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历险小说>> 卡尔·麦 Karl May   德国 Germany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1842年2月25日1912年3月30日)
印第安酋长
  作者:卡尔·麦[德]
  周正安 译
  一条铁路将向西部延伸,“老铁手”和“三叶草”来到印第安人领地,在部落间的冲突中,阿帕奇人的酋长“好太阳”饮弹身亡,美丽的姑娘“丽日”追求文明与爱情被人杀害,年轻的温内图踏上了复仇之路……
  01、青角
  02、克雷基·佩特拉
  03、与奇奥瓦人结盟
  04、温内图被俘
  05、“闪电快刀”
  06、在刑柱上
  07、歃血为盟
  08、黄金的诅咒
  09、跟踪追击
  10、塞姆获救
1.青角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
  “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
  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别以为我那时承认或者说知道这个侮辱人的称呼和我正相配!才不呢,要知道“青角”最大的特点就是总认为别人太“嫩”。
  ——恰恰相反,我认为自己是个聪明绝顶、经验丰富的人,我可是——按习惯的说法——上过大学的,而且从没有怯过考场。我那时还不明白,生活才是真正的大学,学生时刻都在接受命运的考验。故乡沉闷的环境、增长见识的愿望以及天生对成功的渴望驱使我远渡重洋来到美国,那里当时的条件对一个野心勃勃谋求发展的年轻人来说,比如今要好得多。我本可以在东部安顿下来,可大西部吸引着我。我打零工,用挣的钱把自己好好地包装了一番,心中充满快乐和勇气,就这样来到了圣路易斯。在那儿,好运气引我进入一个德国家庭,让我暂时安顿下来,当了家庭教师。这家的社交圈子里有位亨瑞先生,他是个怪人,以制枪为业,具有一种艺术家的热情,时常以那种源自故土的老派的自豪感称自己为“枪匠亨瑞先生”。
  他是个仁慈善良的大好人,但表面上看起来恰恰相反。他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家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对待自己的顾客也简单生硬,其实顾客也只是因为他的货好才来找他。在一次恐怖事件中他失去了妻子儿女,他从不提这事,我根据一些暗示猜测,他们是在一场突袭中被杀害的。这遭遇使他变得粗暴异常。他也许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粗鲁。他的内心是温柔善良的,每当我提起故乡和心中牵挂着的家人,常会发现他的眼睛湿润起来。
  在他告诉我之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一个老人,偏偏会对我这么一个年轻人表现出偏爱。自我来后,他比以前来得勤了,他听我讲课,老是缠着我,最后竟邀请我去看他——还不曾有人如此受他青睐,因此我尽量避免使用他给我的权利。看来他一点儿也不欣赏我的谨慎。一天晚上我去了他那儿,他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和招呼我时的口气——他连“晚上好”也没说——我至今还记得。
  “昨天您呆在哪儿,先生?”
  “在家。”
  “那前天呢?”
  “也在家。”
  “呸!别蒙我了!翅膀像您这么嫩的鸟儿,不会呆在窝里。他们到处都伸一嘴,就是不去该去的地方!”
  “那么您说我该去哪儿呢?”
  “到我这儿来,知道吗?我早就想问您点儿事儿了。”
  “那为什么一直没问呢?”
  “因为我一直不想,听见了吗?”
  “那什么时候想呢?”
  “没准儿就是今天。”
  “那您尽管问吧!”我一边说一边坐在他干活儿的那张椅子上。
  他惊奇地看着我大摇其头。
  “尽管问!就好像我想跟一个‘青角’谈话之前还得先征求他的同意似的。”
  “‘青角’?”我重复了一遍,皱起眉头,因为我感觉受到了侮辱。“我想,亨瑞先生,您这话是没留意脱口而出的吧?”
  “别自以为是了,先生!我是想好了才说的,您就是个‘青角’,简直太青了!您那些书本都装在您脑子里,这不假。奇怪的是您教给那些人什么。这个年轻人很清楚星星离这儿有多远,内布卡特纳国王在砖头上写了些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有多重!——因为他知道这些,就以为自己是个聪明家伙了!可是您给我听明白,只有把鼻子插到生活里去——大概得五十年吧——您才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聪明。您现在知道的那些东西算不了什么,简直什么也不是。您现在的能耐更是没有用。您连开枪都不会!”
  他用一种极端轻蔑的口气说出这番话,而且他那么肯定,好像他自己说的话非常正确。
  “不会开枪?哼!”我微笑着回答。“这大概就是您要问我的问题吧?”
  “对,这就是。那么清说吧!”
  “您只要交给我一支好枪,我就回答,否则就不。”
  他把正镟着的枪膛放到一边,起身走近我,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我。
  “交给您一支枪?决不!我的枪只交到能给我带来荣誉的人的手里。”
  “我有这样一双手。”我向他点着头。
  他又斜眼打量了我一下,坐下去,重新开始镟他的枪膛,嘴里嘟囔着:
  “好一个青角!放肆得简直能把我逼疯!”
  我随他去说,因为我了解他。我抽出支烟点上。接下来大概有一刻钟的工夫谁都没吱声。后来他再也忍不住了。他一边把枪膛举起来对着光看,一边说:
  “打枪可比看星星或者念内布卡特纳国王的砖头难,知道吗?您摸过枪吗?”
  “经常摸。”
  “也瞄过准儿,扣过扳机?”
  “我想是的。”我给逗乐了。
  “打中了吗?”
  “当然!”
  他一下子把查看过的枪膛放下,再次看着我说道:
  “打中了,当然!可打中了什么?”
  “自然是靶子了。”
  “什么?您是当真要哄骗我吗?”
  “是声明,不是哄骗。这是真的。”
  “见鬼去吧,先生!真不明白您是怎么回事。我相信,就算是射一堵有十米长五米宽的墙,您也得射偏了。可您还在这儿一本正经地发表声明,简直能把人气炸了。我可不是您教的那个小孩儿知道吗?像您这样的一个青角、书虫,也想打枪!钻在那些土耳其、阿拉伯、还有别的什么破书堆里,还想有时间打枪!把那边钉子上挂着的那支老枪拿下来做个瞄准儿的样儿!这是杆猎熊枪,是我的手拿过的最好的枪。”
  我走过去,把枪摘下来,端起来瞄准儿。
  “哈罗!”亨瑞喊着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儿?您拿这枪就像拿一根手杖,这可是我所知道的最重的一杆枪啊!您有这么大劲儿吗?”
  我不答话,用右手抓住他系着纽扣儿的上衣下摆和裤带,把他举了起来。
  “行了行了!”他大叫。“放开我!您比我的比尔劲儿大多了呢。”
  “您的比尔?他是谁?”
  “是我儿子,他——不提这个了!他死了,跟别人一样。他答应要做个有能耐的人,可我不在的时候,他和他们一块儿被杀了。您和他个头儿差不多,眼睛几乎跟他的一样,嘴也是。所以我对您——喏,这不关您的事儿!”
  一种深刻的悲哀布在他脸上,他用手抹了一把,以惯用的语气说下去:
  “可是先生,以您这样的力气,却一心扑在书本上,太可惜了。您该锻炼身体!”
  “我练了。”
  “真的吗?”
  “真的。”
  “拳击?”
  “我们那儿不练这个。但是体操和摔跤我都练。”
  “骑马呢?”
  “也练!”
  “击剑呢?”
  “教过别人。”
  “先生,别吹牛!”
  “您想试试吗?”
  “谢谢了!已经够了!还得干活呢。坐下坐下!”
  他回到他的椅子那儿,我也按照他说的做了。接下来的对话只是在蹦单字罢了,亨瑞的脑子里似乎正转着什么重要的事儿。忽然,他从他的活计上抬起头来,问道:
  “您搞数学吗?”
  “数学曾是我最喜欢的学科之一。”
  “代数、几何?”
  “当然!”
  “丈量土地呢?”
  “尤其喜欢。我经常带着测量仪器到处跑,就是为了自己开心。”
  “您能测量?是真的?”
  “是的。我参加过测量长度和高度的工作,虽然我不想说自己是个合格的测量师。”
  “哦——很好,好极了!”
  “您为什么问这个,亨瑞先生?”
  “我自有原因,明白吗?您现在还不用知道这个,到时候会知道的。我先得——哦对,我先得确信您会打枪。”
  “那就考考我吧!”
  “我会的;这您就放心好了。您明天早上什么时候开始上课?”
  “八点。”
  “那就六点来找我吧!我们去靶场,我在那儿枝枪。”
  “为什么那么早?”
  “因为我不想等太久。我要用事实证明您是个‘青角’。不过这会儿不说这个了,还有别的更重要的事儿要干。”
  他从一个盒子里拿出一块多棱铁,开始挫它的角儿。我发现它的每一面上都有一个孔。
  他干得是那么聚精会神,似乎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他的眼睛闪着光,当他不时地打量他的作品时,几乎带着一种爱慕的表情。这块铁对他一定非常重要。我很想知道原因,于是问他:
  “用这个也能做成枪的零件儿吗,亨瑞先生?”
  “对”,他答道,好像才想起来我还在那儿。
  “可我没见过哪种枪还有这么一个部件儿”,我提出了质疑。
  “我认为有。会有的。大概会叫亨瑞牌儿吧。”
  “啊,是一项新发明?”
  “是的。”
  “那么能告诉我这个秘密吗?”
  好一会儿工夫,他往那些孔里面看着,向各个方向转动那块铁,几次把它放到枪膛末端,最后终于说道:
  “能,我信任您,因为我知道,虽然您是个地地道道的‘青角’,可您善于沉默。所以我可以告诉您这东西将来是个什么。这是个接套,是二十五发的连发枪。”
  “不可能!”
  “住嘴!我还没有傻到去做不可能的事情。”
  “可您必须得有能装二十五发子弹的弹仓!”
  “我有。”
  “那它们会又大又不轻便,会碍事的。”
  “只有一个弹仓。很轻便,一点儿也不碍事。这块铁就是弹仓。”
  “用它作弹仓?热度问题怎么办?弹仓不会变得太热吗?”
  “决不会。枪膛的材料和处理方法是我的秘密。再说,有必要一发接一发地把二十五发子弹一下都打出去吗?”
  “很少。”
  “就是嘛!这块铁会通过一个特殊的机械装置滚动。二十五个孔里装二十五发子弹。每打一枪转一下,把下一颗子弹推进枪膛。这个念头我转了好多年都没成功。现在看来行了。我这个枪匠已经有了个好名声,现在我就要名声大振了,我会挣到很多钱。”
  “外加一颗坏良心!”
  他惊奇地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问:
  “一颗坏良心?怎么会?”
  “您不认为,一个杀人凶手得有颗坏良心吗?”
  “该死!您难道想说我是个杀人凶手吗?”
  “现在还不是;可很快就是了,因为助长杀人和杀人一样严重。”
  “见鬼去吧!我不会助长杀人行为的,哪怕只有一次。”
  “一次?可能会是一次大屠杀!您想想看:一旦您造成了能一气儿连发二十五发子弹的枪,而这枪随便到了哪个无赖手里,那么不久,那边的大草原上、原始森林里、山谷中就会爆发一场残酷的大屠杀。那些可怜的印第安人会像草原狼一样被打死,再过些年就再也没有印第安人了!您想让您的良心背上这个包袱吗?”
  他瞪着我不做声。
  “而且”,我接着说,“如果每个人都能买到这件凶器,您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卖掉成千上万支,可野马野牛以及一切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野兽就要灭绝了。成千上万的坏猎人会带着您这种连发枪到大西部去。人和野兽会血流成河,用不了多久大峡谷两侧地带就会了无生机了。”
  “该死!”他喊起来。“您真是刚刚从德国到这儿来的吗?”
  “是的。”
  “以前从没来过?”
  “没有。”
  “难怪是个纯纯粹粹的‘青角’!而且这个年轻人还这么多话,就好像他是所有印第安人的祖宗,已经在这儿活了上千年了似的!年轻人,别以为您能打动我!就算一切都像您说的那样,我也决不会想到要开一家造枪厂的。我是个孤独的人,愿意一直孤独下去。我没有兴趣去和上百个乃至更多的工人生气。”
  “如果是为了挣钱,您可以为您的发明申请专利,然后把它卖掉。”
  “您等着瞧吧,先生!到现在为止,我得到了我需要的一切。而且我想,就是以后,我没有专利也不会受什么苦。现在您回家去吧!我没兴趣听一只翅膀还没长硬、还不会唱歌的乌儿在这儿卿卿喳喳了。”
  我一点儿也不在乎他的这些粗话,他就是这样,我很清楚,他喜欢上我了,想在各方面尽其所能帮助我。于是我把手伸给他,等他用力握过之后,就走了。
  我还不知道这个晚上对我有多么重要,也想不到那杆被他称为老枪的沉重的猎熊枪和尚未完成的亨瑞连发枪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扮演了多么重要的角色。第二天早上我很兴奋,因为我打枪打得很多也很好。我坚信自己能经受住老朋友的考验。
  清晨六点我准时到了他那儿,他已经在等着我了。他把手伸给我,一丝嘲讽的微笑在他苍老粗糙的脸上一掠而过。
  “欢迎,先生!您看上去好像必胜无疑!您以为您会射中我昨天晚上提到的那堵墙吗?”
  “我希望如此。”
  “那我们就出发吧!我拿一杆轻点儿的枪,您扛那杆猎熊枪。我可不想拖着这么个累赘。”
  他挎上一支较轻的双筒来复枪,我拿上他不愿扛的那支老枪。在他的靶场上,他给两支枪都上了膛,自己先用来复枪打了两枪,然后轮到我打猎熊枪了。我还不熟悉这支枪,第一发打到了靶子上黑色区域的边缘。第二发就好多了。第三枪正中靶心,接下来几颗子弹都是从第三颗打出的洞里穿过去的。我每打一枪,亨瑞的惊讶就增长一分。我又试了试那支来复枪,当我取得了同样的成绩以后,他已经相当惊奇和激动了。
  “先生,您要么有魔鬼相帮,要么天生就该是个牛仔!我还从没见过哪个青角能这样打枪!”
  “魔鬼没帮我,亨瑞先生”,我笑道。“我可不想跟魔鬼有什么瓜葛。”
  “如果当牛仔就是您的责任,甚至是您的义务,您对此有兴趣吗?”
  “怎么没有?”
  “那好,让咱们看看这个‘青角’能成就点儿什么。您能骑马吧?”
  “万不得已的时候。”
  “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说不像您打枪那么棒?”
  “呸!骑马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上马太难了。一旦我骑上去,大概就没有哪匹马能把我摔下来了。”
  他审视着我,看我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看我自然轻松的样子,于是他说道:
  “是这样吗?您大概想膘在马鬃上吧?那您就错了。您说得很对:上马最难,因为您得自己上去。下马就容易多了;马会帮忙的,所以就快多了。”
  “可马不帮我的忙!”
  “是吗?咱们看看再说!您有没有兴趣试一试?”
  “有兴趣。”
  “那走吧!现在是七点,您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到马贩子吉姆·科尔纳那儿去,他有一匹红鬃白马,它会帮您的忙的。”
  我们转回城里,去找那马贩子,他有一个宽阔的跑马场,周围是一圈马厩。科尔纳本人走上前来问我们要干什么。
  “这位年轻人声称没有马能把他甩下来,”亨瑞解释道。“您怎么想,科尔纳先生?您想不想让他试试您那匹带红鬃的白马?”
  那马贩子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这副骨头架子看上去不错,有弹性;再说年轻人不像老年人那样容易摔断脖子。如果这位绅士愿意试试白马,我没意见。”
  过了一会儿,两个伙计把那匹配好鞍的马牵出马厩。马很不老实,一心想要挣脱。老亨瑞为我担起心来,让我放弃。可我呢——一是并不害怕,二是这可是一件事关荣誉的事。我让人给我根鞭子,绑上马刺,然后试着跃上马背,马不乐意,我试了好几次才成功。还没等我在马背上坐好,伙计们就忙着跑开了,马则四蹄腾空一跃而起,接着又跃向一边。我抓住鞍子,脚刚伸进马镫,马就开始的蹶子,并对着墙冲过去,要把我蹭下来。接下来是骑手和马之间的一场恶斗:我仅有的一点儿手段全都用上了,大腿也用了全力,我赢得了最终的胜利。下马的时候,我累得腿直颤悠;那马也浑身淌汗,大团大团地口吐白沫,现在它变得驯服了。
  马贩子为他的马担起心来。他让人给马里上单子,牵着慢慢地遛,随后他转向我。
  “这我可没想到,年轻人。我还以为,马刚一跳您就会立刻躺在地上。您不用付钱,如果您愿意帮我一个忙,您就以后再来,给我把这匹马驯得服服帖帖的!这马十块钱可不能卖,因为它可不是匹一般的马,如果它被驯服了,我就能做笔好买卖。”
  “如果这样,我是非常乐意的。”我回答道。
  自从我下了马,亨瑞还一言未发,只是一个劲儿地摇着头看我。这会儿他把手一拍,喊道:
  “这个‘青角’真是个不一般的‘青角’,简直是非同寻常!非但没把自己摔到地上,反倒把马累了个半死!这是谁教给您的,先生?”
  “是命运——有一天它把一匹从不让人骑的匈牙利草原马送到了我胯下,我一步步制服了它,自己也差点儿丢了性命。”
  “感谢那家伙!谢谢那把老软垫椅子,它不会反对我在它上面坐一坐的。来,我们走吧!我头晕得厉害。不过我没白看您打枪和骑马,这您可以相信。”
  于是我们就各自回家了。接下来的两天他都没露面,我也没机会去看他。到第三天下午他来找我了,他知道我这会儿没事儿。
  “您有兴趣和我一块儿去散步吗?”他问。
  “去哪儿?”
  “到一位很想认识您的先生那儿去。”
  “想认识我?为什么?”
