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泳衣,躺在長條木板的小型碼頭上曬太陽,黃昏的陽光照在肩膀上,覺得溫暖溫暖。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
那衹叫“莉莉白”的遊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聽到洋漢子朝我吹口哨的聲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遊艇甲板上有人走來走去,我眯着雙眼,湖兩邊鳥語花香,多麽好的風景,我是否應該嫁給史提芬呢?
我轉了一個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號象一隻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開來,電光火石之間,化為一片火海,幾乎是一兩秒種間,就聽到轟隆隆的爆炸聲,震耳欲聾,強烈的熱氣浪嚮我侵襲,烏煙火舌把整艘遊艇吞沒,一切化為烏有,碎骸被炸出老遠,有些就落在我身體,打中我身體,發出激痛。
我驚得呆了,非但沒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來。
木條碼頭被震得上下浮動,我幾乎站不穩,正在此時,有人捉住我雙足,我驀地尖叫起來, 低頭一看, 那雙手全是血,人頭!一個人頭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愛徒生的童話:
人魚公主在十五歲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風雨中救得一個王子。公主愛上王子,求女巫將她變為人類,忍痛吞下啞藥,長出雙足,人魚公主結識了王子,但王子並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個夏日的夜晚,王子將與鄰國的公主結婚,人魚公主的姊姊來找她,遞予她一把尖刀,說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將王子殺死,回到海底來,恢復長春不勞的人魚身份。”
人魚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個晚上,終於不忍殺死她所愛的人。
天亮了,伊化為薔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歡這個故事。
史提芬說我:“廿八歲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對現實。”
史提芬是我大學同學,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結婚的那種,他喜歡無憂無慮的日子,做一點點工作,維持樸素簡單的生計,是以不肯回到香港來掙紮圖強,他在英國湖區一間中學教書,過着神仙般生活,但連手錶都買不起。
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訪他,帶着一隻米奇老鼠手錶,價值港幣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車站來接我,我們擁抱良久。
“你好嗎,老史,你好嗎?”
“你呢?你快樂嗎?”
我嘆口氣:“老史,你怎麽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問及如此復雜的問題?”
“什麽!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麽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憂慮,衹有耶穌知道。”我也嚮他瞪眼。
“嘿,聽聽看,”老史舞動着雙手,“這個女人,月薪一千鎊,得閑到湖區來逛,轉頭又到巴黎購買新裝,可是就愛發這種牢騷,請問你怎麽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擡起行李,扔進他的車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爺車,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嘩,那所平房。
簡直衹會在童話中發生:花圃裏一行行黃色的洋水仙與紫色的鳶尾花,一行粗壯的梨樹上開滿了白色的碎花,風吹上來,花瓣與粉蝶齊齊飛舞,白色的斜屋頂,透剔的玻璃窗……而且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邊,碧藍的天空,淺紫的湖水,風帆點點,直情如風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嘩,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說:“怎麽樣?就差沒小鹿班比來嚮你問好呢。”
“朝這裏走十幢房子,就是綏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說。
我長嘆一聲,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這裏住幾天?”老史問。
“七天。”我說。
“嫁給我,你可以在這裏住一輩子。”他 說。
我在窗口看出去,頗為心動,為什麽不呢,此處無案牘之勞形,無絲竹之亂耳,就這麽一輩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擡起頭來看他,“就這樣?對牢一副風景畫片過三十年,為你煮飯洗衣服生孩子?”
“為什麽不!你期待着什麽?”
我亦不知道。
我打開衣箱,老史揚出我的衣服來。
“狄奧的內衣,品頂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為這些做奴隸?”老史問。
我板起臉,“你太沒禮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們。”
我不出聲。
“你已經二十八歲了。”老史說。
我知道。
“大學一年時我已嚮你求婚,”他溫和的說:“到現在已經九周年紀念,怎麽?還淪落紅塵不能自拔。這些年來,你還去不夠舞會?用不夠錦衣美食?愁眉苦臉的賺了來,愁眉苦臉的花了去,為的是什麽?”
我躺床上說:“為市面繁榮。”
他笑。
我翻了一個身,“為自虐。”
“何苦來?”
“這是香港作風。”
“那麽別做香港人。”
我煩惱說:“我明明黑頭髮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讓我做什麽呢?”
“你又來了。”
“老史,你別等我,你就隨便找個人結婚吧,養幾個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們念‘水仙頌’,老史,”我搔搔頭,“我是這樣的虛榮,我一無可取……”
“夠了,夠了,”他吻我的臉。
“老史,我是不會與你結婚的。”
“別說得那麽决絶,”他吻我的耳珠,“說不定過一陣子,你會前來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殺,祝你早日再升一級,抱着枕頭與奬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會喜歡你這樣的女人的。”他扮個鬼臉,“你太活潑太有意思,人傢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個枕頭摔過去。
“你纍了。”他笑道。
我是纍了,所以來探望他。
與老史在一起,猶如與兄弟一般,我喜歡他這個伴,每年我總到英國陪他一星期,歷年來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擠得怕。
“嫁給我。”他說。
“到香港來。”我說。
“我怕香港多過愛你。”他說。
所以我一直沒嫁他。
你讓我離了這個地方,活得再無憂無慮,自由自在,我也不覺得有什麽人生樂趣。
我已經習慣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貴的衣服輓着鰐魚皮包開着跑車擠着交通出去搏殺,下了班軋俱樂部夜總會,周末坐遊艇學開飛機聽音樂會與名男人約會。
或者是無聊的吧,但那種熱浪與煩忙使我排解了時間,我拒絶我也不能夠再過清靜簡陋的生活。這條路終於走到什麽地方,我也並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問我:“你的薪水加到什麽地步了?”
“剛夠花。”我木着臉。
“朝老闆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頭看見你巧笑倩兮,骨頭都酥了一半。”他誇張地:“你愛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這麽容易。我兩手疊在胸前,不出聲,有這麽容易嗎?
我有數星期的時間來思考前途問題。
當務之急是換了泳衣到溫德米爾湖畔去躺着曬太陽。
我跟老史說:“走吧。”
“把我當小白兔?我不去。”他賭氣。
“你不去在傢幹嗎?”
“改捲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長條木碼頭上,鋪塊毛巾,我聽到洋人對我吹口哨,於是微笑。女人總喜歡這樣原始直接的贊美。我將眼睛張開一條縫,看到一隻白色小遊艇,約三十餘尺長,上書“莉莉白”號。
我轉一個身。
太陽在我背上溫暖溫暖,一隻強壯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來。
“喂,是我。”老史的聲音沒那麽好氣,“吃飯了,你在這裏都快烤焦了。”
我懶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個樣子!”他說。
我們結伴回傢,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說:“結婚後你就不會如此服侍我了。”
我將米奇老鼠表取出送他。
“嘖嘖,這算是訂婚禮物嗎?”他問。
“這頂適合你,你是他們其中之一。”我說。
“去你的。”他說:“你纔籍童話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開心的戴上了那衹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樂的,這麽可愛的男人,我何必要將他變成一個丈夫。
我何必要將老史變成一個丈夫,以柴????由米醬醋逼得他無立足之處?我有賺錢能力,不必做這等傷天害理之事。
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夢中驚醒,大叫。
老史撲過來,“什麽事?”
我怔怔地:“夢見我老闆對牢我吼。”
他沒好氣,“你自己喜歡這種生活,我有什麽法子?”他朦朧間衹穿一條內褲。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這年頭的女人——簡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氣而難為情地回房去。
我點起一枝香煙,靜靜地吸。
可愛的孩子,體貼的丈夫,安樂的生活,誰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邊,樹葉婆娑,在這一剎那,我想過去擁抱老史說:“我們結婚吧。”
但連史諾比都說:“半夜三點半所想的事與清晨八時所想的事太不一樣。”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與史提芬到街市去買海鮮,走過首飾店,他說“等一等”,進去買了副耳環,替我戴上,我感動了,整天用手輓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碼頭上看風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處。
史提芬跟我說:“到鼕天,這裏下的是鵝毛大雪,銀色一片……”
我溫柔地把頭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間他生氣了,推開我,“你這個頭,亂靠亂靠,人盡可夫!”他霍地站了起來。
我怔住,駡他:“你瘋啦?”
他吃醋了, 老遠指着我說: “你有什麽貞操感?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老史老史’叫一千聲也不管用,沒一點誠意,”他別轉身走了。
好傢夥,簡直要收買我的靈魂嘛。
不要去睬他,過一會兒就好了。
多麽好的風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應該嫁給史提芬?
