要。”
  他很生气,拉起我的手打我的掌心。
  天呀,我们居然吵架了。
  是什么样的原动力使我们产生吵架的力量?难道我们真的爱上对方?
  金发的杜维治一直很温和,这次动手,他自己面孔先涨红了。
  我们俩面对面坐著,他不肯走,我不忍逐客,僵持著,眼看太阳落山了。
  所有感情都是这样的,开头都单纯新鲜甜蜜,搁置久了牵涉便广泛起来,渐渐变质,千丝万缕,难以处理。
  我们的僵持在谁也不肯先作牺牲。
  至客厅完全黑暗,他问我:“要不要吃些什么?”
  我按熄香烟,“不,不饿。”
  “一个人把感情控制得太完善是没有快乐的。”
  “彼此彼此,”我说:“你岂有真的考虑到我的快乐?”
  亚历土说:“你的快乐又不止叫我留下来这么简单,你要我留下来,但暂时又不肯同我结婚。”
  我很震惊,他把我心事看得这么清楚,我呆住。
  “你手头上有一个十年的美国旅游证件,叫你到波士顿我家来住一个星期,是否太过份?我可以送你回来,你不需要应允什么。”
  “如果我没有意思同你结婚,再下去也徒然增加痛苦而已。”我仍然拒绝。
  “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也许你会喜欢波士顿。”
  “一星期当然可以,但一年?三年?五年?”
  “你在伦敦过了六年。”
  “因为我不过在那里读书,随时可以走。”
  “波土顿不会锁住你。”
  “你永远不会明白,亚历士,自伦敦回来,我的身份是毕业生,但如从波士顿回来,我是失婚妇人,怎么可以相提并论,你不可能说服我,我随你到过波士顿,跳到黄河都洗不清。”
  他呆视我许久许久,“天阿,你处理一切都像处理账目,你太可怕了。”
  他终于离去,我们不欢而散。
  或许我可以婉转一点说:好,我明年来看你。
  或是,你能否考虑留下来?
  甚至是,让我想想,你父母是否会得喜欢我?你们是天主教?我是否要入教?
  虚伪永远令别人生活愉快。四周围的人开心,我自己当然也高兴,这个道理我懂得,但此刻已对杜维治动了真感情,那里还管得了风度礼貌。
  错过这一道船也许就没有法子过河了。
  但在彼岸住一生是否我所欲?
  这么多问题弄得我头痛,失魂落魄一段日子,期限已至。
  亚历土已向我道别。
  我请他到最好的饭店去吃饭,同时奉送礼物给他。
  “蚀一些也不在乎,至要紧把我一脚踢走。”他微笑。
  我不出声,神情很黯澹,嗅得出来,今天化妆,粉老是不上面孔,眼圈黑黑,皮肤粗糙得很,像老了十年,脸有些肿。
  他不会看不出来,还这样打趣我。
  “是,”我自嘲,“坐在洋人身边,活脱脱是个国际女郎。”
  “我可不像与国际女郎坐一起的洋人。”他说:“你放心好了。”仍不放过我。
  他为什尘不约我在苏黎世见面?反正我们年年去那里。
  我强忍看眼泪。是的,夏日罗曼斯绝少可以拖延至冬日,像秋日的鸣奏昆虫,一到冬日,日渐凋零,明年纵然再传来乐声,也已面目全非。
  我看著窗外,再也做不到强颜欢笑。
  “我也有纪念品送你,我祖父的表。”他说。
  我抬起头,“你祖父只有一只表?”
  “是。”他已递到我面前,“一代传一代,我要你收著。”
  “那么留著它,”我说:“把你的项链给我。”
  “不,我要你留著这表,因为它名贵,你会时刻想起我,同时我们一定会再见面,不在我的家或是你的家,也在我们最喜欢的城市。”
  我终于说:“我不排除那个可能性。”不知他感受如何,我先松弛下来。为何要同自己门,我再也没有力气。
  “相信我,你不会后悔。”他握紧我的手。
  我勉强一笑,低下了头,我已经软化。
  那要看我想念他到什庆程度,如果真的痛不欲生,那庆为了自杀,我还是要去的,如果可以忍耐,那么这一段就得搁置,我要想得很清楚很清楚。
  “你仔细考虑,”他说:“事关你终身,我猜你有权这么做。”
  我说:“我不送你飞机。”
  “希望这次分别是暂时的。”他眼睛润湿。
  或许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又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冷静一段时期。
  
  月儿、叶细细等扫描校对
首页>> 文学论坛>> 小说选集>> 亦舒 Yi Shu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