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推理侦探>> 阿加莎·克里斯蒂 Agatha Christie   英国 United Kingdom   温莎王朝   (1890年9月15日1976年1月12日)
命运之门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李永炽 译
  第一部
  第01节
  第02节
  第03节
  第04节
  第05节
  第06节
  第07节
  第08节
  第二部
  第01节
  第02节
  第03节
  第04节
  第05节
  第06节
  第三部
  第01节
  第02节
  第03节
  第04节
  第05节
  第08节
  第07节
  第08节
  第09节
  第10节
  第11节
  第12节
  第13节
  第14节
  第15节
  第16节
  第17节
  “书!”杜本丝说。
  她语气有点冒火。
  “你说什么?”汤美说。
  “我说:‘书!’”她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汤玛斯·勃拉司福说。
  杜本丝面前有三个大箱子,从中抽出各种不同的书。可是,箱子里,书还有一大半。
  “真叫人不敢相信。”杜本丝说。
  “你是说书占了很大地方?”
  “嗯。”
  “你想全都摆在书架上?”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杜本丝说,“真是烦人。搞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唉!”
  “啊,我觉得这很不像你的个性。向来你最烦人的地方就是过分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我的意思是,”杜本丝说,“我们终于到这里来了,有点老了——算了,还是面对它吧——的确有风湿病,尤其挺直身子的时候。唉,挺直身子把书放上书架,从架上拿下东西,弯腰在最底层的书架上找东西,然后突然站起来,可真难受。”
  “嗯,”汤美说,“这证明我们的身体都不行了。你想说的就是这些?”
  “不,不是。我想说的是,真高兴能买个新家。在我们想住进去的地方找到了梦想的房子——当然必须稍加整顿。”
  “打通了两间房间,添了个你所说的阳台,建筑师所说的客房。不过,我倒想把它称为凉廊。”
  “那一定好极了。”杜本丝肯定地说。
  “完成时,我一定会说真没想到!对吧?”
  “完全不对。完成时,你一定会很满意地说,真没有想到我竟然有这样富于独创性、聪明又具艺术家气质的妻子。”
  “好。”汤美说,“我一定先记住该说的话。”
  “不需要记住。”杜本丝说,“你会自然而然地说出来。”
  “那跟书有什么关系?”汤美说。
  “搬来的时候,只装了两三箱书,因为不大重要的书都卖掉了。带来的只是一些舍不得放手的书,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那家叫什么的人——我忘记了名字,就是卖这房子给我们的人——他们不想带走很多东西,所以说,如果我们愿意买下,就全部留下来,包括书在内。我们去看看那些东西--”
  “已经买下了。”汤美说。
  “嗯。似乎不像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多。其中有些家具和装饰太可怕了,幸好没有留下。不过,我去查看那些书——也有童话书,在起居室——有好几本我以前喜欢的,现在仍搁在那里。”其中有一两本我特别喜欢。要是属于我,那可真乐了。啊,是《安德罗克雷斯和师子》的故事。”她说,“记得八岁时曾经读过,是安卓·朗的。”
  “杜本丝,你真聪明得八岁就能看书啦?”
  “是的。”杜本丝说,“五岁就开始着书了。我们小时候,谁都能看书。甚至不知道没人教就不能看书呢。请人念故事听,要是非常喜欢,就先记住那本书放回书架的什么地方。然后随时取出来,自已悄悄看,即使没有人特地教拼字法,也会发觉自己已经会看书了。后来就不太好了。”她说,“因为我还不能拼字拼得很好。四岁的时候,如果有人能教我拼字,那就太好了。当然,加法、减法和乘法,爸爸都教过我,爸爸说九九乘法表在这世上最有用。我也学了长除法。”
  “你爸爸一定很聪明!”
  “我并不以为他特别聪明,”杜本丝说,“但真是大好人。”
  “我们是不是又扯到岔路上去啦?”
