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作家评传>> 郭志刚 Guo Zhiga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33年), 章无忌 Zhang Wuji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37年)
孙犁传
  题记
  第一章 土是故乡亲
  第二章 苦雨愁城
  第三章 从北平到白洋淀
  第四章 火热的晋察冀
  第五章 千里共婵娟
  第六章 烈火中的凤凰
  第七章 进城以后
  第八章 风雪十年
  第九章 晚华老不荒
题记
  人生是一出长剧。这出剧或者辉煌壮丽,或者平淡无奇……总之,都和时代声息相通,是时代长河里翻起的大大小小的浪花,当然也都反映着时代的眉目、生活的哲理。所以,人生本身就构成了一部历史,一部高深莫测的大书。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并不十分懂得这部书,这部书需要科学而形象的诠释。做这件工作的,是各式各样的作家,做为读者的我们,需要经常从作家们笔下来认识这部大书,因为他们是“破译”种种人生之谜的能手。没有他们,生活的长河纵然照样奔流,在读者的心灵上,可就不免要减弱它的亮度和光彩了。
  感谢那些具有真知灼见和真才实学的作家们,他们向我们提供了那么多古往今来的真实感人的人生图画,使我们从中领略到无穷无尽的人生真谛。真,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做到它也最难,因为在它身上经常落满了各种灰尘。人生,各种各样的人生,经过这些作家们的手笔,增加了透明度,变得不那么晦涩难懂了。我们这些“芸芸众生”,能够从这些作家们的笔下认识人生,的确是一种幸运。但是,现在却轮到我们来记叙和描述一位作家的人生了,这怎么能够让人放心呢?一个平常人的一生,也可以构成一出即使平淡、也会充满各种波澜的长剧,那么,一个作家呢?特别是像孙犁这样一位在现代文坛上被公认为独具风采的作家,我们将怎样去表现他那独特而意蕴丰厚的人生呢?这确实是一个难题。我们明白,在着手写作这部传记的整个过程里,这个难题将始终伴随着我们。我们自然希望能够写出一部忠实而有分量的作家传记,无负于读者,也无愧于作家本人;倘若力有不逮,我们则郑重声明:这不应该影响作家事实上的光辉,这只是因为我们力不从心而已。
  闲言少叙。既然是“剧”,总要开场。现在,就让我们借用孙犁同志1984年写的一首短诗,来揭开这出长剧的序幕吧:
  婴儿的眼睛是清澈的
  青年人的眼睛是热烈的
  中年人的眼睛是惶惑的
  老年人的眼睛是呆滞的
  世界反映到婴儿的眼里
  是完全客观的
  完全真实的
  因为婴儿对它没有判断
  等到有了判断
  世界在人的眼里
  就不是完全客观
  也就不是完全真实的了
  因此就有了感情的反射
  热烈、惶惑,或是呆滞
  热情地追求过了
  有了失败的痛苦
  再追求
  再痛苦
  因此有了惶惑
  及至老年
  已是无可奈何
  他没有勇气
  也没有力量
  于是他的眼睛
  表现了呆滞
  这是人生的过程
  但不是世界的过程
  世界的过程
  仍像在婴儿眼里一样
  在客观的运动
  孔夫子说了一遍
  老子和庄周又说了一遍
  苏格拉底说了一遍
  黑格尔又说了一遍
  世界仍然按照它的意志运行
  人的眼睛
  仍然按照年龄和经历
  变化着它的神情
  对于这首像“谜”一样的诗,人们会有不同的认识。例如,孙犁在延安窑洞居住时的邻居公木,在读了这首诗以后,就以同样的标题,唱和了一首(诗人在篇末说明:“1984年7月28日读孙犁兄《眼睛》,心血来潮,率然命笔……”),其中颇多“反其意而用之”的味道,——或者说是进行了新的补充吧:“世界反映到婴儿的眼睛里/大不过妈妈的奶头/日影恍恍月色溶溶风丝细细/吹不皱一池清水”,“清澈不是从无欲中来/热烈严峻睿智都基于实践/人的过程尽管只是一瞬间/但它必然和世界的过程同步”,“假如世界只在婴儿的眼睛中/做着纯客观自在的运动/可能人类还与古猿晰蜴同居/攀援跳跃在原始森林里”……解诗最难。诗人看世界不同,多是由于各自的生活道路不同、艺术体验不同。因此,我们觉得,对于诗(其它形式的文学作品也一样),最好的阐释办法不是进行字面上的索解,而是将之还原为生活——一切诗都是从那里产生的。所以,现在就让我们回到孙犁的童年,并从那里开始,循着他的脚印探索、前进吧。对于他这首包含着许多人生信息和艺术体验的诗,读者将会得到各人认为满意的答案(因为诗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答案),说不定还会有些别的收获呢。
第一章 土是故乡亲
  北方的土地
  乘津浦路上的火车由南向北行驶,一过黄河,人们就会发现,大地的形貌和色彩于不知不觉间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山陵起伏的土地变成了一漫平川,原来点缀着许多湖泊和溪流的地表,不仅拿去了这些银亮亮的饰件,也脱去了厚厚的繁花杂陈的绿色植被,换成了一件灰黄斑驳的、简直有些“褴褛”的衣裳。北方太朴素了,在它身上,除了北边的万里长城和西边的太行山脉,几乎全是单调、呆板的平原。它当然也有河流,但那些河流在枯水季节往往是干涸的,而且少得可怜。面对此情此景,列车中的南方游子很容易悄然念起白居易的名句:“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这时,热心的怀着强烈乡土感情的北方人,往往要起来辩护几句,如果他熟读过艾青的《红方》①这首诗,他也许会借着这位南方诗人的嘴,情不自禁地朗诵起来:
  不错
  北方是悲哀的。
  从塞外吹来的
  沙漠风,
  已卷去北方的生命的绿色……
  而我
  ——这来自南方的旅客,却爱这悲哀的北国啊。
  ……
  一片无垠的荒漠
  也引起了我的崇敬
  ——我看见
  我们的祖先
  带领了羊群
  吹着笳笛
  沉浸在这大漠的黄昏里;我们踏着的
  古老的松软的黄土层里埋有我们祖先的骸骨啊,——这土地是他们所开垦几千年了
  他们曾在这里
  和带给他们以打击的自然相搏斗,……
  ——这国土
  养育了为我所爱的
  世界上最艰苦
  与最古老的种族。
  不必等待这场争论结束,说话间就到了我们的主人公诞生的地方。列车驰过横贯东西的德石路,开始沿着冀中平原的东部边缘向北爬行,假如从东光——沧县之间下车,朝西部腹地深入进去,就可以来到孙犁的故乡安平县了。
  这确实是北方的一个极平常的县份,关于它,辞书上仅有两三行文字的记载:“在河北省中部偏南、滹沱河下游。汉置县。产小麦、玉米、高粱、谷子、棉花、花生等。”在这短短的介绍里,除了它的具体方位不能代替之外,其它方面,简直没什么个性。
  但是,对于这片土地来说,它却体现着艾青诗歌中歌颂的中华民族开垦者的个性,它那黄色的土地——虽然不像关中平原那样黄——确实养育了最能吃苦耐劳的人民。黄河流域源远流长的灿烂文化,没有忘记浸润这个小小的县份,在它那松软的地层下面,除埋有我们祖先的遗骸,也埋有盛极一时的汉代艺术:1971年,在安平县城东南发掘出了具有彩色壁画的汉墓。在这块人们耕耘、经营了几千年的土地上,自然不会只有几座汉墓。历史在这块土地上究竟沉淀了多少东西,事实上谁也无法估量。根据逻辑的推想,人们只能说,这是一块蕴藏丰富的“文化土壤”。
  人们同样无法估量的是,一个人生息于这样的土壤之上,将会给他的一生带来多么深远的影响。因为土地本身虽然没有独立的生命,却可以把它的一切特性“传染”给有生命的人;我们不妨略事夸张地说,正是这块土地上的“遗传密码”,使生命“本土化”了,即使有朝一日生命长大成人,远走异乡,他身上的“乡味”也根除不掉。至于孙犁,他后来是用这样的语言来表达这一影响的:“幼年的感受,故乡的印象,对于一个作家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正像母亲的语言对于婴儿的影响。这种影响和作家一同成熟着,可以影响他毕生的作品。它的营养,像母亲的乳汁一样,要长久地在作家的血液里周流,抹也抹不掉。这种影响是生活内容的,也是艺术形式的,我们都不自觉地有个地方色彩。”①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他降生在哪里,完全是际遇;可是一当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降生,很少人有不热爱自己的土地的,无论其为富庶,或为贫瘠。在这一点上,人对于土地的感情,就像孩子对于母亲的感情。
