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窗外,有些儿瑟瑟的风,有些儿瑟瑟的雨,还有些儿瑟瑟的凉意。天色已经不早了,满院的树木浓荫,都被暮色揉成了昏暗的一片。窗子大开着,迎进屋子里的不止秋风秋雨,还有更多的暮色。那盏玲珑剔透的台灯竖立在桌子上,没有人去开亮它,衬着在风里飘荡的窗纱,像个修长的黑色剪影。室内的空气寂静而落寞,寒意和暮色在同时加重。
珮青蜷缩在一张长沙发里,身子埋在一大堆靠垫之中,原来握在手里的一本小说,早不知何时已滑落到地下。她的眼光无意识的望着窗子,一任暮色将她层层包裹,从午后天气就逐渐变凉,但她始终穿着件单薄的衣衫,这会儿已不胜其寒恻。可是,她无意于移动,也无意于加添衣服,只是懒懒的瑟缩在沙发里,像一只疲倦而怕冷的小猫,恨不得连头带脑都深藏起来。一声门响,珮青不用回头,也知道进来的必定是吴妈,仍然不想动,只是把一个靠垫紧抱在怀里,似乎想用靠垫来抵御那满怀的寒冷。“小姐!”进来的果然是吴妈,挪动着一双已行动笨拙的腿,她停在珮青的面前:“你还不准备呀?”
准备?准备什么?珮青皱皱眉,脑子里混混沌沌的,抓不住一丝一毫具体的东西。思想和暮色缠绕在一起,是一片模糊的苍茫。“小姐,要快些了,先生回来又要生气的,”老吴妈焦灼的说,把一只手放在珮青的肩上,像哄孩子似的放软了口气:“告诉我,你要穿哪一件衣服,我去给你烫。”
是了!珮青的意识清楚了;今晚有宴会!和这意识同时来的,是她身体本能的瑟缩,她更深的埋进靠垫堆里,身子蜷成了一只虾,轻声吐出一句:
“我不想去,我头痛哪!”
“小姐,”老吴妈不安的拍拍她:“去总是要去的,别招惹得先生发脾气,大家都不好受。我去给你烫衣服,烫那件浅紫色银丝的旗袍,好吗?我知道你最喜欢那一件。”
“噢!”珮青轻轻的叹息。“随便吧!”
吴妈去了,室内又静了下来。暮色更浓,寒意更深,窗外的细雨也更大了。时间过去了不知道多久,嘎然一声门响,一个声音突然劈开了凝滞的空气: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开灯?”
“噼啪”一声,电灯大亮,苍茫的暮色从窗口遁去。珮青惊跳了起来,靠垫滚落到地下,她愕然的瞪视着面前的男人,像一个猛然从沉睡中醒来,还不能适应外界的人,整个眼睛里盛满了惊愕和迷茫。“你是怎么了?珮青?你还一点都没有化妆呢!房间里灯也不开,坐在黑暗里做什么?我再三告诉你,今天的宴会是决不能迟到的,你到现在还没有准备好,难道一定要给我坍台?”迎接着这一大串责备,珮青满脑子的迷茫都被赶走了,垂下了眼帘,她只感到那份浓重的寒意。怯怯的,她口齿不清的说:“我——我不大舒服,伯南。我——我头——”
“头痛!是不是?”伯南盯着她,毫不留情的接了下去:“又该你头痛的时候了?嗯?每次要赴宴会的时候,你就头痛!嗯?珮青,别再跟我来这一套了,你马上到卧室里去换衣服、化妆,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出发!”
“伯南,我——我——”珮青恳求的望着伯南:“我不能不去吗?”“不去?”伯南把手里的一个公事皮包扔在沙发上,瞪视着珮青,好像她说了句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你又怎么了?珮青,别考验我的耐心,赶快化妆去!”说着,他的眉梢已不耐的扎结了起来,怒气明显的写在他的脸上,提高了声音,他大声喊:“吴妈!吴妈!”吴妈匆匆的赶了进来,带着一脸的惶恐。
“先生?”“侍候太太化妆!”伯南大声说:“给她准备那件深红缎子的衣服!”“红的?”吴妈犹豫了一下。“我已经准备了紫的,小姐……”“我说红的!”伯南严厉的扫了吴妈一眼:“还有,我记得我告诉你好几次了,你得叫珮青做太太,她不是结婚前,不是你的小姐,你现在是在我家做佣人,你得叫她太太!”
“是的,先生!”吴妈看了看伯南,又不安的看了珮青一眼:“到卧室来换衣服吗?小……不,太太。”
珮青顺从的走进了卧室,洗了脸,换上那件红缎子的衣服,那是件大领口的洋装,胸前装饰着金色的花边,伯南在衣服方面,从不为她省钱。但是,这件衣服并不适合她,裸露的肩头和胸部只显得她瘦削得可怜。对着镜子,她凝视着自己,叹口气说:“噢,吴妈,我不喜欢这件衣服。”
“算了吧,小姐,先生喜欢呀!”吴妈说,拿着刷子刷着珮青的头发,那长垂腰际的头发,黑而柔软,无限慵懒的披散在她的背上。“要盘到头顶上吗?小姐?”
“不要。”珮青说,淡淡的抹上唇膏和脂粉,镜子里有张苍白的、畏怯的、无可奈何的脸。即使是深红色的衣服和闪亮的金边,也压不住那眉梢眼底的轻愁。拿起眉笔,她再轻轻的在眉际扫了扫,自己也明白,无论怎样装扮,她也无法和伯南那些朋友们的夫人相比,她们雍容华贵,谈笑风生,自己呢?“我是不属于那一群的。”她低低的自语,“我不知道我属于什么世界,多半是个古老而被人遗忘的世界吧!”
眉笔停在半空中,她瞪视着镜子,又陷进朦胧的凝思里,直到伯南恼怒的声音打断了她:
“你要化妆到什么时候?明天早上吗?”
“叮”然一声,她的眉笔掉落在梳妆台的玻璃板上,她吃了一惊,看到镜子里反映出来的伯南的脸,那不满的神情和愠怒的眼睛让她更加心慌意乱,匆忙的站起身来,她抓起吴妈递给她的小手袋,急急的说:
“我已经好了,走吧!”
“就这样走吗?”伯南瞪着她,把她从头看到脚:“难道我没有买首饰给你吗?你要让那些同事的太太批评我亏待了你?”“哦,首饰!”珮青再望了镜子一眼,她多怕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呀,它们每次冰凉的贴在她脖子上,总使她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而且,过多闪亮的东西会使她迷失了自己,她是不会发光的,发光的只是首饰而已。但,她不想和伯南争执,低叹了一声,她戴上一串简单的珍珠项炼,又在耳边的发际簪上一朵新鲜的小玫瑰花,最起码,玫瑰会带一点生命给她。望着伯南,她问:“行了吗?”