我轉了一個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號象一隻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開來,電光火石之間,化為一片火海,幾乎是一兩秒種間,就聽到轟隆隆的爆炸聲,震耳欲聾,強烈的熱氣浪嚮我侵襲,幾乎把我捲下甲板,烏煙火舌把整輛遊艇吞沒,一切化為烏有,碎骸被炸出老遠,有些就落在我身體,打中我身體,發出激痛。
我震驚過度,呆得發不出聲音來,非但沒有伏下,反而站起身來。
木條碼頭被震得上下浮動,我幾乎站不穩,正在此時,有人捉住我雙足,我驀地尖叫起來, 低頭一看, 那雙手全是血,人頭!一個人頭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我本能地拉住他,驚惶中看到“莉莉白”號沉下,餘下殘骸漂浮在湖面。
“幫助我!”那人微弱呻吟。
我躍下水去,托起他的頭,心中嚇得突突跳,老史,該死的老史,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永不在身邊。
我把傷者扶上岸,他大腿受創,血涔涔而下,我害怕得不得了,用毛巾輕輕遮住他,問:“你沒事吧?”
遠處已有救護車與警車的號角傳來。
“沒事了,”我安慰他,“沒事了。”其實是說給自己聽。
號角車還沒到,已有穿製服的人員吆喝着趕到。
他們奔過來,“小姐,你扶着的是何人?”
我張大了嘴巴,呆瞪他們,我不知道是誰。
他們抵達我面前,朝傷者一看,低嚷:“感謝上帝,他平安呢。”自我手中接過傷者。
又有人問:“小姐,你有否受傷?”
“我沒事。”我說。
大隊救護人員已經趕到,一隊隊的警察。
“我衹是遊客,”我結結巴巴說:“我什麽也不知道……”
“你的手亦受傷了,隨我們到醫院去。”
“可是,可是……”
可是沒用,我被他們帶到醫院敷藥、錄口供,弄到半夜,再由警車送我回老史傢。
老史在門口踱步等我,本來滿臉怒容,見到警車,因詫異而睜大了眼。
我筋疲力倦,因受驚嚇,嗚咽地說:“老史——”
“怎麽了?怎麽了?”史提芬抱住我,“我衹離開你十分鐘,你這個女人!”
警官嚮我說:“小姐,多謝你合作。”嚮我敬個禮,開車走了。
史提芬給我喝拔蘭地壓驚。
“你真叫我急死了,”他還責備我。
我喃喃說道:“那麽大一艘船,忽然之間爆炸,衹有一個生還者,太可怕了,史提芬,我要回傢去了——”
“說些什麽呢?這是意外,”他急道:“全世界都有交通意外呢……”
可是那麽大一艘船……我呻吟,這樣的意外足以使我精神崩潰。
一連三日,老史的平房外,都有警察巡來巡去。
我决定走了。
老史送我到倫敦乘飛機,千裏送君,終須一別。
這次額外的依依不捨。
密密的毛毛雨下,我們吻別,他說:“下次我會成功。”
對於他的誠意,我至為感動。
我狂怒,將一大疊文件掃到地上,跟女秘書說:“下午我告假。”抓起手袋,搶出門去。
南施一把拉住我,“寶琳,看開點,你這個人,七情六欲都擱臉上,就這點吃虧。來,我們去飲杯咖啡。”她挾着我出去。
在咖啡店內,我再也忍不住,嚮伊訴苦:“大姐,你想想這件事是否公允,升他不升我,他啥資歷,我啥資歷,就因他一半是白人?陰私刻薄,又不得人心,同樣兩個人並排擺一起,大姐,你挑選誰?這次我辭職是辭定了,我忍也忍夠,做也做夠,五年來我等的是這個職位,老闆定要剃我眼眉毛,今早你有沒有見到那夾雜種的表情?我忍無可忍。”
忽然之間我無法控製眼淚,用手帕捂住了臉便哭起來。
南施嘆口氣,“寶琳,你也太好強了。”
“我憑的是真本領!”我大聲說:“下的是真功夫,我放着大好的對象不結婚,捱着這一份鬼差,為的是什麽?”
南施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休息一會兒,把自己的前途想想清楚。”
我心灰意冷,擦幹眼淚。
“打個電話叫他來同你結婚吧。”南施笑說。
“在這個關頭,還同我開這種玩笑。”
“索性我也請了假,送你回傢,來。”
“大姐,”我說:“也衹有你一個人對我好。”
南施說:“因為你象我小時候。寶琳,做人鋒芒畢露是不行的,你多早晚纔改呢。”
我不出聲。
到了傢,我取出打字機,立時三刻寫好辭職信,指出老闆這次在升職方面未有給我公平的待遇。
南施看了信,放下說:“寫是寫得真好,但何必不給自己留餘地呢?”
“你替我帶回去,我有四個星期的假可以扣除,餘下一個月,我賠錢給公司,這點點薪水,我還拿得出來。”
南施搖頭。
電話鈴響了,她代我接聽,代我回答,說:“她不在傢,她不舒服,去看醫生。”
“誰?”我問。
“還不是阿尊阿積,來約你去看戲跳舞的。”南施不經意說。
我倒在床上,五年來的心機……
早知如此,不如結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時候說:“這是名副其實的無病呻吟。”
她會替我把辭職信帶給老闆。
我但覺心力交瘁,隨時會得暴斃,衹好按熄了所有的電燈,埋頭大睡。
醒來時大雨滂沱,雷電交加,我起床關了窗,忽然覺得寂寞孤單,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寫了一封信給史提芬,冒雨駕車到電訊局去把信傳真寄出。
回到傢,電話鈴不住的響,我不去理它,蜷縮在一個角落,按亮了電視。
我衹希望史提芬在我身邊,多年來關心我的,唯有伊與大姐。
我沒精打采地想: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強人生涯原是夢,我還要捱多少次打擊,纔可以達成願望?
史提芬永遠不會明白,單身女人出來做事,除了擠媚眼外,實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聽雨聽到天明,晨早七時鬧鐘如常大響,順手按熄,不用上班,顯得手足無措。
做些什麽好?我茫然問自己。
做個早餐吧。
胡亂煎了兩衹蛋與香腸,煮了咖啡,取過早報,攤開在桌前。這不是我,有些什麽不對了,我是這麽的空虛彷徨,這不是馬寶琳,馬寶琳應永無軟弱的時候。
我扭開無綫電,唱片騎師的聲音清脆響亮地傳出來,咦,這時候應該坐在車裏呢,怎麽還木坐在傢?
多年來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為上班升職的奴隸。為的是什麽?換來的又是什麽?在某一座建築物內某一間公司展露我的才華是否就證明我有生存的價值?
我用手支撐住額角。門鈴響了。
我去開門,門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問:“為什麽不聽電話?”
“是你?”我問。
“廢話。”她進屋子,放下手袋,道:“老闆找你。”
“找我幹什麽?”我厭惡的說:“我是不會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滿意之處,可以給我律師信。”
“他神情很古怪,無論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說是不是奇怪?”
老頭一嚮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我好不明白。
“來,算是給我一個面子,”大姐說:“跟我走一趟,還有,他把辭職信退還給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頭是從來不輓留任何人的。
“換衣服吧。”她說。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間興致索然,這場仗我已不願意再打下去。
“纍了?”大姐太瞭解我。
我攤攤手,“真不知道你是怎麽爬到那個位置的。”
“我沒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給你的房子首飾,我有什麽?我一回頭,就掉陰溝裏了,我能不走下去嗎?”
“你現在也出頭了。”我說。
“廢話,老闆還有老闆的老闆呢,工字不出頭,多大的帽子也沒用。”
我笑:“幹嗎不籌錢街邊賣鹹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為我不想?”南施嘆口氣。
我換衣裳,“我是决定結婚了。”我說。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贊美的說。
“史提芬?謝謝你。”我取過外套,“來,看看老頭有什麽話說。”
到了辦公室,還沒見到老頭,但女秘書卻如獲至寶,鬆了一大口氣:“好了,好了,馬小姐來了,馬小姐,老闆找了你一整天,急得象救火車,快進去吧!”過來輓着我手,怕我逃脫似的,我受寵若驚,什麽時候變成一隻鳳凰了?
以前我會覺得自豪,但現在,我衹覺可笑,太遲了,我已决定從良了。
我推門進老闆房間,老頭竟然在那裏擦汗,我非常詫異,這外國老頭老姦巨滑,二次世界大戰時當過將領,活到現在,統率着這麽大的財團,什麽每沒見過,我沒見過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請,便去坐在他對面。
“我辭職了。”我豁出去說。
“這是誤會,寶琳。”他說:“你回來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鬆一口氣。
我臉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從來不解釋誤會,香港中環人浮於事,誰跑了都不要緊,管理科學係學生三千塊一個,個個都能幹,個個都願意爬在地上服侍老闆。
這不是他。
老頭說:“寶琳,你太衝動,我升奧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還直擦汗。
我斷然說:“來不及了,我不喜歡這個人。”我蠻有興趣,這件事後面大有文章。
“寶琳,無論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來。
我嚇一跳,他簡直在懇求我了。
怎麽回事?“為什麽我定要做下去?”