  是际遇,也是缘分,孙犁于1913年农历四月初六日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北方的土地以厚重而温暖的感情,欢迎了这个孩子的降临。同时,他的父母也没有忘记给他取一个响亮的名字:振海,——农民的眼界并不总是狭窄的。
  他的家乡是东辽城村,在安平县城的西边,距城十八华里。西南三华里的地方有个子文镇,是这一带闻名的集市。过去,在闭塞的北方农村,集市不仅是经济交流的中心,也是文化与信息的传播场所。特别是每年春秋两季,还在这里举行“药王庙会”。说到这个庙会,我们不免又要把话题扯远一些。在孙犁声言是“童年的回忆”①的中篇小说《铁木前传》里,有一段关于庙会的描写,那是通过正向下乡干部耍弄着鬼机灵的小满儿的嘴说出来的:“……这个庙会太热闹了。那时候,小麦长得有半人高,各地来的老太太们坐在庙里念佛,她们带来的那些姑娘们,却叫村里的小伙子们勾引到村外边的麦地里去了。半夜的时候,你到地里去走一趟吧,那些小伙子和姑娘们就像鸟儿一样,一对儿一对儿的从麦垅里飞出来,好玩极了。”风骚女人的话固然不足为凭,在这并无恶意的言词间,人们还是可以略施想象力,窥见古代北方桑间濮上的遗风。
  东辽城和子文镇都在滹沱河的南岸。滹沱河长五百四十公里,在冀中,它不只是一条重要的河流,还是抗日战争的名胜之地。孙犁和其他作家表现抗战的小说以及诗歌、戏剧等,曾经多次地写到过它。它的源头在山西省五台山东北的泰戏山,穿过太行山脉,挟带着黄土高原的泥沙,往东流入冀中平原,在献县和滏阳河汇合为子牙河,最后经天津汇同大清河流入海河,东下大海。孙犁在自己的作品里,这样形容着滹沱河:在它的发源地,“泉水从一条赤红色的石缝里溢出,鼓动着流沙,发出噗噗的声音”,“溪水围绕着三座山流泄,……溪流上面,盖着很厚的从山上落下的枯枝烂叶,这里的流水,安静得就像躺在爱人怀抱里睡眠的女人一样,流动时,只有一点细碎的声响”①。但是,当它离开高山峡谷的管束,流到冀中平原,它就变得粗野起来了:“今年向南一滚,明年往北一冲,自由自在地奔流”②,把它的欢乐或狂暴,倾泻到冀中人民的头上。尽管如此,“祖祖辈辈,我没有听见人们议论过它的功过,是喜欢它,还是厌恶它,是有它好,还是没有它好。人们只是觉得,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而大自然总是对人们既有利又有害,既有恩也有怨,无可奈何。”③不过,对于北方的这条河,他在《风云初记》里,是流露了无限的眷念之情的,那是通过一位为抗日战士担任向导的老佃户的嘴说出来的:“谁要是想念家乡,就对着这流水讲话吧,它会把你们的心思,带到亲人的耳朵旁边。”“我看着那里的河水,也像看着亲眷一样。经过水淀,大个蚊子追赶着我们,小拨子载着西瓜、香瓜、烧饼、咸鸭蛋,也追赶着我们。夜晚,月亮升起来了,人们也要睡觉了,在一个拐角地方,几个年轻的妇女,脱得光光的在河里洗澡哩,听到了船声,把身子一齐缩到水里去。还不害羞地对我们喊:不要往我们这里看!”④通过这些富有乡趣的描写,足见作者对于这条浇灌了冀中平原的河流,是很有感情的。可是,这些都是历史的陈迹了,因为滹沱河已经多年干涸,成了一条不可能再焕发生机的死的河流。后来的人们,只能在文学作品和有关口碑、记载中去温习它昔日的丰采了。对此,作者是感到惋惜的。
  这是不奇怪的。因为他家门口的这条河流,同他故乡的土地一道,曾是他童年的栖止和嬉戏之地,他不仅向之索取过农食,还由它帮助塑造了童年的心灵、童年的性格。
  病弱的童年
  在一个不公平的社会里,贫困总是和灾难为伴。孙犁的母亲一共生了七个孩子,只有孙犁一人闯过了生死关,他的五个兄姐和一个弟弟都不幸夭折。孙犁的母亲很善良,只要力所能及,对于村中的孤苦饥寒和过往行人,总是尽量周济。远村有两个尼姑,很喜欢在每年的夏收和秋收之后到孙家化缘,母亲除给她们很多粮食,还常提供食宿。这些,当然是在孙家小康以后,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位母亲是怎样一位善良的古道热肠的农村妇女了。
  但是,灾难并不因此而宽宥她。有一年闹瘟疫,这位母亲在一个月里竞失去了三个孩子。爷爷对母亲说:“心里想不开,人就会疯了。你出去和人们斗斗纸牌吧!”自此,这位干起活来“像疯了似的”劳动妇女,养成了春冬两闲和妇女们玩牌的习惯,还对家里人说:“这是你爷爷吩咐下来的,你们不要管我。”
  孙犁的父亲十六岁时就到安国县学徒,那家店铺的字号是“永吉昌”,经办的业务之一,是榨油和轧棉花。此外,还兼营钱业。父亲在这里一住四十年,每年只回一次家,过一个元宵节。他是从打算盘的学徒,熬到管账先生,又念了十几年账本,然后当上了“掌柜的”。他只念过二年私塾,但是粗通文墨,爱好字画,在农民式的质朴里,颇带几分儒雅的风度。他很注意礼貌,如果家里人用牛车接他回家,他总在出城以后才上车,路过每个村庄,必下车和人们打招呼。乡邻们都尊称他为“孙掌柜”。他对儿子非常慈爱,从来没有打骂过孙犁,但在对别人介绍的时候,爱说一句:“这是我的小孩,他是个傻子。”做父母的倒不一定真认为自己的孩子傻,不过,当他后来眼看儿子没有按他的希望“成材”,他也只把失望放在心里,并不当面指责。
  由于父亲在“永吉昌”吃上劳力股份,买了一些田,又买了牲口、车辆,让孙犁的叔父和二舅拉脚,孙家渐渐走向小康。
  一位生性善良的母亲,再加上这样一位温厚勤谨的父亲,必定对孙犁的性格有着很大的影响,——因为就是在今天,我们还仿佛可以从孙犁身上发现他父母的影子。
  在孙犁小的时候,母亲还这样教育他(想来他的父亲也不会反对):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我一直记着这两句话。自己一生,就是目前,也不能说没有冤苦,但从来没有想到过告状,打官司。”①显然,在这个家教里,总结着农民的许多切身经验,并不只是隐忍,还颇有几分硬气。
  孙犁听母亲说,在他出生前家境很不好,有一次母亲生了孩子,外祖母拆了一个破鸡笼为她煮饭。现在,我们索性多说几句,连孙犁的外祖母家一并向读者做个介绍。外祖母家在滹沱河北岸的彪冢村,距东辽城约十五华里。她和外祖父生了六个孩子,孙犁的母亲居长,下面有三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全家八口人,只种着三亩当来的地,很大一部分生活来源,是靠了织卖土布。这很像是一个家庭作坊:外屋里停放着一张木机子,女人们凡能上机子的都上机子,昼夜轮值,人歇机不歇。因为母亲是老大,多值夜班,陪着一盏小油灯,常常织到鸡叫。东邻有个念书的,准备考秀才,每天夜里,诵书声闻于四邻。母亲听不懂他念的是什么书,只听隔几句就“也”一声,拉着很长的尾巴。他也一念就念到鸡叫。正像外祖父一家织了多年布只织出一个“穷”字一样,这人念了多年书还是名落孙山,空抛心力。孙犁听母亲说这个故事,当时虽然不明白其中意义,但给他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幼年见过外祖母家那张织布机,因为“烟熏火燎,通身变成黑色的了”①。这个印象,写进了他五十年代的一篇小说——《正月》②里:机子从木匠手里出生到现在,整整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间,我们祖国的历史有过重大的变化,这机子却只是陪伴了三代的女人。陪伴她们痛苦,陪伴她们希望。它叫小锅台的烟熏火燎,全身变成黑色的了。它眼望着大娘在生产以前,用一角破席堵住窗台的风口;在生产以后,拆毁了半个破鸡筐才煮熟一碗半饭汤。它看见大娘的两个女儿在出嫁的头一天晚上,才在机子上织成一条陪送的花裤。一百年来,它没有听见过歌声。
  外祖母家的织布机织出了庄户人的穷苦,也织出了幼年孙犁心中的图画,织出了一篇美丽、动人的小说……外祖母家的故事还没有完,让我们先搁在一边,回到孙家来吧。
  孙犁出生时,家境已稍觉宽裕,但“世袭”的贫困仍然侵害着他:母亲没有奶水,只好把馒头晾干、碾碎,煮成糊喂他。这样,他自幼便营养不良、体弱多病。“每逢病了,夜间,母亲总是放一碗清水在窗台上,祷告过往的神灵。母亲对人说:‘我这个孩子是不会孝顺的,因为他是我烧香还愿,从庙里求来的。’”①这个故事,不能视为无稽之谈。它好像说明:在那样的时代,贫苦人家连生儿育女的权利都被打了折扣,七个孩子活下来一个,还是神灵的赐予!
