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这个故事不是我自己的。十四五岁的时候青“西点”杂志,春到这个故事,原著人是方龙骥。
一篇小说如果能让人记得十多年,必然是篇好小说,可是结局现在不流行这样……因为念念不忘的缘故,所以重写一遍,令故事稍微现代一点。好的小说,抄袭何妨。
开始的时候,我与莉莉在热恋期间的尾声。
莉莉在一间酒店做公共关系。这一行名誉不太好,是继空中小姐、电视明星之后最吃香的工作。
我莫名其妙的认得莉莉,莫名其妙的恋爱起来,约会一次比一次忙,等到我发觉她的品性并不适合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莉莉很美丽,打扮时髦,身裁也好,装与妆都非常耀眼,雪白的皮肤,腮上一颗蓝痣,把她带出去,朋友们都说一眼看上去,她不知像哪一个明星。
你知道,年轻的时候,谁不喜欢有一个如此抢眼的女朋友。
后来我就觉得莉莉虚荣。没约会就打麻将,而且打得大。赚一、两千块的薪水,全部花在衣服上,喜欢千方百计的搭同事的顺风车,视公共汽车为畏途。
大嫂说:“莉莉几乎永远不看书。”
这是真的,中学毕业之后,她最伟大的知识来源是Vigue杂志。
大嫂说:“她跟你来往,不外是因为看中你的职业,中环有六十万个白领,但有多少个年轻工程师。”
我说:“但是这个年轻工程师永远不会自己开业,恐怕一辈子要做你们最忠诚的仆人。”
大嫂说:“做政府工是高贵的。”
家人都不喜欢莉莉。但我们仍然在一起。
人的惰性简直不可思议,我们吵着嘴,我们闹看意见,但我们还在一起。
有一天我的火气真大,莉莉被我得罪了。
她说:“杰,我想把皮肤晒黑。”
“去游泳好了。”
“杰,公路车太挤。”她说。
“我们可以开车去。”我说:“我向父亲借车。”
“周末人太多。”她说。
“周日下班才去。”
她说:“沙滩还是人多。”
我按捺不住:“香港市民不知道他们有个新任女皇叫莉莉,他们不懂得把沙滩让给你专用。”
“美美她们出海去游泳,不是有快艇就是有游艇。”
我说:“我不管美美她们是否乘劳斯莱斯上班,你是你!”
莉莉非常不悦,拂袖而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叹气。美丽有什么用呢?莉莉什么也没有,只有美丽与青春。莉莉也知道她只有这两个条件,于是非常地充分利用着自己的天赋。
这一次我并没有主动地送花道歉诸如此类,我都累了。
但是没过几天,莉莉却来找我。
她的声音一贯地嗲:“怎么,真生气了?好几天都不了我。”
我说:“我在等你的气过。”
“谁像你?小孩子!”她若无其事的说。
我叹口气:“怎么样?想出来?”
“当然,不然我打电话给你干吗?陪我去游泳。”
“去哪里?”我问。
本来我想问她是不是找到游艇出海,但是忍下来。
她有点兴奋,“我有一个亲戚,他替人管理泳池,在浅水湾有一间别墅,那里有很好的泳池,主人家大半年不在香港,他可以开放让我们去玩。”
我沉默很久。
莉莉追问:“如何?如何?”
我说:“莉莉,有很多事,是受过教育的人所不可以做的,譬如占这种小便宜。”
莉莉理直气壮,“我们不是白去的,每个人要收三十块。”
我啼笑皆非,“更糟了。”
“你这人,”她说:“再这样下去,我更加不知道怎样侍候你才好,自己又没有泳池,别人愿意让我们去,你又不答应,难道你一辈子不游泳?”
“你一定要去?”
“一定要。”莉莉说:“你不陪我去,这一次,我也会找别人陪。”
她已经在恐吓我。我知道,莉莉自然找得到伴。我不是没听说过,东华企业的小开想用高薪把莉莉挖过去做私人秘书,不外是因为莉莉是中环的美女。他用平治六○○接过莉莉到半岛吃茶。
于是我说:“好,我陪你去。”
这个周末我们却玩得比想像中愉快得太多。
那所别墅在浅水湾这四十多号,占地一万尺左右,每尺一千元算也得一千万,我们每人只花三十块可以来玩一个下午,实在太划得来。
花园占地也广,泳池在数稞影树与玉兰树下,碎叶子偶而落下。雪白的藤椅子,有饮料供应。
泳池鹅蛋形,面积约五十乘七十,并不很大,但是非常舒服。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七八对情侣。
莉莉问:“好不好?这地方多幽静。谁说香港不好住?钱不足够而已。”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说。
莉莉爱娇的说:“谁是君子?唔,你是君子吗?唔?”
我们言归于好。
以后每个星期六,我们花六十块钱到浅水湾道游泳,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就当是去乡村俱乐部一般。那里人少,环境更静。
奇怪的是,这家人的西班牙式别墅重们深锁,永远不见有人。据说是避暑去了,既然夏季不在香港,那么,又何必在香港盖一闲别墅。有钱便可以做这种奢侈的事。
渐渐家人问我们几时结婚,我说要等我开业以后才可以娶莉莉。她不想婚后工作,我也不想她那么做。但是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够找到合股人开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莉莉还年轻,她不急。她只想游泳跳舞搓麻将。
有一个星期六天气特别热,三十五度C,我们连午饭都来不及吃,便赶到游泳池去,情愿在那里向老黄买三文治吃。老黄便是莉莉的远房亲戚,看管别墅的花园与泳池。这一个夏季,他赚得倒是够痛快的。
因为天气实在热,所以人相当的多,莉莉说:“比平常多了一倍,老黄昏头,赚得发神经,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放进来。”她嘀咕。
我微笑,自古不三不四的人最喜欢说别人不三不四。
“你笑什么?”她跃进池中。
我坐在影树底下叹气。这么红艳的花,倒影在泳池中,而主人不知道,主人看不见,因为他不在香港,但容许外人来欣赏,总是好的吧。
莉莉皱着眉过来,“杰!你躺在这里!”
“什么事?”
“有一个女人坐着我的藤椅,不肯动。”她翘起嘴。
“你坐另一张好了。”
“都没有空椅了,而且我的手袋与毛巾都在那张椅子上,她佯装看不见,你与我去说她几句。”
“莉莉,你想我与女人吵架?”
