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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凶杀案
  那栋公寓大楼在金沙街,正对查尔斯大饭店。我走进去时,前厅柜台后面有一位20岁左右的年轻人。
   我掏出我的证件说:“我是刑事组的哈利警官,是不是你打电话要我来的?”
   “不是我,先生,是公寓的经理桑格先生,另外一位警官要他留在屋里,一直到你来。要不要我叫他?”
   “不用,”我说,“我先上楼看看。”
   313号处于三楼走道顶头,那层楼大多数房门都开着,房客们不是站在自己的房门边,就是站在走道上,朝313号张望,一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站在门前。
   我还没有来得及掏出证件,那位警察使说:“你好,哈利警官。”
   “你认识我?”我问。
   “警官,我叫卡诺,我在警察学校的时候。你曾经到学校来给我们做过演讲。”
   那次演讲是一个月前的事,那么他显然是刚从警察学校毕业的。
   我挥挥手,让他站到一边,然后我开了313的门,走进屋里。卡诺在我后面进来,关上门,靠在门上。这屋子显然是单身汉住的,那个大房间白天是客厅兼餐厅,晚上从壁橱里推出活动床,这房间又成了卧室了。一间凹进去的小屋里,有一个水池,一个橱子,一个冰箱和一个炉灶,这间小屋很难说是厨房。浴室门开在小屋的一边,一个小橱子的门挨着另一面墙。
   这时,活动床上仰卧着一个40岁的女人。她身材丰满,但是脸不那么迷人,因为她的喉咙被铁丝紧紧地缠着,整个脸都肿胀得变形了。她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睡袍,但它已经从脖子撕到下摆的边缘。
   我俯身检查铁丝,那是一种细小的、容易弯曲的钢琴用钢丝,事先就做了一个活扣,把活扣套进女人的右耳下面,活扣外还有一尺半长的铁丝,这段铁丝曾被凶手握在手中,它太细了,有可能会勒进凶手的手中,可是那上面并没有任何血迹,所以,我断定凶手戴着厚厚的手套。
   卡诺说:“那铁丝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突击队用来对付敌人哨兵的。”
   “我知道,”我说,“我参加过二次世界大战。”我又四处看看,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我对卡诺说:“好吧,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
   “那个女人叫爱玛,公寓经理说,她一个人在这里已经住了6个月。我猜她不是寡妇就是离婚了,她在伊利街的‘美丽美容院’当美容师。星期五那天,她没有去上班,她的老板打了几次电话找她,可是,都没有人接。今天,她又没有去上班,她的老板又打了几次电话,又没有人接。最后,老板亲自找来,公寓经理把门打开,结果,就发现了这个。”
   我皱起眉头,照这么说,凶杀发生的时间,可能是在星期四晚上,而照尸体僵硬的样子,也应该有那么长时间了。我看看手表,时间是3点30分。
   “他们是几点发现尸体的?”
   “经理打电话通知警察局是3点,我和另个一位警察3点10分到这里,他现在在外面汽车上,用无线电话请示上级。”
   我说:“我知道公寓经理现在在他的房间里,可是,你说的那位美容院老板在哪儿?”
   “她也在经理房间里,她很紧张,经理说要给她喝一点白兰地。”
   我让卡诺留在现场,到了楼下,那位年轻人把我领到经理的房间。
   公寓经理桑格个子很高,很瘦,大约60岁,他不是单身就是鳏夫。因为他那间公寓没有一点女人同住的迹象。那位美容院老板身材结实,大约50岁左右,一头金色的假发,名叫玛丽,我过去时,他们正像一对老朋友一样喝着白兰地和咖啡。在桑格的邀请下,我也喝了一杯咖啡。
   “我真的不太了解爱玛,”公寓经理说,“她按时付房租,从来不惹麻烦,是一个好房客,不过,我们交往很少。”
   “她遇害的那天,谁值班?”我问。
   他摇摇头,“我们的门卫工作到午夜,之后就没有人了,也没有人进来。”
   “星期四晚上谁值班?”
   “杰尔,就是现在值班的那个,他从下午两点值到午夜,每天都一样,星期天休息。”经理很平静地说。
   我转向玛丽,“你和爱玛女士很熟吗?”
   她脸上流露出忧伤的神情。“当然,”她说,“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了,她一直在我的店里工作,从开业到现在,已经10年了。我们在开业前就认识。”
   “告诉我她的情况。”
   “她是一个好人,喜欢开玩笑,无论什么场合,只要她在场,就充满笑声。她善于表演,总是站在桌子前,领大家唱歌。”
   “嗯,”我说,“这是在公开场合,私下里呢?”