  在孙犁患的病中,有一种叫“惊风疾”(俗称抽风),这种病曾经长时间地困扰着这个体弱的农家孩子,直到他十岁时,才由叔父将他带到滹沱河北岸的伍仁桥,请人针刺手腕,连续三年(都在清明节),始得治愈。这位叔父也很疼爱孙犁。看来,在小农经济统治着的农村,孙家还是一个和睦的家庭。
  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长年生病不只影响一个人的体质,也会给他的心理带来某些变化。孙犁童年多病,就更容易发生这种情况。孙犁自称“幼年尪怯”①,我们专门查了这个音为wāng(汪)的“尪”字,尪,指瘠病之人。《吕氏春秋尽数》中有“苦水所多尪与伛人”一句,高诱的注说:“尪,突胸仰向疾也。”看来是指一种患鸡胸而头部上仰的病态——婴儿缺奶少钙,是容易患鸡胸病的。孙犁有着一副瘦长的身材,两肩稍端,虽然在很多地方保留着农民的习惯,但仍不失文静之态。自然,这是我们见到他的老年时候的样子。他在幼年时代,是不是具有这个“尪”字所表示的生理特征呢?我们不得而知,总之,他说自己幼年尪怯,将“尪怯”两个字连在一起,似乎确在说明,他的生理状况影响了心理状况,即不仅“尪”,而且“怯”,人们自然不会把他看做一个怯懦的人,不,他在精神上决不是一个弱者。相反,据我们观察,特别是从他写的许多杂文、书信看起来,他是一个柔中有刚、颇见风骨的人。老来如此,少时决非毫无进取精神的怯陋小子!但无可否认的是,他的自幼多病的身体,使他在神经和心理方面变得敏感起来,这样的孩子也往往比较内向,遇事较易“退缩”,但是,倘若以为他没有自己的主见,那就错了。其次,他也可能比别人更易“多愁善感”,较能体验别人的疾苦和富有同情心。这并非说,这些特点全是病弱的结果;这只是说,一个像孙犁的童年那样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成长,并具有某些良好素质的孩子,他的独特生理状况有可能加强这些特点而已。否则,换一种情况,那可能是一个暴戾不安的、不尽人情的孩子。这后一种情况,人们也并非少见。
  人生第一站
  尽管孙犁童年多病,他感到快乐和幸福的,还是童年,——他本人多次表示过这样的看法。
  东辽城只有百来户人家,在北方平原上下算一个大村子。但当农业个体生产方式居统治地位的时候,农村不拘大小,自身就常常是一个独立的小社会:士、农、工、商、官、卒、巫、医,乃至政、经、礼、乐……几乎应有尽有,虽然那存在形式,一般都很原始和简陋。因此,无论从空间和内涵上,我们都能说“农村是广阔的天地,人物众多,是文学创作取之不尽的最大最深的源泉,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无尽宝藏,是国家经济政治最大的体现场所。”“古今中外,凡是伟大的作家,没有不从农村大地吸取乳汁的。”①东辽城,这个位于滹沱河南岸的小小社会,是孙犁瞭望世界、观察人生的第一站:童年,我在这里,看到了雁群,看到了鹭鸶。看到了对艚大船上的夫妇,看到了纤夫,看到了白帆。
  他们远来远去,东来西往,给这一带的农民,带来了新鲜奇异的生活感受,彼此共同的辛酸苦辣的生活感受。②
  贫困是一种无情的压迫,它并不选择年龄。孙犁不用单看纤夫如何淌汗,船家如何吃苦,他不用单从别人身上才知道世界上有受苦受累这件事,他自己还在很小的时候,也亲自品尝了生活的辛酸苦辣。那时,河北省很多地方都流传着“糠菜半年粮”的俗谚,意思是,就是在好年盛景,每年冬末春初,直到夏收到来之前,一般农户粮食很缺,都要靠吃糠皮野菜(包括树叶),混过一段青黄不接的日子。那时的春天是“苦春”,幼弱的孙犁和他的同龄小伙伴们,是用“度春荒”代替了“春游”的。不过,童年毕竟是童年,孩子们也真的把“度春荒”变成某种程度的“春游”了,他们带着小刀,提上小篮,成群结队地涌向野外,去寻挖刚刚出土的野菜:
  ……田野里跑着无数的孩子们,是为饥饿驱使,也为新的生机驱使,他们漫天漫野地跑着,寻视着,欢笑并打闹,追赶和竞争。
  春风吹来,大地苏醒,河水解冻,万物孳生,土地是松软的,把孩子们的脚埋进去,他们仍然欢乐地跑着,并不感到跋涉。
  清晨,还有露水,还有霜雪,小手冻得通红,但不久,太阳出来,就感到很暖和,男孩子们都脱去了上衣。
  为衣食奔波,而不大感到愁苦,只有童年。①饥饿中的欢乐总带有苦涩的味道,而且也不会维持多久,除非人们在长期的煎熬中,已经习惯或“忘掉”了饥饿状态,“以苦为乐”。但这种欢乐的效果,乃是孩子式的天真或麻木所致,倒益发令人感到酸辛了。对于故乡人民吃糠咽菜、含辛茹苦的时代,孙犁借助孩子的天真表现,以轻松之笔出之,正类乎长歌当哭,痛定思痛,恰说明这种童年经历,给他留下了多么深刻的记忆。这记忆终于变成一把锹,帮助他掘开了故乡父老在历史上经历的更可怕的梦的坟墓:我的童年,虽然也常有兵荒马乱,究竟还没有遇见大灾荒,像我后来从历史书上知道的那样。这一带地方,在历史上,特别是新旧五代史上记载,人民的遭遇是异常悲惨的。因为战争,因为异族的侵略,因为灾荒,一连很多年,在书本上写着:人相食;析骨而焚;易子而食。②孙犁和他的小伙伴们,那时当然不会知道这些事情,所以还是欢笑着、追逐着挖他们的野菜。当野菜越挖越少、不能果腹的时候,他们就得寻找那些比野菜更难下咽的东西了。
  孙犁的家位于村子里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在他们家的北边,有一棵大杨树,他的童年时光,有很多是消磨在这棵树下和它的周围:秋风起的时候,他拣过树叶,用长长的柳枝穿起来,像一条条大蜈蚣。特别是大荒之年,地里野菜少的时候,他还吃过飘落的、像一串穗子似的杨花。这东西吃起来颇麻烦,要用水浸好几遍,再上锅蒸,味道很难闻,是最苦、最难下咽的“野菜”了。
  孙犁童年时代遇到的最严重的灾荒,是1917年夏天滹沱河决口,使他的家乡一带成为泽国。庄稼全完了,高粱也被冲倒,泡在泥水里。直到秋天降霜,水还没退完,不说晚庄稼种不上,种冬麦也困难。这年秋天,颗粒不收,村边树上的残叶、榆树皮、泡在水里的高粱穗,都成了人们的充饥物。有很多孩子到退过水的地方去挖地梨和“胶泥沉儿”(一种比胶泥硬而略白的小泥块),放在嘴里吃。很快,乡民出现菜色,老、病者相继死去,以席代棺,草草埋葬。
  孙犁那年四岁,也加入到孩子们的觅食队伍,到野地里去寻找小鱼、小虾、蚂蚱、蝉和其它可以吃的昆虫,去寻找野菜和所有绿色的、可以吃的植物。常在一起的,有个叫盼儿的小闺女,因为母亲有痨病,生得很瘦小,可是在竞争中眼快手疾,干活利索,常使别的孩子落在后面。她的父亲是个推车实菜的农民,因为从小托食于卖菜,被乡里谑称为“菜虎”(菜虎本来是一种专吃青菜的软体虫子)。这时就有不懂事的孩子问盼儿:
  “你爹叫菜虎,你们家还没有菜吃?还挖野菜?”
