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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兇殺案
  那棟公寓大樓在金沙街,正對查爾斯大飯店。我走進去時,前廳櫃臺後面有一位20歲左右的年輕人。
   我掏出我的證件說:“我是刑事組的哈利警官,是不是你打電話要我來的?”
   “不是我,先生,是公寓的經理桑格先生,另外一位警官要他留在屋裏,一直到你來。要不要我叫他?”
   “不用,”我說,“我先上樓看看。”
   313號處於三樓走道頂頭,那層樓大多數房門都開着,房客們不是站在自己的房門邊,就是站在走道上,朝313號張望,一位身穿製服的年輕警察站在門前。
   我還沒有來得及掏出證件,那位警察使說:“你好,哈利警官。”
   “你認識我?”我問。
   “警官,我叫卡諾,我在警察學校的時候。你曾經到學校來給我們做過演講。”
   那次演講是一個月前的事,那麽他顯然是剛從警察學校畢業的。
   我揮揮手,讓他站到一邊,然後我開了313的門,走進屋裏。卡諾在我後面進來,關上門,靠在門上。這屋子顯然是單身漢住的,那個大房間白天是客廳兼餐廳,晚上從壁櫥裏推出活動床,這房間又成了臥室了。一間凹進去的小屋裏,有一個水池,一個櫥子,一個冰箱和一個爐竈,這間小屋很難說是廚房。浴室門開在小屋的一邊,一個小櫥子的門挨着另一面墻。
   這時,活動床上仰臥着一個40歲的女人。她身材豐滿,但是臉不那麽迷人,因為她的喉嚨被鐵絲緊緊地纏着,整個臉都腫脹得變形了。她身上穿着一件粉紅色的睡袍,但它已經從脖子撕到下襬的邊緣。
   我俯身檢查鐵絲,那是一種細小的、容易彎麯的鋼琴用鋼絲,事先就做了一個活扣,把活扣套進女人的右耳下面,活扣外還有一尺半長的鐵絲,這段鐵絲曾被兇手握在手中,它太細了,有可能會勒進兇手的手中,可是那上面並沒有任何血跡,所以,我斷定兇手戴着厚厚的手套。
   卡諾說:“那鐵絲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突擊隊用來對付敵人哨兵的。”
   “我知道,”我說,“我參加過二次世界大戰。”我又四處看看,沒有發現什麽綫索。
   我對卡諾說:“好吧,把事情的經過告訴我。”
   “那個女人叫愛瑪,公寓經理說,她一個人在這裏已經住了6個月。我猜她不是寡婦就是離婚了,她在伊利街的‘美麗美容院’當美容師。星期五那天,她沒有去上班,她的老闆打了幾次電話找她,可是,都沒有人接。今天,她又沒有去上班,她的老闆又打了幾次電話,又沒有人接。最後,老闆親自找來,公寓經理把門打開,結果,就發現了這個。”
   我皺起眉頭,照這麽說,兇殺發生的時間,可能是在星期四晚上,而照屍體僵硬的樣子,也應該有那麽長時間了。我看看手錶,時間是3點30分。
   “他們是幾點發現屍體的?”
   “經理打電話通知警察局是3點,我和另個一位警察3點10分到這裏,他現在在外面汽車上,用無綫電話請示上級。”
   我說:“我知道公寓經理現在在他的房間裏,可是,你說的那位美容院老闆在哪兒?”
   “她也在經理房間裏,她很緊張,經理說要給她喝一點白蘭地。”
   我讓卡諾留在現場,到了樓下,那位年輕人把我領到經理的房間。
   公寓經理桑格個子很高,很瘦,大約60歲,他不是單身就是鰥夫。因為他那間公寓沒有一點女人同住的跡象。那位美容院老闆身材結實,大約50歲左右,一頭金色的假發,名叫瑪麗,我過去時,他們正像一對老朋友一樣喝着白蘭地和咖啡。在桑格的邀請下,我也喝了一杯咖啡。
   “我真的不太瞭解愛瑪,”公寓經理說,“她按時付房租,從來不惹麻煩,是一個好房客,不過,我們交往很少。”
   “她遇害的那天,誰值班?”我問。
   他搖搖頭,“我們的門衛工作到午夜,之後就沒有人了,也沒有人進來。”
   “星期四晚上誰值班?”