  “这您准能猜出来:因为他还从没见过‘青角’。”
  “那我去,他会目瞪口呆的。”
  亨瑞今天的神色显得格外狡黠、活泼。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这是想让人惊喜一下。我们穿过几条街后,他领着我走进一家店铺,店铺有一扇朝街的宽大玻璃门。他走得那么快,我都来不及看清玻璃门上的金色字母,但我似乎看见了“办公室”和“测绘”这两个字。不久事实就证明,我没有看错。
  三位先生坐在那儿,他们极热情地迎接亨瑞先生,对我则客客气气,带着掩饰不住的好奇。桌上摊着地图、图纸,其间是各种测量工具。原来我们是在一家测绘事务所里。
  我闹不清此行的目的是什么。他没什么要订购或是要咨询的,仿佛只是为了要海聊一番才跑到这儿来。谈话不一会儿就热烈起来,毫不奇怪,话题最终转到了屋子里的测量工具上,我很高兴,因为假如谈美国,我知之甚少;谈这个,我就能很投入地参加谈话了。
  亨瑞今天似乎特别热衷于丈量土地的技术。他什么都想知道,我被引入谈话之中,在那儿一个劲儿地解答问题,解释各种工具的用途,讲述地图和图纸的绘制。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青角’,竟然没有觉察到他的用意所在。直到我大谈了一番坐标测绘、极点测量法、对角线测量法、周边量法、重复法、三角法的实质和区别之后,才注意到那三位先生在悄悄地向枪匠』点头,发觉事情有点儿奇怪。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向亨瑞示意我想走了。他没有反对。告别时的气氛比见面时还要热烈——这次他们对我也很热情。
  离开测绘所后,亨瑞把手放在我肩上,脸上满意十足的样子。他说:
  “先生,男子汉,小伙子,‘青角’,您让我很开心!我真为您感到骄傲!”
  “骄傲?为什么?”
  “因为您的表现超过了我的推荐和那些人的期望!”
  “推荐?期望?我不明白。”
  “其实,这事儿很简单。前一阵儿您说您会丈量土地,为了证实一下您是不是在吹牛,我把您带到那些绅士们那儿,他们是我的老熟人,我想借他们探探您的虚实。而您,肚子里确实有货,很给面子。”
  “吹牛?亨瑞先生,如果您认为我干得出那种事来,我就不会再去看您了!”
  “别逗了!您不会剥夺我这个老头因见到您而感到快乐的权利吧——您知道这个,是因为您像我的儿子。您大概去过马贩子那儿了吧?”
  “每天早上都去。”
  “您骑那匹白马了?”
  “骑了。”
  “它出息了没有?”
  “我想是的。只是我怀疑买主是否也能像我一样对付它。它只跟我熟,别的无论什么人都得被它甩下来。”
  “我很高兴,太高兴了!看来,它只想驮‘青角’。跟我一块儿过这条横街吧!我知道那边有家餐厅,吃的很不错,喝的更好。您考得棒极了,得庆祝一下。”
  我搞不懂亨瑞——他像是换了个人。他,一个孤僻、内向的人,要上一家餐厅去吃饭!他的脸也异于平常,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响亮快活。他提到了考试,这个词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在这儿,它也许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从这天起亨瑞天天来看我,就好像我是一个他很快会失去的亲爱的朋友。但是他不容我对这种偏爱感到自豪,随时准备着用“青角”这个气人的字眼儿给我泼一盆凉水。
  奇怪的是,我任教的那个家庭也起了变化。父母显然越来越重视我了,孩子们也变乖了。他们悄悄注视我的目光令我不解,可以说很亲切,也可以说很惋惜。
  就在对测绘所的造访之后过了大约两星期的一天,女主人请我那天晚上不要出去,和他们全家一起吃晚饭。她解释说亨瑞先生要来,此外她还请了两位绅士,一位名叫塞姆·霍肯斯,是个有名的牛仔。我这个‘青角’还没听说过这名字,但我希望能认识一位真正的甚至是有名的牛仔。
  由于我是常客,所以用不着等铃响,而是提前几分钟就在饭厅里了。令我惊奇的是,我在那儿看到的不是日常的布置,而是像过节一样。五岁的小艾米独个儿在屋里,把手指伸进果酱里正在偷吃。我一进去,她慌忙缩回手指,在浅金色的头发上蹭。当我举起右手要惩罚她时,她跳过来向我咬了几句耳朵;为了弥补她的过错,她向我透露了那个伤透了她的心的秘密。我以为我听错了,她在我的要求下重复道:“你的告别宴会”。
  我的告别宴会!这怎么能是真的呢!也许这孩子听错了,我只是微微一笑。接着我听见前厅里的声音。客人们到了,我走过去问候他们。他们三人是一起到的,后来我得知他们是约好的。亨瑞向我介绍一个看上去有些呆板而不灵活的年轻人:布莱克先生,随后是塞姆·霍肯斯,那个牛仔。
  那个牛仔!我得承认,当我惊奇地盯着他看时,样子大概不太机灵。这么一个形像我可还从没见过。当然后来我又见识了很多。
  如果说这个人本来已经够引人注目的了,那么,他站在会客厅里,就像站在旷野里一样,不摘帽子,手里拿着枪的样子就更加深了这种印象。请想像这样一副外貌:
  在一顶毡帽——它的年头儿、颜色、形状让最敏锐的人猜破了头也猜不出来——那垂头丧气的帽檐下,从一部森林般茂密蓬乱的黑胡子间探出一个大得吓人的鼻子。由于那把茂盛的大胡子的缘故,除了过分庞大的鼻子以外,脸上其余部分就只看得见两只极其灵活,显得聪明能干的小眼睛了,它们带着狡黠落在我身上。这个人就像我打量他一样也在专注地打量我。
  支撑着这么一个脑袋的身体膝盖以上的部分都藏在一件旧羊皮猎装里,它显然是为身材更魁梧的人做的,使这个小个子看上去像一个为了好玩儿而穿上祖父睡袍的孩子。从这可怜巴巴的包装里伸出两条干瘦的罗圈儿腿,穿着条裤腿已破成一缕一缕的印第安式的裤子,年头儿多得大概这个小个子二十年前就穿不下了,因此整双高统靴都露了出来。这靴子是那么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靴子的主人甚至可以把自己整个儿藏在里面。
  这个有名的“牛仔”手里拿着杆枪,这样枪更像是一根棍儿。此时此刻,我想不出有什么比这么一幅草原猎人的漫画更令人生气了。但没用多久,我就拜服了这个奇特的小个子。
  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后,他用一种细弱的童声问那枪匠:
  “这就是您讲过的那个年轻的‘青角’吗,亨瑞先生?”
  “是的。”对方点头回答。
  “哦!我看着不错。但愿他也喜欢塞姆·霍肯斯,嘿嘿嘿嘿!”
  这时门开了,他笑着转向门,那尖细、特别的笑声我日后又听到过千百回。男主人偕妻子出现了,他们问候猎人的方式让人觉得他们以前就见过面,接着他们就请我们进餐厅。
  我们进了餐厅,被引到座位上后,塞姆·霍肯斯指了指他那根射击用的老棍子。
  “一个真正的牛仔从来都是眼不离枪,更不用说我对我的利迪了。我要把她挂在那边的窗帘扣儿上。”
  这么说他管他的枪叫利迪!后来我才知道,把自己的武器当活物对待并给它取个名字,这是一些牛仔的习惯。他把枪挂上后又要挂他那顶旧帽子。当他摘下帽子时,我吓了一大跳:他所有的头发还挂在上面。那血红的秃脑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女主人叫起来,孩子们也尽其所能地尖叫着。他却转向我们平静地说:
  “别害怕,女士们先生们,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去我也规规矩矩地顶着我自己的头发来着,没人敢反对,直到一二十个讨债鬼来偷袭我,把我的头发连头皮一起扯了下去。那滋味儿可真不好受,不过我挺过来了,嘿嘿嘿嘿!后来我去了Tekama,在那儿给自己买了张新头皮,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它叫做假发,花了我三捆海狸皮。不过没关系,新头皮比旧的舒服多了,尤其是夏天,出汗的时候可以摘下来,嘿嘿嘿!”
  他把帽子挂好,假发重新扣在脑袋上。接着他又脱下外套罩在一把椅子上。这外套补过很多很多次,缝上去的皮子一块摞着一块,于是外套变得又硬又厚,大概没有一支印第安人的箭能把它射透。
  这下我们能完全看见他弯曲的瘦腿了。他上身穿一件皮质打猎背心,腰间插着一把刀和两支手枪。他把椅子拉向桌子,先向我,又向女主人狡猾地看了一眼,问道:
  “在开始吃饭之前,我的女士是否要告诉这个青角,今天这是为了什么?——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个说法是他的口头禅。女主人点点头,转向我,指指那位年轻的客人。
  “您还不知道布莱克先生是来接替您的吧,先生?”
  “来……接替……我?”我震惊地说。
  “是的。我们今天就得为您饯行,我们只好找一位新老师。”
  “为我……饯行……?”
  今天我得感谢命运,当时自己没被拍下来,我在惊骇之中肯定露出一副蠢相。
  “是的,为您饯行,先生”,她友好地微笑点头,让我觉得很不合时宜,我自己可笑不出来。“本应该通知您的”,她补充道,“我们已经喜欢上了您,但又无法阻拦您。同您告别,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在此我们向您致以最美好的祝愿。请您明天就启程吧。”
  “启程?明天?去哪儿呢?”我吃力地说出这些话。
  这时坐在我旁边的塞姆·霍肯斯用手拍着我的肩膀笑了。
  “去哪儿?跟我去大西部!您出色地通过了考试,嘿嘿嘿嘿!其他测绘员明天出发,不会等着您的。您注定要跟着走。迪克·斯通、威尔·帕克,还有我,我们是向导,沿着海岸山脉,直到德克萨斯。别以为您还能猫在这儿当您的‘青角’。”
  我这才恍然大悟:一切都是串通好了的。测绘员,没准儿还是为一条计划中的大铁路搞测绘呢。多么令人兴奋的想法啊!我根本用不着发问,就得到了答复,因为亨瑞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我已经说过为什么喜欢您。在这儿,您是个正派人,可家庭教师不是您当的,先生,根本不是,您得去西部。所以我请了大西洋——太平洋公司对您进行考察,但没告诉您。您考得很好,这是聘书!”
  他把文书递给我。我一眼望去,看到那上面写着我将得到的报酬,眼睛立刻蒙上了一层泪水。他继续说下去:
  “是骑马去,所以您需要一匹好马。我把您自己驯服的红鬃白马买下来了,您应该得到它。您还得有武器。我要把那支猎熊枪给您,它又旧又重,我用不了,可您用它每枪都能打中靶心。您意下如何,先生,啊?”
  我先是一言不发,等我能够再次开口的时候,我想谢绝这些礼物,但没能成功。这些好人打定了主意要让我幸福,如果我一味拒绝,将会深深地伤害他们。为了不让我们这会儿啰嗦个没完,女主人在桌边坐了下来,我们也只好效仿她。大家吃起饭来,我的事情则暂且放下不谈。
  挨到吃完饭后,我才搞清该知道的一切。那条铁路将从圣路易斯起,穿过印第安人区域、德克萨斯、新墨西哥、亚利桑那和加利福尼亚,直通到太平洋海岸,人们计划将如此漫长的路线分成小段进行勘察测量。我和另外三个测绘员由一位总工程师领导,分到了位于红河源头与海岸山脉之间的一段。三个可靠的向导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将带领我们去那儿,一大群勇敢的牛仔会在那儿确保我们的安全。此外我们还会得到所有要塞驻防队伍的保护。为了给我个大大的惊喜,这一切直到今天才告诉给我,自然是相当的晚。不过我的装备已经大小俱全,这我就放心了。也就是说,我除了去向我的同事做自我介绍,就没什么可做的了,他们正在总工程师家里等着我。我是在亨瑞和塞姆·霍肯斯的陪伴下去的,在那里我接受了人们热情的问候。
  第二天早上我到那个德国家庭告别完,又去找亨瑞。他热情地摇着我的手,用粗鲁的方式打断我表示感谢的言辞:
  “住嘴,先生!我送走您,只是为了让我的老枪再有发言的机会。等您回来,给我讲讲您的见闻经历!那时自然知道您还是不是,但到现在为止您一直是不肯承认的‘青角’!”
  说完他把我推出门去,在他关上门之前,我看到了他眼中含着泪水。
  到了九月初,我们已经干了三个月,可还没有完成任务,而别的组大多数人已经回家去了。这里有两个原因。
  在我们着手真正的工作之前,先得耗费时日,骑马、艰苦跋涉、做大量的比较测量。还有一情况是我们所在的是个危险的地区,有奇奥瓦人、科曼奇人、阿帕奇人出没,他们不愿意这个地方修什么铁路。我们必须十分小心,时刻保持警惕,这样我们的工作自然就拖延了很久。
  考虑到印第安人的存在,我们不能打猎吃野味,那样会被他们发现并尾随我们;我们更多地是从桑塔非派来的牛车那里得到食物。但这种补给方式又极不固定,有很多次,我们无法继续前进,因为我们得等牛车来。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这伙儿人的组成。前面提到,在圣路易斯时总工程师和三个测绘员热情地问候了我,由此我期待着一次成功的合作;只可惜,我被欺骗了。
  我的同事都是地道的美国佬,他们把我看作“青角”、缺乏经验的“荷兰人”——在这儿,这个词儿是骂人话。他们只想挣钱,不大理会任务是否认认真真地完成了。我这个诚实的德国人成了他们的绊脚石,很快他们就收回了对我的好意。我不让自己为此烦恼,只管尽职工作,我甚至做得更多,因为我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就发现,他们其实没有多少专业知识。他们把最难的工作推给我,自己却过着十分清闲的日子。我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一向认为,人承担的越多,越能变得坚强。
  总工程师班克洛伏特还算是他们之中最能干的一个,可惜他喜欢喝烧酒。从桑塔非运来了几桶这种既误人又误事的酒,从此以后,他摆弄白兰地的时间超过了摆弄测绘仪器的时间。有时他会酩酊大醉,一天里倒有半天躺在地上。三个测绘员里格斯、玛西、贝灵,他们和我一样都得出酒钱,所以为了不吃亏,他们就跟班克洛伏特比着喝酒。可以想见,这些先生们也常常是脑子不太清醒的。我因为基本上不喝烧酒,成了唯一干活儿的人,他们那些人总是处在喝酒和醒酒的交替之中。然而我并没有为此得到感谢,充其量只有贝灵明白我在替他们苦干——虽然我完全没有这个义务。不言而喻,在这么一种状况下,我们该做的工作就遭殃了。
  其他人也指望不上。我们刚到集合地时见到了十二个正等着我们的牛仔。一开始,作为一个新手我自觉很受他们尊敬,可没过多久就发现他们都是些层次很低的人。
  他们应该保护我们并协助我们的工作。其实在整整三个月里没有发生任何需要他们保护的事情;至于他们的协助——我完全有理由说,全美国最懒的十二个人到这儿聚会来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这班人马怎能不是乱糟糟的一团呢!
  从名分和职责上看,班克洛伏特是发号施令的人,而且他也确实做出了这么一副样子来,可没人听他的,于是他就以我闻所未闻的方式骂骂咧咧,到酒桶那儿去犒劳自己。里格斯、玛西、贝灵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我很有理由占据领导地位,但我没这样做,即使这样做了,也是做得不露声色,人不知鬼不觉的。一个像我这样没经验的年轻人是不被这些人放在眼里的。如果我傻乎乎地贸然站出来发号施令,结局肯定是引起一场哄堂大笑。不,我得悄没声儿地小心行事,就像一个善于牵着倔强丈夫的鼻子,让他不知不觉跟着走的聪明妻子。我大概每天要被那些半野蛮不听指挥的牛仔们叫上十次“青角”,可他们在不知不觉地跟着我转。我故意要让他们以为,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做事。
  在这方面,我得到了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的有力支持。第一个已经向诸位介绍过了,后两个也值得形容一番。
  迪克个子极高,瘦得吓人,榨成干儿了似的。他结实的打猎鞋上系着皮绑腿,上身穿一件窄小的打猎汗衫。他又宽又尖的肩膀上围着一个棉披肩,线头儿肆无忌惮地向四处飘扬。脑袋上则扣着一个既不是便帽也不是毡帽的玩意儿,要想进一步形容它简直办不到。
  他的伙伴几乎和他一样又高又瘦。他脑袋上缠着一块很大的深色头巾,上穿一件红色的匈牙利式骑马服——天知道是怎么在大西部找到的;下穿一条长长的皮裤,外套高统防水靴。他腰间插着两支左轮手枪和一把刀,是用最好的金菲尔德钢打造的。
  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那一张大嘴。两个嘴角像是特别喜欢那两片耳朵,亲热地凑近它们。这使他的容貌显出一派天真烂漫。不管怎么说,从威尔·帕克这个人身上找不出一丝虚伪。
  这两人的枪也像塞姆的利迪一样看上去不中用,都像是从林子里撅回来的树棍子。一个不了解西部的人会想,用这么一支枪,就算是枪手本人,也不可能不冒生命危险。
  如此这般的三个形象在德国是不可想像的,可在这个并非以衣装取人的地方,绝对没有一个明白人敢因为他们的外表而斜着看他们一眼。正相反,这三位是经验老道、聪明勇敢的猎人,他们亲密无间,被称为“三叶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
  要是那时没有这三个人在我身边,我的生活将是难以忍受的。他们通常总是站在我这边,与那些人保持距离,但又做得不会让任何人觉得受了伤害。尤其是塞姆·霍肯斯,虽然爱开玩笑,却善于得到那班好顶牛的家伙的尊重;他以半严肃半开玩笑的方式助我一臂之力。
  不言之中,我与他之间形成了一种关系,用领主关系来称再合适不过了。他把我置于他的庇护之下,就像对待一个无须征求意见的人。我是“青角”,他是老练的牛仔,对我而言他的意志是不容争辩的。一有时间和机会,他就给我上课,理论实践俱全,都是关于身处大西部必须了解和会做的事情。如果说我后来在温内图上完了高等学校,那就得承认塞姆·霍肯斯是我的启蒙老师。他亲自动手给我做了一根套索,并且允许我在练习抛掷这一重要武器时拿他这个小个子和他的马当目标。当我练到每抛一次都能套中目标的时候,他打心底里高兴,喊道:
  “好啊,我年轻的先生!这样就对了!不过别因为几句夸奖就忘乎所以啊!即使是最笨的学生,如果不想让他留级,当老师的也得时不时地夸夸他。我已经是几个年轻牛仔的老师了,比起您来,他们学得轻松多了,理解我的意思也比您快得多。不过您要是照这样学下去,也许六七年后就没人再叫您‘青角’了。在那之前您可以用一条老经验安慰安慰自己:蠢人有时候也能和聪明人做得一样好,甚至更好——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这番话时,做出极其严肃认真的样子,而我也同样严肃认真地听着,我很清楚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
  在那些指导中,我最喜欢的是有关实践的部分,要是没有塞姆·霍肯斯,我就腾不出时间练习一个草原猎手必须掌握的那些技能。我们的练习是秘密进行的,并且总是在离营地足够远的地方,以免有人观看。是塞姆要这样做的,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微微一笑:
  “是为您好,先生。您做这些事儿还不太在行,要是让那些家伙看见了,我会非常害臊的。好了,这下您知道了,嘿嘿嘿嘿!好好想想吧!”