  盼儿并不以为谑,照样手脚不停地挖着土地,回答:“你看这道儿,能走人吗?更不用说推车了,到哪里去趸菜呀?一家人都快饿死了!”
  这回答顿时刺激了孩子们的饥饿感,都一屁股坐在泥地上,不说话了。
  就在这时,洋教士乘“危”而入。他们有男有女,男的还穿着中国式的长袍马褂。“作为庚子年这一带义和团抗击洋人失败的报偿,外国人在往南八里地的义里村,建立了一座教堂,但这个村庄没有一家在教。现在这些洋人是来视察水灾的。他们走了以后,不久在义里村就设立了一坐粥厂。村里就有不少人到那里去喝粥了。”①不久,菜虎一家在了教,盼儿也被送进了教堂,虽然换上了洋布衣裳,也不再愁饿死,可是当孙犁听到这个消息,却很难过,他只向母亲吐出五个字,提了他最担心的一个问题:“还能回来吗?”
  “人家说,就要带到天津去呢,长大了也可以回家。”母亲大概察觉到孩子幼小的心灵受了伤害,发生了阵痛,便这样安慰着他。
  盼儿并没有回来。那个牵肠挂肚的问号,也便一直陪伴着富有同情心的作家,使他在将近古稀之年,仍然追念不已:“直到我离开家乡,也没见这个小姑娘回来过。我也不知道外国人一共收了多少小姑娘……”②外国人的教堂既已开设到中国北方的穷乡僻壤,“收了多少小姑娘”确实是一个不容易算清楚的问题;我们只知道,假如盼儿穿上洋布衣裳而沦落天涯,那和喜儿穿上黄家的衣裳而备受践踏、躲进深山,又有多大的不同呢?
  这一切都在预示,孙犁的故乡在天灾人祸的打击下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盼儿的悲剧不只表示着一个家庭的解体,也表示着北方农村自然经济的解体——把自己的触须深深扎入到农村来的外国势力,参与了这个解体过程。读者很容易发现,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事件,都和这一解体过程有关。盼儿已经“飞”了出去,从这里还会“飞”出各式各样的人物……
  严格地说,后来孙犁也是这样“飞”出去的。他和盼儿的命运自然不同,但在“飞”这一点上,他们是“同命鸟”,因为都有着共同的深刻的经济、政治根源。只是因为具体的生活道路不同,所以归宿不同罢了。
  第二课堂
  1919年,孙犁六岁,进入本村初级小学,并有了一个新的学名:孙树勋。这时农村已改私塾为国民小学。东辽城小学没有正式校舍,借用一家闲院,两间泥房,稍事修整为教室,进行复式教学。设施虽然简陋,门口却挂起两面虎头牌:“学校重地”、“闲人免进”。在农村,农民其实是看重教育、尊敬老师的。
  东辽城小学的老师,多数都是简易师范毕业,家也住在附近的村子,假日常回家干些农活。在平时,年龄大一点的学生也常帮助老师买菜做饭,并以此为荣。时代究竟在进步,农村风气也究竟淳朴,大家并不以劳动为耻,新的风气在蔓延开来。
  学校功课,以习字和作文为重,学生所读的,也不再是四书五经,而是新学制的白话文课本了。同年冬天,孙犁还上了夜学,父亲给他买了一盏小玻璃煤油灯,他后来忆述当时的情景是:“放学路上,提灯甚乐。”①我们当然还记得,他是一个病弱儿童,那时惊风疾还没有治好,这样一个孩子的快乐,该是宝贵的,令双亲感到欣慰的。
  就儿童的天性来说,是喜欢顺应自然、率性由情、嬉戏玩耍的,所以,当时虽然是新学制,孩子们还是不愿受到管束,念那些先生指定的课本,而愿“回到自然”。孙犁直到现在,还记得一首名叫“四大高兴”的歌谣:“新年到,搭戏台,先生走,媳妇来。”那么,“四大不高兴”呢?其词正好是颠倒的:“新年过,戏台拆,媳妇走,先生来。”不能说这歌词只反映了孩子的愿望,因为它也反映了大人的愿望;但大人也从孩子过来,也总结着他们孩提时代的体验。
  所以,最聪明的教育家都在努力创造一种办法:把学习变成一种兴趣、一种自觉的愿望,如果可能,那就变成人的一种自然属性。其实,就人的本质来说,本来就有进行学习和探索的自然属性,由于种种因素,这种属性被“异化”出去,和教育分离了。教育的最大使命,应是恢复这一属性,使学习重新成为人的内在冲动。
  孙犁童年时代,寻找到过这种体现内在冲动的方式,那就是在平原的夜晚,听说评书。
  他最早听的评书,是村里一位叫“德胜大伯”的人说的。德胜大伯和孙家住同一条街,是个挑担串乡的货郎,长年去山西做小买卖,春节也不回家,因为那时生意正好。他回到家来,多是夏秋农忙时节。这时在晚饭后,人们喜欢到街面上来乘凉,德胜大伯也就开讲。他不识字,但说起《七侠五义》来,就像一位专业艺人:他对评书记得很清楚,讲得也很熟练,我想他也不是花钱到娱乐场所听来的。他在山西做生意,长年住在小旅店里,同住的人,干什么的人也有,夜晚没事,也许就请会说评书的人,免费说两段,为长年旅行在外的人们消愁解闷,日子长了,他就记住了全部。
  他可能也说过一些山西人的风俗习惯,因为我年岁小,对这些没兴趣,都忘记了。①麦秋过后,也常有职业性或半职业性的说书艺人,来到街头。他们常常是兼做小买卖,说书是“打场子”和招徕生意的手段。有一年秋收过后,来了“擀毡条”的三弟兄,他们推着一车羊毛,就在街头说起《呼家将》来,那是真正的西河大鼓,立刻就吸引了村子里的书迷,他们主动挨家挨户动员人们擀毡条。这三弟兄,为了在村子里多做些生意,一连住了三、四个月,还没有演唱到最精彩的一幕——打擂:眼看就要过年了,呼延庆的擂还没打成。每天晚上预告,明天就可以打擂了,第二天晚上,书中又出了岔子,还是打不成。人们盼呀,盼呀,大人孩子都在盼。村里娶儿媳妇要擀毡条的主,也差不多都擀了,几个老书迷,还在四处动员:“擀一条吧,冬天铺在炕上多暖和呀!再说,你不擀毡条,呼延庆也打不了擂呀!”