   “傑爾,就是現在值班的那個,他從下午兩點值到午夜,每天都一樣,星期天休息。”經理很平靜地說。
   我轉嚮瑪麗,“你和愛瑪女士很熟嗎?”
   她臉上流露出憂傷的神情。“當然,”她說,“我們是多年的好朋友了,她一直在我的店裏工作,從開業到現在,已經10年了。我們在開業前就認識。”
   “告訴我她的情況。”
   “她是一個好人,喜歡開玩笑,無論什麽場合,衹要她在場,就充滿笑聲。她善於表演,總是站在桌子前,領大傢唱歌。”
   “嗯,”我說,“這是在公開場合,私下裏呢?”
   “哦,也是個樂天派,總是喜歡開玩笑。不過,在男人方面,她很不幸,她結過三次婚。”
   “哦?你知道她前任丈夫的名字嗎?”她說她知道,於是我拿出記事簿,“好,說吧!”
   她說愛瑪的第一任丈夫叫柏格,他和愛瑪10年前就離婚了,5年前去世。第二任丈夫叫安德遜,他和愛瑪結婚4年後離婚,現在住在加州,地址不詳,最後一位丈夫叫萊利,他和愛瑪大約6個月前離婚,離婚後,愛瑪就搬到這裏,萊利則仍住在他們原先的地方,在瑪裏蘭街,確切地址不詳。
   她告訴我,愛瑪目前的男朋友是個卡車司機,名叫布爾,但不知道他住在哪裏。據瑪麗說,愛瑪沒有仇人。
   我離開經理的房間,回到大廳櫃臺。
   “你是傑爾?”我問那位值班的年輕人。
   “是的,先生。”
   “你星期四那天值班一直值到半夜?”
   “是的,先生。”
   “那天傍晚,你看見過愛瑪女上嗎?”
   他點點頭:“大約5點1刻時,她從店裏回來,大約5點半時又出去,我想是出去吃晚飯吧,因為她大約7點纔回來,回來後就再沒有出現過。”
   “在這以後,有沒有你不認識的人進入公寓?”
   他先是搖搖頭,然後又說:“嗯,有一個郵差送來一封電報,大約在晚上9點鐘的時候。”
   “送給誰?”
   “我不知道,”他聳聳肩,“他帶着電報,直接進了電梯,就上去了。我沒有註意他到哪一層,他上去不到5分鐘就又下來了。”
   我指了指櫃臺上的電話,問:“這個接不接外綫?”
   “我可以給你接上。”他說,扭開櫃臺後面的開關,“你要撥哪裏?”
   “電信局。”
   當我告訴電信局我的身份和我的問題後,接電話的小姐要我稍等一會兒,她先查一下星期四的記錄。
   查完後,她告訴我:“那份電報是送給愛瑪的,星期四晚上,你說的那個地址,電報是本地一個公共電話打來的,發報人叫馬森,地址是南優美街5328號。”
   我把這些記下來,然後問:“內容是什麽?”
   “那是我們擬好的生日賀詞,內容是:‘生日快樂,長命百歲。’署名是馬森。”
   “謝謝,”我說。
   我回到樓上,發現阿爾特提着試驗工具袋站在走道上。我請他進313室,嚮他解釋我要做的。我告訴他先找指紋,因為他找過指紋後,我還有一些搜查工作要做。說完之後,我便留下他,到外面去問問那些鄰居們。
   住在三層的人,沒有一個在星期四晚上聽到任何異常的聲響,也沒有看到什麽可疑的事情。衹有一位住在走廊盡頭的女人,記得愛瑪大約在七點時候回來,然後進入房間。沒有人記得見過郵差。我又在樓下和樓上詢問了半天,也是一無所得。
   我回到出事現場,阿爾特正在做他的工作。
   他說:“我從不同的角度拍了三張照片,除了她自己的指紋外,沒有其他人的指紋,門也沒有任何撬開的痕跡。不過,門鎖很簡單,很容易撬開。”
   “不會是這樣的吧,”我說,“經理是用鑰匙開門進來的。”
   “對一位熟悉她的人來說,沒有必要撬門,她可能聽到熟悉的聲音,自己打開了門,殺人犯在作完案之後,衹要把門拉上,門鎖就會自動鎖上了。”
   “你好像是來搜索證據的,”我說,“而不是來實地拍照的,你是不是想改行到刑事科來?”