“不是叫你去吵架,你去与她理论教句。”
“好。”我无法可施,便随莉莉走过去。
果然有一个女子坐在那里,头发很直很长很黑,她仰躺着,很静默,像是与其他人群不相干似的,手中拿着一只拔兰地酒杯。
我走过去。“小姐。”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苍白的脸,漆黑的眼睛,我没有见过如此寒气森森的眼神。
我走下神来,“小姐,这张藤椅,是我女朋友刚刚坐的,她好像比你先来,可否让回给她?”
她眼角都不看莉莉,只是冷冷说:“这是我的椅子。”
莉莉气,她说:“我先坐在这里的,你看,我的毛巾都还在椅背。”
“你可以拿走。但这是我的椅子。”她说:“我不会让人。”
我没有看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我很尴尬,不知道怎么应付她。
莉莉说:“我去找老黄,看看她是否付双倍钞票。”她转头就未。
那个女子到现在才看看莉莉的背影,问:“你的女朋友?”
我只好说:“是。”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她说。
我才想回答,莉莉已经跟看老黄来了,怒气冲冲地,老黄也一副预备发作的样子。
我想息事宁人,还没开口,老黄一见到坐在白藤椅上的女子,马上呆住,顿时矮了三寸,躬起背,额角头的汗水不住冒出来。
“小姐,小姐!”老黄趋向前,“你是几时回来的?”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响,站起来走开。
“她是谁?”莉莉责问老黄。
“我们的女主人。”老黄答:“这次我完了。”他垂头丧气,“她一定会开除我。”他擦汗,“我完了。”
莉莉看我一眼,一脸的懊恼与羞愧。她叫这里的女主人把藤椅还给她!
我知趣地说:“我们走吧。”
莉莉一路上没有说话。我这次是原谅她的,谁知道她会丢这个脸,莉莉是个要面子的人,她又恨又妒,不难想像。
我不知道老黄如何收拾残局。
但自从那次之后,当然我们周末没泳池可去。我设法叫嫂嫂把我们带进乡村俱乐部。
我又看见了她。
她坐在池边喝酒,一个人,穿白色的宽身袍子。
我向她看一眼,她向我点点头,眼神把我降到北极去,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抑或是当然记得这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她是一个好看的女人,整张脸阴森森,眼睛又黑又大,睫毛遮住灵魂窗子,嘴唇极薄。年轻,但仿佛又历尽沧桑,缺少生气。
时髦的女人谁不想有太阳棕的皮肤,只有她一人,独自在一角苍白。
我拿着橘子水过去,“家中有那么好的泳池,还来这里?”
她简洁的答:“寂寞。”
我当然不相信,只笑笑。
“女朋友呢?”她问。
“在楼下餮厅吃点心。”我说。
“快乐的女孩子。”她说。
“老黄呢?”我问:“还在做吗?”
她诧异我会如此问,“在。”她答。
“你呢,你好吗?”我问:“尊姓大名?”
她又露出一丝诧异。“白玉琴。”她说。
一个女鬼的名字。即使在大太阳底下,她也像刚从聊斋里踏出来。
“我叫杰。”
莉莉走过来,看到她,面孔马上沉下来。莉莉扁扁嘴。
但是白玉琴出乎意料的友善。
她说:“下星期六我家有个池边晚会,欢迎你们参加,晚上八点,服装很随便。”
莉莉一呆,她讪讪的微笑,“哦,我们……”
她看我一眼。我点点头。
白玉琴说:“别客气,来吧。”
莉莉答:“好的。”她不能拒绝这样的机会。那一夜池边一定有她要见的人。
我说:“白小姐,我们先走一步。”我拉起莉莉走了。
回头一看,她坐在那里,水滟滟的波纹映在她脸上,手中正拿着一把芭蕉扇在握,一下又一─下。眼珠漆黑的,我连忙把头转回来。
莉莉说:“她脸上没喜气。”
话虽然这么说。星期六她一早打扮起来。我去接她,她穿着旗袍下来。湖水绿镶两道深浅不同的缎边,金色稿跟凉鞋。莉莉是那种不欣赏她也得赞她一句“美”的女人,你可以说她没有脑袋,但是你不能否定她的美。
我们到达浅水湾道四十多号的时候,白玉琴在门口,她把一篮水果自车中拿出来。
她那部车子叫“黑豹”。
莉莉知道一切名牌东西与它们的价值,马上艳羡得连招呼都忘了打。
白说:“水果不够用,我又去买了些回来。”
我帮她提一把。她仍是冰冷的姿态。
莉莉扯我一起,我们一起走进花园,很多客人已经到达,白一转身便不见了,大概是走进屋子里去。
我抬头看天空,北斗星如一颗大钻石般灿烂,这泳池在夜间比白天又更漂亮。
很多男土向莉莉投来眼光。呵,莉莉的公共关系经验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独自踱到花园一角,向浅水湾与南湾那边看去。
身后响起声音。“喝杯酒?”
我转身,是女主人。
“白小姐。”我点头,接过她给我的拔兰地。
她好像一直在喝酒,每次见到她总是有酒杯。
“这间漂亮的屋子是你的?”我问。
“是。”
“你父亲给你的吧。”我问。
“是。”她说:“我比很多人幸运。我父亲有钱。这是我分到的遗产,另外还有几件珠宝。”
“这间屋子可能是全香港最美丽的。”我说。
她笑一笑。“不会是。你见识并不很广。”
到底不是暴发户,她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口气。
“老黄说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里?”我问。
“瑞士。”她简单的答。
我点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过。”我看看在那边的莉莉,“她喜欢打扮。”
客人已开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热闹的音乐,喧哗的人群,有人在池边跳探戈哈骚。
“这样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最难服侍。”她说。
我有点想维护莉莉。“她也并不是真的没脑袋,她只是……”
“你很爱她?”她忽然温柔的问。
“相处这么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是爱的。”
“那很好。那好极了。”她说。
“她就是比较重视物质这一点不好。”我说:“她喜欢你的房子你的车子,好的东西她都不想错过。”
“女人都如此。”她说:“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脸胀红了,我没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维我。
莉莉迎上来,她兴奋的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精彩的舞会,蜗牛好吃极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笑容之后,我老像看到一张断墙败垣的图画,空洞得很。
后来莉莉一整个星期,都说有关那舞会的话。她不住的问:“白玉琴有没有打电话来?有没有?”
