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言情>> 亦舒 Yi Shu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46年)
蔷薇泡沫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一章
  我穿着泳衣,躺在长条木板的小型码头上晒太阳,黄昏的阳光照在肩膀上,觉得温暖温暖。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
  那只叫“莉莉白”的游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听到洋汉子朝我吹口哨的声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游艇甲板上有人走来走去,我眯着双眼,湖两边鸟语花香,多么好的风景,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呢?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乌烟火舌把整艘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惊得呆了,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爱徒生的童话:
  人鱼公主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风雨中救得一个王子。公主爱上王子,求女巫将她变为人类,忍痛吞下哑药,长出双足,人鱼公主结识了王子,但王子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的姊姊来找她,递予她一把尖刀,说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将王子杀死,回到海底来,恢复长春不劳的人鱼身份。”
  人鱼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个晚上,终于不忍杀死她所爱的人。
  天亮了,伊化为蔷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欢这个故事。
  史提芬说我:“廿八岁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对现实。”
  史提芬是我大学同学,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喜欢无忧无虑的日子,做一点点工作,维持朴素简单的生计,是以不肯回到香港来挣扎图强,他在英国湖区一间中学教书,过着神仙般生活,但连手表都买不起。
  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访他,带着一只米奇老鼠手表,价值港币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们拥抱良久。
  “你好吗,老史,你好吗?”
  “你呢?你快乐吗?”
  我叹口气:“老史,你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问及如此复杂的问题?”
  “什么!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么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忧虑,只有耶稣知道。”我也向他瞪眼。
  “嘿,听听看,”老史舞动着双手,“这个女人,月薪一千镑,得闲到湖区来逛,转头又到巴黎购买新装,可是就爱发这种牢骚,请问你怎么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抬起行李,扔进他的车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爷车,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哗,那所平房。
  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与紫色的鸢尾花,一行粗壮的梨树上开满了白色的碎花,风吹上来,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白色的斜屋顶,透剔的玻璃窗……而且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边,碧蓝的天空,浅紫的湖水,风帆点点,直情如风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哗,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说:“怎么样?就差没小鹿班比来向你问好呢。”
  “朝这里走十幢房子,就是绥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说。
  我长叹一声,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这里住几天?”老史问。
  “七天。”我说。
  “嫁给我,你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他 说。
  我在窗口看出去,颇为心动,为什么不呢,此处无案牍之劳形,无丝竹之乱耳,就这么一辈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抬起头来看他,“就这样?对牢一副风景画片过三十年,为你煮饭洗衣服生孩子?”
  “为什么不!你期待着什么?”
  我亦不知道。
  我打开衣箱,老史扬出我的衣服来。
  “狄奥的内衣,品顶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为这些做奴隶?”老史问。
  我板起脸,“你太没礼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们。”
  我不出声。
  “你已经二十八岁了。”老史说。
  我知道。
  “大学一年时我已向你求婚,”他温和的说:“到现在已经九周年纪念,怎么?还沦落红尘不能自拔。这些年来,你还去不够舞会?用不够锦衣美食?愁眉苦脸的赚了来,愁眉苦脸的花了去,为的是什么?”
  我躺床上说:“为市面繁荣。”
  他笑。
  我翻了一个身,“为自虐。”
  “何苦来?”
  “这是香港作风。”
  “那么别做香港人。”
  我烦恼说:“我明明黑头发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让我做什么呢?”
  “你又来了。”
  “老史,你别等我,你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养几个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们念‘水仙颂’,老史,”我搔搔头,“我是这样的虚荣,我一无可取……”
  “够了,够了,”他吻我的脸。
  “老史,我是不会与你结婚的。”
  “别说得那么决绝,”他吻我的耳珠,“说不定过一阵子,你会前来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杀,祝你早日再升一级,抱着枕头与奖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的。”他扮个鬼脸,“你太活泼太有意思,人家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个枕头摔过去。
  “你累了。”他笑道。
  我是累了,所以来探望他。
  与老史在一起,犹如与兄弟一般,我喜欢他这个伴,每年我总到英国陪他一星期,历年来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挤得怕。
  “嫁给我。”他说。
  “到香港来。”我说。
  “我怕香港多过爱你。”他说。
  所以我一直没嫁他。
  你让我离了这个地方,活得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已经习惯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贵的衣服挽着鳄鱼皮包开着跑车挤着交通出去搏杀,下了班轧俱乐部夜总会,周末坐游艇学开飞机听音乐会与名男人约会。
  或者是无聊的吧,但那种热浪与烦忙使我排解了时间,我拒绝我也不能够再过清静简陋的生活。这条路终于走到什么地方,我也并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问我:“你的薪水加到什么地步了?”