  直到腊月二十老几,弟兄三个看着这村里实在也没有生意可做了,才结束了《呼家将》。他们这部长篇,如果整理出版,我想一定也有两块大砖头那么厚吧。①
  孙犁肯定也是被吸引者之一。《七侠五义》也好,《呼家将》也好,这些也都是书,不过他不是去读,而是去听,是由一种内在冲动力驱使着去听。自然,这些传统的小说、评书或演义之类,不是科学讲义,不是正规的教科书。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一个事实:作家不能完全由科学讲义或教科书培养出来,而我国现代文坛上几乎所有的名作家,却都受到过传统小说、戏曲或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的影响。也就是说,某种形式的民间文学的陶冶和影响,是作家成长的必由之路。
  对于孙犁,这些民间说书活动确是一种重要的启蒙。很快,他不仅由内在冲动力驱使着去听,而且也由这种力驱使着去读了。他读的是更高级的、经典性的文学名著《红楼梦》。
  他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在十岁左右的时候。村东头有个他称呼为“四喜叔”的脾气很好的农民,知道他喜欢看书,就把一部《金玉缘》借给了他。自此,这部名著便和他结下不解之缘,在以后的岁月里,他曾在不同的时期多次讲到这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名著。其中,有一次他是这样说的:“幼时读《红楼梦》,读到贾政笞挞贾宝玉,贾母和贾政的一段对话,不知为什么,总是很受感功,眼睛湿润润的。按说,贾政和贾母,都不是我喜爱的人物,为什么他们的对话,竟引起我的同情呢?后来才知道,这是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我虽在幼年,这种观念已经在头脑里生根了。”①曾使幼年孙犁感动得几乎落泪的这个章节,读者也许有重温的兴趣,我们不妨略抄几句:
  ……只见贾母扶着丫头,喘吁吁地走来。贾政上前躬身赔笑道:“大暑热天母亲为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像,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儿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如何禁得起?”贾母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一句话,你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说着,不觉就滚下泪来……又叫王夫人道:“你也不必哭了。如今宝玉年纪小,你疼他,他将来长大成人,为官作宰的,也未必想着你是他母亲了……”贾政听说,忙叩头哭道:“母亲如此说,贾政无立足之地。”……①这里说的,虽是二百余年前封建社会上层的伦理之情,但移之孙犁幼时的乡村百姓家,或者更具体地说,移至那时的东辽城,几乎句句皆通。普通的农民家庭里,也可能发生着诸如此类的对话,所以,孙犁被感动得泪水盈眶,那是毫不奇怪的。他的这一表现倒是说明:十岁左右的孙犁已经十分善感,他以农民的质朴感情,自发地接受着这部名著的熏陶,同时也“自发地”向我们显示:我们民族的某些重要的伦理规范、价值观念等等,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田上抽出茁壮的嫩芽。据此可知,无论在家和在外,他大概都是一个容易受到父老们称赞的好孩子。
  他不可能想到以后会当作家,但实际上,一个未来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作家的灵魂,已经在他小小的躯壳里孕育、成长了。
  《红楼梦》之外,他还读过《封神演义》、《西游记》等。这些书大半都是借来的。因为要买一部小说,就得费去一两天的食用之需。那时孙家虽稍富裕,也还十分节俭,就连孙犁的小学课本,有些还是母亲求人抄写的,哪里舍得花钱去买这些“闲书”?在他读的这类小说中,《西游记》也是他顶喜欢的:“今天过一个山,明天过一个洞,全凭猴哥神通广大,变化无穷,战胜妖魔,得到西天。看这故事的时候,我们比唐僧还着急,一个山没过去,便想着下回书那个洞了……”①
  书之外,幼年的孙犁还喜欢画。他说:“人天生就是喜欢美的。”②这样说固然不错,因为在农村,多苦的人家,屋里都会有点儿美术,即使是从香烟盒上剪下的一只鸟儿、一张美人像也罢。但是,我们想在特殊的意义上再重复一遍这句话:孙犁的天性就是喜欢美的,对于美,他爱得比一般人更加执著,这是有目共睹的。对于美术,他从小就有一种追求,“就在我生活最不安定,最困难的时候,我的书箱里,我的案头,我的住室墙壁上,也总有一些画片。它们大多是我从杂志上裁下的。”“对于我钦佩的人物,比如托尔斯泰、契诃夫、高尔基,比如鲁迅,比如丁玲同志,比如阮玲玉,我都保存了他们的很多照片或是画像。”③这里说的,已经近乎一些特殊的习惯,因为一般人不会从杂志上裁下那么多画片,放在书箱、案头和张贴在墙壁上,何况又是生活最不安定、最困难的时候呢。至于他保存阮玲玉的照片,那也可以看出他用心之细。阮玲玉是30年代的著名电影演员,因婚姻问题受到报纸毁谤,于1935年自杀,死时才二十五岁。遗书中有“人言可畏”一句,有的记者还不服气,说报纸没有那么大力量。当时鲁迅先生曾仗义执言,以“赵令仪”的署名,在《太白》上发表《论“人言可畏”》①一文,驳斥了某些报纸的不负责任:“新闻的威力其实是并未全盘坠地的,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是强者,所以有时虽然吞声忍气,有时仍可以耀武扬威。于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发扬余威的好材料了,因为她颇有名,却无力。”孙犁当时二十二岁,他收集阮玲玉的照片,很可能是在她自杀之后,这样做,不只是对一个美的形象、美的灵魂的钦仰和怀念,更是对于正义的支持。对于丁玲也是如此。在30年代一度盛传丁玲在南京遇害,他和许多进步青年一样,是那样焦急、悬念。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在1980年11月2日给丁玲的信②里说:“我们这一代人,现在虽然也渐渐老了,但在30年代,我们还是年轻人的时候,都受过您在文学方面的强烈的影响。我那时崇拜您到了狂热的程度,我曾通过报刊杂志,注视您的生活和遭遇,作品的出版,还保存了杂志上登载的您的照片、手迹。在照片中,印象最深的,是登在《现代》上的,您去纱厂工作前对镜梳妆,打扮成一个青年女工模样的那一张,明眸皓腕,庄严肃穆,至今清晰如在目前。”在这些热诚的话里,读者能够感到,他在老年还保存着青年时代的天真,在对丁玲进行形容时,简直又回到青年时代去了。
  是的,爱美是人的天性,人都爱美,爱画,爱好看的色彩,等等;但是,恐怕远非人人爱得像孙犁那样有自己的选择,有深刻的内涵……。