   “哦,也是个乐天派,总是喜欢开玩笑。不过,在男人方面,她很不幸,她结过三次婚。”
   “哦?你知道她前任丈夫的名字吗?”她说她知道,于是我拿出记事簿,“好,说吧!”
   她说爱玛的第一任丈夫叫柏格,他和爱玛10年前就离婚了,5年前去世。第二任丈夫叫安德逊,他和爱玛结婚4年后离婚,现在住在加州,地址不详,最后一位丈夫叫莱利,他和爱玛大约6个月前离婚,离婚后,爱玛就搬到这里,莱利则仍住在他们原先的地方,在玛里兰街,确切地址不详。
   她告诉我,爱玛目前的男朋友是个卡车司机,名叫布尔,但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据玛丽说,爱玛没有仇人。
   我离开经理的房间,回到大厅柜台。
   “你是杰尔?”我问那位值班的年轻人。
   “是的,先生。”
   “你星期四那天值班一直值到半夜?”
   “是的,先生。”
   “那天傍晚,你看见过爱玛女上吗?”
   他点点头:“大约5点1刻时,她从店里回来,大约5点半时又出去,我想是出去吃晚饭吧,因为她大约7点才回来,回来后就再没有出现过。”
   “在这以后,有没有你不认识的人进入公寓?”
   他先是摇摇头,然后又说:“嗯,有一个邮差送来一封电报,大约在晚上9点钟的时候。”
   “送给谁?”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他带着电报,直接进了电梯,就上去了。我没有注意他到哪一层,他上去不到5分钟就又下来了。”
   我指了指柜台上的电话,问:“这个接不接外线?”
   “我可以给你接上。”他说,扭开柜台后面的开关,“你要拨哪里?”
   “电信局。”
   当我告诉电信局我的身份和我的问题后,接电话的小姐要我稍等一会儿,她先查一下星期四的记录。
   查完后,她告诉我:“那份电报是送给爱玛的,星期四晚上,你说的那个地址,电报是本地一个公共电话打来的,发报人叫马森,地址是南优美街5328号。”
   我把这些记下来,然后问:“内容是什么?”
   “那是我们拟好的生日贺词,内容是:‘生日快乐,长命百岁。’署名是马森。”
   “谢谢,”我说。
   我回到楼上,发现阿尔特提着试验工具袋站在走道上。我请他进313室,向他解释我要做的。我告诉他先找指纹,因为他找过指纹后,我还有一些搜查工作要做。说完之后,我便留下他,到外面去问问那些邻居们。
   住在三层的人,没有一个在星期四晚上听到任何异常的声响,也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事情。只有一位住在走廊尽头的女人,记得爱玛大约在七点时候回来,然后进入房间。没有人记得见过邮差。我又在楼下和楼上询问了半天,也是一无所得。
   我回到出事现场,阿尔特正在做他的工作。
   他说:“我从不同的角度拍了三张照片,除了她自己的指纹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门也没有任何撬开的痕迹。不过,门锁很简单,很容易撬开。”
   “不会是这样的吧,”我说,“经理是用钥匙开门进来的。”
   “对一位熟悉她的人来说,没有必要撬门,她可能听到熟悉的声音,自己打开了门,杀人犯在作完案之后,只要把门拉上,门锁就会自动锁上了。”
   “你好像是来搜索证据的,”我说,“而不是来实地拍照的,你是不是想改行到刑事科来?”
   “没有,绝对没有,”他说,一副尴尬的样子,收拾好他的工具,离开了。
   他走后,卡诺探头进来说:“有几个家伙要把尸体抬到太平间。”
   “好,叫他们进来抬吧。”
   “她好像没有经过法医检验啊?”
   我看看他,显然,我在警察学校的演讲漏掉了一些重要的东西。
   我说:“你以为法医会像电影上那样,到每一个刑事案件现场吗?”
   “嗯——”他不解地搔搔头。
   “验尸官有两位助手,”我说,“他们的工作主要在办公室,因为那里有最现代化的设备供他们分析、化验。你想想,他们来这里干什么呢?”