  “刚够花。”我木着脸。
  “朝老板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头看见你巧笑倩兮,骨头都酥了一半。”他夸张地:“你爱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这么容易。我两手叠在胸前,不出声,有这么容易吗?
  我有数星期的时间来思考前途问题。
  当务之急是换了泳衣到温德米尔湖畔去躺着晒太阳。
  我跟老史说:“走吧。”
  “把我当小白兔?我不去。”他赌气。
  “你不去在家干吗?”
  “改卷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长条木码头上,铺块毛巾,我听到洋人对我吹口哨,于是微笑。女人总喜欢这样原始直接的赞美。我将眼睛张开一条缝,看到一只白色小游艇,约三十余尺长,上书“莉莉白”号。
  我转一个身。
  太阳在我背上温暖温暖,一只强壮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来。
  “喂,是我。”老史的声音没那么好气,“吃饭了,你在这里都快烤焦了。”
  我懒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个样子!”他说。
  我们结伴回家,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说:“结婚后你就不会如此服侍我了。”
  我将米奇老鼠表取出送他。
  “啧啧,这算是订婚礼物吗?”他问。
  “这顶适合你,你是他们其中之一。”我说。
  “去你的。”他说:“你才籍童话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开心的戴上了那只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乐的,这么可爱的男人,我何必要将他变成一个丈夫。
  我何必要将老史变成一个丈夫,以柴盐由米酱醋逼得他无立足之处?我有赚钱能力,不必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
  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梦中惊醒,大叫。
  老史扑过来,“什么事?”
  我怔怔地:“梦见我老板对牢我吼。”
  他没好气,“你自己喜欢这种生活,我有什么法子?”他朦胧间只穿一条内裤。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这年头的女人——简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气而难为情地回房去。
  我点起一枝香烟,静静地吸。
  可爱的孩子,体贴的丈夫,安乐的生活,谁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边,树叶婆娑,在这一刹那,我想过去拥抱老史说:“我们结婚吧。”
  但连史诺比都说:“半夜三点半所想的事与清晨八时所想的事太不一样。”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与史提芬到街市去买海鲜,走过首饰店,他说“等一等”,进去买了副耳环,替我戴上,我感动了,整天用手挽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码头上看风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处。
  史提芬跟我说:“到冬天,这里下的是鹅毛大雪,银色一片……”
  我温柔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间他生气了,推开我,“你这个头,乱靠乱靠,人尽可夫!”他霍地站了起来。
  我怔住,骂他:“你疯啦?”
  他吃醋了, 老远指着我说: “你有什么贞操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老史老史’叫一千声也不管用,没一点诚意,”他别转身走了。
  好家伙,简直要收买我的灵魂嘛。
  不要去睬他,过一会儿就好了。
  多么好的风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几乎把我卷下甲板,乌烟火舌把整辆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震惊过度,呆得发不出声音来,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我本能地拉住他,惊惶中看到“莉莉白”号沉下,余下残骸漂浮在湖面。
  “帮助我!”那人微弱呻吟。
  我跃下水去,托起他的头,心中吓得突突跳,老史,该死的老史,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永不在身边。
  我把伤者扶上岸,他大腿受创,血涔涔而下,我害怕得不得了,用毛巾轻轻遮住他,问:“你没事吧?”
  远处已有救护车与警车的号角传来。
  “没事了,”我安慰他,“没事了。”其实是说给自己听。
  号角车还没到,已有穿制服的人员吆喝着赶到。
  他们奔过来,“小姐,你扶着的是何人?”
  我张大了嘴巴,呆瞪他们,我不知道是谁。
  他们抵达我面前,朝伤者一看,低嚷:“感谢上帝,他平安呢。”自我手中接过伤者。
  又有人问:“小姐,你有否受伤?”