当然没有。
我想疏远莉莉,我自问没有条件满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迟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独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动的要求莉莉出来。
我比较喜欢在办公室附近的一间酒吧,通常下班之后,我便去坐一个小时。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没有想到她会到这种平民阶级的地方来,这地方连莉莉都会拒绝出现。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松身T恤,一条白裤子。我认得这条裤子,售价八百多,莉莉曾经想我送一条。
我叫侍者买一个饮料给她,她例牌在喝拔兰地。
“女朋友呢?”她问。只有她的眼睛还像黑玉一般,面色更坏了。
“我没有约她。”我说:“我们……在疏远期间。”
她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欢你什么?”
我扬扬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买一个拔兰地给你?”
她笑,“或许是。”
“你常来这里?”我问:“气氛很好。”
“是。来享受人生。”她把酒喝尽。
“出去兜兜风吧。”我温和的说,她心中一定有不高兴的事,“我开了车子来。”
“坐我的车好吗?”她问。
“我不介意,我没有自卑,”我笑,“我没有钱,这不是我的错,不过是社会的错。”
她也仰起头笑。她还是很年轻的,不会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却这么闷不开怀。我非常介怀她的不开朗,却不注意她有钱与否。
她有钱,那是她家的事。
我们到门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关照过了,告票夹在水拨下。
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月儿扫描校对
这个故事不是我自己的。十四五岁的时候青“西点”杂志,春到这个故事,原著人是方龙骥。
一篇小说如果能让人记得十多年,必然是篇好小说,可是结局现在不流行这样……因为念念不忘的缘故,所以重写一遍,令故事稍微现代一点。好的小说,抄袭何妨。
开始的时候,我与莉莉在热恋期间的尾声。
莉莉在一间酒店做公共关系。这一行名誉不太好,是继空中小姐、电视明星之后最吃香的工作。
我莫名其妙的认得莉莉,莫名其妙的恋爱起来,约会一次比一次忙,等到我发觉她的品性并不适合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莉莉很美丽,打扮时髦,身裁也好,装与妆都非常耀眼,雪白的皮肤,腮上一颗蓝痣,把她带出去,朋友们都说一眼看上去,她不知像哪一个明星。
你知道,年轻的时候,谁不喜欢有一个如此抢眼的女朋友。
后来我就觉得莉莉虚荣。没约会就打麻将,而且打得大。赚一、两千块的薪水,全部花在衣服上,喜欢千方百计的搭同事的顺风车,视公共汽车为畏途。
大嫂说:“莉莉几乎永远不看书。”
这是真的,中学毕业之后,她最伟大的知识来源是Vigue杂志。
大嫂说:“她跟你来往,不外是因为看中你的职业,中环有六十万个白领,但有多少个年轻工程师。”
我说:“但是这个年轻工程师永远不会自己开业,恐怕一辈子要做你们最忠诚的仆人。”
大嫂说:“做政府工是高贵的。”
家人都不喜欢莉莉。但我们仍然在一起。
人的惰性简直不可思议,我们吵着嘴,我们闹看意见,但我们还在一起。
有一天我的火气真大,莉莉被我得罪了。
她说:“杰,我想把皮肤晒黑。”
“去游泳好了。”
“杰,公路车太挤。”她说。
“我们可以开车去。”我说:“我向父亲借车。”
“周末人太多。”她说。
“周日下班才去。”
她说:“沙滩还是人多。”
我按捺不住:“香港市民不知道他们有个新任女皇叫莉莉,他们不懂得把沙滩让给你专用。”
“美美她们出海去游泳,不是有快艇就是有游艇。”
我说:“我不管美美她们是否乘劳斯莱斯上班,你是你!”
莉莉非常不悦,拂袖而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叹气。美丽有什么用呢?莉莉什么也没有,只有美丽与青春。莉莉也知道她只有这两个条件,于是非常地充分利用着自己的天赋。
这一次我并没有主动地送花道歉诸如此类,我都累了。
但是没过几天,莉莉却来找我。
她的声音一贯地嗲:“怎么,真生气了?好几天都不了我。”
我说:“我在等你的气过。”
“谁像你?小孩子!”她若无其事的说。
我叹口气:“怎么样?想出来?”
“当然,不然我打电话给你干吗?陪我去游泳。”
“去哪里?”我问。
本来我想问她是不是找到游艇出海,但是忍下来。
她有点兴奋,“我有一个亲戚,他替人管理泳池,在浅水湾有一间别墅,那里有很好的泳池,主人家大半年不在香港,他可以开放让我们去玩。”
我沉默很久。
莉莉追问:“如何?如何?”
我说:“莉莉,有很多事,是受过教育的人所不可以做的,譬如占这种小便宜。”
莉莉理直气壮,“我们不是白去的,每个人要收三十块。”
我啼笑皆非,“更糟了。”
“你这人,”她说:“再这样下去,我更加不知道怎样侍候你才好,自己又没有泳池,别人愿意让我们去,你又不答应,难道你一辈子不游泳?”
“你一定要去?”
“一定要。”莉莉说:“你不陪我去,这一次,我也会找别人陪。”
她已经在恐吓我。我知道,莉莉自然找得到伴。我不是没听说过,东华企业的小开想用高薪把莉莉挖过去做私人秘书,不外是因为莉莉是中环的美女。他用平治六○○接过莉莉到半岛吃茶。
于是我说:“好,我陪你去。”
这个周末我们却玩得比想像中愉快得太多。
那所别墅在浅水湾这四十多号,占地一万尺左右,每尺一千元算也得一千万,我们每人只花三十块可以来玩一个下午,实在太划得来。
花园占地也广,泳池在数稞影树与玉兰树下,碎叶子偶而落下。雪白的藤椅子,有饮料供应。
泳池鹅蛋形,面积约五十乘七十,并不很大,但是非常舒服。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七八对情侣。
莉莉问:“好不好?这地方多幽静。谁说香港不好住?钱不足够而已。”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我说。
莉莉爱娇的说:“谁是君子?唔,你是君子吗?唔?”