伯南没有放开眉头,从鼻子里轻哼了一声说:
“好吧,算了,时间来不及了。我应该请一个化妆师来教你化妆,你居然连画眼线都不会!我从没有看过学不会化妆的女人!”“你最好连呼吸都代我包办了,免得我麻烦呢!”珮青从喉头深处低低的叽咕了一句。
“你在说什么?”伯南警觉的问。
“噢,没——没有什么。”珮青慌忙说,披上一条狐皮披肩,把手插进伯南的手腕中。“我们去吧!嗯?”
伯南带着珮青走出门外,花园里的桂花正盛开着,香味弥漫在带着雨雾的、潮湿的空气里。大门外停着伯南那辆一九六二年的雪佛兰小轿车。珮青上了车,伯南发动了车子,向霓虹灯闪亮的街头疾驰而去。雨雾迷蒙的扑向车窗,发出纷纷乱乱的“叮铃”之声,珮青缩在座位里,下意识的拥紧了那条狐皮的披肩,瞪视着车窗外面那雨丝和灯光纵横交错的街道,朦胧的感到这一切都不属于自己,自己还留在一个遗失的世界里。“又在想什么?”伯南斜睨了她一眼。
“唔——唔,没什么。”她羞涩的说,垂下了头。在车子里的,是她的肉体,回答伯南的,也是她的肉体,至于她的灵魂,正遨游于十八世纪埃及的什么废墟里。
“知道今天请客的是谁吗?”伯南冷冷的问,手扶在方向盘上。“哦,是——是?”珮青徒劳的搜索着自己的记忆,古埃及废墟里的人物似乎是不请客的。
“是程步云夫妇,那个退休的老外交官。”伯南说,皱了皱眉。“我记得我告诉过你。”
“是的,我——我忘了。”珮青轻轻的咬了咬嘴唇。
“你记住的事情实在不多!”伯南揿了一下喇叭,闪过一辆三轮车:“我很幸运,娶了一个终日在梦游的妻子!”
珮青再咬了咬嘴唇,这次咬得比较重,眼睛里有点什么潮湿的东西。雨水像小溪流似的沿着窗玻璃流下去,她把披肩围紧了脖子,彷佛那冰凉的雨水一直流进了她的衣领里。
坐在餐桌上,珮青神思恍惚的听着那些宾客们的谈话,始终没有插过一句嘴。吃的是西餐,夫妇都被分开来坐,她左手是一位老先生,大概是主人以前的同事,对她备献殷勤,花白的盾毛下有对细长的眼睛,经常有意无意的盯在她袒露的胸前。不住的把番茄酱、辣酱油、胡椒粉全搬到她的面前来,使她手足失措而又不知如何是好。再加上他那颤抖的膝,常会不经意似的碰上了她的,引起她一阵寒战似的惊跳。她右手是一个年纪在三十五至四十五之间的男人,虽然服装整齐,却不像什么外交官,没有那份礼貌的殷勤,也没有加入那些高谈阔论,脸上一直带着个沉默的微笑。每当珮青因为膝部作战而惊跳的时候,他就弯下腰去为她拾起滑落到地下的餐巾——哦,那条倒楣的餐巾!
那顿饭是一个漫长的刑罚,珮青始终如坐针毡。缎子的衣服是那样滑,她奇怪是谁发明了餐巾这种累赘物。一次又一次,餐巾从她膝上滑落到地下,尽管拾起来的那位先生每次都给她一个温和的笑容,她却不能不窘迫得满脸通红。当餐巾第四次落到地下时,她接触到坐在她对面的伯南的眼光,带着严厉的警告的神色。她总是给他丢人的,甚至握不牢一条餐巾!她涨红了脸,从身边那位男士的手里接过餐巾来,他望着她,对她温柔的笑了笑,轻声说:
“很不科学,是不是?我是说餐巾。”
她有些惊慌,怕透了和陌生人攀谈,但他的神色宁静安然,这稳定了她不安的情绪。怯怯的,她非常不合适的答了一句:“我最怕人请我吃饭,我总是弄不惯这些东西,包括刀叉在内。”那男人笑了,他有着宽宽的额角和浓浓的眉毛,一对略显深沉的眸子里掩藏着智慧,而且是善解人意的。拿起刀子,他切碎了一块牛排,微笑着说:“中国人吃东西是艺术,刀子是厨房里的玩意儿,外国人到底历史短些,还在当桌宰割的阶段。”
她答不上话来,只能对他腼腆的微笑,在应酬方面,她永远是那样迟钝和木讷。他并没有在意这些,掉过眼光,他回答了女主人的一句什么问话,不再注意她了。这使她舒服了很多,她是那样害怕成为别人注意的目标!但是,身边那只颤抖的膝又靠了过来,她再一次惊跳,那老先生立即把身子倾向她这边,故作关怀的问:
“要什么吗?范太太?辣酱油?”
“哦,哦,不,不,谢谢。”珮青口吃的回答,差点儿碰翻了面前的酒杯。“范太太还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吧?”男主人的目光对她投了过来,那是个能干而且温和的长者,程步云在外交界是有名的老前辈。“噢,”珮青失措的回答:“是的,我想是的。”她自己也觉得回答得颇不高明。“伯南,”程步云转向了伯南:“你应该带你太太多出来跑跑,你们结婚几年了?”“五年。”伯南笑着回答。
“五年?”程步云的眉毛抬高了:“这就是你不对了,伯南,怎么结婚五年了,我才第一次见到尊夫人呢?你不该把她藏在家里哦!”望着珮青,他上下打量着她,对她举起了酒杯:“来来,范太太,我该早就请你来玩的,现在,罚我一杯酒吧,我再敬你一杯!”他爽快的干了一杯酒,又斟满杯子,对珮青举了起来。“哦,不,不行,”珮青还没喝酒,脸上已一片红晕,慌忙的说:“我——我不会喝酒。”
“那不成,”主人笑着说:“你非干了这一杯不可,梦轩,你帮我给范太太斟满酒杯。”
珮青右手那位拾餐巾的男士遵命拿起了酒瓶,斟满了珮青的酒杯,珮青急急的用手按住杯口,以致酒倒在她的手背上,左手的老先生立即用餐巾来擦拭,而男主人高举的酒杯还没有放下。一时,情况显得非常尴尬。伯南忍无可忍,冷冷的说:“珮青,你就干了那杯吧!”
“可是——可是——我真的不会喝酒!”珮青紧张的说,恳求似的望着伯南。“我们全体一起敬吧!”不知道那一个客人恶作剧,全席的人都对珮青举起了杯子,珮青惶惶然的四面环顾,一时恨不得有地洞可以让她钻进去,急得满面绯红。生平她不敢沾酒,她知道一杯酒下肚,足以让她当众失态,何况他们喝的是威士忌。但是大家都那样盯着她,带着好玩的、捉弄的神态,如果固执不喝,她如何下台?在这一刻,她那样希望伯南能帮她说一句什么,可是,伯南只恶狠狠的瞪着她,用颇不友善的声音说:“珮青,干了吧!别那么不大方!”
珮青又咬住了嘴唇,颤颤抖抖的举起了酒杯,但,身边有只手接去了她的杯子,用不轻不重的声音说:
“别勉强女士们喝酒,换一杯果汁吧,这杯酒,让我代范太太喝了!”