  “我没事。”我说。
  大队救护人员已经赶到,一队队的警察。
  “我只是游客,”我结结巴巴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你的手亦受伤了,随我们到医院去。”
  “可是,可是……”
  可是没用,我被他们带到医院敷药、录口供,弄到半夜,再由警车送我回老史家。
  老史在门口踱步等我,本来满脸怒容,见到警车,因诧异而睁大了眼。
  我筋疲力倦,因受惊吓,呜咽地说:“老史——”
  “怎么了?怎么了?”史提芬抱住我,“我只离开你十分钟,你这个女人!”
  警官向我说:“小姐,多谢你合作。”向我敬个礼,开车走了。
  史提芬给我喝拔兰地压惊。
  “你真叫我急死了,”他还责备我。
  我喃喃说道:“那么大一艘船,忽然之间爆炸,只有一个生还者,太可怕了,史提芬,我要回家去了——”
  “说些什么呢?这是意外,”他急道:“全世界都有交通意外呢……”
  可是那么大一艘船……我呻吟,这样的意外足以使我精神崩溃。
  一连三日,老史的平房外,都有警察巡来巡去。
  我决定走了。
  老史送我到伦敦乘飞机,千里送君,终须一别。
  这次额外的依依不舍。
  密密的毛毛雨下,我们吻别,他说:“下次我会成功。”
  对于他的诚意,我至为感动。
  我狂怒,将一大叠文件扫到地上,跟女秘书说:“下午我告假。”抓起手袋,抢出门去。
  南施一把拉住我,“宝琳,看开点,你这个人,七情六欲都搁脸上,就这点吃亏。来,我们去饮杯咖啡。”她挟着我出去。
  在咖啡店内,我再也忍不住,向伊诉苦:“大姐,你想想这件事是否公允,升他不升我,他啥资历,我啥资历,就因他一半是白人?阴私刻薄,又不得人心,同样两个人并排摆一起,大姐,你挑选谁?这次我辞职是辞定了,我忍也忍够,做也做够,五年来我等的是这个职位,老板定要剃我眼眉毛,今早你有没有见到那夹杂种的表情?我忍无可忍。”
  忽然之间我无法控制眼泪,用手帕捂住了脸便哭起来。
  南施叹口气,“宝琳,你也太好强了。”
  “我凭的是真本领!”我大声说:“下的是真功夫,我放着大好的对象不结婚,捱着这一份鬼差,为的是什么?”
  南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前途想想清楚。”
  我心灰意冷,擦干眼泪。
  “打个电话叫他来同你结婚吧。”南施笑说。
  “在这个关头,还同我开这种玩笑。”
  “索性我也请了假,送你回家,来。”
  “大姐,”我说:“也只有你一个人对我好。”
  南施说:“因为你象我小时候。宝琳,做人锋芒毕露是不行的,你多早晚才改呢。”
  我不出声。
  到了家,我取出打字机,立时三刻写好辞职信,指出老板这次在升职方面未有给我公平的待遇。
  南施看了信,放下说:“写是写得真好,但何必不给自己留余地呢?”
  “你替我带回去,我有四个星期的假可以扣除,余下一个月,我赔钱给公司,这点点薪水,我还拿得出来。”
  南施摇头。
  电话铃响了,她代我接听,代我回答,说:“她不在家,她不舒服,去看医生。”
  “谁?”我问。
  “还不是阿尊阿积,来约你去看戏跳舞的。”南施不经意说。
  我倒在床上,五年来的心机……
  早知如此,不如结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时候说:“这是名副其实的无病呻吟。”
  她会替我把辞职信带给老板。
  我但觉心力交瘁,随时会得暴毙,只好按熄了所有的电灯,埋头大睡。
  醒来时大雨滂沱,雷电交加,我起床关了窗,忽然觉得寂寞孤单,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史提芬,冒雨驾车到电讯局去把信传真寄出。
  回到家,电话铃不住的响,我不去理它,蜷缩在一个角落,按亮了电视。
  我只希望史提芬在我身边,多年来关心我的,唯有伊与大姐。
  我没精打采地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强人生涯原是梦,我还要捱多少次打击,才可以达成愿望?
  史提芬永远不会明白,单身女人出来做事,除了挤媚眼外,实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听雨听到天明,晨早七时闹钟如常大响,顺手按熄,不用上班,显得手足无措。
  做些什么好?我茫然问自己。
  做个早餐吧。
  胡乱煎了两只蛋与香肠,煮了咖啡,取过早报,摊开在桌前。这不是我,有些什么不对了,我是这么的空虚彷徨,这不是马宝琳,马宝琳应永无软弱的时候。
  我扭开无线电,唱片骑师的声音清脆响亮地传出来,咦,这时候应该坐在车里呢,怎么还木坐在家?
