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作家评传>> 钟晓毅 Zhong Xiaoyi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63年)
亦舒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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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舒的抒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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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刺的玫瑰,绯红的梦
  评亦舒的爱情小说
  后记
惜缘
  这不是一本小说,这是一本薄薄的励志式文选,每篇文字都告诉读者,不不不,生活并非逛玫瑰园,生命本身异常痛苦,可是——
  可是你必须承担责任,克服困难,才能好好生活。
    亦舒《人生路》
  每个人一生下来,他或她都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因为各种各样的环境际遇,他们便成为各式各样的人。
  每个人都会有故事,这便成为了苦苦众生,造就了世界的繁复精彩。
  不管是“中心人”抑或是“边缘人”——激情生活的创造者和人生边上的看客,都会渴望知道别人的故事。人类也许是最有好奇心,最关心同类思想与生活的动物。
  道听途说已远远不够,文字的发明,自然让人类雀跃不已。
  因为从此之后,无论何时,都可以在书籍当中转来转去。在嗅闻那书卷中透出的种种现代的或古典的气息中,获得心灵的宁静与愉悦。
  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业时代,书籍当得是一座重要的桥梁,延伸了人们对世界的了解与向往。
  而在灯红酒绿不夜天的工业社会,书籍当得上是一服清凉剂,纯粹的阅读会让人感到安详与宁静。
  即便也有厮杀,即便是黯淡的结局,“书中日月长”,似乎那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总隔了一层。
  看书的日子是可以无所担待的日子,是可以感觉到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痛苦却仍然能纵酒谈笑的日子。
  所以,尽管有了无线电,尽管有了电视,自15世纪印刷术诞生之后一直处于无可替代经典位置的文字,依然风光无限。
  是,文字不再独统天下,影像变为新文字,新语言,是生活必需品。如交谈可用电话,消闲着电视电影,通讯用FAX,联络用电子邮件,提款按提款机(甚至连签名也免了),写文章用电脑,获得信息可通过“高速公路”,音乐也从“听”变为“看”——看M·T·V,看演唱会,回忆童年往事只须翻看录像带,梦系青春也可用新技术展示,交朋结友可通过Internet,媒人也变成了“电子红娘”……
  媒介就是信息,形式就是内容,语言就是现实。甚至,已没有不经形式承载的内容,没有未经语言建构的现实。
  但是,这并不代表文字的细致、缓慢、迂回、委婉、深远与完整,就轻而易举地被影像的直接反应,快速生死,粗略片面所代替。
  每当匆匆在路上,看见身旁的人手携着一本书,便无来由地感到;人在旅途,能有书相伴,谁说不是一种幸福?
  这是读书人的书缘,那么,写书人的呢?
  写书人一开始也是读书人,坐拥书城的时候,一卷在握的时候,万象之间,云霞呈幻,花鸟争妍;人情事理,变化万千;风雨之夕,月明之夜,又岂能无所感触?
  有感触便有话有文章。一下笔,即使不能写尽前尘往事,沧海月明,也足够我们剪烛把盏,夜话西窗。
  所以,写书人应该更惜缘。
  亦舒就是一个惜缘的作家。
  我们平常所说的缘分,好像是一个很玄的概念,来无踪,去无影。充满憧憬之情的时候,我们会满怀希望地说:“看缘分吧”;而当事不如愿的时候,我们也会无可奈何地说:“这就是缘分”。还有什么有缘无分,有分无线等等,直搅得人一头雾水,百思不得其解,到头来,一样不了了之。
  而对于亦舒来说,这不是什么复杂的问题,写作伊始,她是有话要说,顺其自然地用笔“说”了出来罢了。可以说她是一个天生有小说创作的才能,又有机会取得成功的典型例子。
  亦舒的创作道路一点都不艰辛曲折,写小说对她来说,像是再容易不过的事,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有雨。从她的第一篇小说开始,只要她写,就一直有报刊争着要登。
  但是,她一直努力地写了三十多年,就不仅仅是任性而为了,这里面我们能感到坚持与执着的分量。