  这样做的结果是,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在打枪和身手方面会有什么能耐,不过我也不在乎。
  尽管有前面提到的那些障碍,大约又过了一个星期,我们终于可以和相邻的那组接头了。为了通知那边,得派个送信儿的。班克洛伏特说他要亲自骑马去,带一个牛仔做向导。传递消息是件很普通的事,因为我们必须始终与前后的两个组保持联络。因此——为着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我得在这儿简短地提一句——我知道,在我们面前做指示的工程师是个能干的人。
  班克洛伏特打算在一个星期日的早上出发。他认为有必要为告别喝上一杯。大家都一样参加,只我一个人没受到邀请,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则没有听他们的话。我很快就发现,这酒一直喝到班克洛伏特连大着舌头也说不了话才算完。他的酒友们跟他一样,醉得一塌糊涂。出发暂时是谈不到了。醉鬼们做了他们在这种状态下总要做的事:他们爬到灌木丛后面,睡觉去了。
  这下怎么办?信儿必须送出去,可这些醉汉怎么也得睡到下午。最好是我去,可我很犹豫,我觉得,回来大概得四天,在这之前工作是肯定谈不上了。
  我和塞姆·霍肯斯商量这件事的时候,他用手指着西边:
  “您不必去,先生,您可以把消息交给那边来的那两个人。”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两个骑手正向我们靠近。他们是白人,我认出其中一个是老向导,为给邻组送信到我们这儿来过几次。他旁边是位年轻些的男子,装束不像牛仔。我走到他们面前时,他们勒住马。那个陌生人问我的名字,我告诉他之后,他就用友好、探究的目光打量着我。
  “原来您就是那位年轻的德国绅士,一人干这儿所有的活儿,别人都在犯懒。我一告诉您我的名字,您就知道我是谁了:我叫怀特。”
  怀特是西边邻组的头儿,信儿就是要送到他那儿去的。他亲自前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他下了马,把手伸给我,眼睛搜索着掠过营地。当他看见灌木丛后面睡着的人和酒瓶子的时候,一个充满理解但却决算不上友好的微笑浮现在脸上。
  “他们大概喝醉了吧?”
  我点点头。
  “所有的人?”
  “是的。班克洛伏特先生想去您那儿,就开了一个小小的告别酒会。我去叫醒他……”
  “别去!”他打断了我的话。“让他们睡吧!我希望能跟您单独谈谈。刚才跟您站在一起的那三个人是谁?”
  “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是我们最可靠的三个向导。”
  “啊,霍肯斯,那个古怪的小个子猎人!能干的家伙!我听说过他。这三个人应该站在我们一边。”
  我招手让“三叶草”过来,随后问道:
  “您亲自来了,怀特先生,给我们带来什么重要的消息了吗?”
  “我只是想来看看是否正常,再和您谈谈——就和您。我们的活儿已经干完了,您的还没有。”
  “我们这儿地形复杂,而且我想……”
  “知道,知道!”他打断我。“我什么都知道。如果不是您使了三倍的力气,班克洛伏特大概还原地未动呢。”
  “可别这样说,怀特先生。我不知道您怎么会错误地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而且我的责任就是……”
  “安静,先生,安静!你们和我们之间有消息往来。我摸了他们的底,他们不知道。您试图护着这些酒鬼,这很高尚,可我要听实情。我看您太正直,不会告诉我的,所以我要问问塞姆·霍肯斯。来,我们坐下吧!”
  怀特在草地上坐得舒舒服服的,他招呼着让我们也坐下。坐好后,他就开始询问塞姆·霍肯斯、斯通和帕克。三个向导讲出了一切,除了实情一句废话也没有。我尽可能地解释了一番,以缓和他们的严厉,为我的同事们辩护,但这无济于事。
  同完以后,怀特又要我把我们的图纸和日志拿给他看。我可以不满足他的愿望,但为了不伤害他,我还是给他看了,因为我看出他对我是友善的。他专心浏览了所有的东西,当他问起来,我无法否认是我一个人画的图纸和写的日志,因为除我之外不曾有一人在这些纸上画过一道,写过一个字。
  “从日志上看不出来单个人干了多少”他指出。“您的同事情谊搞得太过分了。”
  这时霍肯斯讥诮地微笑起来。
  “掏他的胸兜,怀特先生!那儿有个装烟草的铁盒儿。烟抽完了,可现在有几张纸在里头。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那大概是本私人日记,写的肯定和这本官方报告不一样,他把伙伴们的懒惰一笔勾销了。”
  塞姆知道我自己做笔记,并把它装在随身携带的烟盒里。他把这事说了出来,让我很不高兴。怀特请我把这个也给他看看。我该怎么办呢?我的同事们配让我替他们无偿苦干,末了还要隐瞒真情吗?我不想害他们,但也不想对怀特不客气。于是我就把我的日记给了他,条件是他不能对任何人说起日记的内容。他通读了一遍,然后意味深长地点着头把它还给我。
  “按理我应该把这些纸带走,交给有关部门。您的同事都是些无能之辈,一块钱也不该得;您却应该得到三倍的报酬。不过,照您说的。我只是想提醒您,这些记录值得小心保存,日后对您也许会大有用处。现在我们去叫醒那些好绅士们吧。”
  他站起来大声呼唤,“绅士们”一个个眼睛直瞪瞪的,脸上一片茫然,从他们躺的树丛后走出来。班克洛伏特因为被搅了睡眠想要发火,但我一告诉他邻组的怀特先生来了,他就和气起来。两个人以前不曾见过面。班克洛伏特先给客人递上一杯白兰地,这下他可找错人了。怀特立刻利用这一建议提供的契机开始大加指责,班克洛伏特肯定从不曾受过这个。他先是惊得哑口无言,听了一阵,随后就扑向讲话的人,抓住他的胳膊,冲他喊道:
  “先生,您能否告诉我您姓甚名谁?”
  “怀特就是我的名字,这您已经听见了。”
  “您是干什么的?”
  “旁边那组的总工程师。”
  “我们这边有哪一个要对您下命令吗?”
  “我想没有。”
  “那好啊!我叫班克洛伏特,是这边这组的总工程师。那边也休想有人对我下命令,就是您也不行,怀特先生。”
  “不错,我们是平等的。”怀特平静地承认道。“我们两人谁都用不着接受对方的命令。但如果其中一个发现另一个损害了两人共同从事的事业,那他就有责任提醒对方。您的使命像是在酒桶里。我两小时前到这儿的时候数出十六个人都喝醉了,而且喝得……”
  “两小时前?”班克洛伏特打断他的话。“您已经来这么久了?”
  “可不是吗。我已经看了记录,而且知道了是谁做的。除了一个,而且是你们中最年轻的一个承担了所有工作以外,这儿过的纯粹是懒人国的日子!”
  这下班克洛伏特猛然转向我,向我吼叫起来:
  “这是您说的,是您,没别人!赶快否认,您这个卑鄙的骗子,阴险的叛徒!”
  “错了,”怀特反驳道。“您这位年轻的同事很有绅士风度,他只说过您的好话,甚至还要替您辩护。我建议您请求他的原谅,因为您称他是骗子、叛徒。”
  “请求原谅?决不!”班克洛伏特嘲讽地笑起来。“这个‘青角’连三角形和矩形部分不清,还自以为是个测绘员。我们没有进展,就是因为他把一切都搞拧了,耽误了我们的事情。如果他不承认这一点,反倒诽谤我们,说我们的坏话,那……”
  他没能继续说下去。我已经忍耐了几个月,随这些人怎么看我,现在是告诉他们看错人的时候了。我抓住班克洛伏特的胳膊,把他疼得半截话说不下去了。
  “班克洛伏特先生,您喝了太多的烧酒,酒还没醒。我看您还醉着,就当您什么也没说过吧。”
  “我醉着?您疯了!”他呵斥我道。
  “是的,还醉着!因为如果我觉得您很清醒,而且是想好了才骂我的,那我就只好把您当成一个无赖打倒在地,听见了吗?您现在还敢否认您醉了吗?”
  我把他的胳膊牢牢攥在手里。他一定从没想过会怕我,可现在他害怕了,我能看出来。他不是个怯懦的人,可我脸上的表情像是吓着他了。虽然他仍不愿承认自己还醉着,但也不敢坚持他的指责了。于是他转而求助于那十二个帮助我们的牛仔的头目。
  “拉特勒先生,您能容忍这个人对我动武吗?您在这儿不是保护我们的吗?”
  拉特勒是个高大魁梧的家伙,一个人的力气看起来有两个人的那么大,一个粗野的家伙,同时也是班克洛伏特最亲密的酒友。他受不了我,现在很高兴能抓住这个机会发泄一下他对我的怨恨。他快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胳膊,正像我对班克洛伏特所做的那样。
  “不,我不能容忍,班克洛伏特先生。这个孩子还没穿破他的第一双袜子就想在这儿威胁大人,还责骂诽谤他们。把手从班克洛伏特先生身上拿开,小孩儿,否则我就要让你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样的‘青角’!”
  说着他摇撼着我的胳膊,公然对我动手了。对我来说这比让我跟班克洛伏特大动干戈更好,因为拉特勒是个比总工程师更强壮的对手。如果我给他点颜色,比向班克洛伏特显示我不是胆小鬼会更有效果。于是我从他手中抽出胳膊。
  “我是小孩儿,是‘青角’?马上收回这话,拉特勒先生,要不然我就把您打倒在地!”
  “您打我?”他笑着说。“这个‘青角’真可笑,竟以为……”
  他话没说完,我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他像个口袋一样直挺挺地撞在地上,晕过去躺着不动了。有片刻工夫,周围一片寂静。然后拉特勒的一个伙伴喊道:
  “见鬼!我们难道就这么眼看着一个荷兰流浪汉打我们的头儿吗?上,打这无赖!”
  他向我跳过来,我用端在他肚子上的一脚回敬了他。这是保险能把对手打倒的一招儿,只是你的另一条腿一定要站稳。进犯者倒下了。转瞬间我已经骑在他身上,用致人晕眩的拳头猛击他的太阳穴。随后我迅速跳起来,从腰间拔出两支左轮枪,喊道:
  “谁还想来?那就来吧!”
  拉特勒那一伙人大概没兴趣替他们打败的同伴复仇。他们询问似地一个看着一个。我警告他们:
  “听我说,你们这帮人:谁向我走一步或是摸枪,立刻就会吃一颗枪子儿!你们对‘青角’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可我要向你们证明,德国的‘青角’,一个就足可以和你们这样的十二个牛仔较量!”
  这时霍肯斯也站在我一边申明:
  “而我,塞姆·霍肯斯,也要警告你们,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个年轻的德国‘青角’受我的特别保护。谁敢碰弯他一根毫毛,我就在他身上打出一个窟窿。我是绝对认真的;你们可以记着点儿,嘿嘿嘿!”
  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认为也该站在我身边,以表明他们跟塞姆·霍肯斯是一个意思。这一举动对敌人震动不小。他们离开我,嘴藏在胡子里面嘟嘟囔囔地咒骂威胁着,赶紧把那两个挨了顿教训的人弄醒。
  班克洛伏特觉得聪明的做法是回他的帐篷里去躲起来。怀特一直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观看,这时摇着头,用毫不掩饰的惊奇声调说:
  “不过,先生,这可太恐怖了!我可不想落在您手里。应该叫您‘老铁手’,因为您只一拳就把一个又高又壮的人打倒了。这我还从来没见识过。”
  这个提议像是很让小个子霍肯斯喜欢,他高兴得叽叽嘎嘎笑起来。
  “‘老铁手’,嘿嘿嘿嘿!还是个‘青角’,就有一个战名了,而且是这么一个!是啊,如果塞姆·霍肯斯看中了一个‘青角’,就会有这样的结果,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拳手’,‘老铁手’!就像老枪手,那个有名的牛仔,他也壮得像头熊。迪克,威尔,你们觉得怎样?”
  我没听见他们的回答,因为我得把注意力放在怀特身上,他抓着我的手把我拽到一边。
  “我太喜欢您了,先生。您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不管愿意不愿意,怀特先生,我不能,因为我的责任要我留在这儿。”
  “胡说!这事儿交给我去办。”
  “那也没用,如果我自己不能说服自己的话。我被派到这儿,是为了协助测量这个地段,我不能走,因为我们还没有完成任务。”
  “班克洛伏特会和其他三人一起完成的。”
  “是啊,可那得到什么时候,怎么才能完成!不,我必须留下来。”
  “那您想想,这对您会有多危险!”
  “为什么?”
  “这还用问?您要知道,现在这些人已经是您的死对头了。”
  “我没有。我还没开始呢。”
  “是的,但敌意已经存在。在您把他们的两个人打倒之后,您和他们之间已经完了。”
  “也许吧,可我不怕。而且正是那两拳使我受到了重视;不会马上有人敢来惹我的。再说我还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在我一边。”
  “随您的便吧。一个人的意志是他的天堂。我本可以用您的。但至少您现在会送我一程吧?”
  “您这就要动身吗?”
  “是的,我看到了这儿的情况,没兴趣再呆下去了。”
  “您在走之前至少得先吃点儿东西,先生。”
  “不必了,褡裢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您不想同班克洛伏特告别了吗?”
  “没这个兴趣。”
  “您是来和他谈事情的。”
  “正是。不过我也可以和您谈,您甚至比他更能理解。我主要是想让他提防印第安人。”
  “您看见印第安人了?”
  “没有,但看见了他们的足迹!现在是野马和野牛南迁的时候,印第安人要离开他们的村庄去打猎、制做肉食。对奇奥瓦人不用怕,因为我们就铁路的事已经和他们谈妥了,可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对此还一无所知,所以我们不能让他们看见。幸好我那一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就要离开这个地区了。你们也赶快结束工作吧!这地方一天比一天危险了。现在给您的马扣好马鞍,问问塞姆·霍肯斯是否乐意同行。”
  塞姆当然乐意。
  我今天本来是想工作的,但今天是星期天,主日;在这一天,每个基督徒——即使他是在大西部——都应该专心尽他的宗教义务。为此我大概也配得到一个休息日。于是我走进班克洛伏特的帐篷,告诉他我今天不工作,要和塞姆·霍肯斯一起送怀特一程。
  “该死,您去吧,愿他把您的脖子拧断!”他诅咒着,而我没想到他这个残忍的愿望不久之后差一点实现。
  我有些天没骑过马了,当我给我的红鬃白马套上笼头的时候,它高兴地嘶鸣起来。它已证明自己是非常出色的,我已经在盼着什么时候能向我的老枪匠亨瑞报告这一点了。
  我们兴致勃勃地骑马走进那个美丽的秋日,谈论着酝酿之中的大铁路和我们关心的一切。怀特就工作上的事给了我一些必要的指点。中午我们在一条河边停下,享受了一顿简单的午饭。然后怀特就和他的向导一起走了,我和塞姆又躺了一会儿,聊了聊宗教上的事情。
  原来,霍肯斯是个很虔诚的人——虽然不容易让人看出来。他一般也很少谈他的出身。全队只有三个人,即迪克·斯通、威尔·帕克和我,知道塞姆·霍肯斯是德青。他本来名叫法尔克,他的祖父母移民到了美国。在命运的一连串变化之后,他的父母在阿肯色的立陶尔罗克附近接管了一个小农场,但不久就死去了。二十岁的他1840年就作为一名猎手去了西部,在战斗和危险之中出生入死,成了我所结识的那个久经考验的牛仔。同时他一直热爱他的德意志祖国,这大概也是他为什么特别喜欢我这个同乡的主要原因。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时不时地说说母语,他说得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我们通常还是说英语,因为我初来乍到,想尽快掌握这个国家的语言。
  动身回营地之前,我在河边弯下腰,用手掬起水来喝。这时透过清澈的流水我看到河底的沙子里有一个小小的凹陷,像是一只脚弄出来的。我让塞姆看,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那个脚印,点着头。
  “怀特先生要我们提防印第安人,是完全正确的。”
  “塞姆,您认为这是一个印第安人留下的脚印吗?”
  “是的,是一双鹿皮鞋留下的。这会儿您情绪怎样,先生?”
  “这是什么意思?”
  “您肯定有些想法或感觉吧?”
  “有个印第安人到过这儿,除此之外我还能想什么呢?”
  “这么说您不害怕罗?”
  “绝对不。”
  “是啊,您不了解那些红种人!”
  “可我希望能见识见识他们。他们大概和别的人一样吧——也就是说和他们敌人的敌人、朋友的朋友没什么两样。我并不打算视他们为敌,所以我想我用不着怕他们。”“您到底是个‘青角’,而且永远是个‘青角’。别以为和印第安人打交道像您想像的那么美,实际情况肯定是完全两样。事情不取决于您的意志。您会体验到的,但愿这种体验不至于搭上您身上的一块肉,甚至搭上性命。”
  “那个印第安人大概是什么时候到这儿来的?”