   “沒有,絶對沒有,”他說,一副尷尬的樣子,收拾好他的工具,離開了。
   他走後,卡諾探頭進來說:“有幾個傢夥要把屍體擡到太平間。”
   “好,叫他們進來擡吧。”
   “她好像沒有經過法醫檢驗啊?”
   我看看他,顯然,我在警察學校的演講漏掉了一些重要的東西。
   我說:“你以為法醫會像電影上那樣,到每一個刑事案件現場嗎?”
   “嗯——”他不解地搔搔頭。
   “驗屍官有兩位助手,”我說,“他們的工作主要在辦公室,因為那裏有最現代化的設備供他們分析、化驗。你想想,他們來這裏幹什麽呢?”
   “至少也要一位醫生開死亡證明啊?”他說。
   “他們會在太平間開死亡證明的,”我說。
   卡諾很不情願地讓人擡走屍體。屍體擡走後,我又在房間裏仔細搜查了一次,我找到的惟一的重要東西,是一本小册子,上面記錄着前三任丈夫和現任男朋友的姓名和住址。伯格那一欄用綫劃掉,並在旁邊註明“已死”二字。第二任丈夫安德遜的住址是加州伯明剋城。小册子上沒有馬森這個人。
   房間裏也沒有生日賀電。
   我打電話給總局,要求他們發3張傳票給愛瑪的第三任丈夫萊利、男友布爾和發電報的馬森。
   這時已經快五點了,平常這時候我就下班了,可是,遇上了這個兇殺案,我怎麽也走不開。於是我打電話給我太太,告訴她我不回傢吃飯。然後我告訴卡諾,鎖上313室的門,貼上封條。
   在回市中心的路上,我吃了一頓晚飯,回到辦公室已經快六點半了。山姆在值夜班,另外還有兩個穿製服的警察在辦公室裏,他們倆把萊利和布爾帶來了。
   “馬森有消息嗎?”我問山姆。
   “沒有,”山姆說,“南優美街並沒有5300以上的門牌,也沒有叫馬森的人。”
   我皺皺眉,然後對一位警察說:“到電信局去,看看星期四是誰送的電報,請那個人來。”那位警察點點頭,出去了。
   萊利是個瘦高個,大約45歲。他說他是酒廠的會計,星期四他們廠有一個酒會,酒會從晚上7點一直開到星期五早上上班的時候。他說,那天晚上他沒有回傢,和一個朋友在一起。我打電話給他那位朋友,那位朋友證明他說的是實話。
   萊利說他與死者是心平氣和地離婚的,離婚後他們的關係仍然很好。他說愛瑪有很多女朋友,他自己也有很多朋友,他們的離婚是因為太瞭解對方了。他沒有聽說過馬森這個人。
   我讓他走了。
   布爾是個身材魁梧的人,大約50歲,他也有不在現場的證明。他開車去外地,星期四晚上在費城,他今天中午纔回來。他給我他公司的電話,我打電話給負責人,證明了布爾說的是實話。
   布爾說,他最後一次見到愛瑪,是在星期三晚上,那天他們有約會。星期四早晨他就去了費城。他說他和愛瑪相處得很好。
   “我們沒有訂婚,”他說,“我衹是帶她出去散散步,玩玩。不過,我們的感情越來越好。”
   他也沒有聽說過叫馬森的人。我讓他走了。
   這時,電信局的郵差來了。
   他身材細長、瘦弱,臉尖尖的,大約25歲,名叫彼得,他說他記得星期四晚上給愛瑪送電報的事。
   “她是一個人嗎?”我問。
   “我沒有看見任何人在那裏,我沒有過去,但是門是開着的,我可以看到裏面,當然,也可能有人在門的那邊,或者在浴室裏。”
   “你送電報給她時,她有什麽反應嗎?”