我们言归于好。
以后每个星期六,我们花六十块钱到浅水湾道游泳,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就当是去乡村俱乐部一般。那里人少,环境更静。
奇怪的是,这家人的西班牙式别墅重们深锁,永远不见有人。据说是避暑去了,既然夏季不在香港,那么,又何必在香港盖一闲别墅。有钱便可以做这种奢侈的事。
渐渐家人问我们几时结婚,我说要等我开业以后才可以娶莉莉。她不想婚后工作,我也不想她那么做。但是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够找到合股人开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莉莉还年轻,她不急。她只想游泳跳舞搓麻将。
有一个星期六天气特别热,三十五度C,我们连午饭都来不及吃,便赶到游泳池去,情愿在那里向老黄买三文治吃。老黄便是莉莉的远房亲戚,看管别墅的花园与泳池。这一个夏季,他赚得倒是够痛快的。
因为天气实在热,所以人相当的多,莉莉说:“比平常多了一倍,老黄昏头,赚得发神经,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放进来。”她嘀咕。
我微笑,自古不三不四的人最喜欢说别人不三不四。
“你笑什么?”她跃进池中。
我坐在影树底下叹气。这么红艳的花,倒影在泳池中,而主人不知道,主人看不见,因为他不在香港,但容许外人来欣赏,总是好的吧。
莉莉皱着眉过来,“杰!你躺在这里!”
“什么事?”
“有一个女人坐着我的藤椅,不肯动。”她翘起嘴。
“你坐另一张好了。”
“都没有空椅了,而且我的手袋与毛巾都在那张椅子上,她佯装看不见,你与我去说她几句。”
“莉莉,你想我与女人吵架?”
“不是叫你去吵架,你去与她理论教句。”
“好。”我无法可施,便随莉莉走过去。
果然有一个女子坐在那里,头发很直很长很黑,她仰躺着,很静默,像是与其他人群不相干似的,手中拿着一只拔兰地酒杯。
我走过去。“小姐。”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苍白的脸,漆黑的眼睛,我没有见过如此寒气森森的眼神。
我走下神来,“小姐,这张藤椅,是我女朋友刚刚坐的,她好像比你先来,可否让回给她?”
她眼角都不看莉莉,只是冷冷说:“这是我的椅子。”
莉莉气,她说:“我先坐在这里的,你看,我的毛巾都还在椅背。”
“你可以拿走。但这是我的椅子。”她说:“我不会让人。”
我没有看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我很尴尬,不知道怎么应付她。
莉莉说:“我去找老黄,看看她是否付双倍钞票。”她转头就未。
那个女子到现在才看看莉莉的背影,问:“你的女朋友?”
我只好说:“是。”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她说。
我才想回答,莉莉已经跟看老黄来了,怒气冲冲地,老黄也一副预备发作的样子。
我想息事宁人,还没开口,老黄一见到坐在白藤椅上的女子,马上呆住,顿时矮了三寸,躬起背,额角头的汗水不住冒出来。
“小姐,小姐!”老黄趋向前,“你是几时回来的?”
那女子“哼”了一声,也不响,站起来走开。
“她是谁?”莉莉责问老黄。
“我们的女主人。”老黄答:“这次我完了。”他垂头丧气,“她一定会开除我。”他擦汗,“我完了。”
莉莉看我一眼,一脸的懊恼与羞愧。她叫这里的女主人把藤椅还给她!
我知趣地说:“我们走吧。”
莉莉一路上没有说话。我这次是原谅她的,谁知道她会丢这个脸,莉莉是个要面子的人,她又恨又妒,不难想像。
我不知道老黄如何收拾残局。
但自从那次之后,当然我们周末没泳池可去。我设法叫嫂嫂把我们带进乡村俱乐部。
我又看见了她。
她坐在池边喝酒,一个人,穿白色的宽身袍子。
我向她看一眼,她向我点点头,眼神把我降到北极去,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抑或是当然记得这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
她是一个好看的女人,整张脸阴森森,眼睛又黑又大,睫毛遮住灵魂窗子,嘴唇极薄。年轻,但仿佛又历尽沧桑,缺少生气。
时髦的女人谁不想有太阳棕的皮肤,只有她一人,独自在一角苍白。
我拿着橘子水过去,“家中有那么好的泳池,还来这里?”
她简洁的答:“寂寞。”
我当然不相信,只笑笑。
“女朋友呢?”她问。
“在楼下餮厅吃点心。”我说。
“快乐的女孩子。”她说。
“老黄呢?”我问:“还在做吗?”
她诧异我会如此问,“在。”她答。
“你呢,你好吗?”我问:“尊姓大名?”
她又露出一丝诧异。“白玉琴。”她说。
一个女鬼的名字。即使在大太阳底下,她也像刚从聊斋里踏出来。
“我叫杰。”
莉莉走过来,看到她,面孔马上沉下来。莉莉扁扁嘴。
但是白玉琴出乎意料的友善。
她说:“下星期六我家有个池边晚会,欢迎你们参加,晚上八点,服装很随便。”
莉莉一呆,她讪讪的微笑,“哦,我们……”
她看我一眼。我点点头。
白玉琴说:“别客气,来吧。”
莉莉答:“好的。”她不能拒绝这样的机会。那一夜池边一定有她要见的人。
我说:“白小姐,我们先走一步。”我拉起莉莉走了。
回头一看,她坐在那里,水滟滟的波纹映在她脸上,手中正拿着一把芭蕉扇在握,一下又一─下。眼珠漆黑的,我连忙把头转回来。
莉莉说:“她脸上没喜气。”
话虽然这么说。星期六她一早打扮起来。我去接她,她穿着旗袍下来。湖水绿镶两道深浅不同的缎边,金色稿跟凉鞋。莉莉是那种不欣赏她也得赞她一句“美”的女人,你可以说她没有脑袋,但是你不能否定她的美。
我们到达浅水湾道四十多号的时候,白玉琴在门口,她把一篮水果自车中拿出来。
她那部车子叫“黑豹”。
莉莉知道一切名牌东西与它们的价值,马上艳羡得连招呼都忘了打。
白说:“水果不够用,我又去买了些回来。”
我帮她提一把。她仍是冰冷的姿态。
莉莉扯我一起,我们一起走进花园,很多客人已经到达,白一转身便不见了,大概是走进屋子里去。
我抬头看天空,北斗星如一颗大钻石般灿烂,这泳池在夜间比白天又更漂亮。
很多男土向莉莉投来眼光。呵,莉莉的公共关系经验终于派上了用场。
我独自踱到花园一角,向浅水湾与南湾那边看去。
身后响起声音。“喝杯酒?”