  这个特点,在孙犁还是孩子时,就显示出来了。当然,那时他几乎没有机会欣赏到高级艺术,他能看到的,只是民间的、普及的,如年画之类。但是,正是这些进入千家万户的年画,给了他很多知识,使他知道了很多故事,特别是戏曲故事。每年春节,从旧历初一到十五,街上还出现一种用长绳串起来的作牙旗状的大型连环画,悬挂在大街之上,称“吊挂”,那是先在白布上涂一层粉,再绘以人物、山水、车马等,故事多来自封神、三国、五代残唐、杨家将等演义小说,一般妇女、儿童看不懂,已经读过这类书的孙犁是看得懂的。他也赶庙会和赶年集,那里卖画的多,是不用买门票的展览会,孙犁最喜欢去。在年集上,有年岁大的同学告诉他:如果去捅一下卖画人的屁股,他就会拿出一种叫做“手卷”的秘画,也叫“山西灶马”,好看极了。孙犁认为这些说法不经,没有去理。
  倘若说,东辽城小学那两间改作教室的泥房是第一课堂,那么,上面讲的这一切就是孙犁的第二课堂。看起来,这个第二课堂要生动、活泼得多。他在东辽城小学读了四年,至少在这四年中,他更喜欢这个第二课堂,他在这里找到了自己,也发现了世界,从某种意义上,也像孩子们走出“三味书屋”,来到了“百草园”吧。
  当然,他终究还要回到“三味书屋”去,回到第一课堂,何况,这时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三味书屋”早已变成国民小学了呢。
  在北方,农村学龄儿童的家长们有请老师吃饭的习惯,尤其在每年春天刚开学时,他们留有过年的酒菜,饭桌上还比较丰盛。孙犁的家里每年请两次老师,席间,他的叔父向老师要求,不要打孙犁,因为他有病。据我们想来,孙犁自幼文弱,好静不好动,不是讨打的顽皮孩子,叔父所以这样说,固有防患未然之意,多半则是体现了家长对孩子的爱护之心。
  在课堂上,他念的是新课本,没有读过什么古文,但在农村接触的文字,如公文告示、匾额对联、婚丧应酬文字等,还大都是文言或半文言。他读的第一篇古文,是本家“私乘”——即某种意义上的家史吧:父亲在安国县经商多年之后,一心为祖父立碑,请一位前清进士写了碑文,托小学老师教孙犁习读,以便在举行立碑仪式时当众朗诵。父亲把这事看得很重,除出于光宗耀祖之虔诚,还寄有望子成龙之意。这样,孙犁就在每天课后读起碑文来。他当时只有十岁,并不明白碑文的意思,完全是生吞活剥地读。立碑那天,他居然读得很成功,受到了人们的赞赏。他后来回忆这件事说:“这篇碑文的内容,已经完全不记得,经过几十年战争动乱,那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但是,那些之乎者也,那些抑扬顿挫,那些起承转合,那些空洞的颂扬之词,好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①
  孙犁后来喜欢读古书,也喜欢作些古文,这篇启蒙教材大概也起了些作用。
  游出一步——在安国
  本来,按照孙家的实际情况,当孙犁念完四年初小,就该务农或是出外习商;因父亲听信安国县邮政局长的话,发愿让他升学,以便考入邮政。他们认为,在邮政部门办事,就是得到了铁饭碗。对于一般人家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务实、更有吸引力的了。所以,就在孙家举行立碑“大典”的第二年,即1924年,他随父亲来到安国县城,进入高级小学,那年他十一岁。
  东辽城距安国县城六十华里,这一次他与父亲共骑一匹驴,父亲把他放在前面,在日影憧憧中蹒跚在乡间土路上,还真有一点儿古风呢。在路过河流、村庄的时候,父亲为加小心或是恭谦礼让,照例下来,牵着驴走,孙犁还是坐在上面。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他们才到了县城。
  安国县明时曾并入祁州,所以旧名又称祁州。它位于安平县的西北方向,再往北偏东下去一百二十华里,就是保定了。我们以后就会知道,安平——安国——保定,这个由三点连成的不等边三角形曲线,在孙犁的生命途程中是多么重要。这是孙犁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所迈出的最初几步,这几步,给他的学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使他逐步游向了时代激流的深处,在那里,他能够触摸到时代的强大脉搏,探听到生活的最新消息。
  安国县是有名的药材聚散之地,被人们称为“药都”。据传说,各路药材,不到祁州就不灵,必须在祁州转手,再运往全国各地。这种说法的真实性虽然值得怀疑,但对刺激药材生意的繁荣,客观上起了舆论的作用。“每年春冬庙会(药王庙),商贾云集,有川广云贵各帮。药商为了广招徕,演大戏,施舍重金,修饰药王庙,殿宇深邃,庙前有一对铁狮子,竖有两棵高大铁旗杆,数十里外就可以看到。”①北方平原上的一个县,能有如此气派,也堪称是一代之壮举,不朽之盛事了。
  孙犁随父亲进城,一到南关,就进了繁华地段:“先过药王庙……再过大药市、小药市,到处是黄芪味道,那时还都是人工切制药材。大街两旁都是店铺,真有些熙熙攘攘的意思。然后进南城门洞,有两道城门,都用铁皮铁钉包裹。”②写到这里,我们忽发奇想,报载:人参之乡吉林省集安市百岁老人很多,每万人中就有两名。有关人士分析,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喝的水、吃的饭,甚至还有呼吸的空气,都含人参成分,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得以延年益寿。那么,在“药都”呢?这里的黄芪味道,这里的千百种仙草龙骨,就没有使安国人民受到濡染?就没有影响他们的呼吸吐纳、生活起居?孙犁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对于这里的特殊生活环境和人们的生活习性,也会留下异样的印象吧?
  “永吉昌”店铺在城里石牌坊南边路东,东家姓张。孙犁的父亲这时已经升为“掌柜”,每天掌灯以后,坐在柜房的太师椅上,默默地抽着旱烟,看学徒们打算盘。夜晚,他睡在放钱的库房,孙犁很少进去,——他是和学徒们睡在一起。
  店铺也还有几分古雅:进了黑漆大门,有一座影壁,下面是鱼缸,种着玉簪花。进了院子,还有荷花和别的花草。
  店铺的对门是县教育局,父亲认识那里的几位督学。在孙犁入学考试的作文中,有一句“父亲在安国为商”,一位督学说,“为商”应写作“经商”,父亲叫孙犁谨记在心。他被录取了。店铺每日两餐,和孙犁上学的时间不一致,父亲在一家面铺给他立了个折子,中午在那里吃,晚饭回店铺吃,早饭则由父亲起早单做。
  这终归不很方便,半年以后,母亲和表姐便也来到安国,住在一家姓胡的闲院里。胡家是地主,雇有一名长工和一名女佣,父亲告诉孙犁,女主人是他的干娘,干爹是一家药店的东家,已经去世。干娘待孙犁很好,她的小儿子和孙犁同上高级小学,却对他有些歧视。
  给他留下了好感的,是一位干姐。这位干姐在女子高级小学读书,长得洁白、秀丽,好说笑,对孙犁很是热情、爱护。她的刺绣和画的桃花,也令孙犁神往。我们知道,孙犁从幼年时就喜欢画,但他自视手笨,“在学校时,美术一课,总是勉强交卷”①。现在遇到这样一位干姐,印象之好,可想而知了。
  干姐还好看《红楼梦》,有时坐在院子里,讲给孙犁的表姐听。这位表姐幼年丧母,由孙犁的母亲抚养成人,虽不识字,记忆力很好,她能记住和复述《红楼梦》里的故事。有现实生活中的两位女孩子做陪衬,也对《红楼梦》发生了浓厚兴趣的孙犁,该是有助于他对这部古典名著产生更多的联想吧!
  在封建传统势力很深的中国社会,才女是格外敏感的,但也常常因此“薄命”,因为强大的外在压力,很容易撞碎那由敏感的思维编织成的一个个好梦。不知是否和这一因素有关,那位干姐在结婚以后,不久就患肺病死去,连生命的结局,竟也和《红楼梦》中的人物相同。现实生活中的这个悲剧,也会令同样敏感的孙犁感到惆怅的吧!