  多年来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为上班升职的奴隶。为的是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在某一座建筑物内某一间公司展露我的才华是否就证明我有生存的价值?
  我用手支撑住额角。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问:“为什么不听电话?”
  “是你?”我问。
  “废话。”她进屋子,放下手袋,道:“老板找你。”
  “找我干什么?”我厌恶的说:“我是不会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满意之处,可以给我律师信。”
  “他神情很古怪,无论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说是不是奇怪?”
  老头一向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我好不明白。
  “来,算是给我一个面子,”大姐说:“跟我走一趟,还有,他把辞职信退还给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头是从来不挽留任何人的。
  “换衣服吧。”她说。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间兴致索然,这场仗我已不愿意再打下去。
  “累了?”大姐太了解我。
  我摊摊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爬到那个位置的。”
  “我没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给你的房子首饰,我有什么?我一回头,就掉阴沟里了,我能不走下去吗?”
  “你现在也出头了。”我说。
  “废话,老板还有老板的老板呢,工字不出头,多大的帽子也没用。”
  我笑:“干吗不筹钱街边卖咸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为我不想?”南施叹口气。
  我换衣裳,“我是决定结婚了。”我说。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赞美的说。
  “史提芬?谢谢你。”我取过外套,“来,看看老头有什么话说。”
  到了办公室,还没见到老头,但女秘书却如获至宝,松了一大口气:“好了,好了,马小姐来了,马小姐,老板找了你一整天,急得象救火车,快进去吧!”过来挽着我手,怕我逃脱似的,我受宠若惊,什么时候变成一只凤凰了?
  以前我会觉得自豪,但现在,我只觉可笑,太迟了,我已决定从良了。
  我推门进老板房间,老头竟然在那里擦汗,我非常诧异,这外国老头老奸巨滑,二次世界大战时当过将领,活到现在,统率着这么大的财团,什么每没见过,我没见过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请,便去坐在他对面。
  “我辞职了。”我豁出去说。
  “这是误会,宝琳。”他说:“你回来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松一口气。
  我脸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从来不解释误会,香港中环人浮于事,谁跑了都不要紧,管理科学系学生三千块一个,个个都能干,个个都愿意爬在地上服侍老板。
  这不是他。
  老头说:“宝琳,你太冲动,我升奥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还直擦汗。
  我断然说:“来不及了,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蛮有兴趣,这件事后面大有文章。
  “宝琳,无论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来。
  我吓一跳,他简直在恳求我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定要做下去?”
  “因为……因为我打算调走奥哈拉,你不会再见到你不喜欢见的人,因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这里做。”老头说。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来我都坐在那个助理督导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为止,我要结婚了。”
  “天呀。”老头面色灰败。
  “为什么非我不可?”我忍不住问。
  老头按桌子上的通话机,跟女秘书说:“快请史蔑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开了休息室门,毕恭毕敬站那里。
  这贼老头,莫非真是大老板到了?他吓得那样儿,妈的平时越是会作威作福的人,见了比他强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贱骨头。
  我坐在那里动也不动,静观其变,我在这种关头才发觉自己过去实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对的,我这样子牺牲自尊精力,为的是向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么地方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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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休息室里并没有走出一个怪物。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
  棕色头发,浅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穿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丝领带,他双眼长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浑身有股说不出的高贵威仪,温文可亲,他一走出来,气氛立刻缓和了下来。
  我说下去:“你们轰走奥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来,“再见。”
  那年轻男人走过来,“马小姐?”他伸出手来。
  “是。”我答应:“史篾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马小姐,你必需要与我们工作。”他的语气坚决但温和。
  我对他颇具好感,因此笑问:“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们会除去奥哈拉,你请放心。”他流利地说:“升你坐那个位置,如何?”