“因為……因為我打算調走奧哈拉,你不會再見到你不喜歡見的人,因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這裏做。”老頭說。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來我都坐在那個助理督導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為止,我要結婚了。”
“天呀。”老頭面色灰敗。
“為什麽非我不可?”我忍不住問。
老頭按桌子上的通話機,跟女秘書說:“快請史衊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開了休息室門,畢恭畢敬站那裏。
這賊老頭,莫非真是大老闆到了?他嚇得那樣兒,媽的平時越是會作威作福的人,見了比他強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賤骨頭。
我坐在那裏動也不動,靜觀其變,我在這種關頭纔發覺自己過去實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對的,我這樣子犧牲自尊精力,為的是嚮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麽地方去呢?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那衹叫“莉莉白”的遊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聽到洋漢子朝我吹口哨的聲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遊艇甲板上有人走來走去,我眯着雙眼,湖兩邊鳥語花香,多麽好的風景,我是否應該嫁給史提芬呢?
我轉了一個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號象一隻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開來,電光火石之間,化為一片火海,幾乎是一兩秒種間,就聽到轟隆隆的爆炸聲,震耳欲聾,強烈的熱氣浪嚮我侵襲,烏煙火舌把整艘遊艇吞沒,一切化為烏有,碎骸被炸出老遠,有些就落在我身體,打中我身體,發出激痛。
我驚得呆了,非但沒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來。
木條碼頭被震得上下浮動,我幾乎站不穩,正在此時,有人捉住我雙足,我驀地尖叫起來, 低頭一看, 那雙手全是血,人頭!一個人頭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愛徒生的童話:
人魚公主在十五歲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風雨中救得一個王子。公主愛上王子,求女巫將她變為人類,忍痛吞下啞藥,長出雙足,人魚公主結識了王子,但王子並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個夏日的夜晚,王子將與鄰國的公主結婚,人魚公主的姊姊來找她,遞予她一把尖刀,說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將王子殺死,回到海底來,恢復長春不勞的人魚身份。”
人魚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個晚上,終於不忍殺死她所愛的人。
天亮了,伊化為薔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歡這個故事。
史提芬說我:“廿八歲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對現實。”
史提芬是我大學同學,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結婚的那種,他喜歡無憂無慮的日子,做一點點工作,維持樸素簡單的生計,是以不肯回到香港來掙紮圖強,他在英國湖區一間中學教書,過着神仙般生活,但連手錶都買不起。
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訪他,帶着一隻米奇老鼠手錶,價值港幣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車站來接我,我們擁抱良久。
“你好嗎,老史,你好嗎?”
“你呢?你快樂嗎?”
我嘆口氣:“老史,你怎麽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問及如此復雜的問題?”
“什麽!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麽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憂慮,衹有耶穌知道。”我也嚮他瞪眼。
“嘿,聽聽看,”老史舞動着雙手,“這個女人,月薪一千鎊,得閑到湖區來逛,轉頭又到巴黎購買新裝,可是就愛發這種牢騷,請問你怎麽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擡起行李,扔進他的車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爺車,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嘩,那所平房。
簡直衹會在童話中發生:花圃裏一行行黃色的洋水仙與紫色的鳶尾花,一行粗壯的梨樹上開滿了白色的碎花,風吹上來,花瓣與粉蝶齊齊飛舞,白色的斜屋頂,透剔的玻璃窗……而且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邊,碧藍的天空,淺紫的湖水,風帆點點,直情如風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嘩,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說:“怎麽樣?就差沒小鹿班比來嚮你問好呢。”
“朝這裏走十幢房子,就是綏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說。
我長嘆一聲,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這裏住幾天?”老史問。
“七天。”我說。
“嫁給我,你可以在這裏住一輩子。”他 說。
我在窗口看出去,頗為心動,為什麽不呢,此處無案牘之勞形,無絲竹之亂耳,就這麽一輩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擡起頭來看他,“就這樣?對牢一副風景畫片過三十年,為你煮飯洗衣服生孩子?”
“為什麽不!你期待着什麽?”
我亦不知道。
我打開衣箱,老史揚出我的衣服來。
“狄奧的內衣,品頂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為這些做奴隸?”老史問。
我板起臉,“你太沒禮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們。”
我不出聲。
“你已經二十八歲了。”老史說。
我知道。
“大學一年時我已嚮你求婚,”他溫和的說:“到現在已經九周年紀念,怎麽?還淪落紅塵不能自拔。這些年來,你還去不夠舞會?用不夠錦衣美食?愁眉苦臉的賺了來,愁眉苦臉的花了去,為的是什麽?”
我躺床上說:“為市面繁榮。”
他笑。
我翻了一個身,“為自虐。”
“何苦來?”
“這是香港作風。”
“那麽別做香港人。”
我煩惱說:“我明明黑頭髮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讓我做什麽呢?”
“你又來了。”
“老史,你別等我,你就隨便找個人結婚吧,養幾個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們念‘水仙頌’,老史,”我搔搔頭,“我是這樣的虛榮,我一無可取……”
“夠了,夠了,”他吻我的臉。
“老史,我是不會與你結婚的。”
“別說得那麽决絶,”他吻我的耳珠,“說不定過一陣子,你會前來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殺,祝你早日再升一級,抱着枕頭與奬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會喜歡你這樣的女人的。”他扮個鬼臉,“你太活潑太有意思,人傢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個枕頭摔過去。
“你纍了。”他笑道。
我是纍了,所以來探望他。
與老史在一起,猶如與兄弟一般,我喜歡他這個伴,每年我總到英國陪他一星期,歷年來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擠得怕。
“嫁給我。”他說。
“到香港來。”我說。
“我怕香港多過愛你。”他說。
所以我一直沒嫁他。
你讓我離了這個地方,活得再無憂無慮,自由自在,我也不覺得有什麽人生樂趣。
我已經習慣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貴的衣服輓着鰐魚皮包開着跑車擠着交通出去搏殺,下了班軋俱樂部夜總會,周末坐遊艇學開飛機聽音樂會與名男人約會。
或者是無聊的吧,但那種熱浪與煩忙使我排解了時間,我拒絶我也不能夠再過清靜簡陋的生活。這條路終於走到什麽地方,我也並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問我:“你的薪水加到什麽地步了?”
“剛夠花。”我木着臉。
“朝老闆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頭看見你巧笑倩兮,骨頭都酥了一半。”他誇張地:“你愛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這麽容易。我兩手疊在胸前,不出聲,有這麽容易嗎?
我有數星期的時間來思考前途問題。
當務之急是換了泳衣到溫德米爾湖畔去躺着曬太陽。
我跟老史說:“走吧。”
“把我當小白兔?我不去。”他賭氣。
“你不去在傢幹嗎?”
“改捲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長條木碼頭上,鋪塊毛巾,我聽到洋人對我吹口哨,於是微笑。女人總喜歡這樣原始直接的贊美。我將眼睛張開一條縫,看到一隻白色小遊艇,約三十餘尺長,上書“莉莉白”號。
我轉一個身。
太陽在我背上溫暖溫暖,一隻強壯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來。
“喂,是我。”老史的聲音沒那麽好氣,“吃飯了,你在這裏都快烤焦了。”
我懶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個樣子!”他說。
我們結伴回傢,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說:“結婚後你就不會如此服侍我了。”
我將米奇老鼠表取出送他。
“嘖嘖,這算是訂婚禮物嗎?”他問。
“這頂適合你,你是他們其中之一。”我說。
“去你的。”他說:“你纔籍童話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開心的戴上了那衹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樂的,這麽可愛的男人,我何必要將他變成一個丈夫。
我何必要將老史變成一個丈夫,以柴????由米醬醋逼得他無立足之處?我有賺錢能力,不必做這等傷天害理之事。
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夢中驚醒,大叫。
老史撲過來,“什麽事?”
我怔怔地:“夢見我老闆對牢我吼。”
他沒好氣,“你自己喜歡這種生活,我有什麽法子?”他朦朧間衹穿一條內褲。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這年頭的女人——簡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氣而難為情地回房去。
我點起一枝香煙,靜靜地吸。
可愛的孩子,體貼的丈夫,安樂的生活,誰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邊,樹葉婆娑,在這一剎那,我想過去擁抱老史說:“我們結婚吧。”
但連史諾比都說:“半夜三點半所想的事與清晨八時所想的事太不一樣。”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與史提芬到街市去買海鮮,走過首飾店,他說“等一等”,進去買了副耳環,替我戴上,我感動了,整天用手輓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碼頭上看風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處。
史提芬跟我說:“到鼕天,這裏下的是鵝毛大雪,銀色一片……”
我溫柔地把頭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間他生氣了,推開我,“你這個頭,亂靠亂靠,人盡可夫!”他霍地站了起來。
我怔住,駡他:“你瘋啦?”
他吃醋了, 老遠指着我說: “你有什麽貞操感?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老史老史’叫一千聲也不管用,沒一點誠意,”他別轉身走了。
好傢夥,簡直要收買我的靈魂嘛。
不要去睬他,過一會兒就好了。
多麽好的風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應該嫁給史提芬?