   他聳聳肩說:“她並沒有當着我的面拆電報,她衹給了我一塊錢,然後就把門關上了。”
   “她穿什麽樣的衣服?”
   他想了想說:“我想穿的是唾袍,好像準備上床睡覺了,因為頭髮用發捲捲起來了。”
   “電報怎麽不用親自到電報局打,而用電話呢?”我問。
   “我們局裏有這個規定,那種電報像賀卡一樣,打電話通知我們,把錢扔進公共電話就可以了。”
   “好,”我說,“我想就是這樣了。你是不是還上着班?”
   “是,我9點纔下班,”他瞥了墻上的鐘一眼,“不過,現在我下班了。”隨着他的視綫,我看到已經是9點半了。
   我也準備下班了,我告訴彼得說,我要送他回傢,他說他的汽車停在電信局,所以我開車送他到電信局。
   星期日我休息,但是,上午我還是到局裏轉了一圈。有一份伯明剋城來的電報,說安德遜在那裏,已經告訴他不要離開該城。
   化驗室那裏沒有什麽消息,所以我就離開了辦公室。
   星期一上午,我發現兩份報告放在我的桌上。驗屍報告說死者是被勒死的,時間大約在星期五凌晨0點到4點之間,指甲裏沒有任何痕跡。這說明兇手沒有被抓傷,這並沒有讓我感到驚訝,因為兇手是從後面套上鐵絲的,死者到死都沒有反抗。
   惟一的新消息是鐵絲的種類,這種鐵絲在任何一傢五金商店都可買到。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星期六,又發現了第二位受害者。
   這次是一位22歲的私人秘書,她住在一所公寓裏,公寓位於市區的南邊,她的名字叫麗娜。
   像上星期的死者一樣,她也是星期五沒有上班。老闆打電話給她,也沒有人接,她星期六休息。但是,她曾經和一位女同事約好上街購物。女同事打電話給她,還是沒有人接,這位女同事就急了,因為這位女同事知道她前一天沒有上班。於是這位女同事便打電話給麗娜的鄰居,鄰居看到她的窗戶沒有鎖,就爬了進去。
   結果,發現麗娜的死因和愛瑪完全一樣,房門也是鎖着的。
   在這個案子裏,沒有前任丈夫和男朋友可查,麗娜已經和一位現役軍人訂婚,未婚夫在越南,但她沒有再和別的男孩出去玩。她是個孤兒,沒有親戚,她的社交生活主要是參加教堂的集會和唱詩班。她的朋友說她是個很羞怯的女孩子,下班後大部分時間都在傢,沒有任何仇人。
   驗屍報告說,她的死亡時間在星期四午夜至凌晨4點之間。
   新聞記者給這個殺人犯起了個外號,叫“星期四夜晚殺人犯”,這成為頭條新聞。
   我們再次做了詳盡的調查,可是仍然一無所獲。
   再下個星期五早晨,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她名叫安迪,住在城裏的貧民區,她的屍體是女房東催討房租時發現的。安迪38歲。
   這個受害者惟一的不同之處,是她受害的時間是在星期五凌晨1點到3點之間,不過,這對我們辦案人員來說,也沒有什麽用處。
   死了三個人,報紙上每天都在呼籲,請單身女人在星期四夜晚緊鎖房門,不要讓任何不認識的人進去。
   我收集了許多有關三位受害者的資料,我一遍又一遍地讀,一遍又一遍地研究,想在三個婦女中找出一些共同之處,可是怎麽也找不出。
   一位警官提醒我說:“哈利,在那些小流氓案子裏,總是會有某種固定的方法選擇受害者的。”
   “你說說看。”我說。
   “在傑剋一案中,受害者都是妓女;而波士頓那個殺人犯,他選擇的受害者都與當地醫院有關,不管是病人、雇員還是醫生。”
   “那兩個案子都沒有偵破,”我不高興地說,“不過,這倒可以讓我感到 一點安慰。”
   “別泄氣,”他說,“找出一個共同點,那你就可以根據那個綫索追查兇手了。也許兇手專門選有同樣顔色眼睛的女人,或者是梳某種發型的,總會有某種共同點的。”
   到星期四,我一直找不出任何共同點。我感到巨大的壓力,害怕那天晚上又會有受害者。那位警官又來到我的辦公室,問:“有什麽綫索嗎?”