仰着头,他将那杯酒一饮而尽,对珮青微微一笑。珮青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说不出心里有多么感激。大家不再闹酒了,注意力也从珮青身上移到别处,他们谈起最近官场的一件趣闻,先生太太们都发表着议论,谈得好不热闹。珮青悄悄的把目光移向她身边那位男人的桌前,这时,才在那桌上竖立的座位名牌上,看到他的名字:“夏梦轩”。
散席后,大家聚在主人那豪华的客厅里,仍然高谈阔论不止,珮青瑟缩的坐在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只想躲开那群人,躲得远远的,甚至躲到宇宙的外面去。有个人影停在她的身边,一杯茶送到了面前,她抬起眼睛来,是夏梦轩。
“喝杯茶吧!”他微笑的说,嘴边有点鼓励的味道。
她接过茶杯来,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笑。
“我们常常要应付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环境,”他轻声的说,背靠着窗子,握着茶杯的手稳定的晃动,那橙色的液体在杯里旋转着,冒出的热气弥漫在他的眼睛前面。“别为喝酒的事情难堪,他们都没有恶意。”
“我知道,”她仓卒的说,想给自己的躲避找一个理由。“我只是不习惯,我好像完全不属于这里,我很怕——见到陌生的人,这使我紧张不安,许多时候,我都宁愿孤独,我想,我生来就不太合群。”“是吗?”他深深的望着她:“孤独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寂寞是每个人都不要的,但愿你有的是前者,不要是后者。”他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能够孤独还是有福的人呢,许多人,希望孤独还孤独不了。”“你吗?”珮青问,感到自己紧张的情绪逐渐的放松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种懒洋洋的松懈,斜靠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高谈阔论的人,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要孤独的男人很少,他们都是些入世者,要竞争,要为事业奋斗,要在人群里一较短长。”她轻声的说。“确实不错,”他看了她一眼:“所以男人比女人难做,他们不能够很容易的获得片刻孤独。人往往都受外界的操纵,不能自己操纵自己,这是最可悲的事!”
“我有同感呢!”她低低的说,伸展着手臂,想起那间盛满暮色的小屋,她宁愿蜷缩在那沙发里,不愿待在这灯烛辉煌的大厅中。“我和伯南见过很多次,他不常谈起你,”他说,在人群里搜索着伯南:“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她轻声说。“我有两个,”他喝了一口茶,愉快的笑着,眼睛里突然闪烁着光彩。“孩子是一个家庭里的天使,你们应该要孩子,那会使家庭热闹很多。”“你太太没来?”她好奇的问。
“她不喜欢应酬。”“我也是。”她叹息一声,似乎不胜疲倦,并不是每一个丈夫都要强迫太太出席宴会呀!
伯南远远的走来了,手里拿着珮青的披肩,对夏梦轩客气而疏远的点了点头,他夸张的把披肩披在珮青肩上,用不自然的温柔说:“珮青,你身体不好,别坐在风口上,当心回去又要闹头痛了。”
珮青看了伯南一眼,什么都没说。她是了解伯南的,在人前,他总要做出一股温柔体贴的样子来,朋友们都认为他是“标准丈夫”!在家里呢?温柔体贴就都不必要了。顺从的站起身来,跟着他向前走去,伯南暗中狠狠的捏着她的手臂,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你该去和主人谈话,别和那个夏梦轩躲在一边,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铜臭!那边那个白眉毛的老头是孟主任,在我们部里很有点力量,对我出国的事颇有助力。他对你的印象很好,去和他多谈谈!”
她愕然的看着伯南,他想要她和那个孟主任谈什么呢?孟主任!就是那个用膝盖碰她的老头!她的胃部一阵痉挛,身子就不由自主的僵硬了。“不,伯南,我要回家。”她低声的说。
“什么?”伯南皱紧了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要回家。”珮青像孩子似的坚持着:“我要马上回家。”
“胡闹!”伯南捏住她的胳膊。“上前去!”
“不!”她向后退,用执拗而又委屈的眸子望着伯南:“我要回家,请你带我回家!”
怒气飞上了伯南的眉梢,他紧握着珮青的手臂,彷佛立即就要发作,但是,他又忍下去了,望着珮青那张小小的、坚决的脸,他明白她固执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她屈服。收起了怒容,他说:“好吧,我带你回家。”
到了主人面前,伯南的脸色已经柔和得像个最深情的丈夫,对程步云点了点头,他温柔的揽着珮青说:“对不起,内人有些不舒服,请允许我先告辞一步。”
主人夫妇一直送他们到门口,且送他们坐进汽车,伯南怜惜的把西装上衣披在珮青的身上,看得那个程太太羡慕不止,车子开走了好久,才回头对程步云瞪了一眼。
“你该学习。”“算了!”老外交官咧嘴一笑:“人家是小夫小妻呀!”
这儿,车里的伯南已经变了脸,从反光镜里瞪着珮青,他厉声说:“你简直可恶到了极点,完全给我丢人!”
珮青缩在座位里,用披肩裹紧了自己,怯怯的说:
“我——我很抱歉。对不起,伯南。”
“我不知道为什么娶了你?”伯南怒气冲冲的吼着:“倒了十八辈子的楣!”珮青咬住了嘴唇,每当她无以自处的时候,她就只有咬紧自己的嘴唇,好像一切难堪、哀愁、痛苦……都可以在这一咬里发泄了,或者说,因这一咬而被控制住了。可是,泪雾升了起来,她看不清车窗外的任何景致了。
“你永远学不会!永远长不大!永远莫名其妙!”伯南仍然咒骂不已:“我要你这样的太太做什么?只是养了一个废物!”泪水滑下珮青的面颊,热热的、湿湿的。窗外的雨加大了,冷冷的雨水像是全灌进了她的衣领里。她把整个身子都缩了起来,仍然抵御不了那包围着她的一团冷气。
珮青蜷缩在一张长沙发里,身子埋在一大堆靠垫之中,原来握在手里的一本小说,早不知何时已滑落到地下。她的眼光无意识的望着窗子,一任暮色将她层层包裹,从午后天气就逐渐变凉,但她始终穿着件单薄的衣衫,这会儿已不胜其寒恻。可是,她无意于移动,也无意于加添衣服,只是懒懒的瑟缩在沙发里,像一只疲倦而怕冷的小猫,恨不得连头带脑都深藏起来。一声门响,珮青不用回头,也知道进来的必定是吴妈,仍然不想动,只是把一个靠垫紧抱在怀里,似乎想用靠垫来抵御那满怀的寒冷。“小姐!”进来的果然是吴妈,挪动着一双已行动笨拙的腿,她停在珮青的面前:“你还不准备呀?”
准备?准备什么?珮青皱皱眉,脑子里混混沌沌的,抓不住一丝一毫具体的东西。思想和暮色缠绕在一起,是一片模糊的苍茫。“小姐,要快些了,先生回来又要生气的,”老吴妈焦灼的说,把一只手放在珮青的肩上,像哄孩子似的放软了口气:“告诉我,你要穿哪一件衣服,我去给你烫。”
是了!珮青的意识清楚了;今晚有宴会!和这意识同时来的,是她身体本能的瑟缩,她更深的埋进靠垫堆里,身子蜷成了一只虾,轻声吐出一句:
“我不想去,我头痛哪!”