我转身,是女主人。
“白小姐。”我点头,接过她给我的拔兰地。
她好像一直在喝酒,每次见到她总是有酒杯。
“这间漂亮的屋子是你的?”我问。
“是。”
“你父亲给你的吧。”我问。
“是。”她说:“我比很多人幸运。我父亲有钱。这是我分到的遗产,另外还有几件珠宝。”
“这间屋子可能是全香港最美丽的。”我说。
她笑一笑。“不会是。你见识并不很广。”
到底不是暴发户,她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口气。
“老黄说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里?”我问。
“瑞士。”她简单的答。
我点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过。”我看看在那边的莉莉,“她喜欢打扮。”
客人已开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热闹的音乐,喧哗的人群,有人在池边跳探戈哈骚。
“这样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最难服侍。”她说。
我有点想维护莉莉。“她也并不是真的没脑袋,她只是……”
“你很爱她?”她忽然温柔的问。
“相处这么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是爱的。”
“那很好。那好极了。”她说。
“她就是比较重视物质这一点不好。”我说:“她喜欢你的房子你的车子,好的东西她都不想错过。”
“女人都如此。”她说:“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脸胀红了,我没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维我。
莉莉迎上来,她兴奋的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精彩的舞会,蜗牛好吃极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笑容之后,我老像看到一张断墙败垣的图画,空洞得很。
后来莉莉一整个星期,都说有关那舞会的话。她不住的问:“白玉琴有没有打电话来?有没有?”
当然没有。
我想疏远莉莉,我自问没有条件满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迟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独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动的要求莉莉出来。
我比较喜欢在办公室附近的一间酒吧,通常下班之后,我便去坐一个小时。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没有想到她会到这种平民阶级的地方来,这地方连莉莉都会拒绝出现。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松身T恤,一条白裤子。我认得这条裤子,售价八百多,莉莉曾经想我送一条。
我叫侍者买一个饮料给她,她例牌在喝拔兰地。
“女朋友呢?”她问。只有她的眼睛还像黑玉一般,面色更坏了。
“我没有约她。”我说:“我们……在疏远期间。”
她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欢你什么?”
我扬扬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买一个拔兰地给你?”
她笑,“或许是。”
“你常来这里?”我问:“气氛很好。”
“是。来享受人生。”她把酒喝尽。
“出去兜兜风吧。”我温和的说,她心中一定有不高兴的事,“我开了车子来。”
“坐我的车好吗?”她问。
“我不介意,我没有自卑,”我笑,“我没有钱,这不是我的错,不过是社会的错。”
她也仰起头笑。她还是很年轻的,不会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却这么闷不开怀。我非常介怀她的不开朗,却不注意她有钱与否。
她有钱,那是她家的事。
我们到门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关照过了,告票夹在水拨下。
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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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
“这个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听话的子女,体贴的丈夫……”
我说:“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
丹薇不说什么,只笑了一笑。她美丽的眼睛有点疲倦。我们能有多少个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时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轮。我从不在这三分钟内看报纸,我只是肴着我身边的那些人。学生、小职员、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没有造好之前,风景更好。当我年轻的时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恋渡海轮的那一刻。年轻的时候,我与丹薇都太懂得浪费时间。
现在船还是每天来来往往。就在丹薇来过之后一天,过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么一个男人。他很瘦长个子,卅多岁,挤在芸芸众生当中,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长型秀气的脸上戴着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头发很柔轻,梳得非常洁净,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对面,我是不看报纸的,他也没有看报纸。他扬起腕看看时间,腕上是一只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写着AP。在忽然之间想到了丹薇。他提着一个公事包,现在把公事包放在膝盖上,一套西装的颜色十分优雅,鞋子是极薄底的。香港好几百万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过渡海轮,大家面对面的坐三分钟,之后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后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见了他。
回到家里,烦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报纸,丹薇打电话来,“又一天了。”她说。
“是的。生命真是太长太长,”我笑,“怎么办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轮中那个男人。丹薇说:“明天我来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风景,等到回过头来,吓了一跳,我发觉他又坐在我对面。这不是什么巧事,许多人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轮,坐同一个位子,像我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
他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放进口袋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当好看的眉毛与眼睛,即使丹薇在这里,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这到底是香港,女人还没有自由到这种地步。
我宽慰的想:也许他不是一个知识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齐的。
第三天我又碰见他,他身边跟着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的最多也不过廿岁左右,他们坐在他的身旁,那个女孩子异常的活泼娇俏,我听见她叫他“老师”。“老师,”她说:“下学期我们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干。”他并没有笑,他仰了仰头,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样子。
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说起他。
丹薇并没有取笑我,她全神贯注的听着。
听完了,丹薇说:“也许他已经结了婚,对于有妇之夫,我是决不会感兴趣的。”
我说:“他没有戴结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没有习惯戴结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种含糊的人,如果他结过婚,他一定戴结婚戒子。”
丹薇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许他的理想对象,会是另一种女人?”
我反问:“怎么样的另一种女人?艳丽的?年轻的?像你这样的?”
丹薇问:“你这个人真奇怪,你也不认识他,你也不过是在渡轮上见过他几次,为什么以家长的姿态出现?”丹薇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高兴,眉毛是弯弯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着,像丹薇这样的年纪,再也娇艳不到几年了,赶快找一个对象,廿四小时的欣赏她,也不枉她长得这么好,那必须是一个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只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不应埋没在寂寞中。
记得有一次我与她散步,偶而走过,有一户人家的花开了,一盆昙花结了七八个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来,那房子却是座空屋,没有人住。丹薇与我在楼下徘徊很久,她说:“不要说人,花也这么寂寞。”丹薇说得一点也不过份,后来我们再经过那地方,花已经谢了,从花开到花谢,并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我当然又在渡轮里看见这个男人,他天天都准时,就像我一样,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个位子,他坐在那里,不看报纸,不读书报,只是那么静静的养神,我越肴他越觉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种人。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呢?我又不能向他点点“头,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你,你贵姓?”如果我是个男人,倒也罢了,最多被他骂声神经病,可是我是个女人,这……
机会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今天见得到他,明天不一定还可以再见,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说我神经病。
我抢着说:“看你那样子,你以为你天天坐在家里,男朋友会来敲你的门?那么多的门,他怎么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问:“为什么不,不然什么叫缘份?”
