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恐怖悬疑>> 凯丝·莱克斯 Kathy Reichs   美国 United States   现代美国   (1950年)
骨头在说话
  这次案件里的女性死者触动了我,从尸体上我感受到她们的恐惧、痛苦和无助。愤怒和被侮辱的感觉包围着我,唯有挖出那禽兽,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才能稍稍舒解……
  第01节
  第02节
  第03节
  第04节
  第05节
  第06节
  第07节
  第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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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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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节
  第42节
  第43节
第01节
  我推翻了先前的想法,不再认为这个男人是自我引爆而死。现在我正在把这个男人拼凑起来。在我面前有两块头盖骨,已黏好胶水,正插在装满沙子的不锈铜盆中等待风干。光靠这些骨头就足以判定死者身分,这样验尸陪审团就轻松多了。
  时间是1994年6月2日,星期四的傍晚。我在等待骨头胶水凝固的空挡,心思开始照例飘翔漫游着。然而,一阵敲门声,却把我拉回了现实。没想到,这阵敲门声竟打破了我对这具尸体原有的想法,打乱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对人性邪恐面的认知。
  当时,我正沉溺在圣劳伦斯河的美景之中,享用这个小办公室唯一的优势。窗外一个名叫“忘金池”的清泉,总能让我感到—股生气,每当我看着池水缓缓而有节奏地流动时,这种感受更是鲜明。我望着池水,思绪飞到了即将来临的周末。我很想到魁北克市走走,也想去亚伯拉罕平原吃蚌壳和薄饼,或逛逛路旁的小饰品摊子,躲开周末的观光人潮。我虽然已在蒙特娄的法医研究所担任了一年的人类学法医,却从未去过魁北克和亚伯拉罕,因此相当期待。不过,想去旅行,得有完整的两天空闲,没有骨头要拼、没有尸体待解剖,也没有河里捞起来的尸体要处理才行。
  想归想,但要付诸行动可不容易。我总是反复思考计划要去哪玩、做某一件事,但是结果往往不了了之。由于工作的关系,使我一直无法好好安排自己的休闲生活。
  他还没敲门,我就已经知道他待在门外了。虽然他故意不作声,悄悄地移动他笨重的身躯,但他身上那股浓重的烟草味却暴露了他的行迹。他是皮尔·拉蒙斯,在法医研究所担任所长职位已二十年。他会亲自造访我的办公室,绝不是什么寻常事,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轻轻地敲我的门:
  “唐普!”他用法文叫我。
  “什么事?”几个月下来,我都是这么机械式的回应。此时,我正沉浸在即将来临的旅程中,幻想自己正用着流利的法文。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魁北克的法文,现在还在学,进展很慢。
  “我刚接到一通电话。”他边说边瞄手中的便条纸。整张脸是拉长的,那线条恰与他高挺的鼻子和长耳朵成平行,很像短腿猎犬的长相。从他脸上,不难看出岁月的痕迹,我觉得他可能没那么老,只是我猜不出他的年纪。
  “今天有两个发电厂的工人发现一些骨头。”他说完,看到我一脸不高兴,眼光随即转到手中那张粉红色的便条纸。
  “发现的地方,就在去年夏天挖到古物的那个遗址附近。”他用一种独特、标准的法语说道。我从没听过他使用简赂的言词,也没听他用过埋语或专业术语。他又说:“那个地方你以前去过,应该是同一个地方。我需要有个人跑一趟,确定一下要不要验尸。”
  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纸条,脸上的皱纹更显深刻。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这整件事就像个黑洞一样,有着强大的吸力。他露出憔悴的笑容,削瘦的脸上出现四道如裂缝般的笔直皱纹。
  “你认为那可能不是古人的遗骸吗?”我推托着。先前在计划周末的行程时,我倒还没料到会有这档事介入。如果我明天想出发旅行,就得赶快把衣服送洗、开车去加油、去药房、打包行李、把猫送到大楼管理员温斯顿先生那里寄养。
  他点点头。
  “那好吧。”我不太情愿地说。
  他把手中的便条纸交给我,说:“需要警车送你去吗?”我看着他,努力掩饰心中的不悦:“不用了,我今天自己开车去。”我看看纸条上的地址,发现那个地方离家很近。“我找得到那个地方。”
  拉蒙斯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像来时一样。他老爱穿绉底鞋,口袋里没有习惯放任何东西,因此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像一只鲜鱼,上岸时没有任何预警,离开时也不发出半点声音。有些同事经常会被他吓倒。
  我一边把一套工作服和一双橡胶雨靴塞进货包里,一边祈祷不要用着这两样东西,然后又抓起笔记电脑、公事包和一个有刺绣的水壶套,当做钱包使用。在出发前,我对自己保证,直到下星期一前,我一定不要再回办公室。然而,另一个声音却不断在我脑中回响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当夏天袭入了蒙特娄,这城市就像个伦巴舞者,狂热地舞动起来:处处可见到穿着凉快的人们,在阳光下闪烁着黝亮的皮肤。整个蒙特娄似乎走进一场喧腾而漫长的庆典,由6月一直持续到9月。
  夏天在此绽放光彩,生命也展露鲜活面貌。经过漫长而淡漠的冬天,露天咖啡座又纷纷出现了;骑脚踏车和溜轮鞋的人,在道路两旁来来去去;精彩的街头表演,一个接着一个盘据在人行道上,就连乌鸦似乎也受到这活泼气氛感染,在人行道上盘旋飞舞着,把空气鼓成一个个小漩涡。