  “大约两天前。要不是草在这两天中又竖起来了,我们会在草里看到他的脚印的。”
  “也许是个探子吧?”
  “对,一个骑水牛的探子,目前这里的部落之间相安无事,所以这不是一个刺探军情的探子。这家伙很不小心,因此可能还很年轻。”
  “为什么?”
  “一个有经验的战士不会把脚踩进这样的水里,脚印会留在很浅的水底,过很长时间都能看见。这种蠢事只可能是一个红种人里的‘青角’干的,正像您是个白人里的‘青角’一样,嘿嘿嘿嘿!白种人里的‘青角’一般来说甚至比红种人里的‘青角’还要愚蠢得多。记着吧,先生!”
  他暗自咯咯地笑起来,随后起身上马。塞姆就是爱用说我愚蠢的方法来让我明白他对我的好感。
  我们本可以顺原路回去,可身为测绘员,我的任务是了解我们负责的地段。因此我们先走了一段弯路,然后才拐到回去的方向上。
  这时我们进入了一个相当宽阔、草木蓊郁的山谷。两边的山坡下半部长着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长度可能相当于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而且笔直得可以一眼从头儿望到尾。我们在这个可爱的谷地里才走了没几步,塞姆就勒住马,专注地观察起来。
  “老天啊!”他冲口而出,“它们来了!真的,没错儿,它们来了,第一批!”
  “谁?”我问。
  在我们的前方远远地有些黑点在缓缓移动,大约有十八到二十个。
  “谁?”他一边在马鞍上兴奋地动来动去,一边重复着我的问题。“问这么一个问题,您不害臊吗?噢对了,您是个‘青角’,而且是个大个儿的!您这样的人向来大睁着眼睛什么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双好眼看着的是些什么东西!”
  “猜吗?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会超过十只,那我会认为它们是鹿。再考虑到距离,我得说那些野兽肯定比鹿大得多,虽然从这儿看起来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来,“鹿会在这么高的地方!这就是您的高见!不过您说的另一点,倒是考虑得周全。是的,那些野兽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亲爱的塞姆,那该不会是野牛吧?”
  “当然是野牛!它们是真正的野牛,正在迁徙,这还是我今年第一次见到它们。现在您知道了,怀特先生说对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让我们看见了脚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们眼前。您有什么高见,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我们得过去!”
  “那自然。”
  “观察它们!”
  “观察?只是观察?”他惊奇地斜着眼看我。
  “是啊,我还从没见过野牛,很想到那边去仔细看看。”
  此时此刻我心中只充满了动物学家的兴奋,这对小个子塞姆来说简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只是看看?就像一个小孩儿好奇地把眼睛贴在兔子窝的裂缝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长见识!我可是要打它们,不是观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猎!”
  “在今天这么一个星期天吗?”
  我的话完全是随口说出来的,他却顿时火冒三丈,盛气凌人地训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赶快住嘴吧,先生!一个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还会管什么星期天不星期天吗!这是肉啊!您听着,是肉!而且是什么样的肉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一块野牛肉比古时候的神仙们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么,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块牛里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风是向我们这边刮,这很好。山谷这边的坡上阳光很亮,而右边有阴影。如果我们守在那边,那些畜生们就不会过早地发现我们。来!”
  他检查他的“利迪”,看两个枪膛是否一切正常,并把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儿去。我照他的样子检查了我的猎熊枪。塞姆注意到了,马上勒住他的马问道:
  “您难道也要参加,先生?”
  “当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钟之内被碾成肉泥,就最好还是算了吧!一只野牛可不是一只金丝雀,人可以让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于同这样危险的野兽较量之前,这大岩山的风风雨雨您还得多经历几次。”
  “可是我要……”
  “别说了,听我的!”他用一种从没对我用过的语气打断我的话,“我可不想为您的性命负责任。您在这儿会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后您想什么时候干再干吧,现在我可决不容许您违抗我!”
  若不是我们之间关系不错,我肯定会回他几句厉害的。但现在,我默默地把马骑到他身后森林边缘的阴影里,他则用和缓了一些的口气解释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头牛。要是有千百头牛横扫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经遇到过一万头以上的牛群。它们是印第安人的食粮,可白人把它们抢走了。印第安人知道爱惜这种野兽,因为它使他们有的吃;他们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见了数不清的牛都要发疯了,就像一头猛兽,吃饱之后还要杀死更多猎物——只是为了看到流血。再这样下去,就不会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没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对野马来说也一样,过去的马群,一群有上千只,现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会乐坏了。”
  这时我们到了离牛群四百来步的地方,它们还不曾发现我们,霍肯斯勒住了马。牛群沿着山谷缓缓上行,埋头吃草。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头老公牛,它那庞大的个头儿真令我吃惊,身高肯定超过两米,身长肯定超过三米。那时我还不会推断一头野牛的体重,今天我可以说,这头牛可能重达一千五百公斤,它长了多少肉和骨头啊!它跳到了一个泥潭里,在里面惬意地打起滚儿来。
  “这是头牛,”塞姆耳语道,“一群里最危险的一头。谁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写好遗嘱。我打右边后头那头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弹打到它哪个地方!从肩叶后面斜着打进心脏,这样最好,除了打眼睛,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猎人的做法,没有一个聪明人会从正面打野牛的。您呆在这儿,带着马藏在灌木丛里!如果它们看见我,要逃跑,就会从这里经过。在我回来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万别离开这个地方!”
  他等我在灌木丛中藏好,就继续慢慢地、轻轻地向前骑。关于人们怎么打野牛,我读过很多的书,书上描写的狩猎和在现实中经历的狩猎是有区别的。今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野牛。迄今为止我射杀过的所有野兽都无法跟眼前这些危险的庞然大物相比。因此你可能以为,我会完全听从塞姆的命令,不参与进去。但事实恰恰相反;起初我只想观察,偷看,可这会儿我感到一种强烈而不可抗拒的冲动,非要跟着干不可。塞姆打算从一头小母牛下手。呸!我想,这可称不上有胆量,真正的男子汉就要选最强壮的公牛!
  我的马明显变得不安起来,它蹦哒着,蹄子直在地上刨——原来它也没见过野牛,害怕了,想要逃跑,我几乎勒不住它。那么我是放弃这次打猎呢,还是向哪头野牛发动进攻呢?我没有冲动,而是冷静地思考着。是或不是——这在转瞬之间决定了。
  塞姆已到了离牛群三百步的地方。这会儿他催马奔向牛群,驰过那头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头小母牛。小母牛愣了一下,延误了逃跑的时机,塞姆赶上了它。我看到他在骑马掠过它的时候射中了它。它抽搐着,垂下了头。我不能确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为我的眼睛被另外一个场面吸引住了。
  那头巨大的公牛一跃而起,向着霍肯斯直冲过去。多么强壮的畜生啊!那么大的头,隆起的脑壳,宽阔的额头,虽然短但却很粗壮的牛角弯曲着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儿上长着那么浓密蓬乱的鬃毛!背部那个高高的隆起显示了它那原始的力。是的,这是头危险的动物!看到它,实在是想用它那兽性的巨大力量试试人类的本领。
  干,还是不干?我不知道。或许是我的红鬃白马不听我的指挥了?它从灌木丛中冲将出来,要向左跑,可我却将它拽向右边,向着那公牛飞奔过去,公牛听到响声,便转向我这边,一看见我,头一低,打算用牛角撞过来。塞姆在那边拼命大叫,我没有时间去看他。我的枪难以派上用场。因为首先,公牛站的位置让我不好开枪,第二,马不肯听我的话,它吓得径直向逼近的牛角冲了过去。为了把它挑起来,公牛将两条后腿向侧面一甩,脑袋则猛地向上一顶。我用上了全身的力量,才使马勉强躲开。它一个腾跃掠过公牛的屁股,刹那之间,牛角擦着我的腿顶了过去。我们这一跃直冲着公牛打过滚的泥潭而去,我赶快把脚抽出马镫——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马一打滑,我们往下就倒。我今天还想不通当时一切怎会发生得那么快,但我转瞬间已好端端地站在泥潭边上了,枪还紧紧地握在手里。公牛掉头转向我们,庞然之躯又扑向白马,白马刚刚吃力地站起来,想逃跑。这时野牛恰好把胁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给枪上了膛——现在,我这支沉重的猎枪头一次要在危急关头接受考验了。再跃一次,野牛就要扑到白马了。我扣动了扳机,那公牛在跑动中一下停住了。是被这一枪震住了还是被我打中了,这我不知道,我立刻又给了它第二枪,它慢慢地抬起头,发出一声可怕的吼叫,摇晃了几下,随后便就地瘫倒了,我可以为胜利高声欢呼,但是还有更紧要的事等着我去做。牛群早就逃开了,我的马没有骑手,正向着右侧狂奔,我又看见,在山谷那一边,塞姆·霍肯斯正策马而逃,后面跟着一头个头儿不小的公牛。
  要知道,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肯放过它的对手,而且跑的速度接近于一匹马;这时它会显示出一种出人意料的勇气、狡诈和持久力。那头公牛也是这样,在那骑手身后穷追不舍,为了摆脱它,霍肯斯必须冒险扭转方向,这,会使马疲惫不堪,坚持不了多久,他们亟需帮助。我无暇顾及我那头野牛是否真死了,赶快给猎熊枪上好膛,然后向塞姆那边奔去。塞姆看到了,想迎过来接受我的帮助,便扭转了马头。这一举动有些草率,因为野牛追得很紧,这样一来马就正好横在它面前了。只见公牛低下了犄角,只一顶,就把马连同马背上的人一并挑了起来。他们翻倒在地,可它仍不肯善罢甘休,继续暴怒地向他们撞去。塞姆拼命地高叫救命,我离他还有一百五十步远但却不能有片刻迟疑。如果再近些开枪可能会更准,但我要是一犹豫,塞姆说不定就完了;如果我此时开枪即使我打得不够准,至少能够把猛兽从朋友那里引开。
  于是我立定了,把枪架在左肩上,瞄准,开枪!——野牛抬起头,仿佛要倾听什么似的;随后它慢慢地转过身来,看见了我,向我冲过来,但速度慢下来了,这使我得以将射空的枪膛重新填满。等我上好枪膛,它已经离我至多还有三十步远了。它已经跑不动了,跌跌撞撞的,但仍低着头,充血的双眼恐怖地直瞪着,向我逼来。就像一场势不可挡的灾难,它越逼越近了。我单膝点地,架上枪。这一举动令野牛站住了,它稍稍抬起头,以便将我看得更清楚,于是它那双阴险的眼睛暴露在我的两支枪膛前。我将一颗子弹射进它的右眼,另一颗射进它的左眼——片刻的浑身抽搐之后,这庞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我立刻跳起来,要赶到塞姆那儿去,但这已经没必要了,“他已经跑了过来。
  “嗨!”我向他喊道:“您还活着?没有受重伤吗?”
  “根本没有”,他回答:“只是摔得右胯骨疼,或者是左边,要是我没搞错的话。我也弄不太清楚”。
  “您的马呢?”
  “完了,虽然还活着,但牛把它的身体撞裂了。为了让它少受点儿罪,我们得开枪打死它。
  “可怜的畜生。牛死了吗?”
  “但愿,我们检查一下。”
  确信牛已经没有一丝活气之后,霍肯斯大大地松了口气。
  “见鬼,这头老公牛可真难缠,要是头母牛,会对我温和一些。当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嘿嘿!”
  “它怎么会蠢得想要跟您作对呢?”
  “你没看见吗?”
  “没有。”
  “是这么回事:我射倒那头母牛的时候挡住了这头公牛的路,它老大的不乐意,就把我当成进攻目标了。虽然我把利迪里面的第二颗枪子儿喂了它,可好像还是不能让它放明白点儿。它向我表示了令我没法抗拒的好感,逼得我连子弹都来不及装。我把枪扔了,它这会儿根本用不上,而且这样我还可以用两只手更好地带马,如果我没搞错的活。可怜的老马已经尽了力,可是不能救自己的命。”
  “您最后那次掉头要了它的命——您本来应该绕个大弯儿的,那样马就可能得救了。”
  “得救?您说话像个老头儿,一个‘青角’可不该这样。”
  “呸,‘青角’也有‘青角’的好处!”
  “对,要是没有您在这儿,我就像我的马一样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儿了。我们得到马儿那儿去看看。”
  我们发现那马的情形很糟,它的内脏都吊在撕裂的身体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气,塞姆把他扔掉的枪捡回来,上了膛,给了马解除痛苦的一枪,然后卸下缰绳和马鞍,说道:
  “现在我可以自己当马了,自己驮着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会这样。”
  “那您上哪儿再弄一匹马来呢?”我问道。
  “这是最用不着操心的,我会再抓一匹,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一匹野马?”
  “对。野牛来了,它们开始向南方迁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马也就该露面了,这我清楚。”
  “您抓马的时候,我可以跟着吗?”
  “怎么不可以?这个您也该见识见识,不过现在让我们看看那头老公牛去吧,也许它还活着,命可硬呢。”
  我们走过去时,那畜生已经死了,静静地躺在那儿,我们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躯体了。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难以描摹的嘴脸,摇着头。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儿了吗?打得正是地方!这是个极老道的家伙,要是我,在发神经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虑十遍。您知道您是什么吗,先生?”
  “是什么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啊哈,还没有人跟我这么说过。”
  “那您现在总算从我这儿听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来吗?您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我自己也不知道。”
  “胡闹!您做事儿既没理由儿又不考虑,这还不是莽撞吗?”
  “我想不是,还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那就得知道那是个什么理由。”
  “也许是因为,您给我下达了命令,而我又不愿意让人支使。”
  “原来如此!人家是为了您好,提醒您避开危险,您倒偏偏往危险上撞。”
  “我到西部来,不是为了来躲避这儿的危险的。”
  “好啊!可您还是个‘青角’,必须得小心谨慎。如果您不愿意听我的,您为什么偏要打这个大家伙而不找头母牛呢?”
  “因为这样更有骑士风度。”
  “骑士风度!这位‘青角’要充当骑士!太棒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边笑边接着说:
  “听着,先生,抛弃您这种愚蠢的虚荣心吧!一个真正的牛仔做事,不问是不是够骑士风度,而是问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这种情况啊。”
  “今天!为什么?”
  “我选公牛,因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脸上露出不解,惊异的神情,接着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这个年轻人是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连我的勇气也怀疑吧,因为我选了头母牛?”
  “这倒没有,虽然我认为盯住一头强壮的动物更勇敢。”
  “为了吃公牛肉吗?您多聪明啊,先生!”这头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岁了,一张皮、好多骨头、筋儿,而它的肉硬得像鞣过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几天,也还是啃不动。每个有经验的牛仔都会选母牛不选公牛,因为母牛的肉更细,什儿更多。您看您这个‘青角’,我没空儿注意您,您是怎么莽莽撞撞对这头公牛发动进攻的?”
  我就给他讲了一遍。讲完之后,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又摇摇头,最后要求我道:
  “到那边把您的马弄回来,我们需要它来驮肉。”
  这个命令我听从了。老实说,他的表现使我很失望。听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辞。我以为我该得到一个哪怕是小小的承认,可他却什么都没说,而是派我去找马。尽管如此,我没生他的气,我毕竟不是一个为了得到称赞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马带回来时,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练地把大腿上的皮剥掉,正在往下割里脊肉。
  “这样,”他说,“今晚我们就有烤肉吃了,这块里脊用您的马驮,只有您、迪克、威尔和我有份儿,别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让他们到这儿来运这头牛吧。”
  “如果在这之前它没被秃鹫和其它野兽吃光的话。”
  “您这会儿又是多么聪明啊!”他讽刺道。“我们当然要用树枝把它盖起来,再压上石头。这样就只有熊或别的大个儿猛兽才能碰到它。”
  于是我们从旁边的灌木上砍下结实的枝子,又搬来大石头。我们把牛盖好,肉驮在我的马背上。
  “那公牛怎么办呢?”我问道。
  “公牛?能用它干什么呢?”
  “它对我们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吗?”
  “毫无用处。”
  “牛皮也没用吗?”
  “你是鞣革工吗?我可不是!”
  “我从书中读到过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来。”
  “怎么,您读到过吗?喏,如果您读过,那大概就是真的,人们关于大西部的描写,都是真的,千真万确的,嘿嘿嘿嘿!确实有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兽的牛仔,这我也干过。可这不在我们眼下操心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不能为这么沉重的牛皮耗费力气。”
2.克雷基·佩特拉
  我们上路了,虽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时之后就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我们走着回来,而且没有了塞姆的那匹马,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问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野牛来着,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儿了。”塞姆报告说。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哪儿?在哪儿?”
  “从这儿走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
  “我们去,我们去!”拉特勒喊着,就好像他和我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似的。“那地方在哪儿?”
  “顺着我们走过的路回去,你们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你们的眼睛足够使的,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帕克问。
  “别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评价!”
  “为什么不让?”
  “那样会冲昏他的头脑。”
  “我看不会!”
  “会的!他是个谦虚的家伙,一点儿也不狂,但这可能会变的。夸奖永远是个错误,可能会毁了最好的坯子。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仅仅具备了做一个牛仔的基本素质,也还没有受过训练,该练该经历的东西还多着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谢过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没有吗?他会怎么看你呢?”
  “他对我怎么看,我无所谓,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当然会认为我是个知恩不报的家伙,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会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本来是很想拥抱亲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亲吻!让你拥抱一下儿或许还能忍受,可是亲吻,不!”
  “哦!不行吧?为什么?”那小个子问。
  “为什么?难道你从没拿面镜子或者到清水边上照过您的尊容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天呐,谁要是发神经,想把嘴唇凑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明白劲儿都被冻住了。”
  “原来如此!啊!哼!你这话听起来真够朋友!”塞姆发出了怨言,“我原来是这么个丑家伙!你呢?你以为你自己什么样?是一个美男子吧?别做梦了!我敢说,要是我们两个参加比美大赛,我会得头奖!你可什么也捞不着,嘿嘿嘿嘿!不过不说这个了。我们本来在说我们的‘青角’——我没有谢他,也不会谢他。可回头那块里脊烤好之后,他该得到最好最嫩的那块,我亲自给他切,他配。你们知道我明天要干什么吗?”