  “是啊。”杜本丝说,“就像刚才所说,我想再看一次《安德罗克雷斯和狮子》的故事——一本安卓·朗所写的动物故事——啊,我好喜欢它;还有一个伊顿学校学生写的《我在伊顿学校的一天》呢。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想看那本书。不过以前就看过了。那是我喜爱的书。此外还有一些取材自古典作品的故事,以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或《四个风吹的农场》——”
  “行了。”汤美说,“不必把你小时候的文学成绩一一告诉我。”
  “我是说,”杜本丝说,“最近看不到这类书了。修订本还可以得到。可是大多数文字不同,插图也变了。真的,有一天看到《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简直认不出来,变得太多了。不错,有些书现在还可以得到。莫尔斯华斯夫人的《精灵故事》--粉红色、蓝色和黄色的--还可以找到一两本。当然,最近我喜欢的作家倒出了很多书,例如斯坦莱·韦曼等。这类书在前任屋主留下的书里一定不少。”
  “我懂了。”汤美说,“你已经食指大动。你觉得那是廉价品(goodbuy)。”
  “是啊,至少——你说‘再见’(good-bye),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廉价品!”
  “啊,你打算离开这房间,才对我说‘再见’吧?”
  “哪有这回事。”汤美说,“我觉得非常有趣。总而言之,那确实是廉价品。”
  “因为我以非常便宜的价格买下——那些书全部混在我们自已的书和其他杂物堆里。书太多了,定做的书架一定摆不下。你的书房怎么样?还放得了书吗?”
  “放不下啦。”汤美说,“光放我自己的书都放不下了。”
  “哎。”杜本丝说,“那倒真像我们。最好再盖一间特别的房间,你以为如何?”
  “不行。”汤美说,“今后要节省一点,不是前天才谈过的吗?你忘了?”
  “那是前天啊。”杜本丝说,“时代变了。我现在想把我舍不得抛弃的书全部放在这些书架上。然后——然后再去看其他的书——也许什么地方有儿童医院呢,总之,也许有些地方正需要书。”
  “要是没有,就卖掉。”汤美说。
  “我想这些书不会有什么人想买。我不认为这些是珍本书或类似珍本的书。”
  “也许有什么好运道呢!希望有几本绝版书,是书商长年搜求的。”
  “现在,”杜本丝说,“我们必须把这些书全部放上书架。当然,放进去的时候顺便看一看是不是有我真正需要或真正记得故事内容的书。我现在就去整理一下——去做做分类的工作:冒险故事、幻想故事、儿童故事,以及L·T·米德——一些学校的故事,这个学校里的儿童都非常富裕。黛波拉小时候,常看这些书。大家都很喜欢《小熊阿朴》。此外还有《灰色小母鸡》,我可不大喜欢这本书。”
  “我看你已经累了。我才刚歇手呢。”
  “嗯,我也快了。”杜本丝说,“不过,只要弄完房间这一边,只要把书摆好……”
  “好,我帮你。”汤美说。
  汤美走过来,放倒箱子,倒出里面的书,然后抱起一摞书走近书架,把书推进去。
  铜样大小的书放在一块,看来比较舒服。”他说。
  “哎呀,这样就无法分类了。”杜本丝说。
  “别再分类了,以后再做吧,只要选一天再好好整理就行了。下雨天,没事的时候,再分类吧。”
  “麻烦的是,我们总会想起有事情要做。”
  “喂,这里还可以放七本。现在只剩最上面的角落了。把那边的木椅拿给我好吗?踩上去不会垮吧?我可以把书放进最上面的架子。”
  汤美小心翼翼地爬上椅子。杜本丝抱着一堆书递给他。汤美谨慎地把书推进最上面的架子。一不小心,最后三本书掠过杜本丝身边,落在地板上。
  “哎哟!”杜本丝说,“要我的命啊!”
  “那有什么办法,你一下子递给我这么多。”
  “啊,看来清爽多了。”杜本丝退后一点,说,“现在如果你把这些剩下的全放过倒数第二层书架的那个空隙,就可以把这箱书全部解决掉。这些书很不错。我从早上就开始整理了,不是我们的,是买下来的,也许会发现一些宝物。”
  “是啊。”汤美说。
  “我想我们会发现宝物,我真的觉得会发现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一定可以换一笔钱。”
  “真的发现了宝物,做何打算?卖掉?”
  “只有卖掉。”杜本丝说,“当然可以拿去让大家见识一下。不是夸耀,只是说。‘啊,瞧,我们找到了两件有趣的东西。’我总觉得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
  “什么,你完全忘记你过去喜爱的书啦?”