  迄今为止,亦舒出版了近二百部作品,以小说居多,散文也不少。由于具有艺术勉力,她的作品不胜而走,在英国,她被人拦路问“你是写小说的亦舒吧”;在香港,连银行职员都会互相转告:“亦舒回来了”;在大陆,也有很多拥戴。
  不断地创作,而且拥有大量的读者,毫无疑问,亦舒是一个成功的作家,或者说是一个极成功的作家。
  这是她自己与写作的一份缘,也是她与读者的一份线。
  回想起来,亦舒自己也感到遥远吧?套用她最喜欢的一句诗:呵,惆怅旧欢如梦。
  那一年,她才十四岁,第一篇作品《暑假过去了》,由哥哥倪匡送到了《西点》上刊登。之后,出了第一本短篇小说集《甜呓》,可算是处女作。
  那时候,她是家里的“小妹头”,有四个兄弟,她承受了兄弟们的许多温情。二哥倪匡更有意思,小时候叫她作小咪,长大了则戏称为“大文豪”。
  当然,那个时候倪匡还不叫倪匡,也不叫卫斯理,他叫倪亦明,亦舒也叫倪亦舒,虽然差点被母亲改成了倪亦容。
  看来少年时的亦舒新潮反叛得很,以至母亲也为她的“敏感,情绪化,容易激动”担心,希望她凡事能容忍,冷静。
  但她的才气横溢,意气飞扬,也很早就令人为之瞩目。
  据说亦舒很早就在《中国学生国报》写稿,是典型的文艺青年,她写得勤而快,早就在同学之中鹤立鸡群,更是编辑们眼中的不可多得的才女。他们追稿,打电话上她的学校,冒充是家长,诸多麻烦,他们也乐此不疲,务必要求得她的稿子到手。
  亦舒也对那段穿着中学校服去交稿的奇特经历记忆犹新。那时,一千字稿费才六块钱,写了一万字,到百货公司去买了一件衬衣,花了三十七块半。
  有位老编更好笑,警告他的属下:“你们不要得罪亦小姐,她未够年龄,杀人不用偿命的。”
  瞧瞧,小小年纪,便成为了编辑们不敢得罪的“美丽而豪爽的才女。”
  这也许是形成她的敏锐、麻利、泼辣、执着的性格最早的温床吧P
  但亦舒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与触觉,擅于将平凡的字眼变成奇句的才华,实在是源自于她的阅读爱好。
  十二岁,她就开始读鲁迅的《野草》,后来还在一家文学杂志社里,将整套《鲁迅全集》全部读完。师承甚殷,以至不惜把鲁迅笔下的主人公的名字用到自己的作品中来,虚构了一个别出心裁的“涓生”与“子君”的香港传奇。更不用说行文中的一针见血,爽快犀利的风格,亦源于此了。
  同时,还喜欢看《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更是至爱,至今仍爱不忍释。因为(红楼梦》中的对白:“真是精彩异常,学到一两分即终身享用不尽……”
  仅仅是一句“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就让她以此作底子,写出了一个又一个凄艳的爱情故事,诸如《玫瑰的故事》、(香雪海)、《风信子》、(寂寞鸽子》、《蔓陀罗》等等,等等。
  亦舒还喜欢张爱玲的作品,但又认为张爱玲已过时了。殊不知,她在张爱玲那里也甚有私淑之谊,明眼的读者一览无余。
  她却曾明明白白地说过看不懂萧红。也许,萧红骨子里的那份冷清,那种无处可托的忧怨是她不能身同感受的。
  萧红一生颠沛流离,她是一只勇敢而美丽的飞娥扑向光明和爱情,她的殒落是中国女性很凄美也很悲烈的一段萧声。现在知道萧红的人不会太多了,能在明月流光之际低徊;于浅水湾的,竟或有谁?
  亦舒出生在上海,五岁多的时候到了香港,二十七岁那年,赴英国曼切斯特上大学,读的是酒店学。这自然跟从白山黑水一个小村庄里走出来,或者说是挣扎出来,流落他乡,有着亡国之恨的萧红有着很大的不同。
  性格就是命运。从古希腊就已经流传下来的名言能历久弥新,当然有它的道理在。
  亦舒还喜欢金庸的武侠,倪匡的科幻,柯南道尔的侦探,以及勃朗蒂、狄更斯等作家的作品,而且是一如既往。
  她就是凭着文学青年的姿态,跑到香港《明报》去当记者的。其时她才十八岁不到,中学刚毕业,并没有立即升读大学。梳个妹妹头,将有色眼镜架在头上,左手抓记事簿,右手抓钢笔,风尘仆仆地活跃于人生舞台上,白天写新闻。专访,晚上写杂文、小说。
  她时常出入于影视圈,兼写名流专访,这对她后来写言情小说很有帮助。那时的亦舒用过“玫瑰”、“梅肝”、“络绎”、“陆国”“叽哩抓啦”等笔名,月薪才三百八十元。
  大学梦是十年后才圆的。从英国回来,酒店管理学毕业的亦舒,先到台湾圆山饭店任女待应总管,继而返港在富丽华酒店任公关。
  工商界的奋斗可以说是极富色彩的,但亦舒毕竟是亦舒,那种长时间的仕途经济,对一位浑身长满了浪漫文艺细胞的女子来说毕竟是很闷的,不久她又重蹈覆辙,跑到“佳视”当编剧,之后又在港府新闻处任高级新闻官。直到近年才“退役”,移民加拿大当全职作家兼家庭主妇。
  一番辗转下来,已较世故成熟,任性已不再是专利,但依然有个性得很。
  我们且来看看亦舒当年在记者笔下是怎么一副模样:
  无可否认,亦舒是漂亮的。
  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黑漆漆的眼珠透着灵气和慧黠。
  笑起来,整齐洁白的牙齿,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很甜很甜。
  谁说作家没有美女?