  一般地说,孙犁对他童年接触过的女孩子,都留下了较为亲切、清晰的印象。除了这位干姐的故事,我们还从他的笔下得到一个远房妹妹的故事。那是在东辽城,在他还上初级小学的时候,也一并补叙在这里吧。
  他们住在同一条街上,又是一位“性格温柔,好说好笑,和我很合得来”②的女孩子。他们在过年时玩的“撞钟”游戏(即用铜钱在砖墙上撞击,远落者投近落者,击中为胜),已使一面墙“弹痕”累累,刻下了小儿女的无限情趣;至于他们一同养蚕的事,那更是用两双辛苦的小手,去共同编织一个美好的梦了。
  在北方的春天,当田间做为地界的桑棵刚长叶子的时候,儿童们的养蚕事业便开始了。因为北方桑树很少,他们只能在一个小纸盒子里养上几条蚕,希望它们吐出的丝,能够结成一片薄薄的“绵纸”,好去垫他们的墨盒。这事业不大,在孩子们却看得庄重,因为这关系到要把他们的愿望变成现实。何况,蚕儿又是那样娇嫩,常常是“喜剧还没演到一半,悲剧就开始了。蚕儿刚刚长大一些,正需要更多的桑叶,就绝粮了,只好喂它榆叶。榆叶有的是,无奈蚕不爱吃,眼看瘦下去,可怜巴巴的,有的饿死了,活下来的,到了时候,就有气无力地吐起丝来。”①在这艰难的事业中,孙犁和这位远房妹妹的蚕,放在一处养。她答应,她的蚕结出丝来,也铺在孙犁的墨盒里。“她虽然不念书,也知道,写好了字,就是我的锦绣前程。”②像别的孩子一样,她也只收获到一片薄薄的绵。她就献出这片薄绵,去帮助织造童年伙伴的锦绣前程……等到孙犁年老回乡,再次看到这位远房妹妹的时候,已经几乎认不出她来。她患过多年淋巴结核,脖颈和胸前留下了一片伤疤,同时性格也由“温柔”变得泼辣,人称“不好惹”。对此,孙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不要责备童年的伴侣吧。人生之路,各式各样……美丽的梦只有开端,只有序曲,也是可爱的。我们的童年,是值得留恋的,值得回味的。”“她对我,也会是失望的。我写的文章,谈不上经国纬业,只有些小说唱本。并没有体现出,她给我的那一片片小小的丝绵,所代表的天真无邪的情意。”①这位远房妹妹和上面讲到的干姐,还有一位盼儿,都给孙犁的童年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人们会发现:这位曾因长于塑造妇女形象而称誉文坛的作家,原来从童年时起就对他的一些小女伴怀有深刻而友善的印象。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在他的笔下看到这类小男伴②。同样有个性和有斤两的小男伴,也许在今后会从他的笔下降临?不过,即令真是这样,那也是迟到的了。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二回里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看起来,这位作家在后来者中也不难找到同调。
  再回过头来说安国吧。孙犁在这里度过了很有意义的两年,他所在的高级小学,位于城内东北角,那里原先是一座文庙。学校的设备也还完善,特别是阅览室里有许多“五四”前后出现的新的期刊,如《东方杂志》、《教育杂志》、《学生杂志》、《妇女杂志》、《儿童世界》等等,以及许多新文学作品(尤其是文学研究会作家的作品),如叶绍钧、许地山、刘大杰等人的小说,使他“眼界大开”③。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潮掀起之后,它的汹涌澎湃的激流,终于越过城市的高墙和田间小路,涌向这个小小的县城来了,这使孙犁有机会在小学时代就受到了“五四”进步思潮的启蒙教育。安国县高级小学的功课,却不令孙犁感到兴味,“学校的教学质量,我不好评议,只记得那些老师,都是循规蹈矩,借以糊口,并没有什么先进突出之处。”这样,老师也就不大受到尊重。因为校长和几位老师都姓刘,学生就都给他们各起绰号,以示区别。教孙犁国文的老师叫大鼻子刘,有一天上课,他叫学生们提问,孙犁问:什么叫“天真烂漫”?他笑而不答,使孙犁莫名其妙。直到后来孙犁也教小学,才悟出这是教员的滑头,就是他当时也想不出怎样解答。coc1①孙犁:《蚕桑之事》,1987年8月23日《光明日报》。
  ②在《乡里旧闻·干巴》(《孙犁文集》第四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一节中,他写了一个叫“小变儿”的孩子,但这孩子的性别问题,一直是村民们的一个谜,还没等人们弄清,这孩子就因为到没人看见的水坑去洗澡,淹死了。
  ③《〈善閛纪年〉摘抄·在安国县》,《孙犁文集》第七卷,百花文艺出吧1982年版。coc2
  父亲一直想着让孙犁考邮政。后来,一位青年邮务员分配到安国县邮局,父亲就叫孙犁和他交好。在他公休的时候,孙犁常和他到城墙上散步。他好像并不鼓励眼前的小伙伴谋得邮政的职业,相反,倒是常常感叹这一职业的寂寞,枯燥,远离家乡,举目无亲……父亲还请了一位老秀才,做孙犁的课外老师,专门教他念古文。他教孙犁念的是一部《古文释义》,还在集市上代买过一部《诗韵合璧》,想让孙犁攻习。时代不同了,老秀才已成背时人物,失了先前的精气神。孙犁看他走在街上的那种潦倒状态,以为古文是和这种人物紧密相联的,实在鼓不起学习兴趣。这样,他教的《古文释义》没有给孙犁留下多少印象,那部《诗韵合璧》也被丢到一旁去了。
  两年后,孙犁到了保定,母亲和表姐也搬回原籍。
  再见,故乡
  像一只翅膀渐渐变硬的小鸟,孙犁飞出了东辽城,现在,就要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了。他就要离开故乡的田野和乡亲们的熟悉的面孔,到一个比较陌生的城市去了。
  一般说来,他降生的滹沱河畔的那个小村庄及其周围,大不过方圆几十里吧,在自给自足的、极少变动的农业社会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都可能不会走出这个家乡的圈子。我们说过,由于时代的变化,农业社会的“稳定性”正在受到冲击和破坏,农村也在逼迫或选择着自己各式各样的子弟进入城市。从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看,孙犁比一般同龄人占有优势,是农村中的“尖子”,他之被时代的浪潮率先裹挟而去,是必然的。那时的一个中学生,在农村里,就是凤毛麟角了。
  但这对孙犁来说,并不是轻松的事。像他自己说的:他这人家乡观念重,安土重迁。在他已经度过的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他真正呆在家乡的时间很短,只有十几年的样子,其余的时间,全在外地度过。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晋察冀,也无论是在歌声不落的延安,抑或是在喧嚣纷扰的天津,他都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思乡的感情。离开家乡这些年来,他常常是身在江海,心怀“魏阙”,在外地生活的时间虽然长,感情的重心却总在故乡身上。在他和故乡之间,有一种默契,这默契可以用印度古代作家迦梨陀娑的剧本中的人物对话来表示:黄昏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你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出我的心。①
  人们对故乡的感情,是从童年时起就培养起来的。孙犁曾说,爱国主义是人的一种天性。我们还可以说,乡情也是一种天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一种感情。在孙犁的童年世界中,故乡处处显示着她的魅力,——一种具有创造精神的魅力。譬如农村唱大戏,单看戏班的水平和演出条件,它们无法和城市相比,但在故乡的土地上演出,由于环境的参与作用,演出的场面就变得精彩多了:我的村庄小,记忆中,只唱过一次大戏。虽然只唱了一次,却是高价请来的有名的戏班,得到远近称赞。并一直传说:我们村不唱是不唱,一唱就惊人……
  唱戏一般是三天三夜。天气正在炎热,戏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挤进去就是一身透汗。而有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此时刻,好表现一下力气,去“扒台板”看戏。所谓扒台板,就是把小褂一脱,缠在腰里,从台下侧身而入,硬拱进去。然后扒住台板,用背往后一靠。身后万人,为之披靡,一片人浪,向后拥去。戏台照棚,为之动摇。管台人员只好大声喊叫,要求他稳定下来。他却得意洋洋,旁若无人地看起戏来。出来时,还是从台下钻出,并夸口说,他看见坤角的小脚了。①这戏唱得确有生气,不然,在那炎热的天气(当时正是夏秋之间,农民连得透雨,眼看丰收有望,才酬神谢雨,花钱演戏的),哪来的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又何须好事者来扒台板?京戏或河北梆子,本来都源于民间,是因为得到群众生活的营养,才蔚然成风、飞黄腾达、闯进宫廷和通都大邑的。现在,这类戏在民间演,就是回了娘家,它们吸吮着大地的乳汁,和群众声息相通,所以才能达到台上台下,心照不宣,一曲未终,万头攒动。这些,就是故乡的参与作用。故乡,是有创造能力、创造意识的。戏是这样,人也是这样,都需要来自故乡和大地的营养。特别是像孙犁这样具有文学禀赋和气质的人,更是如此。上面是他幼时在家乡看戏的情景,中年以后,这情景变成了他的著名长篇小说《风云初记》里的一个场面:
  ……在从前,乡村演唱大戏,总得请上几个管台的人,管台的工作,是维持台下的秩序。乡下人看戏,要拼着全部力气和一身大汗。戏唱到热闹中间,比如《小放牛》唱到牧童和小姑娘对舞对唱,《喜荣归》唱到花头一手叉腰一手扬着花手娟来回踏碎步,《柜中缘》唱到哥哥要开柜、妹妹不让开的时候,台下就像突然遇到狂风的河水一样,乱挤乱动起来。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讲究看戏扒台板,就像城里的阔人,听戏要占前五排一样。他们通常是把小褂一扒,三五个人一牵手,就从人群里劈进去。挤到戏台前边,双手一扒台板,然后用千钧的力量一撅屁股,这一动作,往后说可以使整个台下的人群向后一推,摧折两手粗的杉篙,压倒照棚外的小贩;往前说,可以使戏台摇摇欲坠,演员失色,锣鼓失声。当这个时候,管台的人,就站到台前边来了,他们一手提着烟袋荷包,一手一按一扬地喊;“乡亲们!这是和谁过不去呀?还看不看戏呀?”态度既从容又急迫。这样台下就会渐渐安静起来,管台的笑一笑,又退回打锣鼓的后面,抽着烟看戏去了。①
  像这样的描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鲁迅的小说《社戏》,它们都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都得自童年时期对故乡生活的记忆。作家的生命力,是和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同时存在的,第一个赋予这种生命力以内容和形式的,便是故乡。也正因为是第一个,故乡对于作家的生命形式,具有创造意味。有人说,作家的本钱是他的童年,那意义,也和这里说的差不多吧!