“小姐,”老吴妈不安的拍拍她:“去总是要去的,别招惹得先生发脾气,大家都不好受。我去给你烫衣服,烫那件浅紫色银丝的旗袍,好吗?我知道你最喜欢那一件。”
“噢!”珮青轻轻的叹息。“随便吧!”
吴妈去了,室内又静了下来。暮色更浓,寒意更深,窗外的细雨也更大了。时间过去了不知道多久,嘎然一声门响,一个声音突然劈开了凝滞的空气: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开灯?”
“噼啪”一声,电灯大亮,苍茫的暮色从窗口遁去。珮青惊跳了起来,靠垫滚落到地下,她愕然的瞪视着面前的男人,像一个猛然从沉睡中醒来,还不能适应外界的人,整个眼睛里盛满了惊愕和迷茫。“你是怎么了?珮青?你还一点都没有化妆呢!房间里灯也不开,坐在黑暗里做什么?我再三告诉你,今天的宴会是决不能迟到的,你到现在还没有准备好,难道一定要给我坍台?”迎接着这一大串责备,珮青满脑子的迷茫都被赶走了,垂下了眼帘,她只感到那份浓重的寒意。怯怯的,她口齿不清的说:“我——我不大舒服,伯南。我——我头——”
“头痛!是不是?”伯南盯着她,毫不留情的接了下去:“又该你头痛的时候了?嗯?每次要赴宴会的时候,你就头痛!嗯?珮青,别再跟我来这一套了,你马上到卧室里去换衣服、化妆,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出发!”
“伯南,我——我——”珮青恳求的望着伯南:“我不能不去吗?”“不去?”伯南把手里的一个公事皮包扔在沙发上,瞪视着珮青,好像她说了句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你又怎么了?珮青,别考验我的耐心,赶快化妆去!”说着,他的眉梢已不耐的扎结了起来,怒气明显的写在他的脸上,提高了声音,他大声喊:“吴妈!吴妈!”吴妈匆匆的赶了进来,带着一脸的惶恐。
“先生?”“侍候太太化妆!”伯南大声说:“给她准备那件深红缎子的衣服!”“红的?”吴妈犹豫了一下。“我已经准备了紫的,小姐……”“我说红的!”伯南严厉的扫了吴妈一眼:“还有,我记得我告诉你好几次了,你得叫珮青做太太,她不是结婚前,不是你的小姐,你现在是在我家做佣人,你得叫她太太!”
“是的,先生!”吴妈看了看伯南,又不安的看了珮青一眼:“到卧室来换衣服吗?小……不,太太。”
珮青顺从的走进了卧室,洗了脸,换上那件红缎子的衣服,那是件大领口的洋装,胸前装饰着金色的花边,伯南在衣服方面,从不为她省钱。但是,这件衣服并不适合她,裸露的肩头和胸部只显得她瘦削得可怜。对着镜子,她凝视着自己,叹口气说:“噢,吴妈,我不喜欢这件衣服。”
“算了吧,小姐,先生喜欢呀!”吴妈说,拿着刷子刷着珮青的头发,那长垂腰际的头发,黑而柔软,无限慵懒的披散在她的背上。“要盘到头顶上吗?小姐?”
“不要。”珮青说,淡淡的抹上唇膏和脂粉,镜子里有张苍白的、畏怯的、无可奈何的脸。即使是深红色的衣服和闪亮的金边,也压不住那眉梢眼底的轻愁。拿起眉笔,她再轻轻的在眉际扫了扫,自己也明白,无论怎样装扮,她也无法和伯南那些朋友们的夫人相比,她们雍容华贵,谈笑风生,自己呢?“我是不属于那一群的。”她低低的自语,“我不知道我属于什么世界,多半是个古老而被人遗忘的世界吧!”
眉笔停在半空中,她瞪视着镜子,又陷进朦胧的凝思里,直到伯南恼怒的声音打断了她:
“你要化妆到什么时候?明天早上吗?”
“叮”然一声,她的眉笔掉落在梳妆台的玻璃板上,她吃了一惊,看到镜子里反映出来的伯南的脸,那不满的神情和愠怒的眼睛让她更加心慌意乱,匆忙的站起身来,她抓起吴妈递给她的小手袋,急急的说:
“我已经好了,走吧!”
“就这样走吗?”伯南瞪着她,把她从头看到脚:“难道我没有买首饰给你吗?你要让那些同事的太太批评我亏待了你?”“哦,首饰!”珮青再望了镜子一眼,她多怕那些亮晶晶的东西呀,它们每次冰凉的贴在她脖子上,总使她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而且,过多闪亮的东西会使她迷失了自己,她是不会发光的,发光的只是首饰而已。但,她不想和伯南争执,低叹了一声,她戴上一串简单的珍珠项炼,又在耳边的发际簪上一朵新鲜的小玫瑰花,最起码,玫瑰会带一点生命给她。望着伯南,她问:“行了吗?”
伯南没有放开眉头,从鼻子里轻哼了一声说:
“好吧,算了,时间来不及了。我应该请一个化妆师来教你化妆,你居然连画眼线都不会!我从没有看过学不会化妆的女人!”“你最好连呼吸都代我包办了,免得我麻烦呢!”珮青从喉头深处低低的叽咕了一句。
“你在说什么?”伯南警觉的问。
“噢,没——没有什么。”珮青慌忙说,披上一条狐皮披肩,把手插进伯南的手腕中。“我们去吧!嗯?”
伯南带着珮青走出门外,花园里的桂花正盛开着,香味弥漫在带着雨雾的、潮湿的空气里。大门外停着伯南那辆一九六二年的雪佛兰小轿车。珮青上了车,伯南发动了车子,向霓虹灯闪亮的街头疾驰而去。雨雾迷蒙的扑向车窗,发出纷纷乱乱的“叮铃”之声,珮青缩在座位里,下意识的拥紧了那条狐皮的披肩,瞪视着车窗外面那雨丝和灯光纵横交错的街道,朦胧的感到这一切都不属于自己,自己还留在一个遗失的世界里。“又在想什么?”伯南斜睨了她一眼。
“唔——唔,没什么。”她羞涩的说,垂下了头。在车子里的,是她的肉体,回答伯南的,也是她的肉体,至于她的灵魂,正遨游于十八世纪埃及的什么废墟里。
“知道今天请客的是谁吗?”伯南冷冷的问,手扶在方向盘上。“哦,是——是?”珮青徒劳的搜索着自己的记忆,古埃及废墟里的人物似乎是不请客的。
“是程步云夫妇,那个退休的老外交官。”伯南说,皱了皱眉。“我记得我告诉过你。”
“是的,我——我忘了。”珮青轻轻的咬了咬嘴唇。
“你记住的事情实在不多!”伯南揿了一下喇叭,闪过一辆三轮车:“我很幸运,娶了一个终日在梦游的妻子!”