  “那可不是。一些意外而令人惊讶的东西,也许会完全改变我们的生活。”
  “啊,杜本丝,”汤美说,“你可真了不起。可能会发现一些带给我们致命的灾难的东西呢!这种可能性也许更大。”
  “胡说。”杜本丝说,“人必须有希望,这才是人生不可忘怀的重要事项。希望!记住了吧?我们经常满怀希望。”
  “知道了。”汤美叹了一口气,“我常常为希望叹气。”
  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尔斯华斯夫人的《鸽钟》移到倒数第三层书架空位中。莫尔斯毕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这里。杜本丝抽出《锦织房间》,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许读过《四个风吹的农场》,但都无法像《鸽钟》和《锦织房间》那样记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动书页……杨美很快就会回来。
  工作进展得很顺利,不错,前确很顺利,只要不停下来看以前喜爱的书就行。这实在很快乐,但也花掉很多时间。汤美傍晚回来,问起工作的进度,她说:“唉,已经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须动用种种机智与技巧,阻止汤美走上二楼查看书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时间。搬进新家,往往要花费许多时间,甚至比想象的还多。而且事实上也有许多事让人焦躁不安。例如电工到家里来,常在地板上占据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兴兴造了许多陷讲,心在不焉的主妇行走时,往往一脚踩空,而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在地板下模来摸去,看不见的电工扶住。
  “有时,”杜本丝说,“我真希望我们没有离开巴尔敦。”
  “想想那餐厅的屋顶。”汤美说,“想想那屋顶间,想想车库的情形。车子差点都被搞坏了。”
  “请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丝说。
  “不。”汤美说。“那破房子必须彻底改建,不然就搬走。这新房子总有一天会住得很舒服。这点,我深信不疑。总之,房子可以让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说做我们想做的事,”杜本丝说,“是指我们彼此都想找个地方加以独占?”
  “不错。”汤美说,“各人可以有比较大的空间。超过这个限度,我就难以同意。”
  这时,杜本经想,我们在这房子里还有事要做?也就是说。除了定居之外。还有什么事要做吗?说到定居,最好简单化,否则就麻烦了。当然,一部分是导因于这些书。
  “如果我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杜本丝说,“我就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容易识字了。近来的孩子,到了四五岁,甚至到六岁都还不识字,即使到了十岁、十一岁,也有许多孩子不能识字,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识字。谁都能看书啊。我、隔壁的马丁、马路那头的珍尼佛·西莉尔,还有温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书。虽然拼字拼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们如何学会的。我想大概问过人。招牌啊,卡特肝脏药啊。火车开近伦敦时。我常把田里的广告一一读出来,真是兴奋极了。我常想那是什么广告。哎哟,不行,我必须想想现在的工作。”
  她换了几本书。先读《镜国里的爱丽丝》,再看夏洛特·杨格的《历史的内幕》,过了四十五分钟,可是,她的手还没有离开厚厚的破旧的《雏菊的花环》。
  “这本必须再看一遍。”杜本丝说,“以前看过。可是已经过了好多年。啊,读来真是心里怦怦乱跳。诺曼人也会让人接受坚信礼?真奇怪。还有,艾塞尔——是什么地方?是柯克斯威尔或其他什么地方吧——还有什么像佛洛拉这样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时候每个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认为是一介平民,多么可怜。我们现在又是什么?全都是一介平民吗?”
  “太太,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杜本丝转回头望了一下出现在门口的忠仆阿勃特。
  “我以为有什么事情。你按铃了,是不是?”
  “没有。爬上椅子取书,碰到了铃子。”
  “要我拿什么下来吗?”
  “好,那就麻烦你了。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脚摇摇晃晃,有的有点儿滑溜。”
  “拿哪一本?”