  我缓缓说:“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说:“放你两个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来,“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会详细考虑。”
  他微笑,他的脸给我一丝熟悉感,我犹疑了一刻,但他们外国人的面孔看起来完全一样。
  我说:“我先走一步,”我站起来,“两位再见。”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开门,一边问:“马小姐,你可有开车来?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钟数。”他仍然和蔼温文地建议。
  我失笑,“但我从来不与外国人吃茶。”
  他马上说:“不可以破例吗?”双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礼。
  我完全不晓得应该如何推辞他,只好耸耸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尔,非常有度量的样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见得多,相信我,外国小子的尾巴动一动,我便知道他们的脑袋想些什么,但是这一个,这一个却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里,阿嬷替我们倒来了茶。我俩静静的坐在那里。
  他有重要的话要说,我知道,我觉察得到。
  什么话?我并不认识他。
  他开口,头一句话竟是:“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语气是那么具感情够诚恳,以致我没来得及出言讽刺他。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你象上帝派下来的天使。”他丝毫不带夸张说出这样夸张的话。
  我缓缓说:“史篾夫先生,我们从未见过面。”
  “不,我们见过面。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国湖区的事。”
  “我在湖区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记得,我没有见过你,我的记性极好,不可能忘记一张面孔。”
  “当时发生了一宗意外……记得吗?”
  我陡然站起来。
  意外、湖区、爆炸、一艘游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惊喜。
  “我是那个伤者,”他再度伸出手来,“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复了吗?”我上下打量着他。
  “谢谢你救命之恩。”他低声而热情的说。
  “我可没有救你。”我笑说:“你自己游过来抓住码头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跃下水来托住我的头,只要吸进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点激动说。
  “任何人都会那么做,别放在心中。”我说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说:“我特地来谢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团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别胡说,香港有几百万人,快老老实实说,你如何把我查出来。”
  他笑着退后一步,也还击我一拳,“宝琳,你象个男生。”
  我坐下来,“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机构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该死的奥哈拉遭了殃,原来我出路遇见了贵人。”
  “你会留下来的,是不是?”
  “不会,”我摇摇头,“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关系,他们早应升我职。”
  他轻轻叹口气。
  我说:“占姆士,你是一个神秘的角色,但我想问太多的问题是不礼貌的。”譬如说那只“莉莉白”号为何爆炸,他如何晓得我已回到香港,并且会得来到公司等我出现等等。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他坦率地说:“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来拉我,我只当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词太浮夸,情操太古老,都过时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个普通的白领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现在还失业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处见过你,或许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整形医生?”我开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胆的女郎,竟批评我的鼻子。”他半恼怒地说。
  我假装大吃一惊,“对不起,先生,我一时无意得罪你了……”
  他静下来凝视我,“天呀,你是这么淘气的一个女郎。”
  我浩叹一声,伸伸腰,“占姆士,见到你真好,但我还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长达数页的电报,让我男朋友回来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个住云德米尔湖的家伙?”他懊恼地问。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区卡美尔警局作的供,起码有十个警员听见。”他笑说。
  我颓然,拍一拍大腿,“啊是。”还以为抓到他小辫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来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
  他坐在会议桌子一角,摊摊手问:“我不能约你去吃饭吗?今夜你没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绝说。
  “思想开放点,”看不出他也顶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开门,又转头说:“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风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风耳,她现在又讽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见南施。
  她拉住我,“听说你坚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刚知道,消息传得真快。”
  “死相。”她说:“老板赔了奥哈拉六个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没有听说咱们董事中有一个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闭上眼睛,象电脑在计数寻找资料,然后睁开眼睛说:“没有。”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大鼻子招风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个假名字。”我咕哝。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还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诉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见我不做了,仿佛很高兴呵。”
  她坦白地说:“自然,少一个劲敌,你跑得那么快,谁晓得你什么时候追上来?”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提芬的电话,看武侠小说。”我走了。
  我仍觉得寂寞,买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橱窗处看风景,花团锦簇的布料,缝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终于要结婚了,改天出来光顾这一家店子。在路上踌躇半晌,还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经来过,公寓十分洁净,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温暖潮湿。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史提芬是否会立刻赶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吗?我只觉得无聊。结婚事女人的最终避难所,不错,但至少两人之间还得有爱情——我可爱史提芬?