   “至少也要一位医生开死亡证明啊?”他说。
   “他们会在太平间开死亡证明的,”我说。
   卡诺很不情愿地让人抬走尸体。尸体抬走后,我又在房间里仔细搜查了一次,我找到的惟一的重要东西,是一本小册子,上面记录着前三任丈夫和现任男朋友的姓名和住址。伯格那一栏用线划掉,并在旁边注明“已死”二字。第二任丈夫安德逊的住址是加州伯明克城。小册子上没有马森这个人。
   房间里也没有生日贺电。
   我打电话给总局,要求他们发3张传票给爱玛的第三任丈夫莱利、男友布尔和发电报的马森。
   这时已经快五点了,平常这时候我就下班了,可是,遇上了这个凶杀案,我怎么也走不开。于是我打电话给我太太,告诉她我不回家吃饭。然后我告诉卡诺,锁上313室的门,贴上封条。
   在回市中心的路上,我吃了一顿晚饭,回到办公室已经快六点半了。山姆在值夜班,另外还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在办公室里,他们俩把莱利和布尔带来了。
   “马森有消息吗?”我问山姆。
   “没有,”山姆说,“南优美街并没有5300以上的门牌,也没有叫马森的人。”
   我皱皱眉,然后对一位警察说:“到电信局去,看看星期四是谁送的电报,请那个人来。”那位警察点点头,出去了。
   莱利是个瘦高个,大约45岁。他说他是酒厂的会计,星期四他们厂有一个酒会,酒会从晚上7点一直开到星期五早上上班的时候。他说,那天晚上他没有回家,和一个朋友在一起。我打电话给他那位朋友,那位朋友证明他说的是实话。
   莱利说他与死者是心平气和地离婚的,离婚后他们的关系仍然很好。他说爱玛有很多女朋友,他自己也有很多朋友,他们的离婚是因为太了解对方了。他没有听说过马森这个人。
   我让他走了。
   布尔是个身材魁梧的人,大约50岁,他也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他开车去外地,星期四晚上在费城,他今天中午才回来。他给我他公司的电话,我打电话给负责人,证明了布尔说的是实话。
   布尔说,他最后一次见到爱玛,是在星期三晚上,那天他们有约会。星期四早晨他就去了费城。他说他和爱玛相处得很好。
   “我们没有订婚,”他说,“我只是带她出去散散步,玩玩。不过,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
   他也没有听说过叫马森的人。我让他走了。
   这时,电信局的邮差来了。
   他身材细长、瘦弱,脸尖尖的,大约25岁,名叫彼得,他说他记得星期四晚上给爱玛送电报的事。
   “她是一个人吗?”我问。
   “我没有看见任何人在那里,我没有过去,但是门是开着的,我可以看到里面,当然,也可能有人在门的那边,或者在浴室里。”
   “你送电报给她时,她有什么反应吗?”
   他耸耸肩说:“她并没有当着我的面拆电报,她只给了我一块钱,然后就把门关上了。”
   “她穿什么样的衣服?”
   他想了想说:“我想穿的是唾袍,好像准备上床睡觉了,因为头发用发卷卷起来了。”
   “电报怎么不用亲自到电报局打,而用电话呢?”我问。
   “我们局里有这个规定,那种电报像贺卡一样,打电话通知我们,把钱扔进公共电话就可以了。”
   “好,”我说,“我想就是这样了。你是不是还上着班?”