  第一次看到她向我迎面走来,我脑海中胡乱地涌上她小说中一个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主人公:
  玫瑰、子君、燕呢、蝎子号……
  不过,没有喜宝。
  喜宝美得世俗,亦舒有点清纯,这使我没法把她俩联系起来。
  但亦舒一开口,你瞧!她不再清纯,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妇人。如果光听她说话,不看她的脸,你会以为是一个男孩子,因她说得又急又快又#又豪爽。遇着这时候,你可别开口,她不会让你插嘴,在她面前,你最好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忠实的听众。
  但是,也许有那么一天,她会托着下颔,静静地听你高谈阔论。只是,你还没有说完上句,她已完全明白你的下句。而且觉得本小姐太幼稚和可笑,完全不够成熟。她丝毫不客气,眯起眼睛,咬着下唇,然而,终于忍俊不禁,“噗味”一声笑起来。
  亦舒是舒明的。
  她也是矛盾的。
  她会用整月的稿费,去买一套连何莉莉也嫌太贵的连卡佛名牌套装。也会穿着蓝色的牛仔短裤,套一件褪了色的T恤,到大饭店坐下来吃饭,左右顾盼,旁若无人。
  不是人人都受得了她的挪揄的。如果作为蓝本,被她写进小说中,那么除了是当美丽的女主人公外,你会很不幸。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的脑子竟会装满那么多刻薄古怪的名堂。好好一句唐诗宋词元曲,竟被她倾手拈来,嵌进她那令人啼笑皆非的挖苦话中,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令人不能不佩服她才思敏捷。
  她的生命力非常顽强,虽然有时也满嘴的愁,但这只是心血来潮,要向大众做做情绪表演。转眼间,她又嬉笑怒骂,嘻嘻哈哈,忘记刚刚还在自艾自叹,说这个社会无情无义,“血肉横飞”了……
  矛盾是她不快乐的根源,而且照她的苛求,天下不会有合她心意的男子。柴娃娃怀疑她最成功的小说,便是她自己一生的影子,对这点,我举双手赞成。另外,我也同意这样一句话:“亦舒有追求理想的翅膀,却有爱慕虚荣的泥足。
  然而,这才是人生。
  亦舒明白这点,也是幸运的。
   冯湘湘《亦舒》
  因此,她才写了《玫瑰的故事》这样有着理想爱情的作品,也才写了《喜宝》这样惹人争议的作品吧,
  她知道自己的作品不够深度,只属意笔,因为不是人人能做曹雪芹,也不是个个可写《红与黑》。
  亦舒经常自嘲——由来生活逼人。
  这种逼人的生活,并不是指三餐不继的那一种,而是想过好一点生活的那一种。香港地,居大不易,又百物腾贵,能维持小康生活,亦舒于愿已足。
  写书对于她来说,从一开始起,就不过是个找零用的方式。
  她对人说:“看,直到现在,也不过买了几件衣服,与女朋友喝喝茶。”很奇怪自己是怎么走上这条道路的。
  这也许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注定她不能端坐写字楼,也没有机会做太太师奶,非得写、写、写不可。
  但并不表示她就要交“行货”,她的小说一篇接一篇地连载,却没有诲淫诲盗之作。只不过在写每一篇小说之前,总还会考虑到市场,问一问:有没有人要看这种题材,够不够趣味,可还能引人入胜?
  她自认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只不过是有艺术倾向的人,卖文为生。写是因为喜欢写,从不考虑什么值得写或是不值得写。写作不能斤斤计较。
  所以,她称赞自己:“我是我惟一认识的,写流行小说写得如此开心,兴奋、满足,以及一本正经的人。”
  亦舒从来不觉得这个作家行业无聊、肤浅、幼稚,也绝不谦虚,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个骗稿费的人。而且,谁要是略加挪揄,立刻反面,绝交。
  因为“我写得不够好是一回事,批评我已足够,一概与这个行业无关。”
  这种透明的个性是从小就培养起来的,正如香港诗人王一桃的采访记中所披露:她大多时间在英校受教育,生活也比较西化。十二岁那年,父亲还给她起了“依莎贝”这个英文名。
  她二哥倪匡对她的作风自然看不惯,曾叫她作“假洋鬼子”,并讥讽她“只配喝可乐”。不知道是否基于这个原因,亦舒才和假洋鬼子决裂?
  还曾发生过这么一件逸事:她从英国留学回来见工,招聘人想试试她的英语流利不流利,可她就是不讲,理由是对方也是中国人,为何一定要讲英语?在她看来,工可以不做,做人的原则不能无!搞得对方很没趣。
  但在一些方面,她又随意得很,诸如许多女性都对自己的年龄守口如瓶,生怕张扬出去会影响前程。她则非常的坦然地说:“别人或许可以瞒年龄,因半途出家,读者不知底蕴;而像自己自小太行者,往回算不难查明,总不能同读者说:八岁开始写作生涯。”“因此从来没有企图假装比真实年纪年轻。管谁叫姑姑,甚至叫婆婆也不在乎。”差点就没把自己是四六年生人凿在额头上了。
  人生道路上免不了风风雨雨,亦舒也经历过爱的波折,但幸好,她生命中已过去的那几个男性,并没有令她成为人生道路上的输家。