我轉了一個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號象一隻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開來,電光火石之間,化為一片火海,幾乎是一兩秒種間,就聽到轟隆隆的爆炸聲,震耳欲聾,強烈的熱氣浪嚮我侵襲,幾乎把我捲下甲板,烏煙火舌把整輛遊艇吞沒,一切化為烏有,碎骸被炸出老遠,有些就落在我身體,打中我身體,發出激痛。
我震驚過度,呆得發不出聲音來,非但沒有伏下,反而站起身來。
木條碼頭被震得上下浮動,我幾乎站不穩,正在此時,有人捉住我雙足,我驀地尖叫起來, 低頭一看, 那雙手全是血,人頭!一個人頭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我本能地拉住他,驚惶中看到“莉莉白”號沉下,餘下殘骸漂浮在湖面。
“幫助我!”那人微弱呻吟。
我躍下水去,托起他的頭,心中嚇得突突跳,老史,該死的老史,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永不在身邊。
我把傷者扶上岸,他大腿受創,血涔涔而下,我害怕得不得了,用毛巾輕輕遮住他,問:“你沒事吧?”
遠處已有救護車與警車的號角傳來。
“沒事了,”我安慰他,“沒事了。”其實是說給自己聽。
號角車還沒到,已有穿製服的人員吆喝着趕到。
他們奔過來,“小姐,你扶着的是何人?”
我張大了嘴巴,呆瞪他們,我不知道是誰。
他們抵達我面前,朝傷者一看,低嚷:“感謝上帝,他平安呢。”自我手中接過傷者。
又有人問:“小姐,你有否受傷?”
“我沒事。”我說。
大隊救護人員已經趕到,一隊隊的警察。
“我衹是遊客,”我結結巴巴說:“我什麽也不知道……”
“你的手亦受傷了,隨我們到醫院去。”
“可是,可是……”
可是沒用,我被他們帶到醫院敷藥、錄口供,弄到半夜,再由警車送我回老史傢。
老史在門口踱步等我,本來滿臉怒容,見到警車,因詫異而睜大了眼。
我筋疲力倦,因受驚嚇,嗚咽地說:“老史——”
“怎麽了?怎麽了?”史提芬抱住我,“我衹離開你十分鐘,你這個女人!”
警官嚮我說:“小姐,多謝你合作。”嚮我敬個禮,開車走了。
史提芬給我喝拔蘭地壓驚。
“你真叫我急死了,”他還責備我。
我喃喃說道:“那麽大一艘船,忽然之間爆炸,衹有一個生還者,太可怕了,史提芬,我要回傢去了——”
“說些什麽呢?這是意外,”他急道:“全世界都有交通意外呢……”
可是那麽大一艘船……我呻吟,這樣的意外足以使我精神崩潰。
一連三日,老史的平房外,都有警察巡來巡去。
我决定走了。
老史送我到倫敦乘飛機,千裏送君,終須一別。
這次額外的依依不捨。
密密的毛毛雨下,我們吻別,他說:“下次我會成功。”
對於他的誠意,我至為感動。
我狂怒,將一大疊文件掃到地上,跟女秘書說:“下午我告假。”抓起手袋,搶出門去。
南施一把拉住我,“寶琳,看開點,你這個人,七情六欲都擱臉上,就這點吃虧。來,我們去飲杯咖啡。”她挾着我出去。
在咖啡店內,我再也忍不住,嚮伊訴苦:“大姐,你想想這件事是否公允,升他不升我,他啥資歷,我啥資歷,就因他一半是白人?陰私刻薄,又不得人心,同樣兩個人並排擺一起,大姐,你挑選誰?這次我辭職是辭定了,我忍也忍夠,做也做夠,五年來我等的是這個職位,老闆定要剃我眼眉毛,今早你有沒有見到那夾雜種的表情?我忍無可忍。”
忽然之間我無法控製眼淚,用手帕捂住了臉便哭起來。
南施嘆口氣,“寶琳,你也太好強了。”
“我憑的是真本領!”我大聲說:“下的是真功夫,我放着大好的對象不結婚,捱着這一份鬼差,為的是什麽?”
南施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休息一會兒,把自己的前途想想清楚。”
我心灰意冷,擦幹眼淚。
“打個電話叫他來同你結婚吧。”南施笑說。
“在這個關頭,還同我開這種玩笑。”
“索性我也請了假,送你回傢,來。”
“大姐,”我說:“也衹有你一個人對我好。”
南施說:“因為你象我小時候。寶琳,做人鋒芒畢露是不行的,你多早晚纔改呢。”
我不出聲。
到了傢,我取出打字機,立時三刻寫好辭職信,指出老闆這次在升職方面未有給我公平的待遇。
南施看了信,放下說:“寫是寫得真好,但何必不給自己留餘地呢?”
“你替我帶回去,我有四個星期的假可以扣除,餘下一個月,我賠錢給公司,這點點薪水,我還拿得出來。”
南施搖頭。
電話鈴響了,她代我接聽,代我回答,說:“她不在傢,她不舒服,去看醫生。”
“誰?”我問。
“還不是阿尊阿積,來約你去看戲跳舞的。”南施不經意說。
我倒在床上,五年來的心機……
早知如此,不如結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時候說:“這是名副其實的無病呻吟。”
她會替我把辭職信帶給老闆。
我但覺心力交瘁,隨時會得暴斃,衹好按熄了所有的電燈,埋頭大睡。
醒來時大雨滂沱,雷電交加,我起床關了窗,忽然覺得寂寞孤單,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寫了一封信給史提芬,冒雨駕車到電訊局去把信傳真寄出。
回到傢,電話鈴不住的響,我不去理它,蜷縮在一個角落,按亮了電視。
我衹希望史提芬在我身邊,多年來關心我的,唯有伊與大姐。
我沒精打采地想: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強人生涯原是夢,我還要捱多少次打擊,纔可以達成願望?
史提芬永遠不會明白,單身女人出來做事,除了擠媚眼外,實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聽雨聽到天明,晨早七時鬧鐘如常大響,順手按熄,不用上班,顯得手足無措。
做些什麽好?我茫然問自己。
做個早餐吧。
胡亂煎了兩衹蛋與香腸,煮了咖啡,取過早報,攤開在桌前。這不是我,有些什麽不對了,我是這麽的空虛彷徨,這不是馬寶琳,馬寶琳應永無軟弱的時候。
我扭開無綫電,唱片騎師的聲音清脆響亮地傳出來,咦,這時候應該坐在車裏呢,怎麽還木坐在傢?
多年來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為上班升職的奴隸。為的是什麽?換來的又是什麽?在某一座建築物內某一間公司展露我的才華是否就證明我有生存的價值?
我用手支撐住額角。門鈴響了。
我去開門,門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問:“為什麽不聽電話?”
“是你?”我問。
“廢話。”她進屋子,放下手袋,道:“老闆找你。”
“找我幹什麽?”我厭惡的說:“我是不會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滿意之處,可以給我律師信。”
“他神情很古怪,無論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說是不是奇怪?”
老頭一嚮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我好不明白。
“來,算是給我一個面子,”大姐說:“跟我走一趟,還有,他把辭職信退還給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頭是從來不輓留任何人的。
“換衣服吧。”她說。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間興致索然,這場仗我已不願意再打下去。
“纍了?”大姐太瞭解我。
我攤攤手,“真不知道你是怎麽爬到那個位置的。”
“我沒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給你的房子首飾,我有什麽?我一回頭,就掉陰溝裏了,我能不走下去嗎?”
“你現在也出頭了。”我說。
“廢話,老闆還有老闆的老闆呢,工字不出頭,多大的帽子也沒用。”
我笑:“幹嗎不籌錢街邊賣鹹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為我不想?”南施嘆口氣。
我換衣裳,“我是决定結婚了。”我說。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贊美的說。
“史提芬?謝謝你。”我取過外套,“來,看看老頭有什麽話說。”
到了辦公室,還沒見到老頭,但女秘書卻如獲至寶,鬆了一大口氣:“好了,好了,馬小姐來了,馬小姐,老闆找了你一整天,急得象救火車,快進去吧!”過來輓着我手,怕我逃脫似的,我受寵若驚,什麽時候變成一隻鳳凰了?
以前我會覺得自豪,但現在,我衹覺可笑,太遲了,我已决定從良了。
我推門進老闆房間,老頭竟然在那裏擦汗,我非常詫異,這外國老頭老姦巨滑,二次世界大戰時當過將領,活到現在,統率着這麽大的財團,什麽每沒見過,我沒見過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請,便去坐在他對面。
“我辭職了。”我豁出去說。
“這是誤會,寶琳。”他說:“你回來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鬆一口氣。
我臉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從來不解釋誤會,香港中環人浮於事,誰跑了都不要緊,管理科學係學生三千塊一個,個個都能幹,個個都願意爬在地上服侍老闆。
這不是他。
老頭說:“寶琳,你太衝動,我升奧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還直擦汗。
我斷然說:“來不及了,我不喜歡這個人。”我蠻有興趣,這件事後面大有文章。
“寶琳,無論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來。
我嚇一跳,他簡直在懇求我了。
怎麽回事?“為什麽我定要做下去?”