   “惟一的共同之處,就是她們都是單身獨居。她們三人其他方面相差很大,想不想聽聽?”
   “說吧。”
   “從身材上講,愛瑪豐滿、麗娜苗條、安迪削瘦。愛瑪的頭髮、皮膚、眼睛均為褐色,麗娜和安迪頭髮是褐色和淡褐色,眼睛是藍色。年齡為42.22、38。背景:愛瑪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傑剋遜城,中學畢業,學美容;麗娜出生於聖路易斯,大學畢業,受過秘書訓練;安迪的過去無法追詢,但認識她的人說,她來自東部,沒有什麽學歷。性格方面,愛瑪是一個樂觀的人,結過三次婚;麗娜內嚮安靜,經常上教堂;安迪很活躍,可以說是個酒鬼。你說,我怎麽查下去?”
   “除非你找出比這些更有效的共同點,”警官說。
   我把三個捲宗放在桌子上,望着它們陷入沉思。三份捲宗上寫着她們的名字:愛瑪、麗娜、安迪。
   突然,我發現了某種綫索:“瞧,她們的名字是按字母排列的。兇手會不會是根據電話號簿的人名來的呢?”
   警官很感興趣地拍拍我的肩膀:“我們一起看看電話人名簿。”
   我們順着第一頁剛看了一會兒,就發現了愛瑪的名字,隨後又發現了好幾個女人的名字。
   “我想這大概就是綫索了,”警官說,“再見。”
   警官走後,我又想,如果兇手是根據電話簿,那麽再過去,就應該能查到麗娜、安迪的名字。
   我打開電話簿一查,果然查到了那兩個名字。
   這樣看來,兇手是根據字母來的。
   我下班回傢,吃完晚飯後,喝咖啡時,我太太對我說:“從你回傢到現在,一直心神不定,是不是因為今天是星期四晚上?”
   “是啊,”我說,“我希望全市的單身婦女,按照報紙上的警告,好好地鎖上房門。”
   “查出她們的共同點了嗎?”
   “查出了一點,但好像沒有什麽用,”我把我的推論告訴她,“兇手可能是按電話簿上的字母來的。”
   “天哪,”她說,“這也是進步啊。也許兇手是在每個字母中找一個單身女人。”
   我凝視着我太太,我發現她的聰明總是讓我吃驚。
   我站起身,深深地吻了吻她,然後準備打幾個電話。可是,我發現,要在電話上說明我的身份,比較睏難。於是我從電話簿上錄下幾個女人的名字,親自登門拜訪。
   第一個叫芬妮,住在南優美街,是一棟兩層的房子。開門的是一位20歲的小夥子。
   我出示自己的證件說:“我是哈利警官,芬妮女士在傢嗎?”
   他說:“在傢,請進。”
   他帶我走進客廳,有一位50歲的白發女人和一個18歲的男孩子在看電視。
   “媽,這位是哈利警官,”小夥子說,“他找你。”
   那位婦人驚訝地跟我打了個招呼,嚮我介紹了她的兩個兒子,我跟他們握握手。
   “請坐,警官,”芬妮說。
   “我不想多耽誤你的時間,”我說,“我還有很多事要做,我不想驚嚇你。不過,我相信‘星期四夜晚殺手’在一兩個星期前曾到過你傢,他最後放棄了,因為你有兩個健壯的兒子。所以,你不用害怕。”
   她瞪大眼睛,年輕一點的那個男孩說:“如果他敢來,我就讓他死。”
   “我相信他不會來了,他衹找單身的女人。現在,我請你們仔細想想,前兩個星期中,有沒有什麽可疑的人出現?例如上門推銷東西的人。”
   母子三人互相望了一眼,母親說:“我想不出來。”
   兩個男孩也想不出什麽,我嚮他們道謝,開車到第二個地址。
   海蒂住在一棟磚房裏,她在那裏經營男子宿舍。大約60歲,但很強壯。
   我表明身份後,問她有沒有什麽可疑的人或事發生,她搖搖頭:“男人經常來問有沒有房間出租,我也記不起哪個可疑。”
   “你記不記得最近有什麽異常的事情發生?比如奇怪的電話之類的事。”
   她本想搖頭,可是又笑了,“我收到一張生日賀電,那天根本不是我的生日。”
   我一下激動起來,“什麽時候收到的?”我急忙問。
   她想了一會兒,說:“上星期三,大約晚上8點鐘,那天不是我的生日,拍電報的人我也不認識。”
   “你親自收的電報嗎?”