“你太苛求了,你会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干了,什么叫失望?做人像做戏,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没什么好看的。”
她说得这么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这样,稍微跟她说一些认真的问题,她就告诉你命运不在她那一边,她再尽力也没有用,事实也确是这样,因此就更加难受。
我天天练习着,怎么向这个陌生人开口说话,我一次一次练习着,怎么样不经意的说:“天气真好。”然后笑一笑……我可不是为自己。
但是那三分钟是那么短,我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们虽然天天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但是我保证他对我是视若无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间学校教书。他天天打扮得这么整齐,领带的颜色是这么素雅,永远笔挺的,皮鞋上面没有灰,衬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欢他的一双手,手指织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的放在那只公事包上面,那只浅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现在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个侦探似的盯着地,越舂越觉得他与丹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似乎有点怪脾气,冷着脸与世界佗对,这么些日子,我就没有看见他笑过,他的嘴唇是紧闭的,上下班都是一个人,他那两个年轻的学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天气凉之后,他加上毛衣,那种浅咖啡色的细毛线,一看就知道是开丝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来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样的颜色、样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她说:“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一共两件,可以穿好几年。”
我说:“丹薇,你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这个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过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我十分震惊,“什么人?”
“一个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会喜欢他的,样子……很粗,没受过正式的教育,可是答应给我相当好的生活。”
我说:“丹薇……你疯了,你不是个要急于从良的舞女!你是个大学生!你这样的才貌,你!”
丹薇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女人不讲才貌,女人讲的是八字,你应该为我高兴,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够疲倦的,反正达不到理想,嫁谁都是一样。”
“太委屈你!”我说。
“委曲,什么叫委曲,我一辈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觉得委曲是什么。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谢你。”
我当下就拒绝,我叫她好好的考虑,她只是笑笑。丹薇不是没有男朋友,尽管曲高和寡,她因为长得漂亮,男人对她还是趋之若鹜,学校里的,宿舍里的,朋友介绍的,工作上头认识的,堆山积海,好几百个,丹薇对他们,像脚底尘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记得在宿舍里,好几个男生盯住她,她视若无睹,一日与我说话,笑了起来,那些男人们看得傻兮兮,马上迎过来,她把脸一板,立刻转头走。这是丹薇。我觉得通过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评,顿时一文不值。因为一双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个男生上街,因为人造皮粗俗得她无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其实我知道她欣赏什么人,她喜欢一个有博士文凭的占姆土甸。
喜欢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们只不过当她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
没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结婚了。
在渡海轮上,我看到他,心里便嚷:“你知道吗?你理想的爱人要结婚了!你可惜吗?你这个傻子,你简直不晓得你损失了基么,你天天这么寂寞地坐在这班渡轮上,你错过了机会,你住在山的另一边,永远失去了机会。”
他还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个“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认识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见到他,可是我无法把丹薇与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结婚了。
丹薇把她的对象介绍我的时候,我真的急疯吓昏了,那是个长得奇丑的中年人,样子粗俗,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完全是那种卖凉茶起家的商人,不晓得谁瞎了眼,居然有胆子把他介绍给丹薇。
我记得我一直语无伦次的说:“丹薇,你不要开我玩笑,丹薇,别开玩笑。”
丹薇不出声。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着,丹薇,我们不会饿死的,饿死也比嫁这种人好,丹薇,我们是知识份子。我心里面老觉得丹薇是在开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见过的男人,那么许多,还不是一样,谁又配得上她?谁又有结婚的诚意?谁能养活她?谁又懂得她?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这个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处的。
丹薇说:“我不能再活在梦想中,我必须要面对现实,我自问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会打毛衣、煮菜、缝衣服,只要给我一个冢,我会做得很好,绝对要比那种像主妇的女人更像主妇,现在谁要我真是有福气的,三年前还不行,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嫁这个人,有一日我闲得慌,到他的写字楼去找他,一进去却看见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里来的,他没说,为什么会搁在他案头,他也没说,可是我却被感动了。我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一个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术馆有什么用?我能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这一生内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温情,多少风流潇洒的男人,找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搭子,可以更显出他的锋头,我这次是真的被感动了。”
“可是这个男人……”我说:“在渡海轮上的男人……”
丹薇说:“你留给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这么的漂亮,雪白的牙齿,弯弯的眼睛,是种天真而活泼的笑,不顾生活上多么不如意,她的笑还是不变的,丹薇的性格是这么倔强。
我在渡轮上实在忍不住,就是在这几天,我一定要开口,跟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当成有神经病,最多以后不搭渡轮,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可是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转眼间就到岸了,我一头汗,跟在他身后下船,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在这个时候,船没停定,大家都往前一冲,我几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脸红耳赤,连忙道谢。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风一般,非常的金光万道,我看呆了,然后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东西。机会来了,注定的机缘,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来一齐过海,他会想起我,然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的说:“你好,昨天谢谢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这是我的朋友丹薇。”对,就这个样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无论如何要陪我过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说她忙得很,又要试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够多正经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过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应我。
丹薇说:“你这个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应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临下班之前半小时,她来了,穿着一套米色的毛衣与薄呢西装裤,秀发如云,脸上也有点喜气,紫红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帅。到时间我们就离开办公室,算准了是这班船,我与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响,她看看我们对面的空座位,眼神里透着几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拥上来,拥上来,但是他没有出现,他没有出现,最后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个浓妆的胖女人。
我低声说:“我的天!这是怎么一回事?池迟到了?他今天生病?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失望、恼恨、焦急,我脸色发白,命运太作弄人了,一点意外之喜都不给丹薇。
丹薇平静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说:“不要紧,反正我要过海试婚纱,你陪我,试完咱们去吃茶。”
我气得紧闭着嘴唇。
丹薇的婚纱是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网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双短短的手套,有说不出的美丽,但她的新郎是一个这等其貌不扬的人,头顶都快秃了,即使以后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味道呢?生命还这么长……虽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还这么长。
我们在吃茶,我说:“明天我们再去乘渡轮。”
丹薇征一怔,她说:“你是知道我的,这种事,我是只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说:“这么不巧,丹薇,这么不巧。”
丹薇说:“我觉得这样只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赶快买衣服,我开支票给你,你可不能这样破破烂烂的来。”
我火气忽然大起来,怒道:“你那种婚礼!你那个婚礼根本是破破烂烂的!你存心认命,命运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去嫁给一头猪!”
丹薇看着我,不声响,喝她的茶。
我用手撑着头,哭了。
她很平静的说:“我父亲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声的咀嚼,我在里间看电视都听得见,‘喀喀’作响,吃完后,用牙签剔牙,滋滋作响,我看都不敢看,只好回房看书,日日夜夜的看书,连新数学与物理人门都看,再没得事做,真得看儿童乐园了。”
我流着眼泪。
可是丹薇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去了。她一早起来,头发束在脑后,那顶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倾,纱网刚巧遮住眼睛与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红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圣罗兰的男用可龙水,她永还用这只可龙水。
到了婚姻注册署,亲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众人面孔上只有一个表情,错愕而惊奇,丹薇的美丽有目共睹,那个新郎忽然隐没在人群中,面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种痛快,也好,让他们说去,让他们惊奇一辈子,怎么这样的人材会落在这种男人手中。
临到签名的时候,丹薇忽然问我:“你……二后来有没有再在渡轮里碰见那个人?”