“因為……因為我打算調走奧哈拉,你不會再見到你不喜歡見的人,因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這裏做。”老頭說。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來我都坐在那個助理督導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為止,我要結婚了。”
“天呀。”老頭面色灰敗。
“為什麽非我不可?”我忍不住問。
老頭按桌子上的通話機,跟女秘書說:“快請史衊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開了休息室門,畢恭畢敬站那裏。
這賊老頭,莫非真是大老闆到了?他嚇得那樣兒,媽的平時越是會作威作福的人,見了比他強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賤骨頭。
我坐在那裏動也不動,靜觀其變,我在這種關頭纔發覺自己過去實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對的,我這樣子犧牲自尊精力,為的是嚮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麽地方去呢?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休息室裏並沒有走出一個怪物。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棕色頭髮,淺色眼睛,中等身材,並沒有什麽出奇之處,穿一套深色西裝、白襯衫、絲領帶,他雙眼長得太近,鼻子太大,並不英俊,但渾身有股說不出的高貴威儀,溫文可親,他一走出來,氣氛立刻緩和了下來。
我說下去:“你們轟走奧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幹了。”我站起來,“再見。”
那年輕男人走過來,“馬小姐?”他伸出手來。
“是。”我答應:“史篾夫先生?”我與他握握手。
“但是馬小姐,你必需要與我們工作。”他的語氣堅决但溫和。
我對他頗具好感,因此笑問:“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們會除去奧哈拉,你請放心。”他流利地說:“升你坐那個位置,如何?”
我緩緩說:“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說:“放你兩個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來,“先生,與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會詳細考慮。”
他微笑,他的臉給我一絲熟悉感,我猶疑了一刻,但他們外國人的面孔看起來完全一樣。
我說:“我先走一步,”我站起來,“兩位再見。”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開門,一邊問:“馬小姐,你可有開車來?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鐘數。”他仍然和藹溫文地建議。
我失笑,“但我從來不與外國人吃茶。”
他馬上說:“不可以破例嗎?”雙手放在背後,彬彬有禮。
我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他,衹好聳聳肩,“那麽好吧,衹喝一杯茶。”
他莞爾,非常有度量的樣子。
我心中不禁有氣,洋人見得多,相信我,外國小子的尾巴動一動,我便知道他們的腦袋想些什麽,但是這一個,這一個卻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裏,阿嬤替我們倒來了茶。我倆靜靜的坐在那裏。
他有重要的話要說,我知道,我覺察得到。
什麽話?我並不認識他。
他開口,頭一句話竟是:“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語氣是那麽具感情夠誠懇,以致我沒來得及出言諷刺他。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感覺你象上帝派下來的天使。”他絲毫不帶誇張說出這樣誇張的話。
我緩緩說:“史篾夫先生,我們從未見過面。”
“不,我們見過面。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國湖區的事。”
“我在湖區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記得,我沒有見過你,我的記性極好,不可能忘記一張面孔。”
“當時發生了一宗意外……記得嗎?”
我陡然站起來。
意外、湖區、爆炸、一艘遊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驚喜。
“我是那個傷者,”他再度伸出手來,“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復了嗎?”我上下打量着他。
“謝謝你救命之恩。”他低聲而熱情的說。
“我可沒有救你。”我笑說:“你自己遊過來抓住碼頭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躍下水來托住我的頭,衹要吸進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點激動說。
“任何人都會那麽做,別放在心中。”我說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說:“我特地來謝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團睏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別鬍說,香港有幾百萬人,快老老實實說,你如何把我查出來。”
他笑着退後一步,也還擊我一拳,“寶琳,你象個男生。”
我坐下來,“所以你出力輓留我在你的機構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該死的奧哈拉遭了殃,原來我出路遇見了貴人。”
“你會留下來的,是不是?”
“不會,”我搖搖頭,“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關係,他們早應升我職。”
他輕輕嘆口氣。
我說:“占姆士,你是一個神秘的角色,但我想問太多的問題是不禮貌的。”譬如說那衹“莉莉白”號為何爆炸,他如何曉得我已回到香港,並且會得來到公司等我出現等等。
“我衹想再見你一次,”他坦率地說:“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來拉我,我衹當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詞太浮誇,情操太古老,都過時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現在還失業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處見過你,或許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沒有想過去咨詢整形醫生?”我開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鬥膽的女郎,竟批評我的鼻子。”他半惱怒地說。
我假裝大吃一驚,“對不起,先生,我一時無意得罪你了……”
他靜下來凝視我,“天呀,你是這麽淘氣的一個女郎。”
我浩嘆一聲,伸伸腰,“占姆士,見到你真好,但我還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長達數頁的電報,讓我男朋友回來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個住雲德米爾湖的傢夥?”他懊惱地問。
“慢一慢,你仿佛什麽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區卡美爾警局作的供,起碼有十個警員聽見。”他笑說。
我頽然,拍一拍大腿,“啊是。”還以為抓到他小辮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
他坐在會議桌子一角,攤攤手問:“我不能約你去吃飯嗎?今夜你沒空?”
“我不喜與洋人上街。”我拒絶說。
“思想開放點,”看不出他也頂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開門,又轉頭說:“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風耳——”
他在我身後怪叫,“招風耳,她現在又諷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見南施。
她拉住我,“聽說你堅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剛知道,消息傳得真快。”
“死相。”她說:“老闆賠了奧哈拉六個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沒有聽說咱們董事中有一個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閉上眼睛,象電腦在計數尋找資料,然後睜開眼睛說:“沒有。”
“你有沒有看見那個大鼻子招風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個假名字。”我咕噥。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還理那麽多幹什麽?我替你查了告訴你。”
我推她一下,“你聽見我不做了,仿佛很高興呵。”
她坦白地說:“自然,少一個勁敵,你跑得那麽快,誰曉得你什麽時候追上來?”
我也笑了。
“回傢幹什麽?”
“等史提芬的電話,看武俠小說。”我走了。
我仍覺得寂寞,買了一個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櫥窗處看風景,花團錦簇的布料,縫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適合新娘子穿,我終於要結婚了,改天出來光顧這一傢店子。在路上躊躇半晌,還是回到公寓。女傭已經來過,公寓十分潔淨,我站在露臺嚼口香糖,天氣非常溫暖潮濕。
以後的日子怎麽過呢?史提芬是否會立刻趕來?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嗎?我衹覺得無聊。結婚事女人的最終避難所,不錯,但至少兩人之間還得有愛情——我可愛史提芬?
電話鈴響了,我過去聽,心頭難免有點緊張。
英國長途電話。
“史提芬?”我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來的電報,我怕是急事,拆開來看過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個月纔回來,我會設法聯絡他。”
我頓時啼笑皆非,“撒哈拉!”他為什麽不去地獄!
“喂喂?”
“我明白了,”我衹好說:“麻煩你盡快聯絡他。”
那邊說,“是。”挂斷了。
求婚信都讓不相幹的人看過了,真倒黴。
下個月纔回來,好小子,下個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載難逢的機會,伊竟夠膽錯過,我氣苦,伊以為伊是令狐衝,我還等他一輩子呢,誰要當這個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發裏,幾乎沒有放聲痛哭,我還以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會趕到香港,出現在我公寓裏,讓我靠在他的肩膀訴苦呢。
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一個不在身旁。
撒哈拉!願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喪氣得不得了,一點鬥志都沒有,上慣了班的人,一旦閑在傢,苦不堪言。
賤骨頭。
也許可以替仙人掌們轉個盆,但它們會不會因此暴斃呢?我猶疑着,如此潮濕天氣已經對它們無益。
拿了鐵鏟出來,門鈴響了三下。
我連忙去開門,即使是抄電表的人也好,可以說幾句話。
打開門——“占姆士!”我 歡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後看看,奇道:“你態度大不同呀。怎麽對我親密起來?”他手中還拿着花束呢。
我趕快開門,“我悶死了。”
他笑着進門來。
“請坐,哪一陣風把你吹來?”
“我誠心來約你。”他奉上鮮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與滿天星,漂亮得叫我側目。
“呵,占姆士,你是個好人,”我說:“我沒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來你不肯做女人,哪個男人敢送花給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雙手收在背後,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錯,佈置得很清雅。”
“謝謝你。”我給他做茶。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個人,周末兩個人,有時開性派對。”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訴我,我應該怎麽辦。”我把雙腳擱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頭的說:“你又不讓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撐着頭,“你先說,你是誰?”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這我知道。”我換一個姿勢坐。
“我在劍橋念大學。”
“什麽程度?”我咻咻嘴。
“學士。”
“蹩腳。什麽科目?”我一點面子都不給。
“歷史。”他尷尬得要命。
“嘿!”我裝個悶樣,“那麽大塊頭的男人,什麽不好讀,去讀歷史,你的時間用在什麽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嗎?”