  “什么?”斯通问。
  “让他大大地乐一下,应该允许他去抓一匹野马。”
  “你想去招惹野马吗?”
  “对,我总得再弄一匹马骑。亲爱的迪克,把你的马借给我去打猎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野马也该来了。我想我们只要到前天我们搞测量的那个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马到了这个纬度,那儿就肯定有。”
  我不再偷听,而是后退了一段路,穿过一片灌木丛,从另外一面走近三个猎人——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听了不该知道的东西。
  一堆火生起来了,两边地上各插一根叉状的树枝,用来支烤肉叉。三个人把整块里脊肉穿在上面,随后,塞姆·霍肯斯开始很艺术地缓缓转动肉叉;此时他那喜滋滋的脸,让我暗地里好开心。
  其他那些人带回肉也学着我们的样子生起他们自己的一堆火。自然,他们那边不像我们这边大家心平气和的;由于每个人都想给自己烤肉,地方就不够了,结果他们的肉被糟蹋得半生不熟的。
  我真的得到了最好的一块肉,大概有三磅重,让我全部吃光了。其实我并不是个大肚汉,我在同样情况下总是比别人吃得少。一个没经历过或不了解情况的人,简直没法想像,一个牛仔能吃、而且必须得吃多少肉才能撑得住。
  众所周知,人需要摄入一定量的蛋白质和淀粉,如果是生活在人类早已开发居住的地区,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但牛仔数月不涉足有人居住的地区,只能靠淀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他必须吃很多,以向身体供应必要的淀粉。他必须吃进大量的蛋白质,使身体得以承受持续的劳顿。我曾眼看着一个老猎人一下子吃掉八磅肉,当我问他饱了没有的时候,他微微一笑:
  “就算饱了吧,因为我已经没的可吃了。如果您想把您那份儿也给我的话,用不了多一会儿它就会钻进我的肚子。”
  那些“牛仔”们边吃边谈论着我们这次猪牛。对我干下的“蠢事”,另眼看待了。
  第二天早上,我假装要去工作。这时塞姆走过来对我说:
  “别去拿您的家伙,先生!有更开心的事可干。”
  “您这是什么意思?”
  “您会知道的,备好您的马!咱们要出去。“
  “散步吗?这会儿该干活儿了!”
  “呸!,您干得够苦了,再说我估计咱们中午就能回来了,那时您爱干什么都可以。”
  我报告了班克洛伏特,随后我们就上马出发了。路上,塞姆神秘兮兮的,我也只字不提我已经知道了他的打算,我们骑马经过以前测量时走过的路,最后到了昨天塞姆向斯通和帕克提到的那片草原。
  草原大约有两英里宽,四英里长,四周是覆盖着林木的山地。由于有一条小溪穿过,草原上十分湿润,草鲜嫩多汁。从北面的两座山之间穿过就可以抵达这片草原。南面,草原消失在一个向南延伸的山谷里。我们到了那里,塞姆勒住马,审视的目光扫过这片平地。随后我们继续沿着溪流北面走。突然,他脱口喊了一声,勒住从迪克·斯通那儿借来的马,翻身下马,跃过小溪,走向一处——那儿的草全被踩倒了。他把那个地方仔细探察了一番,走回来,又翻身上马,继续骑,但不再向北,而是拐了个直角,不久我们就抵达了草原的西部边缘。在这儿,他又下了马,自从他观察过那些足迹后,始终一言不发胡子拉碴的脸上堆着满意的神情,就像阳光撒满了一片林地。这时他向我要求道:
  “您也下马吧,先生!把您的马拴牢!我们要在这儿等。”
  “为什么要拴牢?”我问,虽然我知道得很清楚。
  “否则您可能会失去它。马趁这种机会私奔,我见到过很多次了。”
  “趁什么样的机会?”
  “您不知道吗?”
  “不知道。”
  “猜猜看!”
  “是野马?”
  “您怎么会想到这上头的?”他问,一边迅速、惊异地看了我一眼。
  “因为我读到过,如果不拴紧,驯服的马很乐意跟野马一起私奔。”
  “见鬼!什么您都读到过,想让您惊喜一下简直办不到。现在我可要赞美那些根本不会读书的人了。”
  “您想让我惊喜一下?”
  “可不是嘛。”
  “用一次捕野马的行动吗?”
  “对!可现在您利用您那些愚蠢的书本猜出来了。不过听着,野马已经来过这儿了!”
  “开始咱们见到的是它们的蹄印儿吗?”
  “是的,它们昨天从这里经过,是先头队伍——您要知道,这就像是探子。我可得告诉您,这些畜生聪明得很,它们总是先派出小股队伍,并且是贴边儿走。它们有军官,就像在军队里一样;总指挥是一匹经验丰富、强壮大胆的公马。它们无论吃草还是行动,马群的外围总是由一圈公马组成,依次向内是母马,最中间是马驹儿。我已经给您讲过很多遍怎么用套索套野马了,您记住了吗?”
  “绝对的。”
  “您有兴趣去套一匹吗?”
  “有。”
  “那您今天上午就有这个机会了,先生。”
  “谢谢!我不会利用它的。”
  “不?怪哉!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需要马。”
  “可是一个牛仔不会问自己是不是需要一匹马。”
  “那他就不是一个我所设想的勇敢的牛仔。您昨天提到了那些不需要野牛肉而大批屠杀野牛的混帐猎人、白人,您把那说成是对动物和由此失去了食物的印第安人的犯罪,后来您还亲口说对于野马也是这样。您说得很有道理,那我照您的话行事,您就不该感到奇怪。如果不,我就不能剥夺任何一匹野马的自由。”
  “这想法很正直,先生,非常正直,”塞姆点头道,“每个人、每个基督徒都应该像您这样想、这样说,并且这样做,可谁说让您剥夺一匹野马的自由了?您练习过掷套索,现在只是要试一试身手。我想看看您是不是能通过考试,明白吗?”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好,我干。”
  “好极了。对我这当然是很重要的,我需要一匹马,所以得给自己弄一匹。我跟您说过好多次,现在再重复一遍:在马鞍上坐稳了,趁套索绷紧、紧接着又一抖的工夫把马套中。如果您不这样做的话,就会被拽倒,野马就会跑掉,套索上还牵着的您的马也就跟它一块儿跑了。那您就没马了,您就成了跟我一样的步兵了,嘿嘿嘿嘿!”
  他还想再说下去,可顿住了,用手指着前面提到过的草原北边那两座山。那儿出现了形单影只的一匹马。它向前慢跑着,并不吃草,脑袋一会儿甩向这边,一会甩向那边,鼻子啜吸着空气。
  “您看见它了吗?”塞姆耳语道。他兴奋得压低了声音,虽然那马根本不可能听见我们说话,“我不是说过了吗?这是个探子,先来探探这地方是否安全。一匹狡猾的公马!看它怎么用眼睛观察四周,用鼻子闻!这回它跑不掉了,风是向我们脸上吹,因此我才选了这个位置。”
  这时野马开始小跑。它先是直着跑,然后向右,再向左,最后兜着圈子,又消失在它出现的地方。
  “您注意观察它了吗?”塞姆问,“它多聪明啊,利用了每一处灌木做隐蔽,以免被发现!一个印第安人的探子也不一定比它做得更好。”
  “是这样,这真让我惊奇。”
  “现在它又跑回去报告它那四条腿的将军这儿没有危险。可它们这回错了,嘿嘿嘿嘿!我敢打赌,它们十分钟之内就会到。注意了!您知道我们该怎么做吗?”
  “怎么做呢?”
  “您现在赶快骑马回到草原入口处,等在那儿!我摸到人口那边去,藏在林子里。马群一来,我就放它们过去,然后在后面追。它们会向您那边逃过去,那时您就出来!这下它们又会往回逃。咱们就这样来回驱赶它们,直到挑出两匹最好的马——它俩就是我们要抓的。我再从中挑出更好的一匹,另一匹我们放走它。您同意吗?”
  “您怎么能这么问呢!我对捕马可是一窍不通,您是大师,我当然得听您的。”
  “好吧,您说得对。我已经骑过、驯服过好几匹野马了,您称我是‘大师’倒也不是什么蠢话。那么您快走吧,要不时间浪费过去了,咱们却到不了位。”
  我们又上了马,分头骑开,他向北,我则向南骑到我们进入草原的地方。由于我那杆沉重的猎熊枪太碍事了,我很想暂时扔掉它。但是我读到过也听到过,一个谨慎的牛仔只有在完全确定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并且也不需要武器的时候,才能和他的武器分开。现在可不是这种情况,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印第安人或者是一头猛兽。因此我只是小心地将那支“老枪”挂牢在腰带上,不让它打着我。
  我紧张地等着野马的出现。我在靠近草原的树木之间停下,将套索的一头儿系在马鞍头儿上,其余卷成一圈圈的,我只要拿住它就行了。
  草原的另一头儿离我太远,如果野马在那里出现,我是不可能看见的;只有当塞姆把它们赶过来的时候,我才能看见它们。我守了还不到一刻钟,就看见那边出现了许多黑点,它们向着我这边移动,迅速变大,开始只有麻雀那么点儿大,接着变得像猫,像狗,像牛犊,直到最后近得我能看到它们的实际大小。那就是野马,在疯狂的逐猎中大约有三百匹野马向着我飞奔而来。
  看这些动物是多么器宇轩昂啊!它们的鬃毛在颈项四周飞扬,尾巴像风中飘舞的羽冠。大地似乎在它们的蹄下颤抖。一匹白色公马飞驰在所有马的前头,真是漂亮绝顶的造物!谁都会渴望要得到它;但草原猎人决不会骑一匹白马的,颜色如此鲜明的马容易暴露目标。
  现在是我出现的时候了。我一从树林中出来,领头儿的白马骤然收住了脚步,就像身上中了一枪似的。马群惊得一愣,只听见一片惴惴不安的大声喘息;接着全队向后撤!那白马又迅速奔到了马群另一头儿的尖端部位,马群又朝它们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慢慢地跟着它们。我不着急,因为我相信塞姆·霍肯斯会把他们再赶回来。这里要提一个引起我注意的情况:虽然马群只在我面前停了片刻,但我感觉其中有一匹不是马,而是一头骡子。我要在第二个回合好好注意一下。这头骡子在马群的最前列,而且紧跟着领队的白马。这么说它不仅同别的马一样平等,甚至在马群中占有特殊的一席之地。
  过了一阵马群回来了,到我面前后,又再次掉头往回跑。如此这般又重复了一次之后,我坚信:马群中是有一头骡子,一头。浅灰色、背部有深色条纹的骡子。它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虽然长着大脑袋、长耳朵,仍不失为一头漂亮的牲口。骡子比马好伺候,步伐稳健,在悬崖前不会头晕。当然,骡子很倔,我曾见过宁肯被打死也不肯往前迈一步的骡子——虽然没让它们驮什么,路也很好走。它们就是不愿意。我初步观察,这头骡子性子很烈,而且比起马来,它的目光显得更加明亮、更富有灵性——就是它了。估计它是在主人追捕野马的时候逃到野马那里去的,并且就此留了下来。这时塞姆又把马群赶了回来,我们两人已经距离很近,我都能看见他了。现在野马已经进退两难,只得改向侧翼冲,我们则跟上去。马群分开了,我发现,那骡子留在最大的一群里,它现在与白马并驾齐驱。于是我盯住这一队,塞姆似乎也看中了同一队。
  “取中间,我在左,您在右!”他向我喊道。
  我们一催马,加速赶上去,不仅与野马步调一致,而且离它们越来越近,在它们抵达树林之前撵上了它们。它们是不会进林子的,于是又掉头,想从我们中间穿过去。为了阻止它们,我们迅速向对方接近。马群四散奔逃,就像闯进了一只鹰的鸡群。白马和骡子同其它马分开了,从我俩之间突围出去。我们追着它俩。塞姆已经在头顶上甩起了他的套索,他向我喊道:
  “还是‘青角’!您永远是个‘青角’!”
  “为什么?”
  “因为您只盯着那白马,只有‘青角’才会这么干,嘿嘿嘿嘿!”
  他没有听见我的回答,因为马蹄杂沓,盖住了我的话音。这么说他以为我看中了白马。随便!我把骡子让给他,自己骑到一边,马群在那里惴惴不安地喘息、嘶鸣着瞎跑一气。这会儿塞姆已经离骡子很近了,他甩出了套索,索套准确地套中了骡子的脖颈。现在他得像给我做示范那样停住,把马向回带,这样等抛出的套索绷紧时,就能顶住那一扯。他这样做了,只是稍晚了片刻,他的马还没站定,就被那有力的一扯扯倒了。塞姆飞到空中,一个漂亮的跟头之后,摔在地上。他的马转瞬间站起身,接着跑起来,绷紧的套索松了,那骡子本来已站住,并没摔倒,这下获得了自由。它拽着马一同驰过草原,因为套索是固定在马鞍头儿上的。
  我连忙赶到塞姆那儿,看他是否受了伤。他站起来,吓人地冲我大嚷:
  “见鬼!迪克·斯通的老马和那骡子一块儿给我溜了,连声儿再见也没说,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您伤着了吗?”
  “没有。您赶快下来,把您的马给我!我得去追那两个逃跑的家伙,快点儿!”
  “休想!”我拒绝道,“您可能又会摔个跟头,两匹马就都见鬼去了!”
  说完我就快马加鞭去追赶那骡子。骡子已经跑出了很远一段距离,并和另外一匹马被套索连在一起,一个要往这边,一个要往那边,两个相持不下,于是我很快就追上了它们。我先让它继续跑了一阵,同时越来越用力地扯住皮带,使索套越收越紧,这样我勉强可以控制住骡子了。又回到塞姆站着的地方时,我猛然一拉索套,骡子的脖颈一下被系紧了,它无法呼吸,倒在了地上。
  “抓紧!等我弄住了那调皮鬼,再松手!”
  他跃过去,虽然躺在地上的骡子四蹄乱踹,他还是靠近了它。
  “好了!”他下令道。
  我先把皮带从迪克·斯通的马上解下来,然后松了套索。骡子吸到了空气,跳了起来。塞姆也同样迅速地跃上它的后背。它先是站着不动,像是被吓得呆住了;随后就一跃而起,前前后后跳个不停。突然之间它四腿齐跳,跃向一侧,来了个猫儿弓背,可是小个子塞姆坐得稳稳的。
  “它不能把我掀下来!”他向我喊道,“现在它要试最后一招儿,把我驮跑。在这儿等着我!我把它驯服了带回来,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但是他搞错了,那畜生根本没跑,而是突然跪倒,打起滚儿来,这样会把那小个子的肋骨一根根都折断的,他一定会掉下来。我跳下马,抓起地上拖着的套索,迅速在附近一丛灌木的根上缠了两圈。这时骡子已把骑手甩下,跳起来,想要飞奔而去,但树根很结实。套索绷紧了,骡子又倒下了。
  塞姆·霍肯斯走到了一边,摸摸自己的肋骨和大腿,做着鬼脸,就像吃了酸泡菜和李子酱。他骂道:
  “让这畜生跑吧!没人能把它制服,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休想!我可不想让一头有个驴爸爸的骡子羞辱,它必须听话。注意!”
  我把套索从树根上解下来,跨上骡背。它一吸到了空气,立刻跳了起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大腿要给它足够大的压力,这方面我大概比小个子塞姆强。骑手的大腿下,马的一根肋骨必须被压弯,这压迫了内脏,会使马怕得要命。骡子使出对付塞姆的手段,要把我扔下来时,我把从它脖子上垂到地上的套索拿在手里,紧紧抓住索套儿后面那个地方,一觉察到它要跪下,我就把套索牢牢拽住。这个窍门儿和我大腿上的压力迫使它站住了,这真是一场恶斗,力与力的较量。我所有的毛孔里都开始渗出汗来,但骡子出的汗更多。汗水从它身上流下来,嘴里吐出大量白沫。它的动作变缓变弱,也不能自主了。开始时盛怒的鼻息慢慢变成了短促的咳嗽。随后它终于在我身下瘫倒了,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因为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它躺下不动了,翻着白眼儿。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我感觉,我身体里全部的筋腱韧带都断裂了。
  “老天!您是个什么样的人呐!”塞姆嚷道。
  “您比这头畜生的力气还大!您要是能看见自己的脸,会吓坏的!”
  “我相信。”
  “您的眼睛都凸出来了,您的嘴唇肿了,腮帮子简直成了青的!”
  “这是因为,我是个‘青角’,不想被扔下来。而另一个捕野马的高手却给扔了下来,这之前还把他的马和骡子挂在一起,送它们去散步。”
  塞姆越发地愁眉苦脸了,可怜巴巴地请求:
  “您就别说这个了,先生!我告诉您,就连最有本领的猎人也会碰上这种事的。昨天和今天,您过得不错呀。”
  “我希望还能过这样的日子。可对您来说这两天可糟多了,您的肋骨和其它骨头都怎么样了?”
  “不知道。等会儿我一好些时,就把它们找到一块儿好好数一数。现在我身上到处喀吧喀吧乱响。我还从来没骑过这样的畜生!希望它现在会老实些。”
  “它已经老实了。您看,它躺在那儿多虚弱,多可怜!给它系上马鞍,套上笼头,您就可以骑着它回家了。”
  “那它又会尥蹶子的。”
  “绝对不会,它已经受够了。这是头聪明的畜生,您会为抓住它而感到高兴的。”
  “是的,这我相信。我本来一开始就看中了这头骡子。您却看中了那白马,多么愚蠢啊。”
  “您知道得这么清楚吗?”
  “那当然很愚蠢!”
  “不是指这个,是我看中了白马的事。”
  “还能看中什么呢?”
  “也是这头骡子。”
  “哦?”