  她现在有美满的家庭,可爱的孩子。先生曾是港大教师,虽然没有“拜伦的才,梵高的艺,王子的风度,油王的钞票”,却是一位真正的知己。她很欣赏“老伴”,曾经说过:“各人有各人的成绩,互相尊重对方的工作。他不懂《红楼梦》,我不懂建筑学,但在那一嫩稚心灵相通。”
  她生命中还有另一个男子,是一个叫卫斯理的人,有时也叫倪匡。
  那是她的二哥。她的大哥曾是鞍山钢铁二厂厂长,三哥是飞机工程师,弟弟供职于教育界,只有她和二哥,算得上是“同文”。
  倪匡写科幻,亦舒写言情,如今在港台,甚至在华人圈子里,提起科幻小说或言情小说,大约没有人会漏掉他们两兄妹的名字,他们确实打出了各自不同的文学天地。
  “作家是天生的”,这是倪匡的名言。按他的意思,作家有着与生俱来的写作细胞,而这正是他卓然成家的主要条件。一般人经过学习,当然也能写出文从字顺的文章,但充其量也是写作人而已,成不了金庸、琼瑶,当然也包括他和亦舒等“天纵英才”的作家。
  他就曾这样去描述亦舒的创作状况:未经历险的写作道路。
  是什么驱使她去写一篇小说的,真的不知道,曾经问过她,她自然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一个天赋有写小说才能的人,不论她年龄是多么小,拿起笔,铺好纸,写下了一生之中第一篇小说,实在是不能追问“为什么会这样’的,因为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是必然会发生的……。
  为此他专门写了一本《我看亦舒小说》,特别向读者提及:何以在她的排列组合之下,这七八千个汉字可以如此生动而吸引人?很多人看了就去买亦舒服的书。
  老兄欣赏小妹,还曾写下趣事一桩。话说八十年代初,倪匡每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文化界朋友相聚,都有人要求他:“请代向亦舒说,我们想刊登她的小说,条件无妨,只管提出。”一次两次还不觉得怎样,三次四次倪匡不免有点光火,五次六次他已忍无可忍,作“狮子吼”大叫:“怎么一回事,我也是写小说的,怎么不向我约稿,老是要我代约亦舒的稿!”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亦舒笔下也常提到哥哥,打趣说别看他是‘天才”,工作勤奋得不是常人可比。傍晚在书房赶完稿出来,往往面色苍白,脚步踉跄,倒在椅子上,大叫“力保健”。对他的崇敬之情一直不减,并极其衷心感谢父母给她这样好的兄长。
  其实亦舒也不退多让,她自己也是很努力工作的人,有时连吃一顿午饭的时间,她也会埋怨“又少写了四千字”。
  过去,她运笔如风,日写万言,还可从容去赴朋友的饭局。但后来,每天只写三几千字,而且常常要涂改,她自嘲“简直成了‘白油皇后’”。早几年,她还干脆辞去了公职,专心写作,可见她要求自己之严格,认真了。
  亦舒尊重自己的工作,珍惜她和读者的缘分。她很会自处,调子一向不高。
  偶然的回眸,她会得说:
  “天资比较差的人如我,头十年写作,根本连最基本的技巧都掌握不到,往回看,可作白写论,浪费时间精力。
  总要操练到十三四年,好像才有点开窍,觉得有故事要讲,有话要说,而主角性格亦发展得较为完整。幸亏野心不大,尽写些身边事,勉强及格。
  至今写作超过四分之一世纪,仍然摸索,约略知道自己已在一所大厦里,往前走,有一道道的门,打开,每一室都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大厦里恐怕有百多间房间,我,我大概正在试图开第三间房门……这开门的玩艺儿其味无穷,可惜极之耗时费神,有时想得稍远,能力又有所不逮,十分气馁。不知不觉,甘多三十年过去了,多写十年可掌握窍巧,是最乐观的说法了。”
  《十年啦》
  为此,她不惜得罪传媒,保持自我,不喜别人打扰,一贯不愿接受访问。在她的心底里,认为名气不是靠吹出来的,而是来自读者的“火眼金睛”,终归是以实力取胜的。
  这便给了她很自由的言论天地,她的言词的尖酸刻薄让她的同文在抱怨她“一贯喜欢骂人”的同时又舍不得不跟她做朋友。正如她的小说,写得多了,颇有点雷同,但不管怎样,她总会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尽量不让你失望。
  近年来,她定居在温哥华,处事越形低调,甚至谦称自己是家庭主妇。连《中国文学家辞典》等问她要小传,她也“抵死不从”,反而将话题扯到其他同文身上,包括她的二哥倪匡和主编“星辰”版的何锦玲。说“香港作家多的是,轮也轮不到我这不折不扣的家庭主妇。”
  呵,已从绚烂趋向平淡。
  但亦舒还是亦舒,有话她还是清心直说,在她的一部又一部源源不断的小说散文中,她完完全全地“出卖”了自己:“要表达什么,大可在私家传栏中大方地说明,何劳别人一支笔。”
  于是,我们在她近期的《随意》,《随想》等等结集中,依然看到她对流行小说的看法,对作品传世条件的阐述,对自己性格的剖析,对世事的洞明,对爱情婚姻的迷们,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高见。
  你可以不同意她的看法,但拿在手上,你不会不看。一看,也可能会“咦然”一声:这不还是那个叫“玫瑰”,又叫“叽哩抓啦”还叫“依莎贝”的亦舒吗?