  “上面第三层架子还没有好好查过,上面的两层查过了,我实在不知道第三层有什么书。”
  阿勃特爬上椅子,把一本本书上的尘埃掸掉,再送给杜本丝。杜本丝专心一意地接过来。
  “哇,好极了!每本都棒极了。想不到我忘了这么多书。哎呀。这是《护身符》!这是《萨玛雅德》!这是《新寻宝记》。啊,全是我喜爱的。不,这些不要放回书架去,阿勃特。我要先看一看,先看一两本。啊,那是什么?让我看看。是《红色的帽章》,不错,是历史读物,一定非常有趣。啊,还有《在长袍下》。斯坦莱·韦曼的可真不少,的确很多。当然,这些都是十岁十一岁时读过的。哎哟,真没想到,又遇见《森达城的俘虏》了。回忆引起巨大的快乐,杜本丝舒—口气。“《森达城的俘虏》,是通往浪漫小说的第一步。佛拉维亚公主的罗曼史。鲁利塔尼亚国主。鲁道尔夫·拉森迪尔这个名字,一上床,谁都会梦见他。”
  阿勃特又递一本给她。
  “啊,这更有趣。”杜本丝说,“这也是比较古老的。古老的放在一起。还有什么书?《金银岛》,不错,这也是很有趣的书,当然已经读过好几遍。我还看过两部改编的电影。我不喜欢看改编后的电影,不像原著!啊——这是《绑架》,对啦,我以前就喜欢。”
  阿勃特伸长身子,一下子抱了太多的书,以致《卡特里奥娜》掠过杜本丝头项落下。
  “对不起。太太,真对不起。”
  “没什么。”杜本丝说,“是《卡特里奥娜》。对了,史蒂文生的还有没有?”
  阿勃特小心翼翼把书递出去。杜本丝高兴得叫了起来。
  “是《黑箭》。真奇怪!竟是《黑箭》。这是我最先得到、读过的书。啊,对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说你还没有出生呢,对不对?等一等。《黑箭》,嗯,眼睛从挂在墙上的图画中窥看——是真的眼睛呢——透过画中的眼睛向这边看,好极了。真的,吓死人了。《黑箭》,那是什么?那是——啊,是狗,还是猫?不,不是。是‘猫、老鼠和狗罗威尔;英国全在猪的统治下’。猪,当然是指李察三世。每本书都说李察三世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不是坏蛋。可是,我不相信。因为我连莎士比亚都不相信,他竟然在戏剧的开头就让李察说:‘我决定要做个坏蛋’。啊,对,是《黑箭》。”
  “太太,还要再拿吗?”
  “不要了,谢谢,阿勃特。我已经很累了。”
  “那就到此为止。老爷打电话回来,说要晚半个钟头回家。”
  “没关系。”杜本丝说。
  她坐在椅子上,拿起《黑箭》,翻开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啊。棒极了。真的全忘光了,再看仍然觉得很有趣,以前看的时候也觉得很有趣。”
  恢复了寂静。阿勃特回到厨房。杜本丝深深靠坐在椅背上。时间过去了,蜷缩在已经用旧的安乐椅上,汤玛斯·勃拉司福太太追寻着往昔的喜悦,一行一行阅读罗勃·路易士·史蒂文生的《黑箭》。
  在厨房里,时间也过去了。阿勃特面对火炉,展开了形形色色的作战行动。门外边传来车子声音。阿勃特走过边门。
  “老爷,要我把车子开进车库吗?”
  “不要。”汤美说,“我自己开进去,你忙晚餐吧!我回来得太晚了吗?”
  “哪里,就像你电话里所说那样,其实还早了一点。”
  “啊,真的?”汤美停好车,搓着手走进厨房。“外面很冷。杜本丝在哪里?”
  “啊,太太嘛,在楼上整理书。”
  “什么?还在弄那些发霉的书?”
  “是的。今天做了不少事,不过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哎。”汤美说,“算了,阿勃特。晚餐是什么?”
  “柠檬鱼片,马上就好了。”
  “知道了,十五分钟后再吃,我先去洗手。”
  楼上,杜本丝依然坐在旧安乐椅上,耽读《黑箭》,额头上皱纹微聚。刚才遇见了一种奇怪现象,似乎只能称之为干扰。在看过的那一页——她找了一下:是第六十四页,还是第六十五页?她搞不清楚——总之,在那一页的一些字下面,有人划了线。十五分钟前,杜本丝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为什么在这些字下面划线?这些字既不相关。也不是引用辞。似乎是随便选出一些字,然后用红墨水划了线。杜本丝细声念了一下,“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狄克吓了一跳,掉下了温达克。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艾理斯举起手。他的白眼发光。啊,好大的——”杜本丝摇摇头。意思不通,完全不通。
  她走向桌子,拿起书写用具,取了两三张便条纸。这是最近由印刷公司送来的,为了印上新的住址:“月桂树庄”。
  “无聊的名字。”杜本丝说,“如果常常改变名字,连信都无法投递了。”
  她把有问题的地方写在便条纸上。于是,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现在全都注意到了。
  “这样就完全不同了。”
  她把那一页上划线的字抄下来。
  “果然在这里。”突然出现了汤美的声音说,“快吃饭了。书怎么啦?”