  电话铃响了,我过去听,心头难免有点紧张。
  英国长途电话。
  “史提芬?”我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来的电报,我怕是急事,拆开来看过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个月才回来,我会设法联络他。”
  我顿时啼笑皆非,“撒哈拉!”他为什么不去地狱!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说:“麻烦你尽快联络他。”
  那边说,“是。”挂断了。
  求婚信都让不相干的人看过了,真倒霉。
  下个月才回来,好小子,下个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伊竟够胆错过,我气苦,伊以为伊是令狐冲,我还等他一辈子呢,谁要当这个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发里,几乎没有放声痛哭,我还以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会赶到香港,出现在我公寓里,让我靠在他的肩膀诉苦呢。
  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丧气得不得了,一点斗志都没有,上惯了班的人,一旦闲在家,苦不堪言。
  贱骨头。
  也许可以替仙人掌们转个盆,但它们会不会因此暴毙呢?我犹疑着,如此潮湿天气已经对它们无益。
  拿了铁铲出来,门铃响了三下。
  我连忙去开门,即使是抄电表的人也好,可以说几句话。
  打开门——“占姆士!”我 欢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后看看,奇道:“你态度大不同呀。怎么对我亲密起来?”他手中还拿着花束呢。
  我赶快开门,“我闷死了。”
  他笑着进门来。
  “请坐,哪一阵风把你吹来?”
  “我诚心来约你。”他奉上鲜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与满天星,漂亮得叫我侧目。
  “呵,占姆士,你是个好人,”我说:“我没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来你不肯做女人,哪个男人敢送花给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双手收在背后,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错,布置得很清雅。”
  “谢谢你。”我给他做茶。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个人,周末两个人,有时开性派对。”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我把双脚搁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头的说:“你又不让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撑着头,“你先说,你是谁?”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这我知道。”我换一个姿势坐。
  “我在剑桥念大学。”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学士。”
  “蹩脚。什么科目?”我一点面子都不给。
  “历史。”他尴尬得要命。
  “嘿!”我装个闷样,“那么大块头的男人,什么不好读,去读历史,你的时间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吗?”
  他反问:“你说话怎么唇枪舌剑的?”
  我抿住嘴笑。
  “难为人家还说‘中国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点象娃娃呢?”
  他说中了我的烦恼,是,众人眼里,我是一个最最精明、永不出错的女人,视男人如芥草,一开话盒子机关枪就把他们扫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会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独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们痴憨如娃娃,这真是……。
  我露出顾忌彷徨的神色来。也许真该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纳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来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装个鬼脸。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与我说清楚,我来帮你。”
  “我并没有具体的烦恼。”
  “那么我们出去走走。”他建议说。
  “你以前到过香港?”
  “一次。”他说。
  “有什么印象?”我问。
  他犹有余怖,“吃过蛇肉。”
  我微笑,“你看过功夫电影没有?”
  “电视上看过。”他说。
  我诧异,“你也算是个有钱的公子爷,干吗晚上坐电视机前面?”
  “哪里约会去?”他说:“你又不肯跟我走。”
  “没有女朋友?”
  “最近订婚了。”他说:“情况比较好一点。”
  “啊,恭喜恭喜,”我说:“那为什么你尚有这副无聊相,这头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会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说:“我老子说: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来,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来就预备走,我说:“下次任凭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当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驾车与他到郊外, 在倒后镜看到一辆黑色的宾利钉着我们良久, 便问他:“认得后面这辆车子吗?”
  他看一看,“是我的车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礼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声。
  “我仍觉得你面熟,”我说:“现在很少年轻人仍坚持穿西装了,你不觉得拘谨?头发那么短,象纪律人员……”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来。
  “你这小妞,别以为你救过我一次就可以尽情糟蹋我,我受够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镇静点,我在驾车啊。”车子大走之字路。
  后边的宾利吓得连忙响号。
  “混球!”我骂他。
  “从来没有人敢骂我混球。”他气。
  “你家里人把你宠坏了,可怜,”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用手撑着头,“大企业。”
  “你是承继人?”我问。
  “是。”并不起劲。
  我把车停在近沙滩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马上赞叹,低声地说:“啊,这真太美了。”他打开了车门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扫他的兴,陪着他。
  他说:“我可还没见过这么美的沙滩。”
  “这叫浅水湾, ”我告诉他,“当年在这里打过仗的,Repules舰就在这里被击沉。”
  我靠着车窗,“这是我最心爱的沙滩,走遍全世界,没有一处更美丽,早晨下雨的时候,在那边的酒店长露台吃早晨,坐一两个小时,常令我觉得,活着还是好的,我向每一个人推荐此处。”
  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却问我道:“特别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别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发被风吹起,背影看上去相当寂寞。
  “从来不曾有人带我到这种地方来过。”他惋惜的说。
  “每个人都可以来。”
  “那种大红花的树叫什么?”