他反問:“你說話怎麽唇槍舌劍的?”
我抿住嘴笑。
“難為人傢還說‘中國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點象娃娃呢?”
他說中了我的煩惱,是,衆人眼裏,我是一個最最精明、永不出錯的女人,視男人如芥草,一開話盒子機關槍就把他們掃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會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獨立能幹,一方面又要求我們癡憨如娃娃,這真是……。
我露出顧忌彷徨的神色來。也許真該嫁史提芬,衹有他有接納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來問:“你怎麽了?”
我搖搖頭,裝個鬼臉。
“有什麽不開心的事,與我說清楚,我來幫你。”
“我並沒有具體的煩惱。”
“那麽我們出去走走。”他建議說。
“你以前到過香港?”
“一次。”他說。
“有什麽印象?”我問。
他猶有餘怖,“吃過蛇肉。”
我微笑,“你看過功夫電影沒有?”
“電視上看過。”他說。
我詫異,“你也算是個有錢的公子爺,幹嗎晚上坐電視機前面?”
“哪裏約會去?”他說:“你又不肯跟我走。”
“沒有女朋友?”
“最近訂婚了。”他說:“情況比較好一點。”
“啊,恭喜恭喜,”我說:“那為什麽你尚有這副無聊相,這頭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會兒,“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麽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傢人安排的,”他說:“我老子說: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來,占姆士,我破例與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來就預備走,我說:“下次任憑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纔準走,第一次當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憐的洋小子。
我駕車與他到郊外, 在倒後鏡看到一輛黑色的賓利釘着我們良久, 便問他:“認得後面這輛車子嗎?”
他看一看,“是我的車與司機。”
“怎麽……”我既好氣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禮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聲。
“我仍覺得你面熟,”我說:“現在很少年輕人仍堅持穿西裝了,你不覺得拘謹?頭髮那麽短,象紀律人員……”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來。
“你這小妞,別以為你救過我一次就可以盡情糟蹋我,我受夠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鎮靜點,我在駕車啊。”車子大走之字路。
後邊的賓利嚇得連忙響號。
“混球!”我駡他。
“從來沒有人敢駡我混球。”他氣。
“你傢裏人把你寵壞了,可憐,”我看他一眼,“你傢到底是幹什麽的呢?”
他用手撐着頭,“大企業。”
“你是承繼人?”我問。
“是。”並不起勁。
我把車停在近沙灘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馬上贊嘆,低聲地說:“啊,這真太美了。”他打開了車門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掃他的興,陪着他。
他說:“我可還沒見過這麽美的沙灘。”
“這叫淺水灣, ”我告訴他,“當年在這裏打過仗的,Repules艦就在這裏被擊沉。”
我靠着車窗,“這是我最心愛的沙灘,走遍全世界,沒有一處更美麗,早晨下雨的時候,在那邊的酒店長露臺吃早晨,坐一兩個小時,常令我覺得,活着還是好的,我嚮每一個人推薦此處。”
他並沒有轉過頭來,卻問我道:“特別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別是男朋友。”
他慄色的短發被風吹起,背影看上去相當寂寞。
“從來不曾有人帶我到這種地方來過。”他惋惜的說。
“每個人都可以來。”
“那種大紅花的樹叫什麽?”
“影樹。”
“這是我理想中的東方情調:豔紅的花,深緑草地,晴空萬裏,捕魚的女郎有蜜黃色的皮膚與你這樣的面孔。”他仍沒有轉過頭來,聲音裏卻充滿了渴望。
我不出聲。
海水滔滔的捲上沙灘,遠遠傳來人們寂寥的嘻笑聲。
“但我來過香港,失望的是人們英語說得太好太做作,市容過份繁榮整齊匆忙……”
我既好氣又好笑,“嚮往洋人們心中落後的中國……你太離譜了。”
“你難得不嚮往以前的日子?”他轉過頭來,眼珠是灰藍色的,“寧靜動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說。
他嘆口氣。
“你這次住什麽酒店?”我問。
“朋友傢。”
我吸進一口氣,空氣潤濕而美麗。
他傢的司機自賓利走出來,與他輕輕率了幾句話,他點點頭。
“有事嗎,占姆士?”
他說:“有一個宴會,要回去準備一下。”
“別客氣,那你先走好了。”我說。
“我不想去這種宴會。”他懊惱地說:“我情願與你閑談,我覺得你是唯一會對我說真話的人。”
“別孩子氣,”我微笑,“來,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機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幾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纍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衹捧着碗吃面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麽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說話,你聽不聽?”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纍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說。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麽人沒有?”
“明天再說,”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麽?”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與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着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麽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說。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傢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麽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說。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說道。
“知道了。”
南施說:“睡前聽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傭人卻打電話來說:“馬小姐,明天我傢有點事,我不來了,後天替你補回鐘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於來臨,沒有什麽比傭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說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頭昏迷在床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傭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趕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麽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種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幹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裏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傢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象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傭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麽嚷的?”我兇霸霸的說:“到朋友傢,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麽?”他不服氣。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兒熨衣服——幹嗎?”我沒那麽好氣。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着還是好的,多麽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占姆士,衹見他滿頭大汗,捲起袖子在那裏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傢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氣。”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麽自由。”他忽然說。
“並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並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傢女人。”
他很睏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嚮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傢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幾衹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占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鬆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麽多了。伴遊女郎,今天我們上哪裏?”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駡,“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兒!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着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氣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占姆士,你還要在這裏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機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鬍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麽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幹。”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種生活。”我說:“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復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蟲,雖死不僵,死撐着場面,傢裏婢僕如雲,‘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着,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氣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並不瞭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幾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嘆口氣。“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傢好不容易决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占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傢他們叫你什麽?占美?占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異,“為什麽?”
“我的傢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麽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兒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鬍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氣。
我頓時委麯起來,“生活這麽緊張,”我說:“叫我怎麽正經得起來?誰要對着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鋪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麽可以做什麽。”
“占姆士,哭喪着臉有什麽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脫離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嘆口氣。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兒吧,”我氣,“我與你同病相憐,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絶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麽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體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占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與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嶽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纔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聽。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氣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衹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麽?今天晚上我請占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着頭,思考良久,終於擡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氣,勇氣,馬寶琳,勇氣,必須提起勇氣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占姆士躺在沙發上睡着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說,用墊子墊着頭,埋頭苦讀。初夏溫暖的天氣,身體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棕色頭髮,淺色眼睛,中等身材,並沒有什麽出奇之處,穿一套深色西裝、白襯衫、絲領帶,他雙眼長得太近,鼻子太大,並不英俊,但渾身有股說不出的高貴威儀,溫文可親,他一走出來,氣氛立刻緩和了下來。
我說下去:“你們轟走奧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幹了。”我站起來,“再見。”
那年輕男人走過來,“馬小姐?”他伸出手來。
“是。”我答應:“史篾夫先生?”我與他握握手。
“但是馬小姐,你必需要與我們工作。”他的語氣堅决但溫和。
我對他頗具好感,因此笑問:“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們會除去奧哈拉,你請放心。”他流利地說:“升你坐那個位置,如何?”
我緩緩說:“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說:“放你兩個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來,“先生,與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會詳細考慮。”
他微笑,他的臉給我一絲熟悉感,我猶疑了一刻,但他們外國人的面孔看起來完全一樣。
我說:“我先走一步,”我站起來,“兩位再見。”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開門,一邊問:“馬小姐,你可有開車來?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鐘數。”他仍然和藹溫文地建議。
我失笑,“但我從來不與外國人吃茶。”
他馬上說:“不可以破例嗎?”雙手放在背後,彬彬有禮。
我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他,衹好聳聳肩,“那麽好吧,衹喝一杯茶。”
他莞爾,非常有度量的樣子。
我心中不禁有氣,洋人見得多,相信我,外國小子的尾巴動一動,我便知道他們的腦袋想些什麽,但是這一個,這一個卻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裏,阿嬤替我們倒來了茶。我倆靜靜的坐在那裏。
他有重要的話要說,我知道,我覺察得到。
什麽話?我並不認識他。
他開口,頭一句話竟是:“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語氣是那麽具感情夠誠懇,以致我沒來得及出言諷刺他。
“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感覺你象上帝派下來的天使。”他絲毫不帶誇張說出這樣誇張的話。
我緩緩說:“史篾夫先生,我們從未見過面。”
“不,我們見過面。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國湖區的事。”
“我在湖區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記得,我沒有見過你,我的記性極好,不可能忘記一張面孔。”
“當時發生了一宗意外……記得嗎?”
我陡然站起來。
意外、湖區、爆炸、一艘遊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驚喜。
“我是那個傷者,”他再度伸出手來,“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復了嗎?”我上下打量着他。
“謝謝你救命之恩。”他低聲而熱情的說。
“我可沒有救你。”我笑說:“你自己遊過來抓住碼頭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躍下水來托住我的頭,衹要吸進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點激動說。
“任何人都會那麽做,別放在心中。”我說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說:“我特地來謝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團睏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別鬍說,香港有幾百萬人,快老老實實說,你如何把我查出來。”
他笑着退後一步,也還擊我一拳,“寶琳,你象個男生。”
我坐下來,“所以你出力輓留我在你的機構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該死的奧哈拉遭了殃,原來我出路遇見了貴人。”
“你會留下來的,是不是?”