  可见她的作品中的言之有物,言之有理,简洁明快,一针见血,甚至尖刻,很有个人风格,甚至已成为一种独特的标记,让她一直拥有相当稳定的读者群。
  
  图书在线
求真
  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什么年纪,住在何方…
  亦舒《出名》
   泰戈尔曾有诗云:
  我知道有一天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
  我知道我的忧伤会伸展它的红玫瑰叶子,把心开向太阳。
  那天空在郁闷的日日夜夜里所守望的南风会忽然地使我的心震颤。
  我的爱会在瞬息中开花;当这花结了果可以供献的时候,我将不再羞惭。
  夜阑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
   《诗选》
  每个写作人都会希望“我的荆棘会戴上花朵”。“荆棘”在基督教文化中是与受苦受难相连系的,这一点,亦舒也许领会得比别的作家透彻,她对圣经的熟悉程度是我们所不知道的。
  年轻的时候,她是个脾气暴躁的人,情绪波动得很厉害,芝麻绿豆的事情,看得比天塌下来还大,她母亲就说:看看圣经吧。
  随意打开垦经,读一两句,有时颇似当头棒喝,感到从来没有一本书的句子可以使她看了更觉舒服平安。
  她每天看圣经,但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教徒,因为她在其中得到这么多,付出的却很少。
  “夜阑的时候,在我朋友的摩触之下,它将落在他的足旁,快乐地散掉它最后的花瓣。”——泰戈尔当然是在吟咏爱一他所信仰的基督教与佛教文化土壤上共x开放的爱的花朵。但对作家们来讲,他们俩愿意诗中的“朋友”是读者,夜阑的时候,洁白的书页在灯光下如莲花般盛放。
  一本书只能以黑字白纸的形式出现,相形之下,在现代色彩纷繁的社会里并不是最讨好的,可以说还相当的沉闷。皆因报纸杂志有彩色图片助阵,电台有生动的音响效果曼妙乐声,电视之听觉视觉全接触的震撼感更不在话下,电影制作庞大,志在必得……一本书仅仅只是一本书。
  但那是作者自愿选择的路,所有荣辱得失,在所不计,曲高和寡没关系,只要还有石在,总会有火花,有火花,也许有一天会成燎原大火。
  承认通俗,正视流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通俗与庸俗,许多时候仅仅是一线之差。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种例子多得是。
  何况香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业社会,其光怪陆离匪夷想象,为了成名,为搏出位,各种各样的法宝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非常考验作家的定力和承受力。
  偏偏亦既从一开始就走流行路线,近三十年乐此不疲,并不打算改弦更张。而且又坦白得很可爱。
  若干年前,一位搞文学的友人曾劝她改变作风,她只是笑笑。认为人家那路人其志虽然可嘉,但力不从心,作品意境甚高,分量却稀松手常,而且,看到他们的日子过得那清苦,无端就心惊胆战。
  她直言她怕穷,而享受固定的稿费与版税是一种非常愉快的感觉;她又怕寂寞,喜欢自己的小说流行,拥有一定数目的读者。她能够做到的,是在熟悉的领域里,时时提醒自己:是否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在亦舒的观念中——
  传世,是一个很简单的形容词,传世之作,就是世世代代可以传下去的作品,为什么有些作品历久不衰拥有读者?当然是因为好看,这是最简单的逻辑。谁说那部作品精彩?自然是广大的读者,你说好看,他说好看,我也说好看,故一手一册,继而流传到海外,华侨遍天下,亦争相阅读。该批读者老了,他们的下一代也还爱看,仍不觉作品过时,仍然追着来读,一代又一代均如此,像唐诗三百首,像红楼梦,便是传世之作。……传世之作不是小圈子可以捧出来,某些作品今世都没有人看,下一世找谁看不传世,看大量的读者可愿意把这本作品传下去。
  《传世》
  每个写作人都有抱负,亦舒也不例外。只是人家的目标比较壮观华丽,她觉得自己比较普通罢了,一直不停地写,只不过为了生活舒适一点。
  因此她一直认为应凭实力取胜,一旦出名,更得维持名气。竞争激烈,争先恐后,今日有名不表示明年仍然出名,谁都不愿意重头再来,放更要珍惜现有成果,默默苦干,同时,绝不轻举妄动。
  哗众取宠好比饮鸩止渴,办事要用点脑筋,总不能次次赤膊上阵。
  偶尔做一两次宣传已经足够,毋需大锣大鼓硬销。
  我们都知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也许这也最亦舒最怕曝光的心结之一吧。该如何说呢?资深写作人,那金庸。倪匡、项任、胡菊人等又是什么人,岂敢掠美。
  从事写作数十载,写得久又不表示写得好,提来作甚;著书百十种,可是写得多更不等于写得好,敲什么锣打什么效?
  亦舒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
  当报馆同人问“能否与家人出来一起为我们拍照?”她答“不”。“能不能给张新潮点的照片?”她说:“没有,只有穿老棉袄的。”
  她最喜欢说的字,有一个就是“不”。
  作为女作家,往往都有自己的世界,封闭而自足,那是属于心灵的,因无内涵而可怕,因丰富而美好。
  无论是她的小说,抑或是散文,总有非常感人之处,写过有关母亲、爱人。正义、寻求、等待、死亡、复活等等的篇章。
  当然,有的时候她也把作品当作一架仪器,透过这仪器过滤出社会、经济、文化、道德、伦理、习惯、传统的点滴,倒没有很大的文学性,却显示了她求真的性情。
  如有一篇写周慧敏的短文,对这位玉女歌星称赞有加:
  周慧敏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天性温婉,可是也有性格一面。
  她不喜欢在服饰装扮上过度花费,同一件衣服,时时穿几次,分别在各种场合亮相。一日,相熟的记者打趣她:“慧敏,这条红裙子,穿过十次了。”
  她不以为意,答道:“一件衣服不能穿多次吗?我还打算多穿几次呢?”