  圣劳伦斯的夏天和我北卡罗来纳州的老家实在不一样。在老家,夏天的沙滩上总是寥无几人,只有从高山和原野的面貌改变,才看得出季节的更替。若不看月历,一年四季根本难有明显划分。在我搬到北方的第一年,就惊讶于在愁苦的冬日后,春天竟然来得如此快而强烈,把我在漫长暗黑冬夜里的乡愁一扫而空。
  当我驶过扎卡提尔桥,转向西前往维格的这一路上,脑子里尽是老家的景象。接着我经过河边的摩松酿酒厂,以及加拿大电台大楼的圆塔,想到在那里面工作的人们:他们一定和我一样,渴望能赶快放松休息;他们一定很想乘船去玩,或是骑着脚踏车到处逛。此刻他们必然不停地看表,心里早已飞向这大好的6月天。
  我摇下车窗,打开收音机。
  收音机传出盖瑞·布莱(Gerry Boulet)的法文歌一一“心中之眼”。我自动把法文歌词翻成英文,心里也出现这位歌者的形象:他有一对乌溜溜的眼睛和一头卷发,对音乐怀抱无限热情。不过,他只活到44岁。
  丧葬遗迹一一每个人类学法医都得处理像这样的案子。地下一些先人的遗骸,有可能被野狗、建筑工人、洪水、坟墓工人给刨了出来。在魁北克省,和死亡有关的事都得经过法医处理。如果你死的不得其所,不是死在医院,不是死在病榻上,那么法医就非得弄明白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死因和他人有关,法医也非得把原因查明,弄清楚到底是暴力致死、意外死亡或暴毙。但是,若是古人的遗骸,那就另当别论了。就算这遗骸当年怀有冤屈而死,然而毕竟年代久远,也不会有人去管他了。只要证明发现的是古人遗骸,那整个案子就可以交给考古学家处理。希望这次的案子也是这样。
  我穿过市中心拥塞的车潮,不到15分钟就到了拉蒙斯说的地方——圣米内大教堂。这座天主教教堂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就位于蒙特娄的市中心。它占地很广,有如一座绿色的小岛,静静地耸立着。教堂的石墙、了望塔、周遭阴郁的古堡、细心照育的草皮,以及通向原野的广阔空间,在在都见证了教会过去的辉煌岁月。
  在教会鼎盛之时,许多家庭都把小孩送来这里的神学院,想担任神职的孩子数以干计。到今天,仍有一些人来读神学院,但是数量已少了很多。教堂许多空出来的房合都租了出去,做为校合之用,教授之科目却已相当世俗化,电脑网络和传真机取代了《圣经》进驻此地,神学也不再是课堂上讨论之事。也许这座教堂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我们今天热衷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不再重视与全能上帝的沟通。
  我把车子开进一条小街道,在一间神学院对街停了下来。往东一望,谢布鲁克大道有一部分已成了蒙特娄学院的校地,其他,倒没什么不一样。我摇下车窗,往另一个方向看去,并且把手伸出去搁在车身上。突然,一阵炙热的刺痛烙在我手臂内侧,我猛然把手抽回。汽车的金属外壳已被阳光烤得火热,才轻轻一模就像被蟹螯螫到一样。
  他们就在那里,就在前方一座中世纪的石塔旁。这座石塔西边的入口处被一个蓝白相间的指示牌挡住了,上面写着“蒙特娄市警协防”的字样。指示牌前面,停了一辆灰色的卡车,是魁北克水力发电厂的车子。车子上面横放了一些梯子和装备,看起来就像个太空站。卡车旁边,一位穿警察制服的警官正和两名工人模样的男子谈话。
  我向左转往西边开去,陷入了谢布鲁克大道的车阵中,暗自庆幸现在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在场。在蒙特娄这个地方,一旦遭到媒体包围,势必得面临双重考验,因为这里的新闻人员不仅用英文、也用法文做采访。而我一遇到这种两面夹攻的情形,想要不给予他们凶恶的回应也难。
  拉蒙斯说的没错,去年夏天我的确到过这里,我还记得那次是为了调查下水道发现的白骨。结果证实,那堆白骨是考古学界的新发现,考古学家还因而挖掘到古教堂遗址、古代墓地和棺停。如今,那件案子早已了结,希望这回情况也一样。
  我把车子停在那辆卡车前。那三个男人停止交谈,一起看向我这里。我一下车,那位警官先愣了一下,然后才向我走来。他们的谈话似乎已经结束了。这个人脸上不带一丝笑意,以现在午后4点15分的时间来看,他的勤务应该早就结束,看来他是不想留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想。
  “小姐,请你把车子开走,不要停在这里。”他边说边挥手要我离开,就像在赶马铃薯沙拉上的苍蝇一样。
  “我是法医研究所的布兰纳博士。”我一面说,一面用力地关车门。
  “你是法医?”他的语调就像见到KGB的调查员一样。
  “没错,我是人类学法医。”我一字一字慢慢地说:“我负责解剖尸体或拼凑骨头的工作。这样可以吗?”说着,我便取出证件给他看。
  他口袋上别着一张方形的警察识别证,上面的名字是:康斯特·格鲁克斯。
  他看看证件上面的照片,然后看看我。显然,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这时我也才发觉,自己忙了一天下来,倒忘了打扮一下;全身不但沾满胶水,还穿了一件褪色的咖啡色夹克和一件磨破的棉衬衫。脚上没加袜子,头发也只是用一根夹子稍微盘住,没夹住的头发散乱地披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像刚搞砸糊壁纸工作的中年妇人,完全不像法医。
  他仔细看我的证件,好一会儿后才一言不发还给我。很明显的,我和他期待中的模样差距很大。
  “你看到那些尸骨了吗?”我问。
  “没有,我只负责守卫。”他用带有法语腔调的英文回答我,然后手指那两个男人。他们正一边谈话,一边往我们这里看。“是他们两个发现的,我叫他们带你去。”他又指向那两个工人,对我说:“我帮你看车。”
  我对他点点头,但是他早已转过身去。那两个工人静静地看我走近,然而当他们一摆头时,向晚的阳光便在他们的墨镜上聚成橘色的光束,令人眩目。走近一看,我才发现他们两人都留了很浓密的络腮胡。
  站在左边的这个男人,看起来比较老,长得又瘦又黑,像老鼠一样畏缩。他很不安地左顾右盼,眼神不定,如同准备采蜜的蜜蜂一样。他先是注视着我,但很快又将眼光移去,好像怕一旦与人四目交接,便会泄露不可告人之秘密似的。他不停地移动双脚,两个肩更是上下晃动不停。