“不會,”我搖搖頭,“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關係,他們早應升我職。”
他輕輕嘆口氣。
我說:“占姆士,你是一個神秘的角色,但我想問太多的問題是不禮貌的。”譬如說那衹“莉莉白”號為何爆炸,他如何曉得我已回到香港,並且會得來到公司等我出現等等。
“我衹想再見你一次,”他坦率地說:“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來拉我,我衹當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詞太浮誇,情操太古老,都過時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個普通的白領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現在還失業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處見過你,或許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沒有想過去咨詢整形醫生?”我開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鬥膽的女郎,竟批評我的鼻子。”他半惱怒地說。
我假裝大吃一驚,“對不起,先生,我一時無意得罪你了……”
他靜下來凝視我,“天呀,你是這麽淘氣的一個女郎。”
我浩嘆一聲,伸伸腰,“占姆士,見到你真好,但我還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長達數頁的電報,讓我男朋友回來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個住雲德米爾湖的傢夥?”他懊惱地問。
“慢一慢,你仿佛什麽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區卡美爾警局作的供,起碼有十個警員聽見。”他笑說。
我頽然,拍一拍大腿,“啊是。”還以為抓到他小辮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來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跟他說。
他坐在會議桌子一角,攤攤手問:“我不能約你去吃飯嗎?今夜你沒空?”
“我不喜與洋人上街。”我拒絶說。
“思想開放點,”看不出他也頂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開門,又轉頭說:“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風耳——”
他在我身後怪叫,“招風耳,她現在又諷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見南施。
她拉住我,“聽說你堅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剛知道,消息傳得真快。”
“死相。”她說:“老闆賠了奧哈拉六個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沒有聽說咱們董事中有一個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閉上眼睛,象電腦在計數尋找資料,然後睜開眼睛說:“沒有。”
“你有沒有看見那個大鼻子招風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個假名字。”我咕噥。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還理那麽多幹什麽?我替你查了告訴你。”
我推她一下,“你聽見我不做了,仿佛很高興呵。”
她坦白地說:“自然,少一個勁敵,你跑得那麽快,誰曉得你什麽時候追上來?”
我也笑了。
“回傢幹什麽?”
“等史提芬的電話,看武俠小說。”我走了。
我仍覺得寂寞,買了一個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櫥窗處看風景,花團錦簇的布料,縫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適合新娘子穿,我終於要結婚了,改天出來光顧這一傢店子。在路上躊躇半晌,還是回到公寓。女傭已經來過,公寓十分潔淨,我站在露臺嚼口香糖,天氣非常溫暖潮濕。
以後的日子怎麽過呢?史提芬是否會立刻趕來?他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嗎?我衹覺得無聊。結婚事女人的最終避難所,不錯,但至少兩人之間還得有愛情——我可愛史提芬?
電話鈴響了,我過去聽,心頭難免有點緊張。
英國長途電話。
“史提芬?”我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來的電報,我怕是急事,拆開來看過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個月纔回來,我會設法聯絡他。”
我頓時啼笑皆非,“撒哈拉!”他為什麽不去地獄!
“喂喂?”
“我明白了,”我衹好說:“麻煩你盡快聯絡他。”
那邊說,“是。”挂斷了。
求婚信都讓不相幹的人看過了,真倒黴。
下個月纔回來,好小子,下個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載難逢的機會,伊竟夠膽錯過,我氣苦,伊以為伊是令狐衝,我還等他一輩子呢,誰要當這個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發裏,幾乎沒有放聲痛哭,我還以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會趕到香港,出現在我公寓裏,讓我靠在他的肩膀訴苦呢。
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一個不在身旁。
撒哈拉!願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喪氣得不得了,一點鬥志都沒有,上慣了班的人,一旦閑在傢,苦不堪言。
賤骨頭。
也許可以替仙人掌們轉個盆,但它們會不會因此暴斃呢?我猶疑着,如此潮濕天氣已經對它們無益。
拿了鐵鏟出來,門鈴響了三下。
我連忙去開門,即使是抄電表的人也好,可以說幾句話。
打開門——“占姆士!”我 歡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後看看,奇道:“你態度大不同呀。怎麽對我親密起來?”他手中還拿着花束呢。
我趕快開門,“我悶死了。”
他笑着進門來。
“請坐,哪一陣風把你吹來?”
“我誠心來約你。”他奉上鮮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與滿天星,漂亮得叫我側目。
“呵,占姆士,你是個好人,”我說:“我沒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來你不肯做女人,哪個男人敢送花給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雙手收在背後,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錯,佈置得很清雅。”
“謝謝你。”我給他做茶。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個人,周末兩個人,有時開性派對。”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訴我,我應該怎麽辦。”我把雙腳擱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頭的說:“你又不讓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撐着頭,“你先說,你是誰?”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這我知道。”我換一個姿勢坐。
“我在劍橋念大學。”
“什麽程度?”我咻咻嘴。
“學士。”
“蹩腳。什麽科目?”我一點面子都不給。
“歷史。”他尷尬得要命。
“嘿!”我裝個悶樣,“那麽大塊頭的男人,什麽不好讀,去讀歷史,你的時間用在什麽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嗎?”
他反問:“你說話怎麽唇槍舌劍的?”
我抿住嘴笑。
“難為人傢還說‘中國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點象娃娃呢?”
他說中了我的煩惱,是,衆人眼裏,我是一個最最精明、永不出錯的女人,視男人如芥草,一開話盒子機關槍就把他們掃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會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獨立能幹,一方面又要求我們癡憨如娃娃,這真是……。
我露出顧忌彷徨的神色來。也許真該嫁史提芬,衹有他有接納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來問:“你怎麽了?”
我搖搖頭,裝個鬼臉。
“有什麽不開心的事,與我說清楚,我來幫你。”
“我並沒有具體的煩惱。”
“那麽我們出去走走。”他建議說。
“你以前到過香港?”
“一次。”他說。
“有什麽印象?”我問。
他猶有餘怖,“吃過蛇肉。”
我微笑,“你看過功夫電影沒有?”
“電視上看過。”他說。
我詫異,“你也算是個有錢的公子爺,幹嗎晚上坐電視機前面?”
“哪裏約會去?”他說:“你又不肯跟我走。”
“沒有女朋友?”
“最近訂婚了。”他說:“情況比較好一點。”
“啊,恭喜恭喜,”我說:“那為什麽你尚有這副無聊相,這頭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會兒,“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麽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傢人安排的,”他說:“我老子說: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來,占姆士,我破例與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來就預備走,我說:“下次任憑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纔準走,第一次當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憐的洋小子。
我駕車與他到郊外, 在倒後鏡看到一輛黑色的賓利釘着我們良久, 便問他:“認得後面這輛車子嗎?”
他看一看,“是我的車與司機。”
“怎麽……”我既好氣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禮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聲。
“我仍覺得你面熟,”我說:“現在很少年輕人仍堅持穿西裝了,你不覺得拘謹?頭髮那麽短,象紀律人員……”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來。
“你這小妞,別以為你救過我一次就可以盡情糟蹋我,我受夠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鎮靜點,我在駕車啊。”車子大走之字路。
後邊的賓利嚇得連忙響號。
“混球!”我駡他。
“從來沒有人敢駡我混球。”他氣。
“你傢裏人把你寵壞了,可憐,”我看他一眼,“你傢到底是幹什麽的呢?”
他用手撐着頭,“大企業。”
“你是承繼人?”我問。
“是。”並不起勁。
我把車停在近沙灘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馬上贊嘆,低聲地說:“啊,這真太美了。”他打開了車門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掃他的興,陪着他。
他說:“我可還沒見過這麽美的沙灘。”
“這叫淺水灣, ”我告訴他,“當年在這裏打過仗的,Repules艦就在這裏被擊沉。”
我靠着車窗,“這是我最心愛的沙灘,走遍全世界,沒有一處更美麗,早晨下雨的時候,在那邊的酒店長露臺吃早晨,坐一兩個小時,常令我覺得,活着還是好的,我嚮每一個人推薦此處。”
他並沒有轉過頭來,卻問我道:“特別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別是男朋友。”
他慄色的短發被風吹起,背影看上去相當寂寞。
“從來不曾有人帶我到這種地方來過。”他惋惜的說。
“每個人都可以來。”
“那種大紅花的樹叫什麽?”