  “是的,就算我是个‘青角’,可也知道一匹白马对一个牛仔来说不合适。我看见这头骡子的时候,立刻就喜欢上了它。”
  “是的,您很懂马,这我得承认。”
  “但愿我也能同样懂得人,亲爱的塞姆!现在来帮个忙吧,把这畜生从地上弄起来。”
  我们把骡子拉起来。它静静地站着,四肢都在发抖。我们给它系上马鞍、套上笼头的时候它也没有反抗。塞姆骑上它以后,它很听从指挥,并且善解人意,就像一匹训练过的马。
  “它曾经有过一个主人,”塞姆说,“他肯定是个好骑手,可它从他那儿跑了。您知道我会叫它什么吗?”
  “什么呢?”
  “玛丽。我以前骑过一头叫玛丽的骡子,所以用不着另想一个名字了。”
  “这么说,骡子玛丽和步枪利迪。”
  “是的。这是两个最可爱的名字,不是吗?现在我得请您帮我一个大忙。”
  “很乐意。是什么忙?”
  “您别把这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我会好好报答您的。”
  “胡说!理所当然的事情用不着报答。”
  “我不想听营地里那帮人知道塞姆·霍肯斯是怎么得到他的新宝贝玛丽后笑话他。这会成为他们的大笑料的。如果您闭嘴不讲,我会……”
  “请您别说了!”我打断了他,“关于这件事什么都不用说。您是我的老师、朋友,别的我就不用再说什么了。”
  这时他那双狡猾的小眼睛湿润了,他激动地喊道:
  “是的,我是您的朋友,先生,要是您有一点喜欢我的话,我这颗者心可就太高兴、太快活了。”
  我把手伸给他。
  “这种快乐我可以给您,亲爱的塞姆。您可以相信我喜欢您,喜欢得就像——就像——喏,大概就像喜欢一个好叔叔。您觉得这够了吗?”
  “足够了,先生,足够了!我简直太高兴了,真想立刻也让您大大地高兴一下。您说我该做什么?我是不是——是不是——比如在您眼前把这头新玛丽连皮带毛一起吞下去?或者是不是可以……”
  “住嘴吧!”我笑起来,“您已经帮了我很多忙,以后还要继续帮忙。现在还是让玛丽活着,让我们回营地去,我想工作了。”
  “工作?这也是工作啊,如果这不算工作,那我就不知道该把什么叫工作了。”
  我用套索把迪克·斯通的马跟我的马系在一块儿,然后我们就上路了。野马早已逃光了。骡子很听骑手的话,路上塞姆高兴地叫道:
  “它受过训练,这个玛丽,受过很好的训练!每走一步,我都感觉到,从今往后我倒要接受严格训练了。它现在记起了从前学过、后来在野马群里又忘掉的东西。但愿它不仅性子暴烈,而且也依赖人。”
  “还可以教它一些新东西,学东西它还不老。”
  “您估计它有几岁了?”
  “五岁,不会更大了。”
  “我看也是;回头我要检查一下,看是不是这样。我能得到这个畜生得感谢您,只感谢您。这两天对我来说很糟,糟透了,对您来说可是很风光。您相信您会这么快就连着见识了打野牛和捕野马吗?”
  “怎么不相信?在西部,你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还想见识其它捕猎活动。”
  “但愿您还像昨天和今天一样平安无事。尤其是昨天,真是千钧一发啊,您胆子也忒大了。别忘了,您是个‘青角’。往后您可要小心些,别太逞能了!捕野牛是非常危险的。”
  “哦嗬!您看,您又暴露出您那股卤莽劲儿了!您说到灰熊,一副瞧不起的样子,就好像说的是只毫无危险的小烷熊似的。”
  “这倒不是,我并没有瞧不起它。但它也决不像您说的那样不可战胜。没有一种猛兽不可战胜,灰熊也不例外。”
  “这大概又是您读来的吧?”
  “是的。”
  “哼!照我看,您这么莽撞,都是您读过的那些书的责任,要不您本来是个挺懂事儿的家伙,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相信,您会像昨天冲向那头野牛一样冲向一头灰熊的。”
  “如果没别的办法——我会的。”
  “没别的办法!胡扯!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只要想,谁都能有别的办法!”
  “这就是说,如果它是个胆小鬼,他尽可以脱身——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但这说不上是胆小鬼,躲开一头灰熊称不上是胆小鬼。相反,向它进攻简直就是自杀。”
  “那我们的观点就太不一样了。如果它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根本不容我逃跑,那我只好自卫。如果它袭击我的伙伴,那我得去帮助那遇险的人。在这两种情况下我决不能逃跑。此外我还认为,一个勇敢的牛仔,即使没有必要,也会和灰熊交手,证明自己有胆量把这么危险的猛兽制服,顺便还可以品尝品尝熊腿和熊爪子。”
  听了这番话,塞姆大为震惊。
  “您这人真是不可救药!”他嚷道。“我可太替您担心了。如果您见识不到熊腿熊爪子,我就感谢上帝了。当然,我也不想否认,世上确实没有比它们味道更美的东西了,简直超过最嫩的野牛里脊。”
  “现在您大概还用不着替我担心,”我安慰他。“这个地区可能有灰熊吗?”
  “真没准儿,在整个山区都会有灰熊出没,它们沿着河流走,有时甚至会深入草原。碰上它们的人可倒霉了!咱们别再谈这个了!”
  不管是他还是我,谁都不会料到第二天还得谈这个,而且与今天谈的完全不同。这会儿暂时没有时间谈论此事了,我们已经到了营地。在我和塞姆离开期间干得很卖劲儿,营地向前推进了一大段。班克洛伏特和另外三个测绘员卖了不少力气,好证明他的能力,我们的到来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骡子,一头骡子!”人们喊着,“您怎么弄到它的,霍肯斯?”
  “人寄来的呗。”他认真地回答道。
  “不可能!谁给的?”
  “是快件,用的是两美分的纸封,也许你们想看看信封吧?”
  一些人笑起来,其他人骂骂咧咧的;但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没有人再追问下去了。至于他对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是否直言相告,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测量工作继续进行,我立刻投入到工作中去了。直到晚上,大家干得都很带劲儿,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可以着手测量头一天和野牛打交道的那个山谷了。晚上谈论此事的时候我问塞姆,在那儿是否会受到野牛的干扰,因为它们显然打算穿越山谷,我们只是遇到了一支先头队伍,现在大概要考虑遭遇大部队的可能性。但塞姆摇摇头。
  “休想,先生!野牛不比野马傻。被我们赶跑的先头部队已经调头回去警告牛群了。它们肯定会取道别处,不会再穿越那个山谷了。”
  天亮后,我们把营地迁到山谷地势较高的地方。霍肯斯、斯通、帕克没有参加搬迁,因为萨姆要训练他的“玛丽”。在那两位的陪同下,他去我们昨天捕到骡子的草原了,那里有足够的地方干他的事。
  我们几个测绘员先是忙着坚标杆,拉特勒的几个手下帮着我们,他本人和其他人无所事事地在周围转悠。我们,还有他,已经越来越接近我打死两头野牛的地方了。我惊奇地发现,那头老公牛已经不见了。我们走过去,看见一道宽宽的痕迹从它本来躺着的地方直通向灌木丛。被拖倒的草大概有一米半宽。
  “见鬼!这怎么可能呢?”拉特勒惊讶地叫起来,“我们来驮肉的时候,我仔细看过这两头牛,它们都死了。可这一头竟还活着。”
  “您这么看吗?”我问他。
  “是的。难道您认为一头牛死了还会自己挪地方吗?”
  “非得自己挪动不可吗?它也可能是被移动的呀。”
  “是吗?那么是谁呢?”
  “比如说可能是印第安人干的。我们在高处发现过一个印第安人的脚印。”
  “嗬,一个‘青角’能说出这样的话,够多么聪明呀!如果牛是被印第安人弄走的,那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
  “随便从哪儿。”
  “对极了,可能还是从天上下来的吧?他们肯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否则是可以发现他们的踪迹的。不,是那头牛还活着,它醒过来以后自己爬到灌木丛里去了,在那儿咽了气。我们这就过去看。”
  他和他的手下顺着那道痕迹走去。他可能以为我会跟着过去的,可我没有,因为我可不喜欢他对我说话时那种冷嘲热讽的劲儿,再说我还得工作。另外,那头老公牛的尸体跑到哪儿去了,对我来说也无所谓。我转身要去工作,但还没等我碰到标杆,灌木丛中就传来很多人恐惧的喊叫。响过两三枪后,只听拉特勒叫道:
  “上树,快上树,要不你们就完了!它爬树不行!”
  谁爬树不行?
  这时,拉特勒的一个手下从灌木丛中蹿了出来,而且是三步并作两步,只有吓得要命才会这样。
  “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我向他喊道。
  “一头熊,一头熊,一头灰熊!”他气喘吁吁地说着从我身边跑过。
  与此同时又传来呼天抢地的喊声:
  “救命,救命!它抓住我了!啊,啊!”
  只有当一个人面对死神张开的巨口时才会这样吼叫,那个人肯定危在旦夕了。得帮他一下,可怎么帮呢?我的枪放在帐篷里了,因为工作时它会碍事,既然有那些牛仔保护我们这些测绘员,这也不能算是我不谨慎。我要是跑回帐篷去取枪,那在我回来之前,那人肯定已经被熊撕碎了——现在只能这样去救人:腰带里插着的一柄刀和两支左轮枪,可对于一头灰熊来说,这算是什么武器啊!灰熊是已经灭绝的岩熊的后代,按说属于原始的上古时代呢。它直立起来能达到三米高,我后来打死过三百五十公斤重的灰熊。它的力气太大了,发起怒来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只鹿、一匹马驹或是一头小母牛……一个骑手非得拥有一匹力气大又有耐力的马,才有可能从它面前逃脱,否则灰熊一定会追上他。由于灰熊的强壮、无所畏惧和永不疲倦的耐力,在印第安人中,能杀死灰熊算是一桩了不起的勇敢行为。
  我就这么跳到灌木丛中去了。那痕迹一直通到有乔木的地方,灰熊把野牛拖到那儿去了,它也是从那儿来的。我们没能看见它的足迹,是因为它拖着的牛把它的足迹抹掉了。
  那真是千钧一发之际。我身后,测绘员们叫喊着逃回帐篷去拿武器;我面前,牛仔们大喊大叫,其间夹杂着牛仔那无法形容的恐怖嚎叫。
  我大步跑过去,这时我听见了灰熊那浸人骨髓的咆哮。转眼间我已赶到惨剧发生的地方,面前躺着已被撕碎的野牛尸体。前后左右那些早已上树的牛仔们向我喊着,他们自觉在树上很安全,因为极少有人见过灰熊爬树。正前方,野牛尸体的另一边,一个牛仔企图往一棵树上爬的时候被灰熊抓住了,他上身伏在树最低的一棵枝干上,双臂紧紧搂着树干不放,而那头直立起来的灰熊正用前爪抓他的大腿和下身。
  那人已经成了死神的俘虏,快完了,我帮不了他了。如果我跑掉,没人会指责我。眼前的一切使我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抓起一杆扔在地上的枪,可惜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把它调转过来,从野牛身上一跃而过,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枪托向灰熊的脑袋狠狠地砸过去,这太可笑了!枪像草一样在我手中散了架。这样一个脑袋,即使用屠宰牲口用的刀也没有用。但我把它引开了。它把头转向我,动作不像猫科或犬科的猛兽那样迅速,而是缓缓地,就像是对我那可笑的一击很惊奇似的,它用小眼睛打量着我,似乎在考虑,是满足于到目前为止的收获呢,还是来抓我。这片刻的犹豫救了我的命,我想出了一个唯一可能把自己从险境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于是我抽出一支左轮枪,跳到灰熊近身处,它虽然背对着我,但此刻正回过头来看我,我对准它的眼睛开了三四枪。说时迟,那时快,我又远远地跳到一边观察,同时抽出猎刀。
  如果我当时留在原地,肯定就没命了,那瞎了眼的猛兽立刻就放开那棵树扑向我。我躲开了,于是,熊开始愤怒地咆哮,挥舞着巨掌找我。它的动作像疯了似的,转着圈子,刨着地,前掌尽力向远处够,向四面八方乱跳,想找到我;不过我幸运地打中了它的眼睛,它怎么也抓不着我。也许嗅觉可以把它引向我,但它愤怒得发狂,它无法冷静地运用它的感官,它的嗅觉。
  终于,它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受的伤上。它坐下来,喘着粗气,龇牙咧嘴地举起前掌擦眼睛。我迅速靠近它,挥起手臂,两次将猎刀捅入它的胁间,它立刻挥掌扑我,但我又躲开了。我没有捅到它的心脏,灰熊又开始以加倍的愤怒搜寻我。这大概持续了有十分钟,它失血很多,眼看着虚弱下来,然而它又站起来,去擦眼睛,我看准机会,更迅速地给了它两刀,这次准多了。我又赶快跳到一边,灰熊向前扑倒,喘着粗气,踉踉跄跄地还想再站起来,已经没有力气了,它又倒了下来,低吼着试图站起来,这样来回挣扎了几次,终于躺着不动了。
  “谢天谢地!”拉特勒在树上喊道,“这畜生死了。刚才可太悬了。”
  “我不知道您怎么悬了,”我回答他,“您为自己的安全想得还是挺周到的嘛。现在您可以下来了。”
  “不不,先不忙,您先看看灰熊是不是真死了。”
  “它是死了。”
  “您不能这么肯定。您不知道这头畜生命有多硬。您还是检查一下吧!”
  “替您吗?如果您想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那就亲自来检查吧!您是个有名的牛仔,而我只不过是个‘青角’。”
  说着,我转头去看他的同伴,他还以原来那个姿势吊在树上。他已经停止了嚎叫,不再动弹了。他的脸扭曲了,大睁的双眼直愣愣地向下呆视着我,大腿上的肉已经被撕得露出了骨头,内脏也从他的下半身淌了出来。我控制着心中的恐怖,冲他喊道:
  “放松点儿,先生!我会把您弄下来的。”
  他不回答,也不知他是否听见了我的话,我请他的同伴从树上下来帮我把灰熊摇晃了几次,证明它确实死了,他们才敢下来帮我把那毁得残缺不全的人弄到地上来。这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的胳膊把树干楼得那么紧,我们得用力才能掰开。他死了。
  这个可怕的结局似乎不能再震惊他的同伴了,他们漠然地从他身边走开,转向那头熊。他们的头领发话了:
  “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当初熊要吃掉我们,现在它要被我们吃掉了。快,你们,把它的皮剥了,好割熊腿和熊掌。”
  拉特勒说着便抽出刀子,跪下来要动手,这时我提出了异议。
  “您要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在它身上下刀那会更精彩的,现在已经晚了,您就别费力气了!”
  “什么?”他叫道:“难道您不让我割肉吗?”
  “是的,拉特勒先生。”
  “凭什么?”
  “凭不容争辩的权利:是我打死这头熊的。”
  “这不是真的!您是不是想说一个‘青角’用一把刀杀死了一头灰熊!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向它开了枪。”
  “然后赶紧逃到了树上。”
  “是我们的子弹打中的,它最后是死于枪伤,而不是您在它已经半死的时候用刀给它的针刺似的那几下。熊是我们的,我们愿意拿它怎样就怎样,明白吗?”
  他当真要动手,可我警告他:
  “马上离熊远点儿,拉特勒先生,否则我就教教您应该怎样重视我说的话,明白吗?”
  尽管如此,他还是把刀插进了熊皮,于是我两手抓住他的臀部——因为他身体前倾着跪在那儿——把他举起来抛向最近的一棵树,只听一声巨响。他还没落地,我已经拔出第二支还上着膛的左轮枪,如果有人进攻,可以迅速回击。他站起来,眼里冒着火看我,一边去拔刀。
  “您得付出代价!您已经打过我一次了,我不会让您第三次对我行凶的。”
  他想向我跨进一步,我举枪对着他,威胁道:
  “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把一颗子弹打到您的脑袋里去。丢下刀!我数三下,如果您还拿着它,我就开枪。好,——二……”
  他仍然握着刀,我本来也真的要开枪了,虽然并不是真要打他的脑袋,而是要打穿他的手——因为现在是让我的话受重视的时候了。正在这紧张的时刻,响起了一个宏亮的声音:
  “先生们,你们疯了吗?有什么理由能让白人互相拧断脖子呢?住手!”
  我们顺着话声望去,从一棵树后走出一个人来。他又矮又瘦,还驼背,穿着和印第安人近似,你分辨不出他到底是个白人还是个印弟安人。他清晰的轮廓似乎有印第安人的特征,可他晒成橄榄色的皮肤从前却很可能是白色的。他头上没戴帽子,灰色的头发直垂到肩上;他的衣服是一条印第安皮裤,一件同样质地的猎衫和简朴的鹿皮鞋。
  他的武器不过是一杆枪和一把刀。他的目光极其聪慧,尽管身体有残疾,却丝毫不会给人留下可笑的印象。只有粗鲁而不懂事理的人才会对一个人身体上的残疾嗤之以鼻。拉特勒就是这种人,他看清来人后,讥讽地笑起来:
  “嗨!哪儿跑来一个这模样儿的可怜虫啊!这么美丽的西部怎么可以有这样的人?”
  陌生人上下打量着他,冷静从容地回答道:
  “感谢上帝,如果你们有健康的肢体!顺便说一句,衡量一个人不是看他的身体,而是看他的心灵和头脑,这方面我大概不必同您一试高低。”
  他轻蔑地打了个手势,随后转向我。
  “您真有力气,先生!把这么沉的一个人抛到空中,您这一手儿没人比得上,我能目睹真是很高兴。”
  然后他用脚碰了碰灰熊,遗憾地接着说:
  “看来这就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家伙,我们来晚了,真遗憾!”
  “您本想打死它吧?”我问。
  “是的,我们昨天发现了它的踪迹,就一直到处跟着它。现在我们赶来了,却发现该干的已经有人干了。”
  “您说‘我们’,先生,您不是一个人吧?”
  “不是。还有两位先生。”
  “是谁?”