珮青再咬了咬嘴唇,这次咬得比较重,眼睛里有点什么潮湿的东西。雨水像小溪流似的沿着窗玻璃流下去,她把披肩围紧了脖子,彷佛那冰凉的雨水一直流进了她的衣领里。
坐在餐桌上,珮青神思恍惚的听着那些宾客们的谈话,始终没有插过一句嘴。吃的是西餐,夫妇都被分开来坐,她左手是一位老先生,大概是主人以前的同事,对她备献殷勤,花白的盾毛下有对细长的眼睛,经常有意无意的盯在她袒露的胸前。不住的把番茄酱、辣酱油、胡椒粉全搬到她的面前来,使她手足失措而又不知如何是好。再加上他那颤抖的膝,常会不经意似的碰上了她的,引起她一阵寒战似的惊跳。她右手是一个年纪在三十五至四十五之间的男人,虽然服装整齐,却不像什么外交官,没有那份礼貌的殷勤,也没有加入那些高谈阔论,脸上一直带着个沉默的微笑。每当珮青因为膝部作战而惊跳的时候,他就弯下腰去为她拾起滑落到地下的餐巾——哦,那条倒楣的餐巾!
那顿饭是一个漫长的刑罚,珮青始终如坐针毡。缎子的衣服是那样滑,她奇怪是谁发明了餐巾这种累赘物。一次又一次,餐巾从她膝上滑落到地下,尽管拾起来的那位先生每次都给她一个温和的笑容,她却不能不窘迫得满脸通红。当餐巾第四次落到地下时,她接触到坐在她对面的伯南的眼光,带着严厉的警告的神色。她总是给他丢人的,甚至握不牢一条餐巾!她涨红了脸,从身边那位男士的手里接过餐巾来,他望着她,对她温柔的笑了笑,轻声说:
“很不科学,是不是?我是说餐巾。”
她有些惊慌,怕透了和陌生人攀谈,但他的神色宁静安然,这稳定了她不安的情绪。怯怯的,她非常不合适的答了一句:“我最怕人请我吃饭,我总是弄不惯这些东西,包括刀叉在内。”那男人笑了,他有着宽宽的额角和浓浓的眉毛,一对略显深沉的眸子里掩藏着智慧,而且是善解人意的。拿起刀子,他切碎了一块牛排,微笑着说:“中国人吃东西是艺术,刀子是厨房里的玩意儿,外国人到底历史短些,还在当桌宰割的阶段。”
她答不上话来,只能对他腼腆的微笑,在应酬方面,她永远是那样迟钝和木讷。他并没有在意这些,掉过眼光,他回答了女主人的一句什么问话,不再注意她了。这使她舒服了很多,她是那样害怕成为别人注意的目标!但是,身边那只颤抖的膝又靠了过来,她再一次惊跳,那老先生立即把身子倾向她这边,故作关怀的问:
“要什么吗?范太太?辣酱油?”
“哦,哦,不,不,谢谢。”珮青口吃的回答,差点儿碰翻了面前的酒杯。“范太太还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吧?”男主人的目光对她投了过来,那是个能干而且温和的长者,程步云在外交界是有名的老前辈。“噢,”珮青失措的回答:“是的,我想是的。”她自己也觉得回答得颇不高明。“伯南,”程步云转向了伯南:“你应该带你太太多出来跑跑,你们结婚几年了?”“五年。”伯南笑着回答。
“五年?”程步云的眉毛抬高了:“这就是你不对了,伯南,怎么结婚五年了,我才第一次见到尊夫人呢?你不该把她藏在家里哦!”望着珮青,他上下打量着她,对她举起了酒杯:“来来,范太太,我该早就请你来玩的,现在,罚我一杯酒吧,我再敬你一杯!”他爽快的干了一杯酒,又斟满杯子,对珮青举了起来。“哦,不,不行,”珮青还没喝酒,脸上已一片红晕,慌忙的说:“我——我不会喝酒。”
“那不成,”主人笑着说:“你非干了这一杯不可,梦轩,你帮我给范太太斟满酒杯。”
珮青右手那位拾餐巾的男士遵命拿起了酒瓶,斟满了珮青的酒杯,珮青急急的用手按住杯口,以致酒倒在她的手背上,左手的老先生立即用餐巾来擦拭,而男主人高举的酒杯还没有放下。一时,情况显得非常尴尬。伯南忍无可忍,冷冷的说:“珮青,你就干了那杯吧!”
“可是——可是——我真的不会喝酒!”珮青紧张的说,恳求似的望着伯南。“我们全体一起敬吧!”不知道那一个客人恶作剧,全席的人都对珮青举起了杯子,珮青惶惶然的四面环顾,一时恨不得有地洞可以让她钻进去,急得满面绯红。生平她不敢沾酒,她知道一杯酒下肚,足以让她当众失态,何况他们喝的是威士忌。但是大家都那样盯着她,带着好玩的、捉弄的神态,如果固执不喝,她如何下台?在这一刻,她那样希望伯南能帮她说一句什么,可是,伯南只恶狠狠的瞪着她,用颇不友善的声音说:“珮青,干了吧!别那么不大方!”
珮青又咬住了嘴唇,颤颤抖抖的举起了酒杯,但,身边有只手接去了她的杯子,用不轻不重的声音说:
“别勉强女士们喝酒,换一杯果汁吧,这杯酒,让我代范太太喝了!”
仰着头,他将那杯酒一饮而尽,对珮青微微一笑。珮青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说不出心里有多么感激。大家不再闹酒了,注意力也从珮青身上移到别处,他们谈起最近官场的一件趣闻,先生太太们都发表着议论,谈得好不热闹。珮青悄悄的把目光移向她身边那位男人的桌前,这时,才在那桌上竖立的座位名牌上,看到他的名字:“夏梦轩”。
散席后,大家聚在主人那豪华的客厅里,仍然高谈阔论不止,珮青瑟缩的坐在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只想躲开那群人,躲得远远的,甚至躲到宇宙的外面去。有个人影停在她的身边,一杯茶送到了面前,她抬起眼睛来,是夏梦轩。
“喝杯茶吧!”他微笑的说,嘴边有点鼓励的味道。
她接过茶杯来,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笑。
“我们常常要应付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环境,”他轻声的说,背靠着窗子,握着茶杯的手稳定的晃动,那橙色的液体在杯里旋转着,冒出的热气弥漫在他的眼睛前面。“别为喝酒的事情难堪,他们都没有恶意。”
“我知道,”她仓卒的说,想给自己的躲避找一个理由。“我只是不习惯,我好像完全不属于这里,我很怕——见到陌生的人,这使我紧张不安,许多时候,我都宁愿孤独,我想,我生来就不太合群。”“是吗?”他深深的望着她:“孤独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寂寞是每个人都不要的,但愿你有的是前者,不要是后者。”他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能够孤独还是有福的人呢,许多人,希望孤独还孤独不了。”“你吗?”珮青问,感到自己紧张的情绪逐渐的放松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种懒洋洋的松懈,斜靠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高谈阔论的人,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要孤独的男人很少,他们都是些入世者,要竞争,要为事业奋斗,要在人群里一较短长。”她轻声的说。“确实不错,”他看了她一眼:“所以男人比女人难做,他们不能够很容易的获得片刻孤独。人往往都受外界的操纵,不能自己操纵自己,这是最可悲的事!”