  故乡带给他许多喜悦。哪怕是一副简单的锣鼓,故乡的敲打声也最有诱惑力。每年春节前后,有多少个夜晚,孙犁被这敲打声从家里召唤出来,和孩子们一起,加入到成年人的“联欢”队伍。乡亲们也是刚放下饭碗,集在街头,围着一面放在木架上的大鼓,有的敲着锣,有的扬起镲,兴致勃勃地敲打起来。特别是那鼓手,抡起两只鼓槌,交替敲着鼓心和边缘,随意地变化着音响和节奏,以调剂人们的情绪。鼓是这些打击乐器中的主力,也起指挥作用,因而鼓手就成了这支乐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了。如果遇有求雨或出村赛会,那更是鼓手施展技艺的机会,他们高高站在拉着鼓行进的大车上,舞动鼓槌,击出各种花点,不断地把人们的情绪引向高潮。在北方,几乎每个村庄都有这样一副锣鼓,通过娱乐,起到了联络感情的作用。
  比起锣鼓,更简单的是冬季夜晚更夫敲打木梆子的声音。这也给幼年的孙犁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东辽城虽然只有百来户人家,倒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由富户出些粮食,雇用一名更夫,每逢夜深,更夫沿街巡逻,徐缓的、钟摆似的梆点清晰可闻,人们习以为常,并不扰乱梦的安宁。相反,人们还可以从打更的遍数,推算着天明的时间。当梆点变得急促繁乱起来,人们就要警惕了,那是更夫发现了可疑的情况。这时,孙犁的母亲就会机警地坐起,披衣谛听。其实并没有什么情况,过了一会儿,梆点又变得钟摆似的单调、平缓,母亲就又吹灯睡下了。
  在打更的人里边,有一个他叫做“根雨叔”的人,和他家是近枝。每逢根雨叔打更,对他家尤其有个关照,虽然孙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还是一直打到门前。遇有什么紧急情况,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在冬季的夜晚,农民用这简单的声音,传递着温暖的关切。根雨叔自己的境遇却不大好。他的父亲嫌儿子不够孝顺,上吊死去;他到老来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学了父亲的样子。这在村民中留下话柄:一辈儿跟一辈儿,辈辈不错制儿。其实,农村中的这些不幸,多半都为一个“穷”。所以,幼时听惯了打更声的作家,老年发出了这样的慨叹:“延续了两代人的悲剧,现在可以结束了吧?”①在故乡的冬夜,孙犁虽然听了那么多年平缓中时现杂乱的梆点,却没有发生过什么盗案(除去偷鸡摸狗的小事)。大的抢案,他在全县也只听说过发生一次。“这并不是说,那个时候,就是什么太平盛世。我只是觉得那时农村的民风淳朴,多数人有恒产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知道犯法的可耻。”“后来我读了一些小说,听了一些评书,看了一些戏,又知道盗贼之中也有所谓英雄,也重什么义气,有人并因此当了将帅,当了帝王。觉得其中也有很多可以同情的地方,有很多耸人听闻的罗曼史。”②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死,却使他不能忘记,那就是第一个借给他《红楼梦》的“四喜叔”。四喜叔中年潦例,每逢集市,就挟把切肉刀,帮人家卖熟肉。无论是牛肉、马肉或驴肉,在他那明亮锋利的刀口下,都像刨花一样飞扬出来,整齐地码在圆形的肉案上,给顾客夹起烧饼来,既好看又好吃。在他工作的时候,四周往往围满了人,他则顾盼神飞,谈笑自若。他的令人赞赏的刀法,使他获得了一个浑名——“飞刀刘四”。有一次散集后,主人请他吃了顿饱饭,又喝了一些酒,他就挟着菜刀回去了。走在路上,迎面过来一辆自行车,他忽然大喊一声:
  “下来!”
  “下来干什么?”那人认得他。
  “把车子给我!”
  “给你干什么?”
  “不给,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扬。
  那人回头就报了案。他也回家睡觉,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第二天早晨,他被捉进县城。县长不问青红皂白,把他枪毙,作为“治绩”向上报告。像阿Q一样,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落了个大团圆结局,那本孙犁读过的《红楼梦》也不知去向了。对于这个不幸的事件,孙犁的结论是:“看起来,是生活决定着他的命运,而不是书。而在我的童年时代,是和小小的书本同时,痛苦地看到了严酷的生活本身。”①孙犁很爱故乡的风俗。有时候,这些风俗也在揭示着生活的另外一些方面,它们使孙犁兴奋,也使他思索。下面便是一例:
  小康之家,遇有丧事,则请小戏一台,也有亲友送的。所谓小戏,就是街上摆一张方桌,四条板凳,有八个吹鼓手,坐在那里吹唱。并不化妆,一人可演几个角色,并且手中不离乐器。桌上放着酒菜,边演边吃喝。有人来吊孝,则停戏奏哀乐。男女围观,灵前有戚戚之容,戏前有欢乐之意。中国的风俗,最通人情,达世故,有辩证法。①一般认为,比起城市,农村中的人物总是更保守、更封建一些。其实并不尽然,这里也有相当“开放”的人物。孙犁家的前邻,有一位和英法联军交战时伤了一只眼的农民,人们叫他瞎老亭。也许是英雄失意吧,他总是一个人呆呆地、直直地坐在屋门口,坏了的眼睛紧闭着,面容愁惨,老像回忆着什么不愉快的事。他这样子,孩子们见了有些怕,不敢接近他,村里人也不大到他那里去。但是,他的一个邻居寡妇却常到他那里去,并且半公开地在夜间和他作伴。这位老年寡妇毫不隐讳地对妇女们说:“神仙还救苦救难哩,我就是这样,才和他好的。”②这事出在孙犁的故乡,也是一种很新鲜的见解。
  下层人民有他们自己观察问题的方法,有他们自己的道德视角,也有他们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他们不读书,固然较少开化,但也容易依直接经验定取舍、权利害,不受书本成法的限制。孙犁多年以后,写过一篇《香菊的母亲》,对于那位和丈夫的弟弟共同生儿育女的中年妇女,也进行了道德方面的辩护。
  总之,孙犁的故乡也许方圆不过几十里,但就它的蕴纳看,就它所具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地理、风俗、人物等各个方面的一般面貌看,却也能代表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至少在农村这个范围里是这样。所以,这方圆几十里,实在也并不小。
  孙犁的故乡是如此厚实有力,作为他童年时期的摇篮,他从这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有力气向更远、更大的天地飞翔了。
  再见吧,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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