   “是,我9点才下班,”他瞥了墙上的钟一眼,“不过,现在我下班了。”随着他的视线,我看到已经是9点半了。
   我也准备下班了,我告诉彼得说,我要送他回家,他说他的汽车停在电信局,所以我开车送他到电信局。
   星期日我休息,但是,上午我还是到局里转了一圈。有一份伯明克城来的电报,说安德逊在那里,已经告诉他不要离开该城。
   化验室那里没有什么消息,所以我就离开了办公室。
   星期一上午,我发现两份报告放在我的桌上。验尸报告说死者是被勒死的,时间大约在星期五凌晨0点到4点之间,指甲里没有任何痕迹。这说明凶手没有被抓伤,这并没有让我感到惊讶,因为凶手是从后面套上铁丝的,死者到死都没有反抗。
   惟一的新消息是铁丝的种类,这种铁丝在任何一家五金商店都可买到。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星期六,又发现了第二位受害者。
   这次是一位22岁的私人秘书,她住在一所公寓里,公寓位于市区的南边,她的名字叫丽娜。
   像上星期的死者一样,她也是星期五没有上班。老板打电话给她,也没有人接,她星期六休息。但是,她曾经和一位女同事约好上街购物。女同事打电话给她,还是没有人接,这位女同事就急了,因为这位女同事知道她前一天没有上班。于是这位女同事便打电话给丽娜的邻居,邻居看到她的窗户没有锁,就爬了进去。
   结果,发现丽娜的死因和爱玛完全一样,房门也是锁着的。
   在这个案子里,没有前任丈夫和男朋友可查,丽娜已经和一位现役军人订婚,未婚夫在越南,但她没有再和别的男孩出去玩。她是个孤儿,没有亲戚,她的社交生活主要是参加教堂的集会和唱诗班。她的朋友说她是个很羞怯的女孩子,下班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家,没有任何仇人。
   验尸报告说,她的死亡时间在星期四午夜至凌晨4点之间。
   新闻记者给这个杀人犯起了个外号,叫“星期四夜晚杀人犯”,这成为头条新闻。
   我们再次做了详尽的调查,可是仍然一无所获。
   再下个星期五早晨,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她名叫安迪,住在城里的贫民区,她的尸体是女房东催讨房租时发现的。安迪38岁。
   这个受害者惟一的不同之处,是她受害的时间是在星期五凌晨1点到3点之间,不过,这对我们办案人员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
   死了三个人,报纸上每天都在呼吁,请单身女人在星期四夜晚紧锁房门,不要让任何不认识的人进去。
   我收集了许多有关三位受害者的资料,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一遍又一遍地研究,想在三个妇女中找出一些共同之处,可是怎么也找不出。
   一位警官提醒我说:“哈利,在那些小流氓案子里,总是会有某种固定的方法选择受害者的。”
   “你说说看。”我说。
   “在杰克一案中,受害者都是妓女;而波士顿那个杀人犯,他选择的受害者都与当地医院有关,不管是病人、雇员还是医生。”
   “那两个案子都没有侦破,”我不高兴地说,“不过,这倒可以让我感到 一点安慰。”
   “别泄气,”他说,“找出一个共同点,那你就可以根据那个线索追查凶手了。也许凶手专门选有同样颜色眼睛的女人,或者是梳某种发型的,总会有某种共同点的。”
   到星期四,我一直找不出任何共同点。我感到巨大的压力,害怕那天晚上又会有受害者。那位警官又来到我的办公室,问:“有什么线索吗?”
   “惟一的共同之处,就是她们都是单身独居。她们三人其他方面相差很大,想不想听听?”
   “说吧。”
   “从身材上讲,爱玛丰满、丽娜苗条、安迪削瘦。爱玛的头发、皮肤、眼睛均为褐色,丽娜和安迪头发是褐色和淡褐色,眼睛是蓝色。年龄为42.22、38。背景:爱玛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城,中学毕业,学美容;丽娜出生于圣路易斯,大学毕业,受过秘书训练;安迪的过去无法追询,但认识她的人说,她来自东部,没有什么学历。性格方面,爱玛是一个乐观的人,结过三次婚;丽娜内向安静,经常上教堂;安迪很活跃,可以说是个酒鬼。你说,我怎么查下去?”
   “除非你找出比这些更有效的共同点,”警官说。
   我把三个卷宗放在桌子上,望着它们陷入沉思。三份卷宗上写着她们的名字:爱玛、丽娜、安迪。
   突然,我发现了某种线索:“瞧,她们的名字是按字母排列的。凶手会不会是根据电话号簿的人名来的呢?”
   警官很感兴趣地拍拍我的肩膀:“我们一起看看电话人名簿。”
   我们顺着第一页刚看了一会儿,就发现了爱玛的名字,随后又发现了好几个女人的名字。
   “我想这大概就是线索了,”警官说,“再见。”
   警官走后,我又想,如果凶手是根据电话簿,那么再过去,就应该能查到丽娜、安迪的名字。
   我打开电话簿一查,果然查到了那两个名字。
   这样看来,凶手是根据字母来的。
   我下班回家,吃完晚饭后,喝咖啡时,我太太对我说:“从你回家到现在,一直心神不定,是不是因为今天是星期四晚上?”
   “是啊,”我说,“我希望全市的单身妇女,按照报纸上的警告,好好地锁上房门。”
   “查出她们的共同点了吗?”