我木着脸说:“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现在我故意迟半小时下班。”
丹薇点点头。
是的,现在我把坏习惯通通改了,我依时上班下班,有空的时候回家去见父母──将来想见而见不到的日子也还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个不成熟的人,我喜欢看见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没有奋斗下去,是我不能原谅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过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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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连生孩子也是公事,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再也引不起兴奋、快乐、悲哀。他们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轨一脚──“男?女?谁?什么人?”世界已远离他们,他们还自以为是主人,把权力伸展到儿女头上,他们就是这样子。搬出来往可以把感情维持久一点。
我不知道别人对父母的看法如何,我与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还在那里努力,我早已放弃了。我们的问题是交通的失败。
我说:“你可以结婚。”
丹薇说:“对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有个男人送她一本“莲的联想”,从那刻开始,她长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脸,那不过是很暂短的事,拉拉手,春电影,但是那本“莲的联想”到现在还好好的在书架上。丹薇说:“这种人也许一打打的买着诗册,送给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终没有遇到对手,感情上的对手。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
“这个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听话的子女,体贴的丈夫……”
我说:“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
丹薇不说什么,只笑了一笑。她美丽的眼睛有点疲倦。我们能有多少个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时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轮。我从不在这三分钟内看报纸,我只是肴着我身边的那些人。学生、小职员、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没有造好之前,风景更好。当我年轻的时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恋渡海轮的那一刻。年轻的时候,我与丹薇都太懂得浪费时间。
现在船还是每天来来往往。就在丹薇来过之后一天,过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么一个男人。他很瘦长个子,卅多岁,挤在芸芸众生当中,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长型秀气的脸上戴着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头发很柔轻,梳得非常洁净,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对面,我是不看报纸的,他也没有看报纸。他扬起腕看看时间,腕上是一只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写着AP。在忽然之间想到了丹薇。他提着一个公事包,现在把公事包放在膝盖上,一套西装的颜色十分优雅,鞋子是极薄底的。香港好几百万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过渡海轮,大家面对面的坐三分钟,之后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后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见了他。
回到家里,烦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报纸,丹薇打电话来,“又一天了。”她说。
“是的。生命真是太长太长,”我笑,“怎么办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轮中那个男人。丹薇说:“明天我来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风景,等到回过头来,吓了一跳,我发觉他又坐在我对面。这不是什么巧事,许多人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轮,坐同一个位子,像我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
他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放进口袋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当好看的眉毛与眼睛,即使丹薇在这里,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这到底是香港,女人还没有自由到这种地步。
我宽慰的想:也许他不是一个知识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齐的。
第三天我又碰见他,他身边跟着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的最多也不过廿岁左右,他们坐在他的身旁,那个女孩子异常的活泼娇俏,我听见她叫他“老师”。“老师,”她说:“下学期我们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干。”他并没有笑,他仰了仰头,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样子。
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说起他。
丹薇并没有取笑我,她全神贯注的听着。
听完了,丹薇说:“也许他已经结了婚,对于有妇之夫,我是决不会感兴趣的。”
我说:“他没有戴结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没有习惯戴结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种含糊的人,如果他结过婚,他一定戴结婚戒子。”
丹薇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许他的理想对象,会是另一种女人?”
我反问:“怎么样的另一种女人?艳丽的?年轻的?像你这样的?”
丹薇问:“你这个人真奇怪,你也不认识他,你也不过是在渡轮上见过他几次,为什么以家长的姿态出现?”丹薇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高兴,眉毛是弯弯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着,像丹薇这样的年纪,再也娇艳不到几年了,赶快找一个对象,廿四小时的欣赏她,也不枉她长得这么好,那必须是一个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只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不应埋没在寂寞中。
记得有一次我与她散步,偶而走过,有一户人家的花开了,一盆昙花结了七八个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来,那房子却是座空屋,没有人住。丹薇与我在楼下徘徊很久,她说:“不要说人,花也这么寂寞。”丹薇说得一点也不过份,后来我们再经过那地方,花已经谢了,从花开到花谢,并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我当然又在渡轮里看见这个男人,他天天都准时,就像我一样,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个位子,他坐在那里,不看报纸,不读书报,只是那么静静的养神,我越肴他越觉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种人。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呢?我又不能向他点点“头,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你,你贵姓?”如果我是个男人,倒也罢了,最多被他骂声神经病,可是我是个女人,这……
机会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今天见得到他,明天不一定还可以再见,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说我神经病。
我抢着说:“看你那样子,你以为你天天坐在家里,男朋友会来敲你的门?那么多的门,他怎么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问:“为什么不,不然什么叫缘份?”
“你太苛求了,你会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干了,什么叫失望?做人像做戏,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没什么好看的。”
她说得这么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这样,稍微跟她说一些认真的问题,她就告诉你命运不在她那一边,她再尽力也没有用,事实也确是这样,因此就更加难受。
我天天练习着,怎么向这个陌生人开口说话,我一次一次练习着,怎么样不经意的说:“天气真好。”然后笑一笑……我可不是为自己。
但是那三分钟是那么短,我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们虽然天天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但是我保证他对我是视若无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间学校教书。他天天打扮得这么整齐,领带的颜色是这么素雅,永远笔挺的,皮鞋上面没有灰,衬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欢他的一双手,手指织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的放在那只公事包上面,那只浅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现在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个侦探似的盯着地,越舂越觉得他与丹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似乎有点怪脾气,冷着脸与世界佗对,这么些日子,我就没有看见他笑过,他的嘴唇是紧闭的,上下班都是一个人,他那两个年轻的学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天气凉之后,他加上毛衣,那种浅咖啡色的细毛线,一看就知道是开丝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来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样的颜色、样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她说:“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一共两件,可以穿好几年。”
我说:“丹薇,你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这个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过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我十分震惊,“什么人?”
“一个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会喜欢他的,样子……很粗,没受过正式的教育,可是答应给我相当好的生活。”
我说:“丹薇……你疯了,你不是个要急于从良的舞女!你是个大学生!你这样的才貌,你!”