  另一个男人就高多了,身材修长,扎着马尾,满脸坑坑疤疤地。他一见我走近,便对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不甚完整的牙齿。我猜,他比较多话。
  “日安,你们好吗?”我用法文跟他们打招呼。
  “很好,很好。”他们点着头,用法文答道。
  我立刻便切入主题问道,那些骨头是不是他们发现的。他们点头承认。
  “谈一谈发现的经过。”我边说边从背包里取出记事本和原子笔,微笑等着记录。
  那个扎马尾的急着开口。他说起话就像要放假的孩童一样雀跃,看来他很喜欢这次的经历。他语调中有很浓的北魁克法语腔,而且咬字不清楚,所以我得仔细听才能懂。
  “那时候我们在清理树丛,那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他指指上方的电线,然后做了一个清扫的动作说:“我们必须保持电线畅通。”
  我点点头。
  “当我走到那边的壕沟里时,”他转了个身,手指向那边的小树林,然后挥动双手说道:“我闻到一个很奇怪的味道。”说到这里,他两眼紧盯着树林,伸开的双手也定住不动。
  “什么奇怪的味道?”我问。
  他转过身来说:“叱,那味道也不算相当奇怪……”他有点说不出话,只是紧抿着双唇,似乎在努力思索最正确的字眼回答我。“是死东西,你知道吧,是死东西的味道。”
  我没说话,等他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吗?就便有些动物爬进某个地方死掉的味道一样。”他耸一耸肩,然后看看我,等待我的回应。我相当了解他的意思,因为这是我这一行最常接触的味道。于是我又点点头。
  “那时我想,这味道不是死狗,便是死皖熊。所以就拿起耙拨开树枝,但那里的怪味道实在太重了。我敢说,那里有一堆白骨。”说到这儿,他又耸耸肩。
  “嗯,嗯。”我开始觉得不安了。如果这堆白骨是古人的遗赅,不可能会有这股味道。
  “所以我就叫吉尔过来帮忙……”他看看那个比较老的男子,等候他答腔,但他却直盯着地上。“接着,我们就开始挖那附近的落叶堆和垃圾堆,但挖到的骨头怎么看都不像狗或皖熊的。”他双臂环抱胸前,下巴紧缩着。
  “怎么说?”我问。
  “太大了。”他说这句话时,舌头就在一个大齿缝中忽隐忽现,活像一条探头见光的虫儿。
  “还有什么吗?”
  “什么意思?”他问。
  “在这些骨头附近,你们还找到其他东西吗?”
  “有啊。我们就是这样才觉得不对劲。”他又展开双手比出一个尺寸说:“我们在垃圾堆附近找到一个这么大的塑胶袋,还有……”他双手一摊,耸一耸肩,没把话说完。
  “还有什么?”我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了。
  “一根通条。”他的语气急促、困窘又激动。吉尔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和我一样,也觉得同伴的反应过于激动。他的眼光已离开地面,开始飘移不定。
  “一根什么?”我想可能听错了,又再问一次。
  “通条,厕所用的。”他倾着身子,双手做出握住通条手把的样子,一上一下地动着,好让我明白他所指的东西。
  这时,吉尔开口说了一句:“真惨……”便又把眼光移回地面。我紧紧注视着他,总觉得不对劲。于是我停止记录,把记事本合上。
  “那里全很潮湿吗?”除非必要,否则我实在不想穿上雨鞋和工作服。
  “不会。”他说完又看了吉尔一眼,寻求认同。吉尔摇摇头,但眼光始终没离开他脚上的污泥。
  “好吧,那我们走。”我希望自己能表现得冷静一卓。
  那个扎马尾的带路。我们穿过草地,走进了树林,到达一个像小峡谷一样的深沟。越往深沟底下,树木和灌木叶越繁盛茂密。“马尾”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把树枝拨开,好让我和吉尔通过。无数根树枝和我擦身而过,把我的头发都扯乱了。空气中充满了烂泥腐叶的湿味,阳光从叶缝中洒进来,在泥地上形成了令人眩目的斑纹图案。在树梢林间透下的光束中,只见无数尘埃不停舞动着。飞虫也出来凑热闹,不是在我面前飞来飞去,便是挨近我耳边作响;有些虫子更是肆无忌惮地在我脚踩上蠕动着。
  当我们走到深沟下面时,已没有大树干挡在面前。马尾一下去便向右转,我依然紧跟着他,两只手一下打蚊子,一下拨开面前的植物;双眼则斜盯着在我眼睛旁打转的那群虫子,不让它们直冲入我的眼睛。走了这一段路,我的头发全湿了,汗水滑过嘴边,流至颈子。现在,我已不必在意自己的穿着和发型了。
  不需任何指引,我就知道15里外有一具尸体。即使空气中充满着森林泥土和阳光的气味,尸体的味道还是无法被掩盖。绝对错不了,那是尸臭味。这腐尸的味道不像其他动物的,尤其在午后温暖的空气中,味道更是不容置疑。当我一步步接近时,混杂在空气中的忍臭味越来越浓,甚至压过了其他所有的味道,就像一只死亡将至的蝉对生命发出最终最强烈的怨言。终于空气中所有青苔、泥土和松树的味道,全给这股恶臭淹没了。
  吉尔停下脚步,往后退到一个相当远的距离。这味道很浓,他毋需多看一眼就知道是这里。马尾则站在十英尺远的地方,沉默不语地指向一个被树叶和泥土覆盖的地方。那上头围了一群苍蝇嗡嗡作响,如同一群抢用自助餐的学生一样。
  一见这景象,我的胃紧缩了一下,脑海里隐隐闪出个声音说:“我早料到了。”我感到有点恐惧,我能清楚揣测出尸体斜躺的位置,心中惊恐的程度更加高涨。
  最后,我终于看出在那堆树叶泥土中,隐然突出一副人的肋骨。那微弯的形体,就像古老船只的骨架。我弯下了身,想看清楚那土堆,却被围绕在尸体上的苍蝇遮住视线,苍蝇蓝绿色身子在阳光下反射出虹光,让我看不清地上的东西。我手上挥,旋绕它周围的苍蝇惊吓得满天纷飞,仓皇地往各处窜逃。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将土堆上落叶拨开一些,这副脊椎骨便赤棵地显露出来。我无暇顾及那群乱飞的苍蝇,继续将其余的土渣清掉,理出一个接近3英尺见方的区域。虽然我到达这里不到十分钟,但毫无疑问,我已能完全断定吉尔和他同伴发现的就是人的死尸。