   “查出了一点,但好像没有什么用,”我把我的推论告诉她,“凶手可能是按电话簿上的字母来的。”
   “天哪,”她说,“这也是进步啊。也许凶手是在每个字母中找一个单身女人。”
   我凝视着我太太,我发现她的聪明总是让我吃惊。
   我站起身,深深地吻了吻她,然后准备打几个电话。可是,我发现,要在电话上说明我的身份,比较困难。于是我从电话簿上录下几个女人的名字,亲自登门拜访。
   第一个叫芬妮,住在南优美街,是一栋两层的房子。开门的是一位20岁的小伙子。
   我出示自己的证件说:“我是哈利警官,芬妮女士在家吗?”
   他说:“在家,请进。”
   他带我走进客厅,有一位50岁的白发女人和一个18岁的男孩子在看电视。
   “妈,这位是哈利警官,”小伙子说,“他找你。”
   那位妇人惊讶地跟我打了个招呼,向我介绍了她的两个儿子,我跟他们握握手。
   “请坐,警官,”芬妮说。
   “我不想多耽误你的时间,”我说,“我还有很多事要做,我不想惊吓你。不过,我相信‘星期四夜晚杀手’在一两个星期前曾到过你家,他最后放弃了,因为你有两个健壮的儿子。所以,你不用害怕。”
   她瞪大眼睛,年轻一点的那个男孩说:“如果他敢来,我就让他死。”
   “我相信他不会来了,他只找单身的女人。现在,我请你们仔细想想,前两个星期中,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出现?例如上门推销东西的人。”
   母子三人互相望了一眼,母亲说:“我想不出来。”
   两个男孩也想不出什么,我向他们道谢,开车到第二个地址。
   海蒂住在一栋砖房里,她在那里经营男子宿舍。大约60岁,但很强壮。
   我表明身份后,问她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或事发生,她摇摇头:“男人经常来问有没有房间出租,我也记不起哪个可疑。”
   “你记不记得最近有什么异常的事情发生?比如奇怪的电话之类的事。”
   她本想摇头,可是又笑了,“我收到一张生日贺电,那天根本不是我的生日。”
   我一下激动起来,“什么时候收到的?”我急忙问。
   她想了一会儿,说:“上星期三,大约晚上8点钟,那天不是我的生日,拍电报的人我也不认识。”
   “你亲自收的电报吗?”
   “不是,门铃响的时候,屋里的人都跑出来,那封电报谁拿去了,我也不知道。”
   显然,一大堆男人会吓退凶手的。我想了想,然后问她:“我可不可以借用你的电话?”
   “当然可以。”
   我先打电话给芬妮女士,我说:“我是哈利警官,请问,你最近收到过生日贺电吗?”
   “哦,有的,大约两个星期前。”她说,“那事非常奇怪,打电报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再说,那天也不是我的生日。”
   “你记得确切的时间吗?”
   “上上个星期一。”
   “你亲自收的电报吗?”
   “是的。”
   “那时候两个孩子在不在?”
   她想了一会儿,最后说:“我不敢确定他们在不在前面,不过,他们总是在屋里的。怎么了?”
   “我现在没有时间解释,”我说,“你有没有和邮差说话?”
   “想不起来了——是的,我们说话了。他问我,我是不是一个人单独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我告诉他,我和两个儿子住在一起。”
   “谢谢,”我说,“我现在很忙,再见!”
   我看了看钟,10点10分。
   如果凶手还是像以前那样动手的话,我还有时间,因为凶手不会在半夜前下手的。于是我在10点半时回到局里。
   值班的山姆看到我,大吃一惊说:“怎么了?”
   “我想我已经侦破了星期四杀人案,”我说。
   我坐在办公室前,又看了看卷宗,我更确信自己的想法没错。于是我对山姆说:“开张传票,传电信局叫彼得的邮差。他9点下班,如果不在,可以在电信局抄到他家里的住址,去把他带来。”
   “罪名是什么?”山姆问。
   “刑事犯罪嫌疑人,他是星期四夜晚杀人犯。”
   山姆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向他解释说:“他借送电报的名义,去查看人家的情况。他先在公共电话亭付钱打电报,把名字和地址告诉电信局的人,而那些电报总是由他送的,所以,打完电话后,回到办公室,就可以接到送出的电报。这给他一个绝妙的机会,看看受害者是不是单独一人住。如果对方不是单独一人住,那么,第二天他就再试另一个地方,一旦找到合适的人,午夜他再回来扼死她。”
   山姆不再惊讶,开始打电话。
   在他打电话的时候,我在电话簿上找到一个女人的名字:路易丝。
   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他告诉我,路易丝已经上床睡觉了,问我有什么事。
   “我是警察局的哈利警官,”我说,“我要和路易丝女士说话。”
   “我是她的弟弟,”她说。
   “路易丝最近收到什么古怪的电报没有?”