   “不是,門鈴響的時候,屋裏的人都跑出來,那封電報誰拿去了,我也不知道。”
   顯然,一大堆男人會嚇退兇手的。我想了想,然後問她:“我可不可以藉用你的電話?”
   “當然可以。”
   我先打電話給芬妮女士,我說:“我是哈利警官,請問,你最近收到過生日賀電嗎?”
   “哦,有的,大約兩個星期前。”她說,“那事非常奇怪,打電報的人我根本不認識,再說,那天也不是我的生日。”
   “你記得確切的時間嗎?”
   “上上個星期一。”
   “你親自收的電報嗎?”
   “是的。”
   “那時候兩個孩子在不在?”
   她想了一會兒,最後說:“我不敢確定他們在不在前面,不過,他們總是在屋裏的。怎麽了?”
   “我現在沒有時間解釋,”我說,“你有沒有和郵差說話?”
   “想不起來了——是的,我們說話了。他問我,我是不是一個人單獨住在這麽大的房子裏,我告訴他,我和兩個兒子住在一起。”
   “謝謝,”我說,“我現在很忙,再見!”
   我看了看鐘,10點10分。
   如果兇手還是像以前那樣動手的話,我還有時間,因為兇手不會在半夜前下手的。於是我在10點半時回到局裏。
   值班的山姆看到我,大吃一驚說:“怎麽了?”
   “我想我已經偵破了星期四殺人案,”我說。
   我坐在辦公室前,又看了看捲宗,我更確信自己的想法沒錯。於是我對山姆說:“開張傳票,傳電信局叫彼得的郵差。他9點下班,如果不在,可以在電信局抄到他傢裏的住址,去把他帶來。”
   “罪名是什麽?”山姆問。
   “刑事犯罪嫌疑人,他是星期四夜晚殺人犯。”
   山姆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嚮他解釋說:“他藉送電報的名義,去查看人傢的情況。他先在公共電話亭付錢打電報,把名字和地址告訴電信局的人,而那些電報總是由他送的,所以,打完電話後,回到辦公室,就可以接到送出的電報。這給他一個絶妙的機會,看看受害者是不是單獨一人住。如果對方不是單獨一人住,那麽,第二天他就再試另一個地方,一旦找到合適的人,午夜他再回來扼死她。”
   山姆不再驚訝,開始打電話。
   在他打電話的時候,我在電話簿上找到一個女人的名字:路易絲。
   接電話的是一個男人,他告訴我,路易絲已經上床睡覺了,問我有什麽事。
   “我是警察局的哈利警官,”我說,“我要和路易絲女士說話。”
   “我是她的弟弟,”她說。
   “路易絲最近收到什麽古怪的電報沒有?”
   “哦,有的。”他很驚訝地說,“星期一晚上收到的,我們根本不認識打電報的人。”
   “路易絲女士親自收到電報的嗎?”我問。
   “不,是我收的。”
   “我現在非常忙,沒有時間解釋,”我說,“明天看報紙就知道了,謝謝。”
   我挂斷電話,打給第二個女性,蓓蒂。
   她是星期二晚上接到生日電報的,但當我知道她已結婚,和丈夫住在一起時,我知道她不會受害的。
   下一個是辛迪,她星期三晚上收到電報。
   “你是不是獨居?”我問。
   “是啊,怎麽了?”