  我拨一拨盖住脸庞的头发,蹲在地上审视眼前的情况。我仔细检查尸体骸骨露出的部分;在肋骨、脊椎、骨盆之间,仍残存着肌肉和韧带。这两种人体组织,通常比较难以分解。关节往往经过数月或数年也不会变形,而脑部和内脏却大不相同,在细菌和昆虫的摧残下,大概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完全腐烂。
  这具躯体的胸部和下腹骨骸表面,仍黏有棕色的干燥的组织。我在苍蝇围绕、林地斑斓的阳光下,心中想着两件非常确定的事:这绝对是人的尸体,而且埋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很久。
  此外,我想这具尸体弃置于此也绝非偶然。这应该是先遭杀害,才被弃尸。尸体可能会被放在旁边这个大塑胶袋里。这个塑胶袋虽与一般家庭用的无异,而且已被扯破,但我认为它很可能是运尸袋。尸体的头和手脚都不见了,而附近又几乎看不到任何相关的东西。除了一个东西之外。
  在这具尸骸的骨盆上,倒插着一根通条。红色的橡胶吸盘紧塞住骨盆口,而通条的木棍则直插入内,就像一支平放的冰棒。由这根通条看来,这宗命案的凶手不但是蓄意谋杀,而且手段凶残,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由于蹲了太久,膝盖一时拒绝挺直。根据过去经验来看,假如不见的尸块是被动物拖走,通常会拖到相当远的地方;狗会拖到低矮的灌木丛藏着,一般的穴居动物则会将小骨头或牙齿叼到地下洞穴里。我拍拍手上的积物后,便开始观察附近,寻找动物可能行经的路径。
  此时,林子里充斥着苍蝇的嗡嗡声响,以及从远处谢布鲁克大道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我的脑海开始浮现以往见过的景象,森林、墓地、尸骸,一幕接一幕,就像老电影断续呈现。我站在那儿,搜寻着,保持高度的警觉。终于,我感到周围似乎有个不寻常的东西,在阴森幽郁的树林中,似乎有一道光线从我眼角闪过,使我猛然转身。但是,什么也没有。我脊背一凉,怀疑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继续挥手赶开眼前的小虫子,突然感到越来越冷了。
  该死。我继续寻找。林间起了一阵微风,吹动我湿润的头发,也吹动了树叶。此时,我又感觉到那个东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闪过。我仍无法确定那道光影的来源,往前走了几步后便又停下来。什么也没有。真笨,我暗骂自己,这里当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苍蝇之外。
  然而,就在此时,我发现那个东西了。那个东西在微风轻拂下,不断变幻反射着午后林间的光影。我屏息向那个地方走去,到处查看。在前方一丛黄杨木底下,有一个塑胶袋淹没在金凤花之间。金凤花灿烂的花朵与阴暗的塑胶袋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走向前方的树丛,细枝和树叶在我脚下劈啪作响。我站好脚步,一手抓住塑胶袋,但是却拖不动。我只好两手握住袋口,使尽力气拉。好不容易,袋子移动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里面装的东西。此时,小虫子在我面前纷飞,我的背也湿透了,心脏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属乐的鼓声一样砰晦响。
  我使尽全力将塑胶袋拖出树丛,好让我能检查塑胶袋内的东西。袋子很重,光是这点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对的:当我才稍微解开第一个结,一阵腐败的气味便立即冲出。我屏住气息,快速解开袋口,向内看去。
  塑胶袋里,一颗头颅直直地瞪着我。这颗头颅虽已开始腐烂,但由于塑胶袋隔绝小虫的蛀蚀,使得脸部的肌肉仍保留着。不过树林里的温度和湿气已使这张脸完全变型:两只眼睛干枯而紧缩,眼险半垂着;鼻子弯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状;两夹下垂;嘴唇卷缩,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齿。这个人泛青的脸皮,几乎是紧贴着脸骨。压在这颗头下面的,则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红色的卷发;夹杂着从脑部流出来的液体。
  我颤抖地把塑胶袋口束起来。我看向那两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个扎马尾的家伙站得比较近,而另一个则躲得远远的,驼着背,把双手插入裤袋里。
  我脱下手套,从他们身边经过,迳自离开森林,往停车处走去。他们两个一句话也没吭,默默在我后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来。
  格鲁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车的引擎盖上,虽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势一直没变。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态度。
  “可以借一下无线电吗?”我的态度也很冷。
  他双手一撑,挺直身子,走到驾驶座旁,从车窗探头进去把无线电拿出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是命案。”我说。
  他面露惊讶、懊恼的表情。按下通话钮。“是命案。”他用法语对总机说。在一连串例行的拖延、转接、等待后,无线电里终于有了回应。
  “我是克劳得尔。”声音有点急躁。
  格鲁克斯立刻将对讲机递给我。我报上名后,便报告这里的情况。“这里有一起命案,”我说:“可能是弃尸,死者可能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尸案。你们最好立刻派人来处理。”
  无线电那端停顿良久。看来这个“好消息”还没有人知道。
  “对不起,请重复一遍!”