  真是深合吾意。
  这样实事求是,也丝毫不影响她受欢迎程度,在台湾,她是阿兵哥梦里情人,在大陆,风靡青少年,最奇是在香港,夺得行内男士异口同声腼腆地表示:最理想的女朋友,是周慧敏。
  她的外型秀丽一如日本漫画中的美少女,又似和路迪士尼长篇动画片主角睡公主。
  太好看的人都不像真人,可是她性格随和,不拘小节,又使人乐意亲近她。
  长得好,又有聪明,懂得在一个虚荣的行业里脚踏实地,好好地干,真不容易。
  衣服什么牌子,穿几次,微不足道?许多人的智慧都不足以勘破这一关。
   《智慧》
  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亦舒是很紧张自己的作品的,尽管觉得琐碎,但什么事都还是亲力亲为。稿子当然是自己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爬出来,集成一篇后,整理妥当,影印一份存底,点清数目,寄出去,还要千叮万嘱:编辑先生,收件之后,请复电好使放心。
  邮局也是自己去跑:买速递信封,填写地址,再在中午十二时之前亲手寄出。不是不能托人,而是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万一有任何失误,还不是累己误编辑?
  因每个阶段均亲身参与,感情悠然而生:是,绝对不是最好的,但确是自己写的。颇有“母不嫌儿丑”之坦然。
  她自己的书,从不赠阅,要着的人,她认为他们一定会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签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
  对别人的书,她也不要求赠阅。熟悉如金庸,他的作品,她也是一本本地买,重重复复地买,到了今天,大概已第十次买《鹿鼎记》。看《书剑恩仇录》照例看得泪如泉涌,虽然它并非是金庸最好的一部,可是浪漫缠绵的细节特别多,故此使喜读爱情小说的她潸然泪下。
  她对金庸的作品评价甚高,认为它们甚有传世的可能,因为“阁下最初看射雕是几岁?二十八岁,令郎在高中时也读射雕,什么,令孙今年十一岁,也已对射雕感兴趣?”
  所以,一本书卖了三十五年还是一直畅销,一纸风行,已经踏上传世第一步。
  至于她自己的作品?“统共才得三五十积分”,故此,稿酬偏低,力争过不行,也就算了。
  亦舒自认为,文人清廉,也是应该的,那么喜欢写,畅所欲言,又写了那么久,已经够开心。加上量人为出,小心翼翼,这么些年来,不惜不赊,不拖不欠,从不收稿酬以外的利益,甚至没有预支过稿费。
  当她听到起码有两位作家,坐着劳斯莱斯去与老总谈版税,立即哗然,很委屈地说:“我,一直是地铁乘客。”
  许多人觉得写稿是天下第一营生,因为无本生利嘛,一支笔在手,一叠稿纸铺下,便可天花龙凤,恣意所为。
  这是多么残忍啊,亦舒说,竟没有把写作人的时间心血精神算进去。
  不知多少次,亲友问:要不要打牌/游泳/旅行/组饭局/聊天?答案都是,不,要赶稿。
  据冯湘湘得来的第一手材料,一直在香港长到了三十多岁,亦舒都没有去过海洋公园和太平山顶,因为没有时间。但被组织者“骗”到书展,一句“亦舒来了”,当即签名签到手软。
  她还有一个好习惯,从不拖稿,且不会“临时抱佛脚”,一天交一段稿。小说连载,往往能一气呵成,尽量木给人以断裂感,这在香港地是很难做到的。有的写作人一天好几个专栏,A专栏的稿子飞到B专栏的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上一段与下一节联接不上,更是经常招人非议的事。
  亦舒不想这样,所以才常常要赶稿。嚷嚷得多了,亲友们都知道,她会有许多存稿的,不劳担心。
  多少个清晨,不论寒暑,黎明即起,伏案苦写。而写还不过是写作最基本的条件,怎样辛苦准时交稿才更重要,倘若写得不好,也是杜然。
  似千斤重担压在肩上,因此,似乎从来没有最快乐的一日。
  试想想,几十年如一日,全职工作,业余写作,为的是什么呢?
  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做梦。
  什么样的梦都有。
  梦见前世与下一生,过去与未来,梦见所爱的已逝去的人,又梦见不可挽回的感情……
  一门心思地做梦,一有空就做,逮着机会就做,做完又做,直至一切的梦都变成小说。
  读《红楼梦》的次数多了,就了解到,梦其实是人生的缩影。
  每个主角都做梦吗?全无例外。在梦中,他们得偿所愿,即使不是高高兴兴,亦苍茫得心甘情愿。
  梦的好处是精简扼要,很少有人会在梦中烧饭睡觉洗衣服于家务带孩子。梦的情节永远大悲大喜,惊愕突兀,没有平凡的梦。
  小说主角的梦更加可以肆无忌惮地多姿多彩,有时他自己以为已经醒来,但是没有,梦中有梦,一个梦破了,他仍然套在梦中,待真正醒来,反而更加迷糊。
  由梦而引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几乎弥漫了一部文学史。
  无论是“梦游天姥吟离别”的大诗仙李白,还是“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南唐后主李煜,甚或那位时已六十有人却还写下“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放翁,以及写下世界名剧《仲夏夜之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都借梦抒怀,由梦造境,寄愿梦中。无不表达了对理想的梦寐以求的追寻,对臆想中好梦成真的热切向往,和梦幻破灭后的万般无奈与悲叹。
  《红楼梦》、《三国演义》、《桃花扇》《聊斋志异》等,更是处处见梦,亦真亦幻,在现实中徘徊,在梦境里行走,忽发恍然,忘归来路,不知汉魏。
  人生当然有美梦,也会有噩梦。但对于一个一生只想做好一件事的人来说,梦中也会有踏实的感觉吧?