“我有同感呢!”她低低的说,伸展着手臂,想起那间盛满暮色的小屋,她宁愿蜷缩在那沙发里,不愿待在这灯烛辉煌的大厅中。“我和伯南见过很多次,他不常谈起你,”他说,在人群里搜索着伯南:“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她轻声说。“我有两个,”他喝了一口茶,愉快的笑着,眼睛里突然闪烁着光彩。“孩子是一个家庭里的天使,你们应该要孩子,那会使家庭热闹很多。”“你太太没来?”她好奇的问。
“她不喜欢应酬。”“我也是。”她叹息一声,似乎不胜疲倦,并不是每一个丈夫都要强迫太太出席宴会呀!
伯南远远的走来了,手里拿着珮青的披肩,对夏梦轩客气而疏远的点了点头,他夸张的把披肩披在珮青肩上,用不自然的温柔说:“珮青,你身体不好,别坐在风口上,当心回去又要闹头痛了。”
珮青看了伯南一眼,什么都没说。她是了解伯南的,在人前,他总要做出一股温柔体贴的样子来,朋友们都认为他是“标准丈夫”!在家里呢?温柔体贴就都不必要了。顺从的站起身来,跟着他向前走去,伯南暗中狠狠的捏着她的手臂,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你该去和主人谈话,别和那个夏梦轩躲在一边,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铜臭!那边那个白眉毛的老头是孟主任,在我们部里很有点力量,对我出国的事颇有助力。他对你的印象很好,去和他多谈谈!”
她愕然的看着伯南,他想要她和那个孟主任谈什么呢?孟主任!就是那个用膝盖碰她的老头!她的胃部一阵痉挛,身子就不由自主的僵硬了。“不,伯南,我要回家。”她低声的说。
“什么?”伯南皱紧了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要回家。”珮青像孩子似的坚持着:“我要马上回家。”
“胡闹!”伯南捏住她的胳膊。“上前去!”
“不!”她向后退,用执拗而又委屈的眸子望着伯南:“我要回家,请你带我回家!”
怒气飞上了伯南的眉梢,他紧握着珮青的手臂,彷佛立即就要发作,但是,他又忍下去了,望着珮青那张小小的、坚决的脸,他明白她固执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她屈服。收起了怒容,他说:“好吧,我带你回家。”
到了主人面前,伯南的脸色已经柔和得像个最深情的丈夫,对程步云点了点头,他温柔的揽着珮青说:“对不起,内人有些不舒服,请允许我先告辞一步。”
主人夫妇一直送他们到门口,且送他们坐进汽车,伯南怜惜的把西装上衣披在珮青的身上,看得那个程太太羡慕不止,车子开走了好久,才回头对程步云瞪了一眼。
“你该学习。”“算了!”老外交官咧嘴一笑:“人家是小夫小妻呀!”
这儿,车里的伯南已经变了脸,从反光镜里瞪着珮青,他厉声说:“你简直可恶到了极点,完全给我丢人!”
珮青缩在座位里,用披肩裹紧了自己,怯怯的说:
“我——我很抱歉。对不起,伯南。”
“我不知道为什么娶了你?”伯南怒气冲冲的吼着:“倒了十八辈子的楣!”珮青咬住了嘴唇,每当她无以自处的时候,她就只有咬紧自己的嘴唇,好像一切难堪、哀愁、痛苦……都可以在这一咬里发泄了,或者说,因这一咬而被控制住了。可是,泪雾升了起来,她看不清车窗外的任何景致了。
“你永远学不会!永远长不大!永远莫名其妙!”伯南仍然咒骂不已:“我要你这样的太太做什么?只是养了一个废物!”泪水滑下珮青的面颊,热热的、湿湿的。窗外的雨加大了,冷冷的雨水像是全灌进了她的衣领里。她把整个身子都缩了起来,仍然抵御不了那包围着她的一团冷气。
夜深的时候,夏梦轩才离开了程步云的家,他是全体宾客最后离去的一个。站在程宅的大门外,他深吸了一口夜风,雨停了,他喜欢秋夜那种凉凉爽爽的空气。他那辆米色的道奇牌小汽车正停在街道旁边,上了车,他让车子滑行在人烟稀少的街头。深夜开车是一种享受,稳稳的握着驾驶盘,不必和满街的车子行人争先抢后。人生的驾驶也和开车一样,何时才能有一条康庄而平稳的大道?不需要在别人车子的夹缝里行驶?随时担心着翻车、抛锚、和碰撞?摇了摇头,一种淡淡的、疲倦的感觉就对他包围了过来,燃起一支烟,他对着窗玻璃喷过去,百无聊赖的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的为他们拉拢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着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的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的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的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着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的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煞住车,深思的喷出一口烟,注视着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的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的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蜷缩着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的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着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的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的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着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着,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着,彷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的看着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的发现那孩子正强睁着一对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的注视着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着?”他奇怪的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的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着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你没有亲我,我睡不着。”小枫轻声的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的望着她,低声的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的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
“爸爸,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晚上要早早回来陪我们玩哦!”再也忍不住,他用力的张开了眼睛,望着小枫说:
“一定!”孩子堆了一脸的笑,背着书包跳跳蹦蹦的走了,到了房门口,还旋转身子来叫了一声:
“再见!爸爸!”终于安静下来了,梦轩裹好了棉被,这下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但是,美婵走了进来,在床沿上坐下,她找了一把小锉刀,一面锉着指甲,一面说:
“梦轩,你是睡着的还是醒的?如果你是睡着的,我就不吵你。”梦轩不哼声,表示自己是睡着的,可是,美婵自顾自的又说了下去:“你昨天几点钟睡的?我一点都不知道,我是十点钟不到就睡了,昨天电视里有宝岛之歌,那个矮仔财真把人笑死了。喂!梦轩,你听到我吗?”
她要告诉他的就是这个吗?梦轩不耐的翻了一个身,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这一声已经够了,美婵热心的接着说:
“你是醒着的?是吗?梦轩?你答应今晚带孩子出去玩,是不是?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我好久都没有看电影了,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好不好?是根据绍兴戏改编的。”
棒打鸳鸯?这是个什么鬼电影?他听都没听说过,也懒得开口答腔。美婵并不需要他说话,她依然一个劲儿兴致勃勃的说着。美婵最大的优点,就是永远能够自得其乐。以前贫穷的时候,她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坐在厨房里,对着一锅焦饭发笑。孩子刚出世,她把尿布放到饭桌上去了,奶瓶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她永远是那样手忙脚乱的),等到发现了错误,就对着孩子哈哈大笑。她好像永不会忧愁、烦恼和紧张,对于好消息,她一概轻易接受,并且欢天喜地的渲染它。如果是坏消息,她有一种消极的抵抗法,就是根本不接受。她会皱皱眉说:“那有这样的事?你在骗我吧!别告诉我,我不相信这些!”