  我把刚才的话复述一次后,要克劳得尔替我把话转告给在停尸间的拉蒙斯。这一回,就不干考古学家的事了。
  说完,我把无线电还给格鲁克斯,他应该全听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两个工人带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笔录。他听了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监禁的罪犯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汤。对此,我没有必要同情他,因为我也是如此。这个周末我铁定不能出发旅行了。事实上,当我开过几条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后,我想,这个案件会让大家鸡飞狗跳,别想有人能好好睡觉了。果然,这件案子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对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们面对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第02节
  翌日,天气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这必然让我心情愉快。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气影响,天气好,心情就好;天气不好,心情也跟着低落。但这一天,我的情绪已无关乎天气好坏:早上不到九点,我已经在第四号验尸间里工作。这间验尸间是所里最小的一间,但是通风却异常良好。我常在这里工作,因为我接的尸体多数保存不善。不过,再好的通风设备也没用,抽风机和消毒药水根本无法掩盖腐尸的气味。
  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尸体,又是分到第四号验尸间。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直到9点30分,才总算将尸体送进停尸间。现在,这尸骸就装在袋子里,摆放在我右侧这具编号2670号的尸体,在早上会议中决定依循一般程序,由所里五名法医中选派一名,到实验室里进行解剖。我之所以被选上,实则因为这尸体几乎只剩骨头,而仅剽的细微组织部分又腐烂得差不多,已超过一般验尸程序,因此才需要用到我的专业技术。
  今天实在很不巧,刚好有一名法医生病请假,使得所里人手不足。到了晚上简直是忙翻天: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自杀,一对老夫妇陈尸寓所,以及一具在轿车里被烧得难以辨认的尸体。四具尸体,而我得独力完成验尸。
  我穿着一身绿色的手术袍、塑胶眼镜及手套,接着抬出昨天那具尸体。目前,尸体的头部己完成清理及照相的步骤。今天早上照过x光之后,便让它泡过沸水,去除头部的腐肉及脑组织,如此我也才能对头盖骨做更详尽的检视。
  我仔细检查这尸骸的头发,想从中找到一些纤维或蛛丝马迹。就在我拨开这堆腐烂的发丝时,我忍不住想像:这位死者最后一次梳头发时,心情是喜悦、是沮丧,或是没感觉;是过了快乐的一天,糟糕的一天,还是麻木不仁的一天?
  我强压住不胡思乱想,把采下来的样本用塑胶袋装好,准备送去做更详尽的生物显微分析。至于那根通条和装尸体的塑胶袋,已经送到司法科学研究所去采集指纹和体液,搜寻所有和被害人有关的细微证物。
  昨天在发现尸体后,警方花了3个小时的时间把命案现场地毯式搜寻了一遍。翻遍了所有的石头和枯树干,结果一无所获,搜索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才收工,但只是徒然浪费时间:没有衣物、没有鞋子、没有珠宝戒指、没有任何个人物品。警方的现场重建小组今天会再回去现场,但我很怀疑他们能有什么新发现。我所面临的情况也一样,这个死尸身上没有任何商标品牌,没有拉链、扣子,没有珠宝项链,没有任何能证明死者身分的东西。这个尸体不但全棵,而且支离破碎,所有和死者有关的东西都被剥除了。
  我把尸袋打开,取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淮备做初步的勘验。我得先把死者的四肢和躯干清理干净,才能进行骨骼的分析。凶手虽把整个头都砍下,但至少头骨是完整的,这使得勘验工作容易得多。凶手把头、手、脚和躯干分开装袋,整整齐齐分成四包,轻松地就像丢垃圾一样。我忍住胸中愤怒的情绪,强逼自己专心勘验。
  我把这些被肢解的尸块搬到解剖室中央的不锈钢解剖柜上,按照解剖学上的顺序排好。首先,我把躯干摆在解剖柜正中央,胸部朝上。装死者躯干的塑胶袋并没有封得很紧,因此腐烂的情况很严重,骨头上几乎仅剩关节韧带。我注意到这躯干的上脊柱部分不见了,希望待会能发现连接在头颅上。死者躯干里的内脏都烂光了,只剩一点点痕迹。
  接下来,我把手臂和双脚都摆上解剖台。死者的四肢并未暴露在阳光下,因此不像躯干那样干燥,还保留相当多腐肉。当我把死者的四肢拿出尸袋后,一些依附在四肢上的浅黄色蛆便开始四处逃窜。蛆只要一见光,就会放弃尸体逃离;它们滚下解剖台,像雨点一样纷纷掉落地面,在我脚边扭曲滚动。我小心躲开,害怕脚踩到它们,这么多年来,我还是无法习惯这些蛆,只能强迫自己不要在意它们。