丹薇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女人不讲才貌,女人讲的是八字,你应该为我高兴,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够疲倦的,反正达不到理想,嫁谁都是一样。”
“太委屈你!”我说。
“委曲,什么叫委曲,我一辈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觉得委曲是什么。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谢你。”
我当下就拒绝,我叫她好好的考虑,她只是笑笑。丹薇不是没有男朋友,尽管曲高和寡,她因为长得漂亮,男人对她还是趋之若鹜,学校里的,宿舍里的,朋友介绍的,工作上头认识的,堆山积海,好几百个,丹薇对他们,像脚底尘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记得在宿舍里,好几个男生盯住她,她视若无睹,一日与我说话,笑了起来,那些男人们看得傻兮兮,马上迎过来,她把脸一板,立刻转头走。这是丹薇。我觉得通过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评,顿时一文不值。因为一双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个男生上街,因为人造皮粗俗得她无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其实我知道她欣赏什么人,她喜欢一个有博士文凭的占姆土甸。
喜欢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们只不过当她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
没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结婚了。
在渡海轮上,我看到他,心里便嚷:“你知道吗?你理想的爱人要结婚了!你可惜吗?你这个傻子,你简直不晓得你损失了基么,你天天这么寂寞地坐在这班渡轮上,你错过了机会,你住在山的另一边,永远失去了机会。”
他还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个“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认识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见到他,可是我无法把丹薇与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结婚了。
丹薇把她的对象介绍我的时候,我真的急疯吓昏了,那是个长得奇丑的中年人,样子粗俗,衣服穿得乱七八糟,完全是那种卖凉茶起家的商人,不晓得谁瞎了眼,居然有胆子把他介绍给丹薇。
我记得我一直语无伦次的说:“丹薇,你不要开我玩笑,丹薇,别开玩笑。”
丹薇不出声。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着,丹薇,我们不会饿死的,饿死也比嫁这种人好,丹薇,我们是知识份子。我心里面老觉得丹薇是在开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见过的男人,那么许多,还不是一样,谁又配得上她?谁又有结婚的诚意?谁能养活她?谁又懂得她?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这个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处的。
丹薇说:“我不能再活在梦想中,我必须要面对现实,我自问可以做一个好妻子,我会打毛衣、煮菜、缝衣服,只要给我一个冢,我会做得很好,绝对要比那种像主妇的女人更像主妇,现在谁要我真是有福气的,三年前还不行,现在我真是看破红尘了。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嫁这个人,有一日我闲得慌,到他的写字楼去找他,一进去却看见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张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里来的,他没说,为什么会搁在他案头,他也没说,可是我却被感动了。我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一个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术馆有什么用?我能要的,只是那么一点点。可是信不信由你,我这一生内并没有碰见过这样的温情,多少风流潇洒的男人,找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搭子,可以更显出他的锋头,我这次是真的被感动了。”
“可是这个男人……”我说:“在渡海轮上的男人……”
丹薇说:“你留给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这么的漂亮,雪白的牙齿,弯弯的眼睛,是种天真而活泼的笑,不顾生活上多么不如意,她的笑还是不变的,丹薇的性格是这么倔强。
我在渡轮上实在忍不住,就是在这几天,我一定要开口,跟他说几句话,就算被他当成有神经病,最多以后不搭渡轮,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可是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转眼间就到岸了,我一头汗,跟在他身后下船,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就在这个时候,船没停定,大家都往前一冲,我几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脸红耳赤,连忙道谢。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风一般,非常的金光万道,我看呆了,然后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东西。机会来了,注定的机缘,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来一齐过海,他会想起我,然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的说:“你好,昨天谢谢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这是我的朋友丹薇。”对,就这个样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无论如何要陪我过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说她忙得很,又要试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够多正经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过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应我。
丹薇说:“你这个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应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临下班之前半小时,她来了,穿着一套米色的毛衣与薄呢西装裤,秀发如云,脸上也有点喜气,紫红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帅。到时间我们就离开办公室,算准了是这班船,我与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响,她看看我们对面的空座位,眼神里透着几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拥上来,拥上来,但是他没有出现,他没有出现,最后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个浓妆的胖女人。
我低声说:“我的天!这是怎么一回事?池迟到了?他今天生病?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我失望、恼恨、焦急,我脸色发白,命运太作弄人了,一点意外之喜都不给丹薇。
丹薇平静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说:“不要紧,反正我要过海试婚纱,你陪我,试完咱们去吃茶。”
我气得紧闭着嘴唇。
丹薇的婚纱是一顶小小的草帽,上面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网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双短短的手套,有说不出的美丽,但她的新郎是一个这等其貌不扬的人,头顶都快秃了,即使以后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味道呢?生命还这么长……虽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还这么长。
我们在吃茶,我说:“明天我们再去乘渡轮。”
丹薇征一怔,她说:“你是知道我的,这种事,我是只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说:“这么不巧,丹薇,这么不巧。”
丹薇说:“我觉得这样只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赶快买衣服,我开支票给你,你可不能这样破破烂烂的来。”
我火气忽然大起来,怒道:“你那种婚礼!你那个婚礼根本是破破烂烂的!你存心认命,命运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你就去嫁给一头猪!”
丹薇看着我,不声响,喝她的茶。
我用手撑着头,哭了。
她很平静的说:“我父亲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声的咀嚼,我在里间看电视都听得见,‘喀喀’作响,吃完后,用牙签剔牙,滋滋作响,我看都不敢看,只好回房看书,日日夜夜的看书,连新数学与物理人门都看,再没得事做,真得看儿童乐园了。”
我流着眼泪。
可是丹薇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去了。她一早起来,头发束在脑后,那顶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倾,纱网刚巧遮住眼睛与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红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圣罗兰的男用可龙水,她永还用这只可龙水。
到了婚姻注册署,亲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众人面孔上只有一个表情,错愕而惊奇,丹薇的美丽有目共睹,那个新郎忽然隐没在人群中,面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种痛快,也好,让他们说去,让他们惊奇一辈子,怎么这样的人材会落在这种男人手中。
临到签名的时候,丹薇忽然问我:“你……二后来有没有再在渡轮里碰见那个人?”
我木着脸说:“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现在我故意迟半小时下班。”
丹薇点点头。
是的,现在我把坏习惯通通改了,我依时上班下班,有空的时候回家去见父母──将来想见而见不到的日子也还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个不成熟的人,我喜欢看见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没有奋斗下去,是我不能原谅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过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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