   “哦,有的。”他很惊讶地说,“星期一晚上收到的,我们根本不认识打电报的人。”
   “路易丝女士亲自收到电报的吗?”我问。
   “不,是我收的。”
   “我现在非常忙,没有时间解释,”我说,“明天看报纸就知道了,谢谢。”
   我挂断电话,打给第二个女性,蓓蒂。
   她是星期二晚上接到生日电报的,但当我知道她已结婚,和丈夫住在一起时,我知道她不会受害的。
   下一个是辛迪,她星期三晚上收到电报。
   “你是不是独居?”我问。
   “是啊,怎么了?”
   “5分钟内我会派警察到你那儿,关紧你的门,不许任何人进去,知道吗?不许任何人进去。”
   “你真吓死我了,”她声音颤抖地说,“怎么回事?是不是那个杀人犯?”
   “现在不用害怕,”我向她保证,“几分钟内就会有警察到你那儿。”
   我挂断电话,拨通警察局的指挥中心,说明情况,请他们派离辛迪家最近的警车过去。
   我的电话浪费了太多的时间,现在已经11点一刻,然后,我探询地看着山姆。
   “刚刚来了一个电话,”他说,“彼得不在家。”
   “那他一定去辛迪那里了,”我说,“我们该不该先把那个地方包围起来?”
   山姆耸耸肩说:“他是个小矮个,只带了一条铁丝,两辆警车足够了。”
   “我觉得我还是亲自去一趟,”我说。
   她的地址是在森林路,当我把车停在两层灰色建筑门前时,已经是午夜了,一部没有人坐的警车停在对面不远的地方,我立刻紧张起来,因为他们不应该把警车停在看得见的地方。
   我走到大门前,大门锁着,所以我按了按门铃,开门的是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手里握着手枪。
   出示证件后,我说:“都布置好了吗?”
   “好了,”他说,让我进去,“我看他根本进不来。”
   走廊阴沉沉的,只有一盏小灯。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女工的宿舍,她们一人一间,但起码有20多个人住在这里,还有一位管理员。我的搭档在楼上辛迪小姐房里。”
   我觉得全身发冷,大叫道:“电话在哪儿?”
   他吃惊地看着我,说:“就在前面走廊。”
   我查了电话簿,下一个女人的名字是苏菲,她住得离这里不远。
   苏菲听上去好像刚刚醒来,我开门见山地对她说:“我是警察局的哈利警官,很抱歉这么晚打扰你,但事情紧急,请问你最近接到什么电报没有?”
   “有的,”她惊讶地说,“就在今天晚上,我收到一份生日贺电,今天根本不是我的生日。”
   我全身发冷,问:“你是不是一个人住?”
   “是的。”
   “你住的是什么样的房子?”
   “楼下4个房间的公寓。”
   “听我说,”我说,“我们相信,那个杀人凶手会找到你那里,5分钟之内,我会和一个警察赶到你那里。你锁好门,不要让任何人进去。”
   “好的,”她惊恐地说。
   我对那位警察说:“走吧,我需要你的制服。我穿便服,她可能不相信。”
   “楼上我的同伴呢?”他问。
   “别管他,”我叫道,“快走!”
   我们4分钟内赶到那栋房子,那房子每层都有一个入口。
   我刚到门口,伸手想按门铃,里面忽然传来枪声。
   我推了推门,门是锁着的,我用手枪打掉门锁,冲了进去。
   屋里没有开灯,但当我们进入后面的房间时,有一个女人叫道:“是警察吗?”
   “是,”我回答说,沿着叫声方向走去。
   厨房亮着灯,一位二十五六岁的红发女郎站在厨房和卧室之间,她穿着细花点的睡袍,一手握着一把微型手枪,一手拿着电筒。
   后门大开着,门边躺着彼得的尸体,一手提着小型工具箱,一手拿着一卷铁丝,手上戴着厚厚的皮手套。
   “你挂上电话后,我就听到后门有响动,”红发女郎说,“我握着手枪和电筒,关掉电灯,站在这里,直到我听到开门声,然后我按亮手电筒,照过去,我看到他手中的铁丝,于是我就开枪了。”
   她说完后,露出微笑,然后就昏倒了。
   很不幸,彼得被击中要害,所以,他没法回答任何问题。我们追查他的过去,发现他有心理不正常的纪录。
   我真想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要选星期四晚上杀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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