  我抓起写字板,开始填写表格。姓名:不详。验尸日期:1994年6月3日。调察员:路克·克劳得尔、麦可·查博纽,蒙特娄市警局凶案组。
  我填上警方笔录编号、太平间编号和解剖室编号,此时,心中又升起一股不平之气,因这不合情理的制度而气愤。被害人的尸体毫无隐私可言,法律制度毫不留情地夺走死者的尊严,正如凶手夺走死者的生命一样。尸体经过处理、细察、拍照,每个步骤都会填上一连串的数字编号。被害人的尸体成为证物之一,也成为一种展示品,毫无掩饰地展示在警察、病理学家、检察官、律师,甚至是新闻记者眼前。编号、拍照、采样、在脚趾上挂上标签。从我一进这行开始,就一直无法接受这种完全不人道的制度。至少,我会给被害人取个名字,而不用编号。
  我换了一张表格,继续开始例行的勘验工作。我不想马上把头颅拿出来,因为目前警方只想知道几件事:死者的性别、年龄和人种。
  人种是最容易辨认的。死者的头发是红的,皮肤看起来相当白。不过,这也有可能是腐烂造成的结果。虽然我待会才要勘验头颅,但到目前为止,死者是白种人的可能性较高。
  我先前就猜死者是女性。这点可由死者柔和的脸部线条和纤细的躯干加以判断。至于死者的长头发,则对判断性别一点帮助也没有。
  我检视死者的骨盆,把躯干侧翻起来检视胯骨,死者的胯骨既宽又浅。我把躯干放回原位,检查骨盆最前方的耻骨。耻骨弓起的角度很大,柔和地隆起在骨盆的前端,与胯骨形成明显的三角形。这是典型的女性骨骼。虽然待会我还是得用电脑来做性别分析,但现在就可断言死者是女性。
  我拿起一条湿毛巾盖住死者的耻骨,此时,电话响了。突如其来的电话声把我吓了一跳,才让我发觉原来解剖室竞如此安静;或说,原来我是如此紧张。我在满地的蛆之间以之字形的路线向办公桌走去,就像小孩玩跳格子一样。
  “我是布兰纳。”我接起电话,把手术眼镜推到头顶上,然后坐下。办公桌上爬上来一只蛆,我用笔把它拨弹开。
  “我是克劳得尔。”电话那端的声音说。他是重案组承办这件案子的警官之一。我看着墙上的时钟,现在时刻是10点40分。在我想起他是谁之前,他一直闭口不语,可能以为光是报上名字就够了。
  “我现在正在勘验中,”我一说出,电话那端马上传来愉悦的笑声。“我想……”
  “是女的吗?”他打断我的话。
  “没错。”我看着另一只蛆在桌上爬着,它先把身子弓成新月状,然而完全伸展拉长身体,慢慢朝与我相反的方向爬去。很乖。
  “是白人吗?”
  “是的。”
  “年龄多大?”
  “这点我大概得再一个小时后才能告诉你。”
  我猜他现在一定马上举起手表看。
  “没问题。午餐后我过去找你。”他的言词简明,一直都不像请示,而像是命令。显然他根本不管我下午有没有空。
  我挂下电话,回到解剖台前,拿起写字板翻至下一页。年龄:目前只知道她是成人。先前我检查过她的牙齿,智齿已全都长出来了。
  我检视死者的双臂。肱骨的形状很完整,看不到被砍断的痕迹。至于手臂的另一端就没有什么用了,手掌自腕部以下的位置都被斩断了。我再检视死者的腿部,左右两根大腿骨的顶端也都相当完整。
  这四肢的关节让人有点迷惑。感觉不太像正常腐烂后的样子,而是像生了病,有点模糊。当我把死者的左脚放回解剖台上时,我的心中一片冰冷,那个在树林里的恐怖感觉又回来了。我挥开情绪,勉强让自己专注眼前的问题——年龄。验出死者的年龄。年龄必须大致正确,才能查出死者的身分。如果死者的身分查不出,那么案子也不用办下去了。
  我拿起手术刀,从死者膝盖和手肘的关节上刮下一些肌肉组织。剥离的过程很顺利。死者的骨骼看来已经相当成熟,就算用x光测定,也只能证明骨头已完全发育而已。我仔细查看关节组织,并没有看到任何关节炎之类的病变。由此可知,死者是成人,而且一定很年轻。这点和牙齿生长的情况吻合。
  但是,这样还是不够精确。克劳得尔要的是更精准的年龄。我继续检查锁骨,锁骨在喉部下方与胸骨相连。虽然右边那根锁骨仍相连,但关节表面已变得十分硬,软骨和韧带都已干掉了。我用剪刀尽可能把皮革化的组织剪下,再用湿布覆盖,然后便倒回头检视骨盆。
  我把耻骨上的湿布移开,用手术刀开始慢慢切开连接两条耻骨之间的软骨组织。刚才用湿布覆盖己使它变软,比较好切,但是我仍然花了很长而又无聊的时间才将它切下。当两根耻骨终于分开后,我从骨盆下方刮下一些己干掉的肌肉组织,拿到水槽,把这些耻骨组织浸在水盆里。
  接着,我把覆盖在锁骨上的湿布移开,再次努力切割下一些组织。我把一个已装了水的塑胶标本罐放在肋骨旁,然后把锁骨的一端插进罐内。
  我瞄了墙上的时钟一眼——12点25分,然后走回办公桌前,脱掉手套,缓缓伸展了一下身子,顿时感到背部一阵疼痛。我把手插在臀部上,做弓身、后仰、旋扭腰部的动作。这些运动虽然不能减轻痛楚,但至少也无大碍。最近我的脊椎已有点受伤,而刚才埋首在解剖台上三个小时,让伤势更加恶化。我拒绝承认这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就连最近看书报需要戴老花眼镜、体重无端从115磅加到120磅也和年纪完全无关。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一转身,发现丹尼尔技师正从外面的办公室看进来。他的脸突然一阵痉挛,上嘴唇吊起,眼睛也皱成一团。他急忙把身体重量全放在一只脚上,另一只脚翘起,整个人的样子看来就像在沙滩上等待潮水的矶鹬。
  “你什么时候要我做x光摄影?”他问。他的眼镜低低地架在鼻梁上,看人的目光似乎是从镜架上方越过,而非透过镜片。