“影樹。”
“這是我理想中的東方情調:豔紅的花,深緑草地,晴空萬裏,捕魚的女郎有蜜黃色的皮膚與你這樣的面孔。”他仍沒有轉過頭來,聲音裏卻充滿了渴望。
我不出聲。
海水滔滔的捲上沙灘,遠遠傳來人們寂寥的嘻笑聲。
“但我來過香港,失望的是人們英語說得太好太做作,市容過份繁榮整齊匆忙……”
我既好氣又好笑,“嚮往洋人們心中落後的中國……你太離譜了。”
“你難得不嚮往以前的日子?”他轉過頭來,眼珠是灰藍色的,“寧靜動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個很浪漫的人。”我說。
他嘆口氣。
“你這次住什麽酒店?”我問。
“朋友傢。”
我吸進一口氣,空氣潤濕而美麗。
他傢的司機自賓利走出來,與他輕輕率了幾句話,他點點頭。
“有事嗎,占姆士?”
他說:“有一個宴會,要回去準備一下。”
“別客氣,那你先走好了。”我說。
“我不想去這種宴會。”他懊惱地說:“我情願與你閑談,我覺得你是唯一會對我說真話的人。”
“別孩子氣,”我微笑,“來,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機的車子,我自己開車,我們在叉路上分手,我惡作劇地給他幾個飛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來看我。
今天真纍的筋疲力倦,我簡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發表意見,我衹捧着碗吃面看電視。
電視新聞報告:“王子今次途徑香港作非正式訪問,將居留數天,隨即返國……”
南施隨即扭熄了電視,“真無聊,有什麽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說話,你聽不聽?”
我三扒兩撥,吃完了面。“我纍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說。
我打個呵欠,“你查到那個招風耳是什麽人沒有?”
“明天再說,”南施放棄。
“多謝你關心我。”
“寶琳。”
“什麽?”我眼睛都睜不開。
“你少與那個大鼻子上街,這些洋人沒安着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國人想在握身上揀便宜,沒這麽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說。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現實主義名傢魯梭的畫,棕色的色調,一個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邊一條狗也在睡。史提芬會不會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這傻蛋,他什麽都做得出。他沒想到的是,雖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卻在等他。
“他會明白的。”我說。
“別當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說道。
“知道了。”
南施說:“睡前聽一首‘熱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傭人卻打電話來說:“馬小姐,明天我傢有點事,我不來了,後天替你補回鐘數。”
屎!我心想。我最畏懼的時刻終於來臨,沒有什麽比傭人請假更能震撼現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說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頭昏迷在床上。
門鈴大作的時候,我睜開眼睛一看,九點半,一心以為女傭回心轉意,大樂,連忙跳起來,連拖鞋也補給穿,就趕去開門。
一拉開門。
“你呀,招風耳。”我失望。
“你以為是誰?魅力王子?”他笑問。
“這麽早!”我擦眼。
“嘿,你沒化妝,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這種恭維,我受不了,”我問:“你來幹嗎?天天來,要不要替你在這裏放一張辦公桌?”
他遞上花,我接過,打個呵欠,“人傢會以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別饒風味,有點象娃娃了。”
“你會不會做咖啡?廚房有工具,請動手,還有,傭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給洗一洗。”我又打一個呵欠。
“喂!”他嚷。
“嚷什麽嚷的?”我兇霸霸的說:“到朋友傢,不幫忙,行嗎?”
“那你有做些什麽?”他不服氣。
“我?我要洗頭洗澡,一會兒熨衣服——幹嗎?”我沒那麽好氣。
“嘿!”他走進廚房。
我開了熱水蓮蓬頭大淋一番,啊,活着還是好的,多麽舒服。
我換好衣服到廚房去探訪占姆士,衹見他滿頭大汗,捲起袖子在那裏操作,咖啡香噴噴地在爐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錯呵,奴隸,加把勁。”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問。
“咦,換了運動裝?正好熨衣服是最佳運動,沒做過傢務是不是??你真好福氣。”我拍拍他肩膀。
他搖搖頭,拿我沒折。
當我熨衣服的時候,他坐在一邊涼風扇。“噓。”他邊喝咖啡邊說:“真辛苦。”
我笑,“流過汗的咖啡特別香。”
“所言不謬。”
我大笑。
“你是多麽自由。”他忽然說。
“並不見得,”我說:“我有我的束縛,我是名利的奴隸。”
他不響。
“你也相當自由呀,”我說:“未婚妻並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帶花來探訪我低三下四的東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魚的蛋傢女人。”
他很睏惑,“都說東方女人有傳統的溫柔美德。”
“失傳了,抱歉。”
“那也不必屢屢羞辱我。”
“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還嚮往咱們在唐人街開洗衣店的日子?隨地吐痰,提防小手,當經過跳板時應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傢本領,不使將出來會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雖然這個人洗幾衹杯子可以搞得滿頭大汗,但是他很高貴威儀,大方活潑,我很喜歡他。
“占姆士老友,”我溫和的說:“你做人放鬆點,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實是我最佳質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棄狀,“不理你那麽多了。伴遊女郎,今天我們上哪裏?”
“他媽的,竟對我無禮!”我駡,“好,今天我們去看舞獅子,完了在太白海鮮舫吃飯,再到灣仔請酒吧喝酒,滿意了沒有?說你是混球,簡直沒有錯。”我狠狠踢他一腳。
他呵呵笑,笑得那個樣兒!
該死的招風耳。
“好,你自作孽,你別想我再陪你出去,悶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貼在他臉邊,嘴角帶着微笑。
我悻悻的說:“如此對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輕吻我的手心。
我覺得不安,心中一動,連忙淘氣地說:“光吻手就叫我饒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腳背。”
“啊,你這個俏皮女郎。”他說。
“占姆士,你還要在這裏留多久?”我問他。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我想我們會成為好朋友。”我說:“你不枉此行。”
“沒有戀愛的機會?”他也很滑頭。
“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說:“你少鬍扯,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曉得愛情是什麽回事。”
他放開我的手說:“不曉得也罷了,還不是照樣結婚生子,毫不相幹。”
“咦,”我第一次為他所說的話感動,“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個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還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種生活。”我說:“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點生意做,工業復興時期封過爵,時下雖然經濟衰退了,百足之蟲,雖死不僵,死撐着場面,傢裏婢僕如雲,‘是先生,是先生’地稱呼你,大概還是獨子吧,因此很惟我獨尊,自小被培養着,如溫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氣溫如何……是不是?”
“錯了。”他說:“你並不瞭解內情。”
我說下去:“這樣看來,我男朋友本領比你強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個教席,維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贊史提芬幾句,但想來想去,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從何說起,我嘆口氣。“他是個好人。”
“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別掃興好不好?人傢好不容易决定結婚了。”
“你愛他嗎?”占姆士問。
我改變話題,“在傢他們叫你什麽?占美?占姆?弟弟?小寶?”
他想一想,“塞爾斯。”
“塞爾斯?”我詫異,“為什麽?”
“我的傢在塞爾斯。”他微笑。
“啊,多麽奇怪的稱呼。”我說:“改明兒讓朋友叫我半山馬。”
他說:“寶琳,你也算是外國留學生,太老土了,啥規矩都不懂,就會說笑鬍扯。”竟帶點責備的語氣。
我頓時委麯起來,“生活這麽緊張,”我說:“叫我怎麽正經得起來?誰要對着個愁眉苦臉的老姑婆?我一張嘴就對你訴苦,你受得了嗎?你真相信我是個卡通人物?”
他不出聲。
“我不比你,有人鋪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開路的。”
他說:“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權,愛做什麽可以做什麽。”
“占姆士,哭喪着臉有什麽用?如果你真的認為沒有自由,脫離你的家庭,跑出來找工作,靠雙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嘆口氣。
“我看我們還是說些風花雪月的事兒吧,”我氣,“我與你同病相憐,生活上都有解不開的結,多說無益,一下子就反臉。”
“你覺得我這個人如何?”
“絶對不會令女人一見傾心。”
“公平點好不好?”
“我已經很公平了。”
“怎麽樣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見傾心?”他問。
我說:“成熟、風趣、英俊、有風度、有學識、有錢、體貼、細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聲。
我看出他悶悶不樂,安慰他,“不要緊,占姆士,至少你有風度,你也很有錢。”
“謝謝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凍啤酒,真沒想到與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嶽人馬我都結交齊了,幸虧史提芬這些年來不在香港,否則他敢娶我纔怪。
電話鈴響了,我去接聽。英國長途電話,“史提芬?”我急問。
“不,我不是史提芬,馬小姐,我想告訴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薩布蘭加,我沒把他聯絡到,恐怕要待他回來才能給你回信了。”
我氣的噎住,“你跟他說,叫他不用回來了。”
那邊衹是笑。
我啪地摔了電話。
我不怕,我怕什麽?今天晚上我請占姆士去看戲吃飯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着頭,思考良久,終於擡起頭來,深深吸進一口氣,勇氣,馬寶琳,勇氣,必須提起勇氣來。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看見占姆士躺在沙發上睡着了,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開武俠小說,用墊子墊着頭,埋頭苦讀。初夏溫暖的天氣,身體容易勞累,事事提不起勁來,躺一下就不如索性進入夢鄉,我轉個身,竟然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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