这就结了,随你再跟她怎么说,她都不听你的。可是,一旦她非接受不可的时候,她会手足失措得好像世界末日一样,眼泪鼻涕全来了,满屋子转着喊“不要活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善良,而头脑简单的女人。梦轩对她了解很深,因此从不把外界的烦恼,或者公司的业务讲给她听,知道她既无兴趣也听不懂。他们的经济情况好转之后,美婵也十分容易的接受了,而且立即倚赖起下女来。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女性那样,学得浮华、虚荣,或者在牌桌上磨去时间,她还是原来那个她,懒懒散散的、随随便便的、快快乐乐的。
“棒打鸳鸯!”她还在继续她的话题:“这准是一部好片子,我告诉你。它融歌唱、爱情、打斗于一炉,报上登的。还香艳、刺激、哀感、缠绵……哎!一定好看极了。广告上还说,要太太小姐们多带手帕呢!”
他体会过无数次和她一起看电影的滋味,知道“多带手帕”真是件重要的事情,她自己是个乐天派,偏偏喜欢看些哭哭啼啼的片子,而且,每次她都比剧中人更伤心,哭得唏哩哗啦像黄河泛滥,常常引得前后左右的观众都宁可放弃电影而来看她,使坐在一边的梦轩面红耳赤,如坐针毡。何况,她的泪闸是不能开的,一开就收不住,等到散场之后,她还会伏在前面椅背上嚎啕不止。所以,对于陪美婵看电影,梦轩则一向视为畏途。“怎么样?”美婵把指甲刀丢到梳妆台上,没有丢准,落到地板上去了,她也就由它在地板上躺着。“我们就说定了,晚上你回家吃晚饭,我们看七点钟那场棒打鸳鸯!”
这可不是能够说定的事情!棒打鸳鸯?谁要看什么棒打鸳鸯!但是,他太倦了,晚上的事,晚上再说吧!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个早觉。蠕动了一下身子,他把头深深的埋进枕头里,嘴里含糊的“唔”了一声。美婵从床沿上站了起来,轻松的说:“好了,我不吵你睡觉。”向房门口走了两步,她又站住了,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哦,顺便告诉你一声,昨天我姐夫来了,他很急,说是缺一笔款子,等着要还人,他家的彬彬又生病了,贤贤的脚摔伤了,怪可怜的!他急着要跟我们挪一笔钱用,我找了半天,还好你没把书桌抽屉钥匙带走,刚好里面有一张签好字的支票,我就给他了!”
“什么?!”梦轩吃了一惊,突然醒了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瞌睡虫全跑到窗外去了。“你说什么?什么支票?”
“你签好字的支票呀!”美婵张大了眼睛:“你这么紧张干嘛?”“票面是多少钱?”“唔,我想想看,是……一万五千五百,不对不对,是两万一千五百……”“我知道了,”梦轩打断她:“是一万五千两百元,是不是?有没有抬头的?”“抬头?”美婵愕然的问:“什么叫抬头?你知道我对支票是根本不懂的,我拿给姐夫看,他说好极了,就拿走了。”
梦轩从鼻子里重重的呼出一口气来。
“美婵,你算是有钱了?一万五千元就随便给人?连问都不问我一声?你的手面也未免太大了吧?”
“怎么,”美婵的嘴唇噘了起来:“他是我的姐夫嘛,难道要我见死不救?”“我知道他是你的姐夫,可是他们可没有到要死的地步,你那个姐姐穿得比你漂亮多了,家里用上两个佣人,却到处借钱过日子,算哪一门?你知道我这笔钱是今天马上要付出去的,我并不是有一大笔钱可以放着不动,我的钱要周转,你懂不懂?”“不懂!”美婵的嘴翘得半天高:“他们都知道我们现在有钱了,有钱就不要穷亲戚了!”
“胡说!美婵!”梦轩不耐的说:“你知道这一个月他在我们这里拿走了多少钱?月初拿五千,月中又是三千,现在再拿去一万五,一个月就拿走了两万多,我再阔也养不起你这门穷亲戚!”“他又不是不还,他不过是借去用一用,有钱就还我们,你那么小器做什么?”“哦?我还算小器?”梦轩有了三分火气:“美婵,你讲讲理行不行?你姐夫拿走的钱什么时候归还过?如果数字小倒也罢了,数字越来越大,我是凭努力挣出来的事业,禁不起他们拖累,你懂不懂?而且,他们救得了急,也救不了穷,你的姐夫整天游手好闲,酒家、妓院里钻来钻去,难道要我们养他们一辈子?他好好的一个男子汉,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做呢?”“他也做过呀,”美婵嗫嚅的说:“他倒楣嘛,做什么事就砸什么事,人家不像你这么运气好嘛!”
“运气?”梦轩气冲冲的说:“假如我和他一样,整天生活在酒家里,看我们的运气从哪里来!”
起了床,他开始满怀不快的换衣服,碰到美婵,根本就是有理说不清,她待人永远是一片热情,但是,随随便便把支票给人的习惯怎能养成!“总之,美婵,你以后不许动我的支票!”美婵的睫毛垂了下来,倚着梳妆台,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像孩子般把嘴巴翘得高高的。梦轩不再理她,到浴室里去漱口洗脸之后,就拿起公事皮包,早饭也没吃,往门外走去。美婵追了出来,扶着车门,她又满脸带笑了,把支票的事硬抛开不管了,她笑着喊:
“记住晚上陪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啊!”
“鬼才陪你们去看棒打鸳鸯!”梦轩没好气的大声说,立即发动了车子,车子冲出了车房,他回头看看,美婵正呆呆的站在那儿,满脸委屈和要哭的神情。他的心软了,煞住车子,他把头伸出车窗喊:“好了!晚上我回来再研究!”
重新发动了车子,向中山北路的办事处开去。他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女人!谁能解释她们是怎样一种动物?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的为他们拉拢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着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的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的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的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着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的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煞住车,深思的喷出一口烟,注视着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的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的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蜷缩着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的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着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的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的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着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着,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着,彷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的看着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的发现那孩子正强睁着一对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的注视着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着?”他奇怪的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的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着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你没有亲我,我睡不着。”小枫轻声的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的望着她,低声的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的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
“爸爸,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晚上要早早回来陪我们玩哦!”再也忍不住,他用力的张开了眼睛,望着小枫说:
“一定!”孩子堆了一脸的笑,背着书包跳跳蹦蹦的走了,到了房门口,还旋转身子来叫了一声:
“再见!爸爸!”终于安静下来了,梦轩裹好了棉被,这下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但是,美婵走了进来,在床沿上坐下,她找了一把小锉刀,一面锉着指甲,一面说:
“梦轩,你是睡着的还是醒的?如果你是睡着的,我就不吵你。”梦轩不哼声,表示自己是睡着的,可是,美婵自顾自的又说了下去:“你昨天几点钟睡的?我一点都不知道,我是十点钟不到就睡了,昨天电视里有宝岛之歌,那个矮仔财真把人笑死了。喂!梦轩,你听到我吗?”