  “我三点以前要做完。”我说着,一边把手套剥下来丢进资源回收桶。我突然感到十分饥饿,这才想起我忘了吃早餐,泡好的咖啡也忘在桌子上,早已冷掉变味了。
  “没问题。”他往后跳了一步,以一只脚转身,走下楼去了。
  我把手术眼镜摘下丢在桌子上,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白纸,展开盖在尸体上。然后洗了手,换上外出服装,便离开这间位于第十五楼的办公室,出外去吃午餐。我中午很少出去吃饭,但是今天的情况不一样。我需要一点阳光。
  克劳得尔果然言出必行。当我在1点30分回到办公室时,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他坐在我办公桌对面,目光全落在我桌上那个拼凑到一半的头骨。一听到我的声音,他便转过身来,但却一语不发。我把外套脱下吊在门后,走过他身旁,在我的座位上坐下。
  “你好,克劳得尔先生。”我微笑着说。
  “好。”很明显地,他完全不领情。没关系,等着瞧。要耍酷我也不会输给你。
  在他面前放了一个档案夹。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档案夹上,然后看着我。他的相貌不禁令人联想到鹦鹉。他的脸颊削瘦,鼻子尖得像鸟嘴,从鼻子以下,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以及鼻翼都自成一连串的V字型。尤其在他偶尔笑起来的时候,嘴唇整个缩进嘴里,使得嘴型的V字更是尖锐。
  他叹了口气,看似已对我付出相当大的耐心。我过去不曾和他共事过,但是早已听过这个人的风评。他是那种自认为自己异常聪明的家伙。
  “这里有一些疑似被害人的资料,”他说:“每个都有可能,她们全是在最近六个月内失踪的。”
  在案发后,我们已讨论过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早上的勘验后,并没有改变当初我对死者死亡时间的推想。我断定她死亡的时间是在三个月内,因此命案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今年3月以后。魁北克的冬天很冷,对生物来说很严酷,但却对死者有利,因为尸体会被自然冰冻起来而不会腐烂,也不会招致虫子。如果死者是在去年秋天、在冬天来临前就被弃置在那,袋里的昆虫一定会有受过冬害的迹象。由尸体上的那些昆虫看来,死者在去年遇害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今年的春天特别暖和,由尸体腐烂程度和其上数量庞大的蛆来看,死者应是在三个月之内遇害的。由尸体上的结缔组织、内脏和大脑的腐烂程度研判,可把死亡时间假定在晚冬到初春之时。
  我靠着椅背后仰而坐,看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要比沉默我也行。他把档案夹打开,用手指一个个点着档案里的名单,而我则在一旁耐心地等着。
  他从档案夹里挑出一张表格,念出人名:“米雅·威德。”他停了一下,往下查阅表格上的资料。“1994年4月4日失踪。”他又稍停顿。“女性,白人。”这会停得更久了。“出生日期:1948年8月17日。”
  我们同时在心里换算这个人的年龄——45岁。
  “在可能。”我说,以手势要他继续看下一个。
  他把这张表格放在桌上一旁,接着念下一张。“苏兰·雷格。是她丈夫报案说她失踪。”他略作停顿,一口气念出这个人的资料。“1994年5月2日失踪,女性,白人,出生日期:1948年8月17日。”
  “不可能。”我摇摇头。“太老了。”
  他把这张表格压在档案夹底下,然后继续看下一张。“伊莉莎白·康诺,1994年4月1日失踪,女性,白人,出生日期:197I年1月15日。”
  “23岁,没错。”我轻轻点个头。“有可能。”他把这张表放在桌上。
  “苏珊娜·圣皮尔,女性,1994年3月后失踪。”当他念资料的时候,嘴唇不停地呕动着。“从学校回家的路上失踪。”他又停住了,自己计算这个人的年龄。“16岁!老天!”
  我又摇摇头。“太年轻了,死者又不是小孩。”
  他皱着眉头,抽出最后一张表格。“伊娃莲·封丹,女性,33岁,今年3月28日失踪。哩,她是因努伊特人。”
  “应该不可能。”我说。我想那具尸体不会是印第安人。
  “就这些了。”他说。摆在桌子上的只有两张表格。米雅·威德,45岁;伊莉莎白·康诺,23岁。这两个人之中也许有一个人正躺在楼下的第四号解剖室。克劳得尔看着我,扬起的眉毛向中央聚集,形成另一个V字,但是这个V字是倒过来的。
  “她到底多大年纪?”他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们到楼下去看。”我想,也该让他尝尝与尸体共舞的滋味。
  这对他似乎很残忍,但我就是忍不住想这么做。我知道克劳得尔一向最怕进解剖室,我就是要让他不舒服。一时之间,他的表情像掉进陷阱似的。我暗自发笑,抓起吊在门后的绿色手术服装,迳自往电梯走去。他跟着进了电梯,然而在电梯下降的过程中,他却一语不发,看起来就像是要进医院检查摄护腺。克劳得尔很少进这个电梯,因为这电梯只通往停尸间。