   “5分鐘內我會派警察到你那兒,關緊你的門,不許任何人進去,知道嗎?不許任何人進去。”
   “你真嚇死我了,”她聲音顫抖地說,“怎麽回事?是不是那個殺人犯?”
   “現在不用害怕,”我嚮她保證,“幾分鐘內就會有警察到你那兒。”
   我挂斷電話,撥通警察局的指揮中心,說明情況,請他們派離辛迪傢最近的警車過去。
   我的電話浪費了太多的時間,現在已經11點一刻,然後,我探詢地看着山姆。
   “剛剛來了一個電話,”他說,“彼得不在傢。”
   “那他一定去辛迪那裏了,”我說,“我們該不該先把那個地方包圍起來?”
   山姆聳聳肩說:“他是個小矮個,衹帶了一條鐵絲,兩輛警車足夠了。”
   “我覺得我還是親自去一趟,”我說。
   她的地址是在森林路,當我把車停在兩層灰色建築門前時,已經是午夜了,一部沒有人坐的警車停在對面不遠的地方,我立刻緊張起來,因為他們不應該把警車停在看得見的地方。
   我走到大門前,大門鎖着,所以我按了按門鈴,開門的是一位穿着製服的警察,手裏握着手槍。
   出示證件後,我說:“都佈置好了嗎?”
   “好了,”他說,讓我進去,“我看他根本進不來。”
   走廊陰沉沉的,衹有一盞小燈。
   “這是什麽地方?”我問。
   “女工的宿舍,她們一人一間,但起碼有20多個人住在這裏,還有一位管理員。我的搭檔在樓上辛迪小姐房裏。”
   我覺得全身發冷,大叫道:“電話在哪兒?”
   他吃驚地看着我,說:“就在前面走廊。”
   我查了電話簿,下一個女人的名字是蘇菲,她住得離這裏不遠。
   蘇菲聽上去好像剛剛醒來,我開門見山地對她說:“我是警察局的哈利警官,很抱歉這麽晚打擾你,但事情緊急,請問你最近接到什麽電報沒有?”
   “有的,”她驚訝地說,“就在今天晚上,我收到一份生日賀電,今天根本不是我的生日。”
   我全身發冷,問:“你是不是一個人住?”
   “是的。”
   “你住的是什麽樣的房子?”
   “樓下4個房間的公寓。”
   “聽我說,”我說,“我們相信,那個殺人兇手會找到你那裏,5分鐘之內,我會和一個警察趕到你那裏。你鎖好門,不要讓任何人進去。”
   “好的,”她驚恐地說。
   我對那位警察說:“走吧,我需要你的製服。我穿便服,她可能不相信。”
   “樓上我的同伴呢?”他問。
   “別管他,”我叫道,“快走!”
   我們4分鐘內趕到那棟房子,那房子每層都有一個入口。
   我剛到門口,伸手想按門鈴,裏面忽然傳來槍聲。
   我推了推門,門是鎖着的,我用手槍打掉門鎖,衝了進去。
   屋裏沒有開燈,但當我們進入後面的房間時,有一個女人叫道:“是警察嗎?”
   “是,”我回答說,沿着叫聲方向走去。
   廚房亮着燈,一位二十五六歲的紅發女郎站在廚房和臥室之間,她穿着細花點的睡袍,一手握着一把微型手槍,一手拿着電筒。
   後門大開着,門邊躺着彼得的屍體,一手提着小型工具箱,一手拿着一捲鐵絲,手上戴着厚厚的皮手套。
   “你挂上電話後,我就聽到後門有響動,”紅發女郎說,“我握着手槍和電筒,關掉電燈,站在這裏,直到我聽到開門聲,然後我按亮手電筒,照過去,我看到他手中的鐵絲,於是我就開槍了。”
   她說完後,露出微笑,然後就昏倒了。
   很不幸,彼得被擊中要害,所以,他沒法回答任何問題。我們追查他的過去,發現他有心理不正常的紀錄。
   我真想問他一個問題:為什麽他要選星期四晚上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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