  “这本书好奇怪,”杜本丝说,“简直搞不懂。”
  “什么奇怪?”
  “这是史蒂文生的《黑箭》。我想再看一遍,拿起来看,一切都还不错,可是,突然间,每一页都有点儿怪异。这些字下面都用红墨水划了线。”
  “啊,是有人喜欢划线。未必都用红墨水,但常会在书上划线。在自己想记住或引用的地方。我的意思,你懂吧。”
  “我懂,可是这跟你说的不一样。还有,这——这是字啊。”
  “你说字!”杨美说。
  “到这边来嘛。”杜本丝说。
  汤美走过来坐在椅子扶手上,然后念道:“‘马查姆不由得发出低沉叫声,连死去的发号开车的人也吓了一跳,落下了窗子,所以两个巨汉——什么嘛,看不懂——贝壳是预定的记号。他们一齐站起来,拔出剑和匕首。’简直莫名其妙。”
  “嗯。”杜本丝说,“起先我也这样想,简直莫名其妙。可是。它并不莫名其妙,汤美。”
  楼下,铃声响了。
  “吃晚饭啦。”
  “没关系。”杜本丝说,“吃饭前,我必须先告诉你这件事。饭后再说也行,可是总觉得奇怪,不马上告诉你。我不舒服。”
  “好啊。你又有什么大发现?”
  “不,没什么发现,只是抽出一些字来。好——看,就是这一页——马查姆的第一个字母M。M和A划了底线。后面还有三个,啊,不,三个或四个字划了线。这些字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随便选出来划上底线。这些字里的字母——似乎需要找适当的字母。其次是在“压抑”的R上划线。然后是‘叫喊’的Y、‘杰克’的J、‘射击’的O、‘破灭’的R、‘死亡’的D,接着又是“死亡”的A、‘瘟疫’的N——”
  “喂,算了吧。”
  “等一等,我想查清楚。我已经抄下来,你也会懂的。就像我最先所做那样,把这些字抽出来。依序写在纸上,就变成这样了:M-A-R-Y。这四个字母都画了底线。”
  “这又怎么样?”
  “变成梅丽啦。”
  “不错,变成梅丽了。确有人叫梅丽。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想表示这是她的书。自古以来,人就常在书或类似的东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不错。总之,这是梅丽。其次划线的字母就成了J-o-r-d-a-n。”
  “不是很好吗?是梅丽·乔丹啊,这很自然。连这孩子的整个姓名字都知道了。她叫梅丽·乔丹。”
  “可是,这本书并不是她的!在开头部分,用歪歪斜斜孩子气的字体写了‘亚历山大’几个字。我想是亚历山大·帕金森。”
  “啊,这真的很重要吗?”
  “一定很重要。”
  “走吧,我饿了。”
  “忍耐一下嘛,再等一会儿,到底线结束的地方——唔,再四页就结束了。字母是从不同页数的奇怪地方选出来。不是因为有关系才选出来。字简直不重要——只有字母。从M-a-r-yJ-o-r-d—a-n就可以知道。这还好。其次四个字母是什么,你知道吗?d-i—dn-o-td-i—en-a-t—u—r-a-l-y。这意思是‘自然地’,却不知道应该用两个l。那是什么意思呢?是‘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接下来的文句是:‘凶手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就此结束,再也没有了。但已经足够让人心里怦怦跳,是不是?”
  “喂。杜本丝,”汤美说,“你不会从中衍生出什么意义来吧?”
  “你是什么意思?什么从中,什么意义?”
  “我是说凭空造出悬疑事件。”
  “哦,这对我倒是一个悬疑事件,‘梅丽·乔丹不是自然死亡。犯人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知道是谁。’汤美,你说,这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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