  这具尸体仍保持和我离开时一样的状态。我戴上手套,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纸。从眼角余光中,我看见克劳得尔正僵在门口。他只踏进来一小步,勉强可说他已站在解剖室内。他的目光看向解剖室里的柜子,看着玻璃柜里的瓶瓶罐罐,看着各式各样的解剖工具,但他就是不敢直视尸体。我看过尸体的照片,从照片上看来一点也不恐怖。距离太远了,血液和血块都看不清楚。对刑警来说,要破解命案之谜就像考试一样。刑警的专长便是寻找线索、抽丝剥茧、解开谜题。然而,要直接面对解剖台上的尸体,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尽管现在克劳得尔心里害怕得要命,在我面前却得努力做出冷静的样子。
  我把浸在水中的耻骨捞起来,轻轻将它分开,然后用探针探弄覆盖住右耻骨表面的胶状物质。胶状物质剥离后,底下的骨头便露出几道平行的凹痕。这根坚硬而细长的骨头形成骨盆的最外缘,和左边的耻骨以胶质物相连。
  克劳得尔仍站在门边。我把从尸体身上刮下的骨盆组织拿到灯光下,拉出灯臂对着自己,然后按下开关,把荧光灯打在骨头上。透过放大镜,一些肉眼看不到的细节都出现了。我看着那块弯曲的胯骨,发现了我想要的答案。
  “克劳得尔先生,”我头也不回地说:“过来看这个。”
  他走到我身后,我让开了些,不要挡住他的视线。我指着胯骨上部边缘的不规则状部分给他看。
  我放下骨盆,他虽仍盯着它看,但不敢动它。我回到解剖台前,继续检查锁骨,验证我刚才的发现是否正确。我把泡在水中的锁骨抽出来,开始切开组织。当我能看到关节部分时,我以手势示意克劳得尔过来帮忙。我一言不发指着锁骨的另一端,它的表面相当粗糙,像耻骨表面一样。一个小小的椎间盘附在中央,它的边缘明显而没有毁损。
  “如何?”克劳得尔问。他的前额已冒出汗珠,看得出他是在强忍紧张,装出英雄气概。
  “她很年轻,大概20岁出头。”
  我可以解释这些骨头如何透露年龄的讯息,但是他一定不会想听,所以我也懒得提。我的手套上黏上一小团软骨,我把它拍掉,摊平手掌,像个乞丐一样。克劳得尔和我保持相当远的距离,好像我染上伊波拉病毒似的。他虽然注视着我,但眼神却透露他现在正在心里暗自回想,寻找和尸体年龄吻合的人选。
  “伊莉莎白!”他肯定地说,一点也没有询问我的意思。
  我点点头。唯一可能的就是伊莉莎白·康诺。今年23岁。
  “我想要一份死者的齿模报告。”他说。
  我又点点头。
  “死亡原因呢?”他问。
  “目前还不得而知,”我说:“我得看过x光照片,或把骨头清理干净再检查,之后才能知道。”
  我把话说完,他便离开了,连一句再见也没说。我也不指望他说,他能离开我就很高兴了。
  我剥下手套丢掉,走出解剖室。我一面脱下手术服,一面对丹尼尔说话。我告诉他今天的工作已经结束,他可以把尸体送去拍x光照片了,正面侧面都要拍,尤其是头盖骨部分。在上楼时,我在组织学研究室前停下,告诉里面的技师长但尼斯可以把尸体拿去清洗了。我还特别请他小心,因为这次是件分尸案。其实,提醒也是多余的,这里没有人比但尼斯更会照料尸体。两天后我就可以看到干净完整的头盖骨了。
  我利用下午的空闲时光,继续拼凑桌上的头盖骨。虽然残缺不全,但是己足够用来辨识死者的身分了。这个家伙再也不能开装满丙烷的油罐车了。
  回到家后,先前在陈尸处出现的那个不祥预感又回来了。一整天下来,我都不去想它,刻意把这个忧虑封锁起来,让自己专心一意,好能进行被害者尸体的查验工作和拼凑那个卡车司机的头盖骨。现在我已完全自由了,可以开始思想,开始忧虑。我一把车子开进车库,关掉收音机,这些烦心的事情便开始涌现。音乐一停,忧虑便窜了上来。现在不行!我对自己说。晚点才发作,至少也得吃完晚餐再说。
  我走进公寓,听见安全系统的警示声,让人心安不少。我把公事包先放在一进门的地方,随即关上大门,走向街角处的黎巴嫩餐厅,点了一份我最爱的烤羊肉大餐外带。这是我喜欢住在城里的原因,离我住的地方不到一个街区,就可以吃到世界各国名菜。至于我的体重……哎,就先别提了。
  在收银台左侧的架子上放了许多瓶红酒。我的酒瘾又犯了,每当我看到这些酒,就会有千百个冲动想尝滋味。我记得红酒的口感、香气、甘美和微酸的感觉。我记得红酒在体内燃起的暖意,由内至外,徐徐发散。酒能让我手舞足蹈,在黑暗中燃起希望的火炬。酒能让我充满活力,让我无所畏惧。没错,以现在的情况,正是需要酒的时候……我在开什么玩笑?我不能停在这里,这是谁摆的陷阱?我赶紧离开酒架前,不让红酒进入我的视线。不行,酒的愉悦只是一时的,付出的代价却相当昂贵。我已经戒酒6年了,绝对不可以前功尽弃。
  我提着食物回家,与我一起共进晚餐的,只有我的猫儿博蒂和蒙特娄的景色。猫儿睡了,蜷缩在我的腿上,发出咕噜噜舒服的声音。当我洗完长长的一个热水澡,躺在床上时已经10点30分了。在黑暗寂静中,我已无法再压抑思绪。就像细胞一个个都发了狂似的,杂乱的思绪如排山倒海而来,逼迫我的意识非得正视这些问题,坚持要我思考。我想起另一起谋杀案,同样是年轻女孩被残忍分尸。我清清楚楚地一寸寸看过她的尸体,心中仍存在那时勘验她尸骨时的感觉。她的名字叫茜儿·托提尔,年纪只有16岁。她被人勒死、痛殴、头被砍断,身体也被肢解装在塑胶袋内,过了一年才被人发现。
  时间己晚了,但是我的脑子仍不肯休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才得以入睡。整个周末晚上,那些尸体的数字编号不停在我脑海里跳跃,像幽灵一样,紧紧纠缠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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