  “我知道了您是谁之后,马上就会告诉您,您知道,在这个地区,您无论多么谨慎都不为过,你遇到坏人比遇到好人的次数多。”
  他扫了拉特勒及其手下一眼,然后友好地说:
  “顺便说一句,一个人是否值得信赖,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听到了你们谈话的最后一部分,大概知道这儿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测绘人员,先生,”我向他解释道,“一个总工程师,四个测绘员,三个侦察员,还有十二个负责保护我们的牛仔。”
  “哼,说到保护,您似乎是个不需要保护的人。这么说你们是测绘员喽?你们在这儿工作?”
  “是的。”
  “你们测量什么?”
  “一条铁路。”
  “要从这里穿过的铁路?”
  “是的。”
  “你们买下了这个地区?”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庄重了。他问得理直气壮,我只好对他的质问做出正面回答。
  “我是受了委托来参与测绘工作的,我只做这件事,不关心其它的事情。”
  “哼,是啊!可我想,您还是知道您在干什么。您脚下的这片土地属于印第安人,而且是美斯卡莱罗部落的阿帕奇人。我敢肯定,他们既不曾卖这片地,也不曾以任何方式把它转让给别人。”
  “这与您有什么相干?”拉特勒冲他喊道。“别插手别人的事,管您自己的事去吧!“
  “我正在这样做,因为我是美斯卡莱罗的一员。”
  “您?别闹笑话了!谁要是看不出您是个白人,那他一定是瞎了。”
  “可您错了!您不该以我的肤色,而该以我的名字为准,我名叫克雷基·佩特拉。”
  这个名字在我当时还不懂的阿帕奇语中,意思相当于“白人父亲”。拉特勒像是听说过这个名字,因为他在含讥带讽的惊奇之中后退了一步。
  “啊,克雷基·佩特拉,有名的阿帕奇人的老师!您是个驼子,这真遗憾!您恐怕很难叫那些红皮肤的讨厌鬼不笑话您吧。”
  “哦,这没关系,先生!我已经习惯于被讨厌鬼嘲笑,因为明事理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既然我知道了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在这儿搞什么名堂,我也可以告诉你们我的同伴是谁了,最好是我指给你们看。”
  他向林子里喊了一个我听不懂的印第安词儿,紧接着就出现了两个有趣至极的形体,缓慢庄重地向我们走来,他们是印第安人,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是父子俩。
  年纪大的一个身材中等偏高,而且十分健壮。他的举止委实尊贵,从他的动作中可以推断出他身体非常灵活。他严肃的脸孔纯粹是印第安人的模样,但不像大多数红种人那样轮廓分明,有棱有角的。他的目光显得安详,几近柔和,流露着他内在的从容、镇静,这神情一定使他地位优越。他没戴帽子,深色头发向上扎成头盔一般的冠状,上面插着一根鹰的羽毛,这象征着酋长的尊严。他的穿着包括鹿皮鞋、带流苏的绑腿和一件皮猎装,一切都做得简朴、耐用。腰带上别着一把刀,旁边还挂着许多小囊,装有一个人在西部用得着的一切小物件,药囊用一根细绳儿系着,挂在脖子上,旁边是和平烟斗(象征和平的烟斗。北美印第安人风俗,相互传吸烟斗,表示讲和),烟袋锅是用陶雕成的。他手持一杆双筒枪,其木制部分密密地钉着银钉,他儿子日后正是以“银枪”这个名字使这支枪闻名遐迩的。
  那个年轻人的装束与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是装饰得多些。他的皮鞋饰有豪猪鬃毛,绑腿和猎装上缝着精巧的红色刺绣。他也把药囊挂在脖子上,外加和平烟斗。他带的武器也和他父亲一样,是一把刀和一支双筒枪。他也不戴帽子,头发向上束成头盔似的冠,其间还编入了一条响尾蛇的蛇皮,但是没有羽毛装饰。他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背上,有些女士肯定会羡慕他这闪着蓝光的漂亮装饰的。他的面孔比他父亲还显得高贵,颜色是浅棕,带点儿古铜色。根据我的猜测和后来了解到的,他同我年纪相仿。那天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可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感觉到他是个好人,而且天资聪慧异常。我们用审视的目光久久地互相打量,随后我觉得他那双严肃的仿佛闪着丝绒一般细腻光泽的深色眼睛里,瞬息之间亮起一道友好的光环,就像太阳透过云隙,向大地送去的问候。
  “这就是我的朋友和同伴,”克雷基·佩特拉说,先指指父亲,又指指儿子,这是“好太阳”,美斯卡莱罗人的大酋长,并且也被其他阿帕奇部落尊为酋长。这位是他的儿子温内图,他年纪虽轻,可创下的英勇业绩,已经超过了五个老战士一辈子创下的业绩,只要是草原和岩山延伸的地方,他肯定会声名远扬。”
  这听起来像是夸夸其谈,但事实证明这并不过分。拉特勒讥讽地笑起来。
  “这么年轻的一个家伙子下那么大的事?我说‘干下’,因为他干的,无非是偷鸡摸狗、行骗抢劫之类的勾当罢了。谁不知道,红种人都能偷会抢。”
  这是严重的侮辱,三个陌生人,就好像不曾听见似的。他们走到灰熊旁边。克雷基·佩特拉弯下身去仔细查看。
  “熊是被刀刺死的,不是被子弹打死的。”他转头对我说。
  他暗中听到了我和拉特勒的争执,这会儿要向我表明我是对的。
  “真是臭味相投,”拉特勒反驳道,“一个驼背老师,哪儿会懂什么猎熊!等我们把熊皮剥下来,就能清楚地看到哪个是致命伤。我可决不容忍一个‘青角’骗走我该得到的。”
  这时温内图也弯下身子去,碰了碰熊。然后重新直起身来,问我:
  “是谁用刀袭击了这家伙?”
  他说一口纯正的英语。
  “是我。”我回答。
  “你为什么不开枪打它?”
  “因为我没带枪。”
  “地上有枪!”
  “那不是我的。拿枪的人,把子弹胡乱放完之后,扔下枪就爬到树上去了。”
  “我们踩着熊迹来的时候,听到一声恐惧的大叫,那是在哪儿?”
  “就在这儿。”
  “唔!松鼠和臭鼬在有敌人靠近时,才会逃上树,人应该战斗,因为勇敢的人被赋予了力量,能战胜哪怕是最强大的猛兽。你如此勇敢,为什么会被称为‘青角’呢?”
  “因为我是第一次来西部,在这儿时间还很短。”
  “白人真是奇怪。一个敢于用一把刀子和可怕的灰熊较量的年轻人被骂成是‘青角’,而那些吓得爬到树上去,呆在那儿大嚷大叫的人,倒可以自认为是有本事的牛仔。还是红种人更公正,在他们那儿,勇敢者永远不会被看作弱者,弱者也永远不会被当成勇敢者。”
  “我儿子说得对。”他父亲赞同道。“这个勇敢的年轻人不再是个‘青角’了,谁要是能用这种方式打死一头灰熊,那么匆庸置疑,他是个英雄。如果他还去救那些逃到树上去的人,他就该得到感谢,而不是挨骂。我们到外面去看看白人来这儿干什么。”
  我白肤色的同伴们与这些遭他们蔑视的红种印第安人相比,二者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啊!红种人公正的意识驱使他们站在我一边,他们只有三个人,如果与我们这儿的牛仔们为敌,就等于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可他们却似乎并不顾及这个。他们骄傲地从我们身边经过,缓缓走出灌木丛。我们在后面跟着。“好太阳”看见了插在地上的标杆,他回头转向我:
  “这儿在搞些什么?白人们要丈量这块地吗?”
  “是的。”
  “干什么用?”
  “给火车修一条路。”
  他的眼睛失去了宁静深思的神情,开始闪烁出盛怒的光芒,他迫不及待地问道:
  “你也在那些人当中吗?”
  “是的。”
  “付你报酬吗?”
  “是的。”
  于是一道蔑视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他再次开口向克雷基·佩特拉说话时,声音也是轻蔑的:
  “你教的那些东西都很动听,可往往并不是真的。我们在这儿终于看见了一个勇敢的年轻白人,几乎不等人问他来这儿干什么,他就说了:是为了不付钱就把我们的土地偷走。白人的脸也许有美有丑,可他们的心全都一样!”
  我找不出什么话可以为自己辩护,只是感到羞耻。酋长说的有理。我,一个严守道德和基督信仰的测绘员,难道能为自己的职业感到自豪吗?
  总工程师和那三个测绘员躲在帐篷里,从一个窟窿向外偷看可怕的熊。我们从灌木丛里出来后,他们才敢出来,看到有印第安人和我们在一起,有些惊讶。他们一上来就问我们是怎么对付灰熊的,拉特勒赶忙回答:
  “我们开枪把它打死了,中午可有熊掌吃了,晚上吃熊腿。”
  几个红种人看着我,看我是不是任其摆布。他们显然期待着我有所表示。
  “我声明,是我把它刺死的,”我解释道,“这儿有三位懂行的人,已经证实了我是对的。不过还不用急着下结论,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来了,让他们判断吧,以他们说的为准。在这之前先不要碰那头熊。”
  “我要是以为他们说的对,才是见鬼!”拉特勒嘟囔着,“我跟我的人去弄熊,谁要是想阻拦,我们就把半打子弹打到他身上去!”
  “别这么嚣张,否则我就让你矮半截,拉特勒先生!”我警告他,“我不像您怕熊那样怕您的子弹。我不会被您赶到树上去的,这个您听好了。您去那儿我没意见,但希望您只是为您死了的同伴而去——您得掩埋他,可不能就让他那么躺在那儿。”
  “死了一个吗?”
  “是,霍华德,”拉特勒承认道,“这可怜的家伙只是因为另一个人做的蠢事就丧了命,否则他还有可能救自己的。”
  “怎么?谁做的蠢事?”
  “喏,他像我们一样跳向一棵树,本来完全可以爬上去,可这个青角莽莽撞撞地跑来挑逗那头熊,于是熊发起怒来扑向霍华德,把他撕碎了。”
  竟然卑鄙到了这个地步!我站在那儿,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把事情描述成这个样子,而且还是当着我的面,我绝对不能容忍。于是我迅速地问拉特勒:
  “您认为是这样的吗?”
  “是的。”他肯定地点点头,同时把他的左轮手枪掏出来,他以为我要有什么行动。
  “霍华德本来能救自己,只是我碍了他的事?”
  “是的。”
  “可我告诉你,我来之前熊已经抓住了他。”
  “撒谎!”
  “那好,您现在就听听真话吧——或者说感受感受真话。”
  说着,我用左手一把夺下他手中的枪,右手给了他一个厉害的大耳光,把他打出七八步远,倒在地上。他跳起来,拔出刀子,像一头发怒的野兽一般咆哮着,向我扑来。我用左手挡开刀子,挥起右拳将他打倒在脚下,失去了知觉。
  “嗬!”“好太阳”惊奇地喊起来,由于冲动,他把印第安人的诚条都忘了。可你马上就能看出,他很后悔这一表示。
  “‘拳手’又来了。”测绘员贝灵说。
  我没注意这些话,而是注视着拉特勒一伙儿的一举一动。他们显然很愤怒,然而没有一个人敢于同我较量。他们嘟囔着,咒骂着,仅此而已。
  “好好地教训一下拉特勒吧,班克洛伏特先生!”我向总工程师要求道,“我没做对不起他的事儿,可他总是想找我的茬儿。恐怕营地里还要出现谋杀和伤亡。给他钱让他走,如果您不愿意这样,那么我可以走。”
  “哦嚯,先生,事情还没有那么严重。”
  “不,有那么严重。把他的刀子和枪给您,在他老实下来之前,先别还他。我告诉您,我要保护我自己,如果他再拿着武器冲我来,我就开枪打死他。您叫我‘青角’,可我清楚草原上的规矩:谁用刀子或者子弹威胁我,我立刻就可以把他打死。”
  这话不仅是对拉特勒说的,也是对他那些“牛仔”说的,对此他们无话可说。现在,酋长“好太阳”向总工程师发话了:
  “我刚才听出你在这些白人中是发号施令的,是这样吗?”
  “是的。”班克洛伏特回答。
  “那么‘好太阳’有话对你说。”
  “什么话?”
  “是你应该听的话。你还站着,可男人们商量事情的时候应该坐下来。”
  “你想做我们的客人吗?”
  “不,这不可能。如果你是在‘好太阳’的家里,在他的土地和草原上,在他的森林和山谷里,他怎么能做你的客人呢?让白人们坐下吧!——还要来的是什么样的白人?”
  “是侦察员,他们也是我们的人。”
  “那让他们也坐到这儿来吧!”
  原来塞姆、迪克和威尔外出回来了。作为有经验的牛仔,看到有印第安人在场,他们并不惊奇,但当他们听到来者是何许人后,有些担心起来。
  “那第三个人是谁?”塞姆问我。
  “他叫克雷基·佩特拉,拉特勒说他是老师。”
  “克雷基·佩特拉,那个老师?我听说过他,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是个神秘人物,一个长期在阿帕奇人中生活的白人,像是传教士那类人,虽然他并不是教士。很高兴能认识他,我要打探打探他的情况,嘿嘿嘿嘿!”
  “如果他让你打探的话!”
  “他不会咬我的手指头吧?”塞姆笑道,但马上就又认真地说下去,“出了什么事吗?”
  “是的,我干了昨天您警告过我的事。”
  “不知道您指的是什么,我警告了您很多事。”
  “灰熊。”
  “怎么……哪儿……什——么?难道来了一头灰熊吗?”
  “好大的一头呢!”
  “在哪儿?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怎么会!就在那下面,森林的灌木丛里。它把那头老公牛拖进去了。”
  “拖进去?天,怎么偏偏在我们不在的时候出这种事。死人了吗?”
  “一个——霍华德。”
  “您呢?您做什么了?是不是远远躲开了?”
  “是的,我离它足够远,使它刚好不能对我怎么样,而我则能用我的刀子在它的肋间捅了四刀。”
  “您倒聪明啊?用刀子去进攻它?”
  “是的,枪没在手边。”
  “真是个十足的‘青角’!自己带了一支大号儿的猎熊枪,可等灰熊来了,却不用枪,而用刀子去打它——谁会相信有这种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给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告诉他我和拉特勒又干上仗了。
  “您真是个草莽至极的家伙!”他喊起来,“还从没见过一头灰熊,就去招惹它,好像那是只老卷毛狗似的!我得看看那头畜生,马上!来呀,迪克、威尔!你们也该看看这个‘青角’又在这儿干了什么蠢事儿!”
  他刚要走,拉特勒醒过来了,于是就对他说:
  “听着,拉特勒先生,我要跟您说句话!您又招惹了我的朋友。如果您再敢这样来,我就让您后悔一辈子。我的忍耐已经到头了,您记着吧!”
  他和斯通、帕克一起走开了。拉特勒一副怒气冲冲的嘴脸,向我投来狠毒的目光,却什么也没有说。但看得出来,他像是一枚瞬间就要爆炸的地雷。
  两个印第安人和克雷基·佩特拉是坐在草地上的,总工程师坐在他们对面,但他们还没开始交谈。他们想等塞姆回来,好听听他的意见。他不一会儿就回来了,从老远处就喊道:
  “向灰熊开枪然后逃跑,多蠢啊!如果你不能跟它较量到底,那就根本不要开枪,别去理它,别去无谓地挑逗它。那个霍华德看上去真可怕!是谁把熊打死的?”
  “我。”拉特勒立刻喊道。
  “您?用什么?”
  “用我的子弹。”
  “好吧,是这样,说得对。”
  “我就知道!”
  “是的,熊是死在一颗子弹上。”
  “所以它是我的。听见了吧,你们这些人?塞姆·霍肯斯的话说明我是对的!”拉特勒得胜了一般叫起来。
  “是的,您是对的。您的子弹从它的脑袋旁边擦过去,把它的耳朵打掉了一个小尖儿。耳朵上少了一个小尖儿,灰熊当然当场就会死掉,嘿嘿嘿嘿!如果真是有好几个人都开了枪,那他们慌慌张张地全都打偏了,只有一颗子弹蹭着了耳朵,此外没有其它子弹的痕迹,我是说,没有步枪子弹的痕迹!但是熊眼睛里有左轮枪的子弹,熊眼被打瞎了,当然这不会危及它的性命,但是还有四下有力的刀刺,两刀挨着心脏,两刀正中心脏。那么再问一遍:是谁用刀捅了它y
  我表示是我干的。
  “就您自己吗?”
  “再没别人了。”
  “那么熊是您的了。但既然我们是一起的,所以只有熊皮是您的,肉是大家的,但您有权决定怎么分它,大西部的习俗就是这样。您还有什么说的,拉特勒先生?”
  “见您的鬼去吧!”
  拉特勒又恶毒地咒骂了几句,随后走向装有酒桶的车。我看见他把白兰地倒进杯子里,就知道他现在又要喝个一醉方休了。
  有关猎物所有权的问题解决了,于是班克洛伏特就问阿帕奇人的酋长还有什么要求。
  “‘好太阳’要说的不是要求,而是命令。”那个印第安人骄傲地回答。
  “我们不接受命令。”班克洛伏特同样骄傲地表态。
  首长的脸上似乎掠过一丝生气的神色,可他控制住自己,说:
  “请我的白人兄弟回答我们几个问题,并且要说真话——你现在居住的地方有房子吗?”
  “有。”
  “也有地吗?”
  “是的。”
  “如果邻居要修一条穿过我的白人兄弟财产的路,我的兄弟你能容忍吗?”
  “不能。”
  “大岩山那边和密西西比东部的土地属于白人,如果印第安人来了,要修一条自己的路,他们会怎么说呢?”
  “他们会把印第安人赶走。”
  “你说的是真话。白人到了属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上,抓走了我们的野马,杀死我们的野牛,在我们这儿找金子和宝石。现在他们甚至要修一条很长的用来跑他们的火车的路,好让更多的白人到这里来攻击我们,把我们仅剩的最后一点东西都抢走。我们会怎么说呢?”