  “影树。”
  “这是我理想中的东方情调:艳红的花,深绿草地,晴空万里,捕鱼的女郎有蜜黄色的皮肤与你这样的面孔。”他仍没有转过头来,声音里却充满了渴望。
  我不出声。
  海水滔滔的卷上沙滩,远远传来人们寂寥的嘻笑声。
  “但我来过香港,失望的是人们英语说得太好太做作,市容过份繁荣整齐匆忙……”
  我既好气又好笑,“向往洋人们心中落后的中国……你太离谱了。”
  “你难得不向往以前的日子?”他转过头来,眼珠是灰蓝色的,“宁静动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我说。
  他叹口气。
  “你这次住什么酒店?”我问。
  “朋友家。”
  我吸进一口气,空气润湿而美丽。
  他家的司机自宾利走出来,与他轻轻率了几句话,他点点头。
  “有事吗,占姆士?”
  他说:“有一个宴会,要回去准备一下。”
  “别客气,那你先走好了。”我说。
  “我不想去这种宴会。”他懊恼地说:“我情愿与你闲谈,我觉得你是唯一会对我说真话的人。”
  “别孩子气,”我微笑,“来,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机的车子,我自己开车,我们在叉路上分手,我恶作剧地给他几个飞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来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简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发表意见,我只捧着碗吃面看电视。
  电视新闻报告:“王子今次途径香港作非正式访问,将居留数天,随即返国……”
  南施随即扭熄了电视,“真无聊,有什么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说话,你听不听?”
  我三扒两拨,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说。
  我打个呵欠,“你查到那个招风耳是什么人没有?”
  “明天再说,”南施放弃。
  “多谢你关心我。”
  “宝琳。”
  “什么?”我眼睛都睁不开。
  “你少与那个大鼻子上街,这些洋人没安着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国人想在握身上拣便宜,没这么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说。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现实主义名家鲁梭的画,棕色的色调,一个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边一条狗也在睡。史提芬会不会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这傻蛋,他什么都做得出。他没想到的是,虽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却在等他。
  “他会明白的。”我说。
  “别当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说道。
  “知道了。”
  南施说:“睡前听一首‘热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佣人却打电话来说:“马小姐,明天我家有点事,我不来了,后天替你补回钟数。”
  屎!我心想。我最畏惧的时刻终于来临,没有什么比佣人请假更能震撼现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说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头昏迷在床上。
  门铃大作的时候,我睁开眼睛一看,九点半,一心以为女佣回心转意,大乐,连忙跳起来,连拖鞋也补给穿,就赶去开门。
  一拉开门。
  “你呀,招风耳。”我失望。
  “你以为是谁?魅力王子?”他笑问。
  “这么早!”我擦眼。
  “嘿,你没化妆,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这种恭维,我受不了,”我问:“你来干吗?天天来,要不要替你在这里放一张办公桌?”
  他递上花,我接过,打个呵欠,“人家会以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别饶风味,有点象娃娃了。”
  “你会不会做咖啡?厨房有工具,请动手,还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给洗一洗。”我又打一个呵欠。
  “喂!”他嚷。
  “嚷什么嚷的?”我凶霸霸的说:“到朋友家,不帮忙,行吗?”
  “那你有做些什么?”他不服气。
  “我?我要洗头洗澡,一会儿熨衣服——干吗?”我没那么好气。
  “嘿!”他走进厨房。
  我开了热水莲蓬头大淋一番,啊,活着还是好的,多么舒服。
  我换好衣服到厨房去探访占姆士,只见他满头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喷喷地在炉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错呵,奴隶,加把劲。”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问。
  “咦,换了运动装?正好熨衣服是最佳运动,没做过家务是不是??你真好福气。”我拍拍他肩膀。
  他摇摇头,拿我没折。
  当我熨衣服的时候,他坐在一边凉风扇。“嘘。”他边喝咖啡边说:“真辛苦。”
  我笑,“流过汗的咖啡特别香。”
  “所言不谬。”
  我大笑。
  “你是多么自由。”他忽然说。
  “并不见得,”我说:“我有我的束缚,我是名利的奴隶。”
  他不响。
  “你也相当自由呀,”我说:“未婚妻并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带花来探访我低三下四的东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鱼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说东方女人有传统的温柔美德。”
  “失传了,抱歉。”
  “那也不必屡屡羞辱我。”
  “我说的都是事实,你还向往咱们在唐人街开洗衣店的日子?随地吐痰,提防小手,当经过跳板时应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领,不使将出来会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虽然这个人洗几只杯子可以搞得满头大汗,但是他很高贵威仪,大方活泼,我很喜欢他。
  “占姆士老友,”我温和的说:“你做人放松点,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实是我最佳质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弃状,“不理你那么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们上哪里?”