  亦舒算得上是追求“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的作家,在短篇小说《罗衣》中,就以寓言形式披露自己一生的志向。
  那也是梦中世界,排满了色彩缤纷的罗衣,姓倪的少女,却偏偏挑中一件棕色的不起眼的袍子。因为她喜欢写小说,愿意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并为此承担风险。
  这很浪漫。
  在这里,浪漫是一种心态,绝不等于玫瑰花与烛光晚餐或是跳舞到天明。而是不辞艰苦追求理想:一定要走这条路,换而不舍,牺牲一切在所不惜。
  是的,只能做一件事,弃了笔的作家是值得怜悯的,因为他这样做就已经承认他一生没有力量完成一件事。一个放弃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间,在每日每时的变化和运动中,他的内心一定是焦虑和凌乱的。
  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当初来的时候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凑热闹。当热闹冷完了,他们也该到别的地方凑新的热闹去了。天下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
  而写作,从来就是一件寂寞的事业。
  周涛的这段话,想必亦舒看到,心里也会戚戚然吧。我也受过扰乱,产生过疑问,这时候我就来到一个视野空旷的地方,独自默看着那座博格达神。它仿佛能够医治我的灵魂,因为我信任名。渐渐地我平静下来,在一种严峻高目光所俯视下,你无形中会反省自己,物欲的骚动会平息下去。我想,神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么也没做,连一点也没挪动过,你一生所做的事不过就是站立着,永远也不垮下去。你远远地离开人们,远远地看着人们争来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经验智慧随着他们的肉体埋进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开始那个老一套,他们忙忙碌碌,终生忧愤,似乎有永远做不完的事,临老,到彻底休息的时候一想,原来什么也没做。
  时间到了,铺——笛声响了。
  所以人们老是想着:“要是能够重活一回多好!
  但是,那也只能是梦中的祈祷罢了,“无处活凄凉”才是赤裸裸的现实啊。
  我们至此大约可以理解,亦舒为什么要不断地写写写了,有梦的人生才是七彩的人生。
  再一个原因是,亦舒爱名。
  谁不爱名呢?从我们老祖宗起,就已知道名声对人是如此重要。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天把什么“光宗耀祖”,“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正言顺”,“扬名立万”等等诸如此类的成语、谚语倒背如流。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庙堂意识”,无非也是在求取功名,科举制度在此起着推波逐澜的作用。〈编林外史》里范进中举那一章,正正是最好的写照。
  我们并不为范进悲哀,更不会瞧不起他,世道、人心如此,根本不是个人的错。
  范进还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呢,像陶渊明,苏东坡等声名赫赫的人,一朝失意,不也一样郁闷不堪,揪然不乐。
  今人都在赞陶翁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心态与“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的风雅行为,殊不知他在诵诗作画,抚琴对奕的时候,心心念念的还是“岁月掷人去,有志不获聘”,时显“金刚怒目”相见
  “达亦不足资,穷亦不足悲”,世上有几人能够做到?
  “富在深山有人知”,算了吧,现代人谁还那么幼稚?
  “功名”两字,上头不知沾满了多少泪血。
  亦舒那支笔,确实尖利得很,绕着绕着连金庸都给绕到里头去了。
  金庸那样有文名,当然是因为他写得好,对他的写作才华,亦舒愿意五体投地那样膜拜。
  他一开头就跑在前面,叫读者毫无二心,专注地尽心尽意欣赏他的文字,占尽优势。
  但亦舒也有怀疑,人们愿意坦诚地崇拜他,同他商业场中的名流身份,是否也有很大关系?
  若说港人待敬他完全没有势刮成分,那也是讲不过去的。商业社会,更兴这一套。
  难怪亦好会打哈哈,希望比现在更出名。名来了,利还会远吗?名利双收,谁会抗拒!
  在她之前,张爱玲的那一句“出名要趁早呵”,至今余音不绝,似乎迟一点,彼“名”已不是此“名”。
  看看都凄凉到什么份上去了。
  亦舒当然看过不少出名的“诀窍”,不择手段姿势难看得很,即使后来拚命去慈善会上亮相,希望发了财才立品,一样于事无补。形象既定,以后也很难洗得干净。桐油爆装的总还是桐油。故此,亦舒求名使求得相当的直言不讳,她说:我们当然都愿意比现在支出名,…可是,更加出名,也得者看是出怎么样的名。我是一个写作为生的人,倘若有朝一日出名,希望是因为我的文字吸引读者,一传十,十传百,有口皆碑,于是哗啦,一举成名。而不希望因为拍了一则广告,语不惊人死不休,故为公众认识,也不希望是因为有一日穿着奇装异服,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照片被刊在报上的缘故。这样挑剔,活该一世出不了名?也不希望借助任何知名人士、突发事件、组织机构而出名。我愿意我出名,是因为我写得好,不因为我生活正常,或是中了六合彩,或是特别懂得化妆,或是在别处有份化差,或是手持七国护照。我愿意读者尊重我、爱护我、喜欢我,统统因我的文字。他们毋须理会我长相如何,什么年纪,住在何方。出名有许多种,我只要出这一种。否则情愿永不出名。
  《出名》
  不过,亦舒说这些话是有“历史”打底的,短篇小说呢,有《聊斋志异》油证,长篇小说呢,有《红楼梦》排注。
  《聊斋志异》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梦境、冥间、仙界等特殊环境,托寓讽今,借题发挥,兼又文笔清新活泼,引人入胜,跌宕多姿,富有感染力,在写作过程中,便不断地被人借阅,传抄。
  可以说,作品还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经得到读者赏识了。待到完稿五十多年后,《聊斋志异》才有刻本面世,自此风行天下,万口传诵。
  君不见,由《聊斋志异》中改编出来的“聊斋”系列电影电视剧,不是演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我们还在看?