她要告诉他的就是这个吗?梦轩不耐的翻了一个身,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这一声已经够了,美婵热心的接着说:
“你是醒着的?是吗?梦轩?你答应今晚带孩子出去玩,是不是?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我好久都没有看电影了,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好不好?是根据绍兴戏改编的。”
棒打鸳鸯?这是个什么鬼电影?他听都没听说过,也懒得开口答腔。美婵并不需要他说话,她依然一个劲儿兴致勃勃的说着。美婵最大的优点,就是永远能够自得其乐。以前贫穷的时候,她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坐在厨房里,对着一锅焦饭发笑。孩子刚出世,她把尿布放到饭桌上去了,奶瓶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她永远是那样手忙脚乱的),等到发现了错误,就对着孩子哈哈大笑。她好像永不会忧愁、烦恼和紧张,对于好消息,她一概轻易接受,并且欢天喜地的渲染它。如果是坏消息,她有一种消极的抵抗法,就是根本不接受。她会皱皱眉说:“那有这样的事?你在骗我吧!别告诉我,我不相信这些!”
这就结了,随你再跟她怎么说,她都不听你的。可是,一旦她非接受不可的时候,她会手足失措得好像世界末日一样,眼泪鼻涕全来了,满屋子转着喊“不要活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善良,而头脑简单的女人。梦轩对她了解很深,因此从不把外界的烦恼,或者公司的业务讲给她听,知道她既无兴趣也听不懂。他们的经济情况好转之后,美婵也十分容易的接受了,而且立即倚赖起下女来。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女性那样,学得浮华、虚荣,或者在牌桌上磨去时间,她还是原来那个她,懒懒散散的、随随便便的、快快乐乐的。
“棒打鸳鸯!”她还在继续她的话题:“这准是一部好片子,我告诉你。它融歌唱、爱情、打斗于一炉,报上登的。还香艳、刺激、哀感、缠绵……哎!一定好看极了。广告上还说,要太太小姐们多带手帕呢!”
他体会过无数次和她一起看电影的滋味,知道“多带手帕”真是件重要的事情,她自己是个乐天派,偏偏喜欢看些哭哭啼啼的片子,而且,每次她都比剧中人更伤心,哭得唏哩哗啦像黄河泛滥,常常引得前后左右的观众都宁可放弃电影而来看她,使坐在一边的梦轩面红耳赤,如坐针毡。何况,她的泪闸是不能开的,一开就收不住,等到散场之后,她还会伏在前面椅背上嚎啕不止。所以,对于陪美婵看电影,梦轩则一向视为畏途。“怎么样?”美婵把指甲刀丢到梳妆台上,没有丢准,落到地板上去了,她也就由它在地板上躺着。“我们就说定了,晚上你回家吃晚饭,我们看七点钟那场棒打鸳鸯!”
这可不是能够说定的事情!棒打鸳鸯?谁要看什么棒打鸳鸯!但是,他太倦了,晚上的事,晚上再说吧!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个早觉。蠕动了一下身子,他把头深深的埋进枕头里,嘴里含糊的“唔”了一声。美婵从床沿上站了起来,轻松的说:“好了,我不吵你睡觉。”向房门口走了两步,她又站住了,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哦,顺便告诉你一声,昨天我姐夫来了,他很急,说是缺一笔款子,等着要还人,他家的彬彬又生病了,贤贤的脚摔伤了,怪可怜的!他急着要跟我们挪一笔钱用,我找了半天,还好你没把书桌抽屉钥匙带走,刚好里面有一张签好字的支票,我就给他了!”
“什么?!”梦轩吃了一惊,突然醒了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瞌睡虫全跑到窗外去了。“你说什么?什么支票?”
“你签好字的支票呀!”美婵张大了眼睛:“你这么紧张干嘛?”“票面是多少钱?”“唔,我想想看,是……一万五千五百,不对不对,是两万一千五百……”“我知道了,”梦轩打断她:“是一万五千两百元,是不是?有没有抬头的?”“抬头?”美婵愕然的问:“什么叫抬头?你知道我对支票是根本不懂的,我拿给姐夫看,他说好极了,就拿走了。”
梦轩从鼻子里重重的呼出一口气来。
“美婵,你算是有钱了?一万五千元就随便给人?连问都不问我一声?你的手面也未免太大了吧?”
“怎么,”美婵的嘴唇噘了起来:“他是我的姐夫嘛,难道要我见死不救?”“我知道他是你的姐夫,可是他们可没有到要死的地步,你那个姐姐穿得比你漂亮多了,家里用上两个佣人,却到处借钱过日子,算哪一门?你知道我这笔钱是今天马上要付出去的,我并不是有一大笔钱可以放着不动,我的钱要周转,你懂不懂?”“不懂!”美婵的嘴翘得半天高:“他们都知道我们现在有钱了,有钱就不要穷亲戚了!”
“胡说!美婵!”梦轩不耐的说:“你知道这一个月他在我们这里拿走了多少钱?月初拿五千,月中又是三千,现在再拿去一万五,一个月就拿走了两万多,我再阔也养不起你这门穷亲戚!”“他又不是不还,他不过是借去用一用,有钱就还我们,你那么小器做什么?”“哦?我还算小器?”梦轩有了三分火气:“美婵,你讲讲理行不行?你姐夫拿走的钱什么时候归还过?如果数字小倒也罢了,数字越来越大,我是凭努力挣出来的事业,禁不起他们拖累,你懂不懂?而且,他们救得了急,也救不了穷,你的姐夫整天游手好闲,酒家、妓院里钻来钻去,难道要我们养他们一辈子?他好好的一个男子汉,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做呢?”“他也做过呀,”美婵嗫嚅的说:“他倒楣嘛,做什么事就砸什么事,人家不像你这么运气好嘛!”
“运气?”梦轩气冲冲的说:“假如我和他一样,整天生活在酒家里,看我们的运气从哪里来!”
起了床,他开始满怀不快的换衣服,碰到美婵,根本就是有理说不清,她待人永远是一片热情,但是,随随便便把支票给人的习惯怎能养成!“总之,美婵,你以后不许动我的支票!”美婵的睫毛垂了下来,倚着梳妆台,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着,像孩子般把嘴巴翘得高高的。梦轩不再理她,到浴室里去漱口洗脸之后,就拿起公事皮包,早饭也没吃,往门外走去。美婵追了出来,扶着车门,她又满脸带笑了,把支票的事硬抛开不管了,她笑着喊:
“记住晚上陪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啊!”
“鬼才陪你们去看棒打鸳鸯!”梦轩没好气的大声说,立即发动了车子,车子冲出了车房,他回头看看,美婵正呆呆的站在那儿,满脸委屈和要哭的神情。他的心软了,煞住车子,他把头伸出车窗喊:“好了!晚上我回来再研究!”
重新发动了车子,向中山北路的办事处开去。他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女人!谁能解释她们是怎样一种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