  “他妈的,竟对我无礼!”我骂,“好,今天我们去看舞狮子,完了在太白海鲜舫吃饭,再到湾仔请酒吧喝酒,满意了没有?说你是混球,简直没有错。”我狠狠踢他一脚。
  他呵呵笑,笑得那个样儿!
  该死的招风耳。
  “好,你自作孽,你别想我再陪你出去,闷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贴在他脸边,嘴角带着微笑。
  我悻悻的说:“如此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轻吻我的手心。
  我觉得不安,心中一动,连忙淘气地说:“光吻手就叫我饶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脚背。”
  “啊,你这个俏皮女郎。”他说。
  “占姆士,你还要在这里留多久?”我问他。
  “我是为你而来的。”他说。
  “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我说:“你不枉此行。”
  “没有恋爱的机会?”他也很滑头。
  “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说:“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晓得爱情是什么回事。”
  他放开我的手说:“不晓得也罢了,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为他所说的话感动,“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个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还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种生活。”我说:“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点生意做,工业复兴时期封过爵,时下虽然经济衰退了,百足之虫,虽死不僵,死撑着场面,家里婢仆如云,‘是先生,是先生’地称呼你,大概还是独子吧,因此很惟我独尊,自小被培养着,如温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气温如何……是不是?”
  “错了。”他说:“你并不了解内情。”
  我说下去:“这样看来,我男朋友本领比你强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个教席,维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赞史提芬几句,但想来想去,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从何说起,我叹口气。“他是个好人。”
  “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别扫兴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决定结婚了。”
  “你爱他吗?”占姆士问。
  我改变话题,“在家他们叫你什么?占美?占姆?弟弟?小宝?”
  他想一想,“塞尔斯。”
  “塞尔斯?”我诧异,“为什么?”
  “我的家在塞尔斯。”他微笑。
  “啊,多么奇怪的称呼。”我说:“改明儿让朋友叫我半山马。”
  他说:“宝琳,你也算是外国留学生,太老土了,啥规矩都不懂,就会说笑胡扯。”竟带点责备的语气。
  我顿时委曲起来,“生活这么紧张,”我说:“叫我怎么正经得起来?谁要对着个愁眉苦脸的老姑婆?我一张嘴就对你诉苦,你受得了吗?你真相信我是个卡通人物?”
  他不出声。
  “我不比你,有人铺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开路的。”
  他说:“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权,爱做什么可以做什么。”
  “占姆士,哭丧着脸有什么用?如果你真的认为没有自由,脱离你的家庭,跑出来找工作,靠双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叹口气。
  “我看我们还是说些风花雪月的事儿吧,”我气,“我与你同病相怜,生活上都有解不开的结,多说无益,一下子就反脸。”
  “你觉得我这个人如何?”
  “绝对不会令女人一见倾心。”
  “公平点好不好?”
  “我已经很公平了。”
  “怎么样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见倾心?”他问。
  我说:“成熟、风趣、英俊、有风度、有学识、有钱、体贴、细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我看出他闷闷不乐,安慰他,“不要紧,占姆士,至少你有风度,你也很有钱。”
  “谢谢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冻啤酒,真没想到与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岳人马我都结交齐了,幸亏史提芬这些年来不在香港,否则他敢娶我才怪。
  电话铃响了,我去接听。英国长途电话,“史提芬?”我急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想告诉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萨布兰加,我没把他联络到,恐怕要待他回来才能给你回信了。”
  我气的噎住,“你跟他说,叫他不用回来了。”
  那边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电话。
  我不怕,我怕什么?今天晚上我请占姆士去看戏吃饭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着头,思考良久,终于抬起头来,深深吸进一口气,勇气,马宝琳,勇气,必须提起勇气来。
  我站起来,走到客厅,看见占姆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开武侠小说,用垫子垫着头,埋头苦读。初夏温暖的天气,身体容易劳累,事事提不起劲来,躺一下就不如索性进入梦乡,我转个身,竟然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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