  那狐魅是多么美丽,多么跳挑动人,挑灯夜读的书生时时盼望着她们翩然而至,不惜等待成为永恒。
  那花妖是多么善良,多么知情识趣,月下踌赔,不知牵动了几许怜爱的心,愿意成为一架可以挡风遮雨的绿萝棚。
  (红楼梦》更是传奇,当年既无影印机,只得手抄传阅,煌煌然十几二十个版本,虽然错漏百出,读者依然为之着迷。
  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巴不得就为林妹妹把那满园子的已被拔掉的荷叶再统统栽回去;再一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恨不得也把身外之物统统抛弃,跟着宝哥哥一步步走向那无尽的天边。
  亦舒实在是不胜心向往之。
  那种被阅读的境界,呵,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想都令人心醉。
  她甚至认为,只有会说国语,又看过《红楼梦》的人,才算是中国人。这一份痴迷倒是和张爱玲、三毛、林燕妮等等才女具有同样的“共识”。
  亦舒曾为自己画了一幅自画像:“穿着破牛仔裤,烂T恤,头发剪得如男童,化妆品是一罐凡士林,闲时拖凉鞋,夹香烟去骑单车,奔公园,看法国小电影,县地下打波子。”
  跟(红楼梦》似乎一点关联都没有。
  正如许多人感到意外的,专写缠绵的爱情小说的她,也崇拜鲁迅?但这是真的、亦舒自述道:
  大学生问鲁迅:“作为一个现代中国青年,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大学生:“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应该争取什么。”第一次看到鲁迅答大学生,是十二三岁吧,马上爱上了他……随时随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真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写什么。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
  这些文学的营养,潜移默化到她的作品中去了,不管是在小说或是散文里,我们经常能感觉得到。
  好了,有了这些经典名著打底,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里,保证了亦舒的笔不会“去到尽”,从而沦为不堪入目的精神垃圾。
  琐碎是免不了的,重复是可以想见的,奇形怪状也曾出现过,轻浅更不可避免,但是,总体来说,亦舒的作品基本都在水平线上。所以有评论者并不把它排除于严肃文学之外,归类于通俗文学之中,宁愿视之为边缘文学,或称之为中间文学。
  这恐怕与她的智慧有关,不人云亦云,有自己坚定的立场和独到的见解。
  虽然不同意人们把她和琼瑶连在一起——客气点的是“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有的干脆就称“亦舒是香港的琼瑶”——但她还是很尊重琼瑶,称琼瑶的言情小说创作已可得到九十分,不管人们如何毁誉参半,她的作品确实有爱有恨,并且十分流行。
  当有编辑劝旗下写作人,题材别老是绕着孩子圈子、客厅厨房转,眼光放远点,不然读者会厌倦。而对方答之:读者就是喜欢这些,你看亦舒写了几十年还不是写身边事,照样一直有得写。
  她很是义正词严地反驳:两者之间是有分别的。她比较“滑头”,从来不愿直接打开大门邀请读者进屋来坐,介绍他们三房两厅如何间隔,平常同什么名人来往,又今晚往何处跳舞,时装在什么店里买……
  她希望与读者分享的,是对某件事的意见,而不是某件事情本身。
  玫瑰花真漂亮,可憾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长得像玫瑰,不然全无烦恼。固此从来不打算告诉读者,窗外种了几株玫瑰,每株又长了几条虫子之类。
  这就是亦舒和某些专栏作者的不同,恐怕也是她的洒脱之处,很有专业道德,并不随便糊弄读者,或者以熟卖熟,恃“老”(写作资历)欺人。
  小说呢则。说又是一个世界,里头的悲欢离合,一样是现实的反映,其中的苦中作乐,笑中有泪,更让人感同身受。
  曾经,在香港的地铁、轮渡上看到,十年前少女们在看亦舒的书,十年后,另一茬麦少年同样在津津有味地捧读她的书。
  也清楚知道,广州环市东路上翩然而过的白领丽人们,互相荐引亦舒的书作为“办公室秘文”,模仿其中的行为方式,以应付工作上、情感上、生活上的困惑。
  这不能不说是亦舒的幸运。
  一个人,既选择对了路,又勤奋工作,并不等于他就能成功,这才仅仅是迈开了第一步,今后如何,还得靠天时地利人和。亦舒非常清楚这一点,在庆幸自己“好彩”的同时,惟有兢兢业业,努力增产,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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