  班克洛伏特默不做声。
  “难道你们比我们享有更多的权利吗?”“好太阳”继续说,“你们自称为基督徒,总是一味地谈爱,同时却要偷我们的,抢我们的。我们却得诚实地对待你们。这叫爱吗?你们说,你们的上帝是所有红种人和白种人的好父亲——看起来他是我们的继父,而是你们的亲生父亲吧?从前,全部土地不都是印第安人的吗?可是被夺走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不幸、不幸,总是不幸!你们把我们驱赶得越来越后退,越来越挤在一起,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要被痛苦地憋死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难道你们自己缺乏地盘吗?不,你们只是贪婪,在你们自己的国家里还有能容纳几百万人的地方,可你们每个人都想拥有一个国家。然而红种人,这儿的真正主人,你们却不允许他们拥有头枕着的地方的任何东西。坐在我旁边的克雷基·佩特拉给我讲过你们的圣经,那里面写着,世上第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打死了另一个,他的血向天空发出了呐喊。那么现在两个兄弟怎么样了呢,你们不正是该隐,我们不正是亚伯吗?我们的血向天空发出了呐喊。这还不够,你们还要求我们毫不抵抗,听凭自已被赶走吗?不,我们要反抗!我们被赶得到处跑,总是这样。现在我们住在这儿,以为可以休养一下,喘口气了,可你们又来了,要修条铁路。你们对自己的房子和土地所拥有的权利,难道我们不应该同样拥有吗?要是按照我们的法律反对你们,那我们就得把你们全部杀死。我们虽然希望,你们的法律对我们也适用。事实确不是这样?不是!你们的法律有两张脸,也会转向我们,但总是你们得到好处。你要在这儿建一条路,征求我们的同意了吗?”
  “没有这个必要。”
  “为什么没有?这土地是你们的财产吗?”
  “我想是的。”
  “不对,地是我们的,你买下它了吗?”
  “没有。”
  “我们把它送给你了吗?”
  “没有,没送给我。”
  “也没有送给任何人。如果你是个诚实的人,被派到这儿来修铁路,那你就得先问问派你来的人,他是否有这个权利;如果他说有,那你要让他证明这一点。这些你没有做,‘好太阳’禁止你们继续在这里测量。”
  酋长加重语气,发出了禁令,你可以从中感到他的义正辞严。我对这个印第安人感到非常惊讶。我以前读过很多关于红种人的书并听过印第安人做的演讲,但听这样一个演讲还是第一次。“好太阳”说一口清晰流利的英语,他的思路也像他的表达方式一样显示出他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他如此出色,是不是应归功于克雷基·佩特拉——那位老师呢?
  总工程师非常尴尬。他对酋长的指责无言以对;他虽然对付了几句,可那都是吹毛求疵、颠倒是非的谬论。当阿帕奇人回敬了他,把他逼入困境之后,他就只得求助于我了:
  “先生,您难道没听见这儿讨论的事情吗?您倒是表示一下关心,说句话啊!”
  “谢谢,班克洛伏特先生!我是来这儿做测绘员的,不是来当裁判的。您不想谈,就不要再谈这件事了!我应该去测量,而不是在这儿演讲。”
  这时首长果断地说道:
  “不必再演讲了。‘好太阳’已经说过了,他不会容忍你们,这就够了。‘好太阳’要你们今天就离开这里,从哪儿来,就回到哪儿去。你们考虑一下是不是服从!现在酋长和他的儿子温内图要走了,一小时之后还会再来,那时你们要给他一个答复。你们走,我们就是兄弟;你们不走,你我之间就要动斧子了。我是‘好太阳’,所有阿帕奇人的酋长,这就是我的话,Howgh!”
  “Howgh”是印第安语中表示强调的一个词,意思相当于“阿门”、“巴斯塔”、“就这样定了”、“不再改变了”。他站起来,温内图也站起来。他们沿着山谷缓步走去,拐了一个弯儿之后就消失了。克雷基·佩特拉坐着没动,总工程师转向他,请他出个好主意,他拒绝了。
  “做你们想做的事吧,先生!我同酋长的观点完全一致。红种人一直在遭受一场浩劫。作为白人我知道,印第安人的反抗是徒劳的。即使今天你们走了,明天还会有别的人来做完你们的事。但我要警告你们,酋长的话是认真的。”
  “他去哪儿了?”
  “他去取马了。我们发现附近有熊的时候,把它们藏起来了。”
  他也站起来,踱着步离开了,肯定是为了躲开更多的发问。我在后面跟着他。
  “先生,”我对他说,“您允许我同您一起走走吗?我向您保证,不说、不做任何为难您的事。我只是觉得自己非常同情‘好太阳’和温内图。”
  他本人也引起我很大的同情,这,我可不想对他说。
  “好的,那就一起走走吧,先生!”他点点头,“我虽然脱离了白人,不想再与他们有什么瓜葛了,但我喜欢您,所以我们就一起散散步吧。我看,您像是所有这些人中最懂事理的一个,我说得对吗?”
  “我是最年轻的一个,还远远算不上‘机灵’,或许永远也机灵不起来。这大概使我看起来勉强像是个好心人。”
  “不机灵?”他问。“每个美国人都或多或少地有点儿机灵。”
  “我不是美国人。”
  “那么是哪国人,如果这个问题不使您为难的话?”
  “一点儿也不,我没有理由隐瞒我极其热爱的祖国——我是德国人。”
  “德国人?”他很惊奇,突然讲起了德语:“那么我欢迎您,同乡!这大概就是我为什么立刻喜欢上您的缘故。我们德国人是特殊的人,在没有说出我们同属于一个民族之前,我们的心就已经彼此相亲相认了。要是我们的祖国能够统一该多好!——一个成了阿帕奇人的德国人!您不觉得这很怪吗?”
  “倒也说不上怪,上帝指点的道路经常显得很神奇,但却总是十分自然。”
  “上帝指点的道路!您为什么提到上帝而不提到天意、天命、命运、气数、偶然呢?”
  “因为我是基督徒,不能丧失对上帝的信仰。”
  “很对!您是个快乐幸运的人!是的,您说得对:上帝指点的道路往往显得十分神奇,但总是自然而然的。最大的奇迹是自然法则运行的结果,最寻常的自然现象是伟大的奇迹。一个德国人,一个饱学之士,一个有名的学者,现在是一个真正的阿帕奇人。这看起来很神奇,但将我引向这条道路,是自然而然的。”
  如果说他本来是出于好意才带上我的,那么现在则是很高兴能说说心里话。我很快就察觉,他的才能非同寻常,但却提防着我,尤其是问起他的过去,哪怕是无足轻重的小问题。他总是一方面谨慎,另一方面却大肆追问我的情况,我只能遂着他的心意详细地回答。到了离营地不远的地方,我们躺在了一棵树下。我仔细地观察他的脸、他的表情,忧伤、怀疑还有患难、担忧、匮乏交织变幻。他的目光曾充满着阴郁、威胁、愤怒、不安,也许还有绝望,可现在它清澈、平静,有如森林怀抱中的一个湖泊,连风也掀不起一丝涟漪,它是那么深,那么神秘。他从我这儿听到了想了解的一切之后,轻轻地兀自点着头。
  “您正处在斗争的开端,而我,已经走到它的尾声了;对您来说,斗争是表面的,不会是内心的。您心中有上帝,有主,他不会离开您。我是另外一回事,我离开家乡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上帝;我随身携带的,不是信仰带给人的财富,而是最糟糕的东西——一颗坏良心。”
  说着,他审视着我。看到我的脸依然平静,他问:
  “您不吃惊吗?”
  “吃惊?为什么?”
  “您想啊:一颗坏良心!”
  “不!您又不是窃贼、杀人犯,您从来就不会有卑鄙的念头。”
  “我衷心地感谢您!可您错了。我是个窃贼,因为我偷了东西!那都是些宝贵的财富!我也是杀人犯,我杀害了多少灵魂!我是一所高等学校的老师,我的骄傲全部在于做一个无神论者,废黜上帝,用每一个细枝末节证明对上帝的信仰毫无意义。我是个好演说家,能吸引听众。我用双手撒播的杂草,长得十分繁茂,一粒种子也没有丢失。我抢劫夺去了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和依赖。革命时代来临了,不承认上帝的人,也不尊崇任何国王和统治者。我成了不满者的领袖,他们听信了我的话语——那是麻醉人的毒药,他们云集起来,抓起武器。有多少人在战斗中死去了啊!是我谋杀了他们,谋杀了这些斗士,还有的人死在了监狱的高墙后面。我逃脱了,离开了祖国,我已经无父无母,也没有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没有一双眼睛为我哭泣,但有很多很多双眼睛由于我的缘故而哭泣。我尽量不去想它,直到一件事情像当头棒喝一般,几乎将我击倒在地。
  “我到达边防线的头一天,被警察撵得很紧。在经过一个工人聚居区的时候,我穿过一个小花园,跑进一座可怜巴巴的小房子,在低矮的小屋里发现了一个老太婆和她的女儿;我把自己托付给了她们,但没有告诉她们我的名字。她们把我藏了起来,她们说,因为我是她们丈夫的同志。随后,在黑暗的角落里,她们坐在我身边,流着泪告诉我。他们本来很穷,但很知足。女儿结婚才一年,她的丈夫听了我的一次演讲,他带着他的岳父参加了一次集会,我夺走了这三个老实人的快乐生活。年轻的丈夫在不是战场的战场上阵亡了,老父亲被判了很多年监禁。两个妇女救了我,而我是造成她们的不幸的罪魁祸首。
  “这就是击中了我的当头一棒。我仍是自由的,但我的内心备受折磨,没有一个法官能为此审判我。我从一个国家闯到另一个国家,时而干干这个,时而干干那个,在哪里也找不到安宁。多少次我差点儿就自杀了,但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我拉回来——上帝的手。在多年的漂泊和悔恨之后,这只手将我引到堪萨斯的一位德国牧师那里,他看透了我的灵魂,让我向他倾诉了内心的一切。我是幸运的,我又得到了宽宥、安慰、坚定的信念和内心的平静——当然,是在长久的怀疑之后。我主上帝,为此我是多么感谢你!”
  他顿住了,不自觉地合起双手,沉默不语。随后他继续说道:
  “为了坚定自己,我逃离人群,进入了野蛮之地。这时我看到红种人正在绝望之中反抗着他们灭亡的结局,看到杀戮的欲望正在他们体内沸腾。我心中燃烧着愤怒、同情和怜悯。他们的命运已然注定,我救不了他们;但有一件事是可能的:减轻他们死亡的痛苦,让爱与和解的光芒照临他们生命的最后时刻,这是我能够做到的。于是我到了阿帕奇人那里,我赢得了信任,取得了成果。我希望您能进一步了解温内图,他是我最出色的作品。这个年轻人富有才华,假如他是某个统治者的儿子,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将军,一个更伟大的和平时期的领袖。一个印第安酋长的后代,他只能像他的整个种族一样走上末路。我是多么希望能看到他称自己为基督徒的那一天!即使不能,我也要在一切艰险困苦之中留在他身边,直到我死的一刻。他是我精神上的儿子,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如果我有幸能够用我的心去迎接射向他的子弹,我会快乐地为他而死,这也是我为自己以前所犯罪愆所做的最后补偿。”
  克雷基·佩特拉沉默了,垂下头颅。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在这样一番坦白之后,任何话语都是毫无意义的。我握住他的手,热烈地握着。他明白了我,并用轻轻的点头和回握来示意。过了好一会儿,他问道:
  “我怎么会同您说起这些呢?我今天第一次遇见您,也许还是最后一次见您。或许我在这儿遇见您,也是上帝的旨意吧?您看,我,从前的反上帝者,如今却试图事事都求助于这一更高的意志。我突然感觉很奇怪,很虚弱,心中隐隐作痛,秋天树叶飘落的时候,人也会陷入类似的情绪中。我生命的叶子将怎样从树上脱落呢?无声地、轻盈地、平和地吗?或者时间不到,就会被人从树上折下?”
  他眺望着山谷,似乎沉浸在宁静而情不自禁的向往之中,我看到“好太阳”和温内图正骑在马上,牵着克雷基·佩特拉的马向这边走来。我们起身回营地,几乎与他们同时到达。拉特勒斜靠在车边,一张脸火红、肿胀,呆呆地瞪着我们。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已经喝得烂醉。他的目光阴险毒辣,就像一头行将发起进攻的猛兽;我决心要盯住他。
  酋长和温内图下了马,走近我们。我们大家站成了一个大圈。
  “那么,我的白人兄弟们是否考虑好了——留在这儿还是离开?”“好太阳”问道。
  总工程师想到了一个斡旋的办法。
  “就算我们想走,也得暂时留在这儿等待命令。”他解释道。“我今天就派人去圣·菲送信询问,然后我就可以给你答复。”
  他设想得不错,等信使回来,我们的工作也该完成了。可酋长用肯定的语气说:
  “‘好太阳’不能等那么久,我的白人兄弟必须立刻回答怎么办。”
  这时拉特勒又灌进去一杯白兰地,向我们走过来。我以为他是来找我的,可他却转向两个印第安人,大着舌头说:
  “如果印第安人和我喝酒,我们就按他们的意思,离开这儿,要么就不。让这个年轻人先开始吧,给你烧酒,温内图!”
  他举着杯子伸过去,温内图做了个拒绝的手势,向后退了一步。
  “怎么,你不想跟我喝一杯?”拉特勒发怒了,“这是极大的侮辱。给你脸上没点儿白兰地,该死的红鬼!你要是不想喝,就把它舔了!”
  没等我们阻止他,他已经把酒杯连酒一起向那年轻的阿帕奇人的脸上甩过去。在印第安人的概念中,这是最不可饶恕的侮辱。温内图愤怒了,他一拳打在那无赖的脸上,他摔倒了又费力地爬起来。我已经做好了插手的准备,我以为他要动手打架了,然而没有,他只是威胁地瞪着年轻的阿帕奇人,咒骂着,又摇摇晃晃地走回车那儿去了。
  温内图擦干脸,像他父亲一样,表情静止,你无法看出他的内心活动。
  “‘好太阳’再问一遍,”酋长说。“这是最后一遍——白人们是否今天就离开山谷?”
  “我们不能够。”这就是回答。
  “那么我们离开。你我之间没有和平。”
  我仍试图从中调解,但没用。那三人走向马匹。这时,车那儿传来拉特勒的声音:
  “赶快滚吧,你们这些红狗!但那小子要先赔偿打在我脸上的一拳!”
  他从车上抽出枪,以他目前的状态而言,他的动作快得出乎人们的想象。他对准了温内图。年轻的阿帕奇人这会儿站的地方毫无遮拦,子弹一定会打中他的,这时克雷基·佩特拉恐惧地大叫起来:
  “闪开,温内图,快闪开!”
  同时他一跃而起,要用自己的身体护住温内图。枪响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量推得半转过来,他用右手捂住胸口,踉跄了片刻,倒在地上。与此同时,拉特勒被我的拳头击中,也倒在地上。四周一片惊叫,只有两个阿帕奇人没有做声。他们跪在他们的朋友身旁,默默地检查他的伤口。子弹打在靠近心脏的地方,鲜血喷涌而出。我也奔过去。克雷基·佩特拉闭着眼睛,他的脸色迅速地苍白下去。
  “把他的头抱在你怀里!”我请求温内图,“如果他睁开眼睛看见你,会死得安心一些。”
  温内图一言不发,照我说的做了。他的睫毛一眨不眨,目光停留在垂死之人的脸上。克雷基·佩特拉缓缓抬起了眼睛,看到温内图俯身在他面前,一丝幸福的微笑掠过他凹陷的脸颊。
  “温内图——温内图,哦,我的儿子温内图!”他的声音如耳语一般。
  然后,他似乎还在寻找什么人。他看见了我,用德语请求道:
  “同他在一起……对他忠诚……继续我的工作……”
  说着他抬起手,我用右手握住他的手,保证道:
  “我会的,一定,我一定会的!”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近乎超凡脱俗的神情,他用越来越微弱的声音祈祷着:
  “我的叶子落下来了……被折断了……不是无声的……轻盈的……这是……最后的补偿……我要死了……像……像我希望的那样……上帝,原谅,原谅我!……饶恕吧……饶恕!我来了……来了……饶恕我……!”
  他合起双手——他的伤口又涌出一股鲜血,随后他的头垂下去了——他死了!
  现在我知道是什么驱使他对我倾吐心声了——是上帝的旨意,正像他说的:他希望能为温内图而死,这个愿望实现得多么快啊!他要做的最后补偿,已经做了。上帝是爱,是怜悯,他不会永远对悔恨的人发怒。
  温内图把死者的头平放在地上,慢慢地站起来,用疑问的目光看着他父亲。
  “凶手躺在那儿,我把他打倒了,”我说,“他是你们的了。”
  “烧酒!”
  首长口中只吐出这样一个简短的语句,但那是充满了多少愤怒和蔑视的声音啊!
  “我想成为你们的朋友和兄弟,我和你们一起走!”我脱口而出。
  他一口啐在我脸上。
  “癞皮狗!为发财偷盗土地的窃贼!臭气熏天的狼!还敢跟着我们,我就碾碎了你!”
  如果换一个人对我这样做,这样说,我会挥拳相向。但这时我忍住了!并不是因为我作为闯进他人领地的人,就配受这样的惩罚?我只是听从了一种直觉。
  白人们全都哑口无言地站在那儿,想知道两个阿帕奇人会怎样做。
  他们再没看过我们一眼。他们把死者抬到马上,系好,随后上了马,又把克雷基·佩特拉瘫软的身体立起摆正,一左一右扶着,慢慢地骑马走了。他们不曾留下一个表示威胁或复仇的字眼,也没有回头看过我们一眼。
  “这太可怕了,并且还会变得更可怕!”塞姆·霍肯斯说,“那个恶棍还躺在那儿,还没有醒过来,我们拿他怎么办?”
  我没有回答。我给我的马配好鞍,骑上马走了。我得一个人静静,至少要挣脱这可怕的困扰。我晚上很迟才回到营地,身心疲惫,像被击垮了一般。
首页>> 文学论坛>> 历险小说>> 卡尔·麦 Karl May   德国 Germany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1842年2月25日19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